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唐宋文学概述

唐宋文学概述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11 16:41:42

唐宋文学概述

唐宋文学概述第1篇

关键词:宋明理学;王晓兴;李晓春;书评

宋明理学,又称为宋明道学,是古代中国儒学史发展中最为辉煌的学术系统。在封建社会中,宋明理学达到了中国儒学的高峰。近现代学者,如冯友兰先生,将宋明理学称为“新儒学”。一种思想,一种思想体系的形成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需要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一定的条件而不断发展形成。宋明理学也是一样,它是在经过隋唐以来佛教道教的兴盛,而儒家思想受到危机,儒学家们在反佛反老,营救儒学危机的基础上而形成的。所以,宋明理学的产生最直接的可以追溯到唐代反佛思潮及宋初儒学家的思想影响,正如钱穆先生所说:“治宋必始于唐,而以昌黎韩式为之率。”[1]强调了韩愈对宋明理学的形成具有先驱的作用。当代学者陈来先生指出:“理学的正式诞生虽然在北宋中期,但理学所代表的儒学复兴运动及它所由以发展的一些基本思想方向在中唐的新儒学运动及宋初的思潮演变动向中可以找到直接渊源。”[2]关于宋明理学产生的追溯,王晓兴、李晓春所著的《宋明理学》[3]在第一章“寻根伊始”也做了简单阐述,并对韩愈、李翱及其思想做了详述介绍。可以说宋明理学是在唐代以来反佛反老之后,儒释道三家的融合渗透,由儒家对佛老有所吸收形成的新的学术系统。

王晓兴、李晓春所著的《宋明理学》共分为五个部分,由引言和主体四个章节构成。引言部分对宋明理学及其时展、学术派别、时代背景发展作了简洁的介绍,并对该书的主要内容和行文特点也作了简单的概括。主体共有四个章节,基本上也是作者将宋明理学发展分成了四个阶段。第一为开启阶段,将理学追溯到了韩愈和李翱的开启阶段;第二阶段是宋明理学的奠基阶段,阐述的是北宋五子,即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邵雍,他们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等;第三个阶段,为宋明理学的成熟期,以朱熹、王阳明为代表的两位集大成者,详细作了描述;最后一个阶段,为宋明理学的解体期,主要描写了后期理学的情况,也对理学作了评价。

下面对全书主体部分的行文特点和内容做一概述。第一章“寻根伊始”开始就交代了中国的历史社会背景,并把古代中国和古代希腊为何产生不同哲学做了比较。因为宋明理学属于儒学,又将孔孟之道及儒学到唐代的发展进行了阐释。然后重点将宋明理学的开启人物韩愈、李翱之学进行了讲解。王晓兴、李晓春所著的《宋明理学》这本书对各章节人物的介绍基本都是先交代历史背景,再对各哲学家的生平做逻辑描写,然后详述其哲学思想,最后并作出评价。我在此只对各思想家思想的哲学概念或命题进行提要。从韩愈的反佛思想谈到了韩愈的“道统说”,这也是对宋明理学影响比较大的。然后是他的性三品说的人性论,作者对韩愈人性论评价很高。李翱是韩愈的学生,作者对其也是评论不亚于韩愈,并且在后文中多次提到,所占篇幅相对韩愈也比较大,最后评论其思想缺陷,到宋代张载得到了解决。对李翱的哲学思想可以用四个字概述就是“寂然不动”,书中认为李翱只在思想上做到了,真正的涵养功夫还是到了宋代才得以体现。在开启阶段,对韩愈和李翱这段内容中,作者最有特色的一点就是认为,南宋朱熹将《大学》和《中庸》列为“四书”,韩、李起了先驱作用。道学的开山鼻祖周敦颐,对茂叔的修养功夫体现了出来,可以用一个“乐”在来概括,再就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中的宇宙论都做了讲解,但是有关周敦颐的《通说》中的思想并未提到。张载是关学的创始人,他的思想主要是他的气一元论的自然观。有关人性论书中认为是在修正李翱的人性论缺陷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到二程,可以说真正切入到了“理”的范畴。该书对二程描写也是围绕二程有关“理”的思想的。并说明了二程兄弟思想之间的差异,但他们的思想是大同小异。通过对二程部分阅读,我们还可以看到他们兄弟性格的不同,大程子程颢“一团和气”,而小程子程颐性格谨严,态度有点过于严肃,也体现程颐对宋明理学中“敬”字遵守的一种表现。有关邵雍介绍最少,宋明理学上邵康节为“数学”的创始人,主要阐述《易》学,该书提到了他的历法上的贡献。

在奠基阶段,无法简单地说谁的贡献最大。他们对后代都有影响,而对从理学上讲,集大成者朱熹的理学系统传承于二程。朱熹是二程的四传弟子,他将理学的思想达到了高峰,创立了最为完备的理学体系。有关朱熹的理学思想,该书从“理气先后”、“理气动静”、“理一分殊”和“格物致知”做了详述。从这一章节也能看到朱子的涵养功夫。朱熹时代还有一位大家,他曾与朱熹在儒学问题上展开过多次辩论,那就是心学的创始人陆九渊。陆九渊认为“心即理”,他的哲学思想也就是他的“本心说”,强调易简,书中称其为“与人减担的陆九渊”[3]。陆九渊的思想到明代的王守仁得到了传承,并完善了心学的系统,影响极大。王阳明的主要思想是“良知说”,他强调“心外无物”,强调“知行合一”。

该书第四章,引用了屈原《离骚》一句千古绝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为题目,对宋明理学后来的发展、衰落及对现当代影响做了介绍和评价。内容有朱陆之争,还有有关王艮、陈亮、叶适,后来的李贽、王夫之、戴震和谭嗣同等人他们对理学的批判。全书最后还介绍了理学在上个世纪的遭遇和对理学到二十一世纪的展望。

最后,我对王晓兴、李晓春所著的《宋明理学》一书作简单评论。可以用几个词加以概括那就是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行文精简、可读性强。读者即使对中国哲学不太了解,通过阅读本书也能较为清楚地了解宋明理学的基本框架。该书内容上除了理学相关情况,在人物上都是理学中典范性和开山性的了不起的哲学大家。全书一共一百余页,内容不多,作者引用古文也不多,所以特别适合大多数人阅读。这本《宋明理学》是“中华文明宝库”丛书系列中的一本,其阅读对象主要也是中学生和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王晓兴、李晓春二先生本都是哲学出身,也从教哲学多年,通过该书的阅读也能了解作者特别重视中国哲学的思维方式和中西哲学比较。哲学本身不是不是一门知识性的学科,它的特点在于它的思辨性。通过阅读王晓兴、李晓春所著的《宋明理学》,很容易启发读者对宋明理学、中国哲学的思考。总之,本书可视为宋明理学简史,可读性特别强,也可作为中国哲学尤其是宋明理学的入门之书。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2]陈来.宋明理学[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1年版

唐宋文学概述第2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日]滨口重国,《唐王朝的贱人制度》,[日]京都同朋舍,1966年版。

② [日]堀敏一,《中国古代的身份制》,[日]东京汲古书院,1987年版。

③ 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

一、良贱制度与良贱之分

在中国中古时期存在着一个系统的、严格的、成熟的身份制度——良贱制度,李天石先生在其《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一书中将此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身份等级系统,考察了其自“自魏晋时期开始形成,南北朝时期逐步系统化、法典化,至隋唐时期趋于完善,唐宋之际渐趋衰落与瓦解”①的全过程,使我们对这一深刻影响中国中古时期政治、经济、阶级、思想、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有了一个全面的、深刻的认识。但是,我们也看到目前学术界对良贱制度概念的运用存在着将其任意扩大化、模糊化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将中国中古的“良贱制度”与中国古代始终存在的“良贱之分”加以混淆,而这一问题若不能廓清,许多问题诸如中古良贱制度的形成、良贱制度的衰落等,都无法进行深入的讨论。

——————————————————————

① 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第2页。

良贱制度,作为准确的法律用语,其实是出现在中古时期,大量的,集中的则反映在唐律之中。在《唐律疏议》中,涉及到良贱身份的律条,比比皆是。据初步统计,《唐律疏议》中涉及到良贱身份的律疏,近一百余条,约占唐律的五分之一。而此前的秦汉时期,虽已有了贵贱身份系统,但还没有像中古那样系统、全面、等级森严、影响到社会绝大多数人的良贱制度。秦汉文献中大量出现的是贵族与庶人、庶人与奴婢、罪犯的区分。如《汉书》卷六十《杜周传》载,大司空师丹等弹劾高昌侯董宏“误朝不道,坐免为庶人。”这是贵族与普通百姓的区别;再如《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载:“民以饥饿自卖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这是自卖奴婢与普通百姓的区别;《汉书》卷四《文帝纪》载:“四年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为庶人。”这是官奴婢与普通百姓的区别。此外,汉代尚有二十等爵制及七科谪制等,虽然实际上秦汉已有了身份等级制度,或者说已有了良贱之分,但显然尚未有中古那样系统全面的良贱身份等级制度。①

在宋以后的史料中也有大量的关于“良贱之分”的记载。如《元史》卷一百二《刑法志一·职制(上)》记载:“诸有司事关蒙古军者,与管军官约会问。……其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清朝顺治十二年,李裀上疏极论“逃人法”的弊端时说:“……然立法过重,株连太多,使海内无贫富良贱,皆惴惴莫必旦夕之命。人情汹惧,有伤元气,可为痛心者一也。……”②

---------------------------------

① 于振波在《秦汉法律与社会》第五章《秦汉法律与社会等级》中曾对秦汉“良贱身份的法律规定”做了探讨:认为“良贱身份之划分是秦汉时期有关社会等级法律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人有良、贱之分。从阶级关系上说,平民为‘良’,奴婢为‘贱’,对此无需多言。秦汉时期还有根据职业及某种观念而划分的‘良’与‘贱’。”这显然只是从大概念上区分良贱,其实秦汉并无中古那样的良贱制度。

② 《清史稿》卷二四四《列传三十一·李裀传》。

元明清的法律中也明确的运用了“良贱”这个词语,如《大元通制条格》卷三《户令》“良贱为婚”;①《明律例》十,《刑律》二,《斗殴》“良贱相殴”;《清律例》二七,《刑律》,《斗殴》上“良贱相殴”;《明律例》十一,《刑律》三,《犯奸》,“良贱相奸”;《清律例》三三,《刑律》,《犯奸》,“良贱相奸”。并有与良贱相关的“良贱异婚”“良贱同罪异罚”等等的规定。

此外,瞿同祖先生在其名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四章《阶级(续)》专辟一节讨论中国古代社会“良贱间的不平等”,从法律角度对“良贱”进行了阐释。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社会阶级,如果贵贱是一种范畴,则良贱是另一种范畴。贵贱指示官吏与平民的不同社会地位(包括法律地位在内),良贱则指示良民和贱民的不同社会地位,四民或称良民,或称齐民,字义的本身,即指出其齐一或平齐的身份,并有与贱相对的意识。贱民包括官私奴婢、倡优皂隶。以及某一时代地域的某种特殊人口,如清初山西陕西乐户、江南丐户、浙江惰民、广东蜑民等。”②经君健的《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对清代的贱民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察。③

以上史料及研究都说明了,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都存在着广义上的“良贱之别”,秦汉有,元明清仍有。而我们所说的中国中古“良贱制度”,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一种全面系统的、规范全社会大多数人的一种身份等级制度。它首先是一种制度,而不仅仅

----------------------

① 《大元通制条格》卷三《户令》,法律出版社,45页。

②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四章《阶级(续)·良贱间的不平等》《(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241页》。

③ 经君健,《清代社会的贱民等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

是一般概念上的“良贱之分”。当然具有良贱之分是良贱制度存在的前提,但是仅仅有良贱之分还不足以形成一种系统的严格的制度。良贱制度在中国凸显于中古时期,它与此前此后的社会中都存在的良贱之分有重要的差异。突出表现为贱民阶层不仅仅包括中国封建社会几乎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的奴婢,而是在贱民阶层中又分出不仅名称不同而且等级地位也各不相同的多种贱民。在法律上和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这些不同的贱民等级有着不同的社会地位,界限分明,他们被比较牢固的束缚在某一等级,其身份、等级、地位,在《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古法律中都有详细的全面的明确的规定。

区别“良贱制度”与“良贱之分”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关系到我们对中古良贱制度消亡问题的讨论。因为如果我们将“良贱之分”宽泛的当做“良贱制度”,那么可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良贱制度”始终存在。而实际情况是,严格意义上的“良贱制度”,只存在于中国中古时期。这不仅在历代的法律规定上可以清晰的体现出来,而且从社会的实际生活及对社会大多数人影响的程度来看,严格意义上的“良贱制度”,也只存在于中国中古时期。

戴建国先生最近所撰《“主仆名分”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一文,通过对新发现的宋代《天圣令》及有关史料的解读,对唐宋良贱问题,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对我们颇有启发。但他对学术界普遍认为的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至北宋已走向衰落的观点,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北宋时期还存在着良贱制度,这种制度到南宋时才完全消失”。其论据之一是:“《天圣令》据宋制对其(指日本《养老令》)做了修改,将原本作为法令主体的捉送之人,改为诉良奴婢本身。此宋令说明当时社会阶级的划分在法律上仍有良贱之分。这应是法律意义上良贱制度存在的证据。”

我认为戴文此处显然混淆了“良贱之分”与“良贱制度”的差异,把具有“良贱之分”等同于存在“良贱制度”。

其论据之二是:“《庆元条法事类》卷一三《亡殁·驿令》:‘诸在任官身亡(赴、罢在道或干公事同),以报到日问其家良贱口数并赏,计程数给仓券。’此令所谓‘良贱口数’中的‘良贱’,无疑是指良人和贱口奴婢而言。这里所说的‘良贱’,既然出自国家法律,当然不会仅仅是一种民间的理念。”①

我认为戴文此处仅仅以“良贱”两字就认定“良贱制度”依然存在,更是一种误解。因为正如前文所说,在元明清律中都有明确的“良贱”这个词语出现,并且亦有与“良贱”相关的规定,但这并不就能够说明严格意义上的良贱制度在元明清时期仍然存在,有“良贱之分”并不足以证明仍有良贱制度,否则,我们即可以讲中国古代社会始终有良贱制度,直到清末才消亡,那样,我们所探讨的所谓良贱制度消亡问题即失去了意义。

-------------------

① 戴建国,《“主仆名份”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见《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60页。

二、中古贱民的多层次性及其在唐中叶后的运动情况

中古贱民的多层次性,学者们多有论述。这一时期的贱民基本上可以肯定为奴婢、部曲、官户(番户)、工乐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等。①学者们大多又将其分为:官贱民和私贱民两大类。由于官奴婢、官户、工乐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等隶属于封建官府,故被称为“官贱”;私奴婢与部曲隶属于官僚地主和私人,故被称为“私贱”。②不同名色的贱民来源不同,地位也不同,很多学者都对此有详尽的论述,为论述的方便,此处做一简单梳理。③

