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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绿色发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7 16:29:56

银行绿色发展

银行绿色发展第1篇

一、“绿色信贷”概念产生的国内外背景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便已对环境问题开始给予关注并逐步将其融入业务流程中,“绿色金融”的概念开始萌芽。本世纪初以来,随着数起大型项目对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案例的发生,给予这些项目融资的国外大型银行受到了众多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强烈批评和抗议。在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的强大压力推动下,把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相关政策纳入金融业已成为国际金融业的历史性潮流。各金融机构纷纷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把潜在的环境影响作为一条重要标准列入考虑中,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融合进日常业务中。我国政府一贯重视环境保护和强调可持续发展。早在1995年2月,央行便下发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金融部门在信贷工作中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在对环境有影响的新改扩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时,要依照国家环保法规,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把企业是否落实“三同时”制度,作为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从商业银行角度看促进绿色信贷的必要性

(一)推动绿色信贷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绿色信贷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相比罚款或限期整改等环保行政处罚措施,将大幅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能从源头上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有力地遏制其投资冲动,是解决我国诸多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剂良药。

(二)推动绿色信贷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更好地支持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避免银行信贷资金向污染严重行业和项目投放。从商业银行本身的角度看,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信贷政策同样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体现其所应尽的社会责任。

(三)推动绿色信贷是风险防范的需要

从全球范围看,能够成功经营的商业银行,都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高度关注环境和社会保障。在实行绿色信贷政策中,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入,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推动绿色信贷是把握商业机会的需要

推行绿色信贷政策是科学发展,是大势所趋,“绿色信贷”对银行业是考验,更是机遇。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财政税收政策,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多项措施加大对节能环保领域的支持力度。

三、当前实施“绿色信贷”面临的困难

(一)绿色信贷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制约,行内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开展。“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例如,节能减排技术的专业性较强,在执行“绿色信贷”过程中涉及到的准入、技术、排放、能源消耗、循环利用能力等标准,国家都没有明确的标准,导致银行难以执行。

(二)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无论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制环境的成熟,还是金融机构自身的意识和已采取的措施上,都有相当一段的差距。与国际水平相比,金融工具还十分有限,对环境风险、环境价值的认识还不足。

(三)信息渠道有限,不尽透明。“绿色信贷”对信息渠道的建设有较高的要求。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直接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

(四)绿色信贷执行及监管实施难度较大。一方面,受专业人才和技术限制,银行的信贷准入和审批主要依据环评结果,但环评报告可能受地方政府保护或其它因素制约,不能完全真实反映环保要求;另一方面,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形同虚设,只为应付环保部门检查而建,即便已获得环保许可或批文,但为控制生产成本在实际生产中并不运行环保设备,银行难以控制其运行风险并真正履行环保监督责任及义务。

(五)银行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加之节能减排技术的复杂性,信贷人员难以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盈利性和风险做出准确判断,增加了执行绿色信贷的难度。

四、对于实施“绿色信贷”的建议

(一)设定“绿色信贷”的行业标准。现行的绿色信贷政策只是一个综合性、原则性的指导意见。需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指引,包括绿色信贷的行业指导目录,企业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污染行业信贷指南,以加强对分行“绿色信贷”的全局性指导。

(二)加快“绿色信贷”的信息渠道建设。建议环保部门和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方便金融机构查询,也将使得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时更容易操作,进而让政策的执行落到实处。

(三)建立“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具体包括:制定整体的信贷投放政策;对绿色信贷实施的前、中、后建立一套完整的准入、评估、反馈机制;建立更有针对性的绿色信贷考核机制等。

(四)培养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专家队伍,组建专门团队,专门负责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项目的环境保护与社会风险评估等问题的研究和论证。

(五)进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完善金融市场建设。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推进“绿色信贷”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开发与利用。

五、结论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抓手,标志着环境保护正在融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主流之中。绿色信贷政策的出台是一个重要标志。商业银行要认识到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所具有的降低银行本身的环境风险和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切实贯彻三部委《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大力推进绿色信贷发展,展现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对于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要本着既要鼓励环保事业,也要控制非环保事业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求解决途径。

参考文献:

[1]王利.后《京都议定书》时代的前景探析[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77—81.

