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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1:04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1篇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原则

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和各级党政群、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人事)部门是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按管理权限,党群系统的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系统的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与实施方案的申报、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和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管理权限,市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市直党群部门(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向市委组织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县市区(含乡镇、办事处)的向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申报公开招聘计划和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汇总报县市区党委、政府同意后,分别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核准后的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公开招聘的政策依据,不得随意变更。招聘方案必须在同级党报、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组织、人社信息网上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成绩及拟聘人员均须在同级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报名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确定。县市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和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进事业单位以及特殊行业特殊岗位按管理权限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主要是以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操作技能为主,管理岗位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市直单位申请降低开考比例的,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核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分值比例在招聘实施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除国家和省有统一政策规定外,不得设置加分项目。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评委为7-9人(不设单位评委,一般异地聘请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对象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和考核,市直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县市区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组织体检的部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标准执行(如确需变动标准的体检项目须在方案和公告中明确),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考核合格对象确定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成绩合格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的成绩汇总表提交所属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和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市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市直事业单位的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1、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和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的,其招聘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招聘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

2、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社区党委成员**,2014年进入***社区,从2016年换届选举后就在社区担任党委委员。在社区主要负责人口计生和纪检工作,同时兼任***社区第十网格网格长。五年里,在街道领导、社区同事和辖区居民的帮助、支持下,工作有序进行,下面就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体会向大家做一汇报,不到之处请大家予以批评指教。

(一)人口计生工作方面

计生工作方面:年初,制定了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方案,每年都会开展计生专项宣传活动5余次,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每年会和渝北区二院合作2-3次,为辖区65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共计800余盒。这五年政策内办理准生证469个,其中从全面开放二孩起到现在有187人来办理了二孩准生证,出生婴儿464人,产后随访率达100%,药具随访率达100%,知情选择规范,做到了药具质量,无过期变质现象。每月按时上报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2人。享受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1人。每月我们都会对他们慰问。

(二) 纪检工作方面

***社区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街道下发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其中学习的文件多达50多余篇,大部分是典型案件通报,社区也要求党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破底线、不越红线,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干事。2019年7月4日龙溪街道在金紫山社区举办了“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以本社区第二党支部党员李敬宇涉嫌非法集资罪被判有期徒刑,并给予开除党籍的反面典型案例,对全体党员进行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同年6月起第七轮巡察组驻扎街道,对每个社区进行了系统的检查,巡察组对金紫山社区作出了10条反馈意见,社区根据反馈意见作出了整改和说明。金紫山社区在这五年的纪检工作中,社区干部始终廉洁自律,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向上,不断在工作中创新创优。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方面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3篇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事业单位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其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或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的各类社会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统一组织招聘。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指导、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县(区)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审定、公告、考试考核安排、聘用人员审批等工作,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人员聘用等工作。

第八条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上报,并按照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本县(区)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及人员聘用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参与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按程序负责办理编制使用核准,上报招聘计划,组织招聘报名以及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

第十条市、县(区)委编办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经费供给方式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对公开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进行核准;市、县(区)财政局依据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经费核拨、工资兑现等工作;市、县(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公开招聘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招聘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单独招聘。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五条公开招聘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聘计划;

(二)审核招聘计划;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

(四)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七)公布成绩;

(八)考察与档案审查;

(九)体检;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

(十二)审批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申请,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使用核准后,依据《编制使用单》,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招聘人员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和招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市直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市编办核准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的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证件等进行初审,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复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全市统考,每年至月举行。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分类进行,包括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操作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都要组织面试,个别特殊岗位不需要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闭卷方式,分值100分。管理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官小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相关专家学者7至9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考试可委托市、县(区)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符合《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

(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规定的。

直接考核方式的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六章考察、体检与公示

第二十六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第二十七条应聘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考察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

第二十九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第三十条凡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测评环节的资格,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人员。

第七章岗位聘用

第三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成绩册、体检表、考察材料、个人档案及相关表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下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填写《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核表》,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到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增人计划卡,办理人员分配或调动手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第三十四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2学时。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年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实施岗位聘用。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平时管理,做好平时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委、政府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公安、财政、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专门负责招聘工作。

第三十九条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和规程,规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组织等程序,完善保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或者人事、财务、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四十一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面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三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废止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平市价()61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4篇

