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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管理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8 15:28:53

范围管理论文

范围管理论文第1篇

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给您以下参考,您还可以在论文频道里看到其他有关论文方面的资料。 论成本管理办法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1、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财务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成本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论文频道的管理学论文给您以下参考,您还可以在论文频道里看到其他有关论文方面的资料。 论成本管理办法 一、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 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成本管理应实行归口管理责任制 1、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备品备件定额,运行材料消耗定额,检修材料消耗定额。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挖掘设备潜力,提出年度、季度的运行、检修、设备大中小修费用计划。 2、安保部门:负责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提出年度、季度消防、警卫、民兵训练等费用计划。 3、人劳部门:负责制定劳动定额,控制工资总额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及标准。根据属地原则,制定社会保障措施,控制社会保障支出,提出年度、季度工资及劳保费用计划。 4、物供部门:负责制定工器具消耗定额,做好节约代用、修旧利废工作。 5、办公室:负责低值易耗品、电话电信的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季度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及电信电话费用计划。 6、总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和福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提出所管辖资产的年度、季度修理费用计划。 7、财务部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汇总编制成本计划;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成本;参与制定有关成本的各项定额;如实核算成本,并进行综合分析。 三、成本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1、工资:生产管理人员及由本单位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临时工等的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工资;按规定发给的超产奖、安全奖。 2、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范围和提取比例提取的费用。 3、折旧费:按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及规定的提存率提取的费用。计提折旧的依据为月初应计提固定资产原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

范围管理论文第2篇

关键词:开孔补强 等面积法 适用性

中图分类号:TM621.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7-021-03

1 引言

在核电站管道安装和修理改造过程中,由于工艺或结构上的要求、施工环境条件的限制,经常需要开孔安装接管。管道开孔后,由于其结构连续性的破坏,使其开孔边缘产生很高的局部应力,为降低开孔边缘的应力,应在开孔边缘处采取开孔补强措施。国内外压力容器(管道)设计标准关于开孔补强的设计方法主要有两种,即以ASME规范为代表的等面积法和欧盟标准EN 13445为代表的压力面积法。我国目前在建核电机组以M310技术改进型为主,且基于M310堆型的法国压水堆核电站设计规范RCC-M 2000&2002版是采用等面积法进行管道开孔补强设计的,但等面积法仅适用于开孔率d/D≤0.5的壳体小开孔补强,对d/D>0.5的开孔等面积法无法保证足够的安全性,且该法不适用于有疲劳强度要求的开孔补强计算。

RCC-M规范对等面积法未明确其适用范围(即对开孔尺寸作出限制),而是通过对开孔连接处进行应力校核,以评定补强设计的安全性,理论上是允许的。但却使得补强设计趋于复杂,且应力评定未必能通过;同时,针对有疲劳分析要求的补强,笔者分析后发现RCC-M规范采用了应力指数法和疲劳强度减弱系数对开孔处进行疲劳评定,弥补了等面积法在疲劳强度校核的不足,但指数法进行疲劳鉴定时对管道开孔尺寸、连接结构的几何不连续处的圆角过度等要求是很严格的。RCC-M规范在定义接管几何尺寸、圆角过度等限制条件时并未明确其与疲劳分析的关系,这样容易导致设计人员在正确理解和使用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时感到迷茫,为设计质量的保证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另外,核电站由于管道承压介质工况参数和安全分级的差异,RCC-M规范在等面积补强法的应用上B篇和C/D篇存在很大区别,主要体现在“补强有效范围”的定义和补强圈的使用上,这些区别在规范的应用中也需设计人员格外重视的重视。

本文从等面积法的理论依据、适用范围、疲劳工况下的应用以及RCC-M规范B篇和C/D篇的差异出发,进行分析并总结出等面积法适用范围、限制条件以及注意点,为设计人员正确理解和使用等面积法进行开孔补强设计提供参考。

2 等面积补强法的理论依据

管道开孔并连接支管后,引起了三个问题:(1)由于开孔而使管道承载截面积的削弱,其值为dtr;(2)管道上因开孔而引起的孔边应力集中,其存在范围,从开孔中心算起大致为d;(3)因接管和主管构成不连续结构,在主管上引起了附加的不连续应力,其存在范围,大致和不连续应力的衰减范围成正比。这三者对管道开孔的最终影响是,在接管周围一定范围内应力增大,从而降低管道的承载能力,所以必须“补强”。

等面积补强法原理是管道上开孔而引起削弱的承载面积,应由主管、接管在各自“补强有效范围”内除承压所需截面积外多余的金属面积,不包括腐蚀裕量。以及与管道壁全焊透的焊缝金属和补强圈。其设计的基本公式为:

其中:、分别为在补强有效范围内主管、支管除承受压力所需厚度之外的多余截面积;为全焊透式的焊缝金属截面积;为补强圈截面积。

3 等面积补强法适用范围的分析

等面积补强法源于无限大平板开小圆孔的力学模型,当d/D较小时(ASMEⅧ-1规定d/D>0.5的开孔为大开孔),壳体曲率的影响可忽略不计,将开孔附近的壳体近似看作平板,误差很小;但当d/D较大时,壳体曲率的影响不可忽略,在开孔边缘引起的附加弯曲力矩等会导致边缘的应力状态恶化,则基于平板开小圆孔的等面积补强法不适用。

