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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22 09:38:43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1篇

促进各个社团对近期动态的了解,通过各个社团活动之间的相互借鉴学习,积极创新内容与形式,从而增进社团活动的丰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一

一、做好常规工作。

1、完善社团部的各项制度,包括对各社团的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的各项制度。

2、做好院级各社团的日常工作,包括其常规活动签到、每月活动策划书成果册、工作资料的上交、活动抵充晚自习、会员证的制作等。

3、定期更新社团部博客,让社团动态一目了然。

4、借鉴办公室“每周记事”的形式,编写每周社团快讯,促进各个社团对近期动态的了解,通过各个社团活动之间的相互借鉴学习,积极创新内容与形式,从而增进社团活动的丰富性。

5、社团部长期资料的收集、存档与整理。

6、尝试成立社团理事会作为在社团部直接领导下的社团自治机构,由其负责学院日常的社团工作。

二、社团网络化建设。

在人文学院“学习型研究型”团委、学生会建设的大背景下,社团部必须紧跟其步伐,加快推进人文学院社团网络化建设。具体包括鹿鸣学堂博客圈、学院网站建设、社团部以及各社团的博客建设。

在网络化的日常维护方面,做到两个“及时”:①要及时上传最新资料,保证社团动态的及时更新;②做好与编辑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及时将通讯照片发表与博客、博客圈,真正实现网络化工作学习。

三、开展一系列特色活动。

1、主要活动;有关上学期就想开展的“人文社团文化节”(该活动是为了展示精品社团的.风采,弘扬校园文化)积极落实开展。

2、其他活动:如开展反响不错的社团培训系列活动、社团之星评比活动等。

四、推进社团的活动常规化与制度规范化建设。

做好对各个院级社团的管理工作,大力支持和帮助社团活动的开展,有效促进社团活动常规化;积极创新和完善社团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各个社团(尤其是成立时间最短的艺术团)的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发展的工作。同时要做好新社团的创建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在下学期积极引导建立新的社团,以丰富校园社团文化。

五、加强各个社团之间借鉴与交流,从而促进相互间的发展。

就学院内部而言,各社团发展的情况是不同的,因此有必要做好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协调工作,每月定期召开会长理事会议,相互交流经验心得;

就学校整体而言,积极开展与兄弟学院的交流工作,定期组织学院各社团会长理事到兄弟学院参观学习,不断提高社团工作水品,促进社团整体发展。

六、做好与新生的沟通交流工作

充分准备相应的与社团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说明,例如对“社团学分”作合理明晰的解释等,帮助新生更好地理解与选择相应的社团。该形式可以在新老生交流会上简短开展。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二

时间流逝,飞星流转。不知不觉已度过一年,我们学生社团联合会也已经4周岁了。但任时光流逝我们的工作仍不会懈怠。我相信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天空。在上学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中我们有我们的创新、有我们的改革、有我们的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在本学期中我们将在不断改进自身不足的同时,继续秉承理性思考与锐意改革创新的精神,指导和帮助我校学生社团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加强工作内容体系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优秀活动品牌化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建设,为开创我校学生社团百家争鸣、群芳竞艳的良好局面而不懈努力。

特拟定出今年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列主义为基本理论,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思想,以服务学生素质拓展、服务校园文化繁荣为目标,以实现服务青年,服务大局,促进学生成才发展,促进西部发展为行动指南,以打造精品社团为重点,兼顾其他学生社团,一手抓社团活动开展,一手抓社团规范建设,将一个体系化,规范化,品牌化,网络化的社联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最终达到服务学生第二课堂的目的。

二、奋斗目标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社团管理,完善社团联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为基础,树立良好的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形象。

2、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社团的联系,提升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发展层次和水平;

3、提高社团联办公中心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战斗力强,业务精通,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队伍;

三、具体计划和任务

为了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的实际,协调配合好社团联各部门的工作,使办公中心的工作有序的进行,我们做了以下安排:

1、加强干部教育。

社团干部是社团工作的主体,只有保证了社团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才可能有社团工作的先进性。因此,开学初,我们将要把对干部的教育当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组织其成员进行思想教育,在工作主动性、工作积极性、工作为了谁、干部的形象以及对社团和干部的正确定位上进行教育;

2)进行相关工作上的指导教育,以保证在工作上熟练,提高其效率。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办公中心作为一个组织部门,必须要有组织、有纪律。办公中心在很多方面都还不完善,因此我们务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在总结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对部分没有健全的规章要健全,对不完善的制度要补充,对不合适的规定进行修改。使社团联和办公中心的管理更规范、有序。

3、加强学习与交流,创新工作思路

加强与社团联各部门之间,以及与校级、院系的社团联系;加强与团委办公室的交流,使办公中心不断进步,并健康有序的发展壮大。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1、做好今年的工作计划

2、做好第四届社团文化活动节的闭幕式

四月:1、内部进行换届选举,调整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队伍。

2、整理各社团资料,使其完善,完善社团联规章制度

五月:1、指定内部管理办法,并严格实施;

2、协助搞好校园科技文化节活动,同时加强内部组织建设。

七月:1、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

2、统筹各个社团的“三下乡”活动

九月:1、拟好招新计划,完成招新工作;

2、完成各社团新同学的注册

3、制定出下学期详细计划。

十月:1、总结招新工作

2、对新社团联合会的成员进行干部培训;

十一月:1、完成第五节社团文化活动节的策划;

2、配合各部门积极开展社团文化活动节;

十二月:1、整理各个社团文化活动节的总结;

2、社团联周年庆活动的开展;

3、评出社团文化活动节中的优秀社团及个人。

学校社团管理工作计划三

一、工作宗旨

协会本着“和谐、热度、求实、探索”的工作理念,做到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共同提升、主动向前、热度大方的工作宗旨。

二、工作主题

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围绕社团联合会的具体安排,以协会发展为核心,以招收会员和满足广大会员的爱好为目标,以保证广大会员的权益为目的,以开展协会活动为手段,以稳定协会为基础,组织相关知识技能大赛和协会活动,以满足会员和广大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校园文明建设。

三、重点工作

1、未来两个星期内发展、招收会员

2、把协会大体框架完善起来

四、部门分配

1、会长、副会长:做好平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策划各部活动,学期末对会员和部长做最后评定

2、组织部:筹划协会各方面事项,负责协会日常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例会记录,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3、宣传部:宣传协会活动,为活动准备文娱节目

4、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以及校内其他协会,为活动邀请嘉宾

5、财务部:负责协会的日常开支和资金的保管。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6、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五、例会制度

协会的例会分为会员大会、会长会议、部长会议和部门会议四种。所有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各种会议召开的条件背景和基本会议事务:

1、会员大会:协会的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当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作出计划。

2、部长会议:由各部部长组成,每周一次,讨论协会上一周的活动和本周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需写出书面申请,会议由专人做记录。

3、部门会议:部门会议由部长视情况决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次数,主要检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部门会议,部长、副部长、会员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出席会议者,必须向部长或主管会长请示,经批准后方可不出席,否则按缺席处理。如有重大活动,可由部长临时召集召开临时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并研究工作进展。部门内部要做好会议记录。

4、各项会议要求尽量短小精干,将问题集中处理。部门会议纪录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学期期末交组织部存档。

5、例会的出勤情况将作为考核会员干部的参评标准之一。

六、人事考核制度

为充分利用新能源燃气协会人力资源,发现优秀人才,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推动协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协会人事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协会评优工作。本办法所规定人事考核事项由组织部和会长会议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扰考核工作。协会人事考核主要基于出勤情况、会议纪律、绩效三个方面进行(其中出勤情况包括会议出勤情况和活动出勤情况)。

七、考核方面

(一)出勤情况

1、协会实行严格的出勤制考核,不能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向各部部长请假。

2.每次活动会员到场后应首先到负责部门签到。

(二)会议纪律考核

1、协会任何人员进入会场或活动现场应先检查通讯工具是否调为振动或关机,若没有,应及时调整。

2、若出现会中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铃响,影响会议或活动秩序,一次会议或活动中同一人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视情节而定,给予在部门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3、不得无故早退。

(三)绩效考核

协会人员必须完成协会交给的任务,若没有及时或未完成任务,给协会带来损失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情况严重者直接开除出会员队伍。

(四)考核方法

会员的考核:采取干事自评、部门同事互评、所在部门部长点评,组织部的考核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部长的考核:采取所属部门评价、部长自评、其他部长互评、会长和副会长评价,组织部的考勤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对于会长、副会长的考核:采取会长、副会长自评,会长、副会长互评,各部部长评价,组织的考勤记录,按一定比重综合作出最后的考核评价。

