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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硕士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8 15:27:13

数学硕士论文

数学硕士论文第1篇

论文摘 要: 本文通过调查了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以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面临的一些实际困境为例,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寻求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保证和提高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对策。

根据美国学者马丁·特罗的研究,如果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指标,则可以将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分为“精英、大众和普及”三个阶段。他认为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以下为精英化教育阶段,当毛入学率达到15%时,高等教育就进入了大众化阶段。20世纪末,我国开启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在由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过渡过程中,其质量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以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例,结合硕士研究生的自身特征,对现状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反思。对于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来讲: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群体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数学学科侧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基本理论功底,掌握并熟练地运用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因而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需要经历模块化的高层教育后,进入系统专业化的精英教育。在现如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研究生学习从最初的“师徒”式学习到现在的“从游”式学习,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下降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通过对师范类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的调查和分析,探索和寻求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江苏省徐州市多所大中专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硕士生管理工作者为调查对象,了解当前高等院校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现状。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有效问卷196份。问卷涉及导师对硕士生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管理工作者对硕士生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案的看法、学生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数学学习的信念,以及学习后对未来的态度,等等。

一、调查现状

通过对回收问卷的整理和汇总,综合考虑问卷调查结果,我们发现,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现状有以下特点。

1.教育理念过于传统。

素质教育在中小学已经全面展开,但似乎并未深入到硕士研究生教育里,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更是如此。硕士研究生教育虽然没有升学的压力,也不需要一味抓成绩、抓教学,但是在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教学工作中仍然缺乏学生是学习主体的意识,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可见,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教育理念还是比较传统的。

2.研究生课程设置过于单一化。

对于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来说,每天除了上课,就是研读文献,可以说,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还是很单一的,不注重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课程设置上过于单一化。

3.研究生学习过于被动。

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很多,不管是基础数学还是学科教学(数学),都是数学自身的特点,学习时需要自己主动,耐心钻研,冷静思考。然而,当前的大多数数学学科硕士研究生仍是上课听讲记笔记,课后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没有养成主动读文献、听学术讲座的习惯,学习过于被动。

二、研究反思

1.硕士生导师的教育教学模式需多元化发展。

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不能仅仅为了去中小学当老师,而应该多元化发展。这里所说的多元化发展不是针对一个学生而言的,而是针对一个学院群而言的。如何才能做到多元化发展?这就需要硕士生导师的教育教学模式多元化发展。

2.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模块化和专业化高度融合。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发现,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过于单一。考虑到数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也有必修与选修之分,我们可以结合专业特点,尝试将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模块化。

3.引导研究生认清学习目标,主动学习。

数学学科的任一专业学习起来难度都很大,学生刚刚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就得认清学习目标,根据自己所学专业特点,从一开始就制定完整的规划,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并努力向目标奋进。

参考文献

[1]张泽洪.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教师精英教育理论与探索[J].时代教育,2012(11).

[2]张玲,李化树.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J].文史博览(理论),2012(06).

[3]巩隽.试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人才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12(04).

数学硕士论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设置

一、专业型硕士及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发展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从事教学科研的学术型人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对应用型研究生的需求正在大幅增加。为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2009年起,教育部开始大力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下发《通知》中明确规定:“已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至今持续缩减学术型硕士招生规模,相应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以达到缓解本科生就业压力同时实现研究生教育培养型结构重大调整的目的。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相对于传统学术型硕士而言的学位类型,旨在培养专业性更强、更能适应社会需求或工作岗位需要的实践型人才。与此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首先,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则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次,报考难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考试难度较全日制专硕要低一些;最后,毕业后所获证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一般只能获得学位证书而不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就是所谓的“单证硕士”,而全日制专硕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齐全。由此可见,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面对日益细化的职业分工和社会对于应用型人才迫切需求而对传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做出的改进和调整,是如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流方向。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等19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设置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等各方面要求,为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指明了方向。目前清华、北大、人大、复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都设立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各校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逐步扩大专业硕士在硕士招生中所占比例,并在实践培养中不断探索,促进金融硕士培养模式逐渐成熟,金融硕士成为考生报考时炙手可热的新焦点。

二、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比较

下文从培养目标、招考条件、考试内容、学制、学习费用、课程设置、导师配备、学位论文要求、读博要求等方面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模式进行比较:

1.培养目标

顾名思义,金融学术型硕士侧重于培养“学术型”人才,即对金融理论有深入了解并追求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创新、适合从事教学和基础性、理论性科研工作的研究生,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目标则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在培养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招考条件

传统的学术型硕士招生对象为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对象与学术型硕士相同,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招生考试于每年一月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

3.考试内容

金融学术型硕士考生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分别为150、100、100、150,其中数学、英语、政治为全国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卷,专业课综合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在2011年之前,考试科目与学术型硕士相同,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相同,其中数学、英语、政治采用与学术型硕士相同试卷,专业课综合也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但试卷内容与学术型硕士不同。2011年之后考试科目中数学改为经济类联考,分值仍为150分,经济类联考全国统一,其中70分数学,40分逻辑,40分写作,专业课考纲由中国人民大学统一制定,具体试卷则仍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总体来说,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降低了对考生数学方面的要求而更加强调逻辑能力与综合写作能力,专业课命题也会侧重于考察金融实务知识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制