[2]亚夫.“低碳经济”将正面冲击两大行业[N].上海证券报,2009—09—24(12)

银行绿色发展第2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效益分析;发展途径

近年来,由于环境恶化、气候变暖所带来的全球气候异常日益引起了各国的热切关注。特别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再一次让大家的目光聚焦在温室气体的调控和低碳经济的发展之上。金融业特别是商业银行,作为我国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更应承担起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在实践中,商业银行往往为了赚取短期利润,忽视环境因素进行不当的贷款和投资,从而加剧了企业恶化环境的行为。发展绿色金融的途径,不仅肯定了金融对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的积极导向作用,而且也为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依据和途径。

一、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效益分析

(一)风险分析

成本的增加是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最大阻碍,这种成本的增加主要存在于短期。首先发展绿色金融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额外的贷款成本。银行甄别企业客户是否有污染环境的行迹,需要对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管理及监测。节能减排融资项目一般期限长、专业性强,商业银行甚至可能需要聘请专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长期评估和检测。其次影响环境的项目,商业银行不再给予融资支持,也会缩小其信贷规模,从而降低盈利性。另外,由于大多数的绿色金融项目目前还比较缺乏经济性,在实施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收益分析

发展绿色金融从长期来看是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的。一方面随着我国向集约型经济发展模式的演变,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面临强制治污改造的风险也越大,商业银行慎入此类项目,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可以有效优化商业银行的信贷结构和质量,提高银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履行环保职责可以通过外部经济的传导作用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福利,并且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美誉度。市场竞争中,很多银行在体制、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加大革新力度,以不断地金融创新为手段,努力降低风险,提高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竞争力。银行的形象、品牌、信誉也是银行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是提升这些软实力不可或缺的因素。

商业银行不是慈善家,也需承担社会责任,在成本和利润并存的情况下,需要找到既符合环保需要,又能够带来收益的模式,这就是未来绿色金融发展的途径。

二、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现有途径

(一)绿色信贷

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绿色信贷机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绿色信贷政策的推出得到了各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如中国工商银行于2007年9月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信贷“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要求。招商银行也于2007年对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电力等“两高”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强化准入要求,严格授信条件来确保贷款企业的较高的产业效率以及较小的环境污染。2008年11月,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2009年12月,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福建三明的华电永安发电2×300MW扩建项目正式落地。据中国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商业银行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放中长期贷款22503.2亿元,增幅比2007年下降0.19个百分点,贷款呈总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势。绿色信贷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成果,由于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

(二)兴业银行CHUEE项目

2006年5月,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合作推出了能效贷款的创新型金融产品,签署了能效效率融资项目(简称CHUEE)合作协议。IFC通过给兴业银行提供风险分担机制、为市场营销合作伙伴提供技术援助,能够使得客户和能源最终用户得到所需贷款、节能的项目服务以及技术援助。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IFC创造性地引入贷款本金风险损失分担机制。根据合作协议,一旦产生不良贷款,将根据约定比例分担贷款本金损失,IFC对第一损失(总费用以内10%的损失)承担75%的损失,对第二损失(其他的90%的损失)承担40%的损失。相应的,兴业银行对第一损失承担25%的损失,对第二损失承担60%的损失。从而实现以2亿元的风险担保额,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的能效项目融资贷款组合。IFC提供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使银行以较小的成本,研发新的贷款产品(如设备按揭贷款、设备供应商贷款和能源合同管理贷款等),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并改变了以往局限于抵押品,而今基于客户现金流的信贷方式,进行风险定价而不是单纯的风险规避等,从而使能效融资模式更具商业性、推广性和可持续性。截至2009年11月末,兴业银行累计发放节能减排项目贷款187笔,累放金额137.37亿元。

(三)民生银行“碳金融”模式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只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下项目的开发,我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就是CDM项目的投融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的交易以及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银行得到了CDM项目就可以得到该项目下的融资收益和融资财务顾问收益、谈交易衍生收益,吸引众多银行纷纷投身于这一业务领域。民生银行在碳金融方面先行一步,将节能减排贷款与碳金融相结合,创新推出以CDM机制项下的CERs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模式――“碳金融”模式,为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的银行提供了新的选择。2008年民生银行新发放(含续授信)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产品推广信贷支持23 笔,贷款额24.46 亿元。兴业银行依托能效融资项目的知识和经验积累,创新金融工具,成功运作碳减排贷款业务,开发针对碳交易买家和卖家的两大产品系列。另外,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诸多小银行也已经开始试水碳融资业务。

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均在2007年8月推出了“二氧化碳挂钩型”人民币/美元理财产品。挂钩标的是ECX上市、交易非常活跃的欧盟第二承诺期的EUA期货合约。中国农业银行在总行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与湖北、四川等多个省份的十几家企业达成了项目合作意向书,涵盖了小型水力发电、水泥回转窑余热发电、炼钢高炉余热发电等清洁发展项目。目前,国内很多银行也开始触及碳金融市场,由于获取的是间接效益,信贷风险较大,其实银行的支持力度很低。不可否认,通过发展碳金融交易不仅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收益和机会,而且也是未来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措施建议

