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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议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2 15:02:15

银行会议总结

银行会议总结第1篇

“巴塞尔协议Ⅲ”的改进思路

在“巴塞尔协议Ⅱ”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Ⅲ”对金融危机中银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如资本质量不高、数量不足,场外衍生交易产生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不够审慎,对再次资产证券化暴露产生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薄弱等,从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监管资本和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交易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明确和加强了监管要求。

对西方银行业可能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的改进措施对银行的不同业务以及不同资产负债结构的银行影响程度会有所不同,总体上看,银行业的盈利能力会受到较大约束。

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巴塞尔协议Ⅲ”直接提高了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同时提高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构成项的标准,使不少银行面临着补充资本的压力。根据2010年末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定量测算结果,参加测试的大型银行(定义为一级资本至少30亿欧元)平均资本充足率从11.1%下降到5.7%,以总资本计算,平均资本充足率从14%下降到8.4%。如果银行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不能达到9.5%(即,最低4.5%加保守性缓冲2.5%,再加上2.5%反周期缓冲),会被要求按比例留存收益,不能随意分红。

“巴塞尔协议Ⅲ”确定的普通股一级资本比率水平与留存收益的比例。

可以预计,为了满足监管新规对资本充足率的苛刻要求,资本不足的银行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筹集一级资本或通过减少派息比率来保证留存利润,以补充资本。汇丰银行集团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预计因为“巴塞尔协议Ⅲ”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证券化暴露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方法发生改变,导致风险加权资产增加;渣打银行集团则预计实施“巴塞尔协议Ⅲ”会使该集团未来的核心一级资本比例下降1%。

对场外衍生交易和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等再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影响

在场外衍生交易中活跃的银行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巴塞尔协议III”通过调整内部评级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公式中的相关系数,在监管资本中反映金融机构场外衍生交易对手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和错向风险(wrong-way risk)。此外,要求银行满足对抵押品管理的要求,并相应地进行压力测试,以及鼓励场外衍生交易从场外向中央清算单位集中的措施,也会促进银行调整场外衍生交易的业务策略。

“巴塞尔协议Ⅲ”对列入银行账户的再次资产证券化暴露赋予了比资产证券化更高的信用风险权重,外部评级A-以上级别再次证券化暴露的风险权重是证券化暴露的2倍,对BBB+到BBB-级别是2.25倍。风险权重的增加迫使银行不得不重新考虑拓展再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资本占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银行从事这类业务的积极性。对于列入交易账户的再次资产证券化暴露,监管资本计算更为复杂,要求银行考虑压力情形下VAR值,增量风险(incremental risk)的资本要求和证券化暴露的资本要求(包括考虑交易组合的相关性)。2010年末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定量测算结果表明,考虑压力情形下VAR值导致参加测试银行的监管资本要求平均上升2.6%,而增量风险和证券化暴露方面的规定导致监管资本要求平均上升6.9%。

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的两项新监管指标对银行的成本控制、盈利能力以及全球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都会产生直接影响。为了弥补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的不足,银行不得不增加持有流动性高的资产或延长融资期限,降低期限错配,或者减少发放对流动性影响较大的贷款,无论哪种方法都会导致银行总体盈利下降。此外,流动性覆盖率的硬性要求还可能减少银行融出期限在30天以内的资金的意愿,降低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

无论是流动性覆盖率,还是净稳定性融资率,计算时对不同资产流动性风险权重的设计事实上鼓励银行寻求更多的零售存款,银行之间对零售存款的争夺必然会增加银行获得零售存款的成本,最终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

对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的影响――案例分析

对于公司暴露、零售暴露、金融机构暴露和暴露,“巴塞尔协议Ⅲ”和“巴塞尔协议Ⅱ”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下计算监管资本的规则上没有发生改变。为了评估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对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可能的影响,下面根据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2010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对四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做模拟估算。

估算主要参数假设

由于没有四家银行内部评级法主要参数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暴露的数据,对、银行和公司暴露,违约概率使用渣打银行2010年年报中披露的数字,实际是假设四家银行三类债务人的违约概率与渣打银行相同。违约损失率取内部评级法初级法下标准监管值45%;零售暴露,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都采用渣打银行披露的相关数字,假设四家银行零售债务人/债项风险与渣打银行相同。违约暴露采用四家银行对应到内部评级法暴露类别下的余额作为替代。

