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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10 14:52:47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1篇

一、充分认识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党建意识淡薄,履行职责不到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和实行镇(乡)、街道(工)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

第一,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重要举措。组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有利于准确考核和评价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检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有效强化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管党职责,真正将基层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保证基层党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构建和谐社会,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镇(乡)、街道党(工)委是关键,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通过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回顾基层党建工作,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明确思路,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

第三,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是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的有效载体。镇(乡)、街道党(工)委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文明和谐新社区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了许多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为各镇(乡)、街道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提供了平台,有利于拓宽视野、共同提高,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的规定,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要着力抓好镇(乡)、街道、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建设,明确以下六项工作职责:

(一)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镇(乡)街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做到思路清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

(二)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以选准书记、配好班子为重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建设基层党组织;坚持经常排查和整建“问题”班子,确保及时转化;抓好“公选”干部管理,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两示范一带动”活动,积极做好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

(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扎实开展以“三双”、“四双”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大力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居)民大会作用,增强群众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以基层党支部活动正常化为重点,不断完善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推行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农村、社区其它组织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五)落实基层党建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党(工)委成员分工负责,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善于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工作制度。

(六)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健全和落实组织生活、学习培训等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号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提高统筹科学发展、管好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努力创建“五个好”镇(乡)、街道党(工)委。

三、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与考核

区委每年七、八月份对镇(乡)、街道党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镇(乡)、街道党(工)委党建工作六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的情况。考核采用自我检查与上级组织考核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认真自查总结。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深入基层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向区委呈报党建工作总结报告和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以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述职变成“一揽子”工作总结。

(二)搞好述职评议。召开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参加述职评议会的人员范围:本镇(乡)、街道党建联系点的区委常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辖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镇(乡)、街道机关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辖区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乡)、街道党(工)委要全面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书记、主管副书记要对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与会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镇(乡)、街道党(工)委更好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职责。必要时,区委在下半年召开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大系统党组党建工作汇报会,并进行测评。

(三)开展民主测评。区委组织部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书记、主管副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深入基层单位全面了解镇(乡)、街道党(工)委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实地检查党建工作成效,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根据述职评议、民主测评和实地检查情况,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情况和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综合评定格次。在镇(乡)、街道党(工)委自查总结、述职、评议、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党(工)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党建工作格次,考核结果报区委审定,作为评价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政绩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形式向镇(乡)、街道党(工)委反馈。

党建工作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完成好,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辖区稳定;基本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较好,党建工作目标基本得到落实,辖区基本稳定;不合格的标准是,党(工)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不到位,镇(乡)、街道党(工)委凝聚力、战斗力较差,后进基层党组织比例较大,且较长时间没有明显改观,不稳定因素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五、加强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领导

建立镇(乡)、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目的在于促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逐步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镇(乡)、街道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切实抓好整改。区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镇(乡)、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组织力量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发现的新经验、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大力培养和树立基层党建工作先进群体,把成熟的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

(二)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方法和途径。各镇(乡)、街道党(工)委要着眼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强化管党意识、履行管党职责的方法和途径,研究制定实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具体办法,使之真正成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为基层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对遗留问题较多、矛盾复杂、解决难度较大,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问题”班子,镇(乡)、街道党(工)委应如实向区委报告,争取上级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相关待遇,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党(工)委和业绩突出的党(工)委党委书记,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镇(乡)、街道党(工)委及其成员实行责任追究: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村、社区党支部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员队伍涣散,村、社区“两委”班子关系严重不协调等班子问题比例较大的;

2.管理教育不严,村、社区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严重处事不公,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和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对宗族派性及黑恶势力干扰甚至把持村(居)务等严重问题,不敢坚持原则、解决问题不力的;

4.基层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三双”、“四双”活动承诺兑现率达不到90%以上,受到有关方面通报批评的;

5.政治敏锐性不强,矛盾隐患排查不力,发生重大,或故意迟报、虚报甚至隐瞒不报的;

6.民主测评结果较差,并被评定为党建工作不合格的;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推动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形成“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述职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一)述职内容

