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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26 09:25:51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1篇

一、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企业对安全培训责任不够重视。部分单位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培训的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企业不愿花费成本进行培训;而大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参加培训,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现象尤为突出。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不足,经费落实不到位。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机制和渠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安全培训投入问题。一些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企业不愿意在安全培训方面过多投入,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培训经费;一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侧重于技能培训,用于安全培训的经费不多;一些小企业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提取的费用每年寥寥无几,根本不能满足企业安全培训的需要。

三是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个别企业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培训课时不够,教学内容不足,授课方式呆板,培训效果不佳。特别是在农民工培训中,普遍存在基础薄弱、条件简陋、标准较低等问题,没有开发针对农民工特点的安全培训内容、教材,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多限于课堂教学,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有的企业培训档案不全、培训记录不完整,在一些小企业存在安全培训档案造假应付检查的现象。另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致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行业差异较大。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高危行业相对非高危行业较好,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较好,而本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众多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培训工作十分薄弱,导致农民工培训缺失。

五是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一是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二是对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仍然缺乏力度,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过期未复审、未持证上岗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六是安全教育培训协调机制没有形成。农民工培训涉及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工商、供电、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共同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这种配合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需要政府加强指导,从培训规划、培训经费、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上予以保证。

二、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各单位和部门要完善相应的规划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将把农民工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措施和要求并抓好实施。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高危行业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对不履行全员安全培训义务的高危企业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一是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特别是适合农民工的培训模型,做到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对象层次化、培训方法多元化、培训内容实用化,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增强培训针对性。二是组织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下发各生产经营单位,供学习使用。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积极倡导采用动画、幻灯片和多媒体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四是强化培训考核。抓紧建立统一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五是完善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有关安全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细则,提高认证标准,对培训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

四是加强安全培训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一是针对当前农民工安全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农民工安全培训相关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研究制定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大纲和标准;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四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等普及性培训活动。五是把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对没有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六是整合培训资源。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2篇

关键词:在职民警;教育培训;队伍建设

2007年11月13日,孟建柱同志在全国部分省区市公安厅局长沈阳座谈会上指出:“要把教育培训作为素质强警的主要内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在公安队伍中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这是“大教育”、“大培训”命题的首次提出,是一个重大部署在决策层的酝酿。同年11月16日,孟建柱同志在公安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认真分析了公安机关执法环境的变化后,明确提出:“在这种新形势下,我们如何从改革和加强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工作入手,建立‘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紧紧抓住转变执法观念这一关键环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解决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的问题,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的政治、业务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何有效运用现代管理的理念,改变一些地方‘粗放型’的队伍管理方式和警务运作方式,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和警务运作的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如何充分地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降低警务成本,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这段话以“一个变化、三个如何”,论述了命题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阐述了工作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此后,孟建柱同志又先后在公安部召开的部分省市公安厅局长河北座谈会上、在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了这一问题。2008年1月11日,孟建柱同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报告,正式把“抓紧构建‘大教育’、‘大培训’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作为“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公安机关,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的五大措施之一,并从“建立健全教育训练的制度体系、基础体系、教材体系,完善各级各类民警的职位标准和训练规范”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体系建设的任务。至此,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正式成为公安部党委的重大决策,向全国公安机关做出了部署。对于构建符合公安实际、具有公安特色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体系,就是要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公安机关,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目标,以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为导向,从上到下建立起“体制顺畅、层次分明、责任清晰、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内容广泛、效能突出”的民警在职培训工作体系。

一、完善的教育培训法规制度体系

这是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体系建设的总纲,也是破解制约在职民警培训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的“尚方宝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教育训练条例》,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公安在职民警培训的地位作用、目标方向、体制机制、经费保障,从而把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形成由法规、规章和制度构成的完整的在职民警培训法规制度体系。

