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押运员年终总结

押运员年终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12 22:59:47

押运员年终总结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1篇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经过班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学习上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全组人员爱岗敬业,尽心尽责,克服困难,不惧艰险,开拓进取,增强了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形成了一个以总经理为核心,以押运中心为领导的具有凝聚力的一个班组。我班组之所以能不断得到发展及工作水平提高,和总经理的关心及押运中心领导的管理是分不开的。一年来我班组主要做到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本班组队伍思想建设,提高业务技能

随着公司日新月异的发展。安全押运工作更为重要,押运中心各级领导对我们的押运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武装押运人员,军事化管理及军事训练是必然的,军事训练都和我们平时的工作息息相关,平时多训练,战时少流血。在实战中练兵,练就出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素质特别过硬的武装押运班组。我八班还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了政治素质,牢固树立了大局观念,并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努力做到政治上放心业务上过硬,工作中我们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防护意识学习;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检查力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鞭策他人。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班组的押运监管机制,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工作目标。

二.敬岗爱业无私奉献

由于武装押运工作的特殊性,所以对我们来说,上班与下班、上班与休息、已经难以区分,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八班特别注意强调,敬岗爱业和无私奉献,要求组员讲大局、讲工作、讲风格、讲奉献。常言道,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全组人员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八班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领导的充分肯定,在得到肯定的同时我班组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加强了安全防范的措施,重新明确了每位组员的安全职责,防范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和营业网点的库包交接上,组员都做到了文明、热情、严格、高效。并因此而受到了网点职工的好评。

三.努力实现押运工作及车辆的安全无事故

目前在城市交通非常拥挤的情况下、如何应用《道路交通法规》和自觉遵守交管人员的指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组员们纷纷出主意想办法,共同在班组里讨论,随着安全押运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押运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社会上的不安定因数和不良文化对安全押运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我们正常工作的社会恶势力和人员还存在,因此如何努力实现押运工作安全无事故,的确并非易事;我们也确实感到了压力和挑战。但是我们毕竟有领导的充分信任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也有一腔热血,使我们变压力为动力,化条件为机遇,;并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终于把领导的重托、大家的希望一件件地落实到实处,实现押运工作及车辆的安全无事故。

以上工作凝聚了我八班全体成员的心血,通过实施这几项工作,我班非但体会到了进取的艰辛,同时也领略了成功的欢欣。虽然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对执行押运任务时的警惕性还不够,我们会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2篇

关键词生命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意识;大学生

2016年10月27日,江西男子黄武林在东莞某街道路边遭运钞车剐蹭,随后捡起砖块追砸运钞车,随后遭押运员开枪射击致死。事件发生之初,社会舆论和主流媒体几乎一边倒地认为,这是“作死”的又一个典型例证。黄某胆敢在光天化日下打砸由荷枪实弹的武装人员押运的运钞车,足见其一贯性情暴戾,随时可能威胁他人安全,被押运员当场击毙纯属自作自受。后经过法学界人士的集体努力澄清与呼吁,舆论逐渐开始对受害男子表示同情。目前,涉事运钞车所属押运公司已经与受害者家属达成180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已支付完毕。警方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肇事押运员开枪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押运员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一、关于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案的课堂讨论

我们通过课堂讨论的方式组织学生对该案例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进而根据课堂讨论的实施过程及实施效果来研判该案件给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的启示。提供三个关于本案件的基本立场供学生选择,通过让学生举手表决的方式了解他们对该案件的基本看法,据此将学生分为人数大致相当的三个讨论小组:认为该男子应该被击毙的学生分为第一组;认为该男子不应该被击毙分为第二组;持有其他立场和意见的分为第三组。让学生在课后完成资料收集整理等准备工作,下次上课时正式实施讨论。在正式讨论中,先是自由发言,然后是小组代表总结发言,最后是各小组之间相互辩论。讨论重点围绕以下问题展开:

(一)应依何种标准判断该男子是否应被击毙

对此问题,三组学生起初存在重大分歧。第一组学生大多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该男子应该被击毙。第二组学生则大多认为,从道德角度评判,手持致命武器的押运员在开枪问题上,应当慎之又慎,不应动辄伤人性命,尽量做到“枪下留人”。第三组学生则认为,本案存在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之间的冲突:从法律角度判断,男子应该被击毙;从道德角度判断,男子又不应被击毙,很难在这两种矛盾的立场中作出取舍。针对这一讨论结果,教师及时进行了引导和答疑。刑法中有“罪行相适应”或“罚当其罪”原则。任何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追究必须与其犯罪行为主观恶性和客观社会危害程度相一致,禁止轻罪重罚和重罪轻罚。本案中,黄姓男子在被运钞车剐蹭后,以砖头、石块等工具打砸运钞车的行为,即使构成犯罪,显然也是属于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轻微的“轻罪”,罪不至死。很多人误以为只有道德规范才会“慈悲为怀”、“以人为本”,其实法律规范亦然。本案中并不存在法律判断与道德判断之间的根本性冲突。在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一致的情况下,对刑事责任问题进行判断,当然应当优先依据法律标准。

(二)判断该男子是否应被击毙的具体标准

判断押运员开枪是否正当合法的标准具体是什么?在讨论中,学生众说纷纭。有学生质疑押运员的身份,押运员既不是警察也不是其他政府公职人员,只是押运公司的雇员,不具有执法权,何以有权将袭击者“就地正法”?但有学生立即作了反驳,押运员虽不是政府公职人员,但他们既然可以合法地配枪和持枪执行押运任务,在紧急情况下,自然可以合法地开枪。至于开枪后致人伤亡,在押运员而言,仅仅只是对紧急事态进行处置后产生的客观结果而已,根本不涉及执法权问题。也有学生认为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是进行该判断最重要的标准。押运员对打砸运钞车的不法分子开枪,是在行使刑法赋予的正当防卫的权利。押运员开枪是否合法,其实也就是要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此时教师及时介入讨论并适当加以引导,这一回答已经接近标准答案,只是仍有不足。正当防卫固然可视为本案的判断依据,只不过它属于刑法典中的一般规则;在刑事法律中,还存在一些专门针对特定领域的“特别法”,作为特定领域所应遵守的特殊规则。具体到本案来说,这种“特别法”指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规定》第一条即明确限定了押运员使用武器的法定条件:“在执行守库、押运现金、金银、有价证券任务中,为保卫国家财产安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押运人员可以使用武器:1.守库、押运人员的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2.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3.押运人员护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4.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使用武力的目的在于使攻击者、犯罪嫌疑人丧失攻击、反抗能力,而不在于剥夺其生命。”这一规定揭示的押运员使用武器的限制条件在法学理论上被称为“最低限度使用武力原则”。

(三)普通民众是否有可能掌握此种标准

通过课堂讨论和教师的引导与答疑,多数学生认识到,本案判断押运员开枪击毙黄姓男子的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不仅是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更重要且更具有针对性的是《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这一“特别法”。法制教育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让大学生群体乃至社会公共了解并掌握如此细致而繁琐的法律规则?对此我们不应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非法律专业的普通大学生而言,能够熟练掌握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这样的一般性法律规则,已属难能可贵。倘若要求把法治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各行各业、各领域的特殊法律规则,实属力有未逮。

二、生命教育对法治教育的作用

(一)法治教育中的悖论

通过该案件的课堂讨论,我们发现了这样一个悖论:要判断案件中的男子是否应被击毙,必须严格坚持法律标准;而要以严格而精确的法律标准来进行判断,必须既了解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一般规则,又了解《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这类“特别法”中的特殊规则;但从法制教育的角度来看,要求大学生掌握这些适用于各行各业、各领域的特殊法律规则,似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法制教育自身的局限下,必须借助生命教育来加以辅助才能完成此项任务。

(二)生命教育对法制教育的互补作用

法律规范技术性的特点决定了法制教育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重点针对那些最常见的、与百姓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一般性法律规范进行介绍和阐释,有意淡化法律规范的技术性,以便于普通民众学习和掌握。此外,法治教育并不试图将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培养成准法律专业人才,因此法治教育的重点应是法治理念与法制意识的培养而非法律知识的传授。而生命意识具有典型的伦理性特点,其内容具有“不证自明”的特点。如果说法律规范因为其技术性特点而难以被普通民众熟练掌握,那么生命教育恰好因为其伦理性特点而易于被普通民众掌握,二者恰好形成互补。在涉及生命尊严、生命价值的法律问题上,普通民众如果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无法进行准确的判断,则可以从生命意识的角度进行评判,而且往往也能得出与法律角度相同或者相似的结论,可谓殊途同归。从哲学角度来看,生命意识就是个体对生命存在的一种自觉的意识,是个体对自身存在的一种深刻感觉,是对人的生命存在终极价值的审视。因此,生命价值升华教育的使命就在于促使个体认识自我、发现自我、肯定自我,从而最终实现自我。不了解生命的社会意义,就无法体悟生命的神圣。不懂得生命尊严至高无上与生命宝贵无与伦比的年轻大学生,是没有资格动辄对他人进行“生杀予夺”式的褒贬和评判的。正如《论语•先进》里所说,“未知生,焉知死”。

三、运用生命教育弥补法制教育短板的建议

生命教育旨在形成学生健全的人格和对待生命的健全态度,生命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自由、平等的,是追求幸福和避免不幸的。这与法治的基本理念和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是高度契合的,完全有可能将生命教育纳入法制教育体系,并将其作为法制教育的有益补充。

(一)法制教育应借鉴生命教育对具体、特殊人格关注

为了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将个体的、形形的人剥离其个性色彩,抽象地概括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法律意义上的“人”。在法制教育中,我们强调所有“人”的人格是平等而无差别的,即所谓的“人格平等”,但却忽视了在平等的人格背后,人与人之间其实有着巨大的差异。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有其独特价值。法律规范并非冰冷的、生硬的教条,法律规范最终必须要为个体的“人”所用才能对人的行为施加有效调整,进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法律上平等人格的形成和巩固很大程度上是以忽视个体生命的独特性为代价的。对绝大多数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而言,脱离人的个性化色彩而大谈人格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抽象原则的法制教育,就像不允许学生跳入泳池而在泳池边高谈阔论地讲解游泳技术一样滑稽可笑。法制教育对“人”的具体、特殊人格的忽视,恰好能以生命教育对个体生命的重视而得到适当的缓和,形成既重视平等、无差别的人格,又关注具体、特殊人格的新局面,让法制教育更接地气,更有人气。