对于四家银行的违约类资产,假设其估计的预期损失都超过债项的违约损失率,在计提的减值准备中已经全部反映,监管资本要求为零;对其他类资产,采用统一的风险权重100%。

主要资产与内部评级法下暴露类别的对应

内部评级法对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有特定的分类规则,为估算方便,将该规则与四家银行年报中资产类别的披露大致对应如下。

为了便于估算,将客户贷款和垫款按照公司和零售分开,公司贷款再按短期和中长期分开,分别使用期限2.5年和5年计算监管资本;个人住房贷款对应内部评级法下以房地产做抵押的零售暴露,信用卡垫款对应合格的循环零售暴露,而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对应其他零售暴露。债券投资中,除了政府、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债券以外的其他债券资产,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归并为一类,使用48.42%的风险权重计算监管资本(即假设其他债券的发行主体及存放和拆放的对象全都是银行)。现金类资产信用风险权重为零,如果数据中无法将现金与存放央行款项区分开,统一采用42.68%的风险权重。

估算的结果

结论

上述估算仅是第一支柱下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部分,未包括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将来可能纳入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综合考虑上述估算的保守程度,预计实施内部评级法初级法后四家“系

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约在9%~10.5%,核心资本充足率约在7.5%~8.5%。比照“巴塞尔协议Ⅲ”普通股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9.5%才不被限制分红的标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在实施“巴塞尔协议Ⅲ”的未来几年内应该考虑提高留存收益的比例,以补充核心资本,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估算数据的局限,对四家银行同类型的信用风险资产采取了相同的信用风险权重,导致资产规模成为决定估算资本充足率水平高低的主要决定因素。事实上,客户贷款和垫款是四家银行承担信用风险最主要的资产,每家银行各类债务人违约概率和零售违约损失率肯定不同,采用相同的风险权重模糊了客户/债项信用风险的差异性,造成估算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

也应该看到除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各类债务人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好过渣打银行,而且能有信心地证明与这些债务人的实际违约率状况和损失率相比,预测值至少是保守的。否则,内部评级法本身蕴涵的监管风险偏好和目前我国银行业以贷款为主,公司类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又远高于国际同业的现状非常可能导致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因为实施内部评级法而降低资本充足率。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就会与全球银行业试图通过内部评级模型精细化地度量风险,从而提升资本充足率的初衷形成背离。

对中国银行业强化资本监管措施的建议

“巴塞尔协议Ⅲ”应对金融危机开出的整个“药方”并不完全适合中国的银行业。现阶段,设定杠杆比率要求,并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的约束更有针对性。作为衡量一级资本和包括表内表外总风险暴露比例关系的指标,杠杆比率的计算不考虑风险权重的因素,分母直接用余额相加,更加直观,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作为监管指标的效果比资本充足率更有效。那些未来杠杆比率不能达标的银行,监管机构应该要求强制性缩减资产规模或强制要求股东增资。

面对有可能实施的差别化资本充足率监管,银行需要加强对资本使用的管理和对风险加权资产总量的控制。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相近,资产结构也都以贷款、证券或债券投资、存放央行或同业为主。在一级资本总量的增长速度远远慢于风险加权资产总量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对风险加权资产总量的控制就成为银行控制资本充足率的关键。政府、央行、政策性银行违约风险较低,同业存放或拆放也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水平,这类资产规模的扩张不会对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量造成很大压力。这样,公司贷款(尤其是中长期公司类贷款)和零售贷款的风险程度就成为决定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总量的关键。随着“系统重要性银行”内部评级法的实施,我国内部评级法银行应该按年度对各个级别的非零售债务人和各个零售风险池债务人的违约概率预测值与每年的实际违约率进行比较,并严格监控违约损失率和违约暴露的

银行会议总结第2篇

本文选取了2008――2013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数据,用Logistic回归对影响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要求的概率与银行盈利能力呈正相关关系,与银行不良资产率呈负相关关系。最后,对我国上市银行资本金的管理提出建议。