八、档案制度

从协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协会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制度,协会的各届工作成员应认真整理并妥善保管好协会的一切资料,做好协会的存档工作。暂规定从下面几方面保存协会的档案:

1、妥善保管协会会员的入会资料

2、妥善保管历任会长、部长的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3、妥善保管历任会长、部长在职期间的工作设想书及离任工作报告

4、妥善保管协会的历次活动策划方案及活动总结

5、整理保管好会议记录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2篇

一、组建冷冻食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

1、组建原则:行业协会领导,标准及科研机构和院校、重要骨干企业等部门的技术和标准领域专家和生产管理专家组成;具有标准化经验、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技术和管理人员。

2、组织构架:冷冻食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冷冻食品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组和3项标准起草工作组,详见附件。

3、工作目标:工作委员会组织行业力量按计划完成3项行业标准制定和技术审定工作;完成标准配套教材的编写任务

3、工作任务及范围:

1)冷冻食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冷冻食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计划编制、督导标准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工作,组织标准技术审定会,组织标准宣贯教材审查工作。

2)冷冻食品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组:按照标准制定程序及标准化工作要求,编制3项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标准制定中技术协调与技术把关;完成冷冻食品标准体系初步研究报告。

3)冷冻食品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3项行业标准文本的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审定会等各个阶段的研究及制定工作,完成标准文本、编制说明、技术验证及教材的编制和定稿工作。

二、任务分配与合作

1、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及四个工作组的组建与运行;行业及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组织行业调研及工作会议、标准文本总体把关。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共同确定标准制定技术思路,标准文本起草、征求意见、标准审定、标准报批等工作。

 

2、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协助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负责技术工作组和标准起草工作组技术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冷冻食品标准体系阶段性研究,与中食协共同确定标准制定技术思路,标准文本起草、征求意见、标准审定、标准报批等工作。

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组

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范起草工作组

冷冻食品术语与分类起草工作组

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起草工作组

冷冻食品行业标准

制定工作委员会

 

 

 

 

 

 

 

图1 标准制定工作组织构架图

四、进度计划安排

总体进度安排:《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范》和《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为2012年到2013年;《冷冻食品术语与分类》为2012年到2014年。

(一)《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范》《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标准制定工作计划

1、标准调研阶段(2012年6月—2012年9月)

通过走访冷冻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机构,了解当前冷冻食品工业企业执行标准现状,收集资料、联系起草标准单位。

2、标准起草阶段(2012年9月—2012年2月)

(1)标准起草准备工作

开展冷冻食品行业调研及国内外冷冻食品标准对比分析研究;冷冻食品特征质量指标研究。完成标准制定预研报告。

(2)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出标准制定方案;召开4次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开展标准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3)组建标准技术支持组,召开《冷冻食品基本术语和分类》等三项冷冻食品行业标准编辑工作启动会,时间大约在9月中旬,会期1天,地点:待定(北京、青岛)。

2、标准征求意见(2013年3月—2013年5月)

经过标准征求意见和意见汇总处理,提出标准送审讨论稿;召开标准工作会议,审议标准送审讨论稿,提出标准送审稿。

3、送审阶段(2013年6月—2013年8月)

经过标准征求意见和意见汇总处理,提出标准送审讨论稿;召开标准工作会议,审议标准送审讨论稿。

4、报批阶段(2013年9月—12月)

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会议专家意见,由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准报批稿(待定);由技术支持组进行技术会审及协调,形成审定意见交由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终审,形成标准报批稿文本。

(二)《冷冻食品术语与分类》标准制定工作计划

1、标准起草阶段(2012年9月—2013年12月)

(1)标准起草准备工作

开展冷冻食品行业调研及冷冻食品领域基础概念研究,对国内外冷冻食品术语及分类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标准制定预研报告。

(2)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提出标准制定方案;召开3次标准工作会议,开展标准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2、标准征求意见阶段(2014年1月—2013年4月)

3、送审阶段(2014年5月—2014年8月)

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形成会议纪要;根据会议专家意见,由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准报批稿(待定);由技术支持组进行技术会审及协调,形成审定意见交由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终审,形成标准报批稿文本。

4、报批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

向工信部上报标准报批稿,配合标准审查部门完成标准文本的综合审定及修改,并配合出版社完成标准文本编辑与。

(三)《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编写计划安排

1、编写准备阶段

(1)征询行业意见,组建编写工作委员会,遴选参加编写单位及执笔人,确定主编、副主编等人选。

(2)成立编写组,制定编写大纲,行业内征求意见,召开专家会,对编写大纲进行讨论修改,确定编写大纲。

2、编写阶段

根据任务分工,各执笔者按照编写大纲和阶段任务开展标准化教材编写工作。

3、统稿阶段

主编、副主编根据分工进行统稿,并召开2-3次统稿工作会议,对撰写的书稿进行充分的研讨,提出修改意见,由执笔人认真修改并返回给主编,有主编组稿后进行统一审核校对。

4、审稿阶段

组织专家审定会,由行业专家对书稿进行审定,形成会议意见。主编根据审稿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定稿。

5、出版阶段

审稿后的书稿送交出版社出版。

五、经费预算及征集方案

经费预算包括标准制定经费预算(60万元)和诚信体系教材编写(20万元)经费预算两部分,预算合计80万元。

(一)标准制定经费预算                                       万元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1

差旅费

7

2

会议费

15

3

专家费

5

4

劳务费

6

5

实验材料及验证费

17

6

文献/知识产权事务费

6

7

其他(资料、不可预见费)

4

 

合计

60

 

(二)《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冷冻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指南》

经费预算:20万元。

序号

预算科目名称

合计

1

资料费

7

2

会议费

4

3

专家费

5

4

劳务费

4

 

合计

20

 

(三)标准经费筹集

1、行业标准下拨经费

3项*0.40万/项 = 1.20万元

2、企业标准赞助

参与标准制定企业提供标准制定及宣贯材料编写的赞助费用2-3万元/家。

参与标准起草及标准指南编写的企业约30家,预计征集经费60-90万元。

3、科研项目资助

根据可能和机会,积极争取国家或地方冷冻食品相关的基础及应用研究项目支持。

附件1 冷冻食品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委员会建议单位

主任单位: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副主任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河南双汇集团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委员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食品专业委员会

2.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发酵食品标准化中心)

3.      中国肉类研究所

4.      中国海洋大学

5.      江南大学

6.      河南双汇集团

7.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8.      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9.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

12.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13.  诸城外贸食品有限公司

14.  河南四季胖哥食品有限公司

15.  河南众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  青岛亿路发集团

17.  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

18.  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

19.  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20.  舟山海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1.  南京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22.  荣成泰祥食品有限公司

23.  长春皓月食品有限公司

24.  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25.  好当家集团

26.  杭州佑康食品有限公司

27.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

28.    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附件2 冷冻食品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组建议单位

1.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食品专业委员会

2.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3.      中国肉类研究所

4.      中国海洋大学

5.      江南大学

6.      上海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7.      北京市食品工业协会

8.      山东省食品工业协会

9.      青岛市食品工业协会

10.  烟台市食品工业协会

11.  ***省食品工业协会

12.  江苏省食品工业协会

13.  南京市食品工业协会

14.  青岛亿路发集团

15.  诸城外贸食品有限公司

16.  河南双汇集团

17.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附件3  冷冻食品标准起草工作组建议单位

(一)《冷冻食品术语与分类》起草小组建议单位

1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2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3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

4  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5  荣成泰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  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7  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8  河南双汇集团

9  河南四季胖哥集团

10 诸城外贸集团

11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12 好当家集团

13 杭州佑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4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

15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16 青岛亿路发集团有限公司

17 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

18 舟山海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南京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20 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1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22长春皓月食品有限公司

23甘肃黄羊河食品有限公司

 

(二)《冷冻调制食品技术规程》起草小组建议单位

1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2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3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

4  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5  荣成泰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  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7  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8  河南双汇集团

9  河南四季胖哥集团

10 诸城外贸集团

11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12 好当家集团

13 杭州佑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4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

15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16 青岛亿路发集团有限公司

17 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

18 舟山海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南京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20 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1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河南众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唐山市施尔得肉制品有限公司

