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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赏析八篇

时间:2023-10-10 15:58:21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1篇

1.投资立项阶段主要风险的识别。首先,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资立项阶段审计是审核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过程、审查和评估上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的方向和决策、贷款申请和资金筹集、项目初步设计的根据,是保证项目投资成功率关键所在。涉及的财务指标有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利税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资本金利润率等。其次,征地拆迁费的监管是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工期是否能按时交工的关键所在,征地补偿金、拆迁补偿金、规费、工作经费和征地拆迁资金也是审计的主要风险所在。最后,前期工作是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重要环节。由于受国家政策和地方政府利益的影响,发生“超额”现象十分普遍,为了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把项目的前期费用降到最低水平,对项目的前期费用进行审计十分重要。

2.设计勘察阶段主要风险的识别。设计勘察阶段主要风险在于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以及施工图的预算三个方面。首先,投资估算是对工程项目的建造内容、规模大小、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设备人员选择方案等进行深入探究,估算工程项目所需资金以及所需资金的分年测算,是项目投资决策关键的数据支持所在。其次,设计概算是通过专业设计规划机构依据初步设计方案,按照规划设计的需求,依据国家和地方概预算指标、定额要求和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等资料,概略计算出项目的成本造价,是造价管理的关键环节。最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需要对人员、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等进行定额,如果工程量的审核不准确,会导致概算和预算无法对后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造成投资突破概预算。

3.招投标阶段主要风险的识别。新项目的建设是带动企业发展壮大的源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力要求我们择优选用供应商,凸显了招投标环节的重要性。工程量清单审查与招标控制价核算是该阶段重点审核对象。工程量清单记载工程项目各实物的名称、单位、数量、性质等,是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根据,主要包含措施项目清单、分项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工程量清单通常存在项目内容组成不完整、清单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清单项目重复记录、计算不准确等问题。在此阶段主要存在定额不准确、各项费用不全面、定额单价未考虑利润风险因素、暂估材料的单价过高等风险。

4.施工阶段主要风险的识别。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投资活动的高峰期,该阶段的具体造价管理是十分繁琐的。管控过程复杂多变,这就导致了工程造价控制因素很多,很容易出现虚增造价引发投资失控的风险。施工阶段审计是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核心阶段,在此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该阶段存在的审计风险主要存在于财务机构的设置和工作管理情况、资金筹集的情况、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情况、工程项目成本与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情况以及对会计报表的审核。

5.竣工结算阶段主要风险的识别。工程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十分重大的,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是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的重要路径。对竣工决算的审计是确保工程决算质量高低、评估投资效益大小、完善项目建设经验、改善项目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该阶段审计风险主要是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不齐全;投资完成额虚增;超过合同结算价付款;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原始基础数据不准确、报表间勾稽关系错误等。

二、建筑工程项目各生命周期审计风险的防范及控制

1.投资立项阶段审计风险防范及控制。在工程项目投资立项阶段,应首先对可行性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主要采用抽样审计的方式,检验内部收益率、投资利税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资本金利润率从原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取得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可靠,取数参照依据是不是合理,是否有价值,计算方法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存在虚假分析利润空间行为。此外,应对项目投资资金估算是否合理,资金的来源的可靠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如为银行贷款,需要审核借款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是否和投资计划一致。征地拆迁审计主要是对征地补偿金、拆迁补偿金、规费、工作经费和征地拆迁资金等进行审计。例如拆迁补偿金,应重点查看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用地红线图、勘察部门对现场测量后的清点记录,核查用地面积、位置是否合规;查看补偿清单里“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数量是否和现场清楚记录相一致,套价计算是否准备,有无虚增数量,自行提高或者降低补偿标准的情况;结合银行支付凭证,审核失地农民保障金是否依法合规及时足额解缴至社保专户。前期费用通常可以划分为工作经费及活动经费。工作经费是指用于服务项目前期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费用,通常为项目前期调研、评估、论证、报批、立项等工作产生的费用。活动经费主要是完成前期工作的员工工资、办公费用、咨询费用、劳务费、差旅费等费用。对于前期费用主要获取前期费用相关制度,并根据制度审查前期费用,前期费用里是否存在不符合前期费用核算范围的,有无取得前期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等。

