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实例教学法

实例教学法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2 15:00:59

实例教学法

实例教学法第1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经济法基础教学;运用

经济法基础教学这门课程有着极强的理论性和专业性,枯燥的理论概念知识很容易让学生学习处于被动状态,学生因为乏味、单调的学习产生厌学心理。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积极性,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改变传统单向灌输式教学,实现老师和学生教学中的双向探讨,发挥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实际案例的学习中,将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应用相结合,培养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经济法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

经济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介绍:一方面,教师教学只是停留在对经济法律知识的简单介绍上,并不能对立法知识和原则作出深度阐释,以至于不能引导和帮助学生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不利于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学生多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往往对理论的表达内容并不理解,一旦遇到问题对法律规定只能生搬硬套,不能根据经济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经济法律。另一方面,在教学中偏重理论知识的讲解,忽略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经济法基础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教师在课堂中多运用“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注重向学生传授系统性、逻辑紧密的理论知识,忽略对学生内在智力的开发,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也不重视,学生学习法律条文只能依靠死记硬背,思考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薄弱。

二、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意义

(一)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经济法基础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为让学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需要对实际法律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学生通过深入了解这些案例,从多个角度思考案例中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有助于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案例教学法属于一个开放性的教学方法,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讨论、发表意见的平台。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提出新的观点和意见,对课本知识内容进行创新,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

(二)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条文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在探索和研究案例教学过程中,分析和解决案例问题需要学生自己不断搜集信息,通过交流、讨论来完成。在特殊的教学活动情境氛围中,学生还要能够独立决策,运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案例教学中采用的案例往往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或者是对真实案例的虚构和改造,学生在分析、探讨、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学生为了能够独立解决实际案例问题,全面提升自我的能力,会激发自身学习的主动性,自觉积极的学习经济法律知识。

(三)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沟通交流能力

案例教学的应用,为了完成对案例的分析,教师将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和交流。案例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因为其属于一个沟通、合作、交流的过程,需要学生共同合作完成对案例的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之间互相听取意见,也组织语言进行交流。由此,在这个过程中,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同学之间彼此尊重和信任,实现良好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主要采用学生熟悉的实际生活中的经济纠纷案例,或者是一些当前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将枯燥单调的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有趣,而且案例教学法具有启发的作用,能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抽象的理论知识。在案例教学讨论过程中,需要引用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这就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主动性。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一)案例选择

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就是案例的选择,案例最终为教学内容服务,一定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相关性、针对性、真实性的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或者即将学到的经济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以达到学习和巩固经济法理论知识的目标。

(二)对案例讨论过程的控制与调整

在案例教学中,师生地位平等,教师基于案例情况阐明自己的观点,让学生对此自由发表意见和观点,并拿出充分的理由和论据来表述自己的观点,让大家对问题有一个清晰、深刻的认知,也加强对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各类信息都是双向互动的,往往年轻教师缺少实践经验,由此可借助案例教学弥补这一不足,由教师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交流,再由老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总结和点评,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指出学生分析理论问题的不足,同时讲解教学内容,突出案例教学的重点,明确教学目标。

(三)注重与基础理论知识讲解相结合

经济法基础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并不是抛弃理论讲解,如若在教学中只重视案例分析,忽略对理论知识的讲解,那么,学生可能理解案例的内容,但却无法准确找到分析案例的切入点,甚至不能使用经济法专业术语表述自己对案例的理解。此外,在案例教学中要特别培养学生的推理技巧,学生只有掌握法律思维,才能够对案例做出科学准确的推理。

(四)运用信息网络平台健全完善案例库

利用网络在线平台开展案例教学。首先,全校师生参与到案件搜集中,将案例素材上传到素材库,再由其他老师通过评分的形式进行二次改造;其次,选择与经济法基础教学知识点相关的案例进行改编,将文字教学案例改编成300-800 字,课堂导入部分应用的视频素材剪辑到3-5 分钟,视频案例则需控制在15-30 分钟,留给学生充足的讨论时间;最后,素材库健全完善后交由专门的老师负责管理,并将经典案例与经济法基础知识相结合,与各个知识点构建索引关系,利于后期的二次改编和利用。

四、结论

综上所述,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式,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有助于引导学生理解抽象的理论概念,培养运用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首先分析当前经济法基础教学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意义,最后从实际教学出发介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提高经济法基础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培养高水平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 ]戚海成.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运用[J].中国市场,2018 (005 ):256 ,271 .

[2 ]龙雯.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好家长,2017 (042 ):86-86 .

[3 ]宋立娟,王金兰,张晓冬.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 ,018 (006 ):179-180 .

[4 ]陈颖.浅析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教学论坛,2018 (06 ):253-254 .

[5 ]王克文.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中的实践运用[J].纳税,2018 (04 ):247 .

