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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扶贫自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5 15:00:50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1篇

一、扶贫项目的编报、申报与实施

1、扶贫项目编报的原则。扶贫项目编报要坚持五项原则,做到四个结合,突出四项重点。坚持五项原则,即: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坚持有多数人受益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培育典型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即:结合改变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结合本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结合贫困地区财政增长、群众增收,结合扶贫开发成果的展示;突出四项重点,即:突出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突出发展生产、形成支柱产业为重点,突出贫困地区科技文化教育、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突出治理贫困地区“脏、乱、差”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

2、扶贫项目编报、申报程序。在重点村按照村组推荐,乡镇筛选,县里把关,市里审批,省里备案的要求。具体是:由村组召开群众会推荐项目;乡镇根据当年下达资金额进行项目筛选;县扶贫办对各乡村编报的项目要加强指导,并将各乡村筛选出的项目汇编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再报市办审批;最后由市办报省办备案。

3、扶贫项目的实施。项目一经审批,要抓紧逐个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要做到对每个项目的实施前后有拍照图片存档;每个项目都要有村干部担任责任人跟县扶贫办签订项目责任书;凡是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前都要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好工程设计、项目预算书交县扶贫办备案;项目实施时间要求是当年项目原则上当年实施完,最晚也要在次年的5月底实施完,对未按期实施的项目,县扶贫办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项目实施要保质保量,凡是不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的,按照情节轻重,要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二、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

扶贫资金是救命钱,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挤占、挪用或截留。扶贫资金要做到“专户专帐、专款专用”,要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发挥其最大效益。

1、扶贫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专帐、封闭运行、严格审核、及时拨付。

2、扶贫资金的使用。要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每笔扶贫资金的使用都要登明细帐,每张票据都要有证明人、付款人、审批人签字,在扶贫项目实施核报票据和明细帐中不能出现与项目无关的开支,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3、扶贫资金的拨付。做到拨付及时,严格按照《县“十一五”期间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4、扶贫资金拨付的审核和审批。

①重点村扶贫资金和争取项目资金,由县扶贫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批拨付。

②重点村新农村建设资金,由县扶贫办审核,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审批拨付。

③鲁溪镇北屏村地质灾害区群众移民搬迁资金,由县扶贫办审核,县鲁溪镇北屏村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审批拨付。

④县扶贫配套资金,由县政府领导审批拨付。

三、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建立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是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1、公告、公示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公告、公示的对象是:中央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和地方政府安排的财政扶贫基金,以及运用上述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公告主要包括:总量、来源、性质、用途等。扶贫项目的公告、公示主要包括: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资金来源、额度及结构、大宗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情况、质量标准及效益目标等。

2、公告、公示的形式

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在人口集中较为显目的地方,采取公开栏或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3、公告、公示的时限

项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批准实施的项目计划应在审批(或收到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公告。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2篇

一、检查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及在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县统一决策部署,坚持把支持脱贫攻坚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合理推进监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有效,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综合财力补短板资金等)管理和使用情况,凡涉及重要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以下七个方面。

1.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制定实施规划,是否落实政策措施;扶贫资金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投向识别认定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将资金分配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挂钩、与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挂钩;资金是否向扶贫效益好的项目和地方倾斜;是否对前期准备充分、实施条件成熟、集中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是否按当年财政收入增量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是否实行公示公告制。

2.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是否按规定时间编制下达;扶贫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扶贫资金使用的重点环节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私分截留、套取骗取、损失浪费、超范围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否实行扶贫资金专账管理、独立核算;是否加强资金流向、支付进度、结余存量等实时监控;是否按照“谁用钱、谁负责、谁报账”的原则,规范报账程序,落实资金报账制度有关要求。

3.扶贫项目管理方面。财政扶贫项目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编制是否完善,监管主体责任、监管内容是否明确;扶贫项目申报等方面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县级扶贫主管部门项目库管理是否到位、资料是否完善;项目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告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等问题;是否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是否实行县级档案和台账管理规定。

4.扶贫资金公开公示方面。是否落实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做到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方向和使用单位等信息在完成30日内向社会公开。是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对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等情况。

5.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方面。是否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扶贫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执行中定期开展绩效目标监控,年终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是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时总结归纳,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预算分配和改进管理;绩效评价结果是否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6.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面。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否制定整合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项目是否及时开工建成;资金是否及时拨付;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资金的使用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并延伸到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移交纪委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方面。是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是否建立从预算安排到拨付支付、使用和绩效评估全流程监控机制,实现全程可追溯,全程实时动态监管。

四、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

(一)自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县级自查范围包括本级扶贫以及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对自查结果承担主体责任。自查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县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自查表(见附件),在有效梳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理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的责任。突出即查即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及相关责任人。

(二)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5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抽调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精干力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成立检查组,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自查工作情况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成员如下: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作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检查配合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问题清单等报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检查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协同发力,形成合力,按照监督检查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检查工作。各被检查单位要全面自查,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如实提供检查资料。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3篇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2xx年,我们按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公司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结如下: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我们把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始终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在培训方式上,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等。

二、坚持上好党课,创新教育培训管理机制。本年度,共进行了三次的教育。

三、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教育管理行为。

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的行为。从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流动党员、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我们还就党内组织制度,党员定期学习制度,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党支部能够坚持每月正常组织一次以上活动,一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规范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强化培训教育职责。

我们把加强领导作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履行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党建及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经常研究并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的现象;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在对党员教育管理中,严格制度,在明确教育对象、教育时间、教育内容的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争先创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制度上强化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为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五、存在问题与原因

总体上看,我公司党员培训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员教育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学习材料比较少,获取资料的时间总是滞后。

