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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政策助我成才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26 00:22:09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1篇

关键词: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

一、国家助学贷款定义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贴息,合作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管理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从而完成学业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目标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国家助学贷款首先要解决高等教育成本中产生的教育机会公平问题同时还要考虑高等教育成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

二、我国国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1999年出台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2000年出台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2004〕51号)、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2009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办法等最新文件不断调整规定及其内容而形成的。尽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各种问题出现,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缺陷

(一)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系统性

公共政策实施困难,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政策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执行的情况。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助学贷款政策涉及教育、财政、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集体、个人、家庭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各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想金融部门的规律在于盈利。对于贷款他们迫于政府的政策外,还看到了作为资助高素质人才在信誉和利息及回收方面不会有大的风险。但是从政策推出至今,现今高校毕业生没有经受起考验,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停止了高校助学贷款。

二是政策与政策环境缺乏整体性。公共政策是环境的产物,政策环境是影响政策运行的基础。政策与环境的统一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反之则会阻碍政策的运行。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采用的是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信用的空白,国家助学贷款依傍的市场运行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回收、违约率低下。

三是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陷。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会受到影响,同时因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机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的效果缺乏明确的标准,难以认定和划分执行者的职责,赏罚不够明确,导致各执行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办事拖沓,而主管部门除了公开批评外也没有其他行之有效办法。

(二)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手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选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选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的干预特点。因而导致助学贷款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异化和变形。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失信惩罚机制不力,让学生在守约与违约之间留下大片空白地带,失信成本低廉。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证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法律制度上明显不健全,包括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在内的助学贷款政策等。尽管现行的助学贷款政策中多处有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处罚,但这些制度无论从数量还是结构及内容上都体现为制度供应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处在行政规定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是政策宣传方面不到位,致使政策无法发挥准确的引导机制。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边远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那些农村家庭大多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的政策。

(三)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平主要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东西部之间、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执行的广度、强度和深度都呈现出不均衡性。而这种不均衡将影响到政策的公平。助学贷款财政利息由政府支付,这样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来说获得财政补贴是有保证的,但对于经济弱势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短缺,贴息的实施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成为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阻碍。

四、改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对策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错综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家助学贷款必然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有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有政治的长期稳定[4]。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一)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保障性工作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不仅为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固定化的必然趋势。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已经由《高等教育法》作了概括性的总结。法律较政策而言,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以给人们合理的预期,同时,政策多由原则性规定组成,法律则由规则组成,明确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调整学生助学贷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或者以法律形式实施新的助学贷款制度,是助学贷款体系的基本框架确立以后,完善具体助学贷款制度所必需的。

完善助学贷款立法,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权和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要求,国家教育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各类人才,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然而经济困难在影响着学生学业完成的质量,同时威胁着他们能否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也就是说,对学生的资助,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另建立完善信用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广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核心是在于大学生的信用,而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必须同时满足货币资金商品化、金融实体法人化和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信用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完整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制定上。

(二)加强助学贷款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建设

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发生利益冲突时,政策法规等往往成为各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的策略或武器。也就是说,助学贷款形成了一个利益博弈的特定“场域”。建立利益诉求渠道,扩展利益表达空间,让国家助学贷款的各利益主体银行、高校、大学生等有一个表达利益的制度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沟通快捷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稳定和繁荣的底线。也就是说,助学贷款政策中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让潜在的隐患无法自然消解。“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矛盾,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想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和手段。利益表诉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如果不开启诉求的渠道,矛盾不得到解决就会日积月累,从而形成更严重的矛盾危机。”

(三)加强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的协调制度建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政策执行手段的单一性与助学贷款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的政策手段已难以全面解决助学贷款的各种问题,因此要求政府在进行执行手段选择时,必须注重发挥政策手段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可持续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就可能很不稳定”。这个政策手段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倡导个利益主体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手段在这个陪合体系中起到主导地位,同时,应将法律手段、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纳入这个配合体系中,充分发挥政策手段的作用和优势。行政手段应该作为政策的稳定器,避免成为政策波动的振荡器。经济手段应当成为稳定国家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稳定器,避免出现惜贷不贷的状况。宣传手段应当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效传播的推进器,避免变成政策传播缺位的情况。

(四)高校在学生贷款后的管理

首先,高校应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好坏影响着贷款的是否按时偿还。我们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但这些措施还不够,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口头上,虽说也进了宣传橱窗,有些省份也编了诚信读本,但基本上都是短暂的,不到位的,效果也不好。教育的效果是和教育的时间成正比的。我们各高校都在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是却没有该怎样加强诚信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应当把诚信教育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的必修课范畴,让诚信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思想、进习惯。其次高校要实实在在地建好专职队伍。最后高校协助银行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的工作,由于贷款毕业生的流动性比较大,银行很难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因此只有通过熟悉学生的培养单位高校来进行跟踪和个人信息的更新。

五、结论

对高校助学贷款,事关广大贫困家庭优秀子女的入学问题,事关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事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花大精力把助学贷款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必须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层次。同时考虑到现阶段高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学后教育的可负担性和开放入学机会,政府和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扶贫性的学生资助项目而不是竞争性的资助项目。(作者单位:邵阳学院)

参考文献:

[1]谢荣华.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J].经营管理,2009.

