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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6 16:00:37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1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15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2篇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基础上,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重点清除村庄内外、道路沿线、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农村环境,为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净化夯实环境基础。实施农村旱厕改造,加快全镇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时间

6月2日-6月30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

6月2日-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旱厕改造活动,本着方便易行、经济实用、群众认可的原则,在我镇农村推行“粪尿分集式”旱厕改造,改厕成本每个约600元。

三、卫生整治及改厕活动内容

(一)清理村内外卫生死角。以“三线”(公路、河道、连村路沿线)、“五片”(村庄周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村庄出入口)为整治重点区域,集中清理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收集的垃圾要纳入县城乡垃圾收运处体系,直运或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二)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村庄河塘沟渠水面上的漂浮物、杂物和周边各类垃圾,全面制止垃圾污水直排河塘沟渠、企业超标排放及其他危害水体卫生的行为,全面消除“垃圾河”、“垃圾湾”、“垃圾沟”现象。同时,加强对河塘沟渠周边村民的宣传引导,从体制机制入手,实现河塘沟渠长效管理和常态保洁。

(三)清理庭院卫生。结合“大家动手、清理垃圾、美化家园”宣传画张贴工作,采取广播、横幅、标语等形式,号召千家万户开展庭院大扫除,在庭院“门前三包”范围内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各类垃圾和杂物。通过开展“卫生文明家庭”、“优美庭院”等评选活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共建美丽家园。

(四)抓好源头管理。要强化机制建设,从源头上根治农村“三大堆”。一是统一固定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各村要本着方便群众、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划定存放区域,并通过绿化或院墙进行遮挡。要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消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通过及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进行处理。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以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理。

(五)分级实施旱厕改造。按照政府引导扶持、社会企业捐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分级实施旱厕改造。

镇敬老院以及二院、中小学校等重点单位的厕所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厕所。各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农户改造标准较高的无害化厕所,包括贴地面砖、墙面砖,安装屋顶扣板等。加强改厕效果的宣传,指导农民群众科学使用,定期维护。各村组建或聘请专业施工队伍,对示范户的旱厕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确保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各企业要把此次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和旱厕改造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牢抓实抓出成效。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城建办、致美公司项目部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目标,创新思路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村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逐项开展清理整治。

(二)落实责任分工。致美公司保洁范围内(镇街驻地、各村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垃圾,由致美公司以社区为单位,集中保洁员、车辆进行突击清理,各村予以配合;不属致美公司保洁范围的包括村内的建筑垃圾、柴草堆、存量垃圾等,由各村负责集中清理。对损毁、缺少的垃圾桶要按照责任尽快购置补齐到位,以不影响正常运转。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改善环境、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村党支部全体党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防控疫情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省、沧州、河间市委市政府、留古寺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全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具体做法

在本村辖区范围内全面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主要做到“三有四清”。

(一)做到“三有”。确保村里“有队伍、有设备、有集中处理点”,具体如下:一有清洁消毒队伍。进一步充实清洁和消毒队伍,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村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二有清洁消毒设备。全面配备卫生清洁和消毒所必须的清洁消毒设备、消毒剂,确保足量足用。三有垃圾集中处理点。按照“方便处理、避免集中”的原则,对村内垃圾投放回收点进行再整理,确保方便投放,方便集中处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投放点,集中投放、集中回收、集中处理。

(二)做到“四清”。对辖区内进行无死角的清洁消毒,做到“街道清、墙面清、沟渠清、户户清”,具体如下:一是街巷清。对村内主街主路、小街小巷进行全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并全面做好消毒工作。二是墙面清,对墙面乱贴、乱画进行彻底清除,保持墙面干净整洁。三是河道、坑塘清,清理并保持河道、坑塘、沟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河道、坑塘、沟渠内外、两侧岸坡整洁、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同时做好消毒工作。四是户户清,各家户内和门前设置责任区,实行“户内户外”三包,以户为单位清洁门前和院落,保持干净整洁,同时做好户内消毒工作。

三、具体职责

(一)做好各村主街主道、小街小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卫生无死角;按照“户内户外”要求,划分责任区、明确清洁和消毒责任;指导村民做好居家清洁和消毒。

