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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论文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05 17:49:38

村落文化论文

村落文化论文第1篇

关键词: 市场经济; 黔东南苗族村落; 文化变迁

中图分类号: C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3-0139-02

改革开放,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转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内的经济资源,按比例在产品和劳务上的资源配置。大改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下简称市场经济)不仅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带来了社会文化的巨大变革。传统经济维系下的黔东南(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村落文化,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着深刻的文化变迁。

一、黔东南苗族村落的人文地理背景

黔东南位于云贵高原东南边缘,面积3.03万平方千米,地势西高东低,峰峦起伏,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山青水秀,气候宜人。黔东南聚居有苗、侗、汉等33个民族,人口431.92万,其中苗族人口178.43万人。苗族村落散布于黔东南沟壑纵横的崇山峻岭之中。

黔东南苗族源于炎、黄时代的九黎部落,曾是“……黄河文明的伟大创造者”[1]。涿鹿战败后,部分苗族先民退居“左彭蠡,右洞庭”的江淮地区,尧舜禹时期发展成“三苗”部落集团。夏商周时期,成为“南蛮”或“荆蛮”的主体。春秋秦汉,逃避战难于武陵五溪地区,形成“武陵蛮”和“五溪蛮”。同时部分“武陵蛮”和“五溪蛮”沿清水江、都江而上,进入贵州黔东南,[2]形成了独特的黔东南苗族村落文化。

黔东南苗族村落是苗族历史文化的积淀,是生境适应的反映。苗族的历史迁徙和山地环境是黔东南苗族村落居境封闭和经济落后的客观基础。黔东南苗族村落的人们世代相衣,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维系着古朴浓郁的黔东南苗族村落文化。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实施,黔东南苗族村落的传统经济被改变。但这种改变是缓慢的,相对于经济发展是滞后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黔东南苗族村落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然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对黔东南苗族村落的社会、经济、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古村落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正经历着深刻的文化变迁。

二、黔东南苗族村落的文化变迁

(一)价值观念变迁

解放以前,散居于西南山地的黔东南苗族村落,人们几乎过着与世隔绝,与世无争的“桃源”生活。这是苗族历史的选择,也是苗族传统经济提出的客观要求。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黔东南苗族村落这种隔绝、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人们在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热潮的同时,思想观念也发生着与时俱进的变化。既有“”时期精神激进的狂热,也有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冷静与思考,激情与创新。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实现了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流动,使生产实现人尽其材、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从而充分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黔东南苗族村落传统的自给自足、中庸之道观念在市场经济开放、竞争、开拓的潮流中迅速逊色,存理去欲的儒家思想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迅速溃退。在市场经济中,人们的利益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人们的是非、利弊、得失、尊卑等观念急剧变化。市场经济孵化出黔东南苗族村落人们进取、竞争、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正冲击着“养牛为种田,养猪为过年,养鸡生蛋换油盐”的传统思想,人们的投资观念、消费观念、生育观正发生着变化。人们不再把更多余钱用于婚丧嫁娶、请客送礼和迷信,而是把更多的钱用于投资生产;传统的多子多福、重男轻女观念正在向优生优育和智力投资转换。人们不再固乡守土,而是积极融入发达地区的经济建设中。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正改变着村落人们的价值观念。

(二)生产方式的变迁

农业是黔东南苗族村落传统的经济部门。长期以来,黔东南苗族村落一直延续着男耕女织的传统。今天,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这种传统的男耕女织生产方式改变了。由于本地和沿海劳动价值的差异,种田的收入已远远不及外出打工。人们不再守乡固土,中青年纷纷涌入沿海打工,村中仅有老人和儿童留守。打工收入已成为当地主要的经济来源。村落传统经济中所产生的,如木匠、石匠、解匠、篾匠、瓦匠等职业匠人,其职业角色已逐渐淡化,有的则快速向专业化、规模化和技术化方向发展。生产方式的转变促成了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人们不再把专心务农的庄稼汉当成能干人,而是把从事非农经济,能赚钱的人看成是有本事的人。事实上,外出打工或从事非农经济的家庭,多数已盖上了新房,享有了电视、冰箱等现代化生活设施。这种收入差距,促成了黔东南苗族村落生产方式的变迁。

(三)生活习俗的变迁

在传统经济中,苗族往往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市场经济前,苗族的衣料多半是自己种棉,自己纺织,自己印染和自己缝制的。市场经济后,随着成衣业的发展,苗族除了苗族女装仍需手工刺绣和缝制外,多数男子已穿着汉装,苗族已不再种棉、纺织和缝制衣服了。目前,苗族女装也出现了日常便装,重大节日盛装的转变。在食物结构上,市场经济前,山居的黔东南苗族往往是“半年红薯半年粮”,除了有限大米之外,红薯、玉米、大麦、洋芋便是半年的粗粮。市场经济后,随着物流的畅通以及现代良种和化肥的使用,大米已能满足苗族村落的需求,红薯、玉米、大麦、洋芋等粗粮已逐渐成为牲畜的饲料,苗族传统的水磨和冲碓等食物加工工具,已逐渐被现代的碾米机和粉碎机所替代。黔东南苗族传统民居多为平房、吊脚半边楼、吊脚楼等木质结构。市场经济后,随着村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外出带来的建筑文化,村落开始出现了砖石结构的小洋楼。

(四)苗族社会文化的变迁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随着村落电视、网络对外来文化的传播以及村落与外界文化交流的频繁,村落传统文化发生了变化。在语言结构上,黔东南苗族村落除老人仍讲苗语外,中年人一般是苗、汉双语并用,中小学生在学校大多已讲汉语了。在婚姻方面,过去多由父母包办,往往是“先结婚后恋爱”。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随着外来文化的影响,现在的婚姻已由过去的父母包办逐渐变为青年人的自由恋爱,媒人牵线只有象征作用,已没有实质意义,婚姻程序亦大大简化了。如黔东南黄平县的苗族村落,结婚时,新郎将新娘接回家中,十三天后新娘才能返回娘家。这十三天男女双方不能圆房,只能由新郎的姐妹陪伴。结婚几年后,男方家以农忙或节日为名,才能再次将新娘接回家中,男女双方才能圆房。市场经济后,结婚礼节基本相同,但程序已大大简化。结婚多数已不再需要十三天,往往第一天结婚,第二天新娘即可返回娘家,新郎新娘月内即可同房。现在男女择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除考虑勤劳持家、尊老爱幼等传统品德外,居家条件和男子从事非农能力则为主要的择偶标准。现在的节日庆典,由于村落经济的发展,参入了很多现代文化的元素,也较以往隆重和热烈。在制度文化方面,过去,苗族往往依靠寨老和族长以及苗族习惯法处理村落内部事务。如偷伐树木者,由寨老或族长主持,罚米100斤,肉50斤,全村人集中煮食,以处罚偷伐者,同时警示后人。今天,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人们处理村落内部事务则更多地依靠村委会和法律,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较过去增强了。

三、黔东南苗族村落文化变迁的原因

文化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文化系统。在迁徙中形成,在生境适应中发展的苗族村落文化,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随着社会交往的频度和广度的增加,苗族村落文化也在快速演变中。

(一)市场经济是苗族村落文化变迁的前提

传统文化是在民族历史文明演进中形成的,是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市场经济开放,自由的空间为传统文化向经济富裕、政治稳定、科技发达的现代文化转型提供了条件。这是苗族村落文化快速变迁的前提。

(二)苗族村落文化变迁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使苗族村落文化背景发生了变化。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对苗族村落的结构、体制和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村落传统的社会结构,行为道德和价值观念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然为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所改造。这是社会的进步,是市场经济对苗族村落文化提出的客观要求。

(三)市场经济促成苗族村落文化变迁

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自由、竞争的经济,是社会功能、结构趋于公平和合理,人的潜能获得最大释放的经济。市场经济实现了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在内的经济资源,在产品和劳务上的合理配置,从而调动了人们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传统经济维系苗族村落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市场经济要求村落的人们重新掂量传统文化的是非、利弊与得失,重新思索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重新构建村落社会结构和功能,从而促成了黔东南苗族村落的文化变迁。

总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黔东南苗族村落的社会、经济、文化受到了巨大影响。古村落人们的价值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正经历着深刻的文化变迁。

参考文献:

村落文化论文第2篇

关键词:桂林;古村落;非优区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182-03

桂林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二千一百年的历史,在桂林地区散布了一系列各有特点的古村落。这些古村落是桂林千百年历史的缩影,是桂北文化的传承。这些古村落大部分是明清时期建村,较大地保留了历史沿革,即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较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虽经历久远年代,但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由于经济的落后、交通的不便以及其他各种原因,新建筑数量不多,这些古村落保留了大量反映桂林地区历史、文化原貌的古建筑和村落结构。

随着中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业的发展,休闲旅游、文化旅游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古村落成为一种新兴的旅游资源越来越受到关注,在桂林进行旅游业转型过程中,保护和开发古村落对于从景观旅游向文化旅游转型、从大众旅游向休闲旅游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桂林地区古村落分散在桂林乡镇,由于远离城市喧嚣,传统建筑和传统民风民俗得以留存。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很多古村落面临古民居建筑毁损、古民俗衰失、古生态被破坏等问题,古村落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同时大部分古村落规模不大,不具备规模化的商业旅游开发的吸引力。因此寻求适宜的开发模式,在开发中保护这些古村落迫在眉睫。本文基于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分析桂林地区古村落作为旅游资源的特点,探讨桂林古村落的开发模式,通过开发遗产之路等模式,组合、挖掘桂林古村落旅游资源,实现非优区旅游资源的优化。

一、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

旅游资源非优区是指原生性(原赋)旅游资源较为缺乏,品位较低,在一定时期内缺乏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资源,因而对游客吸引力小的区域。“非优”反映了旅游资源在不同区域之间质和量方面的差异,因此非优区是相对于资源优越区而言。“非优”因素会随着旅游需求、旅游资源发掘、创造而优化。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普遍认为旅游资源是旅游发展的唯一动力。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基于现代旅游发展动力观,认为旅游发展动力不再是单纯的资源驱动,1990年雷特提出了“需求+吸引物+信息”的旅游吸引系统。旅游发展不仅局限于资源驱动,经济发展、旅游需求等也能刺激旅游的发展。