RCC-M规范在使用等面积法时未对开孔尺寸作出明确限制,但笔者经分析发现规范对管道开孔处进行应力校核,以评定补强设计的安全性,理论上是允许的,但却使得补强设计趋于复杂。规范在应力指数的应用条件上作出了限制:管道开孔支管连接满足r'm / Rm ≤0.5的条件。将公式平均半径转换为直径,即RCC-M规范对管道小开孔的限定条件r'm / Rm ≤0.5与ASME Ⅷ-1规范小开孔规定d/D≤0.5的条件是一致的。从某种程度来讲,RCC-M规范制定者意识到d/D>0.5管道大开孔应力恶化的问题,因此在应力指数应用上对开孔尺寸进行了变相的规定。同时,对d/D>0.5的管道开孔应力指数的选取,RCC-M规范没有相应的推荐值,应力指数的选取只能参考传统工业经验设计选取值,降低了应力评定的有效性,且应力评定未必能通过。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在核电站管道开孔补强设计时,开孔尺寸应明确d/D≤0.5的限定条件,以满足等面积补强法的适用条件;同时,对于d/D>0.5的管道开孔支管连接设计,尽量采用标准系列的三通、管座连接,以满足支管连接处的安全要求。

4 疲劳工况下的等面积法应用的分析

核电站的疲劳现象是不容忽视的,而等面积补强法尽管不适用于有疲劳强度要求的开孔补强计算, 笔者经分析发现RCC-M规范采用了应力指数法和疲劳强度减弱系数法对开孔补强设计进行疲劳分析的补充,弥补了等面积法在疲劳强度校核的不足。同时,指数法免除了开孔处疲劳校核的有限元计算或试验分析,使得疲劳评定简单有效,使用方便。张铁钢在文献中论证了采用应力指数和疲劳强度减弱系数进行疲劳估算时需注意:连接结构必须满足规定的尺寸限制,规定的开孔结构参数:开孔尺寸、几何不连续处的过度圆角等,且仅适用于同种材料的整体补强形式。

笔者认为,在核电站有疲劳分析要求的管道开孔补强设计,需严格遵循RCC-M规范中规定的4种接管几何尺寸,见图2,并采取与主管同材料的整体补强结构,以便有效应用指数法进行疲劳估算。否则,通过有限元分析或试验分析法将使补强疲劳评定过于复杂,工程设计上将很难实现。

5 等面积法在B篇和C/D篇的差异

5.1 有效补强范围的分析

“有效补强范围”可理解为管道开孔后孔边高应力的存在范围,目前从壳体开孔补强的常规设计规范ASME Ⅷ-1和ASME Ⅷ-2可以看出,该范围和开孔直接d,孔边不连续应力存在范围两个因素有关。阮黎祥在文献中论证了在壳体补强有效范围的定义上,应综合考虑开孔直径d和孔边不连续应力衰减范围才是合理的。C/D篇为设计计算的简单方便,仅选取开孔直径d相关因素为限定条件,未考虑孔边不连续应力存在范围,这与ASME Ⅷ-1的设计理念是保持一致的;而在B篇确定开孔边界LA时,选取开孔直径d相关因素为限定条件的同时,在定义2/3补强有效边界范围时就综合考虑了开孔直径d和孔边不连续应力衰减范围两个因素,使得补强设计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在“有效补强边界”的定义上,RCC-M 规范B篇侧重于补强的安全性,充分考虑了孔边不连续应力衰减范围的量级因素,计算上较为复杂。C/D篇仅选取与开孔直径d相关,相对而言计算较为简便,方便指导管道开孔补强设计。

5.2 补强结构形式的分析

管道开孔设计的最根本问题就是要尽量降低孔边的应力集中,而降低孔板的应力集中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补强金属尽可能布置在开孔边缘及附近,并尽量减少几何不连续现象。具有这些功效的补强结构以整锻件或者密集补强、翻边接管补强以及加厚接管补强为好。唐超在文献中论证过补强圈存在补强金属分散、与壳体存有间隙、而且其外周的几何不连续将产生新的应力集中等缺点。RCC-M规范基于安全的考虑,在B篇RCC-M 1级管道的补强设计时并不允许采用补强圈补强,仅推荐用整锻件补强或挤压接管的密集型补强。而在工况条件一般,应力水平较低的RCC-M 2级及其以下管道的补强设计,C/D篇中才允许采用补强圈补强。

6 结论

(1)等面积补强法用于管道开孔后承压设计强度上的校核,仅适用于管道小开孔 d/D≤0.5,当出现d/D>0.5的大开孔时,孔边缘引起的附加弯曲力矩等会导致边缘的应力状态恶化,此时等面积补强法未必是安全的。RCC-M规范通过对管道开孔进行应力校核,未对开孔尺寸进行限定。但在应力校核时对管道开孔支管连接的应力指数提出需满足r'm / Rm ≤0.5的条件,实质上是意识到d/D>0.5的管道大开孔的应力恶化问题;对d/D>0.5的大开孔情况,RCC-M规范在应力指数的选取上并没有推荐值,应力指数参考传统工业经验值进行选取,降低了应力评定的有效性,且应力评定未必能通过。笔者认为从安全设计的角度出发,支管连接设计时确保开孔率d/D≤0.5,对d/D>0.5的大开孔应选择整体加强的标准系列三通、管座等连接方式。

(2)等面积补强法是不适用于有疲劳强度要求的开孔补强计算,笔者经分析发现RCC-M规范采用了应力指数法和疲劳强度减弱系数法对补强设计进行了疲劳鉴定,弥补了等面积法在疲劳校核的不足。但采用指数法进行疲劳估算对补强结构、连接处的几何尺寸等有诸多要求。笔者认为在有疲劳工况的管道开孔补强设计时,需严格执行RCC-M规范中的接管的几何特性要求,以便进行疲劳评定。

(3)RCC-M规范在“有效补强范围”的定义上,B篇考虑了开孔直径d,孔边不连续应力存在范围两个因素,更为合理、安全,但给设计计算带来一定的复杂度。C/D篇仅选取与开孔直径d相关,计算较为简便,方便指导补强设计;在补强圈的应用上,B篇中对RCC-M 1级管道开孔补强是不允许使用补强圈的,仅推荐用整锻件补强或挤压接管的密集型补强。而在工况条件一般,应力水平较低的RCC-M 2级及其以下管道开孔补强,C/D篇才允许使用补强圈进行补强。上述的区别体现来核电站在承压管道安全分级及介质工况参数的差异,设计人员在应用等面积法时需对承压管道的安全分级及工况参数加以区分,正确使用RCC-M规范进行补强设计。

参考文献:

[1] RCC-M 2000&2002[S].

