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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2-18 08:18:14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1篇

1.1公路建设工程中环保监理的模式

1.1.1包容性环保监理

这种模式是指监理单位在业主单位的委托下,在负责施工监理工作的同时也负责环境监理工作,同样的也要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控,在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内,所有的环境监理工作都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来全权负责的。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为能够与工程监理同步进行并且紧密结合,对环境以及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都能够进行控制,能够确保环境监理的各项活动有效的落实,然而其缺点则是负责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专业化程度较低,不能够全面的认识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环节。

1.1.2综合式环保监理

这种模式是指项目的监理单位设置一个负责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环境保护以及环境监测等专业的人员共同负责环保监理工作,在环境监理规划以及方案的指引下,统筹的监理并且管理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其能够很好的结合前两种模式的优点,从而取得最为理想的环境监理效果。

1.2公路建设工程中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般情况下,要想做好公路建设工程中的施工环保监理工作,都应按照如下程序并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2.1应详细并且准确的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编制这类文件的依据有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环境评价报告、设计文件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等文件。

1.2.2准确的编制施工环保工作的各项监理实施细则,主要的依据

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以及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等文件。

1.2.3根据上述所编制的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以及实施的细则。

有效的开展施工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所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按照进度进行验收、计量以及支付等工作。

1.2.4如果工程项目进入到了交付使用的阶段。

那么监理单位则应根据实际的监理情况编写出环保监理工作的总结报告,并收集和归档相应的监理档案资料,将其上交给建设单位。

1.2.5监理单位应参与到竣工阶段的水土保持验收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去。

2公路建设工程中环保监理的工作内容

2.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

首先,环保监理人员应参与到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中,理解环境评测报告以及设计图纸文件,从而清晰的掌握公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其次,对于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应进行严格的审核,并且根据施工单位所制定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提出需要改善的地方,如环保措施的落实细节、环保专业的人员、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环节以及环保管理制度等;然后,应保证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地方案是符合环保的要求的,并且确保临时用地的恢复计划是绝对可行的,要充分保证相应的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最后,施工单位在工期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时,监理单位也应参与其中,对于整个项目的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应提出具体的要求。

2.2施工阶段的环保监理工作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阶段,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施工单位定期举行的工地例会必须参加;(2)对工程项目是施工现场定期的进行巡视并且对旁站也要开展监理工作;(3)在实施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对其进行整理和妥善的保管;(4)向施工单位发出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指令;(5)及时的检测环保工作的开展成果。3.3竣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环保监理工作在工程的施工阶段顺利完成后,就进入到了竣工阶段,而在这个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内也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环保监理工作:(1)交工检查时应参与其中,同时要保证弃土场的复绿、临时用地的恢复以及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都是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的;(2)对其前期所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准确的评价,总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3)如果已经完成了环保目标的工程项目在交付投入使用后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是环境问题,应将其记录下来,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恢复;(4)在水土保持验收和环保验收的工作中,应积极的参与其中;(4)应保证环保监理工作的相关资料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将这些资料档案整理成册并妥善保管。

3结束语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2篇

一、认真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查准备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集全市之力,切实抓好26项复核指标的全面整改与提高,为复核迎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一是加强领导。组建市创模复核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市迎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调度等。二是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实施创模复核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积极动员,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四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改。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围绕26项复核验收指标,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抓好自查整改,确保各项指标高水平达标。五是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完善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强化调度考核,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巩固提高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年内23条河流全部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

根据河流达标情况,按照“一河一策、一企一法、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和差别化监管,切实落实好“抓巩固、抓提高、抓改善”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年内我市23条河流27个断面全部实现稳定恢复鱼类生长目标(COD<60mg/L、氨氮<6mg/L),其中7条省控河流达到省环保厅规定年度标准。对已稳定达标的河流,重在抓巩固,严防污染反弹;基本达标或处于达标边缘的河流,重在抓提高,加快完善各类治污设施,不断提升治理达标水平;对尚未达标或连续2次出现超标的河流,及时启动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程序,分别实行加密监测、定期通报、约谈当地主要负责人等,并按照断面达标倒逼法,依法实施提高污染源排放标准或关、停、限、建、管以及流域限批等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积极推进人工湿地、河道生态建设等,严格控制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上排放污染物的各类建设项目,加大入库河道水质在线监控力度,确保饮水安全。强化环保管理属地责任,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配套、污泥无害化处置、中水回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力争1-2年全市60个重点乡镇中50%以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市中心城区和县市驻地的主要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在进口、加药、脱泥、出口生物指示池等四个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所产生的污泥必须实施无害化处置。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满负荷正常运转,严防污水直排河流。

三、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努力实现16重点空气污染片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综合整治联动机制,以生产工艺废气治理、煤烟型污染防治、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监管等为重点,以1000余个空气污染点源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层层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年内16个重点空气污染片区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加强调度考核,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加强工艺废气综合治理。全面加大化工、石化、化纤、柠檬酸、医药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工艺废气治理监管,严禁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努力实现厂区周边空气无异味。二是大力开展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淘汰取缔中小型燃煤锅炉或限期改用清洁燃料,钢铁、热电等重点企业大型燃煤设施限期全部按照脱硫脱硝设备和工况在线监测与分析系统,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坚决控制建筑施工、拆迁、垃圾清运、道路保洁、交通运输等扬尘污染,严肃查处露天烧烤以及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行为。四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与监管,严格环保标志管理,积极推进老旧车辆的更新与淘汰。年内机动车排气检测率达到80%以上。五是开展油烟污染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中型以上或有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限期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以控增量、削存量为重点,深入实施总量减排

严格落实总量减排考核责任制,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减排相结合,不断挖掘新的减排潜力,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力争多削减,为“十二五”减排打好基础。一是强化刚性减排。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以重点减排工程建设为依托,不断扩大存量削减。对新确定的114重点减排工程项目,采取责任到位,项目到人,倒排工期,加强调度检查,确保按期完工投运。二是严把环保准入门槛,坚决控制好新增量。把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决杜绝新上重污染、高排放项目。三是发挥好环保倒逼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广采用治污减排和清洁生产的先进工艺技术,依法淘汰取缔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四是建立完善总量减排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百项重点环保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总量减排奖励扶持政策,靠政策调动各方面自主减排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动态更新。

