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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统计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11 05:13:35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1篇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____年____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的目标任务,积极发挥各种教育资源和阵地,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人口和计生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各学校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的意识得到了切实加强。我局认真履行指导和督促职责,召集各学校校长和本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学习《____年____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工作责任内容,提高了每个校长履行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与会人员执行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整个教育系统顺利完成各项计生任务和工作的持续性打下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纳入相关教育内容或专题讲座目标。我们克服师资缺乏、课时限制等困难,要求学校定教材、定课时、定教师,充分发挥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结合生物课,把人口理论和青春期健康教育列入必修课程。每学期授课时间高中达到了8课时,各初中达到了6课时,小学也有了一定的课时,中小学生生理知识受教育面达到了100%。同时,我局还通过组织巡回专题讲座、举办知识问答、推进“让每一个学校实施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和“让每一个学校有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教师”的“双让工程”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理知识,让广大学生掌握相关的生理常识,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防止早恋,杜绝早育。一年来,我县中小学生无一人早育,生殖健康知识进课堂进学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各学校全面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广大教职工自觉遵守人口和计生政策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年来,各学校通过关心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生活,切实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使广大教师切身感受到了计生政策的人性化,在整个教育系统乃至全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主要是:认真做好孕前管理及避孕全程优质服务,做到教职工(包括一方农村配偶)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晚婚率、计划生育率、一孩率达到100%,保障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方法,落实安全有效的、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对实行晚婚、晚育的教职工,按政策给予了一定奖励和照顾。一是教职工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条件(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二是女教职工符合晚育条件(女满二十四周岁初生,或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生)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三是确保女教职工产假期待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四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职岗津贴、农村任教的岗位津贴奖金停发,不影响晋升、调整工资。通过以上计生优惠政策的落实,广大教师更加坚定了自觉执行计生政策的信心和决心,本年度整个教育系统无一人因违反计生政策而被处理,为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四)制定并落实中考、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实行“两免一补”倾斜制度。一是继续执行对参加中考、高考的农村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实行照顾录取政策,高考按照自治区、国家有关规定总分降10分投档,中考则按照防城港市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大幅度提高了他们的升学率。二是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的经济困难“双农独女户”给予“两免一补”政策倾斜,发放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提供免费教科书。据统计,全县所有这一部分家庭子女均享受到了“两免一补”资助,资助面达到100%。三是所有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大学生都得到优先扶持资助。四是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加大对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上学的资助力度,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社会氛围。五是严格执行外来人口子女平等入学规定,所有外来人员子女均享受到“两免一补”、入学资助等待遇。

(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非

农业人口的已婚妇女每半年应当进行一次免费孕情检查”的要求,为了做好我县教育系统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工作,保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安孕检,检查对象为教学点、村级小学、乡镇初中和县直学校的在职教职工、代课、工勤人员以及教职工家属,每次检查由本局牵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各校进行检查,有效防范了违反计生政策事件发生。(六)积极履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一是我局积极配合在妙镇做好联合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4户计生家庭户解决了生产、生活及其子女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全村人口计生情况符合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二是要求各学校加强了对代(顶)课教师、学校项目工程农民工、临时工的教育和管理,对流动人口及时进行全方位、人性化的宣传。督促学校在与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才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单位(学校)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在职教职工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我县境内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有效稳定了教育系统流动人员的局面,堵住了计生问题易发空间。三是我局还发挥教育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县计生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决定》活动、青春期健康教育送教下乡活动,为计生政策的正面宣传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关键。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确保教育系统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我局进一步完善健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成立了____县教育局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成员具体抓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计生工作的领导,配备工作认真、责任性强的同志具体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同时,各学校也按要求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教育系统计生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充实分管学生德育工作的力量,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由于有了领导重视、机构保障,我县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计划周密、与时俱进,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前提。我局在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以后,马上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局机关、各学校针对工作任务要求,抽调精干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步骤: 1—2月: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签订责任书,制定青春期生理教育进课堂教学计划并实施; 3—4月:召开计生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布置今年计生工作,对全县教职工和项目学校农民工等流动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计生教育对象; 5—6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决定》活动和青春期健康教育送教下乡活动; 7—8月:填报、整理《育龄妇女生育情况卡》 ;9—10月:青春期健康教育情况调研 ,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1—12月:各学校举行人口理论、青春期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好妇科病普查;做好计生工作自查、抽查、总结。由于计划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三)措施得力,奖罚分明,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保障。我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作为评比文明学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各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于有违反计划生育事件发生的学校,当年不得参加文明学校、先进集体评比,相应学校的校长不得参加“十佳校长”、“优秀校长”评比。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教职工,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除了当年不得评先进之外,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计生工作成效明显好于往年的学校,相应校长在参加“十佳校长”、“优秀校长”时给予适当加分,并作为工资晋升、职务升迁的依据。奖惩机制的制定,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和学校领导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热情,保障了计生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教育系统工作面广、涉及人员多,流动人员多等特点,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