二、健全的在职民警培训组织管理体系

这是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体系建设的基石,也是体系有效运行的组织基础。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地公安局三级教育培训行政管理机构,强化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在职民警培训职能。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在职民警培训管理机构,专司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各警种、各部门应在本级政工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履行战线教育培训的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协调配合、责权统一的在职民警培训组织管理机构。

三、完整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体系

这是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体系运行的基础,也是主渠道。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依托各级公安院校,建立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市地公安局三级在职教育培训中心或基地。按照“实用、够用、管用”的建设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建立在职民警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基层一线民警每年一次的实战培训任务,逐步形成完整的在职民警教育培训网络。为提升教育培训管理、运行的效能,应进一步理顺市地级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机构与公安院校(基地)的关系,探索建立“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教育培训管理运行模式,实现规划与实施、教学与实践、管理与考核的有机结合。

四、系统的各级各类民警职位标准体系

这是工作体系运行的基本支撑,也是创新在职民警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引导教育培训工作方向的长效机制建设。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民警的职位能力标准,明确不同层级、不同警种、不同岗位民警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训练科目、考核标准和基本要求,形成系统规范的教育培训标准体系,把在职民警培训的着力点引导到提高民警履行职责的核心职业能力上来,通过强化岗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五、实用的民警在职培训教材体系

这是工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各级各类民警职位标准,修订完善“三个必训”统编教材,同时,依据新编“三个必训”教材,组织和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各个警种研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与本地、本警种警务工作相适应的辅助性教材,明确岗位能力,统一执法要求,规范训练标准,增强教育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建立起适应实战需要、体现时代特色的民警在职培训教材体系。

六、有力的在职民警培训经费保障体系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3篇

农民工,我国特有的一批劳动群体,基本都是来自我国各地乡镇农村,三五一伙或者少数成批的进入城市各个行业从事较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是我国劳动大军中重要的一个群体。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农民工的数量为1.2亿人左右。2013年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广大的农民工队伍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民工迅速填充在各个行业领域,尤其在建筑行业领域中队伍尤为强大,但是从另一个侧面发现,特别是施工企业这个高危险性、事故多发的行业中,农民工在诸多工伤事故中占到伤亡总数的80%以上,农民工已成为发生伤亡事故的主体,每年各地发生的农民工伤亡事故屡见不鲜,这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差,受教育程度低,导致自我安全意识薄弱;其次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鉴于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几率大大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因此,下大力气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使安全教育制度落实到位、落实到人,逐步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频率等等,这些是现今企业管理者首当其冲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1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凸显问题

1)农民工整体受教育程度低,素质差。调查显示当今我国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80%以上农民工只有初中以下文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受过教育,或者半路辍学在家。由于家境困难才导致他们进城打工,由于文化水平低,只能去从事些依靠力气的纯劳力工作。而且由于工作的不固定性、随机性和流动性,造成他们对待从事的工作不能很好的、系统的掌握专业知识,只能知道的一知半解,对于企业开办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也都是走形式,左耳进右耳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有起到应有的培训效果,短时间内对于工作技术水平的提高也难见成效。有因必有果,以上这些原因就为农民工作业安全和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由此造成全国各地安全伤亡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安全形势严峻。

2)安全教育表面化、形式化严重,教育者与被教育者脱节。安全培训教育一直都是企业一个头疼的问题。部分企业对于安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常常是从节省安全培训教育经费考虑,将日常应有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大缩水,更有甚者从不培训,伪造培训人员签字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针对性不强,培训效果甚微。少数企业培训纯粹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培训者和被培训者脱节,讲的只管讲,听的只管听,至于效果怎样无人过问,也没有必要的交流,起不到培训应有的良好效果。

4)安全教育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农民工在企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后,只是单纯的接受书本上的教育学习,不能很好的将教育的内容同生产工作相结合,不能举一反三,无法使安全教育的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2农民工安全教育基本原则和目标

1)基本原则。a.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工作规划之中,按照企业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将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相互配合、有序运行。b.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发挥企业和院校结合的作用,创造机会多请一些专业院校的老师、能够针对性的、有侧重点的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文化水平,增强安全保护意识。

