关键词:方法论;经济学;实证;宏观经济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5-0036-02
1 经济学方法及方法论
1.1 经济学方法
在西方国家,方法一词源于古希腊,主要表示研究和认识各种事物的途径和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方法”一词的含意逐渐扩展和演化为做任何事情所需要的手段和办法。统观整个人类文明发展史,有许多杰出的思想家对方法都作了许多颇有建树的研究,并给予了哲学上的界说。黑格尔在其《逻辑学》中是这样描述方法的:“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黑格尔从人类认识的角度,给出了方法一词极富哲理的定义,方法就是手段,是工具,是思维方式。西方学术界对“方法”一词有众多研究,我们可以大致概括为:方法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所选取的手段、途径和活动方式。
1.2 经济学方法论
(1)经济学方法论的内涵。
所谓经济学方法论,是指经济学家关于其理论与用这些理论得到的关于现实世界特征所使用的方法之间关系的观点。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似乎是一件简单的工作。但是,我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不像它初看来那么明显,方法论的运用不应总是被视为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作为一种规律,方法论被理解为领悟思想方法的理论时的逻辑。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它是为了解决诸如方法的基础、起源、构成规律适用范围等问题而产生的。
(2)经济学方法论概述。
经济学方法论是现代经济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涉及到经济哲学中的本质论、发展论、意识论、方法论和价值论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所以一直受到西方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关注。当前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倾向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同经济本身的特性和进展密切结合,注重经济研究过程以及经济分析中的方法论;二是运用现代科学哲学方法论思想研究经济学方法论问题。从科学哲学角度定义经济学方法论,它是一门有关经济理论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的规律和规则的学问,是科学哲学运用于经济学的学问。从经济学技术角度定义经济学方法论,它是考察人们认识经济现象,从事经济研究和进行经济管理的一系列方法研究。它同经济学本身的特性和进展密切结合,特别注重经济研究过程及经济分析方法中的方法论特点。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史表明,经济学方法论是经济学发展进步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实证研究方法的发展历史
实证主义是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传统,也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反映。在整个工业化时代里,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一直很好地服务于西方社会的经济发展,甚至它所追求的政治民主、社会平等也是建立在实证主义方法论之上的。
以维也纳学派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继承了马赫的经验论原则,也标榜反对一切形而上学,承认最后的证实活动要经过对事实的观察和直接经验,但在如何应用经验证实的问题上却与后者有所不同。他们认为,一个命题的意义就是它的证实方法,强调了可证实性而不是得到证实,并把“证实的可能性分为经验证实的可能性和逻辑证实的可能性”认为一个不能直接证实的命题,只要能通过已经得到证实的命题的逻辑推理而被证实也是允许的。
实证主义虽前后历经三代,观点亦有所变化和发展,但其经验证实与客观主义的实证主义精神实质却是一致的。实证研究方法就是建立在实证主义的基础上,领会实证主义哲学的真谛进而建立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3 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方法
3.1 实证方法的含义
实证方法又称实证分析。规范方法的对称。实证研究方法作为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中的核心或主流派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实证研究方法所覆盖的经济理论内容――实证经济学因而也就成为西方经济学主流学派关心的主要对象。20世纪二、三十年代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尤其是现代物理学和数学统计学的发展对西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方法和方法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西方科学哲学中的证伪主义思想对实证方法论的影响;在实证方法中,用密切从实际出发的数理统计手段进一步充实了以往经济学研究中近采用古典数学精美的函数运算的实证研究技术,使经验实证技术迅速发展起来。所有这些使西方经济学研究更加走向实用化。从而使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过程进一步统一和完善起来。
3.2 研究方法的实证化
(1)实证化的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 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2)实证化趋势的原因及局限性。
实证化趋势原因。经济学自诞生起就是一门致用之学,无论是重商主义、重农主义还是古典主义都是以关心公共政策为压倒性目标的,早期的经济大师也都是对公共政策产生重要影响的人;即使是新古典之父马歇尔也宣称经济学的首要目的是要有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并且,他和他的弟子庇古和凯恩斯等都对世界产生了而重大的影响;凯恩斯甚至将经济学家比作牙科医生――他们都具有使人们生活得更好的目的。但是,当新古典经济学把经济学研究对象从公共领域转向私人领域,经济学就走上了抽象思维的道路。
实证化的局限性。尽管逻辑实证主义与功能主义和实用主义联系在一起,在 20世纪80年代实证分析在预测和政策实践上却遭受了重大失败。但是实用主义经济学本身存在的问题也是无法避免的:不能把物理学运行机制中的内在逻辑引入到经济学中去;形式化在经济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经济学中语言的多元性暗示了方法的多元性,形式化不是最根本的要素;经济学的科学性质是建立在研究方法之间的特定联系和研究领域之间的特定联系的基础之上的,是一种既非包罗万象的也非结构式的方法论;把经济学发展史解释为一个不断成熟的过程,即从前科学和教条阶段到形式化了的当代科学的正统理论阶段,是不正确的。
3.3 实证研究方法的一般过程
简单地说,现代西方经济学所谓实证方法论的基本思想与证伪主义是一致的,其方法的基本形式是演绎法,或者说是假说演绎法;因此,实证研究方法的一般过程与演绎法的推理过程是一致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提出理论假说的有关假设条件。一般来说,大多数经济因素在短期内的变化较为稳定,故一般在研究短期问题时可看作是不变的;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往往可以利用这一特点把所要研究的问题限制或假设在短期之内。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数学模型建立和其经验检验的要求。第二、建立理论假说的数学模型并推导出主要结论。在提出假设条件和理论假说构思的基础上,进一步构造其数学模型的主要问题就是要寻找模型的具体数学形式,即在把握各主要变量及其相互作用机制、方向和作用数量化的基础上,作出其明确的数学表达式。第三、理论假说模型的经验检验(经验实证)。经验检验的主要内容有,对某些假设条件进行检验,但这不是主要的;对理论假说及推导出的主要结论进行验证。在检验时应注意,所利用的统计资料或数据应具有充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同时应避免主观因素对数据和选择数据的影响。第四、验证理论假说,并由此展开深入的理论分析。一般来说,如何解释经验检验的结果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解释的效果往往直接涉及到理论假说本身的价值,不应简单轻易地否定或肯定。
4 经济学方法论对中国经济学研究的影响
从现代经济学方法论传入、传播和中国学者的讨论过程来看,作为科学哲学以及经济学应用基础的经济学方法论构成了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尽管从数量上来看,20世纪 20-40年代经济学方法论相关的成果并不能称为丰硕,但是无论从内容涵盖的广度、理论辨识的深度,以及所占据的前沿性而言,无论是对中国经济学体系的构建、经济理论范式的转变,还是对中国经济的实践都起到了不可低估的推动作用。
经济学方法论与中国实际经济问题的研究。在努力掌握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中国学者致力于对其进行辨识和筛选,并且应用于认识中国的实际情况,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演变的历史和演进趋势来看,解决真实世界经济问题成为发展的导向,体现出“经世致用”的特征。在经济学方法论的探讨中,学者们并没有局限于纯粹的理论,而是重视研究方法对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重要作用。学者运用当时经济学研究的主流方法,对中国当时的各种经济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不仅成为客观认识现实情况、合理制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研究理论的进步。
经济学方法论对于经济理论发展的影响。只有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之后,并且在和传统的中国经济思想相融合的基础上,中国经济学体系才逐渐形成并发展,而对于经济学方法论的引进和讨论则推动了中国经济学向更加系统、完整的方向发展。
5 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学的范式也会不断创新,庸俗的东西被消解,合理的东西被升华。不可否认,来自经济学内部和外部,大量形形的或极端模糊难懂的理念、信条、概念等对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与支流都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力,为了重建和发展他们自己的理论以反对和解释来自对方的理论,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或放宽假设,或修改前提,或一反传统逆向假定,以构建和拓宽其研究领域。经济学的细分和日益规范化表明,经济学有没有充实完善的方法论,不仅是其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而且是它能否得以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再也不可能回到古典的老路上去了,它的进步是一种方法论的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导致经济学研究方法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而经济学方法论的实证分析也处于不断进步的阶段,不容置疑的是它在分析西方及其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韩永进.西方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2]劳伦斯•博兰德,马春文,肖前进,张秋红译. 经济学方法论基础[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8.
[3]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梁小民译. 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4]韩永进.西方经济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5]陈宪.经济学方法通览[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
[6]沈振东,张高荣.后实证主义与经济学方法论[J].哲学百家,2008,(01).
[7]贾林祥.实证主义与心理学的发展趋势[J].西方心理学研究新进展,2004,(05).
[8]陈宪.经济学方法通览[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
[9]周志太.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十大趋势[J].理论经济学,2008,(10).
[10]温绍娇.经济方法论的多元化之路[J].经济师,2009,(04).