(二)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独生子女“留守儿童”上学难问题亟需关注和解决。

(三)单边户教师(一方为教师,一方为无固定工作岗位)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识还有待于加强。

(一)继续发挥教育阵地作用,积极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我县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大工作力度,改善学校基础设施,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单孩“留守儿童”的关心和资助,让其能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2篇

第一条 为使我省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规范化,促进我省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计划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和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共七类。

第三条 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第四条 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编制、下达、监督执行等工作,各招生学校和各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对各级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年度计划编制办法和编制流程。各招生学校按照计划编制办法和流程的规范要求,按时完成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

第六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原则。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根据我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生源质量为主,陕西生源为主”,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近年来我省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依法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及招生来源计划。

第七条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在国家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省上规定的编制程序及工作时限要求,及时、确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资格及招生专业必须经学位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分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必须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来源计划的编制、上报、审核、汇总、分送、调整、执行及相关管理均在网上进行。

第九条 普通高等教育分省招生计划的编制,要坚持“以本省为主,实行省际对等”的原则。省教育厅统筹普通高等教育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人口、考生及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年度留省招生计划比例,审核各招生学校出省计划,统筹平衡省际间计划分布。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鼓励部委属及外省院校增加在陕招生计划。

第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确定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招生计划,省教育厅专业就业情况预测,引导各高校调整专业结构。各高校要认真负责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完成分专业生源计划编制工作,送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各普通高等学校。凡未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未经审批的本专科专业,一律不予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为保证国家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和艰苦地区、行业的人才需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面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招收适量的定向就业生,并据此编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要与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并面向生源地全省招生。

第十二条 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对人才选拔培养的要求,普通高等学校经省教育厅和总政治部同意后,可依据国防生招生计划编制相应的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在网上编制的来源计划,要与学校年度招生章程同时提交省教育厅审核。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招生用人需求协议书正本扫描件。

第十四条 独立学院过渡期内,其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工作应接受其申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的编制。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限额,根据当年高职毕业生的数量及专业分布情况,确定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高等学校安排招生的专升本专业应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专升本招生计划包含在各高等学校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之内。重点建设的“985工程”、“211工程”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不得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第十六条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省教育厅在严格考核其办学资格、办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规模,并统筹管理来源计划编制工作。各成人高等学校负责向省教育厅提出本校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计划建议数以及办学形式建议,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送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

第十七条 成人高等学校要合理定位,充分发挥其在终身学习中的作用,逐步压缩其举办普通高职教育规模和点数。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取消成人脱产班办学形式,只安排函授及业余形式的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校招收成人脱产班的规模根据行业需求从严控制。

第十八条 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限额,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学校根据省上确定的分学校招生计划,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审核。未经审批同意招收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计划。

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进入高职教育阶段学生的规模纳入学校当年高职招生计划。

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主要在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

第十九条指导性计划的编制。各招生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情况以及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提出年度计划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第三章 计划下达

第二十条 在国家下达我省年度指令性招生计划后,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各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办学状况,及时科学合理安排分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规模。

第二十一条 下达指令性计划要坚持:

1 严格考核基本办学条件。根据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统计和办学条件监测结果,审定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对办学条件趋紧的学校,要适度调控其增量。对因办学条件不达标被教育部亮“黄”、“红”牌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其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2 统筹兼顾。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已有各类计划规模,统筹安排年度各类招生计划增量,平衡各院校需求。

3 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结果,在招生计划上给予奖励或处罚。

4 招生计划与高校就业情况相挂钩。对社会急需且需求量较大的专业以及就业状况整体较好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计划安排上优先支持。

5 促进高校依法办学、规范招生。把各普通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招生以及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安排其年度招生计划重要依据之一。对不按有关规定违规办学,违规招生,且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学校,核减其年度招生计划。对严重完不成计划或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大量超计划招生的,调减其年度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指导性计划要在严格考核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提出年度指导性计划总量,并根据学校需求予以安排。

第四章 计划执行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成人高等教育和成人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的执行单位为各招生学校和省招生办公室。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和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招生计划的执行单位为各招生学校和各设区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必须认真执行经有关省级、市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来源计划。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准无计划招生或超计划招生。

第二十五条 省教育厅监督普通高等学校的来源计划执行情况;省招生办公室协助省教育厅监督高等学校的计划执行情况。各招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监督本单位计划执行情况。要通力合作,采取措施,努力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在集中录取期间,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来源计划调整要根据其生源状况,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并征得省教育厅和计划调入及调出省级招办的同意。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安排、学校生源情况会同省教育厅对计划调整提出意见,在省教育厅确认后,按照计划管理系统显示确认的计划调整结果执行。省教育厅根据学校招生规模和相关生源地省级招办意见,审核高等学校计划调整申请,监督高等学校来源计划执行。

第五章 其他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3篇

[关键词]人口问题;计划生育管理。

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随着国家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允许高校学生合法生育等规定和意见的相继出台,高校如何将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使高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走上健康、有序、持续发展的轨道。

一、新中国人口增长的概况及控制措施。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口总数从1949年的5亿增长到1964年的7亿,再从1964年的7亿到1974年的9亿,然后又从1974年的9亿到1995的12亿,然后再从1995的12亿到2005年的13亿。从增幅特点看,1949年到1964年的15年时间,由5亿增加到7亿,每增加1亿用了7年半的时间,从1964年到1974年10年的时间里,由7亿增加到9亿,每增加1亿用了5年的时间,从1974年到1995年21年的时间里,由9亿增加到12亿,每增加1亿用了7年的时间,从1995年到2005年10年的时间,由12亿增加到13亿,每增加1亿用了10年的时间。另外,按照目前总和生于率预测,中国人口仍将已年均800万-1000万的速度增长。那么,按照这个速度,到2010年和2020年,中国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13.7亿和14.6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再2033年前后,大约15亿左右。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我国人口增长幅度呈现出由慢-快-较慢-更慢的特点,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使中国在30年内少生了将近4亿人,计划生育使中国13亿人口日晚到4年,使世界60亿人口日晚到4年。我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这归功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功开展。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一场全方位,持续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正式;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报告将实施计划生育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2年9月1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总结20多年的工作经验与成果,正式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立了法。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其核心内容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我国政府加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区)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待遇。我国各省市地区根据国家的计生条例规定,制定适合当地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有些地区农村独生子女农户,还享受下列待遇:(1)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2)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3)在调整自留地、自留山时给予照顾,分配集体收益时,增加一人份的份额;(4)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以对独生子女学生减免杂费;(5)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贷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我国的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推动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今天,中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的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把生育水平降到了更低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生长率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从全面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水平生育的转变,并且正在或者将要实现从稳定低生育水平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成功的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中国人口的有效控制促进了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稳定世界人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作为整个社会发展生态性条件之一,人口也是教育发展的生态性条件之一,并且是构成教育潜在对象的总体。马寅初早在1959年就说:在人口问题上,我们要赶的是“质”,不是“量”;他的《新人口论》的中心论点就是:在中国不仅要控制人口的数量,而且要提高人口的质量。在中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的同时,如何持续提高人口的综合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是我们综合治理人口的一个重要问题。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教育投入问题被列为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为了保障教育投入的稳定性,我国各级财政认真落实并出台的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保证做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不断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占国民产值的比例。