金融学术型硕士一般学制为三年,前两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三年进行实习或科研项目以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一般为两年,第一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二年进行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同样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5.学习费用

学术型硕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对于自筹经费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缓解学费的压力。

全日制专业硕士从2010年开始少部分录取为国家计划内(保送)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大部分专业型硕士须缴纳学费,一般比学术型硕士高,根据学校不同学费有所差异,平均为30000元/年。

6.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学硕与专硕的课程设置也有较大差异。学术型硕士的课程设置偏向理论性,目的在于拓宽和加深学生对于金融各分支领域的理解和认识,以及授予学生经济金融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等,例如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统计回归分析理论及其应用、经济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等,教学方式采取传统课堂教学居多。专硕课程设置则偏向实践与应用,所学课程大多与金融领域各职业具体相关,例如金融理论与政策、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分析与数据挖掘、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等,教学中多采取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目的在于在此过程中锻炼学生面对金融实务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提高学生硕士毕业后对于社会需求和岗位要求的适应能力。

7.导师配备

学术型硕士一般配备一名校内老师作为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及学位论文的完成。而对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除了从校内老师中选择导师外,也会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或担任导师,大部分院校采用“双导师制”,即为每个专业硕士配备两名导师,一名由校内老师担任,一名由来自各金融机构的在职人士担任。

8.学位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为理论研究、调研报告等,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范围较广,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也可多种多样。

9.读博要求

学术型硕士一般有部分报送读博名额,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和条件可以申请直博,金融专业型硕士则没有直博机会,有读博意愿只能参加统一考试经录取后入学。

三、总结

作为开设仅三年的专业,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曾经面临多方质疑,社会对于专硕的就业前景持消极态度,而在上文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对比之后不难发现,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门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硕士就业而对传统研究生教育进行的改进和创新,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花开并蒂”的局面一方面能够保证继续为科研及教学工作输送适合的人才,另一方面又利于改善长期存在与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需求与硕士毕业生不能有效匹配的问题,双管齐下,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李莹.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6(1).

[2]刘红奎.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弊端及改革[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6).

[3]薛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J].北京教育,2007(11).

[4]程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19).

[5]教育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0.

[6]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

本文系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

数学硕士论文第3篇

(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2)

摘 要:在高校转型的背景下,基于有效的问卷调查,从培养目标、招生入学、课程设置、培养过程、质量评价五个方面探讨了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对策,以期提高工程硕士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关键词 :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5.028

作者简介:黄海焕(1990-)女,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专业,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房红(1970-),女,黑龙江科技大学教授,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实务、教育经济与管理

收稿日期:2015-05-28

中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已经设置了19种专业学位。工程硕士教育从1984年提出,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实践,应用性比较强,它与侧重学术、研究能力的工学硕士专业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类型不同。

在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上,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表示,要在高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财政投入等方面对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的地方高校倾斜,在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背景下,对现有的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调查研究,为新转型的应用技术型高校提供参考很有必要。基于以上考虑,展开了对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问题的调查研究。

1 调查情况介绍

本调查进行的时间为2014年 10-12月,为期2个月。调查为无记名形式。调查对象为某应用技术型大学工程硕士、相关导师及合作企业。此次研究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的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研究生培养目标、招生入学、课程设置、培养过程(双导师制,校企合作问题,以及政策支持)、质量评价。问卷按照院系和班级进行发放,共覆盖工程硕士专业学位10个领域,发放学生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7份,回收率为95.7%;发放教师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4份,回收率为92%;发放企业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8份,回收率94%。问卷的回收率符合调查的有效范围,可以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在对调查数据整理和统计的基础上,也主要从培养目标、招生入学、课程设置、培养过程、质量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2 问卷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2.1 培养目标

对工程硕士培养目标,36.17%的企业认为基本符合企业对工程硕士的内在需求,16.49%的企业认为符合企业对工程硕士的内在需求,47.34%的企业认为不符合(见图1)。大部分的企业认可应用技术型高校对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但是比例相对还是较少,不符合的仍占了很大的比例。对工程硕士导师的调查中,51%的导师认为现在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和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区别不大,26%的认为区别大,19%认为基本相同,4%的认为相同(见图2)。一半多的导师认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对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没有自身特色,与普通高校差异不大,使得在实际的制定中还是与普通高校的培养目标存在“同质”的问题。

2.2 招生入学

这部分主要是对工程硕士研究生报考之前是否了解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自愿报考还是调剂或者其他,以及对工程硕士的招生考试制度的调查。学生在“之前对工程硕士学位了解”的调查中,十分了解、了解、不了解、完全不了解的分别占17%、20%、44%、19%(见图3)。在调查的287名学生里,调剂生的比例达到了39%,21.2%是为了“逃避就业”或者工程硕士容易录取等原因报考的工程硕士专业,13.3%的学生认为工程硕士专业前景光明,符合自身和社会需求自愿报考或资源调剂,其他原因占26.5%(见图4)。考生中普遍存在专硕不如学硕的观点。可以看出,大多数在报考之前不了解工程硕士,60.2%的属于被动地选择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所以很有必要加大对工程硕士学位招生和培养的宣传力度。在对“工程硕士的招生考试制度是否完善”的调查中,大多数导师认为比较规范完善,但也有46%的导师认为不完善。

