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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4-03 09:50:24

医药论文

医药论文第1篇

如果人体内部各种生理活动正常进行,健康状况良好,就处于平衡状态,当外界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起作用导致正常生理活动被破坏,开始的平衡被打破,疾病就随之而来,各种治疗药物和方法都是为了弥补这种平衡。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了藏象、经络等生命活动现象,六淫、七情等致病因素,以及病态过程中互相抗衡的“正”、“邪”两种力量的存在,穴位是调整功能的枢纽;内因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是致病精神因素,即内在因素;外因:风、寒、暑、湿、燥、火六大类,包括细菌病毒是致病的外来因素。气血是全身的动力,还有内外因等等,这些都是中医学的理论基础,是整体的功能因素。《黄帝内经》和《伤寒杂病论》两部经典医书正是在前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向理性认识过渡的产物。在中医思路与方法的指导下,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法收集到的有意义的症、脉、舌象等信息确定患者的“证”,再通过对“证”的辨证施治,确立不同的个性化治疗方法,这与当今许多西医学家提出的个性化治疗非常一致。作为中医学理论的核心内容,“阴阳”、“五行”等概念,和脏腑经络、病因病机、四诊八纲、辨证论治、治法治则等一整套独特的治疗概念、理论体系都无一不体现出中医学注重人体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中医用药的方剂中讲究君臣佐使,每一个方子都有不同的配伍原则,其内在也是体现出生态平衡的意义,每一种药物都有其治疗作用和副作用,针对疾病的主要药物为君药,为了辅助君药达到更好的效果的药物称为臣药,配合君臣药治疗兼证,或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起反佐作用的药物称为佐药,指引导诸药直达病变部位,或调和诸药的药物称为使药。君臣佐使四类药物的相互影响,给人使用后就能帮助人体尽快恢复生理平衡,疾病自然消失。西医采用了很多化学药物,生产工艺中有很多污染问题,对自然环境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与化学药物不同,中医药的原料都是自然界可再生资源,并且以植物为主,这与人类的饮食习惯一致,也符合现在比较热门的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的理念。现在很多人在饮食中都注意食用适合自身保健作用的有药性的食品,比如鱼腥草、马齿苋、山药、枸杞等药物经常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这对于我们提高全民素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很有益处。对于很多新出现的疾病,西医很难在短时间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但中医药学在中国防治非典和现在肆虐全球的H1N1型流感的应用极大的作用,对于突发的疫情,中医药学工作者及时提供了相应的处方,避免了很多易感人群感染疾病的机会,给疫苗的研发机构争取了时间。

二、结语

医药论文第2篇

[关键词]医药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

高等医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医药教育机构中的学生在学制内通过与高等医药教育机构中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而达到我国教育方针指导下的人才培养规格的功能系统。它具有目的性、时间性、特色性、结构性、系统性等方面的特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国际医药模式的变化、本科医学教育国际标准(ISUME)的提出以及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监控力度的加大,传统的医药行业也正酝酿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加上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步入,对医药院校人才的培养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目前的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

我国高等医药教育几十年来在规模、结构、效益、质量等方面有着明显的进展。但面对时代和医药产业发展对创新的要求,如何从源头培养面向产业的应用型医药人才,是高等医药学教育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模式是以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为基础的。目前,中医药院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三段式”,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实习三个阶段。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现有的“三段式”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种模式存在着课程设置单一,结构不合理;教学与实践脱节,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差;重视专业知识的传授,忽视整体素质的提高等问题,而当今世界,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无异也是瞬息万变。因此,这种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无法满足医药产业和医药市场对医药人才的需求。医药人才培养新模式的构建必须摒弃传统的教育观念,把以知识传授为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以高素质为目标的教育体系上来,树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新观念。

二、构建新的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与现代教育理念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接的医药卫生人才

医药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注重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培养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医药人才。

1.树立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专业能力强的厚基础人才。高等医药院校树立全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加强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变化,不断调整专业设置:一是要培育特色医药专业,突出医药学等优势学科;二是形成涵盖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的医药专业体系,在重点建设医药学专业的基础上,利用基础学科优势,调整专业结构,拓展新专业,融入医药信息、生物工程、医药管理等专业课程,以医药专业相关领域为重点,做到医药专业与相关专业协调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大批高新技术诊疗设备和信息技术应用医疗卫生服务的出现,同时制药工业、卫生公共服务等产业亦迅猛发展,给医药学教育带来机遇和挑战,只有转变观念,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学科交叉,构建符合社会需求的协调发展的医药专业体系,努力培养具备扎实的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及深厚的医药基础专业的厚基础人才。

2.与区域经济紧密结合,不断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高等医药院校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必须与区域经济相对接,在专业建设上贴近市场,提高教育质量,重视打造优秀本科教育。学校首先在专业设置上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托良好的医药学科优势,通过不断地培育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展新专业,使之形成与区域医药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接的本科专业体系。高等医药院校要注重根据区域社会经济与医药卫生事业的需求,积极转变教育思想,进行教育改革,在教学改革方面从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适应面、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重视职业道德教育等全方位进行探索。重视打造“优秀本科教育”品牌,从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和学校实际出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从各方面提高对教学的支持力度。高等医药院校要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围绕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加大实践教学平台的投入,建设各级教学科研服务平台,强化产学研基地建设。同时,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特点,推行多层次的创新教育模式,培养高素质人才。