(一)官贱民

官户“官户者,亦谓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有今朝配没,州县无贯,唯属本司。”④ “官户亦是配隶没官,唯属诸司,州县无贯。”⑤可见,官户的来源有“前代以来,配隶相生”者,有“今朝配没”者,此外,还有被放免的官奴婢。对此《唐六典》记载:“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一免为番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皆因赦宥所及则免之”。⑥另外,实际上番户就是官户,《唐六典.刑部都官》“注”文所说:“诸律令格式有言官户者,是番户之总称,非谓别有一色”。

————————

① 李志生提出“非良人群体”这一概念。认为“非良人”,即为有别于良人之人,但并非全为贱民。唐代的“非良人群体”包括奴婢、部曲、客女、随身、官户、杂户、工户、乐户、太常音声人等各类人群。但他认为一般工户、乐户、杂户和太常音声人,唐律虽称其“不同百姓”、“不与良人同类”,但并未称其为贱民。(《唐代非良人群体通婚探析》。《唐研究》第八卷,第277页)此说给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看待良人与贱人之分的视角,说明在实际的历史中,很多问题不是非此即彼的,是不能够一刀切的。对于良贱之分,虽然唐律区分严格。但也并非非良即贱的,恐怕良与贱之间存在着由此即彼的一些过渡类型。在唐人的思维里,自有他们的良贱观念。为讨论的方便,我们在此仍沿用通常对于良人与贱人的分类。

② 参见陈宁英,《唐代律令中的贱民略论》,见《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98年3期。

③ 奴婢阶层的情况较为复杂,暂不讨论,下文详细论述。

④ 《唐律疏议》卷三《名例律》。

⑤ 《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律》。

⑥ 《唐六典》卷六《刑部都官》、《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

杂户“杂户者,谓前代以来,配隶诸司职掌,课役不同百姓,依令「老免、进丁、受田,依百姓例,各於本司上下。”①“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使,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白丁。”②可知,杂户的来源与官户相似,也是配没人官的罪人或放免的杂户。

工乐户“工、乐者,工属少府,乐属太常,并不贯州县。”③工乐户的来源,部分是从民间召募而来,但更多的则在前朝所遗和本朝因罪配没者中选出容貌端庄或有工能者。

太常音声人“「太常音声人,谓在太常作乐者,元与工、乐不殊,俱是配隶之色,不属州县,唯属太常,义宁以来,得於州县附贯,依旧太常上下,别名「太常音声人。”④“国家每岁阅司农户容仪端正者,归之太乐,与前代乐户,总名音声人。”⑤可见,太常音声人是司农户中“容仪端正者”。

-------------------------

① 《唐律疏议》卷三《名例律》。

② 《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律》。

③ 《唐律疏议》卷三《名例律》。

④ 《唐律疏议》卷三《名例律》。

⑤ 《唐会要》卷三三《清乐》。

(二)私贱民

部曲“称部曲者,部曲妻及客女亦同。”“部曲,谓私家所有。其妻,通娶良人;客女,奴婢为之,部曲之女亦是:犯罪皆与官户、部曲同。”①“称部曲者,客女同”②“客女,谓部曲之女,或有於他处转得,或放婢为之”。③关于部曲的来源及演变情况,学者们已进行了颇为深入的探讨,大体可知部曲自汉代迄南北朝普遍存在。唐代部曲一是承继前代,二是由奴婢放免。滨口重国的《唐代贱民部曲的成立过程》④是探讨这一问题的经典之作。

由于中唐以后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以及两税法的实施等原因,租佃制和雇佣制发展起来,并且渗透到良贱制度中去。部曲逐步演变为佃户,⑤除宋初还有个别部曲的记载外,部曲作为一种特殊的贱民,在宋朝已不复存在。宋代的部曲一般已恢复汉时的原始含义,解释为将领的部属。⑥官户、杂户、太常音声人由于其来源主要为前代以来配没的罪人,但是至宋朝没罪犯为官贱民的制度已经不合时宜了,而且宋朝刑法中有因罪而处罚配没人的配隶制,但只是一种刑法手段,与配隶奴有根本的区别。至北宋官府的工匠多实行和雇制,并可纳资代役了。此外,官户、杂户的内涵完全发生了变化。官户不具有贱民的含义了,反而成为品官之家,并且是形势户,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杂户亦仅存于《宋刑统》沿袭唐代的律文中。而实际生活中,正如宋人费兖《梁溪漫志》卷九《官户杂户》所言:“律文有官户、杂户、良人之名,今固无此色。谳议者已不用此律,然人罕知其故。”在《宋史》等宋代的重要文献中,不见有杂户的记载。

可见至北宋整个官私贱民的各个阶层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整个良贱制度已经完全动摇而不能够成立了。奴婢阶层情况比较复杂,接下来对其在唐中叶以后的运动情况进行重点考察。

-----------------------------

① 《唐律疏议》卷六《名例律》。

② 《唐律疏议》卷十二《户婚律》。

③ 《唐律疏议》卷十三《户婚律》。

④ 滨口重国《唐代贱民部曲的成立过程》,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八卷)》,刘俊文主编.中华书局出版,1992年7月,第191页。

⑤ 宫崎市定,《从部曲走向佃户》,见《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五卷)》,刘俊文主编,中华书局出版,1992年7月,第1页。

⑥ 参见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第5页。 三、奴婢阶层在中唐以后的运动情况及有关概念

关于奴婢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现结合学者们提出的良口奴婢、贱口奴婢和雇佣奴婢的概念对此进行阐述。

首先从唐中叶以前奴婢的来源入手,梳理一下唐中叶后不同来源的奴婢的去向。从官奴婢方面看,主要来源有罪犯籍没、战争俘虏、地方贡献、官府掠卖和世袭奴。①从私奴婢方面看,来源主要有官奴婢,良人自卖或被掠卖为奴婢和世袭奴。关于官奴婢在唐中叶后的变化情况,李天石先生在前揭文中有详尽的论述。第一,“从官奴婢的来源上看,唐中期以后,无论是因罪籍没家口为奴者,还是以战俘为奴者,都已明显减少。”第二,“随着官府手工业中和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官奴婢等贱人手工业者亦日益为和雇匠所排挤和取代,部分官奴婢已开始享有番上与纳资代役的权利了。”第三,“官奴婢制度本身在许多方面已经开始破坏、瓦解”。比如“都官掌奴婢籍帐、每年阅貌的制度,在安史之乱以后就很难正常进行了。……到了宋代,都官虽然依然设置,但是其职掌与唐朝几乎迥然不同了,它的主要工作不再是簿录俘囚、配没奴隶、掌奴婢簿籍,而是掌天下役人与在京百司吏职之籍,也许是由于职掌松闲的缘故吧,到隆兴元年,都官又监管起比部、司门之事了。”②

---------------------------

① 参见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38l一391页。

② 见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第397—404页。

从私奴婢方面看,其来源主要有官奴婢转化而来、良人自卖或被掠卖、世袭奴。随着官奴婢来源的减少,由官奴婢转换而来的私奴婢自然也就减少了。世袭奴数量毕竟有限,所可注意者为良人自卖或被掠卖为奴者,即抑良为贱者,这就是学者们通常所称的“良口奴婢”。杨际平先生将唐代奴婢分为两种:“其一为严格意义上的奴婢,亦即法律意义上的奴婢。其二是良人自卖或被家人卖为奴仆、婢仆者。”①其中就隐含了把奴婢分为贱口奴婢和良口奴婢的意思。柯昌基认为唐代奴婢的来源主要有四:“属于合法的来源为罪奴和世袭奴;属于不合法的来源为债务奴和掠卖奴。②其“合法来源”的奴婢与“法律意义上的奴婢”以及“不合法来源”的奴婢与“良人自卖或被家人卖为奴仆、婢仆者”的内涵基本上分别一致。戴建国在前述文中更是明确提出“在北宋,奴婢实际是由贱口奴婢和良口奴婢组成的混合体。”③这几种说法都涉及到良口奴婢、贱口奴婢的问题,那么究竟如何看待这两种奴婢,尤其是良口奴婢呢?

-----------------------

① 杨际平,《唐宋时期奴婢制度的变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辑)。张国刚主编,商务印书馆,2002年。

② 柯昌基,《宋代的奴隶》,见《四川师院学报》,1983年2期。

③ 戴建国,《“主仆名份”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见《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72页。

我认为,虽然法律并不认可压良为贱的这种形式,但实际上身为良人的破产农民,一直都是中古时期私人奴婢的重要来源。不管法律承不承认,由破产农民通过卖身、典身、抵押等多种形式转变为奴婢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而且也并不是中唐以后才出现的奴婢来源形式。由于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在古代社会破产的小农就有可能将自己或家人卖身,加入奴婢的行列中去,成为私人奴婢的一个源源不断的来源。其实在史书及文献中并没有贱口奴婢与良口奴婢的严格区别。中古时期,从法律规定看,是奴婢的就一定是贱口,不是贱口的就不能是奴婢。这从敦煌文献中关于卖身为奴的各种契约和唐代韩愈、柳宗元等人处理卖身为奴的史实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中唐以后随着佃户制和雇佣制的发展,为破产的小农提供了更多的分流的去向。破产的小农很大一部分转变为佃农,即使是成为奴婢也多是与主人制定契约的雇佣奴婢。①如此以来,一方面由于封建政府鼓励奴婢放良,故而越来越多的原来的奴婢被放为良人;另一方面,破产的小农有了其他的出路(比如成为佃农),加以封建政府严禁抑良为贱,新的沦为奴婢的良人也就越来越少了。这样自唐中叶以后,经过五代阶级关系的调整,至北宋,奴婢的数量不仅大为减少,而且符合严格意义上法律规定的贱口奴婢基本上消失了,相对来说,所谓良口奴婢所占整个奴婢数量的比重就大大提高了。其实宋代的雇佣奴婢基本都属于这种“良口奴婢”。这些“良口奴婢”,虽然民间沿用了“奴婢”这一称谓,其实质已经变为雇佣者,在正式文献中亦多用“人力、女使”这种明显含有雇佣关系的称谓。应该说历史在这里已经把“奴婢”这个概念偷换了。中唐以后,奴婢制度变化的最重大的问题不仅在于良口奴婢的增多②——因为农民卖身为奴婢的现象在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存在——而是宋以后卖身的奴婢多采用雇佣形式,并有明确的雇佣期限。在此种情况之下,将北宋占主流的奴婢称为雇佣奴婢比良口奴婢应该更为准确些。所谓“良口奴婢”其实是一个并不准确的概念。

下表就奴婢来源对唐朝奴婢进行了分类,并显示其自唐中叶以后的演变情况,或可有助于说明各种奴婢的去向,以及各种奴婢概念的内涵。

上述情况说明唐朝中叶以后整个奴婢阶层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姑且不论其整体数量的变化,单就其本质也可以看出,宋朝的奴婢,无论官奴婢也好,私奴婢也好,奴婢阶层本身的雇佣化倾向是非常明显的。雇佣奴婢已经成为北宋奴婢的主流,它与唐中叶以前的奴婢有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中国中古时期的奴婢仍带有严重的奴隶制成份的话,那么进入宋代以后的这种雇佣性质的奴婢,实际是封建社会中的雇佣劳动者,这是一种质的差别。③由于这种本质的差别我们有理由认为,不仅其他贱民阶层在北宋基本不存在了,即使是奴婢阶层也已不再是中古良贱制度时期的奴婢阶层了,所以说良贱制度的消亡在北宋,当是一个比较公允的判断。

退一步说,若还是认为毕竟奴婢制度在北宋是存在的,良贱制度就不能说消亡了,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再讨论一下奴婢制度与良贱制度的关系问题。

------------------------

① 参见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366页。

② 杨际平认为,唐宋时期良贱制度的变化,准确点讲,应该是法律规定为贱人的奴婢阶层消失了(良贱界限亦随之泯灭),具有良人身份的所谓奴婢凸显出来。名称依旧,性质变了。我认为,在此称具有良人身份的奴婢不如直接称为雇佣奴婢,其实此说也认为这时的奴婢性质已经变称雇佣奴婢了。

③ 参见李天石,《唐宋时期典身性质的变化及其意义》,《历史研究》1993年3期;《唐宋时期奴婢的雇佣化趋势及意义》,《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2年。

四、奴婢制度与良贱制度

奴婢制度其实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一直存在,直到清朝灭亡,奴婢制度才最后退出历史舞台。

关于秦汉的奴婢制度。《汉书》卷六十四上《严助传注》记载:“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万匹。”①亦有“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②的规定。此外,“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③“没入为官奴婢……以十万数。”④近代学者们在这方面的论述是相当多的。翦伯赞先生有著名的《关于两汉宫私奴婢问题》⑤一文,此不赘述。

宋以后奴婢制度亦从未完全消失,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如金元时期,奴婢阶层依附关系甚至还有短期的加强。关于清朝的奴婢制度,亦是清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学者们用力颇深,如韦庆远等著的《清代奴婢制度》⑥对清朝奴婢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

所以我们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始终都存在着官私奴婢,只是随着时代的不同或多或少而已,但是奴婢阶层从未完全消失,奴婢制度贯穿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始终。

奴婢阶层作为贱民的一个阶层始终都存在,这也基本上导致良贱之分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的存在,但是不能由此一阶层的存在就认为类似中古时期的良贱制度也是始终存在的。前已说明,中古良贱制度是一个系统、全面的身份等级系统。这一制度中的贱民包括许多个贱民阶层,奴婢只是其中一种,它还包括在中古时期影响更为巨大的部曲,还有官户、杂户、工乐户、太常音声人等。我们应该全面的考察这一制度,若是仅仅依据奴婢这一贱民阶层是否存在,而去判断是否存在与中古时期相同的良贱制度,显然是不全面的。

明确奴婢制度与良贱制度的关系,亦有着重要的意义。戴建国认为“当官奴婢不存在了,因官奴婢而实施的请给制度、给赐制度等等也就不存在了。此时,法律意义上的良贱制度也就真正消亡了。”⑦并花了较大的篇幅来论证官奴婢消亡的时间当在南宋。我认为官奴婢从中唐以来逐渐衰落是一个趋势,其实,在唐后期及北宋,官府中的劳动主体已不是官奴婢而是雇佣者了。至于身为贱奴的官奴婢如宦官之类,在中国历史上直到清末,从未消失过。所以说:第一,官奴婢恐怕从没有完全从历史舞台上消失。第二,即使是官奴婢一直存在也不能意味着中国中古良贱制度尚且存在。某种贱人的少量存在,并不足以支撑起一个系统全面的良贱制度。第三,我们不能够从考察官奴婢何时消失这个思路去把握中古良贱制度的消亡。官奴婢的消亡不消亡不能从根本上决定良贱制度的消亡,它只是影响良贱制度的条件之一,不是充分必要条件。总之,不能因为北宋尚有官私奴婢的存在而认为良贱制度依然存在,其“良贱制度在北宋尚未消失”的论点也就值得商榷了。

总之,从北宋官奴婢主体已不存在,部曲、官户、杂户等身份已经消亡及私奴婢主体已变为封建雇佣者几个主要方面来看,学术界关于北宋时期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已经衰落的结论是正确的。

---------------------------------

① 《汉书》卷五《景帝纪》注引《汉仪注》。

②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绥和二年诏。

③ 《魏志》卷十二《毛玠传》。

④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⑤ 《历史研究》1954年第4期。

⑥ 韦庆远、吴齐衍、鲁素,《清代奴婢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2年5月。

⑦ 戴建国,《“主仆名份”与宋代奴婢的法律地位——唐宋变革时期阶级结构研究之一》,见《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64页。