会计研究方法是指会计研究为发展和完善会计理论在搜集和整理会计实践经验数据并开展理性思维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一切途径、手段、工具和方式,这是会计研究方法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显然这里的会计研究方法只是一种研究工具,是独立于会计理论的外在因素。但笔者认为,会计研究方法跟会计理论同等重要,甚至构成了会计理论的核心。
1、新的会计实务呼唤新的会计研究方法,新的会计研究方法催生新的会计理论,会计研究方法与会计理论相伴而生。“初期研究的障碍乃在于缺乏研究方法,无怪乎人们常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因此我们的头等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巴甫洛夫,1995)①。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也指出,会计理论的演进过程就是会计研究方法的演进过程。
2、会计研究方法是会计理论体系的核心。“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加里。S.贝克尔,1992)。这不仅说明了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还将经济研究方法上升到与经济理论同等的高度。我国著名会计学家吴水澎(1996)也曾说道:“我们认为会计研究方法是一种更为本质意义的理论,并把它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会计理论体系的最高层次。”
3、会计研究方法具有多样性与层次性。不同的会计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会计研究目的并形成不同的会计理论,目前会计研究方法有实证法、规范法、评估法等数十种,其多样性显而易见;同时多样性的会计研究方法又分处不同层次,有划分为传统方法与科学方法的(吴俊、段闻祥,1994),有分为上层哲学方法、中层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及下层特殊研究方法的(卢永华,2000),有分为实证法与论述法的,也有分为实证研究、实验研究、分析研究、表述研究、会计史研究及其他研究的(苏锡嘉,1992)。
4、会计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互补性。会计研究方法是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系,任何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是多种会计研究方法的密切配合。实际上各种会计研究方法的界限并非那么清晰,如就很难严格区分归纳法与演绎法,熊彼特甚至曾经说过“要对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作清楚的区分近乎不可能也毫无意义”②。在会计研究方法体系中,各种会计研究方法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满足会计理论研究的需要,这由各自的优缺点所决定。以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为例,一些人认为,规范研究不可避免研究者的主观判断,“经济学之所以保留早期沉默科学的称号,是因为太多的经济学家一直试图根据自己的偏好来对待政策”,规范研究缺乏严格的证据支持,“不能用确凿的证据验证的理论是模糊不清的”,而实证研究的诞生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精密的科学、令人激动的科学”(张五常,2000)。但另一些人认为,实证研究也并非无懈可击,但我们并不会“仅仅因为理论无法完美地进行预测并不足以促使研究人员或使用者放弃该理论”(齐默尔曼,1999)。
二、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
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间,会计研究“采用了规范研究方法”(陈信元,1999);期间,“由于受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潮的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理论研究都进入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陈信元,1999);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会计界才开始恢复性的工作,忙于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会计研究方法也只局限于规范研究;20世纪80年代末,伴随西方会计理论的引入以及新一代会计学者的成长,一些成熟的西方会计研究方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但尚未付诸实践。因此我们的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统计的内容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与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为主。
(一)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情况
总的来说,我国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和论著较少。据笔者对《会计研究》创刊以来所刊文章的统计③,直接介绍会计研究方法的文章共计25篇。我国第一部西方译著是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我国第一部论述会计研究方法的专著是周忠惠编著的《会计研究方法论》,此后张朝据也出版了专门介绍实证研究方法的论著《实证会计研究入另外一些有关会计理论的著作都或多或少地介绍了会计研究方法,如吴水澎主编的《中国会计理论研究》。单从文章和论著的数量来看,我国对会计研究方法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但正是这些寥寥可数的文章为会计研究方法在我国的运用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宣传,直接推动了新会计研究方法的传播及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
(二)会计理论文章中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
我们的统计以《会计研究》为主,为了比较时有所参照④,还统计了《经济研究》上所刊文章中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按规范研究、实证研究、问卷调查、案例研究⑤四类统计(见表1、表2),结果显示了我国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运用的现状。
1、会计研究方法单一,是制约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它使我国的会计研究仅仅局限于规范会计行为而无法前瞻性解释、预见会计实务。
2、无论是会计还是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研究方法均以规范研究为主,说明我国经济理论研究的水平总体偏低。同时期,美国最著名的会计专业刊物《AC-countingReview》和《JournalofAccountancy》95%以上的文章都是实证研究。当然美国也有大量以规范研究为主的会计刊物,还不能妄下实证研究优于规范研究的结论,但有数据事实作为佐证总比逻辑演绎的结论更具说服力。
3、我国实证研究开始于1991年并逐年上升,现占文章总量约10%的份额。
4、会计研究方法有逐渐多样化的趋势。问卷调查一直被人们喜闻乐用,实证研究的比例逐年上升,案例研究在经济研究上广泛运用但会计研究未足够重视。
5、会计实验研究方法根本未被我国会计研究人员所接受。实验研究是指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中通过观察受试者的行为来检验假设的方法,用于管理控制与管理报酬方面问题的研究。这种方法在西方已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国内会计界尚未见到此类文章的发表。
(三)会计研究方法涉及的领域
由于规范研究涉及的领域过于广泛,我们只统计了其他三类所涉及的领域。
1、实证研究主要涉及的领域。这类文章较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功能锁定或过度反应现象,如张人骥等的《上海证券市场过度反应的实证检验》(经济研究,1998),沈艺峰与吴世农的《我国证券市场过度反应了吗?》(经济研究,1999),赵宇龙与王志台的《我国证券市场“功能锁定”现象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2)盈余管理或利润操纵,如陈小悦等《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0),陆建桥的讲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9);(3)资产重组,如陈信元等的《资产重组的市场反应——1997年沪市资产重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4)系统风险,如施东辉的《上海股票市场风险性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吴世农等的《我国上海股市投资组合规模和风险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风险度量方法与金融资产配置模型的理论和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我国上市公司系统风险与会计变量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9),陈浪南等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2000);(5)股利分配,魏刚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8),吕长江等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9),杨淑娥等的《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会计研究,2000);(6)资本结构,如陆正飞的《企业适度负债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经济研究,1996),忻文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分析》(经济研究,1997),陆正飞等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主要影响因素之实证研究》(会计研究,1998),陈晓等的《债务融资是否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经济研究,1999),孙永祥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绩效》(经济研究,1999),陈晓等的《股权多元化、公司业绩与行业竞争性》(经济研究,2000)。
2、问卷调查涉及的领域。问卷调查是采用邮寄方式从大范围的样本中收集跨部门或跨行业数据,进行行为描述和假设检验的一种研究方法。其缺点是,问卷设计和结果分析过程难以避免调查者的主观偏见,问卷回收率通常不高,回收样本的结构可能不同程度地脱离原抽样框架的结构设计,从而导致代表性偏差。但由于简单易行,还是受到了我国会计研究者的广泛青睐,问卷调查也成为最早运用的除规范研究方法以外的会计研究方法。我国会计研究问卷调查的范围主要包括:裘宗舜的《关于会计法执行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1988),曲晓辉的《关于我国会计准则建设问题的问卷调查及分析》(会计研究,1998),王立彦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实务调查分析》(会计研究,1998),林文雄的《中国管理会计实务调查报告》(会计研究,1998);吴联生的《关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情况的调查》(经济研究,2001),南京大学会计系课题组的《关于中国会计、成本方法等情况的调查》(会计研究,2000、2001)等。
3、案例研究涉及的领域。案例研究主要是一种定性研究,通过研究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运作,为大样本的实证研究提供微观基础,为新理论的构建提供素材和指导。案例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对组织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定性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由于我国的会计教师和学生还不具备全面的素质,加之我国会计教学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我国目前的会计本科生、硕土生及博士生课程几乎没有涉及此类,会计教师也很少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尽管如此,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还是不乏优秀的案例教材和案例分析文章。比如:《企业改组、兼并与资产重组中的财务与会计问题研究》课题组的《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方法选择:案例分析与现实思索》(会计研究,2001),《管理会计运用与发展典型案例研究》课题组的《作业成本法在我国铁路运输企业运用的案例研究》(会计研究,2001)等;除此外,还有大量的著作: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出版汤谷良编著的《点评中国财务案例》,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文贤编著的《中国会计案例选》,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宝震编著的《审计案例》,另外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乔世震编著的系列案例教材也很有影响力。
三、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运用情况之原因分析
上述统计显示,我国现阶段包括会计在内的经济理论研究仍以规范研究为主导,实证研究的比例约占10%,而实证研究在西方国家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我国会计研究方法落后西方国家达半个世纪之多,我国的会计理论水平也远远落后于西方。究其原因是,实证研究主要用于资本市场研究与行为研究两大领域,要求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数学、统计、哲学、思维、逻辑、计算机、经济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而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一)实证研究方法在我国缺乏实践的基础
资本市场是实证研究赖以生存的土壤。虽说我国上市公司经过十数年的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但质量还很差,不能纳入实证研究的范畴。