(二)法制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生命意识为重要目标

生命意识是指人对生命的体会和把握,是以死亡为参照而形成的存在感,其核心是尊重、珍惜和热爱生命。生命教育中对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正是法治教育所欠缺,也是值得法制教育借鉴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凡是与教育有关系的人,都应当聪明地拉起孩子的手步入人的世界,不要蒙上他们的眼睛,使他们看不到人世间的欢乐和苦难,决不能使孩子免受生活逻辑本身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撞击。”传统的生命教育不乏“菩萨低眉”式的慈悲,但却欠缺“金刚怒目”式的威严。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不可能总在温情脉脉中进行,如果说单纯的生命教育温情有余而威严不足,单纯的法制教育恰与其相反的话,那么将生命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结合恰好能够取长补短,最大限度地实现培养学生生命意识的目标。例如刑法知识与刑事法律制度的学习,站在单纯法制教育的立场上来进行,则会流于“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刑法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来伸张正义和威慑犯罪分子,并最终实现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等教条似的灌输”。这种法制教育其“正确性”当然毋庸置疑,但却很难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难得到学生发自内心的认同,结果是使法治教育沦为“正确的空话”,甚至是“正确的废话”。借鉴生命教育理念,对法制教育的内容及手段进行适当调整即可有效改变这种局面,实现既培养学生生命意识,又树立学生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之目标。从生命意识培养的立场出发开展法制教育,就可以发现即便是刑法这种民众眼中最为严厉无情的法律,实际上依然贯穿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刑法中的“罪行法定原则”,可以有效防止刑罚手段被统治者滥用,确保只有那些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且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制裁。刑事司法中“慎用死刑”、“少杀慎杀”等原则体现了法律对生命价值最大程度的尊重,即使是那些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只要没有达到“非杀不可”的程度,一律不得适用和执行死刑。以此论之,近年来社会反响颇为强烈的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冤假错案的,完全可以作为法制教育的绝佳素材,用以培养学生的生命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

(三)法制教育应以善待生命为落脚点

泰戈尔说:“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向人类传送生命的信息。”法制教育同样应当以善待生命为落脚点,这是法律对人的终极关怀的最佳体现。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很多年轻人在面对一些社会事件时动辄恶语相向,肆意褒贬他人,甚至评判他人生死,表面看来是口无遮拦和一时冲动的无心之失,实际上这种恶毒言论的背后潜藏的是一颗颗对生命缺乏最起码尊重与敬畏的心灵。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案中,黄姓男子仅仅因为被剐蹭后追砸运钞车的行为,就被舆论判定为“打死活该”,甚至在司法机关已经作出押运员开枪不合法的初步调查结论,开枪押运员已经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很多人依然不依不饶地坚持“打死活该”的论调。凡此种种,都折射出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年轻网民群体生命意识的极度淡漠。更可怕的是,在上述事件中,持“该死(该杀)论”者,往往还煞有介事地搬出所谓的法律依据来“严谨”地论证自己的观点。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民众对法律无知固然可怕,但比这更可怕的是那些自以为了解甚至精通法律的人缺乏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法制教育必须以善待生命为最终的落脚点,才能有效避免大学生群体出现不尊重自己生命,生活中稍有挫折便轻言生死自杀轻生;避免出现不尊重他人生命,看网络自杀直播时点赞叫好,认为“人贩子一律枪毙”就可以解决贩卖人口问题,遇到违反规则的现象就认为凡是不守规则的人都“该杀”。否则法律不仅无法成为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武器,反而会沦为不法分子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凶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必须开拓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局面,才能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水平。将生命教育中的生命意识理念引入法制教育领域,充分重视和发挥生命教育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无疑是开拓法制教育新思路的一个有益的尝试与探索。

参考文献:

[1]张涤非.论生命教育.河南大学.2007.

[2]程红艳、童仕兵.呼唤教育的生命意识——生命教育及其对德育的启示.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1(1).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3篇

关键词:石化公司;烯烃部;物资管理;出人管理

如何健全完善物资出厂操作流程?如何落实辖区单位属地管理职责?这些都是归根到底就是要做好辖区单位物资出入管理,努力实现“可管可控、严松有度、方便快捷、服务生产”的工作目标,成为治安保卫工作需要不断总结和思考的问题。近年来,烯烃部保卫部门按照部领导的要求,广泛调研、拓展思路、勇于创新,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探索了一条适合厂区情况的物资出入管理之路,“明确两个界定,实行三项制度,做到五个强化”,总结归纳如下:

一、界定明晰权责,分类归口确认,重点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的落实

权利和责任永远都应该是对等的,行使权利就应该承担责任。在物资出入厂管理中,将物资进行分类归口确认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其要义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权利和责任,让开具《出门证》的“笔”承担更大的责任。门证开具主体由车间(驻厂单位)提出申请、门证岗开具《出门证》,转变为车间(驻厂单位)直接开具出门证;原来由门证岗履行的“证件留存”和“物资监管”职能转移到治安保卫部门和属地部门。看似简单的权力下放和职能转移,其实质是权利主体的变化和责任主体的转移。

二、界定物资类型,理顺操作流程,重点强化管控与服务有机统一

物资出入场管理过程中的物资类型划分,并不是指物资本身特质的区别,而是指从治安防范角度按照物资保存和监管重要性进行的分类。目前,烯烃部物资大体分为两类:物资工具和(驻厂单位)自营性产品;并将其从《出门证》的类型上进行区分。物资和工具在操作中又加以区分,常用的工器具通过开具《工器具单》出入厂区,并明确单据的有效期和过期确认相关规定,这样可以简化工器具出入流程和检查确认,可以更好的发挥服务生产、服务基层的正面作用。对于一般的施工工器具出入厂,施工单位可提出申请在门卫处开具《烯烃部施工工器具出入厂登记单》,在办理登记有效时限内可凭《登记单》出厂;对于超过登记有效时限的工器具,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物资出厂申请》。在物资分类方面分为普通物资和受托押运物资。普通物资分为大宗物资和一般物资,大宗物资主要以加之价值为依据,重点实施对大宗物资的出厂监管。对受托押运物资的范围进行限定,简化出厂流程,特别是确认环节由烯烃部职能部门变化为车间(驻厂单位)领导,实现了权利和职责的下移和属地管理。

三、实行押运制度,全程终身负责,重点强化责任到人的管理理念

实行物资出厂押运制度,强化押运员对出厂物资的全程和终身负责,是落实责任到人的有效手段。落实押运员制度就要从制度层面明确押运员的任务和职责,新修订的《烯烃部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中对烯烃部所属车间科室物资出厂的运输及押运相关要求:一是受托押运物品从西门出厂,由受托(驻厂)单位押运员押车运送至西门;二是驻厂单位所辖区域内物资申请从西T出厂的,由审核主管业务科室押车运送至西门。出厂押运制度是此次物资出入厂管理的核心要素,烯烃部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监督约束、检查考核等多个环节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了制度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四、实行申报制度,出入核查双严,重点强化厂内物资保管与防范

保卫部门结合实际适时推出了入厂申报制度,通过开具《入门证》、物资入厂登记确认等方式加强入厂物资的管控,提出了物资出入厂从“宽进严出”到“严进严出”的转变。物资入厂严格《入门证》的开局和痕迹留存,由申请单位填写物资《入门证》及《物资入厂明细表》,物资入厂车辆如有剩余物资需出厂,需事先向主管业务部门和保卫部门申报,出厂时,门卫人员按照申报情况核实后放行。对于未办理《入门证》或入厂时未备案(登记)的物资出厂时,在办理出门证的同时,还要填写《未备案(登记)物品出厂说明书》,由申请单位对物资的入厂时间、数量型号、存放地点和产权归属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进行签字和加盖公章。

五、实行追溯制度,严格门证领用,重点强化物资出入的痕迹管理

在规范制度流程和严格制度执行的基础上,烯烃部保卫部门还通过严格物资《入门证》和《出门证》的领用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保卫部门还专门建立物资《入门证》和《出门证》的领用台账,对领用单位、时间、领用人和门证编号逐一进行登记,将门证的使用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保卫部门在制度中明确了门卫保安、门禁督察人员与押车人员共同负责核实《物资出厂申请单》及《物资出厂明细表》上的每一项内容,如物证相符,共同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这既体现了二次核实的严肃性,也建立了双方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同时,对物资出厂进行影像留存,内容包括《出门证》拍照(含有审批领导、押运员签字,保卫部门确认签字、现场核查保安签字等)、运输物资车辆牌照号、押运员现场影像、物资影像等,并留存以备追溯。

参考文献:

[1]王浩,陆文明,赵晓忠,等.批次管理在物资仓储中的应用[J].物流技术,2014(17):377-380.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4篇

一、围绕管理抓创新,提升法治文明建设水平。

**看守所按照公安部关于“努力把监管场所建设成安全规范管理、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的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提升法治文明建设水平,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各项权益,推动了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创新和谐监管模式。实现了“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医疗卫生专业化运作模式,满足监所在押人员的基本医疗需要,有效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2017年,先后对十余名突发疾病患者进行了及时救治,杜绝了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近年来, **看守所把监管文化建设融入各项监管工作之中,充分发挥文化陶冶情操、艺术净化灵魂的作用,促进了监所安全文明管理。二是创造良好改造环境。科学安排和完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在押人员每日至少8小时的睡眠和午休,保证每日上下午各不少于1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对在押人员每天整理内务、健康训练、集中学习、谈话教育、提讯会见、劳动休息、文娱活动等进行统一规范,增加收听收看法律知识、疾病预防、生活常识、电视节目等内容,在监区内全天为在押人员播放轻音乐,舒缓在押人员情绪压力。三是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干预。积极鼓励民警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现有7名民警获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工作中,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开展对在押人员的心理疏导干预。2017年,共对20余名有心理疾病和存有严重思想问题的在押人员成功进行了疏导和转化。

