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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8 15:50:35

外卖调查报告

外卖调查报告第1篇

一、泸州市拍卖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泸州市拍卖市场发展较快,现有本地注册拍卖企业8家,外地拍卖企业常在我市举行拍卖现场会的有4家,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万元,全市拍卖企业员工总人数49人,注册拍卖师8人,其它专业人员41人。截至8月底,今年全市共举办拍卖活动101场,成交拍卖金额43588万元。

泸州拍卖市场总的发展趋势是健康有序的。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监管、培育,拍卖企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依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服务,在促进市场繁荣,盘活不良资产,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我市拍卖企业规范较小,内务管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我市拍卖市场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

一是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庞晓龙任副组长,工商、商务、监察、公安、物价、文化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场科,市场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制定了《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

二是及时召开“两会”,迅速布置专项整治工作。6月24日,市政府在市工商局七搂会议室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市工商、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为规范拍卖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拍卖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拍卖市场环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公安、监察、文化、物价等部门联合,于年6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讨论通过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明龙在会上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二要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严格依法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三要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6月27日,由市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召开了由泸州市拍卖企业参加的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学习了《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拍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是:1、清理和纠正违法拍卖公告(广告)、竞价公告、拍卖信息、竞价信息,违法举办拍卖活动的行为;2、查处拍卖企业违法拍卖行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3、不经拍卖程序处分拍卖标的;违规拍卖公告,诱导或阻扰竟买人参与竟争;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以竟买人身份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拍卖会并举牌应价;4、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本公司物品或者财产权利;5、故意隐满拍卖标的的真伪或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6、拍卖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与竟买人恶意串通,给委托人或买受人造成损害的;7、在自己的拍卖活动中,采取恶意抬价或压价的方式给其他竟买人或受买人造成损失的;8、采取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等不正当行为的;9、拍卖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出租、转让拍卖经营权的;10、雇用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者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或雇用未与拍卖企业签订聘用合同的拍卖师主持活动的;11、擅自到异地挂牌或未经批准设立办事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的;12、拍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13、开展拍卖活动不依法到工商机关办理备案的;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拍卖违法行为。

三是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拍卖市场经营活动,支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在组织召开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会和动员会的同时,邀请了泸州市电视台、泸州广播电台、泸州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参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深入拍卖企业分送有关资料,主动向他们宣传讲解拍卖法的有关知识,让拍卖企业全面了解拍卖活动中应履行的职责,从而更好的从事拍卖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拍卖经营活动,支持参与泸州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落实具体措施,为每个阶段整治工作打下基础。一是开展认真摸底调查,摸清泸州市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泸州市共有拍卖责任有限公司8家,他们均具备经营拍卖业务的资格,但在经营活动中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拍卖企业拍卖情况自查表”,下发企业自查填写,要求拍卖企业自查报告,限期报送整改情况,逾期则按相关规定从重查处。8家企业自查报告均已完成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职能。

按照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文件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既联合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市商务局作为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要求企业每月上报拍卖情况统计表,对于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对于没有经营业绩、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依法吊销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同时,加强了对拍卖协会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规范拍卖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拍卖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拍卖企业建立健全拍卖管理制度,加强对拍卖企业和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拍卖活动备案,依法查处各类拍卖违法行为,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拍卖企业登记、年审等工作中共同把好拍卖企业的准入关。物价部门负责检查拍卖企业是否按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公安、文化(文物)、监察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加强对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今年1-11月拍卖企业到工商部门共办理拍卖备案141件。今年工商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在强化备案的同时,加大了现场监管力度,今年共实施现场监管17次,现场监管次数较过去有明显增加,促进了拍卖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为进一步提升拍卖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夯实了基础。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拍卖市场具有特殊性,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在加强对拍卖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我市突出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监管:一是规范拍卖公司拍卖公告和拍卖标的展示,拍卖公告的内容、时间、公告方式、标的展示时间和方式要符合拍卖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举办拍卖活动的企业提前七天提交拍卖“标的”的相关备案材料,经工商部门审核后才能到媒体刊播、公告。对有争议的和国家禁止拍卖的物品一律不予备案,并通知其禁止拍卖;在拍卖成交七日内,还要将拍卖完毕的“标的”、竞买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登记,以保护拍卖活动竞买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拍卖公开原则。二是对拍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方式:查以来所有的备案资料、查统计报表、查拍卖公告、查成交确认书、查企业的相关制度及人员资质等档案资料,维护拍卖活动严肃性。

今年共实施现场检查21人次,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强监管拍卖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拍卖备案工作,确保拍卖备案资料和内容符合要求,杜绝不办理拍卖备案、拍前办理备案拍后不办理备案、拖延办理拍卖备案等不依法办理拍卖备案的行为。四是加强拍卖现场监管。重点加强以下拍卖活动的监管:1、标的特殊竞买人数较多的土地、房产等公物拍卖;2、国家行政机关、政法部门依法没收的物品的拍卖;3、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4、拍卖企业有违法违规记录,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现场监管的拍卖。把主要精力放在有举报投诉的拍卖活动、参与人数众多的拍卖活动、大宗国有资产拍卖活动、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拍卖活动、其他有违法嫌疑的拍卖活动。对重点的拍卖活动工商、商务、公安、监察等部门联合对拍卖现场进行监拍。

五是查处违法违规拍卖活动。目前,工商、公安部门正联合查办一起案件。现初步查明:刘昭阳等21名竞买人在竞拍一宗国有土地之前,共同约定一致压低拍卖应价,现场拍卖时由刘昭阳以240万元应价成为该宗国有土地的买受人。之后,21名当事人又在龙马潭区一茶馆内对该宗土地私下进行竞购,最后又是由刘昭阳以300万元应价竞买成功。这两次竞买的差额为60万元,由刘昭阳拿出平均分配给其他的20名竞买人,每人3万元。经公安机关对涉案的21人立案侦查后,因此案不构成刑事犯罪,现已移交工商部门办理,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此案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人员多,调查终结后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曝光。

为切实增强拍卖市场的监管实效,我市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面对新问题,寻求新方法。工商部门将市场巡查与拍卖现场监管、12315投诉举报紧密结合,细化巡查内容,科学划分巡查类别,为规范拍卖行为奠定基础,促进职能到位。针对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工商部门积极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对内市场合同、商标广告、企业注册、公平交易等业务科室间及时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对外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建立定期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查不按规定备案、恶意串通竞买等违法违规拍卖行为。建立巡查督导制度,在市场巡查中,制定巡查计划,确定巡查内容和重点,督促巡查监管到位,做到巡查必到场、到场必检查、检查必记录、记录必录入的原则,健全完善拍卖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三、我市拍卖市场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拍卖市场联合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拍卖行业的复杂性,监管的艰巨性,目前,我市拍卖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恶意竞争拍卖资源。有的拍卖企业抱着“先拿下标的再说”的心态,盲目取得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之后长时间无法将标的卖出,使委托方利益无法实现,拍卖从业者信誉受损。无序竞争、相互抵毁、恶意压低佣金、操作不规范的拍卖行为时有发生。

