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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申请书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17 20:50:10

退股申请书

退股申请书第1篇

近日,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对阿根廷阿丹诺公司(被申请人)提出如下仲裁请求:1、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货款3,121,920.00美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855,335.42美元、汇率损失人民币1,772,409.6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约6,192,759.00元;2、裁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立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3、裁定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全部律师费。本仲裁事项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尚未确定仲裁开庭时间,案件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预测。二级市场上,该争议凸显了国际贸易的风险性,该股近日大幅破位下跌。后市注意风险。

南纺股份600250

8月13日晚,南纺股份公告称,因在出口货物单证中作假,公司被追缴出口退税金额1033.74万元,公司净利也将因此减少千万。公告显示,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进出口退免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南纺股份的出口货物单证中,经核实有54份备案单证为虚假单证,共涉及已退税款10337407.24元,稽查局决定对相关退税予以追回。公司将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处理决定,15日内将上述税款缴纳入库。该事项对公司的净利润影响数额为10337407.24元。二级市场上,该股即便曝出了骗税丑闻,依旧不改强势,盘中甚至一度站上涨停。后市注意风险。

长高集团002452

公司公告称,拟变更“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募集资金5066万元的使用投向,其中4400万元以及自有资金1100万元用于增资并收购湖南天鹰高压开关电器有限公司股权。根据湖南天鹰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2010年的净利润仅203万元,虽然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79万元,但细观公司财务报表,竟然发现多处财务数据暗藏猫腻。公司2010年年的应收账款竟高达9312万元,是营业收入的1.5倍,且根据2011年上半年的账龄分析表,1~2年内的应收账款便应是在2010年产生的,该项金额高达3259万元。既然行业萧条,为何当年的应收账款又会如此之多?该公司有虚增应收账款扩大资产之嫌。二级市场上,该股近日出现破位下跌,注意风险。

退股申请书第2篇

本人改制前已经与原__x公司签定了内退协议,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及《__x公司改制方案》和《__x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实施细则》之有关规定,特申请继续内退,同意接受《__x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实施细则》中内退人员的相关规定,保证服从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请审查批准为感。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电话号码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申请人:

年月 日

----------------------------

____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认真仔细阅读《____公司改制方案》、《____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实施细则》、《____公司关于转机改制后人员分流的说明》等文件,本人符合文件所规定的特殊协缴社保条件,特申请协缴社保,同意接受《____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实施细则》中协缴社保人员的相关规定,保证服从____x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请审查批准为感。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电话号码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自愿放弃入股一次性领取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

申请书

____公司(改制前公司):

本人通过认真仔细阅读《____公司改制方案》、《__x公司理顺劳动关系及人员分流施细则》、《____公司关于转机改制后人员分流的说明》等材料后,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自愿放弃入股__x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特申请一次性领取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选择社会就业,请批准为感。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电话号码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申请人:

年月 日

-------------------------------------

企业改制职工各类申请书之—转移人事档案及养老保险申请书

作者:佚名范文来源:点击数:0更新时间:20__-1-21

____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通过慎重考虑决定不委托公司代管人事档案代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特申请转出本人的人事档案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保关系,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感。

附:申请人要求转入地:

人事档案转入: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申请人:

年月日

-------------------------

企业改制职工各类申请书之—委托管理人事档案代办社保统筹手续申请书

作者:佚名范文来源:点击数:0更新时间:20__-1-21

申请书

____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已与__x公司(改制前公司)签订了《____公司(改制前公司)职工理顺劳动关系协议书》,为了更好地延续本人的社保关系,特申请委托公司管理本人的人事档案、代办社保统筹手续,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意公司人事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每一年度应缴的金额。本人保证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年度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及其他政策性社保统筹金,并同意预缴十年社保统筹金。否则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参保资格,同意公司到社保局及医保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请批准为感。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电话号码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申请人:

退股申请书第3篇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教育软件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资格

1、经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电教产品或计算机及相关产品、具备一定的与教育软件相关的技术背景或教育行业市场背景、至少有两个学校用户的单位;

2、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的甲方产品;

3、有销售教育软件产品的专职人员;

4、拥有1-2名通过甲方培训的教育软件售后服务人员。详细标准见《商的认证及推进程序》

二、内容和期限

1、授权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30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方授权乙方的甲方产品为教育软件产品。具体产品目录详见附件三:《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价格/服务手册》;

3、乙方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超出上述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2、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取消乙方的商资格;

3、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与乙方所的甲方软件产品有关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与乙方共同全力拓展乙方区域内的用户市场;

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思路、开发进展情况、产品特性等新产品有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更好地为最终用户提供最佳的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策划和开展多种类型的教育活动;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的市场动态,指导乙方在市场拓展和产品销售方面的有关活动;

7、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价格的调整情况。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并注册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内容如果发生变更,需及时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详见附件二),书面通知甲方;

2、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商”的名义从事与本协议所规定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在签约之日起首批向甲方订货数量三套成为初级区域商;

4、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5、乙方有资格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教育软件产品的市场促销活动;

6、乙方有资格被邀请参加甲方定期举办的技术及销售培训;