1、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自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近来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和财政部所作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的结果显示,这一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以这样的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实证分析的意义自然不大。
2.资本市场数据不全面,缺乏可比性。首先,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上市公司数量呈几何增长,样本不具可比性。我国目前的实证研究中有相当比例的文章,存在用部分样本谁知总体量特征的逻辑错误。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形成的时间过短,还不能满足时间序列分析的需要,我国目前就有用三年时间的数据提炼出会计实务规律的实证研究。最后,我国没有权威的数据库系统,实证研究所需数据由研究者个人搜集,费时成本过大且真实性难以保障。
(二)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养这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我们还注意到了在《会计研究》、《经济研究》发表实证研究论文的作者,赵宇龙、王志台、陈小悦、吴世龙、沈艺峰、原红旗、陈晓、吕长江、魏刚等人无一例外是学院派或有海外经历的工作者,而且集中于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精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等高校。这说明高校教师开了我国实证研究的先河,并艰难地扛起了实证研究的旗帜,但曲高和寡终难成气候。笔者认为,关键在于缺乏掌握实证研究全部技能的研究人员和培训随些人才的教育机制。
1、会计教学内容陈旧,跟不上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依据我国会计教学大纲,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通才、通专兼顾、专才的目标培养,教学技基础课、必修课、选修课三个层次进行。通过登录主要财经院校网站,我们浏览了各院校会计专业主干课程的设置,并作了粗略的比较,发现绝大部分院校的会计专业主干课程均为会计原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区别在于广度和深度的不同。遗憾的是,除了本科阶段开设有简单的经济数学与统计常识外,研究生阶段再没有这类课程。然而据笔者所知,美国的博士生有一年的时间学习数学和管理统计,而我国的会计教学根本上是轻视数学的。
2、会计教学观点落后,重理论灌输轻方法介绍。给我一条鱼我可以活一天,教给我钓鱼的方法我可以此过一生。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来就是向学生灌输现有会计理论,一味告诉学生应该怎样做,从而批量生产了大量“死才”。只有加强会计研究方法介绍,告诉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才能培养出合乎时代要求的“活才”。
3、会计教学严重脱离会计实践。会计教学应面向市场,然而我国会计教学却严重脱离会计实践。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会计教师可以下基层锻炼接触会计实践,会计学生也有广阔的实习机会;如今会计教师只能在图书馆里空想会计理论,会计学生只能在实验室里摹拟会计实习。从而形成了我国独有的现象,做实务的不搞研究,搞研究的不懂实务。当然部分院校正着手会计教学改革,结合市场需求开设了一些新科目,如资本市场会计、财务、审计研究等。
传统的经济法学研究太过于注重对宏观、单纯的理论方面的研究,脱离了实际需要,因而理论对实际的指导作用太过有限,所以对经济法学进行实证研究以弥补理论研究上的不足,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但对于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每个人的看法总是不尽相同的,所以笔者的论点必然会受到质疑。有人认为对于实证的过度关注,会出现单纯研究实证却缺乏理论支持,进而导致经济法学研究太过于肤浅的现象;对实证做的研究不能提升研究的水准,只能使当时的问题得以解决,当所关注的实践内容不再是热点的时候学者就会寻找新的实证这样就会造成对策式理论的产生,但对策式理论只能带来经济法学界一时的繁荣,是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所以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方法的生命力和高度问题是当前大家的主要忧虑,笔者认为:第一,对于经济研究法的生命力应该体现在对于现实存在的问题的解释和解决方法上,传统的研究方法虽说对于理论的研究更加深入但传统的研究方法太过于脱离实践,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应对中国多变的经济法的未来,这样的研究那就更加没有生命力和高度可言了。第二,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违反经济法的事件却还是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的立法和司法过程与实证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所以在这个时代我们经济法学和实证的结合就更加重要了,只有真正立足实证,把握实证才能真正具有现实意义,所以笔者认为经济法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高度的。
二、在选题上,经济法学实证研究要立足中国当前国情
近年来,随着经济法学研究的日渐兴盛,涌现出一大批以经济法学社会地位、经济法学价值、经济法学存在的意义等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与学术著作。那么这些研究所选择的主题又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其中不乏有大部分论文的选题都是通过对一些学术书籍的阅读、引申得来的,甚至会出现一些“旧瓶装新酒”的现象将他人写好的论文拿过来直接改写一下就行了。这些方式得来的选题,往往是过于热衷于构建理论体系,脱离了社会实践,忽视了中国的具体国情。有些经济法学学者喜欢借鉴、吸收外国的先进理念和经济法学知识,这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吸收外国的经济理念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立足中国当前国情,选择适合中国特色的选题方法。经济法学研究不应是仅从宏大的理论出发,更应该立足中国当前的国情,只有结合国情选出适合的主题才能使经济法学的研究真正落于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价值。经济法学的选题应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不能脱离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多关注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对其中涉及到的经济学问题进行吸收总结,作为论文的选题。例如,“王海打假事件”,1995年,山东青年王海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关于消费者若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可向经销者索要加倍赔偿的规定,他故意四处购买假货然后向销售者索求双倍赔偿。由于王海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投机牟利的心理,所以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各方人士对此意见各异,中国消费者协会对他的行为持赞扬态度,并颁发给了王海第一个“消费者打假奖”,同时许多支持者认为王海这一行为属于消费者积极维权的行为,使不法商家制假售假的行为有所收敛。也有许多反对者认为王海这种个人打假谋取暴利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购假索赔与商家私了是不合法的等。还有一些其他的社会热点比如,有些因为产品质量严重不过关导致消费者健康受到侵害的行为,像是有些劣质奶粉造成大批大头婴儿,危害婴幼儿身心健康;有些明星利用自身的明星效应收取高额报酬,为一些不良商家的假冒伪劣商品代言,引发购买狂潮后又爆出质检不合格的丑闻;有些食品添加有害身体健康的添加剂等行为。再比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的行为,像是价格听证会,药品监管等。经济法学者可以通过加大对上述社会热点现象的关注,立足中国国情,抓住这些引发争议的点,通过筛选综合作为自己论文研究的选题。
三、在论证上,经济法实证研究要从具体的案例出发
经济法学方法论是研究经济法学各种方法的综合,是关于经济法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核心就是经济法学研究方法,而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是一个提出、确立、成熟的过程。由于经济法学与民商法、行政法及社会法学的内在关联性,所以经济法学的研究需要以既有的传统法学研究方法为基础。张守文曾指出:“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因此,经济法方法论、方法的选择及方法的类型化的梳理是对经济法研究方法体系化研究的基础。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
从方法论资源的角度讲,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资源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方面。两种方法论资源的选择需要适用不同的方法,对于法学方法论,要根据经济法学科的特殊性选择相关的方法,而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学科自身和处理问题的特点,选择联系最紧密的方法。从研究方法层次和体系的角度讲,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层次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要以一般性的哲学方法为基础来构建经济法学特有的方法论体系。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该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主要研究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形成、体系与构成、逻辑关系、基本原则等,分论主要研究经济法学研究方法解决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问题。从研究方法的本质、功能、层次等角度论证经济法的方法论问题,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研究方法具有客观性、主观性、时代性和多样复杂性的特征;从功能上讲,方法具有规范思维方向、正确把握客观现实的能力;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应当包括哲学抽象方法、借鉴其他学科方法和经济法学科研究方法三类。方法是方法论的重要构成要素,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层次包括哲学意义上的一般方法和反应经济法本质和特征的具体方法,他以人们对社会关系认识上的制约因素为基础,论证了经济法学所具有的两个基本方法论,即整体主义方法论与和谐辩证方法论。从方法论体系构成的角度分析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分类,“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可以从三个层次予以展开,一是应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应当是什么,采用价值评判的方法;二是实然法层次,讨论经济法实际是什么,关注经济法规和立法技术,采用逻辑分析和语义分析法;三是社会事实,即经济法对社会的作用和功能,采用社会实证分析法学。”从经济法学方法论中不同研究方法关系对比的角度对经济法学的研究做出阐述,“经济法学作为新兴的法学学科,需要重视传统法学方法的运用和多元研究方法的优化组合:形而下层次与形而中、形而上层次相结合,侧重形而下层次;立法研究与执法研究相结合,侧重执法研究;定性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侧重实证研究,尤其是执法实证和案例实证研究;‘主义’研究与‘问题’研究相结合,侧重‘问题’研究。”
(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问题主要是由经济法学研究中的“独立性”引起的,具体涉及经济法学是否具有自己特有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体系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研究如何以一般方法论、法学方法论及相关学科方法论为基础构建自己的方法论体系。经济法学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和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经济法学在处理和选择相关学科研究方法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概念与含义,含义更重要;观点与论证,论证更重要;定性与设计,设计更重要;分化与综合,综合更重要;总体与结构,结构更重要;个体与整体,整体更重要;平面与立体,立体更重要;法律与经济,经济更重要;当代与后代,后代更重要;传统与现代,现代更重要;借鉴与原创,原创更重要;静态与动态,动态更重要。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是整体方法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要研究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体系,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该创立符合自身特质的方法论体系,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针对具体情况,对不同的方法作出适当的选择,具体包括共通方法的选择(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特殊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及专门学科方法的选择(经济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从法律关系中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角度分析,主体对研究方法的选择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方法选择要符合主体目的性;二是方法选择要满足客体适应性,方法并不是纯主观的,体现了客体的某种需求。
(三)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类型化
