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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治理赏析八篇

时间:2023-09-19 16:20:22

地质灾害治理

地质灾害治理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造成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危害的地质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震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地质灾害防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环保、土管,以及电力、铁路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在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地质灾害的预防及勘查评价

第七条地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由所在地地矿主管部门划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省地矿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地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周围设立明显标志。

第九条地矿主管部门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地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监测设施和监测网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做好监测预报工作,保护监测设施。

第十一条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采矿、削坡、炸石、堆放渣石、抽取地下水以及从事其他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交通、建设、农业、林业、土管等部门,应当根据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性质、规模、危害后果,制定本部门的预防措施,抄送同级地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预报,由省地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由地矿主管部门或水利、交通、建设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可能危及的区域内。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区域性地质灾害趋势和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报。

第十四条区域性地质环境勘查评价,由省地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第十五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制定重点区域开发规划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价和预测,并制定防治地质灾害的方案。

申请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附地质灾害勘查评价资料,并经地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报批。

第十六条承担地质灾害勘查评价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地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和汇交地质资料。资质证书的申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地质灾害治理

第十七条地质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地矿主管部门报告灾害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和地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指派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第十八条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行为人负责治理。

行为人不治理或无力治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地矿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自然作用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治理。

第十九条区域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计划,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地矿、环保、土管等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由省地矿主管部门向省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省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项目审批权限批复或向国家计划主管部门上报立项,经费列入国家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基本建设预算。

治理项目竣工后,由省计划主管部门和省地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由地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地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诱发地质灾害的,由责任者负责治理、赔偿损失。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地矿主管部门责令其消除影响,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地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省地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罚款的收缴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质灾害治理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县重点地质灾害点治理工作作为帮助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脱贫致富、根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层层负责,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

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遵循避让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统筹兼顾、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明确责任、群众自筹为主与省、市、县补助相结合筹措防治资金的原则,积极稳妥、全面规划与开展试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

由于我县地质灾害点多,各乡镇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区分轻重缓急,选择危险程度高、威胁人口多的灾害点作为先行避让搬迁或治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要把搬迁避让与山区扶贫、移民建镇、乡村规划调整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安置、异地安置、鼓励投亲靠友等有效方式帮助群众逐步脱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目标任务

至20*年底,完成全县辖区内省政府确定的21个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任务。分月份目标任务为:

20*年6月底前,完成岔口镇岭里村半山组、岔口镇胡家山益州、深渡镇汪山村3-4组的整体搬迁;

20*年7月底前,完成狮石乡狮石村的整体搬迁;

20*年9月底前,完成杞梓里镇六和村横痕、三阳乡浩川村、霞坑镇湖上村上湖组的整体搬迁;

20*年10月底前,完成昌溪乡凤岐村、岔口镇蜈蚣形白石库的整体搬迁;

20*年11月底前,完成金川乡皂汰、金川乡柏川村方田寨的整体搬迁;

20*年12月底前,完成岔口镇鸟雀坪的整体搬迁;

从2009年起,分年度实施列入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其它20个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其中搬迁避让11个,勘查治理9个。

三、治理政策和资金筹措

(一)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治理费用采取政府补助和群众自筹的方法解决。已列入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项目的,在省财政户均补助1.7万元(含1000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搬迁经费的基础上,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户均补助3000元。补助的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国土部门一次性下拨,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补助和群众自筹。各乡镇可在项目总资金范围内,根据搬迁户人口、房屋、财产等状况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县每年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提取10%比例,作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专款用于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

民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搬迁移民列入救助对象,按照事后救灾的政策及按标准发放救灾补助资金,以切实推进搬迁和治理工作。

教育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提前开展调查,确定学生分流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其中需整体搬迁的,报省教育厅纳入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计划,确保搬迁避让与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切实解决好搬迁学生的上学问题。

列入下一年度省补助的治理项目,有关乡镇应按照项目申报程序,提前报县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研究安排防治资金。为申报项目开展的调查、文字影像资料制作、安置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项目勘查设计等前期工作费用,由乡镇政府从本级财政列支。

