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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堡文化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3-01 16:26:33

屯堡文化论文

屯堡文化论文第1篇

关键词:屯堡;屯堡人;形成;变迁

中图分类号:TU-87.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3-0107-05

安顺屯堡人是汉民族中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同它毗邻的少数民族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同时又与其它的汉族具有显著的不同特征。按清代和民国所编的地方志书的记载以及综合考察现当代学者们的主要观点,安顺屯堡人主要是对明代卫所屯田制废弃后,生活在今西秀区、平坝、镇宁、普定、长顺等地明屯军后裔的专称。其境域,以西秀区为中心,东至平坝县和长顺县西北,西至镇宁县,北到普定县,南达紫云县界,大约1340平方公里。根据专家们的田野考察,安顺屯堡人大约有30余万人口,由聚居在这块土地上的许多大姓的家谱来看,这个群体的祖先大多来自中国的江南地区,故清常恩《安顺府志・风俗志》称说:“屯军堡子,皆奉洪武敕调北征南……,家口随之至黔”,是明王朝“调北征南”的军事策略的遗踪,与明代卫所屯田制有着密切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个群体已经传承了600多年,有着丰厚的历史底蕴;从聚居的地域来说,安顺屯堡人大多住在以屯或堡为名的区域内,保留了明代的一些军事遗迹;从文化的传承上讲,安顺屯堡较好地留存着明清江南汉族文化的鲜明特征。安顺屯堡人是600多年前江南汉族文化的鲜活样本。自1902年,日本人类学者鸟居龙藏到饭笼铺(今平坝县天龙镇)进行实地考察,认为安顺屯堡人“真是不可思议”,到1980年以后,安顺屯堡人渐渐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随着旅游业的兴起,对安顺屯堡人的研究进一步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尤其是近年来安顺屯堡文化研究与旅游业的发展相结合,引起了国内国外广大旅游者的兴趣,安顺屯堡和安顺屯堡人群体得到广泛观注,由此也出现了一些对安顺屯堡人理解不透的误区,基于此,本文在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安顺屯堡和安顺屯堡人群体略书窥管之见。

屯田制度是历代政府为军队取得给养和税粮,而利用兵士和农民垦种荒弃田地而采用的一项制度。这个制度由来已久,汉武帝时在西域屯田,汉宣帝时赵充国在边郡屯田,三国时曹操在许下屯田,唐以后各代屯田又称营田,有军屯、民屯。元明清各代沿袭屯田制度,卫所屯田称为军屯。明代“盐商在边郡募民开垦耕种,以所得粮草换取盐引”,称为商屯。明代屯田的范围最广,直到明末屯政废驰,清代除有漕运的地方屯田仍隶卫所外,其余卫所屯田改隶州县,属于民屯。在安顺屯堡地域,存在的主要是军屯和民屯。

两汉时期,汉武帝为一代雄主,大力开疆拓土,在西南地区进行屯戍,汉代舸郡中的少数据点也有屯田。元代,今安顺一带属于普定路管辖。贵州为三省的毗邻之地,属于边荒地区,元代统治者鞭长莫及,屯田显得更加重要。蒙古统一中国后,控制天下的国策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通过“寓兵于农”的方式,从而达到“养兵息民”的目的。普定路受曲靖宣慰司节制,元代统治者亦“置屯田为守边之计”,《元史・兵三・屯田》:“壬午,立普定路屯田,分乌撒、乌蒙屯田卒二千赴之。”乌撒、乌蒙指贵州威宁与云南昭通,说明元代今安顺一带已有屯军。《元史・本记》也提到屯田之事,“赦免云南从征交址蒙古屯田租”,又《元史》中提及“普定路所隶部曲”“连结蛮寇,杀掠良民”之事,说明元代今安顺一带有蒙古屯军屯田。这些史料表明在今安顺一带屯田由来来久,为明代大规模驻军屯田打下了基础。

明代大力推行的屯田制度是安顺屯堡形成的历史前提。明朝初年,由于元末统治阶级的残暴和长达二十多年的战乱,土地荒芜,经济衰败,明王朝略仿唐代的府兵制,采用“寓兵于农”的措施,奖励屯田垦荒,使“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辟”,在卫所设军屯,府州县设立民屯,招募盐商于边地组织商屯。屯田制在贵州大为兴起。贵州属战略要地,所设卫所极多,军屯更为发达。据《明史・食货志》载:“明初,各镇皆有屯田,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又丘浚《大学衍义补》说:“惟我朝之制,就在卫所所在有空闲之地分军以立屯堡,俾其且耕且战。”这说明凡有卫所之处就有屯田,卫所与军屯关系密切。文中还把“屯堡”作为一个专名使用。贵州卫所众多,明初建有二十四卫,由于运粮艰难,数十万大军只能靠“屯种自食”。

明代在安顺设军屯,开始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元代贵州分属于四川、云南、湖广三省管辖,明王朝建立十余年后,云南仍为残元梁王势力所盘据。贵州处于西南要冲,成为内地进入云南的咽喉,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云南湖广之间,惟恃贵阳一线;有云南,不得不重贵阳”,要长久控制云南,就得先巩固云南;要巩固云南,就得先稳定贵州。《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说:“屯田之政,可以纾民力,足兵食。边防之计,莫善于此。”当洪武中期,傅友德、蓝玉、沐英率30万大军平定云南后,朱元璋就令汤和、周德兴、陈桓、唐胜宗等经理屯田,务使卫所官兵军食不乏。又《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载:傅友德等上奏于普定、乌撒等卫“戍兵屯田之入以给之”。今安顺一带主要属普定卫,是明代贵州屯田最早的卫所之一。贵州各卫下的军屯,一般以百户所为单位,有的称屯,有的称堡,有的称哨堡,这些各称现今安顺一带仍保留着。有人以为“屯”指“军屯”,“堡”指“民屯”,是失之片面的。军屯是安顺屯堡形成的主要源头。民屯则由明王朝组织的大规模移民活动而形成。据《明史・食货志》所说:“屯田之制,日军屯,日民屯。”又说:“其制,移民就宽乡,或召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而军屯则领之卫所。”据《明实录・世宗嘉靖实录》记载:“贵州军民鲜少,多系江西川湖流民侨居”。在明代中期以后,外省流民因遭兵祸、荒灾,大量移迁黔境。民屯,在贵州主要采取“调北填南”、“调湖广填贵州”的“移民就宽乡”的方式,从中原、湖广、江南等省强行征调大批农民、工匠、役夫、商人、犯官等迁徙贵州,对农民还发给耕牛、种子、农具,实行三年纳税的优惠政策,以安定移民,保障移民大量开垦土地,以便州县增加赋税。从现存资料来看,今安顺一带民屯甚少,大多为军屯转化而来。贵州的地名中,军屯与民屯有所区别,《安顺府志・地理志・风俗》说:“如名屯名堡者为军户居住,名村名庄名寨名院者为民户居住”。民户的社会地位与军户的有区别,在卫所官员的控制下,民户不仅受到军户的歧视,还受地方官吏的盘剥。

根据贵州民族研究资深学者翁家烈的观点,“屯堡人”是“清代载废明代卫所屯田制后对今在贵州 族谱》初修于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重修于公元1990年,据文中所载,在明代郑氏家族就出现了多次迁居的情况。其四世祖郑国清,明成化年间迁到了今西秀区大西桥镇鲍家屯、背陇坡,有一支迁到关岭县凡化(今坡贡、五里牌、碓窝田),郑贵吾一支在嘉庆年间迁到郎岱的折溪,七世祖郑登福、郑登方,明嘉庆年间迁到安顺羊武,七世祖郑登祟,嘉庆年间迁到郎岱打志村,八世祖郑天祥,明万历年间迁到平坝县白云镇上坝村。这些材料说明,除了留在“屯军居住地”的“屯堡人”之外,还有许多未留“屯军居住地”的“屯堡人”,留屯黔地的屯军后裔并不是完全固定在一个地点居住,他们分布的范围是广泛的。

屯堡文化论文第2篇

关键词:屯堡文化;空间形态;建筑特色;保护

一、屯堡文化村寨的起源

明朝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朱元璋派兵三十万征南伐滇,平定叛乱之后便屯兵驻守。其后为巩固政权,将将士家属及其他中原多省大规模汉族移民入黔,形成了由外来迁徙人口组成的汉族屯堡聚落,其中以贵州安顺市及周边地区最为密集。屯堡聚落是以汉族移民为主,同时又与当地的的苗族、布依族、白族等少数民族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相互碰撞、融合,仍基本保留了其征南入黔时的装束、语言和生活习俗,始终以江南文化为主导,形成了独特的价值体系、生存方式与生活习俗等。贵州安顺市现存屯堡村寨300多个,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云山屯、本寨、天台山伍龙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云山屯),规模较大并保护良好的屯堡村寨10余处。

二、屯堡文化村寨特色

1、传统风水观对屯堡选址的影响

受中国传统文化风水观念影响,屯堡村落选址多依山傍水、面临谷地,村寨后山植被保护较好。屯堡村寨建设不占用良田好土,民居建筑均采用石料,较好地体现人地和谐的关系。如青岩城的选址就避开了高地青岩堡和三岔河,北面有山体作为屏障;三条河流环绕于城的北、东、西三面。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形势险要,既体现了军事防御体系,又为民房、市集提供了用地。

图1:本寨全景

2、空间形态

在房屋平面布局上,屯堡民居强调中轴对称、主次分明,屋面覆盖的石板讲究美学的几何结构。其住房分配既讲究实用性又充分体现内外、长幼、主宾的儒家纲常伦理,体现了家庭和社会的人际关系。

3、防御体系布局

屯军的建筑不仅有居住功能,还有重要的军用功能,屯堡建筑的布局具有明显的军事防御功能,总体来看,屯堡民居不像其他山区民居散居于山林之间,而是聚居。屯堡寨子的前面一般是田地,利于耕种;寨后靠山高而险峻,可以远眺观察敌情。从村落布局、道路设施和院落结构绝妙的完成了三重封闭性防御体系。

村寨四周建有石头城垣、寨门、碉楼;内部结构一般有一条主街道,两侧分布多级支弯曲的巷道,由主街道或支巷道单进院落或成串连式院落,街道、巷道的总体格局多呈丁字叉或为放射状,将各户连成片,各支巷道只有一个口通往主巷道,形成城堡式的结构。进入村内须经城楼式门洞,有的村落内还建2~3层楼高雕堡式建筑;以寨中空坝为中心点,各碉楼、箭楼为据点,向外辐射出纵横交错的巷道,将民居分成片,构成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整体。巷道两端筑有石头门,每条巷道可独为一体又可互相连通。建筑外墙开窗都很小、很高,四周均分布着不等的枪眼。

三、建筑特色

屯堡是石头的世界,贵州屯堡村寨的建筑风格非常一致,即以石材为主,木材为辅。总体特点主要有四点:

1、建筑风格

保留江南水乡的特点。石板路的一侧是起伏的石围墙、石屋、古石桥,还有绵延向前的小河,是江南典型的小桥流水人家的再现。民居沿袭了江南三合院、四合院的特点,结合特定环境的需要而加以改进成全封闭式的格局。由正房、厢房、围墙连成一门一户的庭院,中间为堂屋,堂屋正中设有神龛。天井一般较小,为方形或横长方形。天井两侧厢房一般为两层。民居是典型石木结构,内部结构为穿斗式,石墙起围护作用,故墙倒房不倒。

2、石材的运用

安顺的岩石以沉积岩为主,其石材薄厚多样,硬度适中,因此屯堡人选择石为主要建筑材料。最具特色的当属民居的屋面,均为经过加工成较规整的方形或为自然形状的石板,一般称之为石板房。我国传统民居屋面一般用草、树皮、瓦为覆盖材料,而屯堡则选用当地易于加工的石板作覆盖材料。这样的“瓦”不仅经济节约、坚固耐用,而且创造出了与其他民居不同的建筑风格。石板厚不过2厘米,有自然形和人工形。自然形石板开采后不作过多加工,铺盖的屋面线条多变,风格质朴;人工形石板是开采后经过加工成大小一致、厚薄均匀的方形石板,然后用斜铺成鱼鳞状屋面,具有很强的韵律。屋脊的装饰沿用了传统的小青瓦,解决了石板瓦在屋脊部分不利排水的弊病,同时小青瓦与石板瓦形成了鲜明的黑白对比,突出了屋脊的线条与轮廓。

3、建筑雕刻装饰

屯堡民居极重视屋饰,在柱础、进院门楼窗户等重点部和醒目的构件雕以装饰。屯堡人对住房的基石、门窗、柱子、屋面等进行雕刻美化,基石部分主要是石凳、石屋基、石栏板、石门等,雕刻着福寿双全、平安如意、双狮戏球等各种组合图案,或海棠、如意、鱼、龙、蛙等单个图案。在门窗、柱子门楼、垂花门等个体构件上,饰以人物、花草、鸟兽等象征吉祥富贵的组合图案。

四、安顺屯堡村寨保护面临的问题

由于大多数的屯堡村落较偏远、经济条件落后、交通不变以及屯堡人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方面屯堡文化得以在世俗中得以基本延续而不被同化,但另一方面其贫苦落后的现状与发展、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及矛盾:

1、缺乏社会保护共识

由于屯堡村寨地处偏远山地、经济较落后等原因,包括管理者、研究者、屯堡居民等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认识不够,一方面对屯堡文化的理论研究不够;另一方面,对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社会共识。

2、旅游与保护的矛盾

屯堡开发缺乏规划的指导和控制,既破坏了屯堡的景观丰富性,也造成了土地使用上的极大浪费。着眼于把这些屯堡文化村寨作为开发旅游的资源,把保护看作是开发旅游的手段,出现以保护为名,片面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误区。

3、保护管理水平滞后

首先,经济发展滞后导致保护经费不足,用于文物古迹保护、民居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历史街区更新等方面的资金很少。其次,保护制度不健全。目前贵州省几乎没有屯堡文化村寨保护的地方性相关法规,村寨保护完全由政府部门运作,缺乏相应的规划和法律保障。没有制定进一步的详细规划和远期的发展规划,大部分按照开发商的意愿或任由村民自建、乱搭。

4、原住民的生活困境

(1)传统乡村风貌日益支解。屯堡村落目前正面临人口增长、居住环境更新和生产方式、生活现代化的冲击。之前较为完整的古村落风貌近年来已被一幢幢新农舍支解破坏。

(2)游客的大量涌入给原住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来往的大量游客带来的喧嚣,打破了原有的宁静,侵入了居民的私有与半私有空间。

(3)强制性保护政策对原住民建筑及环境的影响。屯堡文化村寨的民居大都阴暗潮湿、排水、通风条件差,但政府对房屋维修、新建、防灾、基础设施、交通出行等的特殊限制要求,客观限制了居民对更加舒适的现代化生活的追求。

(4)“空巢”现象严重,村寨原有的功能在逐步衰退。造成原有社会关系的破坏和社会结构的改变,以至屯堡文化缺乏生气与活力。

参考文献:

[1]翁家烈,屯堡文化研究,贵州民族研究期刊,2001

屯堡文化论文第3篇

【关键词】旅游展演 民俗生态旅游 文化保护

一、旅游展演

“旅游展演”借鉴“艺术表演”和“舞台真实”的理论与方法去研究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旅游者与当地居民等。旅游地文化的展演实际上是对社会态度和社会协商的展示,围绕这些展演的各种话语展示了人们对于认同、政治和社会的态度。所以,从旅游展演的视角重新审视民俗文化生态旅游中的文化保护与传承显得尤为重要。

二、民俗生态旅游

1.民俗的概念。高丙中在《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一书中认为:民俗是具有普遍模式化的生活文化和文化生活。陶立蟠在《民俗学概论》中认为:民俗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是一种相沿成习的东西,简言之,就是民间风俗。我们可以认为:“民俗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一定的群体为适用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而逐渐形成的,并以民族的群体为载体的,以群体的心理结构为依据的,表现在广泛而富情趣的社会生产与生活领域的一种程式化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惯制,是一种集体性的文化积淀,是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2.民俗生态旅游的概念。WwW.133229.CoM由民俗的概念可以知道,民俗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文化是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旅游是“人们通过旅游或在旅游过程中了解和获取知识的活动”。而民俗旅游从性质上说就是文化旅游的一种。

三、天龙屯堡古镇开发民俗文化生态旅游的条件分析

1.天龙屯堡古镇简介。贵州省平坝县天龙屯堡古镇,具有600多年历史,全镇现有1250户,4080口人。自元朝起这里就成为顺元古驿道上的重要驿站,也是明朝朱元璋“调北征南”、“屯田戍边”时建设的屯堡村落之一。这些屯堡人多来自江苏南京、浙江、江西、安徽一带,他们来到贵州后,数百年来,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所形成的独特心境,使其在生活方式、语言服饰、文化爱好、祭祀礼仪等方面,至今仍顽强地固守着大明王朝的祖制和自己突出的个性,形成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贵州屯堡文化。这种屯堡文化是贵州不可多得的理想的民俗旅游资源,先后被评为“联合国乡村旅游观察点”、“全国农村旅游示范点”、“中国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国十大古村”。

2.天龙屯堡古镇的文化特征。“明代古风,江淮余韵”8个字是天龙屯堡演绎的文化的高度概括,具体表现在:语言、建筑、服饰、娱乐(地戏)、饮食习俗等几个方面。

语言:屯堡人的语言经过六百年变迁而未被贵州本土方言同化,至今仍保存着自己的江淮母语特征,发音中翘舌音和儿化音很明显,日常口语对话中大量使用谚语、歇后语和言旨话,显得生动活泼、幽默有趣。

建筑:屯堡村寨的房屋多为石木结构并沿袭了江南三合院、四合院式样,以石头营造的防御式民居构成了当地特有的地方民居风格。

服饰:屯堡妇女独特的装束沿袭了明清江南汉族服饰的特征,坚持古朴俊俏的“凤阳汉装”,长衣大袖、系青丝腰带、穿鞋尖翘起的单钩风头绣花鞋,拔“苦发”,挽圆髻,别银钗玉簪,完整地保存了江淮古风。

地戏:是屯堡文化中最具魅力的民俗奇观,它与屯堡人亦兵亦农的生活紧密相连,是屯堡人情感的张扬与寄托。被誉为“戏剧活化石”的地戏的面具,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饮食:屯堡人创造了自己的特色食品,如鸡辣子、腊肉血豆腐、油炸山药块和松糕、枣子糖等。

四、旅游展演视角下的天龙屯堡民俗文化生态旅游

1.民俗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持。贵州政府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为发展经济而不遗余力挖掘传统文化,由此恢复了许多中断或消失的民俗文化。民俗生态旅游的开发可以作为激活民间传统文化的“偶然的因素”,许多被遗忘的、消失了的传统习俗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得以再生。

2.民族认同感得以凸显和加强。民俗生态旅游的开发给予社区居民更多的机会接触“他者”,通过与“他者”的对比和向“他者”展演自身的文化,认知了自我文化的价值,对民族文化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强化了民族的自我认同意识,增加了相互间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社区文化由“自在”状态转为“自觉”状态。正月的天龙屯堡,有很多古老的习俗,其历史渊源可追溯到明朝洪武年间,值得世人的关注。

3.催生文化和资源保护意识。文化和资源保护,离不开社区居民。在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开发地区中的居民,对自身的文化有了自觉意识。他们对于那些原本在自己看来平淡无奇的景致,开始学习用旅游者的眼光来看待,逐渐意识到景观保持对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性。

4.民族传统文化生存空间得以拓展。很多人担心虽然通过具体的规划和良好的管理,民俗生态旅游可以促进对古老文化的保护,但往往会使当地的生活方式逐渐退化,变成了一种商业化的、廉价的、简单的自我模拟。但是,从旅游展演的角度来说,文化传统有着强大生命力,并不会轻易消失。无论人类如何选择生活方式,世界如何快速发生变化,传统将一直伴随人类世代延续。而且,人们为应对旅游的冲击,会对自己的传统文化进行重构和解析,从而形成一些新的传统,拓展了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在民俗文化生态旅游中,应充分尊重社区的自我选择,相信社区有能力保护自身文化。

四、总结

“旅游展演”视角下的民俗生态旅游并未使原生文化的真实性丧失。在旅游业的开发中, 形形色色的文化被搬上了舞台。但我们注意到, 这些文化的基本形式并没有变。最关键的是当地人对自己文化的民族情怀和所产生的民族凝聚力没有变。反而通过展演的形式, 许多文化产品得到了创新和发展, 出现了民族文化多元化的格局。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其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应从多方面来看待“旅游展演”和民俗生态旅游的问题。总之, 要积极地看待旅游展演视角下的民俗生态旅游问题, 把它看作是动态的, 而不是静态的。这样, 我们就可以开发出既有传统文化内涵、又有现代特征的、能满足现代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 同时, 还可以使我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等问题做出新的思考。这对旅游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和文化本身的保护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利慧,安德明.理查德·鲍曼及其表演理论——美国民俗学者系列访谈之一.民俗研究,2003,1.

[2]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陶立瑜.民俗学概论.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6,6.

屯堡文化论文第4篇

【关键词】供应链 协同学 智慧旅游 贵州安顺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旅游供应链研究回顾

20世纪80年代,专家学者在借鉴制造业供应链的基础上提出旅游供应链概念,并对旅游供应链展开相关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王雅琼(2008)、刘浩(2011)对旅游供应链概念提出自己的观点;二是罗梅(Romero &Tejada)提出旅游供应链的三种演变结构形式;三是李万立(2005)、毛接炳(2007)从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对“委托D”关系进行研究;四是腾达(2011)、杨树(2007)从上下(前后)关联角度研究旅游供应链,从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与供给的关系探讨关联度 。

旅游供应链研究虽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但与传统制造行业供应链相比,旅游供应链领域的研究远未成熟。

安顺文化旅游产品

安顺文化旅游产品以文化观光为主体,文化体验、探秘、休闲度假的产品却少之又少。

文化旅游产品主要有如下六种类型。一是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村寨。如将天龙屯堡、云山屯本寨、石头寨等建筑特色、民俗文化、服饰文化进行包装渲染以供游客游览。二是文物古迹观光旅游。现已开发安顺府文庙安顺武庙、王若飞故居、天台山伍龙寺、云山屯古文化观光旅游产品。三是现代人造文化产品。黄果树奇石馆、兴伟奇石馆奇石文化旅游产品、灞陵河特大桥观光旅游产品。四是古生物文化观光旅游产品。以关岭古生物地质公园为主体的古生物化石观光旅游产品。五是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六是民族旅游工艺品。目前安顺已经拥有像布依族蜡染、苗族刺绣、布依族刺绣、屯堡人的面俱雕刻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工艺品。

安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优势

在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构建的关键要素是文化旅游产品。鉴于安顺旅游产品及市场现状,在提高自然旅游观光吸引力的同时,要加快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改变单一的自然观光旅游产品现状,构建适于安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企业集团,提升安顺文化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安顺可把屯堡文化作为首选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一是屯堡文化具有独特性、唯一性、垄断性,能够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精品、绝品。二是具有政策优势,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2012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安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15号)明确指出将安顺市作为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以建设。三是具有良好的开发环境和条件,拥有良好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还拥有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客源市场,为屯堡文化旅游开发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基础环境和背景条件。四是有“黄果树”旅游品牌的光环效应。“黄果树”旅游品牌的光环效应,使屯堡文化旅游区的旅游开发一开始就能处于极为有利的市场环境和背景之下,可以降低市场开发的成本。五是通往安顺屯堡文化旅游区的道路交通网络已基本形成,可进入性和通达性相对较好。六是已有前期的开发基础。自2001年以来,天龙屯堡、云山屯本寨进行公司化旅游开发,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屯堡地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受到游客的欢迎。

将屯堡的人文与自然生态有机融合,打造醉心屯堡文化的大众深度体验之旅、执着屯堡现象的学者研究之旅、探追屯堡先祖的氏家寻宗之旅,以及屯堡节庆、民俗、古建筑、生态观光、乡村避暑度假等生态文化产品,凸显“大明田园,山里江南”的主题形象。同时,发展屯堡文化旅游一方面要借力安顺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与知名度高的黄果树、龙宫等景区合作共同发展;而另一方面从自身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打造一批有规模、有看点、有文化内涵的屯堡文化旅游特色景区,提高屯堡文化在贵州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

区域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构建思路

旅游供应链包含直接为游客提品和服务的企业与中介,它们都直接面对游客提供服务,构成了旅游供应链的核心组成实体。旅游产业链中各个体、企业、组织只有互惠互生、协调合作,才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旅游者的客观需要。针对安顺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现状,提出构建安顺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机制的系列措施和方法。

优化政府规制,完善产业政策。旅游产业是典型的规制性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初期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成熟以后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现阶段安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需要政府统筹管理,全市的旅游要一盘棋,统筹起来,在旅游市场的竞争格局中,文化旅游产业始终没有摆脱以价格为核心的经营性竞争的范畴。在安顺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参考其它省市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为安顺旅游业的发展定立规矩,提供系统的规则。

一是清理安顺现有的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其它地方性法规(包括一些部门和行业间的规定),凡是对安顺旅游业发展形成阻碍的,要提出修改建议。二是制定安顺全民旅游教育计划,(包括市民旅游行为礼仪规范等相关规定),利用所有的教育资源和媒体资源,有计划地进行全民旅游教育活动。三是制定安顺旅游业长期发展政策,包括与长期发展政策相配套的阶段性政策和辅政策,这是安顺旅游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关重要的战略基础。

重构安顺旅游空间结构。自安顺旅游开发以来,均重视以黄果树、龙宫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好理念,未认真思考推动安顺旅游产业发展的区域空间战略布局,导致安顺旅游在产品、线路、游程诸多方面产生结构性缺陷。重新建构安顺旅游空间结构有利于调整旅游产品,促进产品在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和集中,满足旅游市场的客观需求,使旅游产品供给协同发展,形成合理的旅游产业供应链。安顺旅游的空间布局可以分为“一中心,三区”。