六、下步工作打算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全面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的头脑,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从根本上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每个党员在思想和行动上解决能否代表、如何代表的问题。

2、要丰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形式,适应当前形势和发展的需要,准确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改进培训方式,利用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采取以点带面的方法,挖掘先进党员的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使全体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

2016党员年终述职报告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在局党组、行政及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在各委处室中心的支持下,在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本人较好履行了岗位职责,率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关于三项外资扶贫工作

(一)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重点做了5个方面工作。一是牵头筹办世行在川召开的3个会议。1月中旬,在泸州召开的项目准备情况汇报会;3月中下旬,在成都召开的世行第六期项目文件准备会议;9月上旬,在成都召开的世行第六期项目设计框架及评审会议。

二是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等相关报告。5月、8月,两次组织项目两市州6县相关部门力量,编制了项目可研报告以及《四川省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参考资料》等相关研究材料。与环保厅沟通、并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编制中国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四川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心配合世行开展了项目社会影响评价工作。

三是对项目县开展现场指导。中心派出人员,分赴6个项目特别是凉山州的金阳、昭觉、布拖和美姑进行现场指导,使其对项目区的选择、产业确定、精准扶贫、合作社创新等,尽可能地符合世行要求和当地实际。四是派员参与世行项目的探索研讨。多批次派员参与国务院扶贫办外资中心和世行组织的在北京、甘肃、四川、贵州等地举办的财务采购和支付类别等各类研讨会议。五是接受世行技术准备团检查。6月14日至16日,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准备团一行15人赴叙永县就我省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后,充分肯定四川在三省的项目中,已经走在最前列了。由此,我省项目准备免除了第二次技术检查,直接进入到预评估阶段。

(二)加强与国际扶贫中心的合作。一是加强国际减贫培训基地建设。2月17日,经省局与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续签了第二期基地建设协议,中心承担所有工作。4月812日,组织承办由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代表,以及东盟秘书处代表约48人参加的东盟+3村官交流项目活动。5月2429日,组织承办尼日利亚政府扶贫相关部门3名官员参加的尼日利亚减贫战略研修班赴我省实地考查工作。同时,组织中心为中国国际扶贫中心撰写了两个基本教材和4个案例。二是参与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对坦桑尼亚的开发式扶贫工作,委派川农大到坦桑尼亚实地指导。

(三)开展国际扶贫领域合作。定期了解掌握英国四川农村发展组织在雅安、凉山扶贫情况,5月中旬该组织负责人罗斯艾柯克女士来华期间,与省局主要领导进行了会谈交流;继续与香港乐施会在阆中、剑阁、中江和南江开展灾后产业扶贫试点项目,完成投资318万元;与国际小母牛、国际美慈签定了2015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国际美慈在三台开展灾区防灾减灾产业扶贫和能力建设试点,完成投资164万元。

二、关于三项内资扶贫工作

(一)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全年中心加大了贫困村互助资金调研指导工作,同时也积极探索互助资金与农村金融创新模式及未来发展路径的研究。带队先后到屏山、渠县、通江等15县开展调研、指导、监管工作,本人撰写了《对高县贫困村互助资金机制创新的调查》、《对雅安市王家村、石坪村互助资金的对比调查》、《对邛崃市贫困村互助资金整体退出情况调查》。中心筹办了全省贫困村互助资金工作座谈会。代省局和财政厅起草了《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退出管理(暂行)办法》。1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奖励四川省互助资金试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万元。

(二)中央公益金项目。2015年底起,全省叙永、旺苍等8个革命老区县启动中央公益金扶贫项目。2015年,重点抓了项目的调研监管、检查指导,本人先后带队去了巴州、筠连等8县全面开展检查指导,积极探索中央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途径,创新资源整合、差异化扶贫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等。2015年,中央专项公益金新增的投资总额为725万元,在古蔺、南部等7县实施小型公益性项目。本人带队去了南江县鹿角垭村实地查看了项目启动实施现场,与基层干部一道商量项目实施从一开始就坚持按规划行事。中心召开了全省公益金扶贫项目总结及培训工作会议。

(三)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牵头及时总结对2015年扶贫考核工作的经验,修改完善我省扶贫考核实施办法。1月末,主持召开了2015年度扶贫考核培训会议;3月,组织完成了对资阳、绵阳等的实地核查。修改了《四川省2015年度扶贫考核自评报告》等。同时,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办召开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工作总结会,并结合其他工作开展了改进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方式的调研。2015年四川扶贫开发工作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为A级第二名。

三、关于四项活动

(一)主题教育活动。本人代中心起草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多次主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开展了集中学习、上党课、作辅导报告、集中讨论交流等;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到雅安市与市扶贫移民局进行互动交流。个人撰写了《着力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体会》,中心其他15名干部职工全部撰写了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印发了主题教育活动简报6期。

(二)群教实践活动。在群教实践活动中,本人起草了《四川省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外资中心党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同时,本人撰写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本人新浪实名博客公开,阅读量达31多万人次、评论16多条、收藏23次、转载79次。本着开门搞群教、现场搞整改的要求,7月中旬本人带队到大英县吊脚楼村、船山区唐春村开展了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中心在方面存在问题的建议意见,并撰写了《对遂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农民股金的调查》报告。对照的22种表现,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查找中心主要存在学用脱节、调研不够、实效不够、落实不力、脱离群众、纪律松懈、不思进取等7个方面的问题。本人与每一名党员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在组织生活会上做了认真的自我批评与批评。通过活动,中心每党员同志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道德品行都有了进一步增强,受到局党组和省委第27督导组的肯定。

