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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施标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9 16:35: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消防设施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建筑消防设施标准

第1篇

造成高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火灾隐患原因分析

(1)一些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不熟悉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未严格按照规范设计,单位内部未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查制度。有些建筑设计单位不重视建筑防火设计,相关消防设计专业的技术人员缺乏,致使在设计中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不配套[3],加之一些建筑工程建设时间紧,设计周期短,各专业设计人员沟通协调不够,致使建筑工程设计图纸不全以及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甚至有些建设工程边设计、边施工的,给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施工留下了隐患。

(2)部分消防工程施工队伍人员素质不高,安装施工水平低,不能满足消防验收的标准。一些施工安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不熟悉,不掌握消防工程专业技术知识,不按图或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施工,擅自降低标准,造成安装时留下火灾隐患;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工程技术水平低,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无相应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的专业人才;有些消防工程公司承包到工程后临时招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不稳定,无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施工质量无法保证;部分单位和个人借用或者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水平低,无法保证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有些施工安装单位在工程投标中故意降低工程量,压低价格竞争投标,甚至垫资承包,造成工程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出现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质量[4];一些工程在多个施工安装单位同时施工时,缺乏相互配合,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造成消防设施无法正常稳定工作、经常维修;还有施工现场许多产品安装后,消防设备没有采取防护措施,致使有些消防设备部件被污损,而无法正常使用。

(3)部分消防监督员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由于消防部门专业从事建审的人员少,各地工程项目又多,部分干部业务素质低,在对设计图纸的消防设施进行审核时不能及时地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不全面、不准确;一些消防监督员对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不重视,对消防产品、消防设施不熟悉,在验收中依赖中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站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5]。部分消防监督员在平常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中,由于对消防设施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不了解,走马观花的采取简单手段来判断消防设施的正常,未采用消防专业仪器设备进行测试,就不能发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消防监督部门对使用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不到位,对在检查中发现了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只是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整改,没有按照要求,责令维保单位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

(4)建筑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工作人员职责不健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规程不完善,未明确和规范各阶段消防系统所需进行的维保操作内容,没有履行好对消防设施的维保职责;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了解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知识,消控控制室操作人员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工作;还有部分使用单位对维保单位提出的更换维修消防设施部件的正常维护费用不能及时解决,致使火灾隐患长期不能整改。

提高建筑工程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措施

(1)严把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审核质量关。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随意降低防火设计标准,设计单位应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建立设计人员消防设计终身负责制。设计单位内部实行消防专篇和自审制度,消防专篇包括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消防设计内容,开展设计图纸自检自审工作,法定代表人要对消防设计负管理责任,总工程师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核,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负直接责任。同时设计单位人员必须与建设、施工单位人员经常交流协调,以减少在建筑设计与实际施工时的火灾隐患。

(2)加强对消防设施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消防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重视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按规程、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要有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施工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在施工安装中要配备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人员,对施工安装质量检查要全面、细致,逐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对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的监督,实行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监理制度,以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工程施工安装质量。

第2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消防设施;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中的建筑物不断出现,这就对建筑消防设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重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做好日常的设备维护,进而提高建筑的安全性。

建筑消防设施质量存在的问题

1.1、缺乏消防意识,对消防的投入过少

今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在增加,大型商场或学校内经常会进行消防安全的普及和演练,用以防范可能会遇到的突发状况,但也有部分单位或场所缺少对消防问题的重视,在建筑消防问题上对安全性认识不足,或者在消防安全问题上不舍得投入,许多消防设施只是形象工程,并没有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作用。有些建筑项目的投资者,为节省资金、缩短工期,在消防设施的投入中盲目的缩减成本,不重视消防设施的实用性和质量问题,会给消防系统和建筑项目带来严重的安全性问题。

1.2、设备损坏问题

在建筑消防灭火设施的使用过程中,人为破坏或使用时间过长等问题使设备造成损坏,不能继续或正常使用。

(1)资金不到位,在建筑开工过程中,开发商会出现拖欠承包商工程款的情况,这就使工程在建设工程中,出现了非法使用某些手段将消防系统中的关键部件拆走,使系统不能进行正常工作,从而要挟开发商放款。

(2)由于一般建筑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的周期较长,在部分卖出的房屋中,系统正常开通运行,而在没有卖出或出租的部分,系统处于停滞运行的状态,这就使整个消防防火设施系统不能联动。

(3)在某些房屋出租后,不断的更换业主,不断的进行装修,致使原有的消防设计不断的变化,可能导致消防灭火设施出现缺失或不配套的现象,严重的会使消防系统无法正常的运作。

1.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不完善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新修订的《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但客观上建筑消防设施种类繁多,系统复杂,专业技术性强,并受人员素质、管理机制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各地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总体上不容乐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率较高,发生火灾时往往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1.4、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监理不到位

