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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1-25 02:21:06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徽州建设。

(二)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三)战略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区财政对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予以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3.强化对拐卖拐骗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加强反拐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建立全区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加强与其他地区合作,有效打击跨地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反拐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徽州区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局、区外办、区工商分局、区广电办、区民宗局、区法制办、区扶贫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区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的召集人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的反拐工作;

4.积极参与、协调和推动反拐跨地区间合作;

5.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行动措施

(1)认真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为加强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及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区法制办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认真贯彻落实办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相关规定和意见,准确适用法律。(区法院负责,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配合)

(3)在全区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区委宣传部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化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广电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保障开展反拐工作所必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负责)

(5)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区公安分局负责)

(6)在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和识别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7)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工作目标

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区县际合作等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区拐卖妇女儿童的发案数明显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推广以村组、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和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区综治办负责)

――贯彻开发式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妇联配合)

――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村居事务和管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区司法局负责,区法院、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区教科文委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生活能力训练。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配合)

(2)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努力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妇联配合)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广电办、区工商局配合)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积极做好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综合整治。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小组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犯罪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入发展项目,既积极预防犯罪又提供个人发展机会,扶贫机构尽可能对目标人群实行项目倾斜。(区综治办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三)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1.工作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01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2.行动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区域的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反拐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

――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配合)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地、各部门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

――建立信息系统,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配合)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查询和跟踪作用,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信息。(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1.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救妇女儿童获得必要救助,迅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2.行动措施

(1)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救助服务、中转康复和培训机构并保障其人员和经费需求,确保被解救妇女儿童得到基本救助或妥善安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配合)

――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工作方法。(区民政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教科文委配合)

――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区民政局、团区委负责)

――积极引进救助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卫生局配合)

――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区卫生局负责,区民政局配合)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相关技能。(区民政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2)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区民政局负责,区妇联配合)

――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少年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区教科文委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对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经有关部门同意其在现居住地生活的,落实其婚育情况,将其列入常住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范围。(区人口和计生委负责)

――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村居工作,保

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3)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区民政局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4)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区公安分局负责,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5)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区卫生局负责,区教科文委、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6)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区公安分局负责,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配合)

(五)加强对外合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外合作,预防和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加强对被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有效遏制跨国犯罪。

2.行动措施

(1)加强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区公安分局负责)

(2)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对国际、国内相关法律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区司法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区委、区妇联配合)

――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培训,增强其防范、处置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区公安分局负责)

(3)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区应对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策略的研究。(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商务局、区外办配合)

四、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实施意见》的实施。各乡、镇、街道办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贯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并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经本级联席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年度反拐工作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向区政府和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2篇

主要做法

区委、区政府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培育妇女人才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起来,区妇联抓住机遇,努力做好“纳入、借力、联动、结合”的文章,形成了女栋梁、女能手、女强人尽显身手、建功立业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

一是纳入。根据“党建带妇建”的要求,我们把培养、推荐妇联干部工作纳入区委组织部的干部培养规划。首先,认真落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2004年12街道妇联换届由街道党委统一领导,今年社区妇联换届纳入全区社区换届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验收。区妇联对妇联班子的人选、执委的构成都能及时与各级分管领导沟通,同时结合各个社区的不同实际,对妇女代表人数、执委的构成等提出指导意见,使换届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二是借力。以区委组织部和各级领导重视女干部培养为有利条件,推动妇女人才工作的开展。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干部时,我们主动征求各界对女干部培养、使用的意见,及时向组织部汇报。我们主动收集各级妇联组织的意见,请他们参与推荐女干部,扩大女后备干部来源培养。为了有的放矢加强对妇女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区妇联在组织部支持下建立妇女后备干部档案,及时调整充实女性人才档案。

三是联动。根据“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要求,我们努力挖掘各方资源,做大妇女人才工作文章。我们与区工商局、个协联合表彰了“**区十佳巾帼创业带头人”,大力宣传许桂月等10位自强不息的妇女典型,通过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广大妇女以奋斗求解放,以贡献求地位,以实力求男女版权所有平等,区妇联执委,格力空调许毅红总经理在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的同时带动近百名下岗女工再就业,还热心公益事业,荣获“全国百名慈善大使”。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为契机,和司法局联合发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和理论研讨,板报评比活动形象、生动,扩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与禁毒办联合联合举办“禁毒进家庭”活动,表彰“禁毒好母亲”。通过联合、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开展妇女工作,不仅大大拓展了妇女工作的空间,还为妇女展现才能提供了平台。

