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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监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17 23:55:04

采购总监计划

采购总监计划第1篇

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生产的产品和需求的物资大都由国家统一调配,价格由国家制定,因此企业对价格的管理并不显得重要。而今,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经营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因此原来旧的管理已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国家对物价的逐渐放开和买方市场的形成,现在市场中各类商品的价格差异极大,而且形成价格的因素相当得杂,在价格上的投机及欺诈行为也无处不在,所以企业对购销环节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由此所造成的资金浪费和效益下降可能要比由生产制造环节的浪费更大,并且还难以及时发现,更难以补球。许多曾经辉煌过而最终走向衰落的企业,大都栽在物资的"进"和"出"这两个"黑窟隆"里。为此,企业必须要在物资"进"和"出"这两个字环节上下功夫、做文章、挖潜力。,国有企业实施比价管理的条件已经具备:首先,从企业外部来看,各类生产资料的买方市场经济形成,企业需用的物供大于求,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其次,从企业内部来看,只要建立严密的控制,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并按照的程序操作管理,那么市场上混乱的价格是完全可以被企业相对控制的。

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做法,概括起来说,就是控制网络化,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

一、 控制网络化

建立控制网络是比价管理的组织基础,这个网络纵横交叉,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建立控制网络应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原则;二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三是协调原则;四是责任原则。亚星集团公司建立的网络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成立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任组长、有关副总经理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价格监控领导小组,形成集体、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

二是机构到位。首先在审计处增设了专职的物价科,让其独立行使物价管理职能,不受外界及任何人的干扰。其次,按照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了计划、购销、质检、仓储、审计、财务、考核和服务等职能部门在购销比价管理中各自的职责范围,其中:

信息中心主要是为审计处和经营公司提供准确及时的价格变化信息、政策信息和市场预测信息。

计划处是采购和销售计划的制定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编制采购和销售计划。

经营综合处主要职责是进行市场调研和信息处理等服务工作。

销售处是销售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销售业务并提出销售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产品的最低限价。

供应处是采购物资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实施采购业务,并提出采购价格建议,严格执行和控制采购物资的最高限价。

设备处是成套和大型设备及备品件采购价格的执行和控制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采购询价和招标投标,控制采购设备的质量和价格。

质检处是购销物资的质量检验部门。主要职责是准确和及时地提供客观公正的质量检验报告,对物资的价值进行评价。

物管处是物资人库前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对购销物资进行数量、质量的综合监督控制,防止超储积压和资金不合理占用。

审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常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并对购销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控制。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产品销售价格、收费标准和采购物资控制价格,对超出控制价格的采购行为有否决权;检查、处理违反公司价格规定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参加各种物资订货会,建立价格监控台账,将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和产生销售价格输入微机网络进行追踪管理,开展价格信息服务;每月将公司的物价执行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财务中心是购销比价管理动态控制的最终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购销业务的全过程实施财务管理。

企管处是购销比价管理的综合考核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价格执行情况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并落实奖惩措施。

三是人员到位。在审计处物价科配备了对购销比价管理业务十分熟悉的人员。在其它关联的职能部门也配备了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优良思想品质的工作人员。

二、管理制度化

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实施购销比价管理的工作基础。亚星集团公司制订的《物价管理条例》是购销比价管理的基本法,对产品销售价格和采购物资价格的管理以及奖惩办法进行了规范,它明确了价格的审计方法,包括权力、责任、范围、和考核办法。对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的价格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是"集中权力分散化"的具体表现。

《条例》规定:产品销售最低限价的制定程序和权限,首先由销售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议总经理办公室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30日下达次月产品销售最低限价表,转发有关副总经济和经营公司、财务、审计等部门,由经营公司执行;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外经处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表,送发有关副总经理和外经、财务、审计等部门,由外经处执行;残、损、废次产品物资的处理价格权限,由物管处、审计处、设备处联合提出价格评估建设,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有关部门的收费,都要建立收费标准,并经审计处物价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发有关部门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无条件执行销售价格表中确定的最低限价,不得超过权限擅自降低价格;各销售部门掌握的市场商品价格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为制定下期产品销售价格提供依据;各销售部门的年度销货合同及执行情况报审计物价科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同样,《条例》也对物资采购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主要生产消耗性物资最高控制价格权制。首先由物资采购部门于每月25日提出价格建议,并在经营公司调度会上讨论,由经营经理在月末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最高控制价格表,发有关副总经理和供应、财务、审计等部门,由采购部门执行;对主要生产消耗性原料,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标明质量标准,严格进厂检验。审计处物价科在接到发票及质量合格证明后,开具《采购物资审核通知单》,到财务中心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但尚可使用的,须按商定的下浮价格结算。生产消耗性辅助材料最高控制价格权限,由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审批;设备、机电、建材、备品各件、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最高价格控制权限,每种单价五千元以下物资的定价权由部门处级负责人审批;五千元至三万元物资的定价权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物资的定价权由总经理审批。对超出价格审批权限范围擅自采购的,审计处物价科对此采购行为可以否决。凡采购单项三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和成套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除向审计处物价科提供完善的主合同外,还应提供由生产、技术、设备等中门参加制订的"技术要求附件",以及定价依据即货比三家的询价情况,以加强物价监督;物资采购部门必须设立采购物资台账,详细记录供货单位的名称、商品名称、质量和价格情况,以供备查;计划处要把月义物资采购计划,信息中收要将掌握的即期物资价格信息及时提供给审计处物价科存阅和备查。

除了《物价管理条例》以外,还需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其中《定点采购物资办法》明确规定大宗原材料物资都要定点采购,定点单位应是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确立的"合格供应商",两次验收质量不合格即否定定点供应商供货资格;《可追溯责任的比价管理台账制度》明确规定可随时或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关联部门为适应比价管理有秩序地开展,也都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原材料检验办法》、《经济责任考核办法》等。

