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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16 12:30:23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1篇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xx省xx市xx区2008年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主管单位: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残疾人联合会建设单位:xx区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人:xxx(xx区残联理事长)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成标准化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按照“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购置配套相关设施。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分项目投资额及比例为:基本设施建设投资80万元,占66.7%;设备购置投资40万元,占33.3%。

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万元,自筹56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

(一)xx区基本情况

1、自然概况

(1)地理位置:平凉市崆峒区地处甘肃东部、六盘山东麓、泾河上游的陇东高原腹部,位于东经106°25′-107°27′,北纬35°12′-35°45′之间。东临泾川、镇原,南依、华亭、崇信,西接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固原,北邻彭阳和甘肃镇原县。

(2)行政区划:2002年8月撤销原平凉市(县级),设立崆峒区。全区辖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开发区、1个工业园林、252个行政村。全区东西长75km,南北最宽处43km,总面积1936km2,有汉、回、蒙、满等18个民族,其中汉族约占73%,回族约占26.5%,其他少数民族约占0.5%。2006年底总人口4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2.47万人,农村劳动力18.61万人,贫困人口6万人。残疾人3.5万人,贫困残疾人2千人。

2、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200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6.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3%;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5.98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7.9亿元,农业总产值8.08亿元。全区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9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68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7.91万吨;2006年底全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6.03万头。

3、交通道路状况

xx市xx区为陕甘宁三省交通枢纽,是古“丝绸之路”必经重镇,素有“旱码头”之称。亚欧大陆桥复线宝鸡至中卫铁路纵贯全境,312国道横穿东西,平定高速公路全线开工,宝中铁路最大货运站位于区域中央,天平铁路(天水—平凉)、西平铁路(西安—平凉)正在建设之中。境内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西接兰州,北上银川,东连西安,南下宝鸡,跨三省而连六县。全区共有车辆7208辆,其中客车2770辆,货车4438辆,货运量641万吨,年货物周转量53672吨,客运量896万人(次),周转量62747万人。城乡交通营运路线31条,公共汽车93辆,出租车1300多辆。

(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xx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社区康复服务逐步开展,残疾人康复受益面不断扩大。止目前,已有200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其中1500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5000多人次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得到了便捷的服务,有效地改善了残疾人的身体功能,增强了参与社会的能力。二是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先后创建了社区康复示范点3个,配备了康复器材。创办了崆峒区盲人按摩院,安置4人就业。与红十字会医院、市工三医院联办崆峒区康复服务指导站,设立了低视力矫治点。平凉精神病医院以诊断各类精神病,癫痫、小儿弱智、脑瘫为主,业务扩展有心理咨询、戒毒、按摩理疗等。五年来,医院门诊1760人次,入院治疗精神病人500多人次,治疗出院人数524人次,有效地开展了精神康复和预防工作。三是将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依托现有机构和设施,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成立区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充分发挥了技术示范,人员培训、基层指导、知识普及、咨询转介等作用。2006年万安门社区被省政府残工委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西郊办事处被市政府残工委授予“残疾人工作先进街道”,兴和庄社区为“残疾人工作先进社区”。2006年我区荣获全省“十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区,全省先进残联组织,全省抽样调查先进调查办公室等称号。

据统计,“十五”以来,全区累计扶持4261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对5000名残疾人进行了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安置1232名残疾人稳定就业,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实施复明、助行、助听项目,为524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复明手术,为贫困残疾人安装假肢28具、捐赠轮椅336辆。为2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服务,其中1500人不同程度康复。稳定290多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4.5%。为300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和服务。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维护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确保残疾人全面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解决残疾人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关注残疾人的利益,确保残疾人有保障、有尊严、有安全,使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到实处。二、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改善残疾人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的需求。崆峒区现有各类残疾人3.5万多名,其中有2000多名处于贫困状况,残疾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2%。虽然政府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和康复项目的实施,投入了一定资金,但与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生存状况较差,生活水平较低的局面还没有改变。为满足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辅助器具供应发放,扶持盲人按摩业,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基础建设,充实服务人才,配备服务设备和器材,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全面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发挥综合服务设施工程对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三、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社会团结和睦,更加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这将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着综合服务设施严重滞后,基础管理服务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范围不顺畅的问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还不高,影响到整个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可以满足残疾人综合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一是项目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有利于增强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综合服务设施工程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场地,是残疾人直接受益的基础工程,是改善残疾人身体功能和基本生活状况的民心工程,通过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系统全面的康复服务,可有效地解决残疾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特殊困难,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和服务,从根本上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二是有利于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广大残疾人是小康社会的建设者,又是小康成果的共享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障碍,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最需要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发挥残疾人潜能,帮助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是党和政府及残联应尽之责。和谐社会首先要让残疾人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怀,解决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救助和生活中的各类问题,不断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水平的差距,使贫困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的不懈努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联动的残疾人事业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普遍提高,理解、尊重、帮助残疾人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化平均水平间的差距已逐步缩小,残疾人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多层次、专业化和社会化。残疾人就业遍布城乡各行各业,就业渠道由摊点型向福利企业、民营经济转变。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得到切实改善、自强、自立、自尊、自信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升,广大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了脱贫致富。四是具备开展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工程的基本条件,崆峒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机构健全,各项服务体系完善,业务人员经过多层次培训,开展综合服务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土地资源,资金及水电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具备,切实可行。

四、拟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项目建成后可为全区17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西郊开发区和二十里铺工业园区的252个行政村,12个社区残疾人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五、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建设目标:

在我区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服务残疾人的职能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援助,文体活动功能用房和辅助用房,满足残疾人综合服务的需要。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崆峒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占地面积3亩,计划建成标准化三层复式全框梁结构综合服务中心办公楼一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会议室,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指导站,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包括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部),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部,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盲人按摩中心,法律服务部、文体活动站等。并按照“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购置配套相关设施。

六、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分项投资额及比例为:基本设施建设投资80万元,占66.7%,设备购置投资40万元,占33.3%。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万元,自筹56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从立项调查,实施方案编写、批准立项至全面建成通过验收,建设期限两年,从2007年6月起至2008年底完成。

八、效益分析

一是项目建成后,为进一步落实《平凉市崆峒区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状况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项目建成后,将惠及全区35000多名残疾人,为广大残疾人提供综合服务和健身活动的场所,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的需要。三是项目建成后,可提高残疾人平等参与各项社会事业水平和提高生活质量,对于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康复服务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着十分重要地作用。四是项目建成后,为我区残疾人综合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设施保障,真正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为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九、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改局、残联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财政、审计、建设、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和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全力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工作。

2、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相互协作。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该工程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发改委主要负责项目的申报、上下衔接等前期工作。财政部门要对建设资金进入专户,项目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专户,专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审核力度,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项目建设单位要实施好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将项目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强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实施工作。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2篇

近几年来,是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夯实的几年。我县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残联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一)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工作开展

