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8-07 14:58:50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1篇

2004.2.10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海市二期课改精神,围绕学校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新的教育思想和课程理念稳妥推进二期课改,强化“面向全体、全面发展、主动发展”的教育教学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有所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探索牛津英语课堂教学模式,优化教法,指导学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努力提高课堂40分钟的效率。

2.结合2004中考英语题型的变化,认真抓好初三年级的英语复习以及英语竞赛辅导,争取在竞赛和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3.继续做好牛津英语教学总结和推广工作,开好牛津英语总结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英语教学改革。

三、具体措施:

1.抓好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好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制定好切实可行的计划。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教法、学法研究,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注重发展个性,培养学生特长,开展各种活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发挥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

3.总结和推广牛津英语教学经验,展示牛津英语教学成果,开好牛津英语总结现场会,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英语教学改革。

4.开展初三英语教学研讨,实施分层教学,制定阶段复习计划,确保合格率,提高优秀率。

5.营造英语学习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英语课外活动,搞好每周一次的“与外籍老师对话”活动,抓好周六的“英语乐园”。利用外教优势,在初二年级中培养一批小记者并开展编辑小报活动,提高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各年级开展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学科竞赛活动,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6.加强教科研活动,以科研促教学。以备课组为单位,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英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英语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具体工作安排:

2月份:

1.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各备课组制定教学进度表,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准备。

2.收集并挑选优秀英语小报和英语作文,做好整理工作;收集教师写的有关牛津英语的教学总结或论文,为牛津英语教学研讨作准备。

3.作业常规检查,要求作业规范,书写认真,提高作业质量,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3月份:

1.做好科技英语以及“上教社”杯英语竞赛的准备和辅导工作。

2.初二年级英语演讲比赛。

3.推选优秀教师参加金山区牛津英语教学评优活动。

4.每周两次利用中午时间开始在预备、初一年级播放《大家说英语》节目,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听说能力。

5.结合2004中考题型的变化,研讨初三年级的英语复习策略。

4月份:

1.各备课组制定期中复习计划,做好期中复习、考试以及质量分析工作,找出差距,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2.各年级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调整教学策略。

3.安排好金山区初三年级英语模拟考试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

5月份:

1.预备年级家长开放日活动。

2.牛津英语教学研讨会。

3.做好英语两级考试的各项工作。

4.安排好初三年级英语教学研讨。

5.做好初三年级毕业考试工作并认真做好质量分析。

6月份: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2篇

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湘教通〔2019〕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试与评价

(一)学业评价

1.书面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文科综合(200分)、理科综合(200分)。文科综合的内容为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的内容为物理、化学。

初二年级书面考试科目为生物(100分)和地理(100分)。

(2)考试时间

年 级 日期 上 午

下 午

初中三年级 6 月 16 日 语文 9:00—11:30 理科综合 15:00—17:00

6 月 17 日 数学 9:00—11:00 文科综合 15:00—17:00

6 月 18 日 英语 9:00—11:00

初中二年级 6 月 18 日

生物 15:00—16:00

地理 16:50—17:50

(3)考试形式

文科综合和地理两科实行开卷考试,其它各科实行闭卷考试。书面考试科目的试卷和答卷按照网上阅卷的标准印制。

听障学生的英语听力科目可实行免考。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即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的听障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申请免试英语听力。符合英语听力免试条件的听障学生要求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由学校向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申请在考试中使用助听设备。区县(市)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汇总学校申请表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在编排考场时根据情况就近安放播音设备。聋哑学生的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参照听力科目免考方案执行。

(4)成绩呈现方式

初三年级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百分制)形式呈现。城区初三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折合成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60分)组成,折合后的提前考试科目总成绩(160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最终以等级方式呈现。

(5)等级划分

按照各个科目达到合格标准的分数划出E等(即不合格等第),然后根据高中教育资源的状况结合录取批次的要求将合格等级以上的成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2.学科考查