7、乙方可定期收到甲方产品和其他相关资料及典型应用案例;

8、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的甲方产品;

9、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跨地区性的全国性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10、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1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宣传、商务、售后服务质量等)做出评价及投诉。投诉时应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投诉书》(详见附件五);

(甲方设有咨询、支持和投诉热线,电话:_____)

12、乙方作为甲方的商,在重大项目上具有备案注册权,并可获得甲方在技术、市场价格上的特别支持;

13、乙方不得同时经营或与甲方在市场上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厂商的产品;

14、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通过互联网实现对用户的售后服务。避免因为信息缺失所导致的售后服务不能进行的现象发生。

五、销售指标、价格政策、考核及奖惩

1、销售指标:

2、乙方在授权期内,需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进货总量,同时享受甲方制定的授权商教育软件产品的优惠折扣价;

3、乙方所的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权在甲方。未经甲方允许,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以低于甲方规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宣传,不能以低于甲方规定销售价的_____%进行销售。甲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甲方的限价规定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遇到特殊项目时(同类产品竞争激烈,且该项目对当地市场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可申请特殊价格,申请时需认真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特价申请表》(详见附件四),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订货;

5、如果发生多家商就一个用户发生竞争的情况时,甲方将以各方提供的准客户名单的时间为依据,根据优先介入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联系,确认现货情况;

(2)乙方需按要求逐项填写《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订购合同及订购单》(见附件六),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给甲方营销中心;

(3)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向乙方答复订购单是否有效。若有效,应向乙方通报预计发货日期(答复时,若遇乙方无人或通讯线路故障时,时间可顺延)。

2、付款

乙方在定货时应根据价的定货总金额预先支付30%的货款保证金;剩余货款应在所有订购货物售出后两周内全部结清。

3、发货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4、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教育软件产品,如果自购买后_____日内未售出,可以无偿退货。起始计算日期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订货单(代合同)》的日期为准。待甲方收到乙方的退货后,经检查如无缺损,可以办理退货,相应货款将在收到乙方退货后一个月内汇给乙方;

(2)如果产品已经售出,可以及时向甲方声明,甲方将及时将此产品的发票开出并寄给乙方;

(3)如果已经向甲方声明不退货的产品,甲方在向乙方发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并寄出。这部分产品甲方不予退货;

(4)如果产品订货后_____日内未见乙方的退货申请,则甲方认为乙方这部分产品已售出,甲方对这部分产品不予退货,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权益

(1)甲方将设立技术咨询电话,解答乙方销售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定期将典型问题及其解答进行汇总,发给乙方;

(2)甲方将通过邮寄、e-mail或公开网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产品的最新信息、典型疑难解答、故障解决方案;

(3)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甲方软件产品一年免费升级,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咨询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同时发给相应培训资料。除远程培训外,其他培训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职责

(1)对于所的甲方产品,乙方必须设有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

(2)乙方为其售出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甲方为其所提供产品的第二售后责任人;

(3)因电脑硬件质量、兼容性等原因所造成的使用问题,甲方不向用户承担任何直接责任;

(4)乙方有义务在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前,向用户讲解清楚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如果因为没有讲解或讲解不清所造成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果乙方对用户的承诺超过了甲方的承诺范围,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果接到用户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请求,乙方有义务首先进行故障诊断并给予解决,如确认是产品本身问题而无法独立解决时,可向甲方提出售后服务支持请求。

3、非售后服务范围

(1)由于其他软件或病毒造成的故障;

(2)由于人为原因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

(3)产品问题是由于不正确的使用、不正确的安装等问题造成的。

4、售后服务年限

(1)甲方产品在甲方承诺的有效期内免费维护、升级,逾期酌情收成本费用;

(2)按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用户购买商品的保修期应以用户购买商品的时间开始计算。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独家)”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及其附件解释权在甲方。

6、本协议所属附件为:

附件一:《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申请登记表》

附件二:《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

附件三:《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列表及价格》

附件四:《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特价申请表》

附件五:《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投诉书》

附件六:《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

甲方: 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申请登记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 户 行

户名

帐号

税号

e-mail

邮编

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公司人数

流动资金______万元

技术人员

上年营业额______万元

销售人员

已合作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合作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承诺合作期内销量 ______万元

法人代表(签章):

总经理(签章):

业务人员意见:

公司意见:

备注:

附件二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注册内容变更说明单

我公司为______。现更名为______。原名为______ 的一切业务、债务由______承担。

特此证明。

附:1、《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申请登记表》。

2、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

变更前单位 变更后单位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列表及价格(略)

注1、 商产品销量在20套以上时,可申请产品特价,但发票由商自行负责,若由______公司开发票,公司将收取发票总额的5%的税金。

注2、 直销价按零售价处理,对于实验校可享受优惠折扣价(实验校优惠价格由总公司决定)。对于非实验校销售价格原则上执行零售价,优惠需由总经理审批。

此报价表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四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产品特价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商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特价申请理由:

软件名称 /统一零售价/ 原有价格系数 /申请价格系数 /申请零售价 /数量公司意见:

附件五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商投诉书

投诉日期:年月日

商名称

投诉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投诉类别

投诉内容:

公司意见:

备注:

附件六

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教育软件订货单(代合同)合同编号:

供货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订货方:

收货单位:收货人:

收货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今订货方向供货方订购如下软件:

序号 /软件名称 /统一零售价 /价格系数/ 结算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金额合计(小写)

金额合计(大写)

订货条款:

1、 订货方建议发货日期: 。

2、订货方付款时间、方式:。

(名称: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3、本订货单为订货方和供货方双方所签的《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软件协议》的附件,价格、付款、发货、退货、服务、培训等项内容以及其他本订货单未明事宜,按双方所签的上述协议执行。

4、以上各项必须逐项填明,不得涂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____________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订货方:

(公章)(公章)

退股申请书第4篇

一、交易流程及时限

1、交易登记和受理:项目业主在建设工程交易股领取并填写进场交易登记表,按交易登记表规定内容提交资料,交易中心对交易资料审核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制作比选公告:交易中心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及标准制作比选公告。(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比选公告备案:由业主单位将比选公告送发改部门审查备案后交回交易中心。

4、公告:交易中心将备案后的比选公告上传挂在四川日报比选网上。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挂网3个工作日(机构合格法4日、评分法5日)。(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5、组织比选:交易中心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比选活动,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6、发放中选通知书:业主单位制作并向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委托书

2、发改局立项批复;

3、提供交易条件、资料(经审查的全套施工图纸;满足招标要求的工程量清单;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过的报告;注:勘察、设计、监理、机构比选不提供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4、提供交易方式资料(项目审批部门招标事项核准、招标条件确认书);

三、咨询服务电话

工程建设交易股电话:0830-7771135

四、投诉举报电话

古蔺县纪委监察局:0830-7205144

古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830-7200564。

比选申请人服务指南

一、交易流程及时限

1、报名: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查看公告,下载项目资料、比选要求,网上报名并按比选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参加比选活动: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前,按比选公告指定开标地点现场签到并参加比选活动。交易中心按规定程序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3、发放中选通知书:业主单位制作并向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交易中心制作比选保证金解冻申请函,经业主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四川日报比选网进行保证金的退付,中选人的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按规定退付。(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应提交的资料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应持按比选公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到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四、咨询服务电话

工程建设交易股电话:0830-7771135

五、投诉举报电话

退股申请书第5篇

关键词:投资者权益保护;创业板;退市程序;立法完善

一、投资者权益的内涵

投资者权益,是投资者所享有的为法律所确认或保护的各项权利及利益的总称。具体到创业板市场,即表现为上市公司股东所享存的权益。不同的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股东权益内容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我国上市公司股东享有以下几项权利:投资信息知情权、监督权、表决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司法救助权等。

诚然,综上之列举为创业板市场中投资者应享有的主要权益,然而,权益的实质在于因享有权利而最终获得相关利益。权利的享有只是获得相关利益的前提,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应的机制来确保权力所内含的利益的实现,这才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关键环节。

这就表明。投资者权益保护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面是明确权益的内容,这要求相关立法对投资者权利内容进行明确规定。第二个层面是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保障这些法定权利的实现。具体到退市中,这些制度宏观上如法制环境、市场相关制度、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等,微观上如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制度等。这其中完备和严格的程序既能保障退市及时、有效地进行,防止退市不畅,又能对退市决定的使用和退市过程加以必要的约束和限制,防止其被滥用.强化退市决定的正当性和公信力。而程序设计不当不但会影响投资者权益的实现,甚至会加剧对其的损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退市程序,对我国创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退市程序不当对投资者权益可能造成的损害分析

退市,简单地说就是上市资格的丧失。其对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影响是因情形而异的。实质上,退市之于投资者的影响就是使其由上市公司股东转变为非上市公司股东。不同的情形下,投资者身份的这种转变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权益的受损,更多的则是其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换言之,就退市本身而言,更重要的是遵守证券市场的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证券市场只是一个嫁接资本的平台。它通过上市审核制度将优秀的企业引入证券市场。当企业的经营业绩无法满足上市要求,或因其交易量等原因已经不再适合在市场上继续交易时,必须事先有一套明确的规则使其可以退出。退市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市场投资风险的警示,持有退市公司的股票,就应当承担该公司因退市而带来的损失。

退市制度具体包括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退市标准是一种事先存在的标准,其功能在于决定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继续上市交易.也就是是否让上市公司退市的评判标准。而退市决策如何形成以及退市如何执行则是退市程序的内涵所在。

完整的退市程序应包括三个阶段:退市前阶段、退市中阶段、退市后阶段。退市前阶段,主要是交易所发现上市公司不符合持续上市条件准备决定对其退市的阶段,其中关于投资者保护的问题有很多,诸如前文提到的宏观上和微观上因素;退市中阶段,主要包括退市决策过程和退市执行过程:退市后阶段主要是余股处理问题,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等。退市前阶段和退市后阶段都是退市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更多的是从实体制度方面对投资者利益进行考虑,主要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在这些制度既定的情况下,一旦上市公司进入退市中阶段,则主要是程序的问题。本文聚焦于我国创业板直接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问题,关注退市决策和退市执行这一过程,故主要研究退市中阶段的程序问题。