一、选聘的范围和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面向我区通过公开选拔参加见习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岗位为8个镇(街道)村居基层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地方税收保障、社会保障协理、计生和卫生服务、法律援助、流动人口和公有房屋出租协管、公共环境和设施维护、托老托幼和助残等基层服务项目。镇(街道)申报的需求计划为:镇6名,镇7名,经济开发区(接庄街道)25名,街道20名,街道15名,街道15名,街道15名,街道10名,以上岗位共计113名。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采取考核、笔试相结合百分制量化的办法,考核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80%。

(一)报名。报名与考核同时进行,各见习见习生填写《区选聘镇(街道)村居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区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表》,同时上报以下材料: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证书、报到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档案。

(二)考核。从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到各见习基地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百分制量化,按20%计入综合成绩。

1.民主测评。总分值60分。参加测评人员范围:见习单位班子成员、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岗位科室(班组)全体人员、见习单位全体见习生。民主测评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分权重依次为1、0.75、0.5、0,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75+基本合格票数×0.5+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60。空白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2.个别座谈。总分值40分。参加个别座谈人员范围:见习班子成员、见习指导教师、见习岗位科室(班组)正副职人员。个别座谈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分权重依次为1、0.75、0.5、0,计算公式为:个别座谈得分=[(优秀票数×1+合格票数×0.75+基本合格票数×0.5+不合格票数×0)/有效票数]×40。空白票不计入有效票数。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区情、农业农村和社会管理相关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以百分制量化,按80%计入综合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选岗。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笔试及综合成绩排名在见习基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组织选岗,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的,再分别依据学历、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三、选聘人员管理

以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不列入编制计划,镇(街道)委托区人社局组织选聘,档案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各镇(街道)负责人员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三年,一般一年一签),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并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镇(街道)根据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提出用人计划报告,由镇(街道)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规定聘用。

四、选聘人员享受待遇

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间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具体标准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新录用同等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所需费用由区政府从区财政拨付给各镇(街道)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各镇(街道)负责发放,对在服务期不服从单位管理或出现重大违纪违法人员,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根据服务协议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区人社局备案。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5篇

一、调研活动的基本情况

按照××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安排,4月14日—4月15日,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和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审计局)局长吴方分别率队,结合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实际,带着“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科学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科学发展”、“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纪检监察工作”等命题先后深入芳草街道紫荆北路社区、肖家河街道联谊社区、石羊街道新街社区、合作街道顺江社区、桂溪街道和平社区以及××发展和高投集团,与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座谈开展“双深入2+3对照”(即按照“双深入、两对照”外,还要对照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对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活动,对照纪检监察审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调研实践活动。了解各基层单位对××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工作方面

各基层单位反映××区纪工委近两年的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从廉政文化建设到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从《实施意见》的制定到规范化服务的监督;从深化作风建设到《廉政日志》的发放;从审计工作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督齐抓并进到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规范开展……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加强,履行好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同时各基层单位也普遍反映,纪工委监察局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对基层纪检工作人员的培训也没有跟上。一是近年来大部分街道的纪工委书记以及纪工委委员都已作调整,但××区纪工委未及时对这部分人员进行系统地培训;二是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务、保障科学发展,必须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还需掌握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财会审计知识,纪工委应有系统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组织安排区内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更加专业、更加精干、更加有战斗力。另外,有街道提出,电子监控系统能否从市、区两级延伸到街道,由纪工委授权,在五街道建立分控点,做到同步监控,资源共享。

(二)审计工作方面

各基层单位共同认为,近年来审计局的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有利地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但大家也提出了不少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审计局在不违反审计法的大原则下,结合基层遇到的困难,在审计程序和方式、方法上,能有所改进和有所创新,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1、合作街办反映,由于他们距离管委会较远,加之审计工作的程序比较多,街办的同志为审计一个项目,常常要往返数次,影响工作效率。建议能否针对合作街办的实际情况,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计进度。

2、合作街办、桂溪街办均反映,由于街道办事处经常遇到一些零星、突发、应急工程,按照审计法的要求,政府投资项目都需经过审计,但由于这部分工程的特殊性,建议对零星、突发、应急工程在选择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方面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并简化审计流程、改进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

3、高投集团反映了在审计中遇到的五个问题。

一是高危行业的审计问题。区内企业入驻,都需要进行污水管的碰管、打堵头工作。此项工作属于高危工作,均由××市排水公司负责,价格比较高,如果审计严格套定额结算,企业根本不做。建议审计局协助重点办等相关部门一道就此类问题研究制定措施,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二是审计计划的调整问题。公益性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以及竣工决算审计的送审计划,建议在年初申报以后,允许送审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和10月份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使计划既具有刚性又有一定地灵活性。