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课程实施,强化音乐、美术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科考查包括艺术(音乐、美术)考查、语文口语交际考查,英语口语考查,理科实验考查,综合实践活动考查(含劳动技术操作考查、信息技术上机考查等)等,各项学科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其中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理科实验考查和综合实践活动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体育平时成绩、出勤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评价的依据之一。

考查科目允许学生在校内有两次参考机会。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采取全市统一插标与学校自行组织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语文口语交际考查和英语口语考查,采取人机对话模式,按照“统一组考、相对集中、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艺术(音乐、美术)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

3.成绩管理

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学科考查成绩均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初中学校要将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学科考查成绩填入《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以等级方式进行公布,不公布原始具体分数。

4.命题管理

(1)命题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和《2019年长沙市初中学业质量评价标准》有关要求,优化命题导向,关注核心素养,突出考查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精神。试题要充分体现课程标准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

(2)命题要求

建立并不断充实以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组成的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专家库,中考命题教师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所有命题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和命题保密协议,进一步完善命题、审题、制卷、评卷等各个环节工作制度,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差错。

5.考试管理

长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命题原则、考试标准及内容形式等由基础教育处牵头。命题、评卷标准及试卷评析和反馈等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基础教育处把关。命题组织和安全、试卷印刷、考试组织、评卷等相关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并承担县(市)、区考试组考的协调工作。

(二)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对学生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长沙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程序、评价标准和有关具体要求等。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项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毕业及升学

(一)初中毕业

1.毕业标准

取得我市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除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直升生外,参加统一学业水平考试,达到以下标准准予毕业,颁发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初中毕业证书:

①学业评价书面考试各项成绩达到D等及D等以上;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维度达到C等及C等以上。

2.补考

初中毕业生书面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由毕业学校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不能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C等的学生,学校可安排补测或充实其实证材料。补考达到上述毕业标准者,可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二)高中招生录取

1.组织实施

城区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的高中招生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2.计划下达

城区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高中招生计划,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高中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符合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原则上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办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计划。

3.录取依据

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评价等第、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及享受政策性优惠的情况。

4.多样化招生政策

普通高中学校除划线招生外,还实行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和推荐生等多样化招生政策,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1)指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4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的公办初中。

(2)直升生:①对口直升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对口直升生的指标。对口帮扶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微机派位到受援学校且连续在该校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8%-10%;委托管理类学校的指标数为在被托管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3%—5%。委托管理满6年的学校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第7年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②本校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

(3)特长生: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4)推荐生: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职业院校(含五年制高职高专、高职高专中职部、城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专业发展和就业岗位需求,对考生专业素质有特殊要求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告,可在招生录取前进行相关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进入学生档案,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或术科测试等成绩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一起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依据。

四、保障措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必须通过规范程序和制度创新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公示、诚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公示制度

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等。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

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对参与命题、评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签定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采取奖惩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录取办法。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在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84899756,基础教育处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0731-8489971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0731-84899713。公布网上受理举报网址为:fuwu.csedu.gov.cn/webgroup/cssjyj/complainform.html,接受社会监督。

(四)责任追究制度

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将招生工作纳入对区县(市)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校长和纪委书记均为第一责任人,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个人年终考核降等直至追究行政责任。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降等处理。

五、其它事项

(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3篇

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今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8年保持一致。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经征求各地意见,全省统一为6月21—23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时间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分值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四)考试组织。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原则上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若条件仍不成熟,经自行与相关市(州)协商,可委托市(州)教育局代为命题和阅卷。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根据全省九年级学生毕业数,在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通高中发展状况,2019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作如下分配(见附件),本计划实行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名册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确需调整须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综合文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市(州)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逐年增长,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不得拒绝接收符合要求的配额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各项违规费用,不得以初高中衔接班名义提前招生。特长生招生须报省教育厅批准,未报批的不予注册学籍。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入学方案,及时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方式、中考成绩及招生录取结果,配额生名额分配情况、特长生录取学生审核结果、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实现普通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中考加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核,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凡加分政策与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4篇