1、定期召开残工委成员会议。每年县政府残工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介绍县残联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在政府部门得到宣传和支持。近几年来,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残联工作情况开展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社会各界支持残疾人工作,以此推动残疾人事业进步。

2、乡镇残联建设也得到不同程度加强,乡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专门协会得以配备和成立。几年来,县残联多次就乡镇残联基础建设召开会议。2012年9月县政府残工委转发了省市残联一系列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基层残疾人协(助)理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每个乡镇、社区(村)按文件要求配备一名残疾人协(助)理员,夯实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使残疾人工作开展得以组织保证。目前,各乡镇、社区协(助)理员配备基本到位。县残联还经常利用残疾人节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有利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联谊活动和座谈会,听取残疾人意见,把思想工作做到位,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3、加强残联机关作风建设。重视机关人员学习和机关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全体干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作风和纪律散漫问题,杜绝推诿扯皮,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和上班聊闲天现象,使残联在我县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近几年来,县残联认真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教育,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目前,机关全部人员均获得执法证,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4、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工作日益规范。换发二代残疾人证以来,残联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严格规范办证程序,认真操作,为1.8万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为残疾人享受贫困重度生活补助,学习、工作和出行便利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度

2、认真落实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扶助残疾人发展生产奔小康。我县认真完成省残联“万人就业工程”千元工程,今年扶持80名残疾人创业,发放扶持资金8万元,有部分残疾人在种植、养殖及个体加工经济方面取得了较好的业绩,为其走向小康之路作好铺垫。

3、完善福彩助学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特教工作,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一是开展残疾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子女因贫失学情况调查并进行立档建册,提高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特困残疾学生助学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资助10位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学生,发放助学金5000元。三是对参加中考、高考的残疾考生进行摸底登记、跟踪服务。积极争取县民政局、共青团等部门的支持,利用福利帮助7位考入高等院校的残疾高中生圆了大学梦,共落实资助经费计8500元。

(三)积极开展康复服务,为残疾人送温暖

1、认真落实上报康复项目。县残联积极向上争取康复项目,继续做好我县聋儿语训康复,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等康复工作,今年210例精神病药费补助工作正在进行,聋儿语训、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工作登记办理日益正常化,为我县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

2、2012年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实际相结合。一是多次深入到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袁洼村开展结对救助工作。与该村干部及部分群众进行了座谈,详细询问该村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存在问题并研究解决脱贫致富的措施,鼓励部分残疾人通过政府帮扶和个人努力而脱贫致富。并给该村部分残疾人送上了慰问金、轮椅、助行器、衣帽等物品。二是认真做好我县洪山、高庙两个残疾人抽样调查监测点的工作,以“创先争优精神”完成调查任务。

3、突出重点,各项康复工作全面推进。

(2)继续推进“助行工程”。根据上级残联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贫困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的宣传和登记输送工作,2012年,为 11名残疾人享受安装假肢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县部分贫困肢体残疾人的行动自由。积极争取省、市残联的支持,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指标。目前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将建立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数据库,为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提高服务。

4、做好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和无障碍进家庭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3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点已选好,经费已到位。无障碍进家庭活动已完成。今后县残联将联合卫生局、房产局及城关镇做好上述工作。

(四)加强信访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2012年县残联和司法局联合下文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工作联系和沟通制度,同时加强县残联信访工作力度,制定了首问工作责任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和乡镇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使一些基层矛盾得以有效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为配合县政府做好县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县残联于9月14日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积极履行对残疾人三轮车主政策宣传教育及安抚工作,并向他们宣传了国家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有关资金扶持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县残联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残疾人群访工作第一线积极宣传政策,教育残疾人依法办事;同时积极反映残疾人呼声,体现政府关爱残疾人。为我县县城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局对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6件,县残联主动协调处理残疾人群访12起560多人次,深入宣传法律法规政策40余次,教育服务各类县残疾人达3000多人。我县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

(五)开展文化体育宣传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1、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大力营造扶残助残舆论氛围。今年县残联在办公室墙壁上制作宣传橱窗七个,大力宣传一系列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县残联联合法制办、共青团、司法局在县城文庙广场、大戏院等繁华地带设立3处宣传咨询台,并对残疾人事业有了更多理解、支持和关注。同时,各乡镇残联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县残联还在“爱耳日”、“爱眼日”、“聋人节”、“盲人节”等残疾人节日期间,利用报纸、残疾人工作简报和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展助残系列报道,营造社会助残氛围。使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

2、残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县残联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察局开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以此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聆听残疾人朋友心声,将残疾人朋友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融入到残联日常工作中去,为更好的服务残疾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大力宣传残疾人政策,并在省市残联网投稿 30余篇,其中省市残联网采用22篇,县人民政府网上投稿50余篇,县政府刊登28篇。安徽时报、江淮时报和阜阳日报先后刊登文章14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几年来,我县残疾人运动员在省市残运会和特奥会上,共勇夺金牌19枚、银牌5枚、铜牌5枚。展 示了残疾人自强不息、身残志坚的顽强拼搏精神。也展示了我县残疾人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六)认真开展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为确保我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政府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8月下旬,县残联联合卫生局、民政局、统计局在县委党校开展了为期3天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员动员培训会,先后下发了《关于召开全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员动员培训会的通知》、《关于成立县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队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残联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并多次到各乡镇进行督促和指导,严格调查工作程序,认真规范操作。进行全程跟踪工作开展情况,11月5日,召开了由各乡镇残联理事长参加的推进会,对调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目前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较为顺利。

(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启动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民安路以东,富民路以南的政务新区内,土地已办证。2012年7月以来,县残联正在争取国家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 。我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标准起点建设,力争建成我省市县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示范点,目前正在设计规划中。

二、贫困白内障复明和贫困残疾人救助两项民生工程主要做法

(一)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实施方案,从组织和措施上保证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3 月12日全县民生工程会议召开后,残联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和动员,针对过去两年来残联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认真讨论,查找症结和原因,制定措施和对策。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分别制定了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

(二)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3 月15日上午,在全县民政和残疾人工作会议上,县残联就今年的民生工程工作在会议上进行了安排,并排出工作行事历,提出上半年全面完成任务的工作目标。要求各乡镇残联迅速宣传动员,积极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按照要求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完善资料,及时上报审批。副县长丁思彬强调:“要把涉及所有残疾人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工作做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群众心里,切实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实际工作业绩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三)操作规范细致,督促突出重点环节

从今年3月中旬以来,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进入人员调整时期,针对残疾人证因残联工作人手缺少,不能及时领证的问题,县残联及时从县委党校计算机班临时聘用6名学生昼夜不停地将办证信息输入微机,同时申请市网上尽快审批,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从打印--贴照片--到市残联用印到发放证件等一系列环节都认真细致,为贫困救助工作的资料完善奠定的基础,也为残疾人使用证件提供的便利。