3.转变教育观念,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培养综合素质强的复合型人才。高等医药院校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教育新理念,结合现代教育理念和实践经验,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特别是人文素质教育。树立综合教育的理念,重视人文学科的发展,确立人文学科在大学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在课程设置、资源配置、经费投入、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人文学科充分的保证,在教育体制上尽快实现由专业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化。同时,人文素质教育还要渗透到校园生活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中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使人文教育真正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4.构建多元化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传统的单一人才培养模式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医药产业和医药市场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因此必须构建一个多元化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人才培养模式中,打破僵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创新教育的阻碍,建立起一种灵活的、具备生命力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如专业设置按照扩宽专业口径、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的原则进行调整、改革和重组,紧密联系社会人才需求,形成与区域医药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接的专业体系,落实医药卫生行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人才培养模式在进行充分社会调研的基础上与时俱进、随需而变,构建包括通识教育课、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特色(方向)课等5大平台的大平台课程体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实践教学体系由课程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现场教学、实验室开放和社会实践五个层次组成,这五个层次既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课内与课外衔接,校内与校外互补,基础训练与综合训练相结合,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种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保证了学校培养的学生始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医药院校要进一步调整办学思路,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实现医药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段涛,杨国柱.浅议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科技创业月刊,2007,(8).

[2]王英文,王忠.医药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举措思考[J].理论界,2006,(2).

[3]平,牛晓静.关于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的思考[J].广西中医学院学报,2007,10(4).

医药论文第3篇

在医药行业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所谓的“小市场,大营销”。这个行业有一个单品的销售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是凤毛麟角,它不同于啤酒、饮料等产品的市场很大,所以说是“小市场”。为什么说是大营销呢?我们先看一看电视里的广告就知道了,医药产品的广告投放量相当大,在当前的媒体投放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也就是说,在今天激烈竞争的环境中,我们制药工业的营销费用投入是很大的。营销什么?当然是营销我们的产品。而营销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知名度高、美誉度高的强势品牌。

品牌从何做起?制药工业一直有一个说法:产品卓越,市场卓越,执行卓越。产品卓越对处方药的营销至关重要,市场卓越是对OTC产品的极大挑战,执行卓越无论是对处方药还是对OTC都是营销管理的一种极高境界。产品卓越是我们一直努力追求的方向。如果我们有“万艾可”这样的产品,我们根本就不用为打广告而犯愁,也不会担心搞促销之类的事情,这个药也会卖得很好,因为它相对卓越。国内众多药厂虽然在研发经费上不设上限,但是目前中国企业没有哪一家敢一年投入10亿元人民币来做研发的,因为研发来得太慢。

如果没有最好的产品怎么办?现阶段中国制药工业的成功者们,他们的成功大多是建立在市场卓越基础上的。换而言之,他们是找准了市场定位,再通过市场营销手段来完成产品的差异化,进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那么是不是有了好的想法、好的战略就可以了呢?你可以这么想,也可以模仿别人,但是你清楚这一点:过去别人做成了的,你现在不一定就能做得成;人家在别的公司做成了,在你这儿也不一定能做成。由此我们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企业外部的环境和内部的条件都在不断变化,而出路就在于创新,不断创新。别人的东西是拿不过来的,结合自己的文化进行创新才能获取成功。而创新需要的,就是执行上的卓越。

二、医药企业营销中的“推”与“拉”

制药工业的营销宝典是什么?实际上,无论是4C还是4P,营销都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两个方面:“推”和“拉”。举个例子,假如一个人感冒了,到医院看病,医生给他开治痔疮的药,他当然不会相信这个医生的话。但是假如有一套理论说“感冒是由痔疮引起的,治好痔疮就可以治愈感冒”,那么医生给他开治痔疮的药,他就会相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同之处在于处方药营销的对象是医生,所谓“拉动”的概念就是要给医生一个说法,只要有一个说法。那么医生就有理由开处方了。但是,有一个说法之后,在非常多的药品中,医生是否会选择这个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予以“推动”。因此,“推”和“拉”要结合,“拉动”就是给医生一个开处方的理由,树立学术地位,普及医药教育;“推动”就是给医生一个开处方的动力,让自己的药品能进到医院里来。只有“推”“拉”结合,才能让医生有理由开处方且愿意开处方。

非处方药的营销实际上也可以归结为“推”和“拉”。由于在OTC的营销链条上我们实在找不到像医生那样的角色,于是医药企业的“拉动”对象就不得不面向产品定位的消费者。所谓“拉动”,就是让消费者产生购买的欲望,并且买得起;所谓“推动”,就是让顾客买得到,能够很方便地买得到。所以对于对非处方药的营销来说,就必须做品牌。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这几年药品零售商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批发企业的发展速度,而药店在做品牌经营的同时更希望与制药企业进行联盟与合作。因此,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将成为OTC药品销售的关键力量。

三、企业品牌与产品品牌

医药企业做品牌时遇到的另外一个难题是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关系。比如在我提到杨森时人们会想到什么?会想到吗丁啉、达克宁。提到天士力时人们又会想到什么?一定会想到丹参滴丸。但一提到杨子江,我相信大部分人会哑口。可是扬子江在我们国家却是销售额位居前三名的制药企业,它的产品一点都不少。可为什么人们对它的名字那么陌生?是因为它的药更多地是在医院里做处方药,所以它的产品品牌知名度会小一些。由此对于我们来说就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到底是做产品品牌还是做企业品牌好?其实西药制药企业内心一直有个愿望,希望摆脱“一牌独大”的状态。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西药制药企业甚至包括一些中药制药企业,想以企业品牌来带动产品销售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先做产品品牌。至于最终能不能做好企业品牌,当我们国家的行业集中度非常高的时候,高到50家、10家、8家制药企业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80%-90%的时候,制药企业的品牌对自己的产品群的销售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

21世纪是一个竞争激烈的世纪,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是难以在激烈竞争中立足的。企业现有的所有竞争力优势,包括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营销优势,最终都会转化为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优势。

【参考文献】

[1]冯国忠:医药市场营销学(第2版)[M].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8.