四是结合。妇女工作的手臂要延伸,妇联工作的触角要拓展,需要我们积极寻找工作结合点,我们与组织部门联合制定了女干部、女党外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区委组织部举办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妇联也参与,干部培训安排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设“新女性新形象”专题讲座;联合区委组织部推荐3位处级干部、6位科级干部参加省委、市委党校举办的女干部培训班。

主要成效

区委高度重视、组织部积极支持,区妇联开展妇女人才培养和推荐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

一、聚集各行各业人才,鼓励她们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结合妇联工作,我们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鼓励各行各业妇女“有位有为”。在配合下岗再就业工作中,我们开展“自找新饭碗、重走人生路”的大讨论,表彰“再就业积极分子”,2004年“三八”节评选表彰“十佳巾帼创业带头人”。抗击非典特殊时期,我们及时走访慰问“抗非典好家庭”,表彰“抗非典好母亲”。配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到环卫一线工人中举办“创建文明城市巾帼求贡献”专题座谈会,给每位从事环卫工作的姐妹们一封“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同行”的慰问信。我们还专门撰写《如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妇女作用》的讲课教材版权所有,深入街道和社区进行宣传。

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女领导干部向任长霞同志学习,以党性规范行为,做廉洁公仆,在岗位,创妇女工作新业绩。我们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在社区开展“巾帼文明社区”创评活动,在女性较集中的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建功争创巾帼文明岗活动,推动社区妇女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我区的三个文明建设,前埔北社区等10个社区获厦门市首批“巾帼文明社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室、第一幼儿园等11个单位通过验收,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其中区法院、嘉莲街道成绩突出,被评为省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节我们评选、表彰了一批十佳妇女工作创新奖、十佳巾帼文明社区、2005年全区市级以上女劳模达60%以上,在全区妇女中掀起了当典型,学先进的热潮。

二、营造舆论环境,促进妇女人才健康成长。

区委常委专题听取妇联工作汇报,我们以此为契机,向领导宣传男女平等国策,每年我们共召开3次妇儿工委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过“借船出海”宣传“两纲”。今年区委组织部举办的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了四个课时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受到学员特别是女学员的热烈欢迎。我们以家长学校、社区妇女活动之家和工会女工之家为阵地组织妇女学习,帮助妇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广大妇女“四有”、“四自”精神。

三、搭建活动平台,让女干部脱颖而出。

三区刚刚整合,女领导之间缺乏了解和沟通,为此,我们建立女领导联系制度,开展联谊活动,为她们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等领导带头参加了活动。我们联合文体局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女领导,区妇儿工委成员以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女学员共160人参加“金秋巾帼登山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激发了大家的工作热情,同时在女领导、妇儿工委成员和年青女干部之间构筑了沟通的桥梁。围绕“北京+10”活动,开展“我眼中的21世纪**妇女”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积极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宣传“北京+10”和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通过舆论导向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爱护女干部成长,支持培养选拔女干部的良好氛围,为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主要体会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我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是妇联的主要职能,充分发挥妇联的优势,在凝聚妇女力量、服务妇女群众,发挥作用是新形势下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区妇联围绕团结、带领妇女为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尽职能,我们有如下体会:

一、区委重视妇联工作是前提。区委重视妇联工作做到“四有”:

一是有研究妇女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初区委常委会议都安排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及“三八”节活动安排,研究妇女工作难点,指导妇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及时帮助妇联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办公会议听取妇儿工委工作汇报也形成了制度。

二是有分管领导。区委副书记直接分管,区政府一位副区长负责联系妇联工作。区妇联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副书记都能帮助协调解决。妇联组织的重要会议以及大型活动,区委分管领导、区政府联系副区长都能亲自参加。10个街道妇联工作也都由街道副书记分管。

三是有为妇联提供位置。区委、区政府多方位、多角度为妇联参政议政提供组织保障。(1)区妇联主席进区政协常委委员,2005年妇联提出的“婚检政府埋单”议案被评为优秀提案。;(2)区政府办公会邀请区妇联主席列席会议;(3)吸收妇联领导加入区党建领导小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四是有充足的经费保障。三年来,区妇联业务经费都有增加,妇联开展各项表彰都有足够的经费保障。今年,妇联业务经费是42万元;各街道妇联活动经费为2—8万元;社区妇联活动经费最高达4万元。

二、区委组织部重视妇女人才培养是保障。

摆上位子,把妇联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近三年,区委组织部从建立妇联干部流动、输送机制入手,为妇联干部营造成长环境。区妇联二位副主席分别到街道和执法局委以重任,区妇联副科级协调员提拔为正科级协调员,街道一位妇联主席提为正科长。妇联真正成为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基地。