1.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对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进行政策性倾斜。政府应制定激励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兼具短期带动经济增长和长期促进经济转型的双重社会功效,也有助于“十一五”规划中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的有关部门应出台合理的优惠政策,通过提高收益降低成本来对商业银行进行必要的鼓励。例如可以采取在绿色金融发展项目贷款额度内存款准备金要求的适当减免,加大项目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降低绿色金融项目的贷款资本金要求等措施以促使商业银行的业务向绿色金融领域倾斜。

2.商业银行应转变观念,进行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商业银行已开始逐渐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在拓宽利润来源、提高竞争实力的同时,有助于树立自身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层要在战略上重视绿色金融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应积极进行组织机构的健全,通过改制现有的机构或者成立新的机构,专门负责绿色金融的发展。兴业银行已经先行一步,成立了可持续金融中心,以求为可持续金融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人才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新人员的招募以及现有人力资源的重组和培训,逐步构建适合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团队。

3.进行各种金融产品创新

(1)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对于一些社会效益较好但却需要动用大量资金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工程,可由银行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金融环保债券来解决。所筹资金可通过优惠贷款提供给企业,支持其研发绿色产品,从事生态农业生产,实现生态工业加工,开展绿色营销活动。

(2)进行个人消费金融产品创新,鼓励绿色消费。2010年1月,兴业银行联合北京环境交易所推出国内首张低碳主题认同信用卡――中国低碳信用卡,这标志着商业银行开始将节能减排从企业项目领域引入到个人消费领域。商业银行通过个人消费产品的创新,既可以促进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又可以吸引社会民众广泛参与绿色消费、低碳生活,切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良好的环境与社会效益。

(3)结合节能减排项目货款、开展碳权质钾融资货款。只要银行与CDM业主及发改委三方约定,客户出售CERs所获得的资金只能进人指定的帐户,并在客户不能偿还贷款时,贷款银行有权处置客户获得的CERs。商业银行以碳权质押,对CDM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不仅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4)积极创新其他碳金融业务模式。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的租赁公司合作,为CDM项目建设阶段的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凭借自身的信息优势,作为CDM项目的咨询顾问,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通过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有效管理CDM项目下的资金流动,担当CDM项目的资金管理人;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尝试的。

参考文献

[1]刘青,刘传江.低碳经济与绿色金融发展[J].今日财富.2009(7):51~54

[2]申益美,谢恒.绿色金融:绿色经济新的增长极[J].企业家天地.2009(11):12~13

[3]赵静.实施绿色金融措施保护环境概论――以英国“绿色金融项目”为例[J].法制与社会.2009(2):132~133

[4]马萍,姜海峰.绿色信贷与社会责任――基于商业银行层面的分析[J].当代经济管理.2009(6):70~73

银行绿色发展第3篇

    近日,德庆县官圩镇官圩村委会梁先生指着成片的速生丰产林告诉笔者,去年11月他以自己承包的200多亩山林作为抵押,成功贷到了30万元资金发展起这片速生丰产林,预期利润可观。

    在德庆县,不少林农和企业像梁先生这样通过林权抵押贷到了资金。据了解,随着广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也应时而生。德庆县从2007年开始实施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符合贷款条件的林权所有者持有林权证可向当地信用社等申请贷款,使得林权证像房产证一样可以抵押贷款,实现了林业资源向林业资产的迈进。这不仅极大调动了林农育林、种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为林农创业致富找到了一条有效路径,有利于盘活现有森林资源资产,为林权权利人打开“绿色银行”大门,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林业产业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德庆县先后出台了《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管理办法》、《林权抵押管理办法》,并成立了县林权管理中心、林权交易中心、森林资源评估中心、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为林权登记、变更、注销、信息、评估等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目前,该县共办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116宗,抵押林地林木面积16万亩,抵押担保贷款5亿元。

    据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德庆县林权抵押贷款的对象大部分为林业大户,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其用途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及林业发展等方面。通过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从而有效地调动了全县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为发展林业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

银行绿色发展第4篇

2007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银监会出台关于“绿色信贷”的意见,在金融业掀起了一场绿色发展浪潮。在意见指引下,各级政府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制定绿色发展规划,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发展。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也对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产品及服务创新不断涌现2006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创造性地推出了能效融资产品,开创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之先河。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2012年推出《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2.0,包含五大板块十大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形成业内最全面和领先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在理财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理财产品。2010年3月,光大银行推出低碳主题信用卡,4月与北京环交所签订《中国光大银行碳中和服务》。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行业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农行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保理业务,2012年末,成功办理国有商业银行首个“合同能源管理(EMC)融资业务”。

