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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申请书赏析八篇

时间:2023-05-08 18:24:38

专升本申请书

专升本申请书第1篇

根据笔者多年的经验,对于中国学生来说,要想快速被加拿大研究生院录取,需掌握以下申请要点:

大掌四年本科学士学位

一般来说,加拿大大学的研究生院要求申请者具有正规大学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或至少已读完大四第一学期,并提供能在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证明。在对申请人学历的审核中,研究生院不仅会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学士学位,而且会对申请人毕业的院校进行审查。学校的考察主要根据一本在加拿大出版的关于中国大学的书,里面有中国各个大学的详细介绍。另外,加拿大还有一个专门的私人机构,针对中国的各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对加拿大大学的注册组进行培训,让他们学会如何辨认这些学历证件的真伪。举例来说,曾有加拿大一所大学对一名中国学生的学位证书提出质疑,主要根据是该学生的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的国徽图案内部呈浅色。因为中国大学所发的学位证书原件的国徽图案是深红色,那么其复印件应该是深色。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加拿大研究生院在审查申请人的学历是非常认真负责的。另外,对于许多“专升本”、“自考”的学生,申请加拿大研究生是比较困难的。比如有一个学生,在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读的专科,后在武汉大学“专升本”,获得武汉大学的学士学位。但2000年这两个学校又合并为一所大学,所有证明的公章只能显示“武汉大学”,这样一来,给申请带来很大麻烦,即使解释了许多遍,加方的研究生院终因不理解这种教育体制而拒绝了这名学生。

申请的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相一致或相关

申请加拿大的硕士专业一般需要申请人具有相关本科背景,也就是说对于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来说,不是什么硕士专业都可以申请的,除了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几乎所有的加拿大硕士专业均要求申请人是同一本科专业毕业。而且,对于一些特殊专业,即使申请人具有本科专业背景,也不一定被录取。如法律、会计、医学等。

拿会计硕士来说,就笔者所了解,目前加拿大只有四所大学提供该硕士学位,但即使是中国正规大学会计本科毕业,也是不能直接被录取的。因为中加两国在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即使中国学生学过很多会计课程,但对加拿大会计的本科课程却知之甚少,因而有些学校干脆不招收这些专业的国际学生。如滑铁卢大学的会计硕士就不招收中国学生。另有一些大学,为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则采取设立“中国班”的形式,招收想读会计硕士的中国学生,这与加拿大真正的会计硕士学位还是有一些差别的。

如果申请人只有相关学科背景是否意味着无法申请加拿大理想中的硕士专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虽然加拿大的硕士学位没有美国那么灵活,但许多研究生院还是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招生政策。对于一些理工科专业,校方一般要求申请人本科要修过10门左右的专业课程。另外,有些学校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录取学生进入“Qualify Year”,即给申请人一个机会补修所需的专业课程,如果申请人最后考试是在“B”或70%以上就可以就读正式的硕士学位。

大学后两年的专业课平均成绩非常优秀

作为由省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加拿大的大学基本上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医学博士类”(Medical &Doctorial),即专业齐全,以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如多伦多大学;第二类是“综合类”(comprehensive),即有一些硕士及博士专业,但可能没有医学院或部分博士专业,如滑铁卢大学;第三类是“本科类”(PrimarilyUndergraduate),即以本科教育为主,没有或有部分硕士专业,如阿克地亚大学(Acadia University)。这个分类使每个大学都有比较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比较统一的入学标准,所以,对于设有硕士学位的第一、二类大学,一般要求申请人大学后两年的GPA在3.0或75%以上。

取得相关国际英文考试成绩

加拿大的硕士一般只要求申请人有TOEFL或IELTS或其他英文考试如MELAB、CanTest成绩,GRE只有部分学校学校的理工类专业需要,当然对于申请MBA的学生来说,GMAT也是必需的。所以在申请前一定要先了解申请学校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另外,笔者想提醒读者的是,英文语言考试只是测试你英文水平的一种手段,如果你想申请加拿大大学,没有必要为了追求高分在考试上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关键是自己实际的英文水平得到提高,TOEFL 600多分而听不懂课的学生大有人在。

真实反映自我的申请文书

专升本申请书第2篇

一、资质申请

(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六)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七)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八)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部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九)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十一)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十四)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五)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之外的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规定》第十一条所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及审查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十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增列《标准》中各类专业工程外的其它工程种类,其资质标准可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提出,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颁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十九)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二十)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送省有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资质,除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外,其余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涉及铁道方面二级总承包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二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

