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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风险防控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10-05 10:39:4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收征管风险防控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税收征管风险防控

第1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税收当事人;纳税风险;税务行政风险

一、税务风险的理论划分与分析

税务风险按照承担者来划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风险;二是由税务机关承担的税务行政风险。

(一)纳税风险分析

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纳税活动存在风险。纳税风险是纳税人的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自身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是纳税人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受损。纳税人的税务风险主要是缘于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高,税务风险就越小;纳税人的行为与税收法律的契合程度越低,税务风险就越大。纳税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对税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熟悉、理解有偏差或者了解不全面,在面临税收选择时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好或用足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说没有做好纳税筹划,导致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本来可以少缴税款,但实际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导致了自身利益损失。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纳税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纳税人对税法的理解和遵从上存在缺失。纳税人熟悉税法,遵从税法,充分了解税收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是防范可能遭受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害的必要保证,也是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避免税务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有效防范纳税风险,可以使纳税人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税务行政风险分析

税收立法的科学与完善对税收执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不科学、不合理的税收法律制度会带来一定的税务行政风险。任何国家的税收法律制度都有其时代性,需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历史时期、经济形势、市场主体地位等情况发生变化了,税收法律制度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或调整,否则就会给税务行政带来风险。尽管这种风险不是直接的,但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却是综合性的。从税收执法的角度来看,税务行政存在风险。对于税务风险,我们可能更多的是站在纳税人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和分析的,往往忽略了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权力的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执法失范等不当的税收行为也会给国家税收及其自身带来风险。税务执法风险主要来自于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执法失范,也可能由于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或德行不正导致税务执法出现问题。税务执法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影响正常税收征管活动的有效开展,还会影响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损害税务机关的执法形象,甚至可能会导致国家赔偿。依法实施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应充分树立全心全意为国聚财,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树立税收法治意识和税务风险意识,自觉加强税收法律知识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法律政策,严肃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做到政策准确,程序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周到,征收及时。

二、有效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对策

税务关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税务风险一旦发生,对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不仅仅是涉及一方利益,而是双方共同成为风险主体,需要共同为风险损失埋单。因此,避免税务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应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纳活动中的共同关切。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是预防税务纠纷,降低或避免风险损失,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保证国家税收征管工作高效顺畅的基本要求。

(一)纳税企业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的主要对策

1.坚持树立依法纳税意识。要防范税务风险,对于纳税人来说,首先要树立法治意识。企业上下协同一心,全面树立依法纳税意识。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是纳税人有效防范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为此,纳税人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税收法纪,违法事项绝不触碰。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熟悉财税法规,熟练会计操作,使自身经营行为符合税收法律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减轻税收负担。2.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有效协作以及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需要不断改善内部管理,在以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上做好文章:一是施行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二是严格规范审批检查制度;三是健全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四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决定着会计数据和其他经济资料的可靠性,这就要求企业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意识,充分利用现代化知识技术,建立一套操作性强、便于管控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纳税核算的准确性。3.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了税收征纳双方的利益关系。企业在研究和利用现有的税收政策以及实施纳税的过程中,都需要与税务部门取得或保持必要的联系,尤其是征管方式的确定和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否合法有效,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和指导。对此,企业需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是对某些新的税收政策的认识和新生事物的处理方法上要及时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保证税企沟通畅通,从而避免税务风险。4.增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企业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企业纳税风险的管理,不但要体现在内部的管理制度上,更要体现在领导者的管理意识中。由于企业在纳税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可能会有偏差,加之税务筹划往往带有侧重于倾向企业利益的特殊目的,因而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税务风险,企业领导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保持高度的认识和警惕,以积极的姿态加强风险管控,针对风险可能产生的原因,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税务风险的发生。5.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技能。重点是要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由于我国仍处于深化改革时期,税收法律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因此,企业的税务筹划应充分建立在对税收政策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上,要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清晰预测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准确研判国家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动以及税收法律政策的变动趋势等因素对企业经营效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综合考量税务筹划方案,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审时度势,正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确保企业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效益。

