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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赏析八篇

时间:2023-07-06 16:21:14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1篇

[摘要]文章通过对高校招标采购过程的分析,找出招标采购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诱发风险的不利因素,探索招标采购过程中风险防控的切实可行路径,以期为规范权力监督和制约提供良好的制度保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高校的经济管理水平,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键词]高校;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对策

招标采购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通过招标采购活动,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它包含两个方面,即招标和投标,招标是相对于投标而言的,招标就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内容、采购要求以及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招标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项目中标人的行为过程。招标工作的实质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采购最早应用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因此也叫政府采购。

招标采购形式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招标采购方面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规范制度,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渐建立和完善,我国开始推广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工作。1996年开始在上海试点,1998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0年全国范围全面实行,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时间了。在此期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2000年1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3年1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工作逐步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由于我国高校办学资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是政府资金主要使用部门之一,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高校逐步开始引入招标采购机制。时至今日,招标采购工作已成为各高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施工以及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风险控制对高校招标采购工作的必要性

(一)我国内控制度建设的需要

2014年开始,财政部先后颁布施行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招标采购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招标采购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不断提高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避招标采购活动日趋复杂的不规范行为的迫切需要

受利益驱动以及市场经济变化莫测的复杂情况,利益的链条与触角已深入到高校招标采购活动中。而大多数高校具体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只有1-2人,往往是从受理立项申请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中标通知签订采购合同,均经同一人之手,不相容岗位未能有效分离,[1]因此,存在很大的腐败风险。具体表现在:标书制作上具有倾向性,隐含技术陷阱,为投标人围标、中标创造条件;校方代表直接参与评标过程,为投标方贿赂评委提供了条件;与投标人私下泄露标底,为其顺利中标提供方便,等等。

(三)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

我国招标采购工作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已具有规范性、透明性、公正性、竞争性的特点。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招标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各种风险点逐渐显现。因此,以加强防控为目标,切实筑牢廉政风险的“防护堤”,是防范廉政风险的关键。同时,国家不断推进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压态势,也要求高校对招标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以防患于未然。这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是保持高校纯洁性、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基于以上分析,有必要对招标采购各环节存在的风险进行研究和探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对各风险点进行研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招标采购经济活动中的风险。

二、高校招标采购活动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高校物资采购工作是保证高校教学、科研、教辅、行政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工作正常运转的可靠保障,根据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的货物、工程以及服务等均需采用招标形式进行,在高校主要涉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教辅部门、行政后勤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宿舍床品、校舍维修改造、基本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有偿服务等方面内容,政府采购工作涉及范围广,涉及资金量大。近年来,尽管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从总体上得到不断提升,但是,高校内部仍存在管理制度设计不完善,实际执行不到位,监督走过场等问题,其中,招标采购工作也不例外。

(一)高校对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首先是单位领导对招标采购工作存在的风险重视不够,意识淡薄,部分领导仍就保持着原来的思想观念。其次是从事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对日常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通常是只顾忙于常规的事务性工作,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在招标采购各环节中不按照规程操作,或者个别事项考虑不周,存在疏漏,由此导致供应商钻孔子,造成围标、恶意中标等现象的发生。

(二)高校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三十二条到三十九,对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进行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此外,还对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同环节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项目验收管理、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管理、业务档案管理、项目安全保密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调查,各高校仅仅是参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搬过来,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物资设备及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从宏观上对招标采购工作做了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招标采购各环节的实际情况进行规范,规章制度停留在纸面上,落实不到位。导致约束力不强,没有可操作性。因制度缺失,不利于内控工作的展开,从而有助于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高校从事招标采购的专业人员匮乏,业务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

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面向市场、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专业化水平要求极高的工作。[2]尤其是专业性比较强的高技术含量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工程量核定等相关内容,更需要有专业人士来把关。经项目组调查,实际情况是许多高校从事招标采购的工作人员不仅人数少,而且,绝大多数都是从不同岗位上转行过来的,有的还一身兼多职,受自身专业条件的限制,以及个人修养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从事招标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形的供应商,复杂的外部环境,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出现为了个人的利益或者小集体的利益发生违规操作的现象,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高校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高校招标采购风险防控监督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没有针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具体监督措施,校务公开工作做的不够彻底,廉政风险防控因素没有在招标采购制度中有效体现,没有在招标采购活动的具体业务中有效发挥,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从而导致监督的缺位。针对以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现象,项目组通过对高校招标采购全过程的分析,从中找出各环节可能存在的诱发风险的不利因素。结合国家、省、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探索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风险防控的切实可行路径,为规范权力监督和制约提供良好的体制保证。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高校经济管理水平,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高校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对策

(一)强化招标采购风险防控意识

招标采购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维护招标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招标采购工作机制,是使招标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保障。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要分三个层次进行,首先是强化单位领导层的意识,单位领导层应将招标采购风险防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领导层往往具有重要的决策权,也是不法供应商寻租的主要对象。因此,领导层应首先做到对招标采购工作的敏感事项不插手、不暗示、不关照,不给某些人设租、寻租创造条件,为基层工作人员树立榜样;其次是强化单位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识,明确招标采购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对风险点做到督查到位,执纪问责到位;最后是强化工作人员的意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的形式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二)建立高校招标采购各环节风险防控机制

以规章制度来约束人性和权力,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形成有效制衡的招标采购内控机制。具体包括:

第一,采购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项目申请部门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编制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详细了解产品的市场价格和质量,力求准确,不能以概算代替预算,要“应编尽编”,做到“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标准采购和重复配置,本着勤俭节约、物有所值的原则编制采购预算。