2.3 课程设置

总体来说对“课程体系的设置”调查中,认为合理的占17.45%, 比较合理的有28.08%,不合理的占36.87%,认为很不合理的仅占17.6%。课程体系设置得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是与工程实践结合太少, 缺乏解决工程实践的具体方法, 教学案例太少,沿用工学硕士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其中接近48%的导师认为现在的课程设置除了少许的实践课程不一样,其他的和工学硕士的基本相同。“企业参与工程硕士课程设置”的调查数据显示:30.85%的企业经常参与到学校的课程设置,43.62%的很少参与,25.53%的从未参与过。参与较少或者不参与的原因是:合作企业以没有时间,不重视、不关心工程硕士的课程设置情况,学校与企业的联系较少等。对“当前课程学习在培养实践能力中的作用”调查中只有32.05%认为有较大作用,43.55%的认为作用不大,接近1/5认为当前的学习对培养实践能力没有任何作用。这对于侧重实践,注重能力的工程硕士专业来说是很大的问题。“设置与专业相链接的相关资格证考试的课程情况”中,超过半数的研究生表示几乎没有,希望设置,37.3%的研究生认为现有课程已足够无须设置。目前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学习大部分还是在课程学习,与工学硕士学习的理论课程没有多大的差别,导师们也认为有必要设置新课程(见表1)。

2.4 培养过程

在调查中,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见面次数和校外导师与在校学生的见面次数均比较少(见表2)。见面次数少,通过电话、电脑等沟通联系的也很少。其中的调查表明沟通次数少的原因:校外导师都是在行业的精英,除了教学之外还有本职工作,平时比较忙,再加上学校对校外导师的管理并不完善以及待遇和校内导师相差较多等。对“校外导师实践指导的作用”调查中,大多数认为校外导师挂名现象严重,实践指导效果不明显,作用不大。

“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中,59.57%企业表示不高,仅有10.64%的企业认为积极性高,原因多集中在企业认为其经营效益好即可,不愿意花费过多资源,从而积极性都不高;对校企合作的深度评价中50%的认为处在低水平,浅层次的阶段(见图5)。大部分校企合作还普遍停留在院校只与企业在人力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单项合作或者只简单的进行教学设备的捐赠、实习基地的提供、员工培训等层面,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深层次的合作。政府对校企合作支持力度调查显示,60.48%的人认为不大,使得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

2.5 质量评价

工程硕士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是两种不同的学位类型,其差异是在于类型而非学术水平,调查显示,认为对工程硕士的质量评价同工学硕士的质量评价标准没有多大不同的比例占到了62.37%,还有17.42%的认为工程硕士和工学硕士的评价标准一样,严重的阻碍了工程硕士的正常发展。

关于工程硕士论文选题上最常见的问题,66.90%的调查者普遍认为论文的学术性不强,16.72%的调查者认为与实践工程的结合度不高,16.38%的调查者认为论文创新性不足,调查中发现近一半的调查者看重论文的学术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调查单位对工程硕士论文的评价侧重对学术性的考察。对教师调查“希望工程硕士论文注重哪些方面”,认为要有学术水平的占19.57%,认为工程硕士论文要有创新性的占26.09%,认为工程硕士论文要有实用性的占38.04%,认为工程硕士论文有其他价值的占16.30%。可以看出教师希望工程硕士论文要增加实用及创新性。对学校论文评价标准调查中一半以上的认为学校论文评价标准不一、不清晰,尚未有具有工程硕士特色的论文评价标准。

3 对完善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的建议

调查数据所反映出的问题尽管是某应用技术型大学的问题,但却从一个侧面展现了当前我国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工作的现实问题。基于某应用技术型大学针对工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以期完善全国类似高校工程硕士人才培养。

3.1 制定应用技术型高校工程硕士特色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简单的说是学校根据各社会领域、社会层次的需求实现教育目的具体化。应用技术型高校以传授知识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为宗旨,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工程硕士培养目标,且必须是有别于普通高校工程硕士及工学硕士人才培养的目标。同时,也应根据各自高校的不同定位,结合高校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高校发展,工程硕士就业成才的培养目标;应用技术型高校在制定工程硕士培养目标中要注重工程硕士培养与企业需求相衔接。

3.2 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完善工程硕士考试制度

工程硕士的招生直接影响生源的质量,对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有很大的影响。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因其设置时间较晚,社会普遍对工程硕士不了解,这就需要联合政府、高校、企业共同努力完善工程硕士招生考试制度。

同时,各高校应当在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完善工程硕士考试制度,合理分配初复试比重,在注重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大对考生能力的考察,同时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

3.3 制定合理、贴合企业需求与职业资格相链接的课程设置

合理设置工程硕士课程体系,注重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与工学硕士相比较,专业硕士更注重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生产实践中的问题,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学校应制定具有工程硕士特色的理论和实践课程。

应积极聘请国内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参与课程设计,邀请企业参与课程设置,使得实践课的设置更加具有实践性,真正增强工程硕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积极探索创新性教育模式,开拓教师教学思维,结合实际需要,积极开发新课程,设置与专业相链接的相关资格证考试的课程。