第2篇

一、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1. 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主要特点:一是税源专业化侧重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二是侧重于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税源管理方式;三是侧重于信息管税方式的管理模式;四是侧重于有区别、有重点地配置管理资源。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正是在于对“专业化”的定位,根据企业和所属行业的专业特点实现专业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赖以存在的前提,将是信息技术的广泛支持和应用。充分依托信息技术,发挥信息管税的作用,构建数据模型,开展风险评估及相关税务管理工作。

2. 税源专业化管理对企业和税务部门的挑战。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以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客观上对企业适应新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客观上要求企业积极主动纳税、主动进行税务风险分析和评估;二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信息管税为支撑。对企业税务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专业化分工为保障,将增加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交流;四是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管理模式,将使税务部门越来越熟悉企业的业务特性及税务管理状况,企业业务经营中的各项税源将在税务部门的监管之下。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源企业按行业、规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企业特点、所属行业特点优化、细化税收征管程序和服务程序的要求,为企业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创造了有利条件,税务部门充分地、全面了解企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使税务部门完善税务服务程序,改进服务质量。

3.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对税务机关以及企业税务管理都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客观上要求企业管理者以及税务工作人员,加强税务知识的学习,积极主动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信息化管理。企业应掌握有利时机,化被动为主动,积极调研税收对企业税务信息的需求,结合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税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税务的信息化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可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各项纳税服务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对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深入分析、研究,及时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宏观预测、分析及调控能力。重点税源企业对经济的发展、对税收收入的实现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的好坏不但影响着当地经济,而且对就业、完善市场经济、财政收入的实现都有其重要性。税务部门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与服务,为企业献言献策、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

4. 新经济形势下重点税源企业的特点。一是企业各种经济行为复杂。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网络科技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网络交易等多种经济行为纷纷出现,这些经济行为要求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适应新经济形势下重点企业复杂的经济行为;二是重点税源企业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应措施更加灵敏。重点企业对政策的研究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很多企业甚至专门组织人员或机构进行研究,以便及时调整企业战略决策。

二、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有效途径

重点税源管理是组织收入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跟踪监控重点税源企业收入增减及税负变动趋势,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实施科学决策、强化税收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必须积极培育重点税源,寻找新的增长点,挖掘新潜力,推动企业发展。

1. 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主动接受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对税务管理的挑战。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这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严密的重点税源管理员制度,就抓住了税源管理的关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调整工作岗位。将那些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税务管理员安排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及时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大对重点税源管理员的培训力度。在面对新形势、新问题的环境下,对重点税源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三是制定些相应的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激励机制。明确落实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大力强化重点税源管理,执法活动有记录、执法过程可监控、工作结果可核查、工作绩效能考核,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

2. 注重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方式的科学性、规范性。一是强化动态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及时了解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变化的趋势,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收入进行分析和预测。对于税收入库税款较大、财务状况变动异常的企业,应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行业指标等动态情况,分析、预测税源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并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管理,及时发现、掌握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源潜力;二是明确重点税源纳税人的各类报表填报义务与责任。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三是依托信息化对重点税源数据库的数据管理的支撑作用。改变目前有些指标的采集与填报仍要手工操作情况,能从相关支撑系统直接取数,减轻审核数据的工作量,减少手工操作数据出错的风险。依托信息化支撑,及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了解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真实情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支撑,提高信息采集量,使企业的征管基础信息等涉税指标能自动获取,减少手工填报和数据审核的工作量,同时也能保证数据质量。完善重点税源报表的审核公式,通过增添数据互审公式,避免重点税源报表过程中数额错误等一些常见的问题,提高数据质量,为税收趋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持,较大程度地发挥信息手段在重点税源监管中的作用。

3. 建立重点税源监控预警机制,强化数据的运用。从日常的异常指标来发现征管上的薄弱环节,采取风险应对措施,提高税源监控管理水平。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新模式。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资料,跟踪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相关信息,对数据进行审核评析、税收综合分析,强化数据的运用,及时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中的税负异常等问题。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以服务为主的管理办法,为纳税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切实性的税务管理、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提高管理质量的效率,提高纳税遵从度。根据行业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税收收入分析指标,对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对纳税人本身因素、税收政策因素、其他因素的分析,对税源变化情况进行预测,提出加强同行业或同类事项税收管理起促进作用、借鉴作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对每一户重点税源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从中发现问题和疑点,并及时进行监控和评估。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常规分析。对重点税源监管企业数据开展基本内容的常规测算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客观的描述与评价,明晰税收收入形势,说明税收增减影响因素,揭示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查找税收异常企业;二是通过对税源的监测和分析,掌握税源的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

第3篇

明廉理 强化廉洁价值理念培育

强化廉政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讲廉政故事等形式,从不同的角度畅谈对廉洁从税的理解、感悟等,使“阳光生活、健康工作”、“廉政关系到个人成长、家庭幸福”等理念渗透到每个干部职工内心,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召力和渗透力.