第二,明晰采购主体责任,采购人需对采购执行结果负责;严格依法采购,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落实采购主体的相关职责。采购人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方。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第三,规范采购需求,采购人要编制好采购需求,对采购项目完成的时间、技术参数、服务等要求充分考虑,并对采购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强化招标采购内部流程控制。明确招标采购工作负责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业务相关部门在采购活动中的岗位责任,分别设置项目需求确认、项目组织评审、项目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不相容岗位,杜绝权利滥用。

第五,加强招标采购档案资料保管。在组织实施招标采购项目活动中形成的原始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同时对采购业务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如:图纸、影像、光盘等不同媒质载体的记录正本也要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第六,加强合同管理。采购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附加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签订违背采购文件以及有损单位利益的协议和附加条款。

第七,加强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采购人应当重视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履约验收是保证采购项目品质的最后一道关卡。《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当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因此,单位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启动资产、财务、审计、纪检、专家及用户单位等部门参与联合验收,严禁出现所采购的产品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等现象的发生。第八,加强采购信息公开的管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更正事项、采购合同等采购信息的,应在对外公开的网站上进行,同时还要规范信息的时限,明确信息内容,增强招标采购公开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使招标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大招标采购工作人员素质的教育培养力度

从事高校招标采购工作的人员要面对不同的需求主体,既要满足具体使用者的使用要求,又要符合招标采购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面对诸多供应商的各种利益述求和诱惑,如何准确把握政策、高效率高效益地利用好资金,如何处理好廉政风险,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亟需思考的问题。而风险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素质低下,因此,要想降低风险,就要从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开始,从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开始。具体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最后,就是加强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提升,从职业理想、信念、态度、品质、责任、良心等诸多方面进行培养和教育。

(四)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及问责机制

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实施有效的问责追责机制,明确有多大的“权”就担多大的“责”,增强招标采购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营造阳光行权,规范用权的工作氛围。对照招标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对招标采购各流程、环节、岗位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划分风险等级,建立风险防控管理台帐。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规范。根据招标采购业务流程及职责权限,实行岗位分离,建立相互制衡的监督机制。对关键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和定期轮岗,对重要环节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从而杜绝寻租腐败的发生,以常态化的监督和问责为实现采购目标和实现物有所值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张国兵.廉政风险防控视角下的高校廉政制度建设[J].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13,(12).

[2]鬫风.浅谈高校实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师,2010,(6).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2篇

关键词: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内部控制;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5-0053-02

1 当前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存在的问题

企业集中采购是指同一企业内部或同一企业集团内部的采购管理集中化,即通过对同一类材料进行集中化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采用集中采购的主要优势体现在,有效避免复制性采购、发挥数量优势、集中采购形成规模运输从而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及单位的竞争和冲突、形成供应基地等。但是当前从航空企业集中采购的现状来看,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航空企业对集中采购过程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受当前我国航空企业加快改革转型影响,较多航空企业存在严重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没有成立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专门集中采购风险监督管理部门,集中采购风险监管职能缺失,由此导致了负责集中采购的部门、岗位、人员在对其本质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上的不清晰性、风险承担主体的不明确性问题的出现。由于航空企业没有成立专门的集中采购风险监督管理部门,往往将该部分职能挂靠在财务部门,且没有建立一支专门集中采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专业团队,集中采购过程中一旦出现风险,就难以确定风险主体,容易造成部门、岗位、人员之间责任的互相推诿,约束机制更是无从谈起。

二是一些航空企业在集中采购内部控制过程中依然没有建立起规范、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美国COSO认为风险评估能使企业充分考虑到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因素,是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在我国,很多航空企业实施集中采购中,对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必要认识。除此之外,很多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尚未建立健全规范与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这也是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的一个主要表现。尽管一些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但是建立的风险评估机制要么照搬一些国外航空企业的模式,要么不适合企业发展实际、且可操作性较差。

三是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在实施内部控制过程中风险管理执行力较差,没有形成健康良好的风险管理及内控环境。即使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在内部控制中对风险管理比较重视、即使航空企业对集中采购业务领域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如果企业执行力不到位、对集中采购风险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流于形式,或者是航空企业缺乏风险管理执行实施的健康内部控制环境,企业风险管理也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 解决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问题的方法

一是航空企业在实施集中采购业务领域中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放置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强化风险管理在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伴随着我国航空市场改革的逐步深入,很多航空企业在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域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建设加快推进,逐步走向健全,但是依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问题。航空企业一定要对集中采购过程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必须制定规范的工作流程,通过工作流程有效约束企业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机制与具体执行者,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有效降低风险。对集中采购业务实施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予以高度重视,必须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在这里需要指出和强调的是,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风险管理不是简单的避免风险、消除风险,更重要的是要有风险意识、能够有效识别风险,事先预知潜在风险的气息,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掌控的范围内,有效衡量风险对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性影响。

二是航空企业要不断建立健全集中采购业务领域实施集中采购的科学、规范化的组织体系,对集中采购实施高效管理。对于航空企业来讲,建立健全集中采购业务领域科学规规范化的组织体系对于提升内部控制效果、有效防范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同航空企业可以从自身实际出发,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采购组织体系。可以尝试建立集中采购专门负责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明确集中采购业务负责部门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其管理职能的主要目的在于使集中采购能够在下属成员企业内顺利推行,此时集中采购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进行管理。根据市场变化和企业实际积极实施采购部门的改制改革,更多的将集中采购部门的职能定位于服务,充分体现了“管采分离”的思想,有效避免了腐败的滋生。