2、恶意串通现象比较严重。在土地、房产、废旧机器设备拍卖的现场,竞拍者串通以底价成交,因串通不成发生纠纷,甚至暴力事件的情况也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给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公物拍卖活动极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价值增值率很低,多数拍卖以“对价”成交,公物拍卖实质意义的拍卖并不多。在公物拍卖中,有的委托人、拍卖人授意限制他人参与合法竞买,或授意在外地媒体拍卖公告,以便达到自己或亲友从中得利的目的。

4、拍卖成交后的移交、过户工作比较困难,买受人拍卖成交后违约现象较多。因一些拍卖标的存在一定瑕疵,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又没有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缺乏灵活性,给拍卖标的产权转移、尤其是不良资产的成功处理带来了较大的阻碍。

5、零佣金现象有所发生。当前市场竞争还不够规范,有的委托人选择拍卖公司不是优质的服务和拍卖师的拍卖水平为标准,而是以低廉的佣金作为条件,由于极个别拍卖公司的恶意竞争,出现了零佣金的怪圈,由于减少了佣金收入,拍卖公司势必降低拍卖成本,草率拍卖,导致拍卖质量日趋下降,伤害了委托人和拍卖人的利益。

6、拍卖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我市拍卖企业规模较小,内务管理薄弱,存在内部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拍卖活动的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经营场所设施等方面还亟待提高。

四、明年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拍卖市场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拍卖市场的监管,促进我市拍卖市场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机构不撤,人员不散,保持对拍卖市场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拍卖行为。

2、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拍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拍卖市场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报刊、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拍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和开展拍卖市场专项整治的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表彰一批优秀企业,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4、引导全市拍卖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守法的经营底线,全面履行对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努力建立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开展争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外卖调查报告第2篇

小学生调查报告

近来,有不少同学经常在学校附近的小卖部买零食,导致同学们放学后经常在校外逗留。我对零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就调查一下。

为了调查清楚,我特意到校门口的小卖部走了一遭,结果发现,小卖部的零食主要分成几类:1、油辣棒类;2、煎炸类;3、薯片类等。其中有五毛的和一元的,其中五毛的最多,但十分不卫生,特别是油辣棒,抓一包在手上都有许多油渗透出来,再仔细一看,每根油辣棒上都有许多细盐。就算这样,也有许多同学围在校门口买这买那。据统计,我班有1/5的同学买零食,买的这些零食还有两类:糖类和饼干类。糖类是最干净的了,可同学不太喜欢糖,自己知道这些零食有害身体健康,还 偏向虎山行。有的同学几乎每天都能在小卖部看到他的身影。

最后,我希望同学们不要再外面的小卖部买那些来路不明的零食,爱护自己吧,别以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去赌一场不可能赢的游戏吧!

小学生调查报告

1.问题的提出

我们班有好几个同学都戴上了小眼镜,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真替他们难过,现在都近视了,往后学习,生活,工作肯定会

不方便的。可他们确无奈地常开玩笑说:我们是眼镜蛇,很值得研究。于是我决定给还没有近视的同学一些帮助,预

防近视。

2.调查方法

1.看有关的书籍和报刊。

2.上网浏览。

3.防问,了解学校同学的近视状况,以及近三年同学视力不良的发展造势

3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1.近视的原因:在车箱里看书;在阳光下看书;在床上趴着躺着看书;长时间看电视或玩电脑;看书写字离书本太近了。

2.正确做法:1.胸离桌子一拳,笔尖离手一寸,眼睛离桌子一尺。坚持每天做眼保健操。写字时,心要静,人要坐正,脚

放平。 2.多到外面去看看,不要用脏手擦眼睛,眼睛疲鍵的时候多看看远方一些绿色的东西,注意让眼睛休息。

4.结论

如果大家不想近视的话,就按照我的方式去做,这样我们就不会戴上小眼镜了。让我们都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小学生调查报告

一 问题的提出。

最近,同学们有个别的缺作业,,且考试有不及格现象。我们的同学准备对本班学生完成作业和进行课外学习情况分析展开调查。

二 调查方法。

1走访同学本人。

2 走访周围的同学。

三 调查情况整理。

姓名 情况 原因 作业完成情况

李Xx 优秀 上课注意听 认真完成

勤学好问

李xx 优秀 上课注意听 认真完成

多看课外书

李xx 差 上课不注意听讲 不按时完成

信息渠道 走访同学

四 结论。

1 因为同学们的自制力很差,如果不及时管教,会产生一种不想写作业的心理。所以做家长的要及时管教。

2 作为一个学生,只有老师家长的管教是不够的,还要靠自己。做作业是为了巩固当天学的新知识。小学生学得快,忘得快,如不及时巩固,就会忘掉。做了作业,才会使你对刚学过的知识加深印象,所以,做作业并非无用。

3 此外,学生应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应先把作业写完,再玩一些其他的东西放松一下,但不能耽误学习。

小学生调查报告

原来我们家小区门口有一条清清的小河,每天成群结队的鱼儿在那里嬉戏跳舞,清清的河水,欢快的鱼儿,我们陶醉其中。

但是,最近我却发现小河没有那么清澈了,还有很多小鱼都死了,河里有好多垃圾,我有些怀疑,因此,对小河的污染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观察了周围的环境,植物生长得很茂密,我排除了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可水中的死鱼非常多,垃圾也不少。这样,就只能是人为造成的。

分析

1小河附近有一道公路,那里每天都有很多车辆通过。

2附近还有很多商贩在卖小吃。

3还有许多饭馆,小吃店和果汁店。

4我们看到了两个污水排放管道。

结论

1有很多人往小河里扔垃圾,吐痰,小鱼吃后,导致食物中毒而死亡。

2由于有污水排放到河里,有的鱼是直接喝了污水被毒死。

这些信息告诉我,小河污染都是人为造成的,看着清澈见底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沟,难道我们没有责任吗?

建议

河道是我们大家的,让我们拉起手来,不要为了个人方便而污染小河,我们应该自觉做到保护我们的小河,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每好与和谐。

小学生调查报告

今天我走出家门,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些与我们城市极其不相称的现象,大街上卫生状况相当差,还有许多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针对这种情况我做了一个小小的调查。我发觉现在的长沙城其实很美丽,干净整齐的五一绿化广场,雄壮挺拔的长沙城标电视塔,闻名全国的岳麓公园和烈士公园。有这么美丽的长沙人们都引以自豪,在火车站我随意的问了一些过往行人,问他们对随地吐痰这种行为的看法,大伙都觉得是不文明行为,可有些人却就是不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在五一绿化广场,我又看到有许多小朋友认真的将广场上的果皮纸屑捡起来扔到果皮箱里。我不由得想:为什么小朋友都知道要讲卫生,要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而那些已经长大的叔叔阿姨们却不懂得这一基本的文明公德呢?

据了解,年轻一代比年长的一代要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小学生,在老师的教导下都认识到了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我相信有了小朋友的环保意识,地球的未来大有希望!