2)主要目标。通过企业不间断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各行业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意识有显著提高,在生产工作中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方法并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逐步减少生产伤亡事故,促进我国经济迅猛发展。

3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方法及内容

3.1制定实施培训规划,系统化的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针对于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从企业级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及班组安全教育三个等级逐一对企业农民工进行教育学习,系统化的提升农民工文化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几率。

1)公司级安全教育:主要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对刚刚进入本企业的农民工进行基础的安全教育,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现状,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岗位。讲解工作中用到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从进入企业第一步就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项目部安全教育:相对于企业级的安全教育,项目部的教育工作将更加具体化,重点讲解本项目部在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工程进展情况,需要农民工重点掌握的一些劳动纪律、安全纪律及各级规章制度。

3)班组安全教育:建筑企业的施工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沿阵地,是农民工即将开展工作的实际操作前线,也是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部位。进入班组后,将由班组负责安全教育的工人师傅对刚刚加入班组的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这是三级教育的最后一站,也是最细致、最繁杂的教育环节,此环节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农民工在今后工作中对于安全事故的预防和降低安全风险的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此环节主要讲解:a.农民工将要从事的工作岗位的性质,工作部位情况等;b.在工作中会经常使用的机械设备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c.讲解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并培训农民工如何发现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如何报警求助及如何紧急处理险情等实用的安全培训。进入企业的农民工必须严格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可以正式持证上岗工作。

3.2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

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有侧重的安排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授课效果。

1)依据企业农民工文化水平的差异,将安全教育培训分批进行,首先对素质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农民工开始教育。并同时结合当下比较容易接受的形式,例如互联网、新闻媒体、杂志等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工速度更快、效率更高的接受所培训的知识。其次,对于文化水平低,接受较慢的人员,可以让先期培训的人员进行培训前的交流,通过农民工之间的交流将复杂、繁琐、不易接受的安全教育知识变得容易接受起来,这样对于提高大家学习的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特殊岗位工种教育。由企业组织安排将重点岗位的农民工接受特殊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此教育由市级负责此项工作的培训机构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4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造成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是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的三大重点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管理缺陷。人是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据了解,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80%以上都是由于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建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作为建筑企业的职工,由于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人员较为固定,多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施工管理人员,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能按时接受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所以,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力量。但作为施工现场的另一部分人群农民工,据统计,目前施工中农民工约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是我国目前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较差;二是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三是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和专业(劳务)承包队伍,受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淡薄,在经济上和时间上不舍的投入,导致作业工人安全技术水平低下,特别是对新进场或转换工种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岗作业,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三原则

1.全员培训原则。著名的“木桶规律”告诉我们,施工现场百个人遵章守纪,但有一人违纪,事故往往就在这个人手中发生。这就决定了安全教育的全员性。教育对象既包括企业的各级领导、企业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包括他们的家属等。

2.法律依托原则。《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以全民进行终身安全法制教育为核心,即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3.经常性原则。这一原则是由安全知识自身具有与时俱进性与适用偶然性所决定的。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总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这就使得安全知识必须随之更新变化。然而人们在生产、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学到的安全知识毕竟不多,已掌握的安全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退化。所以在安全教育问题上不能一劳永逸,必须坚持长抓不懈。

(二)三级安全教育两层培训原则

1.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责任心。

1.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1.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5篇

【关键词】安全培训;针对性;动态管理

从建筑企业需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群体来看,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分为二类。第一类群体,指我们常说的“三类人员”(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第二类群体是指一线作业人员。按现行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前者基本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组织培训、发证、继续教育、年审等工作,后者则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员工自我提升为主。虽然两类群体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抓得很努力,有成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就从这二类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与对策进行探讨。

一、第一类群体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集中受训难

该群体安全教育培训虽然能分批分时段进行,但培训时段的设置不够灵活,缺乏弹性,时常会跟日常确实紧要的工作相冲突,会挤不出时间来接受再教育。而且该群体工作岗位分布大江南北,需要返回企业注册地受训,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塔吊司机、指挥、司索等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不可能连续数天脱岗培训。

