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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税收筹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23 17:12:27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1篇

关键词:上海医药集团;税务筹划;环节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税收筹划在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运用分析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10日

一、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税务筹划征纳双方及其人,就税款征收管理事务、税款缴纳事务所进行的策划,一方面达到将应收税款尽可能收上来;另一方面纳税人尽可能的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少缴纳税款,它是国家税务机关进行的税收筹划和纳税人为实现企业最大利益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并严格执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原则的前提下,对涉税事项所作出的,以期达到税负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的节税行为。

(二)税收筹划的目标

1、税负最小化。纳税支出通过国家纳税相关法律这一强制性外力渗入到企业内部,是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时无法回避的永久性的成本支出。税务筹划是通过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为企业的利益者相关者节约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收益,这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最为直接的基本目标。

2、权衡相关者利益。纳税环境是企业客观存在的外部环境,对企业发展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因此和普通的财务管理活动相比,该目标更具有现实意义。只有全面、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才能保证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因此,纳税筹划的最终目标同财务管理目标是一致的,突出股东利益重要性。

二、上海医药集团经营现状及纳税情况分析

(一)上海医药集团经营现状

1、集团简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关爱生命、造福健康”为经营宗旨,本着“安全、优质、高效、环保”的理念致力于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品牌推广,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使公司发展成为医药A股市场市值最大、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全产业链医药上市公司。

2、经营范围。原料药和各种剂型医药产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医药装备制造、销售和工程安装、维修,仓储物流、海上、陆路、航空货运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提供国际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各类药品及相关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上海医药集团纳税情况分析

1、税收总额分析。2010年税收总额为335,907,938.33元,2011年为393,121,382.16元,2012年为415,867,008.66元,2013年为393,620,916.69元,2014年为546,502,723.65元,集团2010~2014年的税额巨大,每年都为国家缴纳大量税收,基本每年的税收都在递增,只有2012年相比2011年有所减少,但是2013年实现大幅反弹,大幅上涨。

2、涉及税种齐全。集团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其他税种。从集团的报表中可得:以2014年数据为例,2014年共纳税约54,650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为34,816万元、增值税为13,429万元,两税合计占比高达88.28%,则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纳税筹划的重中之重。集团纳税筹划应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为重点,力求降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

三、税收筹划具体内容

(一)采购环节。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初级农产品有关的优惠政策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以及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的,按低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集团的农业子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了企业生产加工所必需的农产品中草药原材料。因此,农业子公司作为初级农产品的生产者,免征增值税;作为采购方的制药公司,在购初级农业子公司的初级农产品后,可按照低增值税率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对比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小规模纳税人跃叩南售普通发票,同样的进货成本会形成不同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为制药公司的进项税额抵扣和农业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与否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二)生产环节

1、存货税收筹划。通过对上海医药集团盈利状况的分析可知,该企业处于盈利阶段,并且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企业应考虑税收优惠产生的收益以及递延的税收收益。也就是说,处于税收优惠期间内,如果当期的利润大,那么享受的税收优惠也较大。当购进材料的价格呈下降趋势时,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当价格市场呈上升趋势时,应当采用加权平均法;当价格波动单位价格较大的情况下,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反之亦然。

2、固定资产税收筹划。针对该企业的盈利现状,应将折旧年限缩短,折旧方法宜采用加速折旧。考虑税收优惠期限,在税收减免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面的。企业能获得的长期税收优惠通常是税率的降低。处在税收优惠期限内,当期的税率低而扣除多,而以后期间税率高而扣除少,从长期来看,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加速折旧考虑了通货膨胀和货币时间价值,在物价持续上涨时,使用加速折旧法与直线法相比,能够更快收回投资。当物价平稳时,市场资金也会相对宽松,加速折旧法的优势,相较于直线法折旧则不那么明显。

3、研发费用的筹划。(1)组建独立研发中心。企业进行新药研发时,在不影响企业技术开发效果的前提下,把内部研发部门设立为独立研发中心全资子公司,可以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基础。假设医药制造企业本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为800万元,将研发部门设立为独立研发中心后,企业的内部研发转化为医药制造企业委托子公司进行开发,子公司再向制药企业的收费为开发费用再加上利润加成,医药制造企业的研发费用就变成了900万元。很明显,制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变大了。成立独立的研发子公司后,新药研发也可以是母子公司合作开发的形式,或者由子公司开发完成后将知识产权转让制药企业的形式,这些形式会对母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同的影响,制药企业在做出决策时,要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2)控制无形资产开发进度。集团应控制无形资产开发进度,其完成程度决定了研发费用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费用化直接按照150%税前扣除,资本化则是按照150%在不短于十年平均摊销,通常前者对当年利润的影响大于后者。企业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适当规划好无形资产开发进度,以决定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问题。

(三)销售环节。减少或推迟当期收入的实现,可以缩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对收入的确认时间上与会计准则基本相同。1、滞后收入:所得税法不注重经济利益是否能流入企业,即资金的是否回笼不影响税收的计算缴纳。税法和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按照货物发出时间,选择分期收款方式和预收款方式,在收入确认时间点比收款交货的销售方式滞后,并且使销售总额分散至以后期间,更有利于递延纳税;2、收入配比:如果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足够大,使得会计利润可能为负数,那么不需要追加当期亏损,可以采用一般销售方式确认收入;如果预计下一期成本费用大幅增加,可以在当期按照分期收款或预收款方式确认收入,以增加下期的收入,减少下个会计期间的税收负担。

(四)其他环节

1、利用仓储服务。许多医药制造企业,为了货物配送更方便、更快捷,往往在许多中心城市租赁仓库,或直接向医药批发企业租赁仓库,作为货物配送的中转仓库。“营改增”之后不动产租赁没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则仓库租金仍适用营业税,但是仓储服务作为物流辅助服务的一个项目,却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此点给中药制造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筹划要点:与仓库出租单位签订合同,要求提供仓储服务,仓库所有设施、人员费用由出租方承担,货物的搬运、整理、发货均要求出租方按需求方的指令操作。需求方除提供指令、明确要求外,不再提供与仓储有关的人力、物力。出租方必须申请仓储服务的经营范围,获取一般纳税人资格,结算时提供给需求方仓储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医药集团的经营范围中有仓储物流,可以更好地利用此筹划要义。