有些学者曾提出经济法学应当侧重发展的研究方法,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比较研究的方法和经济法基本理论与专业经济法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遵循适合性与移植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广泛采用实证性和假设性结合的研究方法”,“比较法律法、法的经济分析法、关注国际经济法”。
这些学者都是从经济法学科特殊性的角度,论证了经济法学研究应当侧重适用的工具和选择方法的路径,而这些方法大都可以归类到法哲学研究方法、法律史学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等具体方法论体系内。
1.法哲学研究方法。法哲学在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应用主要体现为价值分析的方法,通过法哲学的研究方法,能够论证经济法的基本价值范畴,即包括公平、正义、秩序、自由和竞争,这些都是经济法最“原始”的理论基石,经济法学制度和体系的构建、规则的制定和阐释都需要以它们为基础。经济法学价值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理论大厦的基石,经济法所有的制度构建、原则确立、规则内容设计都要以它们来判定和阐释。同时,法律的理论和价值是内在的也是互动的,通过经济法学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反馈法哲学的研究。肖江平指出,“对法理学理论贡献的大小是部门法成熟程度的标志之一,目前经济法对法理学的理论贡献不太多,影响了经济法学科与其他法学学科之间的交流,影响了经济法学学科在法学界的学科评价和学科地位。”从本质上讲,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的学科,具有自己特有的范畴是其成熟的标志。范畴作为一个学科的基石,为学科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系统化、科学化的理论框架。经济法的最基本范畴包括经济社会的发展、整体社会经济利益的协调和国家的经济安全,即发展权、分配权(公平权)与安全权三位一体,同时可持续发展理念也应融入到经济法的内涵中,经济法追求整体利益发展的理念,经济法要实现机会公平与分配公平、代际公平与代内公平的目标等。
2.法史学分析法。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历史分析本身就是各门学科所最常用的学科分析工具。对经济法学史的研究能够揭示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规律、能够确保沿着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学观点把握现代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轨迹以及寻求外国经济法制度与中国法律文化的结合点。史学研究运用到经济法学研究中包括法律史和法学史的研究方法。从学术史的角度讲,展开中国的经济法学学术史研究是必要的,它可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发掘积淀、揭示脉络和提升规范,能够以此梳理学科的知识体系(原理的起源、基本范畴),能够剖析观点、理论和学说的成因与流变,总结学科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教训,促进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和成熟。17开展和加强经济法学说,尤其中国经济法学说史的研究,能够对中国经济法学的成就及其贡献做出恰当的评估,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预测。
3.经济学分析方法。经济法学中的经济学支点包括成本效益理论、供给需求理论、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等等。经济法学者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主张运用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和评价经济因素影响下的法律制度及其功能和效果,并努力实现法律的经济效益目标。从经济法产生上来讲,无论是在西方国家,还是在我们中国,经济法本身就具有“经济性”。因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经济政策”和所依赖的“经济形态”。“经济政策”反应了统治阶级对经济的态度,如战时经济法的产生;“经济形态”则影响“经济政策”的产生,如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人们信奉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把国家干预思想对经济法的参与降到最低。因此,将经济分析的方法运用到经济法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经济法和经济政策构成了制度的正式规则的一部分,制度规则同时也包含着大量的非正式规则,对于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变迁的速度是不同的。……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政策调整和立法变化往往形成对制度变迁的推动。”同时,“经济分析”是一种工具,波斯纳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中指出: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实证作用在于解释法律规则和结果现状而非改变法律规则和结果。
4.比较分析方法。比较法学分析的方法主要指不同的部门法之间研究方法的互动和借鉴。有学者认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注重不同国家或地区商品经济关系及其法律秩序的异同,对此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原因在于:第一,虽然国家的性质不同,但对经济发展的需求相同,都向着高级经济模式发展,但是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路径不同,有的是按照商品经济发展路径,有的是计划基础上的经济发展路径,所以要对比不同国家间的社会经济条件,这种经济基础上的差异必然产生个体个性。第二,经济运行中的基本规律是经济法规范的客观内涵。比较经济法研究既要涉及相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共性,又要涉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秩序的差异性,并给出科学阐释,才能够构成具有普适意义的比较经济法学。
5.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经济法的社会性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的,社会本位体现的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法律本位思想。从社会利益的角度讲,经济法价值的具体表现,“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价值的实质,经济安全、经济秩序、社会正义、整体利益、经济民主、经济自由等经济法价值是利益的具体表现。”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社会分工更加多元化,社会主体之间的依赖性更强,社会公共物品供给成为社会主体普遍关注的问题,权利保护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主体”的迅速发展,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更加复杂,这使得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注重社会学法学研究方法的研究、应用与发展。除了上述的研究方法外,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还包括系统分析与整体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构功能方法、语义分析法等等。
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反思
任何事物发展的过程都需要不断的反思,以求创新。经济法学作为“年轻”的部门法,更需要对自身的理论发展进行反思,在这其中研究方法“首当其冲”。经济法作为克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一种制度,既要解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又要兼顾国际社会的影响,这要求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具创新性、开阔性和综合性。
(一)基于“问题导向”进行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反思的必要性
1.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问题主导性”。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一定要注意“问题意识”和“问题背景”的结合,从大量丰富的实践问题出发,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研究,这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研究某一问题时会发现,当问题的研究出现若干子问题的影响因素时,就会产生“问题主导性”。经济法学研究中的“问题主导性”是指,当研究某一经济法学问题时既存在国内因素的影响又存在国际因素的影响时,应当先考虑和解决哪个因素。民法和经济法区别的关键在于受国际因素的影响不同。民法多为属地管辖,域外影响有限;而经济危机的影响的是全球性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当然受国际因素的影响。其时,在研究经济法学时,本国经济因素的影响常常处于“被动地位”(这要与“主要地位”相区别,国内经济法学的研究归根结底要以本国因素为主),而“国际因素”经常处于“主动地位”,如经济周期发展是不分国界的;再如,中国加入WTO后,为了证明自己具备WTO成员资格的充分性、为了证明自己具备市场经济国家的条件,不断的修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反垄断法、涉外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外经济贸易立法等等。正确认识“问题主导性”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关注世界经济政治关系对经济法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及时的完善本国的经济法律体系。“经济法应当正视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范式困境,在反思已有理论的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自主创新,实现经济法研究范式的转型和研究成果的创新,构建一套科学的经济法理论范式和有效的经济法具体制度,使之成为最具有知识产权的法律部门。”中国经济法学研究要坚持“批判与反思”的的研究态度,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理论研究的构建要协调,要时刻保持理论指导实践应用的先进性。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反思:一是经济发展史的要求,不能类同于民商法的研究范式,即通过总结学科的价值理念、知识结构、逻辑体系来分析经济法学的特有问题。对于为什么要研究经济法学的特有问题,以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为例,从产生和发展历史两个角度分析两者研究问题的差别。从两者的产生上看,民法是确权的基本制度,是一种制度创造,而经济法制度是政府干预市场活动之法,是对已有法律状态的调整;从历史的角度看,民法制度是在长期的、规律性的社会发展进化过程中形成的,而经济法则是一种矫正型的法律,在很多时候是“危机应对法”,是对民法所确认和保障的权利及其运行结果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矫正,是特定情形下出于特定目的对市场的干预或调整。两者在完整性和严密性方面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这些决定了经济法与作为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民法在研究问题上的差别性。二是经济法学研究的经济性要求经济法学的研究必须关注时代特征,如当前的金融法研究应当立足于“后金融危机时代”的背景和特征,然后通过既有的经济法学研究体系和研究方法提炼出“经济法问题”,再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最后总结新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2.经济法学研究中“中国问题”的特殊性。经济法的任务就是解决“两个失灵”,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法学研究问题的特殊性主要体现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特殊性。而经济社会转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这就要求市场调节方式的转型、国家干预方式的转型,这是独立国家角度的转型;从世界范围来讲,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他国经济社会转型对本国经济社会转型也有重要影响,这种“外来因素”是转型期经济法学研究必须考虑的因素。转型期经济法学研究“问题”的特殊性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从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路径上分析,“两个失灵”所依托的“载体”的形成路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路径是由经济自由放任到国家强制干预、调节,由单一民商法到经济法的产生;而中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由国家全部计划到部分放开、再到引入市场因素、转变政府职能,经济法的产生由党政领导、排斥民商法作用到经济法逐渐同世界经济法总体发展相趋同。
其次,“市场失灵”的前提不同。从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路径上讲,资本主义国家遵循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路径;而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发展主要不是由于生产力逐步发展、不完全是社会经济矛盾自身运动的产物,而主要是由于革命导致的,充分体现了国家全盘主导、完全计划。这就导致两种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调制基础的差异性,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特征不同。因此,虽然目前各国经济法学研究较为“趋同”,但基于上诉经济法产生、发展路径的差异。中国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路径依赖也有其特殊性。转型时期经济法学研究必须立足于本国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制度的考察,但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经济法趋同,不同国家经济社会转型的历史考察也是必要的。中国经济法学的研究要把“中国性”①和“开放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因为同意中国市场“特殊性”是在承认当今世界市场的普遍性基础上的。因为市场有其自身的价值和选择规律,“市场经济具有自由的载荷,计划经济理性具有专制和集权思维载荷,……。市场不是可以随意替换的‘范式’,而是一种自由关联”。