[2] ASME Ⅷ-1,2007[S].

[3] ASME Ⅷ-2,2007[S].

[4] 阮黎祥,丁伯民.开孔补强的等面积法和压力面积法的联系和区别-兼对ASME Ⅷ-2(2007)开孔补强的分析[J].化工设备与管道,2008(2),45(1).

范围管理论文第3篇

管理会计主要是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着重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并和传统的会计相分离新型的会计处理方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日臻完善,现阶段国内会计工作状况以及管理会计理论不能够与快速发展的经济相协调。本文从管理会计的内涵出发,通过深入比较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分析了管理会计所面临的迫切性的环境条件,研究了我国会计在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管理会计的要义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重点分析了管理会计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应用价值。首先,经过文献梳理研究发现管理会计实际上就是一种用思考问题的方式,重点是用来解决管理问题的思想。其次,管理会计是一系列科学管理体系的总和。能够运用管理会计的思维方式去思考企业在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进而运用相关的理论来解决问题,这本身就是管理会计的应用体现。

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比较分析

现阶段,会计领域中的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其重要的两个相关研究领域,两者不可分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管理会计可以为企业管理者对企业提供决策、预测的有效工具,作为企业的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管理会计的使用范围更侧重于被企业内部管理者所使用。

四、管理会计理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建设不完善

管理会计在中国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内学者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介绍类的规范性文献或者国外翻译文献的引入研究,对西方管理会计理论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不够,未能及时与我国企业发展的现状进行有效的挂钩与结合。也仅局限于企业的试点研究、特定行业或案例分析,并没有形成自己的实践工具、理论模型或者理论框架。

2、并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

国内从2007年颁布新的会计实施准则,上市公司企业也逐步适应新的会计规范要求,为了给企业的财务会计理论提供科学性的参考依据,对会计实务和理论提出了更为苛刻的约束以及规范。但是由于管理会计发展起步较晚,在国际财会范围上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会计规范体系及操作流程,在我国管理会计也仅仅作为企业决策者的信息提供工具,由此导致了管理会计的发展十分缓慢。

3、管理会计理论与实践脱

节现阶段我国管理会计理论体系建设呈现出不断完善的趋势,但是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然与实践存在巨大的脱节。仅仅对于管理会计理论的简单理论的引入,不与我国国情良好嫁接上,那么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

五、中国化的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对策分析

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管理会计规范架构

我国学者不仅仅需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探讨及研究,还要注重讲管理会计理论转化为中国化的理论,还在引进西方的管理会计理论的同时,还需要把我国的国情与相应的理论进行对接,从而不断的增强管理会计理论的可操作性,逐步建立起属于我国特有的管理会计体系。

2、建立服务于管理会计的统一规范体系

为了把管理会计这门学科发展成为一门专业的理论体系,必须要围绕管理会计理论框架,相应的国家管理部门建立起规范的一整套学科体系,使得企业在实施管理会计时按照规范化的标准流程进行操作,同时建立行业内统一的标准规范,统一管理会计准则指导规范。

3、加强管理会计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

范围管理论文第4篇

    药品分类管理是根据药品安全有效、使用方便的原则, 依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使用, 非处方药则由消费者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我国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监督管理深化改革的大事, 对促进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 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 合理利用医疗卫生与药品资源产生重大作用。

    对药品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通过规范并加强对非处方药的指导,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我国药品分类管理政策的发展情况

    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发展中国家推荐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这一管理模式作为药品政策立法议题;1997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999年4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SDA) 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局联合了《关于我国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9年6月,SDA 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试行) 》, 同年10月18日起开展药品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 11月公布了《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管理规定》( 暂行) 。12月制定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并了相关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00年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FDA) 颁布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将开始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 2004年2月又对注射剂的使用进行了规定, 规定注射剂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售出; 2004年7月1日又作出规定抗菌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这标志我国全面实行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已进入攻坚阶段; 2005年1月1日规定抗肿瘤药、激素类( 避孕药除外) 处方药等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2005年7月1日规定治疗神经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2005年12月31日以后, 实现全部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在药师指导下才能使用。

    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首先,相同分类名词所指的分类范围不同。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的“化学药品”所指的分类范围不包括抗生素、生化药品;新药审批办法等规章中的“化学药品”则包括抗生素、生化药品。此类情况在“中药”、“中成药”等分类中亦有发生。由于名称所指的范围不固定,造成管理制度所指的管理对象不固定,在不同的管理者或不同的管理制度之间发生矛盾,引起混乱。如:对经营企业使用“化学药品”、“中成药”或“贵细中药材”等分类名词来限制经营范围时,就难以准确地认定“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甚至会产生不必要的行政诉讼。

    其次,同类药品使用不同的分类名称。化学药品与西药在上述规章及有关文件中被随意使用,没有专门的释义依据,缺乏科学、严格的范围界定,互相代用或混用,很不规范。同时,两个名称在《药品管理法》中均未使用。在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中,按“X”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F”代表“辅料”的解释,“X”的含意应该理解为“西药”第一个字“西”的拼音首写字母。中文所指既然是“化学药品”类, 为何要用“西药”,“西”字的首写拼音字母,而不使用更为合理、规范的“H”( 化学药品“化” 字的拼音首写字母) 来表示。