在退市程序中,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可能损害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管理部门的侵害。这一方面体现在交易所或证监部门在作出退市决定后投资者救济程序的缺失,另一方面体现在现存退市执行程序不完善。二是来自于上市公司对股东权益的侵害。这主要体现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上市公司退市,会对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等等诸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程序设计也不完善.就会给大股东为自身利益而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的机会。我们要研究的也就是找出这个过程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如何完善,从而使本来就因退市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不再受到不当程序带来的侵害。

(一)证券管理部门对投资者利益可能的侵害

1、退市行政干预过多,公司权利元法得到保证。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背负了太多市场以外的责任,面对这些本不该有的责任,上市公司往往是无能为力的。行政力量的不当介入是造成投资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原因。从早期的原野公司向世纪星源、琼民源向中关村的转变到近期的ST九发破产重整,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好像政府保住了上市公司,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但长远来看。行政力量的介入加大了这些股票的价格风险,公司的诉求得不到满足,这可能将在更大范围和更长期地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

实质上,上市公司采取的是和交易所协议的方式上市交易的,欲上市公司只有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双方协商一致,方完成上市工作。因此,退市在本质上是上市公司对这种协议的违反而应受到的处罚,这完全可以由协议双方按照协议事先规定的内容来处理.而元需行政机关的过多干预。

2、退市决策救济程序规定过少,投资者诉求无法表达。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详尽的退市情形.交易所可以依据这些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退市,却只给予了上市公司仅仅一次向交易所申请复议的机会。“这是我国创业板市场退市公司唯一的救济渠道,尚且不论还存在交易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情形。和海外成熟创业板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救济路径显得异常狭窄。虽然理论上上市公司还可以依照与交易所的上市协议向法院。即便实践中允许这种诉讼,但由于司法干预的滞后性和周期长的特点,就算最终法院判决交易所败诉,退市的损失也已造成。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侵害

1、中小股东的参与、决策权常常无法实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退市执行前会给予上市公司长短不一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意义在于给予上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争取恢复上市的机会,给予投资者重新选择的机会。所以宽限期内上市公司的每一个经营决策和行为都必须十分谨慎地进

行,都要以符合公司利益为最高原则。能够对此形成有效保障的最重要途径就是使所有股东享有充分的参与决策权,以形成对公司最大限度的监督。股东的这些权利在《公司法》中得到了确认。而在实践中,参与公司决策的一般是公司的大股东,重要事项还是由其来决定,中小股东缺少参与的激励。中小股东即使参加股东大会,在现有机制下,普遍的结果是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能被动地接受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帮助大股东增添了股东会议的合理性色彩。

2、中小股东知情权时常受到侵犯,监督权无法实施。

与上市公司正常运营时的信息披露相比,进入到退市中程序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规范显得更加重要。而在我国创业板现有退市程序设计中并没有对退市中的公司信息披露进行特别的规定,这种在特殊的情况下仍然采取一般措施的做法,不利于对投资者的保护。进一步看,实践中的退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正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因为投资者知情权的缺失,最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其对上市公司监督权的无法实现.而这正为大股东侵犯中小股东权益创造了方便。

3、中小股东剩余分配权极易受到侵犯。

基于前文分析,在退市中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在现有程序下都极易受到侵犯,中小投资者面对公司退市的无助恰恰给予大股东赚取已利的机会,面对公司剩余财产,大股东肯定会首先弥补自己的损害。

4、中小股东救济程序缺失,增加其受侵害几率。

我国现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没有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作出特别的程序设计,《公司法》也没有给予股份公司股东集团诉讼的权利或者其他特别救济手段。中小股东只髓祈祷这些侵害行为不会发生,可是,证券市场不会相信祈祷,一旦大股东对中小股东进行侵害,股东至多也只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一般方式寻求救济。然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着冲突的程序设计,无论在期限上还是在方式上,都是不能完全匹配的,这就导致即使是前者规定的一般的救济程序也未必能在创业板市场上适用。这就意味着中小股东的有效救济程序是明显缺失的,而这种缺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侵害行为的增加。

三、比较视角下我国创业板退市程序的完善及其对投资者保护的意义

比较海外成熟的创业板市场,很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它们普遍都十分注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这一点从它们的退市程序中就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比如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程序中的听证制度、德国自主退市相关程序设计、加拿大创业板退市制度中有关投资者保护组织参与程序以及它们共同的交易所与证监部门合理协调分工的程序制度设计。这些特别设计的程序制度都是其本国创业板市场在投资者保护领域起着关键作用的因素。反观我国创业板退市程序设计,这些特别而又有效的程序的缺失正恰恰表现出我国创业板市场对投资者保护的不力。详细分析国外这些成熟的程序制度设计,从中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正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一)建立退市处罚听证制度,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救济