一、端正教学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我们每位教师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注重教师形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能按时完成自己的所有语文教学工作和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认真参加学校和教研组组织的教学活动,从请进来的玉溪师院附中的教师身上,学习到了新颖的教学方法,获得了教学启示和经验。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学习资料管理的规定,无私自为学生订购资料现象。严格要求自己,无私自减少调换课时的现象。德是从教之本,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的全部工作都是为人师表。”语文教研组的全体成员今后将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从言行上真正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

二、抓实常规

期初教研组制订好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对教学中的预习指导、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和批改等每个环节作明确要求,把教学过程的每个环节落到实处,扎实进行教学常规管理。本组教师都能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把备课作为自己个性创造过程的真实记录,体现出教学目标多元性、新知学习的探索性,教学过程的活动性,教学内容的实际性和课外活动的开放性。认真备课,做到四个精心,每位语文教师都能精心制订教学计划,精心设计教学过程,精心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题型训练。统一备课规范,按课时备课,每课都有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教后反思等。认真钻研课标、教材,紧扣教学目标,把训练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按照学校教科处的规定,月底上交备课本和听课本,自觉接受学校的常规教学检查,并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改进自己的不足,努力提高自己的语文教学水平。

三、立足课堂

课堂教学这一环节是教研组建设的灵魂。教学质量也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命脉。课堂教学要求教师遵循以学生为本,能力为中心,实践为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的提高,探索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关注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信心、意志、毅力等。要求教师认识到学习是一种文化,是学生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让学生在语文学习活动中接受“语文文化”的熏陶,要求教师切实转变思想,探索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法和学法。为了更好地提高每个教师的教学能力,使青年教师和刚踏上高中语文课堂的教师成熟起来,尽快适应和胜任高中语文教学,教研组加强集体备课活动,把具体工作细化到各年级备课组,要求教师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进度,特别是在备教学方法时能集思广义,取长补短,同时通过集体备课,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教材的特点,不断地进行探索、改革和创新。各年级组根据学期初制定的备课课题认真开展备课活动,高一年级备课组以单元教学为平台,以每一位教师负责一个单元为中心,先进行说课和教学反思,全体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畅谈教法教改及教学中的精彩亮点,使大家共享新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在分享中求得进步,在合作中谋求教育教学双赢。高二年级备课组针对本学期语文教材特点,开展了小说人物性格、现代戏剧矛盾冲突和古典戏曲语言鉴赏等研究活动。初三、高三备课组根据年级组的中高考备考要求,认真组织中高考复习,出色完成月考等各级考试的阅卷工作,分析考试质量,写出质量分析报告,为取得中高考成绩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各位教师的辛勤耕耘下,学生的语文成绩在中高考总分成绩中占了较大的比例,毕业班教师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另外,注重公开课教学质量,在高一、二年级分别进行文言文教学和古代戏曲教学公开课,在听取王忠平、陈亚两位老师的公开课的基础上,探讨初中文言文过渡到高中文言文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困惑和如何鉴赏古代戏曲语言等教学问题。在初三、高三年级分别进行复习课和试卷评讲课公开课,从余红梅老师的复习课和李芳老师的试卷评讲中获得了启示,积累了经验,对学生更加关注方法和技巧的培养。要求各年级、各备课组加强听课、议课、评课活动,认真记录听课内容,客观公正全面地议课、评课,做到每月至少听课2节,“教学相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扬长避短,逐步提高自己的语文教学水平。

四、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教师即研究者。”为使每一位教师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积极向研究型教师转变,要求每位教师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师教学技术和艺术上的提高。在教研组内开展论文交流活动,推选陈洲云老师的《链接高考,培养学生的语言素质》和陈亚老师的《怎样提高学生的朗读能力》两篇优秀论文参加学校的论文交流会。