[2]吴志利:药品市场营销学[M].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医药论文第4篇

最近几年来,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事件层出不穷,而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医药回扣是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些都导致药价虚高等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本文拟就临床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如何规范医生的处方权,从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提出一些观点与建议,以期完善相关法律,从而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1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品回扣形势严峻

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多次曝光出多家医疗机构中,几十甚至数百名医生利用手中处方权收取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回扣的违规事件。比如早在2001年杭州就有69家医疗单位400多名医生收受广州贝氏公司医药回扣;尤其是2004年初,浙江省瑞安市检察院在抽查瑞安市人民医院药品的过程中,发现该院200多名医生中,就有56名收取了医药代表的回扣,总金额高达110多万元,像这样同一家医疗机构中众多医生收取回扣且数额巨大,令人震惊。其实,这些事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回扣早已是行业中不成文的潜规则。据调查,国内药品的零售价多为生产成本的10倍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多倍。为何药品成本与销售价格差距如此大,分析其原因:药商首先要支付医生大笔回扣,再加上其用于宣传、公关等方面的费用,最终导致了药价虚高,从而引起了如今医疗价格畸高、老百姓看不起病等社会矛盾。在构建民主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要根治这一社会顽疾的方法就是利用相对应的法律予以规制。

2医生收取回扣行为产生的原因

回扣行为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是无处不在的,适度的回扣行为也许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过度的回扣行为,比如医药回扣、民间艺术团体举办大奖赛索取选手“辛苦费”等回扣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其长期以来也是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盲区。之所以在医疗界广泛存在回扣等腐败现象,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深刻原因:

2.1医药回扣现象突出与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有很大的关系

由于历史及国情等因素,长期以来国家、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营的补偿机制不健全,对其财政支持非常少,医疗机构为弥补经费上的空缺,就在药品等收入上下功夫,客观上造成了“以药养医”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存在,势必使医院成为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争夺之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明里给医院让利,暗里给医务人员回扣成为药品经销商们的营销策略。同时,我国长期施行“医药不分家”的医疗经营模式,这就更为医生利用诊疗过程中的处方权收取药品回扣创造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虽然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运用法律制度对医生的回扣行为予以规范,甚至国家相关部门也试图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方面存在的种种弊端,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2.2我国法律上对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争论,从而导致该行为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相应法律进行调整和规制

由于临床医生的主体地位、医生的处方权性质等在我国刑法中未有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未涉及,致使司法实践中各地处理此类案件都无法可依,司法界对此颇有争议。其归结起来焦点主要是“临床医生是否符合的主体要件”,法学界主要有以下两种正反观点:正方观点认为,医院进什么药,是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决定;但是患者使用什么药,则由医生来决定,所以该观点认为临床医生的处方权实际上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延伸,收受“回扣”医生的身份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该行为符合的构成要件。本观点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曲新久教授为代表。而反方观点则认为,临床医生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所行使的处方权并不是一种职权,它只是医务人员从事业务活动所具有的一种资格,就好象律师想要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要具有律师资格一样。临床医生开具处方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行为,医生与病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并不具有“公务管理”性质,因此处方行为并不符合刑法上关于的要件规定,因此不能以来论处。本观点以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为代表。当然,分析比较以上两种观点,结合目前我国刑法针对“”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严格意义上来讲是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规定的,因此其收取回扣的行为目前还不能以论处。

2.3我国法律对于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还存在着重行政、缺民事、轻刑事等种种问题

一方面,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来看,对医生收取回扣的行为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处罚,比如,要求其上缴所收受的回扣、给予党纪和政纪上的处分,最严重也只是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医生收取医药回扣行为的民事责任没有相关规定,医生与患者之间属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生通过开处方吃回扣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显然损害了患者,同时也损害了其他没有参与回扣竞争的药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再者,因为很长时期内刑法方面没有关于医生收取回扣这一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规定,从而导致了广泛存在的医药回扣行为中的主角-医生,大部分都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由于缺乏最严厉法律的震慑力以及经济上的惩罚,使得部分医生有恃无恐、铤而走险。

即使经调查某某医生确实有收取回扣的行为,但是取证也相当困难。因为医药代表通常都是私下支付医生现金回扣,没向医生索要收据等证明材料,因此在对医生回扣行为进行指控的时候,缺乏一些有利的证据材料予以支持,使得大部分医生觉得这是一项高收益、低风险的谋财手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造成医生收取回扣行为泛滥的原因是多样的,但相比之下,体制的改革需要一个较漫长的过程,因此,相应法律的认定和规制是较为重要也是最快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关键。通过逐步完善对该行为进行规范和处罚的法律和制度,加大法律的处罚力度,才能使该行为得以遏制、受到震慑。

3对规范医生处方权的几点法律思考

医药论文第5篇

【关键词】中医药传入日本朝鲜

中医药学源远流长,是我国文化遗产中一颗瑰丽的明珠。作为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医药学的发展自然成为世界尤其是亚洲的中心,因此,中医药传向海外也具有悠久的历史。现就传统中医药比较完整地、系统地传入,而且产生长久影响的日本与朝鲜,作一历史性的回顾。

一、传入日本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自秦汉以来,就开始了文化交流。由于汉文化对日本的影响,因此,在日本明治维新以前,单就医药来说,一直是以汉医药为主导。早在南北朝时的公元552年,我国就给日本送去《针经》一套。公元562年,吴人知聪又携带《明堂图》和其他医书164卷东渡日本,对该国后来古代医学,尤其是针灸医学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迨至公元608年,日本天皇派遣药师惠日、倭汉直福因等来华学医,并于公元623年学成回国,随船带回《诸病源候论》等重要医籍。