五、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积极推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守环保审批红线(禁止类)和黄线(控制类)。凡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以及以试生产名义长期非法生产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治理。对超总量或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的地区,一律暂缓受理新增污染物项目,从源头上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年内审批提速30%以上。深入开展各类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落实好执法约谈、挂牌督办、检查通报、经济处罚等各项措施,对恶意偷排、超排、倾倒或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决予以“顶格”处罚。加大环境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力度,确保环境总量增长控制在10%以内,投诉立案率和查处率达到100%。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工作,完善监测监察手段,提升监测监察水平。强化环保科技与国际交流,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生态工业园区创建、CDM项目合作等工作。

六、加快构建环保应急监控监管指挥体系,努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以市级环境管理决策指挥网络系统建设为平台,围绕“预防、预警、监管、应急”四大环节,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现有的管理资源与手段,加快构建起全方位覆盖、运转高效的市、县和企业三级环境安保全防全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把所有新建项目的污染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作为环评审批的必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消除或避免风险隐患。二是不断扩大自动在线监控范围。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管理库,把市控以上所有重点水和大气污染源、污水处理厂以及重金属、放射源、危险废物等全部纳入自动监控范畴,实行全程在线监控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辐射环评审批、安全许可、放射源监测、废源收贮等全过程监管,坚决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因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理和物资储备制度,逐步开展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防范突发事件能力。

七、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制,以水土保持、国土绿化、生态修复为重点,深入开展生态县(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加快生态市“十大重点工程百个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市建设水平。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保护和乡镇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村“以奖促治”支持力度,全面加快乡镇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2-3年,基本消灭建制镇无污水处理厂或污水直排现象。

八、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

按照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组建委托企业经营管理、服务外包、市场化运作的排污权交易中心,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平台和排污权储备平台,基本构建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保障、交易和监管三大体系,为科学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积极拓展排污权交易新领域,与企业、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排污权交易抵押贷款业务,努力实现排污权的市场化、资本化和交易主体的多元化运作。继续在奎文、潍城等四个区以及高新、滨海等市属开发区实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拓展排污权交易范围和领域,力争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年底前各县市区都有一笔排污权交易案例。建立排污权交易信息制度,使其纳入社会监督范围。继续加快弥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等试点探索工作,深入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环保管理再上新水平。

九、进一步深化环保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人大、政协视察调研、“六·五”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会议等各种媒体或平台,加大环保新闻宣传与典型报道,树立环保良好形象。高度重视环保舆情收集与研判,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妥善化解各类突发事件。加强环境普法与警示教育,对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案件,坚持公开曝光披露,切实起到“教育一个、警世一批”作用。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新闻会和阳光政务等制度,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等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3篇

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是关键一年。今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改善环境质量,年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

二、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

1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仍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纠正各级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检查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

3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当地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我市正在开展的三尘一烟”整治大气环境工作相结合。保质按期完成。

5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题检查和整治。市以三个水源地为重点。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

要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责任。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

7结合我市实际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区要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餐饮业油烟的整治作为重点;北戴河区重点监控海浴场水质。确保暑期海水浴场水质安全;区重点监控几家排放污水大户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大气、噪声污染源,确保达标排放;县要加大“南水北尘”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县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把污染项目审批关;县以饮用水源保护和甘薯、淀粉加工行业为整治重点;县要加大对采矿、选矿业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8对淀粉、酿造、化工、水泥、钢铁、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区域。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按照要求需要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必须强制安装使用,强化环境管理措施。

9加大对污水直排入海的企业管理。进行排查,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确保我市近海海域海水质量。

三、具体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整治。

2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一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挂牌督办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3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责令关停。对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建和拆除。对不能正常运行并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治理。坚决遏制有法不依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产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停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未按期淘汰的生产线,责令停产或关闭。对“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

4、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国家环保总局与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6、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各县区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动员、宣传并重点曝光一些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办法,提高群众举报、监督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7、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涉法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8、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和报送工作

并报送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编发工作简报,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期上报阶段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难点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

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

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在月日前报告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

对年以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不少于3个。各县、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月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

公开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数量不少于3个。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于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查处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废水监测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废水监测工作概述

废水验收监测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状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进行测试;三是对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验;四是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监测。废水验收监测的流程是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现场勘察、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及编写验收监测报告。

1.1 监测准备

1.1.1 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委托书后,应收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书(表)及各级环保部门批复文件、有关环保设施初步设计、更改设计、施工批文等文件资料,通过认真研读了解监测项目、内容,为现场勘察做好准备。

1.1.2 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主要弄清以下问题[1]:⑴有没有工艺更改和设施变化;⑵选择采样点并进行点位布设;⑶核算污水处理成本等。如果发生下列情况[2],监测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得到批复并且建设单位整改或重做环评后再开展验收监测工作:⑴建设地点变更;⑵产品类型变化;⑶生产工艺重大调整;⑷生产规模大幅变化(超过审批规模130%);⑸生产设备类型、规模发生变化;⑹环保设施未建;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住宅未按规定拆迁;⑻开工建设时间与环评批复时间相隔五年以上。

1.1.3 监测方案的编制

经过现场勘察,确认达到了验收监测的条件,就可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既是现场监测、检查的工作计划、行动依据,更是编写验收监测报告的基础和支撑。编制监测方案需要确定监测因子、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措施及安全操作事项等,一般包括前言、监测依据与目的、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与监测内容、环境保护管理等部分。

1.2 验收监测

验收监测就是依据《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及相关废水监测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监测,现场采样并取得相关数据,在实验室经过分析、计算得到测试结果,再经质量审核确认分析结果。按照相关规定,采样时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并以密码方式交付实验室;分析时应加空白试验,且做10%的质控样或10%加标回收样及加测10%平行双样。