(二十二)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通过互联网进行;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十三)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初审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四)省级及以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后30日内,将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相应专业部门,由建设部将各省资质许可情况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以方便异地查询和确认。逾期或未向建设部备案的,建设部将不再给予上网公布。

(二十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

四、资质证书

(二十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七)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和六个副本(特级十二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格证书副本数量的,应持增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加三本(特级不超过六个副本)。

(二十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十九)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十)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

(三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

1、取得施工总承包序列中某一类别特级资质的企业,核发本类别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同时核发某一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十二)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五、监督管理

(三十四)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的层级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五)监督管理的内容是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以及企业资质条件的检查。

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资质许可机关及时核查其资质条件。

(三十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违法事实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确定。建立资质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十七)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该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每年抽查率不应低于5%。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财务报表、人员资料及业绩资料等与资质标准相关的资料,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通知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企业应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资质。

六、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三十八)关于工程业绩

1、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层数计算过业绩,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计算业绩。1项工程,即使层数、高度、跨度、造价等均达到考核标准,也只能算1项业绩。

2、业绩要求的“×项中的×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层数、高度、单体面积、单跨跨度、住宅小区、单项建安合同额等6项指标中至少满足4项,不足4项即为业绩不达标。某企业分别完成了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达标的多个工程,但只能算3项业绩,仍达不到要求完成的4项以上业绩,故该企业业绩仍为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4、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5、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7、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年度为2005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10、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11、房屋建筑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位”、“单体”、“单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连体建筑应提供该建筑物为同一基础的证明)。

12、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网架工程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15、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三十九)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四十)其它指标

1、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3、工程结算收入: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表份年度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核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时,应按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计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业务收入(如房地产开发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6、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具体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颁布有其它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四十一)涉及特级资质标准的指标解释

1、建筑业营业税:指企业在承包范围内开展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所交纳的营业税;企业申请多项特级资质,每增加一项,营业税增加5000万元;境外工程结算收入可按当期汇率与国内建筑营业税税率折算建筑营业税。

2、银行授信额度:指银行授予企业的年度信贷额度。多家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高额度为准。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代表工程:指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主持完成技术标(并签字)、总设计师等职务时所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提供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证明或设计合同及工程图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页。

4、财务负责人:指企业主管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5、企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参照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6、企业技术中心:指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或相当于该水平的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企业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

7、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科技开发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科技培训费支出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支出。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按照企业财务或统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进行考核。

8、科技进步奖: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第396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国家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9、主持编制过国家或行业标准:指企业主持编制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或行业级别的工程建设标准,并且已经正式出版。企业应提供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0、申请多项特级资质的,其企业“资信能力”、“科技进步水平”中的各项指标及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数量不需叠加计算,但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

(四十二)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1、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资质包括: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海洋石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7、按照《规定》第九条规定,上述各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铁路、民航方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四十三)《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规定》实施后其资质证书暂不统一换发,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特级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修订,在新的标准颁布实施前,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在过渡期内,暂按以下规定执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的专业工程类别资质不超过5项,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选择专业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序列的各类别资质,不得增项总承包资质;达到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且主增项资质符合前款要求;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

企业如申请资质升级或其它原因发生主项资质变化的,证书有效期按本实施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四十四)特级资质企业的过渡期

在《特级标准》颁布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自《特级标准》之日起设三年过渡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0年3月13日。过渡期内企业按原资质证书的承包范围承揽业务;过渡期届满三个月前,企业应按照《特级标准》重新申请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原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过渡期内,持原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提出资质分立、改制申请的,在原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基本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分立、改制后的企业除特级以外的其它资质全部进行重新核定,但原企业特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人员等条件必须满足原特级标准要求。

(四十五)项目经理的过渡期

专升本申请书第3篇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的精神,科技部决定启动“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项目。项目针对我国生物资源产品的发展现状,从制约我国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入手,选择其中有代表性的优势出口生物资源产品进行清洁生产工程技术与质量升级的综合研究,把循环经济和全程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于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从所研究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原料质量管理、产品加工过程管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实现全程质量控制的清洁生产,制订所研究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借鉴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国际认同性和等效性的所研究产品的企业标准,并提出部分产品的行业标准;提升我国部分生物资源产品的清洁生产工程技术水平,示范带动我国生物资源产品技术水平的整体提高,从而提高我国相关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生物资源产品出口的可持续性增长提供技术支撑。

二、申请内容

课题1:达托霉素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课题2:奥利司他发酵清洁生产工程技术研究

三、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从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

四、申请管理

1.本项目由商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指南的课题将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五、申请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