所以,因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产生的“市场失灵”理论仍然是解决“中国问题”的主要方法,但要对解决问题的基础作“因地制宜”的研究,也即是转型期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重点应当放在“研究方法的转型”上。具体包括制度背景研究及制度比较研究;学科的产生、发展路径不同;跨学科研究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特殊性;对传统多元法学研究方法的“侧重”性研究等。经济社会转型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前者涉及政府职能的定位,后者涉及政府干预权的范畴。如何使政府职能的转变体现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实际操作中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点。经济法学研究要求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同时要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系统性,能够积淀理论基础。因此,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法学的研究要对经济社会的制度背景有系统的考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经济社会时期的研究及不同国家同一时期制度比较的研究。其中对经济法学研究有核心影响的是不同经济社会时期经济史学研究方法的归纳、总结和利用,对不同经济社会时期的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要有互动研究,即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制度背景的研究与跨学科的历史范畴研究是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法研究的重点。
(二)我国经济法学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1.比较研究方法的研究存在缺陷。关于比较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有学者认为,一是比较的素材不可靠。不少学者在进行比较时,一方面对外国某项法律制度的产生背景、适用状况、实施效果不甚了了,另一方面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及其实施状况也并不了解。二是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科学。不少学者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法治作为判断优劣的标准,把外国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当作定理来衡量中国的法律制度;当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不一致时,就以我们“似乎了解”的那个国家作为标准。三是比较的目的似乎主要是为了批判我国的相关制度。与此同时,实证方法在我国法学界却被忽视。多数学者习惯于埋头做案头研究而缺少实证研究,没有实证资料将可能使我们的研究建立在既不了解我们所推崇的外国、又不了解我们想要改造的中国的情况的基础之上。目前经济法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比较的场景借用不全面。按照陈甦的观点,在我国立法实践中,既然我国社会实际生活中还没有出现或没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情形,立法者假设将要发生此种社会情形并进行预设立法。如在论证我国金融立法的完善时,美国1929年的经济危机和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社会背景与救助措施及救助措施依赖的政治基础与权力博弈背景都是必须考虑的事实。而目前大量的金融立法,特别是金融监管方面的立法,大都是在没有分析、挖掘“中国特有金融监管问题”的基础上,借用域外社会场景来进行预设立法,这种比较一方面有可能解决不了中国金融发展中将会出现的实际问题,也可能丧失中国金融法制文化的特性。
2.历史学研究方法内容单一。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历史研究方法的运用较为单一,主要是运用传统法学研究中的法律史与法学史分析方法。同时,对经济法学史学研究方法不够重视,从学术著作上看,也只有肖江平著的《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经济法学以解决经济社会中具体问题为核心,所以要对经济法学不同分学科的发展史和学术史进行研究。例如,金融法领域缺乏世界货币史的深入分析;反垄断法领域缺乏“垄断”、“竞争行为”等与市场规制有关的市场经济发展史的研究。
3.缺少跨学科的综合分析方法。有跨学科的研究,但缺少系统、准确的跨学科研究,存在误将其他学科理论“方法化”的情形。经济社会的转型不仅要考虑国内因素,还应当充分认识国际因素的影响。因为全球化时代,存在更丰富的政治经济关系需要相互依赖、有更多的政治利益的协调需要在经济立法上得以体现。而目前的国内经济法的研究,无论从范围上、还是从研究方法的角度讲都缺少“跨学科研究意识”。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创新监管规则的缺失和金融监管权的错配,而造成“缺失”和“错配”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产品和衍生品的“多面性”,①而这正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缺少系统的跨学科知识构建的结果。
三、基于中国问题的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重构
(一)比较研究方法的科学化
比较研究方法的科学化主要体现为立足于中国问题,选取正确全面的比较素材。选择正确的方法发现中国法治进程中的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先进行本国制度背景分析,然后选取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的制度进行比较,对采取的措施进行社会适应性比较。以金融法为例,在银行破产立法中,很多学者呼吁尽快出台银行破产条例,原因是金融危机后不具有系统风险性的银行出现“破产情形”时,应该及时退市,应该适应国际上银行破产法的发展需求,但是中国的银行业是否具备了破产的能力,是否具备破产的社会基础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必要性,单存的做“危机假设”和“域外立法倡导”就急需进行银行破产立法,那么社会普通民众可能会很“惊讶”,商业银行在我国破产的也只有1998年破产的海发行,且后续的清算处理迟迟不能解决。因此,比较研究方法科学化的关键在于中国特有问题的发现、中国问题社会制度的全面分析及中国问题发展的合理预设。有学者指出,“比较法研究应认清中国法律现代化的特定时空方位和努力方向,努力协调和整合法律的古今之维与中外之维。在承认和推进普适法律价值的同时,坚持自己法律的特色和品格。”“从研究方法层面,任何特殊性问题的提出和处理均建立在对特定社会和制度实践进行体察的基础上。在这种意义上,提出特殊问题的前提在于对特定社会和制度实践的基本方面有整体性了解,同时在这一层面展开某种基础性的比较,至少对所比较的不同法域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历史文化传统有基本认知。”
(二)史学研究方法多样化
法学学说是中国法学发展的知识背景,通过研究法学学说史,有助于寻求法学的思想性与本土性;法学学说史是法学研究者追求学术理想的内在动力,也是倡导学术自由,形成不同学术特色与学派的基本出发点;中国的法学学说史是法学研究和发展的理论依据;中国法学要想获得真正的发展与转型,就必须要立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传统,要面向中国的法制实践,倡导“以问题为导向的”的研究方法。多元的史学研究方法能够为经济法解决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提供有效的方法论基础。历史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包括具体经济制度史的研究和相关经济理论发展史的研究。例如要研究金融法就难免要深入分析世界货币史;要研究财税法就必须了解公共财政理论;要研究反垄断法就要深入研究“垄断”、“竞争行为”等与市场规制有关的市场经济发展史,也即从简单的商品交换到一定规模的商品经济再到发达的商品经济等不同阶段的市场主体行为变化的历史分析。经济法学研究的基础是两个“发现”:即经济问题的发现和法律问题的发现。同时,两个“发现”又是互为基础的,经济法问题的发现有赖于经济问题的提炼和反馈。因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之法,它不会像民商法那样预先给权利主体设定一个合理的“权利框架”和“合法行为模式”,经济法学的研究模式是通过对经济现象的分析,提炼出需要解决的经济问题,然后国家在设计一定的法律框架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国家干预,以更好的维护市场秩序、应对经济危机。
(三)强化跨学科式的综合分析方法
经济法的特征包括综合性,综合性体现为公法与私法因素的综合、法律调整手段的综合、调整内容的综合等。因此,多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是调整经济法律关系的必要途径。例如,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缺少“现代国际关系”与国内经济法的互动,刘志云指出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在于:一是事物本身的相关性,不同学科是从不同方面进行考察。二是学科本身的互通性,不同学科的知识具有互通性。三是学术研究者对同一问题研究深度的局限,以及研究跨度的拓展。通过“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跨学科研究”,阐述了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而源于经济法学学科复杂性和学科交叉范围广的特点,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当重视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引入和互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促使经济法学跨学科研究的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关系的相互依赖性、市场经济全球化下经济法问题的国际化、经济法问题解决的多元合作。①经济法学的跨学科研究能够为经济法学研究提供以下帮助:能够提供宏观的政治经济背景、为更好的了解国际经济最新发展动态提供制度基础;在微观上能够了解各国的经济政策的理论方法、经济立法动态,及时借鉴可以适用的优良制度。上述效果的实现都需要跨学科(如国际关系)的理论和方法。经济法以多元主体结构为框架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这使经济法学研究范畴的综合性和跨学科性,需要把主体行为的研究与相关学科已有研究成果纳入到同一个研究范畴进行比较研究,综合考虑各相关主体的利益、制度背景、传统习惯、心理变化等因素。所以,我们应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置于经济社会的整体背景下,充分考虑经济社会的制度背景与制度历史,充分运用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学科的方法和工具,对经济法制度进行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使经济法学的发展适应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
四、结论
关键词:方法论;马克思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比较
任何一门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突破都离不开方法论的变革,深入了解不同经济学体系的方法论是把握好经济学基本理论的关键。本文对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方法论进行比较,对我国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方法论基础的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分析,通过考察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的关系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经济学与其它经济学流派相区别的根本标志。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注重对经济制度、经济权力及其历史变迁的研究,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在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分析个体的经济行为;把复杂的社会现象归结为经济关系,依据经济关系来理解政治、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确定生产关系及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把生产关系的变化归结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从生产力水平出发,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基础反映了马克思经济学的本质和精髓,并使马克思经济学作为一个整体、一种范式与其它的经济学流派区别开来。马克思经济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意义不仅在于其理论,而且在于其方法。
当代西方经济学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视为一般和永恒的范畴,从总体上看,其哲学基础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人性论,并以个人主义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在这一哲学基础上,西方经济学家运用个量和总量研究法、均衡分析法、静态和动态研究法、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法、数理模型分析法、制度分析法等,并在一定的制度背景下研究资源配置问题。可见,当代西方经济学从其唯心主义世界观基础出发,侧重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及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具体的研究方法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也有类似的体现,虽然马克思并没有从这个角度进行论述,也没有使用过相同的名词。