【关键词】

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Logistic回归

一、引言

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业就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外部竞争者的加入迫使我国上市银行提高竞争力。对于银行业来说,充足的资本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是维护公众对银行信心的基本需要,也是银行自身承受各种损失和风险的“缓冲器”,而资本充足率正是反映银行资本金状况的重要指标。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8%。但我国上市银行资本金管理的历史较短、银行资本金管理薄弱,因此,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二、模型构建

(一)变量选取

1、因变量

本文用资本充足率(CAP)为被解释变量,资本充足率指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率,是一个用来衡量金融机构资本与资产风险预防程度是否充足的重要指标。巴塞尔协议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在构建模型时,若某银行资本充足率大于或者等于8%,则认为该银行资本充足率满足巴塞尔协议规定,即CAP=1,否则为0。

2、自变量

本文选取银行总资产(SIZE)、总资产增长率(GROW)、总资产收益率(ROA)、不良贷款率(IL)为解释变量。其中,总资产代表银行的规模,总资产增长率代表银行的增长能力,资产收益率代表银行的盈利能力,不良贷款率反映银行业务的风险水平。

(二)模型构建

Logistic回归模型:

P{CAP=1|SIZE,GROW,ROA,IL}=

1/[1+e(β0+β1×SIZE+β2×GROW+β3×ROA+β4×IL)]

(三)数据选取

本文采用20052013年16家上市银行数据,数据来源为WIND。

三、实证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从表1知:各个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较小,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可使用上述四个自变量回归。

(二)结果分析

用最小二乘法估计模型的参数和拟合优度,结果见表2。

表2给出回归系数、t统计量及P值。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变量ROA、IL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变量SIZE、GROW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对于我国上市银行是否达到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盈利能力及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比较明显,而规模及其增长率的影响并不显著。由于ROA的系数为正,说明上市银行盈利能力越强,银行达到巴塞尔协议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概率越高,而不良贷款率的影响则相反。

四、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为我国上市银行资本金管理提出建议。

(一)资本管理途径

资本管理是指上市银行通过各种方法提高资本总额,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管理途径又可细分为内源性资本积累和外源性资本筹集。内源性资本累积包括收益留存、增发股本,是上市银行获取资本最经济和最简便的方法。其中,依靠留存收益提高资本充足率是解决我国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问题的最好方法。努力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提高我国上市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由盈利转增核心资本是上市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基本途径。可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除了或有业务以外,开展中间业务不会增加风险资产总额,不会要求资本金的相应增加。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远远低于国际银行业的水平,应高度重视发展中间业务,用中间业务带来的利润转增资本金。

(2)剥离不良资产。我国上市银行在专业银行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形成了或多或少的不良资产,占用了加权风险资产指标,有的不体现为资产,但是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需要从资本总额中扣除,有的虽不体现为资产,也不影响账面资本充足率,但是会减少实际资本充足率。对这些不良资产由各行自行消化,有些银行需要的时间可能较长,因此,国家根据不同的形成原因予以妥善解决,减轻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压力。

(二)资产管理途径

资产管理途径是指通过压缩资产规模或者在总资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优化资产的结构尽量降低风险权重高的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提高风险权重低的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来达到提高资本充足率的目的。

(1)提高流动资产的权重,降低风险资产权重。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的资产结构基本是以信贷资产为主,证券投资的比重较低。巴塞尔协议对流动性强的资产都给予较低的风险权数,因此,可以拓展金融业务,提高流动资产的比率,如短期证券、短期票据、短期投资、信托等金融资产,调节信贷资产的占比,从而提高我国上市银行的竞争力。

(2)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力度。不良资产的存在一方面虚增了银行资产,另一方面,对不良资产核销会带来利润的损失,从而降低银行的资本利润率,导致内源性资本补充不足。所以,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力度,会大大提高我国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

参考文献:

[1]潘功胜.资本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行为[J].中国城市金融,2004(8):46

[2]刘百花.我国商业银行建立资本约束机制和资本规划程序的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9):2426

[3]张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J].中国金融家,2005(001):6061

银行会议总结第3篇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_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出资___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出资_____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____。

(3)______和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和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和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龆?砂炊┰妓姆缴鲜龀鲎时壤??痈孟钭急附鹬刑崛。?制谠黾映鲎识钪罗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和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的子公司,______改名为___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和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和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和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币,除编制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银行会议总结第4篇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_________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包括_________。