构建以安顺城(“西秀区和开发区”两城区)为中心的旅游集散中心。在城区的旅游产业布局中,城市聚集了众多规模不等、层次不一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功能区、旅游交通运输、旅游娱乐业以及众多的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的旅游相关产业等。市内集聚的众多旅游设施,可为旅游者提供全套的旅游服务,使旅游者可以进行多种旅游活动,实现旅游需求的最大满足。

构建三大旅游区域。即大黄果树旅游区,包括现在黄果树、龙宫、花江大峡谷、关岭古生物地质公园等景区;屯堡文化旅游区,屯堡文化旅游区是安顺旅游近期必须着力打造和推出的一个重点项目,是改变安顺旅游产品结构的重大举措。

构建屯堡文化旅游的“三个一”空间战略布局。从屯堡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的角度,可以把屯堡文化旅游的空间布局概括为“3个一”,即“一城、一线、一片”。

一城:即安顺城。安顺城的修建肇始于明初对西南的用兵(征南)和明王朝拓疆政策(“镇南”)的政治军事需要,与屯堡文化息息相关。这是由安顺“滇之喉,黔之腹”的地理区位重要性决定的。一线: 即以天龙、九溪、云山屯、本寨为核心的一线。一线是安顺屯堡文化旅游区近中期开发的重点,也是实现安顺屯堡文化旅游区旅游概念开发的重点。一片:以西秀区的双堡镇、旧州镇、东屯乡、扬武乡为中心,包括宁谷镇、蔡官村的一部分区域。

协同创新发展,构建旅游产业链。旅游产业供应链是开放型系统,企业、政府、游客之间相互关联就是通过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得以体现,游客量及需求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旅游行业企业经营、政府管理等方面的变化,打破原有的供求平衡,供应链时而会从静态跃迁到一种有序耗散结构状态。鉴此,本文引入物理学的协同学理论(Synergetics)对旅游产业供应链进行相关研究。

在安顺市以及各景区点空间范围上,提供的文化旅游产品数量及类型结构均能满足市场需要,形成有机的产业供应链。供应链中行业主导企业不能只满足于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还应高度关注供应链系统中所在行业的发展,自觉承担管理、引导整个供应链建构的责任,推进供应链的合理结构与协同发展。

构建合理有机的文化产业供应链,需高度关注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中相关群体的利益,供应链旅游相关者主要涉及各企业、当地政府和居民,三个群体中的各利益主体围绕旅游收入分配进行博奕,利益关系是带动三个群体之间关系转换的核心问题,也是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构建与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旅游经营企业、政府和当地居民三个群体形成利益共同体。

因此,在供应链构建体系中,应注重旅游经营企业、政府、当地居民以及旅游者利益协调博奕。在文化旅游开发中充分考虑各利益方的权利与义务,当他们在利益需求方面的博弈中达到一个平衡点时,各方均认可这一利益分配比例,各自的利益就会得到保障,各方就会积极支持文化旅游的发展以及供应链体系的建构。

发展智慧旅游,促进供应链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游客外出旅游组织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由原先的团队为主转变成散客自助为主,2014年以来散客旅游者占到96.0%以上。旅游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化和标准化的产品,旅游者在购买旅游产品前,会通过一定的方式了解旅游目的地产品相关情况,旅游地相关旅游产品的信息的和展示严重影响旅游者的购买决策。智慧旅游可以通过其网上信息平台时时更新相关内容、了解市场需求状况,可为旅游者选择、购买产品提供咨询服务。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紧密地连接了旅游企业、管理部门、旅游者、居民四个主体,在他们之间进行有效网络互动,创新传统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智慧旅游平台体系建设可以改变安顺旅游分散经营、无服务质量标准、管理不到位现状。通过智慧旅游平台体系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准确收集旅游者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对旅游行业的意见、建议,便于管理部门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起到积极作用,及时认清旅游发展中的短板与缺陷,为旅游供应链体系构建提供桥梁作用。

文化旅游与安顺旅游融合发展。安顺文化旅游发展必须借助黄果树的著名品牌来发展壮大,通过旅游资源、旅游市场、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整合与转化,将安顺市建设成为自然观光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旅游目的地。将文化旅游资源与安顺其他区域旅游资源整合时要充分考虑区域旅游资源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协调性,围绕文化旅游资源和安顺旅游资源的特征,在进行资源整合时要注意资源的互补,重点打造出互补型旅游产品,在同一空间布局上呈现不同质旅游资源,并将它们进行聚集形成集群化发展,产生整合效应。

培育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安顺现有文化旅游企业少,且规模较小,抗风险、市场竞争能力弱,文化旅游企业提供的产品从数量和类型上均不能满足旅游市场的需求。缺乏引领行业发展的品牌性和大型的文化旅游企业,区域内的文化旅游企业实力弱小,品牌企业尚未形成,现代化、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水平低,对旅游业的带动、辐射效应较弱,影响核心竞争力的发挥,“散、小、弱”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加快大型文化旅游企业集团的培育和成长,增强与周边旅游景区的抗衡和竞争能力,并以大型文化旅游企业为发展极,辐射带动相关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并构建以文化旅游旅游产品为主体的产业链,促进文化旅游产品的供给,以满足旅游市场对文化旅游产品的客观需要。大型文化旅游企业在构建文化旅游产品供应路径与机制,协调不同文化旅游产品提供者(企业)协同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既是文化旅游产业供应链构建的基础,同时也是产业供应链构建的核心。安顺大型文化旅游企业打造可以借助现有天龙屯堡文化旅游和在建的安顺多彩万象旅游城,整合相关的产业共建旅游产业供应链,以龙头企业带动引导产业链构建,带动产业整体发展。

优化旅游行业协会,规范旅游行业发展。旅游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中间组织,是行业专业管理重要载体。旅游行业协会通过协商建立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高行业企业对服务质量的认同与认识,企业主动按照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品与服务,主动发挥行业企业理性作用,促进安顺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有效协调产业供应链体系中各相关者的关系,协调文化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更好地促进安顺市旅游行业的发展,尽快形成有效的自律性管理机制,应分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公约以及行业倡议,通过法律保护企业经营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平等、自由竞争,运用法律约束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同时,要强化安顺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多方协调功能。行业协调是安顺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基本功能,包括会员单位之间的、各分会之间的内部协调,以及协会代表会员单位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协会之间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外部协调。

(作者为安顺学院副教授;本文系贵州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黔科合体R字[2012]2033)

【注释】

①王雅琼:“关于我国旅游供应链的思考”,《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年第3期,第16~17页。

②刘浩:“旅游供应链可靠性评价与管理”,《商业时代》,2011年第9期,第135~136页。

③Zhang X,Song H,Huang G: "Tourism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 New Research Agenda", Tourism Management, 2009(3), pp345-358.

④毛接炳:“旅游服务供应链中协调问题研究”,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⑤李万立:“旅游供应链‘委托―’关系及风险规避研究”,《旅游科学》,2005年第4期,第22~27页。

⑥滕达:“旅游供应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边疆经济与文化》,2011年第6期,第94~95页。

屯堡文化论文第5篇

关键词:清代;"有屯七县";"屯政";成因

1795年爆发了使清政府备受震动的"乾嘉苗民起义"。1799年起义平息后,以傅鼐为首的流官群体为了恢复清政府在湘西苗疆的统治秩序,他们以起义善后治理为契机,在湘西凤凰、乾州、泸溪、古丈、永绥、保靖、麻阳七庁县地区建立了一套以"屯田"为基础的把军事压迫与经济剥削、"防范"与"化导"、"剿"与"抚"相结合的"苗防屯政"体制,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屯政"。但是为数不多的学者仅仅局限于对"屯政"里面"屯田"等某一方面的阐述。比如伍新福. 清代湘西苗族地区"屯政"纪略仅对"屯政"的形成历程进行了总结,而未对其成因进行深入阐述。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并搜集了大量有关湘西"有屯七县""屯政"的地方文献资料,来对"屯政"其成因进行较为深入地阐述。

一、清代"有屯七县""屯政"概念辨析

清代"有屯七县""屯政"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屯政"就是指清政府在1799年平息"乾嘉苗民起义"后,以傅鼐为首的流官群体为了恢复清政府在湘西苗疆的统治秩序,他们以起义善后治理为契机,在湘西凤凰、乾州、泸溪、古丈、永绥、保靖、麻阳七庁县地区所实施的"屯田"政策。"屯田"的实施,它为清政府在湘西苗疆维持一支大规模的军事力量提供了充足的财政支持,缓解了清政府在湘西苗疆的财政压力。随着"屯田"的进一步实施,傅鼐在"屯田"的的基础上又实施了一系列维护湘西苗疆稳定的政策措施,从而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苗防屯政"体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广义上的"屯政"。 广义上的"屯政"它是指傅鼐在七庁县地区所实施的以"屯田"为基础的把军事压迫同经济剥削、"防范"与"化导"、"剿"与"抚"相结合的统治湘西苗族的一种政策体制。而本文所要阐述的"屯政"则是指广义上的"屯政",其基本内容包括"厘清"界址,建碉筑堡,对"苗民"圈围、隔离,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以及"均田屯丁","以苗养苗",建立"屯田"制度;设"苗义学",建"苗官"制等"以苗制苗"的各项措施。[1]总而言之,"有屯七县""屯政"是清政府为了恢复在湘西苗疆的统治秩序,在凤凰、乾州、泸溪、古丈、永绥、保靖、麻阳七庁县所实行的一种以"屯田"为基础的政策体制。

二、清代"有屯七县""屯政"的主要内容

傅鼐治理湘西苗疆十余年,在继续镇压乾嘉苗民起义余波的同时,把军事镇压同经济剥削、"防范"与"化导"、"剿"与"抚"相结合,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建立起较完备的所谓"苗防屯政"体制。其内容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首先是"修边"。清军主力撤出后,清王朝以湖广提督分驻辰州,增设绥靖镇于花园(今花垣县城),改乾州营为协,以辰州将移驻,又于镇竿(今凤凰县城)、乾州、泸溪、古丈坪(今古丈县)多处添设营汛,增加驻军,加强对湘西苗疆的军事控制。嘉庆二年(1797),傅鼐与镇竿镇游兵富志那在凤凰厅境内开始修筑"边墙"、碉堡哨卡。后延及乾州、永绥、保靖,古丈坪诸厅县。总计,修复明代"边墙"三百余里,共建汛堡、屯卡、碉楼、炮台、关厢、关门1167座。其中,风凰厅836座,乾州厅127座,永绥厅126座,古丈坪厅18座,保靖县70座。[2]

第二是"均田屯丁"。嘉庆四年(1799)五月,在凤凰厅初创"均田屯丁"。六年(1801)"均屯"政策得到清王朝的肯定,傅鼐奉命"总理边务",先后于乾州、麻阳、泸溪、保靖、古丈坪、永缓各厅县实行"均田"。同时傅鼐又在凤凰、乾州、永绥、保靖、古丈坪五厅县共召募丁勇8000余人,凤凰、麻阳、泸溪、乾州、保靖、古丈坪、永绥七厅县共均出民田60000余亩。屯长屯丁及老幼丁共领耕37000余亩,其余召佃收租。均出田土称"民屯",所收租谷称"屯租"。[2]

第三是设置"苗官"、"苗兵","以苗制苗"。傅鼐于苗疆各厅县裁销原设百户、寨长,详请设苗守备、苗千把总、苗外委等486名,"俱给工食银两责令管束散苗"。[3]统称"苗官"。其中,凤凰厅151名,乾州厅48名,永绥厅200。古丈坪厅19名,保靖县56名,苗守备32名,苗千总65名,苗把总126名,苗外委260名。[4]在设"苗官"的同时,又从随征的二万多上圹苗兵中挑留五千名。其中,战兵1000名,守兵4000名。仍统称"苗兵"。以凤、乾、永、古、保五厅县各苗寨缴出的"占田"、"叛产"今分给穷苗佃种,秋收纳租,以供给苗兵"。这就是所谓"以苗制苗",又"以苗养苗"。[3]从而达到"以汉制苗"向"以苗制苗",又"以苗养苗"的转换。

第四是建立"苗屯","以苗养苗"。从嘉庆十年(1805)开始,傅鼐于苗族聚居区大规模清丈和收缴苗民各类田土归公,分佃"良苗"、"穷苗",收取租谷以供养"苗官"、"苗兵"和作地方军政及其他开销。收缴的苗民田土也称"屯田",或叫"官田",所收租谷亦称"屯租"。这类"屯田",统称"苗屯"。至嘉庆十二年(1807),共清丈收缴苗民"占叛田土"35000余亩,"官续苗当民田"15500余亩,"苗人呈出历年争占"田土4100余亩,"苗弁呈出己业田"三千亩,"开垦"田土12800余亩。总计70000余亩。这些"苗屯"田土主要集中在永绥、风凰、乾州三厅苗族聚居区和乾嘉苗民起义中心地,这些田土都分佃苗民耕种收租。[2]从而为供养"苗官"、"苗兵"和作地方军政及其他开销提供经费支持。

第五是文教"化导"。傅鼐在"均田屯丁"、建立"苗屯"的同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文教"化导"的政策措施。设立书院6所,屯、苗义学120馆用来培养"苗师"。傅鼐认为,"以苗训苗,教易入而感动尤神",[3]所以特别注意从苗族中培养教师。其作法是,所设苗义学馆,先延师教读,然后从义学"苗童"中选拔出优秀"苗生",送入书院,"给以膏火,阅课八股、诗律,榜示甲乙",使"今日书院之苗生"为"为异日各寨之苗师"。[3]并鼓励凤、乾、永、保四厅县士子和苗生参加科举考试,鼓励他们进入积极仕途,从而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控制。