3.课题申报必须以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对联合申请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或商务厅(商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4.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5.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年龄不超过57周岁(截止到2008年1月),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所有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主持一项国家主要科技计划(包括863计划、973计划、支撑计划等)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主要科技计划课题数(含负责主持的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3.事业单位(含研究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参与课题研究时间低于工作时间60%的均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政府机构公务员不得参加课题申请。

经专家形式审查,申请单位或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专家评审。

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编写:用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文件规格: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请文件一式20份,正本1份,副本19份,同时附电子版。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申请书按统一格式编写。

3.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编制要求参照《关于2006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财函[2006]12号)。

4.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

七、课题管理

1.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科技部签订“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专升本申请书第4篇

IELTS 6-6.5分基本相当于国内英语六级至八级水平,对于大多数国内学生来说,要在出国前达到这个程度并不容易。有部分同学可以在出国之前达到这个水平,但毕竟数量有限,大多数海外留学生还需要在澳大利亚的语言中心学习一段时间。一般情况下要提高0.5分的成绩需要在澳洲上10周左右语言课程,澳大利亚的语言学院很多,澳洲各大学也都设有自己的语言中心,但各语言中心被澳洲各大学认可的程度不同,学生的选择往往对签证和将来的学习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语言直升班课程

很多澳大利亚大学在校内设置语言直升班课程,由于规模有限,可以入读该课程的学生数量较少,尤其近几年申请大学本科、硕士学生人数上升,学校提前签发预留位置通知书数量往往高于正式上课学生数量,很多学生都提前申请语言课程。由于就读直升班课程可以不参加全球统一IELTS考试,校内考试成绩就被认可,而且语言和正式课程可以申请package offer(打包通知书)并获得语言和正式课程的长期签证,所以成为广大留学生的首选。但是很多学生认为申请到语言直升班课程相当于拿到直接上大学的金钥匙,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就读大学语言直升班课程虽然不用学生参加全球雅思成绩考试,但是学生仍然需要通过校内考试达到相当于雅思6-6.5分的水平,如果考试不合格者仍然需要继续学习语言。

除此以外,个别大学的语言直升班还需要申请者满足一些条件:

一:有的大学需要申请者在申请时直接提供至少6分的雅思成绩,如麦考瑞大学的校内语言直升班课程就是其中代表。麦考瑞大学除了要看雅思总分之外,还会根据雅思中写作单科成绩来确定具体学习周数,通常在10到15周。如果学生英文程度达不到雅思6分的要求,也可以申请先读普通语言课程,达到雅思6分的成绩之后考入直升班,或者选择上专业课的基础课程(Graduate Certificate课程),由于就读这个课程只要求英语达到雅思6分,并且可以同步学习专业课程基础知识,收到广大留学生的喜爱。

二:有的大学直升班要求申请者首先获得大学主课通知书才能申请直升班课程,例如悉尼大学的校内直升班CET课程,由于位置紧张,如果想上2008年2月份硕士课程,而英语成绩只有5.5的学生想通过20周语言直升班课程直接进入主课,现在只能选择下一个学期入学,07年11月份申请就已经没有位置了。

大学认可的语言课程

很多校外语言中心由于办学严谨,历史长,深受大学的认可,被直接纳入承认的语言课程之列。学校可以在学生没有达到语言要求情况下,提前出具大学学费COE,使学生获得长期签证,而不是短期语言签证,例如悉尼大学承认的Taylors,墨尔本大学承认的Trinity。科廷大学,麦考瑞大学认可的ACL等。

不被认可的语言课程

专升本申请书第5篇

不当的专利风行中小学

全球创意港是中国大陆一家服务跨度为0-18岁的专业幼儿教育研究推广机构。该机构的主要业务是:为参加培训培养的学生包出作品,包取专利证书。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清以自己女儿的名义报名该机构培训班,申请了并获批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不干胶撕扯器”。

一些专利简单到近似于敷衍:给钢笔帽上拴一条铁链,用于防钢笔帽丢失;给电脑屏贴张塑料纸,用于防电脑辐射;给活动书架上焊4条支腿,用于防书架倒歪……这些所谓的发明创造,都获得了国家专利。大连一所初中,一个班的学生竟拥有20多项国家专利!该校科技教师表示:“在任何一所中学,拥有国家专利的同学都很多。”这些专利,大部分不是学生创新的结果,而是家长从专利机构那里花钱买来的。