3.4 加强校内外导师沟通、管理,深化校企合作

学校要为加强校内外导师以及学生与校外导师的沟通创造条件,鼓励学生与导师的交流,制定校内外导师明确的激励和考核机制,适当提供补贴,保障校内外导师的积极主动性。

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校企观念改变需要政府营造相应的合作氛围,使得校企双方充分认识到合作的必要性及价值,同时加大宣传,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校企合作发展进程。对于学校来说,应该深刻理解校企合作的实质与内涵,加大投入,加强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在较大型的实习基地中建立研究生工作站,派驻校内教师管理。企业需要改变观念,积极地投入到校企合作中,为企业人才储备以及技术产品的创新奠定基础。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学校、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如给予实践基地政策倾斜以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3.5 完善工程硕士评价机制

应结合工程硕士应用性的特点,制定有别于工学硕士,有工程硕士特色的评价机制。在工程硕士的评估中引入社会企业评价,将用人单位意见、毕业生评价以及专家评估相结合,并及时整理反馈,不断调整评价机制,与时俱进;将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对工程硕士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工程硕士培养水平。

根据工程硕士培养特点制定学位论文标准。工学硕士注重学术性,而工程硕士注重应用性,所以工程硕士论文标准应该更加强调结合实际应用,强调实用性和经济性,在理论性创新性方面有别于工学硕士,不能将两者的论文评价标准混淆。

参考文献

1 张乐平,王应密,陈小平.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状况的调查与分析——以z大学为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3)

2 王钰,康妮,刘惠琴.清华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探索与实践[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5)

数学硕士论文第4篇

1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的内涵界定

1.1工程硕士创新能力界定工程硕士创新能力是指培养工程硕士利用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经过科学的思维加工和再造,做出新发现、创造新事物、提出新观点、运用新办法、开拓新领域、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综合,主要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知识结构和创新实践四方面的要素[2]。创新意识包括创造动机、创造兴趣、问题意识。创新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取向,是个体在知识和经验积累的基础上捕捉新信息、洞察新问题,进而产生新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个性特征,是主观能动性和智力品质的创造性发挥。创新思维是发散思维与聚合思维、逻辑思维与非逻辑思维、潜意识思维与显意识思维的有机统一,是创造力的核心。在创造性思维活动中,新观念的提出、问题的突破,往往表现为从“逻辑的中断”到“思维的飞跃”,一般伴随着直觉、灵感的产生。直觉与灵感都是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的、与创造性密切相关的心理现象,在创造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合理的知识结构是形成工程硕士创新能力的基础,没有坚实的知识积累,就难以形成丰富的联想和创造性思维。知识不仅包括客观的、明确的显性知识,还包括隐性的默会知识,默会知识相对于明确知识具有逻辑上的在先性,是掌握明确知识的向导,是人认识行为的内在动力并最终决定了人的创造性表现。创新实践是创造具有新质事物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包含了主体与外部环境之间的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转化,即主体不断地将显性知识内化并获得隐性知识,然后通过自己的认知模式,将隐性知识进行不断的组合,进行知识创新或创造新事物[3]。

1.2工程硕士应用能力界定应用能力就是把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并为新技术或新理论的生成提供有效需求信息的能力。简单的说就是“心里有做事的套路、眼睛能看到事情去做、手上有做事的技能”。工程硕士应用能力培养的目的是使工程硕士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一定的组织或协调能力,能够在产品、工艺、市场、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等创新成果植入社会经济系统的过程中,为社会做出高于普通人的贡献,并能为新技术、新理论的生成提供有效需求信息的能力。工程硕士应用能力培养是一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新型高等教育类型。与理论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相比较,工程硕士人才培养更强调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应用;相对于理论型人才培养强调宽口径厚基础,工程硕士培养应用能力培养更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体现其创新特色。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上,应用性是工程硕士应用能力培养的特色、优势和本质特征。

2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构成要素

根据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的含义和目标要求,形成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培养者、培养对象和培养环境。培养者主要是师资队伍,培养对象是工程硕士,培养环境又分为校内环境和校外环境,校内环境和校外环境都包含一定数量的次级环境要素。它们的相互关系是:校外环境影响校内环境,校内环境和校外环境都既可以直接影响培养对象,又可以通过对培养者的影响而间接地影响培养对象。同时,上述影响的受动要素对施动要素也有反作用。它们相互作用的结果共同影响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的成效。(见图1)

3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中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校内环境的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3.1培养目标不清,实际培养过程被边缘化在理论学习上工程硕士强调实用性,工学硕士强调基础性、系统性;在培养方向上,工程硕士强调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和必要的管理能力及创新能力,工学硕士更强调研究能力。由于两类硕士生培养目标的定位有区别,对于他们的理论学习和论文工作就应该围绕培养目标制定不同的要求和评价标准。工学硕士论文在评审中一般要求对其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论文工作的创新性、论文工作反映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论文写作水平等做出评价。工程硕士论文的评价也应根据工程硕士论文要求和培养目标制定出一套规范的、实事求是的、科的评价方法[5]。但是,目前多数学校还是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工程硕士的招生规模与工学硕士的招生规模相比差距较大,重视不够,被边缘化。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培养过程和评价标准趋同,培养措施并不到位。课程设置不是按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无论英语、数学还是专业课、选修课,老师的讲授内容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适应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需要;学校对于工程硕士论文的评价仍把学术性作为质量评价的主要指标。