1995年至2001年,全国教育总经费平均每年增长16.26%,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幅度,保证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九五”期间,全国教育总经费累计为14941.25亿元,是“八五”期间6025.24亿元的2.48倍。2001年,全国教育总经费达到4637.66亿元,比2000年的3849.08亿元增加788.58亿元,增长20.49%,是1996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从1998年起,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连续五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仅此一项,中央本级财政1998年到2000年实际增加教育经费183亿元,五年累计可超过400亿元。在中央决策的影响下,约有20个省、市提出,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每年增加1至2个百分点。1998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2949亿元,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1565亿元,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41个百分点,1999年比1998年增长了13.56%。同时,我国政府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以各种形式投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的来源和渠道,以增强教育发展后劲。

人类可持续的希望在于人类自身发展能力的持续发展。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国民教育体系,由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硕士、博士教育;从在职知识更新,技术技能培训、继续教育、转换职业教育、老年教育、教育网络等等。

我国建立富有灵活性和弹性的高等教育、教学制度、终身教育体系,为全民创造多种多样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选择机会。

仅1999年高校扩招33.1万人,并逐年扩招。已逐步将我国人口资源“包袱”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了“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构建比较完善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教育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将进入一个国民综合竞争力与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我国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高校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高等学校是社会上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其人员中知识分子比例远远高于其他群体,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有其自身特点。笔者任职的华侨大学,校园里居住着各种不同类属的人员(编内职工、编外职工、境内学生、境外学生、临时工、家属等等)。特别是2001年国家对高校招生取消了年龄限制;2005年9月国家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由此,教育部再次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其中明文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可登记结婚”。2007年,国家出台的《关于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允许高校学生合法生育,从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不同层面上保护学生合法权益。随着这些规定和意见的相继出台,面对大学生结婚和生育都成为可能,高校的人员结构,人们的思维方式,婚育观念,较之从前有了较大的变化,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高校计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我校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学校行政工作内容之一,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为学校的一个常设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亲自担任,小组成员由学校几个重要行政职能部门的领导所组成,学校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均为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真正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工程”的管理机制在学校的具体落实,从而构筑了以宏观调控为主导的校园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新模式的第一层面框架体系,确保了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全面贯通。为了更好配合属地在校园里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我校于2005年6月修订出台了两份校级文件《华侨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华侨大学教职工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细则》,两份文件充分明确了各个部门的人口宏观调控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职责以及个人的义务、权利和福利。学校积极配合属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整合资源,优化工作环境,发挥学校医院承担计生“三查”工作,减轻属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量,节约国家资源和师生的时间。我校将当前在城乡开展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引进高校,加强学校计生管理人员培训,共享服务资源。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财经单项预算,从而确保了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顺利贯彻,让响应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的教职工真正得到实惠,形成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为了使在校学生也能享受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我们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高校学生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及时把已婚学生也纳入计生管理服务,具体措施与效果集中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立已婚学生数据库;二是已婚学生可以享受同教职工相同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即全年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检查;三是根据国家修订简化公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大学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结婚的,也不要经过学校的同意或者证明,就可以直接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学校拨款设立相关课题,支持计生管理人员开展研究工作,笔者初步探讨在高校开展计生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1.构建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运行机制。探索适合高校师生特点和需求的工作模式,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工作为主,从宏观调控、中观服务、微观自治三个层面构建的新型生态高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运行新机制。

2.加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网络平台建设。

利用高校完善的校园网络系统和资源,推进计划生育档案管理和婚育服务的信息化。在校园网开通两个计生专题栏目:

(1)计生政策法规———主要是宣传计生政策法规;(2)计生服务指南———主要是提供计生服务信息以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相关知识。

3.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针对目前高校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形式单

一、宣教内容笼统、在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服务较少,宣教机制力量薄弱、宣教时间存在短视效应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地进行计生宣传教育。创建和完善校园计生专题栏目,定期滚动式张贴计生墙报,及时向师生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宣传计生政策法规、计生服务指南;在学生中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的课程与讲座、举办专题论坛、设立学生咨询室等。