[2]贾永梅.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建议[J].现代教育科学,2009.(5)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2篇

从一名受教育者到教育工作者,樊泽民一直贴着“资助”标签:幼时父亲去世,妈妈一个人要“把养家的责任高高举过头顶”,养育他和三个姐姐。如果没有国家的一系列资助政策,他很难从河南农村一路走到北京,走向国外。他从国家资助政策的受益者变成政策的实施者,如今,他又成为一名国家资助政策的研究者和宣传者。来,咱们一起来看看资助政策和樊泽民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第一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受益者

我出生在河南农村,幼时父亲去世,母亲从此一个人扛起养家的重担,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语说来就是“妈妈把养家的责任高高举过头顶”,养育三个姐姐和我,妈妈非常的不容易,其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小学时,因为学校老师都是本村或者邻村的,对我家的情况比较了解,我一直享受学费减免政策。上初中时,每年春秋两个学期开学前,因为自己不会写公文性质的材料,我都会在母亲的劝说下到同村的小学老师家里请他帮我写学费减免申请,所以现在提起这位老师来,我都一直非常感激他、敬重他。高中时因为没有学费减免的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各种学费和杂费成为义务。不过我记得我在高中获得第一笔30元的奖励后还是非常积极地找校团委书记说要捐出去给希望工程,后来由于捐资渠道不畅没有完成意愿。

1998年,我考进中国政法大学。刚进大学,辅导员老师估计是提前查阅了我的学生档案了解了我的家庭情况,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主动给我申请了校内免息贷款,每月发放200元,一年发10个月共2000元,这在当时对于解决我的生活费非常有帮助,刚开始对每月都能领到这200元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才弄明白来龙去脉。

大四本科毕业前还这笔校内无息贷款时,因为我成绩优秀并获得了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一等奖学金等符合学校还校内无息贷款减半还贷政策,只还了1000元。还的这1000元还是我从一个既是老师又是老乡的人那里借来的,工作后挣到了工资,我第一时间到母校找这个老师还了借他的钱。

我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我在表兄的指点下,找时任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镇长、县民政局局长等多个部门的领导,从政府筹集了1700元,再加上亲戚给的钱才勉强交上去的。大一进校申请勤工助学,因为错过了申请时限,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其实主要原因是心理比较自卑,自己迟迟没有上交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我记得当时我也不敢在宿舍里写,趁同学们午休时,到图书馆后面的凉亭下没人的地方,写了一份申请勤工助学的申请书,交到了校团委,满怀希望的我得到的回复是申请书交得晚了,超过了截至时间,所以我大一没有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

大一暑假,我参加了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和留校的一些同学在学校家属区割草。大二,我有幸申请到了勤工助学岗位,职责是在电影院放电影时维持秩序还戴着袖章,比较“威风”。经常报复性的“袭击”在电影院里“不老实”的学生情侣,现在想来真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大二由于勤工助学的收入从120元逐步提高到150元,最高时是200元,生活逐渐有了保障。当时,辅导员老师给我申请了一个香港工商界的资助2000元,加上姐姐和母亲的努力,缴纳了第二年的学费。

从大学第三年开始我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后两年学费就有着落了。毕业后我在有了收入后提前两年还清了国家助学贷款,还在母校学生诚信教育大会上发了言。大三、大四,我有幸被安排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生处办公室勤工助学,直接和老师打交道,学到了不少社会经验。我本科毕业的工作是在我做学生处的勤工助学时认识的老师推荐的。所以在学校勤工助学的岗位上,我解决了就业问题,这就是资助工作给我带来的最大收获。

在找工作还是考研的

问题上,我也犹豫过,后来想着还是先工作努力赚钱养家吧。上大学以后母亲不再在矿区扫煤灰卖钱了,她在家里养羊,我大学春节放假是要到坡上放羊的。在大学里通过勤工助学、暑假里帮忙给学院打工,我挣钱买了BP机、手机,都是班里第一批。个人成长中的这些经历,我一直都有写出来的冲动,这些也印证了一句话“谁的青春不奋斗、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第二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实施者

2002年我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当辅导员以及在学生处工作期间,非常重视和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特别是我在担任学生处副处长分工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期间,我非常尽心尽力,真心从自身成长的经历很投入感情地去做这份工作,因此做得非常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还获得“全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基本做到“应助尽助”,努力实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在学校强有力的资助和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

我对学生资助工作有着天然的情感和敬畏,原因有二:一是我自己上大学时本身也是贫困生,靠着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兼职等各种途径获得支持顺利大学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我既是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获益者,更是坚定的支持者,今后会成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者、传承者。二是我一直认为在高校里,学生资助工作是最具有人情味、最人性化、最能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学生资助工作关注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安心生活学习并适时给予他们宝贵的物质和精神支持。在人生成长的非常关键的大学阶段,给予一个有希望成才、成大器的人以帮助是雪中送炭的善事,这比锦上添花更重要。这就是我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浅显而又有切身体会的认识。

我后来认为能考进像我毕业和工作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国家重点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特别幸运的。地处北京等大城市的全国重点大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的财源比较广、学校重视程度非常好,所以需要帮助的学生比较容易得到资助。

第三部曲:我是资助政策的研究者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3篇

今天,我们隆重举行*—*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我代表国务院,向参加颁奖大会的学生代表以及全体获奖学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广大高校教职员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部门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党和国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成为一个对世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国,教育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在中国从大国走向强国的历史进程中,教育仍将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因此,中央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作为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方针。

教育公平是教育优先发展的前提。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鲜明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没有教育公平,就没有教育的科学发展,就没有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党和国家始终把坚持教育公益性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全面免除了城乡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每年惠及1.6亿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保障,中职助学金每年资助近1200万人,总资助面达在校生的90%。在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每年资助约450万人,总体资助面超过20%。这是维护教育公平的一个重要环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殷切期望,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各类优秀人才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人数接近1.8亿人,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可以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

当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实现教育公平将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逐步显现的情况下,这项任务更加繁重,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但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使之惠及更多的学生。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政策的落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落实好高校各项资助政策,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级政府、各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落实好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青年学生要深切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大家共同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不懈努力。

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开创高校资助工作新局面

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世纪以来最困难时期,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压力加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在当前形势下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以百倍的信心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这里,我强调四件事。