(三)走基层活动。11月中旬,省委提出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活动。12月7日,本人带队去到了通江最边远的空山乡五福村,入户走访、实地察看了两户贫困户,与张吉英、杨映富两户贫困群众进行了交流,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疾苦。12月12月1721日,本人带队到西昌、德昌、米易县走基层察看农民增收,走访村民13人、乡村干部队1余人。中心两位副主任也带队开展了此项活动。

(四)双报到活动。中心党支部积极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意见》,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项目或服务岗位,为居民提供帮扶服务。

四、关于完成省局交办的工作

全年,中心完成了省局交办的十来项工作,本人重点完成的就有5项。一是完成对《四川省志扶贫开发志》中文件编号漏缺的补充等工作。《四川省志扶贫开发志》作为全国首部扶贫开发志于6月正式出版发行,并组织发送到全国相关省区和局干部职工及市县相关部门等。二是牵头开展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暨总结表彰大会材料的相关准备工作,对所有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把关。三是参与完成省领导课题扶贫部分的起草工作,其中本人提出的五大扶贫工程受到省委、省政府采纳。四是牵头开展全省扶贫系统工作会议材料起草修改等工作。五是到宜宾、达州等市开展了扶贫开发立法调研,修改了由本人代拟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稿;到遂宁船山区唐春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农民股金、到巴中市南江县南鹰村就贫困农民廉租房作了专题总结调研。同时,本人担任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深入推进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课题组长,完成了课题。

五、关于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一是理论学习。继续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印发了学习十精神心得体会小册子;认真学习了全国和省两代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等,特别是认真学习新一届中央关于扶贫的系列讲话精神。二是自身建设。本人参加了省委组织部、省纪委和省委党校举办的第一期省管新任职干部岗前培训班两位同志结束试用期正式晋升处长,一位同志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加强了机关人事、财务、办文、办会、车辆、安全、卫生以及文件传阅、报刊收发、来信来访等管理工作,确保了正常运转。三是廉洁从政。落实了本人一岗双责和中心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十项规定,下基层坚持五不准:不准打麻将、不准进歌舞厅、不准收受礼金、不准喝酒、不准浴足。全年,中心没有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和事。全年,中心1名同志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3名同志受到省局表彰、2名同志被评为局的优秀党员,中心党支部被评为省局先进党支部。

六、关于21x年工作初步打算

重点有:一是精心准备、全力以世行第六期扶贫项目工作,力争启动项目先导工程。二是举办23期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在川培训及研修班工作。三继续加强与英国四川农村发展组织和国际小母牛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四是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退出工作,积极探索互助资金与农村金融创新模式。五是积极推进公益金项目创新,加强对2015年、2015年实施并竣工项目县的检查、验收和竣工报告编制工作。六是开展对21个市州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探索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推进扶贫开发机制。七是做好事业单位的改革,建设学习、廉洁、高效型机关,为推进扶贫外资工作提供保障。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4篇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源南乡人民政府位于芦溪北部,人口1.6万,下辖10个村,2016个贫困人口   户   人至2018年贫困人口   户   人,通过项目实施贫困户直接受益分红     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项,上级拨付资金万元,已拨付到位万元,拨付率100%;2018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15项,上级拨付资金723.711万元,已拨付到位723.711万元,拨付率100%,扶贫办重新分配2017年扶贫结转结余资金项目2项,下拨资金45万元,拨付到位45万元,拨付率100%。

三、信息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建设

2016-2018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率100%。

四、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

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乡镇不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的4个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并整治到位,未启动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程序和相关手续再予以实施;已启动的项目加强监督,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五、贫困人口减少入

2018年年度脱贫任务  人,脱贫  人。  

六、违规违纪情况

大力开展扶贫纪律宣传,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畅通信访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巡察、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实施精准监督,积极运用智慧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发现和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升监督科技化水平;三是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研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和资金项目监管制度,堵塞漏洞严查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存在问题

1、扶贫政策知识掌握不够全面;

2、村集体经济发展比较薄弱

3、项目实施成效有时不够明显。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5篇

1、扎实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整村推进是我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要途径,是一项综合扶贫工程,事关贫困农户解决温饱脱贫致富的大问题。做好整村推进的项目申报工作是做好整村推进工作的关键和前提,确保做到每一次项目计划报送及时规范,按要求报送资料,不迟报不漏报,并按要求对项目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不下3次公告公示。我村共上报水泥路硬化、水利设施修建、桥梁建设等10个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和村庄整治建设项目。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扶贫项目计划,在建设和实施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项目实施责任状,认真执行年度计划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内容,并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拆迁、责任田补偿工作,没有发生过一起上访事件。

2、认真做好移民搬迁工作。在乡村两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前期做了大量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现此项工作群众反响热烈,现已有13户移民乡镇安置,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及建档立卡工作。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要求精准识别贫困户并建档立卡,此项任务时间短、任务重,我们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安排落实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加班加点工作,严格识别程序,规范公示公告,并录入信息采集系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确定贫困户121户、443人全部建档立卡,为全乡的扶贫开发奠定了基础。

4、做好“雨露计划”调查摸底和落实工作。经我村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共上报9名职业教育补助对象,使受训贫困对象进得了城、就得了业、增得了收、致得了富,增强贫困群众自我脱贫致富发展能力。

5、社会扶贫工作情况。整合社会扶贫资源,树立“大扶贫”观念,是新阶段社会扶贫工作的重点,我村积极动员企业、乡、村能人参与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建有结对帮扶花名册,有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现已落实好半岽产业基地建设4项惠民工程,帮扶效果显著。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6篇

为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度中央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据新安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三个结合,深入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四确保四不放过”“四个进一步”为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查改,为2019年打赢翻身仗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到7月10日,中央反馈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初见成效,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2017年度来安县脱贫攻坚考核全省倒数第二,连续两年被省约谈。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学。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更多时间、更多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情,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2.识别退出和建档立卡方面