3.2课程设置不甚合理

3.2.1课程结构不甚合理从笔者所在学校可以看出,在课程设置上,必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失衡,必修课的数量太多,选修课的数量偏少,是必修课学分的一半不到,学生选课余地小。选修课程所涉及的面不够宽,交叉学科、跨学科的课程少,不适应经济社会需要和工程硕士全面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当前的工程硕士课程设置过于偏重工程科学与数学的分析,轻视了工程实践训练,实践类课程只占总课程的2/3。

3.2.2课程内容滞后于学科前沿发展工程硕士的课程内容反映不出学科领域内的一些最新知识和科研成果,尤其是一些专业学科领域的热点、重点,边缘学科和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发展等都很少能够及时地反映到课程内容中,许多陈旧的课程没能及时更新或是淘汰,这样就导致了工程硕士的课程内容明显滞后于学科前沿的发展,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大量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

3.3培养手段有待于加强,培养制度缺乏规范性人才培养制度是人才培养得以按规定实施的重要保障与基本前提,也是培养模式中最为活跃的一项内容,工程硕士的日常教学管理制度和双导师制的落实中存在不合理之处,导致工程硕士的学习时间难以保证;企业导师作用不能发挥;企业导师与学校导师不协调,企业导师对学校导师在教学上的安排与要求了解不多,不能深入参与教学工作,对学生的论文选题帮助不大。而学校导师则忙于自身教学,不能保证与企业导师及学生有充分的沟通、交流与讨论[6]。

3.4培养评价机制缺乏科学性从入口方面看,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笔试中专业课的考核内容随意性较大,无论是试题的覆盖面、题型,还是难易程度,都缺乏标准性。面试环节,主观随意性较大,如面试的形式、内容,面试成绩的评判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评判标准。从过程评价看,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存在对学员的课程考核不严现象,有些工程硕士与自己导师的年龄相差不多,有的甚至还要年长,有些工程硕士生的职位比导师还高,通常对这些学员高抬贵手,使其轻松过关,从而对工程硕士的培养质量造成不好的影响。从出口方面,答辩组不能客观评价论文质量的情况,一般是要求过低,即只要学生按照要求完成论文就行,最终的结果是只要参与答辩的都能通过。另外有时学校为了追求毕业率,也会变相降低论文标准,最终使其质量很难达到硕士的水平[7]。

4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的构建

在总结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目标和要求,分析了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的关键性要素,剖析了我国工程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之上,根据社会、市场对工程硕士的新要求以及国家教育部门对工程硕士培养的相关规定,构建了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见图2)。首先,根据校外环境提供的经济、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分析用人单位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方面的总体要求,并将创新能力要求具体分解为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等方面的要求;将实践能力要求具体分解为人格、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其次,根据培养单位的具体条件,设定具有特色且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并依此设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内容,选择培养手段,制订培养制度,建立培养评价机制。再次,依托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内容、培养手段、培养制度和培养评价等营造校内环境;打造导师队伍,规范导师行为,激励导师队伍;健全和完善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入口、过程和出口管理制度。最后,通过校内环境、导师队伍和入口、过程、出口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共同完成工程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任务,并将毕业生输送给校外环境,完成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的一个运行周期。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下一个周期的运行,需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和经济、社会对人才的新需求,对原有模式进行修订和完善以后再运行,以此类推。该模式强调工程硕士培养要兼顾创新能力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因为实践是创新的源泉和目的,创新是实践的动力。

5工程硕士创新及应用能力培养模式运行的保障措施

5.1建立广泛的信息渠道要保障培养模式的有效运行,就要求作为“产品”的工程硕士必须满足市场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买方市场条件下,生产者要主动了解消费者需求,并以比竞争对手更快和更好的方式去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应建立广泛的信息渠道,收集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为它们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通过信息渠道获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生产、运营中面临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的解决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并不断优化自身的工程硕士培养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将工程硕士培养过程融入地方经济、根植用人单位的实践环境,才能保证自身工程硕士培养目标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一致,才能更好地实现高校服务社会的目标。

数学硕士论文第5篇

关键词: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调查问卷;实践基地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9-0035-03

一、引言

为优化研究生教育内部结构,适应新阶段发展和完善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需求,2009年3月份,我国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要在已下达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万名[1],此举对培养应用性与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有重要意义。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2009年起开始招收全日制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为了解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状况,我们对全日制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分管领导、校外企业专家及基地管理人员等展开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问题的系列问卷调查。其中调查对象分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占80%)和往届未工作过学生(占20%),及研究生导师两类。

二、调查情况分析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两种模式的区分认识

1991年设置实施了第一种专业学位,在这之前我国并无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之分[2]。之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逐渐增多,发展较快,直至2009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国家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让专业学位硕士发展更为快速。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初衷,是为高校和研究单位提供研究型人才,以学术研究为导向,侧重于理论和研究。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工业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部门需要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复合型高水平人才,故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运而生。专业学位更注重于实践和应用,目的是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的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在培养模式上应具有本质性的差异,然而调查结果显示,75%的研究生对两种培养模式的区别和在培养目标上的基本定位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多,仅25%的研究生了解清晰;在调查的导师中,88.9%的导师认为目前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在培养上几乎无区别或区别不大。学生对两种模式的培养认识不全面,部分导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也尚未严格按照培养目标进行。