二、针对隐患建机制,提升监管安全防控水平。

**看守所始终坚持精细化管理,全力构建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对重点人、重点环节的预警、防范、整改,筑牢了安全防范的每一链条、每一环节。一是健全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看守所运用在押人员风险等级评估系统,逐步健全和完善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机制。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生理状况、违法犯罪性质、现实表现三大指标进行风险评估登记,根据各项评估标准对在押人员逐一进行评估计分,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风险级别。管教巡视民警可以根据风险级别预警,客观地确定需要重点观察、巡视的部位和人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针对性。另外,通过技术升级,将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和心理测试功能融合到谈话教育系统中,管教民警在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时可以直观的看到在押人员的各项信息、风险等级以及心理测试结果,从而提高了谈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对存有行凶、脱逃、自杀、滋事闹监以及患有严重心理障碍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行为的在押人员,落实单独关押措施,及时发现、消除了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提升了监所的安全防控能力。2017年,通过谈话共发现不稳定在押人员28人,全部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了监所安全。二是健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机制。2017年,**看守所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结合公安部、省厅要求,坚持“以防为主,查、防、改并重”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方面局党委投资50余万元更换了监室门、增设了监室内防护网和防风场自动晾衣架,彻底杜绝了监室内悬挂点;在监所安全管理方面与武警中队、驻所检察室联合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突发事件、防脱逃等原演练。巩固提高了“五化建设”工作成果。今年以来,**看守所共排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3条,其中涉及监区安全类22条、基础设施方面23条,全部一一明确责任,进行了整改,实现“四个严防”(即:防非正常、防脱逃事故、防所内死亡、防负面舆情),确保整体看守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健全规范执法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以看守所智慧管理平台为依托,结合《看守所执法细则》和岗位民警执法流程,完善了带班领导、带班长、管教、巡控、收押、医疗、档案管理等岗位一日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和带班长日常岗位巡查监督制度。同时,针对日常管理工作中易发、常发和容易忽视的小问题、小细节,坚持了每日监控录像回放、带班长点评、管教下监室抓检查、巡控抓督促提醒以及巡诊医疗、收押会见提审管理和每周例会总结制度,形成了岗位配合、警情提示、信息流转、互相监督的全天候无缝隙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了安全防控水平。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5篇

(常州市开放大学,常州213001)

(Changzhou Open University,Changzhou 213001,China)

摘要:本文以美国、英国、新加坡为代表,介绍了住房反向抵押理念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开展情况。同时,对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产品在我国的试点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虽然困难重重,仍是我国退休养老理财产品的重要补充。

Abstract: Taking the United States, Britain and Singapore as representa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development status of the concept of reverse mortgage in the world’s major developed countries, meanwhile, analyzes the pilot of housing reverse mortgage insurance products in China, and points out that although there are many difficulties, it is still an important supplement of retirement financial products in China.

关键词 :住房反向抵押;老龄化;养老理财产品

Key words: housing reverse mortgage;aging;pension financial products

中图分类号:F830.4;F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18-0245-03

作者简介:王微(1984-),女,江苏常州人,常州市开放大学财经学院教师,研究生专业为会计学,研究方向为理财理论与实务。

0 引言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美国,英国、新加坡、中国等国纷纷把住房反向抵押的理念引入了本国,设计出各具特色的产品,并且已经积累了一些成熟的经验。

1 发达国家开展情况

1.1 美国 20世纪50年代,住房反向抵押的理念开始传入美国。1961年,储蓄协会一位名叫Nelson Haynes的人,为他足球教练的遗孀解决生活问题所做的贷款安排,被视为美国第一份反向抵押贷款合同。

1981年,美国成立了独立的非盈利性组织——房产价值转换国家中心,主要的职责就是向消费者宣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此后,根据《1987年国家住房法案》,国会授权联邦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向老年人发起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HECM)计划;由联邦抵押协会(又称“房利美”)于1995年开发并推出的房屋保有人(Home Keeper)计划;由一家私营机构公司——老年人财务自由基金公司提供的财务自由(Financial Freedom)计划。HECM适用于较低房产价值的借款者,Home Keeper适用于中等房产价值的借款者,而Financial Freedom则适用于高档房产的持有人。

1.1.1 HECM计划 HECM已经成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行业基准,占全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90%以上的份额。其贷款发放对象必须是年满62周岁的老人,住房的产权要求独立,不管其收入水平和借款用途。对于尚有少量贷款还没有还清的住房,一般都可以申请HECM,首期贷款资金可以首先冲抵结清该抵押房屋的剩余房贷本息。

HECM计划由HUD负责设计、修改,HUD属下的联邦住宅管理局(FHA)负责具体的运营事务,包括项目的审批、保费和保险基金的收取等。FHA对用于计算HECM贷款金额的房屋价值,还按不同地区规定了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当房价超过限价时,按照限价计算。2009年11月25日,FHA公布了最新的经国会审议通过的按揭条款,规定2010年HECM的贷款限额保持在625500美元。HECM计划的贷款人是银行、抵押公司或者其它私营金融机构,贷款发放后,这些贷款机构一般都会把所有的HECM卖给联邦抵押协会。联邦抵押协则在政府的监管下开展工作,它是二级市场唯一的购买者,负责制定项目运行中的一些原则和标准,并参与HECM计划的改良。

HECM计划的借款人和贷款机构行使和履行着相应的权利义务。首先,贷款期间不得强迫借款人卖掉住房归还贷款。其次,不管借款人在住房内生存多久,借款人的债务仅限于房屋价值以内。最后,HECM的贷款对象经过FHA的资格认定后,由其提供保险。贷款结束,本息如果超过住房价值,差额由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即使贷款机构倒闭,房主也可以按时拿到钱,消除了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后顾之忧。当然借款人必须在贷款期间参加有关保险计划,缴纳HECM保险费。

1.1.2 Home Keeper计划 作为政府发起设立的机构,联邦抵押协会不仅是HECM二级市场唯一的购买者,还推出了自己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Home Keeper。与HECM相比,Home Keeper计划突破了最高贷款额的限制,可以为拥有中等房产价值的老年人提供更多的贷款,而且借款人可以在住房增值时要求增加借款额,因而给借款人更多的选择权。但是可供选择的贷款发放方式少于HECM,所以一般借款人同时满足这两种贷款条件时会选取HECM。

1.1.3 Financial Freedom计划 目前,Financial Freedom是美国市场唯一一家自行设计、提供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的私营公司。该计划主要面向大型房产的拥有者,最高贷款额可达70万美元。它的特点是:①资金来源。贷款一次性转给一家人寿保险公司(Hartford),然后由该公司承保,按月支付借款人年金,即使住房出售也可以按月得到固定收入。②房产价值分享条款。借款人可以保留最高可达80%的房产。③缴费方式。没有直接的费用支出,一并在贷款额中扣除。④保险提供的方式。没有政府提供的保险,因此借贷双方面临的风险较大。为了细分市场,Financial Freedom还在不断设计新的住房反向抵押产品,如标准现金账户和零点现金账户。

1.2 英国 研究长期护理的皇家委员会于2001年申明,英国政府必须为退休老人的长期医疗和再教育承担更多的责任。2001年4月,政府制定了一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计划,允许地方政府根据住房价值发放贷款,在老年人死亡或者住房出售时,贷款到期。英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产品主要有家庭收入计划、卷藏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共享升值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和反转计划。

1.2.1 家庭收入计划 办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后,老年人获得的不是现金,而是类似于即期终身年金的投资产品,贷款机构按期给付房主投资收益,直到最后一个借款人去世时终止。由于英国政府废除了偿还抵押贷款利息方面的免税政策,使得这一产品后来逐步退出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市场。

1.2.2 卷藏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借款人不必每月偿还利息,利息自动累加到贷款总额上,房主过世后才通过变卖房产清偿。这种贷款方式通常采用固定利率,但是为了规避投资风险,有些合约则采用有上限的浮动利率。借款人可以选择趸领或年金方式,还可以选择固定年金和递增年金的支付方式。在贷款到期时,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追讨本金和利息超过住房价值的差额。

1.2.3 共享升值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 最先由苏格兰银行发行,后来巴克莱银行也参与进来。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借款利率低于正常的市场利率水平,但贷款机构有权与借款人分享住房升值的部分。第二种是借款人不需支付任何利息费用,还款额是本金加上住房升值部分与借款比率乘积的3倍,借款比率最高只有25%。该产品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不得出售或搬离住房,具有一定的缺陷。目前,苏格兰及巴克莱银行因缺乏长期投资者的支持和资金供给,暂停了贷款的发行。然而共享增值概念颇受消费者的欢迎,一旦资金问题得到解决,该产品将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1.2.4 反转计划 老年人将住房产权出售给一家住房反向抵押公司,然后由该公司安排,用所得款项购买一笔按月支付的终生年金,有些公司也可分期支付。当老人把住房的产权出售后,根据合约,他可以免费或象征性地交少量租金就可以继续住在原住房内,直到去世为止。当老年人去世后,公司将住房收回变卖,收益归公司所有。由于在反转计划实施之初,老人要放弃住房所有权,对此有些老人心理上难以承受。为了加强监管,英国金融服务局如今已经接管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事务,将其改名为“终身抵押贷款”。此举改变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监管不完善的现状,增强了公众的信心。

1.3 新加坡 新加坡退休养老的主要依据是政府在1987年实施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然而大多数人在退休时都达不到公积金账户的最低存款要求。1994年,为了解决退休人员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的退休养老问题,政府委派的工资检讨委员会提议推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帮助市民将住宅变现,以贴补退休后的生活支出。

1997年1月,私营保险公司职总英康(NTUC INCOME)率先在新加坡推出了住房反向抵押产品,但是该公司的产品有严格的条件及不足:①必须购买抵押保障保险、人寿保险以及屋宇保险,并在贷款期间内维持保单持续有效。②只针对拥有私人住房的老年房主,而新加坡公营住房比率高达80%以上。③人性化设计不足,缺乏“无追索权保证”条款,合约到期,如果贷款本息超过住房价值,可能向房产的继承人追讨差额。同时,老年房主害怕长寿而被迫迁出住房。因此,推出后两个月,只签署了22笔合约,后期市场需求也迅速下降。