在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4月底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前,县残联就积极协调卫生局和县医院就今年复明手术的工作流程进行协商,5月4日--12日在组织各乡镇病员进行筛查期间,鉴于患者多,工作性质特殊,难度较大,在残联和医院的努力下,做到筛查活动组织有序、服务规范。

三、2011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要求,县残联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和相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贯彻“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以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为着力点,多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推进残疾人事业进步。主要工作有:

1、认真做好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和办理工作。

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是建立残疾人数据库的基础。针对二代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要求手续齐备、操作规范。评残核残鉴定工作要简化程序,尽力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为符合评残条件的残疾人办理残疾手续,为他们生产生活、工作学习和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提供方便。

2、切实做好2011我县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

3、认真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按照“十二五”残疾人事业规划要求,要继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县卫生局、县医院的密切配合下,为我县贫困白内障患者多争取手术任务,为失明残疾家庭送去光明和温暖。

4、以保障金征收为抓手,促进残疾人就业取得新突破

5、积极做好残疾人其他康复工作

积极向上争取康复项目,继续做好我县聋儿语训康复, 肢体儿童矫治手术,假肢安装等康复工作,争取明年成为精神病工作防治工作县,同时积极争取残疾人用品用具,为我县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方便。

6、认真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体和维权和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2011年的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文化体育工作、全力残疾人信访稳定工作,积极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7、认真做好残联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指导完善肢残人协会的各项工作,做好其他残疾类别协会的成立;

(二)做好乡镇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协理员)培训工作。

8、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兴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我县残疾人工作者的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平台和场地。县残联将按照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残保金的征收协调力度,加大福利的助残力度,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参与筹集资金,目前规划建设已进行;争取早动工、早建成、早使用。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3篇

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以及广大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迫切要求,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发社会资源,以社区为基础平台,以残疾人的康复需求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康复技术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目标是:到20*年,*、*、*、*、*、*等6个街道办事处有需求的残疾人70%得到康复服务;*、*、*、*、*等5个镇达到50%。到2010年,*、*、*、*、*、*等6个街道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服务;*、*、*、*、*等5个镇达到70%,其余乡镇达到50%。到2015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康复工作体系,健全组织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和扩大训练服务网络。成立市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各街道、各乡镇要建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残疾人工作暨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以村(居)卫生室为依托,建立残疾人康复室,同时设立或聘请残疾人康复员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方便、就近的康复服务。

(二)加强康复服务重点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根据温政办[20*]18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规划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服务楼,拓展市级康复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和功能,各街道、各乡镇在2010年前要建有一处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的专门场所。

(三)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建立残疾人特困救助基金,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康复经费,积极帮助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经费等问题。民政部门要逐步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民政福利机构建设。

(四)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查,为需要服务的残疾人建立档案,做到动态管理;各街道、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发挥技术优势,为康复残疾人制定训练计划,指导家庭康复训练,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基层康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卫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培训和继续教育内容,并于2010年前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全科医师培训计划,在岗医务人员全面掌握康复知识。

(六)开展宣传教育,做好残疾预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媒体及宣传窗、小册子等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的公益宣传教育。在经常性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日,开展特定专题的重点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自觉接受针对出生缺陷、地方病、麻风病、药物中毒、意外伤害等致残因素的预防干预措施,降低残疾发生率。利用妇幼保健、网络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筛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建立健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预体系,预防和减少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建立联动随报机制,即发现一例,及时向卫生、残联部门报告一例,积极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预防残疾程度的加重。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施计划,切实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考核,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各街道、乡镇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经常研究和帮助解决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项康复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将残疾人康复相关事项纳入本部门业务计划,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尽职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卫生部门负责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所承担的康复工作,参与社会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负责康复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残疾人康复知识的宣传。市级医疗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康复科,各街道、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康复医疗服务项目,建立家庭康复病床,使残疾人能够就地、就近和及时得到康复医疗、康复护理、训练指导、心理疏导、健康教育、亲友培训、咨询转介等基础性康复服务。

民政部门参与社区康复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组织社区开展便民、利民、扶残助残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改善功能,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

教育部门要将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工作计划,继续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有特殊教育需求儿童的转学、介绍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逐年提高康复经费,为残疾人康复提供经费保障。

公安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依托社区落实日常性监督措施,最大限度避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残联组织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康复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加强对各项康复工作的管理、服务和检查评估,做好宣传教育和普及康复知识的工作。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4篇

一、《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形势

“”时期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在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就业、扶贫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为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奠定了政策基础。完成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组队参加第七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三、第四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总分第三的历史最好成绩,成功举办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表彰了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个人,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扶残助残蔚然成风,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政府和社会支持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大幅度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5万余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2.66万例,在全国率先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7所,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提高到90%以上;将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纳入民生工程,开展实名制培训,使14907名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10个,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2749人;扶持4万名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9万名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达到10个,为600余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城乡困难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并得到补助;进行危房改造758户,受益964人,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实施国家“阳光家园”计划,共托养残疾人2126名;建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费落实、培训到位,基层残疾人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凤泉区、辉县市、原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市政府总计投入资金76万元,启动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该项目市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已批准,市发改委已立项上报国家发改委,市政府已经将该项目列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中,目前正在筹划建设;市残联会同共青团、民政、妇联、文明办等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了扶残助残活动,年、年总投入资金700余万元,惠及8万余名残疾人,使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自强不息,勇于拼搏,敢于创新,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相对薄弱,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亟待改善,残疾儿童在接受教育、抢救性康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我们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又要增强忧患意识、攻坚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意识,以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为中心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构建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一)总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3.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4.加强残疾人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5.系统开展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6.弘扬人道主义思想,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市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6.坚持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二五”时期市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1.主要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2)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3)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2.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贯彻落实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帮助进行无障碍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将残疾人纳入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范围,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缴纳基本养老费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从业残疾人、残疾农民工、被征地农村残疾人、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工(农)疗机构、盲人按摩机构、辅工场等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

落实重度及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政府补贴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在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对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逐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水平。逐步规范和增加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鼓励开设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商业保险险种。

(4)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开展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试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试点。逐步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等给予政府补贴。制定落实残疾人生活用水、电、气、暖费用,挂号费、诊疗费,泊车费,盲人、聋人手机短信和宽带费用以及农村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5)落实《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做好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伤病残军人保障待遇。保障伤病残军人优先享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

(二)康复

1.主要任务:

(1)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功能定位合理、适合残疾人康复需求、覆盖全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2)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进社区进农村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

(3)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为5万名残疾人提供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其中完成视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5000例,聋儿听力语言培训500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3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00例,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1000例,精神病患者综合康复、治疗与服务3万名,为200人次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补贴。

(4)组织供应2.5万件各类辅助器具,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2.政策措施:

(1)以市残联康复医院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机构等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重点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问题。