(3)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____和____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 银行章程的修改。

2. 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 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 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 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 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 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 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 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 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 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 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 谈判及签署文件。

3. 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 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 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 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 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 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 本、外币投资业务;

3. 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 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 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 信托、保管箱业务;

7. 本、外币担保业务;

8. 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 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 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 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____和____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____的子公司,_________改名为_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____和____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____币,除编制____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_________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 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 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 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 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会议总结第5篇

县总工会副主席**同志;

县总工会常委、县财贸工会主席**同志;

县总工会常委、组宣部长**同志;

县财贸工会副主席**同志。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领导亲临大会,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鼓掌)

今天的会议共有五项大的议程,

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举行**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成立仪式:

现在由**同志宣读县财贸工会《关于同意要求成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委员会的批复》(附件1)。

下面有请县总常委、县财贸工会主席**同志授牌,请**同志接牌(大家鼓掌)

(授牌仪式结束后)

现在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成立暨工会会员(职工)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本次预备会议应到会员(职工)46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出席今天预备会议的会员(职工)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进行预备会议第1项议程:请**同志作**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成立暨工会会员(职工)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

现在进行预备会议第2项议程:审议通过“**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成立暨工会会员(职工)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建议名单和小组划分方案”。

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和小组划分方案经过充分酝酿协商,现提交预备会议通过。下面宣读主席团成员名单朱海荣、周荣华、**、**、程方荣、陆君、宋猷颖。

(待宣读毕)

各位会员(职工),关于小组划分方案,会前已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位会员(职工),这里不再宣读。请各位会员(职工)对主席团成员名单和小组划分方案审议一下。(停顿一下)

如果没有不同意见,请鼓掌通过。(鼓掌毕)

通过。

现在进行预备会议第3项议程:审议通过“**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成立暨工会会员(职工)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和会议日程表”。

(宣读“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开业以来工作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长兴联合村镇银行20**年—2010年工会工作打算;

三、选举产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第一届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工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六、通过有关决议;

银行会议总结第6篇

历经世界金融危机的洗礼,中国经济正呈现出越来越强的信贷驱动特征。

踏入2010年,中国对信贷的调节前所未有地双剑齐发。一方面,上提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对信贷规模进行杠杆调节。另一方面,提高资本监管的风险技术水平,部署银行业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 II)。

新资本协议核心理念是以资本抵御风险,信贷等银行资产按风险大小作为权重量化出所需资本总量。贷款的风险越高,对其征收的资本金也就越高。预计2010年底至2013年,是新协议在中国银行业上线的高峰期。

笔者认为,新协议的实施必然影响中国经济的一些关联点。其中,有两个问题,尤其应事前警惕,早谋对策:

首先,金融危机促使西方商业银行加速发展低风险权重业务,由传统的存款和贷款的中介者,转向“金融服务超市”,其贷款创造的利润占比正在下降。

中国银行业虽在做类似的尝试,但受我国金融同业市场建设、中间业务规模、收费客户状况等原因的制约,不太可能出现同比西方银行贷款利润占比降至50%以下的情况。国内的可能情况是,新协议实施后,贷款仍将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但银行会倾向低风险权重的贷款品种,以求在一定资本总量的前提下,扩大贷款规模。

中国经济地区发展不平衡。新协议的实施会驱使贷款流出相对高风险权重的欠发达地区,流入相对低风险权重的大中城市、高增长地区和高增长行业。

其次,次贷危机爆发过程中,被誉为信用优良、资本雄厚的国际大投行瞬间分崩离析。国际权威信誉评级机构,如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等,它们的评级方法、评级模型和评级体系因此受到空前质疑。

中国尚没有像穆迪、标准普尔这样的公认外部评级机构,国内银行内部开始实行“五级分类”等贷款评级体系只有区区十年。新协议的实施会驱使中国银行业偏好信息透明、披露及时的大中型客户。

小企业信息不全,面对新资本协议实施,很可能连现有贷款总量比例都会下降。如果新协议实施原文照搬巴塞尔委员会条款,只能加剧我国银行贷款企业规模不平衡的矛盾,即小企业融资难。

事实上,新资本协议实施本身也有风险。20年前,新资本协议的前一版本――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在美国等十国集团推行。