五、开展语文第二课堂活动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5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何不好好地做个工作计划呢?但是工作计划要写什么内容才是正确的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初中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合集,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基本情况分析

1、时间方面:初三教学时间短,上学期要尽量结束一学年(上下两册)的新课任务。从多年经验看,学生用于理科学习的时间明显会超过文科,尤其是语文学科往往会被学生轻视。

2、学生方面:我所担任的XXX班,由于是重新分班,两个班的整体水平很差,基础也存在严重问题。语文视野狭窄,思想肤浅,思维单一,缺少灵活性和深刻性;阅读理解能力、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不强;语文习惯较差,读书缺乏耐心,做题不够细心,书写缺少规范;语文学习态度不正确,不想学、厌学等等。

3、教材分析:人教版语文九年级上册,继续以语文与生活的联系为线索。全册书分六个单元,包括五个现代文单元和一个文言文单元,它们构成了“学会读书”系列,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并逐步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每个单元仍旧包括阅读、综合性学习和诵读欣赏三部分。

二、教材分析

本册共有25篇课文,内容丰富,时代感强。在语言训练上,既注意围绕重点设计一个大体的序,又注意训练的整合以及训练重点的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教材将课文分为六组,每组约4篇课文。在每组课文前设“导读”,在每篇精读课文后设“思考·练习”,略读课文前设“阅读提示”,在每组课文后设“积累·运用”。

全册教材按“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新课程理念选取教学内容,突出教学的人文性、多样性、探究性、开放性,重视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创造精神、合作意识与知识的整合能力。全册内容分为六个板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课外古诗词背诵,名著导读,附录等,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一个主题。

第一单元:“诗海徜徉”。五首诗内容丰富,手法多样,语言精美,是诗人用心灵弹奏出的自然的乐音。教学时重在引导想象、联想,感受诗歌的形象和意象,理解诗歌,让学生熟读至诵,体会诗歌的语言美、情感美、意境美和韵律美。

第二单元:“思想风采”。课文哲理性较强,注重从多方面给学生以人生的启示;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特点:演讲口语性较强。

第三单元:“少年生活”。小说,抓住要素,揣摩语言,不断提高。

第四单元:“求知与读书”。议论文,了解议论文的基本知识,阅读课文,形成个性认识;注意读写结合,充分利用阅读的资料,指导学生写作。

第五单元:古代白话小说。注意人物性格、情节,了解中国小说的特点,正确理解古人,注意古代白话小说的语言。

第六单元:史传。了解历史,理解人物;结合历史,进行跨学科学习,提高语文能力;辩证认识古代社会和人物;注重文言文的教学和词句的积累,重视诵读。

三、具体措施

1、认真落实“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形式,继续深化“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2、从语文学科的特点和社会发展对语文的新要求出发,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思想认识,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审美情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语文教学中,要加强综合,简化头绪,突出重点,重视积累、感悟、熏陶和培养语感,致力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4、根据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指导学生运用比较、分析、归纳等方法,发展他们的观察、记忆、思考、联想和想象的能力,尤其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5、在教学过程中应突出学生的实践活动,指导学生主动地获取知识,科学地训练技能,全面提高语文能力。精心备课,尤其要备好学生,突出重点和难点。要提倡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尤其是启发式和讨论式,鼓励运用探究性的学习方式。

6、重视创设语文学习的环境,沟通课本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联系,拓宽学习渠道,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7、作文教学,贴近生活实际,富有生活气息,把握中考方向,多写小作文片段作文,统一安排,尝试互批共批,以改促写,有效提高作文水平。

8、实行分层目标教学,根据教学内容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分层教学。利用课外实行培优辅差,力争整体提高。

9、优化作业管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加强课代表,小组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监督作用,避免欠交作业。

10、作业的布置和批改要有所区别,要因人而异。充分照顾到不同学生的特点。

初中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二

一、班情分析

本班现有在籍学生39人,其中男生21人,女生18人。在实施新课改中,教师热心进行语文教学改革,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的教改实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高了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了综合实践能力,对推进新一轮教学改革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是,部分学生对新教材新教法仍然不能适应。受应试教育的惯性影响,教师在实施教学中,仍然有重知识轻能力的现象,没有进入课改规定的情境。

二、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是按照《课程标准》编排的新教材,体现了新理念和新目标,致力于构建新的教材系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全书按主题合成单元,每个单元按照主题进行综合训练,努力吸引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综合学科中提高

学生的语文素养,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培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探究能力。

三、教学目标.