在区域旅游竞争力分析方面,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基于现代旅游竞争优势理论,认为决定区域旅游竞争优势有五个基本因素:要素条件、需求条件、旅游环区域行为、介入机会。有效调动五个因素作用,扬长避短,旅游资源非优区是可以优化的。

旅游资源非优区的优化机制主要包括:创建新景观、深度开发现有资源、发掘原有事物的新价值、资源组合、采用合理的市场运作方式与营销手段、基于经济发展引导旅游需求等。

二、桂林发展古村落旅游资源分析

通过初步统计在桂林各乡镇分布着近三十多个古村落,这些古村落历史悠久,折射出桂林经济发展的脉络,建筑体现了岭南地区明清时期古民居特色。在这些古村落中“江头村和长岗岭村古建筑群” 荣获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还建成了长岗岭古村落生态博物馆。已有四百多年历史的阳朔渔村因1998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到访而名扬中外。除此之外,在桂林临桂县、灵川县、兴安县、阳朔县、恭城县、平乐县都存在多处古村落,灵川江头古村、长岗岭古村、迪塘古村等近二十处,兴安秦家大院古民居、莫川榜上村等四处,阳朔古石头寨、旧县等五处,灌阳文市镇月岭村、古墓,古牌坊,平乐榕津沙子乡,恭城朗山村、荔浦青山古屯等等。这些古村落现存有古民居、宗祠、古戏台、古桥、古塔、古墓群。有的村落古民居保持完整,有的规模不大,青砖黑瓦,坡屋面、马头墙、飞檐、画栋、雕花窗、鳞次栉比,结构独特。这些古村落沿着历史上桂林经济发展的脉络排布,古建筑具有独特历史韵味,并体现了多种文化的渐进与交融。

桂林地区古村落旅游资源分析:

1.桂林地区古村落属于非优旅游资源分析。古村落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古村落本身所具有的遗产性价值特征,包括村落凝聚的文化特征和整体人文生态系统特征;二是基于古村落特色和创新利用的市场价值。古村落的价值主要通过五个指标进行评价:悠久性、完整性、乡土性、协调性和典型性。

从单个古村落进行评价,桂林地区大部分古村落建于明清时期,村落的规模不大,保持基本完整,处于乡野之间,古建筑大部分是徽式明清建筑。与国内知名的古村镇相比较而言,桂林地区古村落并不具备独特的优势,至少在悠久性、典型性、规模等方面略输一筹。相对于历史经济发达地区的古村落而言,大部分桂林地区的古村落属于非优区的旅游资源。如比较有代表性的江头村仅八百多年建村历史,现有180余座620多间砖瓦结构民居,其中60%以上属明清时代建筑,部分现代建筑兀然于其中。历史性、规模性、完整性、知名度等方面,与丽江古镇、陕西平遥相比,难以企及。与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特色鲜明的皖南古村落相比也望其项背。因此桂林自然风光闻名于世,但是桂林古村落作为历史旅游资源而言,不具备优势,从遗产旅游角度而言,桂林属于对游客吸引力小的区域。

由于受到规模和典型性的影响,大部分古村落进行单纯的古村落景点式商业化开发的吸引力有限。桂林地区古村落旅游开发起于20世纪90年代末,古村落旅游主要有以下特征:首先,村民的保护和开发意识相对薄弱,部分村落在经济得到发展的过程中破坏了原有的建筑,使得村落原有的布局、风格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村民缺乏旅游接待意识,对于到访的游客态度生硬。其次,开发时间相对较晚,以自主开发为主,开发模式较为单一。目前开发较早、名声较大的江头村始于20世纪90年代,基本为村民自治管理,参观费用主要作为修缮基金。江头村作为旅游项目进行招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未引入理想的投资开发者。再次,古村落缺乏系统的旅游规划,没有专业的旅游资源开发,如系统、具有趣味和学科性的导游词,缺乏必要旅游辅助设施。一些村落卫生条件较差。最后,到访者以桂林地区本地居民为主,客源非常有限。

2.基于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桂林地区旅游价值再分析基于旅游资源非优区理论,按照非优资源的优化机制,对桂林地区古村落价值进行再分析:(1)联带优势。桂林作为国家旅游文化名城,以山水著称于世,有山清、水秀、洞奇、石美“四绝”之誉,是中国自然风光的典型代表和经典品牌。两千多年来,桂林先后成为郡、州、府、县治的所在地。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虽然面对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仍实现游客量和旅游收入超过20%的增长。游客在欣赏桂林山水风景之余,有了解桂林历史文化的兴趣。发展桂林遗产旅游,具有一定的市场基础。(2)区位优势。总书记指出:“广西沿海、沿边、沿江,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接合部,区位优势明显。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作为连接西南、华南、中南以及东盟大市场的枢纽,将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桂林地处广西北部,交通网络发达,湘桂铁路由东北向西南纵贯桂林,随着桂广高铁的建设,游客进出桂林更为便利。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有50多条航线,可以到达国内、国外很多地方。桂林地区的古村落都分布在距离桂林市区车程在2小时以内的范围内,便于游客游访。(3)遗产旅游的需求增加。在过去二十年里,世界旅游业蓬勃发展,旅游需求迅速增长,遗产旅游体验需求也在增长,遗产旅游成为全球旅游业种发展最快的旅游活动之一,根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期间,参观遗产景点的游客人数以每年25%~30%的速度增长。随着人们的文化素质提高、财富增长、闲暇时间增多,遗产旅游将成为旅游需求主要的推动力。(4)组合优势。桂林地区单个古村落而言,虽然不具备规模优势,但是整个桂林地区古村落数量较多,各具特点,比如江头村是桂北儒家文化的代表,长岗岭是桂北商宦文化的代表,渔村是渔家文化的代表,阳朔石头寨具有独特的建筑材料和结构等等,沿湘桂古道各古村落在数百年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北部地区到南部地区,古民居建筑风格出现渐变的趋势,外来文化不断交融,折射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脉络。这些古村落散布的地区风景优美,具有桂北乡村风情。近年来,桂林旅游产品已从较单一的大众观光型逐步拓展到休闲度假型,并随之衍生出乡村游、自行车游、徒步游等绿色环保旅游方式。这些古村落散步于乡间田野,山水与农家田园风光完美结合,文化因素与自然风光完美结合,有利于绿色环保旅游方式与遗产旅游结合,可提升旅游的内涵。

通过以上分析,从传统的旅游资源观点来看,桂林地区古村落属于非优区旅游资源,但是通过优化机制,从发展的眼光,桂林地区古村落具备发展遗产旅游的潜质,是桂林旅游资源的又一亮点,是文化旅游的一个突破口。

三、桂林发展古村落开发模式与保护措施

1.集群式开发,设计遗产之路。遗产之路是遗产旅游的一种方式,相对于点或面的旅游景点,遗产之路实现点线结合,遗产之路上的各独立景点由步行小路、自行车道或汽车道连接。有大型、中型和小型之分,如著名的丝绸之路、美国波斯顿自由之路等。桂林地区的古村落单个规模不大,不适宜作为点面型的旅游景点进行开发,而以一个主题,设计遗产之路,连接独立的古村落,集群化开发。如沿湘桂古道,以古道为连接,开发出具有桂北地区特色的湘桂商旅遗产之路。由于湘桂古道由北而南,穿越桂林市区北面的丘陵地带,古道沿途有风雨亭、古树、古桥,原貌保持较好。游客跟随马帮向导,进行体验式遗产旅游,在各古村落休息、参观,在古戏台观看桂剧或傩戏。对古村落线路进行勘探,考察各古村落资源,设计出适合各种年龄层次及多种交通方式交替的线路,是遗产旅游开发的前提。

2.多种要素组合,复合型开发。非优旅游资源的优化机制之一是进行要素组合。桂林地区山清水秀,桂林地区古村落一般依山傍水,空气清新,乡情浓厚。发掘古村落的旅游要素,将其遗产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休闲运动旅游资源要素进行组合。把古村落遗产之路打造为遗产旅游、乡村旅游、休闲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的复合旅游产品。每个村落又各具特色,保持其原真性和乡土性,有的村落突出建筑特色、有的村落突出文化特色、有的村落突出乡土体验、有的村落突出地方曲艺、有的村落突出地方美食等。让游客在不同村落都有不同体验。将历史文化旅游与自然风光旅游、生态旅游相结合,让桂林古村落旅游散发出不同于江南古村镇、西北古村镇、丽江古镇的独特魅力。

3.政府主导,整体筹划。遗产之路能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给当地传统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当地文化的发展,增强认同感。但是遗产之路涉及的遗产保护、线路考察及涉及、旅游体验产品的开发,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公共性、公益性,路线长,跨行政区域,专业性强,跨行业,必须依托于政府整体筹划,协调发展。要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公共利益与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投入与利益分配问题,做好生态管理、文物管理、文化管理工作。

由于桂北古村落分散、规模不大等特点,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较高资质的开发者整体开发存在一定难度。以名气较大、开发时间较长的江头村来看,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仍依托村集体自主开发,导游由村妇女担任,主要收入依靠捐赠及门票。由于村民专业知识水平的限制、开发资金缺口的限制,很难将江头村的特色挖掘出来,旅游体验单一。如果没有统一筹划,必然出现各村落自行开发或由单个旅游公司开发,容易出现旅游产品雷同、恶性竞争等问题,无法较好体现遗产之路的原生态及体验旅游的魅力。

政府对遗产之路的统一筹划、协调发展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对古村落旅游资源的调查研究;(2)调动各方力量对古村落旅游资源进行规划,特别是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社区的参与积极性;(3)做好营销活动,打造品牌,形成特色;(4)搭建营销网络,实现多种宣传、销售活动;(5)做好监督管理,特别是古建筑的保护与维护,保证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6)多种途径引入保护资金,维护修缮古建筑,并做到修旧如旧,保持桂北古民居风情。

