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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诈骗法制教育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6 15:50:07

防诈骗法制教育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1篇

关键词 高校 大学生 诈骗手段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Cause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ampus Fraud

CHEN Daijie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Security Department, Guilin, Guangxi 541004)

Abstract Campus security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areas of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current national security concerns, but als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o ensure th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the center, and the campus fraud is high frequency of occurrence of accidents in cases become seriously disrupt the campus teachers and teaching order and harm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adverse factors. By analyzing the causes of campus fraud, propose that "anti - governance" fraud measures and recommendations, and provide quality protection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campus.

Key words college; college students; scams; strategies and measures

随着国家全面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一些矛盾日益尖锐和凸显,高校在密切联系社会的同时,也遭受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和不良因素的影响及侵害,校园成为社会上不法分子频繁作案的区域,致使高校师生惨遭严重的损失,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据统计,盗窃及校园诈骗已成为当前校园发生频繁且概率高的治安类或犯罪类校园安全案件,给广大师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而且诈骗在高校校园还越演越烈,势头凶猛,让人防不胜防,可见针对校园诈骗成因进行分析还具有现实的意义。

1 高校校园诈骗的概述

1.1 校园诈骗的定义及手段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校园诈骗是指高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遭受别人通过不法手段欺诈造成直接或间接财物损失的现象。诈骗主要手段包括:网络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情感诈骗、现场诈骗及利诱诈骗等,不法分子不管采用哪一种手段进行违法活动,都会采用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让人解除戒备心理,在他们逐步诱引下不知不觉上当受骗,给当事人造成财产和情感的伤害。

1.2 诈骗的特点

手段多样,作案隐秘。目前国内的高校都属于开放性的校园,给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在进出校园作案提供了便利,不法分子酿造的诈骗题材及手段多来源于生活中日常生活,虚构情节“真实”逼真,采用的道具及设备多为高科技的产品,作案非常隐秘,手段多式多样,防不胜防。

危害深远,损失惨重。被诈骗的师生员工直接遭受经济上的惨重损失和情感上的自责及煎熬,更为严重的可能引起家庭的纷争和心理障碍疾病的发生,可见,诈骗案件对高校师生员工造成的伤害之严重,影响之深远。

1.3 诈骗的法律法规释义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应给予立案查办。若未构成犯罪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2 高校校园诈骗的成因分析

2.1 思想相对单纯,较易轻信偏信

当代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群体,长期在家庭严密的保护下成长,独立接触社会较少,导致社会经验较欠缺,思想较为单纯,并常怀“同情心”、“慈悲心”及“善良心”。缺乏防备心理,对于社会上善恶是非的辨别能力薄弱,遇到问题时候的思考层面仅局限于表象, 未经深入思考和探究就轻信偏信,不法分子经常利用大学生这些弱点进行相应的诈骗活动。如:2013年10月,桂林某高校的女生被自称“来自香港的交换生”男子拦住搭讪,以该女生带他一边熟悉校园为借口,再以借该女生银行卡转账和住在香格里拉酒店已经欠下住宿费为由,骗走了该女生5000元(案例来源:XX大学校园治安通报)。

2.2 校园治安管理存在漏洞

目前大部分高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面都会采用监控视频、定期巡逻等方式,在思想教育方面会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及提醒,但是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及校园面积的扩张,校园安保工作中的监控及管理还存在着盲区、存在着漏洞,在一些关键的区域监控视频布控不到位,致使安保人员调动不及时,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3 诈骗环节严密,虚构逼真隐秘

在目前校园诈骗案例当中用“来源生活而高于生活”也不为过,大部分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环节严密,虚构的“事实”逼真,取用的题材大多源于我们的生活当中,并且都没有脱离现实的生活及违背生活中的常理,使人较易消除防范戒备心理,通过层层深入诱骗,让广大师生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案例:桂林某高校2013级新生在网购时,对方称其淘宝账号被锁住,需要验证码,该学生将验证码发给对方后,被骗走4000元(案例来源:XX大学校园治安通报)。

2.4 贪慕虚荣,急功近利

有的大学生享受心理较为严重,好面子、图安逸,受功利心和虚荣心的驱使,一心想傍所谓的“大款”“高干子弟”“海归”或“华人”等过上安逸、奢靡的生活;一心想着通过一些具有显赫身份的人物提高自己的身价。在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显赫”的身份开展诈骗犯罪活动时候,这一类的学生毫无还手之力,最后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还遭受身心的伤害。

2.5 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薄弱

当代大学生较强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及最基本的“怀疑心”,对于平时老师进行的安全教育知识不重视,针对一些诈骗类的安全事件缺乏正确的自我保护和应对处理方法。如:桂林某高校学生李某接到“邮政快递”电话通知,其从南宁邮寄来的包裹内因夹带有违禁物品,已经被桂林市缉毒大队调查,必须尽快联系处置。此后该学生在恐吓和威胁下,一步一步听从指挥,最终通过邮政储蓄的ATM机上给对方指定账号转账4700元(案例来源:XX大学校园治安通报)。

3 预防校园诈骗滋生的应对措施及策略

3.1 牢固安全教育地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事件无小事,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应充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高校校园安全教育及师生的是有效预防校园诈骗案件发生的前提条件,一方面,能有效促进师生们深入对诈骗案件的认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但是校园安全教育的方法方式应做到与时俱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邀请校内外专业的专家人士担任主讲,采用通俗易懂且贴近师生生活的案例作为教育题材,深入剖析当前校园诈骗案件的惯用手段及方法,指出诈骗现象中应注意的细节及预防措施。引导师生们对不良现象养成必要的“怀疑心”,学习“察言观色”的本领,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为预防诈骗打下坚实的先决条件。

3.2 强化法制观念,拓展自保能力

强化法制观念。通过专题安全教育及各种宣传等途径,让广大师生员工学习、了解和熟悉一些相关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如学习《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自身学习、生活相关的条款。

拓展自我保护能力。高校应长期与家庭、社区及公安机关密切联系,充分利用他们的力量加大对大学生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的拓展教育及训练,牢固自我保护意识及技能,具备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打造高校独特的校园安全文化品牌,发挥校园安全文化对师生安全教育及引导的作用。