为了给孩子“镀金”,很多家长们花钱为孩子买专利。有学生家长无奈地表示,“花几百块钱,给孩子买个专利,这样也算是保护了孩子。要不然,其他同学都有专利,咱家孩子心里肯定很不舒服。”这种情况让专利的实际的价值不再重要,也使学生是否真的学到知识、掌握能力显得不再重要。

为鼓励学生积极申报专利,一些地方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拥有专利的学生在中考等考试中加分。还有一些地方在积极争取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将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纳入高考加分,以此来激励学生的创新意识。

据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秘书长李建蓉介绍,学生的专利证书都是真的。因此,问题才更严重:这表明教育部门的引导出了问题。她曾亲眼看到一位科技教师让一个6岁左右的孩子在专利检索系统中查到自己的名字,并告诉孩子这是多么光荣。李建蓉无奈地表示,有些学校误导了学生。

自主招生推动中小学专利热

1月15日,武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会上,专家介绍近年来武汉部分中小学发明专利数量赶超高校。有的学校甚至出现了人人有专利的“发明牛班”。据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统计,2012年湖北省发明专利超过100件的高校仅4家,不少高校发明专利低于70件,但本地中小学2012年发明专利超过100件的中小学却不止4个,部分中小学发明专利量超过高校。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教育部曾经规定,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大赛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中获一二等奖的中学生,可保送进名牌大学。拥有国家专利证书(含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高中生,可申请大部分的“211”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保送生及自主招生的考生,可降几十分甚至更多的分数进名牌大学、重点大学。这些学生称为科技特长生。在人们心目中,科技特长生比文艺、体育特长生含金量更高,不仅可以降分进重点大学,而且可以选择热门专业、有发展前途利于就业的专业,进了大学后还拥有转专业的特权。科技特长生又不像文艺体育特长生那样需要很好的天赋,也不一定需要从小培养,可以在高一、高二突击培养、短时间速成。科技特长生是创新思维能力特长生,只要在课余时间将奇思妙想的东西整理出来、制作出来就行,基本上不会影响文化课的学习,不会影响学习成绩。

每年临近高考,总有考生凭国家专利证书获得重点高校的自主招生资格。2013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官网上公布了6条2013年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有资格报考,其中一条就是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者。一名高三男生曾发明一项“火车多用桌台”专利,将飞机上的呼叫服务系统运用到动车上,可以实现自主点餐服务。这名学生凭此入围了中国石油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北京理工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在自主招生中也认可专利证书。

为了获得更多机会,一些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批量申报专利。在青岛,出现了一所学校百名学生申报专利的盛况。“我们学校一年有上百学生申报专利项目,最终被授权的学生有二三十人。”青岛市城阳区实验中学科技老师韩同欣透露,该校约有1500名学生,其中20多人持有专利证书,绝大部分是实用新型专利。这是因为城阳区实验中学开设了一门创意发明的选修课,一些学生结合物理、化学等知识,动手改造日常生活产品,发明了多功能火锅、自动打鼾提醒装置等等。

青岛市科技馆一名负责人介绍说,虽然这两年取消了全国科技创新大赛和高考 “挂钩”的政策,但学校学生申报专利热情不减,近来申请专利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了,去年参赛的作品中有50多项获得国家专利证书。

新政策治理专利腐败

青岛市第一小学科技教师王文刚介绍说,学校选修课开了发明课,为有发明兴趣的孩子提供一个平台,从小培养他们的创新发明意识,在升学加分的政策鼓励下,学校、家长的支持力度也会更大。

中小学生申请专利,从申报到审批下来,至少要用一年的时间。多数家长通过专利公司申报专利,各个公司收取的费用不一,学生申请费用基本维持在申请1千元左右。有些急于功利的家长,在孩子要升学时急着得到专利证书,这时公司就“加码加价”,费用可能涨到3千到5千元。随着学生专利日益受欢迎,出现了这样的广告:孩子如果想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可以帮助孩子设计国家专利,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如果学生自己搞专利研发,一方面很难搞出符合要求的专利,另一方面会花费太多的时间而影响正常的学习。谁也说不准,在中小学生专利中,有多少是这种“买来的”专利。

据青岛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全市中小学生申请国家专利的人数逐年走高,每年获批300多项实用新型国家专利。青岛市胶州一中鼓励学生发明创造,在2008年校内学生获国家授权专利87项,现在已经过百余人。