(二)绿色信贷初见成效2008年,兴业银行率先公开承诺实行赤道原则,随后开发了节能减排企业直接融资、EMC贷款、节能减排卖方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节能减排设置制造商信贷、融资租赁和功用事业服务商等绿色信贷业务模式。截止2012年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余额1126亿元,占贷款总额9.16%,其中绿色金融贷款余额70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5.74%。中国建设银行积极支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善信贷标准,实施差别化授信审批方式,截止2012年末,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239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3.37%。2013年,兴业银行针对绿色产业推出“绿金融全攻略(2013)”专案,涵盖诸多特色产品,例如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买方信贷和适用于LED绿色照明推广的订单融资等等。

(三)交易平台逐步形成2008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此外,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及香港RESET公司于2009年联合在深圳发起设立亚洲排放权交易所(CAE)。我国先后批准设立了包括北京、天津、湖南等地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排污权试点、环境责任险试点等,兴业银行、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各种平台建设,为试点提供业务创新、服务创新等金融支持。

(四)国际合作提供绿色金融支持国际金融公司针对国内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提高能源效率,利用洁净能源及开发再生能源而设计了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CHUEE),法国开发署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专门用于支持提高能效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贷款协议———绿色信贷项目,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发了促进节能减排的国际合作项目———中国节能融资项目等,得到了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合作支持与推荐,在实践中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二、金融支持绿色信贷面临的问题

(一)相关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第一,金融支持绿色信贷要有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作为条件,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影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第二,我国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及奖惩机制,影响银行、企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第三,金融支持绿色信贷指标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乏统一实施标准及具体指导名录,使得金融支持流于形式。第四,金融机构内部机制难以满足绿色发展需要,缺乏绿色发展专门部门。

(二)绿色投资不足且融资渠道单一“十一五”期间,我国全社会环保投资累计达到1.37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1.6%,未达到3%的国际标准。尽管我国绿色能源投资规模2012年已达全球第一,但是绿色投资项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信贷,融资渠道狭窄,未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也无法实现社会资源对绿色经济发展领域的资源配置作用。对于绿色信贷项目,融资仍然是比较突出的难题。例如合同能源管理、绿色照明、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项目寻求融资时,仍然因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融资;如果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仅增加成本,而且担保公司一般也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缺乏操作可行性;即使成功申请到贷款,一般也只是流动资金贷款,难以满足企业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三)金融机构尚未充分发挥支持功能一是缺少专业的负责绿色经济发展项目的金融机构,无法提供全面专门的金融支持,二是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制度缺位、缺乏绿色信贷实施细则等,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导致操作层面“徒有其名”,或者使银行跟在绿色产业后面分享利益,而失去了本来的资金引导、信贷支持作用。三是由于贷款规模限制,无法满足绿色发展项目资金缺口,四是金融机构尚无法为绿色发展提供全面化金融支持,例如绿色企业融资上市、绿色发展项目担保、绿色投资咨询等服务。

三、创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建议

(一)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第一,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信用担保机制、相关奖惩机制、征信体系及信息沟通机制,使得绿色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提高银行及企业推进绿色发展的积极性。第二,制定明确、具体的金融支持绿色发展指导名录及相关指导指标,改善金融支持的实施效果。第三,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机制,借鉴国外经验培育专业化绿色发展机构及专业人员,使得金融机构满足绿色发展的需求。

(二)大力推广绿色信贷建立健全绿色信贷体系,确立切实可行的环境评价标准、信贷披露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确立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规范绿色信贷审批程序及实施细则,引入环保指标评估企业借贷能力;加强贷后管理,严格监督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无视环境保护的随意投资行为采取措施督促改进,使商业银行真正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使绿色信贷在促进社会追求生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银行绿色发展第5篇

在当前中国经济面临转型、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特殊阶段,社会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脱媒现象日趋明显,我国的商业银行发展也面临着利润快速下降、风险集中暴露、业务急需转型的关键时期,而绿色金融将成为银行业未来发展新的动力与增长点。

一、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的必然性

绿色金融一方面是指金融业通过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的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另一方面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本文主要关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绿色金融。