3.3 健全校园治安管理系统,充分调动师生防治的积极性

健全校园治安管理系统应做到以下几点:(1)完善校园治安管理制度,强调责任的层层落实及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问责”力度。(2)加大对校园治安监控硬件设施的建设、维护,减少视频监控盲区点。(3)铸建高素质校园安保队伍。定期组织安保人员的进行专业的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及训练,提高安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对盲区的巡逻盘查力度和外来人员的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及时的跟踪监控,必要时候可以驱逐出校外。(4)设立校内流动治安岗,及时为师生员工提供必要的安保支持和帮助。(5)完善“保卫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校园安全信息平台的组建,对于典型的校园安全案例及相关的警戒信息,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公布和宣传,做到信息的及时公开,起到教育学习作用。(6)充分各种宣传媒介,加大诈骗等校园治安案件的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到校园安全防范及治理的主观能动性。(7)校保卫处与校团委联合领导,组织成立校园安全联盟的学生社团,通过社团的运作,引导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校园治安管理过程当中,通过实践提升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3.4 建立“校―公安”联防模式

校园内诈骗从法律角度划分最基本也为治安类的案件,甚至为犯罪类刑事案件,最终都应交由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高校应当密切联系所在辖区的公安局、派出所,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校―公安”联防模式,完善联防系统或信息平台,健全防治的功能,确保信息的畅通及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所在辖区的警备力量进行校园诈骗案件的法治。同时,高校辖区的公安机关应加大队校园内诈骗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对该类案件治理的震慑力。高校还可以充分利用所在辖区公安机关的力量,举办相应的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图片展。

参考文献

[1] 钟玉彬.浅析当前高校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及预防对策[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六条.

[3] 杨中英,李敏.高校诈骗的特点与原因分析――来自某高校抽样调查的发现[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8).

[4] 古志华.新形势下高职安全教育改革探索[J].广西教育,2013(35).

[5] 龚彬彬,吴超,鲍瑞雪.高校校园安全隐患以及应对策略[J].安防科技,2011(3).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2篇

   电信诈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诈骗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大学生经常碰到电信诈骗的情况。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以下情况:骗子冒充朋友跟事主借钱,有短信黄成娱乐节目节目中奖了,让事主转账缴税,骗子冒充外地的公检法让事主转账等等。这些都是电信诈骗的案例。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

   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

   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防诈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及总结在现如今的社会,诈骗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至开学以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被骗事件。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学生的虚荣心、贪便宜、单纯等心理特点实施各种诈骗伎俩,使部分学生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压力。为增强大家防骗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班于20x年11月6日开展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班会流程如下:

   一、介绍此次主题班会的内容

   二、观看幻灯片(有关诈骗案例、分析和提醒)

   三、本班同学讲述自己受骗或者防骗的亲身经历 乘火车上车时被盗的事例、因同情心而上当受骗的事例、国家教育局困难补助等事例、网上购物非法链接等

   四、班主任发言:

   ①乘车时应注意的防范安全;

   ②网上购物应如何预防被盗情况;

   ③同学或朋友之间借钱应注意的事项;

   ④讲述有关发生在井冈山大学的被诈骗事件;

   ⑤总结关于本次防诈骗主题班会的重要性和教育意义。

   总结:

   在许多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里,学习生活和社会都是美好的,他们认为生活上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意识到也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也许就在他们放松警惕时,就可能给他们带来财产损失,造成人员伤亡;他们会认为在社会上都是善良的,而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是复杂多样的,有些人只为利益而活的或为生存而活的,我们应该如何识别诈骗伎俩、如何防范诈骗手段。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们得保持清醒头脑面对生活和社会。通过开展本次防诈骗主题教育班会活动,让我们懂得了如何防骗、如何辨别真伪、如何对待可疑人员,既有教育意义同时也提高了同学们防骗的警惕性。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

   今天听了防诈骗的教育讲座,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讲座中主要讲到,有接触性和无接触性的诈骗,重点是无接触性,因为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

   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

   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

   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

   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

   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

   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接触性骗局,以买票为例子,火车票在过年的时候是热销的,有些车站的人就会对你说有一些内部人,可以帮助你买到票,而且价钱一样,但是只能进员工通道,所以你的行李不能带进去,需要人代收,这时候你急于回家的心理就会让你进入这个骗局,另外如果你不同意,很有可能就会被抢,这时候就需要你的灵敏度了,首先你不要轻易相信这么便宜的事情,其次这个骗局可能是团体作案,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基础上,也要保住财产安全。

   我曾经也被经历过很多骗局,高中毕业的时候就有人自称教育局的打电话告诉我们学生,有一笔助学金要领取,他能准确地说出我们的信息,这就很具有迷惑性,而且领取助学金还要自己将自己的钱转到一个账号,它才可以返钱给你,这就是明显的要我们汇款,此时我们绝对不能汇款。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3篇

关键词 高校诈骗 特点 发展趋势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7.02.01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ollege fraud cases occur frequently, causing serious loss of property and mental trauma to college student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fraud cases, 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preventive measures, so as to improve the students' awareness and prevention capabilities, for the majority of students complete their studies successfully escort.

Keywords college fraud; characteristics; development trend; countermeasures

0 引述

由于大W时代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期,不仅面临着学习、生活、恋爱、就业等一系列重大的人生课题,更要逐步实现由学生向社会人身份的转变。随着高校开放性不断增强,不可壁免的是一些社会不安定因素侵蚀校园,严重侵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扰乱高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而当代大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自幼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下长大,社会阅历较缺失,处事经验匮乏,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抵御能力较差。诈骗作为大学校园内发生频率高、手段变化性强的案件,具有严重的身心危害性和社会不稳定性,因而对高校诈骗案件特点及发展趋势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 高校诈骗案件特点

1.1 手段的多样性

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校园诈骗是指高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遭受别人通过不法手段欺诈造成直接或间接财物损失的现象。①结合案件分析和现有研究,如表1所示,目前高校诈骗案件主要分为网络诈骗、电信诈骗、自我伪装直接诈骗、打工求职诈骗四类。而每类诈骗下有分为若干子类。可以看出,在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发达的今天,针对高校的诈骗手段类型多样化态势明显。

1.2 后果的严重性

大学生对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开销虽具有一定的自,但经济尚未独立,仍需依赖家庭作为支撑。因诈骗而蒙受经济损失势必会影响学生情绪,进而对学生身心造成消极影响。特别是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诈骗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成倍数放大的。这无疑会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并导致学生对社会丧失信心。另一方面,高校诈骗案件往往不仅仅只涉及财务。有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在骗取钱财之余,还对受骗学生进行人身侵害,如网友见面遭到绑架、只身前往外地应聘遭到传销集团甚至团伙非法拘禁、诈骗不成动手抢劫等。②这些案件作为高校诈骗的极端体现,其性质十分恶劣。

1.3 时间的集中性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高校诈骗案件集中发生在学期开始之初,其受骗者多为大一新生,且案发的时间集中在大一上学期期初,这一比例占受骗者的73.5%;而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受骗的比例大幅减少且呈递减趋势。③大一新生社会阅历较缺失,处事经验匮乏,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抵御能力较差无疑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2 高校诈骗案件发展趋势