小学生调查报告

刚到菜市场,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热闹的叫卖场景。买菜的、卖菜的,过往的人流、车流穿梭不息,好不热闹,这些叫喊声伴着来往车辆的喇叭声,人们讨价还价声、笑声,构成了一曲奇特的交响乐。

外卖调查报告第3篇

目前在一线城市,与大卖场有合作关系的经销商,几乎没有未碰到过大卖场进行突发性特价活动遭遇的,经销商老板们每年为此不知道要多死掉多少脑细胞,以前说经销商老板的高血压病是厂家给气出来的,现在多是卖场给气出来的。

这个卖场的突然性特价活动具体给经销商什么恶劣影响,这点各位经销商朋友都深有体会,笔者在这里就不在多说了。事实上,一旦发生这类事故后,随即采取的紧急处理措也很难有多大的实效性收益,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预防问题,预防问题首先要分析问题的根源所在。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同样,卖场也不会进行无缘无故的特价,必然是有一定的原因和规律,摸清这个原因和规律,经销商就能有的放矢的进行规避,首先我们来分析卖场进行突然性特价的几个主要构成原因:

1. 出于卖场之间的竞争策略需要

2. 出于吸引消费者的策略需要

3. 出于报复打击某位供应商

4. 有意识的打击当地的传统零售渠道和终端

5. 根据市调报告显示某类商品在市场影响力或是价格方面处于劣势

6. 卖场某部门的销售业绩压力

7. 真正是搞错了

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卖场所进行特价活动之前,必然是有个流程的,这个流程基本分成四块:

信息收集-------》研究分析并提出方案---------》送呈老板批准-----》安排执行

其中这个信息收集又分成采购营运人员自己的信息来源和市调报告两大类,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市调,这往往是许多卖场进行特价活动的导火索,与传统零售终端不同的是,现代大型卖场每周都会安排数次的市场调查活动,前往某几类特定的地方,例如其他卖场,便利店,当地传统零售终端,批发市场等,就某些类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查,或是调查商品的流行趋势和动态,以便及时对本卖场的价格体系和商品结构进行调整,也可能是真的存在价格不平衡,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卖场的市场人员弄错了,但一旦出现在市调报告里,将有可能直接导致卖场特价的产生。

市调信息对采购及营运人员来说,也只是参考资料,其本身也有一定的信息来源渠道,对各类不利于本卖场的相关信息也有一定的获知能力。不管是市调得来的信息也好,还是采购营运人员自己获得的信息也好,这些信息必然要经过一个分析程序,就从利害关系来进行判读,这个利害关系是分别从本卖场,本部门,乃至本人的三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的,若是相关信息已经侵害到了这三个角度的任何一个,采购营运人员必然要采取相关的措施,具体点说,某类商品在其他卖场或是传统渠道的售价偏低,有可能导致本卖场的形象和客流受损失,或者是导致本部门的业绩受损,甚至是供应商这种不公正的价格政策会让采购营运人员本人非常的不爽。再加上这些卖场采购已经被供应商们哄习惯了,对一些价格信息来源也不肯去做确认和再调查,抓到一点蛛丝马迹就不肯放过,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把价格放下来再说,自会有供应商找上门来解释的。

表面上看,是卖场的营运部门和人员在操作安排这个特价,其实,这些营运部门的人员也只是中层人员而已,一切方案都要报给老板批准的,还会在申报特价方案上注明一些理由的,例如是了竞争的策略性因素,或是因为惩罚供应商的需要,还有是为了提升卖场形象及增加客流,但有些原因是断然不会报上去的,例如是因为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私人恩怨之类。反正老板最后看到的特价申请报告上都是一些很正面且完全站在本卖场整体利益的内容。于是乎,大笔一挥,签了,于是,供应商们的苦日子来了~~~~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预防问题是解决问题最佳方式,现在已经大概了解了卖场特价政策出台的流程经过,如何主动的来预防呢?这首先要明确三个前提:一是卖场肯定会做特价的,预防目的只是想方设法别选你的商品做特价就好了。二是你永远没有办法摆平所有采购的关系,这是个事实,如果你做到这点了,那你也压根不用为突发性特价的事操心了。三是经销商永远没有办法保证市场面所有终端和渠道的价格都是符合你所制定的价格体系,价格的不平衡自然很容易导致价格纷争。那么,在预防措施中,就得充分考虑这三个提前,再综合考虑整个特价的流程所在,尤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逐一针对性来预防解决

预防措施一:协调好卖场市调人员关系

从流程中可以看出来,市调是导致卖场出现特价的导火索,稳定与市调人员的关系就非常有必要了,因为经销商也没法确保市面上的价格肯定是一碗水端平的,那只有在各卖场的市调工作上想办法了,大多数的卖场市调活动都是有规律的,例如市场的频次安排,人员安排,所前往市调的目标等等,也是比较容易摸查出来的,知道什么时候起去市调,谁去市调,去那些地方市调,具体市类商品等情况后,采取一些相关措施也就容易多了,其实也不需要刻意的要求这些市调人员来帮你规避什么,只要他们在发现有不正常价格后,告诉你一下,让你有个查核,解释处理的时间就够了。

预防措施二:主动接触卖场高层,避免其下级随意选择你的产品做特价。

卖场的采购人员往往会站在自己的私利或者是部门利益来考虑问题,但卖场的老板绝大多数会站在卖场全局利益上来考虑问题,(老板和打工的考虑问题肯定是不在一个层面上的嘛)。供应商若想接触卖场高层,送烟送酒送现金自然是没多大用的,人家根本不稀罕你这点东西,应考虑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摸索卖场老板的心理,给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例如几乎所有的卖场老板都喜欢能看到一个局外人所做的分析报告,例如说是供应商、消费者,传统渠道和传统终端,甚至是竞争对手等局外人,对本卖场所进行的评估分析报告和意见,有条件的话,经销商可进行收集整理撰写,定期递交直接给卖场高层,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报告里不要提及你自己的商品,不然就全变味了,应完全是个局外人对卖场整体营运分析评估的立场。当然了,这些报告,采购营运人员是没多大兴趣去看的,毕竟是关心的利益角度不一样。当你的工作引起卖场高层重视的时候,他会各位关注你,甚至会安排与你的见面,几番熟悉了解,自然是拉近不少关系了。有高层的关注,下面的人自是会做安排。

预防措施三:直接抓底牌

外卖调查报告第4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兰一克犯贪污罪、诈骗罪一案,于1999年6月8日以(1996)成刑初字第54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兰一克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赃款8326007.83.宣判后,兰一克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11月25日以〈1999〉川刑终字第99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复核查明: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被告人兰一克在四川省外汇管理局非贸易科工作期间,利用经办非贸易企业留成外汇计算、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对已使用过的12张出国单位退外汇的“外汇买卖统计卡”〈即外汇买卖水单)进行涂改1加大外汇金额,将出国单位名称改为成都信达翻译公司,再用涂改后的“外汇买卖统计卡”骗取外汇额度2734959美元进入其以成都信达翻译公司名义在省外汇管理局开设的外汇额度帐户,尔后通过四川省外汇调剂中心卖出,获得人民币共计的6962209.25元。