我国现行的消防问题在监管方面还没有进行严格的管理,在建筑工程的前期、中期和后期都应该对建筑消防灭火设施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由于项目阶段和环节较多,人员分配无规划,导致在消防监理方面的人员配备不足、消防监管力度不够,消防监管不到位。我国现有的消防监管制度和管理体系都不是特别完善,这就使消防灭火设备的质量问题成为工程监管中的重要环节,监管的前景令人担忧。我国只有部分地区在工程消防设施的监理中有专门的监理部门,消防设施都经过严格的检测,这是今后我国的其他建筑消防中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加强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建筑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消防工程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安全工程,只有搞好这项工程,才能够确保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建筑消防宣传教育,让广大的人民群众都充分意识到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的意义,切实最大限度地提升广大的人民群众以及建筑物的自防自救能力。具体来说,我国有必要通过加大建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来引起各行各业对于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的重视,对于各种各样的建筑物广泛地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水灭火设施、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在此基础上,我国也应该加强对于这些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其质量能够符合要求。我国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搞好建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各级单位领导层人员的建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都能够真正地意识到加强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的关键意义,切实提升加强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2、重视建筑消防物业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

在现阶段,从总体上看来,我国的建筑消防设施是一栋建筑自设一套系统、一个控制中心、一个建筑消防水池、有条件的自配一班值守人员。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并未有效地利用各种各样的建筑消防设施,没有让这些建筑消防设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只有高度重视建筑消防物业管理工作,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工作,才能够让这些建筑消防设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在小区内,应该建立小区建筑消防控制中心,与此同时,安排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负责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于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护、保养,一旦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质量问题,就必须立即进行修理,切实保证建筑消防设施能够正常工作。通过做好建筑消防物业管理工作,切实将建筑消防设施纳入到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范畴之中来,一方面可以避免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现有建筑消防设施在发挥出最大的作用的同时,最终保证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2.3.1、建立维保行业机制

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企业中介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一方面单位实施口常的基础维护保养,另一方面委托专业维保企业实施专业技术维保。而对专业维保企业,要通过明确技术力量配备,确定维保资质等级分类,建立质量信誉管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同时,实施专业技术维保必须要与消防检测行业相分离,即从事维保服务的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对其所维保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检测。

2.3.2、单位自行基础维保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规定,单位基础维护保养主要是结合口常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每口巡查。每日巡查主要对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的外观、工作状态等进行直观属性的检查。如对消火栓灭火系统,主要检查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启泵按钮外观;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检查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等。具体检查内容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附录表A.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执行。

2.3.3、维保企业技术支持

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除落实单位基础维护保养外,应当与专业维保企业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书》,委托其对木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专业维保企业应当对其所承担的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包括单项技术性测试、联动功能测试及综合性技术评价,且应当每月进行一次,对每次维保情况应当出具书面报告。具体维保内容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附录表A.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表A.4 《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执行。

2.4、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

为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综合应用效益的提升,要针对其安装环节特别是室内消火栓的相关设置问题展开分析,实现消火栓安装质量环节的管控。在消防给水管网的试压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应用方案展开分析,要满足其施工的规范需要,促进其强度试验及其试漏检修模式的优化。所谓的试漏环节就是在气压模式中的应用,通过对试验压力及其试验工作压力模式的优化,来确保强度试验综合效益的有效提升。在消防设备建设过程中,管材的管径及其材质环节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只有无缝镀锌钢管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

在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各个部门要积极展开协调,促进其各种职业的有效配合,实现其消防安全性的提升,积极做好立体管理网络及消防安全体系的构建,避免不合理的施工操作行为。同时,要针对相关人员展开安全操作等形式的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和消防监督管理人员水平。

2.5、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监督与工程验收

2.5.1、建立有效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的中介机构

工程验收人员在工程竣工后对其进行验收时,一般都只是凭借肉眼和经验判断工程的各部分是否符合标准,大部分检查工作都是停留在表层,例如对消防供水管网的水压进行简单试验。因此,为了改善对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验收效果,我们可以设立具有先进检测设备和有效技术手段额的中介机构,以便使所有建筑消防设施工程都能得到全面、深入的质量检验。

2.5.2、加大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的建筑消防安全监督部门仍存在监督人员责权不清、对施工现场监管的力度不足以及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等问题,在这样的监督状态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规范施工现象的出现。因此,监管部门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应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每一处发现的施工问题,坚决勒令出现设计不符合标准、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施工技术不规范等问题的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没有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则对其进行强制停工并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消防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安全与整个国家的长期发展。我们在建筑消防质量管理中,要加强建筑消防宣传教育,重视建筑消防物业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进而解决建筑消防设施的质量问题。

参考文献:

[1]黄哲. 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探讨[J]. 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0,02:37-39.