完善措施,为妇联推优搭建平台。推荐优秀女干部是妇联培养女干部的一个重要手段。区委组织部重视妇联组织的推优工作,做到:有推优档案;有联系方式;有调研方式。

不足和对策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提高了我们对妇女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总结这三年的工作,我们也在思考妇联在妇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1、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我区10个街道妇联干部的设置为:3个街道分别由街道处级领导担任主席,同时配备副主席;4个街道由科级干部担任主席;2个街道由事业编制干部担任主席;1个街道由合同工担任副主席。13位正、副主席中本科学历有4人,大专学历有7人,高中(中专)学历有2人。本届街道妇联主席连任有5人(其中任满二届以上有4人),新任有8人。由于受到街道干部编制制约,10个街道妇联干部均是兼职,不但是兼任职务多(最多兼7个,最少兼3个),而且兼职跨度大(党政、行政、计生、城管均有)。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一支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高素质的妇联干部人才队伍,对此,我们将通过多方努力,想方设法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组织妇联干部参加各类学习,提高“有为有位,有位有为”的认识;其次,对参加“区后备干部培训”的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建立跟踪考核,落实培养计划;第三,加大业务培训,通过外出考察学习、以会代训学习、相互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3篇

同志们:

请坐好,现在开始开会。

经市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xxxx年妇联工作,安排部署xxxx年妇女工作任务,听取市委副书记xx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动员全市各级妇女干部履行职能,发挥优势,开拓创新,为xx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xx同志、副市长xx同志。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市直妇委会和大专院校妇委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女企业家和女知识分子及先进妇女典型代表。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市妇联主席xx同志讲话;二是市委副书记同志讲话。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请市妇联主席xx同志讲话。

进行会议第二项:请市委副书记xx同志为我们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刚才,x书记从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x次全会精神的高度,从加快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进程、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指明了各级妇联组织肩负的责任,同时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新要求,讲得很全面、很深刻,也很具体,对于我们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做好今年的妇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xx主席对2005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2006年工作的部署也是符合我市的市情和妇女工作的实际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希望与会同志对上述两位领导的讲话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的妇联干部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做好汇报,按照x书记的讲话要求,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各方支持妇女工作的合力。我们妇联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自身所担负的使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市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求实创新,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要注意突出重点,努力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三、要强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各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按照妇联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来严格考评,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

四、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妇委会要在3月末前把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妇联办公室。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4篇

请坐好,现在开始开会。

经市委同意,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妇女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5年妇联工作,安排部署2006年妇女工作任务,听取市委副书记**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动员全市各级妇女干部履行职能,发挥优势,开拓创新,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市委副书记**同志、副市长**同志。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市直妇委会和大专院校妇委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女企业家和女知识分子及先进妇女典型代表。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一是市妇联主席**同志讲话;二是市委副书记同志讲话。

下面,进行大会第一项:请市妇联主席**同志讲话。版权所有

进行会议第二项:请市委副书记**同志为我们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刚才,*书记从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四届*次全会精神的高度,从加快推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进程、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指明了各级妇联组织肩负的责任,同时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妇女工作的新要求,讲得很全面、很深刻,也很具体,对于我们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做好今年的妇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席对2005年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2006年工作的部署也是符合我市的市情和妇女工作的实际的,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希望与会同志对上述两位领导的讲话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会后,与会的妇联干部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做好汇报,按照*书记的讲话要求,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各方支持妇女工作的合力。我们妇联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自身所担负的使命,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市妇女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求实创新,确保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要注意突出重点,努力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三、要强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各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按照妇联系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来严格考评,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

四、各县(市)区妇联和市直妇委会要在3月末前把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妇联办公室。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5篇

一、主要工作经验及做法

1、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是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有力保障。从对六个县区的调研情况看,各县区妇联积极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妇女工作的重视、支持。沂南县从2007年开始妇女工作考核由原来的纳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转为纳入全县基层党的建设考核,并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制定下发了考核细则,将妇联工作目标分解落实,考核情况与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的评先树优挂钩。临沭县县委常委会每年年初专门听取妇联工作汇报(上年总结和当年目标任务、措施)。兰山区委制定下发了《中共兰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兰发(2007)25号)。郯城县2008年4月8日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全县基层妇女组织示范创建现场会,在全县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该县马头镇党委把镇妇联开展的“美在农家”、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祝你幸福订阅等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党委考核(占7分)。黄山镇党委政府非常支持妇女儿童工作,从经费上给予保障。