2.设计勘察阶段审计风险防范及控制。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应对的主要风险存在于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和设计概算中。首先是投资估算。主要关注估算选取的指标、数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投资估算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确。其次是设计概算。首先应熟悉工程项目概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及编制程序,从审核经济指标开始,对工程量进行审计。工程量的审计主要关注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设计所需要的规格和尺寸,和预算定额里所规定的内容是否一致;工程费用的审计重点审核工程的预算单价,是不是发生错套或高套的情形,如果存在单价换算的项目,重点审核换算方式是否正确;工程设备和工程器具购置费用的审计审查购置费用是否与设计相一致,避免重复购置的情况,并以设备原价作为审查依据。最后是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图在设计过程当中,选用的计价根据是不是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单位有关规定;对各项费率的计提准确性进行评价、复算;评估施工图预算中的设备、材料费等要素市场选价是否合理。

3.招投标阶段审计风险防范及控制。工程量清单的审计应着重审核清单是不是参照政府制订的建筑类工程项目技术规范编写;是否有完整的计量内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招标控制价的审计应着重审核招标控制价的内容完整性、正确性。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规费、综合单价及税金。其中,综合单价定额组成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错套、高套情况,对于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的取数是否正确。规费的检点是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及工程项目排污费。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要依照《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的具体要求,在招投标阶段,审计人员应该采用观察法、分析复核法、观察法、现场核实法来获取证据材料。

4.施工阶段深南及风险防范及控制。施工阶段财务管理审计的重点内容是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建筑企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管控和财务机构设置审计。首先,审查基础建设财务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审查财务部门组成体系图,查看职责说明书,查看财务岗位设置是否完整;约谈财务部门各人员,深入了解各人员是否完全具备了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其次,审查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设置情况。检查各财务制度是否完整;抽看样本,核查样本是否按照企业规定章程里的财务制度执行,考察执行是否有效;针对工程项目重点(如成本核算、物资清点)环节抽取样本进行会计核算。最后,审查会计账簿各个科目具体设置情况。检查分析财务部门会计账簿,核查各会计科目设置情况,是否符合《内部审计实务指南1号》规定。二是工程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审计人员因抽查和项目资金筹措有关的会计凭证,检查收到的资本金和批准文件金额是否一致;查看借款合同,审核签订合同的程序是否依照《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以及政府规定的借款利率来完成,参考企业投资计划,明确企业分年还款计划是否切合企业资金实际情况,在审核记账凭证时,重点查看科目是“基建投资借款”,核查科目的内容与原始凭证上记载项目的一致性,填写的金额是否准确,有没有存在记多、记漏的情况发生;取得与银行签订的应付票据,抽查相关会计记录,记录金额是否与应付票据相符。三是工程价款结算支付情况。审核工程预付款是否依照合同上记载的时间和约定的金额进行支付;银行履约保函有无及时归档;财务人员是否及时按合同规定扣回预付款。四是工程项目成本与控制情况。施工阶段,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安装设备支出和待摊投资支出。与成本相关的材料有:会计科目明细账、工程项目合同、项目台账、工程结算审核表。五是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情况。重点查核工程材料、设备的出入库情况。查看工程物资明细账是否和实物库存数目一致、有没有及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工程物资货到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其次,定期盘点财产物资。资产物资是否设有台账,台账登记的内容和库存实物是否一致,各项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六是会计报表。为了保证会计报表填列的内容真实、准确,能够真实反映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必须对会计报表编制情况认真审计。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2篇

一、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二维综合核算的概念和核算要求

1.概念

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二维综合核算,是指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要按照支出的经济内容或用途分类归集,记入统一设置对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明细的会计核算;同时又要按照支出的“功能分类”,根据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项目将其分解,确定记入相对应的预算科目与预算项目,进行项目核算;从而实现按会计科目、预算项目分别生成相关的账簿、报表及其他信息资料,使会计核算与预算执行管理相结合。