4.投资者多元化,多模式开发。目前中国古村落的开发主要有以下模式:第一类,所有者开发,即由古建筑所有人开发,主要由村委会发起、管理;第二类,个人承包开发,由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个人承包开发;第三类,企业承包开发。从发起人看,主要有村民自主经营和政府投资(引资)经营等模式。由于古村落旅游必须依托仍然居住在村里中的村民,村民素质、村民对于游客的态度、村民参与旅游开发与管理的程度,很大程度决定了古村落旅游开发的成功,因此合理进行利益分配,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成为旅游开发过程中的关键。在开发初期,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尝试多种模式混合经营,实现政府主导、多种投资主体、社区参与,多种经营模式结合。甚至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与原房主协商,对于无力修缮的古民居公开招租,承租人支付古民居的修缮资金,同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获得古民居的使用权,可在古民居内休闲度假或者经营。

四、结语

根据旅游非优区理论,桂林地区古村落作为遗产旅游资源,由于不具备历史典型性、规模性等因素,决定了桂林地区古村落属于旅游非优区。但是桂林地区古村落散布各乡间田野,各具不同文化特点,体现了桂林经济发展的历史脉搏和文化交融。按照旅游资源非优区优化机制,通过探索桂林地区集群式开发、设计遗产之路、整体筹划、多种旅游资源要素组合、复合型开发等多种模式,实现桂林地区古村落非优区的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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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论文第3篇

关键词:古村落 文化构建 文化解构 文化传承 文化保护

作为古代“聚落”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村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自从进入农业社会之后,聚居式的生活方式代替了原有的“迁徙式”的生活方式,人们的脚步逐渐固定下来。虽然也会因为气候、自然灾害、战争等进行人口的迁移,但是相对而言,人类已经在相对稳定的环境中逐渐的发展壮大着。同时,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带来的是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一年成村,三年成都”。聚落最终分化成了村落和城市两种生活区域,而村落便是现今社会农村最为原始的形式。当然,部分村落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逐渐消退,有的最终发展成了城市,有的退出了人类发展的历史。但是,广阔的中华大地上最终还是遗留下来了一定数量的古代村落。

一、古村落的文化构建

在古村落的文化构建体系中,组成要素是全面的。其中,既有物质文化的明显印记,也有制度文化的隐形影响,既有行为文化的自觉约束,也有精神文化的集体感悟。

1.物质文化构建

古村落的物质文化属于显性文化,一般包括空间布局、建筑风格、景观园林以及传统工艺等诸多方面。这些要素是古村落物质文化的集中体现,其中所彰显的文化标记是十分明显的,有的体现着不同时代的社会理想,有的散发着村民的审美情趣,有的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时代的精神。这些文化印记将古村落的文化风貌表现得生动形象、淋漓尽致。

2.制度文化构建

制度文化是古村落文化中的隐形文化之一,它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强制性”的制度。目的是维护村落的稳定和发展,要求所有的村民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者,将按照制度的约定进行惩戒,没有徇私的余地。这些制度对古村落的发展是必需的,它维护着村民之间的关系在一个正常化的轨道上发展,同时约束着村民的行为,使其能够在共同行为准则的指引下行为和做事。

3.行为文化构建

行为文化也是古村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隐性文化。行为文化是“软性”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该种文化在古村落的发展进程中作用锐减,甚至不起作用。与此相反,古村落的行为文化由村民活动本身构成,是一种“超生理性”的文化。在对村民个体和群体的约束力度上,有时要强于制度文化,任何村民对其务必遵守。这种行为文化是无形的、非物质性的,需要个体自律才能实现,而这便成为了古村落“软性”的约束,即行为文化。

4.精神文化构建

与其他的历史古迹不同的是,古村落的文化气息弥漫其中。虽然可以通过感官获知其历史传承,但是要想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就必须对其吐纳的精神气息进行分辨,精神文化是古村落文化整体构建中的灵魂所在。古村落的魅力不但表现在其外在的建筑、街道和祠堂方面,深入其中便会发现,古村落给人以震撼其中、聚合内敛、浓厚轻盈的精神风貌和文化气质。而这便是古村落精神文化的所在,是古村落魅力和风格的集中展现。

二、现代人类行为对古村落文化的解构

1.显性文化遭到破坏

在人类的早期文明中,社会的进步往往是单向的。即人们只对未曾涉足的领域进行探索和垦荒,而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文明和已经获得的进步则进行长久的保存,不存在为了获得新的进步而对已经获得的进步进行破除。

在人类现代行为中,情况似乎正好相反,获得进步已经不单纯是通过对自然界的改造来实现,一定数量的以获取更大进步为旗号的人类行为,往往是在“破立之间”完成的。这虽然不能以破坏既有文明一概论之,但是,对既得文明的一概破除就显得得不偿失了。比如,部分地方误解了“新农村建设”,将农村的管理和建设都以“新”字为标杆,道路要新、房屋要新,结果许多古村落之中的古房舍、古祠堂被拆倒重建,许多古街道、古牌坊被翻弄一新,古村落的物质文化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2.隐性文化遭到破解

毋庸置疑,在保护古村落的遗存方面,农民群体是其中最为直接和主要的力量,尤其是对古村落隐性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保护方面,村民无疑是直接的参与者和主持者,现实并非如此。

一方面,农民对村落隐性文化的认识不高,他们更关心的是如何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对保护文化资源则存在着较为模糊的认识,甚至在文化保护和物质生活改善两者之间进行权衡的话,农民难免会选择后者;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此类问题的宣传、讲解和教育力度不够,致使对这一问题难以形成广阔层面上的群体认识。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如今的部分古村落逐渐失去了其“古”的韵味。“古”,不单纯是经年的石板路、苍老的祠堂,还应表现为一如既往的生活态度和始终如一的文化心理认同。但是,我们确实看到了这些本应坚守的物事,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正在逐渐地消退,“文脉还在,文化息声”,这种尴尬的局面实在让对古村落神往的人们有所失望。

三、古村落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1.增加经济方面的支撑

对古村落进行经济扶持,使其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是十分必要的,这将提升保护活动的力度,增加相关人员的保障动力。一方面,可以考虑选择相应的地区,由当地政府或民间组织带头,建立保护发展基金,资金的来源可通过政府拨付的形式获得,也可通过村民集资、社会筹集等多种渠道进行;另一方面,古村落的保护工作还应将其推向社会,将古村落的文化遗产展示出来,使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社会资金的加入,争取到更多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帮助。

2.以发展促保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几乎这个社会的任何地区的人类生活都或多或少地印上了“经济”的痕迹,现实性和物质性已经成了绝大部分人生活追求的主题。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古村落的村民,一直保护古村落的中坚力量发挥其主导的作用,在保护古村落这一问题上应将村民的现实需求考虑其中,这样更能充分的调动这一群体的积极性和主体性,最大限度的扩充保护群体的范围。为此,需要“以发展促保护”,应使村民能够看到和体会到古村落的保护工作与其生活息息相关。一方面,政府要发挥积极的作用,通过科技的投入和示范,带领村民一起对古村落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使村民能够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另一方面,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应考虑“新旧分制”这一新的方向,这样不但能够为古村落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历史空间”,还能将村民从原始的发展脉络中释放出来,更快地完成向现代生活的转变。

3.多学科联动

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单一的建筑学或人类学意义上简单的工作,它涉及历史、考古发掘、经济管理、建筑规划、民俗宗教等诸多学科。因此,对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一方面要集合多方面的专家力量共同参与,另一方面,还应对古村落需要保护的层面进行仔细的分析,确定其最为薄弱的环节和层面,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唯有如此,才能把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工作做得更加长久,更有成效。

古村落是文化遗产中极为特殊的一种形式,它兼具有形物质文化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于一体。因此,古村落在延承历史脉络、凸显民间文化方面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已经远远超过了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致使古村落的文化保护工作陷入了艰难的境地。一方面是外来力量对古村落文化的无意践踏,另一方面是内在村民对古村落文化的“不以为然”,两相作用的结果便是这一特殊的文化符号在历史命题上显得越来越模糊,有逐渐消退的风险。基于这样的忧思,本文对古村落的文化构建和解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据此给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当然,本文的研究结论毕竟是局部的、有限的,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给出更多、更有价值的补充。

参考文献:

[1]刘红艳.论贺州古村落文化资源保护的意义[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1(1).

[2]谢维光,马华泉,杨艳丽,祝招玲.文化产业化背景下古村落旅游文化竞争力提升实证研究[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0(1).

[3]何建忠.整理古村落文化的历史与现实意义[J].北京观察,2007(7).

[4]钟培林.新农村建设中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的问题与对策[J].老区建设,2008(21).

[5]曹国新.文化古村落:一类重要而特殊的旅游资源[J].江西社会科学,2003(9).

[6]许重岗.建立古村落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思考[J].浙江社会科学,2003(3).

[7]施琦.试论古村落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J].农业考古,2008(3).

[8]李和平.论历史环境中非物质形态遗产的保护[J].城市规划学刊,2006(2).