(一)绿色金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人均资源贫乏、资源利用率低,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环保问题日渐突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通过贷款、私募投资、发行债券和股票、碳金融等金融产品与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清洁建筑等绿色产业发展中提高绿色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融资的可获得性,同时抑制对污染性项目的资金投入。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节能减排、转变发展方式的促进作用,积极鼓励节能环保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减少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绿色金融对市场、对客户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也产生影响,促进社会、环境准则在企业层面进一步得到普及,从而推动整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十年来我国的绿色金融业务从银行间的自发行为步入政府主导的发展时期,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相关政策相继出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2016年4月表示,预计在未来五年内,中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美元,是目前绿色投资水平的两倍。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研究成果显示,从2014年到2030年长周期按低、中、高方案,中国绿色融资需求分别将达到40.3万亿元、70.1万亿元和123.4万亿元。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发行了超过8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几乎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的一半。对于银行业来说,发行绿色债券不仅可以作为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与绿色信贷中长期融资项目类型匹配,可以有效解决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成为主动负债工具,改变商业银行存款占绝对比重的被动负债局面,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商业银行通过对重点行业采取不同的融资扶持政策,对钢铁、水泥等落后过剩产能设定了红线标准,重点支持相关节能减排项目,创新形成一系列绿色金融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业自身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在未来几年里,我国计划设立绿色投资基金、引进绿色利息补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还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通过一系列严格规范的合同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减轻或避免融资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有助于树立商业银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正面形象,从而全面提升银行业的品牌、信誉和竞争力。同时,通过采纳和实施绿色金融优质项目产生的良好社会影响,将有利于形成银行项目融资品牌,提高银行项目融资的整体质量,吸引更多优质客户和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近年来,国内银行业也纷纷在绿色金融市场布局。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家绿色金融的“赤道银行”;2015年该行成为首家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银行。依托踏实的绿色金融理念与实践创新,兴业银行先后荣获“最佳绿色银行奖”、“优秀自然保护支持者”、第五届世界环保大会“碳金社会公民奖”等荣誉。

二、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面临的挑战

第一,由于绿色金融业务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商业银行在信贷投放上动力不足。大多数绿色金融项目周期长、成本高、收益低、见效慢,这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进而影响其投放积极性。

第二,绿色金融涉及的技术大多较为专业、复杂,并且不断更新发展,而我国商业银行与之相关联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对不足,对于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相对有限和落后,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的数量与效率。

第三,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等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质量。商业银行只有及时获得有效的企业环保信息,才能尽快地为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目前,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备,一些环保信息也不能及时传达至商业银行,导致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项目持犹豫观望的态度。

第四,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与绿色金融发展需求不匹配,制约了绿色金融业务的良性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虽然都对绿色行业进行了倾斜,但对绿色行业的划分较为保守和僵化。例如对于一些污染行业的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本身是环保绿色项目,但属于污染行业的大范畴,往往得不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

三、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建议

(一)发展绿色金融须循序渐进、逐步提升

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建立在公民环保意识的觉醒以及银行业管理水平提升等基础上的,这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另外,绿色金融的发展规划及配套的环保政策、法律体系、信用体系等还不够完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等现象在环保领域还比较普遍,环保信息也不透明。但随着环保观念的深入普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在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前景必然十分广阔。

(二)探索制度创新,建立绿色环保共享机制

在绿色信贷前期审查过程中,搜索公司环境信息的成本较高。如果能够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不仅可减少银行业在这一环节的投入,同时节省的成本还可以反哺其信息的维护,实现“双赢”。另外,要充分发挥银行业内部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目前,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在境内外市场已成功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各银行纷纷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制度,把绿色信贷的标准纳入全流程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开展了环境压力测试,走在了绿色金融实践的国际前沿。

(三)及时构建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框架

银行绿色发展第6篇

自推行绿色信贷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制度,引导、规范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商业银行已普遍接受绿色信贷理念,纷纷制定各自的绿色信贷措施并积极贯彻执行,绿色信贷相关金融服务不断完善。但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政策不完善,未形成专门的绿色信贷法律政策体系。二是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当前,我国环保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商业银行不能及时获取企业环境信息,影响信贷审批。而商业银行是否严格执行了绿色信贷政策,政府和社会也很难知晓。三是绿色信贷激励机制不完善,银行社会责任感淡薄,缺乏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内在动力和主动性。四是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绿色信贷需要了解环保政策法规,评估环境风险,其专业性极强,我国绿色信贷人员大都缺少相关专业背景,缺乏对企业环境评估能力。人才问题成为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瓶颈。

二、促进国内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举措

(一)完善绿色信贷相关法律政策健全的法律政策环境是绿色信贷业务良性发展的保障。当前,需要修改和制定绿色信贷的法律政策,应使其涵盖预防、监管与惩治各个环节。政府和商业银行可参考“赤道原则”,并选择性地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绿色信贷政策,以指导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活动的开展。

(二)建立全面实时的信息沟通机制这是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开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一是环保部门要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核查,建立环保信息库,并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及时传递环境执法信息。二是商业银行应加大与各银行、行业协会、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建立多方位的环保信息沟通系统。三是商业银行要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向外披露执行绿色信贷的有关信息和数据,强化社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督。

