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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履职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27 11:13:10

村两委履职报告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1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员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明确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在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纪检员,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是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快,但不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优亲厚友等现象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规定,卓有成效地抓好村级纪检员管理,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网络体系

各村级党组织都要配齐配强纪检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以设纪委。村级纪检员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强、作风硬、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原则性,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威信较高,群众认可;热爱纪检工作;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治安处罚。党总支部委员会或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后,纪检员建议人选须征得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审核同意并备案。纪检员受本村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双重领导。同时,在行政村设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小组设民生项目监督员,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网络体系。

三、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的职能作用

村级纪检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对村(支)两委及其他村级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管理、支农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社保资金、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用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管理、低保户和特困户报批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对村(支)两委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村(支)两委做好基层工作,听取党员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违纪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反映;负责对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指导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三资”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严格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实行民主理财;对“三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般事项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的原则,及时督促本村认真执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注重在惠民政策落实中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农村低保、新农合等惠民政策情况的监督,通过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对村“两委”班子履职的监督,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对反映存在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情况。

村党支部要支持和保证纪检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民生项目监督委员会)实施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重要事项的监督,实现对村内各项事务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村级纪检员应积极支持村(支)两委正常工作,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及党员、村民的监督,不越权、不越位、不。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纪检员的履职管理

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员的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办法。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教育培训制度,将村级纪检员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培训总体规划,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和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党务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和村务监督内容、程序、权限等方面知识,着力提高村级纪检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村级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日志制度, 向村级纪检员统一配发“工作日志薄”,要求详细记录每次开展工作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和处理结果;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月报制度,重点报告村级纪检员监督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村级纪检员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联点制度,实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制度,加强对村级纪检员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工作调研,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提示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结合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每月对村级纪检员进行工作提示,使村级纪检员明确开展村务监督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工作巡查制度,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定期对村级纪检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村级纪检员,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勤廉双述制度,每年年底召开村级纪检员述职述廉会议,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对村级纪检员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村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和质询;要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弄虚作假,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行为却瞒而不报的纪检员,给予诫勉、警告,对于认真履责、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的纪检员给予保护支持,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员奖惩制度,对工作突出的村级纪检员进行奖励,对年度考核称职的予以留任,对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五、加强村级纪检员队伍管理的组织领导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2篇

(一)村民对村监委工作知晓率不高。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民对设立村监委并不知晓(如岭脚村走访时2位村民表示不知道有村监委)。这主要是因为村监委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而不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民知晓率不高。也说明对村监委宣传不够,没有造成声势;同时也说明村监委工作做得不够,没有通过自身工作开展形成较大影响。再者村监委与村“两委”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贺田、大街等少部分村并未完全将“两委”之外的“第三委”纳入村级权力运行之中,导致部分村监委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现象。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不愿意接受村监委的监督,对村监委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监委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村监委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大街乡8个行政村均为山区村,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和小孩,村干部(包括村监委)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从村监委人员构成来看:是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离任的老干部担任,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上级政策精神、村级经济财务、集体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不甚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及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工作热情不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工作就会产生流于形式现象发生。有的年龄大身体差(如大街村监委成员华春福系退休老支书,今年已经72岁,患有心脏病),不适应工作节奏。全乡仍有6名村民小组长兼任村监委成员,存在违反回避规定的嫌疑。

(三)村监委成员职责不清。个别人员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着自己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表现在什么会都去参加、什么活都去干。这样一来,村监委从实施村务监督的身份变为直接参与村务工作的执行人员,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被监督的身份变成对村监会参与村务工作实施监督,本末倒置。有的成员自身找不到位置,凡是村“两委”领导安排的工作都积极参与,村书记、主任让村监委主任在发票上签字报销做到了“随叫随到”,没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个别村认为村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一样从乡里拿固定报酬,把村监委主任当救火队长使用,用于应付忙碌突发性工作。