2.1 隐蔽性增强,追查难度加大

传统的高校诈骗案件大多有现实的犯罪现场,但随着网络和软件等高新科技的发展,诈骗分子利用层出不穷的高技术工具,例如例如伪装成银行网站、400客服电话等,而二维码、各种APP、快捷支付等新技术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不需见面即可骗取受害人的财物,让人们防不胜防。网络自身所具有的匿名性和身份的虚假性,也为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利用虚假信息创造了条件。其诈骗组织往往跨区域、跨省、甚至跨境进行诈骗。这与传统的进宿舍推销、搭话哄骗等形式相比其隐蔽性更强。此外,由于作案地和案发地通常情况下也相互分离的,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困难,司法管辖、协调与技术上合作也存在难题。④这些都加大了取证调查和破案攻破的难度。

2.2 团伙式作案,趋向职业化

一起诈骗案件的完成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和阶段。为使自己的诈骗行为伪装性更强,原有的“单打独斗”显然是不合适的。诈骗行为现在已经形成黑色产业链,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细致,各司其职,“撒网”、“诱鱼”、“收网”等环节均有专人负责。他们选取的题材大多源于大学生的生活,没有脱离现实及违背常理,使人较易消除戒备心理。统计显示,2013年全国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1170所、普通高职院校1321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已达到2468.1万人,比2003年(1108.6万人)翻了一番。⑤而面对如此庞大的“高校市场”,诈骗分子为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前期往往通过周密的计划和任务安排,进行团体作案。

2.3 涉及范围广泛,渗入性加剧

目前,高校诈骗案件呈现出“无孔不入”的态势,涉及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日常的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网络聊天、购物到打工、求职、理财等,不一而足。而科技进步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实现大范围信息传播创造了条件。一台每天最多可发送12万条短信息的短信群发器售价只有千余元。一个钓鱼网站的建造成本只有两三百元,包括采办一套仿冒网上银行等网站的建站模板,再从世界各地租用网站服务器的空间,然后就能够不停地更换域名,频频无限量次使用。低投入、低风险,加之学校巨大的“市场”和学生较为单纯的思想,都为诈骗分子的进一步渗入提供了条件。

3 高校诈骗案件防范对策

3.1 树立意识与提高能力为基础

当代大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从小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下长大,社会阅历较缺失,处事经验匮乏,对各种风险的防范和抵御能力较差。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同学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已经具有防范能力,诈骗等案件离自己很远。因此,首先要使大学生意识到校园作为一个小社会,诈骗等各类案件是确实存在的,一定要有警惕意识。其次,在与陌生人沟通交往中要三思而后行,切勿贪恋便宜,鲁莽行事。再次,要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等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锻炼自我保护能力。最后,对于具有一定专长的同学,可适当参与进校园安保中来,在实践中提高学生识破谎言和骗局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进而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2 强化教育与深化管理为抓手

由于大一新生是遭受诈骗侵害的重灾区,所以将防诈骗教育贯穿于新生入学教育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各高校可通过编制防诈骗手册、开展主题讲座等形式,在新生入学之初就强化防诈骗安全教育。学期过程中,高校应当运用多样化的手段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一方面可通过开展主题班会、邀请公安专业人士现身说法等形式,另一方面也可通过晚会联欢会小品、情景模拟等活动,喻道理于情境之中,并形成制度,切实强化校园安全教育。此外,高校保卫部门作为校园安全的守护者,担负着保卫校园安全和维护良好学习环境的重任。面对频发的高校诈骗事件,一方面要加强校门、学生寝室等重要出入口的管理,通过进出刷卡、管理员值班、实名登记等形式,严防校外不明人员进入;另一方面,通过与有关公安机关之间的互动合作,及时将本校诈骗案件进行反馈,全力追回学生损失。不仅如此,高校保卫部门也要及r了解当下各类案件发生情况并对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预”和“防”相结合,不断更新自身知识储备,提高应对能力。

3.3 严厉惩处与营造环境为保障

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坚持依法治国。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的惩处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就为惩治诈骗案件创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但具体针对高校诈骗而言,相比较动辄以万计数的商业诈骗,由于其具有诈骗金额往往相对较小、流动性强、追查难度较大等特点,所以造成犯罪分子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但正是这种诈骗对于大学生来说却会造成具有放大效应的严重后果。所以,应从制定专门针对高校诈骗案件的条例规则入手,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建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为高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4 总结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nhan H. Maslow)在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中指出,人的需要由低到高依次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和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由此可见,人除了生理需要外,其他高层需要都是建立在安全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而人身和财产安全无疑这种安全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点。高校在搞好教育这一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对诈骗案件给大学生带来的严重危害引起足够重视,切实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尽管犯罪分子诈骗手段复杂多样,但他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最终目的就是骗钱骗色或谋取非法利益。大学生本人也应从提高自身防诈骗能力入手,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注释

① 陈代杰.高校校园诈骗成因及对策研究[J].科技工作,2014(11).

② 钟玉彬.浅析当前高校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及预防对策[J].法制博览,2013(2).

③ 杨中英,李敏.高校诈骗的特点与原因分析――来自某高校抽样调查的发现[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8).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4篇

 

 

防网络诈骗心得1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网络诈骗心得2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案例频发,由于此类犯罪投入小、回报高、隐蔽性强、难以取证、学生防范意识差的原因,致使每年案件发生率居高不下且破案存在一定难度,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学校管理安全。

   为了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的态势,有效提高师生对电信诈骗犯罪的识别和应对能力,认真做好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财产安全,在学院学生处、保卫处以及x派出所多部门的联动支持下,我系于20xx年3月4日-7日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师生,分批次在明滙楼观看了“x市‘预防电信诈骗’宣传片”,以案情再现和警方专业分析的视角,为我系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课,并要求各班利用此次契机,深度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及网络安全”主题班会,做到进一步的宣传与警示,巩固防范意识。结合我系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及时组建工作小组

   根据学生处下发的“学生【20xx】3号”文件要求,我系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并组建了由党总支副书记袁琳智老师为组长,各班辅导员为组员的人文系“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做到工作有安排、工作有落实,旨在将此次宣传教育百分百覆盖到我系师生,全面强化防诈骗意识。

   二、组织有序,多渠道宣传

   由组长牵头,在工作小组的安排布置下,我系师生积极参与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由系学生会负责,自3月4日晚自习起到3月7日晚自习,每天晚自习分为两个时段轮流播放,共播放8场次,覆盖20xx、20xx级25个班级,师生1800余人,并要求每一位同学观看完视频后撰写观看心得体会,及时总结。