    再次,“中西药复方制剂”的分类缺乏依据。按《新药审批办法》的分类规定,分别将以中药为主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划归“中药”;以化学药品为主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划归“化学药品”。如此划分虽有依据,但未注意到两者其实都已不是单纯的或传统意义上的“中药”和“化学药品”。其它法律、法规或规章使用的“中药”或“化学药品”所指的范围也没有包括“中西药复方制剂”。分别归类时如何认定是以中药为主还是以西药为主,也没有具体的依据。

    以上种种分类名词不规范, 不仅会给药品监督管理、科研、档案、教学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产生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对具体管理对象的分类归属各持己见,造成管理工作的混乱。

    最后,缺乏对药品分类名称含义的规定及其对原规定含意的更新。

    对较常用的“中成药”、“中西成药”、“中草药“、“草药”等名称缺乏专门的含义规定。有些文献对药品分类名词的解释也需要进行修改或调整。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采取以下对策。

    由有关部门制定药品分类及其名称的管理规定。药品分类方法、分类名称及其含义是对药品实施法制管理的依据之一。分类名称及所指范围如同药品的通用名称一样应该具有法定性、规范性,不能随意改变、随便使用、任意发明。以便在制定药品管理法规、审批药品事项、学术交流活动、资料统计、文件等相关工作中有章可循。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实现理解统一、用语规范,达到管理准确有效的目的。

    及时调整药品分类,更新分类专用名称药品的类别及其分类名称、各类药品的含义等,均应随着医药学的发展而发展。新的理论、技术、剂型不断产生,旧的观念、认识、概念、定义要不断更新。如:由于中西医的结合,产生了中西医结合的理论,中西医结合的医生,中西药结合的疗法,同时也产生了中西药结合的“西药复方制剂”其中西医药理论(术语) 结合的药品说明书。但是,的药品分类却没有“西药复方制剂”分类地位,们只能被一分为二,行“非中即西”的分类原则。笔者认为,确立“中西药复方制剂”的独立分类地位,可以开辟一条新药研究的新路,有利于中西药理论的结合,进而支持中西医理论的结合,同时也符合《药品管理法》发展现代药的基本原则。

    另外,对已经形成传统的一些分类名词,如:中成药、中草药、抗生素等,也应吸纳新的理论及研究成果,更新定义的内容。使药品分类工作体现医药科技的整体发展水平,并通过药品分类促进有关工作得到最新医药理论及技术的指导与支持。

范围管理论文第5篇

1.前言

本人于2012年5月参加并通过信息项目管理师考试,根据自己的复习考试的心得,并结合自己在IT研发项目当中的多年研发和管理经验,总结出在应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中论文写作的一些心得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准备参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的人员能有所帮助和提示。

2.写作注意事项

在写作论文的时候,基本要求了固定的框架,那就是摘要部分和正文部分,并对字数做出了一定的要求。在摘要的时候基本的格式可以按照如下的格式书写:我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参加了XX公司的XX项目,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主要负责XXXX,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针对XX问题(这个就得紧扣题目当中要求的论述的知识点,比如成本预算、控制,质量保证和控制,风险规划和控制等)我们采取了XXXXX的措施,通过该措施的XXXX实施,极大的地保证了我们的项目能够按进度计划和成本预算顺利地进行,并最终在我们团队的XXXX一致努力下,顺利地根据客户要求完成了项目……。其中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用到具体的人名和公司名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可以写某著名IT外企,某著名手机厂商北京研发中心等等。论文的内容只要结合自己工作的内容来写,写的解决问题的措施让人觉得真实,合情合理,并有效,让人看到确实是做过相关的工作,那通过也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3.考题和应对措施

关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论文考试,纵观历年的考试题目,无非集中在范围控制、需求收集和管理、成本估算和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团队建设、沟通等方面。只要是书上的知识领域,每一个大的知识领域都可能会出到一到考试题目。我针对每个知识领域总结了一些采取对应措施的方法,具体如下:

3.1 范围管理领域

范围管理中可能考到的内容包括需求的收集和控制方法,还有就是定义范围的方法,范围的控制过程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具体的知识点如下:

①针对收集需求可以围绕以下的内容展开讨论:在需求收集过程中,可以围绕以下相关技术展开,访谈,焦点小组会议,引导式研讨会,群体创新技术,德尔菲信息搜集技术,观察,原型法等,只要把其中的一两个技术结合项目的实际来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②对于定义范围的相关方法,在定义范围的时候一般是专家判断,然后是涉及到创建工作WBS,一般来说IT企业都会运用自上而下的分解方法,先确定可交付物,然后通过可交付物分解为不同层次的工作包。 ③对于范围的控制,主要是建立严格的变更控制系统,防止范围蔓延和镀金。范围蔓延指的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客户提出来了变更需求以后,我们并没有遵从变更控制系统,就直接进行修改,也没有进行变更的记录和跟踪,最后使得项目的可交付物和范围定义中的不一致,造成了范围蔓延。镀金指的是,项目组成员自行添加功能到项目中,比如某人发现某个功能加到软件上会很新颖,有卖点,结果自行添加进去。这种行为方式造成了项目的镀金行为。不管是最终客户对可交付成果的认可与否,任何发生范围蔓延和镀金行为的项目,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说都是失败的项目。

3.2 成本管理领域

在成本知识领域里,涉及到的知识点会包括成本估算,制定预算,已经成本控制的相关内容,可以围绕以下知识点展开论述:

①成本估算的方法,采用的是自下而上的估算方法,先估算每个工作包的成本,然后估算每个控制账号上的成本,最后汇总为完成一个可交付成果的成本。成本估算还可以采用类比方法,也就是参考以前同类项目的成本估算情况,而后估算当前项目的成本。另外的成本估算方法是参数估算法,比如在IT企业中,每行代码的成本是多少,然后通过估计整个可交付物的代码数,得出粗略的成本估算。

