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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04-27 02:16:32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1篇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六项重点,结合xx党委确定的2015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㈠ 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党(工)委书记带头开展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情况。

㈡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确定整顿对象,强政治、建班子、严管理,去极端、挖根子、打村霸,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特别是直接抓重点整治乡、重点整顿村,以点带面等情况。

㈢ 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开展"访惠聚"工作,落实六项任务,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建立好事让基层组织干、好人让基层干部当的制度机制,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宗教界"双五好"创建等情况。

㈣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作风,坚持"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加强重点村(社区)工作力量,特别是加强干部双语培训,激励稳定骨干力量等情况。

㈤ 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乡镇公用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阵地建设及发挥作用,提高基层干部报酬,并具体说明自治区、xx、各县(市)保障落实以及本级支持情况。

㈥ 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㈠ 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县(市)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本县(市)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xx及各县(市)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站在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xq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部门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要经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要提出评价意见。审阅后的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要报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5、报送会议方案。各县(市)党委提前10天向xx党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经xx党委组织部审阅同意,同时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和评价意见经州、县两级党委书记和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核同意后,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

㈡ 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州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州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xx派各县(市)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县(市)党委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听取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报告,县(市)党委书记和常委同志结合县(市)派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填写《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xx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的评议。各县(市)党委常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对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评议。注意扩大不同类型基层党员代表参与面,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掌握。

4、工作指导。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第三督导组、xx教育实践活动派县(市)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xx组织召开的县(市)党委、xx州直机关党工委、教育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xx党委组织部、xx派驻县(市)督导组、县(市)派驻各乡镇场(街道)督导组负责同志出席县(市)召开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各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参照州县做法开展好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双述双评"活动。会前随机调研,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会上结合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

5、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㈠ 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村(队)、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可以结合年底党建目标考核一并进行。

㈡ 督导组形成评价材料。州、县两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按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分别对县、乡两级党(工)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深入了解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抓联系点情况。形成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评价材料,重点讲问题。州、县两级派驻督导组要在12月10日前报对各县(市)党委书记,xx州直机关党工委书记,博乐市小营盘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材料。

㈢ 结果运用。各级党委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正不正、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把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委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精力投入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甚至弄虚作假、喊空口号、摆花架子、造"盆景"作秀,评议考核中基层党员群众反映差的要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予以免职。

五、组织领导

㈠ 周密安排。县市、乡镇场(街道)党(工)委都要研究制定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确保述出责任、评出差距、考出动力。

㈡ 精心组织。党委书记主持述职评议会议。组织部长主持考核工作,对述职报告严格把关。教育实践办、基层办、干部监督科共同做好述职评议考核具体工作。切实抓住契机,以上率下,强化党委书记抓主业的责任意识,把强基固本作为最大的政绩。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2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x委组通〔2017〕x号)和中共xx市委组织部(x委组综〔2017〕x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的范围和方式

开发区开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述职对象为:各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

在全区各领域全面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组织开展书记主任述职评议考核。

区党委要按照推行村级干部职业化管理制度要求,结合“一考二评三挂钩”绩效管理,开展组织党支部书记、管理区主任“双述双评”活动,评议结果和年度考核情况报市委组织部。要积极探索我区各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述职一般应采取现场进行,党(工)委所属党组织设立党总支的,党总支书记向党(工)委述职,所属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党总支述职。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xx市委和xx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xx市基层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内容主要包括:(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贯彻农村、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情况。(2)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支部和管理区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区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注重发展党员质量,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整治“村霸”问题,推动学、做、改等情况。(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培养农村本土化人才,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和第一主任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发展壮大薄弱村空壳村集体经济等情况。(5)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园区为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以行业为牵引推进社会组织党建,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改上年度查摆及上级党组织点评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巡察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6)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各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11月中旬开始,开发区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在12月中旬前完成;党支部书记和管理区“双述双评”在区党委书记述职之后进行,12月底前完成。

1.精心研究制定方案。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述职评议考核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对述职、评议和考核各个环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细化操作步骤,确保实际效果。开展述职评议前,需向区党委报送工作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各党支部、管理区于2017年12月6日前报工作方案。