24 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

25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26长春皓月食品有限公司

27甘肃黄羊河食品有限公司

(三)《冷冻调制食品检验规则》起草小组建议单位

1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2  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3  秦皇岛正大有限公司

4  上海市冷冻食品行业协会

5  荣成泰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6  山东佳士博食品有限公司

7  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8  河南双汇集团

9  河南四季胖哥集团

10 诸城外贸集团

11 山东惠发食品有限公司

12 好当家集团

13 杭州佑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4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

15 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

16 青岛亿路发集团有限公司

17 蓬莱京鲁渔业有限公司

18 舟山海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19 南京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20 桃屋珠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1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河南众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唐山市施尔得肉制品有限公司

24 福州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

25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26长春皓月食品有限公司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3篇

第一步 从业务员到业务组长

网络营销为每个业务员都设计了一个最初的职业进阶,这是为了帮助业务员一步步成长。业务员从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业务员就已成为公司事业的一分子,是公司大家庭中的一员。业务员成为业务组长只须完成下列程序,即可达到:

程序一,业务员进入公司后,要接受公司统一的为期七天的教育培训,此后,还要在工作中接受每周一次的例会培训,通常在周六进行。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背景介绍、产品知识、美容知识、营养健康知识、业务销售技巧、公司制度、业务员职业规划、业务成果分享、经验与教训等;

程序二,业务员接受完培训后,开始分组组建各自的团队,每一小组为五人,在小组长的管理和带领下进行市场业务开发和销售工作。与传统的销售模式不同,公司的产品必须经过业务员与顾客进行一对一的沟通、面对面的交流,以零售的方式来完成的。公司产品在全国各地不设置商,只有通过公司的业务员以口碑传播的方式来达到交易的目的。这样的销售模式,省去了大量的中间商和广告成本,而公司却将这些成本作为奖金提成反馈给为公司事业打拼的业务员们,并培养他们成长;

程序三,业务员每人每月必须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任务8000元人民币,在完成任务额的情况下,公司将给予业务员20%的提成奖金和500元的基本工资。如果业务员当月未完成规定的销售任务额,公司也会按业务员实际销售额给予相应的提成奖金,这些奖金的提成比例为:销售1000-2999元(包括1000元以内),提成12%;销售3000-4999元,提成15%;销售5000-7999元,提成18%;销售8000元以上,提成20%;业务员在未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将失去领取当月工资的资格。这一制度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旨在奖励大多数勤劳勤奋的业务员们。

程序四,业务员连续三个月业绩达标4000元以上,或三个月总业绩达1.2万元以上,公司将通过报纸、网站等传媒手段为业务员招募新员工,帮助业务员组建自己的小组团队。业务员在平日的工作中也可以推荐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或以前的同事进入公司工作,业务员推荐的新员工由业务员自己带队管理并组建自己的业务团队,当达到五个人定量标准后,业务员同时晋级为小组团队的组长。每一个小组团队的人数以五人为标准。五人团队的设计标准是公司根据人的工作和生活能力进行科学的设计的。这是因为,一个人最大的管理能力和传播影响力只能在五个人范围内产生效果,超过了这一标准极限,则一般人的能力将很难达到最佳状态。

程序五,业务员成为组长后,要肩负起小组成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小组成员的业绩由组长去督导,并协助各成员形成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言传身教培养小组成员的业务技巧和业务能力。小组成员的业绩也是组长自己的业绩,将影响到自己的每月收入和后续的职业进阶。因此,在小组成员中要养成“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文化理念和良好的团队工作氛围;

程序六,业务组长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小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组长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600元。组长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5%,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组长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如果组长连续三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组长职务资格,小组团队转为其上级主任管理。

第二步 从销售组长到销售主任

程序一,销售组长在自己的精心管理、培养和带领下,以及在公司的协助下,小组业绩蒸蒸日上。这时,销售组长应该着重培养自己的业务员组建自己的团队。按照前述业务员晋级组长的方法,销售组长至少在本团队中培养五个业务员成为小组长。

程序二,销售组长在培养五个业务员成为小组长后,此时该团队的人数增加到31人(包括销售组长在内),这是“5”的倍增原理法。按照公司的规定,原销售组长此时将晋级为销售主任。

程序三,销售主任要对自己的团队负责,积极协助团队中的销售组长做好团队的销售工作,及时解决团队成员的纠纷和思想包袱,主持小组会议和团队会议,展开各小组间的业绩竞赛,努力提高各小组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程序四,销售主任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不断学习管理知识、技巧,与其他团队领导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强化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程序五,销售主任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各小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主任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700元。主任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3%,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主任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如果主任连续四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主任职务资格,小组团队转为其上级经理管理。

第三步 从销售主任到销售经理

程序一,销售主任在自己的精心管理、培养和带领下,以及在公司的协助下,团队业绩蒸蒸日上。按前述第二步的程序做法,这时,销售主任应该着重培养和协助自己的销售组长帮助下属业务员组建自己的业务团队。按照前述业务员晋级组长的方法,销售主任至少在本团队中培养五个小组长成为销售主任。

程序二,销售主任在培养五个小组长成为销售主任后,此时该团队的人数增加到161人(包括销售主任在内),这是“5”的倍增原理法。按照公司的规定,原销售主任此时将晋级为销售经理。

程序三,销售经理要对自己的团队负责,协助各级团队中的销售主任做好各团队小组的销售工作,及时解决团队成员的纠纷和思想包袱,主持团队会议,在团队中各小组间展开业绩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各销售主任、销售组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程序四,销售经理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不断学习管理知识、技巧,与其他团队领导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强化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程序五,销售经理要制定本团队的月度和季度销售计划,举办团队业务推广活动,定期举办销售组长、业务员培训班活动,制定市场销售策略,所有计划与策略及活动方案均在事前与上级销售总监沟通并将文件交由销售总监审查备案。

程序六,销售经理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本团队中各小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销售经理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1000元。销售经理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2.5%,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销售经理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如果销售经理连续五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经理职务资格,小组团队转为其上级销售总监管理。

第四步 从销售经理到销售总监

程序一,销售经理在自己的精心管理、培养和带领下,以及在公司的协助下,团队业绩蒸蒸日上。按前述第二步的程序做法,这时,销售经理应该着重培养和协助自己的销售主任帮助下属业务组长组建和培养自己的业务团队。按照前述业务组长晋级主任的方法,销售经理至少在本团队中培养五个销售主任成为销售经理。

程序二,销售经理在培养五个销售主任成为经理后,此时该团队的人数增加到805人(包括销售经理在内),这是“5”的倍增原理法。按照公司的规定,销售经理领导下属团队连续三个月业绩达标率达50%以上,原销售经理此时将晋级为销售总监。

程序三,销售总监要对自己的团队负责,协助各级团队中的销售经理做好各团队小组的销售工作,及时解决团队成员的纠纷和思想包袱,主持团队会议,在团队中各小组间展开业绩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各销售经理、销售主任、销售组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程序四,销售总监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不断学习管理知识、技巧,与其他团队领导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强化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程序五,销售总监要制定本团队的月度和季度销售计划,举办团队业务推广活动,定期举办销售主任、销售组长和业务员培训班活动,制定市场销售策略,所有计划与策略及活动方案均在事前与上级总经理沟通并将文件交由总经理审查备案。

程序六,销售总监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本团队中各小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销售总监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销售总监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1%,同时,销售总监还将领取公司制订的领袖奖2000元每月,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销售总监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但可继续领取领袖奖。如果销售总监连续五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总监职务资格,其小组团队转为其上级总经理管理。

程序七,为奖励销售总监的工作贡献,公司为销售总监设计了年度效益分红计划,其分红标准为公司总业绩的0.1%,并在公司年度总结大会上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五步 从销售总监到总经理

程序一,按照前述团队发展及组成结构原则,销售总监至少要在团队中培养五个直属销售经理成为销售总监。

程序二,销售总监在培养五个销售经理成为总监后,此时该团队的人数增加到4030人(包括销售总监在内),这是“5”的倍增原理法。按照公司的规定,在连续三个月团队业绩按销售任务100%达标之后,原销售总监此时将晋级为总经理。

程序三,总经理要对自己的团队负责,协助各级团队中的销售总监做好各团队小组的销售工作,及时解决团队成员的纠纷和思想包袱,主持团队会议,在团队中各小组间展开业绩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各销售总监、销售经理、销售主任、销售组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程序四,总经理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不断学习管理知识、技巧,与其他团队领导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强化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程序五,总经理要制定本团队的季度和年度销售计划,举办团队业务推广活动,定期举办销售经理、销售主任、销售组长和业务员培训班活动,制定市场销售策略,所有计划与策略及活动方案均在事前与上级总裁沟通并将文件交由总裁审查备案。