唐宋文学概述第3篇

宋人所谓“晚唐”,其时间范围基本指从咸通元年至唐亡;所谓“晚唐体”,本指唐末(咸通以后)诗歌的时代风格,体裁形式主要为七绝和五律,至宋末元初又特指贾岛姚合及永嘉四灵的五律诗。“晚唐体”的总体取径倾向是轻快有味,具体包括:重苦吟锻炼和造语成就;不用典故;擅长写景咏物,高者清深闲雅,下者清浅纤微。唐末诗坛是一个以“晚唐体”为主体风格的多样化组合。晚唐体诗人师法广泛,尤重学习贾岛诗平淡中见兴味。“晚唐体”阴影笼罩有宋诗坛三百年,许多宋人对于“晚唐诗”口头上痛砭,创作上模仿。

【关键词】 晚唐体/唐末/时代风格

一 问题的提出

“晚唐”、“晚唐诗”、“晚唐体”,是宋人提出来的诗学术语,它不仅与我们对唐诗史貌、唐诗分期及风格流派的认识息息相关,也与整个宋代诗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宋人喜谈唐诗,提出“唐初”、“盛唐”、“中唐”、“晚唐”等术语,有趣的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是“晚唐”这一时段,最早提出的术语是“晚唐”,议论最多的也是“晚唐”而不是“盛唐”或其他,可见,有宋一代的文人们对“晚唐”确是情有独钟。厘清“晚唐体”的来龙去脉无疑对我们深入研究唐宋诗史与诗学至关重要。

何谓“晚唐体”?其本真意涵所指为何种体格风貌?对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学界一直没有可靠的结论。元代以后很少有人提及“晚唐体”,当今一些文学史著作或论文大都是在论述宋诗的时候谈到“晚唐体”,多将其归结为贾岛姚合诗风或宋代学习贾岛姚合诗风者的诗体①,周勋初主编《唐诗大辞典》等工具书亦如是说,也有学者认为“晚唐体”是指贾、姚的五律和许浑的七律②,唯有赵昌平先生解释为“指唐季沿而至于宋初之轻纤诗风”③。这些概括孰是孰非,各自有多少根据?

由于贾、姚是典型的元和诗人,将贾、姚诗称为“晚唐体”,与现行的唐诗分期概念抵牾。于是,有学者就这样解释:“宋人将唐诗大略分为初盛晚三期,而将中唐并入晚唐”④,“当时人所谓‘晚唐’是个模糊的概念,基本上也包括了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唐’(例如贾岛)”⑤。问题是,这样概括宋人的观点,符合事实吗?为什么真正生活在晚唐的温、李、杜等一大批著名诗人却不属于“晚唐体”作家?有学者以贾岛、姚合皆卒于晚唐会昌年间为由,正式在权威性《文学史》教材里将贾岛、姚合列在晚唐诗人中叙述(如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这种做法会不会带来不必要的学术混乱?譬如白居易去世比贾、姚还晚几年,刘禹锡亦卒于晚唐会昌年间,也可划入晚唐吗?

为揭开“晚唐体”的神秘面纱,本文首先厘清宋人所谓“晚唐”一语的时间意涵和“晚唐体”的艺术风格意涵及其指称流变,其次,正面研究唐代“晚唐体”作家的师法渊源和创作特征,最后讨论“晚唐体”与五代诗及宋诗的关系。

二 宋人所谓“晚唐”——“晚唐体”的时间内涵

在“晚唐”一词没有出现之前,宋初已频繁使用“唐末”和“唐季”。而最早指明“唐季”时间范围的是王禹偁。其《画纪》云:“唐季以来,为人臣者,此礼(指祭祖之礼)尽废。”又其《送孙何序》曰:“咸通以来,斯文不竞;革弊复古,宜其有闻。”可见王禹偁所批评的“唐季”指咸通后(860年以后),初步规范了后来晚唐的时间内涵。到欧阳修的《六一诗话》首先使用了“唐之晚年”一语:

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为高。如周朴者……

其所谓“唐之晚年”的时间意涵,我们可从所举诗人周朴得知,周朴是活动在唐末(咸通以后)的苦吟诗人,因骂黄巢为贼,被黄巢所杀。

欧阳修的门人刘攽(1023—1089)在其《中山诗话》中将欧阳修的“唐之晚年”缩简为“晚唐”,最早使用“晚唐”一语:

鞠,皮为之,实以毛,蹙蹋而戏。晚唐已不同矣。归氏子弟嘲皮日休云:“八片尖皮砌作球,火中燂了水中揉。一包闲气如常在,惹踢招拳足未休。”

其“晚唐”的时间内涵与欧阳修所谓的“唐之晚年”一致,因其所举作家是皮日休,也是典型的唐末(咸通以后)诗人。其后沈括(1031—1095)《梦溪笔谈》中有四处提到“晚唐”一词,所指均为唐末军阀混战时代,如其中较有名的一条言论先说杨大年竟不知道《比红儿诗》的作者是罗虬,紧接着来一通议论:

晚唐士人,专以小诗著名,而读书灭裂。(卷一四)

其所谓“以小诗著名”而又读书灭裂(粗糙)的,正是唐末乱世中像罗虬这样的一批诗人。

北宋蔡居厚《诗史》中有两条论晚唐诗,“晚唐诗尚切对”条曰:

晚唐诗句尚切对,然气韵甚卑。郑棨《山居》云:“童子病归去,鹿儿寒入来。”自谓铢两轻重不差。有人作《梅花》云:“强半瘦因前夜雪,数枝愁向晓来天。”对属虽偏,亦有佳处。所举晚唐作家为郑棨,还有《梅花》诗的作者崔橹,皆典型的咸通以后诗人。又一条曰:

晚唐人诗多小巧,无风骚气味……崔鲁……张林……

所谓“晚唐诗人”崔鲁(橹)、张林,也是唐末人。

蔡启《蔡宽夫诗话》中也有两条谈到“晚唐”。“晚唐诗格”条曰:

唐末五代,流俗以诗自名者,多好妄立格法。……大抵皆宗贾岛辈,谓之“贾岛格”。

标题称“晚唐诗格”,内容称“唐末五代”,显然是将“晚唐”混同于“唐末五代”,可见在他意识中的“晚唐”是专指唐朝衰亡的一段时间。值得注意的是,蔡启首次将“晚唐诗格”称为“贾岛格”。这条言论为南宋末期人将“晚唐体”等同于“贾姚体”埋下了伏笔。

北宋杨龟山论唐诗之“变”,首次分唐诗为盛唐、中唐、晚唐三期,合五代为四期:

诗自《河梁》之后,诗之变至唐而止。元和之诗极盛。诗有盛唐、中唐、晚唐,五代陋矣。⑥ 杨龟山所谓的“盛唐”、“中唐”、“晚唐”之时段难以从文意上明确判断,但“晚唐”之不含“中唐”明矣。

南宋初年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六六评“晚唐诗”曰:

唐诗自咸通而下,不足观矣。乱世之音怨以怒,亡国之音哀以思,气丧而语偷,声繁而调急……余故尽取晚唐之作,庶知律诗末伎,初若虚文,可以知治之盛衰。

其所谓“尽取晚唐之作”,明指“自咸通而下”的所有诗作。可见“晚唐”一语的时间范围在计有功这里再次得到了确指。

宋人对“晚唐”议论最多的要数杨万里了。他所夸赞称许过的“晚唐诸子”,写专文(诗)褒扬的共有陆龟蒙、吴融、黄滔、李咸用、崔道融、于、刘驾等七人,全是咸通以后人。

洪迈《容斋随笔》卷七有一条曰:“薛能者,晚唐诗人。格调不高,而妄自尊大。”薛能于广明元年黄巢乱中被人杀害,也属于咸通以后诗人。《容斋四笔》有一条曰:“晚唐士人作律赋,多以古事为题,寓悲伤之旨。如吴融、徐寅诸人是也。黄滔字文江,亦以此擅名。”所言“晚唐士人”也是举吴融、徐寅、黄滔三个典型的唐末作家为例。

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一二有“晚唐诗人”一条,所举作家为韩偓、司空图、罗隐三人,皆唐末名家。

俞文豹《吹剑录》的一段话相当明确地指明了“晚唐体”的时间范围:

近世诗人好为晚唐体……故体成而唐祚亦尽。

所言“体成而唐祚亦尽”就明显地将时间范围定位在“唐末”。

南宋后期,谈论“晚唐”最多的是刘克庄(1187—1269),他首次把唐诗分成“盛唐体”、“中唐体”、“晚唐体”三体:

昔人有言,唐文三变,诗然,亦故有盛唐、中唐、晚唐之体。晚唐且不可废,奈何详汴都而略江左也?(《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四)

刘克庄的这则重要材料长期以来被人们忽视。他也是和杨龟山一样从诗“变”的角度来划分盛、中、晚三“体”的,他所谓的“晚唐体”主要是风格概念,但既与“中唐体”并列,可见在他这里也绝不是包括了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唐”。

与刘克庄同时而稍后的大诗论家严羽,批评“晚唐体”的言论也有不少,其时间界定渐趋淡化,风格意涵尤为突出,他的意见对元明清人影响颇大。《沧浪诗话·诗体》依时段先后将唐诗分为五体:“依时而论,则有……唐初体、盛唐体、大历体、元和体、晚唐体、本朝体。”严羽没有像杨龟山、刘克庄、俞文豹那样标出“中唐”,但比他们分得更细。严羽在前四体及本朝体的每体下附有小字说明具体时段,惟独“晚唐体”未作解说,盖因“晚唐”时段在宋人早已有约定俗成的认知。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严羽“依时而论”将“晚唐体”列于“元和体”之后,可见有的学者所谓“宋人将唐诗大略分为初盛晚三期,而将中唐并入晚唐”等概括在严羽这里也行不通;其二,有人据此认为严羽的“晚唐体”的时段应是长庆以后至唐末,未免武断,因为根据其他各体下的小字说明可知,各体在时段上也不是直接相连的。何况他的“晚唐体”同时也是风格术语。

到了宋末元初,陈著、方回等人更多地将“晚唐体”作为一种风格或诗体名称来使用。他们时常将贾岛姚合、南宋四灵甚至宋初九僧等人直截说成“晚唐”或“晚唐体”,可见,“晚唐”在方回那里时间界域已经完全淡化,成为泛风格术语。到杨士弘《唐音》,干脆从时间上明确地将“元和”列为晚唐,到明高棅《唐诗品汇》则又因袭杨士弘《唐音》之说,在《总叙》、《五古叙目》、《七古叙目》中都将“元和”归入晚唐(高氏有时也将“元和”划入中唐)。直到胡应麟和徐师曾以后才又将“元和”复归中唐。

另外,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中有一条重要材料,常为学者征引来说明北宋人将孟郊贾岛定为“晚唐”诗人,实际是讹传误引⑦。

综上所述,宋人所谓“晚唐”的时间范围,由王禹偁、欧阳修和刘攽所开创确定,大体指所谓的“唐末”(咸通以后),到南宋末期,当“晚唐”普遍作为一种风格或诗体含义使用时,又时常包括“晚唐体”的祖师贾岛姚合,甚至包括宋初九僧以及南宋四灵。但在有宋绝大多数时间和场合里,“晚唐”一词的时间范围基本上可以确定为唐朝末年的大约四五十年时间,约从懿宗咸通元年(860)直至唐亡(907),与今天所谓的“晚唐”代表作家活动的时代(晚唐前期)有所不同。今天文学史上所说的“晚唐”的代表作家,像杜牧(卒于852)、李商隐(卒于858)、张祜(卒于854)、许浑(卒于858)、赵嘏(卒于852)、温庭筠(卒于866)、段成式(卒于863)、刘得仁(卒于860)等,基本上都不在宋人所谓“晚唐”的范围之内。宋人所谓“晚唐”为什么多指懿宗咸通以后呢?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从唐祚兴衰上看,唐王朝真正不可收拾的衰世就是从懿宗咸通开始的,这一点史有明载;再从诗歌兴衰上看,懿宗咸通以后,杜、李、许、温等诗坛大家相继辞世,唐末最后五十年诗坛上没有大家出现,总体上似呈衰落之势,不过仍然名家辈出,创新不断,而整体诗风又与温、李、杜时期明显不同,可以称为“后三大家时代”,抑或皈依贾岛的时代。至于有宋一代文人为什么对于“晚唐”这个名词、这一时期如此热衷,对这一时代的诗人诗作诗风赋予这么大的关注和这么长时间的讨论?仍是一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与“晚唐”时间内涵息息相关的是宋人对唐诗的分期问题。严格说来,我们今天所谓的“四唐说”在宋代确未成熟。但是,宋人论诗每每提及“盛唐”、“中唐”、“晚唐”三个术语,特别是杨龟山、刘克庄二人都明确提出过“三唐说”,可惜长期被人们忽视。如果再加上严羽的“唐初体”概念,那么“四唐说”在宋代也已粗具雏形。

三 “晚唐体”的艺术风格内涵及其指称流变

大约到北宋中期,“晚唐”一词在艺术风格方面的含义便开始初步确立,并逐步成为具有相对稳定内涵的批评术语。严沧浪云:“晚唐,分明别是一副言语。”那么,“晚唐体”到底是一副什么“言语”呢?我们还是先研究一下宋人有关“晚唐体”艺术特色的论述。

北宋人对“晚唐诗”的认识。北宋评论“晚唐诗”最早而且影响很大的就是欧阳修的《六一诗话》二则:

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然亦务以精意为高。如周朴者,构思尤艰,每有所得,必极其雕琢,故时人称朴诗“月锻季炼”,未及成篇,已播人口。其名重当时如此。而今不复传矣!余少时犹见其集,其句有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又云:“晓来山鸟闹,雨过杏花稀。”诚佳句也。

郑谷诗名盛于唐末……其诗极有意思,亦多佳句,但其格不甚高。以其易晓,人家多以教小儿,余为儿时犹诵之。

“晚唐诗”给欧阳修印象最深的特点是“务以精意为高”、“极有意思”,“精意”即精深的意旨,与“意思”相近。其次就是“极其雕琢”,即通过“月锻季炼”的苦吟以求语句之工,“意思”之深。除了这两个特点外,从所引的几联佳句中还可看出“晚唐诗”的其他特色:偏重写景,不用典故,力求通俗。欧阳修所评的“晚唐诗”即唐末诗,以周朴为代表,虽然欧阳修把杜荀鹤的“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误记为周朴的诗,但杜荀鹤也是唐末诗人。

苏轼对“晚唐诗”有褒有贬,他不满王安石诗的“晚唐气味”,但又多次称赞过司空图的“高雅”,还有吴融、韩偓等人的“造语成就”:

荆公暮年诗,始有合处。五字最胜,二韵小诗次之,七言诗终有晚唐气味。(苏轼《书荆公暮年诗》)

东坡尝谓余云:“凡造语贵成就,成就则方能自名一家,如蚕作茧,不留罅隙,吴子华、韩致光所以独高于唐末也。”(《姑溪题跋·跋吴思道诗》)