2011年以来,中国稳居专利申请量的全球第一,但中国专利质量不高的批评也同时兴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份报告称,我国专利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支撑力度很低。这导致了专利政策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家到地方,主管部门开始用行动挤出专利泡沫。2013年,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出现多年来的首次下降。2014年春节,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站发明教师蒋新发现自己的年终奖缩水了。2013年,该区中小学生申请的专利比往年骤减80%。蒋新说,其它各区情况差不多,原因是上海减少了对专利申请的资助,申请者要自己掏点钱了。这项新的专利政策是2012年下半年颁布的,取消了对专利申请费的全额资助。原先中小学生每申请一件专利,少科站通过各种政府补贴甚至还能净收入800元;但现在要自掏腰包220元。他承认从没听说过本区曾有中小学生专利商业化的案例,所以,即使是220元,也没人愿意自己付。

全国行动扭转造假风

目前,各地知识产权局都在采取措施纠正中小学不当发放专利的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很早就建立了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面向中小学开展工作。各地知识产权局都会培训并派遣中小学知识产权辅导员。由于学生升学的需要,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进展的十分顺利,但是也出现了代办专利、低质量专利大量滋生的不良现象。为了扭转这种局面,知识产权局从内部培训入手,要求专利辅导员加强对中小学生专利质量和真实性的掌控。

浙江省嵊泗县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鲍后龙告诉《教育》旬刊记者,各地知识产权局和青少年科技协会,负责召集中小学专利辅导员开展工作。在嵊泗县这个由404个海岛组成的只有7万多人的小县,知识产权局也组织中小学专利辅导员座谈进行了严格培训。

这种中小学专利辅导员制度在大城市中发展得更为成熟,出的问题也多。据南京市六合区知识产权局科普人员常岭介绍,为纠正不良风气,南京市六合区科技局、教育局联合在2013年底联合开展了中小学科技辅导员专利知识专题培训,来自全区各学校的科技辅导员近50人参加。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人员对有关专利申请激励政策进行解读,并结合申请实例,就专利基本知识、专利申请文献撰写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培训提高了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专利实务知识水平,对推动该区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激发中小学生的发明创造热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专升本申请书第6篇

关键词:OLED;专利;分析;布局

1 引言

进入21世纪,人们需要性能更好、更能符合未来生活需求的新一代平板显示器,以迎接“4C”(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消费类电子(consumer electronics)、汽车电子(carelectronics))以及“3G”时代的到来。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的英文缩写,译作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具有平板化、主动发光、高亮度、宽视角、响应速度快、易于实现高分辨率全彩色显示、低电压直流驱动、低功耗、发光效率高、温度特性宽、耐恶劣环境能力好、成本低、制造工艺简单等优点,非常适用于手机、PDA、数码相机、DVD、GPRS等小尺寸显示,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可能替代液晶显示器的一种新技术,其产业前景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国际社会对OLED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给予了高度重视。2005年,OLED被美国CNN(有线电视新闻网)列为最近25年对人类最具影响力的25大创新技术之一;2006年,OLED又被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列为十大战略技术的第三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将“平板产业升级和彩电工业转型”列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并在三大重点任务中要求“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在平板显示领域,将重点支持OLED显示技术的发展。

目前,OLED尚未达到大规模生产的水平,主要处于研发阶段,而我国在实验室阶段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国家经济实力能够为OLED研发提供经济保障;我国生产OLED的仪器设备与国外差距不大。总之,在显示技术领域,不论是与CRT、LCD生产技术比较,还是与PDP技术比较,我国的OLED显示技术具有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不论是小分子器件,还是聚合物器件,最核心的专利都由国外公司拥有,虽然最主要的几个专利的保护期限已经快要结束,但是这些拥有专利的国外大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其所拥有的并且还在不断申请的专利是很难完全绕开的。本文通过对美国和中国OLED专利宏观统计分析,研究OLED专利布局情况,为促进OLED核心技术研发、实现产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2 OL印专利检索结果

截止到2010年7月,检索美国和中国OLED专利,去重后,共得美国、中国的专利如表1。

3 OLED专利宏观统计分析

根据检索结果,对美国、中国OLED专利进行宏观统计与分析。

3.1 专利申请量统计

美国和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分别如图1和图2。通过研究2001年~2009年美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见图1)可以看出:2001年。2004年,OLED技术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且增加幅度较大,2004年,年度申请量达到3385件,为近十年之最。2004年以来,OLED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以每年几百件的速度逐年减少(因专利公开一般滞后18个月,2009年数据只是目前已公开的专利申请数量)。

通过研究2001年~2009年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见图2),从图2可以看出:2001年~2005年,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幅度较大,2005年申请量达到1143件。2005年以来,OLED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减少。