中日大规模的医药交流始自唐朝。武则天大足元年(公元701年),日本制定的医药职令——《大宝律令·疾医令》,就基本以我国唐代医药制度作为蓝本。《疾医令》规定,医学生学习医药,都要以《素问》、《黄帝针经》、《明堂脉诀》、《甲乙经》、《新修本草》等中国医典为必读课本。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日本僧人荣睿、普照等随遣唐大使前来中国留学。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荣睿、普照的足迹又随小原来到扬州,当时正在大明寺里讲律的鉴真和尚,有感于他们的—再邀请,下决心东渡日本讲学。鉴真除佛学外,兼明医学,因此,有不少日本人士请鉴真诊病。其后于公元805年,又有日本医家营原清在我国学成回国,再一次把我国医药带回了日本。

宋元时期,中日两国政府文化交往虽然处于低潮阶段,但民间交流活动仍较频繁。其贸易品中重要部分就是药物,当时我国输出日本的主要是“香药”,如福州客商周文裔在公元1028年到日本献给右大臣藤原实资的方药中,就有“麝香二脐,丁香五十两,沉香五两,熏陆香二十两,诃黎勒十两”等等。这一时期,还有宋医郎元房入日本,侨居镰仓达30余年,得到北条时赖和北条时宗的知遇,担任他们的侍医,对中医学在日本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我国“金元医学”兴起后,中日医药交流更为频繁。日本学者田代三喜来中国留学,尤其崇尚东垣、丹溪学说,归国后将丹溪学说等传入日本,授予曲直濑道三,并建立“丹溪学社”,在日本传播,影响很大,逐渐成为日本医学“后世派”。公元1492~1500年,日本坡净运到中国,学习中医与仲景学说,并将《伤寒杂病论》带回日本,向日本医界介绍、传播仲景学说,受其影响,永田德本也崇尚仲景学说,而逐渐形成“古方派”,其后的名古屋玄医、吉益东洞等也属于古方派的代表。还有被称为“考证学派”者,如多纪元孝等,他们对古典医籍进行训诂学考证,其后代多纪元简继承这项工作,著有《素问识》、《灵枢识》等书。丹波元胤继丹波元简之后,广泛收集历代中医书3000余种,编成《医籍考》(现名《中国医籍考》),刊于1831年,对整理、研究中医文献学作出了重要贡献。

17世纪初期以后,《本草纲目》的多种版本陆续从中国传到日本,引起日本学者的广泛关注,并出现了多种《本草纲目》的刻本。大约在公元1653年前后,名医龚廷贤的弟子戴曼公到日本,又把人痘接种术等传授给日本医界。17世纪末,《救荒本草》流传到日本后,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总之,近百年来,日本汉方医学虽然加入了自身的研究重点,但可以说其基本理论体系仍然是承袭中国传统医学。

二、传入朝鲜

中朝两国山水相连,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有交往。西汉时期,中国与朝鲜之间医、药、卫生等方面交流已经开始,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则逐渐频繁。当时去朝鲜的中国僧侣顺道、阿道、墨胡子等会施医疗,出入于宫廷,边传教,边施疗。随着以施疗为主的僧医逐步增多,朝鲜曾一度盛行僧侣医学。随后葛洪《肘后方》、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国养生法及炼丹、炼金术(朝鲜称之为“仙道术”)等也相继传入朝鲜。

隋唐时期已有高丽、新罗学生来我国留学,因新罗等国不断派弟子来中国求学,所以朝鲜国内有许多制度和中国相似。如公元693年,新罗置医学博士2人,以中国医书《神农本草经》、《甲乙经》、《素问》、《针经》、《脉经》、《明堂经》、《难经》教授学生。

到宋代,两国的医药交流达到一个新的高峰,突出的是“三送”。

一是送书。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公元1016年)和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曾两次赠送《太平圣惠方》给高丽。公元1091年,宋哲宗诏令抄录一批医药书目交与当时回国的高丽使者李资义,其中有《古今录验方》、《张仲景方》、《深师方》、《黄帝针经》、《黄帝九虚经》、《陈延之小品方》、《陶隐居效验方》、《名医别录》、《桐君药录》、《黄帝太素》等在中国已经散佚的大批书籍,在高丽却尚存有许多善本,说明中国医书传入朝鲜之多之广。公元1101年5月,高丽使臣回国,徽宗赐予《神医普救方》。11世纪中叶,高丽刊刻了许多中国医书,如《黄帝八十一难经》、《川玉集》、《伤寒论》、《本草括要》、《小儿巢氏病源》(即《诸病源候论》小儿部分)、《肘后方》、《疑狱集》等书。由于不断学习汲取,朝鲜医家还对中医中药学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与钻研,如金礼蒙等自1443年底起,对15世纪以前的150多种中国医籍与文献进行研究,从中辑录各医家的论述及方剂,用中文分类汇编,于1445年编成大型中医学丛书《医方类聚》。公元1611年,朝鲜医家许浚从中医医籍内选摘多种病证的病因、证候、治法、方剂、药物、经络、针灸等内容,用中文分类汇编成《东医宝鉴》,这是两部影响重大的中医文献巨著。

二是送医。公元1074年11月,扬州医助教马世安等8人受命赴高丽。1078年高丽文帝60岁,病中风,宋派王舜封率医疗团赴高丽,重要成员有翰林医官邢恺、朱道能、沈绅、邵化等。1103年6月,宋徽宗应高丽之请求,派遣医官牟介等赴高丽,设学馆于兴盛宫,充当医生与教授。至徽宗重和元年(公元1118年),宋王朝再一次派遣翰林医官杨崇立、杜舜华、董成湘、陈宗仁等人去高丽分科教授医术长达3年,有力地推动了高丽医药与临床的发展。

三是送药。送药是比较频繁的,每次往来都有相互赠送,但最大规模的、最有价值的一次是1079年,朝廷代表团赴高丽带去100多种药材,还有牛黄、朱砂、麝香等珍贵名药等。:

医药论文第6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医药领域;必要性;措施

医药电子商务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追求利润最大化背景下,于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一种结合医药与信息技术的全新商务形式。医药电子商务的诞生,是两大朝阳行业——制药业与计算机电信行业的结合,其本身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经出现便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医药行业的广泛关注,目前正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制定一系列完备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以保证政府能够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规避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

1对医药电子商务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

1.1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政府监督作为保障医药电子商务是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从以上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医药电子商务包含了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药品生产单位、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消费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多个相互联系的参与者。虽然,在互联网上进行医药电子商务所经历的实际交易过程十分快捷、方便,交易双方甚至只用动动鼠标就能完成大宗药品的交易,然而,由于其参与者较多,保障交易顺利实施的环节较多,而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潜藏着欺诈行为,各个参与者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比如药品生产企业伙同信息服务商虚假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医疗机构也普遍存在着拖欠药款问题,往往不能按时支付货款,从而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资金周转。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甚至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仅靠各参与者之间的合同约束来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因此,交易的各方都迫切需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督管理来确保交易过程的安全与公正,为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保障。

1.2药品的特殊性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因此,必须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来确保药品在互联网交易过程及其网下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实施政府监管责无旁贷。

我国医药市场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缺乏必要的自律和强有力的监督,加之传统的购药方式在人们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人们大多还是宁愿多花些钱、费些事到实体药店去购买药品,也不愿意轻易尝试网络购药的方便与快捷。社会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淡漠,在客观上就造成了医药企业对政府(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较为缓慢。因此,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政府切实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以及宣传的力度,确保网上交易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使社会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较强的认同感,以便早日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可。

1.3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监管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虽然医药电子商务自身存在诸多优势,其快速发展确实有利于提高医药企业的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形成有效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互动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医药商业贿赂及其他不良销售行为。然而,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的出现必然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来规范其发展。否则,这种新兴的商务形式也会给社会各方面乃至于公共安全带来巨大危害,成为网络犯罪的新渠道[1]。

据报道,澳大利亚不少吸毒和贩毒者在互联网上匿名交换信息,并进行交易。警方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束手无策。澳大利亚警方发言人称,网络是警方很难触及和管制的领域,警方虽然可以针对具体的信息采取行动,但如果经互联网来自海外,澳大利亚司法部门对此没有任何制裁权。在悉尼,一些年轻人经常利用互联网来购买。悉尼的一些大麻种植者也常在互联网上定购大麻种子。这种通过网上交易滥用药品的情况在欧美国家也普遍存在,令各国政府都为此十分头疼。可见医药电子商务是潘多拉魔盒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看到医药电子商务自身的诸多优势,同时也要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其能够顺利、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加强对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是十分应该和必要的。

2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现状

医药行业是我国四大重点技术创新产业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最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之一。为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将发展医药电子商务确定为“十五”期间医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任务之一。早在2000年,国家经贸委在全国医药工作会议中就指出将医药电子商务试点作为我国医药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在药品的购销活动中,积极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技术,提高效率,降低药品的流通费用”。近年来,SFDA考虑时机成熟,废止了2001年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部分条款,积极推动并鼓励BtoC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引导医药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以规避医药电子商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良问题[2]。

20000626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选定了广东省、福建省、北京市、上海市等若干省、市作为试点单位,对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开展初期的快速发展起到了较为理想的作用。

20010201,开始执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首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它的颁布实施为后续的相关法规的出台奠定了基调[3]。

20040708,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签发了第9号局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表明了药品信息服务在互联网的松动,突显政府鼓励开展医药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并与后继的有关法规一同初步构成了目前关于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法规框架。并在此之后,逐步放开了对BtoC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的种种限制,转而鼓励其快速发展。

20050930,由SFDA以局令形式颁布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该《规定》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是现行的一部针对医药电子商务制定的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规范。该《规定》出台不久,SFDA便审批通过了我国第一家独立的第3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即海虹医药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的出台对规范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仅有短短的10年时间,其自身发展并不成熟,至今尚未形成自身的行业管理规范。加之其模式的多种多样,使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出现了多种购销模式并存的复杂现象。就目前我国政府对其监管现状而言,也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3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监管主体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滞后医药电子商务是当代信息社会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医药流通领域中的综合应用。因此,在客观上,就要求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身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上能够与时俱进、加大投入,以适应当今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SFDA应当有能力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面地、实时地监管,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有序,切实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缓慢,电子政务系统仍未得到广泛应用,医药企业对政府(BtoG)模式的医药电子商务在我国尚未出现,势必影响监管主体的监管效果。因此,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滞后以及相关硬件设备设施的缺乏,已经成为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难题[4]。

因此,建议SFDA应加大对系统内部网络化、信息化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应满足SFDA对国内目前所有应用医药电子商务的医药企业日常监管的需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能够通过该系统直接进入任一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过程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形成有效的网络预警机制,一旦发现药品交易过程中存在问题,能够通过该系统及时、快速地警告交易各方,并中断交易进行,进行相关证据的提取,为日后处理提供依据。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该系统应采取有效手段切实保证监管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以免泄露有关交易双方的商业机密。此外,该系统还应具备受理医药企业有关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各种相关申请的功能。

SFDA应尽快创建以宣传和监督医药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网站。利用网络媒体快捷、覆盖面广等优势,向公众介绍并宣传医药电子商务的诸多优势,使公众逐渐培养出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同感,从而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SFDA应在该网站设置专栏,定期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违法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企业进行曝光。该网站还应具备对有关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及时回复功能,以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2监管系统内部人员培训机制存在问题医药电子商务的政府监管是新时期我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一项新工作、新任务,也是对我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药品监管人员只有坚持不断地加强对这一新鲜事物认识、学习,才能够出色地完成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目前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部人员培训方面问题严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立针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内部人员培训机制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目前,由于缺乏必要的宣传人员培训,全系统特别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大药监工作者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程度令人堪忧。大多数人员甚至对于医药电子商务的概念和运营模式都不大了解,往往将医药电子商务片面地理解为医药企业利用自身网站进行药品交易的销售行为,或局限地将医药电子商务理解为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因此,对医药电子商务片面的理解和认识必然严重制约监管人员对医药电子商务领域的有效、合理监管。