(二)做好河道、沟渠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工作。

(三)做好“四害”滋生地清除,降低四害密度,加强对有害生物防治。

大宝车村党支部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4篇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个镇(区)*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以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创建各级卫生镇村为载体,动员广大农民主动参与,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建设与管理力度,紧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用三年时间使全市乡村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村容整洁、畜禽圈养为主要任务,结合爱国卫生其他工作,通过三年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农村环境卫生得以明显改善。镇、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保洁队伍、环卫制度与措施配套健全,镇村容貌整洁,路面平整完好,排水系统畅通,垃圾日产日清,柴草堆放整齐,畜禽圈养,户厕清洁卫生,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至2009年底争取实现全市80%乡镇、20%以上村庄分别达到青岛市卫生乡镇和青岛市卫生村庄标准。

三、工作范围

五市、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所辖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及所属村庄。

四、工作标准要求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驻地卫生

1、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及人行道和小街巷硬化率分别在90%、70%和50%以上,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建有公共厕所和垃圾场,实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驻地村庄卫生户厕普及率在90%以上;配备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管理状态;驻地居民饮用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环境卫生管理。配有环卫队伍和专业管理制度,清扫保洁覆盖率在90%以上;加强垃圾清运管理,达到日产日清;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三大堆”和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集贸市场实行经常化卫生管理。

3、环境绿化美化。主要道路建有绿带和行道树,并配置整齐、美观;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以上。

4、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卫生管理责任区明确,庭院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室内卫生整洁,设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垃圾日产日清;取消旱厕,建有水冲式或三格式公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镇直属单位卫生达标率在80%以上。

5、食品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四证”齐全,亮证经营;卫生设施配套,制度健全,食品卫生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均在85%以上;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根据行业特点,健全和落实旅馆、浴池、理发店、商店、医院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操作规程,主要卫生指标合格率在80%以上。

7、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辖区内灭鼠达标。

(二)村庄卫生

1、基础条件。村庄规划整齐;主要街道硬化,支巷平整,道路排水系统完整通畅;设有足够的垃圾容器,无垃圾暴露存放;卫生户厕普及率在8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为100%。

2、绿化美化。主要街道绿带、行道树整齐美观,管理到位;支巷内因地制宜栽植花草;村内建有公共绿地。

3、环境卫生。设专人负责村庄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垃圾日产日清;村内无“三大堆”,村外“三大堆”隐蔽集中放置。

4、控制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密度,灭鼠达标。

五、工作内容

(一)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组织群众定期开展消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活动,以灭鼠为重点,防病保粮,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镇、村庄灭鼠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专人负责;按照全市灭鼠统一部署,及时进行动员、布置,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在灭鼠活动中,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

2、工作落实。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灭鼠工作方案,按程序组织灭鼠活动;保证足够的灭鼠经费,按时足量购置毒饵;培训灭鼠技术人员,确保投饵到位,灭鼠覆盖率在95%以上,基本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屋、农田不漏地块,单位环境不留死角。

3、效果指标。每次灭鼠活动后,经检查考核,室内鼠密度应在1%以下;室外鼠密度应在2%以下;有鼠情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

(二)卫生改水。加快卫生改水步伐,加强自来水工程建设,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上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3%完成改水任务;自来水普及率在70%以下的镇,每年应按村庄总数的5%完成改水任务;已完成或接近完成自来水普及任务的镇,应加强村庄自来水供水管理,确保供水系统运转正常。

(三)卫生改厕。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新建或改建步伐,凡新建厕所必须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递增3%。

(四)健康教育。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要达到100%。要不定期地举办各类卫生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固定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普及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预防知识,提高农民参与综合整治活动的积极性。

六、方法步骤

从2007年3月始至2009年12月底,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农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有关区、市要紧密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搞好分类指导,采取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面上工作开展,稳中求进,逐年提高,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一)准备阶段:2007年3月至4月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二)试点阶段: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

各区、市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镇或办事处进行先行试点,各镇(办事处)再分别选择两个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试点,总结探索点上经验,为面上整治奠定基础。

(三)全面整治阶段: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

按照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

总结迁段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活动推进步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

由市爱卫会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切实提高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存在的薄弱环节较为突出,农村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经济条件、生活设施相对滞后,人及畜禽粪便得不到无害化处理,垃圾随意处理,环卫设施不配套,白色污染不断蔓延,有的镇村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排水渠道不畅,环境卫生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这些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危害,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因此,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既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提高农村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各级实现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