   除了观看视频宣传片,我系结合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特点,多渠道多方向分别对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进行巩固,一是各班级在观看视频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召开主题班会,总结视频教育,并向学生宣读《西山警方48种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小册,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的种类和方法,提高识别与应对能力;二是充分利用自媒体,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朋友圈的方式,用大家熟知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反复进行防电信诈骗的宣传,并通过学生的自媒体群、朋友圈,将宣传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拓展防范教育的覆盖面。

   三、活动开展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了解了各种电信诈骗的方式以及危害,提高了对电信诈骗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增强了同学们对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让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有了辨别电信诈骗的能力,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几率,也切实加强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中警民协调配合的能力,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活动照片

防网络诈骗心得3

 

   校园网贷风险多发,一些学生网络借贷导致背负“巨额债务”

   钱凌是xx大学怀德学院大二学生,去年6月,他认识了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唐兴。唐兴告诉钱凌,他们公司正与多个大学生分期贷款平台合作,招聘学生做兼职,只要帮忙在平台上“刷单跑量”,学生就能轻松获得报酬。唐兴还表示,做兼职的学生事前可以签订一份免责协议,一旦还不起钱,兼职学生不承担责任。

   “赚钱快、收入高、无风险”钱凌便一口答应了这个“好差事”,和唐兴签订了免责协议,然后向平台提交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和入学年份等信息。没到两天,注册就审核通过了。钱凌立刻申请了12个月期贷款,金额1万元,月利率0.99%。

   提交申请后,钱凌很快接到贷款平台的客服电话。核实完信息后,半小时内,钱凌的银行卡就收到了1万元,他随即将借款转给唐兴,同时拿到1000元的兼职报酬,并被告知以后还款的事就不用他管了。但两个月后,当钱凌接到贷款平台催促还款的电话时,唐兴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

   钱凌的遭遇并非个案。据x警方介绍,除钱凌外,还有x工学院等高校的10名学生掉入唐兴的陷阱。

   曾有媒体报道,x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一名学生,用十多个同学的信息网贷了70多万元,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学们则不停地接到催款通知,严重影响学习生活。

   此外,除了校园网贷诈骗以外,也有一些大学生为了讲排场,不惜在网络平台借贷来实现超前消费和高消费,有的明显超出了承受能力,背负“巨额债务”。

   消费观念不理性、个人信用保护意识淡薄、网贷平台无序扩张等是主因

   近年来,互联网借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群体,以P2P贷款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渗入校园,宁静的象牙塔成为网络借贷平台争夺的地盘。

   “很多校园贷款平台审核存在漏洞。有些甚至举着身份证拍个照,读一段话录个视频就可通过审核。这可能是校园网贷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x警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而另一方面,大学生财商观念方面的误区,也是网络贷款案件在大学校园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很多大学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理财观念,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不足,这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邓建鹏还表示,很多校园贷款平台的无序扩张,也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他们在广告中常常使用‘0利率、0担保、无服务费’等诱人的贷款和消费讯息吸引客户,同时给校园人很高的佣金,助长了人盲目扩张业务的冲动。这不仅对大学生,对这些贷款平台本身,也意味着很大的风险。”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消费信贷是一种金融工具,并无道德标签。一些理性消费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通过分期贷款消费能减轻一次性消费带来的资金压力,但关键是学生的借贷要在自己可承受范围之内。

   应加强风险提示,建立严格的借贷流程和审批机制“大学生享受金融服务本无可厚非,而且现在快速发展的态势也说明确实存在市场需求,但现在的问题是,校园网贷作为新兴业态,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样,还游离于监管之外。”“分期乐”公关负责人认为,一些平台野蛮生长,有些平台存在费率不透明、授信额度过高、风控松懈但催收严酷等不负责任的信贷行为。

   此外,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和当前部分大学生信用意识薄弱,消费观念有偏差有关,亟须提高大学生的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水平。

   “防范校园网贷的风险又同时能满足大学生分期购的需求,最重要的是监管要跟上。”邓建鹏认为,未来的监管政策应在以下方面着力:首先要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定要对大学生做特别的风险提示,倡导适度消费的理念。其次,在评估信用水平和偿还能力时,要适用高于其他人群的审核标准。

   近日,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信贷监管力度,向学生预警提示信息,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校园网贷平台首先要模式合规,才能避免法律风险。如果是以P2P的形式来做,就要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确保其信息中介的定位;如果是以自有资金放贷,就必须由监管部门颁发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来做。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5篇