三、运作程序化

购销比价管理有一套、严密、规范的运作程序,运作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下达计划。所有物资的采购,首先由各分厂、车间、基建处等物资使用部门每月23日前,根据其生产经营和基建维修的实际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报计划处进行汇总,与此同时物管处也每月填写《物资储备定额补库计划表》提交计划处。然后计划处进行分类初审,并在两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库存核实和价格交流。将各部门提报的物资采购计划价格与市场实际价格差异额控制在10%。经审计处复核后的物资采购计划由报告总绐理进行审批,然后正式下达(月度物资采购计划),交物资采购部门执行。

产品销售计划由计划处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供求合同,按照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在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份的产品销售计划(草案),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正式下发执行。

二是比较价格。经营部门根据《物价管理条例》,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每月都制定一个最低销售限价和最高采购控制价格表,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发有关部门执行并进行控制和监督。

产品销售价格的制订程序按照"三级管理"进行控制。集团公司负责制订最低限价,经营公司负责制订调剂指导价,各销售部门负责制订执行价。各销售部门在批准的最低限价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按照不同地区和用户,对直供户、合同户、大用户和零售户分别细分,并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凡出现低于各级制定价格标准的,须按分级权限层层进行相应的审批。对产品销售价格的监督,由财务中心执行。对不经批准低于规定限价销售的产品,财务中心拒绝开票和结算。

对采购物资价格监督由物价科执行。主要是通过审核采购业务员填报的《采购物资价格申报表》来完成的。物价科在收到《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后,根据掌握的价格信息对价格进行比较,如果申报的价格符合市场价格,则签署同意采购的意见;如果高于市场价格,则予以否定。

三是质量监督。采购物资到库后,由物管处填写《检验通知单》书面通知质检处取样检验。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封闭式"检验,不准许采购、供货商和车间三种人员进行室,避免人为的因素干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以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对凡能留样或规定必须留样的物资检验后,都必须留样备查。《检验报告单》要按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达供应处、审计处、物管处等有关部门。

四是票据审核。对销售产品票据的审核,由财务中心检查是否具有销售部门开具的《开票通知单》,经营计划处的《产品结算通知单》,价格是否突破公司制定的规定限价?否则,一律不准开票。对采购物资票据的审核,主要是由物价科审查是否有采购计划、《采购物资价格申报单》、经济合同、增值税发票、《检验报告单》和《入库单》等,对符合要求的票据。由物价科签发《审核通知单》后才能允许到财务中心办理对外结算事宜。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所有的销售和采购部门都实行目标责任制,凡实际销售的产品价格高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低限价的,或实际采购的物资价格低于公司每月制定的最高控制价格的,均按不同比例进行奖励,以调动购销人员的积极性。

对销售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销售收入、产品溢价、清欠货款和销售费用四项指标。

对物资采购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计划完成、节约额、质量和采购费用四项指标。考核时,对实际采价格低于公司制订的最高控制价格部分实行按比例提奖;对超过最高控制价部分则全额扣罚。

四、购销比价管理的几点体会

1.比价购销,要害是分权

自1988年以来,亚星集团公司对购销的管理走过了四个阶段。首先是实行采购承包,这是权力下放阶段,在物价飞涨似乎起到过一些作用,但当物价回落时,承包人变得坐享其成,他们的收益同付出劳动不成正比。不久公司尝试"抓大放小",即大项目采购由公司招标拍板,小项目让权下放,这种购销漏洞依然存在。再后来公司采取强化班子建设的办法,把思想品质好的人放在购销工作岗位第一线委以重任,这是权力上收阶段,但终究还是没有监督。于是公司终于找到了现在这种分级、分权制约的管理办法,现在的比价购销不同于过去简单的货比三家,它们有本质的区别,货比三家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比价购销却是一套完整的法制管理方法,它既维护了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割断了权力与腐败的瓜葛。

2.比价购销,核心是比价

比的前提是先得有价可比。公司通过建立庞大的价格收集,实现有价可比,价格信息来源于市场调查、国际互联网、报刊杂志、电话咨询等形式。同时,也来源于企业建立的内部机信息系统,这个系统把价格资料,包括购销合同、结算价格、业务台账、质量检验、资金预算、审核结果等,经过处理后,明白无误地展示出来,并接受相应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的监督,使比价成为了公开亮相的经营行为,也由此获得更合理、更公正的价格修正。

采购总监计划第2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物质供应;管理

一、加强物资计划管理

物资计划管理是供应管理的重要环节。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新疆油田物资供应总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物资计划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首先,实施物资采购计划集中管理。由用料单位将各自的物资需求计划上报至物资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统一采购;其次,强化物资计划编制管理。为了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应当建立物资计划准确率指标体系,以减少急用、临时、零星的用料计划。各用料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制定物资消耗定额和物资储备定额,尤其要做好大宗物资和主要材料的物资计划,从而为确保正常生产提供物资保障;再次,严把物资计划执行关。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在及时了解生产建设进度和物资需求情况的基础上,对物资余缺进行合理调配,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工作,防止出现物资积压或供应中断的现象。同时,定期总结考核物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分析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提高供应工作管理水平。

二、加大物资采购管理力度

在整个物资采购过程当中,供应商的选择无疑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为此,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的基础上,对供应商进行择优选取,同时还应对物资的价格进行掌控,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规范,保障物资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公司开展的集中采购,应在一级供应商库中优选供应商,当供应商库无法满足公司采购要求时,则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并选出新入围的一级供应商参加集中采购;其次,在自行组织的采购中供应商的选择也应以集团公司一级供应商库为基础,并从中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当无法满足需求时,可推荐业内信誉较好的供应商,作为优先考虑;其三,在进行采购的过程中,若是因为供应商不按时供货而对正常生产建设造成影响,可按合同终止供货,并按照法律程序向该供应商进行索赔;其四,应对一级采购物资经销商进行规范管理。在进行集中采购的过程中,应对经销商的管理加以明确,并按照具体情况在定商定价时,根据双方自愿、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等原则,对合格经销商的名单进行公示,并由公司对采购结果进行统计执行。