三是中介机构的管理问题。建议审计局放缓对中介机构的淘汰速度,原因是中介机构要适应、熟悉××区的审计工作往往需要半年时间,若刚刚适应或还未适应就被淘汰,新入围的中介机构将会重复这一过程,花去太多的时间和精力,降低了审计工作效率。

四是垄断行业的审计问题。建议审计局能否采用预代结的方式解决垄断行业的一些审计问题,如电杆迁移、铁路顶管以及水、电、气迁改等工程。

五是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保管问题。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移交和保存,手续应更加清晰,职责应更加明确,审计完成后应及时交回高投集团,由集团按照档案管理办法妥善存档保管。

(三)调查了解到的其它一些情况

1、“4050”人员买社保难的问题。各办事处、社区均反映,农转非的“4050”人员本身文化水平较低,就业困难,收入偏低,家庭负担较重,每月每户交社保都需要1000多元(每人500多元),生活非常困难。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问题。肖家河联谊社区提出,××区社会事业局出台的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到今年10月便结束了,灵活就业人员都很关心,此政策的延续性,希望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能持续下来。

3、农迁小区的房屋配套及房屋、线路、管道老化问题。肖家河联谊社区提出该社区管道老化现象较为突出,车棚也急需维修;石羊街道新街社区反映小区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水管道老化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没有专为群众办理红白喜事的场所,希望帮助解决。合作街道顺江社区提出社区配套不齐全,活动场所、活动设施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建设银行在顺江没有设点,导致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很不方便。

4、河流整治问题。肖家河联谊社区反映,肖家河河道长期未疏通,排污严重,臭味明显,影响环境,群众意见较大。

5、合作街道办事处提出:一是乱摆摊设点问题涉及温江区,经多次协调均未果,影响城乡综合整治工程的开展;二是零星、突发、应急工程的预算不能准确;三是街道中层干部的待遇、福利不高的问题希望关注。

6、合作街道顺江社区提出:一是汛期到来,淤污管网堵塞,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二是房屋维修、商铺管理属西区公司范围,但实际与西区公司的沟通有障碍,问题不能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房屋产权证未办理,直接导致居民不能抵押贷款来自主创业解决就业问题;未农转非人员占全部居民的58%,这部分人员中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收入较少,希望尽快转非,享受退休养老金,但转非政策迟迟未能下达。

7、临江村的问题。桂溪街道办事处提出,从双流县划入××区的临江村存在灌溉问题、泄洪问题、生活环境差的问题、饮用水安全的问题、xx问题、居民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企业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但管委会至今没有出台一个关于临江村问题的议事纪要或指导性文件,仅靠街办的力量,很难解决临江村面临的诸多问题。

8、农迁房长期闲置问题。桂溪街办反映三瓦窑社区、双源社区部分房屋长期未分配,也无人管理、资产长期闲置,并影响小区一户一表的安装(一户一表的安装需每一户都要有户主)。特别是三瓦窑社区有20多套房屋闲置近10年,老百姓的意见也很大。

9、和平社区反映的问题。桂溪街办及和平社区反映,一是按照××市统一规划,和平四期旁边准备修建一座变电站,群众反映强烈、情绪激动,存在很大不安定因素,并直接影响老百姓对街办以及社区的满意度。二是社区没有商铺的问题。由于社区内还有空地,建议能否规划一条商业街既解决居民自主创业的问题,同时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

10、清江社区反映的问题。合作街道清江社区98年征地拆迁的,现在还没有转非,能否尽快出台转非政策。

11、××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全面融入××区,把公司打造成××区优秀的园区营运商,成为××区创业投资的融资平台。希望党工委管委会支持公司战略转型朝着全面融入××区的方向发展。

12、高投集团提出,第一,高危行业、垄断行业具有特殊性,结算审计存在一定难度;第二,结算审计、决算审计年初报计划后不能调整,但公司存在突况的发生;第三,档案管理问题,××区建区到现在一直无档案室,档案的保存存在一定问题。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改进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针对此次调研收集到的对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问题逐一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初步整改措施,力争纪检监察审计在思想方法、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比较大的转变和提升。

(一)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及工作指导问题,纪工委将尽快完善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培训规划和计划,并定期上门指导工作。

(二)针对电子监控系统延伸到街道的建议。纪工委将尽快与中国电信协商,通过架设专网的方式,在五街道建立分控点,通过专网接入纪工委已有的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同步监控,资源共享。