第六是"严禁扰苗",以"奠其身家"。傅鼐先后采取了相应措施,加以防止,如:不准汉民进入苗寨"私为婚姻",于民、苗交界处所设置集场,许汉人苗民按期赶场交易,令官弁监督弹压,禁止在苗寨内私开集场,遇有争讼,令苗弁送两造入城,朝讼夕结,不使牵累,不许书差兵役进入苗寨,倘有"奸民"无故擅入苗地,及"不肖"兵役私人索扰,立即惩究,厅县营汛失察,亦分别参处,凡镇道厅县协营巡阅苗境,雇用苗夫,必须按名给,如有假公济私及擅自动用苗夫者,照例究办和参处。[5]

三、清代"有屯七县""屯政"的成因

清代"有屯七县""屯政"是在镇压了"乾嘉苗民起义"后才实施的。这次起义有数十万苗民投入战斗,席卷湘、黔、川三省十余厅、县,给清朝封建统治者以沉重打击。清廷先后调动七省近二十万大军"进剿",历经大小百余战,折将损兵,耗费大量物资财力,起义才得以平息。镇压了大规模苗民武装反抗以后,如何吸取经验教训,审时度势,制订和实行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恢复和重建清王朝在苗疆的统治秩序,维持并进一步加强对苗民的统治和防范,这是清朝统治者当时所面临的艰巨的任务。为了进一步制服苗族人民,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一批着力研究治苗间题的官员,且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政治主张,经过不断的激烈争论,以傅鼐为首的流官群体形成了一套"苗防屯政"体制。至于"苗防屯政"中各种具体措施的具体成因下面就进行一一分析。

一是为防苗而"修边"。直接参加镇压苗民起义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严如煜向清朝统治者献策说:"夫以守为攻,莫如筑堡;以农为兵,莫如开屯,二者有相因之势。然欲奠边隅于盘石,为一老而永逸,舍此更无他策也。"[6]总督书麟巡抚祖之旺在他的奏疏中也说:"臣等伏思治苗之道,不外剿抚两端,防边之策,务使兵民相间,屯以卫民,民以实屯。"[7]同时傅鼐又鉴于"苗路如梳",苗民又"出没无常",遂有"修边"之议。他们认为湘西苗疆地形复杂,而苗民又叛服不定,出没无常。要想长期维护湘西苗疆的稳定,就必须长期驻扎一支军事力量,而且必须把"屯田"和修筑"边墙",碉堡等结合起来,在碉堡中驻扎军队,对苗民加以防范,实行剿抚两端的政策。于是,傅鼐在明代原有"边墙"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规模的修复。

二是为了解决庞大的军费负担而"均田屯丁"。清政府在湘西苗区大量驻军与筑堡,需要支付巨大的军事费用。傅鼐在其《屯田论》、《练勇论》、《修边论》中反复强调"非勇不能镇边关,非碉卡不能屯勇,非均田不能养勇。"认为为了自养自卫,一劳永逸,必须要均田屯丁。[8]因而在"修边"的同时,傅鼐招抚流亡,募选丁勇,以守拥堡哨卡。但"国家经费有常",而苗民"叛服无定","寡勇不得不散,则翻堡不得不虞,后患不得不度"。傅鼐认为苗疆"非碉堡无以固,碉堡非勇丁无以守,勇丁非田亩无以赡"。 [3]于是清政府总结历史上解决驻军军费的经验,认为"屯田"的这种制度,"粮之充皆自田出","勇之缺不俊外招",有"攻御之便,而省馈晌之劳",又可解决部分兵源问题,是"苗区""以苗养军"、"以军怡苗"、"以苗治苗"的"久安长治之策"。于是,决定在湘西"苗区"推行"均田屯丁"的制度。

三是为了缓和苗汉之间的矛盾而设置"苗官"推行"以苗治苗"的政策。傅鼐为了缓和苗汉之间的矛盾,从"以汉治苗"回到了"以苗治苗"。在"以汉治苗"的时候,汉族常常欺压苗民,每当在征收赋税与诉讼时,常常对苗民进行欺诈和压迫,从而导致了苗汉之间的矛盾非常尖锐。为了缓和苗汉之间的矛盾傅鼐推行"以苗治苗"的政策,设置"苗官",让他们负责统领"苗兵",稽查户口,调解纠纷,征收屯租,管理屯田,维护治安,派夫服役等事务。

四是为了解决供养"苗官"、"苗兵"和地方军政以及其他开销的费用而建立"苗屯"。"苗官""苗兵"是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其开销是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再加上地方军政以及其他方面的开销也非常庞大,这就使清政府在湘西苗疆倍感巨大的财政压力。还有"乾嘉苗民起义"前,湘西苗族内部社会分化,土地高度集中的情况也很突出,从而导致阶级矛盾异常突出。傅鼐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解决供养"苗官"、"苗兵"和地方军政及其他开销的费用,傅鼐于苗族聚居区大规模清丈和收缴苗民各类田土归公,建立"苗屯","以苗养苗",分佃"良苗"、"穷苗",收取租谷以供养"苗官"、"苗兵"和作地方军政及其他开销。

五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苗民的反抗意识而实施文教"化导"等各项措施。傅鼐在实施了以上措施之后,又认为要使苗疆"无事而谋久安","惟有移其习俗"、"格其心思",而这必须"申之以教"。[3]他认为,要从根本上消除苗民的反抗意识,彻底实现湘西苗疆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兴办教育,改变苗民的风俗,培养苗族知识分子,用儒家思想对他们进行感化教导,从而形成忠君尊孔等封建礼教思想,从根本上消除他们的反抗意识。于是,傅鼐在湘西苗疆设立书院,设屯、苗义学,培养"苗师",鼓励苗族知识分子参加科举,进入仕途。在消除苗民反抗意识的同时,也培养了政府在湘西苗疆统治的人。

六是为了减轻汉人扰苗所带来的危害以及消除苗民的反抗能力而"严禁扰苗"。傅鼐等清朝官吏鉴于乾嘉起义的教训,还认识到"客民盘剥,差役吓索",乃"历来扰苗之大者"。[3]傅鼐认为,汉人对苗民的经济剥削以及差役勒索是历来扰苗的最大因素,这不仅加剧了苗汉之间的矛盾,也影响到了苗民的生产生活。于是,傅鼐严禁汉人扰苗,但又在"边卡"的附近设置市场,准许苗汉互相贸易,增强苗汉之间的各种交流。

四、结语

傅鼐等在镇压了乾嘉苗民起义后,于湘西凤凰、乾州、泸溪、古丈、永绥、保靖、麻阳七厅县地区实行了一套以"修边"、"均田屯丁"、设置"苗官"、"苗兵","以苗制苗"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苗"、"安边"的政策措施,即历史上所称之为的"屯政"。"屯政"的实施它是基于防苗,解决庞大的军费负担以及缓和苗汉之间的矛盾,消除苗民的反抗意识以维护苗疆的社会稳定等各方面的因素而实施的,它的实施在减轻清政府的财政负担,缓和了苗汉之间的矛盾,维护湘西苗族地区的稳定等各方面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清政府稳定苗疆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伍新福.清代湘西苗族地区"屯政"纪略[J].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3(02).

[2]但湘良.湖南苗防屯政考·卷6[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3]但湘良.湖南苗防屯政考·卷15[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4]廖报白.湘西简史[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126.

[5]伍新福. 傅鼐"治苗"政策述评--兼析与和琳《善后章程》的异同[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1990(06).

[6]严如煜.苗防备览·卷17[M].绍义堂刻本.

[7] 祖之旺.会筹开屯边防疏[A].

屯堡文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本土资源 美术课程 资源利用 本土文化 美育

本土资源涵盖广泛。就美术课题而言,文化资源、文物资源、自然资源、校园资源等可以发掘出很多宝贵的美术元素。《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在保证基本规定性的同时,给予教师更大的教学空间” 这是美术课程改革关于课程资源开发新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怎样运用我们安顺丰富的本土资源,拓展、充实美术课程,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从本土文化中发掘美术教学资源

《美术新课标》提出“认识本土文化是学生学习艺术、认识艺术的基础,是他们走向世界的起点,教师有必要引导学生深入地学习本土文化,从他们的周围环境开始,挖掘生活的美,乡土文化的美”。安顺深厚的地方文化是多民族逐步融合于历史河流中的长期积淀,乡土文化是民间美术成长的土壤,作为本土特有的文化所衍生的美术资源,是美术课程取之不绝的源头活水。

屯堡文化 屯堡源于明初朱元璋调北征南耕战政略在贵州安顺的历史遗存。漫长岁月中,征南大军及家眷带来的各自的习俗与当地文化融合,经六百多年的传承、发展和演变,形成“明代古风,江淮余韵”的“屯堡文化”。屯堡人的花灯曲调带有江南小曲的韵味,原始粗犷的屯堡地戏被誉为“戏剧活化石”,屯堡人以石头建造的防御式民居构成安顺特有的屯堡建筑风格……六百年的屯堡,六百年的沧桑,明清的中原文明本已成为线装的史籍,时光却在此倒流,将六百年前的江南古韵、大明遗风定格于这石头村落中。

屯堡文化中的屯堡山歌是地方文化中一枚璀璨的珍珠。它多以七言为句,四句成节,遣词造句奔放自由,善于比兴夸张,常为男女对唱,你唱我和,嬉戏逗趣。一次,安顺城某秀才途经九溪村时,见路旁的地里有一位妇女在给包谷除草时,便唱山歌逗乐:

“妹在地头蒿包谷,哥在城头把书读;

哥哥读书做了官,回来接妹去享福”

妇女唱答:

“妹在地头蒿包谷,哥在城里读鬼书,

哥哥读书落了榜,回来抱倒老娘哭”

借物起兴,充满智慧。当我将这个原生态的小故事作为民间美术的导入时,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会心而笑,调动了他们的内在体验,提起了强烈的求知欲,自然学得主动、愉快、高效。

屯堡地戏俗称“跳神”,是屯堡文化中律动的脉搏。它是盛行于屯堡区域的古老民间戏曲,主要特点是:演员头戴木刻面具,伴奏仅有一锣一鼓,剧本保持宋元讲唱文体格式,没有生、旦、净、丑行当之分。唱腔朴实、古拙、高亢,领唱伴唱相间;跳场搬演古战的打斗,激扬、奔放、粗犷。这种艺术形式是屯堡文化的有形载体,具有历史学、文化学、戏剧学、民俗学、审美学等重要价值。抛开古韵独特的戏服不说,单就那一张张木刻面具,就是绝好的美术资源,其油彩绘制至精、立体雕刻讲究,不逊于京剧脸谱。在这一课题教学中,教师可分层次进行:1、认识地戏面具,了解其纹案的象征意义;2、绘制面具纹案,掌握色彩图案的表现规律;3、制作、绘制纸质立体面具,体会民间艺术美趣。

夜郎文化 在镇宁、紫云、西秀区交界处,以镇宁革利乡为中心,方圆600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岭中,居住着一支2.3万余人礼仪风俗都很独特的苗族同胞,汉朝时,他们被称为夜郎国。千百年来,这里的人们坚信自己就是夜郎竹王的后裔,家家户户都用竹块束成夜郎竹王的偶像祭供在堂屋楼上。这支苗族中有位耄耋老人,自称是夜郎王“多德”的第75代嫡孙,并持有一枚夜郎王自制的青铜“夜郎王印”以佐证,该印经北京市文物局鉴定为汉代文物。

夜郎文化土壤衍生的被誉为“东方第一染的”的安顺蜡染,便是布依族、苗族共同创造、并将其发扬光大、已经走向世界的乡土工艺美术,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图案分为自然纹样和几何纹样两类,手法既有写实又有写意,“冰纹”是蜡染特有的自然纹理。制作流程为选料――浆布――熔蜡――点蜡(以蜡作画)――染色――脱蜡――漂洗晾干。现有的美术课程只限于作品欣赏,作为本土美术教学,教师应借此将家乡这一绝美的工艺美术教授给学生。利用这一近水楼台的资源,带学生亲临参观蜡染制作过程,更具直观性。对于小学生,让他们学会欣赏蜡染艺术,并了解整个制作流程即可;初中生除了作品鉴赏,还要学会仿蜡染工艺制作;高中生则需要动手制作真正的蜡染作品,并分析地方纹案的手法与象征意义。这不紧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审美能力,更深了解家乡特有的艺术形式,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这本身,也是美育的任务和要求。

实际上,安顺本土文化丰富多彩,屯堡花灯、苗族芦笙舞、布依族勒尤、安顺傩面等等,这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是我们美术活动中风俗画创作的特有素材,是可以挖掘运用于美术教学的宝贵资源。美术教师应具备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发掘当地文化中的美术因子,收集整理,运用于美术教学中,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美术课程资源,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区域文化,提高乡土文化的审美体验能力,培养学生对社会生活美的感受能力和创新精神,让学生在欣赏地方美术过程中,了解并感受底蕴深厚乡土艺术,增强热爱家乡的情感。