第3篇

【关键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消防设施是建筑消防安全的防弹衣,随着新的消防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日益重视,如何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确保消防安全,成了消防工作的重点课题。笔者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经历,从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及维保工作现状、影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开展的因素等方面作浅显探讨,并对如何有效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1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现状

1.1 重配置轻管理

按照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诸如各类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均按规范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但一旦取得消防审批手续后,由于施工单位的撤离、工程的交接、产权的变化等因素,多数建筑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设施无人问津,更谈不上落实责任,最终导致许多设施形同虚设。

1.2 部分功能丧失

消防设施系统投入运行时间增长,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设备、管网及线路的损坏、老化,久而久之,在缺少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情况下其基本功能就会丧失,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就会处于瘫痪状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该报警的不能报警,该喷水的不能喷水,该联动的不能联动。

1.3 专业素质欠缺

消防设施的操作和维护保养需要专业的人员,然而很多社会单位都没有这样的人才,多是依靠门卫、保安作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没有配备经过消防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平时不会检查、试验、维护,关键时候不会处理消防控制柜显示的故障、火警,导致消防设施利用率低、损坏率高,甚至贻误火情。

2 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现状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国家也相应出台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内逐步推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资质模式,但由于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消防设施维保行业市场还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2.1 消防设施维保率低

部分单位未与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部分新建单位因设施在保修期内,通常全权交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结束就撒手不管;部分单位只依靠单位内部水电工进行日常维护,常因日常投入不足,难以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

2.2 维保行业市场不规范

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也纳入了招投标的范围,但往往出现投标费用相差甚远,造成恶意竞争,给正常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带来不利因素。正常维保中也往往存在侧重点不同,走过场等现象,造成维护保养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2.3 消防设施维保能力参差不齐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中介机构很多就是由消防施工单位。部分维保单位为取得相应资质,千方百计凑人数,导致从事维保工作的人员多数没有取得从业资质,没有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部分建筑的物管单位虽然与消防设施维保公司签订了维保合同,但只停留在一纸合同上,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检测、维护保养。

3 现状出现的原因分析

3.1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意识不强

虽然建筑消防设施的投入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消防检测、验收越来越严格,但只能保证消防系统验收时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而一旦投入使用,随着系统老化、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会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部分建筑物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忽视对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造成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缺失,不能为后期的维护保养提供客观的依据,造成维护保养工作困难大。

3.2 动态维保不能持之以恒

有的社会单位虽然聘用了会操作、能维护的人员,主动参加消防部门培训,但由于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人员流动大,导致消防设施管理脱节。有的单位在进行第二次或多次内装修时,没有进行合理部局,有的甚至擅自改变内部结构,去除消防设施,破坏了整个消防设施系统,致使系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维保工作还普遍存在重维修轻保养的现象,只对出现的故障进行排查维修,而忽视平时对消防设施的常规保养。

3.3 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撑

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必须落实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或在建筑进行消防审批时必须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合同,同时,对维保质量的监督措施不全面,只规定建筑主体单位对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负法律责任,未明确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有效期内消防设施运行不到位,如何追究维保单位的法律责任。

4 加强和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保工作的对策思考

4.1 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要继续加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力度,运用典型火灾案例,向社会单位负责人讲解消防设施在日常防火、发现火灾、扑灭初起火灾、疏散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倡导“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社会单位消防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管理,督促社会单位在年初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预算,与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落实日常维保工作以及设施的及时维修,确保消防设施有正规的单位去维护保养。

4.2 提高维保机构服务能力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涉及联动报警、防排烟、给排水等多个专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比较高,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实操考核要形成系统化并且落到实处。在单位申报消防设施维保资质时,职能部门要根据单位的能力划分资质等级,确定相应的承接业务范围,明确企业的责任,加强监管,确保责任落实。要加强社会单位消防设施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懂原理、会操作、会保养。同时,专业维保机构要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确立“以服务打市场,以质量保安全”的理念,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

4.3 加强对建筑维护保养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

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及时发现社会单位消防报警设施的违规关闭、故障停机,自动灭火系统的管网压力不足等消防隐患。同时,建议由物价部门核准,统一维保收费标准,使维护保养价格更加合理和透明化,进一步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要加大对社会单位落实建筑维护保养制度的监管力度,促使社会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到位。

【参考文献】

[1]张梅红.消防设施智能维护巡更系统的应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2(7):766-768.

[2]张清林,高锦田.浅谈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消防中介组织[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04).

[3]曹勇兵.建筑防火安全的技术对策与管理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1(05).

[4]陈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J].建筑安全,2012(04).

第4篇

提出了几点建议,以其对读者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我国高层建筑大批量投入已经有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特别是近10年来更是发展迅速。虽然科学技术取得了巨大的发展,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的性能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可是我国现在的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模式还比较落后,对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需要积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我国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现状

在最近20多年的时间内,我国投入了大批量的高层建筑,近几年更是飞速发展,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高层建筑的消防措施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就其消防措施的维护和管理来看,还远远不够。目前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中,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方面很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直接影响了高层居住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1、消防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措施的维护管理的规定不够完善。虽然消防法的基本法对消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且某些地方政府也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是在对于高层建筑消防措施的管理和维护的标准规程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甚至还有的实施方法跟现存的法律法规存在冲突。这就导致了高层建筑消防措施在维护和管理方面出现了混乱的场面,没有一个统一的具体的规章可循。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期限受到制约

在现实存在的合同中,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对于出现的问题,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只会从表面上进行解决,并不对问题进行切实的分析,敷衍了事。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每年还要进行合同的从新签订,年年更换中介服务组织,这样恶性循环,导致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也就更加难以维护。