三是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领域加大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必须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利用风险评估机制将集中采购的风险予以合理、有效控制。美国COSO在谈及企业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性时,认为风险评估是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的关键,也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必须建立健全专门的集中采购风险管理机构,强化机构职责、明确机构职能、配备专业风险管理人员,有专门风险管理机制集中采购的内外部环境进行有效的监测,重点发现和分析集中采购在内外部环境中发生变化,对发生的变化要及时形成报告,向企业管理层作出及时汇报,企业管理层根据风险分析报告、结合企业实际要全面分析可能为企业所带来的风险。

四是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领域加大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必须采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方式、方法。对企业集中采购潜在的风险能够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角度全面管理;要从航空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实际出发,在集中采购内部控制过程中建立对风险管理的自我评估制度。航空企业建立自我评估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航空企业在集中采购中时刻提醒自己加强风险预防、风险掌控和风险处理。企业建立自我评估制度,在完全发挥企业建立专门的集中采购风险管理部门作用的同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企业经集中采购全过程存在的风险、已经发生过的风险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反思。对企业建立的集中采购风险管理制度进行集体性评估,评估结果要及时反映到企业管理层和决策层,以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是航空企业集中采购业务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理顺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与集团利益之间的关系。目前集中采购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采购单位对集中采购的认识理解问题,其中关键又在于各采购单位主管领导的重视与否。个别成员企业的领导没有深入学习和理解采购管理体系文件的实质内容,在一些问题上人云亦云,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不切实际的指责,这在一定程度上给集团的集中采购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针对集中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以上现实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有效约束行为、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同时,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积极利用制度杠杆权衡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与集团利益之间的关系。对于航空企业而言,集中采购意味着对成员企业资金的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集中采购这样的流程对于集团各成员单位而言其资金使用的限度和自由度受到很大影响,对一些成员单位自身利益产生一定约束和限定。在这样的现实矛盾中,集团更要注重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协调好集团整体利益与成员具备利益之间的矛盾。成员单位要以身作则、与集团实施采购计划步调高度一致,坚决避免成员单位在实施集中采购中不支持、不配合、出难题。尤其要坚决避免一些成员单位过分突出采购物品的特殊性和独立性、采购不到自己想要的物品为由,规避集团集中采购。个别单位局部利益的过分放大必然导致集团整体利益的失衡受损。集团在推进集中采购的过程中,需要各成员企业有全局意识,力争实现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有机结合。航空企业实施集中采购,要加大制度宣传力度,扩大集中采购制度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宣传集中采购在现代化航空企业发展过程中重要性和必要性。航空集团要从整体入手,加大集中采购在成员单位运作程序的规范化和深入化,实现集团集中采购部门与成员单位采购利益对口无缝化。

3 结 语

航空企业集中采购在航空企业管理全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也往往容易滋生腐败行为。伴随着我国航空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航空企业正在积极探索规范、完善的集中采购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且取得了重要成效。然而,新的历史条件下,航空企业集中采购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加大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力度,在实施集中采购业务领域中把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放置到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不断建立健全集中采购业务领域中的科学、规范化组织体系,对集中采购实施高效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风险评估机制,采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方式。

参考文献:

[1] 常雪梅.对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业务案件防范长效机制的几点思考[J].西部金融,2010,(6).

[2] 陈红泉,赵萌.国有集团化企业集中采购模式探讨――基于某大型国有集团的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9,(11).

[3] 向晋乾,黄培清,李杰.定期订货策略下企业集团集中采购的最优订货模型[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5,(3).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3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6-0-01

物资采购是国有企业重要的运营工作之一。物资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国有企业的有序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实际的物资采购工作,会遇到一些风险。如何防范这些风险,成为了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工作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风险

1.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内因型风险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内因型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的一些因素。首先,物资采购计划风险。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受到市场供求变化影响,不科学或不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将会使得实际的采购工作无法有效地满足企业的物资需求,从而造成采购中的计划风险。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物资采购的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日常管理混乱、合同行为不当、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违约责任约束简化以及君子协定等方面。第三,物资验收风险。物资验收时常会发生物资质量不符合要求,物资数量没有达到规定,物资品种规格不合标准等问题,如果验收人员麻痹大意,就容易产生验收风险。第四,物资存量风险。物资采购时没有准确估计市场行情和企业内部需求,造成物资过多,形成积压,或是物资不能及时满足生产运营需求。

2.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外因型风险

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的外因型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外部的一些因素。首先,价格风险。在报价或投标时,供应商操纵投标环境,相互串通,抬高价格,从而增加了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成本。或是企业批量采购后,物资出现跌价而导致的采购价格风险。其次,质量风险。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运营。存在质量问题的原材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产品质量,降低了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信誉。第三,合同欺诈风险。供应商设置合同陷阱,违反合同规定或无故中止合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

二、物资采购风险防范策略

1.强化采购计划管理

合理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是防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风险的首要策略。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依据是各部门上报的月度物资需求与年度物资需求。国有企业根据年度项目与资金计划,在遵循准确性、及时性与预见性等原则的基础上,合理地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通常,物资采购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价格以及时间要求等。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工作,应当按月度或年度时间周期有序地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如果出现一些急需物资需求,就应当灵活地编报物资采购追加计划。国有企业中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可以擅自更改经过审核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对虚报物资采购计划、涂改物资采购计划、越权审批物资采购计划,以及物资采购计划部申报不及时或物资采购计划申报不准确等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只有制定了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确保物资采购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才能够从源头上防范物资采购风险。