(四)监督不作为问题。一是部分村监委主任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怕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监督不作为的现象。二是个别村监委主任滥用监督权力。如贺康村监委主任邹土荣,与村两委主职干部关系不融洽,经常以不知情为由不在发票上签字,影响村务运行和班子团结。三是村监委成员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够。村监委成员以误工方式支付监督报酬,与打工相比补贴标准偏低,参加监督工作积极性不高。如贺田村一名村监委成员,从2019年开始多次因故未参与村“一月一沟通”和财务联审联签。四是个别村监委主任参与村务监督时间精力不到位。大街村监委主任吴国平在溪口供电所工作,工作日均要到单位上班,周末休息才能够在村里参加村务工作(周二无会日基本做到请假在村半天),长期时间精力不到位,使得村务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二、下步对策和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村监委建设,促进村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影响。我乡村监委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监督委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村监委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监委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监委的作用,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监委的职能职责,扩大村监委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主动支持村监委发挥作用。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县纪委《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监委成员履职能力。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3篇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及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村务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领导,实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增强村级组织效能,促进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运行。

第二章村级组织及其职责

第三条村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实行全面领导,根据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村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履行职责。日常工作由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委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是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建立的村集体所有的社会性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村两委的授权协助处理村务。

第六条村共青团是农村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村妇代会是联系村妇女的群众性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村民兵组织是党领导下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人民军队助手和后备力量;村治保会是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村调解会协助村委会依法治村,教育村民遵纪守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安置,依法化解村民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七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老协会、计生协等村级配套及社团组织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并完成上级和本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是经村民会议授权讨论决定本村重大村务的决策机构。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情况可随时召开。村民会议有权改变或撤销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第九条村两委联席会议是处理本村重要村务的决策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商后共同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村务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对本村村务实施民主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出意见;

(二)对村委会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三)对村务、财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村内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核监督;

(五)协查,并如实向村民解释。

第三章村务类别及内容

第十一条根据村务重要程度、性质不同,将本村村务分为重大村务、重要村务及一般性村务;村务管理分为组织人事管理、集体经济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及其它事务管理等类型。

第十二条根据村民会议授权,涉及村民整体利益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大村务事项是:

(一)听取和审议村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干部;

(二)制订和修改村财务管理制度,确定和修改村级财务审批权限;

(三)通过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宅基地分配方案;

(四)决定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分配方案;

(五)5万元以上的村道路、桥梁、办公楼、老人亭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或承包方案;

(六)需要村民筹资的方案;

(七)决定价值1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3万元以上的村集体投资及资源的承包;

(八)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和标准的方案,村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安排方案;

(九)制订和修改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十)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本规则;

(十一)决定或通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1/3村民代表提出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

第十三条属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重要村务事项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执行镇委、镇府决议和决定,安排镇委、镇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研究部署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落实措施;

(三)研究通过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的人事问题;

(四)审议或起草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提交议案;

(五)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及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六)制订、执行本村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计划;

(七)研究落实土地征用措施、宅基地审批、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

(八)研究年度村财务预决算方案的制订和修改,安排财务收支,决定2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5万元以下的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安排及1万元以下村集体资产的拍卖、出售、出租等事项;

(九)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容村貌建设、村民慰问、救济、奖学金及补助计划等事项;

(十)讨论以村两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或其他需要商议的事项。

第十四条一般性村务,是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权限能自主处理的村务。

第四章村务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属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村务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第十三条规定的重要村务事项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决策;第十四条规定的一般性村务由村各个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处理。

第十六条村务决策程序一般分议题的提出、讨论、确定、表决、执行、监督等六个环节。

第十七条重大村务决策方案由村党支部研究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方案。如村委会、配套组织或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的,一般须提请党支部研究后,提出方案。重要村务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协商、酝酿后提出方案。

第十八条议题的讨论应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村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重大事项议题经讨论后,一般须在一周内提请法律、政策部门进行咨询,对暂时不提请咨询的,必须向提出者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确定重大事项议题应经过法律政策咨询。

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转让、承包、租赁经营及重大工程建设的意向性项目、准备签署的合同、各项规章制度、村规民约草案等事关村民利益的事项;其它需要通过法律政策咨询决定的事项,就内容合法性或程序性问题,应向法律服务机构或上级有关部门咨询。没有通过法律和政策论证的,不能提交决策。

第二十条议题的表决应根据权限通过村党员大会、村委会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表决。会议表决可以用口头、举手、投票等形式。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通过,决议有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必须2/3以上村民代表参加,会议有效;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决议有效,且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执行决议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及其它配套组织根据各自职责或授权执行。

第二十二条决议执行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进行有效监督。对村务监督小组提出的问题,村有关组织应在7天内予以正式答复。