4.加强学生计生管理与服务。建立已婚学生数据库,制定将学生纳入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计划生育管理的效率。

随着国家对高校招生取消了年龄限制和取消高校学生在校不准结婚的禁令,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纷纷要求学生持有婚育状况证明,在属地民政局还不能够规范地出具婚育状况证明的情况下,学校本着对学生极端负责任的科学态度,率先大胆使用统一格式的证明书,为全校学生出具婚育证明未婚证明,方便学生就业等。

5.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可行性研究。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开展。

6.成立计生协会互助中心,妥善解决计生社会问题。大学必须保持社会精神堡垒的圣洁姿态,做引领社会前行的火炬,大学的使命之一是促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作为大学的计生办不仅要好大学内部的计生管理工作,大学的计生办更有责任和义务去探索和研究:1.如何针对目前中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两大严峻社会问题———养老和就医问题?新晨

2.如何综合利用现有各种社会资源,促进统筹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方式方法出台与实施?这两个研究方向是符合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的三大核心内容: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

[3]《中国计划生育手册》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4篇

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21

我区共有各类学校 所,其中幼儿园 所、小学 所、初中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所、普高所、职高 所、综合高中 所,在园幼儿 万余人、在校中小学生 人、在编教职工 人。同去年相比,在校生与教职工人数都有所增加。为了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我们在区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顺利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主要的工作与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领导历来十分重视,一年来,我局多次在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和全区中小学校长会议以及各校的女职委主任会议上传达有关精神,并立足于思想认识上的提高与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着力从思想上、政治上提高学校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搞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计生工作摆上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以确保全区教育系统计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努力把计生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我局一直将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基本工作任务,常抓不懈。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以 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教育系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一名工会干部兼职抓落实。同时制定了《xx年xx区各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细化了全区教育系统计生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并于年初与各校签订了责任书,使任务明确,职责到人,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措施,狠抓管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文件精神,更好地落实各学校校长亲自抓、重点抓的要求和计划生育的工作职责,我们强化了《 区教育系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实施意见》,把计划生育工作与评先评职、晋升职务、入党入团等挂起钩来,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强化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负责,单位包干”的计生管理体制和工作措施,把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我们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学校健全有利于计生工作开展的有关配套制度和台帐,使制度更趋完善,并狠抓落实,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四、紧密配合,深化教育,努力创造计划生育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年来,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实有关计生政策,特别能及时配合各乡镇(街道)一年三次的孕环检工作,如教师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决不心慈手软。对教师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追究连带责任,采取停职停薪,限期落实节育措施。与此同时,立足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推进,结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把人口理论和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列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各校充分认识在中小学开展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加强了舆论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进中小学人口与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并通过艺术节、科技节等活动,积极开展一系列有关人口理论和青春期知识的讲座、咨询等活动,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五、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就学优惠政策全面兑现

为了配合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区教育局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女生入学率达到了%,高中阶段的女生也占了%左右。同时做好就学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在中考招生中,我们会同计生局对全区x所中学出具独生子女证和双女户证明,要求就学优惠的学生进行了调查、审核,剔除了部分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学校、镇、村予以公布,社会影响较好,全区享受因降分优惠6-8分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学生(独生女优惠8分,独生子与双女生优惠6分)就有x人,使这些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尝到了优惠政策的甜头,营造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

六、年度目标执行完成情况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5篇

一、坚持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西部计划在*实施6年的实践表明这是引导大学毕业生参与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村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有效举措,是为贫困地区提供人才支持的有效模式,是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锻炼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平台,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鸿举,中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等领导曾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曾多次出学生志愿者奔赴基层的出征仪式,勉励志愿者建功基层,到基层调研工作时专程看望、慰问大学生志愿者。今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为*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求,也为西部计划在*的实施指明了方向。高校项目办、团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施西部计划的时代意义,增强做好西部计划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统筹,求真务实,确实把西部计划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专职干部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实现西部计划的长远发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的力度和深度,实现对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全覆盖