2、大型设备宜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营改增”后,有形动产租赁改征增值税,与设备采购税率一致,均为17%。这样,承租企业不但可以获得采购设备同样的抵扣收益,资金成本部分转化为租金后,亦可享受17%抵扣,使得资金成本变相降低17%。筹划要点:与出租方共同选择采购设备,由出租方出资采购,承租方按融资租赁合同分期支付租赁费,出租方开具租赁费增值税发票。鉴于“营改增”融资租赁的成本优势,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以选择采用融资租赁形式采购大型设备,将更多的资金投入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避免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企业发展。

四、总结

上海医药集团正沿着“三年基础发展、六年登高发展、九年腾飞发展”的“三三三”发展规划既定战略有序推进。税收负担对于企业来讲,是一种强制性的纯负担。企业可以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制定企业经营策略达到战略目标。系统化全面的税务筹划,能够帮助企业合理、合法、有效地减少税收负担,有利于推动企业战略的实施,降低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降低企业税负,减轻其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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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敏.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税务筹划[J].经济研究导刊,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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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剀.中国税务筹划进入供应链筹划新时代[J].财经杂志,2011.9.

[5]王玉春.企业采购与销售环节现金流管控精要[J].财会月刊,2011.5.

[6]薛林生.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和对策分析[M].中华会计网校,2011.4.

[7]陈志勇.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10.

[8]郭民.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J].工业会计,2010.7.

[9]李江涛.鞍山钢铁公司纳税筹划研究[D].辽宁科技大学,2010.5.

[10]丁利明.试析企业并购的所得税纳税筹划[J].财会月刊,2010.3.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2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中小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一、税务筹划的理论概述

1.税务筹划的涵义

(1)税务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又被称作是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和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企业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其中税负最轻或最佳纳的税方案,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行为。

(2)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风险性、普遍性的特点。

二、中小企业的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1.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减少涉税成本,提高税后收益,实现利润最大化;

3.防范涉税风险。

三、X企业涉税情况分析

1.X企业的基本情况

X企业是一家以药品的批发、零售为主要营业收入的药品连锁企业。是H市最大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已成为H市该行业的领头军。公司成立于2001年,现今有130多名员工,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2.6%,中专学历占62.8%;主管药师和主治医师16人。公司下设企业管理服务部、质量管理服务部、财务管理服务部、采供服务部、医院服务部、市场服务部、储运服务部、药堂服务部。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抗生素、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日用化学品近4000个品种(包括注射剂、冲散剂、片剂、丸剂、胶囊剂、酊水剂及外用药等)。近几年平均营业收入为1.5亿元。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主要为17%,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为25%。由于医药连锁企业的特殊性,其税种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以本文对该公司的税务筹划放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

2.X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X企业虽然是H市医药连锁企业的龙头企业,但是该公司还只是一个中型企业,企业管理者对税务筹划的认识不够,导致对税务筹划的不够重视。公司财务部没有设有专门的税务筹划人员。

(2)从上面对X企业的员工学历百分比中,可以看出,该公司的员工素质不高,缺乏高端技术人才。表现在财务管理上则是财务人员只是在处理日常的会计事务,有的时候该报的税没报,不该报的税反而多报,这造成了一定的涉税风险。

(3)X企业管理者也有降低纳税的意识,但是却不是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进行,而是在年底纳税的时候再想办法减少税收的交纳。

四、X企业税务筹划方案设计

1.X企业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1)进货渠道的税务筹划

由于我国税法规定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凭证的要求,所以一般纳税人的进货渠道不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例就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一般纳税人的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货,这样一般纳税人供货商可以为企业提供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专用发票,适用的抵扣比率为17%;另一种是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货,而在小规模纳税人中既存在着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的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这种情况下可以按3%的比例抵扣。又存在着不能请求代开自己也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这种小规模纳税人知道自己存在这样的一个限制,会降低价格吸引一般纳税人进货商。X企业主要是批发零售,所以进货这一步骤在其经营活动中极为重要,如果能够在进货时权衡成本与收益,使进货成本在扣除进项税额后最低,就是最佳的进货渠道。具体举例如下:

X公司某年某月某日要采购一批药材,进价为100万元(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140万元(含增值税)。现有甲乙丙三个公司可以提供者批药材,其中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适用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代开适用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丙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请求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三个企业的药材质量相同。

若选择甲企业为供货商,则

应纳增值税=140/(1+17%)*17%-[100/(1+17%)*17%]

=20.34-14.53

=5.81万元

若选择乙企业为供货商,则

应纳增值税=140/(1+17%)*17%-[100/(1+3%)*3%]

=20.34-2.91

=17.43万元

若选择丙企业为供货商,则

应纳增值税=140/(1+17%)*17%

=20.34万元

从上面的举例可以看出,在采购同样一批货物时,选择不同的供货商,所缴纳的增值税不同。其中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增值税最低,从开具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增值税最高。所以在货物质量相同、售价相同、进价相同的时候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的供货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例子中的乙丙企业为了吸引采购商,会降低货物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从企业的整体收益来考虑,而不只是考虑增值税的交纳多少了。假设丙公司开出的价格为80万元,则企业的整体收益即税后现金净流量=140-80-20.34=39.66万元,而甲企业的价格不变,仍然是100万元,则企业的税后现金净流量=140-100-5.81=34.19万元。此时,从丙企业进货比从甲企业进货更划算。

那么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比一般纳税人的价格低多少时更加划算呢?下面的价格优惠临界点可供X企业在采购时参考:

(2)促销方案的税务筹划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促销作为企业增加营业收入的一个手段日益重要。X企业作为一个以零售药品为主要收入的企业,促销活动当然必不可少,但是其在进行促销活动的同时不能仅仅看到营业收入的增加还应该看到促销带来的一系列成本的增加,企业应该以整体利益为最终目标。X企业进行的促销活动有许多,主要有买一赠一活动,即购买一件药品赠送一件价格较低的药品,有折价销售、赠送优惠券、加量不加价等。

在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中,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无论是自己生产还是购进都是视同销售,应该缴纳增值税。所以X企业赠送的药品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且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企业赠送的这笔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同时,个人所得税规定,购买者为个人消费者的,这笔所得为偶然所得,企业应该承担这笔个人所得税。所以X企业在进行买一赠一活动时会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具体举例如下:

X企业在五一期间举行部分药品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是到公司药堂买这部分药的顾客,都可以买一种药赠送比这种药价格更低的保健品一份。这一期间进行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能够增加营业收入20万元,不含税成本为15万元。赠送的保健品价值为1万元,其不含税购进成本为0.6万元。如果不进行税务筹划,X企业则应该缴纳的税收为:

保健品应当缴纳的增值税=10000/(1+17%)*17%=1452.99元

保健品应当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452.99*10%=145.30元

保健品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2500元

保健品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000*25%=1500元

赠送的保健品在整个促销活动中缴纳的税额 =1452.99+145.3+2500+1500=5598.29元。

企业在整个促销活动中的收益=20-20/1.17*0.17*(1+10%)-15-1-5*0.25-0.56=-10000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见不进行税务筹划,盲目地进行促销活动有时不仅不会带来收益甚至还会亏损。其实可以将这样的促销变为直接降低价格或者价格折扣,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降低销售价格,实行捆绑式销售,就不会存在赠送药品的视同销售问题,也不会存在多交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进行折扣销售,也可以避免上述问题。

在折价销售、赠送优惠券、加量不加价这三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中,X企业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举例如下:

X公司每销售售价为200元(含税)成本为120元的药品,进项可抵扣,有以下三种促销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按药品的八折销售;

方案二:满200元赠送40元的购物券,可在店里买其他药;

方案三:满200元可再选购40元的其他药品,价格不变,仍未200元。

暂时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析如下:

方案一:增值税=(160-120)/0.17*0.17=5.8元

销售毛利=(160-120)/1.17=34.2元

企业所得税=34.2*25%=8.54元

税后净利=34.2-8.54=25.66元

方案二:这种情况下,就相当于买一赠一,与上述的买一赠一缴纳的税种一样。

增值税=(200+40-240*60%)/1.17*0.17=13.95元

个人所得税=40/(1-20%)*20%=10元

销售毛利=(200-240*60%)/1.17-10=37.86元

企业所得税=(200-120)/1.17*25%=23.4元

税后净利=37.86-23.4=14.46元

方案三:这种方式看似与第二种方案想像,但是却与第二种方案有本质区别。因为这种方案不会被视同销售。

增值税=(200-240*60%)/1.17*0.17=8.14元

销售毛利=(200-240*60%)/1.17=47.86元

企业所得税=47.86*25%=11.97元

税后净利=47.86-11.97=35.89元

从上述三种方案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第三种方案最优,第二种方案最差。所以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一定要充分考虑税务的负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2.X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1)业务招待费的税务筹划

所谓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但由于其直接影响国家的税收,因此税法对其税前扣除有限定---仅允许按一定标准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而营业收入又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组成。控制业务招待费在允许扣除范围内,有助于减少企业所得税。在允许的范围内改变策略,将一些可以计入业务宣传费的费用计入到业务宣传费,因为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是当年营业收入的15%,且当年未扣除完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而业务招待费则不能结转扣除。

(2)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税务筹划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由于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是以销售收入为计税基数,所以X公司可以单独成立一个销售公司(分公司),将所进的货物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进来后再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售出。这样可以将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在两个公司之间进行分摊,而营业收入以最终卖出价格为计税依据,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提高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税前扣除金额。

(3)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筹划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有四种: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方法的不同会导致当期的纳税金额也不同。X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是采取加速折旧将纳税金额递延,或是采取直线法提前交纳税款。

从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税务筹划是一项较为复杂、变数较多的系统工程。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税收是一项无法逃避的法定义务,必然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成果都产生重要影响。如果能够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减轻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使中小企业的经济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最大化,从而更好地缓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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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3篇

    省政府体改办、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制订的《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8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

    1.充分认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保障职工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围绕这一总体目标,必须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医疗费用的分担机制,实现广大职工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要求;必须改革医疗机构,建立新的运行机制,降低成本,给患者提供及时、方便、放心、优质的医疗服务;必须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通过公平竞争理顺供求关系,严格规范购销行为,加大药品管理监督力度,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坚持“一个目标、三项改革”同步推进。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二是改革传统保险方式,建立分担机制;三是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四是针对“以药养医”问题,推行医药分开;五是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六是总体协调,配套推进。

    二、进一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4.抓紧落实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今年底,基本实现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当前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是,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甘政发〔1999〕54号),按照“先启动、后扩面、允许过渡、逐步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这项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

    5.深化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当前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一是明确筹资比例。要根据省情,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要求进行,特别是困难地区不能盲目攀比;二是建立个人帐户。统筹比例低的困难地区,进入个人帐户的资金可暂不划入,可以先建立统筹基金,解决大病保险问题;三是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积极探索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的解决办法,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试行一些特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四是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我省实行由地方税务部门统一征缴;五是权利和义务统一,谁缴费谁就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没有或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统筹基金不能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基金只能支付参保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前的医疗费用仍由原渠道解决;六是统筹层次要坚持以地级市为单位,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实行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地级统筹。