励廉志 创新廉政文化活动形式

强化廉政氛围熏陶,以每月“纪检日”学习活动为平台,大力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通过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筑牢队伍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廉洁执法的共鸣.

兴廉风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效果

将廉政文化建设与税收征管相结合,抓好风险点防控;将廉政文化建设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大力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督查机制,打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以廉政文化促进工作开展.(通讯员:刘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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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善税源监控体系,确保地税收入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

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源管控力度,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提高组织收入的预见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确保2012年地税收入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

一是提高税收分析和调研能力。准确把握辖区内经济发展动态,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地方税征管情况和地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税收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税收专题分析和调研,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依据。

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完善重点税源分类管理办法,充分运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稽查的成果,加强行业、税种、税户的立体监控和事前、事中、事后的流程监控,通过内外联动,实现重点税源的有效控管。

三是加强税源风险预警,强化纳税评估。通过对纳税人及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分析,总结行业税负水平和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地区行业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依托大集中系统税源管理风险平台,定期开展风险识别,等级排序,风险应对,风险反馈机制,提高评估水平,减少税收征管风险。

四是建立新增税源跟踪和预测机制。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性,不断培植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税源基础,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拓宽税基。

五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和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借助会议、资料、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和报刊、电台、电视、网站等传媒宣传税收政策,定期组织各类面向纳税人的税收业务辅导、培训,使各级政府和纳税人能及时了解和运用税收政策。及时研究、解决税收政策调整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绿色通道”,对各项减免税审批实行即时办理和限时办理。建立和完善各类税收优惠台账,加强减免税申请、调查、审批及事后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抓好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效果的跟踪、分析、评估。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为确保明年各项收入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的税源管理。加大对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的审核工作,使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管理更趋规范。同时加强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登记率的监控。

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管理工作。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纳入日常性工作,实现有效的常态管理。进一步提高非劳动收入个税和高收入个税所占比重。

三是强化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深入推进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分析工作,开展预警值推算;结合新的企业所得法,改进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突出企业所得税项目管理,规范台帐建立和登记制度;通过完善汇算清缴、加强纳税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开展反避税等多项征管措施,尽量抵减新企业所得税法带来的税收减收。

四是继续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积极推行基金费与税收“同管理、同检查、同评估”的管理模式,确保应收尽收。

五是积极开展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调查和确认等工作。按照省市局要求,无缝对接大集中系统“网上办税”模块。

六是全面推广网络开具发票和税控收款机,逐步缩小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实时采集发票开具数据。深入开展发票认证工作,加强发票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强化数据利用分析,实现以票控税。

二、进一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积极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征管体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创新完善税收征管模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12年的工作主题和省市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精神,结合前期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运行情况以及省局大集中系统的改造升级,进一步明晰和优化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理顺各部门的业务衔接,强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现“单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快进位”。

一是深入推进风险管理。提高风险应对准确率,强化风险应对与内部监控的衔接,以事项为中心,科学设定流程节点,理顺各流程之间的关系。按照“征、评、管、查”的基本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将各部门和岗位置于税源管理“生产线”的各个节点上,实现税收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流程的全面融合。依托风险管理平台,强化风险评估结果应用,逐步形成以提高税收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的税收遵从风险控制管理体系。