提要:我国1979年刑法只有诈骗罪的规定,而没有专门规定金融诈骗罪。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了集资诈骗罪等有关金融诈骗罪。修订后的刑法肯定了《决定》的一些情况,增设了很多新的罪名,并在分则第三章中专设一节规定了金融诈骗罪。笔者通过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司法界线、犯罪预防等方面的阐述,提高对金融诈骗罪的认识,从而更为有效地打击和预防金融诈骗罪。主题词:论金融诈骗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金融、证券行业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级银行机构已由原来的“钱库”职能,逐步转化为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杠杆”。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各种金融、信贷、证券机构应运而生。过去主要的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整的职能,已逐步由金融机构来承担。然而在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加重,金融机构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器和稳定器的同时,围绕金融活动的各种经济犯罪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有效地打击和制止犯罪,保障社会主义金融秩序,保障《保险法》、《银行法》、《票据法》等法规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7年3月14日审议通过的新刑法,增加了对金融诈骗罪的规定。本文就金融诈骗罪的有关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及特征我国的金融诈骗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法规,进行欺诈,严重破坏社会主义金融秩序、致使国家、社会或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危害的行为。金融诈骗罪与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刑事违法性的基本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一切犯罪行为,之所以要被界定为犯罪,首先是因为严重的危害了社会。金融诈骗罪所危害的是国家的金融秩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担负着调整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使命,金融秩序如果遭到破坏,对我国市场经济来说,无疑等于釜底抽薪。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将会从根本上被动摇,进而威胁到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将会付之东流。(2)刑事违法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所有具备刑事文化危害性的行为都是犯罪,因为犯罪行为在严重的上社会危害性之外,还应当具备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刑事违法性是指违反刑法规范,具体到金融诈骗罪,不仅严重违反了《银行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金融法规,也直接触犯了刑法,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3)应受刑事处罚性。犯罪与刑罚具有必然的联系,刑法法规对于犯罪的调整手段即刑事处罚。同对待其他刑事犯罪一样,刑事处罚将依法适用于金融诈骗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与法人。金融诈骗罪除了具备一般刑事犯罪的基本的特征外,还具备一些自己的特征。(1)行业性。金融诈骗罪具有很强的行业特征。金融诈骗罪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几乎在金融行为的各个领域,如货币、证券、信贷、票据、保险等,都有金融诈骗罪的发生。(2)欺诈性。各种金融诈骗罪尽管变化多端,表现各异,但其本质上都离不开一个“骗”字。(3)复杂性。金融诈骗罪属于智力型犯罪。犯罪人除了利用金融方面的知识之外,还利用高技术、高科技作案。作案手段、方式较一般刑事犯罪更为复杂。二、金融诈骗罪的构成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金融诈骗也和其他刑事犯罪一样,由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四个要件缺一不可。1、金融诈骗罪的主体。金容诈骗罪的主体较一般犯罪的主体要复杂些,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种。我国刑法中大部分金融诈骗罪都是有一般主体构成,例如贷款、集资诈骗罪等。任何自然人,只要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这类犯罪。在金融诈骗罪的个罪中,只有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由特殊主体构成,即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且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修订后的刑法在三个条文中规定了单位犯罪,它们分别是第192条,金融票据诈骗罪、第193条,集资诈骗罪,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2、金融诈骗罪的客体。金融诈骗罪的客体大多是单一客体,如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的客体,如集资诈骗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出资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制度。3、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有直接故意,具有获取钱财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才构成犯罪,而过失不能成为金融诈骗罪的罪过形式,也就是说过失不可能构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要有两个条文: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其他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没有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4、金融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金融诈骗罪的行为都是以作为方式上实施的,都是以“骗”为其实资内容的。“骗”是描述金融诈骗犯罪现象的结论,也是解释诈骗犯罪原因的起点。三、金融诈骗罪的种类及其认定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犯罪的总称。为了在司法实践中便于区分金融诈骗罪各罪之间的界线,正确地定罪量刑,更好地突出各罪的特征。据修订后的刑法中有关金融诈骗罪的规定,我国现行的金融诈骗罪可以分为以下七个罪: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使用诈骗罪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第193条,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第194条,金融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是指利用伪造、作废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第197条,证券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它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第198条,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了准确打击金融诈骗罪,在司法工作中做到不枉不纵,必须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金融诈骗罪概念是区分犯罪与非罪的总标准,而金融诈骗罪的构成特征是区分金融诈骗罪与其他刑事犯罪标准却是看是否符合金融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既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罪与非罪可以从以下几中情况说明:(1)从行为方式看罪与非罪。在金融诈骗罪中,特定的行为方法是其构成特征的必要条件。例如,集资诈骗罪必须是“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2)从行为主体看罪与非罪。有的金融诈骗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非特定的人不能构成。例如,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且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3)从行为人是否有特定目的看罪与非罪。金融诈骗罪都是以特定目的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如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都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不能构成金融诈骗罪。(4)从犯罪情节是否严重看罪与非罪。修订后的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了犯罪的定义,其中还规定了“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而在金融诈骗罪中,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构成犯罪,明确规定“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才会处以刑罚。各种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相同的,都是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它门之间的界限主要表现在客观形式方面。行为是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行为方式、特点的差异也是各种金融诈骗犯罪的主要不同点。例如,信用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界限也主要是行为的方式不同。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进口商的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在其具备了约定的条件以后,即可得到由开证银行或支付银行支付约定的金额的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卡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品凭证。利用信用证诈骗的危害性往往大一些。金融诈骗罪与其他经济犯罪的界限主要是看侵犯的客体。集资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虽然都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都采用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但前者侵犯的客体是投资者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例如,长城公司集资诈骗案中,虽然身沈太福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骗钱,但他打出的旗子是集资,即以集资作幌子,行诈骗之实,其后果主要是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区别金融诈骗罪中的重罪预防轻罪的界限,有利于准确量刑。只有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上进而量刑适,才能使罪行相适应原则得到最终贯彻。金融诈骗罪的重罪、轻罪区别,主要反映在犯罪数额问题上,其次反映在犯罪情节方面。犯罪数额是区别金融诈骗罪中重罪与轻罪界限的主要依据。刑法中关于金融诈骗罪的条文对数额做了明确规定。例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条文规定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种标准,同时还规定了“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两种标准;不同标准处以不同的法定刑。四、金融诈骗罪产生的原因我国当前正处于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推通过政府经济体制正在逐渐为由市场进行资源基础配置的新经济体制所取代。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国内金融市场一度出现了混乱和无序,金融违法、违规现象丛生,金融诈骗罪突出,严重地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阻碍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金融改革滞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市场缺乏公开性、规范性。(2)金融法制建设缓慢,金融市场无法可依的现象普遍。(3)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金融诈骗罪防范能力薄弱。(4)惩治金融诈骗罪的刑事司法工作滞后,打击力度不够。五、预防金融犯罪的对策金融是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传动带,是市场经济的“造血机”,一旦犯罪活动渗入,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必须重视金融诈骗罪的预防。(一)`宏观预防对策1、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转换金融机构职能。我国一度出现的金融秩序混乱、金融市场失范、金融犯罪活动激增,其深层原因在于金融改革滞后,金融体制陈旧。因此,首先,积极转换人民银行职能,真正发挥其执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督的作用,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其次,加强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造,实现商业银行的灵活经营、规范运作;再次,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业的有序、公平竞争。2、加快金融法制建设,依法规范金融市场。一方面要加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检查院法律监督机关的工作,加大对于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从而建立起强有力的法律规范,使金融市场活动法律化。3、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金融意识。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之初所出现的紊乱和无序,金融犯罪的高发律,正是在人们模糊、脆弱,甚至错误的金融意识的诱导和推动下发生的。因此,加强金融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金融意识刻不容缓,积极正确地引导人们参与金融市场,以市场来教育人们促使人们形成健全的投资意识、风险意识和其他金融意识。(二)微观预防对策金融诈骗罪是有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宏观预防对策只能从总量上控制金融诈骗罪的增长率,而卓有成效的减少、杜绝金融诈骗罪必须同时加强微观预防。1、建立金融机构的内部制约、防范机制。这种机制可以通过健全金融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审计、监察、纪检、保卫等专门的内部监督职能部门;加强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的防范意识;改革用人制度、严把进人关等途径形成。2、识别犯罪手段,加强技术防范。针对金融诈骗中犯罪分子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智力方法,运用有关的技术防伪,技术监控、技术鉴定、技术查询识别手段和方法,在犯罪实施或犯罪结果发生之前,及时阻止犯罪。3、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是指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社会监督机构以及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对金融市场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其中金融职能部门监管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法律建设进程的加快,全民金融意识的提高,我国的金融诈骗罪在宏观总量上得到控制。金融市场的不段壮大,金融市场的日益激烈,使金融犯罪领域随之扩大,犯罪类型增加,犯罪手段翻新。因此,与金融诈骗罪作有效斗争,必须同时加强金融市场监管相配合,在金融监管中预防犯罪、消灭犯罪。(三)特殊预防对策打击、惩罚犯罪是遏制犯罪的极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在犯罪猖獗之时尤其如此。着种特殊预防措施是通过惩罚教育已犯者,警戒有犯罪倾向的未犯者,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1、提高司法机关金融诈骗罪的侦察、和审判能力。金融诈骗是一种新型犯罪,而且都是智力型和技术型的犯罪,许多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实施犯罪。侦察、、审判机关必须相应提高对金融诈骗罪的侦察、、审判能力,加强相关的业务培训,从而揭露犯罪、惩治犯罪。2、建立金融招诈骗案举报制度。金融诈骗罪作案隐蔽、痕迹鲜少,司法机关不易察觉。建立举报制度,可以帮助司法机关获取线索,发现案源,捕获犯罪人,彻底惩治金融诈骗罪。3、从严执法。金融诈骗罪危害巨大,唯有从严从重打击,才能威慑罪犯,发挥刑罚的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作用。为此,要坚决纠正侦察、、审判工作中“以情代法”、“以权代法”“以罚代刑”等违法现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司法监督清除司法腐败,切实做到从严执法。参考书目:1`陈兴良主编的《中国刑法全书》(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21叶峰、刘生荣主编的《金融犯罪司法实务及预防对策》(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6篇