第一,确保资助经费落实到位。各级财政要创造条件,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资助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各高校必须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助经费。要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要加强对各项资助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监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把国家有限的财力用好。

第二,扎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经验,完善政策,理顺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区市,要保证覆盖所辖全部县市;没有开展的省区市,要尽快启动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县级资助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履行职责,确保这项重大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抓住重点多办实事。今年的资助工作要在全面推进现有资助政策落实中,力争在重点工作上有较大突破。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政策,通过政策导向,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边远基层工作和应征入伍服兵役等,以缓解就业压力。要关心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伙食补贴工作。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落实好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使同学们能够安心学习。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在当前经济困难形势下,国家千方百计确保资助政策的实施,是很不容易的。要进一步加大资助政策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贯彻落实资助政策中,要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奖助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培养他们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精神,树立为国分忧、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大学生要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以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在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奖学金是荣誉最高、奖金额最大的部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制度实施两年来,每年奖励5万名左右特别优秀的高校学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勇攀高峰的热情,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刚才,听了获奖学生代表的发言,我感到非常高兴和欣慰。获奖学生是青年学生的杰出代表,是引领大学生前进的青春榜样,在你们身上体现了青年学生刻苦钻研、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和勇于拼搏、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联想到去年抗震救灾那些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中,广大青年学生表现出的坚强不屈、友爱互助、勇于奉献的崇高精神;联想到北京奥运会广大青年学子积极参与火炬传递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的微笑成为北京的名片,所展示的精神风貌令世界瞩目。这一切都充分表明,当代大学生不愧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一代,是充满理想、大有希望、值得信赖的一代!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讲,党中央对青年一代充满期待、寄予厚望,青年学生一定要时刻牢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打牢知识基础,参加社会实践,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广大青年学生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自觉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借此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几点希望: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奉献才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希望大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确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考验都能够坚定不移、矢志不渝。要深入了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伟大成就,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要时刻心系民族复兴、心系国家发展、心系人民福祉,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密结合起来,把实现个人价值与为国家作贡献紧密结合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去。这样,青春将因奋斗而闪光,人生将因奉献而辉煌。

第二,勤奋刻苦学习,掌握扎实本领,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勇挑重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关键,也是我国应对激烈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青年学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生力军。大学为青年学生提供了学习知识、锻炼能力、提高素质的舞台,大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希望大家珍惜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珍惜宝贵的学习机会,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在学生时代,就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崇尚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兴趣,激发创新热情,为未来攀登科技高峰励志图强。

第三,塑造人文情怀,培育宽广胸襟,在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贡献力量。五千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薪火相传。中华文化在新的时代进一步发扬光大,需要当代青年学生承担起传承和弘扬的重任。希望大家无论现在学习什么专业、将来从事何种工作,都要了解和热爱祖国悠久灿烂的文化,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要开拓视野,培养开放兼容的气度和胸怀,积极学习世界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当代大学生作为走在时代前列、最有创造活力的群体,只有提升人文素养、丰富精神世界,才能为创造伟大时代的精神财富作出贡献。

第四,坚持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业绩。青年学生要实现更大作为,必须经受基层实践的锻炼。要深入企业、农村和社区,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开展社会调查,热心公益事业,参加志愿者服务,进一步了解国情、增长知识、丰富阅历,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样才能全面发展,为走上社会、服务人民、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在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大学生要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积极行动起来,发挥优势、创新创业,服务社会。要转变择业观念,勇于投身到农村和基层一线,到最艰苦的地方施展聪明才智。国家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就是成才报国最理想的地方。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4篇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

一、新时期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健全、体系完善,各项资助工作对帮助经济困难生顺利完成学业给予很大程度的帮助,大学生对于当前的资助政策认可度比较高。但是,从学生对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勤工助学等资助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中发现,这个体系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1、资助金额总体略显不足,构成比例不合理,存在地方性差异。虽然这几年政府加大了资助力度,但作为高等教育管理者的高校,及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但是一部分并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要求,存在着划拨不到位或者发放不到位的情况;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当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只能凭学生填写的一张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的困难证明,欠缺一定的说明性。由于有些地方部分职能部门把关不严而开具的贫困证明使高校难以准确地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背景,现实中又缺乏进入每一个家庭进行经济情况调查的可能性,直接导致助学资金无法实现最优化的配置。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的程序是学生递交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成立相关认定组织体系。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评议过程中也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认定结果存在偏差,尤其是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小组的作用难以得到发挥。

4、高校中勤工助学岗位少且稳定性差、资金相对不足。在调查中,学生普遍认为,现在勤工助学存在着岗位少、相关政策不配套、资金不足等问题。大 多数经济困难生为维持在校期间的最基本生活,不得不 整天四处奔波,忙于各种打工,所从事的又往往是 重复性强、耗时间的简单体力活,这不仅加重了经济困难生的生活压力,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学习和休息时间,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

二、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存在问题

1、主客观因素对资助影响较大,对于高校经济困难生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缺乏统一的界定,各地区、各高校之间的标准都不一致,国家要求无担保人的特性与商业银行中贷款的基本条件相悖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效果。现有资助方式中,多侧重考察学生的成绩。而经济困难生因家庭条件原因,其学习成绩、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往往不如非经济困难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对于经济困难生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

2、缺乏良好的社会条件对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体系产生积极的效果。借、贷款者的法律保障体系等还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贷款回收追讨机制,致使还贷率低、违约率高、追 讨困难等,造成贷款进展缓慢,发放金额有限,直接影响了受益大学生的数量。社会资助力度小、资助资金比较少,主要原因是我国还没有进行有关社会捐助制度方面的改革,缺乏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3、执行力度不够,实践效果不显著。在实践过程中,个别政府学校或个人由于对国家教育政策缺乏高度的认同感、对国家教育政策的内容缺乏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把握,难免在落实国家教育政策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经济困难生的认定、资金不到位等在政策执行过程、控制过程、信息反馈问题上存在一些不良的现象。