程序六,总经理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本团队中各小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总经理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3000元。总经理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0.5%,同时,总经理还将领取公司制订的领袖奖4000元每月,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总经理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但可继续领取领袖奖。如果总经理连续五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总经理职务资格,其团队转为其上级总裁管理。

程序七,为奖励总经理的工作贡献,公司为总经理设计了年度效益分红计划,其分红标准为公司总业绩的0.3%,并在公司年度总结大会上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六步 从总经理到总裁

程序一,按照前述团队发展及组成结构原则,总经理至少要在团队中培养五个直属销售总监成为总经理。

程序二,总经理在培养五个销售总监成为总经理后,此时该团队的人数增加到20155人(包括总经理在内),这是“5”的倍增原理法。按照公司的规定,在连续三个月团队业绩按销售任务100%达标之后,原总经理此时将晋级为总裁。

程序三,总裁要对自己的团队负责,协助各级团队中的总经理做好各团队小组的销售工作,及时解决团队成员的纠纷和思想包袱,主持团队会议,在团队中各小组间展开业绩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各总经理、销售总监、销售经理、销售主任、销售组长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程序四,总裁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不断学习管理知识、技巧,与其他团队领导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强化提高自己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

程序五,总裁要制定本团队的季度和年度销售计划,举办团队业务推广活动,定期举办业务员培训班活动,制定市场销售策略,所有计划与策略及活动方案均在事前与上级董事会董事长沟通并将文件交由董事长审查备案。

程序六,总裁以完成规定销售任务额为目标,督导本团队中各成员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总裁当月必须个人完成销售量至少1000元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当月的工资,工资标准为3000元。总裁除领取自己的销售提成外,还可以领取团队销售业绩的提成,提成标准为0.2%,同时,总裁还将领取公司制订的领袖奖6000元每月,在当月发薪日发放。如果总裁当月未达到本人至少1000元的销售额,则失去当月领取工资的资格,但可继续领取领袖奖。如果总裁连续五个月本人销售均未达到1000元,则将失去团队业绩提成的资格。同时,将失去总裁职务资格,其团队转为其上级董事会董事长管理。

程序七,为奖励总裁的工作贡献,公司为总裁设计了年度效益分红计划,其分红标准为公司总业绩的0.5%,并在公司年度总结大会上以现金形式发放。

从业务员到公司总裁,其间的过程只有七步。这七步不但是工作的七步,也是人生的七步。事业的成功就是将简单的事情不断努力地重复地去做!从最初的年收入2万元,到事业的辉煌期达300万元的年收入,这一过程也许只需要一年,或者两三年时间就已足够。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4篇

本人在20xx年度,完成了公司相关工作任务。20xx年,我将一如既往地按照主任的工作布署,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本着“多沟通、多协调、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发扬慧康人“精诚团结,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开展20xx年度的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人力资源:

(一)建立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机制。

1、协助主任调查和分析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为招聘、加班、合理配置、定员定岗、管理层的人事决策等提供依据。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与之相匹配的的人力资源规划。(此为工作设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二)招聘与配置:

1、协助主任建立特殊人才(如售后工程师、研发人员、海外销售人员等)的储备机制及长期招聘渠道。

2、计划与国内重点高校建立优秀人才长期供应关系。

3、收集和关注国内知名招聘网站本文来源:查字典 (如深圳人才网、job88等)的人才信息。

4、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员工招聘操作规程》、流程及相关表单。

5、协助各部门实施招聘。

6、建立招聘档案。

(三)培训:

1、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办法》、流程及相关表单。

2、巩固已初步建立的员工培训机制。

3、制作一份新进员工培训教材。

4、建立培训档案。

5、邀请XX市专业培训机构(如管理顾问公司)为公司部门主管或相关人员作1~2次培训。培训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如时间和目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分配、沟通协调、领导艺术等。

(四)绩效考核:

1、协助主任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提供依据。

2、协助主任在全公司推行新的绩效考核标准。

3、继续做好绩效考核的其他相关工作(如每月跟催、汇总等)。

(五)劳动关系管理

1、退休

(1)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退休流程及相关表单。

(2)协助主任制订员工退休、资遣管理制度(正在制订),为办理退休、资遣事项提供依据。

2、辞职

(1)在实际应用中完善已制订的辞职流程及相关表单。

(2)协助主任制订辞职管理制度,为办理辞职事项提供依据。

(3)具体执行工作。

二、行政事务。

(一)车辆管理

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

(二)公章管理

1、协助主任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2、制作公章管理登记薄。

(三)会议安排

协助主任安排会议议程及相关准备工作。

(四)公司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

协助主任策划方案,并做好具体实施的相关工作。

(五)公司邮箱管理。

三点原则:

1、按时收取邮件;

2、妥当处理邮件;

3、慎重对待重要邮件。

(六)部门预算。

准确、详细登记每月发生的费用,按要求提交每月预算。

(七)宿舍管理

1、及时收取、交纳每月宿舍费用。

2、合理进行卫生安排,确保宿舍干净舒适。

三、对外事务:

(一)证照的申办、年审。

协助主任进行资料准备及提交工作。

(二)政府扶持项目的申报。

协助主任开展相关工作。

(三)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日常沟通。

协助主任填制和递交相关报表、资料等。

四、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一)主任交办事项,按重要紧急程度分别按要求办理。

(二)董事长、总经理交办事项,汇报主任后办理(或办理后知会主任)。

(三)其他同事交办事项,让其请示主任,征得同意后再办理。

(四)其他领导交办事项,本人请示主任,同意后再办理。

抓财务现场安全:大力加强资金资产的现场管理力度,运用稽查、清算、预案和考核等多种手段,逐步实现数据安全到现场安全再到本质安全的转变,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大内控执行力度,实现人、财、物和管理的安全。

抓信息:重点要抓好网上报销系统、定额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财务7.0系统和财务人员信息系统的推广和使用,以信息系统为纽带,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综合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提高劳动效率。

抓核算:要依托财务7.0系统上线的契机,继续修订和完善费用核算手册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明确统一非油业务、融资租赁等特殊事项处理的方式方法,加强稽核力度,严肃执行新会计准则,严肃财经纪律,规避会计风险。

抓队伍:重点要加强库、站两个层面财务队伍的培养,运用技能培训、职业规划、晋级制度、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和帮扶共建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基层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同时要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的培养,促进总会计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抓发展:未来两至三年,财务工作要全面实现责权明晰、管理统一、运行高效、执行有序和环境和谐的目标,要求我们从现在起必须做好规划,为未来财务工作的和谐、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首先,要积极推进财务“三统一”建设,实现组织、制度和流程的统一;其次,要优化财务环境,对上要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板块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内要全力以赴为相关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下要确保受控运行、令行禁止,对外要与银行、税务和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工作关系;另外要根据公司整体战略的变化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实现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协调统一。

抓责任:要充分履行财务工作“监督、反映、服务”三种职能,明确各级财务机构维护资金安全、确保本级机构平稳运行的职责,引导财务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发扬优良传统、提高执行力,切实肩负起应尽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创效益:首先要从直接效益出发,做好资金的运行管理和成本费用的监控,着力于降低财务费用等各项可控费用;其次,要从确保预算的受控运行入手,加强分析和监控,做好量、本、利的测算,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支持,创造间接的管理效益。

创业绩:公司财务工作、财务组织和财务人员要在集团、股份和板块继续保持先进水平,要加强对前沿理论的研究,并将成果及时转化为实践,力争在定额和资金管理等前沿领域为销售系统做出突出贡献,使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同比能有大的进步。

20xx年我将根据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带领全体财务人员,继续发扬成绩,开拓进取,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新贡献。

首先,我要感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学生会两年来对我的培养,我也要感谢老师、学长、学姐、同仁们对我的帮助、指导以及包容。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栽培和培养才使我有勇气去挑战主席助理这一职位。如果我能有幸得竞选上主席助理这一职务,我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协助好老师、主席团去完成下一阶段的团学工作。

第一、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主席团对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并以务实、创新为重点

我将根据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一些实际情况(比如资金的预算,人力资源分配,学校的规章制度等)去协助主席团拟定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并且以创新为重点.不管是工作方法上还是思想上都要保持与时俱进,时刻保持先进性。我们可以开发一些有特色的活动,最好是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活动。实实在在的做到向社会深处走,给同学们搭建一个接近社会了解社会的平台。