针对这些问题,新加坡一个跨政府部门的工作小组曾提议,将住房反向抵押市场由私人房产扩大到自置公营住房,政府为中小型的公有住房提供担保,较大型的则不提供担保;增加了“无追索权保证”条款,以促进住房反向抵押健康持续的发展。

2 我国的实践情况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住房反向抵押业务在中国保险业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的基本条件如表1。

意见后,幸福人寿就于2015年3月25日率先推出了“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产品”,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的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可以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公司在一定限度内承担投保人长寿带来的超额给付。养老金额里已考虑房屋预期增值收益;保险公司抵押房屋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扣除利息等费用后仍有剩余,将返还给老人的继承人。签订投保单后,保险公司逐一完成法律协调、房屋抵押登记、公证等工作,最终完成承保,客户在30天犹豫期结束后约定时间开始领取养老金。如果老人在保单生效后退保,要在导致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的情形发生后的10日内支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及损失赔偿。若老人无法偿还,保险公司将对抵押房屋行使处分权,即出售(变卖)房产。

2015年3-4月,首批客户,北京、上海和武汉都有几位老人和老人家庭正式签订了投保单。早前中信银行、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开展过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这次保险业的加盟,加快了住房反向抵押产品在中国的健康发展。

3 结论

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看,不管它是以贷款还是以保险产品的形式推出,它都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创新的养老理财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虽然推行过程中可能困难重重,却不失为传统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

参考文献:

[1]丛诚.中国住房和公积金制度[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200-201.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6篇

【关键词】 住房反抵押贷款; 信息不对称; 逆选择; 道德风险

一、引言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的数据,2011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1.85亿,占总人口的13.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3亿,占总人口的9.1%①。与世界其它老龄化国家相比,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加之独生子女政策及快速的老龄化趋势,导致了“4-2-1”家庭模式的增多以及整个国家的“未富先老”,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承受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以美国和新加坡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已经开始试行“以房养老”的模式,即出现了住房反抵押贷款(Reverse Mortgage)市场。其基本运作方式是:老年人以房屋产权(Home Equity)作为抵押,向债权人换取一次性(Lump Sum)或者按期兑现的年金收入。这种养老模式对提高老年人的即期收入和生活质量、缓解社会保障压力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2012)数据显示,中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其中,城市家庭为85.39%②。与年轻人相比,部分老年人的住房面积会更大,但因为要居住,无法通过出租或出售变现,使得一些老人成了“房子的富翁,现金的穷人”,他们一边空守着房子,一边拿着微薄的退休金,省吃俭用、艰难度日。因此,以“以房养老”为宗旨的反抵押贷款也可成为我国可供选择的养老模式。

然而,作为一种长期的借贷行为,住房反抵押贷款在实施过程中会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借贷双方均面临着包括利率、长寿、房价波动、贷款机构流动性等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会直接影响到住房反抵押贷款的推行。关于如何识别、度量和控制风险,国外进行了一系列研究。Szymanoski(1994)指出由于借款人的寿命长短和住房所有权转移的不确定性,使贷款人面临着借款人长寿、利率变化和未来房产价值波动等风险,导致在房产交割时出现贷款本息大于住房价值的可能性;同时他认为身体健康状况差的人会比较青睐房产价值转换抵押贷款(HECM)计划。Mitchell & Piggott(2004)将住房反抵押贷款风险分成贷款机构风险和借款人风险两大类,前者包括长寿风险、利率风险、住房价值风险和费用风险,后者包括长寿风险、利率风险、住房价值风险和贷款机构破产风险等。Boehm & Ehrhardt(1994)则在假设利率是决定反向抵押贷款价值的唯一变量(不包含其他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分别计算息票债券、普通抵押贷款和反向抵押贷款在利率变化时的定价,得出反向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远远高于前两者的结论。Shiller & Weiss(2000)指出由于房主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自付费用去对房屋进行维修,因而住房反抵押贷款中存在着道德风险;Miceli & Sirmans(1994)认为反抵押贷款中还存在另一类道德风险,即由于借款者居住在房屋中便可获得贷款,因此申请到反抵押贷款的老年人会延长他们在屋中的居住时间,使其比他们未得到反抵押贷款时的最优居住时间要长。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上,Weinrobe(1987)认为可通过保险计划消除贷款机构的临界风险;Rasmussen(1997)等指出,为规避风险,可贷款额度设在足够低的水平,以保证未来能足以偿付贷款本息;Shiller(2000)认为可运用房地产价格指数解决道德风险问题;近年来,Huang,Wang & Miao(2011)等提出应大力发展二级市场,通过资产证券化转移长寿风险。

在国内,李玉米(2006)认为住房反抵押贷款将面临市场风险、制度风险、社会风险、自然风险等,但这些风险可通过证券化、房地产保险、制定合适的贷款价值比等措施来规避或转移。童汇慧(2007)也提出反抵押贷款中借贷双方面临的风险是阻碍其推行的主要障碍之一,并探讨了化解预期寿命风险的方式。魏玮(2007)运用模型分析了反抵押贷款中的道德风险,并提出了防范措施。柴效武等(2008)研究了金融保险机构在反抵押贷款中可发挥作用的具体运作机制与运营方式,分析了可能发生的长寿风险、利率风险、住房价值波动风险等。此外,何颖仁、高达一(2001)也认为要顺利推行住房反抵押贷款,就需要发展房屋保险、反向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抵押贷款寿险等险种。陈欢(2010)还分析了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

住房反抵押贷款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金融产品,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由于具体情况的差异,国外的相关研究不能直接运用于国内,而国内学者对于该模式所面临风险的研究大部分是描述性的,基本停留在定性阶段,尚未进行深入与量化。而且,笔者认为,由于住房反抵押贷款模式运行的时间长达十几年甚至数十年,在这过程中,不仅是未来的不确定性因素会对其运行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也会对该模式的运行带来众多不利影响。因此,本文针对住房反抵押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在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其机理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住房反抵押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的信息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由于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有差异,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体现在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假设市场上只有房屋持有人和贷款发放特定机构两个主体)上,信息不对称则主要体现在:(1)特定贷款机构对售房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状况并不了解,但作为售房养老者则对自己的这些状况最为清楚;(2)售房老人不了解特定贷款机构的资金、经营状况;(3)特定贷款机构不能观察到在订立合同后的房屋持有者的防范措施,于是借款者可能会不投入足够多的维护费用去努力实现高的房产价值水平。本文将立足于贷款方,分析其在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即上述的第一和第三种风险。

(一)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中的逆选择风险

经济学中,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市场价格下降产生的劣质品驱逐优质品,进而出现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反映在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上,逆向选择则是由于特定机构事前不知道房屋持有者的风险程度(如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只能采取平均寿命预期、平均定价的方式来支付住房价款,因为有“无追索权”条款,确信自己身体状况良好,剩余寿命长于平均寿命的房屋持有者则会更积极地申请反向贷款。

1.逆选择形成的经济学分析

笔者运用经济学中的供求机制来说明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上逆选择现象的形成过程。为了简单起见,做如下假设:(1)市场上只有房屋持有人和贷款发放特定机构两个主体,其中房屋持有人为供给方,贷款发放机构为需求方,他们均可以自由进出市场,且市场上没有任何交易费用;(2)房屋持有者分为两大类,一类人身体健康,预期存活寿命很长(笔者称之为高风险人群),另一类人则身体状况不佳,预期存活寿命不长(笔者称之为低风险人群);(3)所有房屋的剩余价值均相等;(4)特定机构采用年金的方式发放贷款(即只要房屋持有者活着,就每年支付其款项),贷款总额等于房屋的剩余价值;(5)市场主体均为理性经济人,遵循利润(或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决策。

如果信息对称,即需求方知道哪些房屋持有者为高风险人群,哪些为低风险人群,则会存在图1中a和b所示的两类市场。在图1-a中,SL为低风险房屋持有者的供给曲线,DL为需求曲线;在图1-b中,SH和DH则为高风险房屋持有者的供给曲线和相应的需求曲线。此时两类市场均达到均衡,均衡价格和数量分别为(PL,QL)和(PH,QH)。因为高风险人群的预期寿命高于低风险人群,贷款发放机构在每期支付给他们的年金相对较低,即PH

但在实际生活中,卖方(房屋持有者)对自己的身体健康、既往病史等状况比较清楚,但买方(贷款发放机构)对这些状况却不甚清楚,要取得完整的信息,花费成本将极其昂贵,甚至是不可行的。因此,贷款发放机构只能按照预期的平均寿命,向高、低风险人群每年支付金额相等的款项。于是,在图1-a中,需求曲线从DL移到DM,使得一些低风险的房屋持有者因获得的年金终值之和低于房屋价值而退出市场,成交数量从QL下降至QLM,最终的均衡成交价格和数量为(PM,QLM),其中QH

2.逆选择导致的不良后果分析

如上所述,因为信息不对称,贷款发放机构无法知道每一贷款申请者的具体健康状况,不能对预期存活年限不同的人每期支付不同的贷款额,而只能根据经验生命表中的生存率、死亡率以及平均余命来测算反抵押贷款的给付金额。于是,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预期存活年限低于平均存活年限的老年人会由于所领取的年金终值小于房屋剩余价值而退出该市场,最终使得大数定律失效,贷款者的实际剩余寿命远远大于按生命表测算的平均余命,贷款机构风险加大。如果贷款机构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申请者每期所能领取的贷款数额,则会进一步引起身体条件不好的老人退出市场,形成恶性循环,最终留在市场上参与交易的都是些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预期寿命很长的老年人。这种现象一方面会使得一些自身身体健康状况不好,同时又希望通过住房反抵押贷款获取养老金的老人被“驱逐”出该市场;另一方面也会使贷款发放机构所面临的长寿风险愈加严重。