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核算两者的区别表现在:一是具体核算方式不同。会计科目核算是按支出“经济分类”的类、款级科目标准来归集费用, 主要特点是统一性,保证了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及可比性。而预算项目核算是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单位收支预算项目,在功能分类的“项”级下进一步的细化核算,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行政事业运行发展情况而具体设置,更多体现的是个性、特殊性,每个单位具体的支出项目及金额都不完全相同。 二是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角度与反映内容不同。会计科目核算主要反映单位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从具体费用支出核算角度对财政资金实施管理。而预算项目核算主要反映单位业务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综合反映行政事业职能活动支出的内容和方向,从预算管理的角度对财政资金实施项目控制。

两者的联系表现在:反映对象与管理目标一致,从不同角度核算、反映同一会计主体的同一项经济业务活动。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的自觉性,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为共同目标。

2.核算要求

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二维综合核算要求会计人员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熟悉明细会计科目,并且全面熟悉本单位的预算编制与具体项目内容。实际核算时,预算项目支出内容要对应相应的会计科目,并且要求将会计科目所记录、反映的经济内容与所列支预算项目的年初预算作比较,以确保内容相符,严格执行预算。如:在人员经费项目中列支的费用,相应的会计核算科目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奖金”等明细科目、“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交通费”等明细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金、住房公积金”等明细科目。如果在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中出现的对应科目有“招待费”,则说明预算项目与会计科目不适应,以招待费挤占了人员经费。

在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二维综合核算下,所有收入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进行核算,不允许发生无预算项目的支出,使同一笔经济业务从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两个不同角度,分别得到了反映,核算中心能够用预算指标项目来规范和控制单位的各项支出。

二、现阶段集中核算模式下,二维综合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偏重预算项目,忽视了会计科目的正确运用。存在把在同一预算项目中列支的经济业务,笼统地列入同一会计科目中反映的现象,即未按其经济内容进行分类,列入对应会计科目。有的报账单位误认为只要将预算项目列支正确就行了,忽视了对会计科目的正确运用,使会计科目核算过于粗化,不能真实地反映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容易产生经费混同使用。如:部分单位在业务费项目中列支的招待费、会议费、考察费等支出,混同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会计科目中一并反映。虽然预算项目没错,但会计科目运用不正确,造成会计科目核算粗化,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明晰性要求。

2.预算项目放置不当。存在预算项目放置错误或预算科目与项目不对应的情况,个别甚至出现只填写会计科目,而预算科目与项目栏空白,由核算中心审核时再来“填空”的现象。这不仅加大了中心的审核工作压力,而且直接影响了项目核算的正确性。由于报账会计对预算项目了解不够,经常出现经费支出放错预算项目,之后又调整支出的情况。在调整时,涉及的会计科目、预算科目与预算项目未一一对应,支出明细账出现了“三头挂账”现象,影响了核算的真实性、及时性。

3.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不够细化带来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单位预算项目内容比较笼统,不够细化,有的项目没有明确具体列支内容与范围,有的一个项目涉及的内容较多,但未在备注栏加以说明,有些预算项目虽然在备注栏中注明了相关的经济业务内容,但未注明列支金额比例。在实际核算时,单位会计难于确定在哪个项目进行归集列支,执行起来有困难,容易产生项目间的错位、移用。

核算中反映出报账单位对支出进度控制不严,有些单位支出进度较快,影响后续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部分单位虽然对预算项目指标的额度严格控制,但对项目支出的内容控制却不够严肃,出现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

4.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其他收入资金的项目核算尚不够细化。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其他收入资金目前尚未纳入细化的项目核算与控制。由于各单位的职能、业务不同,核算中心对以上资金的具体来源、性质不甚了解。而资金到账时,如果单位结报项目填列不够清楚,则会增加中心审核控制的难度,使其难以进行项目控制。

5.对集中核算单位预算执行的控制监督与分析欠深入。核算中心依据单位全年各项目的预算指标数,开展项目核算,且按其指标额度进行项目指标控制,但对各单位具体全年收支预算内容的构成不了解,因而在实际审核中,对于项目经费的具体使用内容与用途是否符合年初预算要求,以及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性的识别存在一定难度。仅依据二维综合核算的信息难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单位的预算管理与核算中心二维综合核算相分离,核算中心对单位项目经费的具体列支内容、资金来源和性质等了解不够;另一方面,单位报账会计对二维综合核算的概念模糊,对本单位的整体收支与预算不熟悉,对项目经费具体的列支内容与范围不了解,报账会计的业务素质尚未完全达到二维综合核算的要求。