二、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学生会内部的规章制度

实际上,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的团学制度已经十分的全面,但我认为在一个优秀的团队中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可以根据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去修改团学制度上的工作流程、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使得我们学生会的制度更加完美,也可以为下一届团总支、学生会打下扎实的基础,让下届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少走一些弯路。因为只有制度完善了,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三、全面了解各部门现在的工作情况和人员情况

为了更好的发现各部门中的工作问题,使整个团队更有效率的工作。必须做到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如果该部门常规工作中有不足可以指正并要求改进,如果有表现优异部门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让该部门的成员工作更富有激情。同时与各部门的成员多加强沟通,让上层知道他们的想法,如有什么好的意见可以采取,并且去发现各部门有思想、有能力的成员为下一届学生会留住人才。只有加强交流,取长补短,才能让各部门和个人迅速健康的发展。

四、协助主席团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营造各司其职、形成团结协作的氛围

积极地协助老师和主席团协调好各部门的工作,使部门与部门之间能紧密的配合,共同去完成老师、主席团交至下来的任务。并督促好各部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自身作为老师、主席团与各部门沟通的中枢,使各方的思想意识都能结合在一起促成团队协作良好作风,打造出一只高效、创新、团结的队伍。

六、总结好本学年度我系学生会的各活动的经验,从中吸取教训

收集并且整理好本学年中各项活动的总结和各工作的总结材料。从中回顾活动与工作,并去思考和反思,找出那些好的思想,好的做法,好的观念,并改掉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七、加强与老师、主席团、各部门的沟通,加强宣传我系团学制度

我个人也将加强与各老师、主席团的沟通,让自己更了解我系团总支、学生会目前的状况并和老师、学长、学姐学习他们的的工作方法。并逐步去了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规范,去学习各部门不同的部门文化,且在各部门中宣传我系团学工作理念、团学工作走向及团学工作体系及思路。让大家树立好同一信念,更好的为我系团总支、学生会去争取荣誉。

八、加强自身作风,使自己思维和处事更加成熟

作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在学习上我将做到“勤奋好学、学有所成的表率;在工作中我将做到拥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和毅力。在生活上我将做到善待同学,宽大为怀的作风。我将正确的处理好学习、工作、生活的冲突关系,使自己的思维和处事能力更加的成熟。

我认为目前组织也应该建立好更完善的工作体系,包括:团总支、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干部选拔、干部培养、干部考核、干部变迁等一系列制度。在建立这一系统后更需要不断的修正和完善它,使之能够持续发展,保持更新。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5篇

一、达标办通报全厂标准化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成立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及人员分工情况。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按照4个模块9个小组分工推进标准化工作。

1.组织管理与机制要素:XX专业负责组织管理与机制。

2.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2.1(安全防护设施)、2.2(标志、标牌及划线);XXX专业负责2.3(特种(设备)作业)、2.4(工作许可)、2.5(工器具)、3.1(定置管理)、3.4(场院卫生条件与状况)、3.5(环境监测与控制);三是XXXX专业负责2.6(个人防护)、2.8(应急及保安,除2.8.5外)、2.9(交通安全);四是XXX专业负责2.7(接地、静电、防雷保护装置)、3.3(生产设备、设施:整洁与清洁)二次设备、蓄电池等直流供电系统。

3.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2.8.5(二次安防)、3.3(生产设备、设施:整洁与清洁)自动化设备、监控系统;二是XXX专业负责3.6(防冻、防雨、防潮与防风)、3.9(管道、综合管架及沟道)3.2(建筑物、大坝及辅助设施,除3.2.1.5外)、3.3(生产设备设施,除3.3.3外)、3.7(防腐)、3.10(地质灾害隐患)。

4.设备治理及无渗漏要素:一是XXX专业负责3.1.3(检修施工)、4.1(油系统,除4.1.3外)、4.2(水系统,除4.2.6外)、4.3(气系统,除4.3.5外)、4.4(通风空调系统);二是XXX专业负责3.2.1.5(大坝)、3.3.3(水工水文监测设备、设施)、4.2.6(闸门水封系统)、4.2.8(厂房及坝体排水系统)、4.5(水工建筑物)、4.6(大坝安全监测);三是XXX专业负责4.1.3(电气设备油)、4.3.5(电气设备气)、3.8(电缆、电缆桥架及沟道)。

(二)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工作要求。

1.根据分工范围内,熟悉掌握集团公司《水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相关条款,同时熟悉查评内容所设计的规程制度及现场台账、清单、基础数据等。

2.严格按照推进组时间进度安排,把标准化任务排在第一位,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标准化达标推进和日常本职工作协调开展。

3.根据标准化验评细则的要求,对所负责的核心要素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策划本核心要素涉及专业范围内的问题查评、梳理、汇总,组织开展所分管核心要素的问题整改方案,任务清单编制,明确实施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并对每个部门查评后两天内提交任务清单和方案建议,确保每个核心要素达到集团公司验评要求。

4.每周对标准化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协调下周实施计划,限时限量完成工作,将所分管核心要素发现问题、差距分析、需要协调事项进行汇总,在每周四前报送达标办,经审核后报厂领导协调解决。

5.每月对所负责的核心要素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统计得分,查找差距,对无法短期消除的缺陷,协调存在缺陷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完善和收集负责核心元素台账,做好备查,同时督促各单位对台账纸质、电子资料分类整理、归档,并报送达标办汇总备案,对关键资料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专业推进组具体工作。

1.组织开展一次全厂初次自查评。计划时间为10月16日至11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2.组织督促各专业问题查评整改。计划时间为11月份,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3.协调电科院来厂开展一次标准化达标初评。计划时间为11月23日至12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4.组织开展电科院查评问题整改。计划时间为12月份,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5.协调省公司来厂开展一次标准化初评。计划时间为12月25日至次年一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6.组织开展省公司查评问题整改。计划时间为一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7.申请集团公司来厂开展标准化验评工作。在省公司初评通过后,申请集团公司来厂开展标准化验评工作。计划时间为二月初,主要负责人为XXX,检查人为XXX。

二、标准化重点工作要求

1.达标办做好标准化4个模块9个专业推进组谋划分工和工作安排,明确集团公司验评专家组陪同人员,要求熟悉查评条款和内容,边查边学边整改,结合实际工作,针对集团公司《水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中各项条款,认真学习,提高对各项条款的认识,形成我厂标准化工作特点、特色,提高本质安全,满足功能需要,完成标准化通过集团公司验评。

2.重点关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定标准》中的否决项和分值占比大的项目,在查评过程中要强调专业分类、重点项目,每日每周进行督办跟踪,做好沟通协调,保证信息畅通,每周要有一个计划和存在问题梳理,对下周整改事项要有措施,各单位做好台账记录。

3.目前集中针对一个电站开展标准化自查工作,边查边学,工作要限时限量,落实督办,10月份按照专业分类完成对各单位进行自查,11月底请成都院专家组来厂查评,并在省公司查评前形成自评报告。

4.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工作,梳理存在问题,带着问题去整改,该加班就要加班,切实推进标准化工作。

5.落实标准化工作奖惩并进。要求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部按照厂《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达标专项工作奖励方案》进行兑现奖励。同时明确标准化专业推进组代表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策划和推进,有考核职能,按照时间节点的安排,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单位进行考核。

三、会议强调

1.鼓足干劲,理清思路,明确责任。一是要求全厂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方案》落实执行,明确标准化9个专业推进组、各单位、各级人员标准化工作职责和分工,认真抓好标准化工作。二是标准化9个专业组推进成员是代表厂里行使职权,对标准化工作有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能,干工作要积极主动,要将《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定标准》学透弄懂做实,尤其是做好分工负责部分,时间不等人,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实践出真知,成为红枫电厂的专家,确保能够督导好各单位开展工作。

2.统筹安排,加强沟通,落实整改。目前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都比较重,达标办及标准化9个专业组要做好策划,既要尽量降低基层单位的负担,又要把工作推进走。一是策划好才能不走弯路,才能不会重复劳动,专业组、联系部门、电站之间要加强沟通,目标一致。二是统筹安排,达标办、专业组、联系部门、厂领导要做好下电站、下部门检查的计划,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就要执行,沟通协调好,要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三是落实整改,每周组织召开标准化专题会议,达标办及标准化9个专业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困难比较大的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梳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清单,落实到人,尤其9个专业组在不影响红枫电站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多到红枫电电站指导工作。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6篇