2、基层妇女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健全,延伸了妇女工作的触角。从调研情况看,基层妇女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健全,妇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基本合理,文化程度逐步提高,综合素质较强。

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健全。6个县区乡镇(街道)全都配备了专兼职妇联主席,年龄都在45岁以下(兰山一人46岁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编制情况看,兰山区10个乡镇(街道)妇联(妇工委)有2个行政编、8个事业编,郯城县18个乡镇9个行政编、9个事业编,沂南县17个乡镇13个行政编、4个事业编,费县18个乡镇13个行政编、5个事业编,蒙阴县13个乡镇6个行政编、7个事业编,临沭县12个乡镇6个行政编、6个事业编。其中,沂南县有7人、蒙阴县有1人进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都不同程度地兼任乡镇各方面工作。她们在人员少、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妇女开展“美在农家”活动、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平安家庭创建、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农村妇女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妇代会主任年龄和知识结构逐步优化。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主任情况分别是:郯城94.1%、蒙阴89.4%、费县80%、兰山75.5%、沂南72.7%、临沭69.3%,兼计生主任的妇代会主任,能较好的将妇女工作开展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待遇解决较好(不兼职的妇代会主任有些年龄偏大,只享受误工补贴)。

社区妇女组织建设情况:在城市社区中,由村居“翻牌”改建的城市社区都建立了妇女组织,发挥作用较好。如蒙阴金山社区、临沭振兴社区、费县自由社区、兰山宋王庄社区等,妇女工作开展得比较好;新建社区正随着社区的发展,逐步建立完善妇女组织,郯城县恒通社区妇代会在维护妇女权益、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较好。农村社区(大村制)妇女组织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待于随着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总支)的开展探讨建立新的妇女组织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情况:部分县区妇联与组织等部门加强协调,工作上配合联动,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2004年,费县县委办公室转发《费县妇联关于在党政群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妇委会的意见》,在全县共建妇委会60个,同时,根据文件干部待遇要求,90%以上的妇委会干部落实了待遇,享受相当于同级党委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生活待遇。沂南县妇联2007年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沂组发(2007)17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5人以上的都建立妇女组织,5人以下的也明确妇女工作负责人,目前,应建妇女组织的61个单位全部建立。临沭县妇联2007年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县直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对全县65个单位的妇委会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

“两新”组织党建带妇建情况。随着“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逐步展开,积极做好党建带妇建尤为重要。但是从调研情况看,“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建设参差不齐。费县、郯城等妇联与组织、经贸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费县妇联要求乡镇妇联主席主动联系组织委员及企业负责人加强企业妇女组织建设,力争到2009年上半年所有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建立妇代会。目前,全县已建种植、养殖协会、社会加工合作社、私营企业妇代会156个。兰山在专业批发市场上新建妇女组织21个,郯城新建“两新”组织妇代会15个。

3、女性进“两委”有了新突破。沂南、临沭、郯城、费县组织、民政部门有关领导重视女性参选工作,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协调、推动,女性进“两委”比例较高。沂南县委在《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干部,县委主要领导在换届动员会上要求各乡镇要把一村一名女干部作为硬性指标来对待,第一责任人是乡镇党委书记,使该项工作成为乡镇党委的“一把手”工程,同时拓宽了10中选人渠道,女性进村“两委”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县600个村有503个村选出女村官505名,比例达到了83.8%。郯城县高峰头镇换届前,镇、村领导提前介入宣传,做好引导发动工作,换届中,对重点人选盯上、靠上做工作,全镇41个村,44名妇女进村“两委”,其中有三个村中有两名女性,比例达到107%。黄山镇达到96%,胜利乡达到93%,马头镇达到91.2%。

随着农村形势的发展,广大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认可。临沭石门镇前羽阴村妇女从网上学习生态养猪技术,经济效益好、又减少环境污染,在全镇、乃至县推广;费县自由社区妇代会主任在社区分房时,主张实行男女平等,得到“两委”成员的同意,出嫁妇女也分到了住房。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1、女性进“两委”工作发展不平衡。在这次农村“两委”换届中,由于领导认识、重视程度不同,女性进“两委”的比例差距很大。有的县区只强调客观因素,不从主观自身上找问题、找差距。认为各级换届选举文件虽然对女性参选作了规定,但是只是“原则上”“适当”等要求,在换届选举操作中,模糊不清,没有明文硬性规定,容易被基层理解为女性成员可有可无。其实,有关换届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4]14号)中规定:“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合法权益,使女性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占有适当名额”。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规定:“尽可能提名推荐年纪轻、妇女和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选民作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临沂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原则上,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35岁以下、1名高中(中专)以上文化和1名妇女干部。这些文件,对女性参选都作了明确规定,应该说,女性进“两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2、基层妇女干部兼职过多,影响工作开展。有些乡镇妇联主席一身担数职,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有些妇代会主任兼计生主任,由于是通过计生专干考试,担当了计生主任或查访员后再当妇代会主任的,又拿了计生工资,很多时候只专注于计生工作,忽视了妇女工作;有些是先当了村妇代会主任再兼计生主任的,对妇女工作比较熟悉,开展工作较好。