三、提高二维综合核算水平的建议与设想

1.夯实二维综合核算的基础,强化报账单位的财务管理意识。做好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二维综合核算是单位预算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首先报账单位的领导层应重视支持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监督考评体系,创造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

集中核算形式下的二维综合核算并未改变报账单位的会计责任主体,各单位必须对自己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具体操作中改变对核算中心的“依赖性”。

2.加强二维综合核算的业务培训,提高单位报账会计的素质。一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总结经验,针对问题开展业务后续培训,使报账会计能在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综合核算的业务水平,能正确理解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核算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关系。二是加强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与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建立职业道德监督考核制度,规范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提升他们的责任心。三是加强报账会计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提高业务胜任能力。通过业务培训,使报账会计做到既掌握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会计科目运用,又熟悉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全面情况和各预算科目与项目的对应关系。报账时能正确填写会计科目、预算科目、项目,同时掌握经济业务及票据的来龙去脉,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水平。

3.完善报账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项目核算的信息质量。按照各单位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科学地细化项目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编制项目经费,使各项目简明扼要,科学实用,使具体实施项目核算时更具操作性。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加强事前、事中控制,规范内部经济业务审核、审批内控程序,特别是项目经费与专项资金、专款的使用,应经财务主管履行审核后,再交上一级领导审批,谨防超支与违规使用,以保证预算项目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

4.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与预算项目的细化核算。根据实际核算所需,改进、完善支出明细科目体系。按照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要求,将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纳入项目明细核算,实现预算内外所有资金纳入项目细化核算管理,同时对所有资金实施项目指标控制,禁止无指标列支费用 ,同时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将预算项目的支出内容一一对应到会计科目中核算,使会计科目与预算项目的核算有机结合,综合反映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3篇

关键词 医院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2014年3月,国务院了第11号文《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6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了18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管理人员对该文件的专题进行学习培训,足以体现出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视,同时对医院科研项目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和财务部门管理科研经费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目前医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经费来源多渠道、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思考如何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提出应通过每个科研项目单独立项、加强预算管理、加强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建立科研经费预算控制平台、细化财务核算科目、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完善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等途径来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纵向科研经费的范畴及其管理特点

医院科研经费按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从中央及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司局、省市厅局级等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还包括一些由学校、医院及其他团体组织等转拨的属于纵向科研经费范畴的项目经费。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卫生局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均为医院常见的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医院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各界进行科研合作、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纵向科研经费必须通过项目申报取得,横向科研经费主要以合同、协议的形式签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以科研管理部门为组织主体、财务部门为核算和控制主体、审计部门为监督评价主体。

二、医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经费来源多渠道,导致经费管理杂乱

医院科研项目众多,尤其是大型三甲医院,可能有上百项科研项目,来源渠道较多,有财政拨款的,上级单位拨入的,单位自筹的、为其他业务单位承担的。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可能负责不同的项目,多则十余项,很容易出现项目收支混淆的情况。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负责科研的财务人员容易将同一个人的不同经费混淆,出现下错账的情况,导致财务后期调账,账务不再清晰明了。

(二)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不足,导致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目前大多数医院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分工如下: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及预算的备案;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建卡、入账、经费报账及决算审核。这样的分工容易造成科研经费管理上的脱节。

首先,是项目立项后的经费预算,该预算是经费使用的依据,经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目前医院大部分的科研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自行编制,财务部门很少参与其中。项目组的科研人员虽能掌握项目所需的经费开支,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容易对经费预算中一些概念和制度的理解产生偏差,使得预算难以作为实际支出的标准来约束,反而导致支出偏离预算。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主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部门的重点则是项目申报和命中率,在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后,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基本不了解,也没有进行监督;而财务管理只停留在基本的财经法规和制度上,仅仅是对经费的支出进行账务处理,无法真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起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到了项目财务验收阶段,为了使经费决算中的支出数与预算接近,往往会进行大规模调账,一方面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会降低医院财务核算和监督的质量。