比较图1和图2,美国、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基本相同,升高后下降,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的峰值比美国滞后一年,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比美国专利年度申请量低。根据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法,OLED专利技术似乎进入技术淘汰期。OLED显示技术是一门非常年轻的显示技术,国际社会对OLED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给予了高度重视,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下降原因。

在OLED技术研究发展阶段,技术路线处于无限想象状态,申请专利很多,如:1963年,Bernanose等人在蒽单晶片的两侧加直流电压观察到了发光现象;1979年,由于Vincett小组的工作,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研究再一次兴起,1982年,Vncett研究小组采用真空沉积有机薄膜的方法制备出0.6μm厚的蒽沉积膜;1985年,Vandyke和Tang制备了含有空穴传输层和发光层的双层结构的绿光器件;1987年,美国EastemKodak公司的Tang和VanSlvke采用真空镀膜技术,用8-羟基喹啉铝(Alq3)等材料制备了三明治结构的绿光有机电致发光器件;1989年,Tang等又报道将小分子染料DCMI和DCM2,用掺杂的方法获得不同颜色的发光并提高了器件的发光效率;1990年,英国剑桥大学的Burroughes等人首次制成以共扼高聚物聚对苯撑乙烯(PPV)为发光层、ITO(氧化铟一氧化锡)为阳极、金属A1为阴极的单层有机EL器件;1991年,Heeger等人进一步改进了聚合物电致发光器件的结构,用甲氧基异辛氧基取代聚对苯撑乙烯在ITO上旋涂成膜制得了橘红色EL器件等等。进入产业化阶段,产业化对技术路线做出了选择,很多的技术路线被否定,不再研究,特别是被动矩阵驱动OLED(PMOLED)存在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阻碍了研究工作的进一步进行;同时,由于OLED尺寸、分辨率、价格等因素,首先进行产业化的企业亏损,许多企业退出 OLED研发、生产,专利申请量下降符合近几年OLED行业发展状况。

但是,近年来,三星公司和LG公司加速进入OLED行业,并进行产业化布局,两公司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中国政府明确加大OLED产业化支持力度,随着OLED器件稳定性、成本等问题的解决,以主动矩阵驱动OLED(AMOLED)为代表OLED产业必将得到大发展,OLED专利申请量将上升。

3.2 申请人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美国专利数据样本中,按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数量排序,如表2(前20位OLED专利申请人)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前三位申请人分别为SEIKO EPSON(精T爱普生,1188件)、SEMICONDUCTOR ENERGY LABORATORY(半导体能源株式会社,1064件)、EASTMAN KODAK(伊

士曼柯达,857件),三者的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15.2%,是OLED技术领域有力的竞争者;而SAMSUNG SDI

(二星电子SDI)、CANONKABUSHIKI KAISHA(佳能株式会社)、IDEITSUKOSAN(出光兴产株式会社)i家企业中,每家企业的申请量在500件左右,在OLED技术领域竞争力较强,属于第二梯队;处于第三梯队的是SANYOELECTRIC、SAMSUNG MOBILE DISPLAY、SONYCORPORATION、LG ELECTRONICS INC、SAMSUNGELECTRONICS、FUJI PHOTO FILM、AU OPTRONICSCORP、LG.PHILIPS等家企业,每家企业的申请量在200~300件左右,其它企业在150件左右。前20名企业中,日本企业12家,韩国企业4家,荷兰企业2家,美国企业1家,中国台湾企业1家,没有中国大陆企业。前20名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较大,是美国OLED技术领域及产品市场较强的竞争者,中国大陆OLED企业进军美国市场,应高度重视这些企业的专利技术壁垒,尽可能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在所采集到的中国专利数据中,按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数量排序,前20名申请人的专利数为3597件,占总数的49.69%。取专利申请量前20名制作申请人排名如表3,申请量前20名申请人中,日本企业12家,美国企业1家,荷兰企业1家,中国台湾企业3家,中国大陆科研机构及企业3家,并且,中国大陆有两家是大学,1家是企业。前5名申请人中,日本企业4名,日本企业是最有力的竞争者。

根据申请人分析,国外企业在美国市场和中国市场进行了大量专利布局,而中国大陆企业专利布局工作滞后,在国内专利申请量较少,并且在美国专利申请量更少,美国专利申请人前20名中没有中国大陆企业,这就为中国OLED产品开拓中国和美国市场增加了侵权风险和准人难度,另外,中国大陆OLED企业应深度分析三星电子SDI、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株式会社等申请人的专利,研究其布局,争取市场竞争主动权。