(2)按照中央补助、省级配套和市、县级补缺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落实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将达到专业化、标准化的康复机构列为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扶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基层康复工作示范点。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学科建设,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加强民政福利康复设施建设。

(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康复服务需求设立康复室,配备适宜的康复设备和人员。建设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国家和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的村、社区普遍建有康复站(室)。各级政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区康复工作的深入发展逐步增加。依托各级各类医疗、康复、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4)实施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逐步扩大康复救助范围。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低视力残疾人康复、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人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及防护用品配置、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精神病防治康复等国家重点康复工程。

(5)落实国家扶持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政策和辅助器具等残疾人专用品进口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建设规范》,加强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各县(市)、区要建有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发挥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资源优势,鼓励社会机构支持研发、生产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科学方法,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6)制定实施康复医学发展规划,加强康复医学学科与教学能力建设,提高康复医学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实施国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培养200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80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使康复专业人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水平提高。

(三)教育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3)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4)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5)减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

2.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第161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41号),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2)将残疾人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残疾人的教育需求,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步伐,市区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依托,新建一所高中层次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3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要建成一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山区和边远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经费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跨区域招生、建立专门学校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依托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辐射带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提高随班就读质量。鼓励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设特殊教育班。

(3)建立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加大对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投入,加强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基础能力建设和师资队伍培养、培训。残联、教育部门共同开展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一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或三年教育。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重视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早期康复教育机构。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支持特殊教育高中、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设置,改革培养模式,加快残疾人技能型人才培养。帮助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托养机构、残疾人扶贫基地等要承担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的任务和职责,探索残疾人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机制和模式。

(5)普通高校要创造条件扩大残疾学生招收规模,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少数民族残疾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支持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普通高校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做好盲、聋、重度肢体残疾等特殊考生招生、考试工作。聋人参加各类外语考试免试听力。

(6)制定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加快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提升特殊教育师资能力。高等师范院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鼓励和支持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对在岗特殊教育教师普遍进行专业培训。根据国家规定落实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津贴。在表彰优秀教师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合理配置和使用特殊教育资源。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制定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和教职工编制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学生职业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7)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

(8)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建立手语翻译员培训、认证、派遣服务制度。落实手语翻译员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政策。

(四)就业

1.主要任务:(1)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鼓励残疾人创业。培训2万名残疾人,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

(2)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有就业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普遍获得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2.政策措施: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27号令),制定《市〈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落实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惠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收费减免、税收扶持有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编制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专产专营和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与服务目录。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制度和具体办法。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范围,建立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机制。研究制定无法在一般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的重度残疾人辅就业的政府补助和社会保障政策。

(2)实施残疾人就业工程。切实落实按比例就业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岗位预留制度。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也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财政代扣等政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征收,并将保障金征收列入其工作目标;财政供给的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能按规定缴纳的,由各级财政部门代扣。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促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采取资金扶持、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和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外出务工残疾人、女性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依托农村扶贫开发和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做好残疾人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市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团参加第五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4)全面落实《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和《省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区考试工作,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安排更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逐步将盲人医疗按摩诊治科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盲人医疗按摩后续培训工作,提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素质,规范盲人保健按摩市场行业管理。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300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00名,扶持300名特困盲人按摩人员就业。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培训,帮助其就业。大力实施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就业。

(5)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即时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和违法雇佣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的权利。

(6)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人力资源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以直接服务为主的原则,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县级以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建有独立服务场所,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依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500名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社保协理员。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的互联互通。

(五)扶贫

1.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扶持5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增强发展能力。

(2)为1万名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

(3)实施“阳光安居工程”,改善2.5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2.政策措施:(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优先帮扶。制定实施《市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20年)》。完善贫困残疾人口的识别机制,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工作。多渠道安排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2)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继续使用中央康复扶贫贴息贷款。加大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健全担保体系,简化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持贫困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开展公司加农户产业化扶贫,扶持创建2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引导带动贫困残疾人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培训。合理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至少掌握1—2门实用增收技术。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

(4)在移民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和小城镇建设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建设和改造给予优先安排。实施国家公益金“阳光安居工程”,为25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5)加强基层残疾人扶贫服务社建设,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村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6)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六)托养

1.主要任务:

(1)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2000人次残疾人托养服务给予补助。

2.政策措施:

(1)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

(2)建立健全以市、县级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以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示范,以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做好骨干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托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职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依据中央补助标准,市、县级按规定比例安排年度补助预算,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对残疾人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

(5)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探索建立针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助制度和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对达到规范标准的托养服务机构给予居民家庭用水、电、气、暖费用同价优惠待遇。按照专职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培训100名管理和服务人员。

(七)文化

1.主要任务: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2)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

2.政策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街道文化站)、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农家书屋”、公共文化服务重点项目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鼓励和吸纳残疾人或残疾人艺术团体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文化评奖活动、艺术比赛。

(2)以“残疾人文化周”为载体,开展基层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依托社区康复站和民政、文化部门建立的街道文化中心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在全市城乡社区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的“爱心书屋”。扶持出版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音像制品。新闻出版部门将为残疾人服务的图书列入“农家书屋”采购目录,出版和发行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助残”公益行动,为残疾人捐赠图书。扶持残疾人题材的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发行。扶持各种音像制品、网络视频和学习课件加配字幕。

(3)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工作。有计划地资助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要设立残疾人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

(4)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举办市第二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团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八)体育

1.主要任务:(1)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康复,提高其社会参与能力。

(2)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在国际、国内残疾人体育赛事中争取优异成绩。

2.政策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社会体育指导员要积极组织、帮助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与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特殊教育相结合,在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托养服务机构等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健身活动。推动残奥、聋奥、特奥均衡发展,参与特奥运动的智力残疾人达到2000人。

(2)大力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举办区域性残疾人体育展示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建设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建立、发展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100名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

(3)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和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建设。加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管理、参赛和有关科研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科学发展能力。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集训队伍,建立、壮大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实施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对在全国以上体育赛事中获奖的残疾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积极协调、推荐获奖运动员到高等体育院校就学、深造。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妥善解决退役残疾人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和教育、就业等问题。

(4)举办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团参加第八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积极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各类体育大赛,争取优异成绩。

(九)无障碍环境

1.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县(市)、区创建工作。

(2)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3)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3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补助。

2.政策措施:

(1)依法开展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居住小区、园林绿地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无障碍宣传与推广。组织开展无障碍促进日活动。(2)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通运输、铁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完善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补助。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改造率达到100%。

(3)将信息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切实关注残疾人享受信息化成果、参与信息化建设进程。实施信息无障碍技术标准,推进通用产品、技术信息无障碍。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推动互联网网站无障碍设计。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政务信息。推动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设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公安、交通管理机构设置聋人报案信息设施。建立盲人、聋人手机短信服务平台。推进药品和食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无障碍。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1.主要任务:

(1)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法制环境。

(2)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联系残疾人的渠道,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2.政策措施:

(1)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制定和修改市、县(市)、区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在涉及残疾人权益的立法中体现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加大《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将《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

(3)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对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培训50名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定、重大案件解决上发挥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推动将残疾人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快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建设,在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规定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经费补助。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基础理论研究。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畅通渠道,健全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操纵利用残疾儿童行窃、行乞等严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残疾人的人身安全,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残疾预防

1.主要任务:(1)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2)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2.政策措施:

(1)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预防和控制网络的残疾预防体系,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针对危害面广、可预防的致残因素,实施一批重点预防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逐步建立健全全市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工作,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建立残疾儿童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治疗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普及青少年视力检查和眼保健,减少白内障、儿童盲、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完善控制药物不良反应的措施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减少药物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伤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急救能力,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爱耳日、爱眼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妇女、有害环境地区居民、交通和矿山行业职工、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婚前卫生指导、孕前优生咨询和医学检查。

(4)执行国家残疾分类分级标准,实施残疾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建设残疾预防的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开展致残因素监控和残疾预防对策研究。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1.主要任务:

(1)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2)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3)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4)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

2.政策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的联系,切实履行职能。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普查,掌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和基础数据,积极向政府反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协助政府做好有关法规、政策、规划的制定和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在规划城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对基层残疾人组织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乡级残联设在编专职理事长,基层残疾人组织实现全覆盖。保障和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工作经费投入。乡镇(街道)要提供符合无障碍标准的综合服务场所,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设立残疾人活动场所。着力培育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配齐配强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妥善解决其待遇问题。将乡、村两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或误工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将基层(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社区、村民委员会工作者管理体系,与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者享有同等待遇,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开展残疾人康复、社保经办、就业服务、日间照料、文化体育、法律服务、无障碍等工作。(4)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市本级残联设立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机构,有活动经费和办公场所,进一步加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指导和支持。

(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认真落实干部“协管”要求,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市级残联配备盲人、聋人专(兼)职理事,逐步配备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建立完善残疾人人才库。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市、县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认真做好市、县级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和代表作用,建立委员、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

(6)加快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7)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市志愿服务整体规划,融于全市扶残助残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志愿助残协会组织建设,建立市助残志愿者协会,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依托残疾人组织,办好乡、村两级志愿助残联络站(点),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对接、评价激励、权益维护和宣传表彰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2.5万,受助残疾人达到25万人次。

(8)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发现自强典型。召开第一次自强助残表彰大会。

(十三)科技、信息化和服务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

(1)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2)加强残疾人事业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布局,改善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2.政策措施:

(1)建设市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状况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继续加强残联网站资源和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基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2)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建立残疾人事业科技项目库,开展科研课题招标,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研究残疾鉴定、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鉴定、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标准、技术和产品。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品牌和企业。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加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对已建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强市残联康复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支持市本级、县(市)、区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

(十四)统计、监测和政策研究

1.主要任务:

(1)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我市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及时跟踪残疾人事业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2)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运行制度和服务标准。

2.政策措施:

(1)依照国家制定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标准,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有关状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残疾人事业年度统计公报。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训基层统计信息人员50名,定期做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

(3)加强有关学科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术优势,开展残疾人公民权利、人道主义思想等基础性研究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业、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十五)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1.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2.政策措施:

(1)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公共传媒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市级人民广播电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手语栏目。继续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工作。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2)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形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实施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改进和完善对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资助办法,建立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管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点竞争性投标,确保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加强残疾人服务业规划和行业管理。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市慈善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助活动,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实施“集善工程”、“长江新里程计划”、“轮椅助行工程”、“助学工程”、“站立工程”、“安居工程”等残疾人慈善品牌项目。逐步加大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落实企业和个人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政策。探索建立利用财税调节手段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机制,引导社会慈善资金向残疾人群体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规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5篇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基层残疾人组织,是指县级以下的残疾人联合会和各类残疾人协会。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群众团体。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乡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特作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和“三个活跃”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市残联为主导,乡残联为骨干、村残协为基础的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提高三级残疾人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4月底前,召开好乡第三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建立残疾人综合协会和残疾人志愿者联络站、残疾人服务社、残疾人康复服务站等组织。选配好残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理事长;综合协会主席和专职委员;联络站服务站长、服务社社长。每个村(社区、福企)必须全面建立一个残疾人协会,选配好协会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委员。

(三)工作步骤:

根据市有关精神的指导,这次全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实行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步伐,计划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共分6个阶段:

1、建立组织阶段。时间3月15日前。

主要任务:(1)建立乡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各乡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纪委、宣传、科教文卫、民政、财政、团委、妇联、企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乡镇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工作分工,讨论研究相关事宜。(3)制定加强乡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实施方案。会议要有记录,资料要归档。

2、宣传发动阶段。时间16日至20日,时间为5天。

主要任务:(1)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广播等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尊重、理解、关心残疾人的社会舆论氛围。(2)着手物色乡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3)召开乡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动员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村委会主任、福利企业负责人参加,内容是明确村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布置建立残疾人组织的相关工。会议组织、会议签到、会议材料要作为档案资料留存。

3、建立村残疾人协会阶段。时间21日至25日,时间为5天。

主要任务:(1)建立村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或主任为组长,村医生、残疾人代表等为成员。(2)村召开残疾人代表会议,成立残疾人协会,落实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村残协在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村残疾人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是全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智力残疾者、精神残疾者的亲友参加。代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有三项:一是负责人作报告,总结近几年残疾人工作,规划未来。二是选举残疾人协会委员。残疾人协会委员由党支部或村委员提名协商,协会由5人组成,设协会主席1人,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副主席兼残疾人专职委员1人;残疾人康复员1人,由村医生兼任;残疾人代表2人。三是推举并通过参加乡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人选。代表大会的会议通知、签到、材料等为档案资料留存。(3)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了解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建立工作台帐。(4)建立村助残志愿站。一般由10-1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兼站长。

4、乡残联换届阶段。时间26日至31日,时间为6天。

主要任务是:第一,召开乡残疾人代表大会。会议代表一般不得少于50人。各类别的残疾人和智力、精神残疾者的亲友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代表大会召开前由领导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代表大会的议程有七项:(1)乡残联负责人作工作报告。(2)乡群众团体致贺词。(3)选举产生主席团委员。主席团一般由5-11人组成,成员由党委或政府提名,选举可采用等额或差额选举的办法。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不少于50%。(4)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是推举主席、副主席和残联理事长;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主席团由乡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兼任;残联理事长由党委或政府提名,主席团通过后由政府发文任命。乡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必须是主席团委员同时兼任乡残疾人综合协会主席。(5)宣布主席团选举结果。(6)通过有关决议。分别是:同意《老圩乡残疾人社会保障暂时行办法》的决议、同意《工作报告》的决议、同意《授权主席团增补委员》的决议。(7)乡领导讲话(闭幕词)。第二,乡残疾人代表大会结束后,尽快建立助残志愿者工作站、残疾人服务社,康复工作站等,牌子挂起来。