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制订本乡镇党建总体规划。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把握本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立足实际,谋划提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带领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创建,统筹推进辖区内社区、机关、医院和学校等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分类积分量化考评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关爱,切实加强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重基层党建创新与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4、确保党建工作力量投入。加大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和力量配备,关心爱护本乡镇党务干部,充分调动本乡镇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制度,在党组织软弱瘫痪、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经常深系点帮助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二)述职形式

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采取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与向乡镇党代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年度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对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1、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年底或次年年初集中进行,每次安排部分乡镇党委书记进行口头述职,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会上没有安排口头述职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书面述职。

2、向党代表述职。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要在本乡镇的党代会年会上,就履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党代表述职。

(三)述职环节

1、述前准备。要围绕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对尚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撰写过程中,乡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对照述职内容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地总结本乡镇的党建工作和自身履职的情况。

2、述职汇报。主要汇报本人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提出了什么思路,做了哪些工作,给予了哪些指导和帮助,取得了怎样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乡镇党委在召开本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述职评议5日前,要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3、履职测评。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考核组,在乡镇党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和乡镇党代会年会述职后,分别组织对述职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结合所掌握的情况形成评议意见,向乡镇党委书记反馈,客观地分析成效和不足,帮助找准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述后整改。述职会议后,县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根据述职评议结果,结合县委领导点评时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的方向和要求,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进行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结果运用

将乡镇党委书记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基层党建的成效,与评比农村先进基层党委相结合,与评价乡镇党委书记的素质和能力相结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相结合。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抓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批评教育;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乡镇党委书记实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直至采取组织措施。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3篇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县纪委、监察局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不断创新制度,加强源头治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新的局面,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以健全制度为抓手,推进工作落实的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县县委、政府及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__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组织、制度、监督、考核上,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形成“齐抓共管”,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组织部、政法委等14个相关单位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安排部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任务,检查和督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决议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成员单位予以落实。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今年,通过联席会议部署,各部门开展有关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项目7项,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100多个,切实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在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上设定“三员一岗”新模式。我们在村支委中确定1名纪检委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制度等。在村委会成员中明确1名廉政信息员,及时反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措施,使农村廉政预警网络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在老干部、老党员、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中聘请1名村员,收集、反映、代办村民事项,参与村接待,配合调处件,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在无职党员中确定1名党风党纪监督岗,职责主要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的遵守、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的执行、基层干部述职述廉等工作,参加对农村基层干部评议、质询、年度勤廉考核等,引导村民支持和参与廉洁干部、廉洁家庭、廉洁村组、廉洁乡镇创建活动。三是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做到了四个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乡镇签到村。年初,全县21个乡镇分别与259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和责任,年终按照目标要求逐项考核,严格奖惩。廉政档案建到村。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填写报告表,连同村级签订的廉政责任状、村级审计报告等重要资料一同归档。目前,全县259个村廉政档案基本健全,进一步扩大了对村两委主要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廉政谈话到村。由乡镇党委书记负责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廉政谈话,乡镇纪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村两委其他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一年来,已对218名农村党员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了不廉行为的发生。党风廉政教育到村组。在

春节前对全县21个乡镇党委委员和政府领导班子副职、259个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共600余人进行分片集中学习培训,县纪委派出成3名常委分别向参训学员讲授了廉政党课。

二、以注重制度创新为关键,源头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制度》。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象延伸到村级主要干部。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全县151名科级干部补报了自20__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176项。通过村级主要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要求向村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19人次,及时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发生。此两项制度所形成上报的信息分别在去年8月、10月被中纪委网络版“情况交流”栏目采用,起到了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的作用。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县监察局联合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6个部门出台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个人驾驶公务用车和规范公务人员驾驶摩托车的制度》,并向全县公车驾驶员和各单位主要领导发出一封公开信,要求驾驶员管好车钥匙,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进行监督。加强了对县乡二级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监督,经常性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去年来,对2名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对7名科级领导擅自驾驶公务用车进行了提醒谈话,书面承诺报纪委备案。三是公益事业项目招投标向乡村级延伸。为规范乡镇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打造农村廉洁工程,出台了《__县乡镇公益事业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万元以上公益事业项目要求进行招标投标,乡镇纪委严把项目核定关、招标程序关、招标纪律关,进行全程监督。同时,乡镇实行项目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直到项目竣工。20__年以来,全县21个乡镇已对23个新农村项目建设工程派驻了31名纪检员,及时纠正了5起有违纪苗头的行为,查处和处理了3件村干部扰乱重点项目建设施工或挪用工程款案,3名村干受到党纪处分,避免项目工程建设损失300万元,挽留投资项目4个。四是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点是加强对来信来访多、村收入多、征地补偿费多的村实行直接审计,同时规定每个乡镇每年审计面不得少于本乡镇行政村总数的30,近二年来,全县通过乡镇审计的村、组达385个,清查不合理开支40.7万元。