2、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并精心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良好成效,各级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开始前,各地要紧密结合本辖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排查摸底,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明确提出整治目标、重点、进程及保障措施,方案既要有解决当前问题的近期目标,更要有着眼长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要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指导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为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3、切实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难点问题、敏感问题多,且时间长、工作量大。为此,要把不间断的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有效的宣传形式,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宣传和推广一些好经验、一批好典型。同时,要全力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推动整个整治活动不断健康深入地发展。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7篇

一、工作目标

从年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洁净农村大行动”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年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镇村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农民要得到充分发动,彻底改变乱丢垃圾等不卫生习惯,广大农村要呈现干净、整齐、生态、环保的新面貌。整治的重点项是:生产生活垃圾。整治的重点部位是:交通要道、大型沟渠、集镇、农户庭院。总的目标是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两年有根本改观,三年常态运行。具体目标是:

1、建立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科学有序处理。

2、保持庭院日常整洁,扭转农村居民不卫生习惯。

3、农村公共区域的主要沟渠实现绿化、硬化、净化、畅通。

4、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田间、水面、林地等无农资包装物污染、无畜禽养殖污染。

5、渡墟场(居委会、居委会集镇部分)达到市级卫生单位要求。

的阶段任务目标是:

1、3月20日前组织机构、人员与方案到位,宣传发动到位,陈年及暴露垃圾清理到位,农户房前屋后清理干净。

2、5月底前,一居、二居、黄蓬、上高、红星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即设施、人员、制度“三到位”(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位、保洁员到位、各项制度到位)。

3、9月底之前达到三到位。

4、年底前上述各村场达到“三有三净”清洁村标准。其余村场按任务分配表建好沤制池,保洁员到位。

二、工作机制

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采取典型示范、整体推进、村场为主、部门配合的方法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实行“分散处理、分块包干、分级投入”的“三分”工作机制。

1、分散处理。农户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减量,户内就地处理,办法是每户建好一个垃圾处理池(以建沤制池为主),可降解的垃圾通过沤制后作有机肥,不可降解的垃圾回收利用,由保洁员收集,或由农户送交村中转站(每村建一至二个不可降解垃圾分拣中转站)。然后由镇环卫所统一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人畜粪便必须经过沼气发酵等厌氧处理方可施用,不得随意排放。各村场还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和区域特点,采取其它更符合本土实际、效果更好的处理方式。

2、分块包干。将责任区划分为镇公共区、村级公共区和农户责任区。镇公共区(渡墟场和老潘家墟场),由镇环卫所直接负责,华钱路分解到沿路村场。村级公共区由各村场组织资金进行建设和整治,并聘用专职保洁员进行日常保洁维护,每村按排4名以上保洁员,保洁员要配带袖标,有条件的可配制衣服。农户责任区由农户按要求落实“三包”责任(包庭院整洁、包承包地农业面源污染物收集处理、包家庭垃圾分类处理),并与村场签好三包责任状。各村场要制订以家庭“三包”责任为重点的村规民约。每村从党员、退线村干部、有威望的村民中挑等选若干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义务监督员,形成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三员”(保洁员、监督员、宣教员)齐上阵的责任机制。同时镇村组干部、党员骨干要包户。指挥所组织村与村之间的对手赛,各村要组织组与组之间的竞赛,同时要定期对农户实行评比(每月一次)。镇、村两级要经常性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镇督查一星期一次,不定时,不通知。每月进行一次考评,年度进行三次考核验收(3月底、6月份、年底),并张榜公布,贴牌到户。同时利用村广播进行讲评。

3、分级投入。设施投入,垃圾处理池镇政府验收后按200元/口的标准补偿到村,墟场、潘家墟场、新华大港沿线村场另外享受以奖形式补贴,黄蓬、上高、红星、登艮由市、县办点单位筹资到位。各村依照减负政策规定,以“一事一议”形式,每人每年筹资15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主要用于保洁员报酬、工具等)。收取方法可采取由村统筹,或由保洁员按区域收取。同时要多方争取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整治。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中旬以前)。根据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以及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竞赛办法,全方位、深层次、高密度搞好宣传发动,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宣传发动有专项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阶段,时间是从年3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确保湾达到“三有三净”清洁村标准;第二步是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观阶段,时间是从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确保100%的村场达到“三有三净”清洁村标准;第三是农村环境卫生常态运行阶段,时间是从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全镇所有村场不留死角,全面达标,进入常态管理。

3、总结验收阶段。按照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分三步走的要求,分别在年12月、年12月、年12月对本年度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第8篇