4、监督与评估不到位。目前,我国在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上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估,更多的只是文件上的规定和号召,真正 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还没有建立。教育政策的评估 正是我们最薄弱的环节。比如,关于勤工助学经 费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有的学校这笔资金没有完 全到位,各学校自行规定,缺乏统一的规范。而教育主管部门在这一点上也缺乏监督,比如经济困难生的各项准确 统计数据等。这些都制约着经济困难生资助政策的有效执行的效果。

三、新时期对于完善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体系的具体思路

1、构建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体系的新模式,建构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模式,必须在确定各种资助理念、资助方法的职能的基础上进行精心配比,同时还要选择合适的技术路径,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因此,根据我国具体情况,我国应采取以助学贷款为主、其它资助方式为辅的多元化资助方 式并存的资助政策模式。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奖学金主要用于激励学生刻 苦学习、奋发成才,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主要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生活费,其他资助方式是资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2、政府要成为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体系 的政策支持者和经济资助者要想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首先,要树立“国家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主体”的观念,要求政府把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看成是其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义 务,在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

3、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感恩教育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成才是目标,要把思想 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整个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必须坚持物质与心理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在给予学生各种资助后,积极地引导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志愿者服务等,通过这些思想教育的实践,让学生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感恩之情,引导他们在成长成才后,能够怀着满腔热情来回报社会。

4、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加快个人信用立法 的步伐,尽快制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信用管 理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并对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进行统一规划和领导。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资助是高校学生 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补充。

5、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标准。要做好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因校因地制定,这个标准应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 生活水平、家庭成员劳动力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高校的收费水平等来制定。在具体进行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时,除了要有硬性的执行标准,还应有弹性的执行计划。在制定上确保合理性,在情感上确保人性化,制定和完善符合国情、符合学生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经济困难生认定制度。

6、健全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和跟踪机制高校在资助工作的过程中应建立起有效的考评机制,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规范性。

参考文献:

[1]张美坤.探析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J].职业技术,2006(12):84-85.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5篇

关键词: 贫困大学生 资助政策 认定程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近年来,中国政府密集出台多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努力保障教育机会平等,党和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为确保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当前我国处于教育改革的关键阶段,加上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我国现行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教兴国国策的确立,人才培养已经成为国家发展计划中的重要一环,高等教育也从过去的“精英教育”走向国民化和大众化,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年年增加;加之我国一向有重视教育的文化传统,家庭对教育投入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高等教育受众已经从过去的凤毛麟角逐步发展到今天的千万大军。根据教育部网站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12年,我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已达到23913155人,在校研究生已经达到1719818人。另外,我国自1985年起开始了高等教育改革,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向减少高考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后续几年中,高校学费年增长幅度超过了30%,甚至达到50%。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高等教育经费由曾经的国家统筹变成了如今的由国家、地方和个人分担的模式,教育消费逐年成为家庭消费的重要支出,同时也成为部分低收入家庭沉重的负担。

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贫困生队伍,国家对贫困生实施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奖、贷、助、免、补、减”是我国针对在校的贫困大学生所出台的一系列资助政策,目的在于帮助家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并走向社会,让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目前,我国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已经趋向完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还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我国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流程基本上是“个人申请―师生民主评议―学校上报―省级部门认定”,申请学生一般提供个人申请表、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评议相关材料。这一以学校为基本单位建立起的贫困大学生资助系统在现实运行中有利于高校掌握在校大学生的经济状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动态掌握贫困大学生的受助状况和家庭经济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该说,这一系列的资助政策构成了我国现行的在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体系以帮助众多贫困学子圆了自己的大学梦,在实际运行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现行认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行的资助体系中,需要首先对贫困大学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在身份认定的基础上才能针对大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目前,我国采取的贫困大学生认定措施基本上是以大学生自主申请和院校审批为主要环节,各地方院校会在这一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一些修改和调整。在认定过程中,贫困大学生需要在入学时填写自己的家庭信息并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一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等等;入校后,学生所在院校会根据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对大学生的经济情况作出判断并给予相应的帮扶措施。有些院校也会在学生入校后参考该生在校时的表现和周围同学的观察情况,以争取掌握较真实的情况。

但在现实中,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巨大的差距,因此造成各地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并不完全相同,导致少数大学生虽然并不贫穷,甚至可以说是富裕,却仍旧能够享受国家、省市和学校针对贫困大学生所出台的优惠政策,加之名额等因素的影响,让某些事实上贫困的学子被挡在帮扶政策的大门外,使得这一系列的资助措施没有在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反而在大学生中造成负面影响。

当前影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要因素有:

(一)地区经济差异。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因此造成各地对贫困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沿海地区和内陆不发达省市的贫困线划分具有各自的地域特点,加之我国的优质教育资源多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达省份,这也在客观上造成学生之间的经济状况差异。某些学生在生源地不能算是贫困,但由于跨省求学,其实际家庭经济水平无法支付就读学校所在地消费,却又无法在生源地得到相应的经济资助,也无法开具具有说服力的贫困认定,导致大学生无法享受到国家相应的资助政策;有些大学生的情况却恰好相反,他们是从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市到内陆省市求学,其家庭收入在生源地属于贫困,可以开具相应的贫困证明,享受当地低保等帮扶政策,但由于地域差异,他们在大学所在地实质上已经超出当地的贫困标准,应当不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但由于他们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却仍可以在学校申请相应的资助和帮扶政策,在实质上导致了国家的资助政策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让应当享受资助政策的大学生真正做到安心上学,在实际意义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二)社会环境影响。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兴起,人们的思想意识开始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各类思潮和思想状况频繁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少数人的思想出现的倒退的倾向,出现了一心“向钱看”的主导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大学生家长在了解到国家和高校出台了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贫困大学生可以优先享受国家相应的经济补助的情况后,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网络为大学生开出虚假的证明材料并以此向高校要求享受资助政策,而高校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学生的真实情况作一一的核查,导致这些实质上并不贫困的大学生占用了本就稀缺的资源和条件,同时也在少数学生群体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大学生的心理状况和周围环境。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思想活跃,追求新鲜事物,好奇心和自尊心强,同时自控能力和对社会环境的判断能力还未完全发展定型。初入大学,极力希望得到人群的认同,融入大学环境,加上少数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因为自尊心作祟,不希望被周围同学歧视,所以会隐瞒自己的真实的家庭情况,而是通过借钱、打工、削减部分隐形开支来购买某些超出自己消费能力的商品和服务,以期获得同龄人的认可。这部分大学生不会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要求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另外有部分高校和学院在开展资助过程中,为达到工作实效和公正的效果,将参与贫困这部分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这导致部分贫困大学生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因而放弃本可以申请的资助政策。由于本身的心理素质和思想意识的影响,成为了国家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遗漏的对象。

(四)校园氛围。目前,我国高校有公办和民办性质,各所高校又具有自身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部分艺术类高校和民办性质高校由于本身的专业性质和办学属性,收费较高,因此部分学生家境较优越,加上部分高校和专业在学习过程中更容易接触到高收入和高消费群体,也使学校学生在消费观念上超出其他专业和其他高校的在校大学生。这部分学生由于各种外在原因,使得他们更容易被商品经济社会所俘虏,形成畸形的消费理念,这种情况会导致他们会有超强消费的倾向,更容易让自己陷入“被贫困”的怪圈。

三、改善认定程序的对策研究

鉴于目前的在校大学生贫困认定措施上存在的部分不足,应当加强对贫困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认定和准入门槛,促使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落到实处,“这一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对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学生提供资助,使其享有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促成高等教育的公平”[1]。在大学校园中起到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引导全体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责任意识的作用。

(一)建立高校和生源地联动体系。针对目前大学生多为异地求学,高校很难凭借单一的纸质证明对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因此应该发挥大学生生源地的属地管理优势,与生源地建立联动体系,共同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大学生的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高校可在暑期录取考生后,要求被录取考生在户籍管辖地(例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及时掌握考试家庭情况的机构)开具具体的收入证明,而不是普通的家庭贫困证明。收入证明上应当写明该生的家庭成员构成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负担,包括家庭需赡养的老人和定期大额开支。这一证明可以在大学生到校报到入学后作为申请资助政策的凭据。高校在接收学生所开具的这一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学生家庭的低保证明等等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后,根据相应的材料对大学生的家庭情况作出梳理并对他们进行评级。在评级后,学校可安排专人对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进行家庭情况抽查,主要目的在于掌握大学生的真实经济情况,核查和排除虚假的资助要求,提高资助资金的目的性和针对性,降低不具备针对性的资助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建立高校贫困大学生流动档案。由于现代社会的流动性增强,大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也会随之变化。部分大学生虽然原本家庭较贫困,但父母因为子女的异地求学获得了时间和空间外出打工,同时在户籍所在地也享有了一定的困难帮扶政策,其家庭实际收入较之于前期有了较大的改善,已经超出了资助政策所针对的资助对象;而另一部分大学生因为家庭变故和其他外来因素影响,家庭由原本的不贫困降至贫困线以下,成为资助政策应当帮助的对象。高校和大学生所在学院应当针对在校大学生建立起贫困大学生流动档案,定期对申请资助和已享受资助政策的大学生进行考察。考察措施可包括班级座谈,班级成员定期互评,由学校负责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家长取得联系,贫困生的申请和办理都需根据大学生的家庭经济证明开展。流动档案应当定期更新,以掌握大学生的最新经济情况和家庭收入,减少因心理因素和外来环境因素影响而导致资助政策的落空。

(三)将贫困生资助政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相结合。大学生是思想变化最为活跃的群体,他们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面对物质极大丰富的现代社会,大学生群体极易受到外来环境的影响而失去大学生本该具备的“积极、上进、求真、务实”的精神,从而导致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给他们的家庭和个人产生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不仅要在经济上和物资上对贫困大学生开展资助工作,更应当从思想上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消费观、物质观,培养责任感和使命感,养成感恩意识和亲情意识,内容应当包括感恩教育、责任教育、德育意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学校的课堂教学上,而应深入大学生生活的第一现场,包括宿舍、食堂及课堂和课外活动基地,也包括大学生正在接受的专业理论教育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专业教育应该和正确的责任意识观培养相结合,日常的大学生管理工作应当与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融合,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培养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采用现代化的认定手段和程序。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明、办理程序繁琐等问题,“在经常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2],标准的指标认定体系是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展的基础,能够避免认定过程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等人为因素;同时加强认定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高校贫困生管理系统,在极大程度上节省认定工作所需要的成本,提高信息的准确度,为实现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动态管理提供良好的条件。

整体上说,高校在全面采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起点上全面收集信息;二是在过程中对学生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实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的动态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关键”[3]。

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针对在校贫困大学生出台的一系列专门政策,目的在于帮助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不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因此,严格贫困生认定程序,完善贫困生准入门槛,在真正意义上帮助贫困生完成高等教育就成了国家资助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重要一步,地方政府和高校应当建立较完善的体系并开展合作,保证贫困大学生能够按需享受各类资助政策,从而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吴迪.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公平性分析及建议[J].高教探索,2010(2).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6篇

【关键词】孤儿学生 资助工作 问题 对策

How to do well the sustentation work on the orphan students

He Xu

【Keywords】The sustentation work on the orphan students is a piece of important work for the college students managing work, because the effect of the sustentation work will have a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harmoniousness and stabilization of a school and society. Therefor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should keep renewing the working idea and innovating the working mode under the new sustentation policy and make the sustentation policy of a country bring its function into play.