正如前文所述,退市处罚救济程序的缺失,是退市过程中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重要原因,这也就从另一面向我们揭示了改进的方向。在这方面,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程序中的听证制度(Hearing),在全球范围内都堪称一个成功的典范。

1、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处罚听证制度。

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退市程序中,设计了昕证程序,以此为上市公司提供退市处罚救济。当纳斯达克市场中上市公司不符合持续上市条件时,纳斯达克市场将向公司发出“存在瑕疵通知”(defieiency notice),这种通知根据公司出现的不能满足上市条件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的宽限期,让上市公司在规定期间内消除这些不能满足维持上市条件的障碍。如果发行人无法在此期间恢复上市的条件,则纳斯达克市场将作出停止上市公司在市场交易的决定(determination letter),同时告知上市公司拥有申请听证会(hearing)的权利。但此种决定不是具有最终效力的决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并不立即被纳斯达克市场除牌。发行人可以在7日内向纳斯达克的专家小组申请进行听证会。该专家小组由非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的独立代表组成。在该听证会上,被纳斯达克市场决定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向专家小组提供一项计划,表明公司可以达到并满足纳斯达克市场的维持标准。专家小组将作出自己的独立意见,如果其作出除牌结论,则公司的股票将在除牌决定送达公司之日的交易日闭市之时立即被除牌。公司如果认为专家小组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错误、可以7日内向专家小组申请重新考虑决定。专家小组作出决定后,公司仍然可以在接到裁决15日内向纳斯达克市场的上市与听证复审委员会(Nasdaq Listing andHearing Review Council)申请对专家小组的裁决进行复议。复审委员会在审核了公司的复议申请文件后.如认为确有必要,可再次举行听证会。上市与听证复审委员会可能会肯定、修改、或者要求上市小组重新考虑以前的决定。其裁决一经发出,立即生效。公司如果认为上市与听证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错误,可在7日内向专家小组申请重新考虑决定。与此同时,若上市公司对上市与听证复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仍然有权进一步向全美证券商协会理事会再次申请复议。全美证券商协会理事会可能会肯定、修改、上市与听证复审委员会的裁决。这是全美证券商协会的最后决定,裁决一经发出,立即生效。若公司对以上裁决还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美国证监会提起上诉或者向法院提讼。美国证监会的决定将是最终裁定。

2、建立我国创业板退市处罚听证制度的建议。

退市处罚听证制度给予被摘牌公司逐级上诉的机会,是退市过程中最重要的救济制度,其对于规范管理部门的退市决策及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它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管理部门作出错误决定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退市过程的透明度,使整个退市过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我国创业板退市程序的设计可以吸取纳斯达克市场听证制度的优点,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退市处罚听证制度.确保上市公司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我国创业板退市现有救济程序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规定:

(1)交易所发现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具备持续上市条件,向上市公司发出终止上市的书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继续上市条件的事实与原因,并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2)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书面通知十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提出听证申请:

(3)交易所在三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听证:

(4)若上市公司对听证结果没有异议,则交易所将其决定上报证监会备案,听证决定生效;若上市公司对交易所听证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

请复议,复议期间股票暂停交易;

(5)若上市公司对证监会核准交易所终止其上市交易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二)完善我国主动退市程序

1994年11月底,德国巴斯夫股份公司向德国除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各个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许可机构提交了关于撤销其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申请。由于当时德国证券法尚无有关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的规定,因此,此项申请未能得到批准。然而,巴斯夫股份公司的主动退市申请引起了法学界关于证券法和公司法中的主动退市制度的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资本市场法应当如何建立关于股票发行人主动放弃其公司股票的上市许可资格.以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许可机构根据股票发行人的申请撤销其上市许可资格的制度。

我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都只是对主动退市制度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创业板退市程序的设计似乎也没有考虑到主动退市的特殊性,更谈不上设立专门的主动退市程序规则。然而事实上,证券交易不应该是单行道,公司应该进退顺畅.这在某些情形下也是对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因此.完善主动退市的程序并在程序中考虑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也具有了迫切的现实意义。

1、德国、加拿大有关主动退市程序的设计。

《德国证券交易所法》第43条第4款第一句规定证券交易所上市许可机构可以依据发行人的申请撤销上市许可。接着该款第二句就对证券交易所上市许可机构撤销上市许可进行了限制,即撤销上市许可不得违反对投资者的保护。该款第五句则授权证券交易所可以在其规章中对该款的原则性规定予以具体化。在自主退市具体的程序设计方面,该法认为只有在上市公司完全退市和上市公司从所有本国交易所退市但仍然继续至少在一个外国的相当等级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情形会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法律分别设计了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特别程序。对于前者,一方面通过程序限制股票的转让,另一方面考虑到上市公司从交易所退市将大大减少其通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及年度结算审计义务,因此只有发行人以一定形式保护投资者利益并补偿投资者的损失后,才会被允许退市:对于后者,德国法要求其退出必须有较高的利害原因,例如为避免外国公司的敌意并购。