3、基层妇女干部待遇落实不好,影响了积极性发挥。没有进乡镇党政班子的乡镇妇联主席都不享受单位副职政治待遇;不兼计生主任、未进“两委”的村妇代会主任待遇落实不到位,退休后收入无保障。

4、新建社区、农村大社区和“两新”组织建设中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由于部分新建社区人员、经费等设置不配套,导致社区妇女组织建立的也很难较好的发挥作用。

三、建议及思考

1、建议以市委组织部文件,出台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一是要巩固健全乡镇、街道妇联,确保乡镇、街道妇联有建制、有编制、有专职干部。二要建立健全社区妇联和村(居)妇代会,确保社区妇联和村(居)妇代会组建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妇联,增强村级妇女组织的功能。三要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代会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建立妇委会。要支持妇联组织适应城乡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拓宽组织设置领域,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四要重视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流动群体等领域,统筹推进妇女组织建设,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流动群体中建立党组织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要指导和推动建立妇女组织。五要培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各类妇女社团,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努力实现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的广泛覆盖。

2、要抓住组织部门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的机遇,做好女性进“两委”的补选工作。今年4月份,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设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各县区妇联要积极与县区组织部门联系协调,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抓住这次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设置的有利契机,做好女党员支部、进总支的补选工作。对已进“两委”的女党员,抓住这一契机,推荐进党总支部班子;同时,根据女党员的从业结构、年龄结构、流动状况和其他情况,推荐进产业党支部、企业党支部、老党员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其他党支部等。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6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华侨和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由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第十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执行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第三章全国领导机构

第十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及重大事项;

(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

(四)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三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贯彻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人事安排事项。

第十五条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推举名誉主席一人或若干人。

第十六条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在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委员可随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有关妇女工作的情况、问题,提出建议。执行委员应积极参加当地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努力开展妇女工作。

第十七条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常务委员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第四章地方各级组织

第十八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本地区的妇女工作任务;

(二)审议批准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本级妇女联合会的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决定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定期向上级妇女联合会报告工作,讨论并决定本地区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常务委员会召集。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领导本地区妇女联合会的工作。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二十一条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权力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街办企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

妇女代表会按居住区域、单位,由成年妇女选若干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在居住分散的农村山区、牧区,农、林、渔场,妇女组织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

第二十三条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

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章团体会员

第二十四条企业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五条凡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各类为社会、为妇女服务的社会团体,自愿申请,承认本章程,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十六条妇女联合会要加强同团体会员的联系,帮助和支持团体会员开展工作。团体会员应接受妇女联合会业务指导。

第二十七条团体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宣传和执行妇女联合会的决议;

(二)向妇女联合会反映妇女情况,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有关工作任务;

(三)向妇女联合会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第二十八条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妇女联合会的有关活动;

(二)对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三)团体会员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七章干部

第二十九条妇女联合会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设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各级妇女联合会要逐步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第三十条各级妇女联合会要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加强部的培养,重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妇女联合会干部要合理流动。妇女联合会应经常向各方面推荐输送优秀女干部,特别要注意培养推荐输送少数民族和青年女干部。

同时吸收优秀妇女人才到妇女联合会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妇女联合会领导干部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人选需征求上一级妇女联合会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县以上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时间不超过两届。

第八章经费及财产

第三十三条妇女联合会的行政经费、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四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可因地制宜开展各种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以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第三十五条接纳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的国内外人士及组织的资金和其他物品的捐赠。

第三十六条国家交各级妇女联合会占有、使用的不动产和妇女联合会所兴办的实体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

第九章会徽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7篇

一、在配备上量质并重

1.足额配备,做到应配尽配。随着公务员管理的日趋规范,党政机关凡进必考,不少乡镇行政性质的中层干部数少于行政岗位数,部分妇联干部被安排到其它岗位“应急”。针对这一情况,市妇联积极争取市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镇领导沟通,使各镇妇联工作人员的定岗职务一律为妇联主席(副主席),兼任其它职务不得超过半年,从而保证了妇联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妇联工作的高效。