1.3 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

验收监测报告的体裁同验收监测方案相近,再加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内容。补充部分需要对监测工况、生产负荷进行分析说明,监测结果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年排放量说明;分析排放是否达标,评价环保设施去除效率、环境管理检查结果等。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废水监测中的一些问题与对策

2.1 采样布点问题

废水的来源一般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降水,采样时需要弄清楚各种来源的废水排口。按照“清污分流”原则,雨水管网或清净下水管道应同污水管道分开,为防止一些企业污水稀释后排放,必须将清净下水排口也列入必测点。有清、污合排或不同类项污水合排情形时,应在合排口及合排水混合前分别设点考察,以准确把握每个设施的去除率。布点时除了在排口设点,还应在进口、流程中间设点,中间设点可选择主要污染因子。

2.2 验收监测工况问题

《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第9.1条款规定,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负荷的75%以上(有些行业标准规定80%以上或95%以上),但实际验收工作中常常不能达到75%以上,其原因可能是设计方面不准确所致,或者企业预留了扩大再生产的水量,亦或企业通过技改或清洁生产,减少了废水排放量,为此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生产负荷只是短期内无法达到75%以上,可分阶段进行验收监测;若确实无法达到75%以上,可要求重做环评或书面汇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按批复意见处理。

2.3 监测时机问题

废水处理多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受气温、试运行时间影响较大,通常认为20~30℃的水温较有利于生化反应,冬季因气温低净化能力较弱,因此冬季验收可消除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有些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试运行时间不够,生化处理还未达到最佳效果,出水水质也不稳定,靠增加药剂量来达标,因而这种“达标”是权宜之计,不可能长久。

2.4 废水总量核定问题

《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第7.1条款关于验收监测内容中包含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达标排放测试,显然废水总量核定是建设项目能否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但总量核定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大难点,原因[3]是:⑴不具备在线监测或连续流量比例采样条件;⑵排污口的排放规律不掌握,包括浓度、水量或运行时间的排放规律;⑶《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关于测试周期的规定对排放浓度、水量不稳定的项目误差大;⑷监测站无法承受高密度的监测任务等。因此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样时间和频次,具体措施如下:⑴对排放连续流量不稳定的项目,应对每个水样连续采集一个周期或一个工作日,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日加权平均浓度×监测期间废水实际排放量×年生产时间;⑵排放不连续流量也不稳定,在采样周期内派专人观察排污口,随排、随测、随采样。测流量时若无流量计,可在现场监测时根据监测前后水表读数之差核算废水排放量,即废水排放量=监测期间用水量×(1-水耗比)。如果找到废水排放量与工艺配方的关系,也可由工艺配方推算废水排放量。计算出排水量后,按监测期间日均浓度均值×年排水总量计算污染物排放总量。

3.结语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废水监测工作中不断遇到新的问题,但只要监测人员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总结和提高,终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从而客观、公正地反映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状况,为环境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和有力的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唐松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若干问题的探讨[J].干旱环境监测,2008,22(4):243-245,封底.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5篇

一、认真总结,充分肯定全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全市环保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不断加大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与监控力度,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场化建设与运营,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超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年度潍坊市政府下达我市减排任务是:COD净削减量410吨,净削减率20%;SO2净削减量1002吨,净削减率10%。通过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奋力突破,总量减排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测算,今年共实现COD减排1200吨,扣除新增量后净削减量为8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95%;实现SO2减排1400吨,无新增量,净削减量为14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40%,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全年责任目标。

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开工建设5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银河、舜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5处乡镇建设排污管网并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网络工程。目前,银河、舜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及辛兴镇污水处理厂网络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管道输污工程也正在组织实施中。同时全面改造城区排污管网,建成投用的配套污水管网201公里,对污水和雨水分别进行处理,并配套主管网。

三是工业污染负荷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全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采取污染物总量控制、处理生态污水、防治面源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一系列环保举措,有效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污染物入河量减少,部分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目前,我市主要河流的水质都有了明显改善,出境监测点潍河古县断面COD水质监测平均值为30毫克/升,达到潍坊市政府制定的河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

四是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得到加强。全市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四个办法”加大对国控、省控及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严查监管,有效遏制了工业污染反弹,多渠道推进污染源达标,深化了工业污染防治。通过专项行动,1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罚款75万元,对23家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排查土小企业20家,对死灰复燃的5家小电镀厂采取断电措施予以取缔。治污意识、治污能力和治污水平都得到了提高。

五是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启动了建设“生态市”这一战略工程,初步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完成了中长期生态建设规划编制。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工作,已有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生态建设的经验带头、经济资源结构等优势,积极推进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生态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环境得到保护。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环保形式十分严峻,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一是结构型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减排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造纸、屠宰、淀粉、化工、纺织印染行业仍然是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但也是耗能大户、污染大户,这也是造成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部分河流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目前,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水环境容量。部分河流水质尚未达到治理的要求。三是企业治污设施老化,能力建设投入明显滞后。由于部分企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治污设施陈旧,治污能力弱,直接导致超标排放。一些大的治污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地方配套资金没有着落,治污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建设进度,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健全,影响了正常运转。四是城区空气污染情况复杂,治理任务艰巨。目前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是飘尘和SO2。燃煤锅炉、汽车尾气、旧城改造拆迁、城市建设施工、换位清扫以及露天烧烤等是导致产生飘尘和SO2的主要原因,而市区及周边不合理的工业布局更是加剧了城市空气污染。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逐年增加。我市水体的氮、磷污染,约有40%来自农业面源。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以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问题日益突出。所有这些困难或不足都亟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二、以生态建设为总抓手,全力做好今年环保工作

年,我市环保工作的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治污减排”这一主题,工作上确保实现“一个目标”,突出“六大工作重点”,力促环保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个目标”:就是在年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减排责任目标,COD净削减量800吨,SO2净削减量687.5吨,完成潍坊市政府确定的减排任务。