3、维护深度不够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需要定期性的检查和维护,而目前其消防设施的维护深度远远不够。其设施的维护也常出现不定时的现象,并且在维护的报表中,常常以一句“一切正常”敷衍了事,未表明具体的数据指标进行说明设施的现状。这样就无法发现并解决问题,达不到定期维护的根本目标。

4、消防机构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力不从心

公安消防机构内部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消防监督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检查不够彻底,大大降低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权威性。由于建筑消防涉及到建筑工程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自动化系统等多个方面的知识,这就需要消防监督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并且将其融会贯通,但这又需要很大的精力才能完成。

5、后续技术和产品更新落后

目前,电子技术飞速发展,相应的消防电子产品也逐渐增多。因此,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中应用了不少先进的电子消防设施。但由于消防中介内部资源和人员的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无法保证对先进的消防设施做到很好地技术支持、维护和管理。

6、自动报警系统清洗不彻底

就现在来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清洗周期很长,基本都是三年一次,并且有些中介服务组织的清洗工作根本达不到清洗要求的标准。此外,管理单位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清洗工作不够上心,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催促下才会去做。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1、设施管理方面

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方面,常出现消防控制室人员短缺、人员素质低下等现象,一直不能很好地维护和管理消防设施,对故障、误报和动作反馈不够及时,无法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未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合同,不能保证对消防设施进行一年一次的全面检测。另外,像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等多数将电控柜打到手动位置,一旦出现火灾,不能和消防控制室进行实时的联通,就可能会酿成大祸。

2、自动报警系统方面

高层建筑的自动报警系统常因为疏忽管理和维修等带病工作,火灾探测器由于更换不及时,导致其灵敏度下降,无法保证其正常检测火灾。并且有的自动报警系统在设计时未和其他消防设施连通,存在严重功能性缺陷。另外,在进行装修时,也可能出现擅自拆除或者遮挡火灾探测器、报警器、火灾显示盘等情况。更有甚者,在水泵房和配电室不设置消防电话。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不能正常的对火灾报警。

3、室内消火栓方面

在消防系统中采用市政供水系统,而不使用消火栓泵,会导致供水压力不足,无法满足水枪所需压力,从而影响火灾的扑救。消火栓箱内部的水枪、水带和消防卷盘等器材缺少或者损坏。另外,楼顶的消防水箱常被当做它用,导致其储水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需求。还有可能因为工作人员的概念不清,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与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导致器具安装错误。

4、供水稳压设施方面

首先是消防泵组,经常出现水泵房无排水装置、每组消防水泵只有一条吸水管、泵组不满足自灌式吸水要求等现象。对于稳压设施,常见的问题主要包括稳压泵故障、水泵接合器无标识、不按要求设置稳压设施、压力表设置启动压力太低。

5、气体灭火系统方面

气体灭火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未配置空气呼吸器、缺少应急灯和疏散标志、气体灭火系统未和报警系统联动、防护网结构耐火耐压能力不够等。另外,还有部分单位为防止气体灭火系统误喷,私自断开电磁阀信号线,导致气体灭火系统无法正常工作。

6、排烟系统方面

消防设施排烟系统出现的问题可能有以下几种:未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挡烟垂壁设施,导致没有防烟分区;自然排烟处排烟窗口面积过小,甚至有被堵塞,严重影响排烟;排放烟的远程启动和联动操作存在问题;承担多个防烟分区的排烟功能的排烟口不能保证其排烟量。

三、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主要应对措施

1、加强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权威性。切实有效的消防监督是保证自动消防设施长久好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消防部门长期不监管,部分企业定会出现侥幸心理,最终形成无人重视消防设施的局面。因此消防监督部门必须注重提高业务技能、宣传指导、依法处理三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提高依法监督能力、形成遵章守纪氛围,实现违法必究的格局。

2、进一步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和规范维护保养中介单位的行为。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审核,业主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定期对消防维保单位资质进行抽查、测试、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保证消防维保公司的技术质量。

3、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以技术参数为核心定量定性反映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整体提高维护水平。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状况。结合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机制,消防部门应协调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当地维护保养收费标准的市场指导价格,增加市场透明度,以防恶意竞争,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成本达到公平合理的要求。

4、建筑产权单位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三案”和维护管理体系。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奖惩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筑使用过程中,要设立日常巡查、每周督察、隐患整改、完成反馈制度,一线操作岗位要定期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安全监督部门定期督察,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实现消防安全管理闭环机制。

5、建筑产权单位必须做好消防设备设施及基础资料的统一管理,自身无能力管理的,可以委托具备条件的维保单位进行管理。建筑本身存在多家使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必须统一管理,明确使用单位的日常巡查责任,向维保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设备档案和基础资料。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维保人员都要持证上岗。一个公司维护几十栋高层建筑是常有的现象,一个值班人员一年调动几次工作也是常有现象,所以值班人员和维保人员经过系统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掌握相应的基础知识,具备操作各种消防电子产品的能力,才能确保岗位安全性,才能对设备设施的各种突发状况自如应对。