实例教学法第2篇

关键词:网络;法学;案例教学法;理论;实践;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2-0224-02

“案例教学法”,又称为“苏格拉底教学法”,在美国有一百多年历史。一般认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前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朗代尔于1870年前后首创的。朗代尔之后的美国法学院把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学生主要通过阅读根据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学习法律。我国普通高校的法律院系,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法学案例教学法。2000年电大法学开展教育试点以来,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以其特有的优势受到电大法学教师的青睐。但有些教师在网上法学案例教学实践环节中陷入认识误区,削弱了案例教学法应有的功效。鉴于此,本文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若干问题。

一、网上法学案例教学与传统案例教学的区别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尚无权威的大家认可的定义。笔者以为,它是指在基于网络环境的法学教学中,教师结合具体的教学目的,组织、引导学生对某些网上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进行分析、讨论,理解和掌握案例中的法律规范和法律精神,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根据网上案例教学法在电大普遍采用的形式看,主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了网上案例教学的支持系统,包括法学课程的案例资源库,相关课程法律知识准备:(1)课程专题理论知识介绍;(2)相关法律法规选编;(3)类似案例的专家点评。二是组建网络学习小组,网上案例讨论方式多样化:利用网上电子公告牌系统、在线聊天系统、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信息技术来实现。三是设计了网上案例讨论的评价功能:(1)讨论区的功能设置――身份识别功能,点评和回复功能,记录功能;(2)网上案例教学的考核方式――①学生互评,②教师测评,③综合评价。

网上案例教学法与课堂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以下较大不同。

1.教师与学生教学空间方位的不同。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呈现、学生自学活动与小组讨论、教学交互、案例分析报告及评价等活动,前者是在虚拟的网上远程进行;后者是在现实的教室面对面进行。

2.案例教学设计上不同。案例教学内容设计上不同:网上教学案例的设计,教师要考虑案例的交互功能和监督检测功能;课堂案例教学教师利用案例创设问题情境后,教师用语言和肢体语言监督评价学生的学习活动。

3.学生利用的案例资源和教学活动的时间不同。前者案例及辅助资源丰富,讨论的时间灵活,可以实时或异时;后者案例资源十分有限,讨论时间一般利用1课时。

4.教师对整个教学活动的控制方式和程度不同,师生之间的角色关系多样化。网上案例教学中,教学全过程由教师潜在操控,操控的力度有限,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既是指导者又是协作伙伴、又是学生的多重角色。课堂案例教学当中,提倡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当中的角色主要还是一个指导者。由于师生面对面进行教学活动,教师很难在其中扮演学习伙伴或学习者的身份。

二、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

这方面学者研究的较少。笔者认为,网上法学案例教学的理论基础至少有三方面。

1.法学知识基础。法学适应科学,法学的实践与发展为案例教学不断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案例教学需要借助完整的事件,在教学中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这些都与法学的特征相符合,所以说,法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素材,而案例教学又为法学教学提供了一种适宜的教学方式。

2.教育学基础。范例教学理论基础:在教师的启发和辅助下,学生借助精选出来的典型例子主动地掌握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学要突出重点,忽略细节,重点的知识就是范例;案例教学引入了范例教学中利用典型例子组织教学的方法,同时又部分采纳了关于范例教学目标的观点。情景教学理论基础:学生的学习活动自始至终都离不开由一定的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构成的外部环境,即学习活动所需要的情景,客观的教学情景和学生自身的主动学习活动构成了学生发展的综合因素。依此原理,案例教学一般选择真实的情景,它所引发的问题、悬念等是激发内部动机,引起学生对理性思维尝试的一种良好方法。

3.心理学基础。这方面理论较多,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教学交互理论、社会互动理论、信息加工理论、顿悟学习理论、学习迁移理论、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等。这里只介绍两种理论。

(1)迁移理论。迁移假设理论认为,一个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会提出和检验一系列假设,形成一套解决问题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由此形成的思考顺序和假设范围会迁移到以后类似问题的解决中。案例教学中,学生通过自学案例、分析案例和小组讨论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过程就是运用原有的法学理论知识形成对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办法的假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将法理与实际问题结合而生成自己的亲身经验,同时逐步了解与掌握解决问题的一般步骤。促进迁移的情景相似原理认为,学习的情景与日后运用所学内容的实际情况相类似,有助于学习迁移,即创设与应用情景相似的学习情景有利于学习迁移。法学案例一般源于判例或现实,与学生将来法律事务工作中要面临的情景具有相当强的相似性,能使学生在案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与经验有效地发生迁移。

(2)认知弹性超文本理论。该理论创立者斯皮诺等人认为,学习划分为三大类型:适用于初学者的导论式学习、高级知识的获得和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后两类知识与技能要求学习者通过知识表征的建构掌握概念的复杂性与跨越案例的变化性,使认知具有更大的弹性与灵活性;具有非线性的认知弹性超文本是适用于这两类学习的最佳媒体。网上案例的设计就是一种将案例相关内容镶嵌在相关的上下文或背景中的认知弹性超文本,以克服法理的抽象性并有助于对复杂法理的理解与掌握。

三、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民法学案例教学为例

网上法学案例教学模式可表述为:教师利用网络平台案例教学活动任务,提供教学案例――对学生进行网上分组――教师有针对性选择类似案例网上点拨辅导――学生网上独立阅读案例,积极思考,初步分析并提交自己案例分析报告――小组成员利用网络活动区展开讨论活动,由组长和组员在网上共同修改整理,形成小组主报告――各小组之间对主报告进行互评,教师给予教学评定。简言之:提供网络案例――网上分组――教师辅导――自主探索――小组协作学习――师生评价等教学环节。这期间,网络案例选择与问题设计是关键。