二、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比较
(一)总量研究方法和个量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个量研究主要以单个经济主体的活动为研究对象,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个体的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其特点是把一些复杂的外在因素排除掉,突出个体经济主体的现状和特征。这种研究方法在实践中主要分析单个企业中要素的投入量、产出量、成本和利润的决定及单个企业有限资源的配置、单个居民户的收入合理使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单个市场中商品供求的决定、个别市场的均衡等问题。这种研究方法往往将某一个体的具体情况和局部特征表现得非常清楚,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是难以注意到宏观经济对个量关系或个体经济行为的影响;二是研究结果常常是有条件的,因为这种方法是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排除一些外部经济因素来研究个体经济问题,但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一些外部因素却常常是事物发展的重要条件,有时还可能会成为影响经济运行的主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是有条件的,而且研究结果往往与现实不符。
总量研究方法把制度因素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后果和个量都看成是不变或已知的前提下,以经济发展的总体或总量为研究主体,研究宏观经济总量及其相互关系。如,在研究消费时,只着眼于社会总消费与总收入、总投资、总储蓄的相互关系,对个体的消费行为及其变动则不予关注。这种研究方法由于抓住经济运动的总体状况及总体结构,因而其研究结果对把握国民经济全局具有重要作用。但这种研究方法也有局限性:主要是往往忽视个量对总量的影响。
作为分析经济的具体方法,不论是总量研究方法,还是个量研究方法都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由于个量与总量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加和关系,有些经济现象从总体和个体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其结果会有所不同。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就运用了总量与个量研究方法。关于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马克思有时以个别资本为研究对象,有时以社会总资本为研究对象。在对魁奈的《经济表》中运用的总体的研究方法,曾给予很高评价。他说:“魁奈的《经济表》用几根粗线条表明,国民生产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年产品怎样通过流通进行分配,……无数单个的流动行为,从一开始就被概括为它们的具有社会特征的大量运动,——几个巨大的、职能上确定的、经济的社会阶级之间的流通。”但由于魁奈“有限的资产阶级的眼界”,使他对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进行错误的划分,因此,他虽然天才地应用了总量分析的方法,却不能得出完全科学的结论。从马克思对个量和总量研究方法的运用中,不难发现:第一,马克思的总量分析总是以个量分析为前提,因而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宏观分析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贯性。而二战后以凯恩斯主张的以总量分析方法建构的宏观经济理论中,却缺乏必要的微观基础。这也是近些年来西方经济学理论界为之修漏补缺的重要原因。第二,马克思是在对资本主义现实经济结构和阶级关系作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个量或总量的研究方法。而西方主流经济学者在运用这些方法时则往往忽视甚至抹煞了现实的阶级关系。
(二)均衡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均衡分析方法是研究各种经济变量如何趋于平衡的方法。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曾借用机械力学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研究方法来说明经济均衡。因此,均衡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各种经济力量达到均衡所需要的条件和均衡实现稳定的条件。虽然,由于影响均衡的条件经常变动,以致难以达到均衡,但在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时,研究各种力量的均衡方向,仍然极为有用。均衡分析方法通常有两种: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局部均衡分析是将经济事件分为若干部分,集中考察其中的某一部分,而对其他部分存而不论。一般均衡分析法则侧重用各种经济因素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来分析整个经济体系的均衡,重视不同市场中各种商品和资源的产量和价格的相互关系。如果资源供给状况、消费者偏好、技术函数已知,一般均衡理论便能从数学上证明通过资源和商品价格的自行调节以达到彼此相互适应的水平即均衡状态。
均衡分析法侧重经济数量关系的研究,在正确的思想和理论指导下,其科学性不容怀疑。但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在运用这一研究方法时都往往忽视量的平衡背后质的关系,甚至用量的平衡取代质的同一性,这往往会掩盖事物发展的本来面貌。如,马歇尔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研究,确立了供求相等时的价格为均衡价格,并以此代替价值关系。但他从来不回答为什么供求相等时的价格恰好处在这一水平,而不会处于其他水平。因此,这种分析方法缺乏对价值实体的分析。从均衡方法的具体运用来说,决不能用函数关系代替因果关系的分析。函数分析是量的关系的研究,而因果关系的分析是质的关系的研究,因此,不能用量的分析代替因果关系的研究。波兰经济学家兰格在《政治经济学》一书中,将经济规律和一切规律分为三类,即因果律、同时律(或结构律)和函数关系律,并指出:“最基本的是因果经济律,因为其他两类经济规律都可以转化为因果律”。在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也完整系统地运用了均衡分析法,在分析供求时马克思不仅分析了竞争如何使供求趋于一致,同时也着力分析在供求一致时的价值决定问题,这实际上是分析价值实体问题,因此,马克思能科学地揭示价值是价格变动的内在根据。马克思对社会再生产的研究实际上也是均衡分析,他深入地研究了社会再生产平衡发展的实现比例或均衡条件,但并不说明资本主义经济是均衡的,而是说明资本主义经济难以达到均衡,并且资本主义经济的不均衡是如何形成的及其深刻的社会原因。
(三)静态和动态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静态研究方法是抽象掉了时间因素和变化过程而静止地分析问题的方法,主要为了说明什么是均衡状态和达到均衡状态需要的条件,而不管达到均衡的过程和取得均衡所需要的时间。当已知条件发生变化后,均衡会由一种状态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只着眼于前后两个均衡状态的比较,而不考虑从一个均衡点到另一均衡点的移动过程和经济变化中的时间延滞,则被称为静态的研究方法。动态分析方法是对经济体系变化运动的数量进行研究,通过引进时间的因素来分析经济事件从前到后的变化和调整过程。汉森在《凯恩斯学说指南》中引用拉格纳·佛里舒的话说“不但考虑在某一时点的系列数值并研究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而且要考虑在不同时点某些变数的大小,同时我们引用某些足以在同时属于不同时刻的其中数值的公式,这是动态学说的重要特点。只有通过这种学说,我们才能解释一种情况怎样从前面的情况中产生出来。”希克斯在《价值与资本》中指出:“我把那些我们并不计较日期的经济理论称之为静态经济学;而把那些对每一个数量都必须注上日期的理论称之为动态经济学。”
由此可以看出,用是否考虑经济数量在时间上的变化来区分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如何将根据有无时间的变化与有无增长来区分的动态和静态分析统一起来?阿克利在《宏观经济学》中指出:“静态分析,不论简单的或比较的,都只集中在均衡位置上面。它既不涉及达到一个均衡位置所需要的时间,也不涉及各个变量向均衡状态所经过的路线。这是一件关系动态分析的事。”“如果均衡是在时间推移中没有变动的一种状态,那么只要均衡保持着,一种关系的时间维度就可以略而不论。”按阿克利的意思,尽管均衡是在时间中变动的,但量上没有变动,可按静态来处理。瑞典学派的林达尔在《货币与资本》中认为:“没有经济事物不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如果要具体考察动态与静态,我们就可以给出一个一般方程,然后又将具体的经济量值带入方程中,如果在量上不变动,这就是一种特殊的静态。如果有量上的变动,就称为特殊的动态。”
西方经济学的静态与动态分析法各有所长。静态分析可有效说明均衡的条件,而动态分析可观察到经济变化的过程。马克思认为物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中运动的,运动是普遍的,静止是相对的,静止不过是运动的一种特例,并且认为静止是事物存在的必要条件,否则任何事物都不具有质的稳定性。但决不允许用静止掩盖和替代事物运动变化的绝对性。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必须在质量互变中研究动态与静止。因此,西方经济学中的静态与动态分析与马克思主义的运动与静止是不同的,前者主要局限在数量关系上。
(四)实证分析法与规范分析法的比较与评析。实证分析简言之就是分析经济问题“是什么”的研究方法.。侧重研究经济体系如何运行,分析经济活动的过程、后果及向什么方向发展,而不考虑运行的结果是否可取。实证分析法在一定的假定及考虑有关经济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描述、解释或说明已观察到的事实,对有关现象将会出现的情况做出预测。客观事实是检验由实证分析法得出结论的标准。樊刚指出实证研究作为一种经济研究方法的基本特征是:“从经济现象的分析、归纳中,概括出一些基本的理论前提假设作为逻辑分析的起点,然后在这些基于现实得出的假设基础上进行逻辑演绎,推导出一系列结论,并逐步放松一些假设,使理论结论更加接近具体事实。”规范分析法是研究经济运行“应该是什么”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主要依据一定的价值判断和社会目标,来探讨达到这种价值判断和社会目标的步骤。
现代西方经济学认为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具体的经济分析都不可能离开人的行为。在实证分析法中,关于人的行为的社会认识是其分析的基础,完全的客观主义是不存在的。从经济理论发展的历史来看,“除少数经济学家主张经济学像自然科学一样的纯实证分析以外,基本一致认为经济学既是实证的科学,又是规范的科学,因为提出什么问题来进行研究,采用什么方法来研究,突出强调那些因素,实际上涉及到个人的价值判断问题”。
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实证分析这个方法论术语,在一些学者看来,马克思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强调的只是规范分析。其实,马克思主张的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分析方法,就是规范与实证有机结合的方法。马克思的历史分析方法可以说就是一种实证分析方法,是“动态实证”。马克思十分重视对事实的分析。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中他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马克思很重视实证分析,如,马克思对分工、生产、交换、市场、利润、利息等范畴的考察和研究都是实证分析,他的经济研究实践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五)数理模型分析方法的比较与评析。数理模型分析方法可使对经济过程和经济现象研究的表述更简洁清晰,推理更直观、方便和精确,使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更加条理化、逻辑化和明了化。与英国的斯密、李嘉图,法国的魁奈、西斯蒙第及德国的李斯特等同时代的经济学家相比,马克思是当时经济学大师中运用定量分析最多和最好的。《资本论》在数学方法上,除运用简单的加减乘除之外,还有比例关系、函数关系、不等式及众多的统计图表。保尔·拉法格在《忆马克思》一文中提到马克思对数学分析的评价,马克思认为:“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完善的地步。”恩格斯认为:“单靠数学演绎就确定一个论断为真理的事,这种情况几乎从来没有,或只是在非常简单的运算中才有。”而且列宁也指出:“数学公式本身什么也不能说明,它只能在过程的各个要素从理论上解释清楚以后对过程绘图说明”。可见,马克思经济学对数学的运用,只是把数学当成一种工具。而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把数学当成一种目的,以数学化的程度来评价经济学达到的水平。
(六)制度分析方法的比较与评析。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就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在制度不变的前提下研究经济问题。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假定有利于经济学家对经济问题做深入分析。但在许多情况下,经济行为远比传统经济理论中的经济人假设复杂得多。因此,制度经济学家创立了将制度作为变量,用正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用,采取结构分析法、历史分析法和社会文化分析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揭示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经济学方法论。总体来看,制度分析方法的特征主要有:第一,动态化特征。即用进化或演进的眼光看待经济世界,这是制度分析方法的一个突出特征。制度分析方法特别看重制度的演进,而且认为促进制度演进的真正动因是技术的变化或技术的能动性,同时还认为技术变化和经济政策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因此,必须在制度演化的动态过程中去寻找问题形成的原因。第二,“非纯粹经济分析”的特征。制度分析方法始终坚持一种信念:社会经济是一个整体,经济系统中一切事物之间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且任何事物都是其他事物的原因。所以在研究经济问题时既考虑“经济因素”,又考虑“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并把法律、政治、社会意识形态等非经济因素纳入经济研究的内生变量中。第三,方法论的集体主义特征。从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途径:一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二是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正统经济学是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为基础,而制度经济学则带有强烈的方法论集体主义色彩,他们认为对制度这一集体行动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第四,具体化特征。制度经济学家使用正统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及运行,并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因而在研究方法上带有具体化的特点,侧重研究微观经济制度,并更多地从现象上和形式上进行分析,较少进行内在矛盾的分析和考察。其理论核心总是围绕制度的内涵和构成、制度变迁和创新、产权制度和国家理论这些具体的制度范畴。