(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制定治理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其限期治理。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由县政府组织专家界定后实施。

(三)搬迁避让安置点的交通、电力、饮用水、通讯、广电、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公路)、电力、水利、建设、卫生、广电、通信、扶贫、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向省有关主管部门争取,负责落实相关配套建设资金。

(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用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置换方案依法报批。安置移民宅基地面积严格控制在规定面积标准以内。

(五)鼓励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投亲靠友搬迁。凡自愿选择投亲靠友、自行解决生产生活资料的搬迁户,户主提出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搬迁避让补助和公共设施补助资金,按照标准一次性全额发放。

五保户搬迁住房由乡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相对集中统建,房屋产权归乡镇政府,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实行县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每个重要地质灾害点确定一名县领导作为联系人,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督查检查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农委、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扶贫办、移委、电信局、电力公司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国土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全市日常具体事务处理和各乡镇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要成立治理项目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危险点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治理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各危险点治理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点实行分级管理。灾害规模大、危险程度高的危险点列入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省、市、县政府负责利用3—4年的时间,完成治理工作,其它灾害点防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点,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责任,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因人为因素的地质灾害,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乡镇政府监督其限期治理。

(三)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禁止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上新建住房和户口迁入,搬迁户安置后必须同时拆除原有住房。对拒不搬迁或搬迁后不拆除原有住房的,乡镇政府可以按照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解决。

(四)切实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好搬迁避让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直接关系到搬迁安置工作的成败,是治理工作的核心、也是搬迁避让工作的难点。各乡镇政府应通过产权置换、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的生产资料调整和再就业问题,妥善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使灾害危险点的群众搬得下、稳得住,过得好。做到既脱离危险,又安居乐业。

(五)强化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各乡镇必须设立专项资金帐户,对省、县下拨的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的发放使用等必须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县监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及相应工作部门应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虚列资金使用项目、虚报使用金额、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专项治理资金的,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实行项目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对工作失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取消下一年度的治理项目资金补助,造成的治理资金缺口责任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地质灾害治理第3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不足;改进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着手新建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的规模巨大,导致工程项目周边地质环境发生变化,破坏原有生态系统,并造成地质灾害频发,给地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打来重大损失。如2012年七月甘肃天水突遭罕见暴雨,导致上百处山体滑坡和崩塌,成百上千间房屋倒塌,数十万名群众失去家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一种减少地质灾害的人为措施,工程内容包括地质勘查、监测、评估等。地质灾害作治理工程是一项高水平灾害方式措施,需要采取科学的项目管理措施才能达到预期减灾效果。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实施阶段的质量决定了治理工程的质量,因而项目管理应重点做好实施阶段中现场人员、组织实施、施工等诸多管理工作。本文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进行研究,总结工程项目管理有益经验,改进项目管理中的不足,提出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不足

(一)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指导文件不健全

2006年9月1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虽然该标准文件为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了规范,但是标准文件只是大纲性文件,其配套指导文件较少,文件的指导作用不足。以配套定额计算为例,大多数工程项目仍参照其他部门(如,水利,公路,工民建)制定的定额标准编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预算,造成编制预算工作难度高,预算费用参差不齐。不仅如此,工程项目管理采用工民建收费标准,而工民建的监理、评估等收费标准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对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成本管理。