“六大工作重点”:

(一)全力抓好减排工程。COD减排的重点在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鑫兴污水处理厂。要确保银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在5月份实现正常运行,日处理水量达到8.9万吨;要确保鑫兴污水处理厂在9月份实现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实现三级联网,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日处理水量达到1.3万吨;加强对舜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监管,确保舜河二期工程稳定负荷运行,日处理水量达到7.2万吨以上。通过以上三处工程,完成COD削减任务。对SO2减排,要加强对金安热电、恒阳热电、良丰化学、泰盛化工4处炉后脱硫工程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要抓好同路热电、龙光热电2处炉后脱硫工程的建设,确保在6月份完成工程建设,实现三级联网监控,达到稳定达标运行。

(二)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大对我市境内的潍河、扶淇河、芦河、铁沟河等主要河流和重点区域的监控与治理,确保我市出境点潍河古县断面COD浓度枯水期不超过30mg/L,平水期不超过28mg/L,丰水期不超过26mg/L,氨氮浓度小于5mg/L,达到潍坊市政府制定的河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保护好潍坊市区饮用水源地。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废水企业的全面排查,制定并实施废水处理再提高工程和限期治理计划,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把节能减排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第一条任务,推进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强化节能减排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对超标排污或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严厉打击。严格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控制水污染项目建设。对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防止新污染源产生。认真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水源地周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未批先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环保、水利、市政、城管、建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饮用水污染源大普查,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企业项目、养殖场、饭店和其他违法建筑等污染源,沿河岸、环水库严梳细查,不放过一处污染源,并把污染源所在单位、企业和污染程度全部列出单子,制定措施,分类施治,严管重罚。

(三)集中整治大气污染。积极开展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活动,以减少飘尘和二氧化硫造成的城区空气污染,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环保、经贸、商贸、水利、建设、市政、交通、城管、公安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活动,针对旧城改造、城市拆迁、道路建设、环卫清扫产生的地面扬尘和热电燃煤、汽车尾气排放、露天烧烤等产生的飘尘和二氧化硫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对市区内各扬尘点源、线源、面源采取防止措施,减少道路、施工、交通和生产性扬尘;禁止焚烧垃圾、落叶和露天烧烤。要抓好整治燃煤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加快热力管道建设步伐,对热力管道能够到达的地方,全部取消燃煤锅炉,使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85%以上。

(四)统筹城乡环保一体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全会精神,按照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的工作总体要求,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城乡污染防治,对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明确责任,下大气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要严格控制在重点流域(潍河、涓河、百尺河、芦河、铁沟河、扶淇河)、重点区域(三里庄水库、青墩水库、西莎沟水库)和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废水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在乡镇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后转运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突出抓好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的行政区划调整,本着宜建则建、宜输则输的原则,城乡统筹,分区处理。将老城区扶淇河以东、东城项目区、密州街道的工业和生活污水全部输入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将老城区扶淇河以西的城区和4个乡镇街道工业和生活污水,全部输入舜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其它乡镇根据工业项目发展情况,就近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排水管网。在抓好鑫兴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时,相州、昌城、舜王、林家村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密州、龙都、皇华、贾悦、枳沟的污水管网要尽快投入运行。到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4.8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五)加强环保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9家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日查和旬查监控力度,加强对潍坊市确定的19家重点企业的监管,同时,再确定一批我市重点监控企业,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结合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抓好造纸、屠宰、淀粉、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凡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土小”企业,一律关停和取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监控网络,在9家国控省控企业已经联网的基础上,对同路热电、义昌印染等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到年底,把我市占污染负荷85%以上的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使在线监控成为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把全市环境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积极争创环保模范城。对照环保模范城建设的各项指标要求,落实部门责任,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创模”目标落实情况的日常协调、汇总、督办,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完成“创模”目标的前期工作。二是编写创模规划,邀请专家进行指导。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在皇华镇已创建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的基础上,昌城、辛兴、林家村、贾悦要创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在白玉山子社区已创建为省级绿色社区的基础上,再创建2个省级绿色社区。在龙源、初中、龙城、辛兴4处中学已创建为省级绿色学校的基础上,再创建1处省级绿色学校。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清洁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要继续抓好清洁生产审计审核,在有关企业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污染治理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的完成

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下步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把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环保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调整结构、改善生态、拉动内需的需要,是保证老百姓基本生存环境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高昂的环境资源代价。当前,环保问题已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再不认真抓、再抓不出成效,上愧天、下愧地,更对不起全市105万诸城父老和子孙后代。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以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统筹兼顾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关系的前提下,以足够的精力调度和部署环保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落实到位。这里把丑话说在前面,到年底,谁完不成任务、拖了全市的后腿,就追究谁的责任。环保部门的同志,要挺直腰杆,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履职尽责,对当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果断提出措施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从当前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看,许多方面都是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环境保护知识不足等方面造成的。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方面,列入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加大社会舆论正面教育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好群众评议、行风在线、新闻宣传等阵地,面向领导层、企业界和社会三个层面,深入开展好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和环境警示教育;对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要大力表彰奖励。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不管企业规模有多大,利税有多少,都要坚持公开曝光,跟踪报道,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要深入开展好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文明乡镇等活动,鼓励引导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环保事业的浓厚氛围。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6篇