(2)政策、标准把握欠精准。年中督查时发现个别已脱贫户生活条件差,收入主要依靠政策兜底,如某户(2016 年脱贫),居住环境简陋,人畜未分离。少数 2018 年拟脱贫户脱贫较为困难,如某户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其与配偶均无劳动能力,还长期患有慢性病,2018年住院一次,收入不稳定。某户是一个年龄较大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带着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以上 2 户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省第三方评估时发现少数贫困户脱贫成效比较单一,因病、因灾返贫隐忧仍然存在,防范返贫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 “三无”贫困户缺乏有效措施,资产收益的面较窄。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脱贫质量不高,如张玉江户反映后续帮扶措施不多,多以上门慰问为主;侯良成户收入以五保金为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督查巡查时发现,新增识别不到位,14年贫困建档立卡以来被巡查的四个村除水东村15年识别2户2人,仰山村15年识别1户1人外 ,其它村多年来均没有新识别贫困户,但存在有新整户纳入低保户的情况。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2016年度脱贫资料缺镇公示文本,且公示图片模糊不清;三城镇广大村张布飞户2017年9月25日在国办系统中做户籍变更,张布飞儿子和孙子户内减出,但2017年10月仍然将该2人进行脱贫评议,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标准与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识别精准;认真执行识别程序,将评议公示和数据比对落到实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二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清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基本情况。四是严格退出标准,有效防范返贫。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坚决不得弄虚作假退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和动态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按照省办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数据核查,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准确。

(4)部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不准不实,信息系统数据错误。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朱兵图户省办系统中显示其子朱星瑞当前在校状况为“无”,实际为小学。水口镇水西村阮天云户扶贫手册中户主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核查表不一致;三城镇广大村秦继虎户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但扶贫手册未记录。大排查时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如杨郢乡静波村方正华户危房改造二次补助为15000元,扶贫手册中帮扶成效误填为21000元。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级档案没有按照要求整理归档。扶贫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部分贫困户未办理慢性病证,用慢性病诊断书代替。低保贫困户低保证件,对贫困户属性无法直接判定。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被抽查村村级档案均未发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材料;一户一档中均缺少人员自然增减表,动态调整情况不能直接反映;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均是从2017年10月开始记录,造成不能通过扶贫手册完整了解该户脱贫攻坚情况。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村级材料有缺失现象。如上蔡村发现贫困户识别材料有所欠缺;扶贫手册填写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更新不及时,一些帮扶措施未体现。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户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舜山镇炮咀村严运林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填写不规范,签约服务上墙资料更新不及时。少数贫困户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措施对应的帮扶成效填写不够严谨。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排查时发现我县对非贫困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安镇七里村一般农户詹志平不熟悉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搞实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二是配合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切实改正信息系统错误数据,不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扶贫政策知识。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5)部分危房改造户面积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基本政策;同时,在与农户签订建房协议时明确建房面积,引导农户合理建房,防止攀比建房,防止举债建房。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建房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均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6)部分自筹资金负担较重。第三方评估反应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欠债在1万元以上,有的危房改造县里验收后未收到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面积,引导农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二是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三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切实采取妥善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饮水安全方面

(7)少数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农饮工程进度较慢。如省大排查时发现我县新安镇七里村自来水入户工程管道正在铺设,10月底全部完成,个别贫困户目前只安装水表,自来水未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和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重点摸排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二是针对摸排出的困难户,逐户分析原因,通过新建部分供水工程或进行改造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用水条件。三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贫困户饮水困难得以解决。

5.健康扶贫方面

(8)部分慢性病的医药费难报销。如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在我县上蔡、六郎2村走访时,都有贫困户反映,部分慢性病所需药物无法在医院买到,无法报销,医药费开销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因身体原因确需花费大量医药费又无法报销且对基本生活产生严重负担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社会救助。二是配合做好健康脱贫负面清单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和贫困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6.产业扶贫方面

(9)产业扶贫奖补“一发了之”。交叉考核发现,一是发放奖补资金存在“大水漫灌”、“一发了之”的现象。二是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把有劳动能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逐户进行标注,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不盲目追求项目覆盖率。二是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对不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10)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第三方评估了解,从产业到户情况看,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有部分脱贫户和贫困户家有劳动力但未获得产业帮扶,部分贫困户依赖自主发展,没有得到任何帮扶措施,部分有帮扶措施的农户表示帮扶仅限于发补贴、发种苗、发化肥等,少数贫困户认为帮扶没有任何成效,存在“一发了之”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部署,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应补尽补。二是加大项目到户力度。精准界定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贫困户通过外力帮扶和自主发展,积极实施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11)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成效有待提升。在县第三方评估调查时反馈,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产业基地支撑脱贫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落实带贫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不断创新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带贫减贫效益。二是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减贫带贫作用。

(12)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一些产业效益不明显,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新型经营主体“四带一自”扶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一些产业补助资金难以起到“造血”作用。如我县在2018年县第一轮暗访时发现上蔡村张后俊户、六郎村桂德祥户、丁邦喜户都反应,养殖牲畜的死亡率很高,收益很少。在第三方评估时发现我县在扶贫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产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唐贻书花费1380元养鸡260只,并享受特色养殖补贴2600元,户主口述卖了1000元左右,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在产业选择、规模达标、风险防控、合理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二是科学设置产业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高风险、高污染、非适应性、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作为扶贫产业项目。三是确保产业规模达标。申请自种自养产业扶贫项目的规模必须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7〕51 号);入股分红、农业务工项目的预期收益,不得低于项目提升行动的要求。