苏轼所谓“晚唐气味”显然是风格批评,大抵着眼于气格卑弱。东坡所称赞的以吴融、韩偓为代表的晚唐诗“造语成就”,应指语言运用不因袭模仿,经反复锤炼而富有创新性和个人特色。北宋末的吴可继承了东坡的评论,其《藏海诗话》云:“唐末人诗,虽格调不高而有衰陋之气,然造语成就,今人诗多造语不成。”

与苏轼不同,黄庭坚处处极贬“晚唐诗”之卑俗,如《与赵伯充》曰:

学老杜诗,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也。学晚唐诸人诗,所谓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何!(《山谷老人刀笔》卷四)

苏黄贬低晚唐诗的言论,大抵都是从气格卑弱、俗而不雅两个方面着眼。黄庭坚更把“晚唐诸人”与老杜对立,说“晚唐诸人”本身就属于“作法于凉”,而学“晚唐”的宋人就是“作法于贪”了(典出《左传·昭公四年》)。这就为南宋江西派与晚唐派的对立定下了基调。

联系上引《梦溪笔谈》、《诗史》、《蔡宽夫诗话》,可知北宋人对“晚唐诗”艺术特色的认识是,“晚唐诗”是唐末富有“精意”的近体“小诗”,“造语成就”突出,主要不足是“气弱格卑”,“晚唐诗”的主要师法对象是贾岛,所以有人称之为“贾岛格”。

南宋前期人对“晚唐诗”的两极评价。南宋初年的计有功是宋人中以治乱盛衰、风雅正变观念论“晚唐诗”的典型代表,从上引《唐诗纪事》对咸通以后诗的评语看,“晚唐诗”就是“乱世之音”和“亡国之音”,因而毫不足观。这种将社会治乱与文学盛衰同步的观念,对近千年的唐诗研究影响至为深远。

南宋前期,对“晚唐诗”称赞最多且最有发明的要数杨万里。杨万里的第一个发明是提出了著名的“晚唐异味说”:

笠泽诗名千载香,一回一读断人肠。晚唐异味同谁赏?近日诗人轻晚唐。(《读笠泽丛书三绝》其一)

君家子华翰林老……晚唐异味今谁嗜?耳孙下笔参差是。(《跋吴箕秀才》)杨万里将陆龟蒙和吴融作为“晚唐异味”的突出代表。那么“晚唐异味”到底作何理解呢?我们看他的以下解释:

而晚唐诸子虽乏二子(指李杜)之雄浑,然好色而不淫,怨悱而不乱,犹有国风小雅之遗音。无他,专门以诗赋取士而已。诗又其专门者也,故夫人而能工之也。……属联切而不束,词气肆而不荡,婉而庄,丽而不浮,骎骎乎晚唐之味矣。(《周子益训蒙省题诗序》)

尝食夫饴与荼乎?人孰不饴之嗜也?初而甘,卒而酸;至于荼也,人病其苦,然苦未既,而不胜其甘。诗亦如是而已矣。昔者暴公赞苏公,而苏公刺之……三百篇之后,此“味”绝矣,惟晚唐诸子差近之。……近世惟半山老人得之。(《颐庵诗稿序》)

“晚唐异味”首先表现在形式和风格上的“属联切而不束,词气肆而不荡,婉而庄,丽而不浮”,即偶对工切而不生硬拘束,语言流畅而不流荡,婉丽而又庄重、不肤浅,颇似唐末司空图所谓“近而不浮,远而不尽”。其次,杨万里将“晚唐异味”比作喝茶的感觉,先苦而后甘,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就像《小雅·何人斯》苏公刺暴公那样的含蓄讽刺特色。其议论超绝,识见高明,直追司空图,非当时论者可比。总之,杨万里的“晚唐异味”是从审美的角度对晚唐诗的高度评价。他认为王安石真正学到了“晚唐异味”。

杨万里的第二个发明就是《黄御史集序》所提出的“诗至唐而盛,至晚唐而工”论。《黄御史集序》盛赞黄滔之诗代表晚唐的“锻炼之工”,对当时批评晚唐诗“锻炼之工”的人予以嘲讽,认为晚唐诗的“锻炼之工”是空前绝后的,字字如珠玑。其《唐李推官披沙集序》在列举李咸用的许多名言佳句之后认为,那些不相信晚唐有许多作诗高手的人,就如同曹丕不相信真的有火浣布(石棉)一样见识短浅;那些批评晚唐诗艺术水平不高的人,就如同桓玄所讽刺过的那些将“哀家梨”蒸着吃的人。杨万里把“晚唐体”看作诗歌艺术的最高境界,从体裁上说,杨万里所学所论的晚唐体主要是唐末七绝。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杨万里的好友陆游却对“晚唐诗”极其鄙视,他不满晚唐诗的气弱格卑:“陵迟至元白,固已可愤激。及观晚唐作,令人欲焚笔。”(《宋都曹屡寄诗且督和答作此示之》)又不满晚唐诗的苦吟作风:“晚唐诸人战虽鏖,眼暗头白真徒劳。”(《记梦》)但总体鄙视中也有个别称赞,如他赞“晚唐体”诗人李咸用“唐有李推官,以诗名当代……清新警迈,极锻炼之妙”(《宣城李虞部诗序》),又高度称赞陆龟蒙(详后文)。

南宋中后期对“晚唐体”的讨论。最先使用“晚唐体”一语的是韩元吉之子韩淲(1159—1224),他仰慕同乡前辈诗人杨万里,尝选唐人绝句,“惟取中正温厚,闲雅平易”(《四溟诗话》),他以《晚唐体》为题作七绝曰:“一撮新愁懒放眉,小庭疏树晚凉低。牵牛织女明河外,纵有诗成无处题。”(《涧泉集》卷一六)显然以风格闲雅、构思新巧、格律精严的七绝体为“晚唐体”。

对“晚唐体”论述最详细的要数刘克庄和俞文豹。刘克庄多次提到“晚唐体”,而集中发表自己对“晚唐体”批评的是其《韩隐君诗序》:

古诗出于性情,发必善;今诗出于记问,博而已,自杜子美未免此病。于是张籍、王建辈稍束起书袋,铲去繁缛,趋于切近。世喜其简便,竞起效颦,遂为“晚唐体”,益下,去古益远。岂非资书以为诗失之腐,捐书以为诗失之野欤?(《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六)

这段话明确指出“晚唐体”是“效颦”张籍、王建的不用典故、趋于“切近”的诗风。钱锺书先生在《宋诗选注·刘克庄小传》中说:“他觉得江西派‘资书以为诗失之腐’,而晚唐体‘捐书以为诗失之野’,就也在晚唐体那种轻快的诗里大掉书袋,填嵌典故成语,组织为小巧的对偶。”

俞文豹对“晚唐体”描述更详,《吹剑录》(作于1243年)曰:

近世诗人好为“晚唐体”,不知唐祚至此,气脉浸微,士生斯时,无他事业,精神伎俩,悉见于诗。局促于一题,拘挛于律切,风容色泽,清浅纤微,无复浑涵气象,求如中叶之全盛,李杜元白之瑰奇,长章大篇之雄伟,或歌或行之豪放,则无此力量矣。故体成而唐祚尽矣,盖文章之正气竭矣。今不为中唐全盛之体,而为晚唐哀思之音,岂习矣而不察耶?

又《吹剑三录》曰:

近世诗人攻“晚唐体”,句语轻清而意趣深远,则谓之作家诗;饾饤故事,语涩而旨近,则谓之秀才诗。

俞文豹第一段话批评“晚唐体”的一些缺点:气象衰飒,气弱格卑;题材狭窄,偏重描写景物和细小事物;注重音律对偶,篇幅短小;风格清浅。第二段话指出宋人模仿“晚唐体”较成功的,其特点为“句语轻清而意趣深远”;失败的,其特点是“饾饤故事,语涩而旨近”,正如钱锺书先生所说的刘克庄诗。

其他称赞“晚唐体”的还有陈必复(1180—?)、徐鹿卿(1189—1252):

予爱晚唐诸子,其诗清深闲雅,如幽人野士,冲淡自赏。(陈必复《山居存稿序》)

若夫五谷以主之,多品以佐之,则又在吾心自为持衡。少陵,五谷也;晚唐,多品也。学诗,调味者也;评诗,知味者也。(徐鹿卿《跋杜子野小山诗》)

徐鹿卿从“味”的角度为晚唐诗辩护,不仅强调“晚唐诗”有“味”,而且指出晚唐诗的“多品”,实际上从侧面反映了“晚唐”诗坛风格流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金朝元好问(1190—1257)也谈到过“晚唐体”。其所编《中州集》卷四评刘昂曰:

昂天资警悟,律赋自成一家,轻便巧丽,为场屋捷法。作诗得“晚唐体”,尤工绝句,往往脍炙人口。

可见金朝人所体认的“晚唐体”也是指绝句。

“晚唐体”有时也径称“唐体”,如元萨都剌有两句很有名的诗:“人传绝句工唐体,自恐前身是薛能。”(《寄马昂夫总管》)所言“唐体”即“晚唐体”,以薛能的“绝句”为代表。薛能的七绝在唐末颇为有名,与其好友李频的五律互相辉映。宋末元初吕师仲为李频《梨岳诗集》作序曰:“李刺史,晚唐时诗成‘晚唐体’,板行于世,莫不嘉尚。”(见四部丛刊《梨岳诗集》)

南宋后期的“四灵”,学“晚唐诗”取法乎上,专学“晚唐体”的祖师贾岛、姚合的五律,一时号为“唐宗”,不过当时的叶适(叶适从未提到“晚唐”一词)、刘克庄等人也并未将其与“晚唐体”直截挂钩,但到南宋末期,诗坛学习、追随“四灵”的诗人增多,有人开始将贾岛姚合及“四灵”诗都称为“晚唐体”了。如陈振孙(?—1262)《直斋书录解题》卷二曰:“永嘉四灵,皆为晚唐体者也。”陈著(1214—1297)《题白珽诗》曰:“诗难言也。今之人言之易,悉以诗自娱,曰‘晚唐体’,而四灵为有名。”又《史景正诗序》曰:“今之天下皆浸淫于四灵,自谓晚唐体,浮漓极矣。”(《本堂集》卷三八、卷四四)到元初方回,不仅径称“四灵”、贾姚为“晚唐体”,甚至把宋初九僧诗也称为“晚唐体”。

综上所述,宋人所谓“晚唐体”的代表诗人明确提到的有周朴、郑谷、陆龟蒙、吴融、黄滔、李咸用、薛能、李频、崔橹、司空图、陈陶、马戴、薛逢等人;其体裁形式是近体“小诗”,主要为七绝和五律,早期的“晚唐体”或“晚唐诗”多指七绝,南宋末期人侧重于指五律;其主要艺术特色有:1. 重苦吟锻炼之工和造语成就;2. 不用典故;3. 擅长写景咏物,其高者富有“精意”和“兴味”,风格清深闲雅;其下者气弱格卑,风格清浅纤微。宋人概括的这些特点确实是晚唐后期即唐末大多数诗人的总体创作倾向,属于时代性特征。“清深闲雅”是很高境界,实则多数属于俗中求雅、以俗为雅。“晚唐体”作为特定指称,其内涵在有宋大部分时间里具有大致的稳定,泛指唐末诗歌的时代风格。“晚唐体”的师法对象,明确提到的有贾岛和张籍、王建,主要是贾岛,故有人称之为“贾岛格”。由于南宋后期的“永嘉四灵”专学“晚唐体”的祖师贾岛姚合的五律,尽管当时叶适等人也并未将其与“晚唐体”直截挂钩,但至宋末有人将贾岛姚合以及永嘉四灵的五律均称为“晚唐体”,至元初方回又把宋初“九僧”等人诗也称为“晚唐体”,在方回那里,“晚唐体”更多地成了宋诗某一流派的特定称呼,“其实方回所说的晚唐体已不同于宋人观念”⑧。宋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或全面或片面地对“晚唐体”作出不同甚至相反的评价。其中基本持肯定评价者主要有欧阳修、杨万里、徐鹿卿、陈必复。这几人中,尤以杨万里为代表,他更多地看到了“晚唐”优秀作家陆龟蒙、吴融等人诗歌(尤其绝句)的杰出造诣,提出著名的“晚唐异味”说和“诗至晚唐而工”论,再加上欧阳修的“精意”论,徐鹿卿的“多品”论,陈必复的“清深闲雅”论,“晚唐体”的创造性和优秀一面已被发掘得差不多了。对“晚唐”持批评态度者在有宋一代占大多数,主要代表有黄庭坚、蔡宽夫、计有功、陆游、刘克庄、俞文豹、严羽,他们更多地看到了“晚唐体”作家平庸的一面,最不满的是“晚唐体”的气弱格卑。他们虽然口头上严厉批评,实际创作中却自觉地向“晚唐体”学习(详后文),这倒又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现象,它反映了宋人对“晚唐体”的复杂而微妙的感情。

四 “晚唐体”作家的师法渊源和创作特征

“晚唐体”作家的广泛师承与取舍创新。唐末四十多年乱世中,诗人数量空前庞大,虽无像晚唐前期温李杜那样的诗坛大家出现,但名家却有数十位之多,诗坛的纷杂、热闹程度明显超过温李时代。然而,身处乱世,难以形成具有规模和影响的流派群体,大多数诗人长期四处羁旅漂泊,偶或形成短暂的小型唱和集团,如苏州的“皮陆”、张贲唱和,京兆府的“咸通十哲”、李频、薛能唱和,长安的韩偓、吴融、王涣唱和,韦庄、郑谷唱和,隐者司空图、王驾、崔道融、方干唱和,福建一带先后有张为、周朴、李咸用、黄滔、徐寅等唱和,还有“二曹”、“三罗”、“九华四俊”、“芳林十哲”等等。这些小集团都是短暂而不稳定的,不断重新分化组合,广泛师法前辈名家,个人创新求变的意识非常强烈。如“皮陆”五古学杜甫、韩愈,七律学白居易,五律学贾岛,七绝学李白、温庭筠,在融会各家的同时“努力从细琐处求全求变,在文体上表现出强烈的创新、斗巧意识”⑨。再如司空图,他的五律苦吟锤炼之工极似贾岛,七绝酷似王维及大历诗,他在《与王驾评诗书》中历赞唐代十二位诗人,其中有王维、贾岛而无张籍,讥贬元白为“都市豪估”。但五代张洎、明杨慎、清李怀民都把他列为张籍一派,宋育仁《三唐诗品》又说其诗源出于元、白,近人谢无量《中国大文学史》又认为司空图兼学张籍、贾岛、姚合三人。可见得司空图博采众家,而其七绝又能自创清雅精工一体。所以,若强行要将唐末纷杂的诗坛严格区分家数,归属流派,是非常困难的。唐末张为写于咸通初年的《诗人主客图》曾将中晚唐诗分成六派,基本未及唐末诗人(其中少数晚唐诗人活到唐末),也不适合唐末诗坛实际,后人多有喷饭之讥。近代以来,苏雪林、陈伯海等又试图根据张为《诗人主客图》将唐末诗人分成五派或六派⑩,虽对我们研究唐末诗歌有便于操作的积极意义,但难免有强拉硬配、治丝而棼之嫌。由此看来,宋人以“晚唐体”来统摄唐末诗坛,取其大同,眼光不可谓不高明。