从案例与法学理论关系看,网上法学案例可设计为两种类型:一是从例到理型,即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案例,经过自学与合作,寻找某科法律知识形成规律,发现基本概念并运用掌握的法理和概念去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二是从理到例型,即给出法学基本概念,启发学生运用法学基本概念,以例释理,以例证理,从而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从教学过程看,网上案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导学阶段、知识能力形成阶段和巩固阶段。对于某一学科如民法学的知识体系来讲,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时,也应当根据三个不同阶段,设计、选择和运用三种不同功能的案例。以《民法学》“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为例,谈谈三阶段的网络案例设计与运用。案例设计应具有典型性、新颖性、综合性、趣味性。

1.网络导学阶段的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最显著的特点是启发性,设计只有一个知识点(基本概念)的单一案例,问题不宜太多太深,不要求过多地分析,点到即可。从例到理型来设计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案例,在案例背景资料库中可以链接类似案例分析实例。

例1,甲与乙婚后无生育,于1937年收养丙为女,1938年甲又与丁结婚,生有一子一女,他们共同生活。1956年丙结婚,养父母买了一幢四室一厅的房屋作为结婚礼物送给她,房契上写明买主为丙。丙与养父母关系一直很好。1968年与1970年养父母相继去世。1979年落实政策,返还1966年甲被抄家的物品折合人民币15万元和一处房产。丙得知后,要求共同继承遗产,因丁及其子女拒绝而引讼。问题:1.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2.哪些是财产关系,哪些是人身关系?

2.知识能力形成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使学生全面学习第三章重点内容,突破难点,掌握重点。案例设计采用多知识点的特殊综合案例,特殊在把第三章的五项内容综合在一个案例中。可以设计两类案例:一类是法院判例,用已审结的判例中判决结果和依据,作为学生印证所学理论的依据;一类是有争议的研究性案例,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案例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3.知识能力巩固阶段案例设计与运用。该阶段的任务是巩固复习,查漏补缺。当第三章学习完后,为了巩固学习、检验学习水平,可以设计一般综合案例,把民事法律关系一章的内容与已经学过的其它章节或其他学科如民事诉讼法知识综合设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理和相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

总之,在法学教学中广泛采用网上案例教学法,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探索、合作、创新能力,是提高远程教学质量,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M].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0:20.

实例教学法第3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市场营销;实践

案例教学法的本质是为了教学目标服务,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案例教学法能够很好地带动课堂的学习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扩散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新一轮的课改来临之前,可以以案例教学法为参照模板,来改进和创新现有的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

案例教学法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具体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实际生活事件作为学生相互之间讨论的题材,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在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1.培养学生综合能力。高职市场营销教学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市场营销教学来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团体合作精神。而这些综合素质都可以通过案例教学得到良好的培养和锻炼。在案例教学法的实施过程中,要求分成小组形式并准备小组集中讨论所需的资料,然后确定个小组的观点,在案例教学的整个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发挥了自身的作用和认识了自身的不足。因此,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团体合作精神和表达能力。2.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和活跃课堂气氛。案例教学法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其具有一定的趣味性,更大的自主性吸引着学生的自主的参与。案例教学法完全是给学生自由的发挥,充分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在这种气氛下,每个学生都能畅所欲言,而每一次发言对于学生自身而言都是一次自信的提高,从而会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进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3.拓展学生思维。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是固定的,检验学习成果的方式也是统一的,长期以来,导致学生思维被束缚在一个“唯一标准答案”的框架里。而案例教学法因其具有的多样化特点促使学生的思维不再局限于一个区域,拓宽了学生的思维方式。

三、高职市场营销教学实施案例教学需要遵循的几个原则

1.真实可信和客观生动。案例教学的目的了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教师例举的案例需要真实可信,不能凭借教师的直观想法虚构而成。同时,例举的案例不能是一堆枯燥无味的数字、表格,需要适当的进行情节叙述、场景描画等细节,这样,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进来讨论。2.案例的多样化。例举的案例主要是为了供学生讨论,因此需要案例具有多样化,可以根据不同的方法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才能实现例举案例的效果。3.相关性和典型性。案例教学为了服务于教学目标,所以例举的案例应该和教学内容紧密相连。同时,案例内容要具有典型性,拥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

四、高职市场营销教学实施案例教学法

1.课前准备。课前准备包含两个方面:选择案例和设计讨论计划。首先,教师需要详细地讲解本堂课程的内容和重要知识点,确保学生理解了基础含义;然后教师要选择好案例,详细地分析案例涉及到哪些知识点以及讨论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备案;其次教师要把案例资料和讨论设计分发给学生,学生要根据老师提供的案例,搜集相关资料信息,做好课前准备。2.小组讨论准备。案例教学是以小组为单位对案例进行分析,所以要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分组方法可以由学生自由组合,再由小组成员共同选出小组组长。分好小组,各个小组成员可以根据自己搜集的资料进行组内讨论,提出各小组自身观点。3.课堂讨论。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可以对两个发言小组的发言采用辩论赛的形式来进行,可以分为三个步骤。首先,两个小组到讲台陈述小组观点或是现场展示策划方案。选择一名小组成员主讲,其他小组成员进行观点补充,展示小组的讨论结果。然后,双方辩论环节。两个小组就对方的观点进行辩论,对双方的不同意见进行提问,被提问的一方要根据小组搜集的资料结合小组的观点对问题进行解释,强调本方观点和理由。班上其他小组可以对两个小组阐述的观点进行点评和提问,同时表达己方的观点,并说明理由。被提问一方如不能就问题进行解答可以求助其他小组或老师。4.点评和总结。教师一定要认真倾听学生的发言,表示对学生的尊重。在学生发言结束后,教师要简要点评学生的发言,归纳其主要观点,其他学生来进行评价。讨论结束后,教师对此次辩论会进行总结,并要对学生精彩的发言予以表扬,激发学生的好胜心,以饱满的热情参与下次讨论。5.撰写报告。案例教学讨论结束后,教师应要求学生就此次案例讨论写一份分析报告。学生应该依据此次案例讨论的实际情况,综合其他同学表达的各种观点并加于分析,得出自己的见解,撰写分析报告。