(二)缺少现代管理手段

当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采用一般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一般工程项目管理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时的局限性多,而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复杂性更大、管理内容更加丰富和复杂,造成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存在许多限制,无法提高资源利用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现代管理手段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缺少综合性管理软件。虽然工程项目管理的IT软件多,但是现有IT软件的功能单一,多用于某一方面分析(如,边坡软件,道桥软件等互相独立),软件之间的关联性较少,使地质灾害项目成为许多相对独立的单体。工程例如MapGis、surfer、Autocda等软件相互独立,软件之间缺少相互转换、嵌融的关联软件和系统,各个分段的工程信息缺少连通,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2]。第二,信息交换缺少标准平台。不仅是软件之间的关联较少,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之间也存在相容性问题,导致工程项目管理者获取项目管理信息的难度较大。例如当前IT系统对考虑项目管理参与者较为分散的特点,也未充分考虑业主(以地质行业为主导)的要求。第三,管理活动缺少标准的程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为项目管理负责人的水平,不同的管理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不同,总结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千差万别。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管理人员根据已有经验选择管理模式和方法。工程项目管理者的管理经验差异导致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也给协调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风险评估机制不成熟

风险管理作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发达国家在风险管理中投入大大量人力和物理,并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我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中开展风险管理的时间段,风险管理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风险管理机制尚不成熟。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主要针对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评估、应急等方面,而工程项目管理的风险评估较少,也未形成相对完善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机制。风险管理在工程项目的成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的风险管理有利于预测、控制和预防风险,提高管理者的决策水平,提升工程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项目管理配套制度改进措施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到防治地质灾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职能,为开展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或规范性文件支持,实现有法可依。引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定额标准、危险性评估文件、收费标准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等。此外,由于地质灾害存在地区性差异,因而地方政府还需要根据地方特点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二)现代化管理改进措施

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平台研究,开发综合性管理软件,且管理软件需要具备组织指挥、技术信息、网络项目管理和人员管理等诸多系统功能。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要充分发挥网络的助推作用,利用网络制定问题分析意见、改进和实施方案。在利用系统的通信功能传达工程项目的信息,是每个管理人员清楚了解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工程过程中的问题。

(三)风险管理评价机制改进措施

建立风险管理评价机制的目的为降低风险,提高收益,风险管理效益最大化则是在更显最小、成本最低的情况下实现利益最大化。但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具有公益性属性,且技术水平要求高,因而风险管理评价机制不仅需要从经济角度出发,还需要对机制的可能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因而不同地区需要结合区域地质灾害特点总结风险管理评价机制的特点,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风险管理评价机制。同时,风险管理评价机制还需要从项目管理的起始阶段开始,结合地质勘查资料,对灾害的风险性和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三、结束语

对我国多数地区而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是一个新领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必然存在不足。而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高发国家,地质灾害每年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每个从业者都需要以正视自身不足,从日常工作中积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积极借鉴国外相似工程项目管理的优点,提升自身水平,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作者:邵生龙 单位:甘肃省核地质2队

参考文献:

[1]卢永.浅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策[J].西部探矿工程,2016,(2):195-198

[2]梁春生.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中的应用[D].湖南大学,2008

[3]马运成.WebGIS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管理中的应用[N].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4):15-18

地质灾害治理第4篇

[关键词]边坡 地质灾害 治理 技术

[中图分类号] U213.1+3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7-388-2

边坡地质灾害通常包括各类型工程崩塌、滑坡、落石、以及岩土条件下的人工开挖边坡的支护、边坡环境保护以及水土保护等[1]。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中经常遇见的一类地质灾害。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理就会在整体上引起地质灾害,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本文分析了边坡地质灾害的治理现状、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以及对边坡治理的技术问题等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山东地区边坡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边坡地质灾害的治理,应针对具体原因采取治理措施。

1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的现状

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始终坚持“一次性根治杜绝发生”的原则,要对灾害形成和发展做到充分的认识,它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因素而引起,最好的方法就是综合治理[2]。随着科技不断走向进步,产生了预应力锚索加固技术,从而得到普遍的运用并展现出较好的效果。根据资料显示,山东地区地质灾害点总数为2451处,这其中已经发生了1149处,潜在的威胁已经达到1302处。分布差别为:崩塌占全省的地质灾害总数的46.3%,地面塌陷、泥石流、滑坡分别占24.6%、13.7%和9.8%,地裂缝为2.2%。