7、建筑消防设施提示标识化。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在消防设施上张贴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标识,详细说明消防设施的功能、作用、场所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在大门入口处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疏散指示平面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维保技术人员姓名及相应联系电话,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按规范在室外消防通道上标注消防举高车作业面位置,禁止一切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8、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对消防法规的认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火灾猛于虎,每一场大火都不同程度的体现出人们消防意识的淡薄。由于建筑功能多,内部结构复杂,在火灾的初期发展阶段,完全取决于现场自救,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常识知晓率,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结 语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建筑内部人们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产权单位应注重发挥建筑固定消防设施防火、灭火功能,提高设施完好率,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管理标准,并辅之以系统有效的消防监督,才能确保火灾时消防设施能够完全发挥其功效,为建筑使用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参考文献

[1]付双印,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J]天津建设科技,2005-增刊

第5篇

关键词: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引 言:随着我国 经济 的快速 发展 和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建筑根据规模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一系列的消防安全设施,以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上的先天隐患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由于设计市场竞争,低价揽业务,缺乏对设计条件的充分调查;无原则迎合业主心理,降低标准设计;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对消防技术标准理解、掌握程度不够以及责任心不强,设计粗糙等因素,工程设计常出现如下问题:

总平面布局设计方面存在不标注与本项目相邻的周边建筑的性质、层数或高度、防火间距,总平面布局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在设计图纸中隐藏了部分影响消防车道畅通和防火间距不足的建构筑物,总平面图与建筑图关于建筑的性质、规模不一致等问题,如果现场勘察不到位很容易造成隐患和产生相邻纠纷。

在建筑图设计方面存在设计内容不全面、建筑材料耐火等级和燃烧性能选择不符合规范要求,帮助业主回避平面布置不合理等问题。

消防设施方面主要消防给水设计不切实际,不能满足消防要求。

2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装使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不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把关,造成一些问题。有些单位为压缩基建开支,或者降低成本,选择质差价廉的消防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有些单位安装调试后,仍然存在问题,始终不能开通运行,甚至几年不能投入使用;有的在使用很短一段时间后,就整个系统瘫痪,需要重新设计、换型,造成很大的浪费。

设计、施工单位鱼目混珠,造成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先天性”问题。虽然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实行了设计、施工单位的认证管理,但是一些没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临时组建人马,出些管理费,挂靠有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而承接消防工程,造成设计和施工单位太杂,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大量存在。有些设计不当,产品设计选型不合理,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选择不当;有的控制系统分散设计在多处,造成该联动的不联动,多处值班不能统一管理的问题。

生产、销售、维修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消防产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产业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也由于消防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经常备而不用,一般用户难以实施消费监督,致使一些地方假冒伪劣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直接影响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

3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安装不规范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都对室内外消火栓安装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施工单位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不畅、建设单位对消防给水安装施工队伍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常出现室外消火栓安装位置距城市道路距离太远、距建筑物外墙太近而不利于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的取水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正常展开。此类问题在中小城市表现特别突出。

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法

3.1采取措施大力提高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

加大面向工程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实行消防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制度。首先,提高工程设计人员和单位的消防设计责任意识是提高消防设计责任的前提,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消防设计的 法律 责任,要求设计人员端正设计思想,正确向业主出具咨询意见,正确引导业主规范建设,立足长远考虑,对业主违规要求应予拒绝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其次,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技术标准的培训,增强设计人员对消防安全整体认识和消防技术标准全面理解。再次,应建立消防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制度,对不具备消防资格证书的设计人员不得从事工程消防设计,对降低标准进行工程消防设计的应给予相应处罚。

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和研讨,增进理解,统一认识。消防部门在执行消防技术标准过程中,经常开展一些研讨,统一对标准的理解,统一对一些标准规定不够明确事项的做法,消防部门也应将内部研讨的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通报沟通或邀请一些设计单位共同参加研讨。

加大对业主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中出现的部分问题是由于为揽设计业务过分迁就于业主单位造成的,因此加大对业主单位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也是减轻设计单位的压力,提高消防质量的途径之一。 建议从立法上完善对设计单位违法设计、降低标准设计的处罚措施。当前消防部门对设计单位无直接的约束措施,以至于设计单位为揽设计业务规避消防标准甚至放弃原则搞设计,把纠正不符标准的设计压力全压到消防部门,应在消防立法中明确对设计单位违规或降低标准设计的查处措施。

3.2把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关、施工监督关、竣工验收关。

首先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图纸,是建筑物中自动消防设施一次全面系统的集中展示,设计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甚至影响到建筑物在火灾中的安全性能。因此必须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关。设计审核时,消防监督部门要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结合具体实际提出针对性的审核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设计阶段的正确规范。审核的重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范全面合理设置相应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有无漏设、少设、不设;二是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产品选型是否得当,性能是否可靠、技术是否先进;三是审核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相应的一些辅助要求是否达到,条件是否满足。

其次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施工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功能的错误之处,同时,也是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的一次再监督。消防监督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主要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二是抓好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施工质量,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环节和消防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对隐蔽工程及某些施工安装标准和调试情况,实施重点监督,保证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安装满足设计的要求。