(2006年2月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全省环保系统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紧急时期已经结束,我们非常有必要对前一段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刚才,大会表彰了经各地层层推荐、省局党组研究确定的19家先进集体和112名先进个人,接下来还将进行先进事迹报告,希望获奖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希望全省环保系统能够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在紧急应对水污染事件中,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指导和积极支持下,全省千余名环保工作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以快速、准确、科学的监测数据和预测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稳定和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为夺取松花江重大污染防控战役最终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增强了全省环保系统的凝聚力,提高了全省环保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赢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也给全国环保系统增添了光彩,全省环保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经受住了检验。下面,我讲两方面意见。一、全省环保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简要总结省局利用这个机会对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进行简要而全面的回顾性总结,并向全系统进行通报,以便使参与其中的市地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情况,没有直接参与应对处置工作的市地也有一些深入的了解,因为这毕竟是引起国内外极大关注的重大事件,而且在中国环保史上也可以说是空前的。(一)勇于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控的重任。针对此次水污染事件的特点,省局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充实了水污染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全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运转模式,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机制。首先是快速反应,建立起强有力的指挥系统。11月18日中午,吉林省环保局将有关信息通报了我局。省局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要求省界断面加强水质监测,紧急部署沿江各市县做好污染防控工作。就在当日下午4时,在吉、黑两省省界我省第一个监测断面肇源监测站报出第一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苯和硝基苯未检出,为我省及时应对水污染危机赢得了时间和主动。哈尔滨、佳木斯市以及大庆、鹤岗等地也主动及时地成立了相应机构,部署开展了污染带流经区域的防控工作。相关市局指挥系统一直与省局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互动格局。其次是深入现场,靠前指挥,适时将指挥部前移到第一线。省局应急指挥部及时深入一线,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掌握现场情况,随时采取得力措施。肇源监测断面以捕捉污染带前锋抵达时间、峰值及出现时间、尾部通过时间为监控重点,准确掌握了污染带行进和污染物浓度变化规律,积极配合哈尔滨市政府解决了大量难题,省市局在此期间靠着拼搏精神、顽强的意志突破了生理和心理的极限,硬是闯过了第一关。11月27日,指挥部前移至佳木斯市,与国家环保总局前线工作组密切配合,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应急指挥系统。佳木斯市根据我局牵头的组织专家论证意见,决定关停七水厂,启动地下水位较高的江北水源,从而避免了一场可能造成水源地被长期污染的环境事故。12月14日,前线指挥部随污染带行进又移师同江,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到中俄联合监测和为抚远水道导流堰工程服务上来。时任省委书记宋法棠、省政府张左己省长、申立国、刘学良副省长和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祝光耀、张力军副局长等领导同志长时间或多次亲临一线指导全省污染防控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工作在第一线环保工作者的士气,使环保部门能够心无旁骛全身心地投入到污染防控战役中。(二)严控污染带行进,做好应急监测,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防控战役中,全省环保部门共出动水质应急监测车7000多台次,行程十几万公里,采集水样品7850个,获得实时监测数据近万个,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发送数据传真500多份、电子邮件600多份,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发送实时监测数据手机短信息3万多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污染带行进动态图68张、情况预报30多份,编制水污染工作简报和外事简报22期。首先是优选调整监测断面。根据污染带的基本特性以及松花江干流沿岸城市布局具体情况,拟定了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初步方案,全省环保部门在从肇源到抚远近千公里的江面上布设了常规应急监测断面、污染带追踪验证监测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断面、界江监测断面等40余个。污染带的移动变化情况一直处于环保部门的严密监测之中,监测数据24小时不间断地上报。 其次是确保采取水样万无一失。各地积极依靠采样点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充分发动群众,采取各种措施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方便采样,保证及时、规范、科学、安全采取水样。在中俄监测的八岔断面,我方一侧采样人员无法到达采样地点,省领导果断决定从哈尔滨市急调直升机协助采样,共执行飞行任务近30小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各级环保部门领导不等不靠,积极与水利、交通、建设、农业等部门沟通联系,做了大量协调工作。我省环保工作者不畏艰险、科学求实的态度和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松花江沿岸一些单位多次组织慰问团到水污染防控一线慰问,许多群众自发来到江边看望坚守岗位的环保人员,一些单位还以赠送手机、支援汽油、打电话鼓励等多种形式表示支持。 第三是科学分析监测数据。规范数据程序,确立了统一的数据报出渠道。严格要求各断面监测数据必须首先进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数据库,通过技术核定后,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报告各级领导和联合向新闻媒体,各种预测分析数据必须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出,杜绝了数出多门现象,提高了效率和效能。及时在苏家屯断面捕捉住污染带前锋,稳妥地向省和哈尔滨市领导提出停水时间建议,为哈尔滨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污染和居民存水赢得了时间。 (三)积极争取,抢抓时机,寻求各方面支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汇报松花江水污染应急监测情况,反映资金不足和仪器设备缺乏的状况,迅速派出相关人员专程赶赴北京,争取环保总局给予资金和设备的支持。国家环保总局支持我省污染防控工作资金1000多万元,并相继派出应急监测协调组和专家组,协助我省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先后支援9台气相色谱仪、2台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和2台色质联机,分配到各重点监测断面。同时,国家环保总局紧急调度全国各地的60多位监测专家和技术人员携带应急监测设备千里驰援,加强了松花江、黑龙江沿岸的应急监测力量,与我省的环保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应急监测与预测分析,形成全国环保系统专家大会战,是建国以来最大一次环保力量的集结。我局也迅速调整大庆、齐齐哈尔市以及省农垦总局等省内环保系统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资源形成合力。省领导在应急监测之初就从省长预备金中拨付了400万元用于应急监测。截止目前,省财政共拨付仪器设备购置资金和工作经费累计1700多万元。 (四)加强宣传和对俄合作,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渠道,中俄联合监测工作赢得俄方高度赞誉。首先是及时将准确信息告知公众。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国家环保总局同意,我局于11月23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会,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松花江水污染情况和我省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从11月24日开始至12月15日每日 7时至23时每隔2小时在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所有非上星频率、频道滚动播报水质监测最新数据信息216条,每天9时、16时两次向新闻媒体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和政府工作动态60篇。各有关新闻单位对全省环保系统在污染防控中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长时间的集中报道,新华社发表了长篇通讯,中央电视台播发了十几条新闻,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分别在头版刊发了《众志成城保平安》、《勇士决战松花江》的长篇通讯,中国环境报特别开辟专栏连续6天在一版播发宣传我省典型人物的报道,海外许多新闻媒体也就此做了大量报道。其次是关键时刻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哈尔滨市群众中流传的伴随污染带的到来江边空气中含有硝基苯,可引发呼吸道疾病不能进行晨练的社会舆论,及时责成哈尔滨市安排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对哈尔滨市松花江沿岸的九站公园、防洪纪念塔广场、景阳街江边三处监测点的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将无污染的监测分析数据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哈尔滨恢复供水后和佳木斯市群众对饮用水质的疑虑,我们组织专家耐心地向公众答疑解惑,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第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外事交流与合作。省局从11月25日开始,每日向俄方通报1次松花江水污染情况最新监测信息。俄罗斯政府派以俄联邦自然资源部边区环保局局长巴尔久克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7人到达黑龙江省,了解我省在预防吉化事故对居民健康影响方面的情况。通过与我方的接触,俄方代表团的态度从开始的不安和指责变成了友好和信任。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动向俄方赠送监测仪器,主动邀请俄代表团参与取样和分析。我方与俄方分别派出6位专家到对方国境内开展联合监测。在联合监测工作中,我方向俄方共提供213次采样分析的苯和硝基苯共1240个数据。通过积极主动的工作,赢得了俄罗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各方面的赞扬。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专门向省委、省政府发来感谢信,对我省外事和环保部门支持国家外交全局、努力消除污染事故后果的负责精神表示感谢。第四是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在做好应急监测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会议精神,于12月12日至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据统计,全省共出动人员3818人次,共检查企业1106家,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283家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在全省起到了及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减轻松花江污染负荷的积极作用。 二、今年全省环保工作重点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蕴含着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和教训,省局还要利用其他机会做进一步的总结和反思,各地也要进行相应的总结表彰,汲取经验和教训,做好相关工作。今年一月份,省局利用总局在我省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会的机会,召开了全省市地环保局长会议,简要总结了2005年工作,对新年度全省环保工作总体上进行了部署。今天,再利用此次总结表彰会议的机会,对今年省环保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第一,集中精力抓好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后续工作。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召开新闻会,向社会通报了今春解冻期松花江大面积水质不会超标、各江段及沿岸鱼塘的鱼类可放心食用、今年春季用松花江水进行灌溉不会影响作物生长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印制出版了科普宣传画。各地要按照前期污染防控的精神,一如既往地配合总局做好沿岸群众的宣传工作,力求家喻户晓,消除社会各界的疑虑。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进行个项的调整,松花江将和“三河三湖”一样,列为国家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各地要继续谋划符合要求的项目,在月底前申报还可以有机会纳入其中。要做好项目配套资金和技术力量等具体实施的准备工作,规划一经批复,就要立即启动,各地一定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工程计划。省局将履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副组长单位职责,组织和督促有关单位推进15个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各相关市地也要做好配合协调和衔接工作。要做好冰封枯水期和冰层融化开江期的松花江后续监测和污染防控,加强对抚远水道堰前堰后的水质监测,继续密切与俄方的联系,将监测及预测情况作为拆堰方案的设计依据。 第二,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推进阶段工作任务。生态省建设前五年启动阶段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年是十年推进阶段的第一年,这标志着生态省建设进入了实质性的攻坚阶段。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更加艰巨,希望各地都要把精力集中到生态市、区、县、乡建设上来。要紧紧抓住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利时机,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快文明生态村建设步伐。要全面评估生态省建设启动阶段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典型。加强对生态省建设情况的日常督办、汇总、监督协调,科学分解年度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一部署,筹备组织开展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现状调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开展部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着力解决比较普遍存在的“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严”问题。第三,加大力度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环境管理,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以新代老,确保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编制《哈大齐工业走廊环境保护规划》,提前介入项目建设,主动服务,提高环评执行率。各地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环境标准要求的项目提供支持,严把经济效益低、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重的项目准入关,处理好执法和服务、放开和严管的关系。要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编制好“十一五”环保规划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结合不同地区环境容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确定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并逐级分解落实到重点污染源。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监控,对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开始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工程,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实行限期治理。 第四,不断强化环境监管。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几个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松花江沿江饮用水源,及时处理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重点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和建设项目违法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个案督办、舆论监督等形式,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严肃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环境执法,各地要充分利用好、行使好我们的职权,加大执法力度,执法要到位。对于由于不作为引发环境事故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加强环境支撑能力建设。各地要认真深入总结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环境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长效机制。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技术素质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能力,努力培养一支谋事干事、创新创业、高效高能的人才队伍。环境监测、监察、信息能力水平关系环保事业的大计,要抓住时机,加强各项能力建设,使环保实力在短期内有明显提高。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起步之年,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神圣而重大。让我们继续发扬环保人在松花江污染防控战役中表现出的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团结协作的大局观、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环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创我省“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7篇