(二)课程设置与导师培养

课程是教育的核心,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两种模式的培养目标不同,应具有不同的培养方案。同济大学环境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不同,专业学位硕士要求学分为32分,学术型硕士要求学分为28分,专硕所修分数大于学硕分数,主要体现在专业学位硕士要求必修专业实践环节,此课程有6个学分。

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同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课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相关性较强,55.6%的老师认为目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课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相关性较强,75%的研究生认为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与培养目标相关性很强或较强,具体数据见下表。此数据说明,培养单位明确认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并能设置合理的课程供全日制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择。

(三)专业实践与基地建设

1.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同济大学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的专业实践项目主要包括四大类: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的实践工作,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基地工作,学院(系、所)的大型实验室(含中心)和实践基地工作,以及经导师同意、学生自己联系的实践单位的实践工作。调查的研究生中,该四类所占比例分别是:30%、45%、0、20%,另外有调查的研究生中,有5%的学生尚未进行实习;调查的导师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以上四类实践项目的比例分别为:22.2%、55.6%、11.1%、11.1%。以上数据说明,同济大学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的实践项目中,多为学校、学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的科研实习基地的实践工作和导师科研项目所涉及的现场实验和实践基地工作。在对培养单位分管领导的问卷调查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学院在此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合作建立了“同济大学-上海城投”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实践基地,为广大教师和学生提供了帮助。环境工程领域的导师中也有很多与校外单位合作的纵向横向课题,在校外建设有中试及生产性试验基地,同时校外单位的技术高管也会对研究生提供技术指导。

而学生们参加实践项目的时间也不同。调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中,15%的学生参加的专业实践项目实践在2个月或2月以下;40%的研究生的实践项目持续了约3个月;45%的研究生实践的实践约半年。85%的研究生的实践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上,实践时间相对充足,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获得培养单位专家更多的指导。更多的学生是在企业调研实践的基础,在实验室条件下对工程实际中的问题进行前期研究,有条件的进行现场中试或示范工程研究。总之,各种不同模式的实践方式并存,主要取决于导师和选}。

2.基地建设。调查研究中,对校内导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校外企业专家及基地管理人员进行了实践基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9.5%的基地容纳的实习生人数在50人以下,其中47.4%的基地可容纳1―10人,42.1%的基地可容纳10―50人。此项数据表明,实践基地能为较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实践机会,减少研究生参加实践项目无处可去的担心。而各基地展开实践工作的时间也不同,16.7%的实践基地开展实践工作实践不超过1年,44.4%在1―3年之间,33.3%为3―5年,5.6%的实践经验在5年以上。在调查的基地中,其中有47.4%是主要针对一种专业学位类别展开实践工作,36.8%的实践基地具有区别与其他基地的实践特色。针对特定专业展开实践的单位,占到近一半的比例,该种类型基地能集中性地给予该专业实习生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实践指导,研究生能积累更多的经验。谈及影响校外实践效果最重要的因素时,36.8%的人认为实习内容的丰富性和有用性最为关键,21.1%认为是校外导师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此外还有实习生与同学和老师交流次数、实习生个人能力、实习氛围及学校的监管程度,分别占15.8%、10.5%、10.5%和5.3%。由此看来,希望实践基地能为实习生们提供更为丰富、有用的实习内容和专业的校外导师,同时实习生们也应注重提升个人能力,增加与老师沟通探讨的次数,营造良好的实习氛围。总体来说,84.2%的调查人员对实践基地的建设较为满意,目前实践基地的运转能满足大多数实习生和导师的需求。

(四)论文选题与就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应侧重于工程实践。在受访的研究生中,50%的论文选题依托于应用课题,着眼于解决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25%的论文选题虽然不依托于应用课题,但着眼于解决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也有25%的专业学位T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与实践和应用关联度不强。谈及是否被安排校外导师时,15%的专硕研究生有校外指导老师,65%的学生无校外导师,剩余20%虽然没有校外导师,但有校外专家进行论文指导。同济大学环境工程领域201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未能全部实现与实践应用结合,很多研究生也没有校外专家导师的指导。

三、问题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区别不明显。调查数据显示,调查的导师中,仅11.1%认为目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上区别很大,剩余88.9%的导师观察到两种培养模式的区别不大或者几乎没有区别。虽然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包括专业实践等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内容,但实际中,导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学术型硕士培养区别不大。

2.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存在不足。校外实践基地基础建设有待提升,实践教学内容缺少实践方法上的指导,师资力量有待加强,且企业与学生互动交流亟待深化。调查的研究生反映,校外实践基地未能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正确定位人才培养方向,也存在基地提供的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匹配的现象。

3.专业学位硕士在实际实习中会遇到困难。调查中的很多研究生反映,实践基地无校外老师指导,存在学不到知识技能的现象。同时住宿和实习生补贴也是一大问题。

四、建议

1.明确专业学位、学术学位类别,坚定培养目标。在招生章程中详细介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方案等内容,强化专业学位硕士和学术学位硕士类别。导师在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方面,注重培养其工程实践经验,结合生产实际,明确培养目标,提高培养质量。