2.大力推行物资集中采购

国有企业在物资需求、物资采购、物资储备、物资消耗定额等方面应当大力推行集中管理,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的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实现最优经济批量采购,避免重复采购,降低物资采购资金的占用,避免出现物资供大于求或物资短缺等不良局面。国有企业实行物资集中采购,能够全面、准确与及时地掌握内部各部门的物资需求、供应商、市场价格水平等情况,在物资采购中充分发挥竞价优势,实现以最低的成本获得较高质量物资的目的,从而确保企业物资采购的高效运转。为了推行物资集中采购,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实现物资需求、使用和存储等信息资源的共享,以对物资采购进行全面的、统一管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采用了ERP信息管理系统,对物资采购进行集中管理,国有企业各个部门通过ERP信息管理系统将物资需求计划传递到中心数据库,再由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集中处理,统一采购、统一订货、统一运输,实现集中的物资的集中采购,提高了物资采购的效率。

3.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加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物资采购的相关机制,是确保企业物资采购活动的有序化、合理化开展,防范物资采购风险的内在要求。首先,建立规范化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内部控制能够对物资采购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不但要易于操作与实践,还要能够控制企业物资采购的关键环节,使得企业物资采购能够按照既定的物资采购计划有序开展。其次,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加强物资采购成本和质量控制。加强物资采购成本和质量控制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物资采购成本与质量控制应当由专门的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成本与质量管理的要求。第三,提升物资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离不开有着较高知识与业务水平的人才队伍。国有企业需要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物资采购人员,有效推进企业物资采购工作。国有企业应当加强物资采购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物资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与职业责任心,使物资采购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使物资采购人员的个人发展目标和企业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形成个人发展和企业壮大的良性互动局面。国有企业需要培养物资采购人员务实、严谨、勤恳的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企业物资采购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主要面临着计划风险、合同风险、验收风险、存量风险、价格风险以及质量风险等。国有企业物资采购部门需要充分各类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对物资采购风险加以防范。

参考文献:

[1]王炬香,温艳,王磊.采购管理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1:82-86.

[2]董云屏,林菊.谈国有企业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的有效途径[J].黑龙江财会,2006,11(05).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4篇

关键词: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对策措施

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都充满着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尤其在采购部门,采购业务各环节,不同程度地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廉政风险。所以,采购部门作为廉政建设的高风险岗位,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十分必要。本人从廉政风险的角度,对采购中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结合实际调研,从加强思想教育、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谈对采购廉政风险中防控对策的看法。

一、采购中主要的廉政风险类型

(一)思想道德风险

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导致行为结果不公正部公平,构成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机制风险

采制度的制定不科学、不严谨、不完善,时效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使采购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三)外部环境风险

为了达到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他人对采购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权钱交易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二、采购中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与措施

在采购中应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惩处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

(一)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1.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新规则。深化对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十以来党中央颁布、修订的系列党内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掌握,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增强自身党风廉政意识。

2.开展警示教育,筑牢道德防线。以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抓住职务提升、岗位变动、节假日、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期的谈话提醒教育,促进廉洁理念入脑入心。

3.强化作风建设,增强法纪观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转变其工作作风;同时,注重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以身作则。

(二)明确廉政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制和反腐倡廉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形成网络覆盖至每一个科室部门,每一个采购人员。

2.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制度。领导成员要加强对分工负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领导,要经常与主管部门研究本部门业务涉及到的廉政建设工作,研判排查廉政风险因素,制定措施,落实任务,使行政工作和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工作

1.建立并不断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对照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每年动态对现有制度至少梳理一次,如:物资采购过程的计划质量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采购产品技术标准管理、供方评价与选择管理、招投标管理、入库结算、暂估货款及货款支付管理、物资安全管理以及岗位工作标准等办法存在的漏洞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达到“不能腐败”,实现“阳光采购”。

2.建设并不断完善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把采购合同、采购计划、结算、付款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强化其管理的同时过程风险也得到了较好的控制和规避。

3.严格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廉洁从业、价格管理、内控管理、轮岗交流、重要岗位亲属回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达到采购操作公平公正公开、过程受控、永久追溯的目标。

4.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采购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强化过程监督,推进廉政建设

1.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对采购过程的计划、合同、定价、货款支付等廉政风险点,应由某一领导审批转变为采购小组多人讨论确认,在涉及大金额采购时因由公司层面价格委员会成员共同审议,形成监督合力,防止暗箱操作,同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采购过程分段管理。完善机构设置,把采购、结算等权利集中化的业务模式分段,把采购业务和采购管理,使各采购业务环节状态更加清晰、标准更加明确,形成权力的分解、制衡、监督。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5篇

一、基本情况

XX年年以来,支行党委高度视案件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员工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结合实际工作查找问题,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查缺补漏、剔旧补新,使制度与实际工作相符;对内管内控、工作落实和业务流程等层面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分类汇总,通过查找基础管理工作中深层次的问题和漏洞,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及时整改。

1.年初全行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1194份,(支行行长与分管行长签订案件防控责任书、分管副行长与部门、机构网点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员工签订案件防控责书)实行分管责任,使案件防控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建行开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建鄂函[XX年]231号的通知精神,在支行开展了全方位对员工不良行排查工作,以提高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对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率为100%。

3.认真传达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根据支行机构网点分散特点,XX年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等文件,以部门、机构网点为单位组织员工学习传达,提高了全体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4.条线管理部门深入机构网点搞好案件防控及整改,促进整改工作落实。为了加强基层机构关键环节操作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高网点工作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出现因“管理疲劳”产生的操作风险和案件,条线部门、机构网点负责人加强积分管理工作,对违规行为员工现场积分,XX年年至今全行员工违规行为137人次,共积分201分。

二、案件防控具体做法

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关于在全省建行开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的通知》(建鄂函[XX年]231号)文件精神,我行结合实际,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对员工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落实