美国经济学家发现,银行为在1992年底之前达标第一版资本协议,普遍采取多渠道筹集资本、调整资产结构等措施。这造成信贷压缩、流动性紧张,同政府刺激经济的意向南辕北辙。

美国的切肤之痛警示我们,资本监管新规须与宏观经济合拍。

在推行新资本协议前,中国银行界有必要对资本增加或减少的程度以及相应的信贷规模变化进行认真的测算。

从去年年底国内某主要银行的测算来看,新协议的实施可能会带来该行所需信用风险资本的减少。但新协议提出了我国现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没有涵盖的新风险类别――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另外,根据欧洲的经验:每家银行的资本要求会因该行业务结构和采取的风险计量方法不同而有所不同。中国银行界全行业最终的测算结果仍需仔细斟酌。

近十年的中国经济,呈现出三波段的周期特点。即每个经济发展周期依次出现: 投资增长和货币供给增加,资产价格上涨和实体经济过热,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速下滑三个波段。

上一轮经济周期结束于危机前的2008年底,每个波段的持续时间大约为一年。

如果中国银行界全行业出现计量的信用资本放松、信贷扩张的测算结果,选择宏观经济周期的第一波段――即宏观经济处于“投资增长和货币供给增加”期,就会避开新协议自身实施的风险。

银行会议总结第7篇

关键词:巴塞尔III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资产配置 差异化业务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2-048-03

基于对本轮危机教训的反思总结,2009年以来巴塞尔委员会主导了一系列资本监管改革议题。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各成员国达成协议,决定增加各成员国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该方案已获得首尔G20首脑峰会审议通过。方案通过严格资本扣减强化资本基础、扩大资本监管的风险覆盖面、提高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等一系列措施,试图提高银行在持续经营条件下自主吸收损失的能力,降低“太大而不能倒”带来的道德风险,以及为潜在的经济下行预提充足的资本,提高银行的自主防御能力。笔者认为,相对于表外业务和二、三级资本比例较高的西方同业,此次改革对于国内银行业来说机遇大于挑战,但在国内银行业较快速的信贷资产增长发展模式下,执行新方案所带来的融资压力不小。

一、巴塞尔协议III改革进展

从2009年7月的《强化新资本协议框架的建议》开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一年内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改革方案,所谓巴塞尔III其实是这一系列改革方案的总称。大体来说,方案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巴塞尔II体系内容的更新和改进,另一部分则是新的监管标准体系的建立。总结来说,巴塞尔III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执行严格的资本扣减。对递延税收资产、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按揭贷款服务权利三项总额超过普通股权益资本15%的部分,在计算最低资本充足率和超额留存缓冲资本时要从普通股权益资本中进行扣除。

二是扩大资本监管的风险覆盖面。首先,大幅提高交易业务的资本要求。初步测算结果表明,按新修订市场风险资本计提方法,西方一些主要银行交易业务资本要求将增加4倍左右;其次,改革资产证券化资本监管方法,大幅度提高资产证券化等复杂衍生品的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降低对外部评级的依赖,要求银行履行尽职审查职责;再次,鼓励银行进入中央对手交易清算体系,大幅提高场外衍生品交易和证券融资业务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要求。

三是提高普通股资本充足率至4.5%,一级资本充足率至6%1。强调普通股应在一级资本中占主导地位,区分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功能,要求一级资本应能够在银行持续经营条件下吸收损失,二级资本仅在银行破产清算条件下承担损失。

四是增加超额留存缓冲资本(conservation buffer),这部分缓冲资本也要由普通股权益资本来充当,金额要达到风险加权资产的2.5%。

五是增加反周期缓冲资本要求(countercyclical buffer),同样由普通股权益资本充当,金额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 -2.5%(完整的资本要求总结见表1)。

六是对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银行,要求增加吸收损失的资本,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仍然在讨论中,可能的幅度为1%。

七是增加基于非风险基础的杠杆率要求作为辅助指标。巴塞尔委员会目前基本确定3%的一级资本最低杠杆率(一级资本占总资产的比率)要求。经妥协调整,该杠杆率指标由原计划纳入第一支柱框架变为仅作为监控指标纳入第二支柱考察。