【Keywords】Orphan student Sustentation work Problem Countermeasure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孤儿学生的就学问题。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经过各方面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孤儿学生的政策体系,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但是由于资助工作处于探索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1.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重社会资助宣传,轻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在整个物质资助体系中,国家的政策资助占据非常大的比例,社会爱心资助仅仅占很小一部分。但是对国家近年来资助工作所做的工作进行系列宣传的较少,而对一些社会资助却动用大量的宣传力量比如举办大型晚会等方式进行宣传的较多。而且大部分社会资助都要举行仪式,媒体参与报道的也比较多。让孤儿学生知道,正是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才使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所以通过宣传工作使同学们更深切地感受党和国家对孤儿学生的关心,培养和激发同学们爱党爱国、成才报国的情感与壮志,是更为重要的事情。

1.2 把物质资助当作助困工作的全部。孤儿学生所遇到的问题不仅仅是物质层面上的,还有因为生活环境、家庭条件、成长经历等因素所带来的经济以外的各类问题更需要我们去关注。环境的反差、素质的反差、贫富的反差、能力的反差、评价标准的反差,以及一些孤儿学生自我认同偏差,认知不全面等原因,容易使他们产生盲目自卑、封闭自我、怨天尤人、紧张焦虑、脆弱等心理问题。所以,还应把加强对孤儿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素质提高、人格健全作为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离开育人的救助是片面的,背离了资助工作的目的。

1.3 给予性扶持多,主体性激励少。在目前的资助体系里,大多都是无偿的。我们想到更多的是怎样把资助金公平、公开、透明地发到学生手中;当学生出现困难时,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去提供帮助。这样有可能会使有些学生在思想上走入了误区,以贫困为资本,一味依赖学校和社会的资助,完全把希望寄托在资助上,平时不思进取,不期望通过获得奖学金、更不愿通过勤工助学活动来解困,“等、靠、要”的思想严重。这种情况的出现还会引起一些学生的心理不平衡。因为一些学生看到某些孤儿学生不努力,学校活动也不积极参加,也没有为学校和班级做出多少贡献,但他们可以得到资助,其数目比自己通过努力学习和优良表现而得到的奖学金还要多,很可能产生心理的不平衡。

2.做好资助工作的对策。

2.1 充分发挥物质资助的基础作用。物质性资助就是通过奖、勤、助、补、贷等完善的资助体系,充足的资金支持,使孤儿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得到满足,解除后顾之忧。这项工作做得好与坏,关系到党构建和谐社会、执政为民理念的贯彻实施,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到教育公平。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认真把握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其次要做好孤儿学生档案的建立和动态管理工作,发挥其在资助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再次要注重资助的各个环节,做到资格认定要准确,资助工作要透明,资助措施要落实,资助款项要到位。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7篇