二、利用地方文物资源进行美术教学

安顺文物资源十分丰富。通过临摹图片、实地参观、现场写生地方文物,既能让学生学会用美术的眼光去观察身边的事物,自觉发现、利用地域美术资源,又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深化乡土情结,萌发建设家乡的美好抱负。

安顺文庙 位于安顺市城区篁学坝,是贵州保存最为完整的古建筑群,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七年,以石雕精美而闻名遐迩,有“石雕艺术殿堂”美誉。大成殿前的一对透雕云龙石柱,堪称国宝。如能带学生到这里开展艺术鉴赏、写生等美术活动,效果自然不错。

屯堡古建筑群 屯堡建筑,兼具了江淮民居与军事防御的特点,云山屯、本寨两处体现尤为明显。每组建筑依山就势筑围墙、建碉楼、设射孔,融防御、居住为一体,成为一个个坚固的军事性民居。建筑装饰极为精美,尤其在垂花门、格扇门窗、柱础等部位,都有精美的图腾雕刻,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教师拍摄、收集这些地方建筑图片,制作成幻灯片,让学生欣赏、临摹,提高学生的欣赏美、鉴赏美的能力。同时,为进一步引发学生学习探究的好奇心,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文庙、屯堡村落等地实地参观、写生,亲眼观赏家乡古建筑的独特匠心和形式美感。有的学生试着用纸蒙在瓦当上描摹浮雕,有的用速写本写生家乡的古建筑,还有的用手抚摸,感受石刻纹样的凹凸变化,体验用线条表现物象的手法。

安顺的文物古迹还有很多,关岭古生物化石群博物馆、“千古之谜”红崖天书、马马岩壁画、西秀白塔、平坝天台山、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天台山伍龙寺、宁谷遗址、双明洞摩崖石刻、云鹫山寺等等数不胜数,都蕴藏珍贵的美术资源。

三、利用当地自然资源进行美术教学

得益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黔中是世界上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集中地,被誉为世界喀斯特天然博物馆,山地连绵、石崖诡异、古树俏姿,有“天然大盆景”的美誉。黄果树大瀑布、天星桥、龙宫等景观,其精华在于瀑布、溶洞、潭、喀斯特地质、天然盆景、石林、古迹连体成趣,高山流水、星峡飞瀑,婀娜多姿,气象万千。教师可以收集整理这些景观的图片资料,作为美术教学中的有用素材、绘画范本。

当然,教师不能紧限于风景名胜资源,“家乡之石、可以工玉”,关于当地自然风物的趣闻,更能激起学生的兴趣。笔者的家乡九溪村,是安顺有最大的自然村落,号称“屯堡第一村”,这里有座山被乡民们奉为 “神山”,因古木参天、历史厚重而得名“老青山”。原先山上有座古庙,因解放初期激烈的剿匪战斗而被摧毁,现紧存断壁残垣。据说,先前这古庙中居住的和尚不用化斋,因为方丈洞中有一处杯口大的石孔,长年淌出大米来,恰好能供庙中和尚食用。小和尚贪心,瞒着方丈用凿子把淌米的石孔凿大,希望能多淌出米来,没想凿子与岩石撞击的火花,引燃了大米,将洞穴烧焦,从此石孔不再淌出大米。为求证这一传闻,我们亲自到方丈洞中考察:洞中有块七尺见方的天然石屏,名为“方丈石”,当年的方丈便是石屏后面打禅。“方丈石”后面便是被熏黑的岩壁,壁上真有一拳头大小的石孔。令人震惊的是,我们果然从窟窿中抓出烧焦的大米!经仔细分析,谜底昭然:原来当地老人每年三月三都聚到这里朝山拜佛,每次到洞中膜拜都会敬上一把大米,并烧纸祈愿,所以才有熏黑的石壁和烧焦的大米。这些具有乡土气息的趣事,能激起学生的好奇心,好奇心必定是创作欲望的催化剂,以此融入地方美术的学习,自然事半功倍。

美不胜收的自然风物、绝妙神奇的民间趣闻、四季各异的山川气象,如能经过收集、整理、精选,作为美术教学资源,既能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的情感,激发对家乡认知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这些美不胜收的自然画卷就在自己身边,学生亲手画出自己的家乡美景,这将是多么美好的艺术享受过程,无疑对他们的美术兴趣是有效的激活!

四、开发校内美术课程资源,培养学生创造美的能力

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教学资源,但总体而言校内美术教学资源主要包括图书馆资料、美术教学设施、美术作品展示场地、校园文化与校园风景。

把这些资源综合运用、实施到课堂教学中,一方面能提升美术创作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学生爱校园、爱集体的情感意识。校园美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不管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都是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挖掘、丰富的,它的价值是在“创造性”使用的过程中显示出来的,是教材的延伸和发展。如八年级《我为校园添色彩》一课,教师就可开发利用校内的物象资源,让学生写生学校的树木、花卉、建筑,并将优秀作品展示给全校师生。我们利用学校门厅、走廊、图书馆、食堂、走廊等建筑资源,来扩大美术作品展示的场所,营造出浓郁的艺术氛围,以促进学生的美术兴趣和审美修养的不断提升。当我们把学生优秀作业在橱窗中展示出来时,会引来大批小观众,我们发现学生在观看时,首先就是寻找是否有自己的作品,其次是同班同学的作品,然后看其他学生的作品。看完姓名、班级后才开始评头论足。这样的画展,一是给学生学习美术搭建一个展示的舞台,给学生自我表现、自我实现的机会,有效地激发学习美术的兴趣,促进美术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这种形式是学生最能接受,最受欢迎的一种形式,也使美术学习延伸至课堂之外;三是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互相启发,促进学生的想象力和表现力的发展。校内美术资源是实现课程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最基本、最便利的资源,只要我们勤于动脑、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将书本知识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校园环境有机有整合起来,就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总之,开发利用好本土文化资源这渠活水,对于地方美术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对于高素质教师的造就以及改变学生学习方式都具有深远的意义。我们只有不断地进行开发、实践,才能发挥其独有的作用,不断推进美术教育的健康发展,真正达到素质教育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屯堡文化论文第7篇

本文作者:王杰瑜王尚义工作单位:太原师范学院历史系

近年来,有学者从政策层面给予了分析和论证,如杨昶的《明朝政令对生态环境的负面效应》[7]、杜大恒等的《论明朝安全政策的环境影响》[8]等,笔者也从明朝军事政策对晋冀沿边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影响进行了探讨和研究[9],这些研究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该地区历史时期生态环境演变的原因。为了防止蒙古贵族南下的侵扰,明政府于长城一线设立九个军镇,大批军政人口聚集于此,过度的资源消耗才导致了生态与环境的巨大变化,因此长城一带的生态与环境变化与明代军镇建设有着高度的关联性。因而本文拟从大同镇的建设为切入点,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揭示政策变动与生态环境演变的关系,并探求这种演变的内在规律,为当前及今后这个地区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提供历史借鉴。

大同镇建立之后,明政府不断地修筑这里的长城和堡寨。成化年间,巡抚余子俊采用延绥镇筑边之法,组织军丁民众修筑边墙和墩台。嘉靖年间,明蒙激烈对抗,修筑与反修筑长城的斗争不断,明军所修长城不断遭到蒙古军队的破坏。与此同时,靠一两道长城墙体防御蒙古铁骑显得单薄,于是在嘉靖三年(1524年),大同巡抚张文锦在大同城北九十里外,开始修筑水口、宣宁、乃河、柳沟、桦沟等五堡,构筑更加坚固的城防,但因严峻苛刻,引发兵变,边墙、堡寨的修筑暂时进入低潮。十八年后,因战乱不断,故宣大总督毛伯温又大兴土木,开始修筑长城与堡寨。嘉靖十八年(1539年),修筑了弘赐、镇边、镇川、镇虏、镇河等五堡,万历时称之为“内五堡”。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至二十六年(1547年),宣大总督周尚义会同大同巡抚詹荣,以为大同无险可据,于是组织军民修筑长城,西起丫角山,东至李信屯,延袤五百余里,敌台数百座。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翁万达就任宣大总督,督促军民又修筑了镇羌、得胜、拒门等六堡,万历的时候称为“外五堡”。“隆庆和议”,明蒙互开马市,着手修筑了马市堡城。万历年间,对各堡城墙用砖包砌。据罗哲文先生的研究,大同镇所辖边墙东起镇口台,西抵丫角山,全长647里。这个数字只是按线型计算的长度,事实上有些地段的边墙,或修了毁,毁了修,反复几次,或者纵深修筑几道边墙。因此边墙的实际长度远在此数之上。为了提高边墙的防御能力,每隔两箭之地还要修筑敌台(楼)一座,万历七年(1579年)二月明神宗曾命筑大同镇敌台1028座①。城堡是北防防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相度地宜依山据险而为之,各堡积矢石,备器械,官有廨宇,士有营舍,而仓廒草场咸备焉。”②明代,每镇守总兵分辖若干路,由副将或参将驻守,路下辖若干城堡,由守备、操守、防守等官驻守。由守备、操守、防守等官驻守的堡又分辖周围数量不等的小堡,史书把前者称之为官堡,后者曰民堡③。这些小堡其目的在使那些住在乡村的军民得到有效的组织,据顺治《云中郡志》载:大同镇边堡24座,乡堡677座④。这些都是有据可考的,实际上堡寨数量要远大于此。明代将长城设防推向极至,墩台建筑在数量上也史无前例。墩台按分布可分为边墩和腹里墩,按其用途可分为烟墩和火墩,另外还有由戚继光创立的堞楼(空心砖楼)。边墩,每二里设墩一座,守墩兵丁兵一般十五人左右,有的多达三十多人⑤。为了达到自给,政府会从荒地中“拨给沙田四、五十亩,耕种养瞻,专司瞭望。”⑥烽火台原本是利用烟气传递军情的军事设施,但边墩不仅是传递军情的军事设施,临战时又是明军最小的战斗单元,和平时期则成为明军最小的生产单元。腹里墩的设置要疏一些,守军一般为三到五人,承担的军事任务较边墩要简单一些。据成化《山西通志》的记载,成化时大同镇沿边有827个边墩和813个火路墩⑦。至万历时有墩台1459座⑧。3.2屯军揽户,垦殖土地军镇建设首先是屯集大量的军事人员和军马。大同镇在永乐年间,就有军人135778名,到万历初年现额军人有85311名[10]。虽然中间发生变化,但大同镇的军人大多数情况下维持在八万人以上(表1)。明朝为稳定守边军人,自洪武初年,就制定了军士赴卫所可携妻子同往的规定。对于军卫中未娶之男子,政府多采用鼓励婚姻的政策,“如原籍未有妻室,听就彼完聚;有妻在籍者,着令原籍送去完聚。”①按照明制,正统时大同镇辖区内有14卫、7个千户所,按每一军人领有两名家属计算,则有260400人。沿边一带撤消的白登、天成、平地和宣宁等4县,“假定每县平均人口也是1.3万人,就有民籍人口5.2万余。若其中2万人迁入军卫,被军卫带管的民籍人口只有3.2万左右。”②这样大同镇的军户人口约计292400名。到正统以后,边镇驻军的数量严重缺额,开始大量实行招募,因此正统以后以边镇军人的额数与卫所的户数之间已经失去了进行数理推理的可能性。但从嘉靖四十年(1561年)山西行都司的屯田数为四万多顷的事实说明③,这个时期卫所的军户数量并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以户均四口计算,大同镇的军户人数有39万多人,若计算在其它地区所募军人为大同镇军人总数的15%,大同地区军户的口数达40多万。为了保障军事性人口激增的供给,大片民田或荒地变为屯田成为这一时期本区域的一大特点。山西行都司从明初实行屯垦始,就很见成效。洪武八年(1376年),大同都卫的屯田就达2649顷④。二十五年(1393年)八月,冯胜、傅友德,到太原、平阳等地,“阅民户四丁以上者,籍为一军”,“分隶各卫,赴大同等处开耕屯田……大同在城立五卫,大同以东立六卫,卫五千六百人。”①二十七年(1395年)下令“山西大同慰朔、雁门诸卫止留千人戍守,余悉令屯田。”②二十八年四月,敕发山西都指挥使司属卫官军26600人,往塞北筑城屯田③。永乐年间,尽管不少卫所内徙,但卫所屯田仍然很盛。永乐九年(1411年),大同镇守总兵就因“山西行都司属卫军士,今或全卫或十之七八屯种,故操练者少”,请求多留军士操练以备边防,太宗于是命“阳和留什之四,天城、朔州留什之三,蔚州留什之二,余悉令屯种,作用于耕且守,以为定制。”④正统六年(1441年),因边境宁谧,宜广屯田,于是增大同、宣府二边屯军6700余人⑤。到嘉靖四十年(1561年),大同镇的屯田数为46933顷79亩(表2)。万历六年(1578年)到十年(1582年),贾应元主持了大同府及行都司土亩的清丈,册报屯田28590顷34亩、牛具地12996顷29亩、功臣地1698顷23亩、养廉地822顷58亩、赏功地72顷70亩,合计44222顷⑥。