(二)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中的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同样是因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在签约后,由于合同中一方的行为不能被合同另一方完全观察到,于是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就会有所作为或不作为,从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在反抵押贷款业务的运作过程中,房主申请到贷款后可继续居住,但有责任对房屋进行妥善管理,确保房屋的安全及产权完整。但由于房屋所有权逐渐向贷款机构转移,且贷款人对借款人除住房外的经济财产没有追索权,借款人只以房产对所贷款项负有限责任,即贷款到期时房产价值低于贷款总额的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再加上虽然借款者对房屋的良好维护行为会对房产再次出售的价值产生重要的影响,但后者又不由该行为唯一决定,即贷款机构无法观察到借款人对房屋的修缮维护行为,因而极有可能出现房主对房屋维护不善甚至破坏性使用的情况,从而使贷款人蒙受损失。

1.道德风险形成的定量分析

Miceli & Sirmans(1994)和魏玮(2007)曾对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有过分析,下面我们借用他们所提出的模型解释这一现象的形成。

为简单起见,笔者建立一个两期模型。假设房屋持有人在期初拥有财富W0和价值为H0的房屋(W0

如果房屋所有人在第一期以住房申请了贷款,则其效用函数为:

U=u(W0+L+I(m)-m)+δu{E max[(H0+I(m)-d)θ-L(1+r),0]}(1)

其中u(·)为借款人的效用函数,且u′(·)>0,u″(·)

(1)当(H0+I(m)-d)θ≥L(1+r)时,即住房价值大于贷款本息和,则式(1)可写为:

U=u(W0+L+I(m)-m)+δu[(H0+I(m)-d)E(θ)-L(1+r)](2)

使式(2)达到最大的m1*满足下列一阶条件:

u′(W0+L+I(m1*)-m1*)(I′(m1*)-1)+δu′[(H0+I(m1*)-d)E(θ)-L(1+r)]I′(m1*)E(θ)=0(3)

即I′(m1*)=

(4)

(2)当(H0+I(m)-d)θ

U=u(W0+L+I(m)-m)(5)

使式(5)达到最大的m2*满足下列一阶条件:

u*(W0+L+I(m)-m)(I*(m2*)-1)=0(6)

因为u*(·)≠0,则有

I*(m2*)=1(7)

δ>0,E(θ)>0,u′(W0+L+I(m1*)-m1*)>0,u′[(H0+I(m1*)-d)E(θ)-L(1+r)]>0,所以I′(m1*)

2.道德风险导致的不良后果分析

因为在住房反抵押贷款中借款人承担有限责任,即使在还贷时贷款本息总额大于房屋价值,借款人也无需对超出房价部分的贷款额承担偿还责任;而对房屋进行维护,借款人则需自付费用,于是借款人在办理反抵押贷款后会忽视对房屋的维护,从而使房屋贬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是贷款额本息额的积累,一方面是由于房屋缺乏维护而导致价值下降,会使贷款人更有可能或更早面临临界风险(Crossover Risk)。如图2。

假设一房主在60岁时申请住房反抵押贷款,年利率为6.5%,房屋在得到适当维护的情况下,房价年均增值率为5%,若得不到维护,则房价年均增值率为3.5%。房屋的初始价值为100万,贷款比例为70%,则房主可得到70万元的贷款。假设贷款一次性发放且不考虑费用。通过图2,可见,若房屋被维护,贷款额(本息和)与房屋价值的交叉点大约在反抵押合同签订后25年左右,即如果老人在85岁之前去世,贷款机构没有任何损失,若老人在85岁以后去世,则贷款机构要受损;若房屋未得到维护,交叉点则出现在反抵押合同签订后12年左右,即贷款人所面临的临界风险提前。而且,在过了临界点以后,未经维护的房屋价值与贷款总额间的差距要比得到维护的房屋价值与贷款总额间的差距大许多。这说明,道德风险的存在不仅会使贷款机构提前面临临界风险,而且还可能会蒙受更大的损失。

三、信息不对称风险的防范措施

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会使得贷款机构面临着更高的风险,从而影响该养老模式的推行,因此应该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一)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中逆选择风险的防范

如上所述,如果贷款发放机构按照申请人的预期平均存活寿命为依据计算每期应发放的贷款额,而后按申请人的实际存活年限发放养老金,则会出现逆选择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1.仿照年金给付模式,规定基准给付期

一些身体状况不好的老年人不愿参与住房反抵押贷款,主要是考虑到所领取的贷款年金终值之和可能会小于房屋总值,针对该心理,在贷款发放时可借鉴目前寿险公司养老金的给付模式,设定一个基准给付期,例如10年或15年。房屋持有人申请到贷款后,如果其实际存活年限达不到所规定的基准年限,贷款发放机构按基准年限给付养老金;如果其实际存活年限超过基准年限,则按其实际存活年限持续给付直到其死亡或离开房屋为止。这样可以较好地消除一些身体状况不好的老年人怕“吃亏”的心理,从而吸引这批人参与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使贷款机构面临的逆选择风险降低。

2.与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

预期寿命长、身体状况极佳的人会积极参与住房反抵押贷款活动,但却极少会问津长期护理保险,所以这两个产品的开办者都面临逆选择风险。如果将两种产品相结合,则能起到对冲风险的效果。具体做法可为:投保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房屋价值、申请人的平均余命等因素计算出每年需要支付的给付额,但却不是全部发放给借款人,而是从给付额中拿走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险的保费,剩下部分支付给借款人。此时,预期寿命长、身体状况佳的人虽然领取贷款的年限较长,使得保险公司面临实际寿命大于预期寿命的风险,但这类人发生长期护理状态的概率相对较低,保险公司可在长期护理保险的经营上有所盈余;对于身体健康状况差的人则刚好相反。而且,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考虑,或许预期寿命极长和极短的人群都会退出市场,留下来的都是存活期限与平均余命大致相等的人,这样就可成功规避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与长期护理保险市场中存在的逆选择风险。

除此之外,贷款发放机构还应对借款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但为避免由贷款人或借款人选择医疗机构可能会出现的合谋或寻租行为,可聘请有资质的、中立的医疗机构来评估借款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二)住房反抵押贷款市场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针对贷款人申请到贷款后对房屋疏于维护的现象,我们可以考虑采取诸如控制贷款价值比或预留维修资金等措施,尽量降低贷款机构面临的道德风险。

1.规定适当的贷款价值比例

贷款价值比是指贷款总额与房屋评估现值的比例。沿用图2中的数例,若其他条件不变,我们发现当贷款价值比为70%时,临界风险发生在反抵押合同签订后12年左右;若贷款价值比为60%,临界风险发生在反抵押合同签订后17年左右;若贷款价值比为50%,临界风险则发生在反抵押合同签订后23年左右,说明随着贷款价值比的降低,贷款人面临的临界风险的发生时间随之推迟。而且,如果借款人在临界风险到来之前的日子死亡,还能将归还贷款后的房屋收益留给后人,这也会激励借款人好好维护房屋。但这并不意味着贷款价值比定得越低越好,过低的贷款价值比会直接影响市场需求。因此,应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将贷款价值比控制在一个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

2.预留维护费用

贷款发放机构并不将所有贷款都发放给借款人,而是预留一定的维护费用。这笔资金可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管理。在以后的日子里,如果借款人尽到了对房屋的维护义务,则可将该笔资金退还给房主;如果房屋出现破损,且房主没有及时妥善进行维护,则可将这笔资金用于房屋维护,以保证房屋价值不因借款人的疏于维护而受损。

【参考文献】

[1] Szymanoski,Risk and the Home Equity Conversion Mortgage[J].Journal of American Real Estate and Urban Economics Association,1994,22(2):347-366.

[2] Mitchell & Piggott,Unlocking housing equity in Japan[J].Japanese Int.Economies,2004(18):466-505.

[3] Boehm & Ehrhardt,Reverse Mortgage and Interest Rate Risk[J].Journal of American Real Estate and Urban Economics Association,1994,22(2):387-408.

[4] Shiller & Weiss,Moral Hazard in Home Equity Conversion[J].Real Estate Economics,2000,28(1):1-31.

[5] Miceli & Sirmans,Reverse Mortgage and Borrower Maintenance Risk[J].Journal of American Real Estate and Urban Economics Association,1994,22(2):433-450.

[6] Weinrobe,An Analysis of Home Equity Conversion in the RAM progarm[J].Journal of American Real Estate and Urban Economics Association,1987,15(2):65-78.

[7] Rasmussen,Megbolugbe & Morgan,The Reverse Mortgage as an Asset Management Tool[J].Housing Policy Debate,1997,8(1):173-194.

[8] Huang,Wang & Miao,Securitisation of Crossover Risk in Reverse Mortgages[J].The Geneva Papers,2011(36):622-647.

[9] 李玉米.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及其规避[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6(2):29-33.

[10] 童汇慧.住房反抵押贷款模式中的预期寿命风险及其承担机制[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7(6):66-69.

[11] 魏玮.反抵押贷款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7(7):152-156.

[12] 柴效武.反向抵押贷款风险与防范[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

[13] 何颖仁,高达一.老年住房信贷与保险[J].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1(2):86-89.

[14] 陈欢.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保险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10(3):79-81.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7篇

受次贷危机影响,美国华尔街第六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被摩根大通收购。本文详细描述了这家有着85年历史的金融公司覆灭的过程。第一部分:错失良机。正当贝尔斯登公司资产逐渐流失时,高管们仍在争论是该筹集资金还是要减少抵押贷款。第二部分:银行挤兑。贝尔斯登高管们认为事情将出现转机,但谣言和恐惧赶跑了客户、交易伙伴以及可以提供贷款的人。第三部分:卖,还是不卖?政府强迫贝尔斯登出售自己,但是仓促起草的协议几乎毁了这桩交易。

译/何 焘,研发工程师

第一部分 错失良机

协议已经达成,贝尔斯登将以2美元一股的低价出售。

12小时后,疲惫的艾伦•施瓦茨前往公司健身房,他需要活动一下身体。时间是2008年3月17日早晨6点45分,这位贝尔斯登的CEO自从开始和摩根大通谈判关于这次紧急大甩卖的诸多丑陋细节后几乎没有合过眼。

当身着西装的施瓦茨迈着沉重的脚步进入健身房时,穿着一件已经被汗水浸透的运动衫的艾伦•明茨径直向他的老板走来。

“这对1万4千名员工意味着什么呢?”这位46岁的交易员质问道,他的脸几乎已经碰到了施瓦茨,“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问题出在哪里?