五、案例教学法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教师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教师要确定哪些教学内容适合案例教学,然后教师需要认真选择案例,要结合教学内容和目标来确定最合适的案例。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不同的案例对案例教学产生的效果也截然不同。一个最佳的案例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案例要真实客观,不能是教师凭空捏造的;第二,时效性和新颖性。案例发生的时间越近越好,而且能够反映企业营销实践;第三,案例要生动具有多样化,要能引起学生的兴趣。2.教师要做好引导工作。首先,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地位,要适时地转换角色,良好的引导学生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去。教师必须把握好案例教学开展的节奏,节奏过快会导致思维较慢的学生失去信心,节奏过慢又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要掌握好尺度,适时地调节并带动学生的热情,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不能直接控制案例讨论进度。3.提高学生对案例教学法的认可度。在案例教学开始前,教师应该对学生看待案例教学方法的态度进行纠正和引导,来改变长期以来学生形成的学习模式:老师在讲台上授课,学生在下面听。教师对于学生的发言要予以鼓励,教师也可以重新定位自己的身份,参与到学生的课间活动时间当中,尽量和学生成为朋友,以朋友的角度来引导学生,促使更容易接受建议,从而促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效果。

六、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案例教学法对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有良好的促进作用。通过实践案例教学法,教师也可以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进而可以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辅助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法可以很好地提高教学的质量,应该在各院校中大力推行,来实现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

参考文献:

[1]张平.新课改下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的运用[J].新课程(中旬),2014,04:190-191.

[2]翟梦汐,吕庆伟.浅谈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教学中的运用[J].成功(教育),2011,10:106-107.

[3]陶红,郭好翠.论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实施[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1,11:107-109.

[4]韩春梅.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市场营销专业中的应用[J].教育与职业,2015,15:85-87.

[5]张璐.案例教学法在市场营销教学中的应用[J].技术与市场,2014,07:337+339.

实例教学法第4篇

1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最初于1870年由当时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首次引入法学教育[1]。19世纪90年代,案例教学被引入哈佛医学院。案例教学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主要应用于法学、医学和商业等学科的高等教育中,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案例教学法已日趋规范,对我国高校教学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着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的医学教育中,对提高医学生的理论知识理解及临床实践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3]。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为了达到特定的教学目标,采用典型案例作为教学手段,将学习者置于一个特定事件的真实情境中,通过师生、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积极参与,平等对话和研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的一种开放式教学模式[4]。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互动式教学模式。其核心是“以病例为先导,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小组讨论式教学法。

2案例教学法在医学检验实习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

CNAS-CLO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ISO15189:2007)要求实验室中适当的专业人员应对选择何种检验和服务提供建议,包括重复检验的频率及所需样品类型。适用时,应提供对检验结果的解释。专业人员宜按计划与临床医师就利用实验室服务和咨询科学问题进行定期交流。专业人员宜参与临床病例分析以便能对通案和个案提供有效的建议。这就对当前医学检验高等教育的人才提出了更高的培养目标,而现在我国医学检验本科实习,大多只注重操作技能的培养,而对于检验项目的选择,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结果的解释以及如何与临床沟通和联系等方面知识的培养明显不足,使得学生结束实习后,虽然能胜任日常的常规工作,但缺乏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临床思维的素质。因此,为了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及现代医学模式转变的需要,在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实习教学中实践案例教学法显得尤其重要。

3案例教学法在医学检验实习教学中的实践

3.1选取研究对象

将2014~2015年连续2年,到本科实习的医学检验专业实习生60~80名随机分为研究组(案例教学法组)和对照组(传统教学法组)。两组以轮转的方式分别进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血液检验和分子生物学检验6个部门的实习,每个部门实习5~10周。两组同学到医学检验科实习之前,已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内科实习,具备了一定的临床经验。

3.2选派骨干教师

在临床基础检验、临床生化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4个部门中分别选派2~3名骨干教师承担案例教学法和传统教学法实习教学。

3.3确定教学内容

实施医学检验专业实习大纲中的肝功能试验,肾功能试验,心肌酶及心肌蛋白检测,血糖、血脂及电解质检测,常规检测(血液常规、尿液常规、粪便常规)、常见病原体检测等内容。

3.4病例设计和准备

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是良好案例教学效果的前提。首先,案例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启发性和可讨论性,要体现出典型的相关知识,经过对案例的了解和理论的学习,要有利于给抽象的理论赋予形象客观的诠释;其次,要结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针对与临床关系特别密切的重点内容和一些难以理解、记忆的知识点提出问题,使案例能够充分的展开,给同学们思维和讨论的空间,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灵活掌握,并能进行思维能力的训练[5]。本次案例教学法所需病例由科室组织各亚专业骨干教师统一编写,根据教学内容,选择8~12个内科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病例,聘请相关临床医师对病例的选择和问题的设计进行校正和指导,具体如下:

(1)消化系统:选择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原发性肝癌等肝脏疾病,胆石症、胆囊炎等胆道疾病病例;

(2)泌尿系统:选择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尿路感染等病例;

(3)循环系统:选择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病例;

(4)呼吸系统:选择肺炎、慢性支气管炎等病例。设计的每个病例分析包含:①本病通过实验室检查和临床表现,可能为哪一系统疾病?②患者的初步诊断?诊断依据?③该患者病情与实验室检查指标之间有何关系?④为了明确诊断和治疗,还进一步做哪些实验室检查?⑤为什么要检查该检验项目?检查该项检验目对本病例诊治有什么临床意义等问题,设计问题的形式、种类、范围灵活,多变,难易适度,力求激起学生的求知欲。并通过不断收集、整理,逐步建立《检验医学实习病例集》。

3.5教学实施

进行案例教学前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病例特点认真备课,探索具有检验医学特色的案例教学法实习教学模式即由病例分析包含的问题引入检验项目,复习相关理论、查阅资料,师生互动探讨问题,设计检验方案;实施检验操作,阐明各检验项目的原理及操作过程,分析、判断检验结果;探讨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引入误差和质量控制内容,分析如何准确发出检验报告、如何解释检验结果,怎样与临床沟通和联系等。教师归纳、总结和点评,学生在思考、理解基础上掌握实习大纲要求内容。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始终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进行,始终将上述模式贯穿其中。

3.6教学效果

3.6.1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在医学检验专业的实习教学中实践案例教学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生从简单的记忆型、模仿型向思考型、创新型转变;提高了综合分析问题、临床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了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强化临床意识,使学生在临床综合知识方面取得进步,认识到医学实验室不仅仅只是向临床提供检测数据,还能与临床医生共同分析检验结果,提供其检查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包括解释结果和为进一步的适当检查提供建议。同时期望案例教学法在医学检验科临床实习教学中不断探索改进并得到普及,为学生走向临床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6.2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案例教学对教师理论水平、临床经验、专业知识更新、应变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只有不断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不断补充新知识,切实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才能在案例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因此,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促进了教师业务能力、教学水平以及整体素质的提高,实现了教学相长。

4案例教学法在医学检验实习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案例教学模式虽能很好的弥补传统教学法的不足,在激发学生自主学习、促进临床思维的发展上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就医学检验专业课案例教学发展看,尚属起步阶段,而将之应用于实习教学,更是无相关教材可以参考,几乎无相关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发展。

4.1典型病例的选择

病例是案例教学的灵魂,教学病例及问题的设计合理与否是教学成败的关键。目前病例储备量、质量以及问题设计的难易程度、实效性已成为案例教学在医学检验实习教学中应用的一个瓶颈。

4.1.1病例的储备量明显不足案例教学自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案例库建设还不够完善。目前还处于案例数量少、精品案例不多的局面。尤其针对医学检验专业,现有的经典案例更为少见。

4.1.2选择的病例质量不高目前教学改革所使用的病例主要来自于文献和医院收集与检验项目相关的病例,但不是所有的病例都能满足教学要求。因此,教师在选择病例时应注意:病例内容与实施医学检验专业实习大纲中的内容要相符,病例要具有“三”性即真实性、问题性、典型性。最好是学生所关心的、熟知的内容。

4.1.3缺乏设计问题难易程度和实效性的经验由于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无相关教材可以参考,几乎无相关经验可以借鉴,尚未形成系统性、完整性的教学思路,导致教师难以把握案例选择的难易程度和实效性。根据我科的教学经验,典型病例的选择,可通过查阅文献和查阅《检验与临床的沟通案例分析200例》和《检验医师启示录》等相关书籍以及实际工作经验等多种方式获取来源于临床实践的案例,用于医学检验各亚专业的案例教学。

4.2教师教学和实践能力的限制

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等综合素质提出了比传统教学法更高的要求,带教教师不仅需要熟悉医学检验各专业课程知识和技能,又熟悉临床医学知识并能集合知识加以运用。目前主要表现为师资队伍匮乏、教师对案例教学法理解不够深入、缺乏案例教学经验等。因此,我们加强了对带教教师的培训,通过选派进修、观摩教学、参加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开展案例教学奠定了师资基础,同时请临床科室资深教师给予支持与帮助,使医学检验实习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得以顺利开展。

4.3学生学习能力的限制

案例教学对学生而言,要求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从案例课前预习开始,就要结合案例,带着问题查阅相关资料,做出初步的分析、判断并积极与组内同学交流沟通,这势必要求学生在课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本院教学科和医学检验科室为实习同学提供了良好的自学空间,医院图书馆提供查阅资料的方便,同时带教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引导,只有教和学两个环节紧密配合,才能使案例教学在医学检验科实习教学中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效果。

4.4评价系统尚未建立

教学的目的是为了沟通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应用之间的联系[6-8]。因此,传统单一的实习考核评价手段即亚专业实习结束时操作技能考核则很难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建立科学、系统、完整的评价系统尤为重要。实践证明,在医学检验实习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自主学习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及临床思维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在具体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充实和完善,使之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案例教学的优越性,以适应现代医学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183-185.

[2]余红平,谢志春,曾小云,等.案例教学法在流行病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09,29(1):91-95.

[3]陈继红,罗和生,董卫国,等.案例教学法与以问题为基础学习教学法相结合在内科学消化系统教学中的应用[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2):250-252.