明初大同地区的生态与环境状况根据历史文献的记载,明初大同镇一带的生态较好。长城沿线的树木很多,“大者合抱干云,小者密比如栉。”⑦尤其在内长城以北,森林极为繁茂。在今朔州市南部山地树林“参天蔽日”,应县茹越山“林木深秀”,⑧浑源县和张家口市蔚县一带的高山峻岭“林木茂密。”⑨明初这一带自西向东,森林绵延数百里,南北的宽度有四五十里[2]。不仅森林如此,还存在着良好的草场。洪武三十年(1689年)年明政府划定北边牧场,这里就是极其重要的区域①,设立的牧场属于太仆寺的有:大同中屯、东胜左、东胜右等三卫;属于山西行太仆寺的有:太原左、太原右、太原前、朔州等卫以及山阴、马邑等千户所。宣德年间大同牧场“每岁收草一百七十万余束”②,为了便于管理,政府设置“草场大使一员”,正统七年(1442年)又“增置大同府草场副使”③。到成化时,大同府上缴416张羊皮、草167190束④,说明草场植被的良好程度。由于这一地区植被尚好,境内最大的河流桑干河,具有一定的水量。元代及明代初年就曾想疏浚桑干河发展航运的经历[11]。明中期之前,没有明显的沙尘天气出现。大同军政建设影响下的环境演变大同镇建设有效地防御了蒙古贵族的南下侵扰,但所采取的军政措施使得该区域资源的过渡消耗,对于这一地区的生态与环境影响很大。林木采伐与植被变迁大同镇建立以后,大量官兵俱驻扎于此,因此兴建各级官员的官署和军士的营房都要砍取边山木材。为了保证建筑用材需要,专门设有采木旗军的建制⑤。嘉靖年间,宣大总督翟鹏准许大同镇于北楼口山内采伐大小木头万余株。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大同总兵周尚文申请采伐木材时,雁门兵备道刘玺就认为:“雁门东西十八隘口,多系通贼要路,山木禁例,始自国朝”,故建议宣大总督翁万达,应将所应用木材数目计算好,不必令该镇军人砍伐,而委派大同府所属官员一员,带领民夫,会同北楼口游击,查勘偏僻非蒙古可通行之处,入山砍伐,按数报缴至官,游击于木材上用印烙记。此时,大同镇再派军士前来搬运,不准携带刀斧之类工具,由关口出入,逐一计算。翁万达看后奏陈:“山西、大同两镇,相为唇齿,一于禁,则不便于大同,一于不禁,则不便于山西。法不宜偏,事当有处。山场袤阔,树木丛多,若系紧要路口者,存之以捍虏,僻远无碍者,取之以济用,则适所以相资而非所以相病也。”故建议“将合用木值,就于北楼口等山无碍去处及时砍伐,敢有混斫盗斫紧要应禁树木者,照例问罪。以后凡遇起盖军营,一体查酌施行,不必烦琐奏渎。”⑥嘉靖三十八年(1559),大同总兵又以修盖营房,移文于北楼口采山木,山西巡抚葛缙闻知此事,乃上奏制止⑦。大兴土木对木材需求量的激增,引起木价上涨,因此在成化以后,“大同、宣府窥利之徒,专贩伐木”⑧,出现了一大批“以林木为世家”的木材巨商,因此这一地区的森林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毁。明政府对边山紧要地方虽有严禁樵采之令,却没有开山辟地营田之禁,所以豪官权势之家往往乘机滥伐林木,垦荒辟地设立私庄[12]。沿长城一线的许多地方,因大兴屯田,不少土地被辟为农田。正德年间,“各边关禁例,砍伐林木者治罪,而未有开垦山场之禁,以故奸豪往往垦田立庄,道路日辟,关险寖夷,较之伐木,为患尤甚,乞一体重治。”①锄山为田,不论乔木灌丛一齐清除,对植被破坏更大。万历二十年(1592年)前后,山西巡抚任吕坤曾云:“大同州县居民,日夜锯木解板,沿边守备操防,不惟不能禁约,且所斧锯等钱,通同卖放。彼百家成聚,千夫为邻,逐之不可,禁之不从。”②伐树垦荒,不仅仅是森林的消失,也严重影响着当时国家的国防安全,因此不少有识官员便建言献策,要求对此采取措施。成化末丘睿就曾建议:“请于边关一带,东起山海以次以西,于其近边内地之广狭险易,沿山种树,一以备柴炭之用,一以为边塞之敝,于以限虏人之驰骑,于以为官军之伏地。每山阜之侧,不衍之处,随其地势高下曲折,种植榆柳,或三五十里,或七八十里,若系民产,官府即于近便地拨与草场及在官地如数还之,其不愿得地者,给以时价除其租税。又先行下法司,遇有犯罪,例应罚赎者,定为则例,徒三年者种树若干。”③2002年11月底,朔州市城区王化庄村南堡梁发现了一块《退耕还林》碑[12],可以帮助了解当时的情景:圣旨雁门关钦差整饬雁门关山西等处提刑按察使杨,为修理关隘重险以疆国理事,蒙钦差提督雁门等关抚山西方都察院右抚苏御史,铃钦差总督宣大事兼理粮饷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六部左侍郎翁万达验俱,兵部。嘉靖二十七年四月十一日礼部尚书赵等题奉圣旨,雁门、宁武关、西十八隘口切禁山地垦还林,民听弃安住,应该征粮,查册处分。禁山事例,责成提调官来巡视禁缉砍伐林木事宜。隘口以示,每年终将终遣过犯禁军人参劾过官员具奏,各长史司启和春运北、应、朔、浑源、山阴、马邑等处。如果禁山,内有征田备衙大同巡抚衙门查册处分,各府占地土山居人悉照内事理施等因,蒙此合计刻石,晓铨禁约。今后一人等敢有擅入禁山砍伐林木,耕垦地土,参将、守备、守等官便擒解道问发南方烟。钦差整饬雁门等关,兵备山西等处提刑按察使副使王控蒙钦差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地方都察院右都御史本道,呈前事踏勘明白,四至分明,本道册由帖为照。提督雁门等关兼巡抚山西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本道呈前事,差委官崞县汪知县、振武卫千户张朋踏明本道有卷存证,地上照旧管业。又蒙巡抚山西察御史姜本道呈前事,委代县张同知、千户许印踏明,立图样,四至分明,东至龙门寺,西至张存,南至山根,北至山根,本道卷按方。嘉靖二十八年岁次已酉丁卯辛丑吉旦。太原左卫所总族陶泰识字张锤旗贾侃刻石。八岔口振武卫所千户张裕忠振武卫乡军人成思。该碑的内容不仅说明了当时禁伐禁垦的范围,要求四至分明,并有卷存证,也明确了禁伐禁垦的责任人,上至总督、巡抚,下至知县、千户,层层负责;同时对于违反者如何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说明,要求每年年终要对违规者上奏朝廷进行处理。圣旨是古代法律中最具法律效力的法令,该谕令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沿边地区森林的破坏程度。边墙以及部分城堡、墩台多修筑于崇山峻岭或高阜之地,这些地方多为植被较好的地区。无论墙体石筑、土筑还是砖石包砌,都会对经由地的植被形成较大的破坏。尤其是嘉靖以后,不少的墙体均以砖包,且不论筑墙所需要的土方量,就是烧造数量庞大的砖所需要的燃料对周围的林草植被形成的破坏就很大。弘治年间,为了增筑一个广灵城,就命百姓“伐诸山薪,薰取诸野砖”①。大同镇所辖大的堡寨24座,乡堡677,为了保证需要,明神宗就谕令,宣大以西诸镇“宜令沿边军士倍加采打秋青,樵取柴木,以备饲马烧造之用。”②且不说十几万服役劳工炊饭、搭铺、取暖所需的柴薪对森林形成的破坏。湿地消失,土壤沙化,扬尘天气增多推行屯田,虽然解决了军队的粮饷,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边地的开发,但是这种消极后果在正统以后就十分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是湖泊湿地消失。怀仁县镇子海,在明初时“周四十五里。中产鲤鱼,大数十斤,有鹅鸭乃哺其间。”③后来附近的居民为了扩大湖滨滩地而“因居人次退水渠导流于桑干河”,到了明代嘉靖时,已经缩减为“周三十里”了,万历年间“今水涸鱼竭变为禾黍”④,诺大的一个湖泊,经过二百多年已经完全干涸变成了耕地。浑源州城西“神德湖”,辽时尚可观鱼⑤,明初时为一大的沼泽,“浑源川在州西南,……分流至州西北,汇为大泽”⑥,到明中叶后,因浑河分流之水断流,该泽也干涸消失了。其次是土壤沙化严重。大规模垦殖和地表植被破坏的直接后果是土壤沙化。大同所属“沿边玉林、云川、威远、平虏各镇屯田之处,或变为卤碱,或没为沙碛,或荡为沟壑”⑦。怀仁县不少土地因“河湮砂卤”因此而撂荒⑧,万历年间,怀仁县典史郭子直站在县城高处眺望,只见“隍闾之外,白草芃芃,黄沙漫漫”⑨。天启时,朔州以西地方“皆沙瘠,岁苦狂霾”,由于大风扬尘,连庄稼也种不成瑏瑠。朔平府“地寒风猛,收获甚薄,居民迁徙不常瑏瑡。过度垦殖和粗放的耕作方式,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加速了当地的土壤沙化,致使宪宗、孝宗朝以后,“黄沙四塞”、“风霾蔽天”的风沙之灾,累见不鲜瑏瑢。

首先,生态与环境变迁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同镇所属区域的生态环境,如果没有叠加人类活动的强烈扰动,这些变化是渐进的、缓慢的。许多事实表明,明代大同镇建设所进行的军事性生产和措施对资源形成了巨大的消耗,是引发本区生态环境发生剧烈变化的主要因素。其次,在生态与环境诸多要素中,变化最显著、影响最为深远的是自然植被的变化。据估计明初,恒山山系当时的森林覆盖率仍然在20%左右,经过明代的破坏后,这个地方的森林覆盖率下降到5%瑏瑣。植被的不断地被吞噬,其生态效益迅速跌落,表现得最为明显的就是土壤保水能力差,风蚀、水蚀严重,土地不断荒漠化,湖泊消失或水面缩小。第三,明代本区生态与环境的变化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大到国计民生,小到百姓日常生活。因植被减少土地沙化,嘉靖、万历时就出现因风沙土地弃耕现象,不少以土地为生的百姓不得不留离失所。同时因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导致永定河水性与水质发生的变化,给下流北京以及沿岸地区带来的危害也一度愈演愈烈。第四,生态与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科学的发展观。注重资源环境的合理利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良性循环的双赢目标。

屯堡文化论文第8篇

关键词:苗疆;明清;边墙;社会变迁

位于湘、黔、川诸省界邻山区的苗疆边墙,近期因与长城拉上关系(诸如被称为中国“南方长城”、“苗长城”或中国长城最南端等),而成为传媒报道的热点,引起了社会以至学界的关注。就笔者所见之相关报道来看1,传媒或者对苗疆边墙之故实语焉不详;或者阻于时空久远和文献缺失,将明代边墙与清代边墙完全混为一谈;个别报道甚或不加考稽,信口开河。而参与考察的学者所发表的意见及当地学者过去的讨论,也有一些舛误或偏颇之处。本文根据笔者手头能查阅到的史料,对明清两代在苗疆构筑边墙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和必要的澄清,并描述边墙兴废所反映的明清苗疆社会变迁的某些侧面。

一、明代苗疆边墙的兴筑及其背景

在历史文献中,苗疆是一个较为含混的地理概念,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其所指往往相去甚远。这里与边墙并称的苗疆,亦称湖南苗疆,特指今湘黔川三省交界地区,据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刊行的《苗防备览》所载《苗疆全图》,主要包括今湘西麻阳、凤凰、辰溪、吉首、泸溪、花垣、古丈,黔东铜仁、松桃,四川秀山等地,属沅水上游辰水、武水、酉水诸支流流域。大致而言,湖南苗疆是随着自明代开始的中原朝廷对西南地区开发经营的渐次深入,而慢慢进入地方官员和朝廷的视野的;而在特定的地方社会历史背景下,在苗疆构筑边墙成为不同历史时期朝廷所采取的诸多防苗治苗措施之一。堪称清代为官苗疆者必备手册的《苗防备览》和《苗疆屯防实录》以及地方志等文献,均对明代构筑苗疆边墙有较详细记录。如乾隆《辰州府志》载:

(万历)四十四年乙卯(1616),辰沅兵备参政蔡复一以营哨罗布、苗路崎岖,难以阻遏窥觑,请发帑金四万有奇,筑沿边土墙,上自铜仁,下至保靖汛地,迤山亘水凡三百余里,边防藉此稍固,……天启间,水西乱,辰沅兵备道副使胡一鸿委游击邓祖禹,自镇溪所起至喜鹊营止,复添设边墙六十余里。2蔡复一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迁湖广参政,分守湖北,兼署兵备,驻扎于辰州,因奏请征剿红苗、改州设卫未允,而请帑兴筑了这道沿边土墙。至天启初年,贵州水西安氏反叛,时任辰州知府的胡一鸿被擢升为辰沅兵备道副使督运援黔军饷,为防御镇?诸苗,命镇?游击邓祖禹添筑北段六十余里的边墙,作为其运饷和防苗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3