边坡地质灾害的治理在近年来取得了突破性的成就,在容易产生地质灾害与地质条件差的地段进行工程加固,以此来防治灾害发生,一般做法是加固、开挖或开挖加固同时进行,由此以来可以有效避免灾害发生。山东地区岩性分布特点基本为:碳酸岩、侵入岩、变质岩和松散岩石等,在此岩石和地貌特点使用小锚孔注浆方法,可以对边坡滑动带进行加固,这种技术具有方便施工、工作强度低以及机械化等特点,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提倡进一步研究和发展。

2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的研究

据资料统计,山东地区灾情以中型和小型为主。其中,小型占地质灾害占总数的81.6%,中型占11.7%;大型,特大型分别占4.5%和2.2%。针对此种现状并就边坡地质灾害的技术展开深入研究[3]。

2.1混凝土喷射加固技术

在边坡表面处理上可以选择混凝土喷射法,该法能有效封闭岩土体,避免岩土风化和剥落,还可以增强岩土的强度。在喷射混凝土时,可以和锚杆进行结合使用,主要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第一,容易风化、强度低、性能差的岩土边坡;第二,风化严重、小型坍塌、碎落且坚硬的岩石边坡;第三,爆破后范围破坏大量超薄的岩石边坡。

2.2锚杆加固技术

实施锚杆加固边坡,其主要目的是将不稳定的结构或者岩体稳固在岩体层中,并使它们互相链接,进而传递拉力和剪力。锚固结构主要有锚具、台座、承压板和支挡结构等组成。此种方法在山东地区边坡地质灾害治理中值得提倡和使用,能起到明显效果,为山东地区边坡地质灾害的防治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2.3注浆加固技术

利用注浆等加固边坡技术,是在压力是作用下,通过注浆管道注入岩体的裂缝当中。进而将碎裂的岩体凝固,将岩体凝固成一个整体。此种方法降低了堵塞地下水通道、增强了岩石的强度、减小地下水的破坏力度。此种技术能够针对山东边坡地质灾害的特点起到了相应的防护和治理作用,并且此种方法设备少、工艺简单、可以有效实现封水的目标。

2.4柔性防护网技术

柔性防护网系统,是以高强度的柔性网作为主体,通过覆盖与连接两种方式防治一切地质灾害,是比较新型的防护技术。按照边坡柔性防护网的功能作用方式以及结构形式可以划分为主被动防护系统。主动柔性防护系统通过张拉绳与锚杆增加张力绳网,有效避免发生碎石的现象;被动柔性防护网则由钢丝绳网、铁丝格网、支撑绳、锚杆、工字钢以及底座等组成。其作用可以减少最短工期、劳动力进行安装与维护工作,在山东地区边坡地质灾害治理中可以充分得到采纳和应用。

3对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研究的必要性

3.1有利于提高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的水平

一般而言,边坡具有十分特殊的性质从而会导致一系列灾害的频发,基于边坡地质灾害频发的现状,必须要在治理技术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如果不进行处理就会引起整体性的地质灾害,其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边坡地质灾害的治理技术工作,要对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进行全面系统的探析和研究,指出分析研究边坡治理技术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边坡地质灾害的治理应针对具体原因采取治理措施,能有效提高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的水平。

3.2有利于形成边坡地质灾害治理预警机制

针对边坡地质灾害形成的特点和现状可以进一步得知,边坡地质灾害的发生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这也是导致边坡地质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因此,在边坡地质灾害技术的研究过程中,提出了有效的可行的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边坡地质灾害预警机制,这将对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带来新的极大便利,具有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与此同时,该预警机制的形成对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均实现了充分保障。

4结语

综上所述,边坡地质灾害是在一定区域特点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在防护和治理上也具备区域性特点。通过本文对边坡地质灾害的探讨和分析,明确了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的现状,分析和研究了边坡地质害治理的技术,理解了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的必要性,并指出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在于边坡治理技术。由此,为边坡地质灾害的防护和治理打下坚实的技术和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胡琪亮.边坡地质灾害治理技术研究和分析[J].山西建筑,2014,15:86-88.