村落文化论文第4篇

关键词:传统村落;更新;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K915 文献标识码:A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大国,村落数量多、分布广。这些传统村落不受现代规划条件的限制,它们是人与自然共同创造的产物,具有极强的地域性。近年随着国家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传统村落更新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建筑领域,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传统村落的更新问题是世界各国在新型农村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在众多国家中,德国关于村落更新的研究与实践比较具有代表性。在德国,村落的更新过程是一个连续、系统的过程,每一步都从村落自身特点出发,它需要村民、政府和建筑师共同配合完成。建筑师在更新过程中主要任务是与村民和政府配合,完成更新规划工作。除德国外,日本村落的更新,也有自己的特点。日本村落的更新很少会出现大拆大建的现象,大多只是针对个别村落、独立住户进行的小规模改建、修缮,并尽可能保留着历史、文化的印记。

二、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我国建筑领域提及到村落更新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30年代,但其只是作为传统民居研究的一部分而出现的,并没有明确提出村落更新这一概念。

我国“十一五规划”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置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新高度,针对村落更新建设出现问题的研究才逐渐增多,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领域和视角都有了明显拓展。从研究角度来看,主要包括:

(一)基于人居环境角度的村落更新研究

近年,在吴良镛先生的人居环境科学理论指导下,出现了一系列探讨不同人居环境中,传统村落形态及其发展的研究,这些研究以人居环境理论为基础,提出解决特定地域特征下,所出现人居环境问题的办法。

周庆华教授的《人居环境科学丛书·黄土高原·河谷中的聚落:陕北地区人居环境空间形态模式研究》,以陕北河谷地区的聚落人居环境空间形态为研究对象,重点提出了三个层面人居环境空间形态演化的适宜模式。李志刚教授的《河西走廊人居环境保护与发展模式研究》,以生态环境脆弱的河西走廊地区为研究对象,以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经济社会规律为双重导向,展开研究。翟辉教授的《香格里拉乌托邦理想城:香格里拉地区人居环境研究》,以“香格里拉地区”的人居环境为研究对象,对建设“香格里拉的人居环境”提出了一些建议与设想。

(二)基于地域文化角度的村落更新研究

同济大学常青教授的《探索风土聚落的再生之道——以上海金泽古镇实验为例》,以上海市郊区的历史文化古镇为研究对象,认为城乡结合部的聚落文化等地域特征正在消失,并对怎样保护和再生这样的传统聚落,提出了相应的再生模式。沈一凡的《传统村落街巷空间的保护与更新——以金丘村“民俗历史文化展示区”为例》,以传统村落交通空间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改造,来达到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同时又保护地域特征的目的。陆琦的《传统民居改造更新与持续性发展——从化松柏堂古村落改造设想》,通过对村落内建筑的研究,使传统村落达到适应现代生活,同时保护历史建筑的目的。许业和的《传统社区的更新——浙江南阁传统宗族村落研究》以南方比较典型的传统宗族村落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其地域文化的梳理,提出若干改造模式。

(三)基于资源、产业角度的村落更新研究

岳邦瑞教授的《绿洲建筑论——地域资源约束下的新疆绿洲聚落营造模式》以绿洲聚落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优适建筑”理论。雷振东教授的《整合与重构:关中乡村聚落转型研究》,以关中地区聚落为研究对象,明晰其可持续发展的适宜方向、对策和途径,并实践性地探讨了灵泉村传统聚落有机更新的适宜性模式。

三、结语

综合以上研究成果得知,国外关于村落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出发点主要从村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两方面来考虑村落的发展问题。

国内建筑领域的相关研究也很丰富,研究涉及地区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研究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研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研究思路逐步拓宽,深刻且学术观点新颖。

然而,由于最早对村落更新问题的研究是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一部分出现的,专项研究较晚,因此也会有一些不足之处:

1.以往研究针对的地区多集中在南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传统集镇和乡村,涉及到我国普遍存在且农村问题突出的内蒙古地区的研究还相对较少。

2.研究很少从需求关系的角度出发,来分析村落的更新发展变化。

参考文献:

[1] 王路.农村建筑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更新——德国村落规划的启示[J].建筑学报,1999(11):16~21.

[2] 周静敏,惠丝思,薛思雯,丁凡,刘璟.文化风景的活力蔓延——日本新农村建设的振兴潮流[J].建筑学报,2011(4):46~51.

[3] 周庆华.黄土高原·河谷中的聚落[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01.

[4] 李志刚.河西走廊人居环境保护与发展模式研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06.

[5] 翟辉.香格里拉乌托邦理想城:香格里拉地区人居环境研究[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09.

[6] 常青.探索风土聚落的再生之道——以上海金泽古镇实验为例[J].城市规划学刊,2008,02.

[7] 沈一凡,柳晓杰,洪艳.传统村落街巷空间的保护与更新——以金丘村“民俗历史文化展示区”为例[C].首届中国民族聚居区建筑文化遗产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0.07.

[8] 许业和.传统社区的更新——浙江南阁传统宗族村落研究[J].小城镇建设,2005,02.

[9] 陆琦.传统民居改造更新与持续性发展——从化松柏堂古村落改造设想[C].华南地区古镇保护与发展研讨会文集.2008.

村落文化论文第5篇

关键词:传统村落; 生态博物馆; 保护和发展; 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G26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1254(2017)01-0102-07

The Research on the Traditional Villages Preserv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museum-Orientation

TANG Xiaoxiang1,2, WANG Dong1,2

(1.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ubtropical Building Science and School of Architecture,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 Guangdong Engineering &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for Modern Architecture Design, Guangzhou 510640,Guangdong,China)Abstract:Traditional villages are the symb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which are the important carriers of cultural heritage. With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a great number of traditional Chinese villages were witnessed to bevanishing. After more than 20 years of development, the eco-museums in China have become more and moreSinicized, which have basically realized the goal of protecting and preserving the original ecological culture, although facing the dinary choicesbetween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histor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current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villages, three points about the practice of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of eco-museum theory in western countries are clarified. Through literature review and field investigation, four kinds of domestic eco-museumpaths of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villages and its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actice exploration process are teased out to put forward the improving and perfect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traditional villages, ecomuseums,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cultural heritage

魍炒迓涫悄固的历史和文化,是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一个时期以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中国传统村落在我们面前快速消失。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是弘扬传统文化,“记住乡愁”的必然要求,是中华民族落实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的必由之路。传统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是备受关注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学界在努力探索我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方案和策略,提出了包括生态博物馆的保护模式在内的多种创新方式。生态博物馆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后期被引入国内就是首先是为了解决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经过20余年的发展,生态博物馆在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走向了中国化道路,虽然“基本实现了保护原生态文化的目标”[1],但也面临着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二元矛盾。本文在分析国外生态博物馆的实践经验与现状的前提下,梳理出国内四种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生态博物馆路径及其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建议。

一、国外生态博物馆保护实践

生态博物馆的前身可以追朔至1891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建立的世界上第一座露天博物馆――斯堪森露天博物馆[2],主张文化遗产与其环境的整体保护。生态博物馆一词的正式提出者是法国人乔治・亨利・里维埃(Georges Henri Rivière,1897-1985),他先后对生态博物馆作过三次修订,于1980年提出“一个进化的定义”[3]。另一位生态博物馆创始人――雨果・戴瓦兰(Hugues Michet de Varine-Bohan)于1971年至1974年在法国克勒索蒙特索煤矿建立了新型博物馆,追求人、自然、社会的平衡,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并正式采用了生态博物馆的名称[4]。通俗地说,生态博物馆就是强调当地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物,并协调各参与主体的利益,定位各方角色,整合力量解决社区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问题。文章从社区参与、主体职能定位、保护发展三个层面分析国际生态博物馆的主要内容,并同时探讨其借鉴意义。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7卷第1期唐孝祥,王东:以生态博物馆为导向的传统村落保护研究 (一)社区参与是生态博物馆的内在要求

目前,世界上所建立的生态博物馆都存在很大差异。这与其“一个进化的定义”的定义是相吻合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是什么,只有从根本上反思这个问题,我们的生态博物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可能获得稳固的基础。国际上众多专家学者都认为社区参与是生态博物馆的内在要求[5-8],该原则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同行的普遍认可。戴瓦兰根据毕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历,认为生态博物馆的最主要的价值就是使社区居民能够理解他们在社区发展中的作用,即如何保护与利用他们固有的资源和传承与丰富固有的文化遗产。为了说明生态博物馆的本质,他采用了“同心圆图示”说明:中心层是“博物馆”,第二层是“社区”,第三层是“环境”,环境外层是无限的世界。此外,挪威专家约翰・杰斯特龙(John Gjestrum)用“图形对比”法从传统博物馆与生态博物馆构成要素的异同探讨生态博物馆的本质,认为生态博物馆的活动都是以当地居民的集体记忆为主轴的。生态博物馆的运作必须由当地居民负责,他们是博物馆的员工、主人。40余年过去了,关于生态博物馆的核心内容是什么,虽然时有争论,但社区参与成为全球生态博物馆的重要共识却无太大争议。

(二)主体职能定位是生态博物馆的重要内容

从世界各地的生态博物馆的实践来看,参与主体主要涉及三方,即政府方、学者方、社区成员,有的还把游客包括在内。但由于不同地区存在差异,尤其是管理机制上的不同,导致不同参与主体在生态博物馆中扮演的角色与参与的程度及掌握话语权的多少存在明显差异。例如,法国的“三个委员会制度”:用户代表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政府部门及主办方等组成的管理委员会。从实践结果来看,用户与学术委员会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提供主要资金的管理委员会主导着生态博物馆的运行。此外,英国的社区工作方法,强调当地居民的主导地位,意大利则是以政府立法为依据,地方官员参与并担任某一领导职务。而中国早在贵州梭嘎生态博物馆建设中确立的“六枝原则”中的第三条明确提出“生态博物馆的核心是公众参与,必须以民主方式参与”[9],但践中始终受到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村民处于被动参与状态。因此,吸收国外生态博物馆的经验,对于如何协调其参与主体,如约束政府过度干预、引导专家积极持续的建言献策、凸显社区居民主体地位等的角色,就变得尤为必要。针对生态博物馆的这一现状,有学者提出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平衡价值系统,但国内至今未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平衡系统出现,这需要继续努力。

(三)保护与发展是生态博物馆的永恒主题

上文开篇已述生态博物馆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如何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保存文化遗产。但从实践结果来看,只保护不发展的结果是缺乏内生动力,反而制约了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保护与利用。英国学者彼特・戴维斯(Peter Daivs)曾做过问卷调查,认为生态博物馆必须与旅游发展相结合,才能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并将生态博物馆定义为“Ecomuseum is a communitity-driven museum or heritage project that aid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以社区力量为其动力,旨在可持续发展的博物馆或遗产保护项目) [10]。分析国内外的生态博物馆建设,我们都会发现它们的共同目标之一就是发展文化生态旅游和农业生态旅游,促进社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在2005年中国贵阳国际生态博物馆论坛上关于保护与发展问题,各国学者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法国专家马克・摩尔(Marc.Maure)提出能否“将生态博物馆转变为一个旅游工业的展柜,它是否能够和它所承担的镜子(文化遗产载体)作用兼容”[11]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经过持续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近年来可持续发展已经被确认为生态博物馆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关键是如何找到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点。一方面,社区居民迫切需要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与生活水平;另一方面,游客、专家等则希望保持传统的文化及整体风貌。如何协调不同主体需求成为解决保护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有专家提出责任性旅游事业的理论构想。该建议要求参与主体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界良心。根据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在中西部欠发达的民族地区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但其构想是值得进一步研究思考的。