明代先后两次所筑苗疆边墙为土墙,在明清各种史料记载中俱确凿无疑。其走向及起止,乾隆末年“膺沅州明山讲席”、乾嘉苗乱时入幕赞议军务的湖南溆浦人严如熠有考曰:

考苗疆边墙旧址,自亭子关起,东北绕浪中江,至盛华哨,过长坪转北,过牛岩、芦塘,至高楼哨、得胜营,再北至木林、湾溪,绕乾州城、镇溪所,又西北至良辛营、喜鹊营止。4

这道边墙把苗疆划分为东南与西北两部分。中国老一辈民族学家凌纯声、芮逸夫早在20世纪30年代对湘西苗族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时,已注意到苗疆边墙遗址,并提出了卓有见地的看法,认为“明代建筑边墙,并非有意依地形而筑,是因为汉人的移殖苗疆,先占有东南部的溪河下游区,苗人退居腊耳台地,凭险以守……当时的边墙,虽为汉苗的界线,而同时亦即为两个自然区域的区分。”5汉人的屯垦移殖,被视为明王朝于万历年间修筑苗疆边墙的主要动因。

明初洪武年间,朝廷即在湖南苗疆建立了卫所制度,先后设立沅州卫和辰州卫,并有“左右中前后所附焉”6;以保靖军民宣慰司领五寨(即清代凤凰厅)、?子坪二长官司。后洪武三十二年(即建文元年,1399)又置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卫,分其地为十里:

惟下四里颇遵汉法,然常与永顺连壤互争,遣官勘议,经百余年乃定。至上六里苗民,则阳顺阴逆,叛服无定。永顺苗与保靖苗为仇,每唆上六里苗攻保靖,招抚反复,为边境忧。7直到清雍正八年(1730),始抚定上六里生苗,建设永绥厅。在这二百多年的时间里,有汉人身份的人群的屯垦移殖和土著苗人渐化为民,当为其时苗疆开发相辅相成的同一个过程。此过程的结果之一,自然表现为地方政府控制的户口田粮从无到有和不断增加。史料记载,明成化八年(1472)辰州府有19491户、127220口,正德七年(1512)增至19691户、141705口;成化八年,辰州府官民田地塘共4007余顷;而辰州卫有屯田928顷37余亩、地31顷22亩,沅州卫的屯田数也不下此数。8时人对苗疆屯垦事务有详尽的讨论:

镇?营哨相距各数十里,土城之内尚有房屋,出城则崇山峻岭,一望苍莽,绝无人?。然各哨土地膏腴,溪洞之水,足资灌溉。宜令各哨之民,不论土著流寓,悉听籍名,照州县保甲之法,一甲五户,一户若干丁,联为乡兵,任其于无主之地,自议开垦,各分疆界,创结茅庐。十年以内,虽有丰收,免科粮税。每岁终,哨官以乡丁某垦田若干亩,申抚彝官为稽?,以杜争冒;抚彝官仍每岁于哨官中,择其善能劝相、开垦最多者,详请优奖,以示激劝。久之,阡陌既富,则庐舍栉比,即以此民抽选训练,平居互相守望,有警协为防守,则屯卒募兵之道均得矣。9

无论事实上屯垦是否按此模式开展,讨论已反映了当时屯垦情形的某些重要侧面。

这样,我们大致可明了与此开发过程相伴随的官府军事征剿和苗人叛服无常,并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明末苗疆边墙修筑所映射出的这一地区有明以来发生的某些重要变化。史载:

明宣德间,萧授筑二十四堡,环苗地守之,捣苗巢穴,而苗近百年无事矣。至嘉靖中年,苗大猖獗,张岳改为十三哨。其后,或因或增,至为四营十四哨,卒无以防苗也。10

于是才有了万历年间三百余里边墙的修筑;而且,边墙不仅成为“民苗之限”或“汉苗之界”,后来也是“生苗”与“熟苗”相区分的一条界线。苗疆的人群划分及其相互关系由此而变得更为复杂。此外,从整体上来看,“湖南苗疆东、南、北三面周围七百余里,环列苗人二千余寨”11,唯筑边墙于东南一带,或当另有深虑。

虽然边备要臣蔡复一请公帑筑成此苗疆边墙,“复设营哨,养汉土官兵七千八百名,各哨选游兵头目、巡墙队长,领兵数十名,虽雨夜接替传签、沿墙巡视;墙圮则令兵时为补葺”;然而,其界分民苗、防御“苗患”的功能尚未及充分发挥,崇祯年间“寇乱苗叛,土墙尽踏为平地矣”。12明清之际边墙已是残垣仅存,但清初乃至清中叶,当朝廷重新经营苗疆之时,边墙故址仍被引为“汉苗”界址,成为各级官员讨论苗疆事宜的重要出发点之一。

二、清代苗疆边墙的议与筑

清初数十年间,固国基,灭南明,平三藩,无暇关注僻处南服一隅的苗疆。直到康熙年间,作为控制及经营边疆可供选择的一种“一劳永逸”的策略,苗疆边墙的修筑才先后两次被提出来加以讨论。

康熙十九年(1680)起任辰州知府、乙丑苗乱时“摄分巡道篆”监军的刘应中,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奉命会同有关官员,在实地考察并访询寨老的基础上,根据苗民家藏《传边录》,厘清了明季苗疆边墙创筑及巡防始末,作《边墙议》,对边墙修筑持慎重的态度:

欲兴筑,必先议费所出,今既无公帑可捐,又不便累民以疑众;且所需金以数万计,边荒文武岂能自捐?况近墙各寨皆熟苗,常资以卫内地,其田亩绣错,非荒壤比,岂便复筑土墙隔之于外?是以未敢轻议。

他还强调边墙修筑的困难所在:

工程浩大,先年原系分守湖北兵备道蔡公创建,今事隶司牧,非边方末弁所能捐助。窃思旧虽有边墙,而倾颓已久,今不过仅有陈迹;若欲复旧,则实需创而非修矣。盖修不过因其间有缺坏而酌量补葺,所费有限也;创者,则从新建造,自无而有,所费则钜也……且当日虽有边墙,亦须七千八百汉土官兵,沿墙分布看守,日夜巡逻;若遇倾圮,则以游兵修葺,方可随时保固无虞。然此乃后来之虑,今且不必预计。但墙今须创而非修,则所捐亦须捐创而非止捐修。13

尽管刘应中也认为边墙可为“御苗之藩篱”、“全楚之保障”,但他对捐修边墙持异议的情形跃然纸上。作为辰州知府,刘应中以“辰属冲残荒瘠”、边墙修筑“非独辰州一郡之事”,将这一难题上交“各宪裁夺举行”,自在情理之中。证诸后引的史料可知,清代第一次修边墙之议并未付诸实施。

清代的又一次议筑苗疆边墙,是在康熙五十年(1711)。湖广总督鄂海在其所撰《抚苗碑铭》中,言康熙帝灭郑氏收台湾、平噶尔丹拓喀尔喀,宏威远播,“由是薄海内外,尽入版图”,接着话锋一转:

惟红苗僻处南服,虞夏以来未闻向化,依岩据谷,时出为民患。康熙五十年,臣鄂海膺命总督湖广,披图按籍,以镇?边墙宜用旧址修筑,绘图奏请。皇上睿虑渊深,谓:如尔议,未足?I御红苗,命同提督、巡抚会勘。臣鄂海于九月己酉,偕提督、巡抚、总兵诸臣,自五寨司城北出旧边墙,驰入苗地;庚戌至毛都塘,苗人吴老铁等率其子弟导迎,申述诚款;壬子复自司城至乾州苗境,宣上德意,?腾椭钫??ぃ?好幺x?忭舞,咸顿首曰:……皆愿为编氓,输赋供役,以奉天子。

于是先后有毛都塘五十二寨、盘塘窝八十寨生苗归服。康熙皇帝闻奏,表示“朕视天下内外一体”,要求地方文武“令皆安堵乐业,咸遂生养,从容化导,教之礼让。”14不难看出,此次奏议修筑边墙,或许因为地方官员意识到,此时以边墙事妄渎圣听不合时宜,以至有了与“睿虑渊深”的皇帝的意志相配合的大转变;或许有别的缘由,总之是不了了之。

大体而论,清初朝廷对苗疆的治理,是其经营整个西南地区的重要一环。或许,地方官员两次提出修筑边墙,都与王朝统治进一步深入苗疆的实际需要有关。这种统治力量的渗透,如苗疆五厅县的先后设置,势必对苗疆地区产生深刻的影响。以永绥厅为例,康熙年间,镇溪所上六里苗民前后数次奔诉有司,愿归版籍,改土归流,最后一次地方官查议称:

康熙四十九年九月,据土弁宋纯汉禀称:六里苗人龙德思等愿得复归版图,请令土弁约束、乾州同知管辖。臣(布政使佟国?痿咔?萃???伍嗟龋┎檎蛳???锩缑翊忧八涮?>杆竟芨В?窳?滤荚肝?コ?嗷В?楹耗闪福?颇炎杵涔槌希?嘤ψ剂罡匆怠5?未亢和鳞臀⒃保?蛳?壬枇鞴伲????锩缑裨鹆钔鳞妥ㄋ驹际?⑶?萃??芟健⒊姐渚傅谰?剑?蚋гΦ萌耍??缑裼勒词セ?印?5

于此似可看出,土著苗人势力的成长在推动改土归流,而地方政府也在利用苗人的力量削弱土司势力,增强对苗疆社会的直接控制。不管怎样,雍正八年(1730)建立了永绥厅,次年议于吉多坪筑土城,十一年又改筑砖城。16此后,“民自内地而迁,历年开垦,渐觉充裕。”17到了乾隆初年,民、苗之间的冲突和争讼已令永绥厅乃至湖南巡抚等官员头痛不已。18湘南邵阳人魏源深悉乡里近事,对此有简捷而深刻的叙说:

初,永绥厅悬苗巢中,环城外寸地皆苗,不数十年,尽占为民地。兽穷则啮,于是奸苗倡言“逐客民、复故地”,而群寨争杀百户响应矣。19

嘉庆年间傅鼐经营苗疆时,不得已将永绥厅城迁往花园(今花垣县)。20

综合各类文献观之,康、雍、乾三朝一百多年中,尽管苗疆并不平静,苗人叛服与朝廷剿抚的文字不绝于史册,全面修复或重新构筑苗疆边墙却一直议而未决。倒是随着朝廷经营苗疆力量的加强,在苗疆“修城筑堡”成为这一时期的主题和基本手段。从“苗疆全图”中可以看到,“营汛堡?d”的标识符号几乎环绕住整个腊耳山生苗区。

乾隆六十年(1795),以贵州松桃厅属大塘苗人石柳邓聚众起事为起点,出现了一场迅速遍及苗疆全境,并持续到嘉庆十一年(1806)才平息的“苗变”。苗变之初,尽管清廷派出名将重臣督办,动用两湖、两广、云、贵、川七省官兵,但由于“兵至苗去,兵过黄集”,清廷不得不面对现实,任用“出身佐贰”,“资格不及亲贵”而“有文武才”,时任凤凰厅同知的傅鼐总理苗疆边务。最终,经傅鼐十年苦心经营,苗疆底定。21正是在傅鼐策划苗疆事务的过程中,修筑了为数甚多的碉卡堡?d,以及百余里清代苗疆边墙。据《圣武记》载:

时凤凰厅治镇?,当苗冲,同知傅鼐有文武才,知苗民愈抚且愈骄,而兵罢难再动,且方民弱苗强也,乃日招流亡,附郭栖之,团以丁壮,而碉其要害,十余碉则堡之,年余犄角渐密。苗妨出没,遂死力攻阻,鼐以乡勇东西援救。战且修,其修之之法,近以防闲,遥以声势;边墙以限疆界,哨台以守望,炮台以堵敌,堡以聚家室,碉卡以守以战,以遏出、以截归。边墙亘山涧,哨台中边墙,炮台横其冲,碉堡相其宜。凡修此数者,近石以石,远石以土,外石中土,留孔以枪,掘濠以防。又日申戒其民曰:勉为之不可失也,是有三利,矢不入、火不焚、盗不?;有三便,组聚故心固,扼要故数敷,犄角故势强。民竞以劝,百堵皆作。……(至嘉庆四年)是年碉堡成,明年,边墙百有余里亦竣,苗并不能乘晦雾潜出没。每哨台举铳角,则知有警,妇女牲畜立归堡,环数十里,于是守固矣,可以战。22

这样,在傅鼐主持下,苗疆五厅县共筑汛堡、屯卡、碉楼、哨台、炮台、关厢、关门“一千一百七十二座”,“又凤凰厅接连乾州厅沿边开筑长墙濠沟一百一十余里”。23与此同时,又大力推行屯田,“均亩养丁,自穑自卫;始于所属,次暨于乾州、麻阳、泸溪、保靖、古长坪……先后合屯十有二万余亩。”24