建议我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学习,尽快在系统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人员培训机制,将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班,聘请国内医药电子商务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负责医药电子商务监管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为保证学习质量应将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3.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存在漏洞,亟待补充和修订《暂行规定》的出台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在硬件设备设施方面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从解决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商的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然而,就其内容而言在交易规则制定、交易活动各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争端解决和监督机制方面尚存在一定的欠缺,亟待完善。

《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不得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和其他经济利益关系。”但该规定中并没有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如何界定做出明确规定,对实际操作和监督管理带来了困难。众所周知,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就是通过提取交易服务费盈利的。因此,其与交易的双方必然发生经济利益关系,而这种经济利益显然是合法的。

因此,建议SFDA对“其他经济利益关系”应明确界定。笔者认为,独立的医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规避与交易的双方有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除交易服务所得之外的财务和债务关系。《暂行规定》中对此种情况应明令禁止,以免不公正交易的发生,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便利。

关于信息保密方面。《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验收标准》中明确指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监管子系统,以保证政府主管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交易的药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目录等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并依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对在系统中发生的交易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因此,在政府对医药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管过程中势必涉及到大量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技术与设施。一旦政府监管人员擅自将这些重要的商业信息透漏出去,势必对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而《暂行规定》中在监管过程中有关信息保密方面未做明确规定[5]。

笔者认为,应建议SFDA在《暂行规定》中明确政府在对互联网交易服务商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有义务对有关交易各方的交易信息、数据等商业机密以及企业拥有的一些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管理技术与设施,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对监管人员擅自透漏交易各方重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切实保障监管过程中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5]。

4结语

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是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生事物,执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应不断地加强对该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和行业组织的技术优势,探索出一条既能促进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又能保证药品安全的双赢之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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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论文第7篇

摘要:在分析二维条码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物流条码技术特点和物流条码标识的内容,并通过对医药行业物流管理系统的条码使用分析,决定在系统的药品物流过程中的销售开票票据、药品库存、销售出库等方面应用PDF417二维条码。通过使用PDF417二维条码,医药行业物流管理系统解决了以往棘手的传输数据、降低成本、缩短送货时间等问题,使整个系统从一个全新的高度对各种信息的流动进行有效管理,完成其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值流、业务流以及贸易伙伴关系等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加强了贸易伙伴之间的联系。

在北京医药股份公司开发其物流管理系统的过程中,考虑到药品从厂家经过中间的药品经销商到达最终客户的整个流通中,贯穿了大量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如何对这些信息进行有效地管理,在整个物流链(从生产线直至付款柜台)之间建立一个无纸系统,以保证产品能不间断地由供应商流向最终客户,同时信息能够在开放的物流链中循环流动,以满足物流链中不同客户对产品和信息的要求,消除物流链中不必要的成本和费用,是开发物流管理系统必须解决的问题。鉴于此,在系统中使用二维条码技术,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综合、整体、系统地考虑,充分发挥物流管理系统的功能效益。

一、二维条码及物流条码

1.1二维条码

条码是迄今为止最经济、实用的一种自动识别技术。条码技术具有输入速度快、可靠性高、采集信息量大、灵活实用等优点。现在条码技术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如商业自动化系统、仓储管理、交通管理、金融文件管理、商业文件管理、病历管理、血库血液管理以及各种分类技术方面,条码技术作为数据标识和数据自动输入的一种手段已被人们广泛利用,渗透到计算机管理的各个领域。一维条码所携带的信息量有限,如商品上的条码仅能容纳13位(EAN-13码)阿拉伯数字,更多的信息只能依赖商品数据库的支持,离开了预先建立的数据库,这种条码就没有意义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条码的应用范围。基于这个原因,在90年明了二维条码。二维条码除了具有一维条码的优点外,同时还有信息量大、可靠性高,保密、防伪性强等优点。二维条码是一种由点、空组成的点阵形条码,它不需要数据库的支持就可使用,实际上是一种高密度、高信息量的便携式数据文件,具有信息容量大、编码范围广、纠错能力强、译码可靠性高、防伪能力强等技术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二维条码依靠其庞大的信息携带量,能够把过去使用一维条码时存储于后台数据库中的信息包含在条码中,可以直接通过阅读条码得到相应的信息,并且二维条码还有错误修正技术及防伪功能,增加了数据的安全性。二维条码可把照片、指纹编制于其中,可有效地解决证件的可机读和防伪问题。因此,可广泛应用于护照、身份证、行车证、军人证、健康证、保险卡等。目前二维条码主要有PDF417码、Code49码、Code16K码、DataMatrix码、MaxiCode码等,主要分为堆积或层排式和棋盘或矩阵式两大类[1]。近年来,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国家有关部门的领导下,PDF417技术已经开始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特别是在1997年12月中国颁布第一个二维条码国家标准《四一七条码》后,标志着PDF417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正步入正规有序的快速发展阶段。