7.就业扶贫方面

(13)就业帮扶成效仍有空间。存在就业培训走过场现象,部分特困供养农户和6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培训现象。如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我县技能培训中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和精神残疾人,培训效果不明显。如舜山镇六郎村孙建忠三级智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刘贻厚年龄75岁、三城镇广大村骆祥精神三级残疾。在县第二轮暗访时发现少数贫困户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如张山村刘翠英户,87岁参加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基础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培尽培”。二是开设技能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技能脱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为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帮扶。

(14)部分扶贫车间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调研摸底。5月份,全面对各乡镇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动就业、补贴资金落实、认定退出机制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指导调度。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服务管理力度。

(15)公益性岗位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得收入建档立卡户中,部分受益户没有去过和偶尔去过几次但仍然获得收入,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村有辅助性工作岗位 9 个,均未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没有劳务行为获得收入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进一步激发受益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报酬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劳而获”现象发生。三是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出现变相发钱等问题。

8.金融扶贫方面

(16)贷款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存在给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扶贫小额贷款,结合贫困户实际状况给予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二是加强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7)贷款用途不合规。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少数贫困户反映 2018 年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户贷企用”;某户无贷款多方协议。同时在户贷户用方面,存在用途不规范和未及时使用问题,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户贷款3万元用于生活消费,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个别贫困户小额信贷未及时使用,舜山镇六郎村汪恕兵,扶贫手册显示2018年3月贷款,贫困户口述准备养鸡但未实施,贷款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予以收回。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18)金融扶贫存在贫困户参与度低、个别用款企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不少贫困户对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入股的企业“一问三不知”,有的甚至连企业名字都不知道,认为“入股分红”就是“到点拿钱”。有的“户贷社管合营发展”模式和“户贷企用”没有实质差别。个别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后经营不善难分红。如2018年县督查巡查时发现我县部分贫困户不知道小额信贷的来源和用途。在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舜山村杭学锋户对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不了解、不知晓,对村扶贫工作的认可度不高。2018年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存在后期还贷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特别是“户贷企用”模式中的“用款主体”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二是坚决杜绝以“一自三合”名义变相“户贷企用”,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加强对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等“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的宣传,确保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正确理解“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强化确保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主体地位。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9.问题整改方面

(19)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省督查巡查发现年中督查反馈问题只是点对点整改,未做到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本村做起,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在整治过程中形成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结合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立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确保立行立改、问题见底清零。

(20)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有的整改工作不切实际,整改措施不够精准,财政、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常态化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形成。省督查巡查时发现精准识别、退出及户档、项目等资料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人,制定问题清单,实行依单推进、台账管理,建立和规范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提高整改质量,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漏评、错评、错退、返贫等现象,避免出现“两该两不该”问题。

10.考核监督检查和填表报数会议方面

(21)填表报数仍然过多。重痕迹管理,轻实际效果,基层干部整天忙着填表报数造册,户档资料重复建立,且种类繁多。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三精准”,强化“三落实”,不简单地将建立台账、工作日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有效遏制“留痕主义”苗头。二是推进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充分用好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和扶贫手册使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切实精简档案资料。

(六)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1.资金精准使用和效益发挥方面

(2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与贫困户利益分配和联结机制不健全。省督查巡视时发现我县村级资金项目还存在未及时产生效益和效益不高的情况。如:某村投入140余万元的烘干塔项目,去年9月份已建好,至今没有发包出去,没有产生效益。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差距较大,在暗访两村时发现,两村都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但对贫困户进行分红,两村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现有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入库项目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贫困群众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能力提升,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23)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多起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且存在搞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把项目审核关,坚持现有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保基本守底线,对“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项目优先纳入,剔除脱离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与脱贫攻坚无关以及低效无效项目。二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范围和用途。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贪大求大,不擅自提标。

(24)由于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部分清退人员仍然继续享受了县医保中心发提供的健康扶贫待遇。个别乡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少量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人员享受了健康扶贫待遇。

整改措施:定期交换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定期交换、比对与共享,确保医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相一致。

12.补贴补助和项目收益发放方面

(25)部分到户奖补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存在向贫困户发放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直接支付到其非贫困户亲属账户问题,支付方式不严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加强对资金拨付程序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履行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将补贴资金收益名单及打卡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来信来电等举报及时予以处置。

(26)由于申报审核和补助发放把关不严,个别村委会等以各种方式多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超过县定标准,多发放了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回头看”,

完善危房改造台账,发现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问题性质予以追责。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改造户,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三是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主动移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27)部分地方产业扶贫奖补标准过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根据贫困户的发展能力和意愿,按照“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3.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8)公告公示落实效果仍需加强。在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存在部分村镇项目库公示要素不全,缺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全部主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二是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创新村级、村民小组级公告公示方式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

14.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面

(29)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批复延时,中央735万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时间超过30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审查,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作用,健全项目入库前的论证与审查,让专家和群众参与进来,对打着扶贫旗号搞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规违法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库。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15.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方面

(30)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完善整合资金台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从2019年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8〕727号)规定的资金范围,在下达资金时,同步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实现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流程追溯。

四、整改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问题阶段(5月25日—6月5日)。围绕中央巡视、考核、约谈反馈问题以及县、镇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5日—6月30日)。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7篇

为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2018年度中央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依据新安镇《脱贫攻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按照“六看六确保”要求,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聚焦反馈问题,坚持三个结合,深入查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四确保四不放过”“四个进一步”为要求,紧盯年度目标任务,举一反三,全面查改,为2019年打赢翻身仗打牢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到7月10日,中央反馈问题和省委专项巡视及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专项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通过整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初见成效,脱贫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一)关于“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主体责任方面