清代的这一段边墙主要以条石筑成,当较为坚固,它是否因袭明代苗疆沿边土墙凤凰至乾州段故址而筑,尚未见到明确的记载。在随后的岁月中,清代边墙也没有像明代380里沿边土墙那样,一再被提及和强调。道光初年一份奏折中的描述,预示了该边墙“必致倾废无存”的命运:边墙“原筹有岁修经费贰千九百余两,由辰沅永靖道经管支销,遇有坍塌,随时补筑。乃闻近年来报销不实,各厅县碉卡等项坍塌者,多偶值督抚巡阅之时,亦仅于所经过之处略加粘补,此外听其颓坏。似此年复一年,将来必致倾废无存”。25

三、明清苗疆社会的变化及意义

以上我们对明后期380里苗疆边墙和清中叶110里苗疆边墙之修筑始末作了尽量简洁的描述。作为明清两代经营苗疆的一种手段,边墙在不同时期界分民苗、防御“苗患”的作用自不待言,如果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社会历史背景中来考察,苗疆边墙或有更深的历史意蕴,折射出明清数百年间苗疆社会变迁的某些重要侧面。

中原王朝对西南部滇黔“苗人”聚居地区逐步实施直接的统治,始于明代。明初30万大军平滇,主力溯沅水至贵州镇远,再沿“黔中通滇孔道”通过黔省腹地,进入云南曲靖。无论是西南土司朝贡,还是朝廷命官上任,多经由这条传统驿路;而以嘉靖、万历两朝为甚的向湖广及黔省征派的“皇木”,也多由沅水顺流而下。湖南苗疆就在沅水辰州至沅州段的西侧,且区域内辰水、武水、酉水也在这里汇入沅水。因此,不管是万历间蔡复一修筑苗疆边墙,抑或此前宣德间萧授筑堡、嘉靖间张岳设哨,拱卫这条重要驿路的目的显而易见。

即使到了清代,灭南明、平水西、削吴藩、辟“新疆”(今黔东南地区)等行动,仍资沅水为军队及给养的主要通道。而其作为经济大动脉的作用,在清代益显突出,如随着朝廷对沅水上游另一条支流清水江的控制和疏浚,自乾隆至民国初年,清水江流域大规模的木材采运贸易,完全依赖沅水与外部市场网络相联接。由此一来,苗疆地区的稳定就成为维持区域内和区域间政治、经济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之一。因此苗疆地区明代后期设有偏沅巡抚、辰沅兵备道等重要军事机构;清代也设有辰沅黎靖道或辰沅靖道或辰沅永靖道,偏沅巡抚因事或置或罢,而临时为西南边疆事务设置的多省总督也常常驻跸沅州。

当然,清代嘉庆年间傅鼐完成的110里边墙工程,其背景和意义与明代苗疆边墙已大不相同。乾嘉苗变之初:

时乾凤二厅难民,虽招徕复业,而孤落僻村尚有痞苗逗留。同知傅鼐练乡勇、团壮丁,驱逐痞苗,清复一处即筑?d一区,拔壮丁给军器屯守,于要隘筑卡捍御。厅之黄罗寨、水打田等处,各筑大堡,其他烟户零星、地势逼仄者,则令分作数?d,互相联络。?d制因地制宜,宽数丈、十数丈,长十数丈、二三十丈不等;?d身用毛石砌脚二三尺,家封土砖二层,高四五丈;上筑排墙一道,旁开?眼,备?望、施放火器之用;沟?d容壮丁数十人,牲畜籽种亦贮积其间。26

与此同时,由于当时“湖南环苗东、南、北三面七百余里,其西南二百余里之贵州边,尚未修备”,傅鼐乃于贵州边缘筑设螺狮堡,对苗人形成了包围之势。27因而,清代苗疆边墙就与数以千计的碉卡堡?d一起,组成了将“生苗”圈限于腊耳山台地的一道屏障。在某种程度上,苗疆边墙成为中原王朝势力进一步向生苗区渗透、逐步将生苗“化外”之区变成“化内”之地的桥头堡和中继站。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筑沿边土墙时,区分生苗、熟苗的观念还较为模糊。主持修筑边墙的蔡复一在《抚治苗疆议》中提出治苗诸法,其中之一就是“制熟苗”,理由在于熟苗不仅常为生苗之向导,而且更有甚者:

官粮之外,胁称耽守某村,勒取岁月常例,名曰“烟火钱”。既廪于官,又食于民;倏为顺苗以领粮,又倏为生苗以行劫。是彼两利而我两害也。28

可见,生苗与熟苗(或顺苗)还是很不确定的、在特定具体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的身份标志;在蔡复一所代表的官府的视野中,领粮与行劫已经是确认生与熟、顺与逆的基本标志。在明代后期,各种用于界分苗疆人群的称谓符号也在不断变化,许多称谓同时并存。万历《铜仁府志》的记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苗有二种,其在湖广镇?、四川酉邑、贵之铜平诸处者,曰“红苗”,即前苗人是也;其在省溪、水(石艮)、黄?嘀钌剑?弧八?纭保?久?吕锩纾??愠街葶蛳?卣蛳?燎Щ??该褚病?9结合第一节有关引文可知,明初苗疆的上六里苗,此时被称为“红苗”;而“颇遵汉法”的下四里苗,则称“水苗”,已是镇溪所粮民,成为明王朝的编户齐民。入清以后,相对应的还有镇苗、?苗之分,“镇苗向系镇溪所管抚,?苗即红苗,向系?子坪长官司抚管。”30

由此看来,明代兴筑苗疆边墙,其本意或许并不在分隔和界划生苗与熟苗。不仅明代文献在记载沿边土墙时没有明确其界分生熟的作用,而且生苗、熟苗在当时作为一种身份符号,与其他多个称谓并行不悖,内涵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后来人认为苗疆边墙与生苗、熟苗相关联的印象,可能主要来自清人追记明代边墙故事时的一种表述及其不断重复,这种表述和重复背后的理念,与明代修筑边墙者当有很大不同。

事实上,只是到了清代,尤其是施行改土归流后,生苗、熟苗的区分才变得确定起来,由此在官员们的讨论中,边墙也才作为与“生苗”、“熟苗”和汉人的界线相关的问题而出现。从历史文献看,如同清代台湾地区的“生番”与“熟番”的区分一样,苗疆地区“生苗”与“熟苗”的划分,是清廷开发经营边疆地区,在那里逐步建立起新的国家秩序的常用策略,是一种与赋税、徭役、科举等权利与义务相关的身份确认尺度。另一方面,我们又看到,苗疆乃至整个西南“苗”人聚居地区,“熟苗”中实际上可能包含了相当比例的明代屯军后裔和其他随屯垦展开而逐渐迁来的人群的后裔。至清代,“熟苗”就成了他们自觉的或被迫的,在新的国家秩序中的一种身份符号。刘应中《边墙议》中所云不宜复筑土墙将近墙各寨熟苗隔之于外,这部分熟苗不管是生苗所“化”,抑或熟苗(甚或汉人)越过边墙旧址在生苗区垦荒开地而聚居成寨,其实从中都可以见到身份象征符号背后的王朝的土地赋役科举制度的影子。《苗疆屯防实录》记载,嘉庆八年,明代由江西迁居辰溪的周麟现等一族十五名生员,被讼冒占凤凰厅学额而拨回辰溪县;嘉庆十三年,傅鼐也查处了一桩乾州、凤凰、永绥、保靖四厅县冒籍和民占苗籍的讼案,31这两个个案都反映了身份符号与国家制度的重要关系,同时也是地方社会不同人群利益冲突的一种表现。

此外,明清交替之际,社会动乱,有相当数量的避难之民入居苗疆,加之清初“湖广填四川”的移民过程,苗疆也吸纳了不少移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傅鼐募练乡勇,步步为营,在苗疆实施其所谓“雕剿法”;同时招徕流亡,劝筑民堡,令民自耕自保:

于是垦沿边隙地二万亩,曰官垦田;又赎苗质民田万余亩,曰官赎田。以补助折耗,以廪赏,以葺缮,以周?r,百务并举。而苗占田三万五千余亩,亦以兵勒田,别屯苗兵五千,其苗弁复自呈七千余亩为经费。以苗养苗,即以苗制苗……大抵其经费田,皆佃租变价者;其屯丁田,则附刁躬耕者。其训练与农隙讲武,则屯守备掌之,以辖于兵备道者。使兵、农为一以相卫,民、苗为二以相安。32

尽管清代兴筑凤凰至辰州110里边墙,与明代边墙故址及沿边碉卡堡?d一起,把“生苗”与“熟苗”和汉人严然分开,但沿边内外的往来和贸易却一直存在着。《苗防备览》记载:

乾隆二十九年(1764),巡抚陈宏谋等奏许民苗结婚。当其时,急于化苗,以民苗婚姻洽比,可使气类相感,自当闻风慕义,仍著令;凡结亲者,必设立婚书报官,以便稽查。于禁驰之中寓防维之意。久之而娶苗妇者日众,官不胜其繁,报官之令不行。地方棍徒勾结痞苗,贩卖苗妇女射利。沿边厅邑几于村有苗妇,其父母兄弟往来探亲,与内地姻娅无异。或佣工亲贯家中,径路无不谙熟。一旦变生,呼吸村落?淌芷浜ΑC绺舅湓谕馐??辏?薏淮悠湔?斯檎摺?3

湖广总督和琳嘉庆初条陈苗疆善后事宜时,也把“奸民”出入列为引起乾嘉苗变的原因之一。

自乾隆二十九年弛苗民结亲之禁,客土二民均得与苗人互为姻娅。因之奸民出入,逐渐盘剥,将苗疆地亩侵占错处。是以苗众转致失业,贫难无糜者日多。经石三保、石柳邓等假托疯颠,倡言焚杀客民、夺回田地,穷苗闻风无不攘臂相从,起衅之端,实曲于此。34

至于民苗贸易,也有较多的记载可供查考。如《苗疆屯防实录》卷之四有云:“其实苗地之盐斤布匹等物,胥籍客民负贩,以供日用。如一概禁绝,又多不便。嗣后民苗买卖,应于交界处所听其择地设立场市,定期交易。官为弹压,不准以田木易换物件,以杜侵占盘剥衅端,则民苗永可相安无扰矣。”可见,虽然边墙在文献的表述中已然为民苗界线,而实际生活中沿边民苗的往来和贸易仍然自然而然地进行着。

注释:

1.笔者所见到的有相关报道的传媒包括:《光明日报》(6月16日)、《湖南日报》(5月9日,6月8日)、《中国文物报》(5月31日,6月11日)、《羊城晚报》(5月2日)、《生活时报》(5月29日)。《南方周末》(6月9日),以及中央电视台(6月5日)、中国地方新闻联报网(5月25日)等(以上所引报道的年份均为2000年)。

2.乾隆《辰州府志》卷十二《备边》。

3.均见乾隆《辰州府志》卷三十四《名宦传》。

4.(清)严如熠:《苗疆风俗考》,见《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又,同样文字亦见于《苗防备览》卷八《风俗》。

5.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上册,台北南天书局1947年版,第30页。

6.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十七《辰州》。

7.(明)侯加地:《边哨疆域考》,载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另,卷一《沿革考》云将地分为十六里,“自高岩下谓之下十里,高岩上谓之上六里”。录此存疑。

8.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十七《辰州》。

9.(明)王士琦:《苗地屯粮议》,见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

10.(清)严如熠:《苗防备览》卷十七《事略》,屯堡。

11.《苗疆屯防实录》卷之四,湖南巡抚阿林保嘉庆十年十月十六日奏折。

12.(清)刘应中:《边墙议》,载《苗防备览》卷二十一《艺文》。

13.《苗防备览》卷二十一《艺文》。

14.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五《艺文纂》,碑铭。

15.(清)赵申乔:《题明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见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

16.乾隆《辰州府志》卷七《城池考》。

17.乾隆《辰州府志》卷十四《风俗考》。

18.参阅冯光裕:《散陈苗地情形宜加整饬疏》,见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

19.(清)魏源:《圣武记》卷七《乾隆湖贵征苗记》。

20.(清)魏源:《苗疆敕建傅巡抚祠碑铭》,见《古微堂外集》卷四。

21.参阅孟森《明清史讲义》第四编第四章第二节《嘉庆间兵事——三省苗》,中华书局1981年版。孟森先生在此节中详细考辨了乾嘉苗事与官书记载正好相反的事实,指出“平苗有表里二役”。此一发现使(清)《国史传》等官书“所叙傅鼐之功,竟不知建碉置卡,屯勇均田,一切所为何事”的矛盾和困惑迎刃而解。

22.(清)魏源:《圣武记》卷七《嘉庆湖贵征苗记》。

23.《苗疆屯防实录》卷三《屯防纪略》。

24.(清)魏源:《古微堂外集》卷四。

25.(清)贺熙龄:《条陈苗疆事宜九款》(道光六年十一月),见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九十三《兵政》。

26.(清)严如熠:《苗防备览》卷十二《城堡考》。

27.(清)魏源:《圣武记》卷七《嘉庆湖贵征苗记》。

28.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

29.万历《铜仁府志》卷二《方舆》。

30.(清)赵申乔:《题明六里苗民归镇溪所乾州同知抚管疏》,见乾隆《辰州府志》卷四十《艺文纂》。

31.《苗疆屯防实录》卷二十九、三十。

32.(清)魏源:《圣武记》卷七《嘉庆湖贵征苗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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