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被告人兰一克由非贸易科调到会计科工作后,利用进出非贸易科的机会,窃取2张已使用过的出国单位退外汇的“外汇买卖统计卡飞进行涂改,加大外汇金额,再用涂改后的”外汇买卖统计卡“骗取外汇额度1205513美元,进入成都信达翻译公司外汇额度帐户,尔后通过四川省外汇调剂中心卖出,获得人民币6962209.25元。

1994年5月至7月,被告人兰一克破译了本单位会计高某某的微机密码,擅自将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帐户上的外汇额度余额由零虚增为580万美元。欲通过四川省外汇调剂中心卖出,因被查获而未得逞。

案发后,追回赃款、赃物共计人民币8597735.68元,尚有1848786.21元无法追回。

上述事实,有查获的被涂改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买卖统计卡、外汇额度调拨申请书、使用外汇额度申请书、卖出外汇委托书、四川省外汇调剂中心买入外汇成交通知书、银行转帐支票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分户帐、成都信达翻译公司1991年至19t94年在省外管局的外汇额度帐目、模拟实验报告、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证实,兰一克亦供认,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兰一克利用其在四川省外汇管理局非贸易科从事审查、计算、核销留成外汇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涂改外汇买卖统计卡、改变单位名称和加大外汇金额的手段,骗取外汇额度卖出,侵吞国家财产人民币共计696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兰一克调到会计科工作以后,利用进出非贸易科的机会,窃取非贸易科管理的外汇买卖统计卡,涂改虚增外汇额度,骗取人民币348万余元的行为及破译他人微机密码,虚增外汇额度580万美元,企图卖出获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亦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一〉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外卖调查报告第5篇

年轻白领小王在市中心一家外企工作,由于单位没有员工餐厅,小王和同事们经常为怎么吃午饭而犯愁。自己带饭么,麻烦又“掉价”;到附近饭店吃饭呢,耗时又费钱。因此,小王和同事们就三三两两一起叫外卖,地铁口、单位门口派发的外卖店小广告,都是他们无奈的“最爱”。

前几天,他和两个同事吃了叫来的外卖后,发生严重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然而,由于叫外卖时没有索要任何消费凭证,他们找小店交涉未果,后来又向工商消保委、食品监督部门投诉,也因为没有相关证据,有关部门无法深入调查。他们不得不吃下哑巴亏。

外卖食品的4大安全隐患

其实,除了像小王这样的白领,许多单身人士或年轻小夫妻在家不想做饭时,也叫外卖解决吃饭问题,便宜,方便又快捷。但是,外卖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却暗藏着诸多食品安全隐患。

无证无照经营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市场上无证无照经营的外卖加工单位往往是由于加工场所和卫生设施不过关而无法申办到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些单位往往地处隐蔽,租借廉价的民宅、仓库、车库或在自己家里烧煮饭菜,加工场所狭小,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环境脏乱,加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这些单位,食品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并予以取缔,即使发现了,他们也会立即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逃避政府部门监管。

为了控制成本,这些不法单位会购买使用价格低廉,质量差的原料,如“垃圾肉”,有些黑心店主甚至使用垃圾蔬菜、地沟油、变质肉,还会把当餐没卖完的饭菜留到下一餐甚至第二天再卖。

包装普遍不符合要求 目前,外卖膳食的饭盒多数为一次性泡沫塑料盒。由于这种塑料盒盛放膳食时无法做到完全密封,所以膳食很容易在送餐过程中受到污染。另外,这种塑料盒遇高温或油脂会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膳食质量难以保证 尽管很多外卖单位加工场所狭小,但为了吸引顾客,其加工的膳食品种却很多。为了使外卖能够准时送到顾客手中,一些单位往往早早就将膳食加工好,只等顾客一个电话,就将外卖送出。这些外卖膳食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食品危险温度带(10℃~60℃),只要超过2小时,就极可能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

维权困难 人们在订外卖食品时,往往不能索取到发票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将很难维权。

保证外卖安全放心的6项注意

慎重选择外宴加工单位 第一次订购外卖时不妨到现场考察一番,看看这家单位有没有证照、厨房卫生状况如何。实在不能到现场察看的,要多了解这家单位的情况,如具体地址,有无卫生许可证等,也可查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选择包装符合要求的外宴食品 外卖包装盒应能完全密闭,在送餐过程中不会受到外界污染;外卖包装盒材质应是食品级的。

科学选择菜谱 尽可能选择能一次性热加工即食或加工工艺简单的热食菜肴,如红烧大排等。一般不要选用改刀熟食(食品热加工后还需要用刀等工具再次分切的熟食,如白切鸡等)和生食菜肴。

及时食用新鲜食品 用餐时应注意膳食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送到的外卖菜肴应立即食用,不立即食用的,应冷藏或高温保藏。

外卖调查报告第6篇

突发性特价促销祸患多

提起卖场所进行的特价销售活动,广大供应商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合理的特价促销可以有效推动销售;恨的是供应商难以管控特价促销。若特价促销事先与供应商协商过,或者采取一些规避措施,倒也相安无事。但往往是卖场突如其来地抛出特价信息,甚至还在大众媒体上刊登广告,大张旗鼓地宣传。此时如果所进行的特价产品恰巧是某供应商的主力产品,那这个供应商可够倒霉的了:其他卖场、下游二批商、外区分销商、直送的传统终端乃至团购客户的铺天盖地乃至劈头盖脸的追问、投诉、抗议电话就会接踵而至。供应商要向各个客户解释,要向进行特价的卖场讨说法,还得压厂家尽快协调解决,鸡飞狗跳一团乱。可是,卖场之所以进行特价,必然有所准备,货备得足,且理由也早就找好了一大堆:某个关键领导不在,价格没法改啊;不好意思啊,海报价格印错了;更有甚者,干脆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我就特价了,你看怎么着吧!

目前在一线城市,很多与大卖场合作的供应商都有遭遇卖场突发性特价的“辛酸史”,供应商老板们每年为此不知死掉多少脑细胞。

卖场的突发性特价活动具体给供应商造成什么样的恶劣影响,这点各位供应商朋友都深有体会,笔者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事实上,一旦这类事故发生,随即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也很难有多大的实效性收益。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是预防问题,预防问题首先要分析问题的根源所在。

特价促销为何“突发”

卖场不会无缘无故地进行特价,必然有一定的原因和规律。首先我们来分析卖场进行突发性特价的几个主要原因:

1.出于卖场之间的竞争策略需要;

2.出于吸引消费者的策略需要;

3.出于打击报复某位供应商的目的;

4.有意识地打击当地的传统零售渠道和终端;

5.市调报告显示某类商品在市场影响力或价格方面处于劣势;

6.卖场某部门的销售业绩压力;

7.真正搞错了。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卖场在进行特价活动之前,必然有个特价政策出台流程,此流程如下: 信息搜集研究分析并提出方案送呈老板批准安排执行