(1)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2017年度来安县脱贫攻坚考核全省倒数第二,连续两年被省约谈。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年初制定的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学。二是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将更多时间、更多精力用于脱贫攻坚,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情,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关于“扶贫标准把握不精准”问题

2.识别退出和建档立卡方面

(2)政策、标准把握欠精准。年中督查时发现个别已脱贫户生活条件差,收入主要依靠政策兜底,如某户(2016 年脱贫),居住环境简陋,人畜未分离。少数 2018 年拟脱贫户脱贫较为困难,如某户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其与配偶均无劳动能力,还长期患有慢性病,2018年住院一次,收入不稳定。某户是一个年龄较大且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带着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以上 2 户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省第三方评估时发现少数贫困户脱贫成效比较单一,因病、因灾返贫隐忧仍然存在,防范返贫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 “三无”贫困户缺乏有效措施,资产收益的面较窄。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脱贫质量不高,如张玉江户反映后续帮扶措施不多,多以上门慰问为主;侯良成户收入以五保金为主,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督查巡查时发现,新增识别不到位,14年贫困建档立卡以来被巡查的四个村除水东村15年识别2户2人,仰山村15年识别1户1人外 ,其它村多年来均没有新识别贫困户,但存在有新整户纳入低保户的情况。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2016年度脱贫资料缺镇公示文本,且公示图片模糊不清;三城镇广大村张布飞户2017年9月25日在国办系统中做户籍变更,张布飞儿子和孙子户内减出,但2017年10月仍然将该2人进行脱贫评议,与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识别标准与程序。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识别工作,确保识别精准;认真执行识别程序,将评议公示和数据比对落到实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二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避免漏评、错评现象发生。三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摸清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基本情况。四是严格退出标准,有效防范返贫。不符合脱贫退出标准的坚决不得弄虚作假退出。

(3)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和动态清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管理,每季度按照省办要求进行动态管理,坚持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进有出,对符合识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财政供养人员或村干部等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全面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等情况,并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予以更新、补充和完善。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信息维护和数据核查,确保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数据准确。

(4)部分扶贫对象基础数据不准不实,信息系统数据错误。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朱兵图户省办系统中显示其子朱星瑞当前在校状况为“无”,实际为小学。水口镇水西村阮天云户扶贫手册中户主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核查表不一致;三城镇广大村秦继虎户2018年享受危房改造,但扶贫手册未记录。大排查时发现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如杨郢乡静波村方正华户危房改造二次补助为15000元,扶贫手册中帮扶成效误填为21000元。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级档案没有按照要求整理归档。扶贫宣传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不熟。部分贫困户未办理慢性病证,用慢性病诊断书代替。低保贫困户低保证件,对贫困户属性无法直接判定。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被抽查村村级档案均未发现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材料;一户一档中均缺少人员自然增减表,动态调整情况不能直接反映;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均是从2017年10月开始记录,造成不能通过扶贫手册完整了解该户脱贫攻坚情况。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基层基础村级材料有缺失现象。如上蔡村发现贫困户识别材料有所欠缺;扶贫手册填写质量不高,部分贫困户家中扶贫手册更新不及时,一些帮扶措施未体现。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户档案资料需要进一步规范。舜山镇炮咀村严运林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手册填写不规范,签约服务上墙资料更新不及时。少数贫困户扶贫手册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措施对应的帮扶成效填写不够严谨。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大排查时发现我县对非贫困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新安镇七里村一般农户詹志平不熟悉扶贫政策。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情况,逐户逐人摸清搞实基础信息。同时,做好数据核实工作,实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扶贫手册填写内容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三个一致”。二是配合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切实改正信息系统错误数据,不断提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对扶贫政策进行全面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扶贫政策知识。

(三)关于“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3.农村危房改造方面

(5)部分危房改造户面积超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基本政策;同时,在与农户签订建房协议时明确建房面积,引导农户合理建房,防止攀比建房,防止举债建房。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建房面积,1-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3人以上户均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三是加强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6)部分自筹资金负担较重。第三方评估反应有的贫困户危房改造欠债在1万元以上,有的危房改造县里验收后未收到补助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危房改造面积,引导农户建设经济适用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二是调动农户积极性,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方式降低改造成本。三是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切实采取妥善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4.饮水安全方面

(7)少数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农饮工程进度较慢。如省大排查时发现我县新安镇七里村自来水入户工程管道正在铺设,10月底全部完成,个别贫困户目前只安装水表,自来水未通。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摸清底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和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回头看”,重点摸排贫困户饮水困难问题;二是针对摸排出的困难户,逐户分析原因,通过新建部分供水工程或进行改造等方式,改善贫困户用水条件。三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贫困户饮水困难得以解决。

5.健康扶贫方面

(8)部分慢性病的医药费难报销。如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在我县上蔡、六郎2村走访时,都有贫困户反映,部分慢性病所需药物无法在医院买到,无法报销,医药费开销大。

整改措施:一是对因身体原因确需花费大量医药费又无法报销且对基本生活产生严重负担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帮助申报社会救助。二是配合做好健康脱贫负面清单方面的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和贫困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四)关于“政策措施落实有偏差”问题