5、残疾人专职委员业务培训阶段。时间4月1日至5日,时间为5天。

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人选一般可从企业残疾职工、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中的残疾人、革命伤残军人中产生,也可以从本乡优秀残疾人中产生。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的素质状况,关系到今后残疾人组织作用的发挥,因此,专职委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要有奉献精神;要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年龄、文化程度都要符合规定的标准。今后还将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逐步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6、考核验收、迎接检查阶段。时间4月6日至10日,时间为5天。

主要任务是:对照《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考核验收标准》,对乡、村残疾人组织建设情况逐项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重点是:(1)有办公场地。残联、残协的主席们、理事长们要尽最大努力,整合资源,实现共享,做到有地方办公。(2)档案资料和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这实际上是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综合素质的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乡、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聘用、发证。(3)乡残联在基层组织建设中是否规范操作,按程序办事。对工作中的先进乡进行表彰奖励。

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中残联的《章程》和市配套下发的一系列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必须按章办事、按规定办事,严格操作程序,按时完成任务。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检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所以规章制度该上墙的要上墙,资料该建档的要建档,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围绕实现“三个活跃”这一目标,在按章办事规范操作的基础上,乡要适时组织开展一引起助残活动、残疾人士文体体育活动、科普知识学习活动、维权咨询活动等等,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努力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搞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做出自己特色,打造自己的品牌。这既体现老圩形象,也是乡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关爱支持成果的展示,务必要高度重视。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6篇

一、 领导重视、工作上水平。

根据上级XX年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年残联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成立了旗苑社区残疾人协会,由社区主任任会长、成员由其他社区干部及社区党员、社区志愿者担任。

旗苑社区是一个城乡结合的社区,居民相对复杂,共有2230户居民,7868名人口。有残疾人41名,其中男性残疾27人,女性残疾14人,肢体残疾人27名,听残残疾2名,精神残疾人4名,视力残疾2名,智力残疾人6名,综合残疾人2名,而且居民居住分散,生活条件较差,残疾人与正常人比例较高,是市残联领导特别关心的重点社区。做为我们社区助残自愿者。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残疾人走访,普查登记工作,为他们建立档案,进行长期有效管理。

在走访,普查登记残疾人家庭过程中,掌握了部分条件较差的残疾人家庭,他们希望得到帮助。

二、以认为本工作重实效

在XX年2---6月份社区残协共接待了6名残疾人来访,居民万作伟由于生病造成了残疾,失去了做重体力工作的能力,加之孩子上学,本人长年用药,社区主任出面为他协调了执法分局、工商局为其减免了相关费用,使他又能自食其力生活了,社区还次对他回访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温暖。

在第十九个助残日前夕,通过学习现代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协为指导思想,并结合 “残疾人工作者要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前夕,社区残联把为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作为工作重点。市助理调研员马贵君、市残联理事张锦驹、镇政府残联负责人王艳秋走访慰问了困难残疾人窦志国,并为他发放了慰问金,同时鼓励他保持乐观态度,自尊、自信、自立,克服困难,创造美好生活。

三、 加大宣传、关爱残疾人。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7篇

一、控制现状

麻风病在**流行已有很长的历史,我省原属麻风病中等流行区,防治初期,全省有*个县市为高流行区,28个中流行区,38个低流行区及4个非流行区,患病率最高为19**年的0.2775‰,全省的病人集中分布在杭、嘉、湖和宁、绍平原,浙南和浙西病人较少。到19*年底全省患病率降至0.0099‰,19**年为0.0032‰,在全省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指标,并全部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19*年12月通过卫生部审核予以确认,是全国第4个“达标”省份。至20**年底,全省共累计发现病人*例,尚有现症病人**例(其中外省流动病人21例),较20**年(**3例)下降5.83%,

患病率为0.0**1‰,其中35个县(市)已无现症病人。近年来,由于部分县(市)在外省流动人口中发现麻风新病例较多,个别县(市)疫情出现了波动,超过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消灭的部颁标准。

全省近5年新病人的发现方式以报病、皮肤科及专业机构门诊居多,而主动发现者较少,20**和20**年各发现一例儿童病例,麻风新发现病人中每年仍有25%左右存在II级或II级以上可见性畸残,大多数麻风病人都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治疗,也有个别发现较迟的,年平均病期为3年左右。

目前,我省有麻风病治愈存活者约7000余名,其中约50%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近500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全省13所麻风院(村)内,麻风院(村)的建设和麻风病人及其治愈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问题,迫切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充分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加以合理使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保持麻风病防治事业持续、健康的发

展,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三、规划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规划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坚持不懈地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巩固和发展防治成果;加强康复工作力度,增加康复资金投入,扩大健教范围,提高健教效果,探索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到社区医疗服务的新路子。新的五年规划期间(20**—20**年),要求全省现症病人减少20%以上,年递减3%以上,到20**年底力争把麻风现症病人控制在80名以内。巩固防治成果,提高病例发现、畸残预防等防治工作水平,探索适合当地的麻风病防治可持续发展机制。出现疫情反复的个别地区,要在规划期间重新达标。

(二)工作指标

1.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覆盖率达到**0%;

2.麻风病联合化疗的规则率达到95%以上;

3.麻风病联合化疗治愈率达到95%以上;

4.新发现麻风病人中Ⅱ级畸残率控制在20%以内;

5.现症病人完成治疗时新发生的畸残率控制在**%以内;

6.完成治疗的现症病人每年随访监测率达到95%以上;

7.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每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

8.皮肤科医生接受麻风病诊疗培训率达到90%以上;

9.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培训率达到80%以上;

**.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11.完成麻风院(村)的改造建设任务,并投入正常运转。

四、任务与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麻风病防治工作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控制流行和解决麻风病的社会问题,制定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不断改善麻风病人及麻风病休养员的工作与生活条件。要把麻风病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到整个麻风病防治工作中去,做到防治与康复并重,切实帮助和解决一些麻风病残疾者的实际问题,让麻风病引起的残疾者与其他残疾者一样,都能得到残联的帮助。各级卫生部门对麻风病防治应实行宏观调控和目标管理,以减少患病率、提高存活病人生活质量为中心,突出重点,带动全面,抓好督促检查。

(二)健全防治体系,落实各级职责

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中,要将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作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改革和调整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

强化和健全麻风病防治体系,明确各级防治业务负责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县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是麻风病健康教育、病例发现、治疗管理、疫情监测、病人畸残预防等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督导检查乡镇级麻风病防治情况。市(地)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对所辖县(市、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监督检查和管理评价等工作。省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负责组织协调麻风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对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督导监测、健康教育、规划评估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有麻风病疫情的县级及以上地区,要明确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配备与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落实病例发现、随访等具体防治措施。