②关于制定预算的方法,首先要区分成本估算和制定预算的区别。估算成本是解决要花多少钱的问题,结果出来的是一个数,比如这个项目要花100万美元,但是制定预算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什么时间花多少钱的问题,输出是以条S曲线,也就是建立成本基准的过程。在项目过程中要参考成本基准来进行挣值分析,来确定成本偏差,以便采取措施。制定预算的方法可以采用成本汇总的方法,也就是把每个阶段的工作包的成本累加,得出该阶段的成本,加上应急储备,就是该时间的成本基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会尽量鼓励项目团队成员的参与,并通过项目组专家来判断成本的准确性。

③控制成本的方法,首先要控制范围蔓延和镀金的产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成本开销。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资源浪费,尽量控制消极风险的发生,积极开拓积极的风险,从而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同时要运用挣值的相关知识,通过及时的绩效信息,来判断成本和进度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达到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控制成本的目的。

3.3 时间管理领域

在时间管理领域,主要的考点应该是对于进度的控制,对于进度的控制,主要是通过挣值分析,来分析进度偏差,及时地采取纠正措施的过程。如果发现进度落后以后,可以通过资源平衡来实施赶工和快速跟进方法,及时地纠正进度,但是在实施赶工和快速跟进的时候,会增加项目风险,所以要进行风险规划和应对措施。

3.4 质量管理领域

在质量管理领域,涉及的知识点主要是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措施。我们要记住质量是规划出来的,而不是检查和测试出来的。任何通过时候增加测试和检查,而后修改问题的方式来增加质量的方法是错误的。质量保证的目的是保证项目实施是按照组织的质量政策来实施的,是按照质量管理计划来进行的。质量保证主要针对的是过程,也就是保证我们过程是正确的,这个过程是通过质量审计、过程分析来达到目的。而质量控制针对的是结果,也就是通过质量控制来确认我们的可交付物是否是符合质量要求。质量控制的方法很多,比如因果图、帕累托图、控制图等等。但是在IT类项目的实施中,有很多方法来实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①如对于质量保证,我们可以通过QA部门的里程碑式的阶段审计来确认我们的过程是否争取。如果阶段审计达标,则决定进入下一阶段,否则需要采取相关的措施知道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②对于质量控制,我们可以采取分阶段测试的方法,如一个成果的测试要经过DVR,PVR,PRA和SRA阶段的测试后才可以认为是合格的。在每一轮送测试之前采取预版本机制,内部团队先自行进行内部测试,在保证上一次测试的问题解决并没有副作用以后才正式版本送测,这样提高了测试效率,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③同时,加强代码的review,在修改代码的时候要经过其他同事的review以后才可以提交,这样的话,也提高了产品的质量。

④此外,加强项目团队的培训,增加团队成员的工作技能和经验。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也有利于生产高质量的产品。

3.5 沟通管理领域

沟通管理主要涉及到项目的干系人管理,通过制定干系人管理策略,让干系人及时地了解项目进展,尽早地参与到项目中并对项目做出有益的事情,从而达到有效管理干系人的目的。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建立不同关系人的沟通接口,比如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由专人负责接口,及时了解干系人期望,以便能及时调整干系人管理策略。如,对于国外的项目,可以派人员出差,也就是小范围的集中办公,这样可以促进沟通协作,增加效率。沟通中会存在大量冲突的解决,解决冲突的方法很多,包括撤退、回避、

折衷、强制、面对(解决问题)等方法,其中面对(解决问题)的方法是解决冲突的最好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干系人和场合采取不同的冲突解决方法。

3.6 风险管理领域

风险管理在项目中是比较重要的环节,一般的风险管理流程是:识别风险->风险定性分析->风险定量分析->规划风险应对->监控风险。在写作的时候,要说明识别风险的方法,如专家判断,也就是用项目组内的专家判断可能发生的风险,或者是类比以前类似的项目来判断风险。然后就是通过风险定性分析,来确定风险的优先级顺序,如果通过风险概率矩阵来排序风险优先顺序,之后对优先级高的风险进行定量风险分析,可以采取决策树等方式来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然后指定针对风险的应急储备,管理储备,采取积极的风险应对态度。尤其要注意,对消极的风险,我们要减轻、回避或者是转移。减轻和回避,就需求我们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尽量避免这类风险的发生,或者是减轻其发生的概率。转移风险的措施就包括分包或者是购买保险等,这样把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对于积极的,可能会对项目带来收益的风险,我们要积极的开拓,尽量让这种风险发生,以达到给我们项目带来收益的最终目的。

3.7 人力资源管理领域

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主要涉及到制定人力资源计划、组建项目团队、建设项目团队和管理项目团队三个方面。制定人力资源计划——识别和记录项目角色、职责、所需技能以及报告关系,并编制人员配备管理计划的过程。组建项目团队——确认可用人力资源并组建项目所需团队的过程。建设项目团队——提高工作能力、促进团队互动和改善团队氛围,以提高项目绩效的过程。管理项目团队——跟踪团队成员的表现,提供反馈,解决问题并管理变更,以优化项目绩效的过程。管理与领导项目团队还包括:影响项目团队——识别那些可能影响项目的人力资源因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这些因素施加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团队环境、团队成员的地理位置、干系人之间的沟通、内外部政治氛围、文化问题、组织的独特性,以及可能影响项目绩效的其他人际因素。职业与道德行为——项目管理团队应该了解、支持并确保所有团队成员遵守道德规范。在写作文的时候主要围绕以上这些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4.后记

以上的一些方法和措施在项目管理中,很多都是多个知识领域使用的,比如代码的review和内部培训等,既可以放在质量知识领域里,也可以放到团队建设中作为提供工作能力的方法,只要在写作的时候表述清楚,思路清晰,让人觉得你确实在项目中做过了这些事情,那么论文过关就不成问题了。