2.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在确定妇联干部人选时,市妇联充分发挥条管功能,或由市妇联拿出建议名单推荐给同级党委,或在党委初步确定候选人后,由市妇联先期进行考察。在具体操作时,把好三关。一是知识层次关。新任镇妇联主席原则上为本科以上文化,新任村妇代会主任原则上为大专以上文化;二是年龄结构关。新任镇妇联主席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新任村妇代会主任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三是工作表现关。新任镇妇联主席原则上在股级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新任村妇代会主任应具有为妇女群众服务的满腔热情,工作作风踏实,有胜任妇女工作的能力。

3.放宽眼界,做到修池蓄水。从20*年起,市妇联就建立了新录用女公务员、进村工作女大学生、其它女性镇部门干部、其它女性村干部、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女致富能手六类女性人才档案,作为镇、村两级妇联干部的蓄水池。经过不断的调整充实,到20*年底,建档人数已达1385人。目前在职的妇联干部中,有5名镇妇联主席、114名村妇代会主任的人选来自人才库。

二、在培育上内外兼修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我们首先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基层妇联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她们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群团工作尤其是妇女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聆听妇女群众对妇联工作的呼声和建议,使她们树立起群团工作无小事,妇女工作当有为的信念;二是加强知识技能培训。将培训内容拓展到实用技术、维权和法律知识、高新科技等各方面,同时注重提高培训层次。每年我们都分别举办农村和城镇妇女干部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授课。三是提高妇联干部的学历层次。从20*年起,市妇联连续3年与市农干校联合开办基层妇女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妇女干部128人。20*年初,又与市委党校联合开办了妇联干部法律本科班,计划每届招生30人。四是强化协调管理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的培养。我们为每位镇妇联主席订阅了《领导科学》杂志,两次邀请盐城师院的教授进行女性社会心理调适的讲座。与此同时,我们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优秀妇联干部的事迹,在“*妇女”网站设立“妇干风采”专栏,表彰各类优秀妇女干部200多人次,树立了妇联干部的良好形象。

2.内立精神外塑品牌。市妇联借鉴企业文化的精华,引导妇联干部在认真审视妇女运动轨迹,总结我市妇女工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妇联精神作出了“同心同德,立志高远,与时俱进,勇创一流”的诠释。在妇联精神的指引下,广大妇联干部争做“学习型”、“创新型”、“群众型”干部,在社会上打响了“妇联人”的品牌,较好地起到了用精神聚人心,用精神促发展的作用。

3.内加压力外创环境。市妇联在妇联干部管理上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了基层妇女工作月报制度、妇联创新工作申报制度、年终单项考核制度,在工作中时常给基层妇联干部指路子、出题目、压担子,并将工作实绩与安排学习、推荐重用、评选先进等挂钩,激发了妇联干部踊跃争先的动力。

三、在流动上进出协调

1.加强妇联协管功能,加大妇联干部转岗交流力度。为了切实改变妇联干部队伍“老面孔不变,新面孔难见”的现象,市妇联对按规定任期已满,有待流动的镇妇联主席的个人专长、交流意向等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使其有序流动。20*年以来先后有8名镇妇联主席转岗到其它部门,5名妇联主席在乡镇间交流。

2.加强妇联协调功能,加大妇联干部挂职锻炼力度。一是下派锻炼。在目前在岗的14名妇联主席中有5人挂职村党支部副书记、4人挂职村委会副主任、2人挂职企业支部副书记、1人挂职企业副总经理,加速了复合型妇女人才的培养;二是兼职招商。为了促使妇联干部直接投身经济工作,市妇联为每位镇妇联主席落实了招商引资任务,妇联干部人人忙经济、个个谈项目。三是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20*年,*市委决定选派50名优秀青年干部到苏南地区乡镇挂职,在市妇联的协调争取下,3名镇妇联主席顺利到上海、苏州等地区挂职锻炼。

3.加强妇联推荐功能,加大妇联干部提拔任用力度。在市妇联的积极争取下,*市委制订下发了《*市20*-201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则》,对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作出了硬性规定。市妇联切实履行参谋助手职能,发挥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地作用,加大妇联干部的推荐力度。做到抓住换届时机批量推、瞄准缺岗情况及时推、发现突出人才重点推。在20*年以来提拔的31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70.9%是由妇联推荐的。