    三、推进医疗机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6.按照自愿选择和政府核定相结合的原则,将我省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根据现有各种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承担的任务,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种医疗机构审核分类、发放证照。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现有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核定工作。武警、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所办的医疗机构,也要依此标准划分,实行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医疗任务外,可以开展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开展自主确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外,有义务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

    7.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要扩大运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管理,健全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医院院长推行公开竞争、择优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服务标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8.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搞好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将医疗后勤服务与主营业务分开,通过医院联办后勤服务或交由社会去办等方式,逐步探索医疗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路子。

    9.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公开岗位标准,鼓励内部竞争,推行双向选择的劳动合同制。严格执行内部考核制度和患者反馈制度,把员工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挂起钩来。

    10.开展病人选择医院和选择医生的工作。要保障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权,职工可以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开具的处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病人选择医生的工作,省上确定几家医院试点,其它医院逐步实行。

    四、实行医药分开,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11.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我省县及县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制度上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医院药品收支结余(药品收入扣除药品支出后的纯收入)上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缴存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经考核后,统筹安排,合理返还。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甘肃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这项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和地州市都要在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门诊部及个体诊所可经销由省级卫生、药品监管部门审定的常用和急救用药,但不得从事其它药品购销活动。

    12.加大药品生产结构调整力度,发展我省药品生产。调整我省的药品生产结构,扩大适销对路的新药和特色药品的生产。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医药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我省现有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加大科技投入。要特别注重利用我省的当归、红芪、黄芪、党参、甘草、大黄等中药材资源优势,采用“产学研”一体化的模式,培育地方特色产品,加快研制开发和深度加工,壮大规模,努力形成我省药品生产的产业优势。

    13.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整顿药品流通秩序。鼓励我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向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企业集团方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行总、总经销,积极发展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和药品流通企业连锁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发展连锁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以及独立门点等多种零售形式。

    14.规范医疗机构购药行为,积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主要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以及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比较大的药品,其它药品和国家特殊管理的药品仍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供应。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或者联合招标采购,也可委托招标机构开展招标采购。可先在省级和地州市医疗机构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卫生、经贸、药监、物价和劳动部门要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全过程的工作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进行探索,提出具体办法,做好监督工作。

    五、加强对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

    15.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施对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事分开,把工作重点放在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上。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

    16.加快实施我省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我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对区域内的所有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对卫生资源供大于求的地方,一般不再新建或扩建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卫生资源向社区、基层和农村有序流动;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向医疗服务集团方向发展。城市的企业医疗机构要逐步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17.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合理划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业务范围,逐步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积极探索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双向转诊的路子。针对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仍然处于低层次、不规范的现状,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将符合条件的可以面向社会服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分阶段分步骤建立健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采取多种措施,逐步提高我省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18.改革我省的预防保健体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调整现有的预防保健机构,相对集中,合理分工,增强综合预防保健的能力。同时,积极发挥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预防保健的作用。特别要重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功能,逐步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医疗服务转移给社区卫生服务组织。

    六、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加强医药卫生工作的宏观调控

    19.实施价格宏观调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合理确定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放开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自主经营。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价格,要依据医疗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并结合市场供求状况及政府考虑的其他因素制定和调整。在改革的过渡时期,可继续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理顺医疗价格。医疗服务指导价格的制定,要考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和中医、民族医的特点,适当提高中医、民族医的技术服务价格,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中医、民族医的发展。对于不同等级、级别的医院、医务人员也要实行分级定价。

    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对政府定价的药品,除国家制定的以外,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对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自主定价。外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价格的药品在我省销售时,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或确认在我省的销售价格。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整公布零售价格。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选择我省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包装上印制零售价格的试点。

    20.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规范我省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对医疗机构以及其它卫生机构的补助项目,制定不同的财政补助办法。对政府举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则上以定项补助为主,也可采用定额与定项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以定额补助为主。对卫生事业预算内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其建设资金要根据项目的功能、规模由同级计划部门予以核定安排。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公共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其取得的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卫生执法监督收入上缴同级财政,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21.对不同性质的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其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税,但非医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应交纳税所得额。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税,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有关税收的登记、税款征收、减免等具体办法,由省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企事业单位医院按现行财政体制管理,军队、武警医院对社会开放部分的税收,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具体办法由省财政、税务、卫生等部门制定。

    22.发挥药品监督部门的职能,加强药品执法监督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要对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依法实行监督,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分类监管,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建立科学的新药评审机制,降低新药研制和审批管理成本。依据《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缩写GSP)等规定,加强监督实施,督促有关企业的整改。严格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做好现有企业换发新证和核批新企业的工作。完善药品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规范发展我省中药材专业市场。

    七、加强组织领导,搞好三项改革的协调配套

    23.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配套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三项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推进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是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动力,三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同步进行,才能有效地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三项改革涉及的部门多,任务艰巨,必须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协调配套。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4篇

关键词:

    我国企业按股权性质来划分大致可以归纳为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根据所有者及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又可分为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股权性质的不同会带来企业在经济行为上的不同。从以往的文献来看,股权性质的不同带来的企业绩效表现方面的研究已有不少,但在企业税收方面的影响还远远不够丰富。许多学者呼吁会计界的人士集中更多的注意力在股权性质对企业税收行为的影响的研究上。

    国外的学者普遍将研究对象归为家族企业和非家族企业两大类,涉及此领域的实证研究普遍赞同家族企业的税收激进行为程度较弱。在理论方面关于此结论的解释逻辑大致可以归纳为,因为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成本较低、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成本较高,所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家族更害怕因被发现涉嫌税收激进而使股票大跌,小股东乘机落井下石,家业基石就岌岌可危了;为此,家族企业的所有者更愿意不铤而走险,规规矩矩做社会良民。不得不指出我国的国有企业和国外的国有企业有很大的区别,中国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利益关系要密切很多。那么中国特有的国有企业的税收激进程度会高于中国的家族企业还是相反?在税收行为上,国有企业和家族企业又有哪些异同点,这两者和民营非家族企业相比结果又如何。