二、国内生态博物馆的保护实践

在国内结束后,博物馆迎来了发展的高潮。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传统博物馆内部正在酝酿一场变革。从1997年起,国内第一个生态博物馆――贵州六枝梭嘎生态博物馆立项后,经过20余年的发展,生态博物馆不断地出现在华夏大地上,在学习国外生态博物馆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主要形成了贵州、广西、云南、安吉四种发展路径。它们存在保护措施、管理机制、主体价值需求多元化以及保护与发展的二元矛盾的共同性特征。

(一)国内生态博物馆的四种路径

贵州路径理念上强调村民主导,但从实践结果看,村民的社区参与积极性是有限的,而对专家和政府的依赖性较大。这一路径受国外生态博物馆理论影响较深,没能很好的结合贵州民族地区欠发达的实际情况,没能有效改善村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因此,有人认为贵州模式是失败的[12]。广西路径,即“1+10”“联合体”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方式。这种方式更加倚重学者和当地居民的合作和沟通,建立了科研力量和村民的互动机制,唤起了村民的积极参与性,同时也加强了生态博物馆的文化展示功能”[13],弥补了民族地区相关专业人才不足的窘境。云南省的民族文化生态村是专家指导下的村民主导方式,也有称之为“学术机构主导型”[14],“致力于民族文化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的乡村建设模式。”[15]根本目标是唤醒作为主体的村民的自觉意识。安吉路径是基于东部发达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新概念,讲求“遗产与资源特色整合”“居民与政府的良好配合及文化自觉”“点―线―面式的博物馆群创新”“制度先行与良性运转”等核心理念[16]。安吉路径是不同于欠发达民族地区的生态博物馆,它预示着我国生态博物馆发展的新阶段,也引领着博物馆理论研究的新方向。

(二)四种路径存在的问题

1.多种保护措施共生。在国内与生态博物馆建设项目相伴的还有其它各种保护方式,最典型的是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在民族地区则有民族文化村寨保护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除了这些专项的保护措施外,还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常规保护措施。可见,关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种类多样,这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多种保护措施共生,保护对象彼此交叉。比较而言,生态博物馆只是其中一种保护方式,从实践效果看,其成果主要归结于其它保护措施的综合效应,生态博物馆特有的社区参与遇到很大的执行困难。因此,生态博物馆有必要重新审视多种保护措施中的主次关系,甚至要统筹各方力量。

2.多元管理机制的复杂性。在设置生态博物馆保护项目的村寨,除了生态博物馆的日常管理机制外,还受到村民自治制度、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影响,不少生态博物馆与行政机构是隶属关系。由于中国特色的村民组织与管理制度主体的文化水平、视野局限,对生态博物馆的认识存在很大局限,无形中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行政管理印迹也很明显,如贵州、广西生态博物馆的行业主管部门是省建设厅的村镇处,行业归口是省文化厅文物处,梭嘎生态博物馆是行政科级单位,隶属贵州省六枝特区文化局主管。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看,多元的管理机制是不利于村落文化遗产健康发展的。因此,理顺生态博物馆与其它管理机制的关系是有利于生态博物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功能的。

3.多元主体价值需求矛盾。生态博物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博弈场,参与博弈的主体主要有村民、游客、学者、政府等。村民希望通过生态博物馆项目的建设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其生产生活水平;政府官员希望给当地经济带来实惠,并取得相应政绩;游客和专家则希望保持村落原状,前者出于猎奇的心理,后者则是文化遗产传承的使命感驱使及个人学术愿望的期冀。归根结底表现为村落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二元矛盾。因此,建构一套多元主体价值需求的平衡体系是迫切的。

4.文化传承与旅游发展的二元矛盾。回顾国内20余年的生态博物馆建设历程 ,我们会发现凡建生态博物馆,相应的必伴随旅游业的发展,这包括主动的旅游开发与被动的事实旅游两个层面。国内生态博物馆建设初期对旅游是谨慎和回避的。贵州《六枝原则》说到“当旅游与文化保护发生冲突时,旅游要让位给文化保护”,这无形中形成了文化保护为主,旅游发展为辅的主次关系。导致的结果是事实旅游的客观产生,对村落的负面冲击依然存在,但并没有为村落获得更多的经济实惠,最终制约了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分析,发展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是不应该回避的事实。

三、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建议

上文分析了国外生态博物馆保护的社区参与、主体职能定位、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三大核心内容,以及国内生态博物馆四种保护路径及其实践的经验与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国内传统村落的生态博物馆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树立村民的自尊、自信、自强意识

在国外生态博物馆理念的影响下,国内生态博物馆建设在理论上都强调村民主导原则。但从实践效果来看,却存在明显差异。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一开始政府较少干预,村民主导原则贯彻得较为彻底,有力地推动了村落的发展,并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良好效果。相反,以生态博物馆冠名的贵州、广西模式在这一点上,相比较却不够理想,名义上仍然是村民主导,但事实上话语权主要被政府和专家把持。这与过多的行政干预、多头领导,事业单位性质有密切关系。因此,减少行政性,统筹各管理方,是改变这种境况可资借鉴的思路。但是,村民主导也是有缺陷的,由于农民的局限性,即随意性、无秩序性,他们易滥用村民主导权。在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典型代表――仙人洞生态村建设的早期最明显的就是村民乱建乱盖民宅。没有整体意识,只顾自家利益,更别提规划、设计、审美的的意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尽理想。村民主导原则本身没有错,只是没有很好地考虑欠发达的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要解决村民主导原则存在的缺陷,最根本的就是改变村民的文化自觉、自信、自强意识。不论是文化遗产传承,还是实现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最根本的力量还是村民本身。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年龄组的断层(中青年大量的外出打工)。因此,培养有不同年龄段的传承人梯队是迫切的。在陕北延安,为了年轻一代继承安塞腰鼓、陕北民歌、秧歌等“非遗”项目,在民间传承之外,政府将其纳入官方教育体系,并从小学到大W(主要是延安大学)都有相应的课程设置。对于村民,尤其是村干部,可以聘请专家作短期培训、讲演。通过这些措施树立村民文化自知、自信、自强意识,克服农本思想的局限,社区参与的理念才有可能真正落实。

(二)采用过程管理的思路

社区参与理念在实际操作中能否贯彻落实是世界生态博物馆最突出的难题,至今也未能有效的解决。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区域间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因素导致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的此问题相比国外更为严峻。国外在生态博物馆诞生之前已有近百年的社区博物馆发展史,有良好的经验积累。而国内“空降”的生态博物馆大多处于经济文化落后的民族地区,村民可能连博物馆这个词都没听过,更别说生态博物馆了,所以只能将时间拉长,用过程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遵循“一个方法,两个阶段,三个层面”的思路。所谓“一个方法”就是上文所述的教育培训,它又包含两条路径即官方的学校教育和民间的传承机制;所谓“两个阶段”就是人阶段和村民自觉阶段,以此相对应的就是经济驱动层面、感情驱动层面、理性驱动层面。在人阶段村民的综合素质不能主导生态博物馆的良性发展,这时候,政府、专家可以代为主导,并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如何调动村民的参与热情,现阶段主要是靠经济利益来驱动,那就得让村民看到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是能够改善其生产生活水平的。当村民生活水平获得一定提高,并通过外界力量的强化,深刻意识到自已文化的独特性,进而对本民族文化产生自信、自尊,再加上先天的感情,村民便会自觉地去保护它。通过长时间的熏陶,村民也成了自己文化的专家,能够高远、深刻、理性地对待它,认为它是本民族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它是文化本身的需求,实现从感性驱动到理性驱动的过度。同时,也是人阶段向村民主导阶段的有序回归。

(三)协同、整合各方资源

上文已述传统村落的保护存在多种力量,除了生态博物馆保护外,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多种保护方式并行,二是新农村建设(或者美丽乡村建设)的契机,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四是村民自治制度的客观存在。在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中,为了提高生态博物馆的保护效力,有必要将各方力量整合到生态博物馆保护体系之中。

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制度、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民族文化村寨等是中国特有的保护方式,具有很强的官方性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流方式。生态博物馆要整合其优势,形成联动机制,如将其它保护方式的规划、资金预算等统筹到生态博物馆总的工作计划之中。可惜,这方面的研究非常薄弱。这对于生态博物馆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有必要关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方针,尽量使生态博物馆的保护措施与之协调一致。生态博物馆除了保护村落的物质文化遗产外,还保护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许多“非遗”项目都存在传统村落中。每一项“非遗”申请成功后,都有相应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生态博物馆可以整合这些资源,实现统筹管理,提高效率。

以上讲的包括生态博物馆在内皆是外部力量。在实际运作中,除了生态博物馆的日常管理机制外,还有村民自治管理机构在运作。中国的传统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宗族制度盛行,自治制度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所具有的权威甚至超过官方。村民自治管理制度的建设是回归乡村权力的一个表征。因此,生态博物馆的管理机制不是独立的,而是与村民自治制度相互交织,共为一体的。推进村落的发展,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态博物馆的管理机制能否融进村民自治制度,这决定其保护效力的大小。因此,调动村民,尤其是村干部、族老的力量参与到生态博物馆建设中来,就变得尤为重要。

(四)建立村落发展与保护的平衡机制

从理论上来说,生态博物馆建设首先是保护村落传统文化遗产,其次才是发展。但从国内20余年生态博物馆发展的历史来看,各方参与主体在价值需求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直接导致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持续至今。一方面,村民迫切希望通过生态博物馆建设改变自己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对于外来人士则希望保持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及村落与建筑的整体风貌。因此,有必要建构一个村落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平衡机制。这个机制的建立须以村民主导为原则,根据村民的价值需求,我们得出回避发展(尤其旅游发展)是不实际的,将保护与发展定位为主次关系也是不科学的。文章认为发展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摆脱事实旅游是可考虑的选择。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本身就是融文化与发展于一体。但难题是生态博物馆如何组织运作具有实质意义的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难题,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和文化的保护就可能实现平衡。