班子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督导会,对总行和省分行案件防控视频会精神的落实工作进行明确部署和严格要求,不等不靠,提早下手。成立了由蒋勇行长任组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合规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排查领导小组,并对排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网点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建行事业、对员工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扎实地抓好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严以律己,自觉抵制、检举和纠正违反总行九项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二)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过问、主动协调、直接参与;在此基础上,逐一分解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协办和督办部门,各部室加强沟通,充分信息共享,形成了各部室齐抓共管、全部整体联动的格局。截至目前,各项措施已经全部启动,有效地遏制各类案件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筑防火墙,注重预防,适时预警

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加强员工行为管控,先后开展重要岗位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员工挪用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专项行为排查,排除隐患;组织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警示全员珍惜拥有、珍爱职业生命,深入开展“员工行为九项禁止性规定”,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带头学,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学,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员工合规经营、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一是紧密结合支行实际,注重工作措施的针对性,重视工作方法的有效性,抓住自查、互查、民主测评和综合考评三个阶段,合理安排各阶段工作进度。并在排查过程中注重“三个延伸”,即:在时间上向八小时外延伸,在思想上向可能产生道德风险的行为表现方面延伸,在业务上向操作细节上延伸,做到排查工作深入、彻底。

二是首先采取全行员工自查、互查的方式,然后排查工作组分成两个小组深入到部门、网点听取负责人对每位员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并组织员工对本部门、网点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部门、网点平常也较注重员工的思想状况,与他们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同时,在工作上帮助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为员工排忧解难,使员工感到支行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重点突出排查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前台操作人员。着重抓好防范挪用资金购买股票、、参与、炒期货、炒卖房屋、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向客户索要财物、好处费等问题。4月下旬至5月份,全行排查613人,排查面达到100%。收回排查表3846份,其中自查表613份、互查表2764份,民主测评表469份。通过这次排查,使全行员工提高了思想认识,自觉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增强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的能力。在这次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中,未发现有不良行为的员工。

这次员工不良行为排查工作,大多数网点、部门负责人能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上级行的文件精神,严格按通知要求分阶段进行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对照排查内容及禁止性规定逐条自查、互查。排查期间,支行按要求设立排查(举报)信箱,明确双人负责,并公布排查(举报)电话及联系人。排查工作的进行,加强和规范了员工行为,提高了员工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能力。当然,也存在极个别网点负责人由于业务工作繁忙,对排查工作没有足够重视,没有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不良行为排查工作的关系,思想认识不足,在组织员工学习、传达上级行文件精神上,没有做好记录,排查表、互查表上交不及时等问题,影响了支行汇总统计工作。今后,我们将此项工作常抓不懈,逐步建立防范道德风险和业务操作风险的长效机制,为支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共4页,当前第1页1

(四)及时用电子邮件方式转发案件防控工作动态及上级文件精神

要求部门、机构网点负责人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传达,并做好学习记录,根据下发文件条线部门深入机构网点进行抽查传达文件学习情况,了解员工学习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提高员工案件防控意识。

三、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情况

为了加强基层机构关键环节操作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高网点工作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防止出现因“管理疲劳”产生的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关于监控检查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的通知》(建总函[XX年]132号)、《关于加强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总函[XX年]590号)文件要求,在现有业务经营管理部门加强内控管理的同时,支行建立了专、兼职风险经理对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制度。几个月以来,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再监督工作得到了支行领导高度重视,配备了监控人员,落实了监控职责,实施了监控检查,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得到积极整改,风险监控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支行从3月中旬开始,按照总行要求的检查频率、13个风险点的监控检查内容,历时7个月对全行44个网点、294名柜员进行了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被检查柜员总人次为7730人次,被检查营业网点总次数为2133次。支行风险管理部在营业网点兼职风险经理监控检查的基础上,还重点监控检查了44个营业网点。全行共检查发现问题27个(其中超库限16个,监控有死角9个,重空保管不合规1个,印章保管不合规1个),截至9月底对检查发现问题已整改27个,整改率达100%,同时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违规行为积分处罚。至此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逐月减少,基层机构关键操作风险点防范意识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高。

监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

1.我行每月初组织44个网点的基层风险经理对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进行一次交叉检查,月底组组织各基层风险经理再进行一次自查。

2.风险管理部专职风险经理对各基层网点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网点现场签发《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要求3个工作日内由问题网点将整改结果回复风险管理部,同时抄送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协同监察合规部实行条线配合、跟踪整改;对无法整改或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违规,由问题网点书写情况说明,同时递交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情况属实后,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共同整改。

四、个金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总行、省分行案件防控及整改的相关要求,支行个金部及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印发<×××××支行统一配送重要空白凭证和现金流程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江岸关于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建行江岸支行现金集中整点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江岸支行离行式自助设备集中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建行江岸支行工资业务集中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了《×××××支行营业网点柜员交易主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建行湖北省分行×××××支行柜面人员服务考核及星级评定办法》。

支行在制定相关规定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检查力度,每月由支行督导人员检查一次,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并组织各网点柜员(会计)主管每月进行交叉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业务操作熟练、制度执行规范的柜员和网点进行表扬奖励;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积分处罚。通过对支行网点每月二次的现场检查,有效的减少了网点差错,规范了网点的操作,降低了风险。

五、财会部案件防范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

1.加强集中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

根据支行实际,制定了《×××××支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把全面推行集中采购作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促进业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采购程序、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等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行为。采购程序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严格监控集中采购环节,提高采购透明度和效率。逐步建立从业务部门提出需求、落实指标到集体决定的规范化集中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上,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通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多种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的推行有效降低了我行的采购成本,1-9月份,我部先后对12个项目进行了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金额达1000万元,节约采购成本达100万元。