国务院办公厅

【代码】101

一、主要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的公文。

(三)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

(八)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同志服务。

(十一)办理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国务院办公厅设6个职能司局。

(一)秘书一局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国徽印鉴管理、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总理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国务院值班、信息、档案和数据管理、办公厅保密、公文核稿、文印、督查、机要通信和办公自动化、《国务院公报》编辑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书二局

办理发展计划、经贸、工业(含国防工业)、财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水利、农业、林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金融证券、审计、海关、环保、统计、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旅游、供销、体改、气象等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三)秘书三局

办理教育、科技、外事、政法、法制、监察、民政、人事、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地震、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知识产权、机构编制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联合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军队等方面的工作。

(四)中办国办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工作范围,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信息,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部门和地方的业务工作;处理跨部门、跨地区的疑难问题。

(五)人事司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的人事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办理工作人员的出国手续;负责国务院领导同志办公室的人事工作;负责挂靠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六)行政司

负责在中南海北区办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以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及其挂靠单位和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的党群工作。

外交部

【代码】102

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部内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的情况;综合办理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司

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规划外交政策,研究世界和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经济外交工作;协调部内各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调研工作;起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部领导的有关外交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指导编写中国外交史。

(三)亚洲司

掌握、研究亚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四)西亚北非司

掌握、研究西亚北非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五)非洲司

掌握、研究撒哈拉以南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六)欧亚司

掌握、研究欧亚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及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七)欧洲司

掌握、研究欧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八)北美大洋洲司

掌握、研究北美、大洋洲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九)拉丁美洲司

掌握、研究拉美地区和国家的情况和形势;负责与这一地区、国家外交往来及相关涉外事务的具体事宜;协调同这一地区国家双边往来的具体政策;指导我驻本地区使领馆的外交业务工作。

(十)国际司

调研多边外交领域的形势和发展趋势;负责处理联合国及其它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十一)军控司

负责军控、裁军、核不扩散和出口控制以及全球和地区安全等问题,执行上述领域的方针、政策和处理上述领域的外交事务。

(十二)条约法律司

研究和处理外交工作中的条约、法律方面的问题;办理各种涉及条约、法律以及领土、边界、地图等涉外案件;负责办理或参加有关条约、法律的国际会议和双边谈判;协助有关部门审核国内制定的涉外法规。

(十三)新闻司

负责就中国外交政策和中国对外关系、国际问题新闻和阐述立场;对外国常驻记者和临时来华外国记者采访给予协助;协调外交部公众外交工作;负责外交部网站建设等。

(十四)礼宾司

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负责研究和处理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的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问题;指导我驻外使领馆和地方外办办理涉外工作中的礼宾问题。

(十五)领事司

主管同外国谈判签订领事条约、设领协议和其他有关领事方面的协议等;指导地方外办管理外国在华领馆有关事务;指导我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案件;颁发护照和签证;办理公证、认证及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法律文书等。

(十六)港澳台司

在外交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港澳台问题的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有关港澳台问题的涉外事务。

(十七)翻译室

负责重要外交文件、文书的英、法文笔译与外交部安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重要外事活动的英、法文口译;承担外交部组织的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培训英、法文高级译员。

(十八)外事管理司

办理各地区和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拟定和修订外事工作的法规;对外事管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九)涉外安全事务司

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二十)干部司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公务员制度和外交队伍的建设;主管机构设置和干部的编制、计划录用、审查、调配、培训、职称、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等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

(二十二)行政司

规划、管理外交部后勤工作;归口管理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建计划;管理部机关物资、设备及部内、驻外使领馆房地产;承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地产的审核和谈判等。

(二十三)财务司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法规;经管和核算外事、行政、事业、教育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属国有资产;归口管理、指导我驻外机构和部属单位的财会业务等。

(二十四)档案馆

外交部档案馆属部门档案馆,是永久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外交档案的基地。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收集并永久管理外交部及其直属单位形成的档案,对部内、部属各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团、处、驻港公署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为部内各单位和驻外机构采选、配发与外交工作有关的种类书籍、报刊和工具书,并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档案馆具有对本部门档案业务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外交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围绕外交中心任务开展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理论培训,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二十六)监察局

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外交部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各行政职能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各行政职能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依照行政法规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十七)国外工作局

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十八)服务局

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局是外交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1月24日。除局机关外,下设有业务处、交通处、综合服务处、楼宇管理处、驻外机构供应处、驻外机构物资供应处、华风宾馆等单位。主要担负为外交部机关工作服务、为我驻外使领馆服务的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码】104

一、主要职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

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6个职能机构(司、局):

(一)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

(三)发展规划司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司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运行局(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提出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七)固定资产投资司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八)产业政策司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九)国外资金利用司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国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限额以上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安排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十)地区经济司(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经济特区和开放地区的重大问题;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承担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司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二)能源局(国家石油储备办公室)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三)交通运输司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

(十四)工业司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高技术产业司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中小企业司

研究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的问题。

(十七)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八)社会发展司

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九)经济贸易司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等储备,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财政金融司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二十一)价格司

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起草商品价格和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和办法;拟订和调整中央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

(二十二)价格监督检查司

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检查,依法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中央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中央企业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起草价格监督检查的行政法规、规章,按规定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二十三)就业和收入分配司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法规司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十五)外事司

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及机构合作的有关事宜;协助有关司推进重大涉外项目,开展国际经济调研;负责委机关日常外事工作。

(二十六)人事司

按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二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委管国家局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教育部

【代码】106

一、主要职责

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太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综合协调部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部长办公会、部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法律、法规草案。

(三)发展规划司

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国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负责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拟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有关工作;管理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

(四)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

指导直属高校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直属高校管理体制调整、改革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建直属高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就直属高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沟通、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配合有关司局核定中、长期发展规模;配合有关司局,做好直属高校重点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调研、年度考核、特邀联络员等工作;汇总、分析直属高校年度事业发展基本数据和有关信息;负责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部门遴选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咨询委员会全体会议组织筹备工作。

(五)人事司

负责直属高等学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等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并指导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六)财务司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编制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基础教育司

宏观指导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统编教材,规划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化技术教育,编制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目录和教学指导文件;制定教学评估标准并指导实施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工作以及职业证书考试。

(九)高等教育司

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制定学科专业设置目录、教学指导文件、指导性教材建设规划、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学校的工作。

(十)民族教育司

指导并协调少数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少数民“双语”教学和教材建设;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一)师范教育司

指导普通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培养目标、规格及师范教育基本专业目录,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国家督学对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宏观指导各地的督导工作。

(十三)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规划高等学校杜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工作并指导实施;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直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十四)高校学生司

负责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及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井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少量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

(十五)科学技术司

拟定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组织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十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体育卫生/艺术国防)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制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大中学学校及学生参加国际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的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拟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八)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

研究并审定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制定语言文字信息处理标准;指导地方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研究与应用。

(十九)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二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统筹规范并归口管理全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科学技术部

【代码】107

一、基本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四)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五)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六)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七)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八)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一)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三)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办公厅

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工作。围绕部中心工作,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人事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驻外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研究全国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和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科技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

(四)发展计划司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家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和国家工程中心等科技基地组建计划;提出国家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部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司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国际合作司

研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官方科技合作协议等外事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指导驻外科技机构工作,联系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驻华科技机构,联系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有关科技工作。

(七)基础研究司

研究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提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实施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组织推荐和实施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重点基础研究基地建设;规划并指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推动基础研究机构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办基础研究的有关工作。

(八)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研究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方针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信息、自动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工业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承担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

(九)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物、海洋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农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科技兴市(县)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直属机关党委

(十一)监察局

(十二)离退休干部局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根据离退休干部统一管理,待遇分开的原则,具体拟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2.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3.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4.负责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转发和传达有关文件。

5.承担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代码】108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和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

(二)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

(三)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四)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重大科研及其推广;

(五)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

(六)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体制改革司、综合计划司、财务司、科技质量司、系统工程司、民品发展司、民爆器材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纪检组监察局等。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代码】109

一、工作职能

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科技等事业的发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国家民委有如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党中央、国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拟定国家有关民族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健全民族法律体系。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对有关国家民族政策、民族问题的研究。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庆祝活动。

(五)研究拟定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妇女儿童状况和散杂居少数民族情况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权公约报告等事宜。

(七)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调查研究牧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承办民族地区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