6.产业扶贫方面

(9)产业扶贫奖补“一发了之”。交叉考核发现,一是发放奖补资金存在“大水漫灌”、“一发了之”的现象。二是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把有劳动能力或一定规模的土地、设施、设备等可用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在安徽省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中逐户进行标注,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不盲目追求项目覆盖率。二是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安排产业扶贫项目,对不具备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原则上不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10)产业帮扶到户工作需要加强。第三方评估了解,从产业到户情况看,抽查的建档立卡户中,有部分脱贫户和贫困户家有劳动力但未获得产业帮扶,部分贫困户依赖自主发展,没有得到任何帮扶措施,部分有帮扶措施的农户表示帮扶仅限于发补贴、发种苗、发化肥等,少数贫困户认为帮扶没有任何成效,存在“一发了之”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三大行动”部署,精准界定具备产业扶贫条件贫困户,因户施策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行应扶尽扶、应补尽补。二是加大项目到户力度。精准界定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和引导贫困户通过外力帮扶和自主发展,积极实施到户产业扶贫项目。

(11)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成效有待提升。在县第三方评估调查时反馈,龙头企业带动脱贫、产业基地支撑脱贫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双向奖补政策,落实带贫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积极性,不断创新完善减贫带贫机制,提高带贫减贫效益。二是不断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维护和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有效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更大减贫带贫作用。

(12)产业扶贫存在简单化、难持续现象。一些产业效益不明显,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新型经营主体“四带一自”扶贫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尚未形成规模效益。一些产业补助资金难以起到“造血”作用。如我县在2018年县第一轮暗访时发现上蔡村张后俊户、六郎村桂德祥户、丁邦喜户都反应,养殖牲畜的死亡率很高,收益很少。在第三方评估时发现我县在扶贫产业发展上还存在产业规模小、产品附加值低,综合效益不明显等问题。在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半塔镇小山村唐贻书花费1380元养鸡260只,并享受特色养殖补贴2600元,户主口述卖了1000元左右,效益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在产业选择、规模达标、风险防控、合理支持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和效益。二是科学设置产业项目。常规粮棉油等传统大宗农作物以及高风险、高污染、非适应性、效益不稳的产业不得作为扶贫产业项目。三是确保产业规模达标。申请自种自养产业扶贫项目的规模必须达到《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2017〕51 号);入股分红、农业务工项目的预期收益,不得低于项目提升行动的要求。

7.就业扶贫方面

(13)就业帮扶成效仍有空间。存在就业培训走过场现象,部分特困供养农户和60岁以上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培训现象。如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我县技能培训中存在65岁以上老年人和精神残疾人,培训效果不明显。如舜山镇六郎村孙建忠三级智力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刘贻厚年龄75岁、三城镇广大村骆祥精神三级残疾。在县第二轮暗访时发现少数贫困户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如张山村刘翠英户,87岁参加特色种养业技术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基础台账。根据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脱贫培训,提高培训覆盖面,力争做到“应培尽培”。二是开设技能扶贫政策宣传专栏,加大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实施技能脱贫三年行动(2018-202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培训对象为16至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通过其他措施进行帮扶。

(14)部分扶贫车间使用率不高甚至闲置。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调研摸底。5月份,全面对各乡镇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带动就业、补贴资金落实、认定退出机制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建立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详细台账。二是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运营指导调度。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开展清理整顿,加大对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服务管理力度。

(15)公益性岗位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通过公益性岗位获得收入建档立卡户中,部分受益户没有去过和偶尔去过几次但仍然获得收入,存在变相发钱现象。辅助性岗位吸纳贫困户能力不强,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村有辅助性工作岗位 9 个,均未安排贫困人口就业。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没有劳务行为获得收入的,及时进行纠正。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进一步激发受益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报酬的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劳而获”现象发生。三是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防止出现变相发钱等问题。

8.金融扶贫方面

(16)贷款对象不精准。交叉考核发现,存在给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扶贫小额信贷承办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投放扶贫小额贷款,结合贫困户实际状况给予评级授信,实现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二是加强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精准落实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获得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7)贷款用途不合规。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少数贫困户反映 2018 年办理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户贷企用”;某户无贷款多方协议。同时在户贷户用方面,存在用途不规范和未及时使用问题,如年中督查时发现我县某户贷款3万元用于生活消费,市际交叉考核时发现个别贫困户小额信贷未及时使用,舜山镇六郎村汪恕兵,扶贫手册显示2018年3月贷款,贫困户口述准备养鸡但未实施,贷款未使用。

整改措施:一是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对2017年12月以后“户贷企用”的贷款予以收回。二是坚持“户贷户用户还”方向,结合贫困群众需求和产业扶贫现状,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对有发展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贷尽贷”。三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

(18)金融扶贫存在贫困户参与度低、个别用款企业经营风险大等问题。不少贫困户对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入股的企业“一问三不知”,有的甚至连企业名字都不知道,认为“入股分红”就是“到点拿钱”。有的“户贷社管合营发展”模式和“户贷企用”没有实质差别。个别企业使用扶贫小额贷款资金后经营不善难分红。如2018年县督查巡查时发现我县部分贫困户不知道小额信贷的来源和用途。在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舜山村杭学锋户对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不了解、不知晓,对村扶贫工作的认可度不高。2018年省第二轮暗访时发现,我县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存在后期还贷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贷款贫困户的宣传指导。通过明白纸、上门走访等方式详细告知贷款贫困户关于贷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贷款金额、期限、时间、用款主体等,确保贷款贫困户全面掌握了解贷款情况,特别是“户贷企用”模式中的“用款主体”情况和资金流向情况,避免“不知晓、不清楚、不了解”的情况发生。二是坚决杜绝以“一自三合”名义变相“户贷企用”,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加强对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等“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的宣传,确保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正确理解“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强化确保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的主体地位。

(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9.问题整改方面

(19)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省督查巡查发现年中督查反馈问题只是点对点整改,未做到全面排查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本村做起,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坚决防止在整治过程中形成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结合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三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行立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确保立行立改、问题见底清零。