与德国相似的是加拿大创业板市场主动退市程序中关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特别设计。在加拿大,当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退市后,若该上市公司未在其他交易所上市,则交易所会对退市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从而确定公众股东和投资大众不会由于退市而受到损害。其全面审查中与投资者权益直接相关的程序有:(1)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相关的计划;(2)为了股东出售股票的需要,交易所会延长退市;(3)除非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的替代市场感到满意,否则会要求中小股东对退市申请进行表决;(4)交易所会在主动退市前10天交易所的有关通知。

2、建立我国主动退市程序。

德国与加拿大两个国家创业板市场主动退市程序的设计,映射出我国相关制度的缺失和不足。首先,我国应该明确建立主动退市相关制度。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完善主动退市程序,以维持主动退市制度之于投资者保护(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价值。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最有效途径就是对股东大会通过退市决议的股权比例作出严格的限制。

第一,申请终止上市的决议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同时通知上市地交易所。公司也应就此公告。在公司公告之日至股东大会表决之日,公司的股票可以继续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发行人应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第二,申请终止上市的决议必须以特别事项得到股东大会的通过。依照法定程序召集特别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决议事项进行表决,通过申请终止上市的决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须有持有公司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②有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反对票不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股份的百分之十;

③公司公告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向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的申请,交易所对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三,完善创业板股权回购程序。主动退市的公司有回购其股东股票的义务。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回购价格的确定.可以采取回购之日起前六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作为回购价格。

(三)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参与退市程序

借鉴美国证券商协会(NASD)的做法,建立一个类似消费者保护协会的、代表投资者利益的机构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比较海外成熟创业板市场不难发现。设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组织已经成为投资者保护发展的一个趋势。投资者保护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退市程序;二是组织投资者联合维权,共同诉讼:三是受理投资者的投诉与举报,并出面协调中小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对于投资者举报的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提请并督促证监部门立案调查;四是投资者教育与专业培训。

具体到我国创业板退市程序中,第一,我国实行直接退市制度,上市公司的股票从创业板退市后不再像主板那样要求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创业板公司直接退市后如符合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条件,可自愿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一个达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退市公司股票申不申请进入该系统中继续进行交易的决策程序,目前没有任何层面上的规制。投资者能否参与这个决策过程以及参与效果能否得到保障,直接影响着投资者权益状况。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东在退市后遭受巨大的损失,主要就是源于股份转让流动性的丧失。第二,如前文所述,我国应该完善退市处罚救济制度,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退市处罚昕证制度及相关的诉讼制度。对于听证制度,公司是否申请听证的决策以及对听证结果的态度,这些决策过程投资者能否参与以及实际参与效果能否得到保证,都直接与投资者权益攸关。另外,申请主体的范围的设置对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十分重要。对于与退市相关的诉讼制度,学界有着广泛的讨论,几乎一致地主张建立股东集团诉讼制度。不管建立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其启动者范围的设定都至关重要。投资者对诉讼制度需要的本质,就是因为其对退市责任分配的不满。所以,投资者拥有启动诉讼的权利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基础。

以上问题的提出,都涉及到投资者参与退市程序以及实际参与效果问题,目前看来。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增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而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找到投资者保护组织参与退市程序的路径,赋予其诉讼主体资格。投资者保护组织的参与.无疑将会大大降低监管部门或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机会。

(四)完善退市中证监部门与交易所的职权协调机制

1、证券市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监管

是保护投资者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首先,从证券市场的特征来看,虚拟经济是一种信心经济,投资者很容易因为信息不对称受到损害。如果没有适当的监管,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都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侵害投资者的利益。一些大的投资者也可能通过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等手段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其次,从监管理论的角度看,维护公共利益离不开公共权利的实施。在证券市场上,市场失灵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在没有行政监管的情况下,某些机构和个人能够通过损害投资者利益为自己谋求巨大的利益。如果仅仅依靠市场自律组织,因为对相关行为的制裁能力有限,导致上述行为的收益和风险不对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必然泛滥。

监管之所以是投资者保护不充分的条件,是因为:第一,监管也是一项需要衡量成本的收益行为,即便监管行为在出发点上及执行过程中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在既定的成本约束下,行政监管不可能杜绝所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一步说,监管者也有可能被监管对象所俘虏,行政监管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相差甚远。第二.无论多么完善发达的证券市场,其都不可能忽视上市公司及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力量,因此,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可能成为监管目标的全部,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仅仅依靠行政监管就能够彻底解决投资者保护的问题。

2、证监部门和交易所职权协调――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保障。

退股申请书第6篇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以下简称B股)投资者开户的管理,提高B股市场的运作效率,根据《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登记暂行规则》等有关管理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是B股的法定登记处,负责办理B股投资者的开户业务。

第三条  投资B股须遵循“先开户,后入市”的原则。

第四条  登记公司为B股投资者开立的B股帐户是深圳B股市场唯一有效的存管帐户,适用于买卖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B股,及各B股清算和登记银行办理B股的清算和登记业务。

第二章  开户申请

第五条  B股投资者申请开立B股帐户,须提供其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或商业登记注册号码、国籍或注册地、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委托他人或机构(以下简称代办人)申请开户的,须另附委托人的合法委托书。