二00五年XX市环境监测站在市环保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保证完成常规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紧紧围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污染源总量监测为重点,以地表水和饮用水常规监测为基础,紧密配合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积极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在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与技术监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职工素质大有提高 二、以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为目标,监测计划全面完成 (二)有条不紊的进行污染源总量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污染源总量监测任务160家(次),其中24小时连续监测企业14家(次)。

(三)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基础监测21家(次),完成近三十家水库“环评”监测,完成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7家,同时与XX市监测站合作启动矿山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已完成两家煤矿的验收工作,多家矿山验收监测即将启动。

(四)加强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全年对27起污染事故进行了应急监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到位,为消除污染隐患、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提供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

(五)完成室内空气质量监测等委托性监测6家。

(六)在我市“两考”期间,组织噪声监测专班参加噪声巡查工作。

(七)完成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41家。

(八)积极协助配合我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为高质量完成规划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水保环保监理工作总结第8篇

*年,我市的环保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出发点,以大气、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依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较圆满地完成了*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预计*年市区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55毫克/立方米、0.161毫克/立方米、0.046毫克/立方米;与去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略有上升,二氧化硫浓度值有所下降。

(一)以大气、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淘汰4吨燃煤锅炉110余台,对26家重点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制定《济南市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划分方案》,完成禁燃区创建调查摸底工作,制定禁燃区创建验收标准。