三、提升仓储管理水平

所有物资企业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实现零库存,而想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其一,应当做好物资入库前的质量检测工作,可针对钻井工具、金属材料、各类管件阀门等产品,与相应的检验机构签订质检协议,明确责权,并采取最为有效地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入库物资的整体质量;其二,对仓储管理的组织工作进行强化。各相关领导应进行明确分工,可由业务副经理对仓库管理进行重点负责,并由库管员负责相关的细节工作。同时所有库房均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各项管理措施进行落实。此外,可通过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工作职责加以明确,这样有利于确保仓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三,强化仓储计划管理。各库应以总公司的仓储管理计划为依据,分别制定各自的仓储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其四,应对现有库存物资的保管和保养工作予以重视。该项工作应由库房领导带头予以落实,按照物资的特性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库房物资进行逐项清理。

四、创新监督管理机制

当前,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新疆油田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供应工作的开展,不仅要充分结合公司目前的状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细则和管理方法,而且还要加大计划管理力度,推行集中采购;既要强化价格审核,并对采购质量和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又要对余缺进行统一调剂,利用好公司现有的物资资源,同时还要对采购合同的技术以及经济审查予以负责。在对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时,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强化对物资采购的监管。在进行物资采购招投标以及谈判时,应当由公司监察处和法规处共同参与,并由审计部门建立相应的审计室负责采购的审计工作;其二,通过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并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落实廉政职责等方法,为权力行使和正确对待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应当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有关的制度文件进行组织学习,并邀请纪委干部对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以典型案例的方式进行廉政教育,让他们懂得采购不是权力而是责任,必须严于律己、照章办事;其三,应对物资采购的效能进行定期总结和部署,并由监察处设立相应的监察项目,以此来确保采购效益。

参考文献:

[1]曹 健:对油田物资供应质量控制有效性的思考[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7(3).

采购总监计划第3篇

关键词:监审联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

集团公司中物资的采购、使用与管理,需要遵循相应的集约化、协同化物资管理规范,对企业内部的物资需求、物资采购计划、物资使用、物资库存等状况进行监察、审计。借助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网络监督管理平台,可以对企业的多种备品备件物资、周转设备物资等,进行网络化处理、分类与存储,并实现对现有物资资源的灵活性分配与调用。

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工作原则

1.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主要包括总公司、省级公司、地级公司等管控主体,不同企业分别负责物资采购的不同环节。其中总公司负责对采购的物资类目、物资产品等作出规定,并向省级公司、地(市)级公司提供招标,以规范企业的物资采购活动。分、子公司根据省公司的物资采购要求,结合企业内部的实际使用需求、采购清单,编制采购目录、采购产品类别、采购方式等内容,严格对采购物资的类型、数量与质量等作出管控,具体采购管理流程为:首先总部制定统一的物资采购类目、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出具企业物资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之后省级公司、地级公司依据采购指导要求,对自身需要的物资进行招标、非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在电子商务平台中完成。对于采购目录中不存在的物资种类,包括项目建设、监理等物资,则可以采用特定来源采购、竞争采购等方式,集中对其他物资类型进行采购和管理。

2.集团公司的物资使用管理原则

集团公司对物资使用的现代化管理,会依据企业内部现有的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物资主管部门、物资管理人员的工作协调,通过对整个集团业务程序、物资使用状况的核算,加强生产过程中重要物资数据的搜集、报备与使用管控。在各种备品物资使用之前,要遵循统一申报、集中管理原则,详细拟定经营项目、业务开展的物资使用计划,对已经入库的物资按批次,做好使用规划与管理。之后向本单位上级部门报备,有关使用物资的类目、数量与时长等数据,以便于其及时从网络平台中,将库存中的物资进行扣除,而那些稀缺物资可以通过跨单位、跨平台来完成调配。3.集团公司的物资库存管理原则在集团公司入库物资、库存物资的管理中,要严格依照《物资仓库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及集团公司制定的《仓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对企业内部的经营建设、备品备件物资等,进行入库验收、物资鉴定与库存物资管理,以尽可能保证物资收、发数据的一致性。(1)一般在物资采购、调拨入库完成后,可借助于大数据处理技术、网络监审平台,对现有入库物资进行统计、分类与存储,打印物资交接单据、验收单据与调拨单据。(2)对于入库物资、库存物资的管理,需要先对入库或结余的物资进行鉴定,核对物资的品名、性质、规格、数量等资料,编制物资审批与保管申请表,以保证监审部门、供应商的信息协同。(3)将已经入库的废旧物资、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检测与分类养护,清理那些不存在使用价值的报废物资,填写废旧物资交接单据,移交废旧物资至后勤部门进行处理。

二、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使用与库存管理存在的问题

1.集团公司缺乏完善的物资监督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在物资采购的流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采购管理漏洞,如对于尚未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项目而言,在物资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方面,都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这使得物资采购出现价格过高、品类过于单一,以及采购质量无法保障的问题。其次,对于生产物资的使用和库存管理,各企业监审部门缺乏物资成本核算、库存管控的协调机制。比如某些紧急项目或业务的开展,会在短时间耗费大量资金,进行使用物资的备品备件采购,在物资保管、养护与存储方面的资源消耗也会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物料成本、库存物资堆积量的增长。

2.集团公司物资管理流程的计划性不强

现阶段集团公司的各种物资,从采购入库、物资使用、库存积压到报废处理,仍然处于单节点物资统计核算、存储与管理的阶段,缺乏计划性的物资管理流程。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尚未形成闭环情况下,不同监察部门、审计部门通常各自为政,对现有物资采购入库、物资使用、物资库存、物资报废等数据,进行统计与管理,不同物资管理环节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而且由于某些企业,尚未引入网络化的物资信息管理模式,在物资数据采集、统计分类与存储过程中,耗费的人力、物资资源较多,得到的物资管理结果准确度也较低,这使得库存盘点不及时、物资积压等问题频频出现。

3.集团公司的物资鉴定、库存管理不严

对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而言,企业领导更加注重日常业务、生产作业与财务审计活动的开展,忽视企业内部各种物资的查点、使用与存储管理。在企业采购或入库物资总量较大情况下,企业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往往只对物资的规格进行鉴定,包括物资品名、规格、合格证与数量的管理,缺少对物资质量的检验。所以从物资管理实践方面来看,企业领导层重日常业务经营、轻物资管理的问题严重,多数企业对产品仓储的管理不严,在物资入库、出库与存储方面,没有对现有库存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与录入。