其中,信息搜集又分为采购自己的信息搜集和市调两大类。可不要小看了市调,它往往是卖场进行特价活动的导火索。与传统零售终端不同的是,现代大卖场每周都会安排数次市调活动,前往某几类特定的终端,如其他卖场、便利店、传统零售终端等,就某些类别商品的价格、商品的流行趋势和动态进行调查,以便及时对本卖场的价格体系和商品结构进行调整。可能真的存在价格失衡,也有可能仅仅因为卖场的市调人员弄错了,但一旦价格偏高的信息出现在市调报告里,就极可能引发卖场特价。

对采购来说,市调信息只是参考资料,其本身也有一定的信息渠道,对各类不利于本卖场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获知能力。无论是市调得来的信息,还是采购自己获得的信息,它们都要经过一个分析程序。这个分析程序常依据三个利益层面得出结论:从本卖场、本部门乃至采购本人。如果相关信息表明这三个层面中某一个的利益受到侵犯,采购必然采取相应措施。举例来说,某类商品在其他卖场或传统渠道的售价偏低,有可能导致本卖场的形象和客流受损,或导致本部门的业绩受损,甚至供应商这种不公正的价格政策会让采购本人非常不爽。加之这些卖场采购已被供应商们哄惯了,对一些价格信息来源也不肯做确认和再调查,抓到蛛丝马迹后,先把价格降下来,自会有供应商找上门来解释的。

表面上看,是卖场的营运部门和人员在操控特价活动,其实,这些营运部门的人员顶多只是中层人员,一切方案都要报给老板批准的。中层人员在申报特价的方案上会注明一些理由,如因为竞争的策略性因素、惩罚供应商的需要、为了提升卖场形象及增加客流……但有些原因是断然不会报上去的,如缘于采购与供应商的私人恩怨之类。反正老板最后看到的特价申请报告上都是一些非常正面且完全站在本卖场整体利益角度的内容。于是,老板大笔一挥,签了,于是乎,供应商们的苦日子来了……

从预防做起

预防问题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我们已经了解到卖场突发性(针对供应商而言)特价政策出台的原因和流程,如何预防呢?我们首先明确三个前提:一是卖场肯定会做特价,预防目的只是想方设法让卖场别擅自选你的商品做特价;二是你永远没办法摆平与所有采购的关系,这是事实;三是你永远没办法保证市场上所有终端和渠道的价格都符合你所制定的价格体系,价格的不平衡很容易导致价格纷争。明白这三个前提,再综合考虑整个特价政策出台的原因和流程,尤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逐一针对性预防。

预防措施一:协调好卖场市调人员关系

既然市调是突发性特价的导火索,稳定与市调人员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供应商也没办法确保市面上的价格是一碗水端平的,只有在各卖场的市调工作上多想办法了。大多数卖场市调活动都是有计划和规律的,如市调的频次安排、人员安排、市调目标等,这些信息是比较容易摸查出来的。知道他们何时市调、谁去市调、去何处市调、具体市调哪些商品等情况后,采取相应措施就容易多了。你不需要刻意要求市调人员帮你规避什么,只要他们在发现不正常价格时告诉你一下,让你有个核查、解释、处理的时间就足够了。

预防措施二:主动接触卖场高层,避免其下级随意拿你的产品做特价

卖场采购往往站在自己的私利或部门利益考虑问题,但绝大多数卖场老板会站在卖场全局利益角度考虑问题。供应商若想接触卖场高层,送烟送酒送现金没有多大用处,因为人家根本不稀罕你这点东西。供应商应站在更高的角度,摸清卖场老板的心理,给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例如很多卖场老板喜欢看局外人(来自供应商、消费群体、传统终端甚至竞争对手)所做的卖场分析报告。有条件的话,供应商可定期进行卖场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卖场运营评估报告,并将其直接递交给卖场老板。注意,在报告里不要提及你自己的商品,不然就全变味了。当你的报告引起卖场老板重视的时候,他会格外关注你,甚至安排与你见面。几番熟悉了解,你和卖场老板的关系会拉近不少。有高层的关注,下面的人自会做有利于你(至少不会无故加害于你)的安排。

预防措施三:直接向采购亮底牌

外卖调查报告第7篇

【关键词】强制拍卖 网络模式 创新

强制拍卖是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已届满清偿期债务人的财产或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和权利强行予以拍卖,以其价款满足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1]通过强制拍卖,可以将财产和权利以现金的形式兑现和交割,是权利实现的最后公力救济手段。强制拍卖因蕴涵的利益现实直接,潜规则交集丛生,防治措施无力,被认为是司法改革中难度最大的制度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对传统强制拍卖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若干典型性问题的考察,以创新社会管理为视角,探究合理的解决问题模式,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一、缘起:四问强制拍卖制度

2011年10月,J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J市法院)司法技术处接受该院执行局的对外委托案件移送请求,对某执行案财产门面20间委托强制拍卖。司法技术处对执行局移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内部立案审查,认为符合对外委托拍卖条件,即从J市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的十家拍卖机构中选取了六家作为对该案财产进行拍卖的候选机构,其余四家因在同一周期中已经接受了法院的强制拍卖业务而未被列入。当月,司法技术处人员在该院监察室人员、有关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组织各候选拍卖机构代表进行了抽签,确定A公司为该案的对外委托拍卖机构。经公告、竞买登记等步骤,第一、二次拍卖会无一竞买人报名,经两次保留价分别降价20%,第三次拍卖会现场竞买人云集,部分门面竞买激烈,共有15间门面成交,部分门面的成交价格超过了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在各买受人现场签署确认书后第五日,某买受人向A公司提出其购买门面的实际面积少于公告面积约5平方米,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A公司提出应由J市法院补偿差价。经司法技术处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门面存在缺角,评估报告未将缺角面积扣除,负责该批房产测绘工作的J市房产局测绘队工作人员亦承认测量有误。

问题一:司法技术部门可否仅从法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中选取拍卖机构,而将未编入名册的拍卖机构排除在强制拍卖业务之外?

问题二:司法技术部门是否可以采取“轮候”的方式,即只是将同期未“中签”的拍卖机构列为候选机构?

问题三:强制拍卖流拍率对法院工作是否存在影响?

问题四:买受人对强制拍卖标的物有无瑕疵担保请求权?

现行的强制拍卖制度采取的是由执行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机构进行现场拍卖的模式,上述四个问题集中反映了在此过程中各个环节存在的典型性问题,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困扰已久,我们亟待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和方法加以考察。

二、困惑:基于强制拍卖制度的现实考察

(一)关于编制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机构名册的问题

在是否编制拍卖机构名册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存在反复。不到十年期间,强制拍卖的对外委托经历了没有拍卖机构名册阶段(2004年以前);建立名册但不排除当事人合意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法办发[2007]5号)规定实行对外委托名册制度,但当事人可以协商在名册以外选定拍卖机构;强制选择名册内机构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明确要求在法院拍卖机构名册中选定拍卖机构,排除当事人协商选择其他拍卖机构的做法;不建立名册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又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拍卖机构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法院不再编制委托拍卖机构名册。就在各地法院等待、观望或请示在没有拍卖机构名册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强制拍卖工作的过程中,关于实施前一规定的通知又要求符合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的拍卖机构,每年年末提出申请,作为下一年度法院委托拍卖的入选机构。

