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1 16:28:31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1篇

离职证明可以在离职的时候进行索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离职证明的部分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作用有哪些

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2篇

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4、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5、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6、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员工离职时,可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通常企业的离职手续中,都会有一个出具离职证明的程序。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职时,由原企业所开具的关于工作期限、受雇职位、已经离职等信息的证明。

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防范新录用员工与原单位仍然存在劳动纠纷,并受到劳动纠纷的牵连。所以,离职证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诉新雇主,本人已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3篇

其实,这些跳槽的员工我们HR也要照顾其感受,我们并不是只会招人,我们更要会安抚人。

那么,关于离职证明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什么会这么麻烦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一个新公司需要,一个原公司不愿意开,造成了上面那位通薪粉宝宝的困扰。今天小薪就以此为例来说说,当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呢?

一、不仅要出具离职证明,还要办理社保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接着往下看~

二、不出具离职证明,要赔偿

可能有很多通薪粉宝宝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

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三、不交接工作也必须为其开离职证明吗?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四、不出具离职证明如何赔偿?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五、劳动者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

1)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2)有公司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

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则证明了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

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关于 离职证明 ,通薪粉们要注意些什么呢?

1)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4篇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一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三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四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五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特此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5篇

公司员工离职证明基本格式【一】离职证明

甲方:__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 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____年__月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员工离职证明基本格式【二】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员工离职证明基本格式【三】离职证明

兹证明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部门______岗位,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______”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延伸阅读:离职证明要怎么写?企业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相关从业人员对离职证明的认知和操作并不统一。笔者曾接到多次相关咨询,也数起与离职证明有关的案件,其中主要是因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的赔偿问题。笔者总结与离职证明有关的十个实务问题,与读者分享。

一、一个定性:离职证明的法律属性

如何给离职证明进行法律上的定性?属于合同义务还是属于后合同义务?抑或是属于附随义务?笔者认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附随义务的典型特征是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离职证明显然属于附随义务。这一属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无论是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还是劳动合同终止均需要依法出具。

二、两种责任:未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附随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违反法定义务当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需承担两种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赔偿责任,即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三大功能:离职证明的作用和价值

离职证明究竟有何种功能?学界见仁见智。笔者结合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认为主要有三大功能:

第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证明。这是离职证明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为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只涉及到劳资双方之间,具有相对性或一定的私密性,缺少一定程度的公开和公示。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一方面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第二,劳动者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一般而言,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否则都算失业。所以,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社保行政部门据此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故失业保险相关立法规定,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同时,还要进行失业保险报备或登记,劳动者再凭离职证明申领失业金。实务中,大部分与离职证明有关的争议,都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

第三,离职证明还有一个附带功能就是工作经验的证明。离职证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证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而上述信息对该劳动者的再就业能起到辅助证明作用,无论是新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可以利用离职证明进行相应的佐证。

四、四项内容(必备项):与可备项、禁止项的区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原则上离职证明就应该载明上述四项内容,我们称之为必备项。不过,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1、必备项,即上述四大项内容的写法

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职时间不能随意填写

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

3、关于离职原因是否要写以及如何填写的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6篇

[经典案例:]

陈某2005年3月进入某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担任司机。2006年8月,该分行为精简编制,对内部辅岗位进行清理,与陈某以一次性买断工龄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向陈某支付了8400元经济补偿金。2007年1月1日,甲劳务服务中心将陈某派遣至该分行天坛支行,担任司机一职。2010年1月1日,陈某与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由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该分行天坛支行担任司机工作。2010年8月19日,天坛支行向陈某送达《告知函》,告知已将陈某退回乙劳务派遣公司,自2010年8月20日起,不准其再进入天坛支行办公场所,随后乙劳务派遣公司为陈某办理了离职手续,《解除聘用关系办理单》上注明的离职原因为:个人原因辞职。

2010年9月26日,陈某以乙劳务派遣公司、某银行北京市分行天坛支行、甲劳务服务中心为共同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2011年4月18日变更并最终确认仲裁申请请求为:①支付1999年5月至2010年8月同工同酬差额每年[30,000]元,共计339,000元;②支付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平日延时加班费每月700元,共计14700元;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0]元;④支付2008年至2010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3678元。

陈某称其于1999年5月到某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后被调入其下属的天坛支行,职务一直为司机,一直工作到2010年8月。自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期间,该分行委托丙劳务服务中心为陈某缴纳了社会保险金;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该分行与陈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2006年9月,陈某被调入该分行天坛支行,天坛支行委托甲劳务服务中心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金。以上社保缴纳情况,陈某称其一直被蒙蔽。