第三是抓好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在建筑物模拟火灾状态下对自动消防设施功能的一次全面检阅。消防监督部门应要求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在验收前必须首先经检测合格。在竣工验收时,消防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建筑自动消防设施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仔细的检验和评定,对任何存在问题,必须责令找出原因并彻底改正。如果一次验收通不过,一定要坚持原则,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到全部通过为止。

3.3要与建设和设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管理。

前几年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的认证管理权移交建设部门后,并不意味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无能为力。除了可以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外,配合建设和设计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同样可以提高消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市场的健康 发展 。

第6篇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建议

消防设施在预防和扑救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中起了重要作用。如何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使其始终完整好用,成为当前社会单位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概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消防设施的内涵。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设施,一般分为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两大类。公共消防设施是指为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公共财产安全所需的消防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和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设施及消防装备。建筑消防设施指建(构)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构)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的总称。

常用的建筑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安全疏散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是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灭火系统;另一类为安全疏散系统。建筑消防设施主要是由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来操作控制的。加强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是保证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中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十八、二十条等条款对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义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 61 号令)第七、八、九条等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职责和方法。随着我国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一些地方性法规也相继出台。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使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在现实操作层面,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一些规章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有明显冲突,如《行政许可法》,属于废止的范围。又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质量技术评价标准、消防设施维护规程和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上尚未制定行之有效的法规规章,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施,造成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参差不齐的局面。

(二)责任不够明确,管理不到位。大多数建筑在修建时,施工单位投资建造好建筑消防设施后,一旦经过建设、消防等部门单位验收后,立即将后期使用管理的责任移交给建设单位或者是使用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再负责后期的维护保养工作。在移交过程中,一些单位存在严重形式化,没有把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方法教授给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从而导致建设和使用脱节现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但是,一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甚至尚未健全,没有发挥应有职责,不能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更无从谈起定期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难以保持完好有效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资金不到位,维护保养难。许多单位对于火灾事故存在侥幸心理,对于消防安全重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要性。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对于难以直接创造经济利益的消防设施的投入,认为可有可无,甚至看成是一种负担。对于刚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由于性能良好,维护保养费用较低,单位领导还能接受少量费用。

但是,一旦建筑消防设施出现大问题时,单位领导常常以

经济状况不好,资金紧张等理由,想方设法砍掉或者是减少消防设施资金投入,使得建筑消防设施,特别是自动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无法实现联动目标,难以发挥甚至是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四)公安消防机构监管不到位。公安消防机构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监督执法中指导思想不端正、监管中受行政干预较多、监督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方面。一些基层单位和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受经济利益驱动,存在乱罚款、乱拉赞助、乱摊派的现象,服务意识差,亲民爱民意识不强。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等情况。部分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往往是先建设后审批,先开业后验收,消防监督部门难以从源头上杜绝建筑消防设施先天隐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监督人员的增长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监督管理的盲区不断增大,再加上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使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管难以到位。

三、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随着新修订《消防法》的颁布实施,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也相继出台,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这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奠定了法律基础。但是,消防法律体系的建立,与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随着我们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加快,消防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新《消防法》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安全职责。各级政府要统筹经济发展和消防安全

之间的关系,加强对辖区消防工作的宏观调控;公安、教育、新闻、安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社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社会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对单位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逐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整治建筑消防设施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众多周知,消防管理部门的任务就是“防”和“消”,在预防火灾方面,既要检查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也要保障建筑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从而能够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扑救火灾、实施内攻。新《消防法》加大了消防行政处罚力度,消防部门一定要用足用好这一手段,督促社会单位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三)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纵观近几年火灾发生的原因、火灾危害程度以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发展,无不与人们消防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提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火灾防控的源头。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素质,公安部消防局于 2010 年提出的重在提高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的“四个能力”建设,已经在全国推广开来。只有坚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升全民“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逐渐形成人人关注消防,人人重视消防的良好局面,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主要参考文献:

[1]陆幕权.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通病、原因及对策[M].民营经济.

第7篇

关键词:消防设施;问题;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概述

一栋建筑,尤其是按照规范设置了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在施工完毕后,建筑及其附属的各项水、电、气及智能系统都相继完工,“达到”竣工标准后,人们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和手段来检验该建筑和各项系统是否真的都达到了预期的标准,建筑消防设施也应当受到检验。而因为建筑消防设施属于建筑防灾系统,有别于其他系统,不能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是否存在缺陷而及时返工、弥补缺陷;而且其他系统即便存在一定缺陷仅仅妨碍人们的生产、生活,人们还可以适度忍受,而建筑消防系统如果不达标,一旦建筑因为各种偶然原因发生火灾,将影响人们的灭火救灾工作,在不能有效发挥其防、灭火、疏散等功能时可能直接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十分必要,而根据目前科学认识的发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这种检验的最有效的方式。正因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此之强,建筑消防设施一旦检测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竣工阶段的问题,难以像供水、供电等系统一样通过日常使用来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必须由施工方和建设方等有关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独立地完成检测,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公正,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为评价建筑是否达到消防竣工验收标准而提供依据。