地质灾害治理第5篇

[关键词]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生命安全

[中图分类号] X141 [文献标识码] A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此,地质环境就成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地质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制约作用。近年来,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在我国的各个地区,不仅使人民群众受灾严重,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了不可估计的损失。因此,正确认识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发生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防治,成为国民日益关注的问题。

1 地质灾害的分类

要做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就必须先了解地质灾害的分类。地质灾害的分类一般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上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变异引起的地质灾害,称为自然地质灾害;另一类是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称为人为地质灾害。如果从地质环境或者地质破坏的速度上划分,可以分为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和缓慢性的地质灾害。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也即是人们常说的狭义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缓慢性的地质灾害又称为环境地质灾害,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2 地质灾害的成因

2.1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和采掘的不规范性,部分开采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使他们在开采时,存在不合理或违规的开采现象,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人为地不合理开采,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预留的矿柱较少,长时间的不规范开采造成应力失稳,形成采空区坍塌、山体开裂等,继而发生山体崩塌滑坡。

2.2 在河流断面上大量修建的水利工程、山区水库和拦水坝,使下游河段的水体发生了变化,当特殊原因诱发堤坝决堤时,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如:泥石流、两侧山体滑坡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和水土流失,另外,拦水坝的渗漏和水土的流失,增加了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也导致了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2.3 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逐渐稀缺,人们不断地开挖边坡和依山建房,政府大量的修建公路,形成了人工高陡切坡,当应力失稳时,极易诱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2.4 由于人们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行为,导致了地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的砍伐树木、放炮采石、破坏植被,从而严重破坏了稳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耕地的沙漠化速度加快,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3 关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

3.1 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

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普遍认识,明确地质灾害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灾害意识,确保在地质灾害来临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应对灾害风险,从而不至于惊慌失措。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要正确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之能够在地质灾害来临时主动应对风险。例如:可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的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人们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培养全体人民的灾害意识,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地质灾害教育宣传栏,从而保证做到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在灾害中从容应对,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积极自救,提高生存能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对灾害能够更加重视,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防灾的意识。

3.2 建立地质灾害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

建立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需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情况的分析,建立起适合当地情况的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通过上传下达,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地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控,定期一些关于地质灾害的宏观变化信息,增加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的把握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地质灾害防范的电子网络平台,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网络平台中,可以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从而为该地区提出有效地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及时有效性。这能够迅速地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覆盖整个地区,全部聚集到这个监控空间中,并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3.3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效果,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一套完善而又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规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预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2)规范职能,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人员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和行使职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掌握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内发生变化的规律,找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域,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与地质灾害管理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在政策上给下级部门创造条件,使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快的发展,使之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在管理中,对于地质灾害情况复杂的区域,要做到24小时监控,重点管理。

3.4 因地制宜加强综合防治工作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除了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建立对于地质灾害的有效科学的预测系统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强综合防治工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和带动村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保护好水土资源,尽量减少水土资源的流失,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需要科学管理,整体规划,边采边治,杜绝盲目开采。另一方面,在建造水利工程的同时,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渠道的渗漏和水土的流失,减轻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从根本上杜绝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更主要的是,各地要依据实际情况,加大已有应急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从资金、技术、人才上予以重点扶持,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去安排,去规划,去治理,一切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优化为基本出发点,合理布局,综合整治。另外,要建立一支有力的快速救援队,对灾区提供及时的帮助,最大程度的减少灾害的损失,同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使灾民在众人的帮助下,尽快脱离险境,水利的恢复生产和正常的生活。

总之,通过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消除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保证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创造出和谐美丽的生存家园。

参考文献:

[1]陈文林.福建大田县蔡山矿区地面塌陷特征与防治[J].西部探矿工程.2006(09).

[2]王现国,吴东民,陈峰,强山峰.三门峡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与防治对策研究[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3(03).

[3]高德云.江苏省地质灾害的危害、诱因及防治对策[J].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1(01).