2.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

不难理解,若培训内容单一,讲解内容缺乏深度,参与培训人员得不到有效的教育,想再次参与培训的热情、自觉性就会明显降低,培训工作极有可能陷入“走过场”。如“三类人员”中各自需要接受的安全教育侧重点肯定不相同,像项目负责人来说,经过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结合日常项目管理经验,就基本不需要继续深化对一般的法律法规的重复解读,可能更需要一些比较前沿的项目管理经验、富有创新的施工技术和行之有效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的实施经验总结,等等。但这些若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讲,就又会显得略超前了,与实际岗位不配套,对安全管控帮助不大。所以不切实考虑需求,不细分专业,而实施培训教材相同,培训内容相同,培训学时相同,且采用统一集中授课的方式,虽然培训组织工作简单了,但培训效果出不来。

3.培训师资力量参差不齐

参加培训的人员知识需求不尽相同,但要按照材与培训大纲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确实勉为其难。另外,师资人员选择局限性较大,有经验、标准与政策解读能力强、善于授课的专家或学者很忙,不愿来。更多的授课老师是遵循教学大纲,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地完成给予的教学任务,很难有互动沟通,加上标准理解不统一,缺乏权威性,疑义之处得不到解答。

二、第二类群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状分析

1.安全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跟踪监管

我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使用范围中也单列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虽然安全费用提取有总体额度要求,但涉及单列的项目支出没有测算相应的比例。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为2.0%,但涉及具体项目支出比重不明确。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更加乐意增加业务经营费用的开支,往往会忽视人员安全培训经费的落实,会更注重眼前可见、短期利益,而往往不会注重潜在的安全效益。

2.教育实施情况缺乏监督,从业人员呈现“被教育”趋势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自律完成,反映在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中,就需要通过安全教育台账来体现。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中,不难发现,现场作业人员未受岗前安全教育与未完成年度安全培训的情况相当普遍,到工程后期装饰装修阶段,受教育情况更加不容乐观。一些列入教育台账中的受教育者,也纯粹只完成了签字流程,没有切实受到培训,变成虚假记录,成了“被教育”对象。也恰好迎合了部分监督人员“轻现场、重台账”的检查作风。

3.群体流动性太强,很难实施系统性教育培训

从业人员普遍来自偏远农村,一些人员今日放下锄头,明日就到现场上工,农田与工地两头奔走,就业不稳定。外加工程施工任务繁重与缺少连续性,与亲人异地分居等种种缘由,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就明显表现出短期性、流动性、分散性、阶段性、穿插作业、流水作业、农民工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存在,“半工半耕”短期内没法改变,使得农民难以完成向职业工人的彻底转变。工作的不稳定性或高流动性决定了教育培训工作很难进行合理规划、完成系统培训。

4.实施教育培训缺乏有效载体,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线作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讲评活动等常规性教育活动通常由区域(分)公司、项目部、班组来完成,教育者基本由公司分管工程管理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班组长构成,授课场所基本局限于现场食堂或会议室。因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教育者综合素质不优秀,缺乏教育培训实施平台,教育成效如何,也无从评价,基本只停留在安全台账的记录上。

三、第一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创建合理、弹性的培训方式

为了更好紧扣企业经营活动,立足于培训实效,可以根据培训对象集中受训难、难以脱产学习等客观情况,创建视频课件进行网络远程授课,同步由指纹考勤改为实施网上脸谱视频考勤系统,教育学时允许间断累加。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借助网络优势,让安全再教育更趋灵活,也可以较好地纠正“代教育”现象。

2.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

由于受教对象需求不同,根据现有材与大纲,短期内要做到内容细化,贴近需求,确有难度。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有时间也有能力调动社会资源来做此项系统性工程。特别是针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再培训内容,可以委托资质机构或权威专家对现有在实施的标准规范进行细化、解读,编制配套的可视化、形象化的教学课件,让内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组建一支权威性较强的专业队伍,创建统一