开展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22家重点大气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的数据资料进行研究确认。对县(市)容量测算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市区和章丘市完成大气容量测算报告(初稿),我市的大气容量测算工作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环保局专家的高度评价,并把我们的工作和文本作为范例向全省推广。

强化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年检工作,上半年已检测机动车29000多辆。从3月1日起,对年检初检尾气超标车辆、申请延期报废车辆、外地迁入车辆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已检测机动车3000辆。5月份,省环保局在我市召开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现场会推广我市经验。

结合“创模”工作和“迎亚足杯、创文明城”主题行动,充分利用点面结合的立体监控网络,对市区内建筑、拆迁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和道路路面扬尘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力度,争取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污染。

水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视察的各项工作。启动了南水北调工程山东西水东调济南段水质保证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小清河(济南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强化对点源治理的监督管理,督促5家医院和1家工业企业完成了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480吨/年、380吨/年。对14家重点废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

开展水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对17家有代表性的重点废水排放企业的能源消耗、生产和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定一套符合实际,企业和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排污数据,为总量分配和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噪声、固体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下达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复查计划,计划创建、复查噪声达标区面积67.28平方公里,目前创建和复查工作进展顺利。积极督促企业开展点源治理工作,济钢投资200多万元对超标噪声源进行治理。

做好环境噪声污染源的巡查工作,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扰民行为。“两考”期间,积极开展了多项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察工作,抽派专人组成分队,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对全市每个考点进行巡查和驻点检查,快速查处群众举报噪声污染源,为考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完成废矿物油集中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的调研工作,取缔部分非法废油脂回收点。建成了日处理能力达30吨的济南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中心;对168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摸清了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处置情况;对133家一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全部进行规范,其中109家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并纳入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了严查医疗废物流失专项行动,以GIS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初步实现对医疗废物的动态化管理。

认真开展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调查工作,组织了放射性废物(源)集中收贮工作。开展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对48家市管单位放射源情况进行了排查,对17家持有放射源单位开展放射源自查和申报登记工作。继续开展“毒鼠强”集中处置工作,对全省11市收缴的394.9公斤“毒鼠强”进行集中处置。摸清我市待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底数,为下一步开展监督处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配合市经委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13家清洁生产试点单位逐家进行督办,并制定了月进度报告制度。对3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了初审。

(二)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进一步深入。完成济南市*-*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编制上报工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工作。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章丘市国家生态示范区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济阳、商河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平阴县四个乡镇已编制完成创建规划大纲,其他单位正在编制中。组织开展湿地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对敏感区域进行现场核查。

(三)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围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以总量控制为主线,切实贯彻清洁生产、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的原则,有效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引导企业从原材料选用、产品方案、能源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措施等各个环节选用清洁生产技术,并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拒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高的水泥、小钢铁、小印染、铁合金以及小型燃煤锅炉等建设项目17个。

(四)全面加强基础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法制工作。《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通过并颁布实施。对环保违法单位在环保曝光台进行曝光,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环保110坚持真联真动,及时出警,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等多项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环境监测工作。按计划完成了例行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合格率100%;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了空气质量日报、周报、预报、黄河水质周报及环境质量月报、创模季度分析报告、*年环境质量年报及声像报告书等。开展了沙尘暴监测与预报工作,成功预报2次沙尘天气。开展农业生态环境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监测工作,完成23个乡镇的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国家环保总局标准样品研究所组织的协作定值实验,完成62个样品的定值实验。开展水环境监测点位优化工作。

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通过省质监部门的认证,2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在我市召开全国部分省市大气在线监测管理现场会,推广我市在线监测工作的经验。

环境科研工作。组织完成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工作,6个项目被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到位科技补助经费50万元。“济南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开发”、“济南市城市饮用水水质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分别在市科技局、省环保局组织的科技项目招标中中标;市环境工程设计院中标了一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济南市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控系统研究开发与示范》、《济南市南部山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研究》2项课题通过专家鉴定,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7项科技成果向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年度优秀科技成果和科技进步奖。4项课题获*年度市建委系统科技进步奖。

环境信息工作。更新防病毒软件服务器病毒库,有效防止了病毒入侵,保证了政务、业务信息的安全传输。开发了济南市环保12369投诉受理系统,制作了中欧合作项目网站。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和创模规划所用图片的制作工作;组织开展了建筑材料污染损失调查,完成了建筑材料野外调查的各项任务。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利用环保知识下乡、保护母亲河生态监护、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了宣传声势。在市区重要街道设置40余块“创模”宣传牌;在开往京、杭的客运列车上利用广播、车箱内广告牌,进行“创模”内容宣传,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加强对55家环保信用等级企业的管理,引导企业积极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树立企业“诚信环保”的良好形象。

协调驻济七所高校成立了环保协会,开展了驻济高校环保文化月活动。创建市级绿色学校139所,开展了市级绿色社区的评审工作。

环境能力建设工作。编撰了《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地理信息系统。在市区东部建设高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扩大对市区烟尘排放情况进行远程高空巡视的范围,形成点面结合的自动化监控网络体系。全市环保110统一配置了执法车辆,安装了车载对讲台及车载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统一指挥调度和快速定位,增强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全市环保110监察人员进行军训及业务培训。

(五)国际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中国—欧盟环境管理合作项目济南市空气质量管理系统研究”正式启动。2月下旬在我市召开了欧盟对华资助试点项目--济南空气质量管理系统规划、培训与示范研讨暨项目启动会。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美国加洲大学洛杉矶分校联合向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申请除草剂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课题。完成了日本山口县环保技术交流团、瑞典MRT公司来济考察访问接待工作。

(六)完成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和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工作。针对环境质量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紧扣国家创建环保模范城的基本条件和指标,把创模和省、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等环保工作结合起来,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并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委托山东大学编制完成了济南生态市建设规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环境形势预测