八是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国际标准,主要是引入了流动资金覆盖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推出时间是2015年),和净稳定资金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推出时间是2018年)两个监管指标,作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大小的监测。

在多方博弈之下,巴塞尔III改革方案比市场预期的相对宽松,实施的时间和强度都比预期的要松。新标准的完全实施到2019年真正完成(见表2);此外,目前确定的新标准也没有原计划严格。

二、巴塞尔III对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分析

笔者认为,巴塞尔III在国内银行业的实施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大幅提高监管标准,中短期看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运行负担,拖累商业银行业绩,但长期来看可以夯实发展基础,增强银行系统稳健性。不过考虑到国内银行业的高速发展速度对于资本充足率的需求压力,未来的业务转型和融资压力是存在的。

从机遇的角度来看,由于银监会长期坚持“资本质量与资本数量并重”的资本监管原则,较之西方同业,国内银行业在此次资本监管制度改革中处于相对有利位置。第一,新标准自下而上的定量影响测算结果显示,实施严格的资本扣除对国内银行影响很小,这是由于国内银行业的资本构成本身就相对干净,需要扣除的因素影响不大;第二,银监会对国内商业银行在表外项目和衍生品交易方面的创新持非常谨慎态度,一定程度上防止国内商业银行过度承担风险,因此国内大型银行的杠杆率水平也明显好于国际同业平均水平;第三,根据银监会测算的反馈数据表明,国内银行业的资金来源模式主要是存款,流动性相对充裕,测算表明国内同业的流动性指标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流动性监管体系的实施相对于中国银行业的压力较小。

从挑战的角度来看,考虑到国内银行业在十二五期间普遍规划的快速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很有可能在2年-3年内又会再次面临不足,因此如果再执行比巴塞尔III更为严格的标准,大幅提高资本充足率,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增加较大的负担,甚至拖累商业银行业绩。以2010年三季度末的数据为例(见表3),由于资产规模、募股规模和业务发展速度的差异,国内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变化幅度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国内银行业较快速的信贷资产增长发展模式下,新标准的实施将给各家银行带来不同程度的资本扩充压力。不难发现,业务高速发展的年份核心资本充足率下降较为明显,例如南京银行2009年底核心资本充足率较2008年底下降7.91%,工商银行2010年年中核心资本充足率较2009年底也下降达0.49%。虽然采用新资本协议后,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化幅度与信贷资产规模不一定完全一样,但变化趋势是基本一致的。

三、巴塞尔III下基于风险管理的业务发展建议

针对“十二五”,各商业银行普遍制定了较为快速的发展规划,简单测算表明,如果要实现5 年资产规模翻番的目标,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4.87%。由于内部资本生成率=净资产收益率*(1-股利支付率),根据目前五大国有银行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20%、股利支付率35%为例,则内部资本生成率为13%。不难看出,仅靠内部资本生成,是难以有效支持十二五规划增长的。笔者建议除了进一步公开募股或留存利润等财务计划外,应积极采取以下措施支持业务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低资本消耗的托管、投行等新兴业务,提高低资本消耗业务占比,继续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适度发展表外业务。大力发展人民币跨境结算、新型托管、债券承销、机构同业等业务,在发展中调整业务结构。当前情况下,传统信贷业务仍然是商业银行的现金流,并影响商业银行当前的整体竞争格局,但是各类低资本消耗的中间业务的培植将对未来银行业务结构调整和持续成长贡献越来越多的力量,尤其是在即将推行大幅提高最低监管资本基础的巴塞尔III的环境下。另外,银行应紧跟国际监管资本改革动态,明确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对业务成本收益的影响。

二是结合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优化净利息收入水平,合理规划信贷资产的投向。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税金成本和资本成本等。目前多数的新资本协议银行以自己的FTP(内部资产转移定价)系统来计算每笔贷款的资金成本,并以内部评级法来计算预期损失,确定每笔贷款的风险成本,同时可基于巴塞尔II资本计算公式和内部评级法参数计算非预期损失以确定每笔贷款的资本成本。也就是说,银行已经通过实施巴塞尔II实现了对贷款成本中风险成本和资本成本的精细化计算,这使得银行有能力比较分析信贷业务的综合成本收益率,对客户进行细分和精细化管理,合理分配信贷资源,优化净利息水平,从而在不增加资本的前提下,提高信贷资产的收益率。