三、以实行为民服务新机制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新貌

一是实行为民服务全程制。在全县21个乡镇均成立了为民服务中心,对来人、来电、来信申请办理的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

“零距离”服务。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工作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为民服务全程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了中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绩酬挂钩考核办法等工作考评制,签订岗位责任状,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考核有据。推行了公益性事业采取购买服务、定岗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在服务程序上按照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进行,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做到受理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民服务向村组延伸,健全为民服务全程网络,全县每个行政村、每个村民小组聘请了为民服务员,帮助群众代办申请事项,有效形成了县、镇、村、组为民服务联动,群众办事形成了

“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的方便快捷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县已设立村级代办点240个,为民代办事项2203件。二是推行双向承诺制。今年来,我县推行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双向承诺制”,即村级组织根据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党员同时向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双向公开承诺,在党组织和群众的双重监督下兑现,违背承诺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确保承诺,对“双向承诺”规定了承诺主体、承诺内容、承诺事项,实行“季度汇报、半年督查、年度评议、表彰奖励、诫勉谈话”五项工作制度,做到“承诺时间、组织公开、建立台帐、进行评议、规范建档”五个统一,同时,加强督促落实,形成年初承诺、年中查诺、年底评诺的长效机制。目前,全县259个村、8448名党员干部已作出承诺12670条,整改意见建议760条。三是以“五制”推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四公开。公开考评制。将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签订责任书,量化任务,明确职责,综合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民主评议制。把公开工作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公开工作的民主测评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编号消结,责任到人,限期整改。“点题”公开制。凡是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消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县政府网站对“百姓心声”群众网上报道的问题,要求主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和解决。目前,已接收群众网上点报公开办事事项352件,按期回复率100。责任追究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蒙骗群众、侵犯群众民利、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四、以努力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

一是实行乡镇纪委案源分析汇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案源分析汇报会,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要求,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建立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其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强化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加快建设和谐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述职内容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我县党建工作的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内容主要是:

1、制定实施方案。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健全基层组织。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3、带好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4、管好党员队伍。重视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做好联系帮扶外出务工党员工作。

5、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措施、方法和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6、保障工作条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改善条件;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充分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7、加强督查考核。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述职方法及步骤

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向县委述职,述职采取口头述职、书面述职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述职的步骤是:

1、撰写报告。每年年底,各乡镇场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工)委书记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对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字数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于每年的12月25日前将述职报告报县委,同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2、调查核实。县委组织部组建基层党建工作调查组,每年的一月份下派到各地各单位,对党(工)委书记上一年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专题调查核实和民主测评,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县委。

3、述职测评。每年的第一季度,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向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委将述职测评情况列入党(工)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通报结果。述职结束后,对述职测评结果下发通报。对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好的,要通报表扬。对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述职时不如实反映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贯彻执行情况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或测评满意票未达85%以上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5、整改阶段。述职后,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分别下发书面整改意见。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要根据整改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县委。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是考核和评价各地各单位党(工)委工作实绩及书记素质和能力及政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党(工)委要把建立和实行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作为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形成“抓一把手”和“一把手抓”的浓厚氛围。