3.3 IPC分析

国际专利分类法(International PatentClassification,IPC)是按照发明创造的技术主题为特征进行分类,主要对发明专利申请书、发明证书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和实用证书说明书等(统称为专利文献)进行分类,为了便于检索,将相同的技术主题归在同一分类位置。同类技术,由于专利申请提出的技术主题保护的侧重不同,其专利文献分类号会有区别,有时,一件专利可能同时具有几个IPC号。

对所取得美国19726件专利,根据IPC号进行统计频次排序,取前10个IPC数据制作频次排序如表4。前10个IPC专利5730件,占总数的29%,所代表的技术内容基本上能反映出OLED技术领域发展重点,主要涉及电致发光材料、电致发光光源、电发光面板等领域。

对所取得中国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7236件,根据IPC号进行统计频次排序,取前10个IPC数据制作频次排序如表5。前10个IPC所代表的技术内容基本上能反映出OLED技术领域发展重点。

从表5可以看出,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发光材料制备、光发射组件、封装等领域。

IPC分析比较发现,在美国申请专利与在中国申请专利的重点技术领域有所不同,如半导体器件、其它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同体器件H01L中,中国专利在H01L51/50、H01L27/32、H01L51/54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较多,而美国专利主要集中在H01L21/00、H01L33/00技术领域。中国大陆OLED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及产品研发时,应加强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合理进行专利布局,尽量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4 小结

1.美国和中国专利申请量随时间变化规律基本相同,均为申请量增加到峰值后开始减少,美国的峰值为2004年,而中国的峰值为2005年。专利申请量近几年呈下降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产业化及产业化对技术路线选择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一些企业的退出,原因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国外OLED企业在美国和中国申请了大量专利,进行了专利布局,而中国大陆企业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较少,在美国申请专利更少,申请量前20位申请人中没有中国大陆企业,中国OLED企业专利布局工作滞后,中国OLED企业在开拓中国和美国市场时,应重视专利分析和布局工作,合理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3.美国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电致发光材料、电致发光光源、电发光面板等领域,而中国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发光材料制备、光发射组件、封装等领域。

参考文献

[1]黄文迎.OLED材料研究及应用进展.新材料产业2010.2

[2]Juhn s.Yoo,Naekbong Choi等.柔性有源OLED显示器制造几点技术方面的考虑.现代显示.2009.2

[3]张军杰,杨铸.全球OLED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现代显示2010.6

[4]罗佳秀.金属氧化物对有机光电器件性能的改善研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0.6

[5]谢菡.OLED相关专利简介.中国照明电器.2009.10

[6]李恒.OLED显示技术.CHINA MEDIATECH.2009.4

[7]郭朋辉.OLED器件技术及产业化进展.CHINAMEDIATECH.2010.3

]8]张曦.AM-OLED技术专利申请分析.电工知识产权2009.4

专升本申请书第7篇

您好!

时间过得真的很快,我自2014年1月3日加入青海省12316三农服务平台担任话务员一职到现在已经5个月了。这份工作是我毕业以来的第一份工作,我很喜欢这个平台,更热爱自己的工作,用心投入到工作学习中,虽然在工作中出现一些错误,但及时认识到错误并且改正错误,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平台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并且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更快地得到了锻炼和成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目前我所负责的工作内容有:第一、早晨打扫办公室卫生创办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接听每日的来电并做好转接电话工作;第二、微博的与管理,主要包括专家在线、农牧气象、信息报道、农牧动态、12316在行动;第三、网站的与管理,主要包括热线问答、通知公告、热线动态、农牧气象、热线供求、座席安排;第四、报刊书籍的签收、整理;第五、典型案例的编写,每月编写两期典型案例,每期典型案例编写四个案例分别为种植技术方面、养殖技术方面和政策法规方面的,编写完成后按时给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徐佳男老师邮箱和旺杰主任的邮箱发送邮件,然后做好电子保存;第六、每周星期五向信息中心周海红老师搜集

市场价格信息,并发到百姓一时间通联群,做好电子档保存和纸质保存;第七、专家值班表的制作,月末上传到12316网站的座席安排板块上,特殊时期制作应急值班表;第八、整理日常接听电话、来电资料、通知第二天值班专家。

非常感谢平台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鉴于现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强度,为了能更好的为平台效力,也为了使自身能得到更好的发展,特此向平台领导提出加薪申请,我希望月薪是1800元,希望领导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为盼。谢谢!

当然加薪不是目的,只是希望让我做得跟好!我一定会努力工作的。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庆芳

申请时间:2014年5月23日

工资调整申请书二 xxx总: 您好!