    本文选取以下6家企业作为研究对象: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兴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康元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中国现金有效税率指标比较

    本文通过观察6家企业的报表,综合我国税法的征收特征,将中国现金有效税率指标CCETR(Chinese cash-effective tax rate),其计算公式为实缴企业所得税与核心利润的比率。

根据计算得到下表列出了各企业的CCETR值。 云南白药分别为:18.48%,15.65%,14.61%;哈药股份分别为14.95%,15.44%,16.11%;浙江医药分别为:11.85%,14.18%,15.22%;复星医药分别为8.20%,2.62%,25.20%;健康元分别为12.95%,15.89%,8.65%;海普瑞分别为18.11%,14.86%,14.37%。除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公司的数据均均无异常值。本文对复兴医药的异常值进行了更深一步探讨发现,导致2010年CCERT值明显升高的事项为控股孙公司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6,800 万元受让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报告期内,四川合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4.23万元,可以预计,在未来的时间里,该数值会下降,因为负的利润可以在未来5年内抵消企业所得税。其他数据均可以认为,在未接受审计的情况下,并无显著差异。

    本文将其按分类取均值来更清楚地比较税收与企业性质的关系。三类企业2008、2009年的数据分别为:国有企业16.72%,15.54%;民营非家族企业10.02%,8.04%;民营家族企业15.53%,15.38%。数据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CCETR值略高于民营家族企业,而民营非家族企业的CCETR值明显低于另两类企业。但由于数据有限,不足以用统计来证明该观点,但这个观点和前述观点——家族企业因面临更大的大股东和小股东的问题会倾向于较小的税收激进程度完全吻合,本文认为可以供后续实证研究参考。

(二)政府补助和对外捐赠科目比较

    为了进一步探究民营家族企业的税收特征,本文又观察了各企业政府补助和对外捐赠这两个个科目的情况。财政拨款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底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政府补助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若能以政府补助的方式筹得资金,每个企业都会乐此不疲,但是政府补助的门槛较高。

根据各企业年报数据显示,能否获得政府补助及获得政府补助的多少从上表看来与企业的股东性质关系并不明显。

    关于对外捐赠,海普瑞发生额为0,可能与其在2010年才上市有一定关系,不用在大众监视下表演,企业还是倾向于省一点是一点。

    其他五家公司在2008年度的对外捐赠数额普遍高于2009年度,除了哈药股份。通过各公司2008年的年报,本文找到了原因:2008年我国四川省汶川市的地震捐款。各企业纷纷加大了捐赠的力度,其中以健康元为最。上述表中只是现金捐款的数额,健康元在汶川捐款中共计捐出2358万元的物品和现金。关于汶川地震,我国税法有着特殊的规定,不超过应计纳税额的30%的部分均可扣除。

    通过以上数据和资料,可以看出,我国企业都会以公益性捐款的方式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一方面处于企业的道德约束,一方面也出于节税的考虑。可以说,对外捐赠方式与一般的税收筹划手段不一样,对于家族企业,该方式对家族荣誉的影响是积极的而不是负面的,所以家族企业在该方面的态度也会与其他方式有所差异。同时,总的来说,国有企业的捐赠额明显高于民营企业,这与他们的政府关系也是分不开的。

(三)结论与不足

    本文仅就6家企业进行讨论,讨论数据不足以证明结论,只可作为一种参考;同时因获得信息渠道相当有限,文章未进行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讨论,对于政府关系的讨论也只是冰山一角。

    总的来说,本文将医药制药业的6家股东性质不同的企业进行了税收税率、税收数值、政府补助和对外捐赠科目两大方面的比较,得出以下结论: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5篇

1开发建设取得的成效

1.1规划布局逐步完善

按照时空变化和市区两级新的战略要求,不断调整完善园区功能布局、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按照大中小结合,编制实施了园区总体规划、5个乡(镇)“两规”、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规划等50多个规划,基本形成主体功能明确、板块之间联动、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

1.2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每年投入近3亿元,统筹园区道路、管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两高(渝湘高速和南两高速)、四射(以大观为核心、其他4个乡镇为射线)、两循环(示范区大循环和核心区小循环)”的示范区主要骨干路网,整治河道15公里,实施农综3万亩,改造危房20万平方米,建成农民康居工程30万平方米,土地集中整治1万亩,现代农业设施10万平方米。

1.3招商引资取得突破

立足于园区产业定位,统筹组织开展产业招商,先后引进落户园区64个项目,协议引资400亿元,到位资金27亿元,形成实际税收5亿多元,与10多家科研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积极搭建科研试验平台,建成重庆市农科院现代粮油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部高产创建示范片、重庆药物研究所金佛山珍稀植物研究试验基地、重庆农科院试验基地、重庆药研所中药材良繁种植基地。

1.4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坚持以打造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条为重点,以构建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休闲、观光融合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模式为核心,努力构建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产,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南川标本”,建成优质粮油、茶叶等2个万亩示范片,形成绿色蔬菜、精品水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等20个千亩产业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3家,其中市级龙头企业9家,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66个,“绿色、有机、无公害”三品认证达130余个;二产,加速推进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3年可形成100亿产值、5亿税收;三产,实现乡村旅游带动文化、商贸服务业持续增长,增速达10%以上,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1.5乡村旅游品牌凸显

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态、观光、体验、休闲型农业,不断培育农旅融合新业态。建成生态农庄、星级农家乐100余家,打造“十二金钗”大观园乡村旅游景点12个,推出精品旅游线路4条。连续举办多届乡村旅游文化节暨全年主题文化活动,形成“赏花、采摘、垂钓”等全年常态性特色农事活动10余个,创建“重庆生态大观园”品牌,成为重庆乡村旅游和生态农特产品的名片。

1.6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快速推进

按照区委培育“医药南川”战略决策,将中医药科技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中医药保健品、中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六大产业,打造百亿级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2015年启动建设,引进了化医集团、天圣制药、金木集团等医药行业龙头企业。