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明晰、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提高麻风病人早期发现和诊断的水平。要积极发挥综合性或皮肤病专科医疗机构的作用,配合当地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开展疫情监测、疑难病例诊断、合并症治疗、神经炎和麻风反应处理等工作,为畸残病人提供医疗及康复的规范服务。

(三)完善监测系统,准确掌握疫情

按照《全国麻风病监测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市、区)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疫情监测系统,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准确。掌握全省麻风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规律,分析流行因素。及早发现麻风反应和神经炎病例,减少畸残的发生。做好麻风病流行趋势的预测,为制定有效的防治对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四)加大培训力度,重视防治队伍的建设

继续重视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补充,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要发挥业务指导的骨干作用,根据需要制定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计划,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利用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麻风病防治策略、技术、方法等培训,突出重点、保证效果,努力培养一批防治骨干,从整体上提高我省的防治技术和服务水平。各地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省性的培训,同时,要承担起培训当地兼职医生的重任,为提高当地医护人员麻风病防治的业务水平开展短训和复训。要特别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麻风病症状的认识,促进及早发现病人,开展积极的治疗。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努力稳定和发展防治队伍,充分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三级防治网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麻风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各项防治

措施的落实。

(五)早期发现病人,及时进行规则治疗

最大限度地及早发现病人是防治麻风病成功的关键。通过健康教育、报病奖励等措施,促进报病工作的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要提高对麻风病的警觉性和识别能力,推动各级综合性及专科医疗机构参与麻风病诊断,把好日常门诊发现和报告关;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积极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疫点调查、接触者检查、线索调查等工作。及时发现新发病人,并把新发现病人中的可见畸残率至少控制在20%以下。

根据不同地区流动人群的特点,强化麻风病人发现和治疗的属地管理。对新发现的麻风病人,要在一周内按照国家统一的联合化疗方案免费给予全程、规则的治疗,并及时做好麻风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尽力查清失访者,做好拒治者的工作,使联合化疗覆盖率达到98%以上,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加强细菌检验的质量控制,按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做好判愈。并按照《麻风联合化疗后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完成规定疗程病例的监测与愈后随访,及时发现复发病例和神经损害,并给予治疗和处理。

(六)广泛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

要把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计划。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体,普及麻风病防治科学知识,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的好处,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误解、歧视等不良现象,增进公众的自我保健意识,促使患者自我发现,鼓励人们提供可疑线索。要使麻风病健康教育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做到有计划,有评估,不断提高其效益,并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形式,促进观念的转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医务人员等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人的社会风尚,为病人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七)积极开展畸残预防和康复医疗

畸残预防的重点是保护神经功能和视力,对有神经损害的病人要予以安全生活训练,防治足底溃疡和指导穿着防护鞋,这对患者个体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各地要将麻风病畸残预防和基本的康复医疗作为麻风病防治日常工作的内容,并协调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到残联康复的总体规划中。康复对象的重点是现症病人和中青年患者,要创造条件开展整复外科,帮助他们恢复或补偿功能。通过对病人预防畸残的健康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等知识和技能。加强对麻风病人的周围神经炎及眼部损害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处理。要密切关注现症病人和青壮年病人,保护劳动力,提高其生命质量。

(八)改造建设麻风院(村),加强规范管理

对全省麻风院(村)现状进行调查,重点研究解决麻风院(村)的功能定位、日常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制定可行的改造建设规划,争取以中央专项投入为主,重点加强省武康疗养院的建设和对绍兴、桐乡、慈溪、金东等麻风院(村)的改建,使生活在麻风院(村)休养员的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各级卫生部门要协调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统一规划,制定可行的配套政策,确保麻风院(村)正常运转,提高现有麻风院(村)残老病人的医疗、生活和康复质量。

(九)健全防治资料的统计和管理

健全防治资料的统计和管理是制订计划、评估绩效、改进策略和措施的依据。我省各级卫生部门应将其列入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好报病、确诊、登记、统计和管理工作。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应做好麻风病疫情监测资料的应用、总结和分析,更好地为决策、防治和科研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密切部门合作

各地要高度重视麻风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将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改、财政、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共同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

(二)加大政府投入,确保规划实施

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麻风病防治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方筹集资金的经费投入机制。根据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与任务,统筹规划、合理使用,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执行。卫生部门应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防治工作重点和优先领域,发改、财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工作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加强管理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改建和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

(三)稳定防治队伍,提高人员待遇

高水平的防治队伍是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有力保证。我省麻风病防治队伍正处于新老交替时期,面临人才断层、人员流失和转岗等严峻形势。各地要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积极落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工资、职称晋升政策,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提高麻风病防治骨干的比例,建设一支精干的防治队伍。

(四)开展科学研究,增进国际合作

围绕我省消灭麻风病的目标,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技术、

新理论,以发现病人、规则治疗、康复医疗、健康教育和社会医学等应用性研究为主,解决好本地区的防治技术问题。要加强与大专院校及其他科研单位的横向联系,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麻风病防治科研,及时推广先进的科研成果。充分发挥省麻风病防治协会的作用,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改革和加强对国外援助物资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使麻风病患者(包括现症病人和治愈者)获益。

残联综合科工作计划第8篇

过去的半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残疾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半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

一、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一)仔细做好筹备和摸底工作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以残联系统为主组织的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社会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和文件有关精神,市残联从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在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进行了抽样调查工作的筹备、培训、摸底等工作,为4月1日抽样调查的入户调查奠定了基础。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今年1月份制定了《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调查目的、对象、范围、时间、阶段等内容;3月,召开了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并制定了《东莞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入户启动仪式方案》,明确了各调查队人员的任务及工作,为现场调查乃至整个调查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二)认真开展抽样调查入户调查工作

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过筹备、摸底阶段后,市抽样调查队工作人员从4月1日至5月24日,对南城区、石排镇、大朗镇、长安镇的八个调查小区进行入户调查,共调查户数1393户,调查人数3675人,见面3319人,健康检查755人,平均入户率100%,见面率90.31%,检查率99.08%,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我市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市调查队按照全国及省统一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扎实工作,控制进度,注重总结,摸底、入户登记、残疾筛选、残疾鉴定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向市委、市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突出五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问题

(一)突出加强法制建设,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市残联广泛开展残疾人工作调查研究,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残疾人的意见,根据上级制订的“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组织力量制订编写《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草案)等,目前《东莞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已提交市政府法制局,法制工作的完善为我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奋斗目标。

(二)突出开展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1、举办就业招聘会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技能素质,我会借“全国助残日”契机,举办了06年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有14家用人单位到现场设点招聘,共提供岗位80多个,前来应聘的残疾人约120人,15名残疾人在现场招聘会上达成就业意向。5月15日,2006年第一期残疾人技能培训班在东莞市南博职业技术学院开班,80多名残疾人参加为期三个月的技能培训,提高了残疾人的综合素质。