第六条  B股投资者的开户申请,应通过具有B股开户资格的境内特许证券经营机构、境外机构或B股登记银行(以下统称开户人)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

第七条  开户程序

1.B股投资者或其代办人须完整填写一份《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开户申请表》(以下简称《开户申请表》),并将《开户申请表》交开户人。

2.开户人须对《开户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填妥有关栏目后,境内开户人应直接将《开户申请表》转往登记公司;境外开户人可先将《开户申请表》传真给登记公司,并于每周一将上周的《开户申请表》速递转往登记公司。

3.登记公司收到《开户申请表》(或传真件)后,即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开户申请,登记公司在收到《开户申请表》(或传真件)后的两日内完成开户,并于完成开户次日将开户清册传真通知开户人及各登记银行。

4.登记公司为B股投资者开立帐户后,将签发《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开户确认书》(以下简称《开户确认书》),《开户确认书》于开户完成后次日速递给开户人,由开户人在收到《开户确认书》后的次日转交给B股投资者。

5.凡开户资料不完整、字迹不清楚、重复开户等申请,登记公司将不予接纳开户。

第八条  B股投资者须对其提供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开户人须与登记公司签立开户协议书后,方可办理B股的开户业务。

第三章  收费与结算

第十条  B股投资者申请开立B股帐户,按下列标准缴纳费用:

1.个人投资者,缴纳HK$120,其中,登记公司收取开户费HK$100,开户人收取手续费HK$20;

2.机构投资者,缴纳HK$580,其中,登记公司收取开户费HK$500,开户人收取手续费HK$80.第十一条  登记公司收取的开户费,由开户人代收,按月与登记公司结算。

第十二条  B股投资者于申请开户时,应将开户的费用缴纳给开户人,如开户申请未被接纳,开户人应退回该费用。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三条  开户人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视情节可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或在开户人范围内通报;

2.取消其开户资格。

第十四条  境内特许证券经营机构或境外机构违反本规则第三条规定,接受未开户投资者的委托买入,导致清算和登记银行无法及时进行清算交收和过户登记,将比照《深圳市人民币特种股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登记公司负责解释。

退股申请书第7篇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退股申请书第8篇

第一条为加强网吧场所连锁经营管理,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网吧连锁企业是指在企业总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以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以下简称“五个统一”)的形式,由企业总部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开设的直营门店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投资管理企业。

我省网吧连锁企业分三类,:

一是全省网吧连锁企业。全省网吧连锁企业是指网吧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网吧连锁经营。

二是同城网吧连锁企业。同城网吧连锁企业是指网吧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所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网吧连锁经营。

三是县级网吧连锁企业。县级网吧连锁企业是指网吧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只限于企业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网吧连锁经营。

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是指网吧连锁企业全额投资或者投资控股在51%以上,具有本规定第二条所列的连锁企业“五个统一”特征的网吧门店。特许或加盟等形式的连锁网吧经营单位不在本实施细则调整范围内。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以“连锁”名义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活动。

第三条我省扶持和鼓励网吧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支持和引导非连锁网吧向连锁业态发展。

第四条网吧连锁企业应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网吧市场规范发展,为推动我省文化市场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省文化厅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全省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及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我省网吧连锁企业的总体规划,负责全省网吧连锁企业和同城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公布与年审工作;

(二)负责我省申报认定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初审工作以及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到我省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年审备案及管理工作;

(三)对已认定的省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全国及我省各类网吧连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四)协助其他认定机构调查我省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审批及管理情况;

(五)根据网吧连锁企业发展状况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适时修订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条件和相关政策。

各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县级网吧连锁企业的认定、公布与年审工作。

根据年12月16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下放到县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连锁企业直营门店的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信誉好、实力强、对文化事业支持贡献大的企业开展网吧连锁经营。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网吧连锁企业实行全程动态、有进有出的管理办法。通过淘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企业,递补新的企业从事网吧连锁经营。

第七条采取以下措施促进网吧连锁经营业态的发展:

(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制定网吧总量布局规划时,优先考虑发展网吧连锁企业。网吧连锁企业可依据有关政策开展直营门店布点工作。

(二)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兼并、收购、参股、托管单体网吧经营场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为其提供简化便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吸引单体网吧参与连锁经营。

(四)鼓励网吧连锁企业在政府部门指导下,承担相关公益性上网服务职能。

(五)研究出台网吧连锁企业的其他优惠和扶持政策。

第三章条件与程序

第八条申报我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外省企业进入开展连锁经营业务,应当在我省注册分公司。

(二)注册资金。申报全省网吧连锁企业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申报县级网吧连锁企业、同城网吧连锁企业的,其注册资金应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数额。

(三)直营门店。申报县级网吧连锁企业的,全资或控股的符合“五个统一”的直营门店数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不少于5家;申报同城网吧连锁企业的,全资或控股的符合“五个统一”的直营门店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少于1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市辖县(市、区)设有直营店;申报全省网吧连锁企业的,全资或控股的符合“五个统一”的直营门店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含3个)的省辖市设有直营店。

(四)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连锁经营组织规范的连锁门店建设方案、经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等。