1.思想品德目标工作计划

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培养学生社会主义的思想品质,努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健康高深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人格。

2.知识目标:

了解课文中出现的有关重要作家作品的常识,了解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和词类的有关知识,熟记课文中出现的生字生词的音形义。

3.掌握和运用知识能力的目标

在初一语文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使他们具有基本的阅读听话说话的能力,养成学习语文的良好习惯。具体地说,就是能领会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作用,理解思想内容和文章的思路,了解基本写法,具有一定的语言感受能力,初步掌握精读略读的方法,培养默读的习惯,提高阅读速度,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背诵基本课文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初步具有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读文言文课文,要了解内容,背诵一些基本篇目,熟练使用常用字典词典,养成读书看报的习惯。

4.人文素质目标

初步学会在日常生活中能正确运用语言文字来进行交流表达,把课本中感受学习到的有关人的语文素质的东西灵活运用到生活中,从而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例如待人接物的仪态,为人处事的心理,读书看报看电视的习惯等,

四、教学措施

1.以深化语文教学改革为契机,加大课堂教学改革力度,积极投身新课改,运用先进教学理念和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在减轻学生负担的同时,激发学生地学习兴趣,唤起问题意识,实施教学民主化,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教师要做到从整体上把握教科书,弄清编辑者的意图及内在联系,从本校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实施集体备课,集思广益,总揽全局,面向全体。做好试卷分析,找出教学中的薄弱环节,注重补差补缺,争取教学大面积丰收。

3.认真抓好听说读写训练,进行口语交际训练,结合教材中的名著欣赏,诵读欣赏、引导学生进行综合训练,尤其要注重培养语言交际能力和写作能力。

4.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后劲,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重视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培养,确立语文教学的新理念。

5.搞好第二课堂活动,进行网上学习的探索,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提高教学的效率,引导学生扩大阅读面,多读文学名著,多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提高文学修养,陶冶高尚情操,使学生获得社会所需要的终身受用的语文能力。

6.注重学科之间的联系和相互渗透,强化综合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发课堂学习资源和课外学习资源,沟通课堂内外,沟通平行学科,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语文素养,实现语文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终身受用。

初中语文教学工作计划范文三

第二学期语文教学工作计划 转眼间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为合理安排工作,现将本学期担任的语文教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继续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为依据,认真学习课改理论,深入贯彻落实“和谐高效对话型课堂”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落实自主探究合作的课堂教学模式,打造真实课堂,提高课堂效益;打造和谐课堂,提升课堂品质。形成良好的语文学习氛围,为学生的终身、全面发展而不断努力。

二、班级分析

初二的学生在听、说、读、写四项基本技能方面还存在不足,尤其是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水平较低,程度也参差不齐。初一学生基础尤其差,要在下一阶段着力进行基本功与能力拔高训练。在阅读能力方面:在理解文章,分析内容,概括语言、表达方面都有待提高;在写作方面,文章无亮点、主题不够明确、语言不出彩、形式无新意等问题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读写指导与训练。

三、教材分析

初二语文下册分为三大块:整合优化单元、专题、名著导读。每单元含课文5——6篇,各单元课文编写前都有一则介绍某种主题文章的学习方法的短文。初二下册教材有4个现代文单元,1个文言文单元。其中现代文单元基本按照主题分类。每篇课文后的“研讨与练习”与单元后“综合学习.写作.口语交际”设计相关的题目,帮助学生理解单元主题,提高自主独立学习的能力,并从中提炼写作题材,进行相应的写作训练。