二是做大征收服务。逐步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纳税服务内容向纳服中心集中,坚持纳税人发起的各类涉税事项由前台统一受理,并将催报催缴、税种认定、前台简易处罚,以及相关的低度风险应对等适合集中处理的事务性事项赋予纳税服务分局。逐步把审批权限向纳服中心下放,把涉税资料的传递转变为柜台内流转,有效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三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发挥绩效考评体系对专业化管理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建设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的要求,以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和严密的工作责任体系作保障,优化考核指标的设计,创新考核方式,建立激励与问责的双重机制,贯彻到“征、评、管、查”各个工作环节,形成“领导带头,部门联动,全员参与,争创一流”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创新突破。举全局之力,加强创新项目培育和创新资源汇聚,切实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创优项目。以创新理论应用为引领,加强税收征管模式创新、技术与组织集成创新,全面推进税源管理新机制。

五是强化税收征管监控分析力度。紧紧围绕省市局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指标,强化对各职能科室和分局的考核力度,按季下发《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通报》,认真抓好所涉及的每一个工作流程,每一个具体事项,确保征管质量不断提升。不断深化基础数据的质量管理,在保证基础数据逻辑性准确的前提下,力求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工作有较大突破。

六是积极推进机关实体化运作。促进机关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逐步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

三、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是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税,重在治内,以内促外”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征税、认真贯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为纳税人知悉、参与、监督税收工作创造条件。

二是坚持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高,以深入开展创建“依法治税示范单位”为抓手,认真组织对税收执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执法情况的解剖、检查、整改、验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卷宗的管理,通过建立月度考评制度,提高税收执法文书、卷宗的质量。

三是加大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把行政执法纠错与过错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岗,过错责任追究到人。

四是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传递、利用工作,及时、全面、完整地掌握各个部门、各个层面的涉税信息,通过分析和利用,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重点加强涉税信息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工作,在数据应用绩效上求提升。深化国地税长效协作机制,积极运行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充分利用省国地税信息比对平台加强户籍管理,对基础信息、税基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新办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的实地联合巡查。拓展国地税协作面,实现国税代开发票时,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税。

五是充分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加强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这一工作任务,在做好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各类经济主体营造公平税负环境。

四、进一步推行服务行政,积极构建促进经济发展的和谐征纳关系。

进一步细化税法宣传辅导,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建设集中式咨询服务模式,持续改进办税服务。

一是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办税服务制度。

二是拓展和应用网上办税厅的功能,在CA认证的基础上实现扣缴税款协议的网上签约。在全市实行一证多用,实施CA认证全覆盖。

三是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资料,拓展多元办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纳税服务。

四是全力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争取到2012年末,初步形成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通过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和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保护纳税人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为推进地税工作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一是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定位长远发展,积极引进地税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

二是要大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2012年整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类型逐步开展。加强专业团队建设。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和工程师等职称考试,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持续开展全员业务学习。以省局今年开展的业务考试为契机,继续调动全员学习政治、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全体地税干部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长业务才干、更新工作观念、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思路,提高运用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的能力。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基层工作岗位人员的关心与支持力度,强化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为实现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障。

六、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立教育、惩治、预防、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廉勤从税的良好形象,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团结和谐,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领导班子带头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充分激发全系统干部队伍内在活力,努力使领导班子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

二是推进合规行政。搭建“规范管理”平台,运用激励手段,实现“合规行政”。不断规范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促进税收征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文明、高效。

三是加强廉政内控机制建设。围绕“三个一流”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以制度体系为核心,贯通教育、监督、惩处体系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范、协调动作、自我完善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巩固扩大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争取创建成为省级廉政示范点。

四是认真兑现省局“12条服务措施公开承诺”、“6项廉洁从税公开承诺”、“10项纳税服务承诺”、“服务民生70条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权益投诉,诚恳接受监督,做到有受理,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有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

五是巩固政风行风评议成果,广泛联系基层,继续深入开展“走企业,强服务、促发展”调研活动。紧密结合组织收入工作,以“三新”产业、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企业及困难企业等为走访调研重点,通过走访调研活动,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对税收工作的需求,并建立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涉税事项以及企业反映的普遍性、行业性涉税问题,确保大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切实加强舆情管理,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县地税涉税舆情引导能力,密切关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相关信息及单位信箱、局长接待日、纳税人等渠道反应的涉税舆情。面对社会舆论要做到沉着冷静,积极应对,正面引导,及时研究处置,有效防控。加强与市局、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一个舆情监控网络,使涉税舆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反馈、早处置。同时,建立起涉税舆情应急机制,做到一个声音对外,进一步增强涉税舆情应对的主动性。