许多人说贝尔斯登的衰败是因为它在和自己作战。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冲击,加之自己的优柔寡断,公司的领导人错过了许多可以拯救这家85岁的金融公司的机会。

两个半月过去了,施瓦茨依然不很确定问题出在哪里。

他对明茨和其他人说,这一切归咎于他没有预见到的市场波动。上个月他对公司理事会说:“我还不能提出任何解决方案,甚至包括‘事后诸葛亮’的建议,这些都不会带来什么变化。”

员工们在出售前7个月都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但他们中许多人说贝尔斯登的衰败是因为它在和自己作战。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冲击,加之自己的优柔寡断,公司的领导人错过了许多可以拯救这家85岁的金融公司的机会。

由于这些失误,公司员工或持有贝尔斯登股票的人们都会受到长期的影响。过去的几十年中,有些华尔街的公司也曾彻底,例如德崇证券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但是这次贝尔斯登不同,它的垮塌引来了美联储的直接干预。此举表明,中央银行在解决未来金融灾难和加强证券机构监管方面将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愤怒的投资者最终同意了10美元一股的价格,就在周四股东们准备同意交易的当天,对此事参与者(包括现任或前任贝尔斯登高管、董事、交易员等20多人)的采访使整个过程变得清晰。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承诺摩根大通收购的前几周,贝尔斯登已经非常难以驾驭。

在监管机构督促贝尔斯登出售的前几个月,惴惴不安的交易员们乞求施瓦茨和他的前任詹姆斯•凯恩筹集更多的资金,并且削减巨额抵押贷款和支撑这些贷款的债券,但是没有结果。

至少有6次募集数十亿美元资金的行动以失败告终,包括向杠杆收购巨人KKR出售股份。究其原因,要么是贝尔斯登、要么是潜在的买家中途改变了主意。期间,许多资深交易员――包括在公司供职59年、有“王牌”之称的艾伦•格林博格――不断警告公司减少抵押贷款,但是都无功而返。

高管们拒绝了这些建议,部分因为他们担心这些举动有损公司表现与外人对公司看法之间的微妙关系,而这些对于华尔街的公司来说是跟真金白银一样重要的。他们担心,如果贝尔斯登暴露出弱点,善变的客户们会从公司中取出他们的钱,其他金融机构也会拒绝与他们交易。

贝尔斯登以严格的风险控制闻名,其财富和文化皆植根于此。但如今,它不但没能控制好这些变幻无常的力量,反而逐渐被它们吞噬。

早期预警

2007年7月下旬,由于旗下两家对冲基金受次级抵押贷款拖累而破产,贝尔斯登公司股价一落千丈。公司管理层竭力鼓吹公司新的长期借贷协议以及雄厚的资金储备,同时强调,贝尔斯登只持有少量的次级抵押贷款。

这场灾难早在2007年8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就初现端倪。为了安抚投资者,贝尔斯登高管当日组织了一个电话会议。7月下旬,由于旗下两家对冲基金受次级抵押贷款拖累而破产,公司股价一落千丈。

时任CEO凯恩与他的财务精英们竭力鼓吹公司新的长期借贷协议以及雄厚的资金储备――据公司高管称达到114亿美元。他们同时强调,贝尔斯登只持有少量的次级抵押贷款。

不过,管理者关于有价证券市场前景黯淡的评论增加了投资人的恐惧,导致股市的一轮全面溃退,并使贝尔斯登自己的股票跌到了12个月以来的最低点――106.55美元。

当日晚些时候,有消息称凯恩罢免了贝尔斯登的联席总裁,也是倒闭的那两家基金的监管人,沃伦•斯佩克特。

在一连串的坏消息中出现了一线曙光:施瓦茨(当时还是贝尔斯登的联席总裁)与亨利•克拉维斯(KKR令人敬畏的创始人)进行会谈,讨论KKR收购20%贝尔斯登股票的相关事宜。

周日,曼哈顿中心,贝尔斯登那幢黑色巨塔里一派繁忙的景象。

上午8:30左右,来自KKR的团队在位于43楼的投行业务部集合,开始仔细检查贝尔斯登的账目。对KKR来讲,趁机低价吸入贝尔斯登的部分股票,并借此进入利润丰厚的经纪业务是很有吸引力的。对贝尔斯登来说,这笔交易会给他们带来超过20亿美元的资金,并且把克拉维斯这样的幕后智囊拉入董事会将赢得重要的赞誉,施瓦茨也希望借此让贝尔斯登的批评者们闭嘴。

然而,由于双方各有顾虑,谈判在两周内就破裂了。其中一点,施瓦茨和凯恩就担心这笔交易会赶跑那些与KKR有竞争关系的客户。

就在那个星期天,正当贝尔斯登的抵押贷款部门回答KKR的问题时,公司风险控制的负责人正在6楼的高管办公室里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进行会谈。监管者从华盛顿赶来,为了确保贝尔斯登可以得到维持其交易的日常贷款。直到下午,监管者们仔细检查了公司4000亿美元资产的收支状况,他们同意在市场危机过去之前重新召集贝尔斯登的经理人做每日简报。

下午,在这座大厦的另一个地方,董事会正在仔细审议斯佩克特的辞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赞成此举,包括施瓦茨,他向凯恩表达了反对意见。但是凯恩始终坚持观点。

施瓦茨独担重任

斯佩克特和施瓦茨于2001年分别被任命为联席总裁和联席首席运营官,作为CEO的凯恩则依赖这两人保持公司的平稳运行。在斯佩克特离开后,施瓦茨不得不独自承担重任。

对冲基金的倒闭让凯恩这位已经73岁的CEO面对着来自公司内外的批评。有人说他没有全身心的投入,也有人抱怨他对警告视而不见。刚开始的时候,他看起来并不在意。凯恩声称那两支基金并不是贝尔斯登的财产:它们属于一些熟悉风险的大机构、富有的个人和银行。但是不久,那些银行就强迫贝尔斯登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16亿美元用以维持其中一支基金。

凯恩来自芝加哥,曾经是一个油嘴滑舌、脾气暴躁的废铁商人。他很喜欢雪茄、高尔夫和桥牌,去年夏天,他就常常利用周四下午和周五的时间去自己在新泽西的别墅附近打高尔夫。7月中旬,当那两支基金破产时,他和斯佩克特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都在田纳西的纳什维尔参加桥牌比赛。斯佩克特和搭档最终赢得了比赛,但据知情者说,凯恩对于他在这么敏感的时期离开公司极为生气。

贝尔斯登的董事会中的12个人大多由凯恩精心挑选,他们批准了斯佩克特的离开。长期从事投资银行业的施瓦茨先生被任命为唯一的总裁,相比于监管交易和投资水平,他更加擅长与像迪斯尼总裁罗伯特•艾格这样的客户保持关系。

斯佩克特和施瓦茨于2001年分别被任命为联席总裁和联席首席运营官,作为CEO的凯恩则依赖这两人保持公司的平稳运行。

如今,曾经是杜克大学明星投手的施瓦茨,不得不独自承担重任。债券与抵押贷款业务已经成为贝尔斯登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57岁的施瓦茨在这两方面却鲜有经验。但是他还是决定亲自管理公司的资本市场业务,而不是雇佣一个斯佩克特的替代者。

施瓦茨加强了公司交易的监管,他还开始关心每天的债券市场。他每周都会好几次和操作公司大量资金的交易员在一起,询问他们的策略和战果。

在拒绝KKR几周后,贝尔斯登收到了其他注资申请。前高盛集团合伙人克里斯托弗•弗劳尔斯已经与一些贝尔斯登的高层会晤,商讨购买20%股份的可能性。但是,会议让贝尔斯登的代表们感觉弗劳尔斯仅仅是想知道他们有多绝望。翌日,他们就对弗劳尔斯的团队失去了兴趣。

另一方面,贝尔斯登的高管们开始致力于一个施瓦茨和凯恩认为更加吸引人的选择:与中信证券(Citic Securities Co.)组成合资公司。他们认为,这次与中国投行的合作会赚钱,并且可以扩大贝尔斯登在亚洲原本微弱的影响力。凯恩曾经因自己放任自流的风格遭受批评,因此这回他利用劳动节假期突然去了北京,造访中信高管。

秋初,抵押贷款市场依然萎靡。房价下跌,多数金融公司在削减对那些由房屋贷款支撑的资产的投资。

而拥有大量抵押贷款及其相关证券业务的贝尔斯登尤其不堪一击。尽管已经下跌了几个月,这些资产的价值仍然在560亿美元左右,对于贝尔斯登这样规模的公司来说不是小数目。所以,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者们依然泰然自若,他们仅仅在每周三晚上和贝尔斯登开电话会议。到感恩节时,一些高级官员打进电话的次数已经不那么频繁了。

“我们必须放弃!”