2.加强实践基地建设,规范运行。实践基地与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制定教学目标、培养方案和考核标准,可联合成立实践基地工作小组,共建实践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便于师生互动,并实现对校外实践过程化管理。确保基地建设资金来源,完善基地的实践教学设备与仪器来满足教学要求,确保基地的安全应急设施和措施,同时基地要有食堂、校舍等后勤服务支撑,并考虑给实习生一定的生活补贴。

3.加强管理,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进程。校内培养单位合理设置培养方案,针对全日制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增设更侧重于工程实践的课程,扎实学生的理论基础,做好研究生校园研究学习与社会工作的衔接。同时培养单位跟进研究生校外实践进程,要求实习生定期在校内汇报,督促实习进程,实习生也应阐明个人目标、计划进程,整理实践成果,总结经验教训。

4.真正实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关键还是在导师。如果导师有与企业合作的、基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科研项目,或者导师与企业有长期的产学研合作,研究生从企业实践到完成硕士论文都能在企业完成,这一过程也是企业选拔人才的过程,学生也能在工作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若能使招生、培养和就业联动,才可以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R].2009.

[2]廖振良,雷星晖,黄建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工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关系探讨[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10):8-12.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Cultivation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Master Degree Graduates

ZHANG Yong-ji,LI Jian,XIANG Dong-fang,DENG Hui-ping

(Tongji University 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Shanghai 200092,China)

数学硕士论文第6篇

随着1999年我国高校扩招政策出台,本专科生数量不断增加。在2009年全球性金融海啸的冲击下,为了拉动内需、提高素质、缓解本已十分紧张的就业压力,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数量连年激增,早在2012年招生数量就已接近60万人。但是,硕士研究生在数量连年增长的同时,就业率却在不断下滑,甚至从2009年开始,硕士研究生的就业率连年低于本科生的就业率,研究生就业难已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师范类教育硕士的就业问题更加突出,而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就业率显得更为惨淡。除了社会经济低迷、用人单位选择、就业期望过高等原因外,历史专业教育硕士能力的局限性是最重要的原因。“由于传统学术性教育硕士培养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加之教育硕士群体规模发展过于迅猛,教育硕士的培养模式和方式仍然困惑着当今高校”[1],传统的教育硕士培养方式已经逐渐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改革是大势所趋。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培养必须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以能力培养应对时代需求。以陕西理工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在历史专业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的改革和创新为例,探索当前社会环境下历史专业教育硕士如何构建起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如何以渊博的知识和过硬的实践能力突破就业困境,实现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良性融合。

一、理论教学拓展

首先,对于历史专业的学生而言,理论教学改革的第一步恰恰是理论课绝不能只局限于历史专业的范畴,无论本科生还是硕士生都是如此。在互联网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教育硕士走上工作岗位后面对的学生是自身信息量极大的一代,单一的历史专业知识将不足以应付未来学生的学习需求。因此,在设置教育硕士课程体系时,必须“符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特点,突出职业性、实用性、过程性、实践性等特征,贴近行业单位实际需求的教育硕士课程体系”[2],如开设历史专业课程的同时必须向横向全方位拓展。陕西理工大学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课程改革除了要求基本的研究型历史课程外,地理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的部分硕士课程都被要求作为平台课开设,三个专业的全部硕士生都必修平台课程。在一年的理论课程学习后,学生在历史、地理、旅游管理、英语、政治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以“通才”硕士生应对将来的择业困难。

其次,教育硕士的培养点集中在培养未来的教育教学人员上,“众所周知,教育硕士的生源通常来自于广大中小学的一线教师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人员,他们本身就已经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渴望能够加强理论修养,以便在其工作过程中更好地指导实践”[3]。先有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才能培养出实际的教学能力,因此除了各种专业理论课程外,相关教育教学知识的研究课程也属于必修课范畴,如《历史教育研究》《教育心理学研究》等旨在培养教育硕士教学研究思维和教育教学思想的课程。同时,很多教育硕士在本科阶段并非是师范类专业,也没有考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针对这一情况,陕西理工大学专门开设了针对教育硕士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历史教学论》等选修课程,确保历史专业教育硕士在毕业之前都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帮助教育硕士顺利参加地方上的教师招聘和特岗考试,使得教育硕士学有所用、学以致用。

再次,教育硕士不同于本科生,其课程改革也应当与本科教学有所区别。本科教学注重于知识的传授和体系的构建,而硕士教学则应当倾向于主动分析和细化研究,这一点就对教育硕士导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导师在开设专业课程时不应局限于教材内容,而是要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研究方向开设和传授课程知识。如陕西理工大学濒临汉水流域,历史专业导师就开设了集中于汉水流域研究的《汉水文化研究》等课程,既传授了细化的知识体系,又培养了学生方向化、具体化的科研思维,还为具体地方的教育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知识储备。

最后,在学分制通行的今天,对于教育硕士的教学培养应当打破专业壁垒的学分制。选修课的学分不应再强调本专业,也不应强行区分教育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区别,而是在全校范围内将各个不同专业的教育硕士和学术硕士的教学课程全面开放,给予教育硕士更多的选择权,包括历史专业在内的文科硕士可以主动选择理科课程以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未来增添更多的选择基础。