[4]傅永刚,王淑娟.管理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33.

[5]紫红燕,涂建成,郑芳,等.案例教学在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教学中的应用[J].西北医学教育,2011,19(3):625-627.

[6]刘春红,罗宏.中医妇科课程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长春大学学报,2006,6(1):161-162.

实例教学法第5篇

与教师讲授与学生被动听课的传统教学模式不同,案例教学法采用的是苏格拉底式讨论问题的方法来进行教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往往不会去阐述概念或定义的含义,教学的重点是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分析案例,使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熟悉和掌握法律的理论与精神,达到提高学生法律理论水平,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能力的教学目标。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常是教师预先根据教学计划有意识地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案件资料,学生在熟悉案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已经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对该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作出结论。在课堂上,授课教师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针对案件的基本事实,通过变换假设条件,提出一系列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供学生分析和讨论,通过这一过程,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发现和理解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范,并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成了近代一百多年来,美国乃至整个英美法系国家法尽管大陆法系国家以成文法为主,但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多变,以致有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而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现在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也日益重视案例的编纂与研究。案例教学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学教育中也必不可少,因为在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的新形势下,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面临了全所未有的新挑战。在这种环境下唯有通过改革法学教育的方式方法,重视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作用,才可能真正提高我国法学教育质量,培养既掌握丰富理论知识同时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

2国际经济法教学案例甄选的标准

案例是案例教学中必不可少的素材,可以说案例教学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甄选是否恰当。在挑选国际经济法案例时,一般必须遵循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2.1结论的不确定性

挑选的案例的结论应具有不确定性,换言之,在案例教学中,如果案例的结论显而易见,那么这样的哪里对于教学没有太多的意义,因为这样的案例无法达到启发学生的教学目的。作为教学的案例,不应该局限于一个唯一的正确答案,当然一些经典案例,总会隐含着业界所共同认可的一些行动或对策,但这些行动或对策只对学生起某种提示或引导作用。总之,教师在甄选和制作教学案例时,应该根据教学的需要有意识地修改案件的案情,使得该案例具有可讨论性,避免限制学生从多角度分析案情。案例结论的多元化可以让学生根据条件变化的不同情况,探寻解决案件的不同方法,并在比较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更佳和更有效的解决手段。

2.2案例的典型性

案例的典型性是指在案例教学中的案件事实与拟讨论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较强的对应性,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能够较清楚的诠释某个或某些法律规则的意涵。与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不同,案例教学不仅要达到传授理论知识的目的,还要开发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目的,在选择案例教学素材的时候,教师必须保证所挑选的案例既具有国际经济法理论价值,同时兼具国际经济法实践意义。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案例,才能够达到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法律知识的目的。因此,教师只有在吃透教材、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的基础上,才可能会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指导学生分析典型案例,并举一反三,使学生真正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理论,并能够熟练的使用该理论来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

2.3案例的针对性

所谓案例的针对性,是指不能脱离当前的教学实际来挑选案例,案例的选择必须以教学为中心,并为教学的需要服务。因此,针对性要求教师在挑选案例时,必须考虑案例在内容上是否与课堂讲授内容相契合。这样,通过讨论这些案例,学生对于某些抽象的理论的理解就可能更为深入和透彻,也使得教学活动更为生动和活泼,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利用所学过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目的。众所周知,国际经济法既包含国际法也包含国内法,其庞杂的体系与繁多的内容往往让学生望而生畏,如何在有限的授课时间里让学生真正掌握国际经济法知识,这要求教师所挑选的案例必须紧密结合拟讲授的理论知识,换言之,教师应该对原始的案件资料进行加工,剔除案情中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信息,不必面面俱到,尽量使学生花费最少的时间就能掌握案例的基本情况,当然,对于与理论教学紧密相关的信息必须要充分交代清楚。

3国际经济法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

3.1充分的课前准备

案例教学首先要求学生了解案例的整个背景及发展情况,这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前提。教师在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并进行适当加工后,应该把相关资料分发给学生,以便学生预习和准备。与此同时,根据案例资料的具体情况,教师还可以提供相关的国际经济法条约、国际惯例、国内法规定以及其他的参考资料,以帮助学生理解和分析相关案例。学生一方面要认真预习课本,另一方面要仔细研读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总结案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提炼案例涉及问题的主要观点与依据,为课堂讨论、回答问题或阐述自己的观点、立场作积极准备。这样,学生在正式课堂教学之前就可以了解案例教学的基本理念、目的和步骤,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整个教学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在实施案例教学法时,教师应该采取各种教学方法,而不是局限于某一种教学手段,亦即案例教学法与讲授教学法应该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是偏重其中某一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首先是采用多媒体工具来进行案例的教学与讲解。在现代化教学中,多媒体是一种常见的教学手段,使用多媒体教学具有信息量大、效率高、形式活泼等优点。④通过多媒体教学,不仅会使原本艰难的教学活动充满了魅力,而且学生和教师的互动也会更具可操作性,互动的形式和内容也会更加丰富立体。其次是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在学生已经作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适当地把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再由各个小组的代表做最后的陈述。总之,应该综合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创造能力。