政令多变的直接后果就是失去了其应有的引导,加剧了强制拍卖操作上的非持续性和不确定性,令人难以适从。建立名册的初衷是为了择优选取拍卖机构相对固定地从事强制拍卖业务,确保强制拍卖工作的有序推进。[1]然而从实践效果看,进入法院对外委托名册的拍卖机构参差不齐,其按市场化运作,以营利为目的,必然会给强制拍卖制度徒增私利阴影。未进入名册的拍卖公司亦愤愤不平,认为法院扩张了自己的权力领域,将入册的拍卖机构视为法院的附属机构,有可能增加腐败的几率。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机构名册的有无,或者说司法技术部门是否从该名册中选取拍卖机构似乎都成了强制拍卖制度中的一道硬伤,期盼有完善的规则加以修复。

(二)关于在具体强制拍卖案件中选择拍卖机构的问题

对具体拍卖案件拍卖机构的选择,目前统一规定是以随机方式选择拍卖机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有三种:一是使用电脑专门的软件随机选择。二是抽签选择,即采用从签箱中随机抽选出标有拍卖机构名称或者序号的方式选择拍卖机构。三是摇号选择,即使用专门的摇号机采用搅拌或者吹气方式送出标有拍卖机构序号的球体而确定拍卖机构。实践中对随机选择拍卖机构的具体操作人员各法院做法不一,比如在抽签和摇号程序中,有的由拍卖机构代表做签、抽签或者启动摇号机,也有由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人员、监察室人员进行,个别法院还邀请检察院派员操作。

对于具体拍卖案件中拍卖机构的选择范围,基本以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所编制的拍卖机构名册中的全部拍卖机构为候选,从中随机产生接受委托的拍卖机构。但实践中还存在“轮候”的方式,即按照名册中拍卖机构的数量确定一个周期,在该周期中已经接受委托的拍卖机构不再参与候选,待入册的全部拍卖机构均接受一件强制拍卖业务后,新的一轮周期又开始。如前述案例中J市法院只选取了名册中的六家拍卖机构作为候选机构,其余四家因在同一周期中已经接受了对外委托拍卖业务而未列入,只能在下一个周期才可以被候选。此种“轮候”方式是基于“僧多粥少”(强制拍卖案件数量相对入册的拍卖机构少),为了让各拍卖机构都有业务做的“大锅饭”思维作用的结果。由此产生的困惑是只有部分拍卖机构参与随机选择是否符合立法本意,同时,每一轮周期最后只剩一家拍卖机构时就不存在选择的问题,而是当仁不让地由该机构“中签”。

“轮候”选取拍卖机构方式是一些法院在长期强制拍卖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否违反了随机选择的规定,还缺乏相应规范予以评判。

(三)关于强制拍卖流拍的问题

目前,强制拍卖流拍率普遍较高,成为法院执行中的一大难题。比如J市法院近三年的拍卖流拍率均在50%以上。合肥市2011年-2012年产权中心接受委托的强制拍卖案件流拍率达90%。[2] 造成强制拍卖流拍普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和复杂的。一是评估价格过高,超出竞买人的预期。有的评估机构受利益驱动,为了多获得佣金而有意把标的物评估价格拔高;也有的评估机构考虑到流拍已成为常态,为流拍降价预留空间而提高评估价格。二是拍卖机构“招商”不力。有的拍卖机构进入法院名册仅仅是为了提高业界知名度而利于其争揽任意拍卖业务,其清楚强制拍卖难度大,成交率远低于任意拍卖,故对强制拍卖不积极作为。三是竞买意向人坐等流拍。大多竞买意向人已熟悉强制拍卖流程,不动产可以两次降价,动产可以一次降价,于是等待标的物大幅降价后再参与竞买;有的竞买意向人直接等待进入变卖阶段才参与竞买,以免去支付给拍卖机构的拍卖佣金;有的甚至为了低价获得拍卖标的物而在拍卖会场阻挠他人竞价,恶意制造流拍。四是被执行人抵制拍卖。一些被执行人为了拖欠债务,以拒不提供标的物资料、拒不清场等方式干扰和阻止拍卖。五是标的物本身的状况、瑕疵影响到竞卖意向人的热情。

强制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的重要强制措施之一,是实现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其他具有强制性法律文书的重要手段。拍卖标的能否快速、顺利处置,实现拍卖标的价格最大化,关系到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但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委托拍卖案件特别是不动产成交率比较低,流拍现象严重,尤其是一些拍卖标的物经过多次流拍降价或流拍后进行变卖,其实现的价格远低于社会同类商品的流通价格。

流拍现象严重使得民事纠纷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实现,并让公众产生拍卖标的物被低估贱卖、缩水贬值的印象而引发对法院强制拍卖活动是否公开、公平、公正的质疑,成为影响法院司法公信力的一大问题。

(四)关于拍卖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发生纠纷的问题

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而要求赔偿或退回的现象并不少见,但处理起来却异常复杂。由于审执分离,司法技术部门与执行部门分立,司法技术部门仅仅是依据执行部门填写的标的物现状表进行对外委托评估和拍卖,对标的物瑕疵情况掌握不够;评估机构有时不将标的物瑕疵作为评估价格的考虑因素;由于被执行人等人为干扰以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购买的预期目的落空等,造成因标的物瑕疵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标的物瑕疵一般有质量瑕疵,即拍卖标的物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质量要求;数量瑕疵,即因标的物数量不足而产生的瑕疵,前述案例中J市法院委托拍卖的门面面积缩水即属此类瑕疵;权利瑕疵,即标的物的所有权、处分权等存在争议,导致拍卖成交后无法实现标的物的转移或正常使用;有的标的物虽不存在上述瑕疵,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无法取得标的物。

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禁止和限制拍卖有瑕疵的标的物,但对强制拍卖成交后因标的物瑕疵引发的纠纷该适用何种程序解决,法律无任何规定。尽管《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拍卖人未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有关机构对执行标的进行评估、拍卖,是法院履行法定职责的活动之一,其本质属性是司法行为,是否适用《拍卖法》的规定本身就值得商榷[1],即使可以适用该规定由拍卖机构赔偿后,让其持执行法院的判决又向执行法院提出追偿时,则进一步使案件趋于复杂,不符合逻辑而难以操作。

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可否因未说明的标的物瑕疵提出赔偿请求,即买受人对强制拍卖的标的物有无瑕疵担保请求权的问题,理论界形成了公法说和私法说的论战[2],两种理论都未形成主流意见,实践中法院在难以把握的情况下,则容易持息事宁人的态度,以协调为主,个案处理买受人提出的标的物瑕疵担保请求权主张,司法权威必然受到影响和挑战。

三、突围:网络拍卖模式的创新及解决之道

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对强制拍卖程序的改革。2012年7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将一辆宝马730轿车和三菱欧蓝德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均大大超过起拍价格,这是国内法院首次在淘宝拍卖平台上组织进行强制拍卖。由财经网发起的一项超过700人参与的投票调查显示,94%的网友赞同浙江法院在淘宝上拍卖涉诉物品,90%的网友认为此举可在全国进行推广。[3]浙江省法院网络拍卖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契机去考量在信息化时代,利用互联网所具有的巨大优势来实施强制拍卖,通过创新司法,以解决传统强制拍卖制度中的典型性问题,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提供良好的司法秩序。