三、监审联动机制下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网络化架构搭建

集团公司的网络化物资管理监审平台,主要包括生产物资需求管理平台、平台基础管理、统计数据查询等组成部分,不同物资管理模块分别负责管控不同的物资业务。首先,集团公司物资的平台基础架构,为产出资源的入库、使用与管理提供支持,存在WindowsServer系统、数据库、人员权限管理、云计算平台等软硬件模块,能够形成物资后台管理、用户端之间的通信连接。其次,作业项目物资管控平台,包含月度物资计量(计划)、月度物资确认,以及入库物资、出库物资、库存物资的匹配与管理功能,通常负责开展入库/出库物资审查、发货物资匹配、仓库库存物资管理等业务活动。最后,统计数据查询为生产物资管理的监控平台,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企业内部的物资使用与库存状况,进行物资需求、物资月度计划的查询,以便于拟定完善的生产物资管理规划,具体网络物资管理架构如图所示:利用网络化物资管理监审平台,开展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主要流程为:(1)物资监管、审计人员根据导入的作业项目信息,进行每月物资材料采购清单、采购物料信息的确定,并与仓库中已经存在的库存物资进行匹配,若匹配成功则删除该采购物资,若匹配不成功则关联物资单价信息。(2)仓库管理员针对已经入库、实际出库的物资,更新企业库存中的物资需求数据,然后将更新完成的物资信息上报至公司项目物资管控平台,由上级领导再次确认物资需求计划、采购清单的匹配度。(3)对已经完成匹配的物资进行出库操作,并将出库物资的离库时间、品名、规格与数量等信息,上传至云计算服务器、后台数据库,以便于网络系统生成发货物资匹配界面、发货单据。(4)物资需求计划与信息查询。在集团公司项目或业务实施的过程中,物资监察、审计的管理人员,可以针对不同作业部门的实际需求情况,取消或增加现有物资的匹配计划,还可以在网络监控面板中,查询本月度时间内物资入库、出库与库存的数据,从而完成生产物资资源的灵活调度。

四、监审联动机制下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策略

1.制定企业内部物资管理协同联动制度

在集团公司物资集约化、协同联动管理情况下,要依托《物资仓库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对企业内部现有的物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与完善。首先企业领导根据不同作业部门在一段时间内的物资流转需求,制定具有层级化、业务关联的物资管理制度。之后针对总公司、省级公司的管理要求,统计物资业务执行、物资核算单据,进行备品备件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盈/盘亏数据的上传,由监察人员、审计人员核查后反馈至纪检监察部门,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升。

2.加强物资管理网络平台的建设与数据共享

当前集团公司所构建的物资管理网络平台,通常依据不同作业部门的物资需求,进行项目物资模块、统计数据查询模块的规划。借助于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入库物资、出库物资、库存物资进行计量与台账管理,其中月度物资计量、月度物资确定等功能,负责对整个月度的物资备品备件,展开物资入库、出库、库存等的流转数据统计,包括物资品名、规格、数量、流转时间的统计与记录,并将物资信息上传至网络平台共享。之后,监察或审计人员对盘点后的物资进行再次审计与核对,及时整合与清理现有的物资库存占用、废旧物资。

3.完善集团公司部门职责划分与监审联动管理

集团公司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为物资供应、调配与库存管理的监审部门,其对企业内部物资管理的成效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应对监审部门的各项管理职责,作出明确的层级管理设置、人员任务划分,通过不同岗位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形成网络物资管理平台、监审管理人员的联合,将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人员分为多个小组,按照小组开展一系列物资流转的记录、监察与审计工作,进行物资入库、出库、库存管理等业务的规划与执行,以保证整个物资管理流程进展顺利。

采购总监计划第4篇

【关键词】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流程优化

1.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模式分析

电力物资的集约化管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促成,而是在长期的管理经验积累中,由物资科管理模式,最终转变成为物流中心管理模式,按照不同阶段的组织转变流程,其管理模式可概括为以下三种:

1.1物资科管理模式

作为物资管理的雏形归属部门,物资科不具备独立采购权和财务核算权,主要负责分类和汇总其他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而拟定和上报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并负责对采购入库的物资进行科学化管理,即物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汇总物资需求、拟定物资采购计划、上报物资采购计划、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盘库管理等。

1.2物资公司管理模式

这种物资管理的第二阶段管理模式,是基于物资主辅分离的模式要求,从物资科中单独分类,并成立为物资公司。物资公司的管理模式,赋予了财务核算方面完全的独立权,以及招投标和采购等方面的独立权,但由于物资公司管理类模式有多级管理权力重复叠加的特征,在缺乏统一规划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相关资源的浪费。

1.3物流中心管理模式

物流中心管理模式,也被称之为物流行政管理中心,其职责是统一下属公司物资的管理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同时可行使收回下放的物资招投标权和采购权,形成集约化的物资管理模式,具有集团化的管理特征。也就是说,集约化物资管理模式,有效避免了管理权责重复叠加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物资管理资源节约的作用。

2.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流程优化的建议

在了解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模式演变的基础上,在此对集约化管理流程的优化,需要通过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招标采购、统一的监理等,以达到集约化管理的目的。

2.1统一计划

统一计划管理是建立在物资需求计划集中审核基础上的,借助信息化标准管理的手段,对物资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考核,针对存在的片面性、纰漏性问题,在不违背物资正常管理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计划调整。期间,我们需要按照统一的标准,依托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规划物资技术的标准,譬如在申报物资的方式,要按照项目工程,并以分批次的方式,不断完善工作的流程,修正和完善季度调整计划、月度调整计划,完成物资计划申请、初审、集中评审、审批任务的统一下达。其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具体流程为:①根据年度物资需求,编制物资年度计划,按照要求统一申报;②分析、调整和平整物资计划,并绘制供需曲线图;③初审需求计划,掌握计划的规范性和完整性;④进行计划的集中评审,然后编制年度物资采购方案,在方案审批通过后,将采购方案下达。