1.7改革试点持续深化

着力开展城乡统筹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六大模式”,在破解“三农”转型问题上先行先试。采取“园中园”和“产业+农户+农家乐”形式,探索山地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改革“三权”,发展“小农庄”经济,向租金、薪金、票金、股金、经营金、保障金要增长,探索农民“六金”增收致富模式;采取“大项目带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旅游带动、农民自建、农业产业带动”探索五种农民康居点建设模式;采取“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协会+南川区”三位一体,探索整乡脱贫扶贫开发模式;采取“组建政府平台融资+专项资金‘拨改投’打捆使用+引进城市资本”多管齐下,探索农业多元化投入模式;采取园区统筹共建,构筑示范区建设开发大平台,探索区域设施一体化建设模式。通过创新驱动,探索发展,不断推动示范区农业增效、农村增靓、农民增收,取得飞跃性变化。

2开发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上下一盘棋意识和园区统筹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布局不优、产业不大、品牌不响、龙头不多、内力不活、统筹不好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农业现代化整体处于初级水平;三是在招商引资上,政策针对性不强、配套不完善等问题较为明显。四是在开发建设上,园区大项目推进还不够快,增光添彩的亮点还不够多,改革示范还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

3开发建设的建议

当前,全区发展的内外环境和时代要求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园区也进入了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园区要破解发展难题,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机遇,实施创新驱动策略,推动园区顺利转型升级,为全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培育新兴产业探索试验、加力助跑。

3.1在统筹城乡发展上作示范

以“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绿色低碳、生态健康、高端宜居”的规划理念,注重保留乡村风味,以“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中医药+健康服务、特色商业+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形成园区30平方公里核心区基本框架和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统筹发展格局,实现城镇人口1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60%,建设组团布局、超低容量、高效交通、田园相伴、景城相融的生态健康城,成为重庆市民“第二居所”首选地。

3.2在效益农业发展上作示范

坚持打造重庆主城周边富有特色的果园菜园花园,建成重庆市生态农产品种植加工基地,标准化提升和新建一批千亩产业园,大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龙头企业、土地股份公司、家庭农场、产业大户突破20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培育部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以上,第一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真正实现“重庆效益农业看大观园”。

3.3在中医药科技新兴产业培育上作示范

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基础建设,到2021年,园区建成区达到5平方公里,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大举开展招商引资,力争5年引进规模以上企业30家以上,实现工业总产值200亿元以上。引进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集研发检测、成果转化、科技孵化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致力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中医药研发和精深加工基地。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6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根据我省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为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一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二、覆盖范围在我省境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不含在城镇从业的农民),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以地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地级统筹有困难的,也可以县(市)级统筹起步,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到地级统筹。

所有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都应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基金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 %左右,具体比例,各统筹地区要实际测算,合理确定。

实际测算在6 %以内的,按实测数确定;确需超过6 %的,要从严控制,须报经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

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党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其它事业单位和企业由开户银行按月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其他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地区制定缴费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保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和正常调剂。对不按规定参加或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工商部门不予年检换照;税务部门不发给税票;控办不予批准购买控购商品;党委和政府不予评优和表彰;企业不得计提效益工资;劳动、审计部门要列入劳动监察和审计重点。

缴费单位合并、兼并、转让、租赁、承包时,接收或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缴费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责任,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企业应按照《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为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以后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办法是:从企业破产之日起,以全部退休人员的实际年龄分别推算到75周岁止的总月数,乘以企业破产前一年所在统筹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医疗费)。

四、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到每个用人单位,应以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并按职工不同年龄段(一般可按45周岁以下、46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三档划分)确定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金额,不应低于在职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划入部分与个人缴费之和)

的平均水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测算确定。

五、支付办法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体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按发生医疗费用的数额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第二种方式是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帐户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第三种方式是按病种划分,个人帐户支付小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大病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的年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年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 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一般可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的办法),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募捐及其它途径解决。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超限额部分的救助机制,化解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的特殊困难。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 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从统筹基金中为其职工支付医疗费用。

六、基金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社会保险机构集中管理个人帐户确有困难的,在确保个人帐户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也可暂由用人单位或金融部门代管。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个人帐户基金均不得发给职工本人。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其开户银行结算。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个人帐户基金要随同转移。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各级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各级财政预算解决。

七、医疗管理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会同省卫生、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我省相应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与之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违反规定的医疗服务和用药,其费用不能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要规范医药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和药品质量。凡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内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较少的经费投入,使职工群众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重点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医药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水平;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

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延伸。省卫生厅、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八、有关人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发〔1978〕104 号文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和有特殊需要(即有毒、有害和艰苦岗位)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批准颁布的行业和岗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占工资总额4 %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职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和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费用仍按现行规定从原渠道解决。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 国民经济的大事,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和社会各方面都积极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劳动、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经贸、体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具体负责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地(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7篇

【关键词】医院;“营改增”

一、引言

医疗事业是关乎国民生计的重要行业,对国家和人民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行,医疗事业前景广阔,越来越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现,这就造成了医疗事业竞争激烈。医院“营改增”对医院的发展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分析医院“营改增”的现状概述、医院“营改增”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以及提出的相关对策对于医院“营改增”问题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二、“营改增”税改制度概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2011年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方案,2012年实施试点方案,2013年“营改增”推广全国。2016年3月份召开的常务委员会决定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也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全国各行业已经全面展开“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这是我国财税制度的又一次深刻改革。

三、“营改增”背景下医院需要考虑的相关问题

1.医院管理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医院开始进行市场化运营模式,虽然已经进行市场化的经营管理模式,但医疗行业进行市场化后的医院管理问题也逐渐增多。在医院“营改增”的背景下,医院领导者没有对医疗行业的改革有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医院在管理方面出现很多问题。在医院管理方面,医院要考虑如何在“营改增”大环境下优化医院的医疗环境;如何完善优化医院“营改增”后各项制度;要考虑市场化经营对医院的影响,医院进行市场化经营后在财务风险的应对能力,医院“营改增”后对医院各方面的利弊影响以及应对措施;医院如何利用“营改增”改革的机遇,扩大医院的业务范围,促进医院的各方面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实现。