(三)财务核算科目没有细化,导致支出项目不清晰

仅设置“科研项目支出”总账科目,没有按支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当需要根据支出内容统计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时,财务人员只能手工分析,一方面增大了工作量;另一方面仅仅根据账表分析,增大了不准确的可能性。财务核算科目没有与项目预算支出保持一致,不能从账务上掌握科研经费的分项执行情况。

(四)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难以准确衡量

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的主要原因是间接费用核算不合理。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通过“科研项目支出”的会计科目来反映,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各项费用的分类,又分别下设明细会计科目。而在成本核算中往往只注意到科研项目发生的直接费用,如设备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间接费用,如从事科研活动所占用医院的房屋、水电气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等几乎都没有在所在项目中分摊。同时,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无法在项目中开支津贴补贴等收入,只能从医院的事业经费中安排这部分支出,客观上也使科研研究成本没有得到真实反映。尽管医院对大多数纵向科研项目均按合同预算提取了科研管理费,但并没有准确地计算出项目所需的间接费用。因此,导致成本核算不准确。

三、完善医院纵向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每个科研项目单独立项,避免混收混支

为了使科研经费的执行与预算相符,科研经费下达后,财务部门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按项目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区分不同项目,尤其是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以防止随意混用和挪用。

(二)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1)财务人员参与经费预算编制。对医院承担的大中型科研项目,财务部门应参与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其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并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对小型科研项目以及协作的科研项目,在经费下达时,科研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科研经费预算,以确保在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预算控制。

(2)优化财务软件,建立预算额度控制平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财务软件资源,建立预算模块以及预算额度控制系统的平台,实现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对接。以我院为例,目前,财务部门使用用友HRP系统,并在HRP系统中建立了预算管理的模块,对科研项目进行分项管理。但对该模块的运用还不成熟,仅财务人员可查询经费使用情况,而且由于系统仍在初期探索阶段,以前的科研项目并未实现预算额度的控制管理,仅为科研上账和经费下账的工具。因此,建议财务部门充分利用财务软件资源,在软件中实现对经费预算额度的控制。首先科研部门将批复的科研项目预算明细数据传递给财务部门,然后,财务部门根据各分项数据在预算管理模块中对该科研项目进行设置。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开通预算管理模块查询的功能,既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实时监控,以防在项目结题时才发现与预算不符而进行大量调账,影响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又可以减轻财务部门大量科研经费查询的工作负担。

(3)定期收集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整预算。根据2014年国发第11号文明确的规定: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人员应定期对各科研项目支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一方面以便于负责人及时了解其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其各项支出是否存在偏离预算的可能,并分析其偏离原因,若属正常偏离需调整项目预算的,应协同项目负责人进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若为非正常偏离的,应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在后期对项目支出进行适当调整;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进度的控制,防止出现项目截止时间前科研经费未合理使用而集中突击开支的情况。

(三)细化财务核算科目,明确各项经费开支

科研经费直接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化验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11项,财务部门可以根据支出范围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进行科研项目的辅助核算。按支出范围设置明细科目,便于与预算进行对比,能更直观地从账务上了解科研经费的分项执行情况,也有利于后期项目验收时财务明细账的提供。

(四)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

国发11号文明确提出五项明令禁止行为,其中包括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因此,为了确保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与预算口径一致,财务部门依据预算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进行严格审核,不仅要审核合同以及票据的真假,更要进一步审核费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科研经费使用的办法,如科研经费购买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入账手续,不得购买生产线设备以及基建设备,设备购置必须在预算内,不得开支预算外的设备购置费。

(五)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

医院作为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条件服务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必须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预算调整审批程序、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票据管理、预算执行对账、内部审计监管制度等。

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纵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又具有代表性和标杆性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科技投入的快速增长,医院获得的纵向科研经费也在逐年增加,同时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作为医院的财务工作者,为了更好地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办法,探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以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使科研工作能真正有所成果。

(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财务处)

[作者简介:付敏,女,硕士,201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S].