在晚唐前期众多名家中,对唐末诗坛影响最大的就是“温李”二家。然而,唐末诗人学温李却没有温李诗的典丽厚重,他们反对温李等前辈诗人对用典的偏爱。“晚唐体”不用典故的特色实际上是对“晚唐前期”温李等人诗风的某种程度的反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温庭筠比李商隐更受唐末诗人的普遍接受,因温庭筠的近体律绝语言流易、韵格清拔、浅而能深(温有不少古体诗用典晦涩更甚于李),为唐末诗人普遍效法,著名诗人陆龟蒙、罗隐、韩偓、徐寅、唐求等借鉴温诗尤其自觉。然而,“晚唐体”诗人在反拨前辈晦涩典重诗风,追求浅易切近而意趣深远的风格中,更多取法乎上,最终从张籍、王建、贾岛、姚合那里找到了典范。

上引刘克庄、俞文豹给“晚唐体”下的定义就明确指出源自张籍和贾岛,到元初方回甚至衍为晚唐两派说(11)。五代诗人张洎曾高度称赞张籍的五律诗“尤工于匠物,字清意远,不涉旧体……词清妙而句美丽奇绝”(《项斯诗集序》)。从他对张籍的景仰中的确可以看出张籍诗风在唐末五代的影响。王建的五七言绝句也有张籍的“切近”之风,如七绝名篇《雨过山村》、《江陵道中》等皆平易浅切,尤其《宫词百首》七绝组诗在唐末五代形成模仿高潮。

当然,对“晚唐体”影响最大的还是贾岛,蔡宽夫甚至直截把“晚唐诗格”称为“贾岛格”,闻一多先生说“晚唐五代是贾岛的时代”(《唐诗杂论·贾岛》),其实唐末五代才真正是“贾岛的时代”,共有十八人写过三十多首诗怀念与追和贾岛,这在唐末五代是绝无仅有的。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薛能。薛能自视很高,多次狂妄地贬抑李白和刘禹锡,其他像刘得仁是比他年长的名诗人,照样被他当面奚落,然而他却十分崇拜贾岛,称赞贾岛为“唐人独解诗”(《嘉陵驿见贾岛旧题》)。那么,唐末人是怎样认识和学习贾岛体格的呢?诗人徐寅曰:“五七言律诗,惟阆仙真作者矣:辞体若淡,理道深奥,不失讽咏,语多兴味。”(《雅道机要·叙体格》)日本丰田穰《中晚唐诗の二倾向》认为,中晚唐诗普遍的倾向为追寻诗语的新创,然主要努力方向有二:一为以韩愈为主之一派,趋向古典化;另一派则以贾岛、罗隐、杜荀鹤为主,大量使用俚俗的白话入诗(12)。他把唐末罗隐、杜荀鹤的诗风归源于贾岛,不为无见。唐末人学贾岛诗平淡中见兴味,以救当时的俚俗粗疏;多避贾岛诗之“蹇涩”,而扬贾岛诗之“精奇”。如司空图颇欣赏贾岛“时得佳致,亦足涤烦”(《与王驾评诗书》)而不满贾岛“附于蹇涩,方可致才”(《与李生论诗书》);唐末李洞被人认为是贾岛再世,李洞的诗风“时人但诮其僻涩,而不能贵其奇峭”(《唐摭言》卷一),李洞的诗友僧鸾“鄙贾岛蹇涩……而云:‘我不能致思于藩篱蹄涔之间’”(《诗话总龟》前集卷八)。“冷澹闻姚监,精奇见浪仙”(齐己《还黄平素秀才卷》),贾岛诗友姚合的冷淡闲逸诗风和苦吟锻炼作风亦对唐末诗坛影响较大。颇为欧阳修欣赏的周朴佳句“晓来山鸟闹,雨过杏花稀”即是基本袭用姚合诗句,而“晚唐体”干将李频更深受姚合的影响。

除贾岛姚合、张籍王建外,王维、韦应物、钱起、皎然这一脉清新明快、描写景物的律绝诗,以及元白“元和体”浅切流荡的诗风对“晚唐体”也有影响。许浑也是“晚唐体”的先驱人物。最早把许浑与“晚唐体”扯到一起的是元初的方回,其《后近诗跋》曰:“永嘉水心叶氏,忽取四灵晚唐体,五言以姚合为宗,七言以许浑为宗,江湖间而无人能为古选体。”(《桐江集》卷二)今检叶适文集,没有只字提到过许浑。

“晚唐体”的创作取向和创作特征。赵昌平先生在论述唐末至宋初诗风动向时,敏锐地指出:“晚唐体原指轻清细微诗风,为唐末总趋向。”(13) 并认为杜甫后,韩孟承其奇崛,元白大其通侻,秾丽为温李所宗,爽健由杜牧发扬,唯轻清细微一路未获充分发展,而此一路又可纠前数者过险、过丽、过俗之弊。此论洵发人所未发,惜其至今未能引起学界重视。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为,“晚唐体”作为时代风格,总体的取径倾向还是轻快有味,这一倾向应该可以概括那个时代的绝大部分诗人,就像广义的“元和体”涵盖元和诗坛的绝大部分诗人一样。“晚唐体”作家队伍之大,作品数量之盛也是以前的“大历体”、“元和体”等无法比拟的,再加上“晚唐体”在五代宋初诗坛的延续性,故而“晚唐体”的创作特色尤其鲜明地突现在宋人的视野中,成为宋人的焦点话题。当然,由于唐末乱世许多小诗人趋于平庸,乐得寄生在“晚唐体”体内求活,虽极力创新,奈何所得有限。比如部分诗人走刻意求“入僻”,乃至越走越窄,部分诗人致力“清淡”以至走入“不入声相、得失、哀乐、怨欢,直以清寂景构成”(14) 的幽冷诗境。杜荀鹤、贯休、李昌符等人的部分诗歌过于俚俗,未能以俗为雅,于是《艺苑雌黄》讥杜荀鹤诗为“太公家教”,东坡讥贯休诗为“村俗之气”。但是,也有部分诗人能突破“晚唐体”的藩篱,体现出强烈的个性和全面的才华,卓然名家,又不是“晚唐体”所能范围的。譬如韦庄、韩偓、罗隐、陆龟蒙、皮日休、杜荀鹤、郑谷几家都能呈现鲜明的个性和全面的创作成就。“晚唐体”诗人大都只在五律和七绝上争能斗巧,而上述几位却能各体皆工,不局限于使用某一体,尤其能在七律、长律、古体上表现出超人的功力,他们的诗集中七律都占有较大的比重,且不乏名篇,与其他众多诗人迥然有别。而司空图、吴融、薛能、李频、方干、崔涂、黄滔、唐彦谦、李咸用诸家也各具面目,也是“晚唐体”诗人中的佼佼者。所以,“总趋向”只能是时代性特征,并不能范围所有作家作品。事实上,正如徐鹿卿所说,“晚唐,多品也”,风格有多样,成就有大小,水平有高低。可以说,唐末诗坛是一个以“晚唐体”为主体风格的多样化组合。

“晚唐体”是整个唐末的时代风格,但唐末这半个世纪诗歌又以黄巢之乱为界呈现前后阶段性特征。前期即咸通、乾符年间,诗坛最为纷杂,既有古风教化诗流行,也有继承温李的艳情诗泛滥,还有淡泊隐逸情怀诗及讽刺诗的盛行;黄巢乱后至唐亡的二三十年里,大部分诗人皆有一种淡泊避世的心态,普遍倾向于在大自然中磨砺诗艺,这时期“晚唐体”诗歌在内容上多偏重写景咏物,写生活琐事,写羁旅情怀,语言上力求通俗平易,而且求工巧和求“精意”的意识有增无减。

“晚唐体”诗人在创作上的特征就是“苦吟”。唐末五代是苦吟的时代,正如刘克庄所说“苦吟不脱晚唐诗”(《自勉》),一个诗人如果苦吟而得一两联警句传诵人口,将是无比的荣耀,并因此获得巨大的声誉,“许洞庭”、“崔鸳鸯”、“郑鹧鸪”等名号皆因其名句而得,有时甚至由一两个字来判定诗人水平高低,显示诗人锤炼之功的等级和火候。唐代众多“一字师”的故事(如郑谷、齐己、方干、李频、王贞白、任蕃等)无不出现在唐末。所以“晚唐体”在某种意义上是苦吟的产物,尤其是“晚唐体”中的五律诗。五律诗发展到唐末五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创作鼎盛局面,所以更加推进了苦吟风气的普遍化和极端化。绝句本来是一气呵成,无须苦吟的,它要求诗人要有极高的艺术修养。司空图说:“盖绝句之作,本于诣极,此外千变万状,不知所以神而自神也,岂容易哉?”(《与李生论诗书》)正因为他们把绝句看得很难,才对五七字绝同样苦心孤诣,以求精深的意旨或“味外之旨”。唐末四十多年绝句的总数仅七绝就达三千六百首左右,超过初盛中唐及晚唐前期的总和,这无疑也与普遍苦吟的现象有关,因为“苦吟”活动本身又是一种快乐的审美鉴赏方式和抒情方式(15),所以绝句自然为最佳选择。

五 “晚唐体”与五代诗及宋诗的关系

“晚唐体”与五代诗的关系。“晚唐体”与五代诗是一脉相承的,“五代诗格”实际是“晚唐体”的延续和极端化,进一步趋向轻清细微。因为五代前期诗人大都是由唐末入五代者,五代后期诗人也都师承、因袭前代诗人,总体诗风上没有出现重大新变,除了少数诗人(如欧阳炯、冯延鲁)学白居易写讽喻诗外,大体不出“晚唐体”诗风的范围。前期的卢延让曾师薛能为诗,齐己、黄损、孙鲂曾师郑谷为诗等等不胜枚举。五代后期以南唐诗坛为重镇,而南唐诗人多以唐末诸家为圭臬,如李建勋的佳句“却羡落花春不管,御沟流得到人间”实乃出自唐末司马札名篇《宫怨》“年年花落无人见,空逐春泉出御沟”,郑文宝的《柳枝词》模仿韦庄《古离别》等等。南唐诗人更多地学习方干、贾岛,南唐孟宾于《碧云集序》称:“今之人只俦方干处士、贾岛长江。”

但是,由于宋人对“五代诗格”极端鄙视,刻意将其与“晚唐体”对立起来,遂造成后人对“晚唐体”连续性的怀疑。范仲淹《唐异诗序》:“如孟东野之清苦,薛许昌之英逸,白乐天之明达,罗江东之愤怒。此皆与时消息,不失其正者也。五代以还,斯文大剥,悲哀为主,风流不归。”就是典型的将晚唐罗隐、薛能等人诗风与五代诗风对立起来。宋人编新旧《五代史》不列《文苑传》、《文艺传》和《儒学传》之目,可见对五代文学与文化的鄙视。欧阳修、苏轼对五代诗文恶贬甚多。如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五八序》:“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苏轼《上欧阳内翰书》:“自昔五代之余,文教衰落,风俗靡靡,日以涂地。”故严沧浪谓“国初之诗尚沿袭唐人”(《诗辨》),方回说“宋刬五代旧习,诗有白体、昆体、晚唐体”(《送罗寿可诗序》),显然都是故意割断宋诗与五代诗的承续关系,而不惜违背事实地说宋诗直截继承唐人。

“晚唐体”与宋诗的关系。宋初诗坛基本上笼罩在“晚唐体”的阴影之下。宋初最早的革新派诗人王禹偁在《送孙何序》及《五哀诗·高锡》中对唐末咸通至宋初的诗歌提出尖锐的批评,它从反面告诉我们咸通以来的晚唐体在宋初的影响程度。其实王禹偁也学唐末人诗,《后村诗话》指出王禹偁诗袭用唐彦谦《寒食》句“微微泼火雨,草草踏青人”(前集卷一)。宋初诗人承五代余绪,仰慕贾岛、张籍和唐末诸子,刘克庄《江西诗派小序》云:“国初诗人,如潘阆、魏野规规晚唐格调,寸步不敢走作。”后人受方回的误导,以为潘阆、魏野等宋初诗人仅学姚、贾诗,其实他们特爱唐末诸人诗,如潘阆佳句“扁舟一夜炯无寐,近听潮声似哭声”(《曹娥庙》)学习司空图诗句“愁看地色连空色,静听歌声似哭声”(《淅上》),林逋名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是改江为“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而成(见李日华《紫桃轩杂缀》),还有田锡、张咏等人喜学韦庄、郑谷为诗,欧阳修幼时能背诵郑谷的许多佳句。

北宋前期诗坛同样深受“晚唐体”作家的影响,尤以梅尧臣、王安石等人为最。欧阳修多次说梅尧臣诗“平淡”、“清切”,亦与晚唐体诗风相类。《沧浪诗话》亦说“梅圣俞学唐人平淡处”。我们来看梅尧臣“学唐人平淡处”最精彩、最为人称道的名句:

五更千里梦,残月一城鸡。(《梦后寄欧阳永叔》)我们再看“晚唐体”诗人李中最为得意并在自己诗中反复使用的诗句:

千里梦魂迷旧业,一城砧杵捣残秋。(《海城秋夕寄怀舍弟》)

千里梦随残月断,一声蝉送早秋来。(《海上从事秋日书怀》)

借鉴之痕是何等明显。与梅尧臣相比,王安石则与“晚唐体”渊源更深。杨万里多次指出王安石绝句得“晚唐异味”,王安石晚年曾将“晚唐体”重要诗人薛能的七绝名句“当时诸葛成何事?只合终身作卧龙”书于窗屏间(见《观林诗话》)。王安石备受称道的名句“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杆”(《夜直》)显系从罗隐的“春色恼人遮不得”(《春日叶秀才曲江》)脱胎而来。

宋诗“至东坡山谷始自出己意以为诗”(沧浪语),但东坡极喜司空图绝句,多次称赞司空图诗歌在唐末以“高雅”独标,《艇斋诗话》指出东坡“纤纤入麦黄花乱”用司空图“绿树连村暗,黄花入麦稀”之句。黄庭坚的“作法于凉”之讥不正从反面说明当时学晚唐诗者不在少数吗?游国恩先生《论山谷诗之渊源》一文认为晚唐体苦吟之精神为山谷所继承(16),那位被人嘲笑的“闭门陈正字”简直与“晚唐”诗人难分轩轾。

北宋末诗坛亦濡染“晚唐体”之风,李之仪爱陆龟蒙绝句,拿陆龟蒙的名篇《和袭美〈春夕酒醒〉》题扇,结果此诗误入李氏《姑溪集》,诗题改作《题扇》;张文潜爱南唐郑文宝绝句,尝书其《柳枝词》(亭亭画舸),乃至《宋文鉴》将其收入张集(《五代诗话》引《艺林伐山》)。《蔡宽夫诗话》谓政和年间成都人胡归仁大量创作集句诗,“亦自精密”,但“所取多唐末五代人诗”。