地质灾害治理第6篇

关键词: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生命安全

中图分类号:F40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因此,地质环境就成了人类生存的条件。地质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的建设带来很大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制约作用。近年来,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在我国各个地区,不仅使人民群众受灾严重,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不可估计的损失。因此,正确认识地质灾害成因和发生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防治,成为国民日益关注的问题。

一、地质灾害的分类

要做好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必须先了解地质灾害的分类。地质灾害的分类是比较复杂的。从地质灾害形成的原因上来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变异引起的地质灾害,称为自然地质灾害;另一类是由人为作用诱发的地质灾害,称为人为地质灾害。从地质环境或者地质破坏的速度上划分,可以分为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和缓慢性的地质灾害。突发性的地质灾害也是人们常说的狭义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缓慢性的地质灾害又称为环境地质灾害,包括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二、地质灾害的成因

1.由于资源开发和采掘的不规范性,部分开采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使他们在开采时,存在不合理或违规的开采现象,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导致人为不合理开采,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预留的矿柱较少,长时间不规范开采造成应力失稳,形成采空区坍塌、山体开裂等,继而发生山体崩塌滑坡。

2.在河流断面上大量修建的水利工程、山区水库和拦水坝,使下游河段的水体发生了变化,当特殊原因诱发堤坝决堤时,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如:泥石流、两侧山体滑坡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和水土流失,另外,拦水坝渗漏和水土流失,增加了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也导致了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资源逐渐稀缺,人们不断地开挖边坡和依山建房,政府大量修建公路,形成了人工高陡切坡,当应力失稳时,极易诱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4.由于人们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行为,导致地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砍伐树木、放炮采石、破坏植被,从而严重破坏了稳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耕地沙漠化速度加快,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三、关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

1.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普遍认识,明确地质灾害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灾害意识,确保在地质灾害来临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应对灾害风险,不至于惊慌失措。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要正确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之能够在地质灾害来临时主动应对风险。例如:可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人们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培养全体人民的灾害意识,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地质灾害教育宣传栏,从而保证做到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在灾害中从容应对,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积极自救,提高生存能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对灾害能够更加重视,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防灾的意识。

2.建立有效科学的地质灾害提前预警系统。建立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需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情况的分析,建立起适合当地情况的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通过上传下达,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部门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控,定期一些关于地质灾害的宏观变化信息,提高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的把握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地质灾害防范的电子网络平台,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网络平台中,可以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从而为该地区提出有效地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及时有效性。能够迅速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覆盖整个地区,全部聚集到这个监控空间中,并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尽可能规避风险。

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果,必须建立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完善而又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规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预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2)规范职能,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人员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和行使职能。此外,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掌握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内发生变化的规律,找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与地质灾害管理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在政策上给下级部门创造条件,使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快的发展,使之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在管理中,对于地质灾害情况复杂的区域,要做到24小时监控,重点管理。

4.因地制宜加强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过程中,除了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预测系统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强综合防治工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鼓励和带动村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保护好水土资源,尽量减少水土资源流失,矿产资源开采过程需要科学管理、整体规划、边采边治、杜绝盲目开采。另一方面,在建造水利工程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渠道渗漏和水土流失,减轻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从根本上杜绝此类地质灾害的发生。更主要的是,各地要依据实际情况,加大已有应急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从资金、技术、人才上予以重点扶持,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去安排,去规划,去治理,一切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优化为基本出发点,合理布局,综合整治。

四、结语

总之,通过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消除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灾难,保证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创造出和谐美丽的生存家园。

参考文献:

[1]杨文进. 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及措施[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16:72-73.

[2]申力,刘晶辉,江智明. 抚顺西露天矿边坡工程地质灾害浅析[J].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1999,01:35-39.