3.3案例实践理论化

实例教学法第6篇

在VB教学中,笔者认为如果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根本无法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以问题为主线、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PBL教学法,却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以往传统的VB教学中,一开始都是介绍程序设计中比较抽象难懂的概念比如对象、属性、事件和方法等,然后就是讲解枯燥的理论知识,比如程序的语言基础、选择结构、循环结构和数组等,从知识的逻辑结构体系上看,这样的教学安排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学生的认知规律来看,这种方式很难让其接受。而PBL教学法打破了传统教学模式,它不是按照教材的顺序授课,而是以精选出的案例为中心,从简单的案例入手,通过让学生观看、模仿,在实际操作中去探究和领悟这些知识点的概念,通过教师的归纳总结,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新的知识。整个教学过程强调学以致用,避免了枯燥、繁杂的理论说教,这不仅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对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也大有帮助。以下详述“循环结构”专题教学活动的设计过程。

(一)呈现问题情境,学生体验问题情境,确定要解决的问题,目标是可以深入浅出的引出循环结构,使用问题策略,能够培养学生问题意识。

教师在屏幕上展示“五彩同心圆”的界面,在窗体上单击命令按钮后,出现若干个以窗体中心为圆心的各种颜色的同心圆。教师提问:如何利用已学过的 VB 知识,设计完成该效果。

(二)分析问题,引导学生逐步思考问题,使学生意识到循环结构的流程。

(1)打开对象窗口,让学生思考如何在窗体上画出以窗体为中心半径为50缇的红色圆?

(2)进一步提问:如何画10个半径不等的同心圆?

(三)组织分组分析问题探究学习,培养学生交流合作能力和合作探究精神,使用心理引导策略,引导学生小组合作并使用教学管理策略对学生活动进行监控。

(1)对学生进行分组,每5个学生一组,共同思考探究程序的实现代码

(2)要求学生填写小组活动记录表,随时记录小组活动的情况和进展

(3)组织小组讨论,引导学生利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上的资源分析问题

(4)对学生活动进行监控。

(四)协作学习解决问题,培养归纳总结能力,使用问题策略中的随时点播,对学生进行指导。使用教学管理策略对学生活动进行监控。

(1)利用网络教学综合平台组织协作,促进问题解决

(2)对于疑难问题给予指导建议,帮助问题的解决

(3)教师巡视,跟踪活动进展

(五)提出新的探究问题,让学生对深层次问题进行探索,使用心理引导策略,增强耐挫能力。

(1)问题深入:如何设置每个同心圆的颜色?

(六)学习成果评价,相互交流评价,有助于相互促进、激励。使用展示学习成果指导策略,进行成果交流与研讨。

(1)学习成果展示

(2)让学生选出代表对小组作业进行自评和互评

(3)教师进行评价,指导学生下一步的学习

(七)深入学习,学生进行自主学习,进一步完善程序,启发学生对深层次问题的探究能力。

布置自主学习任务,在完成的应用程序中,设计一个计数器,用来显示当前同心圆的个数?

实例教学法第7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 刑法学 案例选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8-0164-01

在现代化教学中,若一味强调知识点的教学,课程难免显得枯燥乏味,学生在学习相关知识过程中久之易产生厌倦感,不利于教学进度的正常进行。案例教学属于教学模式优化的一个分支方法,在刑法学教学中融入相应案例可引起课堂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本文以刑法学的案例教学为主线,针对教学效果以及案例选取原则展开研究,现报道如下:

一、案例教学在刑法学中的作用

(一)让课堂教学生动化

刑法学相对于普通课程而言,在理论性上更强,对于构成犯罪的原因、是否会构成刑法犯罪、应当判处什么级别的刑罚以及刑法实施的相关依据等,容易让学生产生抽象感,认为刑法学只是相关刑法条例的罗列,难以产生学习兴趣。若能够运用案例将理论融入其中,原本抽象的理论将浅显化、通俗化,教学将更为生动活泼。

(二)提升学生能力

刑法学中的各项基础理论学习是为了让学生在今后工作中运用到知识点,对现实案例加以合理判断,依照刑法对当事人制定出合理的刑罚。刑法学属于实践性较强的一门法学类型专业课程,案例的使用能够让学生了解到典型案例,在课堂讨论中提升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教师在教学环节将案例与争论点罗列出来,将给学生更为清晰的分析思路,为其提供逼真的实践机会,优化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选择原则分析

(一)案例需不断更新,与时俱进

就目前刑法学案例教育而言,对案例的选取上通常存在一定程度的延续性,即每个学年教授的内容中总会出现相同案例,年复一年的让学生了解。虽说这类型反复使用的案例更具教学特点,但长期固定不变的案例容易让学生产生疲倦感,不利于学习兴趣的提升。

教师在案例选取中可多上网查找有代表性、影响范围广的案例。例如,李天一案、南京幼童饿死案、北京摔婴案、四川特大传销案等。在网络的帮助下,即使没有教材的帮助,教师同样能够结合刑法学知识融入其中展开教学。虽然新鲜案例可能只适应于刑法学分论教学,但若能替换旧案例,学生兴趣将大幅提升,课堂讨论也会更为热烈,因此教师应保障案例常新。

(二)案例需与刑法实务相关,具有典型性

案例选取应具有典型性或是重大性,换言之,案例应具有针对性或是代表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常会出现在电视媒体、报刊杂志中,教师在选择相关案例时范围较广。但是在选取时,并非所有刑法实务案例均能够用于案例教学中,教师应选择有代表性,较为典型的例子让学生掌握刑法学理论知识。