四、本学期教学的主要目的要求

初中语文教学要立足于学生的终身发展,为他们的终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努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注重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发展健康个性,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这是初中四年的最终目标,本学期要在上学期的基础上继续为学生打好基础。

在知识方面,要使学生了解课本中有关重要作家作品的文学常识,了解描写方法和修辞方法和词句类的有关知识,诗歌、散文与小说等文体知识,熟练掌握课文中生字、词的音形义。

教学中进一步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使他们具有基本的阅读听话说话的能力,养成学习语文的良好习惯。要使学生能领会词句在语言环境中的含义和作用,理解思想内容和文章的思路,了解各种体裁文章的基本写法,具有一定的语言感受能力,掌握精读略读的方法,培养默读的习惯,提高阅读速度,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说话简明连贯得体,能背诵课文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初步具有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读文言文课文,要了解内容,疏通文意,背诵基本篇目。

在人文素质方面,初步学会在日常生活中能正确运用语言文字来进行交流表达,把课本中感受学习到的有关人的语文素质的东西灵活运用到生活中,从而提高自己的文化品位。

五、教学措施

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本学期主要采用以下措施:

1、注重“先学后讲,多方互动”。主要是注意学生学习的自主、互助、合作、探究。

2、依据学生的情况,逐步激励学生对语文学习产生兴趣。注重培养学生主动自觉的学习习惯和积极动脑的优良习惯,课堂上

精讲多练,把课堂教给学生,让他们有时间和空间自主学习。

3、重视课堂教学质量,每堂课注重当堂的学习效果,突出重点难点.务必要求学生掌握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随堂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

4、有意识培养学生读写的基本能力。重视创设语文学习的环境,沟通课本内外、课堂内外的联系,拓宽学习渠道,增加学生应用的机会。注重写作教学与阅读教学相结合。

5、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出明确的学习目标,并督促学生为实现目标切实地进行刻苦学习。建立学生语文学习档案,记录学生的阶段学习情况,以便有的放矢帮助学生。

六、教学重、难点

重点:精读课文(包括文言文)是全书的重点,也是教材的主体,因此教学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突出重点项目的训练。

2、 继续重视词、句、段的训练。

3、 重视朗读的指导和训练。

4、 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6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初中学生全面发展出发,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基本思路

1、统一计划管理,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初中毕业生规模和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推进中考管理信息化。利用铜川市中招管理系统,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依据志愿、成绩录取,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权利,简化工作程序,建立电子档案。

3、集中统一录取,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按年度招生计划划定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统一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4、继续实施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将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指标的50%向乡镇所在地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定向招生。

三、考试内容

2016年中考内容分为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三个部分。中考成绩包括三方面成绩,总分660分。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满分58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50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满分30分。

(一)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设置:

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毕业升学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仍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全省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考试、考查由学校随教学进度安排进行。所有考试、考查科目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2015〕15号)精神,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

2、考试时间:

2016年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英语听力试题播放采用以广播为主,磁带为辅的办法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由陕西声媒广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新闻广播AM693、FM106.6同时播放。若收听效果不好,可用磁带播放。从8:20开始先播送提示语,接着播送正式听力试题。各区(县)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

继续开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加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成绩满分30分(每科10分),以等级方式呈现,以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研室负责,区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以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准,另行通知。各区县要严肃认真,加强管理,务必于6月4日前将考核成绩册及电子版报市教研室。

(三)体育考试

2016年体育考试测试工作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文下发),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各区县要如实填写《体育考试成绩册》,测试于5月中旬前结束。报名序号务必与中考报名序号完全一致,并用A4纸打印,同时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5月20日前以区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结果记入《铜川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必须作为考生毕业和升学档案。若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并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标准化以上高中录取资格。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非常慎重。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