当前,我市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环境空气质量还处于较低水平。2级以上天数不超过全年的50%,在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处于下游位次。

1、建筑、市政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道路保洁方式落后,重复扬尘严重;是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加重的主要原因。

2、我市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的70%以上,燃煤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另外受特殊的地形和气象条件的影响,污染物难于扩散,加重了市区空气污染。

3、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外地进济车辆增多,交通拥挤,堵车严重,车辆怠速行驶,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二)水环境污染比较严重。除地下水全部达标以外,地表水体水质普遍超标,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严重,小清河、大明湖水质劣于五类水质标准。

1、由于污水管网不配套,市区已建成的两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废水量严重不足,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足50%,大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平阴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不能保持正常运转。章丘市、长清区和历城区仲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进展较慢。

2、我市工业污染源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但达标成果还比较脆弱,部分单位和领导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境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素质和水平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执法程序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我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局部环境质量趋于稳定和好转。但从总体上看,我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三、*年环境保护计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线,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推动全市“创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四、*年环境保护计划目标

*年是济南市完成创模三年行动计划和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施环保“十五”计划和谋划“*”环保大计的重要一年,依据我市“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和国家、省、市要求,围绕我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计划目标如下:

(一)环境质量目标

1、水环境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狼猫山水库、垛庄水库、黄河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地表水其它水体分别达到或接近相应的环境功能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市区及各县(市)驻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70dB(A);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低于55dB(A);各类噪声功能区达标率达100%。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二氧化硫8.06万吨,烟粉尘6.25万吨,化学需氧量5.91万吨,氨氮6200吨,工业固废0.30万吨。

五、*年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继续实施以节水保泉、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将水源地保护作为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建设南部山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提高水源涵养补给功能;加快东湖引黄水库的建设工作,搞好现有水库的扩容和配套工程,提高城市供水的调节能力。根据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规范水源地经济与社会活动,及时调整、优化流域的产业结构,针对玉清湖、鹊山、卧虎山、锦绣川、狼猫山等饮用水水库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6%以上。强化对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监控,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巩固达标排放成果

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再提高和全面达标工作,在继续巩固“一控双达标”和再提高工程成果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己建成治理设施的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按有关规定已关闭或停产治理的企业要坚决关住、关死。加大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管力度,逐步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断面水质自动连续监测,尽快改变监管手段落后的状况。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加快治理生活污水。督促济南水质净化一厂、济南水质净化二厂完成市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建设。督促长清、章丘和历城仲宫镇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促使其稳定运行,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市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区域外的新建小区要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和生活中水,实现小区污水零排放。

4、按照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要求,全面做好南水北调沿线水质保证工作。

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南段水质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国家、省的具体要求,做好济南段水质保证的相关工作。完成*年度重点水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和15家废水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改造及网络建设工作。开展以小清河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逐步实施小清河截污工程,严格控制含磷洗涤用品、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对水环境产生的破坏,避免调水水质受到污染。开展市区河道和大明湖综合整治工作。

(二)继续实施以清洁能源行动、全面治理各类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保护工程”,抓住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在我市试点的机遇,继续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我市大气环境容量核算结果,组织完成全市大气污染物总量分配工作,并发放排污许可证。本着目标、总量、项目、投资、责任五位一体的原则,按计划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根据省环保局测算、国家环保总局核定的我市水环境容量结果,编制完成《济南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案》;按照国家的进度安排,对我市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分配排污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督促落实排污总量削减任务。

制定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计划济南市工作实施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推广清洁燃烧技术和节能降耗技术,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天然气、液化气、煤气、电等清洁能源的使用量,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完成年度重点大气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做好6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监督管理与现场监理工作,摸清市区烟控区范围内6-6.5吨燃煤锅炉的使用现状,详细了解其有无替代热源,为在条件成熟时取缔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完成济钢等第三批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与协调工作,并实现并网。做好年度烟控区和市内五区11.3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创建与复查验收工作。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全面贯彻《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从摩托车、公交车排气污染防治入手,完成所有公交车的抽检工作,并按规定实施限期治理。加强对车型老、污染重、无法治理达标机动车的环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强制淘汰。加大机动车尾气年检、路检力度,做好机动车尾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工作,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大对车用油品的环境管理,对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加油站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控制尾气污染。在车管所增设环保达标目录审核窗口,保证新挂牌车辆达到欧Ⅱ标准。

加强对市区建筑、拆迁、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查处已取缔的“三小”回潮现象,对市区道路保洁、垃圾死角的清理要常抓不懈。

(三)实施以控制扰民噪声源和创建噪声达标区、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强化对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依法强化对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继续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并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质量,根据创模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新建噪声达标区38.45平方公里,完成58.65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区的复查工作,对52家超标固定噪声源实施限期治理。继续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

(四)实施以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固废治理工程”

初步建立全市固体废物信息交换协作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以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为基础,筹建废物综合利用中心和危险废物交换中心。实现全市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搞好门诊部、小诊所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试点,争取全市全部一级以上医院、门诊部和部分小诊所参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5%以上。在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将废矿物油、废显影液等重点种类危险废物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对全市重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实验室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规范的暂时贮存场所并进行处置。应用并完善《济南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动态化管理。做好《济南市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对10大类、41种共204公斤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处置。

(五)实施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建设工程”,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南部山区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协调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平阴县做好生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济阳、商河县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章丘市做好部级生态监察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创建单位完成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达标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夏秋季秸秆禁烧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监督,严禁在主要交通干线和机场周围焚烧秸秆。协调做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开展生态调查工作。

(六)加大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力度

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和环境变化趋势,为依法行政和监督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重点围绕“碧水工程”、“蓝天保护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工程的实施,组织解决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问题的课题和生态保护规划建设方面的科研攻关,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环境容量测算及分配要求,结合我市的发展规划,尽快制定出我市的环境容量分配方案并付诸实施;结合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依靠科技进步,带动环境保护。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监测业务软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数字环保”基本构型;积极转化“示范工程”项目的相关成果。

(七)抓好环境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