二、消防设施检测内容

消防设施检测的范围主要是需要第三方技术确认的各个建筑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消防供电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疏散疏导系统等等,对这些系统的具体检测方法和工具,主要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如检测电子报警系统,应先确定系统类型、检测比例,模拟吹烟,收到信号反馈,模拟故障,报警优先,同时报警数量等等,适当评价测试这些内容的原因。对消防水系统,要测试水量(供水与蓄水)、水压、同时出水量最大流量,最高、低点的压力等。

消防设施检测主要使用下列专用设备:发烟器、声级计、照度计、卷尺、秒表、水压表、风速仪、微压计、接地电阻仪、兆欧表(可以分别简短介绍功能,并评价检测用途)。此外,还应增加风压仪、水流量计及普通的皮尺(测量水箱体积、报警按钮高度)等设备。

检测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定期检定合格,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公正、权威性。检测人员需持证上岗,上岗证最初由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目前已经完全市场化,但检测人员仍应严格按消防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检测,保证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三、消防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

1、在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由于个别设计单位自身技术力量比较薄弱,设计人员不熟悉消防规范或对消防规范的理解有偏差,对自动消防设施的性能不熟悉,设计出来的图纸考虑不全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对消防设施的选型不对、功能不全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星级宾馆房间的喷头采用侧喷,部分工程喷水灭火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办公室吊顶上或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建设单位的领导消防安全意识还淡薄,为了节约资金投入,擅自变更消防设计,降低消防工程的施工标准,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有的将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或场所降格设置为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此类系统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仅依靠市政或室内消火栓管网甚至生活用水管网进行供水;有的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随心所欲,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使得消防水源无保障、系统工作压力无保障、管道材质和管径不符合要求、连接方式不规范、喷头的保护面积严重超越规范标准等问题存在。

2、在施工、检测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施工单位把消防工程看作是普通的供水、电气工程,擅自进行安装,凭经验安装,不按图施工,造成技术性错误。另外、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压力下,工程造价下来了,质量却越来越差,出现了市场调节失灵。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的投入不到位,如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二是有的施工单位向有资质的单位上交管理费,就可以挂靠施工单位的资质,理直气壮地承接消防工程了,造成施工单位临时组建人马,项目经理和具体的施工人员不懂技术,不认真负责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对管道的连接方式等基本常识都不知道,造成在实际工程中,直径小于lOO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等。三是消防产品的质量不过关。目前,国内生产消防设备的厂家繁多,产品供应商为了能占有市场,维持企业的生存,在低价竞争中赢得利益空间,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生产出的产品功能不全、质量低劣。如:防火卷帘门的帘片厚度不够;探测器误报、漏报等。部分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在消防验收之前,必须由中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但目前建筑消防设施的中介检测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中介检测机构同时拥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施工资质,同时由于行业的竞争秩序混乱,易造成刚投入使用不久的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

3、在使用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不高。有些单位在建设建筑消防设施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消防验收,项目建成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同时,受不良环境因素影响、因管理不善人为损坏或关闭、系统缺乏日常维护致使系统出现小的缺陷不能及时处理等情况,使建筑消防设施只能是聋子的耳朵。二是值班问题。目前绝大部分建筑消防设施单位的值班人员未经专业的培训,都是依靠门卫、保安来附带监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控制室,由于人员调动频繁,值班人员根本不懂消防设施的操作,缺乏应急处理的能力。三是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工作形同虚设。大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性的检查不落实,即使检查也不知道怎么查和查什么,造成设备经常误报,控制室大量显示“故障”也无人理会,设备老是报警或管线出现漏水就关掉总阀了事。四是职工和群众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了解较少,不够重视和爱护,有意或无意地对设施或设备加以破坏,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

四、解决消防设施问题的策略

1、设计合理、施工规范,硬件过硬

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非常重要。首先,要严格执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凡要安装消防设施的场所,都必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设计安装。其次,设计的消防产品应该是技术比较先进、性能比较可靠、作用较好的产品。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在当地的适宜性。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差异较大,比如有的地方潮湿、有的地方干燥,而不同的报警探测器对湿度有不同的要求,必须针对当地的气候,选择合适的产品。因此,设计人员既要掌握消防专业技术,了解消防产品的性能和特点,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还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施工也是重要的一环。一是建设单位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二是施工安装单位要按照消防部门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严格按图施工。在施工中要注意对消防部门审核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没有落实审核意见的情况较多。三是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应的安装规范施工,以保证安装质量。

2、制度健全、管理跟上,软件不软

1)建立内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来管理自动消防设施。“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适用于消防安全管理各个方面,同样也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明确责任人,建筑消防设施必须明确和落实责任人。单位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的专兼职消防设施管理人是直接责任人。

2)层层签订消防管理责任状。一级管一级,一层抓一层,级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奖优罚劣,赏罚分明。

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值班。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认真进行日查、周查、月查、季度和年度检查。明确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对检查的内容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人员的培训,稳定值班人员队伍。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熟悉设施、设备的操作,会一般隐患的处置。

参考文献:

[1]席庆.王国强.浅析交通运输枢纽中客运站点消防布局问题的研究[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9,34(3).