四、在工作上资源共享

1.充分发挥镇妇联兼职副主席的作用。受编制的限制,镇妇联人手单一,工作任务繁重。为解决这一矛盾,充分发挥镇妇代会选举产生的妇联兼职副主席的作用,市妇联采取与专职妇联主席“五个一样”的措施,即:市妇联工作会议一样参加,工作任务一样布置,工作实绩一样考核,福利待遇一样享受,表现突出一样推荐,极大地调动了她们从事妇联工作的积极性。

社区妇联主席工作总结第8篇

高宝龄女士,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諮询委员会委员、第十、十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八、九、十届香港特邀代表、妇女权益联盟主席、文化力量主席、九龙社团联会永远会长、九龙妇女联会创会会长。

在香港,女性早已撑起“半边天”,在各行各业中发挥其柔情而坚韧的一面。作为香港精英女性代表、政界知名人士的高宝龄女士,她四十多年如一日地活跃於政坛民间,在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建言立行,贡献心智,参与了创建九龙社团联会、九龙妇女联会,连任二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等,其辉煌事蹟及奉献的行径叫人敬佩。未来,她表示仍将以自强不息的精神,为香港的美好明天而奋鬥!

在二十世纪的时光隧道中,香港女性形象发生了重大变迁,她们於二战後的工业发展得到了就业机会;於1978年普及教育实施後,得到更多受教育机会……今日的香港,越来越多以男性为主的传统行业也出现了女性的身影,甚至在社会多个领域担任举足轻重的岗位,精明能幹、风姿卓越,如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民政事务总署署长陈甘美华、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前香港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

在这裏,我们将一起来走近第十、十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高宝龄女士,了解这一名新女性对香港社会的担当与作为!

民生为重,力推社区发展

在香港政治界,高宝龄女士是一名活跃人士,她是连续两届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亦是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参政议政成为她生活中的一部分,而民生更是重中之重。

1990年,在香港基本法草拟期间,高宝龄女士已参与基本法草拟本在香港的諮询工作,1993年参与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的筹组工作,2009年获特区政府委任为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协助政府推广基本法。因此,“特区政府如何依照基本法有效施政,成为我所有工作的重点和基本的出发点。”1998年至2007年,她被委任为观塘区议员,2008年至今委任为油尖旺区议员,现任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

油尖旺区,包括尖沙咀、油麻地、旺角,是香港十八区中面积最小的区域之一。但人口密集,遊客众多,是香港的主要购物、零售中心以及饮食娱乐中心。在担任议员十多年,高宝龄女士对该区的社区工作了解於心,“社区工作做得好,可以加强社区的凝聚力,人与人之间的关爱能力,从而提升社区的吸引力,这是我们区议员所关注的地方。就油尖旺区而言,一直以来我们都相当重视社区的卫生环境,做好绿化,保持街道清洁及行人安全;另一方面,我们十分关注遊客的安全,如何令他们买得开心、玩得开心、食得开心,针对此我们配合相关部门做了很多社区教育工作,包括与工商部门合作,倡导工商百业坚守诚信,货真价实等。”她又补充道,“油尖旺区是一个少数族裔比较集中的区,佔人口的13%,是各行政区内少数族裔人口最多的一个区,同时新来港人士家庭也不少,由此我们区议会设立了关爱委员会、少数族裔委员会,令各族裔之间加深了解,增进对香港文化的认识,令他们在我们社区得到发挥和融合……如此这些,都是我们社区中心的首要工作。”

出心出力,为妇女界爭取权益

九龙妇女联会,为香港九龙妇女界的领导团体之一,凝聚了九龙城、深水埗、油尖旺、黄大仙、观塘五区的基层妇女团体,在鼓励妇女关注社会、参与社区建设,提升妇女权益和地位方面做了大量推动工作,其创办人便是在妇女界享有声望、倍受人敬重的高宝龄女士。

十多年前,香港较少出现大型的妇女团体,各个小团体活跃在各个社区,力量相对薄弱,发出的声音和力量是远远不夠的。高宝龄女士指出,“在当时,政府一直没把妇女和家庭工作视为重点,只有贫困的妇女才被纳入社会福利政策,妇女界的权益和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要求政府成立一个妇女事务委员会,为大家爭取权益成为了香港妇女界的共同心声。”2000年,高宝龄女士与一班志同道合的姐妹发起,创办了以“妇女参与、社群为本、两性平等、社会进步”为工作目标的九龙妇女联会。

“以往,妇女是生活在一个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本身就属不公平的。所以,妇女要自信、自强;其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家庭出现纠纷,若不及时注意和修复,就会演化成家庭悲剧甚至出现社会问题,而当时社会並没有十分重视家庭功能的发挥。”在此种情形之下,九龙妇女联会成立之後,立即向社会呼籲、向政府重申:要重视发挥家庭功能的作用,成为较早关注该问题的妇女社团。在高宝龄女士等一众的积极推动之下,促进特区政府成立了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家庭议会,深入探讨家庭核心价值及和谐家庭关係。当事情终於落到实处,高宝龄女士才鬆一口气,“这並非是轻易能做到的,全得益於九龙妇女联会和社会各界团结的力量!”