贝尔斯登“王牌”交易员格林博格仍然记得他的父亲曾告诉他:“如果有什么东西不怎么流通了,赶紧把它卖掉,否则明天它将更加不值钱。”

然而在贝尔斯登内部,关于抵押贷款资产的冲突有时会十分激烈。一些元老级的交易员坚持汤姆•莫拉诺――抵押贷款业务的负责人――应当调整他的投资组合。这些人中包括贝尔斯登自营投资负责人文迪•德蒙察克斯,股票销售与交易的联席负责人史蒂夫•梅耶。

“放弃,我们就会生存”,德蒙察克斯女士经常引用这句公司的座右铭。但是,依旧仔细研究抵押贷款市场细节的施瓦茨却主张谨慎行事。施瓦茨分析后表示,有些资产的市场已经被冻结,因此出售已变得不可能。对于其他一些资产,他则犹豫不决。他不想以低价卖出价值数百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及其相关债券,这样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施瓦茨认为,这些投资组合的价格至少不会再下跌了。在莫拉诺的领导下,抵押贷款团队推出了一个名为“混沌交易”的对冲策略。莫拉诺现年46岁,留着小胡须,右臂还文有Grateful Dead乐队的文身。

这项计划对市场的预测极为悲观――实质上就是一种从萎靡的抵押贷款和金融市场赚钱的方法。交易员认定ABX(由次级抵押贷款支撑的证券指数)会下跌。他们对那些由商业抵押贷款支撑的指数采取了类似的策略。最后,他们还预计,包括富国银行、全国金融集团(美国最大的次级房贷公司,译者注)、华盛顿互惠银行在内的那些拥有抵押贷款的主要金融公司股价都会下跌。

2007年9月下旬,贝尔斯登以及其他金融股重新振作,公司管理者和风险委员会聚集在6楼凯恩那间充满烟味、阴暗而隐蔽的办公室,讨论对冲基金的一些情况。公司曾与安联集团旗下的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就收购10%贝尔斯登非权益股的相关事宜进行谈判,结果不了了之。贝尔斯登不仅失去了一次融资良机,也失去了公司期盼的能证明自己良好信誉的机会。

由于感染住院的凯恩刚刚回到公司,他看起来瘦了些,也更憔悴了。公司由传奇交易员,也是前CEO的格林博格执掌。作为风险委员会的负责人,在研究了富国银行和其他被看跌的股票之后,他显得非常不悦。他警告说,这种金融股的对冲操作非常危险,应当立即停止。另外,他建议削减抵押贷款资产。

格林博格强烈要求:“我们必须放弃!”德蒙察克斯和梅耶也表示同意这一建议。

生长在俄克拉荷马,在密苏里受教育的格林博格是典型的“PSDs”――出身贫穷(poor),聪明(smart),并且具有强烈的追求财富的欲望(desire)。正是这样的人建立了贝尔斯登。执掌公司15年后,格林博格被凯恩挤到一边,他以备忘录众多在华尔街闻名,他还会以很郑重的口气督促交易员们在大事(“骄傲自大毫无用处”)或小事(节省回形针以减少开支)上时刻保持警惕。

正是格林博格的风格完美的注释了贝尔斯登:尽快出售赔钱的交易头寸。格林博格仍然记得他的父亲(一个俄克拉荷马服装商)曾告诉他:“如果有什么东西不怎么流通了,赶紧把它卖掉,否则明天它将更加不值钱。”

这支对冲基金已经有近5亿美元的入账,并且随着股价的下跌很可能赚更多的钱。但是,自采取“混沌策略”的那天起,莫拉诺和他的团队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同事打来的告警电话。有些迷信的交易员甚至抵制这一策略的名字:引起“混沌”就是拿命运冒险。

面对管理层严重的分歧,施瓦茨决定放弃,尽管他本人是支持“混沌交易”的。他希望特定的空头能够补偿某些特定的多头,而不是像莫拉诺那样采取更广泛的对冲方法。莫拉诺很沮丧地下达了停止交易的命令。

进入10月,凯恩和施瓦茨非常希望与中信的合作能为贝尔斯登带来大笔财富。10月22日,贝尔斯登宣布,包含两家公司10亿美元交叉投资的合资公司在亚洲成立。如果监管部门同意,贝尔斯登有望在2008的上半年得到10亿美元。但是,为了获得中信的股份,在一段更长的时期内贝尔斯登要付出同样多的资金。

投资者们对此不为所动。贝尔斯登的股价稍稍上涨,几天后再次下跌。

其后几周,贝尔斯登的竞争对手们相继公布了抵押贷款带来的损失。美林公司公布了80亿美元的冲减损失;摩根士丹利损失了近40亿美元。

从外界看来,贝尔斯登看似相对轻松的度过了危机。而在公司内部,这种看法并不流行。公司的抵押贷款资产仍然很多,债券业务也开始萎缩。

公司继续想办法筹钱。为了加强机构经纪业务(即对冲基金和其他大客户交易和贷款的业务),公司从Lazard聘请了投资银行家盖瑞•帕尔。施瓦茨同样考虑了与对冲基金合并的可能性。

然而,这两次努力都没有任何结果。

是时候离开了

许多贝尔斯登的元老开始排挤凯恩,他们坚持公司需要一个更加负责的领导人。这种情绪在2007年夏天就已经存在了。

2007年11月底到12月初,随着贝尔斯登管理层得知今年的奖金比去年要低很多,紧张气氛四处弥漫。股票业务的负责人将这一切归罪于债券部的人。

“为什么我们要给他们奖金?”负责股票销售与交易的梅耶在一次讨论薪酬的会议上质问道。

贝尔斯登12月20日宣布了第四季度惨淡的业绩后,事情变得更加糟糕。受到抵押贷款资产贬值的拖累,该公司自1923年成立以来第一次出现了季度赤字。债券业务以往都是收入的贡献大户,本季度则亏损了15亿美元。

第二天的午饭时分,当员工们都在为圣诞节准备时,又有坏消息传来。颇具影响力的债券基金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发来邮件,他们认为总体金融形势并不乐观,并且要求立即终止之前与贝尔斯登确认的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交易。

“这种做法毫无道理。”贝尔斯登全球销售的联席负责人吉姆•艾根在一次仓促举行的电话会议上说道,电话的另一头是Pimco的风险经理威廉•德利昂和出身于贝尔斯登的Pimco常务董事威廉•保尔斯。怎么能突然决定在这样一个长期合作的关系上浇一瓢冷水,而且事前毫无征兆?艾根补充道,如果Pimco打算采取如此激烈的行动,那也应该是“双方高层共同决定”。德利昂和保尔斯最终答应在2008年1月前不会有所行动,届时他们会与贝尔斯登高管们共同商议相关事宜。不过在挂上电话之前,保尔斯给出了一个严厉而又耳熟的警告:“你们应该募集股本。”

许多贝尔斯登的元老开始排挤凯恩,他们坚持公司需要一个更加负责的领导人。这种情绪去年夏天就已经存在了。2007年11月1日的《华尔街日报》刊登了凯恩在夏天对冲基金危机时依然经常离开去打高尔夫和桥牌的故事,文章还声称凯恩曾经吸食大麻。这使得对凯恩的不满情绪更加高涨。当天,凯恩就通过邮件告诉员工们,他“没有参与那些不正当的行为”。

施瓦茨并不愿意赶走凯恩。他带领公司经历过辉煌,而且施瓦茨相信,凯恩会自己离开。他告诉反对者:“保持镇静,一切还都在掌握之中。”

一些高管开玩笑说,他们会到42层施瓦茨的办公室静坐抗议,直到施瓦茨同意凯恩下台。

投资者们则越发变得不耐心。贝尔斯登的第四大股东布鲁斯•谢尔曼(私人资本管理公司CEO)也在鼓动更换CEO。

2008年1月初的一天,施瓦茨来到凯恩的办公室。他告诉老板,公司内外要求你卸任的压力太大了,是时候离开了。■

(未完待续)

次贷危机中的贝尔斯登

2007年: 2008年:

6月14日:贝尔斯登季报,称受抵押贷款市场疲软影响,公司季度盈利比上年同期下跌10%。 1月7日:贝尔斯登公司首席执行官凯恩迫于压力宣布离职,施瓦茨接任该职。

8月1日:贝尔斯登宣布旗下两只投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的基金倒闭,投资人总共损失逾15亿美元。 3月12日:施瓦茨在美国CNBC电视台发表讲话安抚投资者情绪,称公司目前流动性充足,并预计公司将在第一财季实现盈利。

8月5日:贝尔斯登公司联席总裁兼联席首席运营官沃伦•斯佩克特宣布辞职,艾伦•施瓦茨成为公司唯一总裁。 3月14日:美联储决定通过摩根大通公司向贝尔斯登提过应急资金,以缓解该公司的流动性短缺危机。这是自1929年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美联储首次向非商业银行提过应急资金。

9月20日:贝尔斯登宣布季度盈利大跌68%。5月底至8月底间,公司账面资产缩水达420亿美元。

押运员年终总结第8篇

一、押运社会化改革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攻坚战

押运社会化改革初期,工行××分行遇到了内外阻力。从全省工行系统看,实施押运社会化改革的分行并不多,可供借鉴的经验也不多;从全市金融系统看,在全市范围内各网点全面实行押运社会化改革的还未有一家银行。从本行内部看,押运经警队伍思想问题多、情绪波动大、有些员工产生了悲观失望情绪,认为不知“路在何方”。

为尽快实施押运社会化改革的工作战略,工行××分行决定,对外,积极争取金融同业、公安机关和押运公司的整体联动,努力营造押运社会化改革氛围,大力催生社会押运市场。对内,加强上下配合和部门互动,成立了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由行长挂帅、主管安全保卫的纪委书记亲抓,抽调监察保卫部、综合管理部(人事、法律)、个人金融业务部、财务会计部、运行管理部等部门骨干,组成多个专业小组,力争“押运业务整体转交,押运队伍整体转岗,押运风险整体转移,押运资产整体处置”。

二、押运社会化改革的工作步骤

为打好押运社会化改革攻坚战,工行××分行从长效、安全、稳妥着眼,确立了一个目标、两个思路、三个明确、四个原则、五个阶段、六个小组、七个重点、八个协调、九个论证和十个方案的工作步骤,推动押运社会化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确立一个目标。将改革的目标定位为,通过实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实现押运业务安全、稳妥、顺利移交,确保款箱押运业务安全运行。

(二)拓宽两个思路。一是以贯彻执行《中国工商银行守押社会化改革管理办法(试行)》为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的基本方向;二是以确保各项业务安全营运为基本出发点,借鉴兄弟行押运社会化改革的成功经验,与当地金融同业充分协调和沟通,争取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最佳成本效益。

(三)注意三个明确。一是明确各部门在实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前后各时期的工作职责,清楚了解本专业与押运业务有关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明晰应移交的具体项目和业务细节,为方案实施提供准确依据;二是明确押运交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操作要求,根据《工行××分行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方案》和有关方案的要求,督导押运公司落实接收责任,履行押运义务,跟踪改革方案落实;三是明确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前后业务营运管理、社会化综合改革后解钞押运保险落实,保证现金款箱的绝对安全。