五、具体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凡学籍在我市的初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户籍在陕西境内,虽然没有取得我市义务教育学籍,但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的初三应届毕业生,经学校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参加报名考试;非陕西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完成义务教育后,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对要求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以参加报名和考试。

2、报名办法: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社会青年和外地市回铜川就读高中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是:先由毕业学校整理、初审学生学籍档案,再由区县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陕西省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基一〔2011〕38号)执行。报名工作要做到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力的行为。区县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光盘报送市考试管理中心。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学生基本情况要准确无误,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定向生计划、统招生计划和特长生计划三部分。定向生计划按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统招计划的50%分配到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省级标准化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市上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已录满计划的高中学校,不再增加计划。

1、定向生招生计划。市一中、耀州中学、局一中和同官中学4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均招收定向生,定向招生计划为本校统招计划的50%。

2、定向招生生源范围:公办乡镇农村初中学校(共27所,见附表1)。

3、定向生生源资格: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三年一直在生源计划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招生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指导有关初中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转学生、往届生报考。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学校上报初中三年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转学生和往届生名单(见附表2),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局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定向生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市上划定的普通高中重点线下降25分。定向生学校满足条件学生均可填报定向计划。定向生计划在第一批次计划录取,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三)录取分数线

分两个层次划定。第一层次: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线;第二层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线。特长生录取分数线视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成绩划定。

(四)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填报志愿。所有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设置为特长生提前单独录取志愿、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提前单独录取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一批次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三个标准化高中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设三个志愿填报栏,提前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批次的录取。所有批次志愿考生必须至少填报2所学校。

(五)招生录取

1、组织方式: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由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配合,集中录取。

2、录取原则和依据: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引导初中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将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录取标准的做法,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招生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实验考核成绩和体育成绩)进行,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及以上者,标准化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较高者。

3、录取顺序:采取“按计划招生,按成绩排队,按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具有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升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及补录。

(1)提前单独录取:各类特长生。

(2)第一批次:定向生计划。根据定向生学校考生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第二批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统招生。

(4)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统招生。

未完成高中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考生补报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补录。

4、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2)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通知书发放

录取工作结束后,对录取学生签发市教育局特制的铜川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市教育局根据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在铜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考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升学考试报名及笔试考务工作。市教研室负责组织阅卷、评卷、质量监测和试卷分析等工作。

(二)建立公示制度。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市、县区教育局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切实做好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提前私自招生,对随意扩大招生计划,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查处。

七、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规模、师资状况、生源状况等认真审核,上报本区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二)参加毕业学业考试是每位初中生的权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参加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监督各初中学校按规定组织在校学生全员报名参加考核、考试。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时不调剂志愿,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安排,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务理由限制考生报考,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志愿。

(四)规范高中招生宣传。为了确保2016年中招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高中招生政策传达到学校、考生,同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家长了解中招政策。各高中学校不得在市上划定的分数线出台后再自行划定学校分数线误导家长、扰乱正常的招生秩序。各校在新闻媒体上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宣传。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7篇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提前类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9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民函〔2019〕2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蒙古语授课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民函〔2019〕2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全区招生计划的通知》(内教基函〔2019〕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中考提前类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面向我市招收汉语授课学生3名。

(二)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我市招收学生23名,其中蒙古语授课18名,汉语授课5名。

二、招生条件

(一)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考生必须是初中三年户籍和学籍均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并实际就读的汉语授课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蒙古语授课考生必须是具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汉语授课考生必须是户籍和学籍均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并实际就读的汉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7月16日下午14:00-15:00。考生可在当日下午18:00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二)志愿填报方式:提前类志愿实行网络填报志愿。我市2019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按照提前类、特长类、普通类的顺序进行,每个类别中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被前一个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一个类别志愿的填报,即被提前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特长类和普通类志愿的填报,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类志愿的填报。