2.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切实防范风险

一是夯实基础,梳理风险控制措施。以“提高效率、杜绝真空、信息共享、避免重复”为目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各环节的控制职责、措施、方法进行梳理。针对两行制度理解和执行中的差异,制订了大额现金支付报备流程、单位账户管理流程、同城票据小清算业务流程、资金调度业务流程、教育储蓄税务上报业务流程、现金单证配送业务流程、应急、查询、错账报调业务流程、单位对帐业务流程、****上交流程等11个业务统一文件,及时解决了网点制度执行中的难题。 共4页,当前第2页2

二是加强配合,做好会计检查组织工作。按照会计管理和营运管理体制改革及公私分离相关文件的要求,营业网点的管理职责分属于会计部、个人金融部等不同部门,会计部门作为会计检查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针对营业网点管理操作风险的关键环节,我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现金尾箱、重要单证、印章、印鉴卡、柜员管理、业务授权、大额支付等重要部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理清了薄弱环节,对差错和违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加强了风险管理控制,及时稳定了前台业务运行安全。

三是加强现金管理,杜绝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库存限额。结合网点现金收付额、周边网点现金备付以及atm(cdm)的设备的具体情况核定现金库存。将原网点现金库存支行按年度核定一次改为每季度核定,大大提高了对网点现金库存调整需求的反应速度,适应业务发展。同时,对以往未涉及的外币库存进行核定,实现了全现金核定管理。以上工作的改进,特别是部分网点执行零外币库存,要求各网点改进现有现金管理思路,做好现金备付计划预测,严格执行现金预约制度,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开展上门收款业务清查,研究上门收款业务集中管理工作,解决该业务风险大、监控难的问题。按照支行现金管理集中的要求,将分散在各行的上门收现业务整合集中到支行营业部,成立专班负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操作风险。

六、安全保卫部案件防控工作做法及具体措施

1.认真做好营业网点安全检查工作

为规范两行合并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部迅速制定《营业网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营业网点安全检查制度及检查内容,切实贯彻“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营业网点负责人和安全员按照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检查内容40条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安全保卫部指派专门的保卫人员,加大对营业网点的夜间巡查力度,明确每周不低于两次的夜间巡查,每月网点夜间巡查覆盖面达100%。

2.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积分管理工作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防范、案件防控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其落脚点就是放在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上,及时堵塞管理和操作中的漏洞,增强安全系数,杜绝案件的发生。截止三季度,安全保卫部共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88起,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9起,下达违规行为整改通知单28份,同时对照《营业网点安全保卫违规积分标准》对9个营业网点及个人作出积分处理,从而从根本上扭转了重查处、轻整改的工作倾向,也进一步提高了营业网点对安全防范及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了员工的安全防范操作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切实加强我行营业观点技防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

安全保卫部通过对营业网点监控录像的随机回放检查,一方面促进网点对技防设备的清洁、维护保养,一方面通过对监控资料回放调阅,复制拷贝发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加以指导、整改,防患于未然,杜绝操作风险的形成和案件的发生。

4.整理制定×××××建行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案件防控力度,维护我行的正常经营秩序,建立支行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应急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和责任化,最大程度的减轻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安全保卫部重新调整和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从工作职责、组织架构、人员分工、保障支持、处置流程等方面规范和细化预案内容。从上半年营业网点预案演练的情况来看,我行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均能切实指导网点针对突发事处乱不惊,有条不紊的做好处置工作。

5.认真规范运钞车辆及守押人员的管理工作

随着我行押运工作社会化改革,运钞车辆及接、送现(重空)工作是银行押运安全工作中风险较为突出,而且最容易疏忽的一项工作。针对两行合并后,押运工作量成倍上升的工作状况,我行安全保卫部抓紧与押运公司的衔接配合,进一步规范网点接、送现(重空)、上门收款及运钞车辆调度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加大对押运队伍的学习教育,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促进守押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从物质保障和思想防线两方面切实抓好案件防控工作。

案件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行安全保卫部将进一步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防范管理手段,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切实做好防范案件和风险,为我行各项业务工作的持续开展保驾护航。

七、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案件防控工作取得实效。支行要求各基层网点充分认识开展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监控检查职责,防止“检查走过场”和“检查疲劳”,确保监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监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力度,确保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对于监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屡查屡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网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网点负责人要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针对《基层机构关键风险点监控检查发现问题通知书》提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各条线管理部门加强与网点、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起到督促整改,促进业务管理再上台阶。对发现问题多、频率高、问题突出的关键风险点要在督促相关网点进行整改的同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当前在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关办法,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导致违规行为的发生。 共4页,当前第3页3

3.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水平。总行已于6月29日下发了关于对《中国建设银行案件防控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的指导意见(建总函[XX年]145号)文件,支行将组织监控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全面掌握文件内容,并按总行、省分行案件防控指导意见结合支行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6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大环境,合同已成为各类企业采购活动的重要载体,煤炭企业也不例外。本文从煤炭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视角出发,分析企业在采购合同订立、合同履行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关键词:

煤炭企业;采购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采购合同的风险管理应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应企业法律部门的职责包括合同签约前监督、合同签订审查、合同履约过程跟踪、合同纠纷处理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也是企业各类合同管理的核心。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具体不规范的法律行为,而导致与企业期望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但外部风险往往不是企业自身所能控制的。因此,本文重点阐释内部风险。