为有效遏制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减少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群结合,按照以防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角度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全面动员,深入基层,把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防范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有效减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扩大人民群众对打击治理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知晓度,揭露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遵纪守法,增强识骗、防骗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有关企业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至5月18日)。镇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并下发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将相关精神传达到村级和镇属各单位,同时,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的认识,让他们掌握宣传方法与技巧,明确宣传工作目标与任务。

第二阶段:深入宣传阶段(5月17日至5月31日)。总体要求:镇、村干部将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资料发放到每村每户,派出所民(辅)警深入企业等部门开展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主要宣传途径如下:

一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形式,民警、辅警以及镇、村干部深入到村庄、学校、医院、企业等人员密集区,与辖区群众面对面讲解反诈知识,详细介绍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作案方式、通讯网络诈骗的种类和危害,介绍防骗、识骗技巧和被骗后的紧急补救措施。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诈行动,将反诈知识传播给更多的人。

二是利用流动音响循环播放音频的方式加深群众印象。

主要由村干部录取简明扼要、朗朗上口的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常识语音,在群众中广泛播放,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坚决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三是“线上”扩大宣传面。

全镇一大群,各村一小群。通过镇、村各群、各村小组群等微信群各类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知识,转发各种揭秘新型犯罪手法、警方支招等内容,扩大群众知晓面,切实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防范通讯网络诈骗宣传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督察,按各村委会区城进行划分,对于宣传活动开展落后,通讯网络诈骗案件仍然高发的后三名落实宣传不力的村委会和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督察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是有效减少案件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研究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党支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到宣传全覆盖,切实做好防范通讯网络诈骗教育和预防工作。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7篇

一、信息诈骗的种类及方式

信息诈骗的种类很多,常见的是手机短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信息诈骗的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中奖为饵,骗取钱财。以某公司庆典、举办手机幸运抽奖活动为由,以公证员身份请对方领取大奖,借机诱其汇“邮费”、“税款”到指定的信用卡,收到钱后便杳无音讯,常见短信如“我是XX省公证处公证员XX,恭喜你的号码在XX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价值8.8万元,请你带着本人身份证和750元手续费去XX处领奖。”

2、以办证为由,骗取钱财。以制作假证件、假公章、假学历等违法经营活动为由,发送短信息实施诈骗。

3、以为名,骗取钱财。假称可以提供“__”特码给对方,要求对方办理会员卡交会费,如“欢迎致电香港__……为广大彩民爱好者提供信息,透露特码。联系电话1395983XXXX。”

4、以验资为由,盗取钱财。谎称有廉价走私等物品出售,以验看购货人资信实力为由,窃取购货人的信用卡号和密码,最后用伪造的信用卡将购货人的存款全部提走。

5、防冒网站,盗取钱财。诈骗者伪装成银行或其它合法机构,发出数以百万计的诱骗邮件,邮件标题通常为“账户需要更新”等等,而其链接的标题就是一个诈骗的网站;他们通过防冒银行网页,利用粗心用户在假网站上输入的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金融机密信息,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如一位客户因为登录了假的中国银行网站(正确的网址应为),导致卡里的2.5万元资金不翼而飞。

6、诱使回电,“赚”取话费。一是诱使对方回电话听歌,“赚”取高额话费,常见短信为“您的朋友13XXXXXXXXX为您点播了一首XX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XXXX

收听”;二是诱使对方回电,“赚”取高额话费,如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一回拨即收费500元。

7、骗取卡号,盗打电话。常见短信如“我是X公司的工程师,现在将对你手机进行检查,为配合检查,请按#90或90#”,若按指示进行按键,SIM卡卡号可能被骗取,行骗者利用该卡肆无忌惮地打电话。

8、制造信息失灵现象,实施诈骗。一是持机人用盗得的手机发送短信给手机通讯录内的联系人,骗取对方话费。如“XX,我现在在外出差,手机马上快没钱了,麻烦帮我充值100元。”二是骗取对方亲朋电话并通过短信诱使对方关机,如“你好,移动通信公司现在将对您的手机进行线路检测,请您暂时关闭手机3个小时”;然后在对方关机的时候以“在外出事,要求汇款”等事由诈骗对方的家人或朋友。

9、谎称信用卡被刷卡消费,进行诈骗。案犯先发以银行或商场名义发短信给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与之联系后,嫌疑人甲自称为银行或商场工作人员,告知受害人卡已被消费,让受害者与公安部门联系报警,以取得对方信任,并提供公安部门的电话,如果受害者按所提供号码与冒充公安人员的嫌疑人乙联系后,乙称其已立案,并让其再与银行信用卡专职人员联系,随后嫌疑人丙冒充所谓银行专职人员授意受害者向指定帐号汇入一定现金。

二、信息诈骗频发的原因。

1、成本极低,回报极高是信息诈骗频发的直接原因。

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例来看,犯罪分子多数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来实施诈骗的。他们把群发器一端接到电源上,另一端接通手机。被启动后,群发器就会按照程序自动识别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然后将这个手机号的最后四位按照从0000到9999的顺序逐一拨打,将事先拟好的短信自动发到9999个手机号码上。此外,一些诈骗分子还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软件,用手机与电脑连接,上网后就可选定号段向某个地方的手机用户发送短信。一台电脑最多可连接8部手机,一天可发几十万次。他们往往购买多部手机和手机卡号,大量透支手机话费。一旦做成几笔“大单”,手机卡号就不用了。