1.2二维条码PDF417技术的特点

1)信息量大,一个PDF417条码符号,可以将1848个字母字符或2729个数字字符或字母、数字混编字符进行编码。在同等面积下,二维条码比一维条码信息含量高几十倍。2)容易印制PDF417条码可以印在纸、卡片及各种常用条码载体上,可以用多种标准的打印技术及卡片印制技术印制,包括:喷墨打印、激光打印、热敏/热转印条码打印机打印等。3)修正错误能力强PDF417采用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错误修正技术,这种隐含于符号内的错误修正技术,可以有效地防止译码错误,提高译码的速度及可靠性,还可以将由于条码符号破损、沾污等丢失的信息破译出来。错误修正甚至可以将符号受损面积达50%的条码符号所含信息复现出来。4)译码可靠性高在管理数据库测试中,阅读2000万个条码符号,没有出现一例译码错误,这说明PDF417具有极高的可靠性。5)保密性强PDF417可以把编码信息按密码格式进行编码,以防止伪造条码符号或非法使用有关编码的信息。

1.3物流条码

物流是由“物”和“流”两个基本要素组成:“物”是指一切可以进行物理性位置移动的物质资料;“流”是指物理性的运动,亦称为位移。“物流”是物质资料从供应方到需求方的物理运动,是创造时间价值、场所价值和一定的加工价值的活动。物流条码是用以标识物流领域中具体实物的一种特殊代码,是整个物流链过程,包括生产厂家、配销业、运输业、消费者等环节的共享数据。

它贯穿整个贸易过程,并通过物流条码数据的采集、反馈,提高整个物流系统的经济效益。与商品条码相比较,物流条码有如下特点[3]:1)储运单元的唯一标识商品条码是最终消费品,通常是单个商品的唯一标识,用于零售业现代化的管理;物流条码是储运单元的唯一标识,通常标识多个或多种类商品的集合,用于物流的现代化管理。2)服务于物品流通全过程商品条码服务于消费环节:商品一经出售到最终用户手里,商品条码就完成了其存在的价值,商品条码在零售业的POS系统中起到了单个商品的自动识别、自动寻址、自动结帐等作用,是零售业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基础;物流条码服务于商品流通全过程:生产厂家生产出产品,经过包装、运输、仓储、分拣、配送,直到零售商店,中间经过若干环节,物流条码是这些环节中的唯一标识,因此它涉及更广,是多种行业共享的通用数据。3)信息多通常,商品条码是一个无含义的13位数字条码;物流条码则是一个可变的,可表示多种含义、多种信息的条码,是无含义的货运包装的唯一标识,可表示货物的体积、重量、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是贸易伙伴根据在贸易过程中共同的需求,经过协商统一制定的。4)可变性商品条码是一个国际化、通用化、标准化的商品的唯一标识,是零售业的国际化语言;物流条码是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贸易伙伴对各种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应运而生的,其应用在不断扩大,内容也在不断丰富。5)维护性物流条码的相关标准是一个需要经常维护的标准。及时沟通用户需求,传达标准化机构有关条码应用的变更内容,是确保国际贸易中物流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障之一。物流条码涉及面较广,因此相关标准也较多。它的实施和标准化是基于物流系统的机械化、现代化,包装运输等作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物流条码标准化体系已基本成熟,并日趋完善。

1.4物流条码标识内容及码制选择

1)物流条码标识内容物流条码标识的内容主要有项目标识(货运包装箱代码SCC-14)、动态项目标识(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18)、日期、数量、参考项目(客户购货订单代码)、位置码、特殊应用(医疗保健业等)及内部使用,具体规定见相关国家标准。2)物流条码符号的码制选择目前现存的条码码制多种多样,选用条码时,要根据货物的不同和商品包装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条码码制。单个大件商品,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商品的包装箱往往采用EAN-13一维条码。储运包装箱常常采用ITF-14条码或UCC/EAN-128应用标识条码,包装箱内可以是单一商品,也可以是不同的商品或多件头商品小包装;但对于要求存储信息量大,安全性高的应用,一维条码显然不能满足要求,而二维条码则以其卓越的优点来担当大量的物流条码的应用。

二、二维条码技术在医药行业物流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2.1医药行业物流管理系统(简称医药系统),医药系统是应用于医药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中药饮片等等的有关医药方面的产品的生产、库存、营销管理的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应用软件系统。众所周知医药产品的物流与其他普通商品物流是有共同点,但在医药产品的物流的过程中对药品的保存、流通、交易都有严格的要求,是有由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决定的。

现行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从功能上包括4个主要部分:系统维护、日常业务、仓库、财务。系统维护包括对医药商品如医药商品如商品类别,规格品种,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顾客等一系列系统库的建立与数据维护;对系统使用部门、人员的权限控制。日常业务包括对营销商品的报价管理,到货登记,销售票据的制作,业务帐的自动登记;部门间医药商品的调拨,医院退货处理,退厂家货。库存主要管理医药商品的入库、出库、移库处理;对不合格商品的损拒或报损处理;可调库存帐的登记;验收登记本、库存数量帐、库存季报帐的制作;待验库管理;医药库存商品的批次管理;库存商品的积压、药品效期报警。财务部分包括对销售商品的回款登记;成本及毛利的核算;商品帐的制作。业务管理提供对货物的多人同时销售开票,并打印销售发票,不同的部门间对某一商品进行调拨,医院退货,退厂家货。同时将这些开票内容传递至库存、财务。此外,业务部分能接受库存传递来的数据,对货物作到到货登记。对于损拒情况,损报情况分别予以登记,业务员还能够在这里对物品的价格进行维护。在销售开票及到货登记的同时,系统自动登记了业务账,系统还分品种、医院、业务员向用户提供回款、来回款的统计查询,业务部分同时向用户提供了一个简单的合同管理,用户可通过对采购合同的维护来打印合同清单。库存管理部分报括对物品的入库、出库、移库、损拒、损报处理。入库是指对某一规格的货物分批次登记入库,系统根据入库内容分时间及保管员打印验收登记本。出库是由销售部门发出销售指令,系统根据批号顺序(先入先出)自动出库并打印销售登记本。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物品,通过移库功能将其移至不合格库。并自动减少可调库存量,同时将此可调库存量传递至业务部门。对于不合格库的物品,系统提供损拒或损拒报处理,并分保管员打印不合格药品登记本。在上述几项操作过程中,系统自动记帐,同时对可调库存量进行调整,并将最新数据信息反馈至业务部门及财务部门。对于待验物品,系统依据普通入库模式,创建待验库,将所有待验物品登记入库,并分保管员打印待验登记本。系统的实现这些功能的同时,提供给用户一套库存数量账和一套库存季报账。此外,系统提供管理者一套指定时间内的积压统计报告和一套指定时间内的库存物品报警报告。系统同时提供给用户一张仓库结构示意图,以方便查询。财务部在业务管理的基础上,对于已回款或付款的商业活动,依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做销售、退货(医院退货)、铁路运单(退厂家货)、到货、损拒、损报、调拨等确认后,自动记帐,并依据移动加权平均算法分部门核算当前最新成本,同时计算毛利,将最新核算出的成本及回款情况反馈给业务部门,并打印出商品三级账及销售帐。