免费的网络答疑平台若安全标准、规范的制定滞后,可能会带来灾难性后果,但对现有的标准、规范理解不统一,解读不权威,不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轻率宣贯实施,轻则带来财物损失,重则造成生命殒落。这里,我们可以参照招投标市场领域的专家库的建立模式,充分吸纳安全研究领域权威的专家或学者,更可通过一套流程来筛选出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现场型专家加入,组建一支权威型、现场型的授课队伍。也可以依托网站同步建立统一免费的答疑平台,实现有效的互动解答,让安全条款尽可能无疑义,实施起来更畅行。

四、第二类群体的解决方法与措施

1.加强安全培训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一类群体由于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并以政府为主导在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基本可以得到保障。难点就集中体现在第二群体上,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建筑市场劳务人员没有建立从业准入制度,对农民工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没有一套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办法,施工一线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规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突发和伤亡人数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加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也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在此,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权威机构就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比例进行测算,参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相应条款要求,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总额,并将费用计划列入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的前置条件,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借助计算机辅助技术,实现被教育者的动态管理

可以借鉴《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建建[2011]68号)文件精神,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统一开发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推出“务工人员教育卡”或“平安卡”等,有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实际教育情况的数据库。更可以与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进行整合、优化,推出“务工人员实名考勤教育卡”,建立人员花名册、考勤册、工资册、教育单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时间清、安全教育培训清“六清”目标。可以逐步改变省区域内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无序、管理难度较大的局面,使一线作业人员的流动走向有序,管理能够得到落实。

3.持续推广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充分发挥载体效应

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的指导意见》(浙建管[2006]23号)文件中相关标准的建设工程工地,要建立民工学校分校,到2012年,所有施工企业都要建立民工学校总校。2012年12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200号)文件,更是要求尽快培养出一大批适应产业转型和发展的有理想、讲文明、懂技术、会操作、出业绩的新一代建筑产业工人,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管理模式,丰富农民工业余学校内涵,更好地发挥综合载体作用。现在,民工学校办学经验已经非常成熟,覆盖面逐步得到推广,宁波市区还建立了建筑业民工培训教育网,实现网络平台教学情况可视化查询。还可探索成立公益性志愿者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公益力量。也可在原有统一的民工教育培训教材基础上,逐步改变以往说教授课方式,形成教学课件视频化、形象化、图像化,做到寓教于乐。

五、结束语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6篇

为认真贯彻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会议精神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在分局领导的精心策划,相关科、室、所、队的紧张筹备,和同志们的密切配合下,分局*年民警首期封闭式培训班自3月5日正式开班,历时八天对民警进行执法办案、法律知识、警体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的专项技能培训,现在全体参训民警已如期完成了所有科目的培训,我们首期培训班的工作就即将圆满结束了。文秘部落

首先,谨由我代表分局党组,对首期民警封闭式培训班全面作个点评,好好总结总结开展民警教育培训班的做法和经验。

本期培训班前期筹备工作较为完备,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筹备组也召集相关科室领导贯彻安排,为整个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一期培训班计划参训人数为46人。通过紧张有序的学习训练,从警务技能考核、体能测试和理论考试的成绩来看,警务技能考核方面,“”式手枪射击成绩的优秀率26%、及格率70%,微冲射击成绩的优秀率60%、及格率80%,搜身上铐成绩的优良率达100%;体能测试方面,100米跑成绩的优秀率98%、良好率2%、及格率2%,1000米跑成绩的优秀率36%、及格率100%,俯卧撑(仰卧起坐)成绩的优秀率78%、及格率100%;理论考试方面,成绩优秀率76%、及格率100%。可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参训民警有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望,有一种良好的学习态度,有一种刻苦的训练精神,达到了我们教育培训的预期效果。参训民警普遍反映,通过轮训,学到了东西,拓宽了视野,增强了能力。总的来说,好的方面有不少。具体可将举办这次民警封闭式培训班的成功经验概括为“五个到位”: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内容到位、方法到位和奖惩到位。