制度分析方法不是西方制度经济学家的独创,其实马克思就是一个制度经济学家,他的生产关系分析实质就是制度分析,与西方制度经济学家不同的是,马克思是从本质上来进行制度分析的,西方经济学家则是从现象上进行分析。由于西方经济学的制度分析方法注重从现象和形式上进行制度分析,因而具有客观实用性,所以它针对当代外部性经济问题的解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并被广泛运用于经济理论的研究中。
三、结论
(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具有不同的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分析,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是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中,进行观察和感悟事物所形成的理性结论。
摘要: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实证化和专门化、研究领域的非经济化、假定条件的多样化、证伪主义的普遍化、案例使用的经典化、学科发展的边缘化、古典的均衡分析和现实的非均衡分析相互补充、理性预期和不确定性问题等趋势强化,博弈论的应用范围扩大,以及政府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得到共同重视。
20世纪经济学之所以产生诸多“革命”和理论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研究方法和角度的巨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讲,研究方法的演变体现经济学的发展脉络。举其要者,研究方法的变化可归纳为以下十大趋势。
一、数学化成为经济学发展的主流趋势
经济学应用数学研究的专门化、技术化、职业化甚至到登峰造极的程度,使经济学更严密,表达更准确,思维更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宏观计量分析法是最大贡献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克莱因从上世纪50年代最早提出宏观经济计量模型,为宏观经济研究开辟新的视野。此后,随着大型计算机的诞生和使用,经济结构的各种参数得以推算出来,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第一代计量经济学家的数理贡献在经济学方法论体系的整体性、严密性和形式化等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研究方面。中国经济学深受其影响。经济学理论与计量方法、计量模型,以及国民收入的核算体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使得宏观经济理论从未像现在这样更贴近现实、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比中国《经济研究》和《美国经济评论》,可以看到,自2002年开始,《美国经济评论》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论文3比重下降,而自2003年开始,《经济研究》上刊登的应用计量经济学的论文3比重上升,开始超过《美国经济评论》。①
第二,计量经济学长足发展并成为经济学中一个极富魅力的分支,首先得益于统计学在经济学中的广泛使用,并最终成为构建计量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1867-1960年美国货币史》是弗里德曼成功运用统计分析的一部经典性著作②,通过一系列的数据统计分析,得出货币数量的长期变化和实际收入的长期变化之间具有一种密切的相关性的结论,从而构建弗氏货币数量说。统计分析的运用不但支持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还大大推动诸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等新的理论分野和发展。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都激烈抨击滥用数学的现象。里昂惕夫在分析1972-1981年间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各种文章的类型之后,指出“专业经济学杂志中数学公式连篇累牍,引导读者从一系列多少有点道理但却完全武断的假设走向陈述精确而却又不切实际的结论”。
二、越来越呈现出实证化和专门化趋势
实证化,是经济学研究和表述中,越来越注重对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进行客观的、不带有主观选择意味的研究。这是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迫切要求。这种趋势注重具体经济而非一般性经济问题的研究,注重经济政策而非经济理论研究。表现为经济学研究目的的实用性,也表现为现实经济问题对经济理论研究的实证要求。与这种趋势相关,整个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也发生两次转换,即先是由重视对经济波动、就业和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转换到重视对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汇率变动和国际收支逆差问题的研究之后,又转换到重视对经济周期、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
专门化倾向,是实证化研究深入发展的结果,也是借助日益丰富的分析工具而产生的结果。专门化倾向,是指在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和表述方法方面,越来越多地使用一些特有的、非经济学家一般不使用的方法、分析工具和专业术语,以至于出现只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才能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分析、才能够看懂经济学论文3。于是,由实证化倾向而来的专门化倾向,通过分析手段的发展和丰富,在加强实证研究技术化倾向的同时,又逐渐脱离实证化。这一特征从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模型到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的动态模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从长期来看,实证化和专门化的倾向仍然在加强,但二者之间的距离却有加大的迹象。如非线性分析这类跨学科分析方法的引进,也许会引起经济学的较大变化。
三、均衡分析方法与非均衡分析方法并存的趋势
“新古典综合派”在召回凯恩斯以前传统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同时,也在宏观分析方面大胆地恢复均衡分析方法。因为“凯恩斯革命”打破的主要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下市场自动均衡的实现和保持机制,而不是均衡分析方法本身。因此,新自由主义各派的经济理论,始终坚持均衡分析的方法。在宏观非均衡分析方面,成就最突出的是法国经济学家让-帕斯卡尔贝纳西、马林沃德,美国的霍瓦德和英国的波茨、温特等人,他们不仅提出一套和凯恩斯理论体系完全相容的宏观非均衡学说,而且运用这套理论对中央集权决策经济的非均衡问题进行分析。正是这些人的努力,使得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尽管宏观非均衡分析方法不如均衡分析方法的影响普遍,但它无疑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其影响也在逐步扩大。
从广义上看,均衡分析方法和非均衡分析方法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不同点仅在于各自所涉及的均衡条件和水平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均衡分析的研究对象更为现实一些,也更强调动态性。客观上,均衡分析和非均衡分析都是对经济现象某些方面的适当反映,二者虽有差别,但不是根本性的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统一、相互补充的关系。
关键词:假设;检验;预测;描述;人文
弗里德曼(friedman,1953)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的影响可谓长久不衰,几乎引导了战后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潮流。在实践领域,弗里德曼的“f论点”说服了大多数经济学家。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一派经济学家对于“f论点”的坚持和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另一派经济学家对于“f扭曲”的批判构成了20世纪后半叶经济学方法论讨论的主干。关于弗里德曼方法论的研究文献虽然已经浩如烟海,但是既有的研究几乎存在一个共通的缺陷,就是就科学问题而论科学问题,而没有意识到经济学还存在人文这样一个重要维度。我们认为,单纯从科学角度看待这场争论的话,由于经济学不具备可控条件下的可实验性,是不存在解决出路的。经济学的研究应该回归亚当·斯密的古典传统,重视人文的维度。
一、解读方法论之争的哲学基础
实际上,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都是波普尔“证伪主义”的支持者。虽然“证伪主义”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批判,波普尔却认为:“同分界问题做对比,指出意义问题是个假问题。但是,维也纳学派的成员却把我的贡献归纳为提出了这样一种建议:用可证伪性的意义标准取代可证实性的意义标准——这实际上使我的观点变得毫无意义。”但是,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凡是能够被经验确证或否证的命题才是有意义的,进而认为波普尔只不过是强调了否证的重要性。所以,许多人似乎一直把波普尔当作一个逻辑实证主义者,或者充其量也不过把他当作一个用可证伪性代替可证实性的持不同意见的逻辑实证主义者,甚至逻辑实证主义者也宁愿把他看作是一个盟友,而不是一个批判者。所以,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的方法论之争虽然有着深厚的科学哲学基础,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对波普尔“证伪原则”以及“实证原则”的不同理解。结合经济思想史和科学哲学的新发展重新梳理这场方法论之争,有助于提升我们对于经济学性质的认识。
弗里德曼《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的核心是所谓“f论点”:(1)科学的目的是发现预测良好的假说;(2)假设不是检验理论的所在,其现实性与理论的有效性无关。弗里德曼对预测的阐述类似于波普尔。他将经济学中的假说和其预测的可证伪的重要性放在了判断经济学的科学性质的核心标准的位置。有人统计,20世纪70和80年代出版的50多本经济学方法论著作,几乎都直接或间接与证伪主义有联系,因此,布劳格(1992)把20世纪经济学方法论的特征概括为“证伪主义的故事”。在弗里德曼看来。作为实证科学的经济学到底与一般性理论有所不同。实证科学是研究“是什么”的系统知识,其终极目标是发展能够对观察到的现象提供有效的解释,并对尚未观察到的现象提供既有效又有意义的预测的理论。作为一种实质性假说体系,理论不仅要具有“内在一致性”,还要保持‘外在一致性”。那么,为什么弗里德曼认为证伪原则只适用于假说,而不应该涉及假设呢?弗里德曼没有引用任何科学哲学家的论点,而是通过三个典型例证证明了其观点,一个模型的目的不是接近现实。归根到底,我们已经拥有一个完全现实的模型——这个世界本身。但这一“模型”的问题是它太复杂,复杂得难以理解。一个模型的目的在于为理解这个世界的特征提供见解。如果一个简化性假设使得一个模型对所探讨的问题给出了不正确的预测,那么缺乏现实性才是一个缺点。然而,如果这种简化并未使得该模型对所探讨的问题给出不正确的预测,缺乏摹写意义上的现实性就是一个优点,通过更为清楚地隔离所关注的效应,这种简化使得问题更易于理解。打个比方,如果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地球,那么这个星球本身就是个最具描述主义意义上完美性的模型;但人类对地球的认识却大多是通过地球仪这样一个具有简化性的模拟来完成的。这种方法典型地存在故意的扭曲,而我们却不以为意。经济学中的假设起到的正是地球仪的作用,其同样不必是现实的完全摹写。正如solow(1997)指出:好的经济模型通过“关注一两个因果或条件因素而排除了所有其他因素,并且希望理解实体的逸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作为这场论战的另一方,萨缪尔森和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等人则从根本上否定了前提假设不需要证伪的观点,认为弗里德曼的方法论存在原则性错误。弗里德曼的“f论点”被萨缪尔森戏谑地称为“f扭曲”,用以指称“假设和推论的不对称性”。萨缪尔森(1964)经济学方法论的特点,就是理论的表述应当是毫不含糊的,以使他们有可能被“证伪”。关于假设和假说形成的一般原理,他认为一般应该有操作意义,这种操作意义是经验性的,经验性的东西应该具有可证伪性。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operativism)后来发展为描述主义(descriptivism),强调加强经济学的科学描述力。他认为,经济学家的首要任务是发现“可运用的有意义的定理”。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进行完全解释的愿望是科学所不能及的,因此经济学家只应力求扩大经济学的客观(科学)解释性的描述力。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原理实际上是以维也纳圈子里的语言表述的波普尔的证伪主义。
可见,由于对证伪原则的不同理解,预测主义和描述主义在检验的范围和完善理论的方式上产生了本质性的差别。一是前者只关注对于假说和其预测的检验;而后者既要求检验假说,也重视简要假设,并且相对来说更关注于检验假设。二是在完善理论的过程中,预测主义者的方法是探寻假说成立的局限,并针对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约束条件;而描述主义者则在试图实现假设与现实经验的完全一致。
二、从科学哲学文化转向视角对方法论之争的再解读
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都属于哲学上的实证主义者,他们之间的方法论之争体现了对于证伪方法的不同理解和运用。回顾这场方法论之争,对当前经济学研究有价值的问题是:这场争论的语境本身是否就有需要批判和超越之处?对经济学哲学基础的反思可以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什么变化?