2.积极开展党建调研。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管理区主任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积极开展调研,抓紧解决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组织力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注重采取随机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持续推动落实。调研情况要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并报区党委。

3.深入开展督查考评。党组织书记、管理区主任述职评议会召开前,区党委将对各党支部、管理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考评,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将上报xx市委组织部。区党委要对各党支部、管理区进行绩效考评,按党支部(管理区)、党支部(管理区)主干、党支部(管理区)其他“两委”三个层次分别排名,考评及排名情况于党支部书记、管理区主任述职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管理区主任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本地区存在的2-3个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以及2018年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能量化的予以量化),写成绩的篇幅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及点评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防止“虚空飘”。区党委分别对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管理区主任的述职报告要认真把关,述职报告经区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述职评议会。述职评议考核结束后,区党委要将述职报告编印成册,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严肃开展述职评议。开发区以党委会扩大会的形式,听取各党支部书记、管理区主任的述职。述职评议会要结合实际,安排充足时间,确保会议效果。要根据不同层级实际,邀请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管理区主任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作出整改承诺。听取述职的区党委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认真准备点评意见,对参加述职的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抓实考核评价工作。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进一步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权重。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防止“干好干坏一个样”。

7.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区党委对各党支部书记、管理区主任的考核评价要结合“一考二评三挂钩”活动开展,并与村级干部“建档立卡”工作相衔接。

8.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述职评议召开后的2个月内,述职对象要牵头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督查、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区党委、各党支部和管理区的责任清单要以党委名义行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组织部将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防止一述了之。各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清单要以单位党组织的名义行文,报本党委备案。各党委要加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切实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党支部、管理区要高度重视,把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在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党支部书记、管理区主任述职评议工作,由区党委统一安排,各党支部、管理区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党支部、管理区的述职评议会,区党委派员参加并进行点评。各党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3篇

根据《衡水市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衡组字〔2020〕13号)和市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市直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统筹谋划,坚持全面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2.时间安排。自上而下、分级实施,市直各单位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在2021年2月下旬进行,各学校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在3月中旬前完成。

二、实施范围和组织方式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各级组织书记全覆盖。

市委教育工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市直各单位组织书记;市直各学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所属党组织书记;市直各学校所属党组织依此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高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冀办〔2019〕62号)相关规定执行;高校党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其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

述职评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务求实效,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既可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述职,也可以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述职。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人数较多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但要确保应述尽述。

三、重点内容

2020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行。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情况。

2.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安排部署、督促推进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党员领导干部下党支部、抓党支部等情况。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党建示范点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4.推动2019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巡视巡察等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和解决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高校要突出贯彻落实部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解决“上热中温下凉”问题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学习中央、中组部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为述职做好准备。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组织力量,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资料,为点评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要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四述四防”,即述自己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述自己推动解决的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述自己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述目前工作短板弱项和下一步整改措施;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下面存在的问题、不讲本级存在的问题,防止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原因。

市委教育工委将市直各学校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会议方案、开展集中督查情况、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修改完善,对情况失真失实的,责令推倒重来。市委组织部将高校党委书记述职报告进行抽查。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一般采取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负责召集,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主持。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合理确定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可邀请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提高评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述职评议会程序一般包括:一是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述职。二是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三是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总结讲话。对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客观评价。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问题,对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四是与会人员现场评议。组织参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可按参会人员类型对评议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次。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4.抓实考核评价工作。上级党组织一般应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 “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5.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集中调研、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列为书记项目,进行集中攻关,切实兑现整改承诺。对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存在的明显短板,由党组织统一安排,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开展集中整治。上级党组织要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五、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4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印发集团公司2018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司党委开展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要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总结借鉴前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经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督促引导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指导下,于2019年2月底完成。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情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情况。

  2.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落实过硬党支部建设等重点任务情况。学习集团公司及公司关于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和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主题党日等情况;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3.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典型经验、“灯塔一党建在线”管理平台建设利用情况;推进创新性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4.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突破项目、党建工作联系点,调动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等情况。

5.解决突出问题、破解重点难题情况。深入查摆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在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身查摆、年度党建考核等方面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本年度确定的重点任务没有完成的要逐一说明原因。