二、实践能力培养

前文中提到,教育硕士的培养重点是师范类人才,比本科师范生知识体系更广、科研能力更强的教育硕士未来发展的着眼点仍然是教师。作为一名优秀的历史专业教育硕士,除了学历、知识、科研能力层次更高之外,教学实践能力也必须更强。面对“重实践、轻学历”的社会大环境,各级各类学校选择应聘者时都在强调教学实践能力,这就要求各培养院校把教育硕士实践能力的培养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培养学生将知识“讲出来、讲得好”的能力,为未来的发展储备最重要的技能。陕西理工大学在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培养体系中加重了实践环节的培养力度,以各种措施加强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能力。

首先,改变传统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离的培养方式,彻底摒弃只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教学技能培养的传统模式。在导师申报历史专业的教育硕士课程时,学校可以要求每一门理论课程都必须安排相应的实践教学课时,由导师亲自指导研究生的试讲。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检验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培养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在短期内灵活讲授新学知识的能力。如导师开设的有关地方史研究的课程,将部分章节的内容提前安排给学生讲授,既能促进理论学习又能强化学生对地方历史知识的讲授能力。

其次,在最重要的实践环节――教学实习上,陕西理工大学采取了“双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双导师制是指一名研究生分别由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理论导师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指导等,实践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等。”[4]因此,除了高校校内指导教师外,学生可以自主联系一名校外导师,在实习时可以得到校外导师的直接指点,也为未来的工作打好基础。硕士生导师长期在高校内工作,科研能力和高校教学能力都很强,但是未必了解目前中学的教学内容、教学环境和受众特点。“双导师制”的实行避免了“学用脱节”这一棘手的问题,如历史专业的学生自主联系一名中学资深历史教师作为校外导师,实习时就能够在校外导师的帮助下清晰地认识到中学历史教学的现状和要求,对中学应试教育体制下历史课程的讲解方式和重点有更直观的感受,在实习阶段切实增强教育硕士应聘中学教师的实践能力。同时,陕西理工大学一直重视教育硕士实习基地的建设,“有了优质的实习基地作为后盾,全面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作为保障,才能有效促进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学技能的提升”[5]。

再次,陕西理工大学在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培养模式中加大了历史遗迹考察活动的力度。每到一处历史遗迹之前,带队教师都会对教育硕士提出相应的要求,既有科研方面的要求,又有如何通过考察促进教学方面的要求。如在参观半坡遗址时,教育硕士必须结合中学课程内容进行参观,对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人面鱼纹盆”、母系氏族村落、“埙”等涉及中学课堂教学的知识点必须掌握,并要求学生当场模拟讲授一部分相关课程,加深学生的记忆,提升本小节的授课水平,在历史考察的实践中加强教学能力的培养。

最后,培养学校必须尽可能开展与其他院校的交流活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中最重要的是理念创新,既是针对教师也是针对学生。教育硕士的培养院校在与其他院校开展交流活动时,从学校、导师、学生三个层面上都能感受到来自外界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模式。以本校培养为基础,兼容并蓄外校的新思维,更易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如陕西理工大学鼓励教育硕士参加各类赛教活动,通过赛教寻找与其他院校的差距,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西北地区的各种赛教活动,通过“走出去、比一比”的方式革新教与学的理念,培养出理论功底雄厚、实践能力超卓的优秀人才。

三、科研促进教学

尽管教育硕士不同于学术硕士,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以教学为主而不是以科研为主,但教育硕士毕竟仍是硕士,绝不能放松对科研的要求。只是教育硕士的科研重点与学术硕士应当有所区别,在科研方面“不以研究高深的学科学问、教育学问为取向,而侧重于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能力和技术”[6],应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为主攻方向,如历史专业教育硕士就应当主要进行新课改形势下中学历史教育教学现状和改革研究。这种研究工作必须以教学实际为基础,结合应试教育要求,通过教师的自我探索、反思、实践,得出符合实际的理论指导。导师在下达科研任务包括毕业论文时也必须从教育硕士的实际需求出发,利用教育教学研究促进实际的教学发展,教育硕士针对教育教学研究所提出的观点也可以得到实践教学的检验,以科研指导改革方向,以教学检验研究成果,实现科研促进教学的良性循环。

其实目前在绝大多数高校中,教学与科研发展不平衡,“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比比皆是,导致广大高校教师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科研方面。但是教育硕士不能如此,在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应时时强调“未来的中学教师”这一根本目标。教学能力是教育硕士未来的安身立命之本,因此教育硕士必须构建“以教学为主、以科研为辅”的培养模式,对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研究是为了提升教育硕士教学能力而存在的。如陕西理工大学也鼓励学生多做科研,但在教育硕士的培养上并不认为科研是“创新型”的标志,而是一直强调教育硕士的教学能力。经过学校正确的指引和二级学院的积极指导,历史专业教育硕士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并行发展,以教学引导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为未来各级中学的发展提供了优秀的人才储备。

数学硕士论文第7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2]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3],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4]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5]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6]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7]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8]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9]。 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10]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11]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12]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13],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14]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15]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16]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17]。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18]。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19]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20]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21],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2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23]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24]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25]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26]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

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7]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2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2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3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32];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33];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4]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35]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36]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38]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39]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40]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41]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42]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43]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44]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45]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46]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47]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48]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49]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

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50]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51]。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52]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53],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54]。

数学硕士论文第8篇

考试科目及题型

考研科目分为公共课与专业课两类。考研公共课科目:政治;英语(部分考生公共课包含数学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