(一)网络拍卖模式下不需要建立拍卖机构名册和选择拍卖机构

法院利用网络进行强制拍卖,实现了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也就是法院确定拍卖具体流程,自行拍卖公告,展示拍卖标的物和组织拍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淘宝网等网站则可以作为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支持,通过特定的网络交易程序,让竞买人在该平台上展开独立竞价。就性质而言,非法院委托网站进行拍卖,而是法院自行组织的强制拍卖。这就彻底摆脱了传统由拍卖机构组织强制拍卖活动的形式,法院也失去了对拍卖机构进行入册审查和批准的权力,有些法院还得退回拍卖机构暂存的数额不菲的保证金。而拍卖机构丢失了强制拍卖业务这块巨大“蛋糕”,据中拍协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1年,拍卖行业实现强制拍卖金额5348.7亿元,年均近800亿元。[4]2011年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占整个拍卖行业比重的13.2%,估算整体成交额约836亿元,也即拍卖业去年通过强制拍卖赚取了超过数十亿元的佣金。[5]因此推行网络强制拍卖必将遭受来自拍卖机构和拍卖协会的强烈抵制。

在网络强制拍卖模式下,不需要再建立拍卖机构名册和随机选择拍卖机构。这就让立法者不再纠结于法院对外委托拍卖机构名册的存废和在具体对外委托拍卖案件中,如何去选择拍卖机构的问题。更具有深层次意义的是,网络强制拍卖废除了“一刀切”的委托拍卖模式,法院不再保持与拍卖机构的密切关系,也就破除了腐败利益输送重要的中间环节,改变了拍卖阶段权力寻租空间巨大的情况,也使公众对法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赢利的疑云归于消散。

(二)网络拍卖模式可有效解决拍卖流拍率高的问题

法院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强制拍卖,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特点,缓解流拍的源头问题,提高拍卖的成交率,最大化实现标的物的价值。网络拍卖模式在此方面优势如下。

一是参与,辐射面广。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的报告显示,到2015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数量有望超过8亿。该报告援引中国政府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到2012年6月30日,中国互联网用户数量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10.9%,增长到了5.38亿,这意味着40%的中国人均在访问互联网。[6]网络以其强大的传播能力,能吸引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竞买者的注意,拍卖标的物关注度显然要超过传统强制拍卖,由此竞价更为激烈,从而彻底解决传统拍卖的“招商”难问题。

二是自由,平等。互联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分等级,不分地段,不讲身份,人们在互联网上和接受信息是平等的。在网络拍卖中,除了极少数特定的标的物,只要在拍卖网站注册登记并交纳保证金的人均可以参与竞买。同时与传统强制拍卖最大的不同是,拍卖发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而不是拍卖机构或者一般产权交易所控制的拍卖场所,这样因竞买人分布在各地以及通过技术保障,可以杜绝被执行人和其他案外人进行威胁、恐吓、围标、串标等现象。

三是公开,透明。在虚拟的网络平台上,一方面实现了拍卖信息的透明化,竞买人可以在网络拍卖公告载明的竞价周期内,自由地参与竞价,还可以通过网站即时和自动更新的信息,随时知悉他人的报价和整个竞价的进程;另一方面,评估价格不合理的风险可以通过在线性价对比而得到降低,而且,未来通过与房产、土管、物价、质检等部门的联网,逐步实现对标的物查询信息的丰富,最大限度地使标的物瑕疵得以公示,并在评估价和保留价中予以充分考虑。

四是效率高,费用低。法院组织强制拍卖将标的物在网络上展示,方便了竞买人了解项目,适合竞买人异地参加预展和竞价,解决了传统强制拍卖往往局限于当地竞买人报名的情况;网上拍卖操作简单,竞买人不需要到拍卖大厅现场,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完成,节约了竞买人的时间和金钱;最突出的吸引力在于网络拍卖免去了高额的佣金,能实现标的物竞拍价格最大化,这同时也让那些在传统强制拍卖中坐等流拍,希图免去佣金的竞买人不再观望。

(三)网络拍卖模式有利于标的物瑕疵纠纷的处理

在网络拍卖模式下,标的物瑕疵问题更容易在拍卖会之前解决。网络以海量的信息和存储空间,可以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加以详尽的描述,并配发标的物图片、地理位置、相关证书和影像文件。通过网络展示和公告标的物的具体信息,可以借助网络强大的关注和“人肉”力量,使瑕疵问题更多地暴露于拍卖会之前,执行法院一旦收到相关报告,应通过查阅标的物的书面材料、询问价格评估人员、现场走访等形式加以核实,情况属实的则应区分情况对标的物予以重新评估、重新公告、中止拍卖、撤回拍卖等。

外卖调查报告第8篇

8月底,广州知名主持人陈扬因不满自己微博上出现“僵尸粉”而宣布停止更新微博,“僵尸粉”一词因此被百度贴吧网友熟知。所谓的“僵尸粉”,是指微博上的虚假粉丝账号,这些账号由系统自动注册而成,因注册后除了关注他人外,基本不发帖,也不做转帖等任何动作而得名。近日,随着微博网站和淘宝网相继封杀“僵尸粉”,虚假粉丝卖家们推出了“僵尸粉”的升级版——“活粉”。这种“活粉”每个都由兼职网友“养”着,定期更新博文、发评论,看上去跟真粉丝没什么两样。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追求粉丝数量背后的经济利益,虚拟粉丝产业链已经形成。

围剿

“僵尸粉”网络蔓延微博淘宝抱团围剿

A淘宝查封“僵尸粉”专卖店

截至发稿日,记者在淘宝网搜索关键词“微博粉丝”、“微博营销”、“僵尸粉”,搜索结果为0,原来大张旗鼓做着“僵尸粉”生意的淘宝店已经全部关闭。

“店铺被查封了,”曾经营粉丝买卖网店的小志告诉记者,淘宝网通过自动寻查功能,根据关键词找到网店,进而封杀关闭。淘宝网公关部发言人索超也向本报记者证实,自从“僵尸粉”在网络蔓延,他们就开始下架这类商品,“这个不属于真实商品的交易。”

B微博版本更新造成刷粉丝软件失灵

参与“围剿”的还有新浪微博方面。上周,记者下载了网上通行的刷粉丝软件,按教程操作后,记者微博粉丝数量没有任何变化。店主小志向记者释疑,“新浪微博改版了,刷粉丝软件失效了。”

“现在,我们每天会通过一套技术手段来甄别、删除一些长期没有动态、同一IP地址申请多个微博号码的用户。我们已经成立专门团队严厉打击各种恶意注册行为。”新浪微博公关部发言人马涛涛还向本报记者透露,某些粉丝长期没有动态与恶意注册也有一定的关系。“恶意注册是社区的公害,我们每天检查,迄今为止,累计封杀恶意用户数量已达20万个。”

反围剿

“僵尸粉”升级“活粉”更大规模“杀伤力”

A店名改头换面变身“微博服务”