2.医院财务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医院进行市场化经营和“营改增”改革后,医院的财务更应该加强。医院的财务管理是整个医院的命脉,关乎着医院的生存。在这样的形势下,医院在财务方面必须考虑如何在“营改增”背景下提高医院财务管理能力,如何保持医院健康稳定的运营、如何保证医院投资筹资的无误、如何确保医院的收益均衡;如何改善医院财务管理环境,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如何应对财务风险;如何将所得税指标均衡的分配到各个研究项目、如何均衡医院研究项目的收入和成本。这些都是医院在“营改增”背景下需要考虑的财务问题。

3.医院涉税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

医院等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是免征税收的。医院及其附设诊所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将外购、自产、委托加工的药品药械对外销售是征收增值税的。对医院附属(设)的独立核算的工厂或车间生产的药品药械,直接对外销售的应征收增值税。所以医院就要考虑“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缴纳问题,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相关发票的开具和增值税的核算核查问题。医院需要考虑如何应对对医院的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领用、填制以及增值税的审核、申报以及缴纳问题;医院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准确清晰地明细核算各项增值税的销项、进项问题。

四、“营改增”背景下医院的完善对策

1.医院管理方面的完善对策

医院进行市场化经营和“营改增”后,在管理方面要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优化和完善管理模式,对医院的经济行为进行规范约束,更好的适应市场化经营。现阶段进行的“营改增”政策,就是国家对现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医院是带有服务型的公益性机构,不同于企业的盈利性机构。对医院的管理方面的完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加强医院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医院的管理者大部分都是医学专业人士,注重医院的医疗服务,难免对医院的管理有所疏忽。因此要首先加强医院管理者对医院市场化和“营改增”政策的深刻认识,定期对医院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管理人员树立增值税专用取得和抵扣的观念。正确认识改革,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医院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

(2)引导医院医务人员对改革的正确认识。在医院的实际工作中,要对医院的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树立正确全新的管理观念和深刻认识,做好问题的源头控制。对医疗事业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3)对于民营医院来说,除了以上两个方面。还要做好医院固定资产和药品资产的管理。民营医院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药品资产的管理对提高民营医院的管理能力有积极意义。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对医院的固定资产和药品资产的收入支出即使了解上报,加强对医院资产的可行性分析。

2.医院财务方面的完善对策

医院“营改增”对医院的财务管理方面有重大影响,对于医院的财务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完善对策:

(1)加快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和各项财务制度。首先要完善医院财务监督机制和预算检查制度。完善医院的财务监督机制和预算检查对于提高医院在财务预算中的科学有效性有积极意义。医院在进行预算执行时,必须要有考核和分析制度。医院要成立预算监督检查小组,对医院的收入支出进行检查,对医院各部门的财务预算是否超出了实际等问题进行检查。一定要收入明细,杜绝重复计算。支出有据,对象相应科室成本,权衡成本支出的合理性。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方法,从而保障医院预算执行的顺利合理,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能力;其次要完善库存盘点和清查制度。加强库房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办法进行管理,根据库存需要合理采购。防止库存的残、烂等情况,在盘点清查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解决。

(2)对医院的税收进行科学筹划。医院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提高发展成本,就要对现有的税收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医院想要减少税负,就要取得合法、足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就要提高医院对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采购师要选择有增值税纳税人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需要在专用的发票中做出标注。

(3)完善医院投资筹资制度。医院的筹资也是重要的工作,医院要提高业务能力保证医院资金良好的运转;医院要合理的使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信用贷款,对医院的资金流转严格把控,有效的控制医院与各业务相关方进行资金来往;医院要调整发展战略和筹资战略,可以与国内民营企业进行合作,借助外部力量扩大医院规模,促进医院发展。

(4)提高医院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医院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对防止医院财务漏洞有重要作用。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引导财务工作人员正确的财务认识,还要从医院外部吸收经验丰富的医疗财务工作人员;医院要完善财务人员的绩效测评制度,确保评价的科学合理性,规范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充分调动财务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提高医院财务工作能力。

3.医院涉税业务的完善对策

医院进行“营改增”后,要及其注重医院的涉税业务。

(1)对医院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作出调整。对医院的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领用、填制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此工作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增值税的核算、申报、缴纳也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

(2)对涉税发票凭证工作严格审查。记账凭证的制作打印要严格明确涉税票据的审核要求和统一会计分录编制,保证相关数据方便核查;财务报告中要严格按照税种报告,增加纳税明细;登记记账博要对税务信息核查并一一对应。

五、结束语

医院在试点阶段因为对“营改增”的准备和投入不足以及相关部门对医院业务的不熟悉,导致医院在“营改增”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上面就医院在“营改增”背景下需要考虑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探讨,希望为医院实施“营改增”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智升.医院“营改增”若干问题探讨[J].企业导报,2016(12).

[2]李晓华.关于完善“营改增若干政策问题的探讨”[J].中国经贸,2015(15).