七、坚持地税文化引领,创新创优,强力推动进位争先。

第5篇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模式与大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不适应。一是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域经营、统一决策、集中核算与现行税收征管属地管理体制下的孤立、分散型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大企业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具有跨区域、甚至跨国投资、融资经营能力;一个大企业往往横跨若干行政区划,各个分公司和子公司分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各税务机关根据本地税源情况采取的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二是所属税务机关之间信息管理不对称,形成企业总部主管税务机关与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管得着的见不着,见得着的管不着”的现象。属地税务机关分别管理大企业的各个部门,其中有独立法人企业,也有各级分支机构,各类企业分别有着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税务机关内部对企业的管理情况沟通不够,对企业的综合信息了解不够,影响了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税收整体的把握和控管。比如,在管理中发现,某大企业驻临清的二级分支机构成本费用方面存在问题,由于所得税汇缴调整职责是在济南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我们只能通过函件的方式通报信息,至于处理结果如何更是无权决定,影响了管理实效。三是税务机关内部层级管理体系与管理任务分配不配比,形成“倒金字塔”管理模式。上级税务机关将管理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税务机关,基层管理疲于应付,致使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监管乏力甚至无法实施有效监管。

(二)纳税服务能力不足,服务手段尚不完善。大企业财务核算较为健全规范,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准也较高,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因此要求税务机关有着较为高超的管理艺术和服务水平。但是,目前税务机关的管理服务基本上还处于较低层次上,缺少针对大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问题,虽然开通了“绿色通道”和“税收直通车”等服务项目,也仅仅限于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一般性项目,还没有开展比如税收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纳税筹划等深层次服务项目。

(三)缺少一支适应大企业专业化管理要求的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大型企业出于自身长远发展需要、集团内部的监督和制约等因素影响,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大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要求在人员配备上以业务骨干为主,工作方式上以团队管理为主,团队的知识结构上以懂经营、晓政策、通法律的复合型为主。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国税机关的纳税人是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日常管理以税务分局管理为主,税收管理员是主要的管理力量。而税务机关的业务精英往往集中在省、市等上级部门,与企业缺乏直接的联系;在县级机关各业务骨干也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管理着政策落实和上传下达工作,没有形成“骨干团队管理骨干企业”的局面。干部的知识结构以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知识更新较慢、专业深造机会较少。由此在业务创新、团队建设上难以形成骨干队伍,不能形成整体合力,对大企业的复杂涉税业务应对能力不强,管理与服务水平不高。

(四)税收信息化管理与大企业经营方式不相匹配。随着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立了全国性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平台,但在相关软件中缺少对大企业基本信息、税收结构、经济税源变化等信息资源的全面掌握和有效反馈,对大企业的组织构架、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可持续发展等情况难以进行正确评价、预测、分析,不能有效开展税收分析、税源监控、专业化管理,客观上造成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难度。

(五)大企业税收风险是税收执法风险的主要来源。大企业通常跨行业、跨区域甚至跨国经营,点多面广,经营分散,内部组织架构庞大,核算体系复杂,税收政策的执行也很难统一。虽然大企业的财务人员精通财会知识,依法纳税意识较强,但因为经营业务的多样性,致使对税收政策的把握难免不够全面、深入和及时,适用税法不准确、不及时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统计:200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各类政策性文件819个,平均每年各类政策性文件200多个。一般税务人员掌握起来已经很不容易,更别说企业财会人员了。一旦掌握不全,理解有误,运用政策出现偏差,不仅对企业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对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带来严峻的考验。

二、大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与思考

选择合适的大企业管理模式是有效开展大企业管理的关键。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应坚持以大企业的需求为主导,更新理念,健全机构,明晰岗责,打造队伍,形成与大企业发展相配套的税收管理服务体系。