随着我公司的不断发展状大,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和进步。这段共同成长的岁月里,我对公司的同事们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喜欢公司的企业文化,喜欢公司的工作氛围,喜欢公司的每一个伙伴们。我给予了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给予了我更多。我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非常的信任你们。基于对公司的热爱和对领导的信任,鉴于现在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强度,我希望月薪是xxxx元。

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的越快,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如果对员工的工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激励手段和考核标准,员工的素质高低、做多做少、做好做坏都只是拿基本工资,那对他们来说,为工作付出的满腔热情、牺牲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来说是不公平和不值得的。

在这里我不用说自己工作做的怎么样、工作态度怎么样,因为您是我的直接领导,这些您应该非常了解,您甚至可以从员工们那里得到对我的评价。提出这样的薪金要求,并不是“居功自傲”,我所付出的谈不上“功”,所以请不要误会我的本意,我只是实话实说。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

如果公司领导认为我现在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还未能达到xxxx元月薪的要求,我诚恳的希望您能提出诚肯的意见或建议,让我今后有一个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提升自己能力的同时将工作做的更好,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也请您放心,如果公司不予考虑,我仍然会像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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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申请书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棉花的质量监督和对棉花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凡在我国境内进行棉花收购、加工、购销活动的,必须执行棉花国家标准。

第四条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负责对棉花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第五条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者必需如实提供资料或者情况,并为检查和检验提供工作方便;其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在进行棉花质量监督检查时,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棉花监督检验证书》作为购销双方交接结价、计算成本的依据。

第七条棉花收购者收购棉花的质量要求:

(一)品级、长度:升降相加均不得超过10%(以升降数量比检查数量);

(二)籽棉准重衣分率:正负差异不得超过0.5%;

(三)含杂率:原验结果与机检结果比较,差异不大于机检结果的20%。超过以上幅度的,视为抬级、抬重或压级、压重收购。

第八条棉花加工者加工棉花的质量要求:

(一)品级、长度:升降相加均不得超过4%(以升降数量比检查数量);

(二)锯齿机加工衣耗:各等级皮棉平均为2.5%~4%;

(三)棉花加工不得混等混级,以次充好;

(四)成包棉花必须标示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唛头)。

第九条锯齿机加工升级,必须由省级有关部门共同确认棉花加工者确实采用了新设备、新工艺。经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检验,收购棉花品级相符率不低于90%,调出棉花品级相符率不低于96%,并确认提高了棉花品级,允许品级升入上相邻级,不得跳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加工升级监督检验证书作为结价依据。凡升长度的,按抬级处理。

加工升级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根据本条前款的规定,由省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棉花购销者购销棉花的质量要求:

(一)不得抬级、抬重或压级、压重;

(二)不得违反棉花国家标准协商定级;

(三)不得擅自改换原有包装标识(唛头);

(四)不得伪造或变造检验证书;

(五)必须货、证相符,货、证同行。

第十一条在棉花收购、加工、购销活动中,严禁掺杂使假。

第十二条在棉花生产年度末,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棉花收购、加工者执行国家标准的情况联合进行年终检查。对查出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处所查棉花货值金额10%~20%的罚款,可以对有关责任者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在棉花购销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品级或长度相差一个级的(含相邻品级超过66%的;相邻品级超过34%低于66%的应分别计价),责令责任方根据监督检验结果重新结算;对拒不纠正或屡查屡犯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所查棉花货值金额10%~20%的罚款。

(二)品级或长度相差两个级(含品级和长度各相差一个级的;不含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五级及以下棉花的限制长度的降级)及以上的,责令责任方退补差价不能退补差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该批棉花货值金额10%~20%的罚款,可以对有关责任者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成批交易棉花的准重量允差幅度为5‰。超过5‰,不高于10‰的,责令责任方退补差价,不能退补差价的,没收违法所得;超过10‰,责令责任方退补差价,不能退补差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0%~20%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对有关责任者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拒绝、阻碍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办法第十三至第十六条规定的处罚不免除由此产生的对他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实施棉花质量监督执法工作时,必须根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购销双方中的一方对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需要申请复验的,应在收到检验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监督检验单位申请复验。对复验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复验证书之日起7日内申请二次复验,属于省内购销的,应向原监督检验单位的上一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提出申请;属于省际间购销的,可以向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申请复验;二次复验或国家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复验为终局复验。复验结果作为结价依据。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自受理复验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出具复验结果。

申请复验的实际棉包数量,短少不得超过该批棉包数量的10%。复验工作结束前,货主不得动用该批棉花。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决定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储备棉的质量监督和质量违法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办法。储备棉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