(四)严格四项原则。一是稳步推进原则,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坚持“先评估,后论证;先摸底,后谈判;先完善,后实施”,确保改革过程平稳顺利和押运业务正常开展。二是安全效率原则,坚持安全和效益并重。在效率上,坚持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相互协作,保证押运业务信息畅通、安全措施迅速落实、银行和押运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到位;在风险控制上,确保风险的有效转移,防止改革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分步实施原则,采用“两步走”、“双轨制”的办法,将现金库和业务库的库款本币现金款箱(包)押运、空白重要凭证和贵金属运送调拨、上门收款、atm装卸款、与人民银行发行库之间的现金存取、外币现钞跨区域领缴等项业务委托押运公司押运,不再保留押运人员、运钞车和××××弹药。四是内外协调原则,充分与当地金融同业合作和沟通,全力以赴做好与押运公司谈判,及时向上级行报告在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五)划分五个阶段。在预备考察阶段,着重关注并认真做好兄弟行和同业信息收集,对所有操作的细节性问题,列出具体详细提纲,向分行押运 社会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在方案论证阶段,着重关注并系统解决操作流程衔接控制风险和业务违规控制风险;在合同谈判阶段,着重关注合同条款合规合法,坚持以我为主,讲求成本效益;在组织实施阶段,着重关注授权、履职与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在后续跟进阶段,着重关注新情况、新问题的收集并研究解决办法。

(六)成立六个小组。1、成立分行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指挥和督办职责;2、成立谈判和合同审核小组,在分行班子授权范围内,与押运公司展开谈判事宜;3、成立业务安全运行小组,负责押运社会化后现金营运情况分析预测和对押运公司安全环境评估;4、成立财产处置小组,对与押运相关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理和价值评估、对改革成本进行匡算和预测;5、成立人员安置小组,负责押运经警内部安置、培训转岗等多种不同的安置方案的制订;6、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突发性事件的分析评估与处置。

(七)把握七个重点。将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的宣传动员教育、合同谈判、成本评估、安全营运、人员安置、押运交接以及改革后法律保障工作作为重点,确保现金和押运业务依规、合法、安全营运。

(八)做好八个协调。协调好与上级行的联系;协调好与押运公司的关系;协调好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好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协调好与保险部门的征询;协调好与分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好与押运公司业务外包的衔接;协调好押运外包存在问题的跟踪落实。通过协调各方关系,确保有情况及时沟通、有问题及时研究、有争议及时解决,争取各项委托事项迅速妥善处理。

(九)开展九个论证。做好押运公司资质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可行性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成本测算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服务项目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实施操作过程可行性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应急处置论证;做好财产处置论证;做好人员安置论证;做好押运社会化合同论证。

(十)制定十个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方案》、《押运社会化具体实施方案》、《押运社会化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方案》、《押运安全营运应急方案》、《押运社会化改革成本测算方案》、《押运社会化财产处置方案》、《押运社会化人员安置方案》、《押运社会化后库房管理方案》、《押运社会化后枪弹移交方案》和《押运社会化法律援助方案》,推动了押运社会化改革顺利开展。

三、押运社会化改革后需关注的问题

工行××分行全面实行押运社会化改革后,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确保押运社会化的长效机制,需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关注督查监管,防止管理不到位。押运业务移交并不是监管的移交,而应是监管的增强,为此,必须抓好“三个强化”:1、强化工作督导。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后,分行“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督促、检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押运社会化综合改革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2、强化工作联动。搭建银押互动通道,建立押运公司履约情况通报制度、季度银押联席会议制度、银押联合检查制度、押运和接款过程的风险提示制度,通过银押双方有效互动,及时预防风险、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和处置风险。3、强化工作协调。分行主管领导靠前指挥,随时、实时掌握押运作业实况,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实施对各类押运项目规范性操作监督,使处于移动和运动状态目标得到有效控制,押运目标始终处于管控视线和覆盖范围之内。

二是关注教育培训,防止交接不规范。以教育培训为着眼点,重点抓好“三项教育”:1、意识教育。以集中培训和网点专题学习的形式,组织员工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守押社会化业务管理办法》,强化员工对守押社会化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自觉协助押运公司做好押运工作。2、规程教育。将《工行××分行押运社会化后款箱(凭证箱)交接管理暂行规定》作为押运业务移交后接(交)库、箱、款的必修课,要求员工详细了解押运交接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熟习于心、人人明白、严格执行。3、例证教育。收集押运业务移交后检查发现的不按规程接(交)库、箱、款的存在问题,以边播放视频录像、边讲解点评的形式,让员工亲身感受违章操作的害处,进一步增强规范操作的责任感。

三是关注制度落实,防止执行不严格。在押运社会化运行过程中,应从全面防范操作风险的角度,强调“六个严格”: 1、严格交接人员身份信息核对。做到双人核对押运交接员《解款专用证》及《上岗证》,与预留的《押运服务授权书》上的信息不符者,不能进入网点二道门内或金库交接间。2、严格钱箱(尾箱)和凭证箱交接。做到钱箱(尾箱)和凭证箱交接必须在闭路电视监控下并在指定区域进行、交接过程必须确保连续有效监控、钱箱箱体必须完好无损、锁头必须按要求封签(封条或封贴)、交接钱箱(尾箱或凭证箱)必须在登记簿上注明时间、监控资料必须有30天以上的保存期。3、严格营业中途现金出入库管理。明确规定营业中途现金出入库的申报时限和出入库调拨单的传送要求。4、严格离行式atm机加钞结账管理。强调离行式atm机加钞结账的信息报送和监管。5、严格重要空白凭证专用箱交接管理。要求武装押运、双人签收、交接登记。6、严格钱箱(凭证箱)封箱管理。做到钱箱(袋)、凭证箱卡封双锁,锁头封条(封签)签名备查。

四是关注硬件配套,防止配置不齐全。为防范押运社会化操作风险,应对硬件实行“四项配备”:1、库房监控要完备。在库房交接间应加装“监控探头”和防弹玻璃材料安装的押运人员进入观察窗,确保出入库物品的全方位监控。2、钱箱(尾箱)要加固。对所有钱箱(尾箱)要进行整体更换,提高抗敲打和抗撞击能力。3、箱锁卡封件要配足。对钱箱(尾箱)使用卡封管理锁,防范押运人员监守自盗风险。4、二道门要整固。对所有网点二道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测检,及时更换变形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二道门,确保尾箱交接安全要求。

五是关注操作规范,防止交接有漏洞。对押运操作过程的每个环节应严格“把好五关”:1、把好双人核对关。押运交接员进出营业网点或现金营运中心,均需出示《解款专用证》及《上岗证》,与押运公司预留的押运交接员相片、工作证编号、签名、押运公司公章等信息不符的,不准进入网点二道门或金库交接间。2、把好钱箱交接关。规定钱箱(尾箱)交接必须在指定区域进行并保证在闭路电视监控下操作。3、把好二道门准入关。严禁押运公司的司机押运员、持枪押运员进入网点的二道门内或金库交接间内。4、把好钱箱检查关。交接时,查看箱体是否破损、锁头是否上锁、凭证箱是否封签、数量是否准确、编号是否相符。5、把好现金领缴关。经办员到市人行办理现金领缴业务、atm机加钞结帐、跨区域(长途)办理贵金属或现钞(含外币)交接业务时,必须戴头盔、穿防弹衣,做好自我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六是关注内外沟通,防止信息不对称。1、在对内沟通上,应重视开好周例会,监察保卫、会计结算和个人金融等业务部门定期碰头,互通情况,共同探讨各自专业近期在押运接款中和守押工作的存在问题。同时还要开好协调会,对专业之间出现看法不同、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坦诚交接意见,求大同存小异,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押运和款箱交接各环节安全。2、在对外沟通上,须做好“三项协调”:一是做好与押运公司的协调,将存在问题分类,及时向押运公司反馈,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改进中完善规范,共同把押运和款箱交接工作做得更好;二是做好与公安部门的协调,结合总省行工作要求和当地治安工作实际,及时向公安部门提出加强押运工作的建议,争取公安部门对押运工作的支持;三是做好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定期向当地银监局和人民银行汇报委托押运的有关工作,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对押运社会化工作的监督。

七是关注查防结合,防止监测不到位。将押运工作移交押运公司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而是对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六查”,可有效防范违规操作风险。1、查录像。不定期抽调各网点连续四天的录像资料,检查网点员工在无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是否也能自觉按交接流程规范操作。2、查交接。监保部门用一个印有其它网点名称字样的尾箱,箱内放一些报纸、杂志,比正常的尾箱重量轻很多,与正常的尾箱一起送营业网点,检查营业网点员工是否能按操作规程认真查箱验锁。3、查签封。严格按上级行业务封签管理的有关要求,使用不易伪造、具有使用方特征的一次性签封。交出人在签封上签章确认,接受方认真审验签封确认无异常后办理交接。4、查收库。由押运公司配合,押运员进入营业网点收取款箱时,没有按规定向营业网点递交指定的证件,只是递交一个工作证,测试网点员工是否按规定认真审查押运员准入证件,提高员工防范外部欺诈能力。5、查押运。从安全合规的角度,对押运公司执行委托押运协议的效果进行跟踪检查,组织运行管理部督导员、个人金融业务部业务管理员进行跟车监督,检查是否按协议要求交接。6、查应急。了解员工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增强员工应付突发事件能力。

八是关注金库管理,防止监督走形式。针对押运社会化后押运职能由押运公司代替的新变化,对金库管理重点加强“三项监督”:1、加强对金库款箱交接过程的监督。对金库款箱交接房实行连续不间断的监控,保证不留死角。对交接环节及过程进行实时、有效和连续监控,保证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0天。2、加强对监控设备的有效监控。为保障监控设备有效运行,定期检查监控资料,提高金库保管、调运、后台服务、安全保卫等环节及金库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3、加强对进入金库交接人员的监督。严格审查进入手续、严格实行款箱出入库登记和交接登记,确保进入者合规合法,登记实时、详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