一、采购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1.采购部门法律意识淡薄

漠视、不遵守企业内部各项采购程序与规定,甚至存在侥幸心理,不按照合同履约,甚至违约、违规、违法侵权,给企业带来各类法律风险。

2.忽视合同履约过程的监督

煤炭企业往往重视合同前期的准备,如严格招投标程序、重视商务谈判。但对于合同履行过程,则多依靠现场工作人员的素质,导致履约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风险。

3.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制定合同相关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由于在把控合同全过程中涉及的岗位较多。因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存在偏差。

二、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及防控办法

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对风险防范是最有效、最根本的。必须严格审查相对人主体资格、相关资质、履约能力,并充分评估各项法律风险发生几率,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1.主体不适格

第一,表现形式。供应商主体不合格、资质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不能完全履行,甚至影响采购物品质量。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工商登记或已经吊销、注销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部分无效等风险。相对人企业名称与其所持资质(各类行政许可证、特许经营、生产许可证等)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效甚至工商处罚。第二,防控办法。在合同签约前,严格审查相对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与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查询比对。涉及特殊行业的,要求相对人提供经营行政许可。在审查中更要注意相对人若是分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要审查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范围。要尽量核实相对人提供资质证件的真实性。

2.合同条款约定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采购标的约定不明,包括采购合同标的采用不规范简称,未标明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或与采购计划不一致,导致采购物品质量下降、不能使用的风险;采购标的相关技术参数约定不明确,导致采购目标失当;验收标准约定不明确,导致双方验收质量争议,或由此带来的对于检测机构、检测风云争议等。合同履约期限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延迟履行带来提前或逾期交货,增加保管、仓储等费用;对于履行地点和交货方式约定不明确,则容易导致货运中转中意外导致双方责任承担的风险;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若在日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导致部分违约的情形下难以计算损失等风险;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明确,则可能导致我方增加诉讼成本等风险。第二,防控办法。在合同条款审查过程中,要明确约定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及品牌,核查是否与采购计划一致。对于技术规格复杂的大型设备,应将技术详细规格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留存,避免将来合同履行过程产生纠纷。约定明确交货方式、履约地点,注重明确争议解决条款等。

3.结算条款约定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双方付款方式约定明显不利于其中一方,有预付款情形的,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卖方迟迟不发货,延误使用时间;又或者预付款比例不合适,造成大量资金占用。支付方式约定与现场使用不一致,有可能造成已付款但合同标的使用产生问题,造成我方损失。第二,防控办法。制定预付款相关制度,确定合理的预付款比例。按照现场实际,使用确定按期支付采购价款。

4.验收方式不当

第一,表现形式。验收时,库管未严格按照合同核对采购物资的型号、数量、规格等,未找相关机构检验某些大型设备,便视为合格入库。这些行为都是明显确认合同约定,在发生纠纷时对采购方不利。第二,防控办法。制定合理的验收与库房管理规定,制定库房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验收大型设备可在合同中约定由某些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或者约定在设备运行期内出现问题的相关解决办法。对在验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通报法律事务部门。

三、结语

在煤矿企业采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中,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要企业管理人员、采购部门人员、法务部门人员形成正确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对采购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风险防控。对于签约方选择、合同文本拟定、到货验收及质保期等,都要进行全过程风险防控,把控各个环节,确保采购合同风险防控的全局化管理。

参考文献:

[1]邓江凌.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理论学刊,2010(7).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7篇

关键词:企业并购 财务风险 解决

一、分析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定义及分类

企业的并购财务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并购之后,因为并购的融资和资金结构改变引发的财务危机,对于企业产生的消极影响可能会导致企业的破产。此外,企业并购导致的股东收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也是财务风险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根据企业的财务风险的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可以将企业的财务风险分为制度性风险、固有风险及操作性风险:(1)制度性财务风险。其存在的原因在于用来防范和限制个人行为或者影响个人行为的制度存在着与客观规律相违背或者不适应的现象,又因为其稳定性和影响长期性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并购中的财务带来了风险。(2)固有风险。其存在的原因在于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本身就存在着的一定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手段的局限性和财务管理信息依据的不全面性。随着财务管理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自身存在的局限性得以凸显,使得财务风险得以产生。此外,财务管理中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也是导致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3)操作性风险。其存在的原因在于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操作问题,因为财务管理人员没有正确掌握财务管理方法,没有正确进行财务管理操作,导致了财务风险的产生。虽然操作性财务风险仅仅是由个人操作失误引起的,但是其危害倒是不小,需要加以重视。

二、分析企业并购中的财务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1.理论化的风险控制方法。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财务风险是可以防范和处理的,通过一定的风险控制方法可以让财务风险降至最低或者直接消失,对于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不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说,风险控制的方法有很多种,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应对、风险控制是最主要的四种方法。

风险规避是指为了防范风险和避免风险带来的较大损失直接将要做的事情规避掉,这是一种从风险源头拒绝风险的方法,也是最果断的方法,能够将风险直接消除。但是,这种方法也会带来一定的弊端,如损失了做某件事情带来的经济效益。风险转移是将风险直接转移给其他个人或者集体的方法,通过风险转移,风险带来的损失也就顺便转移给了其他人。但是,风险转移策略的实施需要考虑转移的成本和风险当事人承担风险的能力。风险应对是指积极应对风险的一种方式,既不通过转移,也不通过放弃的方式而是主动承担风险的方式体现了风险当事人的积极态度,但同时也体现了风险无法避免或者转移的特征。风险控制是指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或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可以分为事前防范、事中事后控制三种形式。

2.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防范及处理策略。企业并购中出现的财务风险可以分为可控制性风险和不可控制性风险两种。可控制性风险主要是指通过相应的财务政策、财务决策方法来可以实现对风险的消除和弱化,主要包括财务决策中的道德风险、并购中的操作风险和技术性风险等。不可控制性风险主要是指不可以或者不可能实施行为策略对其财务风险造成弱化影响的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因素、宏观经济因素等。