(三)增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绿色信贷激励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源于政府政策的引导,商业银行尚缺乏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内在动力。当前,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和企业文化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商业银行的价值观,增强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在信贷工作中,以更强的责任感保护环境。同时,建立绿色信贷激励机制,为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政府方面,可通过减少税收、财政贴息等措施来支持绿色信贷。银行业内部也应建立激励机制,如对执行绿色信贷效果显著的银行予以奖励,对违反绿色信贷政策提供贷款融资的银行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

银行绿色发展第7篇

(一)碳金融理念研究

全球范围的环境问题应对的商讨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伊始,历经《哥本哈根协定》草拟、《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签署等国际商讨协作活动。国际上主要关注内容为限定参与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碳排放权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市场实践活动。广义的碳金融市场主要包括绿色金融服务和聚焦降低温室其他排放的其他投融资项目。在全球经济体实践过程中,碳金融市场又可划分出三类参与主体:满足碳排放配额/减排限制而购买排放量的交易型金融;基于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而出现的投机型金融;服务于碳排放、低碳项目等的定价评级、保险咨询等中介型金融。我国碳金融市场随着国家“双碳”政策推行获得了加速发展,已建立各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快规模化绿色信贷投放,并推出绿色债券、基金和保险等金融创新产品。值得注意的是,碳金融市场作为新兴领域,存在自身定价波动性高、市场联动不成熟、易受到欧元汇率等国际因素影响的特点,需要国家监管机构和相关参与主体进一步研究适应。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现状概述

国际上碳金融市场发展较为迅速,根据机构统计,2021年全球碳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已经超过600亿美元。市场交易机制自《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基础三类(国际排放贸易-IET、清洁发展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已发展成为涵盖整条碳排放产业链的多领域交易形式。在欧美、东亚等地区已建成诸如欧盟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韩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交易所和交易平台。市场参与主体方面,主要包括负责低碳项目开发、专项资金供给和技术研发咨询的供给者,撮合交易的交易商、金融机构和工业企业等媒介方,计划内限额排放与计划外自愿购买排放量的最终使用者以及国际合作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等监管者。市场交易产品方面,主要可分为碳排放权原生产品和附属衍生产品两大类,具体包括碳排放配额交易远期、期权、绿色基金、绿色债券、交付保证、套利工具等。

(三)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与政策引领

我国作为全球碳排放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11年,党中央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关于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要求,并陆续建立了重点城市试点市场。2021年6月,全国性碳交易中心正式在上海设立,其登记中心设于武汉,并于同年7月正式开市运行。截至2021年12月,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超76亿元。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对高效推动形成“双碳‘1+N’”政策体系具有坚实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年出台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导,一方面要将低碳发展概念融入顶层设计,统筹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要坚持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推进社会经济模式绿色转型发展。研究表明,碳金融对经济产业的绿色转型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包括清洁机制发展项目推动资源型产业的低碳化、绿色信贷投入与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正向促进、绿色金融与数字经济对金融机构经营提效的耦合机制等方面。此外,碳金融政策离不开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具体产品服务,这当中又以绿色信贷为主。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国18家主要上市商业银行绿色贷款余额超过11万亿元,实现同比增长,其中作为国有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单行实现绿色融资规模2.48万亿元,领先国内同业。作为国民经济循环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商业银行既承接低碳发展的资金需求,又承担社会居民的财富管理责任。提升两者之间的关联效率不仅符合金融机构自身发展需求,更是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实现社会经济有序持续发展的切实需要。

二、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市场中的参与方式

(一)财富管理业务与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自改革开放后保持长期高速发展,现阶段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二,成为全球财富管理实践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相关机构预测,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近年将继续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2025年整体体量将达到25~50万亿美元规模。伴随着市场的高速发展,我国适时提出了一系列调整和引导政策,包括资管新规产品净值化、绿色金融、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数字经济融入实体产业等指导性战略。面对市场蓝海和政策要求,商业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竞相开启自身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之路,着重强调业务高质量经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耦合。其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首位参与方,正从传统的资金融通媒介逐步发展为承接居民财富管理需求、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的综合化客户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循环和居民财富管理中的主要节点,最终目标是打造开放创新的低碳绿色循环生态,实现财富高效管理与绿色持续发展的多点触联。现代金融机构的经营态势受到数字经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等科技进步的影响,叠加全球疫情冲击、地区动荡等宏观因素影响,已呈现出智能化、线上化、生态化等发展趋势。如何将财富管理业务的包容性与低碳发展的迫切性相结合,成为金融机构助力“双碳”目标,创新绿色金融的破局关键。