一、思想到位,上下形成共识。强化教育培训,迅速提高民警素质,乃是今后一段时间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兴局强警的必由之路。开训前,分局党组一班人形成了向教育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的共识,明确提出“要创平安,先强素质”的响亮口号,提出了“把民警教育训练作为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公安业务工作的助推器和拉动丰泽公安分局新一轮大发展的新增长点”的工作思路,把民警教育培训作为全局优先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为使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明白“磨刀不误砍柴功”的道理,局党组狠抓宣传发动工作。针对部分中层干部一味强调警力不足,平时不注重提高民警素质的倾向,组织全局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广泛讨论。同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教育培训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提意见,献建议。针对少数民警存在的抵触情绪、畏难情绪、思想障碍等情况,局党组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在开学典礼进行训前动员,鼓舞士气,振奋精神,激励民警学员们集中精力参加培训。组织政工干部结合平时谈心,与民警沟通思想感情,揭开思想疙瘩,消除畏难情绪,鼓励民警轻装上阵,努力学习;将奖惩激励机制引入教育培训中,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民警学员们你追我赶,争当第一。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增强了广大参训民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局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自报到以来,绝大部分参训民警都思想比较到位,能以最快的速度调整好心态,进入紧张而又活泼的学习训练状态之中,同时严格遵守各项学习训练及生活作息制度;都能将此次的培训作为一次工作之余难得的素质充电和精神放松,力争在培训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收获,为投入今后的工作奠定更为扎实的素质基础。

二、领导到位,提供组织保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关键在领导。分局党组能站在公安工作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成立组织。为确保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分局政工科、装财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制科、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首期培训班举办期间,分局由1名领导(也就是我本人)亲自带队,抽调政工、纪检、装财科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进驻教育培训中心,与全体参训民警一起学习、生活,认真做好参训民警的管理考核和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工作小组能认真履行职能,既严格对参训民警的学习、训练的组织、管理,又关心、爱护每一名参训民警,有力确保了各项教育训练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值得一提的是,工作小组的吴国强同志从进驻培训队以来,坚持在岗在位,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经常主动查铺,检查操场、课堂秩序,特别是培训工作后期他喉咙发炎、口腔溃疡,仍坚持带病工作,精神可佳。郑国生同志为了使学员们吃得好、住得好,每天早晨5点种就起床买菜,为培训班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提供了优质的后勤保障。二是摆上位置。分局党组把教育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来抓,像抓侦察破案那样,纳入分局党组的重要日程,并将其纳入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今年政治工作要点中专门规划了实施“塑警工程”的工作思路,同时在今年的《丰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十大规范”实施方案》中专门提出培养训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分局党组专门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后渚港区派出所的积极配合下,建造出了现在这么一个具有良好的教学训练和生活环境、拥有标准化的室外射击训练场、软硬件兼备的规范的民警教育培训中心。各科所队在日常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的情况下,能合理安排警力,妥善解决工学矛盾,不折不扣地保证教育训练的完成。三是领导带头。全局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科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教育培训方案,分局领导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并亲自出马邀请有关专家、教官和市局业务骨干到培训班授课,亲自做好思想发动。培训期间,还经常与民警谈心交心,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王局长还在百忙之中抽空看望了民警,了解民警的学习训练情况,嘘寒问暖,及时为训练队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措施有力。为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分局党组重点把好三个导向。①舆论导向。一方面通过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和全泉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公布栏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另一方面在强调重要性的同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参训民警的学习积极性。②政策导向。把岗位要求与民警素质挂钩,坚持将教与考剥离开来,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推行民警培训末位重训制。③激励导向。结合对每位参训民警进行综合考评,开展评选“优秀学员”活动(林雄健等7位同志被评为“优秀学员”),运用榜样的力量,促进民警自觉学习,提高素质,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形成了人人重视教育培训、个个主动参与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