“南宋诗流之不墨守江西派者,莫不濡染晚唐”(17)。杨万里的“诚斋体”与“晚唐体”的特殊关系毋须赘言。钱锺书先生说,陆游虽然“时时作乔做衙态,诃斥晚唐”,其实在创作上努力学习晚唐体,陆游的诗与晚唐诗人“格调皆极相似”,“其鄙夷晚唐,乃违心作高论耳”(18),并举陆游佳句“名酒过于求赵璧,异书浑似借荆州”(《到严州十五晦朔》)酷似司空图名句“得剑乍如添健仆,亡书久似失良朋”(《退栖》),陆游的“世外乾坤大,林间日月迟”(《书房杂书》)似杜荀鹤名句“日月浮生外,乾坤大醉间”(《送九华道士游茅山》),陆游的“胆怯沽官酿,瞳昏读监书”(《荷锄》)似杜荀鹤“欺春只爱和醅酒,讳老犹看夹注书”(《戏题王处士书斋》),陆游的“满身花影醉索扶”(《成都行》)基本袭用陆龟蒙名句“满身花影倩人扶”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多数宋人对于“晚唐”诗有一个奇怪的态度,即口头批评甚厉,实际暗暗模仿,梅尧臣、陆游、刘克庄等人就比较典型。而宋金诗坛兴起一股“陆龟蒙热”则是一个颇值得注意的现象,李纲、王洋、陆游、杨万里、范成大、楼钥、姜夔、叶茵、元好问等都曾作诗追慕或追和陆龟蒙,陆游甚至自号“笠泽翁”、“甫里翁”。至于南宋中后期的“四灵”主要学习贾、姚五律诗,被宋末人特称为“晚唐体”,不是本文讨论重点。但“江湖诗派”如姜夔、韩淲、戴复古、叶绍翁、陈必复、徐鹿卿等人则尤好学唐末诸子诗,最典型例子如叶绍翁《游园不值》的经典名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实乃袭自“晚唐体”诗人吴融咏杏花诗句“一枝红艳出墙头,墙外行人正独愁”(《途中见杏花》)。

注释:

①如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在论述宋初三个诗派的时候说:“其中继承晚唐,推崇贾岛等人的,可称晚唐派。”(第10页)他如白敦仁《宋初诗坛及“三体”》(《文学遗产》1986年第3期)、许总《宋诗史》(重庆出版社1992年版)、黄亦珍《宋代诗学中的晚唐观》(文津出版社1998年版)、张海鸥《宋诗“晚唐体”辨》(《中山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等等。

②如葛晓音《〈唐宋之际诗歌演变研究〉序》说:“‘晚唐体’的概念历来比较笼统含混,一般指姚、贾的五律和许浑的七律。”刘宁《唐宋之际诗歌演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观点亦同。

③见罗洛主编《诗学大辞典·中国诗歌卷》“晚唐体”词条,安徽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02页。

④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第11页。

⑤莫砺锋《推陈出新的宋诗》,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124页。

⑥〔元〕王构《修辞鉴衡》引《龟山诗话》,今本《龟山集》(含《语录》)不见这段文字。

⑦《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一九“孟东野贾浪仙”条曰:“张文潜云:唐之晚年诗人类多穷士。如孟东野贾浪仙之徒,皆以刻琢穷苦之言为工。……”《苕溪》谓引张耒之言,今检张耒文集,无此言。原来,所谓“张文潜云”以下一大段话实际抄自欧阳修《试笔·郊岛诗穷》(《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三),仅有少量文字出入。不过,欧阳修原文开头只言“唐之诗人类多穷士”,并无“晚年”二字。《苕溪》中多出“晚年”二字,盖是将《六一诗话》中“唐之晚年,诗人无复李杜豪放之格……”一条与“孟郊贾岛皆以诗穷至死,而平生尤自喜为穷苦之句……”一条错窜在一起。再考所引贾岛《朝饥》诗,欧阳修所引文字无误,而《苕溪》所引有几处文字错误。故“晚年”二字应是后人传刻之衍文。

⑧赵昌平《从郑谷及其周围诗人看唐末至宋初诗风动向》,《文学遗产》1987年第3期。

⑨李福标《皮陆唱和的心理分析》,《学术研究》2002年第4期。

⑩见苏雪林《唐诗概论》,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陈伯海《宏观世界话玉溪》,《全国唐诗讨论会论文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1)方回《瀛奎律髓》卷二曰:“张洎序项斯诗,谓朱庆余……任藩、陈标、章孝标、司空图……此张籍之派也;姚合、李洞、方干而下,贾岛之派也。”(朱庆余《早梅》诗批)一些学者误将晚唐两派说归于杨慎的发明。

(12)转引自黄奕珍《宋代诗学中的晚唐观》,第61页。

(13)赵昌平《从郑谷及其周围诗人看唐末至宋初诗风动向》。

(14)李诇《颜上人集序》,《全唐文》卷八二九。

(15)参拙文《论唐末五代的“普遍苦吟现象”》,《文学遗产》2004年第4期。

(16)《游国恩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

唐宋文学概述第4篇

关键词:钱谦益;诗学体系; 唐宋兼收;宗法杜甫

一、诗学体系与史家眼光

钱谦益的诗学思想概括来说,就是“通经汲古”,他主张从宋明理学回归先秦两汉的儒家经典,重新研读经学原著。通过返回原典,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钱谦益对诗歌的本质有独到而深入的认识。他在《范玺卿诗集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陶冶性灵,留连景物,各言其所欲言者而已。如人之有眉目焉,或清而扬,或深而秀,分寸之间而标致各异”。钱氏这里已经将诗人的主观灵性情志的陶冶与客观外界的景物境状联系、结合起来。情志因人而异,作为情志所之的诗当然千姿百态,即所谓“各言其所欲言者”,“分寸之间而标致各异”,和“诗言志”相辅相成的是“言有物”、“不成无物”。

钱谦益以古代诗学之“诗言志”说为依据,构建自己富于个性、同时也适应时代要求的诗学理论。其一,主张“有本”:古之为诗者有本焉。要求情真,一首真诗将个人、社会、时代、命运等各种因素困扰的诗人推至一种情志高度升华的状态之中,任其倾泻一尽而后快,这样写出来的诗歌,才是“有本”之作,才是“言志”、“有物”之作,才是有为而发的真诗。其二,主张“转益多师”,也即全面、综合地继承古人。他批判“明七子”古体学汉魏,近体学盛唐,舍此一概不学的观点,指出这就割断了诗歌发展的内在联系和脉络。将学习的范围局限到狭窄的时段内,甚至集中到几个作家身上,必然导致亦步亦趋的摹仿之风。

二、倡导学习宋诗

自“明七子”提出“宋无诗”之后,宋诗几乎无人问津。要想全面继承古人,就必须突破宋诗这一大“”。入清后最早为宋诗恢复名誉的,当数钱谦益。融唐、宋于一炉而自成面目,具有鲜明的风格特色。钱谦益宗唐学宋,法少陵、义山、苏、陆等大家,转益多师,自出面目,诗歌具有苍凉悲壮、雄厚宏博的风格。

钱氏认为:“古今之诗,总萃于唐,而畅遂于宋。”既不是七子派言必盛唐,也不是公安派惟宋是尚,肯定唐诗至高地位,也看到宋诗价值,克服了左右摇摆,为后来融通唐宋铺平道路。北宋诗人苏轼,才气横溢,钱谦益说他:“根本六经,又贯穿两汉诸史,演迤弘奥,故能凌躐千古。”苏轼的政治遭遇和他骤起骤落颇为相似。他的《和东坡西台诗韵六首》,不仅次韵和诗,甚至典故词语,都与苏轼有关。如第一首诗:“朔气阴森夏亦凄,穹苍四盖觉天低。青春望断催归鸟,黑狱声沉报晓鸡。恸哭临江无壮子,徒行赴难有贤妻。重围不禁还乡梦,却过淮东又浙西。”除了前四句描写牢狱黑暗,揭露清朝统治残酷外,其余均化用苏轼诗文材料故实。他由推崇“得杜之大”的苏轼,进而到学习善于继承苏轼的陆游。钱谦益《题纪伯紫诗》中“杜陵之一饭不忘,渭南之家祭必告”,就是以杜甫、陆游之诗,表达自己哀思明亡、恢复故国的志愿。他的创作虽然早已阑入苏轼、陆游,但到晚年,遭遇家国之变,才发展到“心摹手追”。宋诗以文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给钱谦益提供了驰骋学问的天地。

三、对杜诗的继承与发展

钱谦益的诗从唐宋入手,宗杜甫,入其堂奥,有苍凉沉厚之风,在诗体上,七律最工,《后秋兴》的大型组诗,八首一组,十三组诗浑然一体,无斧凿之痕迹,是一种创造性的史诗巨制,显示出炉火纯青的艺术造诣。

钱谦益认为“自唐以降,诗家之途辙,总萃于杜氏”,故宗杜甫,杜甫遭遇安史之乱,和钱谦益的蜀黎板荡多为相似,所以他对杜甫描述坎坷琉璃,忧时念乱,反映安史之乱的篇章极为敏感,最容易拨动他的心弦,引发抒写亡国之怀。如《和盛集陶落叶诗》之二:“秋老钟山万木稀,凋伤总属劫尘飞。不知玉露凉风急,只道金陵王气非。倚月素娥徒有树,履霜青女正无衣。华林惨淡如沙漠,万里寒空一雁归。”这首诗借杜甫《秋兴八首》第一首起兴,把自己故国飘零之感和失节的怨悔之叹,通过秋景的描绘,给予曲折的传达,其中不忍明言,也不能尽言,而又不得不言的苦衷,成为积压在内心深处的悲苦,使得秋景的描绘句句关情,有杜甫诗歌浑厚凝重、悲痛压抑的气质。

《后秋兴》组诗代表了钱谦益在七律诗方面达到的最高成就,同时也显示出作者后期以宗法杜甫为主的态势。十三叠的大型结构又是对《秋兴八首》的重要开拓,而高频率的使用典故和多样性的表述方法也属于一种开拓;至于将纪实、抒情与议论、想象结合为一体,那更是对杜甫的《诸将》、《咏怀古迹》等组诗以及入蜀后诸多诗作进行综合继承的结果,当然亦属于一种开拓。

参考文献:

[1] 杨连民.论钱谦益对前后七子的批判(上)[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6).

[2] 杨连民,李华文.论钱谦益对前后七子的批判(下)[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2).

唐宋文学概述第5篇

论文摘要:明代诗论家对杜诗诗史说的阐释有着独特的视点,杨慎首发其论,驳斥诗史合称,认为诗不可兼史;而许学夷等依据杜诗本身特色,虽在理论上同意杨说,但对杜诗诗艺的评价从另一角度肯定了杜诗诗史说;王文禄则从杜甫本人人手,揭示出诗史产生最根本的原因。他们推动了杜诗诗史说的发展。

自孟綮《本事诗·高逸第三》以诗史之称评价杜诗后,这一说法便成为后代诗论家考评杜诗的重要层面。观孟綮所论,“毕陈”、“推见”、“殆无”表明叙事详尽,而“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指明所叙事类,由此而论,诗史意应为杜诗详尽地记述了自己的生活事实,接近似《史记》列传体的诗。晚唐时,李肇的《唐国史补》,郑处诲的《明皇杂录》,康骈《剧谈录》等书多引杜诗以证史事,如《悲陈陶》、《悲青坂》、观水涨》、《草堂》等。及至宋代,宋祁《新唐书·杜甫传赞》云:“甫又善陈时事,律切精深,至千言不少衰,世号诗史。”陈岩肖《庚溪诗话》卷上云:“杜少陵子美诗,多纪当时事,皆有依据,古号诗史。”以时事来申述孟綮语“禄山之难”“流离陇蜀”,已将杜甫个人的历史置换为当时的社会历史,依据是杜诗多处涉及当时事,且多首杜诗直叙时事,或叙议时事。而史绳祖在《学斋占毕》中云:“……先儒谓韩昌黎文无一字无来处,柳子厚文无两字来处。余谓杜子美诗史亦然。为其字字有证据,故以史名。”姚宽《西溪从语》云:“或谓诗史者,有年月、地里、本末之类,故名诗史。”此解释方法发展到极致,便出现了史注杜诗。刘克庄《再跋陈禹锡杜诗补注》云:“盖杜公歌不过唐事,他人引群书笺释,多不咏着题。禹锡专以新旧唐书为按,诗史为断,故自题其书日:‘史注杜诗’。”在他们的论述里,诗史的意义变为杜诗中语言的实际可考了。诗史中史义的变迁,可视为进一步阐明杜诗的必然结果,然时事与一人之史差别巨大,且以时事义诠释诗史,值得商榷。

明人对宋元诗话,多作省悟、反驳。他们不拘泥于前代论述,多有发明。何景明《明月篇序》以诗“贵情思而轻事实”为理论基点,对杜诗提出了批评。他认为,“博涉世故”、多叙时事的杜诗,比、兴少而赋体多,与《风》诗传统相背,不合诗旨。王廷相亦有相近的看法。对“诗史”说辨证尤力的首推杨慎。他紧承二人路数,对诗史说作了更细致的驳斥。《升庵诗话》卷四《诗史》云:“宋人以杜子美能以韵语记时事,谓之‘诗史’。鄙哉宋人之见,不足以论诗也。夫六经各有体,《易》以道阴阳,<书》以道政事,《诗》以道性情,《春秋》以道名分。后世之所谓史者,左记言,右记事,古之《尚书》《春秋》也。若诗者,其体其旨,与《易》、《书》、《春秋》判然矣。《三百篇》皆约情合性而归之道德也,然未尝有道德字也,未尝有道德性隋句也。……杜诗之含蓄蕴藉者,盖亦多矣.宋人不能学之。至于直陈时事,类于讪讦,乃其下乘末脚,而宋人拾以为己宝,又撰出‘诗史’二字以误后人。如诗可兼史,则《尚书》《春秋》可以并省。”何谓诗史?“以韵语纪时事,谓之诗史”。史记言,纪事,诗多不纪时事,应各司其职,这是体例的区别要求;且诗以含蓄为旨,杜诗直陈时事,怎能含蓄?这两点共同奠定了杨慎“诗不可兼史”的理论基础。虽然在实践中,以韵语纪时事的诗已经存在,由于诗不可兼史,后世就不应用诗史之名来称道和概括这样的诗,此显示着诗学理论的规范。然如胡应麟对杨慎此论指出的一样,诗史不首出宋人,应以孟綮为先。据上分析,孟綮诗史中“史”并非指时事,应指杜甫一人之史,杨慎反驳了宋人之见,但没有反驳孟綮诗史之义;且他没有对杜甫诗史诗作细致分析,缺乏充分而实质的例证;以“韵语纪时事”概括诗史的意义,显其浅陋。继他之后的王世贞对此论述作了修正,《艺苑卮言》卷四云:“其言甚辨而核,然不知向所称皆兴比耳。《诗》固有赋.以述情切事为快,不尽含蓄也。语荒而日‘周馀黎民,靡有孓遗’,劝乐而日‘宛其死矣,它人人室’,讥失仪而日‘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怨谗而日‘豺虎不受,投界有昊’,若使出少陵口,不知用修如何贬剥也。且‘慎莫近前丞相嗔’,乐府雅语,用修乌足知之。”“述情切事”与“韵语纪时事”或“直陈时事”区别显明,且赋不以时事发之,以此来驳杨慎“诗不可兼史”不能成立。杨慎论含蓄,《诗史》云:“《三百篇》皆约情合性而归之道德也,然未尝有道德字也,未尝有道德性情句也。”由“未尝有……字也”、“未尝有……句也”可知,杨慎的含蓄意义就是诗中所寓美刺褒贬不应用语言直接说出。这样的观点在评论杜诗中也有表现。《升庵诗话》卷八《不嫁惜娉婷》云:“杜子美诗‘不嫁惜娉婷’,此句有妙理,读者忽之耳。陈后山衍之云:‘当年不嫁惜娉婷,传粉施朱学后生。不惜卷廉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深得其解矣。盖士之仕也犹女之嫁也,士不可轻与从仕,女不可轻与许人也”;又云:“‘锦城丝管纷纷,半人江风半人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花卿名敬定,……恃功骄恣,杜公此诗讥其僭用天子礼乐也。而含蓄不露,有风人言之无罪,闻之者足以戒之旨”。含蓄要求诗意多采比兴手法,以达到讽诫的诗教目的。王世贞认为“赋,以述情切事为快”,不尽含蓄,反驳杨慎由《三百篇》引出的“诗皆含蓄”的论断,又得出了“诗不皆含蓄”的结论,还不能说明“以韵语纪时事”的诗便可以被称为好诗,且进一步推论为诗可以兼史,诗史之名可以称论杜诗。不能杨慎第一论点,便不能作如此的推论。他在末尾云:“‘慎莫近前丞相嗔’,乐府雅语,用修乌足知之”,能证明诗可以这样写,有历史传统可依,然与诗史无涉。他仅以单例(赋相对比兴言,“语荒”等相对刺言)反驳杨慎,未能把握杨慎理论核心,故此论还不能为诗史提供深入而恰当的阐释。