2.2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是物资集中化管理的核心步骤,但值得注意的是,统一采购并不等于单一采购,而是可以针对不同物资的特点,灵活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其中最为适用的是招标采购和谈判采购,招标采购又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谈判采购又分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谈判和其他采购等,这些方式的选择,均建立在国家规定的招投标法规和相关物资采购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同步兼顾采购的权责、效率和效益。在组织实施模式方面,物资的统一采购需要明确分工,通过两级招标体系的方式,针对不同物资灵活选择采购方式,但需要界定于统一物资编码、采购标准、需求申报格式、技术规范、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范围内,对采购流程进行优化。至于采购平台的优化,则需要借助网络技术,以网络竞标、交易、信息功能等手段,科学设置采购平台的专业级别,形成统一的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采购程序的优化。

2.3统一监理

物资的统一监理,是辅助实现物资管理制度化和标准化的关键手段,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对物资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尤其针对新物资的鉴定和试验,要求查验物资的质量证明和其他相关检验资料,具体的流程为:签订双方或三方合同―制定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选择监理公司―提供合同、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监理细则,经确认开始实施监理―报送监理信息,召开例会―关键点见证,进行出厂试验―监督、检查、考核建造组工作―监理工作总结―结算费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物资的集约化管理由物资科管理模式,最终转变成为物流中心管理模式,而对集约化管理流程的优化,需要通过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招标采购、统一的监理等,以达到集约化管理的目的。文章通过研究,基本明确了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的模式和流程优化方法,但鉴于物资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因此这些模式和方法,需要根据物资管理的实际条件和要求,予以因地制宜地不断完善,以提高集约化管理的适用性。 [科]

【参考文献】

[1]张家伟.电力物资集约化管理的难点及对策研究[J].通讯世界,2014,(2):99-100.

采购总监计划第5篇

论文摘 要:本文通过对电力EPC总承包工程质量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并从质量形成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三个阶段,对质量控制要点进行阐述,提出了如何加强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过程质量管理工作,减少并尽量消除总承包工程中的质量风险的相关策略,以供参考。

工程EPC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rit Construction),就是结合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承包制度。电力工程的EPC总承包模式目前已成为行业内广泛采用的工程建设模式,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并对电厂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1 目前电力工程EPC总承包质量管理的现存问题

1.1 质量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总承包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都建立了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0族标准管理体系的认证,对工程实施各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的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流于形式,质量记录文件、表格缺失,施工方案或验收文件签字不完善,质保监察不能监督到位,程序文件升版滞后等等方面的问题。

1.2 对设计质量的控制力度差

设计部门往往受工程进度的影响,在设计输入条件不确定的情况下开展施工图纸设计,造成设计深度不够、专业间提资偏差、物资采购技术条件偏差、现场设计变更多等问题;同时,不良的制图习惯、专业间缺乏沟通、套图以及设计接口不清晰,往往对工程的质量造成潜在重大影响。

1.3 设备监造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总承包企业对重要设备的监造一般委托专业监造公司实施。但过程缺少对监造公司工作监督和管理,对制造厂家的质量信息了解不充分,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分包采购缺少检查、监督,对出厂验收监督不到位等等。

1.4 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仍有很多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具有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和严重性的特点,总承包单位虽然会采取各种质量控制措施,但仍然会因为监督和验收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质量通病防御措施不到位、材料控制不严格、工序错误、隐蔽验收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各种工程质量问题。

1.5 低价中标项目往往从开始就是“低质”项目

总承包企业在开拓市场的同时,往往采用低价或超低价报价策略,中标后为平衡工程的成本,采取所谓“优化”设计、控制采购成本、压缩施工费用等措施,造成项目的性能指标不达标,设备质量差,施工缺陷多等问题。

2 影响工程质量因素分析

简单来说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方面为:人、机、物、法、环等五个方面。

2.1 人的因素

人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主体,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最关键因素。参与项目建设过程的人的文化专业水平、决策能力、管理组织能力、操作水平、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等,决定着工程规划是否合理、决策是否正确、设计是否符合性能要求、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合同、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等各方面,从而对项目规划、决策、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各阶段、各方面工作质量产生影响。

2.2 “机”的因素

“机”是指确保项目实施的工具和机械设备。它包括用于工程勘察设计的软件、计算工具、分析及勘探设备等;用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机具设备等等。“公欲行其事,必先利其器”,精良、可靠的工具和机械设备,是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必要条件。

2.3 “物”的因素

“物”主要是指用于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件以及组成工程实体及配套的工艺设备和各类机具,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和设备型号选用是否合理、设备及材质检验是否合格,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质量。

2.4 “法”的因素

“法”是指工艺方法,包括设计图纸、技术方案以及施工管理措施和施工方案等。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施工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方案是否合理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

2.5 “环”的因素

“环”是指工程的技术条件和施工、管理环境条件,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措施、照明通风、管理体系及组织制度等等。环境条件往往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的管理,是质量控制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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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PC工程的质量计划

针对质量计划,许多国外较为大型的工程公司的做法是在合同正式开始生效的30天内,由项目的质量工程师分阶段对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制定出整体的项目质量计划,上报给项目经理和项目质量经理批准后准予以实施。项目质量计划不仅对项目的整体质量策划进行了明确,而且对项目的设计审查进行了详细说明,而且还包括了设备供应商的监检、相关施工的监督等工作。项目质量计划包括文件控制、计算审核、设计评审、现场施工、项目交流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工作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而进一步降低项目的隐性质量风险。另外,设备的供应商和EPC工程的分包商也应该制定一个分包工程质量计划SQP,其形式、内容与总承包商的计划大致相同,只是供应商的质量计划更加具体。当然,项目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质量计划也必须满足EPC工程总承包商的质量计划。