6.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根据查摆的问题,提出2019年加强基层党建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抓手以及由党委书记牵头推动落实的任务。

三、述职评议考核的方法步骤

1.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公司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及集团公司党委工作要求,通过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基层党员、职工群众的反映,了解真实情况,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真正摸清工作实情,为述职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主持撰写述职报告,做好调查研究,提高述职报告质量。报告原则上整体分三部分:第一是总结部分,要实事求是,不穿靴戴帽,杜绝空话套话,篇幅不超过1/3。主要包括抓了什么,为什么这么抓,抓的效果如何。第二是问题部分,着重从个人主观角度去找,不强调客观理由,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原则上不少于三条内容,篇幅不少于1/3。主要是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主体责任履行是不是到位,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等都要分析透。第三是工作打算,主要是下步具体措施,要针对问题,简明扼要,写出具体要抓的几项措施或规划。述职报告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突出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防止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防止只讲思想认识问题、不触及实际问题;防止简单罗列工作,把述职报告写成工作总结;防止讲成绩浓墨重彩、讲问题轻描淡写,讲工作多,讲责任少。述职报告的字数要严格控制在2200字以内,于2019年1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把关。

3.述职评议。述职评议采取现场述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党委将召开会议,听取、审阅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并进行评议。会上,部分单位党支部书记述职,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对述职进行简要点评。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与会人员可现场提问,没有现场述职的党支部书记,采取书面述职方式,将述职报告提交给与会人员审阅。评议时,与会人员填写《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测评表》,统计结果作为衡量述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4.通报反馈。述职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各党支部反馈。对述职情况及评议结果,要在所属基层党组织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

 考核评价工作按“好、较好、一般、待提高”四个等次作出评价。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综合评价为“一般”或“待提高”的,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五、整改落实

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并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2019年度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各党支部的整改方案、三张清单于2019年3月1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于2018年3月5日前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公司党委将对照清单,定期督查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事项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其他有关事项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5篇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6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工作程序,改进干部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依照《条例》和《规定》,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主要包括平时考核、任职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考核沈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处级领导干部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章平时考核

第四条平时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五条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

(一)谈话。考核机关每年至少要与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谈话,必要时,可随时进行谈话。

(二)巡查。考核机关要经常派人到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

(三)参加会议。考核机关可通过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年度工作总结部署会和其他有关重要会议,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

(四)参与重大活动。考核机关可通过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活动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考察了解每个班子成员在重大问题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情况。

(五)社会访察。考核机关可通过走访、座谈和发放调查表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表现情况。

(六)重点调查。考核机关可协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考核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考核机关应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信息、资料的积累及整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三章任职考核

第七条任职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对拟提任上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人选,按照《条例》规定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评价。

第八条任职考核的时机和考核对象的产生方式,由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根据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征求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后研究确定。

第九条任职考核的考核对象除应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一般应为拟提职级的后备干部。

第十条任职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核对象;

(二)考核准备;

(三)量化考核评价;

(四)个别谈话;

(五)调查核实;

(六)形成考核材料,提出拟任职人选。

第十一条考核对象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推荐,集中各方面的意见。民主推荐包括群众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

第十二条群众推荐。在本地区、本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任职单位组织推荐;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由考核机关在人选现工作单位组织推荐。

(一)推荐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法院和检察院领导成员;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及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部分不担任上述领导职务的本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担任过同级领导职务的退(离)休干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其中,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有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二)推荐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和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领导成员人选时,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单位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一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推荐的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三)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可在上述群众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推荐会或发放推荐表的形式,进行扩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其中,地方党政主要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上一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党委、政府重要工作部门和重要岗位的领导成员人选,应组织同级党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府班子成员、政协常委会委员、纪委委员进行推荐。

第十三条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党组)或考核机关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须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呈报。考核机关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进行群众推荐。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推荐拟任职位的人选,必须填写《领导干部推荐表》,并负责地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个人自荐应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自荐表》,并向考核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对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考核机关在进行资格审核后,认为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按规定程序在人选所在单位组织群众推荐。

第十五条考核机关对民主推荐的结果应进行综合汇总。对于群众推荐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的人选在经群众推荐后,应视情况将推荐结果向推荐人和自荐人反馈。