地质灾害治理第7篇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745(2013)05-0222-01

1、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概述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由于人类采矿生产活动而引发的一种破坏地质环境、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矿区灾害。它是地质灾害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开采开山弃石,加速水土流失,引发地表塌陷、山体滑坡;矿山抽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矿区周围地下水资源枯竭;地下开采诱发地震、岩爆、冒顶片帮突水、瓦斯爆炸、地面开裂及沉陷等;矿山剥离堆土、尾矿废渣堆积引起地表环境污染,露天尾矿库漏塌、排土扬失稳滑移造成严重的泥石流灾害等,凡此种种,均是矿山地质灾害的具体表现。我国是个矿业大国,又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矿产资源的年消耗量很大。多年的粗放式的矿业开发,导致大部分矿山地质环境形势严峻,部分矿区呈现加速恶化势态。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的需求更是与日俱增。市场经济对国有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部分矿山注重追求经济效益,安全和环保意识淡化,加之开采技术及生产设备的相对落后及矿区周边大量无序的民采等多重因素的干扰,导致矿山多年开采积聚的灾害隐患爆发,开采环境明显恶化,矿山地质灾害问题日趋严重,潜在的致灾隐患不断增多,且随时可能发展成灾,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报废、设施损毁甚至矿井关闭、资源浪费等严重后果。近几年,,非煤矿山的灾害事故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频发的冒顶、突水、地表塌陷、滑坡、泥石流及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不仅给矿山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制约着矿山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2.1矿山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的基本思想

矿山地质灾害作为一种自然灾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其发生频率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日益增大,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其防治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应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把地质灾害的防治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现及再造“山川秀美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主次分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走“群专结合”及“群策群防”的道路。把现有的地质灾害点纳入正常的监测防治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促进国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2保护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忧患意识。矿山地质灾害作为一种内外地质作用的产物,其成因、危害及防治措施等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地质灾害多发区,只有让当地群众掌握相应的灾害防治知识,才能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完成。因此,加强宣传是当前开展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社会各界,特别是灾区的政府领导,应配合主管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灾意识,掌握预防灾害的一些有效方法及遇险撤离等常识,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2)加大立法,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国家应建立完整的体系,法律对大型矿山的开采许可权,以及开采者的技术能力和环境生态恢复能力进行立法,将矿山开采赢利最大,危害最小。将矿山开采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矿山的开发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环境与经济的双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建立矿山生态风险评价体制。在实施矿山开采活动前,应当根据矿区各类资源赋存情况,对矿山开采后可能引起的生态破坏类型和程度进行评价,并确定治理方法。以及确定开采者从事开采和生态重建的技术和经济能力等。

(4)建立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建立监测网络系统是防治工作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在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面沉降等灾害易发区,设立监测网络系统,利用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电子计算机,对灾害进行较准确的、超前的预报预测,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目前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及长江三峡地质灾害多发区均设立了监测系统,取得了较好的预防效果。

地质灾害治理第8篇

一、我市地质灾害分布与防治区划分情况

菏泽市地处黄河冲积平原的前缘,地势较平。历史上黄河多次泛滥,在区内遗存有数条古河道带。区内西部聊考断裂活动强烈,因此在地质构造上属不稳定和次不稳定地区。受自然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区内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区内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地下水超采漏斗、砂土液化等。根据其发生几率及危害程度,我市建立了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鄄城红船地面塌陷等3个重点监测与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防治对策

(一)菏泽城区深层地下水超采漏斗(地面沉降)区

1.灾害现状菏泽市城区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已存在多年,自80年代中期就初具规模。90年代漏斗面积近1000KM2。随着开采量的增加,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且下降速度惊人。据80年代初期监测资料,当时水位埋深仅6m余(406孔1980年9月11日监测值);至1995年,水位埋深已达45.603m。15年间水位下降了近40m,下降速率为2.6m/a。406孔位于漏斗的上缘,位于漏斗中心地带的城东地区,该层水水位埋深已达100m。由于地下水水位的持续下降,城区地面沉降也随之发生。2002—2003年城区地面最新沉降数据为26mm。牡丹区在2003年汛期出现两起地面塌陷,其中牡丹办事处苇子园村塌陷已威胁到人员安全。