及至许学夷,其《诗源辩体》对杜诗诗史说的论述,为诗史说提供了新的阐释意向。许氏云:“愚按:用修之论虽善,而未尽当。夫诗与史,其体、其旨,固不待辩而明矣。即杜之《石壕吏》、《新安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哀王孙》、《哀江头》等,虽若有意纪时事,而抑扬讽刺,悉合诗体,安得以史目之?至于含蓄蕴藉虽子美所长,而感伤乱离、耳目所及,以述情切事为快,是亦变雅之类耳,不足为子美累也。”闭诗与史体旨分辨明晰,诗不可兼史固然正确;杜甫诗史诗抑扬讽刺,虽纪时事,然不离诗体,不应将诗与史合称赞颂杜诗;述情切事为快的杜诗,皆感伤乱离,耳目所及,非史家笔录史实,为变雅体。他肯定了杨慎“诗不可兼史”的理论观点,立论却与其不同:杨慎认为史主纪事,诗不记事,故诗不可兼史;许氏认为诗能抑扬讽刺,史不能抑扬讽刺,故诗不可兼史。可见,许氏更关注杜诗诗的特征。他在《诗源辩体自序》中云:“汉魏六朝,体有未备,而境有未臻,于法宜广;自唐而后,体无弗备,而境无弗臻,于法宜守。易昌:‘拟议以成其变化,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呜呼,安得起元瑞于地下而证予言乎。夫体制、声调,诗之矩也,日词与意,贵作者自运焉。窃词与意,斯谓之袭;法其体制,仿其声调,未可谓之袭也。”他认为诗应分体与境或体制、声调与词意,在论述杜诗诗史说时,自然也将杜诗的体制和词意区分开来论。“抑扬讽刺”不是诗体,是诗旨,杜甫诗史诗合诗旨,不能以史称;纪时事诗,为诗人亲身所历又出于感伤乱离,不失《毛诗序》所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由此而出的诗体可视为变雅体,合诗体,不能以史称,故杜甫这些诗不应以诗史之词命名。许氏集中论述了杜诗本身的特征,从诗的角度完全肯定了杨慎所反对的“以韵语纪时事”的诗,说明它既合诗旨又合诗体,最终认为杜诗不应以诗史来称,可谓与杨慎殊途而同归。然而,此论还不能驳倒诗史之名的成立。许氏承认诗史之义应指杜诗纪时事,其合诗旨,合诗体,对这些诗因纪时事引起的争论作了新的解释。在杜诗评论上,他不囿于宋人观点,对诗史名篇的艺术特征作了尽情的发挥。如“石壕、新安、新婚、垂老、无家等,叙情若诉,皆苦心精思,尽作者之能,非卒然信笔所能办也”,“子美五言古,凡涉叙事,迂回转折,生意不穷,虽间有诘屈之失,而无流易之病”,“子美五言古,如自秦州人蜀诸诗及新安、新婚、垂老、无家洎七言律声调浑纯者,为甚精细”,“如《哀王孙》、《哀江头》等,虽稍人叙事,而气象浑涵,更无有相类者”,“谢茂秦云:‘长篇最忌铺叙,意不可尽,力不可竭,贵有变化之妙。’苏子由云:‘老杜陷贼时有《哀江头》诗,予爱其词其如百金战马,注坡蓦涧,如履平地,得诗人之遗法。如白乐天诗,词甚工,然拙于纪事,寸步不遗,犹恐失之,此所以望老杜之藩垣而不及也。’愚按:子由此论,妙绝千古,然子美歌行,此法甚多,不独《哀江头》也”。杜甫诗史诗多用叙事,涉及时事,但并未伤害诗意的表达,诗艺的创造,其原因一是杜诗皆作者苦心精思所为,非史实录;二是杜诗皆迂回转折,气象浑涵,表现出作者个人高超的艺术技巧和独特的个人风格。这些论述具体而充分地阐释了杜甫诗史诗的诗学特征,此非史能比,亦非一般诗人能比。纪时事,“不足为子美累也”,不应构成杜诗阐释的中心,杜甫个人的语言创作,杜诗的独特风格才是阐释的重心所在。许氏的这番论述巧妙地回应和深化了孟綮诗史说的本源意义,有关杜诗的具体阐释也证实了“以韵语纪时事”的诗皆是“杜甫个人创造实践”的结论,使杜诗诗史说的讨论本然回归到杜甫本人。然而,因时事人诗而引起的诗与史的辨证,以及诗与史能否合一问题的讨论,许氏没有作深入的阐释。

论述诗史说,必须做到理论和实践的吻合,这是许氏留给后人的阐释方向。谢肇浙《小草斋诗话》云:“少陵以史为诗,以非风雅本色,然出于忧时悯俗,牢骚之声犹不失三百篇遗意焉。至胡曾辈之咏史,直以史断为诗矣。李西淮之乐府,直以史断为乐矣。以史断为诗,读之不过呕哕。以史断为乐,何以合之管舷?野狐恶道,莫此为甚。”嗍“胡曾辈之咏史”中的史,相对胡曾辈,已经是过去的历史,故据上下文可知,“以史为诗”中的史指过去的历史;“忧时悯俗,牢骚之声”指杜甫在诗中表现出来的当时的心境和情绪,前后史义显然存在矛盾。谢氏的矛盾述说,透漏出了诗史说阐释的一个非常核心的问题,即:“诗史”中史与《史记》、《汉书》、《三国志》、两《唐书》等史书中史,同形而异义。依孟綮所言,诗史之名的核心是诗,在他的论述中,前半为诗之内容,后半为诗之效果。

诗中“推见至隐,殆无遗事”的正是“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之事,诗史中史的含义很明确,指“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的事,史字为此现象的符号标识。然而,这样做在理论上很容易造成意义含混。宋人将诗史中史落实在时事上,使史脱离开诗;杨慎基于宋人论断,完全将诗史分开来论,说明二者具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作出“诗不可兼史”的驳论;这些均可视为诗史中史字带来的负面效应。许学夷更关注诗史说名下杜诗自身的特征,多少回避了诗史概念本身存在的矛盾,仅论到“夫诗与史,其体、其旨,固不待辩而明矣”;谢肇浙依循许氏的视角(不注重诗史概念本身,只注重杜甫和杜诗的特征),便将此视角存在的矛盾凸显了出来。论述杜诗诗史说必须首先辨明诗史概念,否则便造成了诗史说与杜甫诗史诗的双向背离:杜甫诗史诗在诗艺上阐释越显明,诗史之义越模糊,混乱。因为对二者的任何阐释都只是为了阐明一个问题:以诗史之名指称这些杜诗特征合适吗?

宋代周辉《清波杂志》云:“叩于汝阴李遐年,李日:‘诗史犹国史也。《春秋》之法,褒贬于一字,则少陵一联一语及梅,正《春秋》法也。”’诗寓讽谏,多褒贬当时,与《春秋》等史以史事纪录来经世资鉴,虽方式不同,社会功能却是相同的。这可为诗史之名的成立寻找到一定根据。此观点在宋代还不昌明,至明代则甚多。如程敏政云《诗》美刺于《春秋》褒贬同一扶世立教之意,后世词人遂有以诗咏世者。唐杜少陵之作妙绝古今,号诗史。第其,且多长篇,读者未能遽了。”闱以诗咏世,求美刺,与史寓褒贬一样,可达到匡正时政,教化子民的目的,这只能说明诗与史在此点上是相同的,不能就此断定诗可以与史合一;以诗咏世,也并不能说明记录时事的诗便可以称为诗史;“所识者皆唐事”和“史记录的唐事”存在本质差异。杜诗诗史说的内涵和诗史中史的内涵不应简单地因诗与史在某点上有相同之处或不同之处就得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在这一点上,王文禄则另辟蹊径,为诗史说的成立找到了更为可信的根据。他在《诗的》中云:“杜诗意在前,诗在后,故能感动人。今人诗在前,意在后,不能感动人。盖杜遭乱,以诗遣兴,所以叙事、点景、论心,各各皆真,诵之如见当时气象,故称诗史。”“当时气象”指诗中事景情的接受性再现的景象;以诗遣兴,合《毛诗序》“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之旨。兴或意才是诗创造的唯一源泉,这样,诗才能做到事景隋真实的表达。诗史中史由“诗应以意为先”、“作真实的表达”这一论断衍出,应为诗中再现出来的过去事实。具体而生动的事景情并非一般的史能够囊括,若用史字统摄它们,难以让他人接受。然而,王文禄明确指出杜甫创作的基本原则,为“意在前,诗在后”、“各各皆真”,这为诗史说的阐释提供了一个重要前提。杜甫意在前,诗在后,故能真实的再现出当时的客观事实,他的诗也因此具有了史的价值,“如见当时气象”。宋人胡宗愈《读杜工部诗集序》所说“先生以诗鸣于唐,凡出处去就,动息劳佚,悲欢忧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一见于诗,读之可以知其世。学士大夫谓之诗史”阿是此论最好的延伸阐释。

综而言之,诗史中史指杜甫“禄山之难,流离陇蜀”真实的生活,指真实再现的当时社会历史,还指“出处去就,动息劳佚,悲欢忧乐,忠愤感激,好贤恶恶”等杜甫和当时民众真实的思想、情感和愿望。杜诗不仅是历史事实的真实记录,而且成为当时人在政治祸乱中哭嚎和呼唤的真实描述,正如浦起龙《读杜提纲》所言“可见史家只载得一时事迹,诗家直显出一时气运。诗之妙,正在史笔不到处”。即使诗史中史有了明确而丰富的内涵,那么能否断定诗史之名在理论上就一定能够成立?这仍待进一步的探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杜诗这些丰富的内涵用一个合适的词来命名。

唐宋文学概述第6篇

【摘 要】唐诗是中国诗歌史上的璀璨明珠,宋诗亦是中国诗歌的高峰。两者之间因时代先后必然有着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本文从唐人及其诗歌对宋人产生的深刻影响出发,认为宋人具有普遍的无意识崇唐倾向且对唐诗多持肯定态度。继而引出宋人学唐现象之普遍这一观点,再以黄庭坚学杜为例分析宋人对于唐诗的继承及创新。最后得出此现象是符合继承与发展这一艺术规律的这一结论。

【关键词】崇唐心理;黄庭坚学杜;继承及创新

一、宋人学习唐诗的崇拜心理

唐诗作为中国诗歌史上的一大高峰,对后世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宋人集体无意识地接受着唐诗的影响,隐约地延续着唐诗的脉搏。他们对唐人难免有着崇拜心理,因而常将今人之诗与唐人作比较,这在大量的宋记中可以发现。文莹《玉壶清话》中:翰林郑毅夫公,晚年诗笔飘洒清放,几不落笔墨畛畦,间入李、杜深格。其中就将郑毅夫诗歌与李白、杜甫之格相比,于此只言片语中便能看到其集体的无意识的火花。不仅如此,宋人自比为李白、杜甫及唐人的现象,更是一种普遍的存在。欧阳修《归田录》中:予尝在福州见山僧有朋有诗百余首,其中佳句……不减唐人。文莹《湘山野录》卷上:寇莱公诗“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之句,深入唐人风格。这都清晰地反映出了宋人对唐诗潜意识地接受。

在接受唐诗的过程中,宋人也清晰地看到了唐诗的优点。在当时流行着一句话“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这正是宋人对于唐诗的极大肯定。从具体诗歌来说,宋人认为唐诗写得十分之妙,欧阳修《欧阳文忠公试笔》“余尝爱唐人诗云‘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则天寒岁暮、风凄木落,羁旅之愁如身履之。……诗之为巧,犹画工小笔尔。以此知文章与造化争巧可也。” 这无不体现出欧阳修对于唐人温庭筠的欣赏之情。此类宋人赞赏唐诗之例更是不胜枚举。

正是由于宋人对唐人的崇拜心理和对唐诗的肯定,使得宋代学唐现象十分普遍。

二、宋人对唐诗的模仿及创新

宋代诗学思潮的演变,自始至终便是在如何选择唐诗典范的过程中推进的。由宋初的学白乐天,转而学李商隐,或者学贾岛、姚合,再进一步去学韩、学杜,最终树立起韩愈、杜甫为宋诗的最高典范。在宋初诗坛上有着诸多诗歌流派,这些流派都各领,但其共同特点都是师法唐诗,同时也是在探索一条属于自己的艺术创作之路。尽管师法的对象与探索的方式有所不同,最终却都不可避免地落入唐人的窠臼之中,可谓“青出于蓝而未胜于蓝”。然而,他们的探索并非没有意义,也并非纯粹的模仿。

北宋后期,以黄庭坚为首的陈师道、秦观、张耒等诗人在苏轼影响下活跃于诗坛,被称为江西诗派。江西诗派崇杜学杜,迎来了宋代诗人学杜的第一个高潮。黄庭坚学杜,更是宋代文学史上重要的文学现象。因而以黄庭坚学杜来探讨宋人对唐诗的模仿及创新是再恰当不过了。对于黄庭坚学杜,其实许多学者认为他是失败的。魏泰就曾批评黄庭坚“方其拾玑羽,往往失鹏鲸”。(《临汉隐居诗话》)张戒也说他未得子美之精髓。认为其只知从形式上学杜而不能得其精神实质的片面性。严羽则说:“国初之诗尚沿袭唐人……。至东坡、山谷始自出己意为诗,唐人之风变矣”。对此,傅明善先生认为持此论者可谓代不乏人。然而,正是这些对苏黄诗风有异于唐人风致所表示的不满言论,却恰恰给我们提示了苏黄在变创唐宋诗歌风貌方面的杰出贡献,而且即使是苏黄与唐诗的关系也并不是简单的背离,而是继承与发展,推陈出新的关系。对于此说法,本人十分认同。正如黄庭坚说的作诗要有所创新,“听他下虎口著,我不为牛后人”。(《赠高子勉》)甚至于逆传统而动,“诗须做到众人不爱可恶处,方为工”(《石林诗话》)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宋人自己的个性旗帜。