(20)整改主体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有的整改工作不切实际,整改措施不够精准,财政、审计发现问题边改边犯,常态化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形成。省督查巡查时发现精准识别、退出及户档、项目等资料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人,制定问题清单,实行依单推进、台账管理,建立和规范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提高整改质量,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标准,有效防止漏评、错评、错退、返贫等现象,避免出现“两该两不该”问题。

10.考核监督检查和填表报数会议方面

(21)填表报数仍然过多。重痕迹管理,轻实际效果,基层干部整天忙着填表报数造册,户档资料重复建立,且种类繁多。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聚焦“三精准”,强化“三落实”,不简单地将建立台账、工作日志等作为评价的标准和依据,有效遏制“留痕主义”苗头。二是推进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充分用好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三是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和扶贫手册使用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切实精简档案资料。

(六)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11.资金精准使用和效益发挥方面

(2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与贫困户利益分配和联结机制不健全。省督查巡视时发现我县村级资金项目还存在未及时产生效益和效益不高的情况。如:某村投入140余万元的烘干塔项目,去年9月份已建好,至今没有发包出去,没有产生效益。省第一轮暗访时发现我县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差距较大,在暗访两村时发现,两村都开展了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但对贫困户进行分红,两村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对现有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入库项目审查。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三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与贫困群众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更多参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能力提升,让贫困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23)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多起涉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问题,且存在搞面子工程等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严把项目审核关,坚持现有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保基本守底线,对“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项目优先纳入,剔除脱离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与脱贫攻坚无关以及低效无效项目。二是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投向符合规定范围和用途。三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形象工程,不贪大求大,不擅自提标。

(24)由于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部分清退人员仍然继续享受了县医保中心发提供的健康扶贫待遇。个别乡镇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少量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人员享受了健康扶贫待遇。

整改措施:定期交换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加强与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定期交换、比对与共享,确保医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基础信息相一致。

12.补贴补助和项目收益发放方面

(25)部分到户奖补资金支付方式不合规。存在向贫困户发放扶贫产业奖补资金时,直接支付到其非贫困户亲属账户问题,支付方式不严谨,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资金支付程序,加强对资金拨付程序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建立“一卡通”资金管理台账,履行审批程序和监督责任,及时核实更新补贴对象身份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将补贴资金收益名单及打卡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来信来电等举报及时予以处置。

(26)由于申报审核和补助发放把关不严,个别村委会等以各种方式多申报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的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超过县定标准,多发放了资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回头看”,

完善危房改造台账,发现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问题性质予以追责。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改造户,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三是进一步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主动移送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27)部分地方产业扶贫奖补标准过高。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提升行动部署,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根据贫困户的发展能力和意愿,按照“有产业、有参与、有收益、有支持”要求,精准安排和实施扶贫项目,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

13.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方面

(28)公告公示落实效果仍需加强。在2018年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存在部分村镇项目库公示要素不全,缺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要素。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内容,全部主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二是将公告公示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强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创新村级、村民小组级公告公示方式方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四是加大对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防止“一贴了之”,确保群众对公告公示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充分发挥公告公示事前监督作用。

14.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方面

(29)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时发现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批复延时,中央735万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时间超过30天。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理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入库项目审查,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作用,健全项目入库前的论证与审查,让专家和群众参与进来,对打着扶贫旗号搞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违规违法的项目、盲目提高脱贫标准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库。二是严格规范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对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目标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需求,统筹使用扶贫资金。

15.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方面

(30)绩效评价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完善整合资金台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二是推进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从2019年起,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安徽省财政局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8〕727号)规定的资金范围,在下达资金时,同步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实现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流程追溯。

四、整改工作步骤

整改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问题阶段(5月25日—6月5日)。围绕中央巡视、考核、约谈反馈问题以及县、镇反馈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深入查找存在的各类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5日—6月30日)。深刻剖析原因,找出问题症结,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改工作。

个人扶贫自查报告第8篇

扶贫站: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我村高度重视,并由村支监三委及驻村工作队负责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村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及报账基本情况

我村2018年共获得扶贫项目1个(散养土鸡项目),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万元,其中:

第一次上级拨付到账资金***元,第二次上级拨付到账资金***元,第三次上级拨付到账资金***元,以上三次共计拨款到账***元,以上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方案使用及报账。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1、我村2018年散养土鸡项目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已在乡村两级公示公告;

2、我村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负面清单;

3、我村在扶贫资金使用、报账过程中不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闲置、损失浪费等情况。

二、我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我村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及相关程序标准入库,2018年我村所实施的散养土鸡项目从项目库中挑选;

(二)、我村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方案、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调整的批复方案进行实施,扶贫资金使用及鸡场运营收支情况,已在村进行公示;

(三)、目前我村散养土鸡项目已完成鸡场基础设施及相关设备的验收,2018年完成了土鸡2000只的饲养出栏,2019年将继续饲养本项目剩余4000只土鸡。目前鸡场已通过重新整理、修缮,剩余4000只鸡已进行购苗验收。

(四)、2018年我村通过2000只土鸡饲养出栏,共卖出1591只土鸡,集体经济总收入***元,其中,支付工资13000元,支付药品、饲料***元,现净收入资金***元,已存入集体经济账户。通过2018年项目的实施,我村取得了一定效益。

三、我村资金及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一)、我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报账等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按时记账,确保有关资料准确无误;

(二)、项目库建设资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对项目库建设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三)、对项目库建设、扶贫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示公告,并收集公示公告图片资料,上交乡扶贫站; 

四、不足之处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配合工作欠佳,项目实施进度时快时慢,致使相关资料收集困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我村将集中精力,及时组织专人,及时完善项目相关资;

(二)、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从思想上、关键环节、程序、项目质量及资金的监督管理入手,不断完善制度,严格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实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高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