4 设计、采购、施工的质量控制要点

4.1 设计中的质量管理

电力EPC项目总承包是非常系统化的工程,它包括市场分析、市场销售、项目评估、项目投标、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等一系列环节。我们国家当前大部分的EPC总承包商都是由各地方的勘察设计企业转变而成的。针对这个特殊情况,在认识上一定要清楚:EPC总承包项目与先前的纯设计工作有着较大的差别。EPC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工作并不是项目的全部,它仅是整个项目链条中相对重要的阶段,这个阶段需要准备好项目启动中的各项工作,而且还要为之后的设备采购和施工阶段提供具体要求和数据参数。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的重点如下:基础文件的管理、计算书的管理、设计变更的管理、供应商图纸评、设计的审查、项目结束评审等内容。

对于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应该着重注意对于“设计假设”的处理。在设计过程中,由于各方面条件的约束,需要进行一些设计方面的假设。这些根据假设而得出的假设结果,在验证通过之前,很可能被应用到之后的设备采购阶段和施工建设阶段当中去。进行相关记录并保证记录随时可以拿到,从而使相关人员直观的看到设计假设的状态和存在风险,从而力争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这也是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有效保证。另外,由于设备供应商的图纸众多,国外许多公司都是通过自己公司的图纸软件对供应商图纸及数据进行审核,进一步保证EPC总承包工程设计的整体质量水平。

EPC总承包商的设计工程师在进行质量审核时应注意:首先,对供应商图纸和数据进行核实,看其是否符合采购合同之中技术附件一栏里的相关要求。其次,对各个供应商的图纸和数据进行核实,保证各供应商的图纸和数据的接口是合适的。第三,确定供应商图纸和数据是否与电厂实际BOP设计存在矛盾。在审核结束之后,要安排专人汇总各审核意见,然后落实设备供应商图纸和数据的更改工作,保证最后符合EPC总承包商各项设计的要求。

4.2 采购中的质量管理

电力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不但和工程造价、施工进度有关,而且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采购中的质量管理包括供应商资格评定、实施检验试验计划等工作。大多数电力设备都是非标产品,所以各方面俱佳的设备供应商是非常重要的。许多国外大型工程公司都已建立设备分包商数据库,原则上只有数据库中已有的厂商才具备供应资格。通过数据库,工作人员可以很快捷的获取曾经合作过的所有设备供应商的资料。

从质量角度来讲,对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预审时应该注意:设备供应商是否具有相应质管程序;检验试验计划是否运转正常;设备制造工序是否规范;运输跟踪记录是否齐全;如何对分包商产品质量进行控制等等。另外,还应注意对设备供应商特殊工序(如焊接、油漆、无损检测、热处理)的控制。在制定质量计划时,还应该制定检验试验计划。检验试验计划对供应商制造过程中的监督审核、设备性能、出厂验证检验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根据设备供应商的综合实力、操作经验及合同中的特殊要求等,在检验试验计划的具体操作上主要包括:组织生产制作前会议、监检整个生产过程、见证设备试验过程、审查文件记录、监测特殊工序(焊接、热处理、无损检验以及油漆过程)、最终检验等。

4.3 施工中的质量管理

EPC总承包工程质量管理中最为重要环节即为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这个阶段将直接体现设计阶段和采购阶段的工作成功。有效的质量管理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还可以控制工程的质量并达到预期目标,也有利于降低成本。施工质量计划管理包括检验试验计划(ITP)、培训阶段、相关监督工作以及项目竣工移交等众多内容。样板工程ITP内容中很特别的一部分,它为确保ITP中质量控制的方式,对重要项目的开工前先做一个样本工程,经验证之后,全部同类项目按该样板的质量标准执行,这种方法可以很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

在施工阶段中,质量管理涉及到设计图纸、原材料、部分项施工等等,范围非常广。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施工中质量管理的范围和重点,这样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受控制的状态。质量管理的范围及重点为:会审设计的图纸;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监控;抓分部、分项工程;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的质量监控。质量管理对施工现场来说一般涉及到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相关管理。对于施工中容易发生的质量隐患,应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纠正,真正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起点。

5 结语

电力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控制是非常复杂的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员,涉及的专业知识多、持续时间长、工作流程复杂,这些特点无疑增加了工程质量的控制风险。因此,国内的电力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应该灌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加强自身建设,为参与国际竞争并占有更大市场份额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 杨立强.充分发挥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的优势努力打造精品工程.2006(5).

采购总监计划第6篇

(一)政府采购整体环境欠佳,集中采购执行自觉性有待提高

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组成部分,受政府采购整体环境影响。我国政府采购总体起步较晚,目前还处在机制建设和深化推进阶段,受长期以来我国粗放式预算管理体制影响,政府采购还没有完全内化为政府公务自觉行为,公务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支持、理解和配合还难以到位。从人民银行来看:一是集中采购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目前的集中采购机制还远没有达到“管采分离、阳光采购”的目标要求,按法律法规执行集中采购的动力不足。二是目前仍有部分员工对推行集中采购认识不够深入,对其重要意义、作用及操作程序等不甚了解,更有少数单位和部门,出于局部利益考虑,对集中采购持排斥态度,执行集中采购的积极性不高。三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权限是垂直分布的,供货商在地市级城市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难以完善,质优价廉的商品信息难以获得,基层人民银行机构有规避集中采购的倾向。

(二)预算资金管理缺乏弹性,集中采购统筹安排有待强化

人民银行的财务费用目前已经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人民银行必须在前一年度对后一年度的预算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编制的预算开支使用资金。但人民银行不单纯是一个行政机构,业务性支出在预算资金中占较大比重,且业务拓展空间大,存在大量非行政性业务开支需求,很多业务资金需求难以提前做出合理预判,也无法纳入计划管理。反映在集中采购上,一是集中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难以保障,致使采购管理部门很难从全局上把握和预见全年的采购规模,对年度内的采购工作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采购工作的随意性较大。二是很多集中采购项目的预算资金安排和采购项目支出缺乏必然的对应性,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缺乏客观依据作为支撑,这对调度安排采购资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一些集中采购项目因是临时急需性安排,在执行采购程序上难以做到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操作。