三是银行应尽快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提高风险和资本成本计算的准确度,稳步提高可承受的风险水平,支持差异化信贷政策的实施。在信贷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优质大客户资源的争抢已日趋白热化,而大量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型和中小型企业可能急需资金却争取不到贷款。实施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将具备精细化计量客户潜在风险水平的能力,并具备计算宏观经济动荡的压力情形下客户资产质量的可能波动情况。基于此,银行可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战略,主动选择可承受的中型和中小型客户,拓宽银行客户基础,将贷款发放给切实需要资金拓展业务的客户,与其共同成长,在更广阔的客户基础上降低自身贷款集中度风险,提高风险分散化收益。对于优质大客户,应在信贷业务基础上,努力拓展与大客户的人民币跨境结算、债券承销、财务咨询等其它业务,提高合作广度和深度。从长期来看,具有相对较高风险管理水平的银行将能够承担风险相对较高的成长型客户,获得相应的风险溢价,持续提高自身的收益水平和成长速度。

四是基于风险管理梳理银行业务流程,加快流程银行建设,打造畅通、有序、稳健的业务流程,支持银行业务的长期发展和稳健经营。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缺陷亦是导致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巴塞尔协议及国内外监管机构的监管指引不仅约束了风险管理的定量指标,也对银行公司治理、政策、流程和文档管理等定性模块提出了具体要求。有鉴于此,银行应考虑逐步将风险管理理念渗透到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在满足巴塞尔协议和本国监管机构的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理顺风险管理相关业务流程,纳入银行风险管理政策,规范风险管理及相关业务运营,从政策和流程方面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规避力度,提高银行长期竞争力。

银行会议总结第8篇

今年48岁的常振明此前的全部职业生涯都在中信公司渡过,任职包括中信证券董事长、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等等,直到不到一年前有些令人意外地调至建设银行。

面对记者的提问,常振明的回答字斟句酌且思路清楚。他谈到此番战略投资者美洲银行能为建行带来什么益处,谈到他最担心的为什么不是分支行发生大案要案而是制度与工作流程存在缺陷,也谈到他自己角色转换的心得所在。

《财经》:此次引入美洲银行作为建设银行战略投资者的经过是怎样的?

常振明:美洲银行此次分期投资30亿美元,如郭树清董事长所说,是中国单笔引进外资金额最大的一笔。谈判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可以说很短。美洲银行与建设银行接触是在今年3月间;双方于5月 2日签订备忘录,在“五一”长假结束之后,美洲银行派出的人员于5月9日开始对建行作为期三周的尽职调查;6月1日以后,双方及中介机构开始准备有关的协议,到6月17日正式签署。

做尽职调查时,美洲银行三架公务专机,送运来了零售业务、公司业务、风险控制、IT等各部门的人员共40余人。美洲银行对建行所作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除了详尽了解建行贷款流程,他们还去了北京分行、上海分行以及浙江分行,参观了建行北方运行中心(北京)和南方运行中心(上海)。建行还组织了一次高层电视电话会议,建行总行领导们与四位分行长讨论今年业绩完成情况。美洲银行的高级经理们对于风险控制、零售业务以及中小企业贷款的情况问了好些问题,分行长们一一作了回答。

他们问得很细,比如说对建行人事管理制度等全部作了访谈,比如说他们会细到问ATM机监控和运行的细节,还参观了北京的ATM监控中心。建行每个部门的相关负责行长基本上参加并配合了他们的尽职调查。到最后结束时双方交换意见,他们说,对建设银行管理层团队及公司治理结构感到“特别满意”(comfortable)。

《财经》:美洲银行在哪些领域对建行能有所帮助?