关键词:财政资助;企业创新;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退出

一、我国财政支持企业创新的模式研究

随着各方面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创新的模式日益多元化。依照不同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分类方式。根据财政资金与企业创新活动开展的时间先后顺序,可以分为“事前资助”与“事后资助”。根据财政资金是直接作用于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还是作用于帮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激励企业进行创新的制度、环境、人才、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分为“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依据财政资助的实施主体,可以分为国家资助与地方资助。本文依据财政资助的直接作用对象,将我国目前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创新模式分为直接资助企业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模式;资助银行类传统金融机构与风投类非传统金融机构的模式;资助创新人才及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模式;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模式等五类。1.财政补贴。我国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为企业提供无偿现金补贴、贴息贷款两种形式。具体表现形式有火炬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企业自主创新科技专项资助、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助、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资助、企业贷款贴息等。财政补贴属于事前支持,一般发生在企业进行创新活动之前,主要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信号传递两个渠道对企业创新发挥支持引导效应。一是通过直接为企业提供研发活动所需资金,解决其面临的融资约束困境,保证企业有充足的研发投入。二是通过“信号传递机制”(FeldmanKelley,2006),一方面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出该企业具有潜在竞争力与潜在创新力的有力信号;另一方面传递出该企业顺从政府政策指引、与政府保持良好关系的信号,从而帮助企业获得外部融资及其他创新资源(杨洋,魏江、罗来军,2015)。从实践来看,财政补贴方式的优点在于可控性强、见效较快。但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为我国当前监管体系不完善、政府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企业骗取财政补贴的“寻补贴”投资(安同良等,2009;毛其淋、许家云,2015)、过度投资(魏志华等,2015),或者为获得政府补贴而进行的“策略性创新”行为(黎文靖、郑曼妮,2016)。此外,财政补贴作为一种财政资金的直接无偿资助,受制于有限的财政资金资源,如果不能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的效力极为有限。2.税收优惠。税收是国家根据某个时期经济发展目标,用来调整纳税主体经济行为、进而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整和干预的有效工具。税收优惠,指政府将企业本应上缴的资金无偿让渡给企业,从而降低企业研发成本,激励企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主要包括减税、免税、延期纳税、退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投资抵免、起征点和免征额等14种形式(柳光强,2016)。税收优惠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形成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激励(贾佳,2017)。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支持作用,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对对某类符合规定企业实行优惠税率所获得的减免(如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而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5%);另一方面体现在,对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开展某类符合优惠条件的某一类技术研发活动,事后获得的税收减免(如企业实施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50%)。这类间接补贴,主要在企业研发活动的中间转化和后期实现阶段发挥激励作用。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相对稳定,有助于科技创新企业形成稳定的研发预期。作用效果相对缓慢,但长期效应明显。此外,相对财政补贴而言,税率优惠面向的企业更具普遍性,从而不易产生寻租现象。3.对金融机构的资助。财政资金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力度有限,且企业创新归根是市场行为,应积极撬动金融资本,发挥各类市场金融机构的效能。按为创新企业提供融资需求的金融机构类型,此类资助可分为对银行类传统金融机构、对风投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助两类。其一,对银行类传统金融机构的财政资助,主要表现为各类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传统金融机构往往需要固定资产抵押物或信用担保。而科技型企业的轻资产特征,及研发活动中的高风险性,使其完美避开了传统融资渠道。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在募集研发资金时,更是难上加难。即使创新型企业贷款能获得较高的风险溢价收入,但放贷成本高、违约风险大,并且缺少可抵押的实物资产与担保,预期收益往往不能覆盖风险和损失,使得贷款意愿较低。为此,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已采用多种政策减轻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损失,促进银行对企业的信贷投放。该方式能有效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创新企业提供贷款的信贷成本和风险损失,提高其对创新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其二,对风险投资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资助,目前主要做法为给予风险投资机构所得税优惠、对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损失进行补偿等。该做法的初衷在于,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将投资期前移,注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其优点在于政策意图鲜明、直接,对于种子期企业的发展,及提升整个社会对创新失败的包容度,均是一个重大利好。然而,另一方面,直接为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损失进行买单,可能使本应被淘汰的、以“投机”而非“投资”为目的的、缺少专业化投资团队的风险投资机构得以发展壮大,从而导致风险投资市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干扰风险投资机构走向专业化、风险投资市场走向成熟化的自然进程。4.对创新人才及中介服务机构的资助。人力资本、特别是创新型人才是实现创新的关键要素,“人才是第一资源”。政府通过设立创新人才资助计划等形式,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此外,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对从事技术咨询、科技转移、科技评估、成果转化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财政资助,激活科技中介服务市场,加速实现产学研结合,提升科技成果转移、市场化的速度与效率。该模式旨在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外部环境,畅通财政资助—企业研发—生产率提升的作用渠道。但我国各地目前对创新人才的资助计划尚不够精细,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资助力度尚有待提高。5.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是政府部分出资、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于非上市企业。我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经历了一个萌芽、起步、缓慢发展,井喷增长的历程。2002年中关村设立国内首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跟进投资的方式鼓励创投机构投资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中央先后设立两大部级引导基金: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自此我国政府投资基金步入了井喷式增长的快车道,多支中央、地方级政府投资基金先后设立。投中研究院的《2016年政府引导基金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国内共成立90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规模达23960.6亿元,平均单只基金规模约26.6亿元。其中仅2016年,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数量和披露总目标规模,就超出了2013年~2015年全国引导基金的总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有两个优点,一是能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放大财政资金规模;二是通过基金对企业的市场化筛选、市场化运作,避免政府过度干预,从而实现资源以市场为基础的优化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已成为政府创新投融资资金运用方式、支持企业有效创新的重要选择。但随着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火爆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①我国当前专注于生命周期偏前端创新企业的政府投资基金数量与规模不足;②政府投资基金设计与管理不够精细;政府对投资创新企业背后的投资风险缺少科学认知,一味在对创新失败“缺少包容”;③和对创新失败“过度包容”、甚至为其完全买单这样两个极端摇摆。

二、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创新的国外经验借鉴

研发过程的高风险性、知识的外部性特征,以及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等困境,使得市场化融资手段失灵,各国均采用多种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以扶持本国企业创新。本文对德国、美国、日本、以色列等高创新水平国家的财政资助模式进行研究后发现,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依然是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资助模式,但多数国家会充分考虑企业特征,更精准与科学的制定资助政策。此外,各国很重视对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前端企业等市场失灵环节的资助力度,并在适时实现政府退出。这与这些国家已有相对成熟的金融市场体系、从而更高效的企业融资环境密切相关。虽然我国当前制度环境、法制环境、金融环境尚不完善,但对国外政府资助模式的的梳理,能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财政扶持政策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第一,制定资助政策时充分考虑企业特征带来的异质性。如德国政府目前设立的扶持基金,在对处于生命周期初期的企业进行细分的基础上,分别设立高技术种子基金、联合投资基金、企业启动基金。再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根据技术发展阶段的不同将所投资企业分为技术可行性论证阶段、技术拓展阶段、技术转化阶段,针对企业技术发展阶段的差异明确扶持重点、采取不同管理模式。第二,通过风险补偿等方式资助风险投资机构,鼓励其开展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如德国经济再开发署(KFW)在1989年至1995年间负责实施的“新技术企业资本运作计划(BJTU)”,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90%被担保的无息再投资贷款,最高贷款额可达100万马克,最长期限为10年。作为回报,KFW获得40%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风险投资机构只承担10%的投资风险,而享受60%的投资收益。第三,重视对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市场失灵环节的资助力度,如以色列政府出资建立了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与研发链条的投资基金,包括基础研究基金、起步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每一类基金均对资助对象的成立时间、资金情况、研发状况等进行了详细的限定,基金设立的科学性确保了政府基金资助的针对性与资助效果。第四,科学把握政策边界,适时实现政府退出。如美国在1977年增设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对美国境内最具创新活力的创业型小企业(不超过500人)进行无偿资助。但对进行到技术发展Ⅲ期(技术转化)的企业,SBIR原则上不再提供资金支持,主要是帮助企业寻找融资机会、实现成果转化。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第8篇