三、内容到位,突出培训重点。分局能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以素质教育为主线,结合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从实际工作出发,将学与做、知与行、学与用有机地紧密结合起来,现实斗争需要什么,就学什么、训什么、练什么,因需施教,因人施训,确定培训内容。所设置的培训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强。一是以“三个代表”为重点,注重提高民警的思想政治素质。首期培训班,我们除了开设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专题讲座外,还就“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和队伍管理现状及对策”课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向民警传授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并组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提高民警对加强学习训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以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注重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在培训班中,通过以案释法、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为参训民警开设了“治安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法律理解和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关于新的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的实用课程,组织观看了公安执法警示教育音像资料片。三是以警务技能培训为重点,注重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着眼民警实战能力的提高,加大对警务专业技能培训的力度,着重开设了射击、搜查、盘查、缉捕、队列和《内务条令》内容演练以及体能训练等基本的警务技能训练课程。并开设了“法律文书及办案中应注意的问题”的专题讲座,帮助参训民警提高在公安执法办案工作中制作法律文书的技能水平。四是以心理保健知识为重点,注重培养和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质。在民警教育培训中专设“民警心理保健和心理素质训练”课程,主要从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具有发现“职业压力症”的能力、开设和管理好“感情帐户”、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掌握必要的心理调适技能等方面知识,向参训民警传授自我如何主动地调整好心态、调节好情绪和调适好心理压力的基本知识及其方法。这种针对警察心理保健和心理素质训练问题而开设专门课程的做法,体现了对民警真切的人性化关怀,在全省县(区)级公安机关尚属首次。

四、方法到位,注重实际效果。在首期培训班中,我们将改革教学方法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改变了传统的课堂式讲授、灌输式教学的方法,坚持把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自学自练相结合,注意运用民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去丰富授课内容,开展多媒体教学与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相结合,增强教育培训的实践性和感染力,努力把学员的理论知识转化为业务技能。在有的课程中,如《内务条令》部分内容演练、警务技能训练、心理保健课,我们还推行情景模拟培训,通过问题式、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法,以及教师示范讲解、学员模仿操练等办法,提高了教育培训的质量。为调动民警学习兴趣,我们还在心理保健课的课堂上穿行了心理小测验活动。此外,在培训期间,培训班班部还适时组织了学员与局本部及外单位的篮球友谊赛,丰富了学员的课余生活,达到了劳逸结合的教学效果。

5、奖惩到位,营造良好氛围。为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分局除了制定了教育培训中心配套的规章制度外,还专门规定对教育培训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将并教育培训的成绩作为民警年终公务员考核、评功评奖和职务晋升和的重要依据;反之,对每次考试考核末位和不合格的民警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不予结业,暂缓发证,要求其参加补训,规定直到培训合格获取结业证书后才能上岗。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和以上的奖惩措施,不仅保障了培训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而且更有利于培养参训民警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令行禁止的战斗作风,使一个“人人争第一,个个怕落后”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端正了民警的学习态度,激发了民警的学习热情,涌现出了不少乐于奉献、刻苦训练的感人事迹。如:此次参训的民警中,有相当一部份民警是已婚的,具有家庭负担(如女民警家中有幼儿的),但是这些民警都能克服困难,妥善安排好家事,坚持参与此的培训;有的民警带病带伤参加培训,如吴鲤灵同志是本期学员中年龄最大的,她本人腰脊肩盘突出,仍坚持参加早操和训练,纪律制度也遵守得较好;还有的参训民警家属生病也顾不上看望等等。民警身上这种可贵的精神,有力地保证了培训任务的完成和效果的落实。不管是在理论学习,还是警务技能和体能训练中,参训民警都能以最积极的精神状态投入其中。大家均能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勤学苦练,踊跃提出心中疑问,及时消化老师教授的知识,扎实掌握相关技能。在早晨出操和警务技能训练中,能克服久未锻炼、身体素质有所下降的实际困难,竭尽所能投入训练。在短短的八天中,大部分参训民警在各门课程成绩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良好的成绩。