(五)借鉴建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

根据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的高端、精致的特征,笔者认为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可以借鉴建筑学中景观设计、园林规划、建筑遗产的修缮等手法及建筑美学中的文化地域性格理念。生态博物馆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将村落景观功能转换,并与发展相联系。依据地域技术特征、社会时代精神、人文艺术品格的文化地域性格[17]理念,通过具体的景观设计、村寨规划手段的介入,根据村寨文化特征,对村寨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进行功能重组;同时,考虑旅游发生时对功能需求的空间,当然要尽量避开村落文化遗产稠密区。通过这些手法,实现村落风貌的再生、优化,使功能空间与现实需要相统一,进而达到新的村寨平衡。在这个新的平衡系统中,功能空间能够满足文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的物质需求,同时也能延续遗产文脉。关于这个问题,台湾华梵大学建筑系主任萧百兴教授主张通过生态博物馆的空间设计,再造村落空间,把传统村落看作说书者对游客讲故事的场域。提升旅游深度,改变以往游客浅层次地观光及村民忙于赚钱的窘境。再造村落空间功能与延续文脉,从发展的角度看,两者是不冲突的,因为我们的生活空间本身就是在不断发展中变得丰富多彩。再造生活空间也只是发展中的一个节点而已,同时也是文化生态旅游中的一个重要步骤。

此外,“生态博物馆理论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保护新理念、新思维,与建筑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原则本质上一致。”[18]建筑z产的整体性保护是世界文化遗产组织提出并得到学界公认的建筑遗产的重要保护原则。该原则既重视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村落肌理、村落景观要素、村落山水田园环境格局的物质我文化遗产层面的保护,又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因此,在传统村落的生态博物馆建设中,应该重视借鉴建筑遗产保护的理论。

四、结论

生态博物馆既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中的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前沿理论。它追求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整体性的保护,强调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寄希望于建设生态博物馆来保护本土文化遗产,从实践效果来看,其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关于生态博物馆社区参与的具体落实,运行机制的建设,各价值需求方的协调,保护与发展矛盾的调和等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在国内,生态博物馆理念最初运用于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并且逐渐向汉族地区扩展。通过20余年的发展,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不断得到学界的认可,并诞生了“四种路径”,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与国外相同的问题,甚至由于国内情况的特殊性,相比较其问题更严重,更复杂。本文结合生态博物馆的学术前沿理论并结合国内的实践探索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个人的思考与对策建议,但这是一个有着巨大学术研究空间的领域,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传统村落的生态博物馆建设、保护、发展如何与建筑、景观、规划以及建筑遗产保护学等工程技术学科相结合,是亟待深化拓展研究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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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论文第6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村庄规划与设计;乡土文脉;村庄空间

1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村庄规划设计内容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新农村规划,应该要能将村庄规划成为广大农民理想的生产园地、舒适的居住家园以及放松的栖息场所。其主要内容包括:

1.1 村庄空间格局及形态的营造:应设计出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序列丰富、朴素大方、自然舒适并具有浓郁的人文气息村落空间格局。

1.2 村庄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设计能营造出自由平等、具良好秩序的生活,以及营造合理的社会环境。

1.3 村庄经济的良性发展:通过设计能激活各种形式农业生产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1.4 村庄自然环境的维护:通过设计,能合理控制新农村发展,保护农田,保护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

2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村庄规划设计方法

新农村规划设计的目标主要有:(1)随着社会发展满足村民对经济条件、环境及生活区的需求,并能在可持续的自然环境中受益。(2)建立一个统一的以本土文化为公共领域基础的新农村规划设计方法(图1)。

图1 基于城市设计手法的新农村

规划设计方法框架

3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村庄规划设计研究

村庄设计内容主要有:生态风貌特色、开放空间系统、空间脉络布局、重点景观节点、乡土文脉、人文活动体系等设计。

3.1 村庄风貌特色设计分析

中国乡村独特的自然风貌造就了独特的自然文化景观特色:如黄土高原、江南的水乡等。中国的乡村风貌瑰丽多姿,其风貌特色分为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两个方面,其中,物质形态方面的内容包括有:(1)村庄本身的自然环境;(2)村庄独具特色的自然形态,也就是其空间布置形式,包括村庄的多种不同的布局形态、空间布局以及交通脉络形态等;(3)村庄的物质组成要素,如村庄的建筑要素,由其组成的旧民居聚落、历史文化遗迹景点仍与新时代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甚至成为农村文化景观特色的最重要部分。

3.1.1村庄选址位置

从中国南方现存的众多古村落选址位置可看出,古村落选址或依山傍水,或枕山面水,或依山跨水,而且设计为开窗见山、槛外是水。即使在平原地区,许多古村落也是溪水穿村(傍村)而过,成为村庄的重要自然构成要素。

3.1.2 村庄布局

村庄的布局,具有如下特点:

(1)依山傍水,靠近自然环境。我国传统的都城是方正规整的布局形态,而村庄却与山群、溪流融为一体,即使是人工的建筑房屋,其屋顶曲线也是与山际线巧妙融合在一起。

(2)大小聚落均是聚族而居,民宅结构严谨。如岭南的古村落,以宗祠为中心,民宅以此中心环围营建(图2)。

图2广州沙湾古镇岭南传统建筑风貌

(3)具有象征意义,意境高远。我国传统的古村落普遍多采用象征手法,一位英国学者李约瑟在考察完中国建筑后,他曾经感慨说:“中国城乡中建筑在田庄中的住宅,常会给人一种宇宙图案的感触,一种节令、方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

3.1.3 村庄的建筑风貌

传统的村庄建筑特点与村民的思想观念、意识等文化背景有着密切关系,其所属的历史文化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筑的外部形态及组织模式,村民的传统观念更是反映在传统建筑物质环境上。影响传统建筑文化的因素包括:乡土文脉、地方特色、社会体制、经济结构、文化观念、、风水理念、风俗习惯等,这些影响因素彼此融为一体,呈现在传统建筑文化载体上。

3.1.4 村口特色

村口既是村民进出村落的出入口,同时也象征着一个村庄聚落的盛衰荣败。现今众多村庄的村口,已成为常用来举办大型活动的场地,例如庙会举行、戏剧出演等,甚至还作为小型商品交易的场所。村口特色是影响村民获取记忆村庄的重要要素之一,村口设计好可以大大提高村民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感。此外,村口的环境面貌也会影响到村庄的整体形象。由此可见,村口形象是由村庄整体建筑风貌特色、整体布局特色等相关环境共同建立而成的主题形象。

3.2 村庄开放空间系统设计与分析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新农村规划设计,应将开放空间的概念引入设计中,运用图底手法,能较好地对村庄建筑空间结构形态作分析,剖析出属于人们共有的生活空间形态和品质。村庄是人类与自然环境共存而成的结晶,需要更贴切地与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很有必要建立村庄开放空间系统。

村庄开放空间系统主要有:公园绿地、休憩活动场所、交通道路用地等。具体包括:村口开放场地、村庄绿地、村内道路系统、池塘、溪河、湖泊、荒地、农林山地等。

3.3 村庄空间脉络分析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的村庄规划设计,对于村庄空间脉络需要重点分析其空间布局、景观轴线、视线通廊等村庄要素的构成。

3.3.1 村庄空间布局

村庄空间布局重点主要在于村庄公共活动开放空间的组织。在公共活动空间规划中运用城市设计理论及图底关系手法,能更好地对进行系统分析,取得公共活动空间的基本要素和构成方法。譬如江南村落空间脉络与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经常呈现出水围村(或村包水)的空间布局。可见,在村庄空间布局中水是占据了主体地位;其次是村庄巷道、院落空间的应用,弯曲有序的巷道和灵活分布的院落,两者构成了人们活动的主体空间,构成了村庄空间系统的网络。

3.3.2 村庄景观轴线

村庄传统景观轴线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在村庄空间及其结构上传统景观轴线是村庄传统文化复兴理念的体现。

村庄景观轴线有着重要的意义,建筑风格的定位,建筑形体与村庄的关系,都必须和村庄轴线的时空维度和整体形态形成正向叠加。通过强化村庄的绿化空间,包括风景林、绿色廊道、绿化带等配合村庄建筑形成和完善村庄景观轴线。

3.3.3 村庄视线通廊

新农村规划设计中的村庄视线通廊,需要经过精心的处理,如村口与公共活动空间之间,可以通过绿化区、公共活动场地、设计标识等要素结合而营造出一条主要视线轴。此外,可以充分运用我国以往园林中的造景手法,来建立村庄水景、山景与主视线通廊之间的联系,使村庄景观与大自然环境形成理想呼应。

3.4 景观重要节点设计分析

景观节点设计应重视保护村庄传统景观节点,充分挖掘村庄原有的景观资源,确定村庄主要节点,包括村口、公共活动中心地带、祠堂周边修复改造、转角位建筑等,创建具有本土地方风格和浓郁传统特色、优美自然景观、良好生活空间的宜人居住环境。

3.5 村庄文脉的分析

农村聚落的的形成与发展是一种历史现象,不同的历史年代都会在村庄发展与演变中遗留下属于自己的轨迹。因此,保留村庄的传统特色,保护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也就等于保留人类文明发展的脉络。

村庄是历史文化的载体,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文化景观。随着历史发展,人们在村庄内建造了很多具有传统特色风貌的建筑及巷道,这些都是维持各个社区结构的重要物质基础。村庄的历史环境及其住区,又把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的人们联系在一起,这些历史环境及住区起到精神纽带作用。保护历史文化的延续性,保留乡土本身的建筑特色,保存乡村空间的回忆,是真正能够延续历史文脉及实现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村庄历史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应该在村庄规划设计中有效发挥其中重要作用。所以,基于城市理论进行村庄规划设计时,必须要传承村庄的历史文脉。

4 总结

基于城市设计理论及手法进行村庄规划时,必须注重村庄的风貌特色,必须对村庄的空间布局、景观轴线、视线通廊、重要景观节点、开放空间等城市设计要素进行研究和推敲,并且要能传承村庄发展的历史痕迹和文脉,保证规划后村庄景观风貌具有历史延续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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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赵荣明. 成都城市边缘区乡村聚落规划设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2006 .