范围管理论文第6篇

1比较法在高职教学中必不可少

(1)是高等教育挖掘知识内涵与外延的方法。人们对于某一方面的知识不是停留在固定节点上的,这就要求我们挖掘知识的内涵和外延,加深认识、扩大视野,而在实践应用上往往使用比较法。横向上通过对各种知识点的比较,找准知识点,把握交叉联系点,发现不同点,总结其特点;纵向上通过对知识点历史沿革的比较,进一步深化挖掘。(2)是实现高等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手段。有人认为学校里学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实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专业设置与实际应用有偏差,教学与应用不能有效对接;二是学校教育过多重视理论,学生被关在理论研究的圈子里出不来;三是学校与社会相隔离,较少把精力投放到社会实践中去;四是学生走出社会后有一部分人转行做了其他事业,不满意自己在学校学的知识,过分夸大教学与实际脱离,有意识地鼓吹所学无用。凡此种种,都要求我们在学校期间就与社会挂钩,经过学生在实践中对理论和实际的比较,使学生发现在学校所学知识确实有它的实用性,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优势。(3)能够促进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知识都在逐渐演变发展完善,同一时间点上,当类似知识发生碰撞时就必须比较鉴别,或致相互补充到最后水融,共同发展。从古到今,从国内到国外,循环往复相互促进,推动知识技能体系的演变发展。(4)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的基本方法。人们认识事物都是从无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甚多,对于单个问题也不需要用尽人类所有知识,这就需要我们去比较判别,遴选自己需要的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积累、升华,而在此过程中就依靠我们去把握发展趋势,合理预测未来,尽量少走或者不走弯路。通过辩证比较的思维甄别和在实践中检验、比较、排除、提炼、反复比较研究实践,就能把握事物发展可能趋势,合理预测未来的发展,逐步形成新的可靠地理论知识体系,这就是运用比较法形成的创新思维。

2比较法的层次和方法论

2.1比较法的层次比较法第一个层次是叙述的比较法,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将本专业知识叙述清楚明白,既有条理、有深度,又能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横向比较法,将自有知识体系与平行的各科体系相比较,研究同样的课题在不同行业体系下的不同表现,评价本学科的优劣。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纵向比较法,从历史到现在以至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比较,找出事物发展规律,对将来进行合理预测。第三个层次建立在叙述的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建立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行业环境下,在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较高层次。

2.2比较法的方法论(1)研究出发点。首先是按照知识原样“复制”,从知识概念、定义用语、适用范围、理论层次、框架结构,到沿革释义,做到清晰可辨,理解透彻。(2)收集可信且可用的信息。在本知识点的熟练掌握之后,收集与之相关知识领域内容,加以甄别整理,逐条归类重组。要求资料全面详尽、来源广泛、具有可比性。(3)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这一过程要求我们在吸取他方知识的过程中不要离开原知识点,要围绕知识源点进行比较鉴别,比较优劣,判别哪些属于过时的,哪些属于共同带有普遍性的,哪些属于行业特殊的。(4)归纳与创新。完成比较之后进行列表归纳整理其概念及其产生背景、沿革变迁过程,解答如何运用本知识点,找出运用本知识点应注意事项,预测发展趋势方向。

3比较法的可比性

我们关注比较法就在于比较是有现实意义的,就在于其可比性。比较法实践中,要关注比较的实质内容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平行行业上、地域上、历史上、规则上、表达上、应用领域上、适用范围上等是否具有共同性和差异性,是否可以相互比较,这些都是在运用比较法进行比较的首要任务。从知识点的概念、规则、描述、释义、适用范围、界限、深度上判别可比性,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知识点的内涵到外延上判别可比性。

4比较法在水利工程监理规范上的运用

4.1选取研究对象我们选取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比较法特点,逐步逐层进行研究。

4.2收集相关监理规范现有水利监理行业关联紧密的同类的《监理规范》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水利规范》),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还有一个是能源部《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00)(以下简称《电力规范》)。

4.3分析监理规范的可比性三者都是监理规范,建设部的规范起着纲领性的作用,水利部和能源部的监理规范行业性特点比较明显,但都是在建设领域对建筑设计、建造、施工等的规范性指导,都是对监理的行为、监理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和约束,不论是规范上还是功能上都具有较大的同一性,能够进行相互比较。

4.4熟练掌握《水利规范》知识水利规范主要从监理人员组织及监理人员,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施工实施阶段的施工监理工作,保修期的监理工作等方面阐述水利工程监理的权利、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程序。监理阶段侧重点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分别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报告编写的要点及主要内容提出了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统一了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并对规范条文予以说明。教学中我们按照了解、熟悉、掌握三个层次让学生懂得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知识能力,按照这三个层次设置知识检验点。熟练掌握水利规范文本本身是对知识源的有效辨别,为以后的具体的知识点的比较创造了必要条件。

4.5横向比较三规范主要讲述从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分工、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工作及保修期监理工作大致相同,重点突出的内容又各不相同,而且责任、工作范围略有区别。《建设规范》增加并详述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监理工作,《电力规范》监理工作扩展到从协助施工招投标至缺陷责任期,把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专门明确,而且还设章节专门对监理赔偿、奖励、考核作了规定,管理上更加缜密。

4.6纵向比较监理概念引进到我们国内后被发展到了强制性监理。经过这么多年来的应用实践,我们不仅仅熟练掌握了监理工作的理论精髓,而且做到了灵活运用,在不同行业又有其更进一步的理解。从《水利规范》讲述施工准备到保修期结束的监理工作,到《建设规范》增加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任务,《电力规范》再加进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内容。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和第三章就专门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理工作是在国家法制条件下的监理,是不断更新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纵向比较,我们更加全面清醒的认识到水利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便于更加全面的履行自己的历史使命。