常振明:建行到去年年底的总资产接近4万亿元,存款接近3.5万亿元,其中有一半是个人存款,说明建行是一家大众银行。建行主要的竞争优势是资金成本的平均付息率,去年只有1.26%,加上管理费用,资金成本总计也不过是2.3%。去年建行税前拨备后的利润是502亿元人民币。

美洲银行至2004年底的总资产是1.1万亿美元左右,净利润是141亿美元,从盈利上讲是世界第二大银行。另外,在美国有全国第一的分支网络。

我们告诉美洲银行,建设银行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首先是整体战略的挑战。过去建行的口号是“哪里有建设哪里有建行”,现在的口号是“建设银行建设现代生活”。建行正在经历一个从公司业务为主到个人业务为主的转变。美洲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非常强。他们的经验对建行正在进行中的转型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此外,美洲银行可以帮助建行推行从地域性管理到产品线垂直管理的转变。他们在过去五年间正好完成了类似的转变。

其次,建行需要加强风险控制能力。我们认为,解决的关键是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的工作制度与流程。当然,美洲银行只是在流程上提出建议。比如说一笔个人贷款,我们过去的做法是对支行进行授权,美洲银行则是对客户经理进行授权。对哪级授权授到什么地步,他们有丰富的经验。

再次,建行正面临如何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的挑战。建行刚在大连完成岗位描述试点,总行正在进行中,将对大约1000个岗位作出描述,将来会根据这些描述来确定激励机制。

此外,在零售产品、工作流程、制度建设上以及人员培训、风险管理、后台建设、IT系统上,我相信美洲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都将对建行作出很大贡献。他们告诉我们,美洲银行在IT上也“走过很多弯路”,可以与我们分享经验。还有,建行正面临客户经理严重不足的挑战。建行个人客户经理只有8000人左右,未来要增加到两三万人,这就将带来庞大的培训任务。我相信,美洲银行在这方面可以提供帮助。

《财经》:6月17日协议签署以后,是不是意味着交易已经完成?

常振明:接下来要做的是建行对美洲银行进行尽职调查。双方签署的战略协作协议有七个附属协议。建行将分批派出人员赴美,进一步细化美洲银行将与建行合作的领域。现在建行内部各部门正在汇总,将要提出详尽的需求列表。

此外,你们说交易完成了,其实要我说是刚刚开始。现在仅仅是签署了协议,交易还没有完成。要在毕马威审计完建行截至今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以及满足另外一些条件后,美洲银行的钱才能进账。更往远说,尚得建行与美洲银行的战略合作取得成功,这笔交易才算得上真正完成。

《财经》:引入战略投资者要避免竞争关系,是近来的重要引资原则,此次协议有什么样的安排保证这一点?

常振明:美洲银行在中国国内业务很少,而且基本上跟建行不重复。这些业务在将来会主要通过建行的平台来完成。至于建行在美国的业务是否与美洲银行合作,协议中没有提及。

《财经》:有外界评论说,美洲银行此番入资更像一项财务投资。

常振明:建行有1.36亿个活跃的个人账户,银行卡则发行了1.5亿张,美洲银行所服务的客户近4000万人,双方加起来的规模是非常可观的。美洲银行来华的高管们对于这一合作的前景都感到非常兴奋,他们真诚地希望通过与建行的合作,提高服务其全球客户的能力,确实不是单纯的财务投资者。

由于在华业务规模较小,美洲银行此次战略决策包袱比较轻。此外,美洲银行管理层对中国经济将来的发展有积极的判断。在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上,美洲银行董事们一致通过了这项投资案。

《财经》:建行预计于今年底前上市,能否谈谈上市计划?

常振明:这个问题我现在还不能谈,可以谈的是,除了美洲银行,未来也可能有别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建行,所以通过上市获得资本金对于建行不是特别重要。接受公众检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行上市的主要目的。我们想通过几年的时间,把建行基础工作做好,如IT系统、风险控制流程、发展个人银行的模式等。

《财经》:你从中信到建行工作将近一年,比较今昔的工作经历,体会是什么?

常振明:我原来在中信公司工作,到建行以后发现没有什么优势。第一,此前我没有领导建行这么大机构的经验,小银行与大银行很多事是不同的;第二,我基本上算是投资银行出身。投资银行业务更注重交易的达成,但对于建行这么大的商业银行,做成一宗两宗交易是没有用的;工夫只能下在制度建设、用人标准的公正透明、工作流程的完善上。

建行这么大,14500个分支机构,数十万员工,任何一个环节和流程的变化都可能带来巨大的影响。好在过了一年,我现在角色是转换过来了。

《财经》:作为建设银行行长,你最担心的事情是什么?是分支行出现案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