村落文化论文第7篇

论文摘要:村落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固有成分,历史文化的积淀和人文观念的影响,造就了中国古代独特的村落文化,本文将从宗教观念,风水观念,诗画观念三个视角对中国古代村落文化做浅要阐释。

近代科学地理学的奠基者李尔特曾经说过:“地球上人类的每个物质成就,不论是一间房屋、一个农庄或一个城镇都代表着自然和人文因素的综合。”村落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为文化象征的形象符号,在空间和时间的完美结合中,彰显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独特的人文观念。

一、宗教观念

宗教从各个方面如民族群体心理、思维方式、物质文化、民间民俗等渗透于中国村落文化之中,使中国村落文化具有浓重的宗教色彩和深刻的神道烙印。

宗教对于中国村落文化的作用,首先便表现在它对于村落成员的组织与维系功能。宗教的维系功能体现在中国村落文化中,表现为宗教中某一共同崇拜的对象,可以成为一个村落群体甚至多个村落群体成员精神上的纽带,使他们彼此认同和维系,使他们能够为自身利益而团结一致。因此在古代社会,一个村落或一个部落,往往有自己的图腾,有自己崇敬的精灵。当一部分社会成员被生活所迫时,也往往以宗教为旗帜,作为维系感情与利益的纽带,结成社群,对统治阶级进行反抗。中国历史上以宗教为纽带,组织、团结民众反抗腐朽封建王朝的农民革命斗争层出不穷:自东汉末年的“太平道”所组织发起的黄巾起义,东晋孙恩的“夭师道”,北魏法庆以“大乘教”,北宋方腊以“明教”,南宋钟相以“巫教”,元末的韩山童、刘福通的红巾军以“白莲教”,清中叶的林清以“八卦教”组织起义,历朝各代农民的武装斗争每失败一次,中国人的天命观思想便得一次巩固和加强。

宗教是中国农民武装斗争的团结纽带,它同时与宗教的组织和维系功能相联系。然而宗教常常成为人们走向分裂、失败的催命符,封建统治集团常借助宗教推行其愚民政策。地藏王庙前殿左右的黑白无常狰狞可怖的嘴脸、判官、鬼卒的青面撩牙、十八层地狱的阴森、鲜血淋漓、其刑之惨绝,令人毛骨耸然,其心理威胁往往比官府的刑杖和囚牢有效得多。

另一方面,中国儒教以伦理道法为宗旨,以士大夫为其信众基础,儒家思想文化在中国长期居于统治地位,至今仍在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佛教则提倡修身养性,自我修炼,并在戒律中提出不准“淫、盗、杀、妄”等戒规。基督教比较倡导宗教的献身精神 ,“十戒”中也有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等伦理准则,这些伦理准则大多是一些最为基本的社会公德。当它们成为宗教教义,渗入村落文化之中,无疑会深入到村落成员的内心信念中。世俗的伦理要求,通过宗教的形式 在民众中得到教化,既是宗教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功能,也是村落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

二、 风水观念

“风水”中虽然掺杂了玄学的成分和迷信的色彩,但它的实质不外乎是在人居选宅和人亡选穴方面,作为对地质、地温、水文、日照、风向、气候、气象、景观等一系列自然地理环境因素的衡量准则。道家认为:凡物皆有其自然本性,顺其自然,便可达到极乐世界;儒家认为:“生生之谓易”,强调自然界与人的生命融为一体,生活就是宇宙,领略了大自然的妙处,也就领略了生命的意义。中国古代风水学可以称作中国古代传统建筑的灵魂,它作为一种思想观念,风水对中国古代村落的选址和布局,产生了深刻而普遍的影响,是左右中国古代村落格局的最显著力量,古代村落、屋舍的建造均讲究风水。

“所谓风者,取其山势之藏纳……,不冲冒四面之风;所谓水者,取其地势之高燥,无使水近夫亲肤而已,若水势屈曲而环向之,又其第二义也。”①实质上,风水强调的是“顺其自然”,是如何更好地利用自然和谐。在《红楼梦》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贾宝玉表明不喜欢大观园中的稻香村,因为“此处置一田庄,分明是人力造作而成;远无邻村,近不负廊,背山无脉,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山,似非大观”;因为它“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即百般精巧,终不相宜”。正是这种对自然而然的追求,才造就了中国东西南北中不同地域风格各异的村落景观。

中国古代的城市建筑,高大巍峨皇家宫室,雄伟庄严的殿堂高阁,多建于高台之上,让人从远处看来就感到一种强大的威慑力和震撼力。老百姓并无雄厚的财力,亦没有资格住进那样豪华的居所,因而讲究风水的好坏。中国人注重天地之和,身心之和,而只有合于风水,调于阴阳,才能达到这一点。所以,官方在进行争权夺利的同时,民间则在抢占风水宝地。李约瑟曾高度评价中国古代的风水,称之为“准科学”,中国古代的景观建筑学。他认为风水理论“总是包含着一种美学的成分”,“遍中国的田园,房屋、村镇之美,都可借此说明”。

风水学长期发展,形成了它特有的环境模式。村落风水的环境模式,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后有靠山、前有流水、形局完整的地理单元。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比较讲究地貌的丰富、形局的完整、阴阳胎息的生成、气之沉浮和水口的形势等。

中国古代村落要求有山为依托,依山面水。靠山即“龙脉”所在,称玄武之山;左右护山分别称作“青龙”、“白虎”;前方近处之山称作“朱雀”,远处之山为朝、拱之山;中间的平地称作“明堂”,为村基所在;明堂之前有蜿蜒之流水或池塘。这种由山势围合形成的空间,利于藏风纳气,是一个有山、有水、有田、有土、有良好自然环境的独立生活空间,这与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所描绘的古人心目中的理想环境也不谋而合。当然,中国古代村落无一不受到风水的理想环境模式的影响,在形局方面,中国古代村落选址强调主山龙脉和形局完整,即强调村基的形局和气场。认为村基形局完整,山环水抱,是上乘的“藏风、聚气”之地。

中国古代村落的选址还极为注重景观优美。风水学中认为,好的村落环境应该是好气场的表现,其景观上的表现是“山川秀发”、“绿林阴翳”。而“水口” 在中国古代村落的空间结构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水口”的本义是指一村之水流入和流出的地方,风水学中要求“入山先观水口”。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水被看作是“财源”的象征,“水环流则气脉凝聚”,水“左右环抱有情,堆金积玉”(《水龙经》)。

以上的风水观念于古代村落的影响,就是“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表现,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取得一种和谐关系,自然界的一切物体都会影响人的生活,人居环境可以影响到人的生活状况甚至吉凶祸福。

三、诗画观念

中国古代村落为传统耕读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现实的空间,山水村落文化在中国古代的流行,与中国古人的喜好隐逸村落的风尚有直接的关系。他们崇尚山林,醉心于山水之间,把山水诗和山水画的意境引入村落的营造之中,从而孕育了村落与诗境画意相统一的文化环境。他们即便身在仕途,也向往归隐山林、泛舟江湖、闲话农居的舒适逍遥,有一种挥之难去的隐逸情结。大自然的山水之美,具有某种净化心灵的作用,能涤污去浊、息烦静虑,使人忘却城市的纷扰,产生忘情于山水人家而自甘寂寞的高逸情怀,创造出让人神往的山水村落的明秀诗画意境。而只有甘于寂寞的人,才能对自然有细致的观察和敏锐的感觉,才能以一种虚静的胸襟去体悟山水,由实入虚,一片空明,向外发现山水的美,向内发现自己的真性情。

中国古典园林、山水诗、山水画之所以往往给人以丰富的意境感受,就在于它们能在有限的“形”之外 ,创造出无限的“意”,以生成丰富的“境”或“景”。正如肖驰先生在《中国诗歌美学》中所言:“山水画往往从空间的有限突破以追求无限,山水诗则可以将时空的无限展现为空间的有限。”②在中国古代村落文化中常有有镜花水月般空灵意境的创造,

村落文化的灵魂也往往是以诗人的气质入画,以画家的气质入诗。在中国的村落文化中,不论是山水田园诗,还是抒情感怀诗都善于将主观的情与客观的景融合统一,既含蓄蕴藉,极富“言外之意”,又传神优美,极具自然之美。其诗融入了画家和诗人的情思,又渗透了深刻的禅思体悟,因而达到了一种心境美与自然美和谐统一的纯美境界。在村落文化的明秀诗境中,既有澄明精致的画面,又有飘渺灵动的情韵,能于空静中传出动荡,平淡里透出幽深。这样的诗歌意境表现的是古村落被大自然静观寂照时,感受到的宁静优美,是以动写静,喧中求寂,超于象外而入于诗心的空明与寂静之禅悦之境。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村落的山水诗意境优美而意味隽永,又能另人以一颗澄澈的心去体验感应这种动与静的结合,从村落的晨钟暮鼓中,以清净之心平息纷扰不安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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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文化论文第8篇

关键词:公地悲剧;徽州古村落;保护;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B824.3;F5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16)05000803

一、“公地悲剧”及其成因

(一)“公地悲剧”理论

1968年勒特・哈丁教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公地的悲剧》一文,正式提出了“公地悲剧”理论。他以在公共草场放牧为例,多增加一头动物所得的收益归牧民个人所有,而因牧民不断多养一头动物所造成的草场退化后果则由全体牧民分摊,即每个牧民只需承担由过度放牧造成的损失的一部分,因此理性的牧民会选择扩大自己的畜群。由于畜群不断扩大导致的直接后果――牧场过度使用、草地状况恶化,最终导致牧民无法在公共草场继续放牧并获得利益,发展成为“公地悲剧”。哈丁认为,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都会追求本人的最大利益,而整体正在走向毁灭的终点,公地自由会带来整体的毁灭[1]。