西部计划作为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旗舰项目,要保持自身发展优势、保证服务成效、实现长远发展,必须在宣传上树立“大宣传”观念,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力度和深度,高校项目办要完成宣传“五个一”工作:一是报名第一天向本校每一位应届毕业生邮箱发送西部计划招募信息和公开信;二是在校园网首页一个月的西部计划招募消息;三是在学生餐厅视频电视中播出一个月的西部计划电视公益广告,在校园广播中播出一个月的西部计划广播广告;四是协调本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人流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五是在学校主要活动场所设置西部计划招募咨询台,实现对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全覆盖,以富有成效的宣传工作促进其他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要通过毕业生集中动员会、现场说明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全体高校毕业生推介西部计划、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对志愿精神的认知程度,增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要深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一大批志愿者在艰苦环境中无私奉献,利用掌握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为基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和帮助。高校项目办要着力宣传本校选拔的扎根基层就业、创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在基层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进一步彰显主流价值,让更多的毕业生在典型的示范引领下加入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形成良好导向。

三、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确保圆满完成招募任务

今年需要新招募的志愿者要求本科比例在85%以上,高校在西部计划招募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能动作用,坚持原则,程序规范,做到数量和质量、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把握好关键要素,不断提高招募质量。一要把好思想关。把确实具有志愿精神而且愿意到西部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毕业生招募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二要把好专业关。按照“按需招募”的原则,真正把西部基层急需的农、林、水、医、师专业及其他专业的志愿者招募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三要把好面试关。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对志愿者进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评定。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四要把好体检关。按市项目办统一安排,组织入选者集中做好体检,把具有服务能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基层艰苦工作、生活环境的高校毕业生招募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责任由招募高校承担。五是把好制度关。严格执行招募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公示等多种方式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审核,多重确保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招募质量。

四、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积极做好服务和就业相关工作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6篇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一)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报;调查和处理违规事件。

(二)录检组

负责与各有关高校的联络和沟通;按招生政策规定对退档、预录考生进行审核,对院校降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各高校最终录取新生名单。

(三)计划组

负责对招生计划审核和调整,高校和专业的最终执行计划数的确认,录取名册盖章及分发,向省内有关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信息技术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安全、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负责录取数据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按规定的原则进行投档、数据预测和统计;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打印以及对工作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

(五)宣传组

负责录取过程的宣传报导。

(六)综合组

负责录取现场办公用房安排和财产管理;负责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会议安排、接待、记录、有关材料发放等文书工作;负责录取情况的咨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安排录取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各有关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我省有关规定,对本校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院校端录取场所原则上应设在校园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进行网上录取的院校,应在录取开始前报我院备案。

二、录取方式及各批时间安排

统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二批进行。

第一批:专升本和高起本(12月11日至12月17日)

12月11日 14:30 投档

12月13日 11:30 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14日9:00至12月15日17:00网上补报志愿。

12月16日 15:30 补报志愿投档

12月17日 14:30 政策降分投档

12月17日 16:00 录取结束

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12月18日至12月24日)

12月18日 14:30 投档

12月20日 11:30 退档结束

本批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12月21日9:00至12月22日17:00网上补报志愿。

12月23日15:30 补报志愿投档

12月24日14:30 政策降分投档

12月24日16:00 录取结束

三、录取工作流程

(一)院校报到

各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zjzs.net)了解有关情况,并向所属录检组报送高校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二)计划调整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科类内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计划调整,只需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专业计划调整申请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加盖院校公章后发传真至录检组,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涉及跨省生源计划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进行调整,网址为http//czjh.chsi.com.cn,具体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1号)执行。

本省高校对录取不足开班的专业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落实。调整时须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录检组。经计划调整和投档后,将有关信息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比例要求小于计划110%的高校,须在录取前3天将具体投档比例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已被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成人高考投档录取。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总成绩、报考专业、执行计划数录取新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必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有考生签名的申请报告、并有高校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发送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退档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多余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网上补报志愿