从并购财务风险的种类和特征来看,企业并购产生的财务风险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解决和控制:

第一,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产生的财务风险是可以防范的,因此企业要采取事先防范策略。在并购之前,企业应设计好并购计划方案,对其方案的可行性做好分析和判断,加以重视相应的硬性指标因素,如预期收益值、资本增长率等,确保并购行为及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此外,在并购计划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并对风险进行预测,提高并购计划的灵活性,确保在企业遇到风险时能够有效地采取措施解决。

第二,财务风险产生的过程中,扩大和解决都是一个可以转化的过程,因此企业要积极采取事中事后控制策略。在并购活动之中,企业要按照并购计划认真实施,做好各一个环节的工作,正确处理好每一个能够发生财务风险的因素,并对其做好观察和计算,以便及时发现风险,及时解决风险。最重要的是,在发生风险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风险状态,及时调整相应的环节及要素的结构及质量,让风险对于并购活动的影响达到最低化。

第三,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要采取灵活的支付形式,以便降低支付的财务风险。混合支付的方式能够在并购活动中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避免了操作性财务风险的产生几率。一方面,企业应该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并立足于长远的发展目标,确立现金、债务、股权等不同方式的支付组合,在具体的支付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实现最大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企业应该深入地发展混合支付方式,积极引进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多种证券支付方式,有效避免支付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的发生,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第四,企业在风险控制过程中,控制决策要遵循满意化的原则,确保企业更方便地处理风险问题。并购活动中实施的决策要充分考虑到财务风险因素,确定一个比较宽泛的区间概念,而不是一个简单的结果,避免一味地追求最优化原则而出现了较高成本情况的出现。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能够加速企业的发展,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但是,企业并购之后的经营状况、经营规模、环境和资本机构状况等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为企业的并购风险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因而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选择并购的过程中,要做好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和处理工作,确保企业并购效益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周长玲.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及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 2010(23)

[2]张丽萍,杨艳艳.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8(23)

[3]张克俭.企业并购中融资风险的种类和控制[J].企业导报. 2010(04)

采购管理风险及防控第8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 政府采购 行政事业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并将内部控制作为依法治国在单位治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从行政部门和岗位权力设置、内部流程控制、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会为全面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财政部于2012年11月29日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从国家层面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内部控制体系,为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标准,提出了强制性要求。贯彻实施《规范》的核心是全面提升单位综合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风险管控意识,以及强化内部控制的自觉性,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规范》将预算、收支、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重点管控业务和事项,纳入统一的管控体系,实现财政管理各相关政策规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单位的风险防控和内部管理水平,也对六项重要业务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采购业务是《规范》中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重点风险控制领域。内部控制的核心机制就是牵制制衡,主要形式是流程规范。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方案,以供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同行参考。

一、梳理业务流程,确保覆盖政采全部环节

内部控制是将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按流程进行风险分析,并按风险点制定管控措施,对分散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有机连接。通过流程使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系统化,实现关口前移,所有控制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因此梳理政府采购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政府采购业务相关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就成为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

在充分了解本单位目前政府采购业务的基础上,建议采用泳道式两维流程图的形式对政府采购业务形成清晰的书面流程描述。以职能带为泳道来界定部门或岗位在流程中的职责划分。一个维度是职能带(部门或岗位),包括财务、监审、基层采购单位等部门,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另一个维度是流程的进程,具体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确定采购需求、确定组织实施形式、确定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机构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安全管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等11项业务流程。

根据以上流程描述,按照政府采购业务实现的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确定政采业务中的提出需求部门为各部门、管理部门为财务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监督部门为监审处,并将管理机制融入到上述11项流程的每个业务环节中,细化业务流程各个环节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明确其职能范围和分工。

二、落实岗位职责,识别关键环节和风险点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的第二步,就是在流程梳理结果基础上,系统分析政府采购业务风险,确定风险点,明确责任主体,制定防控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主要可以从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两方面来实施,具体如下:

(一)采购预算编制与计划管理

三、监督执行落实,完善内控执行机制

通过全面梳理政采业务流程,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财务处)、执行部门(办公室)、监督部门(监审处)各自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并由内控规范领导小组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和奖惩,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执行机制。从具体业务流程中识别关键风险节点,通过科学的集分权管理和权责对等的归口管理,对风险点加强制衡与审核。内控体系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8种控制方法,实现政采业务的全过程控制,有效降低单位整体风险。并在此基础之上,建立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体系,财务部门的参与使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实现前向和后向的延伸控制,包括建立全面预算控制制度、帐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验收清查制度、绩效分析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会计活动。

政府采购具体执行层面专业性、政策性强,实际工作中,建h在收集现行的中央、地方政府采购相关规章政策的基础上,将政策汇编成册,并按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方式等采购方式分类做出政策以及流程指引供单位相关人员学习运用,确保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四、及时总结经验,全面建成内控体系

通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可以有效动态平衡单位内部各分管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各级所属单位之间的管理权限,全面提升单位管理水平。《规范》第四条规定:“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要实现这一目标,内控应贯穿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中的全部流程,可以选取以上政府采购业务内控建设作为模板,其他业务流程参照此模板进行,最终建立覆盖单位层面控制和所有业务层面控制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对单位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找出风险节点、制定防控措施,将风险控制融入到制度、流程,落实到岗位。在业务流程清晰描述的基础之上,综合运用8种控制方法,在业务中嵌入内控要求与规则。该方法适合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贯彻实施《规范》,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借鉴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2]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