[2] 国卫科教函〔2014〕18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S].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4篇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5篇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6篇

基层财政所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不进行盈亏核算,而是着重核算有关资金的收支结余。会计对象的性质决定了不同的会计特点,而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按照一定原则进行科学分类,因此基层财政所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前提。会计科目的设置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关于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改革后的科目设置措施及建议如下。

1 会计科目的名称与核算内容应具有统一性

为了便于会计资料在基层财政所以及全国范围内汇总分析,特别是为了反映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基层财政所的会计科目应由财政部统一制定。会计科目的名称未经财政部同意不得改变和合并;其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自身业务活动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增设科目,报请财政部同意;对于明细科目,可由各地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按一定要求自行规定。

2 会计科目要适应基层财政所业务活动的特点,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

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一样,业务活动也有各自不同,如部分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有一定的业务收入,行政单位只按规定履行公务,没有自身业务收入;有的事业单位要求进行成本核算,行政单位则不存在成本核算问题等。因此,基层财政所会计科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也便于将核算结果同政府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加强预算管理。

3 会计科目要适应单位内部管理的要求

会计科目提供的信息既要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又要满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为单位领导预测、决策和日常管理提供详尽有效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科目的设置既有统一性,又要因地制宜。如有些单位内部的二级单位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核算,设置内部资金结算中心,进行成本核算,这样就需要增设一些会计科目,增加会计科目的级次。

4 增设“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核算执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因此都不进行对待处理资产的账务处理,因而单位资产不能进行完整的记录和反映。笔者建议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增设“待处理资产损益”科目,确保账实相符,这样也可以使得单位的各种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能够清楚明朗。具体核算步骤是借方登记待处理资产盘亏或毁损数,贷方登记待处理资产盘盈数。因为待处理资产损益具有双重性质,所以它期末一般没有余额,在没有报经批准前,它与资产有关,应反映在资产类中。

5 增设“上级补助收入”和“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现在实行的会计制度不能对上下级单位之间的经费补助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核算。笔者建议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中,增设“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这样既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也能够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该类经济业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6 材料有关业务处理设置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使用“库存材料”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事业单位设置使用“材料”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在其他明细规定上,由于事业单位种类的多样性,涉及有关税款的问题,而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由于业务简单,核算简单,在对材料的业务处理上可以看作是事业单位的一种简例,因此,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对材料业务处理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建议取消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科目,设置和事业单位统一的“材料”科目,其核算规定按照事业单位对“材料”科目的有关要求。

7 拨入预算经费设置

基层财政所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拨入经费”会计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事业单位设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其中包括部门预算安排的基本经费、从主管部门获取的基本经费、从非本级财政获取的基本经费及其他内容等。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名称核算的内容不能涵盖其所列举的包括的其他内容,因此用“拨入经费”科目更为合适。建议取消事业单位设置的“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和行政单位统一设置“拨入经费”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8 支出经费业务处理设置的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设置“经费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事业单位设置“事业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采用“经费支出”比“事业支出”更合适。建议取消事业单位设置的“事业支出”科目和行政单位统一设置“经费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9 拨出经费明细业务处理设置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7篇

以下根据汽车4S店管理组织结构从整车销售的核算管理和汽车售后服务的核算管理这两个方面对汽车4S店的财务管理进行分析。

一、汽车销售的财务管理

(一)店内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

1、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整车销售的财务管理主要是资金管理、销售情况的统计、库存的核对以及厂家的账务核对。其中整车采购资金管理中其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有的资金,另一个方面是三方协议贷款资金。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对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控制和管理较麻烦。在资金运用的过程中应注意资金的周转率、在途时间的长短,与厂家按类型和型号订购的车辆,企业融资能力的强弱等。三方协议贷款资金是指由经销商、厂家、银行这三方所签订的贷款协议。70%的银行贷款资金和经销商以30%左右的自有资金从厂家购车,其中70%的银行贷款资金由车质押合格证给银行,然后,经销商还银行贷款资金后银行将车质押的合格证给经销商。

2、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运用在财务管理。三方协议贷款资金的运用在财务管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严格管理进入银行质押的合格证,确保银行存放的合格证与4s店库存信息动态保存一致。这里的库存信息是财务的统计台账。其二,根据客户订车时间来计算所需的资金并换取合格证。其三,每天统计汽车的销售情况并根据库存情况来补充车辆(按类别和型号)。其四,当客户下订单时应和银行预约换取合格证,避免时间的拖延给客户带来诸多不便。其五,确保流程顺利、操作规范,使资金的效率高,继而存货周转率高。其六,合格证换发的过程中应登记好库存台账,将销售核算做好并与库管台账进行仔细核对。