陈某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了社保转移情况表,证明2010年之前就在某银行工作,但根据该表显示:陈某的社会保险金1999年1月至2004年10月由北京某国家粮食储备库缴纳,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由丙劳务服务中心缴纳,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由某银行北京市分行缴纳,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由甲劳务服务中心缴纳,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由乙劳务派遣公司缴纳。提交驾驶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提交《告知函》,证明天坛支行无故将其退回乙公司;提交《离职证明》,证明乙公司无故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提交《员工手册》,证明天坛支行退回陈某不符合法律规定及与乙公司的约定;提交《劳动合同》,证明乙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

天坛支行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了与甲劳务服务中心的《劳务派遣协议》、甲劳务服务中心向其出具的劳务费发票以及与乙公司的《人才派遣服务协议》,用于证明陈某与其之间形成的关系属劳务用工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乙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了《离职证明》,证明陈某已经离职;提交《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证明对陈某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及陈某不存在加班的事实;提交有陈某签字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单》,该办理单解除使用关系原因栏中标注为员工本人辞职,证明陈某系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审理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追加某银行北京市分行、丙劳务服务中心为第三人。陈某及其人、乙劳务派遣公司人、天坛支行及某银行北京市分行人到庭参加了庭审,丙劳务服务中心与甲劳务服务中心未到庭。庭审中乙劳务派遣公司辩称陈某与之劳动关系自2010年1月1日期订立,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事实,不同意支付同工同酬差额;陈某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存在加班事实,不同意支付加班费;陈某2010年8月31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不同意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10年陈某未工作而其已支付陈某的工资天数已经超过陈某当年度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不同意陈某要求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的请求。

天坛支行辩称:2007年1月1日我单位与陈某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由甲劳务服务中心派遣到我单位工作,对2007年之前的请求与我单位没有关系。工作期间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事实,不同意支付同工同酬差额;陈某在我单位不存在加班事实,不同意支付加班费;陈某与我单位是用工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带薪年休假补偿应由乙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不同意支付陈某带薪年休假补偿。

某银行北京市分行辩称:陈某2005年3月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2006年8月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我行已向其支付了8400元的经济补偿金。陈某与我行的仲裁申请,已经超过仲裁时效,2005年3月份之前及2006年8月份之后的仲裁请求与我单位无关,不同意陈某的申请请求。

[审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某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天坛支行提交的劳务派遣协议、甲劳务服务中心服务费发票,并结合陈某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认定陈某于2005年3月入职北京市分行,2007年1月1日由甲服务中心派遣至天坛支行工作至2009年12月31日。陈某虽对以上事实不予认可,但未能就其所称入职时间及与天坛支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主张提交充分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陈某的主张不予认可。关于陈某要求支付1999年至2008年同工同酬差额的请求,因其未提交充分证据及依据导致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关于陈某主张加班费的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由于陈某未提供加班事实的证据,故对其主张不予支持。关于陈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根据乙公司提供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单》证实,陈某系因其本人原因提出辞职,陈某虽对此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相关反证予以证明,故对于陈某主张不予认可。关于陈某要求支付2008年至2010年带薪年休假补偿的请求,鉴于天坛支行及甲劳务服务中心未能就其已安排陈某享受2008年度、2009年度带薪年休假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天坛支行所称已安排陈某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主张不予采信,故天坛支行应支付陈某2008年度及2009年度共计30天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由于陈某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基于陈某本人提出辞职,不属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陈某要求支付2010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陈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提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与仲裁裁决相同的判决。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劳务派遣用工中经常遇到的同工同酬待遇、加班费等纠纷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7篇

试用期内,单位能与患病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例:田某与一家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因与男友分手情绪一度不好、有时精神恍惚,虽未明显影响工作,但也因去医院看病请假两次。据此,单位怀疑田某可能患有精神病,便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维权提示:田某只因感情受挫一时情绪不好,并未被确诊为精神病。田某虽然两次看医生,但并没有证据到了“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之程度,那么该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田某不符合哪条、哪款录用条件。若举证不能或者举证的事实与理由不能成立,则应承担败诉后果。

用人单位可否与需要长期治疗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张某系某电信公司员工,突发脑血栓住院治疗。因张某需要长期治疗休养,公司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不想在生病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又不知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维权提示: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内公司不能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公司可根据张某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来决定是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可否与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李某系一家贸易公司无固定期限职员。4月中旬,李某突然被确诊为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近半年时间的治疗病情终于得到了控制,但公司还是决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维权提示:《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规定: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此,李某可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具有劳动能力,可不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若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在接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同时,还可要求享受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精神病员工主动解职后,可否反悔?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第8篇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

年龄 ,住址 .劳动合同

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

,根据《劳动法》第 条

第 款 第 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三)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四)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1.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2.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3.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五)

________同志,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现因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条_______款,自年月日起与______同志劳动合同。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六)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条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与________同志________劳动合同。

单位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七)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