2、注重实效。各地各单位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要突出重点,严把质量关。要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主线,突出书记的主体责任,防止述职流于形式、空洞无物,避免书记述职变成班子汇报、变成党建工作汇报、变成“一揽子”的工作总结。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5篇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的通知》(县组部发[**]69号)精神和《**县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办法》(县组部发[**]7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年10月派驻各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一)召开述职大会。定于**年10月10日下午2:00时在县财政局会议室召开述职大会,非公企业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在大会上进行述职。兼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参加会议并向县委组织部递交述职报告,不做现场述职。

(二)进行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考核,县委组织部考核组择机到企业工委、非公有制企业、乡镇党委、挂职村对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考核等次。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不专门组织考核,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时增加指导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做为评价主体,以最终考核的结果为准。

二、考核结果运用

全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和驻村挂职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继续留任挂职单位开展工作,延长一年,条件成熟的推荐县委优先提拔使用;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挂职期;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不再到企业和村“两委”挂职,回原单位工作。兼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年度考核结果载入干部档案,做为今后提拔使用的有效依据。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6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对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富民强县的战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高,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到切实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对象:各乡镇党委政府、乡镇直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所属党员干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1、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五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治观念、道德观念和纪律观念,倡导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2、建立学习教育的制度和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每年要出台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学教重点内容、基本要求,制订好计划。各乡镇每年初要对党员干部集中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切实发挥县、乡党校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县委党校要制订好规划,力争在三年内对乡村干部普遍轮训一次。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每期培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作为必学内容。

3、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和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乡镇文体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宣传厨窗、报刊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室、廉政文化墙、廉政文化示范户的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支撑。

4、创新教育形式。坚持组织灌输与自我教育、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采取参观教育基地、组织巡回报告、观看教育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二)制订和完善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按照省、州要求,具体做到“十二不准”: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2、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不准“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和在入党、用人方面搞权钱交易;4、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5、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经营性娱乐场所活动;6、不准用公款报销或到企业及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7、不准用公款旅游;8、不准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9、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10、不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11、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宗派活动;12、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十二不准”要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在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村民代表大会及述职述廉会上,要把这些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接受监督和检查。为了把村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县委、县政府将制订关于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办法,请各乡镇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对新任职的机关中层干部、办事处(工作组)负责人、乡镇直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必须进行任职谈话;对在廉洁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对违纪但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要实施诫勉谈话。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工作组)、乡镇直单位、村主职干部年初要作廉政承诺,并在公开栏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各乡镇财经所要加强对村主职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积极推行乡镇干部在交通、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努力规范基层干部的职务消费行为。各乡镇应办好机关食堂,对外接待进机关食堂。村级实行“零接待”。

(三)建立完善基本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

1、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制定和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完善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的重大建设项目、村级集体经济的承包、“一事一议”筹资管理、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办法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后,必须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2、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乡镇、村要把基层财务管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规定审批权限,落实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村委会要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制度,对本级财务开支情况定期检查,并张榜公布。健全和完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村级财务制度。农村村级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已成为农村滋生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现象的重要环节和领域,由经管部门牵头,要加强农村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把“城(镇)中村、城(镇)郊村”和经济较发达村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监督管理走向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乡镇要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村开展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试点工作。

3、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四务公开”制。各乡镇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凡涉及群众利益和农村发展的重大事项,如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进行公开。村务公开要按照建办发[2004]1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农村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抓好落实,并全面推广“1+4+X”的村务公开模式。“四务公开”必须做到真公开、全公开、深公开、常公开,坚决防止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假公开、不公开。

4、认真落实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的基层组织要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做法,每年定期召开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做好征询意见、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整改各环节工作,上级党委、纪委、组织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加强督促指导。落实纪委领导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5、落实好相关监督制度。强化县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对村要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作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切实发挥县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各乡镇、村要普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抓好对派出机构的行风建设,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各乡镇要加大纠风治乱的力度,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和对农民吃、拿、卡、要问题作为纠风治乱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乡镇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推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履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基层站所(服务中心)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在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制定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人和主要责任部门、协助部门的责任及要求;同时党政“一把手”要与分管领导及乡镇所属部门、单位和行政村负责人签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坚持检查考核。县将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县检查考核乡镇,乡镇检查考核基层站所(服务中心)和村的年度责任制工作。要把检查考核结果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员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干部提拔任用时,要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不得提拔和重用。