(二)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相关实践

商业银行作为与企业信贷关系最为直接的金融机构,负有天然的助力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责任。得益于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高净值人群中企业家客户占比超过70%。商业银行在以客户为中心的财富管理服务框架下,不断强化内部对私对公业务协同,以私促公,以公联私,推动银行集团内“平台优势”与企业家客户“规模经济”不断融合。以兴业银行为例,在经营中强调“绿色银行”“投资银行”“财富银行”三者有机统一,通过持续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居民收入增加,实现银行业务和社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在引导企业低碳转型发展方面,金融机构自身的产品服务创新亦不可或缺。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相较于欧美成熟同业呈现出种类单一、市场参与者不完善的特点,主流的绿色金融产品为绿色信贷、绿色概念债券和低碳项目投资,尚未出现成体系的间接融资模式和衍生产品交易平台。针对以上问题,央行《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等系列指导文章,着重强调建立绿色金融运行标准,加快绿色产品创新,发展多样化碳金融实践工具。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等商业银行积极响应,结合自身特点先后推出“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碳账本金融服务”“双碳云签约合作”等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整合资产资金端支持与客户产品端创新,成熟金融机构的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责任承担得以全面展现。坚持以低碳发展、绿色金融缓解环境问题,引导社会财富合理配置,实现机构和社区的和谐发展成为金融机构未来的发展趋势。麦肯锡等咨询机构在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机构在大力拓展绿色金融服务的同时,深化同业协作和异业互补,注重消费者体验和权益保护,构建ESG投资策略体系并树立ESG决策理念,能够对关联公司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各行业的绿色发展进程。恒生银行通过先行打造银行绿色运营标准、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实体、联动社区开展环境保护项目的三重ESG实践活动,为金融同业提供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商业银行范本。

三、工商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助力碳市场应用

(一)财富管理客户端:持续推动绿色产品创新,优化客户资产配置

工商银行将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目标充分融入财富管理业务和产品创新,坚持责任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前瞻性布局绿色发展主题产品,积极挖掘碳市场领域投资机遇,获得市场充分认可。一是持续开展绿色产品创新。公募基金方面,工商银行坚持将可持续、绿色环保作为投资方向,绿色主题基金产品规模持续增长,为投资者创造稳定回报。积极布局绿色发展主题产品,先后成功发行工银新材料新能源基金、工银生态环境基金、工银新能源汽车基金等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股票型投资基金,以及中证180ESG ETF产品,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长期稳定收益。理财产品方面,探索挖掘碳市场领域投资机遇,充分发挥理财资金直投直拓的优势特点,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更多资金服务绿色发展,打造具有工银理财特色的“绿色方案”。通过债券、权益、非标等多种方式共同发力,投资各类绿色资产,覆盖风力发电、光伏设备、新能源电池、绿色交通、低碳转型、生态环保、农林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众多绿色金融相关子行业和细分领域。二是推进绿色产品配置。私人银行是工商银行大财富管理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深化绿色金融服务重要阵地。私人银行持续强化与工银理财联动,专属发行了业内首只以“绿色金融”为主题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以碳中和多资产指数作为业绩基准开展投资,主要投向以绿色债券和符合绿色金融主题方向的权益类资产,吸引高净值客户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彰显工商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落实低碳转型、绿色金融投资的决心。在配置端,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国家相继出台的一系列相关工作方针及政策,优先投资绩优新能源、环保、低碳等主题明星公募基金或ETF,通过量化策略开展组合管理,在帮助客户把握绿色投资长期机会的同时,更满足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对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贡献的高层次需求,助力私银客户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弘扬当代中国企业家精神。

(二)企业治理服务端:强化投融资一体化服务,助力绿色产业振兴

银行绿色发展第8篇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031-02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低效利用、经济粗放发展基础上的,生态环境呈现不断恶化趋势,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形势,各地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然而节能减排的效果却并不理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开始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的主战场。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行绿色信贷,将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高成本治污覆辙;同时还能够有效防范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引发的信贷风险,促进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 文献综述

2.1 国外文献

绿色信贷在国外早已有之,1974年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负责为环保项目的投资提供优惠贷款。《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年)的解释,将绿色金融称之为“环境金融”、“可持续融资”。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绿色信贷行动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自律组织(UNEP FI)中,已有45个国家的208家金融机构成为签约方。同时,国外绿色信贷理论也日渐成熟,赤道原则、伯尔第斯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操作指南。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UNEP FI,2007):