(三)集中采购执行管理程序不完善,运行监督模式有待创新

人民银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集中采购组织管理模式,除总行设集中采购中心专司集中采购实施外,分支行一般由会计财务部门执行集中采购管理职责,由行政后勤、发行保卫和科技部门依项目归口管理职责分头实施集中采购。由于没有独立的采购实施机构,基层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的执行管理难以到位。一是参与集中采购工作的各部门职责界定不清,管理与操作难以分离,遇到具体采购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协调管理困难。二是集中采购监督内部化,会计财务部门作为集中采购日常管理部门能够发挥的监督作用有限,同时,由于集中采购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纪检监察和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的运行监督也难以有效发挥。三是难以实现集中采购工作的专业化操作。由于各部门都是兼职从事集中采购工作,缺乏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系统性研究,而集中采购工作专业性很强,工作环节多,程序繁杂,涉及的法律文件多,基层人民银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集中采购难度很大。

(四)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约束宽泛,规模与效益冲突明显

人民银行每年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目录编制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包括电话机、传真机、电视机、移动存储设备等通用电子办公设备。这些电子办公设备的集中采购是以批量规模为前提的,对于职能横向分散且设立了专职采购实施机构的地方政府部门来说,实施集中采购是必要的也是可操作的。但对于人民银行来说,由于分支机构是垂直设置的,各级机构有相对独立的财权和事权,基层行每年需要采购的电话机、电视机等通用办公设备难以形成批量规模,且这些电子办公设备的价格透明度很高,变动余地很小,如启动集中采购程序实施采购远没有实施分散采购方便、高效,且达不到节约资金的目的,还可能因为增加了采购环节而孳生其他问题。同时,也有大量的日常采购游离于集中采购范围之外,如车辆维修、低值易耗品类的采购不仅频繁,而且总量较大,但由于在项目、规模、程序等方面受到制约,只能采取分散或就地采购的方式,难以实行集中采购管理。

二、改进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积极宣传,着力提升集中采购工作意识

人民银行推行集中采购,不仅是节约财务资金的需要,也是加强资金管理和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需要,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大对政府采购和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员工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人民银行关于集中采购工作的制度要求,使各部门树立起自觉维护并监督执行集中采购法规制度的意识,使集中采购工作内化为各级人民银行自觉的公务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集中采购有关部门和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其履职意识、法制观念和职业判断力,增强其履行集中采购管理和实施的能力。

(二)重视统筹,不断加强集中采购精细管理

一是要统筹好采购资金、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要从采购需求出发,对合理的采购需求应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对不合理的采购需求则应从财务规划角度进行限制。同时,应强化采购计划的刚性作用,应改变目前按年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脱节严重的状况,实行按季度编制采购计划的方法,加强对采购计划的管理,切实使采购计划反映真实的采购需求。二是要统筹好采购管理和采购实施,切实发挥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实施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作用,真正建立起“管采分离、阳光采购”新机制。三是要统筹运用好不同采购方式。无论是集中采购还是分散采购,都要有合理的程序予以保障,相关工作环节都要在有效监督之下。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要求,确保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繁杂的采购方式规范有序进行。四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集中采购效益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以促进集中采购工作的良性稳健发展。

采购总监计划第7篇

关键词 内部审计 高等医学院校 设备采购

近年来,随着高等医学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医学院校的设备采购需求不断增加,但同时设备采购过程中也不断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何有效发挥内部审计在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显得尤其重要,这对规范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行为,规避采购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节约国有资金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现状

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高等医学院校也通过不断努力,扩大招生规模,加快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教学设备及实验器材需求高速增长,设备采购总量不断加大。随着设备采购需求地不断增加,设备采购过程中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纷纷暴露。

(一)采购计划性差

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资金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事业性收费为主,同时还有来自各级科研基金、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横项科研经费等的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这就导致高等医学院校在设备采购过程中过于随意,不认真细致做设备采购计划,想买便买,导致大量设备利用率低下甚至闲置,造成极大的资金浪费。

(二)招投标环节舞弊

1、定向招标屡见不鲜。由于高等医学院校须采购的设备常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对于供货商的要求较为特殊,常常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主管招标的部门常常采用“定向招标”的方式邀请一些关联公司或者有利益往来的公司来投标。

2、规避招标。设备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将本应进行公开招标的整套设备或实验器材分解成多个单项设备,使单项设备价值低于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要求,抬高设备整体价值,资金成本增加,且设备投入使用慢,损害学校利益。

3、制定特殊设备参数要求,暗箱操作。设备使用部门或采购部门制定特定参数,表面上是为了满足教学及实验的需要,实际上是已定好供应商,双方私下已进行交易,只进行表面议价,抬高设备采购成本,造成学校资金浪费。

4、供货商自行串标,联合抬价。医学院校设备常常专业性强,供应商数量一般较少,供应商常常自行联系,联合串标,抬高设备报价,导致采购价格畸高。

(三)设备后期维护成本居高不下

由于高等医学院校的许多专业设备供应来源单一,部分设备甚至来源于国外,不但采购成本高,同时受本身技术限制,后期维护成本更是居高不下。同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采购部门容易忽略与设备相关联的附件、耗材等材料价格的约定,导致这些附件、耗材采购价格太高,耗费大量资金。

(四)采购人员专业性不够

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品种多、专业性强,而无论是参与学校自主招标还是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评委常常为非医学专业出身,对于医学设备不了解,在和供货商谈价时对设备价值了解得不清楚,缺乏对价格的把控能力,在招标过程中相当被动,自信不足极易造成设备价格过高。

二、如何发挥内部审计在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一)完善设备采购制度

高等医学院校属于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因此高等医学院校的设备采购原则上是属于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故高等医学院校在进行设备采购时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据本单位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设备采购制度,规范设备采购过程,落实到设备采购的各个环节,确保设备采购的合法、合理、公开、有效。

(二)加强设备采购预算管理

设备采购部门应当在年末汇总学校各院系的年度设备使用情况,汇总下一年度设备需求,制定经学校财经委员会认定的年度设备采购计划,降低设备采购随意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计划内年度设备需求由各院系提出采购申请,采购申请须附详细可行性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初审,设备采购部门对各院系采购申请进行分类汇总,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报学校财经委员会小组审批,审定后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编制年度采购时间表公示。对于年度采购计划以外的设备采购申请,须报财经委员会审批可行性计划书再由采购部门组织招标采购。