4.7相似比较不同监理规范对同一概念的解释和范围界定有细微区别。比如,国家施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不论哪个行业要求都一样,但对其具体工作又有细微差别。例如对待工地第一次会议,《水利规范》由总监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规范》表述为:“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电力规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进行细化,用一句话概括表述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规定,行使业主授予的监理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表述不同不同,对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理责任的界定却是相同的。通过相似比较,我们能够发现尽管是同一概念,各行业对此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要求是不一样的。

4.8综合比较(1)监理规范内涵和外延的综合比较。《建设规范》中花大量篇幅阐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做到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没有提到安全文明建设监理工作,没有提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但是国务院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却有着方面内容,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已经为监理工作扩充了内涵和外延。《水利规范》中没有设备监造方面的论述,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正在实施运用,将来难免步入常态化工作。安全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都是同样被纳入工作范围。《电力规范》同样没有关于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的监理工作内容的表述,明确了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内容,而且增加了监理工作考核,实行奖惩制度,有效地调动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积极性,以考核促管理、以奖惩观实效,更重要的是考核制度实际上是将监理机构和人员纳入了业主方内部的管理体系。通过监理内容内涵与外延的综合比较,借鉴同行的经验,提供规范性的补充作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2)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对于监理规范知识点的综合比较,我们以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授权来举例说明。《水利规范》可设置副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实际管理。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其职责范围由第3.3.4条用九条否定条文加以限制。《建设规范》可设总监代表,履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工作,同样用第3.2.4条用五条否定条文简明扼要地加以限制。《电力规范》只能在工作必要时临时授权。而且限制授权范围,对总监的要求就更严格,要求总监对监理机构的现场管理更加细致。

5结语

范围管理论文第7篇

【关键词】 合并范围;问题;建议

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正确确定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前提。研究合并范围可以规范投资企业的合并行为,减少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主观随意性,提高合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本文将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合并范围应用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一) 确定合并范围的理论基础

目前国际上有三种合并理论,即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三种理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企业集团的界定、合并范围的确定和合并方法的选择方面。如何确定合并范围主要取决于合并财务报表采用哪一种合并理论。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母公司理论。新会计准则改变了原来的做法,以实体理论作为编制合并报表的理论基础。按照实体理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控制意味着母公司和子公司在经营、资产运用和财务上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体,从这个整体角度考虑采用什么合并方法,如何进行处理。

(二)确定合并范围的关键是控制

按照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原则,凡是能够被母公司所控制的公司和一些非企业形式的、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都应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是指投资企业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表现为权利和利益标准两个方面。所谓权利标准是指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控制是一种权力,是一种法定的权力。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所谓利益标准是指投资企业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1.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范围

投资企业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是董事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的最明显标志。表决权不等于股权投资比例。表决权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持有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一般情况下与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是一致的。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二是投资企业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三是投资企业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在第一种情况下,持股比例可以直接获得,后两种情况下持股比例要进行计算才能获得。我国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控制权数量确定上采用的是加法原则。如p公司拥有s1公司90%的表决权,拥有s2公司30%的表决权;s1公司拥有s2公司60%的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s1公司为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通过s1公司间接拥有s2公司60%的表决权,与直接拥有30%的表决权合计,p公司共拥有s2公司90%的表决权,从而s2公司属于p公司的子公司,p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应当将s2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加法原则立足于母公司在子公司中通过自己控制的股权影响控制和支配了子公司的少数股份的表决权,考虑的是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体现合并范围的确定基础——控制的实质内涵。

2.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实际工作中,投资企业如果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下表决权,但通过其他方式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这些被投资单位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4)被投资单位的董事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 不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投资企业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投资企业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大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是否特殊,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下列被投资单位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1)共同控制的主体。如果合营双方投资各占50%,投资企业只能实施共同控制而无法进行单独控制,该合营企业就不是投资企业的子公司,不能纳入合并范围。(2)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指在当期宣告被清理整顿的被投资单位,该被投资单位在上期是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因为不能再控制该被投资单位,不能纳入合并范围。(3)已宣告公司破产的原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是指在当期已宣告破产的被投资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该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管理已转交到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投资企业实际上已经不能控制该被投资单位,因此不能纳入合并范围。

二、合并范围确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了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财政部2008年《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研究》① 课题组,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北京市100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涉及到合并财务报表中有关合并范围的问题如下:

(一)对控制的判断

在实际应用中,如何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是企业和会计人员面对的一个新课题,尤其是不能仅根据股权投资比例判断是否属于子公司,对管理层和会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从课题组回收的调查问卷分析:1. 投资企业按股权投资比例确定子公司的占到42%,其中有31%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比例在半数以上;另有11%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属于第一大股东。2. 有48%的企业是通过法律或协议形式确定的子公司,其中按照半数以上表决权确定的子公司占25%,按照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确定子公司的占23%。3. 按有权任命董事长的标准确定子公司的占8%。4. 其余2%是按除上述标准以外的因素确定的子公司。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可以看出,按股权投资比例占半数以上数量标准直接判断为子公司的大约有三成,另一成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到半数但属于第一大股东,其余约六成均采用实质性控制标准判断。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完善,股权投资结构会日趋分散,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绝对控股标准会越来越少。因此,必须重视合并范围确定中实质性标准的运用。

在具体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形成控制时,应当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日常经营管理特点等情况,从数量和质量标准两个方面严格把关。对于拥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一般均要纳入合并范围,如果不纳入合并范围,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明确无实质控制权。对于拥有半数以下有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要分析其股权结构、公司章程或协议、潜在表决权等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拥有实际控制权。由于实质性控制标准赋予企业管理层及会计人员较大的判断空间,投资企业很可能根据子公司的业绩好坏来改变符合实质控制的条件进而进行利润操纵,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投资企业通过增减合并范围粉饰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范围的变动