第五章办事和议事规则

第一节组织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村办公室主任(村报账员)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村级配套组织(村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等)人事问题由村党支部在听取多方意见提出,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原则同意后,根据有关章程和管理权限决定。

村老协、计生协等社团组织负责人人选按章程规定提出后,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按章程规定审批。

村委会成员分工及其调解会、治保会、联防队成员等人事问题由村委会主任与党支部书记协商后,提出方案,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镇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村村务监督小组成员设5名,一般应有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党员代表、村老协代表、普通村民等各方人员。其人选由村党支部酝酿后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委会成员、村办公室主任(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小组成员。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撤销其成员资格。

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选举与村民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本村村民代表设35名,其人选一般由村党支部提名(村党支部成员、优秀党员、村委会成员、各配套组织负责人可按法定程序进入村民代表),经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投票,并经本小组全体村民的半数以上通过,即行生效。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联名或会议表决罢免本小组村民代表的,即行罢免。

第二十六条村民小组长根据授权协助管理涉及本小组村民的各项村务。本村村民小组长设12名,其人选由村党支部提名,本小组村民半数以上同意即当选;半数以上本小组村民书面提出罢免或会议表决通过即生效。

第二节集体经济管理

第二十七条村集体经济属本村全体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委会依法进行有效管理。属村集体所有的房产、鱼塘、果园、山林、企业等实行承包或者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经营者。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发展经济、公共公益事业、村级组织开支等。

第二十八条统一管理全村用水。采用承包经营管理自来水,应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承包指标及管理费用,并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实行公开竞标,签订合同,依法管理。

第三节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管理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严格按照《永嘉县村级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永委办发〔2002〕114号)文件执行,并推行村财务预决算制度。

(一)村财务实行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村委会主任的有关经费报销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批。

(二)5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500元以上至2000元非生产性开支由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村委会主任签署,2000元以上开支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委会主任签署。生产性开支应根据合同、会议决议授权由村委会主任审签。

(三)村财务主管、当事人违反村财务规定而招致村集体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三十条村干部报酬及补贴等。

(一)本村村干部年固定工资基数为30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办公室主任(报账员)按固定工资基数100%计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按基数的40%,其他村两委成员工资按固定基数的20%计算。工资按半年度发放。其它村干部实行误工补贴制,每人每工时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35元。

(二)实行村两委干部年度评议奖罚制。在年度村两委干部(包括村办公室主任)评议中村干部个人被评“优秀”等次的奖500元,“不称职”等次的扣发村干部个人年固定工资的50%。奖金按年度发放。

(三)村干部通讯费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1200元,办公室主任600元。

(四)村干部差旅费报销执行县财政对国家工作人员公差报销标准。

第四节社会事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编制村镇规划,要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提请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实施。村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它建设用地,须向村委会书面申请,经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按照程序审批。

第三十二条需要村民筹资的,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并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实行一事一议。

第三十三条加强村内矛盾的控制和化解,实现村内组织间、村级组织与村民间、村民与村民间的矛盾和纠纷在村范围内能妥善解决。

(一)推行村干部民情值勤制。村两委成员和配套组织负责人等3名干部组成每周三、周日夜间值勤,办理事务,受理村民咨询、,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等。

(二)推行村干部民情访谈制。村两委成员至少每月一次深入村民家中访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村民情访谈会,组织村民与村干部交流。

(三)推行村干部探视村民制。遇村民重病或去世以及出现突发事件等,应安排村干部探视慰问(党员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前往探视)。

第五节其它事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会议管理。会议的召集、主持及议题的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邀请镇党委召集并主持;村委会会议由村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确定议题、召集并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一般由村委会主任提议,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并主持。村务监督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

实行会前预告。召开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一般应提前1-2天(村民会议应提前7天,村民代表会议须在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口头、电话或广播等形式通知应到会人员。

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会议、村民大会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会议有效(村党支部换届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办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村民代表到会,会议有效。

与会者参加会议应签名,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会议决议一般应通过广播、公开栏张贴等形式告知党员、村民(涉及机密不得公开)。

对上级下达指示、出现重大突发性事件,不能及时召开村级有关会议的,由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可先行处理,事后应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和镇委、镇府报告。