不管是采用手机短信“群发器”,还是利用电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来进行诈骗,成本都是非常的低廉;而骗到的钱财动辄上万元,有的甚至几十、上百万。厦门市公安局曾破获3起信息诈骗案,3个犯罪团伙以手机、网络等形式发送短信7000多万条,谎称可以提供__开奖的特码,诈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可见,“低成本、高回报”,正是此类犯罪在全国迅速蔓延的直接原因。

2、成功率高,风险率低是信息诈骗频发的重要原因

(1)短信发送范围广,命中率高。由于群发器发送短信的范围极广,一天可发几十万次,即使成功率极低,也有相当一部份群众难免上当。如一天发送1万条短信,按0.1的上当概率,就有10人受骗。

(2)许多群众防骗意识不强,识骗能力不高。一是贪利心理,愿者上钩。消费者对财富的不正确态度是诈骗得手的最直接因素,多数的行骗者均是以获得额外的收益作为诱饵,使部分消费者丧失最起码的警惕性。二是好奇心理,步步跟进。部分被骗的消费者并不是从最开始就相信犯罪分子的信息,但由于天生的好奇心理,使他们一步一步的跟进犯罪分子所设定的陷阱中。犯罪分子很注重和被骗人之间的互动交流,特别是通过实时的信息传递,使被骗者对其“真实身份“的验证一步步加深,最终让被骗人逐渐产生信任感。三是粗心大意,难以自防。随着银行积极推动各种电子银行服务,网上理财逐渐进入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有些粗心用户在假冒的网站上输入账号和密码信息,结果对方凭借帐号和密码,非常迅速地从用户的真账户里转走所有存款。四是独善其身,难以群防。行骗者大多是随机发放大量信息,多数群众也能够识破他们的行骗目的。但因为缺乏集体保护意识,极少有人去报案,导致犯罪分子无所顾忌的将行骗的范围不断扩大。

(3)打击效果不佳,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从已经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信息诈骗活动大多属于大范围、跨区域流窜作案,犯罪分子伪装性、隐蔽性强,犯罪手段智能化、科技化特点十分突出。如手机短信“群发器”(俗称“土炮”),只是巴掌大的一块电路板,连个外壳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更是无处可寻,更不用说身份的确认。犯罪分子不仅身份不明,而且他们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帐号大多属于外省,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异地排摸,而且需要异地协作;不仅排摸费用大,办案成本高,而且工作周期长,追赃难度大。因此,公安机关主观

上产生了厌倦烦燥的心态,如接到群众报案,一些干警只是不耐烦地说这是假的就完事了;客观上形成了“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助长了信息诈骗之风。

3、心理失衡,监管失效是信息诈骗频发的深层原因。

(1)经济转轨,心理失衡。目前,我们正处于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阶段。一方面市场经济唤醒了社会的重利意识,人们对财富充满了无限的渴望,极力推崇拜金主义,渴望不劳而获,从而丧失了一些最基本的警惕性,殊不知,天上掉馅饼是少之又少的事情。另一方面精神文明建设滞后,加上外来不受任何约束的个性解放思想(实质是极端利己主义思想意识)的影响,致使原本中性的重利意识,发展成为贬义的“重利忘义”,为了获得“额外”收入,犯罪分子不择手段。另外,经济转轨阶段产生了一些违法暴富的个体户和其他人员,他们不靠艰苦劳动却过着奢侈的生活,社会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对一些靠工薪维持生活的群众产生严重的冲击,并直接影响了一些人的价值取向,也为一些以诈骗犯罪为职业的犯罪分子为其“犯罪合理化”的荒谬心理找到了借口。

(2)社会转型,监管失效。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信息诈骗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社会性问题,电信条例出台时还没有短信这项业务,因此也没有关于短信服务方面的要求与规定;而且,我国不仅没有个人资料保护方面的法律,更无专门保护网络中的个人资料安全的法律。二是社会监管漏洞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到了市场经济信息时代,不仅人财物出现大流动,而且应用信息进行交流、贸易的现象大量增多,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跟上,管理防范、控制机制薄弱,出现了很多漏洞和空隙,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手机卡、小灵通没有实行实名制(据了解,在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两大运营商的用户群中,目前不登记名字的用户占总用户的70以上),缺少注册用户资料,导致出现无法追查到短信诈骗者情况,给信息诈骗案件的侦破和打击带来诸多不便。三、打防对策

信息诈骗不仅影响我国的正常通讯秩序,干扰了群众的日常经济交往和社会联系;而且给广大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从20__年10月到20__年3月,泉州市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短信诈骗案件5500余起,被害人遍及全国30个省、市、区,被骗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因此,我们必须进行严密防范,给予严厉打击。

(一)以堵塞管理漏洞为切入点,健全防控体系,减少犯罪发生率。

1、要加强立法,规范管理。一要通过立法,规范短信市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电信条例;尽快制定《网络信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信息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基本制度,明确社会各方面保障信息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把握网络信息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全面的监管方式与程序,做到预防、控制和打击相结合,国家、社会和个人权益相协调。二要借鉴美国等国家的做法,通过立法加强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国家或地区已经超过50个。如美国1974年的《隐私权法》、1970年的《公平信用报告法》对个人资料保护均有相关规定。

2、要密切协作,加强监管。电信、网络公司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相互协调,共同监督。一要推行手机实名制。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行一户一网、机号一体的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落实手机实名制,并对滥发垃圾短信者处以高额罚款。二要严格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由于运营商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时采取群发的方法,几乎所有的手机号码都被默认为可以接收这类短信的用户。要根治群发短信,必须从源头下手。虽然信息产业部已经规定,基础运营商不允许为任何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否则负连带责任,但没有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这样就使源头根治短信诈骗无法可依。因此,在以后的规定中,有必要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特别要把通过群发信息进行诈骗列入需要严厉打击和取缔的范围。三要加强对隐身短信的管理。隐身短信大概有两种类型,一是给自己手机配上一个PM号,可以大大提高手机的短信功能。PM短信还能帮助发信者隐身,只要在对方手机号前加上8778就可以发送PM隐身短信了,对方手机上只显示自己的PM号,而不显示自己的手机号。二是在网络上申请一个帐户,即可以通过在线发送信息给目标手机用户,显示发件人的名字是网络上的帐户。“隐身短信”侵犯了收信人的知情权,也违反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但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加以规范,只靠社会道德来约束。如何规范有关行为,使之发挥正常功能,又不落为危害他人的工具,需要法律部门,内容供应商,电信部门等给予重视。