第8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设施 管理 养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一、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的现状

1.目前我国的消防法律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规定不尽完善。《消防法》明确规定,对于消防设施要“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同时一些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也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除了一些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与现行法规存在矛盾或冲突外,更重要的是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养护管理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造成高层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质量评价标准、养护规程、对消防中介组织的管理等方面欠缺。

2.现代社会电子技术发展迅猛,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有很多消防电子产品,且种类繁多。这样一方面使得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使用功能和效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则对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对消防设施的养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消防电子类产品更新换代快,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和维护人员。但目前的现实是一个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往往要对数栋、数十栋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养护负责,而同时很多中介组织或人员不足、或技术水平不达标、或管理问题多多,这些矛盾常常使得消防设施的养护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且矛盾短期内还难以解决。

3.基于应对检查机构工作和检测养护企业能力等一些原因,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往往仅签订一年期。这种较短期的合同难以约束维护企业尽心尽力去做好养护工作,既不愿对消防设施的参数性能进行充分了解掌握,也不愿认真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能拖则拖,或者解决不彻底、不全面。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每年都会更换新的养护企业,后来的养护企业“接棒”前面公司积攒的问题,使得每年问题依旧甚至问题越拖越多,一旦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则救灾不力,后果不堪设想。

4.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必须做好维护记录和工作报表,这也是养护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的真实反映。然而在具体的养护工作中,工作记录和报表不能详尽体现维护保养的工作过程和技术问题解决的方法流程,或语言概括模糊、或缺少必要的参数说明,使得技术人员对潜在的问题难以进行跟踪分析。

5.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养护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首先,消防部门监督人员相对不足,难以对不按规定进行自检的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和消防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时限进行检测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其次,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设计到建筑工程、自动化、强弱电、给排水等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对消防监督人员的素质有很高的的要求,如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仅仅采用眼观手摸的方式,很难判断消防设施是否功能正常。

二、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

1.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或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会发现,高屡建筑或多或少存在着消防设施欠缺、质量性能低劣和功能全等违规行为。有些建筑由于缺少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事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经常性维修保养工作导致了部分消防设施长期处于故障或瘫痪状态,不能正常使用。

2.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将按规范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物擅自取消,有的取消了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屋顶水箱以及联动控制装置的设置,仅靠市政室内消火拴管网,更有甚至靠生活用水管网供水,根本不考虑系统的可靠性,导致消防水源、工作压力无保障。有的管道材质、管径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未按国家规范要求采用热镀锌钢管。有的连接方式不规范,自动喷水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丝接或构楷式机构连接,而是大量焊接,未对焊接处进行二次镀锌。更严重的是部分场所出现“假喷淋”现象,将喷头置于吊顶而不与供水管网连接;有的受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影响,产生漏水,业主干脆将其关闭。

3.应设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高层建筑改设集中报警系统或区域报警系统,有的根本不设火灾向动报警系统。有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泵、防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以及非消防电源的切换等无法实现联动控制。

4.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随意性大。按照规范要求,一些本应设置机构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问、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却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有些虽然设置了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防火门未安装或损坏严重,达不到防烟楼梯间压力要求。

5.消防电梯功能不具备。消防电梯的消防电源、消防电源线路敷设、末端自动切换、消防电梯前室设置、消防电梯载质量、消防电梯运行速度、井底排水和电梯门挡水设施以及前室内的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或正压送风系统等不满足规范。消防电梯缺少上述条件,不能起到保护作用,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三、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

1.规范制度,加强管理:首先制定完善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法规,明确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责任,既要保证高层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与消防中介组织间的合法权益,又要明确互相之间的法律责任,相互制约。其次,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养护管理办法与各项 工作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2.在选择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单位时,要完善招投标机制,要选择优秀的专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对高层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是必须要依据国家标准进行,且每年必须委托专业的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彻底检测。

3..强化报警系统和灭火装置

室内消火栓的设置范围。室内消火栓箱内应设消防卷盘,用于非消防专业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避难层内设置用于人员自救保护。高层建筑的主体及裙房内。消防电梯前室或与防烟楼梯间的合用前室内,方便消防队员尽快利用消火栓向火灾发起进攻和开辟通道。屋顶或直升飞机停机坪处,用于检查消火栓压力和防止火灾蔓延至顶层及保护人员的作用。

4.做好防火分隔与安全通道设计

超高层建筑在上述部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能够达到疏散和扑救通道上无烟的目的,从投资方面又低于机械排烟系统,是可行的。其裙房的楼梯间内可统筹考虑布置。其风压值应为防烟楼梯间50Pa,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25Pa,既能方便疏散安全门的开启,又能保证安全地带的压力,对烟气起到排斥作用。同时,超高层建筑封闭避难层内设置机械加压送风设施,除满足避难层内一定的正压值,防止烟气入侵,也为躲避在避难层里的人们提供呼吸用的新鲜空气。

结语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在维护保养上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保证建筑的消防安全。这就需要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既要不断完善和规范建筑消防市场秩序,又要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和提高,并严格按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严把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保养的质量关,才能保证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曹勇兵.建筑防火安全的技术对策与管理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05.

[2]梁雄松.消防机构如何应对消防产品管理机制的改革[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