(三)针对合作街办距离管委会较远,零星小工程往返送审较困难的问题,审计局将委派中介机构深入街办开展审计工作。

(四)针对街道办事处经常遇到一些零星、突发、应急工程,以及高投集团提出的打堵头等高危行业的审计以及垄断行业的审计问题,我们将力争在不违背审计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简化审计程序、创新的措施,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五)针对公益性项目竣工结算、竣工决算送审计划的调整问题,在年初认真填报的基础上,审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允许送审单位在年中和年末做相应调整。

(六)针对高投集团提出放缓中介机构的淘汰速度问题,审计局初步考虑将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工作予以研究及修订、改进,将现在复审审减率超过3%直接淘汰,变为扣减审计费的处罚,确实性质恶劣再淘汰出局。

(七)针对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保管问题,审计局将尽快与中介机构、被审计单位三方一道,进一步明确资料交接程序以及资料在不同阶段的保管责任,以保证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安全性。

(八)针对各街道以及高投集团提出的应急工程的问题,鉴于××区已确定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我们建议招投标管理中心建立的招标机构库、应急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备选库,除了针对省、市和党工委管委会议定的应急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制定一定的程序,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以及高投集团企业服务的应急项目(如软件园入驻企业的装修等)开放,以切实解决应急工程效率与规范的问题。

四、在调研中受到的启示和体会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6篇

⒈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突破。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学条例,讲正气,树形象,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对近年来查办的个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规范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勤廉公示工作。注重在公示中解决实际问题,自勤廉公示工作开展以来,对名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人;梳理案件线索条,纠正问题个。二是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件,党政纪处理人。乡镇件,县直件,县纪委自办件;党纪处分人;政纪处分人;双重处分人。查办万元以上案件件,万元以上案件件;涉及乡科级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接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次(其中市纪委摘转件),办结件,办结率。三是不断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向家行风重点单位反馈有关问题个,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继续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次,立案查处教育乱收费起,清退不正当收费数万元,没收万元,政纪处理人。加强工程建设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力度。推行建筑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制度,促进了市场的规范、高效、廉洁运作。实行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违反软环境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受理各类投诉件,办结件,办结率以上;党政纪处分人,通报批评人,辞退人,行政拘留人,责成书面检讨人。

⒉稳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各类矛盾相继凸现,从渠道反映问题、要求解决的情况相对增多。我们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以三月份“百日维稳”集中行动为起点,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攻坚克难,一举扭转了年初工作被动局面,群众活动由混乱无序向平稳可控的态势转变。据市局通报,今年以来全市群众到市上访批,其中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到省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全市群众赴京上访批,其中我县批,占全市的,集访批,我县批,占全市的,各项指标在三县两批中均排在前列,特别是在国庆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期间,我县无一例去省集访、无一人去京上访,稳定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⒊计划生育工作登上了新台阶。以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为契机,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人口出生率‰,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期内综合避孕率、统计数字准确率、合格村率、生殖保健服务以及知识普及率均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注重计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在全县计生系统内采取公开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名乡镇计生服务站站长;针对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等问题,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了名计生微机信息管理和卫技服务人员。

回顾去年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主要得益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务实苦干。在新一年里,我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立足本职,务实苦干,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

一、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⒈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在突出重点,抓好县纪委自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指导,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特别是县直机关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⒉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积极探索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⒊深化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行政许可法》;加大对土地征用、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城镇拆迁、农民工工资发放、教育收费、农民负担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积极推进软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惩治力度;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建设“诚信泗洪”和经济社会制度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的有效性。

⒋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廉、述廉、谈廉、评廉、考廉机制,完善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考核,抓好落实。

⒌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自觉当好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坚强卫士,积极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经济、法律、科技、管理、业务等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防范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艰巨任务的需要。

二、关于稳定工作

⒈探索新形势下工作新机制。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接待、受理、答复、处理群众问题的程序、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突发性和联席会制度,推广听证会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处理问题的终结机制,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

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包案负责制、强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处上报程序,对上级领导批示信件和上级部门交办件,明确领导包案,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查办质量,遏制群众上访势头。实施稳定工作重心下移,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心操在基层,把劲用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⒊加强工作基础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积极构建统筹兼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大工作格局。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一起做好稳定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坚决实行稳定工作“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首问负责制”。

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一切要依法行政、依法行事,依法办事,坚决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不断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提高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化解矛盾中说服群众,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群众进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极少数企图插手、利用挑起事端、破坏全县安定团结局面的不法分之,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打击。