各批次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院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七)录取结束和录取审核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由计划组盖章,各有关高校按盖章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2020年1月9日、1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四、其他事项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7篇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 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计划总量控制在我省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的5%以内,共14000人,其中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下同)计划10500人,普通公办高校计划3500人。

2.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300人。

3. 普通高校接收“专转本”计划由接收高校申报。各高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4. 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要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其中二年级接收比例不超过50%。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计划按附表数据库格式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纸质文本须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本发至xuzhy@ec. js. edu. cn)。我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5. 接收学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1.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 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专转本”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

3.适当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择少数高校进行试点,实现部分学生由接收院校直接考试录取。2013年,自主招生计划为350人,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5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必须具备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的条件;三年级学生“专转本”报名还须具备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条件。

2.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3. 志愿设置。2013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独立学院或二级学院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 考试。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年级、三年级统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开命题和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江苏2013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4月20日。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和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一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

四、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有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接收高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接收院校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5. 普通高校“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6. 接收院校要全面总结近几年来“专转本”工作,针对“专转本”学生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认真修改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加强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报名、选拔、送考等工作。考点学校要积极协作、同心合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 “专转本”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选拔办法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专转本”工作的监督,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的,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附件:

1.2013年“专转本”招生计划数据库格式

2.2013年“专转本”申报计划表(纸质样表)

学校统计工作计划第8篇

关键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7-0036-02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艺多学科发展、主要培养基层一线应用型高级人才的本科大学。自2010年教育部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来,学校结合自身的条件和优势,在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指导下制定了学校工作方案,并于2011年5月申报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成为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在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进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一、指导思想

树立“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工程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按照“育人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着眼于培养基层一线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的目标,站在战略高度和国际视角,小范围、大幅度、多样性地开展应用型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增强工程应用性教育与实际工程的适应性,努力打造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特色,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1.基本思路

根据教育部实施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精神,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契机,以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核心,以提高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能力为着力点,以长春工程学院多年积淀的办学理念、办学经验、办学特色与优势以及行业和社会资源为基础,以学校传统、优势、特色专业为依托,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培养为主线,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总结CDIO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经验,通过学校和行业企业的深层次合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育和企业学习所应达到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过程,培养造就一批安心基层有作为、发展提高有基础、适应现场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

2.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能够探索基层一线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规律;形成有效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科学的基层一线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科学高效的教学模式和学业考核模式;建立主动适应、自我约束的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培养质量管理机制;探索培养应用型卓越工程师的有效途径;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为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具有示范性作用的经验,形成长春工程学院应用型本科办学的鲜明特色,显著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同类高校中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三、专业领域

1.专业领域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领域的确定是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办学定位、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以及办学优势与特色,结合学校传统专业优势,以长春工程学院特色专业为重点,结合校级试点专业,选择基础好、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积累丰富,特别是有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良好基础的水利水电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作为申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这5个专业不仅是吉林省特色专业,而且在东北地区同类高校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具有长期依托行业办学的得天独厚条件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所选专业具有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求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2.生源与规模

实施“卓越计划”的每个试点专业学生规模在40人左右,组成途径主要是在招生时实行计划单列,招生宣传时明确试点教学组织要求与有关政策,录取后直接组建试点班级;也可在大学一年级阶段从非试点班级中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批准转入试点班级。对参加试点班级学习,确属不适应者,或个人提出申请需要转入非试点班学习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3.培养层次

培养层次主要面向本科层次学生。

四、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提高“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师资队伍的工程实践能力,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聘请企业的技术骨干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指导实践环节。

1.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1)优先引进具有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人才,特别要加强从企业引进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学校工科专业师资队伍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工程实践能力和水平。

(2)制定教师到企业锻炼计划。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业培训和轮训,保证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在4年内达到每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3)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工科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具备至少2年的工程经历”的规定,制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经费和待遇等保证性政策,实施工程实践培训纳入教师年终考核、职务聘任等环节的制度,调动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和顶岗工作,进行工程实践锻炼,自觉丰富工程经历、提高工程能力的积极性。