3、4S店进货财务管理。4S店在进货过程中大部分的情况是货先到,发票和货品同时到,或比货品后到,为了及时的进行资产登记、合格证的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备查台账的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整车的销售利润主要有前面所提及的销售差价以及厂家按返利制度根据销售量情况的返利。这部分的利润应进行每月的预提或摊销而进入每月利润。其二,广告费也是4S店中金额较大的一笔支出,为了扩大该汽车在该地区的销售影响。一般情况下,厂家承担大多数广告和宣传活动费用的一半。所以,当支付完广告费后,财务人员应向广告商索取各半等额的两份发票,一份是以4S店的名义、一份是以厂家的名义。另外还有一种放大资金的方法,也就是采用承兑汇票。这种方法同样也应注意承兑汇票到期日,及时地进行补缺口、办理新的承兑汇票,这样以达到高效利用资金的目的。

(二)二级经销商的销售财务管理。

二级经销商一般是地区性的4S店的下级经销商,它的分布主要在二级城市,因为他们的货源主要来自于4S店,所以在管理上受4S店的管理和控制。在实际工作中这类二级经销商的4S店可以采取付部分订金或买断的方式进行销售和管理。其中采取部分订金这种方式进行经营的,库存明细上应单独的列示,约定有销售返利的,月末还应进行销售返利核算。为了很好了解二级经销商店内的销售和以及它的销售情况应将这两部分分别核算,月底再进行仔细分析。

二、汽车售后服务的财务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汽车售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售后维修业务、配件销售业务、汽车装饰业务

(一)汽车售后维修业务的核算管理。

在对于汽车售后维修业务的核算中,主要内容有配件款和人工费。一般情况下,人工费和配件款的核算借助详细的维修结算清单。此单也是与客户结算的依据和开发票的依据,单上的数据已经过事先设置好成本和毛利是计算机自动计算的数据。整车的销售和汽车的售后维修、配件销售、保险业务等都有一定比例的业务提成。这些可记入每项业务成本,也可在销售费用中体现出来进行成本的核算。配件返利和整车销售情况类似,厂家可以根据销售量的情况按返利制度来返利,这部分的利润应每月进行预提或摊入每月利润。

(二)配件的核算管理。

1、配件的核算。配件主要由维修工段根据维修的需要来填领用清单,然后从配件部领出,并按照相应的成本进行结转。月底根据领料单和库存配件进行核对结果进行统计。如果领料单和库存配件进行核对结果无误,则依据维修结算清单就可统计出配件维修所产生的毛利。

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第8篇

关键词:科研院所财务管理模式一级管理二级核算考核奖惩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资金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工作。财务管理的目标取决于企业的总目标,并且受财务管理自身特点的制约。

科研院所由于其行业及体制的特殊性(如科研院所通常按专业设置不同专业方向的事业部),其财务管理也具有独特性,会计核算既要符合《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要求,也要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这种独特性对科研院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既带来一定的难度,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目前科研院所采用的财务管理模式主要有“一级核算”和 “一级管理,二级核算”两种模式。其中“一级管理,二级核算”的管理模式能较好地适应科研院所财务管理需求。这种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在科研院所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基础上,事业部作为成本及利润中心成为科研院所财务管理的延伸;为此院所可制定事业部的核算办法和内部银行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这样,既能充分调动事业部人员加强财务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事业部会计及计划人员对科研、生产项目成本的明细化管理,又达到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和细化预算管理的目的。

一、一级管理

科研院所根据与上级单位签订的各项经营目标,本着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相应的经营指标分解到事业部,作为对其进行责任核算和考核奖惩的依据。根据科研院所特点,将三项主要经营指标:科研生产收入、利润、新签合同额下达到事业部,科研院所可根据这三项指标的完成程度来确定事业部的全年工资总额。事业部作为利润中心,客观上要求其承担科研生产收入、利润两项经营指标,新签合同既是事业部完成当年科研任务的保证,又是奠定下一年科研生产任务的基础,因此将新签合同额也作为事业部的一项经营指标。如何能够落实和分解全所的经营目标,可用一个约束性指标――工资总额。工资总额作为经营指标的约束指标,它的设计和确定有利于鼓励事业部开拓市场,挖掘内部潜力,积极承担更多的经营指标,并承揽更多的科研生产任务,为全所多做贡献。