第十六条实行差额考核制。一个拟任职位一般应确定两名以上考核对象。差额考核对象,应在群众推荐中得多数票的人员中遴选,得票率一般应不低于30%。

人选得票率均不足30%时,可从得票率较高的人选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范围,进行第二次推荐。

拟跨地区、跨部门提拔任职的人选,在原单位进行的群众推荐中得票率在60%以上的,方可确定为考核对象。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考核对象的产生,按《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考核准备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预告。考核预告内容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组成员、联系电话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考核预告应于考核前一至两天发出,由考核机关或考核机关委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公告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材料准备。考核组应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各方面的反馈信息。

第十八条量化评价。在进行个别谈话前,请谈话对象根据对考核对象的日常了解,填写《量化评价表》。

第十九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一般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考核对象本人;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

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可根据谈话对象在《量化评价表》中反映出的态度和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交流。

第二十条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有选择地采取如下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档案、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情况等。

(二)征求意见。通过发函、面谈等方式,征求考核对象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以认定和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

(四)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

(五)实地察看。通过现场察看,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

(六)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七)走访。到考核对象曾工作过的单位党组织、居住的社区党组织、配偶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和掌握考核对象工作时间以外的表现情况。

第二十一条考核机关可根据考核情况及对考核对象平时了解和掌握的程度,确定对部分考核对象实行面试。面试时,要求考核对象现场回答问题,阐述任职设想,重点考察、了解考核对象掌握理论、业务知识的情况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同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二十三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考核材料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干部任免呈报表》和量化评价结果的相关图表。

(三)声像资料。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考核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或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四条考核机关应听取考核组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逐一讨论研究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确定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拟任职人选。

第二十五条考核机关确定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征求党委统战部门和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人士代表人物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在个别酝酿之后,党委书记办公会应就考核机关提交的党政领导职位的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

酝酿工作一般由考核机关负责人或者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负责人承担。酝酿的情况应予以记载。

第二十七条考核机关向党委(党组)会议汇报关于拟任职人选的考核情况和任职意见时,不仅要提供文字材料,还应解读量化评价图表、播放声像资料。

第二十八条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任职人选,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任职人选的问题,考核机关应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后,考核机关应根据任职人选公示的情况,向党委(党组)提出是否任职的建议。

第四章定期考核

第二十九条定期考核是指考核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察、核实和评价。

第三十条定期考核包括届(任期)中考核、届(任期)末考核,也可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定期考核的内容,应按照《规定》确定的考核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

第三十二条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考核准备;

(二)述职;

(三)民主测评;

(四)民主评议;

(五)个别谈话;

(六)调查核实;

(七)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材料;

(八)评定考核结果;

(九)运用考核结果及反馈。

第三十三条考核准备: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一般由考核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在进行届(任期)中、届(任期)

末考核时,可请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考核组组长;可约请或抽调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考核组。

(三)组织考核人员培训。

(四)考核组就考核工作方案同拟考核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沟通,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五)考核预告。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准备。考核组收集、整理被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资料。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撰写述职报告。

第三十四条述职。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代表班子述职,同时进行个人述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进行个人述职。述职也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述职材料应提前印发给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

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范围:

(一)考核党委、政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同级党委、

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成员;所属工作部门(含派出机

构)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派的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二)考核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参加述职会议的人员应包括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中层干部;受该工作部门领导或指导的下级单位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单位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应全员参加。

第三十五条民主测评。在述职会议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结束后,考核组向与会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的填写和回收,应有利于反映真实民意,可当场填写、回收,也可会后填写,在规定时间、地点由考核组回收。表格回收后由考核组统计、汇总。

民主测评的内容和评价档次的设定,应细化、量化,并合理确定各评价主体的权重,以便于科学统计和定量分析。

第三十六条民主评议。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评议表的方式进行。选定本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进人物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基层干部代表等不同人员,分别召开座谈会,并发放民主评议表。在了解参加评议人员对考核对象总体评价的同时,重点了解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情况。

第三十七条个别谈话。谈话对象的选定,参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调查核实。考核组可根据需要,参照本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考核组应就考核的有关情况特别是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与被考核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第四十条形成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材料。