在创会十一周年会庆上,高宝龄女士感言,“十一年来,九龙妇女联会由最初成立时的六个创会团体会员,现在拥有二十个属会,会员一万三千多。”她总结道,“这十一年,是成长的十一年,色彩缤纷的十一年,更是丰盛的十一年!期望新一届的姐妹,承先启後,继往开来!相信新一届的执行委员会,团结奋进、开拓新的局面!”

巾帼不让须眉。十三年来,高宝龄女士与众女性精英同心同德,将九龙妇女联会打造成了香港妇女界重要的角色:她们关注、调查、研究社会民生和性别平等等问题,就《性别歧视条例》、《家庭暴力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等,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修订和改善意见;她们长期服务妇女、儿童,展开了“开心家庭Ready Go”等大型家庭活动;她们专注妇女联会的会务工作,开办多元化学习、娱乐活动,如推动妇女组成读书小组、举办香港妇女领袖培训班、三极探险环保专题讲座等,以加强各属会的联繫与联会自身建设;同时还进行了有关救災、扶贫等慈善捐赠工作等等,活动丰富多彩,为香港妇女们打开了一扇阳光大门!

“近期,我所关注的是香港男女薪酬的差異。据最新调查显示,香港男女薪酬相差甚远,这些问题值得深思,其中一个问题是:目前香港的女大学生、硕士生比率超过男性,而许多女性结婚之後因照顾家庭子女的需要,被迫放棄事业。待孩子长大以後再出来找工作,就很难再找到之前相当薪酬的工作。假如政府能夠为在职女性增加社会服务的支援,提供完善的配套,将是一大利好措施!”高宝龄女士认为女性应自强自立,才能活得更加精彩。

发掘社群智慧,共筑社会和谐

无论是港区全国人大、九龙社团联会还是区议会的工作,高宝龄女士都留下了珍贵回忆,有些工作已是尾声,有些工作仍在继续,她一步一脚印,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我认为看到社会的进步,首先需要一个服务的理想和目标,绝不能空谈口号,而是一步步地推进及实施,‘对民智的启迪’是极为重要的,把智慧和启发应该放在老百姓身上,让他们自我发掘和提升。”

以“对民智的启迪”为出发点,高宝龄女士认为应将基本法列入学校课程,使学生从小受到启发,了解基本法、人权、法治、社会价值等;在妇女界,她也将重心在培训方面,对妇女的能力提升,如将环保知识、减排节能知识、善用厨餘等知识融入妇女的日常生活中,教育儿童从小懂得低碳减排……

在社会工作中,高宝龄女士总是深入人群、沟通民情,“为什麽我一定要坚持沟通?沟通的过程就是民智启迪的过程。”在她2003至2012年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的十年裏,每一年都坚持汇报工作,出版了工作报告及工作体会,“让各选举委员会委员了解民情国策。”

新旧更替,三月份的“两会”激动人心,主席的“中国梦”更是牵引着亿万中国人乃至全世界华人的心。高宝龄女士表示,“讲出了港人及全球华人的心声,大家都希望我们中国国家富强,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让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他以‘中国梦’作为十二届全国人大闭幕礼的讲话,我相信能团结到全球华人,特别是香港同胞,共同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

自立自强,活出不一样的风采

“自强不息”是高宝龄女士身上最显著的标誌,她素来认为终身学习、自信自强的女性更有别样风采,能活出和体会到不一样的人生。

在各种社会活动中,高宝龄女士就如同一位知心大姐,亲切温和、笑容醉人;在家中她亦是一位贤妻良母,将两个儿子细心抚养成人,拥有一个美满和睦的家庭。在亲朋好友当中,她是一个非常重视家庭的人,所有的家务都是亲自处理。“我很享受与家人相处的时光,也很享受做家务,对於我来说,做家务和看书、听音乐一样,都是一种很好的减压方式,使人得到舒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