医药企业税收筹划第8篇

关键词:中医 财务管理

春节期间,与几好友围炉夜话,人到中年难免聊及健康,其中有事中医有成者,每言必中其要害,于是大家逐渐静言,听他侃侃而谈。他从阴阳五行说起,述及中医学理论体系及其长久的临床实践案例,思辨中西医区别与长短,强调中医师法天地自然,系统地看待人与自然关系,并引用扁鹊兄弟典故,嘱大家健康以预防保健橹鳎且每人均应了解和学习中医,重视健康。其言不蔓不枝,遣词措意皆有缘起,细思之颇觉有理,送客之后,犹觉余音绕梁,值得回味。

隔日,考虑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再次想起日前好友夜谈时关于中医系统性之思维,辩证施治之言论,忽觉中医理论与财务管理理念似有相通之处,即提笔随兴整理出几点思考,权当抛砖引玉。

一、从中医角度谈财务与会计的区别

常有企业管理者会问到一个问题,即财务与会计是不是一回事,财务部是否也可以叫会计部,还有深入思考者会考虑财务与会计是否应分设为两个部门。以往,笔者常以财务专业理论来解释这个问题,今天不妨从中医角度来回应此问也许会更生动和有趣。

中医堂的医师与药师分工是,前者以中和平衡、阴阳互补及辩证施治的原则采取的健身祛病的理论与方法为病人治病,后者则研究、制作、辨识、储存与挑选中药材。药师日常工作关键是要“认对药放对药”,即将中药材辩清认明,准备无误地放入相应的药匣子;而中医师的职责则是要会“开方子拿对药”,即通过“望闻问切”,搞清楚病人的情况,辩证施治,准确开出药方子,各味药材用量配伍,清楚明了,药引子则更是独门绝技。中医的医与药的这层关系与企业财务工作中财务管理与会计的关系很类似,会计主要解决信息问题,通过专业的技术规则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形成各利益相关方有用的信息,会计最主要的职责是准确无误地记录企业的经济活动,严格按准则与规定处理会计业务,这就好像中药师,要清晰理解各科目内涵及边界,按既定的准则要求将各归集信息逐一确认,准确无误放入对应会计科目的“药匣子”。而财务管理则是在会计工作基础上对企业的战略目标、资本运作、资金融通、税务筹划以及股东利益分配等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谋划与处理,就似中医师,通过特别训练的专门技能,辩证施治开出药方子,吩咐药师准确无误地按配方及既定的配量抓药,将药取出药匣子。会计的主要职责是按准则要求“放对药”,财务管理则是要辩证施治开对方子“拿对药”,好药方子即可“保健”增值,又能“治病救人”,一方面为健康企业谋求发展,另一方面为经营困难的企业出谋划策,使之走出困境。药师和会计的主要职责是必须严谨地按规定和要求办事,而医师和财务管理者则重在谋划,要求在“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的环境中洞察问题、给出良方。

二、中医系统性思维借鉴

中医是我国人民在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辨证法思想指导下,通过长期医疗实践逐步形成并发展成的医学理论体系。在中医理论中,以五行学说为基础,把人体看成一个整体系统,并将之与自然环境看作开放的整体系统,来论述人体生理病理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不由让我惊叹我国的先民是何其聪慧,20世纪初才发展起来的系统论思维居然早已蕴含在公元前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医理论中,特别是系统论整体性原理和开放性原理在几千年的中医理论传承发展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中医系统论整体性理念对企业财务管理有着重要借鉴意义。中医以五行学说为基础,把人体看成一个整体系统,通过“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探求病因、病性、病位、分析病机及人体内五脏六腑、经络关节、气血津液的变化、判断邪正消长,进而得出病名,归纳出证型,以辨证论治原则,制定“汗、吐、下、和、温、清、补、消”等治法,使用中药、针灸、推拿、按摩、拔罐、气功、食疗等多种治疗手段,使人体达到阴阳调和而康复。企业账务管理系统是企业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子系统,如果没有一整套区别于其他系统的管理机制,一定会陷入无序状况,甚至面临崩溃。企业财务管理应该有大财务观,应该把企业看成一个整体进行管理活动,应该树立“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理念,在遵循“决策性管理集权和事务性管理分权”原则下,加强企业顶层集中管控,建立财务共享机制,要正确把握企业的财务战略、资本运营、资金融通、税务筹划、销售业绩、股东回报等各项工作,辩证看待各部分工作的业绩并做好协同,以追求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有时侯两部分财务管理的绩效可能是相互影响甚至是相互抵减的,如税务筹划与净利润,再如股利回报与企业发展等,不能因追求部分效益而牺牲整体效益,如为了争取最大节税效益而使税务遵从度下降,进而影响企业信誉。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应本着系统论的整体性原理,利用各种财务工具深入分析利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中医理论中的开放性理念对财务管理同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中医以五行学说为基础,将人体与自然环境看作开放的系统,辩证看待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强调外部环境对自身同样具有重要影响。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最核心的要素,不可能孤立于社会之外来谈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从大的方面来说,企业外部环境中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技术环境、经济环境对企业经营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是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输入,而从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则应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世界经济走势、行业在经济发展地区的变化、销售市场、供应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等各种因素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比如,现阶段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者,必须关注和分析英国脱欧事件、美国大选等黑天鹅事件对本企业的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应该“内外双修”,不仅应做好企业内部财务工作,建立起高效的内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应保持开放的状态,在企业不断地筹资、投资、控制成本、分配收益中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积极做好与政府部门、银行、客户、税务、监管机构、股东等各相关主体的业务与关系维护,不断优化企业生存环境,同时不断苦练内功,适应企业环境。

三、扁鹊兄弟的故事对财务工作的启示

那位中医朋友所述的扁鹊兄弟的故事发人深省。春秋战国的神医扁鹊被尊为“医祖”,一次,魏文王问扁鹊说:“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最好呢?”扁鹊答:“长兄最好,中兄次之,我最差。”文王又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L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中兄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初起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及本乡里;而我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都看到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以为我的医术高明,名气因此响遍全国。”

正所谓“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这则故事深蕴哲思,对财务人员颇有启示,笔者思考,财务管理同样可分为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的财务管理以会计管理为重心,注重的是反映职能,跟踪处理企业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处理好企业会计业务,通过记账、算账、报账等一系列程序来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经济信息。在这重境界地财务人员主要是负责核算的会计岗位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已发生的经济行为进行处理,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第一重境界更多的是企业基础的财务管理工作,随着大型企业集团财务服务共享中心模式的发展,此重境界的财务管理可简称为“共享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