事业部经营指标的分解,主要依据各事业部人力资源、行业领域资源占用、经营规模、上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市场预测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

为了均衡各个责任主体的利益和责任,应对各类内部协作、内部管理和内部服务业务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结算价格,主要有以下内容:

事业部之间及与所内加工厂发生的技术协作业务,由计划管理部门组织。如果所提供的中间产品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计划管理部门选择市场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并签订内部合同;如果中间产品存在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则计划管理部门需要协调双方签订以市场为基础的协商价格同时签订合同,促使双方遵守合同协定。

事业部应交的使用费包括水电气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房产使用费、例行试验费等。所里可按市场价格和实际计量数计算转供类的水电气的使用费;根据成本价和实际占用数计算固定资产使用费及房产使用费。

事业部应交的管理费,依据事业部上年的收入额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经营管理费和无形资产使用费,依据事业部的占用的人力资源情况收取人员管理费和园区使用费。

三、二级核算

科研院所可建立并细化以项目的预算、决算为基础的事业部责任核算,包括项目的预算、项目收入核算、成本费用核算、事业部责任核算等内容。

(一)基于项目(产品)预算的责任制预算编制

根据科研院所的科研生产既承担科研项目的研制开发又有小批量试制产品生产的特点,在分别编制科研项目、产品预算的基础上,按科研项目、产品的总承事业部,汇总形成事业部的责任预算。其中,科研项目根据科研生产计划、形象进度和任务特点编制科研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预算;产品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材料工时定额等编制产品销售收入、产品生产、直接费用、期间费用和利润预算。

(二)项目(产品)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核算

科研项目以外购、外协的采购进度和研制开发的进度确认计算项目的科研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成本费用作为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产品以交付用户的数量、订货单价计算确认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以交付给用户产品的数量和库存产成品数量的比例,对发生的费用按配比原则计算来确认交付产品的成本。

事业部责任核算以科研项目、产品的收入核算为基础,汇总形成事业部实现的收入。根据事业部承担科研项目、产品的成本费用以及内部价格确定的管理费,合并计算出事业部成本费用支出。

(三)事业部利润=该部收入-该部成本费用支出

通过项目(产品)的核算,细化了事业部的责任核算,提高了责任部门节约成本的意识,也使责任考核和奖惩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四、考核奖惩制度

二级核算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一个部分,它是根据内控制度归集起来的数据信息系统,必须与考核和奖惩联系起来,并为其提供依据。规定明确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是内部核算系统正常准确运行的保证,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考核和奖励制度,事业部就不会关心二级核算系统所归集的数据,相应的一级管理制定的预算指标就无法落实和监控。为此,研究所可设计四类五个不同权重的量化考核指标。

(一)收入指标

收入指标采用收入完成率指标,用于评价事业部收入目标的完成和增长情况,反映事业部经营的增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采用人均贡献率和利润率两项指标,用于评价事业部创造利润的水平和质量;分别反映事业部经济运行的质和量。

(三)规模指标

规模指标采用利润比重指标,用于评价单个事业部创造利润占全部事业部总利润的比例,反映事业部经济运行的规模。

(四)新签合同指标

新签合同指标采用新签合同完成率指标,用于评价事业部新签合同的完成情况。

奖惩遵循以下原则,事业部工资总额按事业部效益增长高于工资总额增长的原则确定;事业部负责人的年收入则根据事业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所务会确定。

“一级管理,二级核算”财务管理模式可达到准确核算和细化管理的目的,同时起到使基层单位重视财务数据,努力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的作用。虽然随着国家对科研生产项目管理要求的加强和全面预算管理等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这种财务管理模式从体系、制度、方法等方面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但 “一级管理,二级核算”对科研事业单位特别是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来说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周园.对科研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分析与探讨 .[J]. 现代经济信息,2011(02)

[2]高越.大型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创新的探讨 .[J]. 科技智囊,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