环境卫生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起码标志和直接反映。根据*市政府长政发〔*〕6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解决当前我县“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有效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确定的实施“双五”战略、主攻“五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为目标,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集中一个月时间,彻底解决全县城乡存在的“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问题,净化全县人民的工作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加快建立全县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指挥部。

*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长效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这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和条管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区领导的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任务

(一)县、乡、村公路两侧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项工作。

(二)县城区街道、巷道、公园、绿带、居民区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排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三)县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项工作。

(四)乡(镇)、村街道和住户门前、院内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五)乡(镇)、村家畜家禽无圈养笼养、临街住户残墙断壁等项工作。

(六)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场,大的行政村以自然庄、村民小组设置若干个垃圾点,配置卫生处置设施。

(七)县、乡、村、工矿企业门前院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八)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四周环境卫生清理及保洁达标。

五、整治标准

(一)县城、乡(镇)、村庄、企业、学校、旅游景区、水域区内部及周围无垃圾积存,无纸屑及有色垃圾(塑料袋)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

(二)巷道、各类公路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

(三)农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乱放,无堆积粪肥。

(四)城镇、村庄及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站。

(五)工矿企业的工业废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排放。

(六)县城区的环境卫生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县、乡、村(企业)环境卫生三级管理责任人

县直各单位、各职能部门、乡(镇)、村(企业)主要领导是城乡环境卫生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本地、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解决好“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组建专职的环卫管理队伍

1、行政村设专门的卫生清扫队伍和卫生保洁员。所聘人员由各村自定,500口人以下配备1名保洁员、501-1000口人配备2名保洁员、1001-1500口人配备3名保洁员、1501-2000口人以上配备4名保洁员、2000口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具体负责本村庄公共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监督,负责村乡(镇)、村村之间公路路面和公路两侧生活垃圾、有色垃圾等的清捡保洁和监督工作。

2、乡(镇)、村设环境卫生巡查队。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对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责任考核,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发工资。

3、县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县城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乡(镇)、村、企业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公路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省道及市县连接线、县县连接线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要求每2-3公里确定一名保洁员,确保道路及两侧500米范围内无纸屑、无有色垃圾、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省道长李线、甘林线由公路段确定和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县道壶花线、古石线、张河线、成小线、平辛线、平龙线由交通局确定清扫保洁工作任务,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

4、企业要设专职保洁员。负责厂区内及墙外2公里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内的保洁员由管理单位内部确定,落实责任。

(三)明确卫生保洁员的工资待遇

要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农村保洁员工资,由县、乡、村三级配套解决。企业保洁员工资由企业负担。企业墙外与村两公里以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可以委托村保洁员负责,工资由企业负担,此项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保洁员工资由单位内部解决。

(四)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城、镇、村及企业都要设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点,由专人负责清运,做到定时收集,集中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

县、乡、村(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真正形成村(企)基层保洁员、乡(镇)环卫巡查队、县级环卫管理机构三级职责体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5月24日-5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各级、部门、各单位也要逐级进行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迅速掀起集中整治活动高潮。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5月31日-6月14日)。县、乡、村(企业)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县、乡、村(企业)要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加快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城建局要制定城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城容环境卫生督查、环卫设施管理、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等制度;乡(镇)要制定环境卫生巡查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乡(镇)生活、建筑、农作物垃圾管理等制度;村(企业)要制定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真正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24日)。县检查组对全县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

1、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一把手”为总指挥的集中整治指挥部,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实施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组织机构及工作方案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2、各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自逼加压,真抓实干,负责搞好所辖区域,环境卫生的指导、支持、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认真负责,落实到人,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解决本辖区内“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的问题,尽快清理积存垃圾,同时做好其它方面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相关企业在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废弃物进行排放和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齐抓共管

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

1.城建局和青羊镇负责县主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2、交警队要强化管理,全天执勤巡逻,及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使等现象;

3、*局要严厉打击破坏卫生设施、损害城容乡貌的人和事。

4、城管部门要加强执勤巡逻,取缔马路市场和游商游贩,制止乱贴乱画和各种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5、工商局负责统一规范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及环境卫生状况;

6、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行业卫生;

7、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家属区环境卫生的同时,要强化监管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工作,重点是工商、经贸、二轻、中小企业、商业、县社、粮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下属单位。

(四)强化监管

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监管体系,逐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反馈。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机构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的每周五向县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每周一,通过新闻媒体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爱卫办、建设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五)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