(三)加强设备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

随着审计理念的不断更新,内部审计重点已由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审计手段也不断更新,审计重点也由事后审计逐渐发展为全过程跟踪审计。高等医学院校设备采购是一项动态的、连续地活动,因此内部审计应当扩大审计面,从设备采购立项直至设备采购完成乃至设备后期使用情况都要进行审计监督,给出审计意见,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下面的设备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图(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内部审计部门在设备采购各个环节的审计重点都不一样,内部审计部门只有依据设备采购流程,积极参与到设备采购的各个环节中去,才能极大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图1 设备采购全过程跟踪审计图

(四)建立常用设备价格库, 与兄弟院校、相关医院建立价格信息共享平台

学校内审部门对于经常采购、用量较大的设备建立常用设备价格库,设定采购限价,防止供货商串标、哄抬物价。对于不常用设备采购,学校采购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摸清设备市场情况,在招投标环节不至于陷入被动状态。同时学校还可以与兄弟院校、相关医院建立一个设备价格信息共享平台,相互提供设备价格信息,避免盲目高价采购设备,节约资金。

(五)加强内审人员专业性训练

高等医学院校内审人员不仅要学习审计专业知识,还必须加强对医疗设备、实验器材、教学设备等方面常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做一名复合型的内审人员,才有可能做好高等医学院校内审工作。

内部审计在高等医学院校的设备采购过程中起着最为重要的监督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才能更好地规范设备采购行为,规避设备采购过程中的漏洞,节约设备采购成本,为学校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陈锬.浅议内部审计在医院设备采购环节的作用[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3, 6:229-230.

[2]王伟.管理审计在医院物资招标采购中的运用[J].中国市场,2008,49:125-126.

[3]展爱华.加大医学院校设备采购改革力度提高设备投资效益[C].医疗装备,2003,8:37-38.

采购总监计划第8篇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在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以及防范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监督、处罚不到位,操作执行环节不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资金、程序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管采分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策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机构相分离,完善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独立操作运行机制。做到管采分离、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

(二)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县财政局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县政府采购委员会下设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县政府采购政策及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检查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审核采购资金的结算;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等。

(三)集中采购机构职责。县政府采购中心是我县的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在采购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受采购人委托,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直接组织招标活动;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数据库,了解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市场行情;对采购项目合同、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审核和管理;办理供应商质疑事项;参与采购项目验收,跟踪采购项目售后服务;搜集、汇总和报送采购相关信息等。

(四)财政部门要从事前采购需求确定、采购项目预算审批和计划管理;事中采购操作执行、招标评标过程监督、合同签订;事后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审核,以及违规处罚等重点环节实施监管,实现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操作执行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五)集中采购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要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和内部操作程序,按采购流程设置岗位,实现采购活动不同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岗位分离并形成制衡;要推进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人员职业化建设,实行岗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操作执行质量,实现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

二、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

(一)加强采购目录管理,严格采购实施范围。县政府每年颁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政府采购中需要重点管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是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申报采购计划的依据。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确实增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严肃性。尤其是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采购额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也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财政部门要及时科学合理地拟定好我县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保证政府采购规模逐年增长。从2010年起,《左权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

(二)加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管理。要加强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执行。当前应重点将农村沼气、饮水安全、绿化造林、市政工程、维修改造、装修装饰等工程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在工程类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上做到信息共享,资料互用,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实施方案,参与政府采购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三)积极扩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实施范围。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类的货物(规格型号统一、价格相对透明且波动幅度不大)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办公用品、印刷、保险等服务类的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不同品种合理确定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时间和金额标准,加快分步实施,以适应采购人的零星采购需求,基本解决单位小额采购、紧急采购时效性不足问题,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具体程序和做法,加强对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供应商的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

(四)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业务,不属于省级统一装备、配置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纳入当地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三、坚持依法管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依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将该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在部门综合预算中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政部门要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对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以及临时需要采购的项目要履行报批手续,先落实采购预算,再进行采购,严禁无预算采购。

(二)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采购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和年中调整(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提前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要按月汇总编制并批复政府采购计划,确保政府采购中心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业务,切实提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和工作效率。未经采购办公室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不得擅自采购。对未按规定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或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的采购资金结算。

(三)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项目主要配置、技术参数、规格需求,以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等,应当由采购单位负责提出,但不得带有歧视性和倾向性,不得随意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监管和操作机构负责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严格审查,也可委托专家进行论证或公开征询供应商意见,对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的,应当予以指出并纠正。

(四)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应当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项目的首选采购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

(五)规范实施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中心对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分类汇总,整合出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依法组织采购。编制采购文件时,要合理设定评标办法、评审程序、实质性条款、采购合同草案等内容。切实做好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文件发售、开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六)依法确认采购结果。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无故推延或拒签,损坏政府形象。

(七)严把验收环节确保采购质量。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应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并在政府采购验收结算书上填写验收意见。一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由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机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以保证采购质量。

(八)全面推行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要从支付上把握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确保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今后,凡是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其资金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充分发挥支付制度作用,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九)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要严格按规定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依法公开,同时还必需在市、县政府采购网上和当地公众媒体,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和采购结果的社会监督。

(十)坚持管用分离,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使用办法。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建立评委专家库,加强培训、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建立专家的准入、退出制度,按照“管用分离,随机抽取”的原则做到管理与使用分离。要完善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对业务不专、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专家应及时调整,对已经聘用的,要坚决辞退,通过规范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质量。

四、坚持惩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处罚机制

(一)坚持依法处罚,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对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其他违反政府采购的行为;评审专家违反评审制度、评审程序和标准或故意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等行为;中标成交结果不执行、采购合同不履行行为;集中采购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

(二)要建立以财政部门综合监管、监察和审计等部门专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

1.加强财政依法监管。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起《政府采购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要以政府采购资金运行过程为主线,对整个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人员、集中采购执行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2.强化行政监督。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对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将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和监管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作为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行为,要参与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评审的现场监督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