(1)项目融资。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

(2)绿色信用卡。卡利润部分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

(3)商业建筑贷款。为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

(4)住房抵押贷款。推出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

(5)汽车贷款。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等。

2.2 国内文献

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一是指金融业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和方式上,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从信贷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给予第一优先和倾斜的政策(和秀星,1998)。二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高建良,1998)。三是将绿色金融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中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 (潘岳,2007)。这几种观点,各有侧重,都从不同视角反映了绿色金融的一些本质。另外也有邓聿文(2007)指出绿色信贷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

3 当前我国绿色信贷机制的现状

《意见》以后,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工商银行高调提出要建设绿色信贷模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规定在信贷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开发银行着重推动“两高”行业调整产业结构。目前绿色信贷政策已初显成效,其中兰州九州乳液有限公司等38家环境违规企业被拒绝或停止贷款,有的企业还被收回了先前已发放的贷款。据统计,2007年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共收回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企业贷款39亿元,同时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亿元。同时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也已加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 FI)。但我国绿色信贷起步较晚,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4 当前我国绿色信贷机制存在的缺陷

4.1 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

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谨慎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然占据了商业银行信贷的11%相当高比例。

4.2 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同时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

4.2.1 银行与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模型分析

表1 地方政府与银行间的利益博弈

地方政府银行 不查处查处通报

贷款(BR1,T)(BR1-BC1,R-C)

不贷款(BR2-BC2,T)(BR2,R-C)

银行指标:BR1―银行贷款获得的收益,BR2―银行实行绿色信贷(不贷款)后获得的无形收益,BC1―污染企业被查处后银行受到的贷款损失,BC2―污染企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贷款使银行丧失客源受到的损失。政府指标: T―政府获得的税收收入,C―政府对双高企业进行查处,要支付的监督考察成本,R―当地环境保护得到的收益。从博弈模型中看到,银行如果对企业贷款,政府不查处的收益为税收T查处的收益R-C。因此政府最好的选择就是不查处。若银行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如果政府不进行查处,企业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贷款,政府不查处收入T>查处收入R-C,政府会不查处。因此不管银行贷款或不贷款,政府最好的选择就是不查处以获得税收收益T。在政府不查处时,银行对企业贷款的收益为BR1实行绿色信贷的收益BR2-BC2,因此在政府不查处时,银行最好的策略就是贷款。在地方政府对企业查处时,银行贷款收益为BR1-BC1

银行与政府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政府不对污染企业查处,银行对其贷款,双方获得各自的最大收益,但整个社会利益受到损失。

4.2.2 银行和企业间博弈模型分析

表2 污染企业与银行间的博弈均衡

污染企业银行 治污不治污

贷款(BR1,ER1-EC1)(BR1- BC1,ER1- F)

不贷款(BR2-BC2,ER1-EC1-EC2)(BR2-BC2,ER1-EC2-F)

企业的指标:ER1―企业获得贷款经营带来的企业收益,EC1―企业治理污染所花费的成本,EC2―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损失,F―企业被查处交纳的罚款。

从博弈模型中看到,如果企业积极治理污染,银行贷款会获取收益BR1,若不贷款受到损失为BC2,因此银行最好的策略是贷款。如果企业不治理污染给查处,银行贷款收益为BR1- BC1>银行不贷款给企业收益BR2-BC2,银行还会选择贷款。如果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企业治理污染获得收益为ER1-EC1,而企业不治理污染获得的收益为ER1-F。由于目前对企业的罚金F治理污染收益ER1-EC1-EC2,企业仍不会治污。

因此,银行业和污染企业的博弈结果就是银行对企业贷款,企业不治理污染。这样最终的结果是:银行通过这些贷款大户得到利息收益,政府得到税收收入,而企业不会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效益,相反会继续污染环境。这就是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4.3 环境污染信息尚未全面完整地进入银行征信系统

2007 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因此企业就有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获取的信息就不充分,无法满足绿色信贷的执行要求。

4.4 绿色信贷标准不够细致

目前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

5 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机制的政策建议

5.1 提高环保意识,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

关注环保问题不仅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关系到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可持续发展和银行社会责任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经营理念和价值导向。同时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只有全员树立了绿色信贷理念,才能在工作中考虑到环保因素,真正将绿色信贷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5.2 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推行扫清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

5.3 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环保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机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

5.4 实行有差别的授信管理制度

各银行应按照银监会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政策。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的企业,其贷款应当纳入不良类贷款管理;对违反环保规定超标排污的企业,要暂停一切形式的新增融资;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运行不稳定的贷款企业,及时调整原有贷款期限压缩授信。

5.5 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

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从外部激励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对于绿色环保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财政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扶持力度。我国以及国际社会对于环保的重视,为金融机构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谁能把握住产业结构调整的脉动,以优质的产品占领先机,谁就有可能开拓出一片新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