哈丁在提出“公地悲剧”理论后,列举了海洋、广告、国家公园、市区免费停车位等实例,他的论述主要在于有限的资源由于自由进入和不受限制的使用最终导致过度剥削。针对“公地悲剧”,哈丁提出了管理上的解决办法,如出售为私人产业、污染者付费、管制与规范等。

(二)“公地”的特性

“公地”的所有权掌握在多人(组织)或社会全体成员手中,它能为人们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物质条件,每一个成员都拥有使用权且不能阻止他人使用,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乃至枯竭。亚里士多德在数千年前就曾指出:“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2]“公地”也正因为其特性,才会产生被过度使用的结果。

首先,由于“公地”本身不具有排他性,人们在使用时付出的成本极低,而约束自己使用所得到的益处却被分散到了所有共同使用者身上,因此社会成本不会成为个体在做决定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公地悲剧”的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人们在使用公共资源时缺乏自我约束。其次,“公地”的维护与改进会令所有使用者受益,但并不是每个“公地”使用者都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成本,有一部分使用者规避了责任,因此“公地”具有责任规避性。最后,“公地”的使用存在集体性,因为个人选择的公共资源利用活动所取得的利益要低于集体行动所取得的利益,个人决策会在公共资源系统中收到结果,并对未来资源利用的收益和成本产生影响。在最坏的情况下,独立决策进行的资源使用活动可能摧毁公共资源本身[3]。

二、徽州古村落开发过程中“公地悲剧”的表现

徽州古村落历史悠久,是徽文化的载体之一,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包括黟县西递、宏村,徽州区呈坎村等,这些古村落在历史、建筑、美学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同时其独特的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也吸引了各地游客前往观光游览,这使得徽州古村落不再闭塞,成为了可供人们选择的“公地”。随着时代的变迁,古村落昔日的资源基础与现代文明之间产生了碰撞,其原有的生活O施跟不上居民的现代生活方式,旅游开发不当使生态环境也遭到了破坏,直接导致了“公地悲剧”的产生。

(一)现代生活方式与古村落物质文化载体间的矛盾

从文化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村落及其所属的人类文化产物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小文化区,它反映了特定人群(或曰小社会)的技术水平、生计方式、社会结构、社会控制、思想信仰以及文化人格等方方面面[4]。古村落之“古”反应了其物质文化载体的历史性,徽州古村落的形成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而如今居民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却已经突破了传统社会的模式,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古村落做出改变,矛盾也因此而起。一方面,古村落要保留古风,就必须保持其原有的建筑以及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现代徽州人不能只停留在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上,因此,现代生活方式必然会对古村落产生一定的破坏。

首先,古村落遭到了生活性的破坏。随着社会的发展,古村落原有的居住条件已不能完全满足居民的需要,面临着功能的改善与更新。古村落中的居民有权享受现代化生活,但这也意味着原有的建筑结构会发生一定的改变,尤其是电路和水管的铺设,会对古村落原貌产生影响。此外,一些村民对古民居的保护认识不足,毁旧建新,古民居中开始充斥着一些风格迥异的建筑,还有的在沿街住宅的墙面上开门凿窗,售卖商品,这些都极大地破坏了古村落的原貌。近年,徽州地区很多年轻人都在异乡生活,有些把家中长辈也接到工作城市共同生活,造成了一批古民居人去楼空,疏于管理导致古民居遭到破坏。

其次,古村落商业化气息过浓,影响古韵。由于旅游开发等原因,古村落的主要功能不再限于满足主人居住舒适的需要,其在居住之外最大的功能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如今部分开发完善的徽州古村落已然变成了旅游产品,整个村落都成为了商品交易市场,沿街旅社、餐馆、古玩商店随处可见,农业经济退居其次,商业经济已经成为了主导,掩盖了古村落原有的静谧而祥和的居住空间。同时,利益的刺激使得古村落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形象错位,“古”只能停留在表面的环境,居民的精神世界和整个村落的文化氛围不再纯朴,居民不再像先辈那样积极自觉地维护村落生态环境,尤其年轻人的文化认同感降低,这也成为了古村落潜在的“公地悲剧”。

(二)资源利用方式与古村落原生态环境间的矛盾

古时的徽州村落是徽商返乡、文人退隐的乐土,而今日的徽州古村落凭借其独特的自然资源与文化底蕴吸引着众多海内外游客,成为了旅游胜地。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旅游业已经成为了部分古村落发展经济的主导产业,旅游在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在开发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对古村落的原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

首先,文物的破坏。部分古村落由于缺乏合理的管理和保护,使得一些文物,如砖雕木雕等遭到了盗窃并以高价倒卖。此外,还有一些文物商贩经常走家串户,村民们受到利益的驱使以低价将家中古董卖出,甚至会通过卸、锯等方式将建筑构件拆卖,破坏了古民居的完整性。古村落私人住宅的保护,也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挑战:私人住宅是居民从祖辈继承下来的,所有权在村民,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古民居的使用权会归开发商所有,即古民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着各自独立的情况,这就造成了村民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村民作为古民居的继承者,每年所得的旅游收入甚至不足以用于老房子的修缮,一些不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古村落中古民居只能任其倒塌。

第二,环境的污染。由于徽州古村落在近二十年打响了知名度,很多在当地拍摄的影片、纪录片以及真人秀节目播出后也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随着古村落旅游的进一步开发,前来游览的游客人数不断增加,打破了古村落原有的宁静,旺季景区内游客过于饱和,据新浪安徽网报道,仅2015年10月5日一天黟县西递古村就接待了1.234 2万人次,宏村2.2万人次,古徽州文化旅游区5.327万人次,龙川0.68万人次,同比2014年增长了8%,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不当会造成生活垃圾堆积如山、水源遭到污染、噪声不绝于耳、古街路面磨损等问题也会日趋严重。以宏村为例,环村流淌的水圳水质不再清澈,水面偶尔会漂浮着废弃的矿泉水瓶和塑料袋,古村落的微观生态遭到了破坏。此外,为了旅游业更好地发展而更新的基础设施,很多也未经过生态方面的评估,开山采石、伐木造园、填河筑路等现象使古村落的宏观生态遭到了全面的破坏。

三、“公地悲剧”视角下徽州古村落的保护

古村落独有的资源优势是徽文化的载体,开发利用是必然的选择,但为了避免“公地悲剧”的产生和严重化,必须要对公共资源进行系统的管理和保护。旅游开发是建立在旅游资源上的,旅游资源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如果徽州古村落的原有风貌消失了,那么旅游开发将无从谈起,所以保护徽州古村落就是发展当地旅游业[5]。哈丁针对国家公园的“公地悲剧”提出了出售为私人产业,或仍保留为公共财产但要分配人们进入的权利,以财富为基础或以拍卖的方式。根据徽州古村落“公地悲剧”的表现,保护可以从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人口与社会三个方面来进行。

(一)自然生态保护

徽州古村落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显示出了高度的和谐,黟县西递、宏村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为“人与自认结合的光辉典范”。徽州古村落在最初设计之时都注重与自然相得益彰,比如徽州区所辖呈坎村就是按《易经》“阴(坎),阳(呈),二气统一,天人合一”的八卦风水理论选址布局,依山傍水,形成三街,九十九巷宛如迷宫[6]。由此可见,自然生态是徽州古村落保护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自然生态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可以在某些区域建立保护区,比如宏村的南湖与月沼,限时限人数进入。政府和旅游开发商平时应加强宣传,提高当地居民对生态的保护意识,对于游客某些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可招募志愿者进行制止,情节严重者可借鉴“污染者付费”的解决办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二)人文景观保护

明清时期徽商达到鼎盛,“儒商”在外经商所得大量财富除了修缮家宅,还被用来捐建家乡学堂、祠堂、牌坊等,因此徽州古村落的文士气息与其他古村落相比显得更加浓厚。旅游开发过程中旅游设施的建设要应该要注重保持古村落的原貌,为游客营造最真实最本质的旅游环境。在外部设施建设更新时,应使用与当地建筑风格相符的建筑材料和方法,减小与总体环境的差异,而在内部设计上可以尽量考虑舒适度,尽可能地为游客和住户的居住以及生活方便着想。总之,在古村落旅游设施的建设过程中,要处理好“新”、“旧”之间的关系,使居民在享受现代化生活的同时也要让游客体会到古村落的本真。对于盗卖文物、破坏古民居等违法行为也要依法进行打簦而对于建筑遗产的保护必须首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保护机制,政府、开发商和居民在古建筑保护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要清晰。

古建筑以外,古村落的历史沿革、风俗传统、神话传说等也是人文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的保护也需要引起重视。首先,对于能够以书面化形式呈现出来的部分可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并整合梳理,对于濒于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徽州戏剧和雕刻,应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提升民间艺人的社会地位,同时可在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相关专业课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打好基础。

(三)人口与社会保护

旅游旺季人流量超负荷,给承载力有限的古村落带来了巨大的人口和社会压力,古村落在开发过程中被迅速商业化,失去了原本淳朴、宁静的古风,昔日礼让有序的古村落处处充斥着议价声的嘈杂,古村落像是只保留了驱壳而丢失了真正的内涵。因此,古村落的旅游开发要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合理规划旅游项目,旅游旺季要采取相应措施分流游客,对商业化倾向要进行遏制,积极营造真实的古风古貌。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感降低和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差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组织学习徽文化,让居民充分了解自身所处地区文化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性;其次,政府要积极争取投资,多形式筹集资金并给予居民合理的补贴,一方面有利于古民居的修缮,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居民的经济负担,减少居民商业。

总之,徽州古村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成为“公地”并出现“公地悲剧”现象有其特定的原因,为了解决这些负面现象就必须深刻意识到其根源所在,并在开发过程中注意古村落原貌的保护,这样才能实现徽州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G Hardin.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J].Science,1968(162):1243-1248.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48.

[3]郭守前.资源特性与制度安排――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的制度经济学分析[D].广州:华南农业大学,2002 .

[4]吴宗友.论徽州古村落的文化及学术价值[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3) : 43- 47.

[5]邹林芳.有关古村落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7(31):203-204.

[6]丁俊杰.基于建筑类型学下的“徽质空间”分析[D].合肥:合肥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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