关键词:大学生;德育教育;措施

1加强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德育教育的意义

1.1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重要人才储备,其本身的价值观与社会价值、潮流取向有重大关系,做好资助领域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有助于弘扬新时期核心价值观,培养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均符合要求的先进人才,对于未来他们更好的服务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资助工作中德育教育的实施,方便大学生深刻理解国家资助政策存在的本意与价值,了解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与危害,对个人行为做好规范与反省,为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机会。德育教育要贯穿大学生资助工作全程,在学生群体之中传播正能量,为他们树立正确三观提供支持。

1.2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对于大学生而言,健康的精神与健全的人格对于个人成长发展有重要意义。在当前更为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精神健康的今天,德育教育的实施有助于他们更加积极的面对困境,在获得帮助的时候懂得感恩与奉献,实现个人身心健康的良好发展。同时,德育教育作为我国人才培养工作历来的重中之重,在资助工作中融入该教育,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学生道德素质与水准,在大范围内实现良好社会风气的营造[1]。

2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德育问题分析

2.1学生个人问题

大学生想要获得国家资助资格,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不少学生为获得该资格,在出具文件上进行造假,通过走关系等手段骗取国家资助,甚至还形成了“比惨、比穷”的不良风气,还有部分学生存在典型的“我贫穷我就必须要奖助学金”这一心理,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导致学生之间形成负面攀比风气,甚至因为金钱导致师生、同学之间的矛盾。另外其他一部分真正贫困的学生,则因为这种风气需要将个人家庭情况告知更多人,这很容易导致他们自尊心受损、自卑感加重,不利于个人成长,甚至部分学生会出血厌学等情绪,在学习与生活中出现各类问题。

2.2学校问题

高校在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存在诸多弊端,比如在核对学生个人信息方面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落实,但是高校在核对落实工作中执行不力、缺漏多、内部交易频繁、资助工作管控不到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严重影响资助管理质量与效率。在需要开展德育教育工作时,缺乏足够多的专业人员,教育安排不合理不到位,无法有效组织学生活动等,都是常见的问题,也直接导致资助工作德育工作开展不力。另外,由于我国资助名单主要集中在开学季上交,在新生开学最为忙碌的一段时间,开展这项工作不仅缺乏对学生情况的基本了解,同时在人选落实与筛选方面也存在诸多麻烦,对于执行工作人员而言不利条件过多,不利于资助工作质量的提升[2]。

2.3社会规范机制缺乏

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不仅需要学校方面的配合,还需要地方机关的工作支持,学生们开具证明时必须有当地机关的认证,学校以此作为依据才会进行资助资格的认定。但是现有体制下,我国民政部门出具的各类证明可信度偏低,在各个地方,无论本人是否符合条件,民政部门都能提供相应证明,一方面与这类证明的管理缺乏明确严格规定,无论证明正确与否都缺乏相应惩罚措施,因此导致开具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个人情况核对工作较为繁琐,工作流程不严格、便利度偏低,直接导致证明开具随意性强。

3大学生资助工作强化德育教育举措探究

3.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校在资助管理方面要加强相应资助队伍建设,以资助管理部门为中心强力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与教师的专业教育,从管理部门到各个学校科系合理配制专业管理人员与监督人员。在资助工作管理源头贫困认定方面,要改进工作模式,在保护学生自尊心与隐私的前提下,以层层审核与监督的方式开展考核或者互评工作,要建立明确准入、退入机制,对于家庭情况较差学生提供到位资助,对条件转好学生采取退出机制,对证明造假、有诚信问题或者盲目比惨学生进行惩罚处理,在各个环节都提供相应的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无形中强化对学生的德育教育。

3.2强化资助宣传与德育教育

为做好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德育教育,要做好宣传与教育两方面工作。要利用媒体平台与信息优势促进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通过诸如校园网站、校园LED显示屏、相关会议、家校通信息推送、微博微信平台等载体和形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与举措,让所有师生及家长都对有关资助政策应知尽知。高校内部要严格规范助学工作操作程序,主动接受师生及其社会等的多方监督,在切实把国家助学政策、资金落实到位的同时,提供德育教育中诸如感恩教育、奉献教育等,勉励学生注重人文素养、职业素养等综合素养的培养塑造,提醒学生们要“正念分明”修炼好基本的人文素养,从而实现个人的成长成才。在高校内部还要按照国家关于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与精神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和优化考核方式,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好,持续拓宽德育教育这个工作切口,全力做好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为高校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大学生的德育教育提供丰厚的铺垫和滋养[3]。

3.3多举措强化德育教育

在资助工作开展中,要结合当代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要求建立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将个人不当行为进行记录,尤其是对于骗取资助、诚信造假、证明造假、有欺骗行为等学生,不仅要实施重点教育,还要将个人诚信情况纳入学校成绩综合考评等环节,提升诚信档案影响力以及震慑力,加强学生德育教育。学校内部要发挥现有思想政治教育优势,开展各类多姿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发挥榜样带头作用,让学生们在良好的氛围中做好个人行为的规范与反省,实现身心健康成长,在学校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在个人诚信方面受益。对于出具学生贫困证明的相关部门,要加强规范管理,国家要积极完善并出台相应法律条规,在认证工作中加强核对与监督,对于有造假行为学生要进行警告,对于虚假证明则要进行处罚,以确保从源头上杜绝诚信造假现象,为后续德育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德育教育,有助于确保国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帮助更多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对于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要加强管理与管理,从学校、师生到管理部门,全面提升资助工作管理水准,以服务更多有需要的学生。

参考文献:

[1]黄建美,邹海贵.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道德风险与道德教育[J].中国高教研究,2013(5):87-90.

[2]姜尧,陈银.强化大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德育教育[J].学理论,2015(7):23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