4、严格责任追究。凡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力,以致发生重大案件造恶劣社会影响或利用职权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要严格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五)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

1、加强纪委班子和队伍建设。各乡镇纪委设委员5—7人,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干事1—2名。乡镇机关、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支部副书记兼任,明确职责分工,并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纪委书记必须以主要精力抓纪检监察工作,同级党委分工时,应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和人选安排,须事先征求县纪委的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各乡镇要保障纪委、监察室的基本工作条件。乡镇纪委要达到“六有”,即:有纪委、监察室机构牌子,有一间办公室,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有一部举报电话,有一组保密性好的档案资料柜,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文件资料。有条件的乡镇要配备办公自动化设施。

3、加强基层工作。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依法办。网络每季度汇总一次情况,认真排查分析,加强协调督办,遇到重大事情及时汇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当年办结率要达到100%,上级要求的查报件3个月内报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大操大办、腐化堕落等案件。严格实行办案责任制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对不抓办案、不支持办案或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甚至说情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当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要分析原因,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要向县纪委说明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县委将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建立由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宣传、政法、广电、民政、农业、财政、经管、审计、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资源、司法、文体等部门参加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于乡镇,乡镇党委是第一责任主体。党委、政府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对本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乡镇要立足农村实际,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村级班子;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狠抓各项制度规定在各村的落实;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树立农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7篇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篇【一】

在今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中,我坚持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着眼发展新要求,顺应群众新期盼,坚持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了五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访、知、解

省委组织访、知、解活动,抓住了干部作风转变的切入点,抓住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着力点。我们坚持走访活动常态化,在组织全市干部进村入户的同时,我带头扩大走访范围,深入14个县(市、区)的32个乡镇、74个农村走访农户,了解民意,认真解决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具体问题。市、县两级干部把访、知、解活动和去年以来实施的千名干部进企业、万民干部下农村结合起来、与干部下乡住村结合起来、与领导干部包村增收结合起来,在访、知、解中强化宗旨意识,养成服务自觉。市县两级14978名干部住村4893个,走访农户14.5万余户,办实事9833件,落实帮扶资金5.4亿元,解决问题7321个。我体会到,了解民意办实事,是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

二、干部全员搞四诺

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养成言行一致的习惯很重要。年初开始,我们开展了全员搞承诺、示诺、践诺、评诺的四诺活动:一是各级干部承诺全覆盖。结合岗位职责确定办实事项目,做出公开承诺;二是五位一体示诺全方位。把所办的具体实事、完成时限在媒体、文件、公共场合、项目现场和各自办公室进行展示,形成无处不在的自逼机制、他逼机制和倒逼机制;三是服务发展践诺全上阵。按时段、按标准抓好落实,办好承诺事项;四是党员群众评诺全公开。组织党员、群众、两代表一委员等公开评议,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四诺活动,我市项目建设、具体实事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的实际成效凸显,形成了党建跟着项目走、组织围着项目建、干部盯着项目干的良好氛围。我体会到,承诺是理清思路的过程,展示的是一种勇气;示诺是自逼加压的过程,展示的是一种底气;践诺是真抓实干的过程,展示的是一种士气;评诺是接受监督的过程,展示的是一种人气。四诺符合基层实际,符合在河北省委民主生活会上讲话的要求,是我市创新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

三、推行一评两监督

在推进农村发展的实践中,农村干群矛盾相对较多,是滞约农村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通过访、知、解和多次接访,我感到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是村务决策程序空转,四议两公开执行走样,支委的提议没人把关,商议、审议、决议过程和执行没人监督,使制度流于形式,好制度没有产生好效果。鉴于此,我注意推动基层实践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乡镇推行了一评两监督办法,来规范四议两公开操作。一评就是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提议事项提前介入,审核评估把关;两监督就是乡镇包村干部对决策操作程序和决策实施过程全程监督。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实行一档双存,由乡、村分别保存,方便群众随时查核。有效避免了村务决策随心所欲,强化了源头把关;避免了民意失真,促进了民主管理;避免了乡镇责任悬空,强化了服务基层的责任意识;避免了干群矛盾,保障了村民利益,使干群关系深度融合,农村稳定持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活力有效增强。