第三十五条印鉴管理。村党支部委员会印鉴由支委会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印鉴由村办公室主任保管,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监督使用。其它村级配套组织的印鉴根据章程由各自负责人保印鉴保管人离开原工作岗位时,须同时移交印鉴。不及时移交印鉴、滥用印章者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档案管理。村内各个组织会议记录、财务收支原始凭证、经济合同、文书档案以及农村经济建设和村务决策管理等各种类型的档案,由村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章民主监督

第三十七条推行村干部任期承诺制。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在党员、选民投票前,应向党员、村民公开书面承诺(承诺不得违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表达当选后本人的任期承诺。当选后的村两委成员,须将承诺书列入档案管理,并报镇委、镇府备案,接受党员、村民、镇委、镇府的监督。另选他人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也按此规定进行补办。

第三十八条村务和党务应及时公开。对村民关心的村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公开。村财务结算实行月清月结季公开,严格按照镇政府村会计服务中心提供的公开栏目、内容进行公开,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为村务、财务公开日。

第三十九条实行村民质询村务制。党员、村民就具体村务、村干部具体行为可以向村各个组织、村干部本人质询。质询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设在7月20日后一周内,下半年设在1月20日后一周内(与村干部年度报告、评议会同时召开)。

质询会召开一周前,要进行村务公开,同时将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告。

质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在会议前二天提交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村两委应当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并在质询会议上逐件予以答复。本级答复不了的,应当向村民作出说明、解释,并及时向上级咨询。

第四十条实行村两委年度报告和村干部述职制。村两委年度报告、村干部述职、质询会、干部评议会议应一并召开,由镇驻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共同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对象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1月20日后一周内。具体时间、地点、报告内容、述职方式须在会前5天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的报告由驻村干部审定),通知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并告示全体村民。

村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报告一年来本村党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重大问题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打算,每位支部委员就本人本年度工作情况应进行述职。村委会主任和每一名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就村委会履行职责、承诺,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述职。村办公室主任应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就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村干部述职后,应组织村民代表(党员)讨论,并接受村民(党员)就具体村务当场质询,村干部应作出详尽的解释。当场答复不了,应承诺在会后7天内予以答复。

第四十一条实行年度评议村干部制。年度评议村干部与第四十条规定同时进行。在村干部述职和村民当场质询结束后,即组织全体党员对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委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办公室主任进行民主评议,并当场予以公布。

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议表格上设满意、不满意两栏,评议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满意率超过80%的定为“优秀”等次,满意率超过65%的为“称职”等次,满意率在50%至65%之间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满意率超过50%的为“不称职”。其中,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在评议中不满意率超过2/3,视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

第四十二条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按照《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政府第147号令)规定进行审计。村主要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账员)任期届中或届满时,经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或半数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组织审计的,应及时对其进行审计。正常审计有关费用由村集体支出。

不属上款途径提出的审计,经镇政府同意,也可以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属村干部个人侵吞集体财产的,由相关村干部承担审计费用;属村集体决策责任的,由村集体承担审计费用;没有以上责任的,其相关审计费用由提出人承担。

第七章违规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实行村干部诫勉制。对村干部思想不正、行为不规、长期闹不团结、不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违反村务管理规则等等,情节较轻,由村党支部给予诫勉。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镇委给予诫勉。

第四十四条村干部存在下列违规决策、违规管理或个人侵权行为造成村集体损失的,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村基本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发包;

(二)村镇建设规划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

(三)土地征用及各项补偿费的使用;

(四)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其它收益的管理与使用;

(五)公益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

(六)以集体资产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七)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

(八)违反规定报销的,挪用集体资金的或侵占其它集体资产的。

第四十五条实行村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提出辞职经镇委批准即可生效;党支部委员提出辞职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提出辞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村办公室主任辞职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同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即可生效。

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班子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班子”,应当集体辞职。村两委成员在年度评议中,被评为“严重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应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党委责令其辞职;应引咎辞职而拒不辞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责令其辞职。

村党支部书记未经镇委批准长期外出(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履行职责,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委责令其辞职。根据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当赔偿损失而拒不赔偿的村党支部成员,由驻村干部上报镇委责令其辞职。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4篇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构建组织保障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乡镇党委、政府将创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重点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全力支持。坚持高规格配置,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会并列,使之成为与村两委会地位相当的组织机构。在村部挂有牌子,设有办公室,配有办公设施。今年,为便于其监督村集体“三资”处置使用情况,市财政拔专款60万元,为全镇、村配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软件、硬件,在村配置了“三资”电脑查询触摸屏,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电算化管理、信息化处理、网络化监控。至目前为止,全市298个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从组织上保障了工作开展。