四、录取办法

(一)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符合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我市2019年中考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1.蒙古语授课考生以我市2019年中考的蒙古语文甲、汉语、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六门课程累计总分(保留一位小数)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汉语授课考生以我市2019年中考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为依据,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其次按照物理、化学、蒙古语文甲(仅限蒙授考生)、汉语(仅限蒙授考生)、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区、各学校要广泛、全面做好宣传工作,使符合条件的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二)任何旗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提前类志愿,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学生高中毕业当年高考升学政策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四)提前类录取工作结束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名单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ordos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五)其他事宜执行自治区相关文件,相关文件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ordosedu.cn)”中考专栏中查阅。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初二语文教学工作计划第8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2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35号)精神,现就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市中招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完善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命题、评卷和评价等制度,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完善中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贯彻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名、考试工作

(一)报名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的要求,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工作在2009年3月8日前完成。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籍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都应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报考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非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二)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完善*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品德、体育、理化实验操作技能等。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考试成绩采用分数制,总分为630分;思想品德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采用等第制。

1.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4场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

以上科目考试定于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和6月21日(星期日)举行。

2.思想品德科目考试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星期六)举行。

3.2009年本市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录取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详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09〕3号)。

4.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按“合格、不合格”计。考试于2009年5月底前举行。

5.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各科目学业考试的命题原则和要求另行公布。

6.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实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7.2009年继续在部分区县进行初中毕业生外语(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试试验。具体方案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市教委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四、招生录取工作

2009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9.2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录取率预计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按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1.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中招计划的宏观管理,加强对本市初中毕业生的生源预测和对各区县中招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审核和协调。

2.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中招计划。

3.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地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4.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录取工作

试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部级重点中职校、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办法。在初中学校推荐或学生自荐的基础上,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推荐(自荐)意见自主择优预录取。

1.计划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40%,其中推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原则上其中的二分之一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自荐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0%(面向全市招生)。

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招收推荐生。部级重点中职校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其中首次实行自主招收自荐生的学校不超过5%)。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根据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原则进行分配。招生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办学水平、特色,制订面向全市推荐生的招生计划,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下达到各区县。

2.录取

(1)本市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规范,经公示后严格执行。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符合2009年中招报考条件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应由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区县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志愿。

(2)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自主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预录取学生名单应公示。被确定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成绩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

(3)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建立推荐(自荐)生跟踪反馈制度,不断完善综合素质的评价办法,探索优秀学生培养的途径与机制。

(三)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简称“名额分配”)的招生方法。

1.计划

“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为学校招生计划的12%(其中2%原则上向市郊区县倾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县管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招生学校及计划应事先公示。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录取

(1)考生根据分配给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数,自主填报志愿。

(2)考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市划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各区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四)统一招生录取工作

1.“零志愿”招生录取工作

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简称“零志愿招生”)。

(1)计划

“零志愿招生”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自主确定,经市教委协调平衡后,将招生计划下达到各区县。“零志愿招生”工作应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郊区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经市教委批准的部分区县重点高中和综合高中可划出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招生,但不列入“零志愿招生”计划。

(2)录取

各区县中招办根据考生“零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工作

2009年本市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可继续按规定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

各区县和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当年招生计划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宿和后勤服务设施、师资配置等)和教育教学办学质量审核评估的基础上,核定学校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学生宿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须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随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标准(最低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在按考生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县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4.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文件执行。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后,招生学校方可录取。

5.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来自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2)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考试于2009年4月进行。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由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按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市盲童学校(以下简称“盲校”)和*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以下简称“聋青技”)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1)盲校、聋青技要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于2009年5月份起受理考生的咨询、报名和资质审定工作。

(2)本市盲、聋哑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报考盲校、聋青技,由招生学校组织入学测试,市教委教研室提供命题服务。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3)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盲校、聋青技招生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由盲校、聋青技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六)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七)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市、区县教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市、区县招生部门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设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五、管理和监督

2009年本市中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明确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及学校的职责,规范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切实做好中招的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招生学校等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各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