(八)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指导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作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和办理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等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的少数民族同胞有关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事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组织委内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委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财务、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和承办民族自治地方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团组;为直属单位提供有关服务。

(二)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国家民族事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民族法律体系;指导与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组织调研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状况,参加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拟定向联合国发出的有关情况报告;组织研究散杂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妇女儿童保护等问题并提出有关特殊政策措施,办理民族乡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联系民族研究学术团体。

(三)经济发展司

组织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配合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辑《中国民族统计年鉴》;研究提出涉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税收、经贸等方面的特殊政策措施,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和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特殊政策措施,配合国家扶贫管理部门承担民族地区扶贫有关事宜,负责委机关的定点扶贫工作。

(四)文化宣传司

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和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制定少数民族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发展政策和规划,主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协助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民族文物的保护工作;管理全国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指导民族语文翻译、出版、广播、影视等工作;开展我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文化艺术团体和新闻出版、古籍整理单位并提供有关服务。

(五)教育科技司

在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研究与制定民族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提出民族教育发展的特殊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担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协助推进民族地区的科技发展;参与研究和制订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展科学普及和科技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国家民委系统科技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委属民族院校。

(六)国际司

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学术和人才交流、经济技术合作,监督审核、协调处理涉及民族政策和民族关系等有关重大涉外事宜;指导协调委属单位的对外联络,承担“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民间形式的对外交流活动;了解掌握我国少数民族同胞在境外的有关情况;负责委机关的涉外事务。

(七)规划财务司

拟定并监督检查委属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国有资产、专用物资、基建投资的管理办法;拟定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委属单位的有关财务工作。

(八)人事司(机关党委)

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事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九)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十)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

驻国家民委纪检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中国共产程》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及所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对委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指导委属单位各级纪委开展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监督、检查国家民委制订本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监察局的职责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在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委机关司局领导班子及其以下公务员、下属单位中由国家民委党组任命的司局级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情况;指导委属单位监察机构依法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述;法律、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中纪委、监察部和国家民委党组、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综合室、案件检查室两个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为七名。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民族问题研究中心(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十三)信息中心

(十四)机关服务中心(局)

(十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

公安部

【代码】110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内设机构

公安部设有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民政部

【代码】113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部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承办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及民政系统先进单位表彰活动;组织草拟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部机关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部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期刊管理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部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下设:法制办公室、综合处、秘书处、新闻办公室、办公室

(二)民间组织管理局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拟定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社团登记处、社团管理处、民办非企业处

(三)优抚安置局

拟定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负责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审核报批。研究提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拟定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规划和政策;拟定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地方军供工作。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日常工作。

下设:综合处、优抚处、军休干部安置处、退役士兵安置处、双拥办秘书处、双拥办政研处

(四)救灾救济司(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统一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对中央政府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拟定保障五保户和特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地社会救济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下设:综合处(减灾办秘书处)、救灾处、社会救济处

(五)最低生活保障司

拟定和监督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的生活救助方针、政策和规章;管理、分配中央财政最低生活保障投入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建立资金发放核查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化管理服务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规划、规范及标准。

下设:综合(信息)处、农村处、城市处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拟定婚姻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下设:婚姻管理处(综合处)、农村工作处、城市工作处

(七)区划地名司

拟定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和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和天体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以及边境地名的审核报批;拟定我国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参加联合国和国际地名组织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组织、协调和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下设:区划管理处、边界管理处、地名管理(综合)处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拟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救济的方针、政策、规章并指导实施;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机构标准及管理规范,拟定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负责本级社会福利资金资助项目评审的日常工作。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下设:综合处、社会福利处、社会事务处、救助站管理处

(九)财务和机关事务司

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负责部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基建房管物资处

(十)外事司

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研究处理与民政业务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建议书;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和国际机构的双边、多边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和台湾事务。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下设:一处、二处

(十一)人事教育司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集团化;启示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2016202

1问题提出背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作出了专门规定,明确将“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作为未来10年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和强化企业参与作为重点,明确要按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以办学模式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和教材、密切产学研合作等工作。

应该说,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提出,但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上文中提到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方面存在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相距甚远的突出现象。笔者有幸亲自前往德国学习职教界知名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先进做法,并参与国内与自身专业相关的职教集团相关活动。本文试图就德国“双元制”的基本做法及对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启示做一点粗浅思考。

2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简要介绍

2.1基本做法

“双元制”是德国非常成功并为世界各国争相效仿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它的起点是中学毕业生或未成年人,他们通过与“职业教育企业”签订职教合同,在联邦职教法和行业条例等文件的约束下,在行业协会的监督下,由企业和职业学校共同施教,学生在此过程中以徒工和学生双重身份。

参与学习,每周3-4天在职教企业或企业培训中心,由经验丰富、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师指导安全事项和实践操作,每周1-2天在职校进行理论学习,最后通过考试发展成为专业工人就业或进入更高级的学业阶段。在“双元制”模式中,行业协会和企业及其雇主无论是从宏观的制度层面还是微观的实施层面,均不遗余力地参与其中。

2.2BIBB协同各方开发职业教育条例的过程

BIBB是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德联邦政府的直辖机构,主要从事职业教育及职业培训的研究与推进,在德国乃至世界享有盛誉。受联邦政府领导,BIBB协同各方从顶层设计入手,共同开发各职业资格教育条例。通过图2可以看出,职业资格教育条例首先由企业和行业在自身需求和调研基础上提出,工会和雇主协会也参与其中,共同决策,政府部门提供协调服务,BIBB专家委员会则提供专业指导意见,从德联邦层面制定各方认可的职业资格教育条例,同时BIBB还指导各州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职业教育条例开发《框架教学计划》。可以说,企业、行业主导制订的职业资格教育条例效力更高于各州依此制订的《框架教学计划》,各州职业学校则依据《框架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具体见图2开发职业教育条例的过程。

2.3企业和学校在协调一致中担负各自的责任

德国政府经过严格考核选拔出有职业教育资格的企业,他们构成“双元制”非常重要甚至是主导地位的一方,企业具有培训师资质的师傅遵循联邦职业教育法,贯彻承办职业的教育条例,在企业实际工作岗位、实习车间及实验室或者企业内设课堂中为签有培训合同的学徒提供职业培训,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培训结束,还将按职业资格教育条例规定对学徒进行严格的考试。“双元制”的另一方是州属职业学校,它们在学校教室或校内实验室按照《框架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通识课程或职业基础课程常规教学,履行各州学校法规定的学校教育义务,并组织课程考试。在此过程中,每周企业和职校双方会就学徒(学生)近期培训(学习)情况进行交流,并协调一致。具体见图3培训企业、职业学校双方协调一致共同育人。

通过上文的简要介绍,不难看出双元制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1)企业熟悉工作内容,由企业决定学徒受训内容,人才培养针对性很强。

(2)学生接触的是最新的设备和技术,师傅的知识和技能也在不断更新,理论与实践无脱节现象。

(3)学生在企业各部门轮流实践,可以适应多岗位要求,学徒毕业后可以马上工作,真正的无缝对接。

(4)考试内容由行业协会主导制定的职业资格教育条例统一标准化,学生的培养质量标准化,就业范围较广。

3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现状

3.1发展现状

职业教育集团化是指通过各种形式、多元主体的联盟,借助规模效应、资源优化、品牌效应和对口效应,从而实现人才培养的高质量和集约化、集团实力的提升,同时使得联盟各方利益共赢,共同发展。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践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其组建和运作方式吸取了县级职教中心的运作思路。目前职教集团已初步形成“津、豫、苏、鲁”四种典型模式。

近年来,随着国际交流不断增多,加拿大、美国、新加坡尤其是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为我国职业教育提供了诸多经验和借签,无论是哪个国家,企业、行业的参与是搞好职业教育的必备条件。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中多次重申产教融合、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地各行业、地域性质的职教集团更是层出不穷。

3.2集团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多数职教集团组建模式松散,企业成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限

职教集团根据成员间的关系可分为紧密型、松散型、半紧密型三种组建模式。其中,松散型是目前我国职教集团的主要组建模式。这种形式成员之间没有实质性的捆绑和约束,集团活动希望建立在各方利益共享的基础上,不会对企业成员个体形成发展障碍,企业成员进出集团自由,对集团不承担长期的义务和责任。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集团对企业成员的约束力非常小,企业成员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十分有限,其与职业院校在人、财、物等方面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而且从发展的角度看,集团将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难以进行长远的发展规划。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职教集团有名无实,流于形式。