(4)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科技合作,通过承担和参与企业的科技开发与技术改造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丰富教师的工程实践经验。

(5)实施教师海外培训计划,实现教师队伍来源的多样化,每年选拔和组织一批工程教育骨干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到国外相关高校考察和培训,特别到我校与英国西苏格兰等开办的国际合作工程教育的国外高等学校学习国外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产学合作教育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兼职教师的聘任制度。聘任企业高管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学校兼职教授和工程教育试点工作组成员。每个试点专业根据企业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特长选择不少于5人的企业教师,主要参与工程师培养目标、培养标准、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制定与修订;企业指导教师承担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并负责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

(2)邀请大型企业高管作为学校试点专业组织机构负责人和兼职教授。试点专业负责定期邀请相关兼职教师为学生开展企业管理、团队精神、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讲座(报告),每学期讲座(报告)次数不少于3次。

(3)制定兼职教师的薪酬政策,保证与校内教师同酬,学校投入专项经费作为聘请兼职教授及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五、人才培养模式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本科人才培养(4年制)模式采用“3+1”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其中本科阶段3年为校内培养,进行理论课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累计1年在企业学习,参与企业生产、设计、施工、运行等实践,完成基于岗位的项目课程模块、工程实践以及毕业设计,培养学生的工程素质、实践技能、工程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部分专业课程在企业学习,聘请企业工程师现场讲授,毕业设计结合生产实际进行。

六、国际化培养

学校以国际视角、战略眼光思考和创新应用型本科教育。在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开展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两个合作教育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与国外大学的合作,引进国外发达国家先进办学经验和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提高工程一线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水平。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深化国际合作教育项目的内涵建设,拓宽应用型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国际视野,努力使“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人才培养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七、质量保障体系

学校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目标定位出发,构建达到卓越工程师培养标准要求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障体系――“七个系统、八位一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七个系统”即教学决策系统、教学指挥系统、教学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与诊断系统、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系统、舆论宣传系统。这七个系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了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闭环体系。“八位一体”即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考核、教学总结和诊断评价、反馈调控”八个实施环节联结成统一的有机整体,形成了教学过程全程监控,并通过及时调节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政策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和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学校与相关企业联合成立“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产学合作教育工作委员会,试点单位成立由企业参与的工作组,具体组织专业试点工作。

2.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拨专款给予“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必要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工程教育改革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企业培养方案实施、教师培训和聘任、学生生均教学附加经费等开支。

3.学生待遇

学校将采取提高试点专业学生奖学金覆盖面及贫困生助学贷款覆盖面、优先参与各类学科竞赛及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等措施吸引学生加入“卓越计划”教学改革试点班。

4.教学管理

(1)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等教学管理规章和办法,构建校企共管的教学管理机制,明确试点工作目标,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2)重视对实践教学的管理,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的评价检查。

(3)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工作中期检查和最终验收标准,建立年度检查、中期评价、结束验收的实施质量保障机制。

(4)制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奖励办法,对中期评价、后期验收取得成效的试点专业集体给予重点奖励,形成有效的奖励机制。

(5)制定配套的知识、能力、品德教育大纲和考核纲要,落实“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培养方案要求。

5.毕业标准

学生学业标准包括两部分,既要达到试点专业全学程最低学业标准要求,又要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在企业学习的最低学业标准。学生在学有余力时可以选修本专业更多的选修课或其他专业的选修课程。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全部课程,德、智、体合格,达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在企业学习的最低学分要求,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6.学籍管理

学校制定了《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班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试点班级与普通班级之间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建立学生参加试点专业教育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适于改革试点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普通班级继续学习。

7.教师评聘与考核

改革教师评聘、考核和培训制度。建立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师考核与评价标准,设立“工程型”教师称号,给予相应的津贴补贴。建立试点专业教师年度考核和评职的优惠制度,确保和调动教师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九、结语

学校工作方案是从学校工作层面为成功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而制定的具有创新性和体现本校特色的工作计划。其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组织机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教师队伍、政策措施、国际化培养等方面内容不仅要满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而且要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过程中予以具体落实,并接受评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