领导班子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领导班子的结构分析等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和考核组对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的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主要优点、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情况;对考核结果评定等次的建议。

在届(任期)中、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材料还应包括考核组对领导干部的下步使用建议。

(二)图表资料。主要包括: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结果的相关图表。

考核材料应归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档案。

第四十一条评定考核结果。考核机关依据考核情况,对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对被考核的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

第四十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一般或较差领导班子的党政正职,不能作为提拔任用的对象。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应优先提拔使用;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下一年度不能提拔任用;被评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应转任非领导职务或予以降、免职。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反馈的内容包括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及评定等次。属于领导班子的情况,反馈给班子全体成员;属于干部个人的情况,反馈给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干部本人。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在届(任期)末考核中,考核机关还应就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组织全额定向推荐,并综合考核情况,提出下一届(任)领导班子人事安排预案,报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之后,对拟新进班子人选进行任职考核。

第五章考核机关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机关,是指党委(党组)的干部主管部门。干部主管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十六条对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以主管方为主,协管方协助,共同组织实施。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主管方应征求协管方意见。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由考核机关组建并派出,对考核机关负责。需要时,考核机关可约请或抽调其他单位的人员参加考核工作。

第四十八条考核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作风,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四)熟悉或了解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核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六章考核责任及追究

第四十九条实行干部考核工作责任制。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是:

(一)考核机关对干部考核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二)考核组对考核实施负具体责任。考核组组长和考核人员应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三)领导干部推荐干部,应在《领导干部推荐表》上签名,并承担推荐责任;

(四)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如实向考核组反映考核对象情况,表明使用意见,并对此负责;

(五)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向考核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并对此负责;

(六)考核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对考核人员需要了解的情况,作出如实回答和说明,并对此负责。

第五十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机关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确定的考核工作方案及工作程序违反《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未严格履行考核工作程序,草率提交考核结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对考核对象的资格审查不严或明知考核对象有严重问题,仍坚持让考核组考核,导致用人失误;

(四)对考核组成员把关不严,缺乏教育管理,致使考核组成员出现违纪问题。

第五十一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组组长的责任:

(一)考核组未按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违反考核程序;

(二)对群众反映或揭发举报的问题不认真查实,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不如实向考核机关汇报考核情况或隐瞒重要情况,导致用人失误;

(四)放松对考核人员的管理,导致考核人员违纪。

第五十二条构成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一)考核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草率、简单,或夹杂个人好恶,讲人情,看关系,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二)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如实向考核组组长汇报考核情况,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

(三)随意向他人或考核对象透露、散布谈话内容及调查情况等,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十三条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四条领导干部在推荐干部时,明知推荐人选有严重问题,仍予以推荐,导致用人失误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五条在考核工作中,党员、干部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的真实情况或编造事实,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六条下级组织或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合考核机关开展工作,或不如实提供考核对象情况,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考核对象向组织隐瞒自己问题,或授意他人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或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拉票,或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威胁、打击报复的,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八条对考核工作违反考核程序及考核人员违反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五十九条上级考核机关的干部监督部门应对下级考核机关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条考核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各区、县(市)党委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六十一条考核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由市直各党(工)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7篇

一、述职范围

2020年度民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纵向到各党支部书记全员参与。具体范围为: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在年度考核述职大会上向市委派出的检查组进行述职;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由市委两新组织工委负责组织;市民政局机关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考核,由市民政局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市民政局派出的驻村党组织书记在派驻镇述职,具体内容和方式要主动与派驻村所在镇沟通协商。

二、述职内容

2020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要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的情况。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森林草原灭火、防汛救灾等大战大考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三)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1.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组织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带动党员干部下支部、抓支部、促落实等情况。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实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机关、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后半篇”文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大对援彝干部等脱贫攻坚一线优秀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等情况。

3.抓好上年度查摆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和推进反腐败工作情况。做到“两个维护”,彻底肃清流毒影响,深入推进蒲波案“以案促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全面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整饬“”特别是形式主义、等情况;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等情况;推动健全监督体系,提升基层监督能力等情况;强化制度执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情况。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传达学习党中央新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好网络、教育等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知识分子团结引领服务工作情况;妥善处理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等情况。