无论是预测主义还是描述主义,其坚持的都是证伪主义或实证主义的立场。实证主义的奠基人孔德(2001)认为,认识只能局限于经验的范围内,只有此范围内的才是科学,超出经验之外的只能归为“形而上学”,是非科学。所以,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这场方法论之争散发的是现性主义的科学至上的气息,即这场争论是在科学主义语境内发生的,争论双方操持的都是科学主义的语言。无论是预测主义还是描述主义都认为,只有“科学命题”——可以进行逻辑实证检验的命题——才具有学术研究的合法性,该类命题构成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当前的主流新古典经济学坚持唯科学主义,试图用资源配置效率标准判断一切经济行为,但是,这种企图在哲学上正在受到后波普尔科学哲学的批判。但是,科学主义的标准无法在经济学中贯彻始终而不自相矛盾。我们以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为工具来解读主流经济学的科学主义标准。拉卡托斯认为研究纲领含有两部分不同性质的假设:由不变的、专门的形而上学假设组成的“硬核”(hard core);辅助假设的“保护带”(protective held),它承受检验的压力,进行调整和再调整,或者完全替换,来保护硬核。根据拉卡托斯的标准,经济学界中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分享的是共同的理论“硬核”。
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虽然在假设是否需要与经验事实相符的问题上观点截然相反,然而二者却共享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性假设——从个人“效用函数”出发的推理起点和作为最优化标准的“帕累托最优”原则。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给定完备性和传递性的理性定理,在附以连续性和凸性等公理,那么就能够得到一个定义良好的偏好序,这个偏好序表达了人们进行选择的依据;接着,通过设置一个连续的效用函数来度量这个偏好序,那么经济学家就可以把效用函数作为目标,给定约束条件,从而整个选择就变成了求解最优化的过程。从而,通过几个公理化假设,新古典经济学把人的行为视为发生在牛顿力学环境之中,从而演绎的过程可以数学化,在形式上更接近于自然科学。遗憾的是,这样一个求最优解的过程典型地含有无法测量的概念或词项在内的陈述。这种状况——在经济学中最核心的选择问题上充斥着大量形而上学的假设——按照科学主义的标准原本是不可接受的,可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却都学会了对此视而不见。同时,大量的表面上有差异的经济理论实际上来源于在保护带内对非公理性假设的放松,如信息条件、交易成本、策略互动等等,一切放松的参照系是新古典经济学赖以产生的完全竞争市场。这种研究方法的问题,在于由于作为演绎出发点的硬核内公理性假设的一致,对选择的最优化处理要求结果和偏好的内在一致性。所求得的最优解——即实际选择结果必然在一开始就是决策者最偏好的。结果序实际上就是偏好序的体现。
于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就产生了一个悖论:作为演绎前提的公理性假设与经济学的科学主义的哲学基础相冲突;而要挑战公理性假设,就必须考虑历史和认知的因素,从而违背了经济学家希望经济学能够接近于自然科学的愿望。改善经济学研究的出路在于改造经济学的哲学观。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当前坚持的仍然是20世纪30年代特别狭义的“实证主义哲学”鼎盛时期的哲学观点,当时对于科学的命题的理解是:这样的命题必须能够被证伪。于是,今日大多数的经济学家的方法论争论还在围绕着对于波普尔“证伪原则”的不同理解上打转。
科学哲学的讨论从“实证原则”到“证伪主义”,再到“约定主义”、“语言学转向”、“历史主义”、“科学元政府主义”等等,体现了科学哲学文化转向的潮流,倾向于反科学实在论。后现代的科学哲学强调科学研究中方法论的多元化,认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实证主义不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当哲学家们忙于讨论我们在表达的时候所遵循的规则,还有基于历史和文化而形成的语言的惯例如何让表述更能得到清楚的理解时,经济学家们却在狭隘实证主义造成的无法理解的泥沼中继续挣扎了数十年的时间。当前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坚持的单维度的科学实证主义标准明显是一种过时的科学观。长此以往。只能使得经济学陷入科学主义的困境而无法自拔。其后果正如布坎南(1988)所说:“假如我们围绕所谓的‘具有自然科学性’的经济学……打转……我们就会促进人类进入衰败过程”。
三、经济学回归人文传统的方法论路径
科学哲学新近发展中提出的“什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和对于命题的逻辑和历史的统一的强调使得我们在经济研究中必须改造极端科学标准的研究方法,重归古典经济学的人文传统。事实上,古典经济学有着强烈的人文传统。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那里,对于人的心理和道德法则的分析是其理论的出发点。斯密(1988,的《国富论》的任务是寻找实现国家富足的一般经济规律,而《道德情操论》的任务就是为这种规律提供人性原理。斯密(1997)在《道德情操论》中把基于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称为“自爱”,这就是国富论开头所说的“自利”。在对利己主义的控制上,《道德情操论》寄重托于同情心和正义感,而在《国富论》中则寄希望于竞争机制。斯密竭力要证明的是:具有利己本性的个人是如何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从而为建立一个有必要确立行为准则的社会而有规律地活动,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促进社会的利益。可见,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建立的经济理论体系,就是以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所阐述的人性法则为基础的。对于这种从人性出发的研究方法,斯密的好友、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学术研究必须“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或心脏,即人性本身”。
从对科学哲学文化转向的阐述和对经济思想史的回顾可以看出,包括预测主义者和描述主义者在内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各学派在其方法论最高原则上都始终坚持过时的极端实证主义,导致了经济学在哲学层面的贫困化和在意义维度上的缺失。因此,所谓弗里德曼和萨缪尔森之间在预测标准和描述标准上的争论,以后现代科学哲学的观点看来,完全就是一个伪问题,是科学主义导致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深陷泥沼而不自知的体现。
一个摆脱当前经济学研究中“意义”贫困化的可能路径是回顾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有意义的命题”。在“有意义命题”中存在文化、心智与事实之间的三重纠结,我们无法回避文化的多样性和历史的复杂性对于人性法则的影响。按照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的观点,不同民族和国家独特的历史塑造了不同的文化,而文化中的外显习俗和内在价值观则通过“心智模型”(联结“事实—认知—行动”的决策系统)影响对事实的含义的判断,就是说,相同的事实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可能表现出完全不同的含义。可以说,由于对基本事实的判断存在系统性的差异,任何极端科学主义的方法论在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中都是不能实现的,不论是在预测还是在描述的意义上。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森所说;每个被研究的国家有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些社会——经济结构组成不同的社会——经济机器,而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机器又产生不同的因果关系。因此,应该相应地构建不同的因果模型并对这些关系中出现的数量使用不同的概率测算方法。
科学命题,有意义命题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三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
有意义的命题是一个最大的命题集合,包括了所有与人的活动相关的命题,而科学标准则认为只有可以进行逻辑实证检验的命题才具有学术研究的合法性。因此,科学命题是一个比有意义命题小得多的命题集合,众多伦理的、精神层面的问题因无法实证而被取消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必然是和理性人的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命题,它们中的一部分因为可以实证而属于科学命题——并因此属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而另一部分因为无法实证而属于这个集合之外。古典经济学关注人文维度,其研究范围是所有与追求财富的行为相关的命题,而不是其是否可以实证。这种对研究范围的广泛的界定的理由正如森所说,由于伦理考虑影响了人类经济行为中对于目标的元排序,因此,将更多的人文思考引入经济学对于增强主流经济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是大有裨益的,并能祛除主流经济学在哲学上的贫困。
当前,顺应科学哲学文化转向潮流并试图恢复古典经济学人文关怀传统的未来经济学研究路径已经初现端倪。在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牵头,以阿玛蒂亚·森的工作为理论基础,由巴基斯坦籍经济学家mahbub ul.haq领导和组织编制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中,人类发展被定义为不断扩大人类选择的过程。不同于传统发展理论将经济增长当作目的的理路,人类发展路径把经济增长视为促进人类发展的手段。作为hdi的理论基础的人类发展分析路径,其内容是不断修正和扩充的,甚至“人类发展”概念本身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undp(2001)指出,扩大选择的基础是提高人们的能力,扩大人们可以做和可以实现的事情的范围。人类发展的基本能力是健康长寿、受教育权、体面的生活,并且能够参与社区生活。这个升级版的定义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了参与社区生活,即政治自由和集体行动的重要性,这样就把原有的三个维度的基本能力观点扩展到了四个维度。
追随森和undp的工作,未来人文经济学的发展在定量领域可以通过不断扩展和深化人类发展路径的研究来实现。我们可以通过心理学、伦理学、文化史等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方法论路径,加深对人类发展的认识,并通过将治理环境等因素嵌入人类发展指数而增加经济学的涵盖性和人文性。对定量方法的重视表明人文经济学并没有完全否定实证科学原则,而是对其进行了批判性的改造,使之从价值层面回归到工具层面,可以为人文经济学的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的结合服务。而在未来人文经济学发展的定性领域,我们可以追随诺斯等的思路,按照各国历史和现实的特点,强调对非正式规则、正式规则和物质条件之间关系的理解,将人的选择行为植入更加有文化背景和人性因素的理论框架之中。这样可以使得个人不再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简单的输入——输出间的效用转换器,而是可以成为更加有主动性的“有灵魂”的人。唯有这样,才能解释集体行动、非亲属利他行为、心智变迁等一系列新古典经济学无法解决的问题。按照这种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框架,我们不仅是回归,而是发展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人文精髓。
第一节 市场结构概述
一、产业组织学的框架和市场结构的含义
二、市场结构的主要范畴
三、研究证券业市场结构的意义和研究
第二节 证券业集中度
—、证券公司回顾
二、集中度与证券业集中度
三、因素与发展趋势
四、集中度变化对证券业绩效的影响
第三节 证券业务差别化
—、产品差别化和证券业务差别化
二、证券业务实现差别化的途径
三、证券业务差别化对证券业的影响
第四节 证券公司规模
—、规模经济和证券公司规模经济
二、影响证券业实现规模经济的因素
三、证券公司如何实现规模经济
第五节 证券公司监管制度
—、证券公司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客
二、证券公司监管制度对证券业市场结构的影响
三、对证券公司监管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 市场结构概述
一、产业组织学的理论框架和市场结构的含义
市场结构的概念来源于产业组织学,产业组织学是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和,但不同于微观经济学,两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两者研究的市场不同,微观经济学侧重于研究完全竞争市场,而产业组织学侧重于研究不完全竞争市场。显然,产业组织学的研究对象更接近现实世界的实际情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微观经济学属于理论经济学,产业组织学属于应用经济学。在实践中,产业组织学的理论可以直接为政策服务,这种政策主要是政府制定的与有关的政策,重点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研究实施什么祥的促进或管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