(一)以大企业集团为中心设置管理机构,组建与企业经营模式和管理层级相配套的管理服务体系。着力理解和了解纳税人的商务环境、商业行为、遵从特征,实施业务创新,提供形式多样、更有针对性的业务“套餐”,充分满足其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需求。及时解决企业诉求,重点解决政策透明度和执行中的统一性问题。打破过去内部层级过多、职责不相称、难以量化考核的管理结构,按照有利于管理的系统性、执法的统一性、人才的集聚性、复杂问题处理的有效性设置管理机构,行政区划管理服从企业层级管理,日常税收征管事项属地管理不变,税款归属和入库级次不变,国地税分工不变,实行专业化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覆盖企业经营网络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从“二维平面式”到“三维立体式”信息管理平台的转变。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以信息管理为主、事务管理为辅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监控平台,形成科学严密、信息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对大企业税源、税基的综合分析。针对大企业分支机构多、跨区跨国经营、汇总纳税,极易造成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了解税收申报征收情况、总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又无法进行日常税收管理的现状,建立大企业的电子信息库,使每一级税务部门都能全面掌握企业集团纳税实体的综合信息,形成与企业运作同步的信息流监控。对于实行统一申报方式的企业集团,采集到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单位的申报数据和财务报表,并审核比对其逻辑关系,使各级税务部门都能根据所管辖企业的特点,分析其关键要素,确定管理重点。

(三)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岗责管理体系,实现由“地方武装”单打独斗到“海陆空多兵种”综合作战的转变。大企业税收工作由大企业管理部门归口统筹,同时要加强税务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各管理层级之间、国地税之间和地区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厘清属地税务机关与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日常税收基础管理与服务主要由基层管理分局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应对、过程监控与绩效评估等复杂事项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形成业务上相互渗透、工作上相互配合的新格局。二是要理顺大企业管理部门与同级税政、征管、服务、稽查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大企业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各自工作职责明确,操作过程规范的新局面。三是要划清总局、省、市三级大企业管理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与工作重点,以各个管理层级的比较优势为切入点,科学合理配置各个层级的工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新体制。

第6篇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第7篇

关键词: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引言:

200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大企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目标、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问题进行了明确。2010年,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明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务风险管理理念。”“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直指“痛点”。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在“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中明确提出了“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增强稽查的精准性、震慑力。”随着国家税制改革的深入与征管力度的不断加强,如何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纳税机制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一、企业税务风险理论

狭义的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未正确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失;其主要表现在少缴税款而导致税务机关的罚款等。广义上的税务风险还包括企业经济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而导致未足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导致多缴税款。

二、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以及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风险意识,对税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中国企业管理者的纳税意识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在遇到棘手的税务问题,往往是通过托关系、找路子解决问题,通过关系与税务机关领导协调,达成减免部分税收的意向。但是随着税务局交叉稽核、纳税评估、定期轮岗等措施,通过关系来解决税务问题,必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成本和风险。其次“营改增”以来,增值税贯穿了企业每个经营环节,合同的签订、票据的接收与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密不可分;票据报销、发票的管理、会计档案、税务申报与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密切相关。企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态度、法律意识都影响着企业的税收成本。浩瀚繁杂的税收条款,企业人员如果没有相应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也是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二)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薄弱

部分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建立制度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没把内控制度要求传达到每个员工;加之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操作性欠缺,执行力差。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税务风险控制不力,最终给公司经营造成名誉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三)税务环境的复杂多变

企业所面临的税务环境不仅仅包括国家税务变革期间政策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还包括当地税务机关公务员素质、税企关系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商的社会环境等等。税制改革中各种政策出台的复杂性与不完善性是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因素。例如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营改增试点扩大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一次最深刻的变革,各项制度规定也在变革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从营业税到增值税前后纷繁复杂的变革时间短,覆盖面广,涉及行业众多。复杂多变的税务改革期间容易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

三、税务风险应对措施

(一)夯实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培训,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的会计核算办法,电算化的信息管理平台是完善税务管理的基本保障。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责任心则是税务风险防控的基本要求。浩瀚繁杂的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人员很难准确而系统地把控税务风险。企业应加强税务风险管理培训,特别是在税制变革期,及时将最新的税讯知识传达到全体员工,树立全员税务风险意识。涉税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财务人员的能力,还应广泛借助中介和专家的智慧与力量,正确解决税务问题。