各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每年年初明确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注重回应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整改清单落实情况和巡视巡察反馈中涉及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三、方法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20年12月下旬开始,原则上在2021年1月下旬前组织实施完毕。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在述职评议会前,局党委将以适当方式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抓紧解决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根据机关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实地考核内容,注重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提出问题清单和点评意见,为述职评议会现场点评和考核打好基础。

(二)严肃开展述职评议。述职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即可以现场会议等形式述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要结合实际,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主要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局党委书记应逐一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评议表见附件),具体方式可简化。述职评议后,应将述职报告在民政局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三)从严从实开展考核。局党委将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结果运用。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各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各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将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应针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委、机关党委将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及整改清单于2020年1月下旬前报局办公室,并按整改计划抓好整改落实。

四、组织领导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第8篇

这是河南省委省直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省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盘点,更是一次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集中动员。

“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落实责任,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

去年年底,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河南省委率先召开省辖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省委书记郭庚茂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亲自主持会议,并一一作出点评,提出了“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为全省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出了表率、提供了示范、树立了榜样。

如何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夯实机关党建基础?2月28日,郭庚茂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省委省直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后一语“破题”。他指出要充分发挥省委省直工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委、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式和制度创新。

中央有部署,省委有期盼,工委有行动。经过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河南省委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中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即机关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考评;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工委向同级党委述职、同级党委对机关工委考评,以述职考核倒逼党建责任制落实,强化“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专题就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在河南尚属首次。省委省直工委把开展联述联评联考试点工作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工委书记李恩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形成常态”的工作思路,选取12个单位作为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18个单位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从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

围绕“述什么、怎么述”,省委省直工委制订了《省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述职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规范。同时,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要求讲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的篇幅各占1/3。

“述职报告必须写实、写真,要有含金量。”这是撰写述职报告的第一道“硬杠”。根据《方案》,对机关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实行“三审一评”(机关党委初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审核和省委省直工委委员会初评)。通过层层把关,提出修改意见106条,剔除“虚”话,挤干“水分”,使问题更聚焦、剖析更深刻、方向更明确。

真述实点严评――传导压力动力的有效途径

述职评议要真、实、严,才能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省直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上,12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实事求是,有一说一,不夸大、不粉饰,每个工作成果都有实事支撑、有实例说明、有数字佐证。同时,书记们主动亮短板、揭软肋、说不足,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把存在的问题“摆在当面、晒在阳光下”,既查摆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述职评议会不仅是“剖析会” “擂台赛”,还是“真刀真枪”的“点评会”。

“重业务轻党建,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 “工作方式不多、手段单一,找不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每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后,李恩东都逐一进行点评,重点点问题、点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称职不称职,还要征得党员代表的满意和支持,不能搞“体内循环”,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由省委组织部领导、省委省直工委委员、省委省直工委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考官团”,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考生”现场表现,据实打分、提出意见,确定成绩。

开展述职评议,重点难点在支部。省委省直工委成立了五个指导组,全程参加指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思想认识上不去、查摆问题不聚焦、分析原因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个基层党支部。

述职直面问题,点评直击要害,“考官”既可插话询问也可当场填写测评表……每一场述职评议会都动真格、较真劲,让参加“考试”的书记们“脸发烫、直出汗”。

同台竞技也是交流学习的难得机会。许多党支部书记表示,这次述职评议让每位书记在相互比对中看到差距不足,学到了好经验好做法,有助于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同时,省委省直工委注重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联述联评联考在省直机关逐步开展。

管用常态长效――强化“主业”意识的务实探索

“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通过党建述职评议,这样的理念在全省机关越来越深入人心。

“机关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不仅给党支部评出了压力,也给部门党组评出了压力,为部门党组支持机关党委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注入了动力。作为部门党组书记,一定要把这份责任落到实处、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说。

述职评议考核仅仅是起点,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才是重中之重。

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对照上级党委书记点评、反馈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和现场评议提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后报省委省直工委,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委省直工委在次年述职评议考核时,就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考评并通报结果。

科学运用评议结果。各级机关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重要标准,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