三、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⒈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村级管理力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村级和乡镇驻村包片的干部责任,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引导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实施后进乡镇重点管理,全面加强动态性、过程性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后进转化。做好创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前期的各项工作,对计生工作后进的乡镇要分析原因,拿出改进方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改进的,追究责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⒉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加强计划生育执法管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继续完善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以此规范广大育龄夫妇的婚育行为。加强“七个不准”贯彻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征收社会扶养费和查找外躲对象过程中,既要坚决纠正各种行政侵权行为,又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保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和外躲对象追找到位。依法规范党员干部计划生育行为。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超生和包庇亲友超生案件,坚决做到快查快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继续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监督制度。

⒊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全面推进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系列技术服务,切实做好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确保全县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到以上。拓展和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从以往着重宣传控制人口数量,转向建设和发展生育文化。支持业务部门与省市计生宣教中心、新闻单位开展合作,与县乡广播电视、科技卫生等单位密切配合,拓宽宣传空间和途径,营造强烈地社会舆论宣传氛围,以人口学校为阵地,结合季度服务,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系统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知识的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和审计人员重点学习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文件并积极开展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审计人员从政手册》引导审计人员坚守审计职业道德,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巩固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二是充分运用录像、图片、请行内人士讲课等形式对审计干部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职业道德意识,使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筑牢廉政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着重加强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准则》,深入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一是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责任制任务,细化考核条目,明确责任追究。同时,按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抓好落实,及时向区纪委报送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的要求,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四是年初,局机关与各审计科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针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工作规划》全面部署2013年度局机关反腐倡廉任务,组织协调做好此项工作落实。二是深化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和请假制度等,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办公程序,不断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把政府性投资审计作为廉政风险管理的重点,做好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提高风险认识,强化、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四是抓住“审前公示、审中检查、审后回访”等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行审计项目全程跟进监督管理。

(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管理。

一是以加强软环境建设为基础,打造一支一流的审计队伍,创造优质的思想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软环境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确保审计工作运行廉洁高效。二是落实《廉政纪律反馈单》和审计回访制度,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和审计执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廉政纪律反馈单》的真实性并达到100%的回收率,且做到审计回访和廉政查询量应不低于年审计单位的50%。三是严格落实审前公示制度。审计组进点时,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在进点会上向被审计单位宣读审计人员廉政规定“十二不准”。在被审计单位醒目的地方张贴审计公示,公布审计项目名称、审计时间、审计工作纪律、审计组成员名单、审计人员廉政监督电话。四是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审计廉政纪律“十二不准”,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不断提高审计审计工作质量。五是强化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在业务科室选择两个进行试点,两个科室中至少有一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廉政检察员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

(五)强化审计执法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法规。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并按有关程序报告,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项目决策、投资计划下达、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审批核准符合法定程序,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三是通过建立审后回访、行政问责等监督机制,扩大监督渠道,促进审计执法透明度的进一步提高。四是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监督作用。向行风监督员通报工作情况,向他们公布审计计划,为他们实施对审计工作和人员的工作作风、效率和水平,服务质量等监督提供方便。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检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领导干部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社区纪检组工作计划第8篇

负责搜集、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起草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机关工作计划和其他重要文件;负责本委常委会、全委会、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机要、文印、保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审核区直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各乡镇办纪委、监察室领导班子人选,负责机关人事、离退休干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负责区纪委监察局印章的使用、管理;编发《纪检监察信息》和《信息快报》,及时向本委领导、区委和市纪委反映和报告有关情况;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重大课题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协调完成上级纪委机关安排的调研课题,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与区纪委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催办市纪委、源汇区委和本委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检查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宣教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负责宣传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重大案件的报道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案件审理室工作职责

负责审理由区纪委、监察局查处和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批的案件;协助审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审核重要的备案案件;直接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和需要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的案件;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和法规工作;承办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负责规划和拟定全区党的纪律检查规定和行政监察规定;参与或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行政规定;对已颁布的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案件检查室工作职责

负责承办区管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处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综合分析违纪案件的特点和原因,搞好情况反映;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产生规律、特点和有效查处的方式方法,总结办案经验;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室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宜;查办、督办、直查快办举报案件;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息;负责监督工作;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举报工作;不断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执法监察室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规定、决定、命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全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执法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检查全区党政机关、司,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法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单位或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的情况;检查监督投诉对象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办事效率、遵纪守法以及执行行政效能建设规定的情况;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监督投诉对象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受理和解决企业、投资者及广大群众对行政服务各类投诉;调查处理监督投诉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以及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组织、协调、督促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管辖的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的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