2、配齐人员,构建责任落实机制。早在2007年,市就在各村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村民监督议事会,近年来,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主任1名,内设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级事务听证小组、村民主评议小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监督小组5个小组,每人兼任1个小组组长,各负其责,即分工又合作。5名成员全部由村民选举产生,主要由农村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人员担任,实行任职回避。至目前为止,全市共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1500多人。

3、明晰权责,构建规范运行机制。坚持责权利相结合,明确职责权限、方法步骤,促进规范运行。一是明确四项权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重大会议,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文件资料,享有知情权;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和村务事项开展询问质询;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事前审核;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二是落实六项职责。监督村务决策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核;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处置实行审核;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情况,参与并监督村两委会干部“双述双评”;参与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其他涉村事项审计全过程监督;对村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等。三是规范四道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收集、调查、实施、反馈四套程序开展监督。即采取上门走访、个别约谈等方式收集村民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对村“两委”会落实监督意见建议或对其他需监督事项开展监督;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4、健全制度,构建工作推进机制。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落到实处,职责得到履行,作用充分发挥,市从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入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每月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决定有关事项,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二是季度分析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分析村干部廉洁自律、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情况,并将排查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给村“两委”会要求整改。三是半年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四是资格终止制度。每年年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与会人员信任度测评,对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半的,或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五是互联互通制度。规定村纪检委员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协调者,专门负责沟通、服务、落实任务。村务监督委员会收集的有关信息一般向村纪检委员反映,村纪检委员将承办情况及时反馈,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共同做好村务监督工作。

二、主要成效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使村务监督工作有机构保障,有人员落实,有制度运行,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了平台,为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搭建了载体。

1、提高了群众监督意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意识,调动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加强对村级事务处置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做到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行群众监督。近年来,村民依靠村务监督委员会提出监督要求、公开事项达1700多项。

2、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群众自治性组织,也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乡镇纪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近年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村干部审计、村基建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督1000多项,提出监督意见建议1500多条,把住了重大事项关口,防范了问题发生。

3、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进一步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使村两委会能够及时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把握群众的思想动向,理顺群众的情绪,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近年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受理群众反映1900余件,上门走访18000多次,核减村集体不合理开支300多万元,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

三、几点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影响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由于没有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待遇,其成员没有工作补贴,导致群众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不高。现在农村由于大部分有文化的年青人外出打工,主要是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其文化水平、财会知识、电脑业务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落实力度不大。由于没有一个统一、有法律效力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其履行职责底气不足,工作推进力度不大。

建议在今后实践中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力度: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和意义,扩大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法律观念,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动村级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要把好选人用人关口,真正把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知识层次的人充实到队伍中来。加强教育培训,突出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农村政策、村级财务、电脑操作等方面知识,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力和素质的提高,使监督更具实效。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5篇

一、分管工作完成情况

任现职以来,通过积极向班子成员学习,以及主动自学,到目前为止,基本完成角色的转变,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一是政法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宣传,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成立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打通退役军人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市场监管工作:及时与市场监管局对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结合分管工作,制定具体的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在分包村的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对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强作风建设情况。深入学习领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落实好乡党委关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自觉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是管好自己。坚持认真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落实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用好权,把好关。二是抓好分管工作。深入排查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三、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理想信念坚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大政治事件中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不信谣传谣、不听风跟风。 

(二)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委决议。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三)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未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无报销和使用公款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及程序,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四)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未配备公务工作用车,没有违规使用公车现象;办公用房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公款消费情况,没有因职务提升、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进行各类人情消费;未违反规定参加公务接待活动。 

五、廉洁自律情况 

按规定执行了个人事项报告;无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行为;未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6篇

文章摘要: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 范文介绍:

我们组织召开此次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述职述廉报告会,主要目的是总结过去一年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 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以及对新一年工作提前做个谋划.刚才,各位同志均报告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大家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的比较细、比较到位,并结合实际对新一年工作进行了初步安排,我认为这既是自我评价、接受监督的过程,也是大家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的过程,必将有力促进我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认为2015年全县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是加强农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作为乡镇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认真学习吃透八项规定、县委29条具体措施以及规范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行为方面的政策精神,准确掌握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乡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勤廉从政的各项规定.各乡镇要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都兰县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统筹作用,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要以自身综合能力的不断提升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都兰实际,我们要重视和利用好农村牧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廉政文化墙等设施和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理论知识学习活动,突出抓好对乡镇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政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政纪学习,使党员干部及时了解和遵守中央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中心户作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开展村干部廉政专题培训以及勤廉双优村干部评选活动,努力培养和树立风清气正、为民办事的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和谐理念,培育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7篇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几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组里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

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在贯彻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上绝不打折扣。我们××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几年我带领全村村民发扬井冈山精神在建设温馨家园上下功夫,努力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首先,我们围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先后购置垃圾元宝车2辆,购置垃圾桶20只、喷雾器4只,建立固定垃圾池10个,清理各种堆放垃圾2500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及处理率均达到指标要求。

全村共投入360多万元,铺设村级水泥路34条,抓好绿化、美化,全面改善村庄形象。主干道两侧,新栽以银杏为主,配套女贞、月季等绿化树种总计9000株,既美化了环境,又增加了村民收入。新建改建卫厕410户,全村自来水入户率达100%,居民改厕率达100%/整修下水道8000米,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下水道。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状况,群众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

其次,我们对河塘、沟渠进行清淤,土方累计26000方。加固维修全村所有桥涵。疏通了全村死水水体。

两年来我们村内所有居民住房外墙进行白化,共计12000平方米,清理杂物25000吨,拆除违章建筑12处,设立3处宣传画廊,铺设路牙石3000米,新装路灯40盏,改建村部卫生室,新建便民超市、文体广场各一处。我们积极开展无公害产品基地建设,积极申报草莓、银杏系列品进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草莓、银杏茶和银杏已通过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对绿化管理,对名木古树挂牌管护,对绿化带、苗木及时组织除草和防病治虫工作,村容村貌在短时间内得到明显改善,“三个一”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村两委履职报告第8篇

今年以来,复和乡党委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目标,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等方面着手,坚持“五个提升”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一、坚持提升村干部的干事动力

为促进全乡广大村级干部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年初,该乡党委将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行为规范、思想道德等3个方面共14项内容列入村级干部在职履职的工作承诺内容,村干部违反在职履职承诺中任何一项则自动辞去所任职务。并且将村干部履职承诺情况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与误工补贴、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班子调整等挂钩。该制度推行后,该乡动起真格,严格执行辞职承诺制度的落实,对不按规定履行村干部义务、办事不力的村干部及时启动辞职程序,予以免职。今年上半年,该乡有3名村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而被免职。在全乡产生了很好的震慑效果。

二、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亲和力

今年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村干部在联系群众、熟悉群众、服务群众上取得突破。该乡党委推行了村级定期“集中办公”制度,要求所有支、村两委班子无特殊情况必须到村委会办公,主要开展集体议事、集中审批、分析民情、便民服务等工作,从而为村级组织搭建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民主决定平台、村务公开平台、沟通民情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另外,该乡还建立了乡、村民情分析办理机制,要求村干部定期对村情民意进行收集、分析、交办,促进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基层矛盾的化解。建立党员干部责任包干制度,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均设立包干责任区,联系若干个村民小组和困难群众,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坚持提升支村两委班子的公信力

村级财务运行情况是群众关注的重点。为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公开、透明,让群众对村干部的印象不打折扣,该乡党委全面实行村级财务收支逐笔公开制度,所有帐目按“日记账”形式公开。建立村民代表专项评议村务(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村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责令辞职或停职处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权力制约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按照“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的程序进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的主导作用。

四、坚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

健全关爱机制,全面落实村干部误工报酬最低保障制度、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障制度和访贫问苦、扶贫帮困等党内关爱的各项措施,使农村党员干部在职有报酬、退职有保障、受损有补偿、贫困有救助,让党员干部充分感受到基层党组织的温暖,从而提升了农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形成了引导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党内结对帮扶制度,以“一帮一”、“一帮多”的形式,让在岗党员、致富党员与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给予精神鼓励,同时在项目、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予以全面帮扶,助困难党员早日脱贫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