黄庭坚学杜并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对杜甫诗歌的继承和创新。根据黄庭坚本人的论述,他对杜甫的继承主要在于句法。《冷斋夜话》卷一记载“山谷云:诗意无穷,而人之才有限,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虽渊明、少陵不得工也。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 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 这段话说明黄庭坚学少陵,就是想尽量做到 “以有限之才,追无穷之意”。他学的是杜甫的表达方法,不是诗歌内容。黄庭坚对杜诗的继承和创新是基于对杜诗的正确认识。《后山诗话》记载黄鲁直云“杜之诗法出审言,句法出庾信,但过之耳。杜之诗法,韩之文法也。诗文各有体,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所以不工耳 。”这也恰恰表明了山谷学习杜诗是有选择地学,而不是盲目地照搬其创作方法。

另外,近人往往认为黄庭坚尊杜仅仅着眼于杜诗的句法与用典,而对于其思想方面很不重视,其实这是一大误解。实际上,他是很注重杜甫的思想精髓的。如元丰二年三十五岁时所作的《次韵伯氏寄赠盖郎中喜学老杜诗》云“老杜文章擅一家,国风纯正不欹斜。帝阍悠邈开关键,虎穴深沉样爪牙。千古是非存史笔,百年忠义寄江花。潜知有意升堂室,独报遗编校舛差。” 由此可知黄庭坚在杜诗中品味到了“忠义”精神。可见,黄庭坚首先注重的是杜诗所继承并发扬的《诗经》所开创的现实主义传统和忠君爱国的情怀。他在晚年时期还教导后学说:“老杜虽在流落颠沛,未尝一日不在本朝,故善陈时事,句律精深,超古作者,忠义之气,感发而言。”(《潘子真诗话》),“忠义”二字在此处更是有了十分深刻的表现。黄庭坚学习杜甫,绝不是仅仅看到了“无一字无来处”和“点铁成金”,更包含了深刻的思想。虽然黄庭坚在实际创作中没有像杜甫那样表现出“一饭而未尝忘君”的忧国忧民思想,却也写出了像《流民叹》和《书摩崖碑后》这样的刺世之作。

其实,杜甫的精髓就在于学习前人却不模仿前人,自成一家,而黄庭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恰恰是学到了杜甫学习前人却不模仿前人的独创精神 。清人袁枚说:“古之学杜者,无虑数千百家,其传者皆其不似杜者也。唐之昌黎、义山、牧之、微之,宋之半山、山谷、后村、放翁,谁非学杜者?今观其诗皆不类杜。”(《与稚存论诗书》,《小仓山房文集》卷三十一)这也正表明了上述观点。因此,用莫Z锋先生在《江西诗派研究》论及黄庭坚对前人诗歌艺术的继承时所说,黄庭坚学习杜甫,就重在从杜诗中得到某种启发而有助于自己的创新,所以黄诗是黄诗,并不类似杜诗。因而,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纯粹模仿这一说了。

在此暂且表达我的观点:学习前人是为了提高自己,借鉴遗产是为了推陈出新。因而山谷学杜而不似杜,正是其成功之处。这种学习是琢磨艺术品的创作途径而非复制艺术品的学习,是站在前人肩膀上创造更多成就的学习。

参考文献:

[1]黄庭坚《黄庭坚诗集注》,中华书局,2003年.

[2]刘叶秋《历记概述》北京出版社, 2003年.

[3]傅明善《宋代唐诗学》研究出版社, 2001年.

唐宋文学概述第7篇

进一步确定美学史研究的对象,这是关于美学史“是什么”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美学史应当避免中国文学史著中所出现的两种偏颇现象:中国文学史仅以文学作家和作品为对象;而中国文学理论史就纯然讲述的是文学理论家和著作了。当前最需要克服的则是把中国美学史写成美学理论史即美学理论的史的偏向。在研究对象上,我们认为应当实现美学思想和审美形态的结合。后者表现于艺术事实中:前者或体现在美学理论中,或体现在审美实践者借助于感性形态的美学作品所表达的美学思想中。一部中国美学史如果离开了千姿百态、斑斓多彩的艺术事实,将是何等地缺少血色!当然,艺术事实不是美学史的全部或基本对象,但是,它在千百年中所创造出来的美态、美色、美感,正是美学研究所应加以体认和需要回答的。应从艺术事实出发,概括出各个时代的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审美趣味,跟美学理论所揭橥的美学思想相比照、相辉映。但常常是某一美学门类的形态已经产生和出现,而其理论概括却迟迟没有产生和出现,例如对陶器、青铜器的研究。因此,对这些审美现象的解读就无法依靠姗姗来迟的美学理论。同时,一些个体的美学理论和审美实践是错位、不同步的,“说的”和“唱的”不一样好听。例如严羽、王士祯的美学理论何等精彩,但诗的制作实践却逊色许多。因此,不能只专注美学理论而忽略艺术事实,应从美学理论与艺术事实的结合上解读美学史。就艺术事实的解读而言,应由艺术具体事实而深究艺术心理和社会心理,进而再由艺术心理和社会心理反观艺术事实。

“史”是什么?中国文学史界(包括古代和现代)几年来谈得最多的是“重写文学史”的课题,因为文学史著已有许多部,才谈得上“重写”。美学史的状况却不是这样,它所解决的是原初性的建设,“重写”还谈不上。因上,新世纪的初始时期,美学史的撰写只能处于起步阶段。它虽然才起步,但起点较高,它应避免中国文学史撰写中存在的缺陷,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免得日后再来“重写”。

“史”写什么?笔者概括为16个字:历史复活,现时视界,现象描述,经验揭示。前贤曾言,学术研究的对象是地下和地上的。这确定了研究的全部范围。然而,地下的文物、地上的文献,物化的或纸上的,都是死的,这就需要加以复活,即把“史”的过去时态所沉积下来的存在现象和事实复活起来,通俗地说,就是把死人复成活人,把美学理论家、把创造了美的实践者真正当作生机饱满、生气盎然的活人,始终进行活的描述,使美学史成为活史。所谓现时视界,就是以现时代的当下美学史家的主体心态、观念、视角、方法,对待彼时的美学史存在现象。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已成为一个普遍认同的命题,其内涵就在于一切历史都是当代人写的,有着当代人的体认方式。美学史也是这样,并从而构合为美学史的当下特征。所谓现象描述,因美是感性体的现象存在,所以现象描述有助于审美的历史现象的复原,有助于生香活意的审美历史现象的保鲜。美学史不仅要让人们看到历史上的人解说了什么,而且要让人们看到他们创造了什么。所谓经验揭示,是对美学史的发展历程、经验原因、轨迹线索的理性体认。这是美学史之深度所在。一些史著的最大缺陷就是缺乏史识。识,就是史家们主体识见的高度和深度凝结。史著变成了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现象的堆积,毫无识见,这是成批量史著质量低下之原因所在。识见不管正确与否,但必须有深意,即使是偏见,也是深刻的偏见。美学史研究需要有智慧和深沉的思虑。

“史”应有史象——史的现象,还应有史感——体现出巨大的思想深度和深邃的历史感。现在的史著包括美学史著最需要加强的就是历史感,而它是以思想深度为内核的。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研究,陈寅恪的传以代史的研究,无不闪烁着史识、史感的光芒。21世纪中国美学史研究之构想史识、史感是通过对历史事变及历史事实的准确评说、深邃评判所得出的理性结论,它往往是不移的、不刊的。在这一点上,21世纪的学术研究者们倒反而要向20世纪的大师们学习。

然而,21世纪毕竟是前进的,在观念、方法等方面,有超越过去的地方。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曾经以检索资料宏富博多而自诩的研究方法黯然失色。然而电脑产生不出思想。就美学史而言,21世纪的美学史研究应该是思想家的美学史研究,应表现为深隽的发现、深邃的解读、睿智的概括。

真正的史感是什么?20世纪的一些史著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一问题,课题留给了21世纪。构合为史感的,是当时性的呈示和历时性的展示。前者说得过多,后者说得太少。就“当时呈示”而言,也是罗列得多,解读得少。如何进行“当时呈示”呢?首先要明确的是,所选对象不是某一部美学类别史中的对象,也不能包揽无遗,而是要选择具有审美代表性和对美学史发展产生影响的对象。所呈示和解读的,首先应是其美学性质、特征、形态,发掘其审美质素。其次要扣合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探究审美性质、特征、形态、审美质素产生的主体依据。第三是探寻审美心态所形成的社会、历史、文化原因。不同时代的社会、历史、文化精神不同,所孕育的审美精神也不同。例如六朝玄学与美学、隋唐佛学与美学、两宋理学与美学。安史之乱带给唐代社会状况以至社会结构的变化以及对诗人们的审美所造成的影响是深重的,如果没有安史之乱,杜甫就达不到他现在被公认达到的水平和高度,只能是像高适、岑参那样的大诗人,而不是“诗圣”。历史变动对审美变化的影响可谓大矣。但这又取决于历史大变动的历史内涵是什么,其容量有多大、程度有多深。两宋更迭,靖康之难,建炎南渡,宋元易代,明清换朝,给予人们的社会心态进而审美心态的撞击是巨大的,从而影响其审美性质、特征、形态和质素。这样就寻找到了审美形态和社会历史文化之间的联结方式和转换过程,从而实现了有描述、有说明、有现象、有原因的现时性解读目的。

唐宋文学概述第8篇

关键词:比较法 中学历史 教学法应用

一、“比较法”在历史教学中的地位和分类

现代教育重视学习能力的培养,而思维能力是各种学习能力的核心。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能力是知识、技能和智力三位一体的合金。”学习能力在历史课学习中主要表现为 : 观察能力、表达能力、记忆能力和思维能力。其中思维能力主要是指学生要学会以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为主要方式的思维过程。思维能力是各种学习能力的核心,要抓住思维能力,就可以带动其它各种学习能力的提高。

比较是从分析、综合到抽象、概括的桥梁,分析、综合是比较的具体表现。比较为抽象、概括穿针引线。由此可见,比较能力的强弱,是学好历史的关键。

比较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概括来说大概有以下几种:①纵向比较法②横向比较法③类似比较法④相反比较法。

二、“比较法”的具体应用

1 、纵向比较法:这一方法是指将不同时期类似的和相关的历史事件按时间顺序进行比较。例如在讲《五代、辽、宋、夏、金的社会经济》一课中,在讲到“北宋的都城东京的城市布局和商业活动”时,学生要记的知识点不多,只要知道北宋的东京打破了“坊”和“市”的界限,出现了夜市和早市和娱乐场所瓦肆就行了,如果照本宣科,学生会觉得很乏味,也不理解上述内容情况意味着什么,但是如果把上述内容与唐都长安进行比较来讲,效果就不同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放投影《唐朝长安平面图》,引导学生回忆,唐朝长安的城市布局和商业活情况:长安内城内有“市”有“坊”,“市”为商业区,“坊”为住宅区;“市”和“坊”是分开的,他们之间有着严格的界限:“市”只能从事商业活动,不能住人,而且时间规定得很死,只允许每天下午进行商业活动,暮鼓一响,所有的人必须回到住宅区 ----“ 坊”里面,而“坊”只能住人,不准从事商业活动。回忆完毕,我让学生发表意见:“这样的城市布局好不好?请说明理由。”结果,相当多的同学都明白,这样的城市布局不利于商业活动的进行,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当学生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接着,我又投影放大了《北宋的东京城布局》,让学生阅读课文并思考“北宋的东京城在城市布局和商业活动上与唐都长安有何异同?”学生仔细观察,并回忆刚才唐都长安的情况,很快发现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

①虽然商业区仍然叫做“市”,但东京城布局图上找不“坊”的痕迹,也就是说,“东京城的布局打破了 ‘ 市 ’ 和 ‘ 坊 ’ 的界限,商业活动不再限制在特定的区域,”这是第一个结论;

②商业活动打破了唐都长安只准每天下午进行的时间界限,出现了“夜市”和“早市”。

③东京出现娱乐场所“瓦肆”,而长安没有。

当学生找出这三个最大的区别之后,我向学生简单叙述了自唐中后期以来逐步出现商铺侵街现象,至北宋则完全打破“坊 ”“ 市”界限的情况,最后引导学生思考:“这种城市布局和商业活动情况的改变,说明了什么问题?发生这种变化的根源又是什么?”由于有了前面深入透彻的比较,学生的思维普遍都被调动起来,他们兴致昂然,积极开动脑筋,很快明白了这种改变,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是农业手工业发展的结果;而农业手工业的发展的原因,归根到底是由于政府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通过上述这样一比较、分析,使学生很快地理解了“政府的重视,会促使农业、手工业的发展,而农业和手工业的兴盛又会促使城市的繁荣”这一抽象的道理。

2 、横向比较法:就是把同一时间(或时期)在不同空间(世界范围内)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比较,并找出其内在的联系的方法。

3 、类似比较法:把类似的历史内容加以对比就是类似比较法。

例如:北宋开封和南宋临安的比较:先引导学生自己罗列出两都城的相同之处:城市布局同样打破“坊 ”“ 市”界限;同样出现“夜市”和“早市”;商业活动同样繁荣,都出现娱乐场所“瓦肆”等等。通过这样比较,学生自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临安和东京在城市布局和商业活动上是一样的。掌握了东京特点,实际上也就掌握了临安的特点。比较使学生学习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4 、相反比较法:这一方法是指把两个或几个内容完全相反的历史问题进行对比。

这种方法是历史教学中最常用到的,尤其是历史人物的对比。古今中外,历史人物很多,有的光耀千古,有的遗臭万年,将这些形形的历史人物进行对比,可以告诉学生做人的道理。

三、运用比较法所起的作用

历史教学中恰当地运用比较法,往往会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有利于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形成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如果教师在讲课中经常注意运用生动、精辟的比较方法引导学生阅读教材、表述问题和发展思维,这对于唤起学生的想象、训练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加深学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是很有帮助的,长期的训练下去,就可以提高学生的分析、综合、抽象、概括能力,这种思维能力的提高,不但有利于学生更好的在学习中找出历史的因果关系和异同,抽出它们的本质特征,并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科学的评价,而且从应试的角度看,还可以提高学生的成绩,因为选择题的本身,就是一道比较题。另外,长期坚持运用比较法,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运用这种方法预习,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是很有帮助的。

2 、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把握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本质特征,从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如前面所说,通过北宋东京和唐都长安的比较,使学生认识到:①政府的重视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②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会促进商业、城市的繁荣③后代总是超过前代的。又如,通过把社会主义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进行比较,会使学生得出:人类社会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的不断发展过程,共产主义社会一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结论,从而树立起无产阶级革命必胜的信心。

3 、比较法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

优秀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