(二)建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

1 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制衡机制和税务管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不相容职位分离、制约和监督。2 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的识别是指识别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的潜在事件,并分别确定是否会对企业实现目标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税务风险的识别应充分考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的内、外部因素,从而进一步分析相关事件并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要侧重对高风险和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事件进行评估。重点关注企业在收入确认与税法上的区别,优惠政策的使用与备案等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风险的识别上做进一步评估。3 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定期开展税务自查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重点监控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把控其重要性和全面性原则,定期自检,避免在税务大检查前被税务稽查机关要求企业被动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的结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分析,及时修正和完善内控管理办法。

(三)加强内、外部信息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企业应从经营环节的源头上抓起,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严格管理供应商信用评估,从合同签订、票据收取等方面控制税务风险,建立诚信的合作关系,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同时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对于新业务新问题主动请教税务专家。重视税务稽查,给予积极的协助与配合,并与税务稽查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加强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建立诚信互动的税务环境。

参考文献:

[1]蔡昌.《税务风险揭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D].2011-07-01

[2]栾庆忠.《企业税务风险自查与防范》,中国市场出版社[D].2012-12-01

第8篇

【关键词】企业 税务风险 管理

一、企业税收风险的内容

税收风险存在于税收管理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就其具体内容而言,主要包括税制改革风险、涉外税收风险、税源监管风险以及税收执法风险等。

二、企业税务风险识别

通过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识别企业内部和外部税务风险因素,实行风险的动态识别,建立经验数据库,利用流量图进行分析识别将风险识别细化,做到对企业税务风险的识别准确度。

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

1.建立基础信息系统,以达到全面、有效的信息系统,可以减少税务信息的产生、处理、传递和保存中存在的税务风险,防患于未然。

2.制定风险控制流程,设置风险控制点。企业应遵循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则,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采取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建立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机制。

3.重点关注企业重大事项,跟踪监控风险。企业重大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等。这些事项因其重要性而不允许企业存在过高的风险,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但要在事前分析、识别、防范风险,更应着重跟踪监控税务风险。

4.规划税务风险应对策略。按照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企业造成影响的大小,可以将企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划分为避免、转移、小心管理或可接受等。

5.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要进行税务风险管理,首先应提高企业所有者、管理者乃至全体员工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

四、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具体做法

1.成立专门的部门税务风险管理中心。税务风险管理对于公司而言,是一个新的、陌生的领域,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协调,组织参与、调研,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各方的支持,确保了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相关办法和制度。税务事项几乎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涉及人、财、物、技术等各个要素。因此,税务风险的源头很可能就潜伏在决策层及各个业务部门。这样必须就要有一套完整实用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具体工作,以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税务风险的管理责任,增强各部门对决策层意见的执行力度。

3.组织学习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落到实处。为了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工作环节中,公司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所有内容,包括各项办法和制度、风险点的识别和防范等重要内容制作PPT课件,对涉及的岗位和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使受训人员做到真正了解和掌握风险管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地在工作中加强风险意识,主动识别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使完善的税收管理成为集团公司增加效益的有效途径。

4.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这是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企业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建设的整体推动。

5.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五、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意义

1.企业风险点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通过开展税务风险管理,有效降低了企业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使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得到了消除和有效的控制。

2.风险管理意识增强,互动监管形成氛围。集团公司建立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其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的每一个细节,均涉及到具体的税法知识,设定的风险点覆盖了集团公司全部业务的各个环节,几乎与每个业务人员都有联系。从而,促使每个业务人员积极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并且在工作中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处理实际业务,做到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信息以及其他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与企业的对接,风险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形成良性互动的监管氛围。

3.监管的针对性加强,监管效率明显提高。通过对公司的生产工艺、固定资产、发票取得和抵扣、税金计算、优惠政策享受等环节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中心人员对企业的总体情况和风险因素心中有谱,在监管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能现场解决的决不拖延、能预见和可控的决不放松,提高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管理思路更加开阔,业务水平得到提升。通过与大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互动交流,在企业的角度来分析风险,管理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使工作视野更宽,思路更深。

六、总结

企业在主观上尽管有较强的纳税遵从意愿,但因其管理环节繁多、涉税事项复杂,客观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税收风险。在透明、互信、互动的基础上,税务机关与企业共同建立税务风险防控机制,是弥补现有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足的有益尝试,是帮助企业减少纳税成本和控制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化解征纳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全面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利于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又有利于提升税收征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