(二)以提高防范能力为着重点,加强宣传教育,降低犯罪成功率。

1、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要加强对公民道德素质的宣传,特别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特别要教育广大群众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广大群众相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使广大群众艰苦奋斗,洁身自好,不制作诈骗短信,有效地消灭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间。

2、及时揭露诈骗伎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引导公民自觉学习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识,培养公众对信息诈骗的免疫力。如要根据案件发破情况,及时分析掌握犯罪分子作案规律,归纳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方式和过程,并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识别信息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要告诫精心的群众在使用网络银行时,务必要记清自己开户银行的网址,每次登录最好选择直接输入网址,尽量避免用搜索引擎查询到的链接进入相关网站;并且尽量不要在网吧里登录网上银行,因为无法知道这些计算机是否装有恶意程序进行监测。同时,要选择信息诈骗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营造打击声势,震慑违法活动。

3、畅通信息收集渠道,增加破案有效线索。各地指挥中心要采取各种形式,动员受骗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醒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人人喊打的良好关键氛围;同时要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确保受理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本地信息诈骗情况。

(三)以专项行动为突破点,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犯罪风险率。

1、要调查摸底,重点突破。要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并对收集到的犯罪线索进行认真梳理,搞清犯罪信息源所在区域、

诈骗资金流向,选准工作重点进行侦察,确保打有目标,攻有方向。

2、要合成作战,快速反应。一是积极构筑以刑侦部门为侦察破案主力军,各警种协同作

防诈骗法制教育第8篇

1、大学生失联事件频频发生

2014年全国多地发生多起女大学生失联、囚禁、遇害事件。江苏吴江19岁女大学生高秋曦在失联半个月后被确认遭抢劫并杀害、20岁的女大学生高渝在重庆“搭错车”不幸遇害、22岁的女大学生小金在济南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四天,并惨遭殴打、。这一例例的侵害事件不仅令人对受害者感到怜悯,对犯罪嫌疑人的恶劣行径感到愤慨,更在社会及高校引发了一场对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的大讨论,引发了社会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担忧。

2、大学生对公共危机缺乏警觉与防范

公共危机的祸因主要有六种,分别是自然灾害(包括火灾、风暴、地震、洪水)、公共安全突发事故、恶性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疾病传播(即公共卫生问题)、自然环境恶化等。公共性危机的实质是危及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和生存空间,侵犯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无法根除这六种祸因,难免就会遭遇公共性危机。当前大学生对公共性危机缺乏警觉与防范意识,缺乏面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力,掌握的应急知识与求生技能较为薄弱。通过相关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学生根本不懂得我国公共危机发生的情况,对身边潜藏的危机普遍缺乏警惕。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参加过类似危机事件的应急办法培训,具备基本的应急常识和处理技能。危机来临时,不能保证学生顺利脱离危险。

3、大学生对各种诈骗行为的甄别能力差

诈骗是危害公民财产安全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变化发展,诈骗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升级。诈骗的技术含量也在日益增强。除了传统的面对面行骗之外,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新形式不断涌现。同时,花样繁多的骗人行为也已走进了大学校园。针对学生特点的校园诈骗案件频频被曝光。如:每年秋季奖助学金评比期间常见的电话诈骗,学生从事兼职活动受骗,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受骗等等。诈骗的形式手段无论怎么变化,目的都是一样,为了掘取钱财,但大学生对此类骗术缺乏必要的甄别能力,常常因为贪图骗子承诺的利益而收到更大的经济损失。

二、大学生危机应对意识缺乏的原因

1、思想过于单纯

大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代,大学生活的无忧无虑、丰富多彩,与社会实践的脱离使得大学生自身的思想过于单纯。生活在象牙塔中的他们很少有人主动思考隐藏的危机,对发生的事情也缺乏必要的思索,思想的单纯导致了面对危机事件时表现出的茫然不知所措、无以应对;对于骗局很难甄别,容易走进圈套。

2、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教育体制重基础理论培养这一模式已经存在数年,随着社会发展变化,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以求适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但高等教育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教育轻人格情商教育的缺陷一直未曾有着彻底变化。传统的教育模式导致了大学生面对危机时缺乏应有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解决能力。使得大学生在各种危机、骗局面前显得无所适从。

3、安全问题认识与防范意识不足

目前,存在于大学生中间的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人际交往、寝室的安全管理、休闲娱乐等方面。从学生管理的角度看,学生选择的休闲娱乐方式是影响其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倘若大多学生选择通宵上网、暴力游戏、等消极的娱乐方式,那在学生中间出现打架斗殴、对网络交友的疏于防范等等则在所难免。寝室内私拉电线、随处吸烟、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已经成为火灾等人为公共危机的直接源头。学生对于安全隐患的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于各个高校,更谈不上防范与技术性的处理。

4、缺乏适当的教育机制

安全教育应当作为一项基础教育长期开展,当前我国教育的现状是安全教育还处在宣传阶段,还未形成具有全局规划的、目标发展的层次,有的学校认为安全教育应当作为学生工作的常态化来抓,还有的学校认为安全教育可做可不做。虽然近年来,结合国家文件要求,各高校也相应出来了一些具体的政策要求,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但在开展效果上并不明显。在根本上并未解决当前大学生危机应对意识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的现状。究其原因,在于当前的教育体制缺乏适当的安全教育策略与实施办法。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应对策略

1、充分利用移动新媒体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移动新媒体在高校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已经得到了师生的普遍认可,其对教学效果的积极效用非常明显。目前,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的主要方式方法还是集中在主题班会、各种管理规定的解读、实践活动等等。但是取得的效果略见一斑。归其原因,由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层次不齐,自觉意识存在差异,价值观念不同等等,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诸多被动之处。为此,我们想要更好的在学生中间进行安全教育,就必须寻找适合学生自身需要,能够对其产生心理满足的方式途径。移动新媒体就应对被视为一个重要手段。将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共危机发生与处理办法、宿舍安全隐患、人际交往陷阱、网络电信诈骗等系列知识作为专题通过网络平台、手机通讯平台予以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宣传的范围与幅度。其次,结合传统教育方式,将典型案列产生的后果利用新媒体给学生做生动、深刻的展示,使其在心理上真正承认并乐于接受这项教育。

2、加强学生危机应对技能的培养与训练

针对学生中间普遍存在的危机应对技能缺乏问题,学校可以根据个案形式进行针对性的训练。拟定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模式,设计制定标准作业程序,安排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摸仿情境,加以演练。后通过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总结让老师、学生都能亲身参与,进而强化自身的危机感。在实际操作中也能检验出学生对危机事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3、强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