就在网友认为“僵尸粉”现象有望得到遏制时,众多被淘宝网封杀关闭的“僵尸粉”网店,却想出了遮人耳目的方法,开始实施“绝地反击”。

昨天,记者在淘宝搜索关键词“微博”,仍有2565家淘宝店打着“微博推广、微博支持、微博公关”等招牌。服务内容换汤不换药,全是虚假粉丝的买卖活动。按成交量排行,资深店铺已完成上千单生意,一般店铺也都有几十到几百的交易量。

在一家位于江苏南京,打着“微博推广”招牌的三钻网店页面上,记者看到30天内共有21273条成交记录,此外还有接近100%的好评率。如此优秀的数据支持,难怪店主“猪猪兔”告诉记者:“服务绝对有保障,能令你满意。”

B“活粉”有头像还能关注、转发、评论

“换店名不过是小儿科,我们其实有核心升级。”店主“猪猪兔”坦承,这些店铺都不卖“僵尸粉”了,而改卖“高质量”的“活粉”。“‘僵尸粉’淘汰了,现在都卖‘活粉’了。”

什么是“活粉”?“猪猪兔”告诉记者,“活粉”是由人工添加的虚假粉丝,有头像、有资料,活跃度很高,与真粉丝非常相似。而且由于购买“活粉”粉丝量不会瞬间暴增,而是每天陆陆续续增加几百人,不会像原来的“僵尸粉”那样惊动微博管理员。“这种虚假粉丝本身就拥有几百个粉丝和数量不等的博文,由于是被人‘养’着的,他们在微博上会进行关注、转发和评论动作。”

记者尝试着注册一个新的微博账户,并向卖家提出购买“活粉”。在拍卖下一小时后,这位卖家就将该账户所需的25位粉丝全部刷新到位。检查这些粉丝“质量”,全部是有图片、有关注、有评论以及有转发,与货真价实的粉丝别无二致。

C“活粉”涨了至少10倍还推出了套餐服务

与之前只卖一分钱一个的“僵尸粉”,升级版“活粉”涨了10倍以上。在众多网络店铺,“活粉”价格从一角一个至一元一个不等,根据粉丝的质量高低来定价,活跃程度高的粉丝每个超过2元。此外,不少买卖网店还打出了套餐服务。在一家店铺内,记者看到套餐服务分好几个等级,包括“2000粉丝+500转发+100评论”的388元套餐、“3000粉丝+700转发+150评论”的588元套餐等。

本版撰文整理刘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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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的不只粉丝

除了出售微博“粉丝”,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寄生”于互联网的灰色行业也层出不穷。

寄生虫之一:刷信誉度

如今在电子商务网站上做生意,信誉度是最基础的,也是最关键的。任何一个买家在众多商品中挑选时,都会挑选信誉度高的店铺,即使这个店铺卖的东西稍微贵一点也没关系,由此衍生的刷信誉度生意也开始风生水起。

寄生虫之二:删帖公司

不少企业为了消除网络负面影响,专门花钱聘请职业删帖公司删除对企业不利的信息,压制负面影响。这类公司自称可以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清除负面新闻、论坛舆论控制、危机公关”等服务项目。

寄生虫之三:网络推手

网络推手指的是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其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品牌、事件以及个人。

寄生虫之四:网络打手

近年来,有些公关公司或营销公司招聘大量“网络打手”,并按客户需求通过QQ群、发帖等方式,组织“网络打手”诋毁、诽谤竞争对手,影响其正常运营。公司一般会事先指示“网络打手”分成两派,在网上展开正反争论,引导网民参与,并不断地转帖、顶帖加以放大,其中往往夹杂着辱骂和攻击。最新案例为蒙牛营销事件。

“虚假粉丝产业链”调查

-调查一:谁来买“粉丝”?为什么买“粉丝”?

-明星居多

-为了号召力,终极目标还是商机

采访中,新浪微博公关部发言人马涛涛曾表示,“‘虚假粉丝’产业链是否形成我们不得而知,这里面有制约因素。”但淘宝网上的记录显示,确实存在市场——有需求,也有供给。

对于购买虚假粉丝的需求,心理学家张丽珊分析,每个人潜意识里都有希望自己被关注的欲望,“尤其是那些普通微博用户,面对海量的信息会有被淹没的无助感。”

但除了满足虚荣心,也有人看到了粉丝数量背后的经济价值:“假设一位女影星的微博粉丝达到上百万级别,就能帮助她在洽谈代言时增加要价砝码。此外,原来博客热吸引很多商家在名人博客上链接广告,这些名博主得到了经济利益。微博的下一个趋势很有可能也是这样。”资深营销专家马磊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经纪公司买‘假粉丝’的直接证据,但这种手法并不少见。”

他举了个例子:7月23日,新浪微博VIP用户“一品草堂”在其微博上公布一组名人掉粉丝的数字:明星“嘉桦ella”一夜之间掉了23000人,其余名人贺炜、张欣、周笔畅等都掉了1000至2000多人不等。这条微博引来不少转发和评论,诸如“‘嘉桦ella’一夜之间粉丝掉了近三万,看来新浪打击力度很大啊”以及“支持!”等等。

-调查二:除了微博,哪里还有“虚假粉丝”?

- QQ校友、人人网、开心农场都是“粉丝卖场”

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微博虚假粉丝外,不少网店还出售QQ校友和人人网的“人气”,也有专门提供开心农场、QQ校友农场游戏“小号”的。此外,如起点文学网和一些播客网站也是主要的“粉丝卖场”。

某淘宝网店详细列出了QQ校友的价格表:500人8元、600人10元、1500人50元……店主强调,这些“人气”都是有真实网友“养”着的。“这些网站都有根据点击率、访问率来排名的机制,比如人人网的‘校园红人’,就是以访问率、好友数量来确定的。在这类社交网站上,点击率、访问率意味着一个人的受欢迎程度,也决定着用户在网络世界里的‘影响力’,对于不少社交网站的痴迷者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调查三:虚假粉丝从哪来?谁来养“活粉”?

-兼职养粉丝赚钱五五分

记者了解到,原来卖“僵尸粉”的网店基本上都是黑客软件利用网络、木马等制造出来的,不需要过多人力就能搞定,而现在“活粉”网店则要雇一大批“养粉丝”的兼职店员。这些兼职手中都有数百个微博账号,他们除了“关注”买家的账号,也必须时常更新,以保证活跃度。

上周,记者在淘宝网上找到了几家正在招聘“养粉丝”店员的店铺。在和第一位店主接洽时,店主表明首先要审核记者手上的账号数量。当记者表示手中只有2个账号时,该店主直接表示太少了。当与第二位店主交谈时,记者赶紧表示自己手中有上百个账号,才被招收。

“给客户加的粉丝账号必须有头像,偶尔要发言。”这名店主如此“教学”。他告诉记者,他店里最有能力的一个兼职,手中养了五百多个账号,近半个月来已经赚了好几百元。

作为报酬,这名店主表示卖给客户一个“活粉”是标价0.2元,提成每个是0.1元,店家和兼职一般五五分成。(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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