典型案例能够按照刑法学相关知识点分类,例如界限罪与非罪、罪与罪之间的关系。同时,典型性案例更能够吸引学生展开讨论,让原本偏向枯燥的刑法学变得不再乏味、单调。由此可见,在刑法学案例教学中使用典型性案例是教学效率提升的关键,教师应注重案例选取的典型性原则,对刑法实务的教学起到辅作用。

(三)案例应难易适度,便与讨论

教师在刑法学实务中选取的教学案例应注意难度的控制,既不能难度太高,又不能太容易。高难度的案例有时连检察官、法官都难以决定,学生在学习时易产生困惑或争论;过于简单的案例会使得讨论时间过短、讨论点偏少,让案例失去讨论的价值。

教师对案例的选择应控制好难易程度以及争论性,其中争论性必须包含合理性成分,让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能够自行发现争论点,从而引发争议,让其运用刑法学中的各项观念将具有争议的意见表达出来,最后再由教师总结归纳。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案例应具有争议性便于讨论,但若争议性让案例上升到了困惑以及复杂程度,对于学生而言分析起来可能无从下手。因此,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考虑到学生层次,案例复杂性注意控制,让讨论在激烈而又清晰中进行,提升学生刑法学案例分析能力。

三、结束语

在刑法学教学中,融入案例教学不仅能够活跃课堂氛围,还能够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总结让学生对其中包含的原理有效掌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层层分析、逐渐深入,在案例选取的各项原则下增强案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提升刑法学课堂教学效率。

【参考文献】

[1]孟庆华,王法.刑法学实务案例教学方式探析[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01):113-117.

实例教学法第8篇

在现代化教学中,若一味强调知识点的教学,课程难免显得枯燥乏味,学生在学习相关知识过程中久之易产生厌倦感,不利于教学进度的正常进行。案例教学属于教学模式优化的一个分支方法,在刑法学教学中融入相应案例可引起课堂讨论,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本文以刑法学的案例教学为主线,针对教学效果以及案例选取原则展开研究,现报道如下:

一、案例教学在刑法学中的作用

(一)让课堂教学生动化

刑法学相对于普通课程而言,在理论性上更强,对于构成犯罪的原因、是否会构成刑法犯罪、应当判处什么级别的刑罚以及刑法实施的相关依据等,容易让学生产生抽象感,认为刑法学只是相关刑法条例的罗列,难以产生学习兴趣。若能够运用案例将理论融入其中,原本抽象的理论将浅显化、通俗化,教学将更为生动活泼。

(二)提升学生能力

刑法学中的各项基础理论学习是为了让学生在今后工作中运用到知识点,对现实案例加以合理判断,依照刑法对当事人制定出合理的刑罚。刑法学属于实践性较强的一门法学类型专业课程,案例的使用能够让学生了解到典型案例,在课堂讨论中提升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教师在教学环节将案例与争论点罗列出来,将给学生更为清晰的分析思路,为其提供逼真的实践机会,优化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案例选择原则分析

(一)案例需不断更新,与时俱进

就目前刑法学案例教育而言,对案例的选取上通常存在一定程度的延续性,即每个学年教授的内容中总会出现相同案例,年复一年的让学生了解。虽说这类型反复使用的案例更具教学特点,但长期固定不变的案例容易让学生产生疲倦感,不利于学习兴趣的提升。

教师在案例选取中可多上网查找有代表性、影响范围广的案例。例如,李天一强奸案、南京幼童饿死案、北京摔婴案、四川特大传销案等。在网络的帮助下,即使没有教材的帮助,教师同样能够结合刑法学知识融入其中展开教学。虽然新鲜案例可能只适应于刑法学分论教学,但若能替换旧案例,学生兴趣将大幅提升,课堂讨论也会更为热烈,因此教师应保障案例常新。

(二)案例需与刑法实务相关,具有典型性

案例选取应具有典型性或是重大性,换言之,案例应具有针对性或是代表性。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常会出现在电视媒体、报刊杂志中,教师在选择相关案例时范围较广。但是在选取时,并非所有刑法实务案例均能够用于案例教学中,教师应选择有代表性,较为典型的例子让学生掌握刑法学理论知识。

典型案例能够按照刑法学相关知识点分类,例如界限罪与非罪、罪与罪之间的关系。同时,典型性案例更能够吸引学生展开讨论,让原本偏向枯燥的刑法学变得不再乏味、单调。由此可见,在刑法学案例教学中使用典型性案例是教学效率提升的关键,教师应注重案例选取的典型性原则,对刑法实务的教学起到辅助性作用。

(三)案例应难易适度,便与讨论

教师在刑法学实务中选取的教学案例应注意难度的控制,既不能难度太高,又不能太容易。高难度的案例有时连检察官、法官都难以决定,学生在学习时易产生困惑或争论;过于简单的案例会使得讨论时间过短、讨论点偏少,让案例失去讨论的价值。

教师对案例的选择应控制好难易程度以及争论性,其中争论性必须包含合理性成分,让学生在讨论过程中能够自行发现争论点,从而引发争议,让其运用刑法学中的各项观念将具有争议的意见表达出来,最后再由教师总结归纳。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案例应具有争议性便于讨论,但若争议性让案例上升到了困惑以及复杂程度,对于学生而言分析起来可能无从下手。因此,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考虑到学生层次,案例复杂性注意控制,让讨论在激烈而又清晰中进行,提升学生刑法学案例分析能力。

优秀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