四、实施代办制

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强与社会化服务滞后的矛盾日益凸显。解决这一问题,是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推行了两项服务措施。一是民事双向制。把县直部门涉及民生的有关事项延伸到乡镇,通过依法委托或授权,由乡镇代办;把乡镇的有关事项延伸到本乡外出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城镇,在城镇建立乡镇代办点。这样做既方便了农村留守群众,不到县城就能办成事;又方便了外出务工农民,不回乡里也能办了事。二是在边远农村建立党员干部是群众事务代办员的制度。由乡村党员干部为群众全程代办有关事项。目前,全市县级政务大厅与乡镇服务中心全部完成了工作对接,偏远农村群众户口迁移、低保审批、工商证照办理、新农合报销等20余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事项已经由乡村党员干部代办。这是基层组织履行服务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效果很好。

五、着力营造好环境

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关键在干部。培养选拔好干部,关键是机制,关键是营造好的政治生态,形成好的用人导向。我们坚持实绩导向,全面推行具有忻州特色的三三制干部提名办法,坚持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工作考核、民意测评各占三分之一权重,做到了民意与实绩、素质与能力并重,杜绝了拉票现象,干部选任风清气正,使干得好的用得好、有作为的有地位。今年,我们相继把原平工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7451工程推进、创建国家卫生镇、农业结构调整中实绩突出的8名乡镇党委书记提拔重用,体现了良好的实绩导向、服务导向,社会反响很好。

党建是统领,党建是龙头,党建是纲,纲举目张。通过下大力气抓基层党建,抓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发展。年初确定的转型项目均已落实,工业增加值持续大幅增长;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违法建筑均无补偿拆除;集成创卫如期成功,已经有7个县5个镇成为国家卫生城、镇。全市上下精神振奋,势头正旺。我们深感,这都是抓党建带来的必然结果,一因多果。

基层党建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是初步的,差距还是不少的,特别是山老区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方面还面临诸多难题。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市先进经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统领基层党建全局,团结带领广大党员为忻州转型跨越、赶队前行、进位争先作出新贡献。

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报告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我始终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为出发点,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全镇其他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现将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党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责

一是抓带头示范。今年以来,先后12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队伍建设、后进村整顿转化等重点工作。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和6名班子成员坚持每月深入联系村1-2次,蹲点调研、倾听民声、***难题,累计帮助联系村解决问题9个,办理实事32件。二是抓目标管理。建立调查研究、督查指导、目标考核等制度,将党建工作同常规工作同督查同考核,年初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考核内容,做到了年初有任务,年底有考核。三是抓经费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全镇预算,全额下拨村级办公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等,及时兑现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在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和离职村干部补贴。每年从镇办公经费中挤出5万元,对党建工作开展好的村党支部进行奖励,全力支持党建示范点打造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带头执行不跑通学、镇干部住乡、下村、入户制度,建立党委委员担任联系村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制度,用制度保证干部有时间沉下身开展党建发展。制定《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以第九届村级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把灾后重建和产业发展一线作为发现和培养村组干部的主战场,举办各类培训班及党课知识讲座12次,发放各类培训宣传资料3500余份,培养各类后备干部、致富能手120余人。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计划,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等群体里发展和培养党员,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8名,新发展党员3名。畅通党员出口关,结合《汉源县不合格党员处置暂行办法》,对4名毁林开荒的党员予以查处,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纯洁性建设。

三是推进后进组织转化。认真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全镇13个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落实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峰担任后进村转化直接责任人。针对各村党支部存在的具体问题,坚持一村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为每个村至少落实5名镇干部联村帮扶,通过定期上党课、开展产业技术培训、结对帮困等有力措施,后进党组织转化成效明显,顺利通过民主测评。