2.2PDF417条码在医药系统中的应用,为了满足医药物流的特殊性要求,在物流过程中保持药品的批次、效期、名称等等信息的安全传递,使用条码技术是非常方便的。由于医药物流过程中传递的信息量大,所以本系统采用的是国际上流行的PDF417二维条码;系统在药品物流过程中的销售开票票据、药品库存、销售出库等方面应用了二维条码。

1)销售开票过程中的PDF417条码应用医药系统中的销售开票是一个医药物流的开始,主要完成的功能是记录对所销售药品的信息;由于药品的批次信息量是巨大的,业务人员和开票人员是不能完全知道所销售药品的批次和效期信息的,所以开票人员是不能在开票时就将所销售药品的批次、效期信息记录在系统中的,同时也不能打印销售票据,因为销售票据上应该有所销售药品的批次和效期数据;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开票人员只将药品的其他销售数据录入系统,而系统则根据销售信息自动生成一个PDF417二维条码,编码的原则是一张票据一个条码,系统将这个二维条码传递到仓库管理系统中后,再由仓库管理系统处理销售药品的批次、效期信息。一般情况,销售开票地点和存储药品的仓库是有一定的距离的,销售开票一般在市区,而仓库却在郊区,这样销售开票系统和仓库管理系统是不可能在一个局域网中的;而在当今市场经济大潮中,竞争是激烈的,为了取得最大的客户群,必须作到以最短的时间将客户所订购的药品送达客户,所以必须将销售开票数据信息尽快的传输到仓库。这里,可以使用广域网来处理数据传输;但在当前的国内电信发展及费用来看,利用广域网传输数据费用高,而且通过实际测试,郊区与市区的链路是非常不稳定的,数据传输是不成功的。在这种情况下系统采用了二维条码技术。PDF417条码是一种性能卓越的二维条码,由于上面已经阐述过PDF417条码特点,这里就不再累述了;但如果将条码打印在标签纸上,这样成本也很高。这里,系统采用了纯软件技术,将销售开票人员录入的每一笔销售信息通过编码、加密,再将这些销售数据生成PDF417条码,利用普通打印机将这些PDF417条码打印到普通纸上,一张纸上打印多个PDF417条码,包含了多张销售票据数据,这样大大节省了成本,并保证了条码的清晰度,即使同时便于传真,系统只要将这些打印出来的PDF417条码传真到仓库,仓库利用PDF417条码扫描枪就可以将销售数据读入仓库管理系统中,以做配货处理。

2)销售出库上面已经提到,销售开票人员在记录销售信息时,是无法记录销售药品的批次和效期数据的;而目前各个医药经销商的客户都要求在发货单上应标注药品的批次及效期。为了解决缩短送货时间和增加发货数据信息的矛盾,将销售开票人员开的销售票以PDF417二维条码的方式传至仓库管理部门,仓库管理部门应用PDF417二维条码激光扫描枪将销售信息解码翻译至明码,这里主要有销售药品的货号、品名、规格、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客户等信息;仓库配货人员通过这些销售信息配货出库,同时在将出库药品的批次和效期录入到销售信息中,这时系统就可以打印出带批次和效期的出库单了。同时为了给用户提供方便的信息检索功能,系统再将这些销售信息及出库药品的批次和效期数据进行编码加密,通过专用的PDF二维条码打印机打印出销售条码标签,将标签粘贴到出库的外包装上,以方便客户直接的查询检索到货药品的信息。通过PDF417二维条码,医药系统解决了以往棘手的传输数据、降低成本、缩短送货时间等问题;同时,由于利用国际先进的条码技术,使医药系统和系统的使用者在该领域中的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3系统功能结构

在功能图中,描述了条码技术在医药系统中应用的重要功能。另外,系统硬件环境:商用微机CPU:PII300,硬盘:8G,内存:64M、100M网卡。软件环境:Windows9x。条码设备:二维条码打印机(支持打印PDF417条码)、二维条码激光扫描枪(识别PDF417二维条码)。该条码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在Win-dows9x下的,拥有操作简单,界面友好,有较强的人机对话功能,同时该条码系统中,生成和打印条码都可以通过设置,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不需要操作人员的操作就能完成任务;另外操作人员可以自己的需要挑选一张销售记录来编码打印出PDF417条码来。

三、结束语

二维条码技术在医药系统中的应用,使整个系统从一个全新的高度对各种信息的流动进行有效管理,完成其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值流、业务流以及贸易伙伴关系等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二维条码技术在使医药贸易伙伴之间密切合作,共享信息中充当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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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论文第8篇

医药营销论文参考文献的写作标准格式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在参考文献的写作时要注意什么呢?还有哪些要求呢?这些都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下面小编就采编了关于医药营销论文参考文献的范例,让大家来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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