(五)每个连锁门店应有2名以上经过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省级业务部门联合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连锁门店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培训。

(六)有统一的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采取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安装我省管理技术监控软件。

(七)网吧连锁企业应加大对所兼并、收购的现存标准低、环境差、规模小的单体网吧的整合力度。市辖区直营门店计算机终端数应不少于100台、经营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县城及以下直营门店计算机终端数应不少于60台、经营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八)连锁经营企业应当在经营地派驻一定数量的技术维护和服务人员,负责网吧连锁门店的技术维护和服务。

(九)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九条申报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要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一)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复印件)和章程;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网吧连锁企业投资或控股直营门店证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以及资金信用证明(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五)直营门店相关材料和原始档案复印件:名单列表,申请书、立项核准书、《消防安全许可证》、营业场所合法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安全应急预案、文化行政部门现场勘查意见书等,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要提供相应的变更材料。每个门店材料需分别装订成册。

(六)连锁网吧经营规范制度:统一的财务制度与统一的计算机远程管理系统,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等资料;本企业统一管理软件1个月以上的运行数据档案和日志文件档案。

(七)连锁经营标识设计方案(包括连锁门店内各种标志物的视觉形象设计方案、店员服装设计方案等)及连锁门店内部布局、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计算机配置方案等。

(八)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以及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出具的证明。

(九)省外企业在开展连锁经营业务的,还应当出具文化部同意开展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认定文件及向文化部递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

(十)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申请设立县级网吧连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材料。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材料齐备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对于材料合格的要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意见书,对符合条件的,报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认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材料齐备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核和公示。对通过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颁发认定证书,并作出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批准文件;对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退回原报送单位。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同城网吧连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第八条、第九条有关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材料。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在材料齐备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对于材料合格的要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意见书,对符合条件的,报省文化厅进行认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单位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设立全省网吧连锁经营的企业,直接向省文化厅提出申请。省文化厅在收到申请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材料齐备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核和公示。对通过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颁发认定证书,并作出网吧连锁企业认定批准文件;对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退回原报送单位。

第十二条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在认定审查中,可向网吧连锁企业直营门店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其他权威中介机构等进行核查。上述审查方式不计入认定审查时间。

第十三条经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因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变更的,应在每年年审前向其原认定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申请认定。网吧连锁企业变更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公司股东、股东持股比例等重大事项的,应当经其原认定机构同意。

第十四条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对年审认定合格的企业在认定证书和符合条件的直营门店名单列表上加盖年审专用章,对年度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停止其网吧连锁企业资格。省文化厅负责全省网吧连锁企业、同城网吧连锁企业年审及在我省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年审备案,市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县级网吧连锁企业年审。

县级网吧连锁企业年审,采取逐级审核的方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网吧连锁企业门店进行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书报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市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各县(市、区)意见对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度认定合格的企业出具认定证书,对年度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停止其网吧连锁企业资格。

全省网吧连锁企业和同城网吧连锁企业年审,采取逐级审核的方式。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网吧连锁企业门店进行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书报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初审意见书进行审核后,出具复审意见书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各市意见对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度认定合格的企业出具认定证书,对年度认定不合格的企业停止其网吧连锁企业资格。

县、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在进行网吧连锁企业年审时,要把县、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作为前置条件,经县、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确认相关网吧连锁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后,方可通过年审。

第十五条在我省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年审时,须经过门店所在地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复审并出具意见书后,向省文化厅报送年审备案材料。省文化厅审核认定合格的给予备案,审核认定不合格的停止其省行政区域内网吧连锁经营资格,并上报文化部。

第四章连锁企业门店的管理

第十六条连锁企业设立连锁直营门店的,应向当地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递交如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证明其是连锁企业直营关系的连锁门店出资证明(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书;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五)守法经营保证书;

(六)其它需要出具的材料。

第十七条连锁门店的审批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二)文化行政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审核合格的进行公示;审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安全、消防审核,出具批准文件;

(四)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勘查;

(五)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连锁)许可证》。

第十八条连锁企业不得指定商或业务人员参与直营门店的筹建和许可申请工作。连锁企业要分别明确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为落地的市、县业务管理负责人,并将名单报其原认定机构备案,直营门店许可申请材料只能由企业的各地业务负责人向许可受理部门提交。

第十九条连锁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技术管理系统,统一的技术管理软件必须有对其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的功能,能远程实现实时查询门店经营现金流情况,并汇总合并所有门店营业日报表。

第二十条连锁企业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制度,采用“连锁企业总部──直营门店”管理模式。直营门店的所有账目并入总部,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由总部统一核算等情况纳入文化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和年审。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参与认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守网吧连锁企业的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资格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已认定的网吧连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原认定机构或省文化厅取消其连锁经营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倒卖网吧牌照,为非本企业投资或控股的单位或个人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

(三)其所属直营门店一年内累计5家次或直营门店总数的10%以上的门店受到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

被取消网吧连锁企业资格的企业,文化行政部门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或者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主要职务的企业的认定申请。

第二十三条加大对网吧企业连锁门店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一)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三)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其所在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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