三、切实服务群众,践行群众路线

一是围绕重建抓党建。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万家和走基层活动,落实民情责任区,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受灾群众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带头结对帮扶5户以上重建困难户,全镇15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3户受灾群众,为受灾群众提供各类服务40余次,聚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目前,1279户农房重建全部开工,完工1167户,新村聚居点建设进展快速,目前131户灾后重建户已全部动工,33户一层主体完成,50户完成二层主体已完成,已有38户入住。二是围绕民生抓党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主动回应群众最关心、最期盼解决的突出问题。以五本台账工作法为抓手,要求驻村干部在工作日期间到田间地头去,到农户家中去,干农活、讲农话,倾听老百姓的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分门别类建立民生诉求等各类台账5本,走访群众3000余人次,看望慰问困难群众513人,发放困难救助物资总价值20余万元,累计收集问题54个,解决32个。在全镇党员干部的努力下,坡改梯工程、小农水项目、产业环线施工等重点工程建设推进良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围绕发展抓党建。树立特色生财、产业致富的发展思路,实施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引导群众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通过示范带动,建成花椒、大樱桃等万亩特色产业基地,年产值近2亿元。以旅游兴村为目标,成功举办樱桃节、花椒节等会节活动,吸引省内外游客10万人次,创造旅游收入过百万元,2013年,全镇人均纯收入7849元,同比增长17%。

20XX年,我镇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镇党委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不够系统、不够全面。二是个别村党支部带头致富能力不突出,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乡镇基层干部述职报告第8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与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努力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是配合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四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开展座谈讨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手段,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积极做好信访及查办案件工作,任职以来,收到群众来信来访11件,全部给予回复.在查办案件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共立案8起,结案5起,另有三起正在办理中.对违规村干部进行了12人次诫勉谈话.六是加强对村居一把手的监督.换届后,对他们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七是结合村委会换届,各村依法选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的“三资管理”等各种惠民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党委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允山镇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与党政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签订了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并要求他们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任职来,党政领导协助办案5起,党政领导共同进行廉政谈话65人次.全镇对党风廉政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势头.

三、监督检查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任职以来,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重点,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廉政教育知识制度,组织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年初作出了个人的廉洁自律承诺;二是每年提议党委会召开不少于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加强廉洁自律,增强廉政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开展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012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五是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实行分块、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在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情况.

一是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整顿活动.着重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动员,建章立制,强化学习,自查自纠,总结提高7个方面开展专题整顿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二是针对干部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办事困难这一实际,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抽调相关人员进行督查,主要以查思想,转变观念;查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查工作,提高工作实绩;查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查纪律,提高行政执行力;共发督查通报10期.三是严肃各项工作纪律,今年以来经济处罚了9名违反考勤管理办法的机关干部,并在镇机关每周晨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重申了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四是政务大厅已正常使用,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严格制定了便民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五是加强对种粮直补、退耕还林、低保、扶贫、危房改造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并对一名村干部为民办事收受好处费进行了立案,对其它村干部起到了震慑作用.

五、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家庭住房位于县委大院政府综合楼1单元6楼,面积109平方米,是父母于2002年花3.9万元购买的商品房.因房屋质量较差,2011年9月在龙渤湾小区自购商品房一套,位于2栋5楼,面积153平方米,当时价格25万元(首付10万元、另15万元按揭10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闲置.妻子周海玉在允山镇中学从事语文教学工作;女儿朱婧云是江永一小六年级学生,无家属在江永境内从事商务投资行业;本人和配偶子女均没有因私出国证件及因私出国情况.严格执行县委、镇党委关于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职务消费”的相关制度规定.没有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生病住院、过生日等借机敛财.

六、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理论学习上,不深入、不主动,上级要求什么就学什么;二是习惯于在办公室想事做事,等到群众过来反映问题,深入基层群众调查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具体困难和问题的情况较少;三是对单位同志关心帮助、排忧解难不够,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不够紧密;四是对公款消费认识不到位在接待过程中,碍于面子,或担心检查、督查过不了关,有超标准接待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要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2、提高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强化党风政风.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并在学习中学会善于总结办案经验.

3、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工作落实.以落实惠民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心连心沟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自我约束,保持廉政自律.进一步发扬廉洁、节俭、自律的廉政作风,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纪律,特别是在公车使用、办公用房、接待陪同等方面紧绷高压线,力戒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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