2、大力发展福利企业,集中安排就业。今年上半年安排40多名残疾人在福利龙化肥有限公司工作。同时积极推行按比例就业政策,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生活问题。

3、开展残疾人就业年审。为改进就业年审工作方法,方便用人单位办理年审,上半年为32个镇区安装了网络版残疾人就业年审软件,从今年起全部委托各镇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办理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年审;继续做好04年、05年度的残疾人就业年审补审及催缴保障金工作,寄发催审催缴通知书2万余份,追缴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47万元;全面开展2006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截至6月19日,已办理2006年度年审2230家,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300万元,已征缴入库就业保障金920万元。

(三)突出开展宣传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1、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文化生活的能力,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唤起残疾人的自强意识,在“助残日”前后,市残联举办了题为“用心聆听——你和我的世界同样精彩”东莞市首届残疾人卡拉ok歌唱比赛;举办了东莞市首届残疾人计算机打字比赛,比赛分单手组、双手组、聋哑组、弱智组、盲人组,一共有200多残疾人参加比赛;举办了聋人手语规范培训班等。加强了残疾人体育工作力度,抓好2006年广东省残疾人运动会参赛选手的训练,重点培养乒乓球、田径、游泳、羽毛球等项目的优秀运动员。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了残疾人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信心。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热烈的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助残日”期间,在东莞电视台播放了今年助残日宣传口号、并对助残日的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南方日报》报道了我市首届残疾人卡垃ok赛况,《广州日报》报道了捐赠轮椅和机动代步车活动,《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等。此外,《东莞日报》及时报道了半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并多次刊登了就业年审通告、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等;印刷残疾人就业年审宣传单张派发寄送到用人单位5万份。经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播放新闻180条次,制作专题40余条。

3、做好残疾人工作。工作是党、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残疾人民利的重要手段。年初市残联把工作列入理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办公楼一楼设立残疾人工作室,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明确的责任制,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对残疾人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上半年,共接待残疾人及亲属(包括外地残疾人)来信来访37人次,95%以上的事件在初信初访后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一起进省、进市三大机关上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同时,积极做好重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与镇区办及相关部门提前取得联系,做好疏导工作,化解矛盾,把矛盾解决基层,为全市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突出开展康复扶贫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

1、开展慰问活动,给残疾人关爱。在春节前夕,市残联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让广大残疾人过上一个愉快的春节,市残联对横沥、黄江、石龙、石碣等16个镇区的困难残疾人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助残日”前后,结合抽样调查工作,对长安、莞城等镇区享受低保的特困残疾人家庭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因大病、重病和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因下岗、失业等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重点走访慰问,同时,各镇区残联也以不同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困难家庭中,关心、帮助残疾人。

2、巩固成果,深入开展康复服务。我市精防工作以“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巩固成果,3月28日市残联召开了东莞市“十五”精防工作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精防工作先进单位”和“精防工作先进个人”;授予29个镇区为“达标镇区”、授予沙田医院精防科等11个为“先进精防科”,树立了典型。为满足残疾人康复需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市残联在“助残日”期间,向全市400名困难残疾人赠送了轮椅;免费为400名困难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为30名困难听力残疾人免费装配助听器;为35名困难缺、截肢残疾人装配假肢;为全市300多名残疾人进行免费体检。让残疾人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3、动员社会力量,真情帮扶残疾人。“助残日”当天,市残联和莞城区残联在莞城区天虹百货商场举行了一场捐赠仪式,由东莞市愉景实业集团捐赠价值10万元的粮油、大米,并全部发放给150名困难残疾人。此外,莞城慈善超市为800名残疾人捐赠了日常生活物品;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分公司为残疾朋友赠送了100张价值100元的手机充值卡。通过活动,促进了扶残助残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增强了人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1、加强学习和交流,增强综合能力。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测试,贯彻落实“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安排党员干部赴广州、梅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强化职能意识。市残联按照市委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要求,2月召开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专题会议,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成立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中把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与推进残联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入开展活动与为广大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了党员干部职工的“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有明显进步,政治上有明显加强,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党群关系有明显改善,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树立起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风,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密切联系残疾人的表率。

三、开拓两项新业务,增强残疾人工作可持续发展后劲

(一)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市残联信息网络建设是沟通各镇区残联与广大残疾人的桥梁,是展示残疾人事业的一个窗口。为加强信息网络工作,6月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已经制作成功并开通,建立了残联办公自动化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数据、传输政务信息、向省残联网站和各镇区残联网站及时提供我市残疾人工作信息资料;通过市残联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强了与政府及横向业务部门之间的网络联系,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

(二)筹建残疾人学前教育机构,完善基础设施

为完善残疾人康复基础设施,给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东莞市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中心的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完成,这是广东省首家为残疾人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构。目前该中心教学楼装修已完毕、教学设备等设施基本配备,20多名招聘的专业教师已全部到位,免费入学的首批80名智障儿童招生工作正在进行,该中心计划于7月中旬开学,它的开办填补了东莞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空白。

过去的半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及不足:社区康复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镇区的社区康复活动站管理、服务不到位;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到位,残疾人在求职和工作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各镇区残联工作不细致,导致大量事件上访到市残联。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转变工作作风,继往开来,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结“十五”工作,颁布实施《优惠办法》。市残联将于7月召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工作总结和“十一五”部署工作会议,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客观的评价;表彰一批“十五”期间为我市残疾人工作作出贡献的助残先进单位、个人和残疾人自强模范。经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修改《东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2006-2010)》和《东莞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请示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完成抽样调查的最后工作。7月—11月对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进行数据审核验收、录入汇总、质量评估,调查公报,公布主要调查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和课题研究,做好总结工作。

三、抓好残疾人教育工作。(一)协调做好残疾学生录取工作。7、8月组织开展调研,了解残疾人学生情况,与教育局做好本市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的免费入学工作,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和职业教育的录取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省培英职业中学,保证受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免费招收困难视力、听力、智力儿童到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心进行康复教育。(二)救助贫困残疾学生。9月1号前做好贫困残疾大、中、小学生的助学工作,防止残疾学生失学或辍学。

四、继续抓好文体工作。(一)组织参加各类比赛活动。为做好第三届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准备工作,市残联与体育局将于8月30日前组织开展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11月中旬举办的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为2007年五月举办的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作准备。(二)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7月份进行残疾人三轮代步车的相关知识培训,联合市交警支队举办交通法律法规的讲座以及残疾人三轮代步车上牌工作。

五、加大劳动就业和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力度,计划8月、10月份再免费举办两期技能培训班,增强残疾人的竞争能力,促进就业工作向深层次发展。继续开展福利企业集中安排就业工作。下半年将在新办的福利企业打算让残疾人培训后正式上岗,安置残疾人就业30多人,分散按比例就业2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