2.致灾原因无规划、无节制、大量超采深层地下水是造成城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及地面沉降的根本原因。

3.灾情趋势预测分析及风险评估短时间内如不能削减深层地下水开采量,该漏斗将进一步扩展,漏斗区水位将不断下降,甚至有与东明县深层地下水漏斗区连接的可能,已发生的地面沉降也将随之发展。这势必会对菏泽城区建设、工业生产等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地下水是菏泽城区主要的供水水源。而由地下水超采造成的地质灾害涉及范围广、危害程度大,且恢复难。因此,灾情若得不到控制,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是十分巨大的。

4.防灾对策及建议(1)禁止城区地下水的乱开乱采,重新分配水源量,合理开采地下水;(2)开辟新的供水源地;(3)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4)做好地下水及地面沉降的监测工作。

(二)南部黄河故道带地面塌陷与地裂缝区

1.灾害现状。自九十年代初,南部黄河故道带已发生多起地面塌陷、地裂缝,致使道路破坏,房屋受损。1992年7月10日,单县高韦庄镇赵集村发生地裂缝,地裂缝走向以北西方向为主,缝宽5—20cm,单条长10—20m不等,有十几条之多,并伴有地面塌陷发生,一桥梁撕裂,30余农户房屋因地裂缝造成不同程度破坏。1993年8月5日,曹县梁堤头镇石香炉村发生地裂缝,呈北西和北东西个走向,单长20多m,宽10cm,深4—5m,可见地裂缝4条,其中一条切房基而过,另一条穿过一农家院落,造成房屋墙体开裂。

2.致灾原因。地面塌陷、地裂缝发生于黄河故道带上,地表岩性以粉细砂或粉土为主。灾情多发生于雨季,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原因共同作用而引起。

3.灾情趋势分析。该区地面塌陷、地裂缝是由地质、气象及地下水水位大幅升降等因素引起,只要影响因素存在,在其共同作用下,在适宜的时段内就有灾情发生的可能。

4.防灾对策及建议(1)控制地下水水位的升降幅度;(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3)在该区应采用湿润灌溉,不可漫灌;(4)新建建筑物应避开古河道带。

(三)鄄城红船地面塌陷区

1.灾害现状。地面塌陷区主要分布于鄄城县红船镇前梁楼村西,长、宽各约500m,面积2.5万m2。自八十年代末以来,每逢雨季时有发生。地面塌陷区内共有塌陷坑二十七个,陷坑大小不一,形态各异,表层粘土亦有深浅不一的裂痕。塌陷有时发生在个别农户的房前屋后,甚至危及到居民安全,造成居民心理恐惧。

2.致灾原因分析。经考察,地面塌陷区位于古河道带上。地表岩性为一层厚0.3—0.5m的粉质粘土,其下为粉细砂或粉土,约1.5m深处为厚约10cm的淤泥层,以下又为粉细砂,在17m深处有一黑色砂砾土层。雨季时,在表层土被破坏处,雨水直接下渗,以至下漏,地下粉土由于液化等原因随水流失,日久便形成一定空间,上部土壤重量因降水等因素增加或超过空洞承受极限时,便形成塌陷。

3.灾情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雨季降水较大时,该区仍有地面塌陷发生的可能性。由于塌陷区紧邻村庄,应做好地面塌陷的监测与防治工作,以防灾情发生,危及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防灾对策及建议(1)做好群众宣传工作,不要在塌陷区及其附近挖土、建房;(2)保持地表岩性不被破坏;(3)在该区应采取湿润灌溉,不可漫灌;(4)做好监测工作。

(四)巨野煤田在建矿井的地质灾害防治。巨野煤田的多个井田现已开钻,个别主井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难度相当大。各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地环监测机构一定要做好日常煤区地环监测管理,保证钻井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地质灾害现象的发生。

三、地质灾害区域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市国土资源部门将组建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小组,负责本县区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单位到人,确保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险情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