3.2.2行业协会所起作用十分有限,政府在职教集团组建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在职教集团起步阶段,职教集团的调控能力、办学自、资金等均有限,如果缺少政府支持,将直接影响集团的生存和发展。另外,由于集团参与单位的多元利益需求和集团面临的众多制约因素,需要政府指导和协调。此外,为职教集团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尽的责任。但是,实际工作中,也有政府过度干预的现象存在,比如,很多职教集团是由政府撮合的,甚至是用行政命令强制推动的,这样势必造成集团的凝聚力、向心力不强。由于我国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对企业和专业院校先天缺乏制约力,话语权较少,导致其应起的桥梁、纽带作用十分有限。

3.2.3职教集团基本由职业院校牵头,但龙头学校发挥作用不明显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职业教育由中高职院校主导,企业虽然是用人单位,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主动参与意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职教集团成立后,由于缺乏经验与不够重视,一些龙头学校对于集团事务投入精力与财力不多,而且集团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于集团其他成员之间的合作关注很少。这样一来,龙头学校的领导成为集团的实际负责人,有些教育集团内部存在多个核心,导致龙头学校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还有些职教集团成立大会群情激奋,会后则冷冷清清,很多工作设想不了了之,工作目标成一纸空文。

4对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启示

4.1加强职教立法,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标准

德国“双元制”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联邦职业教育法》和各州《学校法》两个法律支撑系统,而且由于德国人一贯的严谨作,职业资格教育按标准化实施。我国职业教育实践近年成果累累,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职业教育国际交流活动也日趋频繁,从事职教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积极借鉴各国先进做法。我国职教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职教集团缺乏标准化管理办法,政府、行业协会、

企业和职业院校在职教集团中的主体地位和社会责任

应如何明确、合理界定值得深入思考。

4.2发挥行业协会在职教集团中的作用,从顶层设计做起

德国手工业协会和德国工商会在“双元制”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每一个职业的确立和消亡需要经过由行业协会参与的反复的市场确认和职教专家严谨的科学论证。各职业框架教学计划(含学校教学计划和企业培训计划)由企业、行会、政府、研究机构共同协商制订并标准化,实施者无权随意更改,并严格在行会监督下按此计划进行考核,行会参与职业培训的评价过程。我国应该强化各行业协会对于所辖企业的约束力,比如要求每一个企业必须加入某个行业协会,并履行会员义务。职教集团中各行业协会应在企业和院校合作育人过程发挥重要的监督和联结作用,同时行会组织企业专家参与我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设置与增,参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或修订过程,从顶层设计做起,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4.3引导企业突显其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履行社会责任

德国职业教育特点是企业强,学校弱,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很强,捐赠行为很多,学生能接触到最新的设备和技术。相比之下,我国职业教育教是学校强,企业弱,企业参与意识淡漠,捐赠行业就更少,将技术最新的仪器设备损赠给学校则少之又少,因此培养出来的人才市场适应性相对差些。我国应该从立法要求、正面舆论宣传、税收减免优惠和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引导企业主动参与职业人才的培养。学习德国经验,在职教集团组建之初,遴选出有较强教育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其中,引导更多的捐赠行为,实现共赢。

4.4提高职业教育师资的执教水平,加快专业标准建设进程

培训师的好坏直接关系职业教育中学生的质量,德国法律对于培训师资质有着严苛要求。培训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还要有较高的道德水准,较好的教学方法以及教育心理学各方面的素质。目前国内职业教育师资一方面双师比不高,另一方面对具有“双师素质”教师没有形成长效回炉再提高的机制,学校更无法很好地吸引企业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队伍参与教学。职教集团应该利用自身企业资源优势,加大对集团内院校师资的实践能力培养,并引导集团内职场能工巧匠进上讲台,走进实训室,充实改善现有题资队伍。此外,我国目前很多专业标准正在形成。在集团框架内,整合资源尽快形成相关专业教学标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应该列入职教集团工作目标之内。

参考文献

[1]刘义等.职业教育体制与职业综合能力开发[Z].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4,(7).

[2]刘风云,高建宁.集团化办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战略选择[J].中国成人教育,2007,(4).

[3]方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6,(5).

[4]匡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J].外国教育研究,2008,(6).

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第8篇

【关键词】管理策划目标管理质量控制协调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施工准备和管理策划

首先:我司制定“爱岗敬业、团结奉献、务实创新、充满激情”的项目工作精神和“规范有序、富有效率、密切协作、效益显著”的管理精神,从思想认识上作好了准备。

其次:对项目形象进行了规划,对各阶段工程施工均从临建使用、道路布局、交通协调和物资储运等等都反复进行了研究,现场场区规划满足目前标段的施工需求。

第三就是:管理手段的策划和准备:项目组织全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我司项目管理手册:督促项目管理实现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每项工作有人负责、明确负责什么、怎么管理、做到什么标准,使项目整个管理线条清晰、目标明确、责任分明、思路一致。

二、施工文化与团队建设

1、首先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我司组建了以懂技术、善管理、敢创新、精算帐、会经营的项目实施管理核心;

2、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策划,确定工程所要实现的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成本控制目标。

3、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运行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根据管理体系对所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个小组、明确每一个人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让每一个员工都知道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整个项目施工团队做到目标明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4、建立项目考核机制,根据公司要求统一进行绩效考核,制订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

5、抓好项目管理“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那就是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工程区域划分和部署

为了保证本工程均尽可能有充裕的时间施工,确保工程高质量、按期完成,施工部署采取:“管理高目标,质量高标准,地块齐流水,专业细配合,过程严控制,计划细安排,设备早订货,分包早插入,专款专使用”的原则进行总体部署。

四、质量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狠抓细部,创建过程精品

质量管理方面项目始终注重“过程”和“细节”。

现场加强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作面实施监督操作、检验把关、预防和检测检验相结合的管理控制。

1、根据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确定质量目标,进行目标量化分解,形成全员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终身责任制,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过程奖罚措施。

2、加强技术指导工作,策划先行,使每道工序都要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交底,明确标准,明确要求。

3、把好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质量关

4、加强过程控制,实行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样板在达到要求情况下,再大面积展开施工。

总之:要做到质量第一,确实搞好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充分了解了项目质量管理的内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步骤和在本工程中搞好质量的重要性;根据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管理理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加强工作质量的控制教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质量上形成你追我赶的自觉行动,才能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个个重视质量的风气;同时切实开展劳动竞赛,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五、科学组织、统筹安排, 确保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是合同正常履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且合理安排工期对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形象、施工成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做到科学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是关键。

1、充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熟悉工程施工特点和工程量,做好技术、资金、材料、劳动力和机械准备等。

编制好计划大节点,保证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将检查与实施有机的进行融汇;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是计划执行情况的反馈和信息来源,是调整和分析施工进度的依据,是进度控制最重要的步骤。

只有通过把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从中找出项目实际执行情况与进度计划的偏差,才能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才能保证合同要求按期完成。

2、加强沟通和协调,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能,将计划落实到每个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员,同时对未完成项进行重点关注。

3、制订进度奖罚措施。

六、项目费用管理

此部分又以项目成本管理为主控项:

1、做好项目成本分析,抓好各控制节点的现场财务、商务分析和对比。

2、抓好现场施工过程成本控制,从技术与施工方法出发,以质量、安全各方面控制为实施要点。

3、抓好现场变更控制,做好项目变更协调,加强签证工作,提供决算的可实施性依据。

七、总承包协调管理

1、前期工作协调

2、施工过程中的项目管理

2.1、与业主、设计院间的工作协调

2.2、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协调

2.3、与其他属下和指定分包商的协调

2.4、各专业、各工序施工的协调管理

2.5、设备材料组织供应

2.6、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院之配合及各分包之协调会议

八、项目风险管理

1、做好项目风险策划

2、明确项目风险预测和风险控制要点,做好项目风险应对计划,做好项目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以进一步做好项目风险控制。

3、以风险管理作为管理改进的切入点,深刻保持其有效性,同时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总之:把每个工程都当做城市的亮点、标志性建筑、历史性建筑;从思想上注重它,同时,进场后,及时的将项目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目标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逐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主要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严格按规范和程序施工;同时加强沟通,保持各专项管理之间的关联,整体从一,从全局出发,加强协调。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手册》编委会.建筑施工手册第五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G​B​T​5​0​3​5​8​-​2​0​0​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 史玉芳,尚梅等 《工程管理概论》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5] 吴涛,丛培经.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体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