从课题组回收的调查问卷分析,在被投资单位投资情况不变的情况下,有21%的企业表示合并范围不能保持前后期一致,而且这种变化并非源于调节利润需要。另外根据对北京市2008年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15家企业的调查,其中有11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合并范围不完整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年度内增加和处置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是投资企业仍可以通过合并范围的变动操纵利润。比如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其他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扩大合并范围;通过转让所持有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缩小合并范围;将子公司关停、清算、拟出售、拟清算、拟减持股份等,使其在形式上不符合纳入合并范围的条件,从而达到扩大或缩小合并范围的目的。合并范围的变动,必然会对合并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指标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合并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因此建议:对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的操作空间加以限制,对允许合并范围变更的条件作出明确的定性和定量规定;在报表附注中增加合并范围变动的披露内容,要求披露所有本期增加或减少的子公司的资料,包括有关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合并范围变动对合并利润的影响,以便报表使用者对变动的影响做出合理的判断。

(三)特殊对象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新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对象如托管经营或承包经营企业需要判断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如果是托管经营,判断时要考虑性质、能否控制、期限长短、获利方式、风险报酬是否转移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母公司不应再将这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为在对子公司进行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后,母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实际上已不再拥有控制权,也不再承担主要的经营风险,仅拥有一定的收益权。而且收益基本上是固定的,与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关系不大。如果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子公司较大或母公司获得的利润相对较高,按照重要性原则,可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其资产、经营状况以及合同或协议的内容,满足有关方面的信息需求。

如果母公司作为某一企业的受托方或承包方,根据托管或承包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能对托管或承包的企业进行实质控制,应将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范围管理论文第8篇

关键词:河道管理建设项目 问题

中图分类号:TV7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这些项目的建设也给河道防汛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防汛和防洪工作的不利影响, 使之有序进行、依法进行、不形成新的行洪障碍,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就形成了现在河道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多年来的基层管理经验,我们认为,应从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1 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政[1992]7号)、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吉水河务联[2010]65号)的规定,共分三步,第一步是项目审查同意即审查同意书;第二步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即施工许可证,第三部是验收合格。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依据《吉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实行《审查同意书》和《施工许可证》制度。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申请报批和审查同意取得《审查同意书》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应经过报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允许开工建设。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建设项目的大小不一、立项批准渠道不同,时有建设单位未按《防洪法》要求在立项前履行建设项目审查同意手续的情况,经常出现建设项目完成立项手续、施工任务下达,组织大批施工队伍、设备进场开始施工之后,或是被基层单位水政人员巡查发现,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查处,责令他们停止施工时,才被动或边施工边到河道主管机关进行申请或补办有关手续。由于他们的这种违规操作,一方面他们要争取工期,对审查意见的时间要求比较紧迫,对申报的资料准备的比较仓促,往往达不到规定标准,满足不了审查的要求,致使审查过程较长,极易使建设单位产生不理解和某些方面的误会,认为是故意刁难,拖延时间;另一方面也迫使审批单位不得不将审查同意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步走,给河道主管机关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和不规范。对此,我们应尽快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协调与计委和相关部门的关系,按照简便、迅速、经济、效率的精神,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规定建设项目的审批方式、步骤、时限、次序、地点、审报资格等,并建立告知、参与制度。从而更好的规范、制约、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提高。

2 规范建设项目评价论证行为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然后依法办理开工手续。由此可见,审查意见是建设项目能否建设的关键和基础,是建设项目立项及可研的重要前提,是综合反映河道管理机关要求、技术标准的法律文书,同时它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重点的河流、河段及重要的建设项目应对河势稳定、河道及防洪工程安全、河道行洪安全,建设项目对河流水质、环境及航运、渔业和生态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论证,它将直接影响着河道主管机关审查意见。所以要确保建设项目评价和论证意见的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就必须要有防汛、工管、规划、水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机配合,就必须要有专业的评价和论证组织作保障。所以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评价论证的组织形式、职责、评价和论证意见的基本格式、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建设项目评价和论证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消除外界的干扰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做到责任和权力统一,确保审查意见的高质量。

3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监管力度

河道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河道主管机关按照《吉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已审批的《审查同意书》和《施工许可证》,在建设项目开工时,事先确定施工区范围、位置、和界限,与建设(或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确保河道及防护工程安全的协议或合同,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河道内的建设项目,往往是国家投资、地方政府集资或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河道主管机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章、违规问题进行制止时,建设单位就会找到地方领导,反映建设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困难多,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地方政府出于对建设项目的重视,就会搞一些建设项目协调会,行政干预导致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管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对此,我们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建设项目监管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河道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走向规范化道路。为我们及时掌握河道内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督促建设项目整改和加强行政许可的管理提供坚强的法律依据。

4 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力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水政[1992]7号)和《吉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都明确要求应经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河道主管机关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手段,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往往忽视河道管理部门的验收,致使建设项目在没有河道主管机关验收的情况下直接投入使用。因此我们认为应规范和加强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力度,河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整个审批程序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对河道、堤防安全及整个涉河项目的一个安全保障的验收,科学规范验收程序,加强对项目的周边边界,建筑物坐标,占用岸线、滩地、水域、堤防桩号等长度或范围要素进行测量复核,对涉及河道堤防的改建、衔接、补偿等工程要组织专题验收,把河道主管机关对建设项目涉河部分的验收意见纳入到整个项目验收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新建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5 加强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宣传工作 

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是维护河势稳定和河岸堤防安全的需要,是确保行洪畅通的需要,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需要,是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对此我们应加强对河道建设项目管理的宣传工作,普及河道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别是要加大对地方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各级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认识到,项目建设和开发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使广大群众了解河道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保护河道的自觉性,防止一切破坏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