以上讲的都是好的方面。“五个到位”的好经验值得以后举办的培训班加以继承和发展。但是我们在看到首期培训班的成效的同时,也要正视在办班期间实际暴露出的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个别民警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认为此次培训可有可无,甚至认为是劳民伤财,个别民警还由此而产生厌学情绪,积极性不够强,学习不够投入;个别民警自我约束能力不高,将平时工作生活中自由、散漫的作风带到训练中来,不能从严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在遵守培训班的纪律制度上仍有所欠缺;有的民警上课打瞌睡,集合列队时存在迟到、姗姗来迟的不良现象,训练中有的动作不规范、不利索、作风不严谨,有的作风还嘻嘻哈哈的,这里我就不一一点名。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7篇

关键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民航企业;成人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是保证民航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对于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为民航安全管理体系的12个要素之一,当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行动落实上流于形式、方法单一、重点不突出、忽视考核等现象,形成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不良局面。笔者认为,民航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努力做到“五聚焦”,从而助推安全教育培训向实效方面转变。

1安全教育培训的误区

1.1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常常为了应对上级的检查,被动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的管理人员在培训时间安排上较为随意,培训内容集中在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以门户系统传阅替代言传身教,以留存培训签字记录为目的,寄希望于员工自觉学习领会,对员工敷衍塞责的态度不管不顾。1.2方法单一。有的管理人员热衷于组织召开安全教育大会,采取满堂灌的宣贯方式对不安全事件进行通报,缺乏对案例的认真研究分析,寄希望于员工能记住宣贯的重要理念与知识,吸取他人的教训。安全教育大会方法单一、过程枯燥,加之有时甚至需要利用员工休息期学习,其效果大打折扣。1.3重点不明。有的管理人员关注规章制度的共性教育,对岗位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制订培训大纲,忽视了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特别是缺乏所属岗位危险源、风险点、应急措施等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重点不突出。1.4忽视考核。培训是一项系统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反馈要形成闭环管理。但是许多安全教育培训大都是有计划有实施,但缺少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不仅不能有效调动员工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也不能达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预期效果。

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第8篇

出现这样的情况,笔者感觉不可思议:难道企业对新人厂的农民工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吗?表弟说,他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是正式职工。“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厂以后,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非常简单,只是由带班人员进行简要的安全提醒后就直接上岗作业了,既不进行系统培训,也不需要考试,更不需要持证。”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现在企业用人的形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过去在改制过程中通过转变身份保留下来的全民合同制正式职工以外,目前新招收的人员既有农民工,也有劳务用工,还有非全日制钟点工、项目临时用工等。如果企业仅仅将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瞄准少数正式职工,而把占员工队伍很大比例的其它形式用工人员排除于外,这样的企业安全工作哪能不岌岌可危?安全风险随处可见,不出事故是侥幸,发生事故是必然。

之所以出现对“非正式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非正式”现象,一方面是企业存在的用工歧视。企业人为地把员工分成三六九等,以身份划界,以身份确定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和力度,没有把“非正式工”作为企业的一分子来平等看待,最终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就像目前的薪酬待遇一样造成了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另一方面,少数企业觉得正式职工是企业的固定人员,总体稳定,而其他“非正式工”流动性比较大,在安全教育培训上如果对“非正式工”投入太多的精力和经费,算小账,感觉吃亏,不划算,有的可能刚刚培训合格就出现跳槽现象,使培训投入打了水漂,甚至是替别的企业做嫁衣。再一个方面,是企业急功近利的短视思想严重,招聘了人员以后就想着尽快让他们替企业出力,创造产值,没有想着在安全教育培训上投人必要的成本,把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与企业生产成本和效益对立起来,该花的培训经费不愿花,该投入的教育培训精力不愿投入,最终使得安全生产形势总是处于难以让人放心的危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