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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时间:2022-11-14 13:29:57

苹果调查报告

苹果调查报告第1篇

一.自然条件

二.主要用肥.

1、“好苗子”复合肥(16:8:16)氨化技术;2)尿素和二铵混合肥;;3)羊丰复合肥;4)羊粪配聚合菌肥;5)其他复合肥对照

三.调研地点.

设在陕北富县羊泉乡上立石村xx.xx.xx等苹果园;羊泉中站段巧龙.吉子现镇安子村xx.孙兴华;还有安子村xx.串坡村xx苹果园及使用好苗子复合肥和其他所看苹果园对比.

四.生产表现.

xx(xx),共有红富士苹果园10.5亩,历年表现良好,在今年2月10日给4亩苹果树施用华圣研发中心推出的好苗子复合肥,其他施用陕复(15:15:15)复合肥,在全园施用羊粪的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效果.使用好苗子复合肥表现发芽早.叶大.叶厚,内外叶基本一样,果实较大,与陕复合肥叶大,叶较薄黄'果个小形成明显对比,据他本人讲,的确多年少见.

xx,共有5亩红富士苹果,由于当时(2月10日)仅有一袋好苗子复合肥,再没有好苗子”复合肥(16:8:16)氨化技术肥,就只好再上了多袋陕复合肥(15:15:15)作对照,据30/5调研,已形成叶片.果个等上的明显区别。使用好苗子复合肥后,表现叶大.叶厚,既就是在今年花期受冻的情况下, 内外叶几乎没有多大区别,而施用陕复肥叶大,叶黄丛叶不少,果个也较小.

xx,有6.5亩红富士苹果园,据他女人讲,多年树体不壮不旺,多年其他复合肥也没有少用,就是树体表现很弱。从今年2月份施用好苗子复合肥后,即就是在花期受冻.在施肥不足的情况下,也表现出叶特大,叶厚.果个特大,比相邻施用其他复合肥量大的全好,的确的好,不信大家来看.

xx共有10亩红富士苹果园,多年粗放管理,树势特差,几乎想抱树.去年秋季使用羊粪,加今年春季追施复合菌肥,表现叶大.叶厚,叶片光亮(短枝品种较多),树势转旺,可以说,在当时他们村上少见.从1/6日来看,具有复壮树体.确保优质.丰产潜力的树相指标.

还有xx.xx等果园施用聚合菌肥加洛川复合肥,均表现出与众不同,叶较大.叶厚.果面漂亮等特点。

xx,有10.5亩红富士苹果园,树势多年一般,其中7亩施用好苗子复合肥,其他施用尿素加二铵,在同等代价的情况下,从调差来看(3/6日),使用好苗子复合肥表现叶大.叶厚.果个特大,封顶枝也较多;对照园,则表现叶大.叶薄.果个并不大,且几乎新梢不封顶.

xx,有共红富士.秦冠30多亩,20多亩施用好苗子复合肥,其他施用二铵加尿素。据3/6调研,使用好苗子肥与尿素加二铵已形成明显对比,据本人讲,好苗子复合肥的确独特,多年少见.特别在受冻情况年,具有复壮树体,叶大.树壮等诸多优点.,我今年中后期果树全用它.

在从调研时,所听到和看到施用好苗子复合肥,可以说没有果农反映效果不好的,与当地其他复合肥的园形成明显不同,叶特大,芽饱.叶厚.果个特大.封顶早等诸多特点,从目前来看表现出丰产’稳产的树相指标.

五、结果与分析.

从富县多村多点,调研施用华圣研发中心推出的"好苗子"复合肥从树上来看,皆表现出发芽早.叶片特大.芽体饱满.叶大.叶厚.6月上旬新梢及时封顶;从树下来看,草壮、草黑、其他表现还有待于果园中后期调研。

从施用有机肥(羊粪)加聚合菌肥和其他(洋丰)等复合肥效果来看,复壮弱树效果很好,叶较大、光亮.果面光洁.相比"好苗子"封顶较晚,皆具有较好的增收效果,但还存在配比不适,影响质量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从使用其他复合肥(洋丰.陕复、博迪森)在苹果树上来看,相对较差。主要表现内外叶片相差较大,新梢不能及时停长等等.

苹果调查报告第2篇

众所周知,大学生如今已成为消费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部分!据相关媒体报道,市场研究公司捷孚凯(GfK)日前对外了一份《大学生校园群体个人电脑消费者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的大学生对MacBook的忠诚度最高,其次是戴尔和华硕。

据悉这份报告对来自中国31个省份和直辖市的各大高校的7000多名学生进行了调查。而在品牌忠诚度这项调查上,苹果笔记本在GfK列出的9个品牌中排名第一!

品牌忠诚度指的是各品牌的用户下一台笔记本仍计划购买该品牌的比例。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学生群里中,苹果笔记本的品牌忠诚度是最高的,达到了52%,紧随其后的是戴尔和华硕,成绩分别为35%和34%。

如此说来,苹果MacBook不断提升的出货量似乎与中国大学生群体紧密相关!另据报道称,有72%的大学生会选择在入学时购买第一款笔记本,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倾向于购买苹果的产品。

苹果调查报告第3篇

日前,《中国企业报》记者获得的一份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断书显示: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随后,美国媒体迅速传出消息,唯冠已宣布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起诉苹果公司,称苹果利用欺诈手段骗购iPad商标、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深圳唯冠债务重组顾问、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证实此事,并透露称,“这是与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作,针对苹果当初购买iPad商标不诚实行为提出的商业诉讼。”

围绕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目前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之间已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先后展开除法院诉讼外的向各地工商举报查处、海关申请进出口禁令、法院申请禁售令等一系列手段博弈。随着近日美国苹果在中国委托金杜律师事务所介入这一商标争夺战,并向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发去带有“法律恐吓”性质的律师函,标准着双方的争夺战第二季:互抛筹码、争取主动、谋求和解,已经拉开大幕。

法院裁定:不支持唯冠

“iPad全球销量已达到5500万台,这是在不到两年内完成的。”苹果CEO蒂姆库克如是说。目前,苹果公司的股价已突破每股500美元,市值达4647.82亿美元,超过谷歌与微软两家市值的总和。

同样,苹果iPad目前已占据中国平板电脑市场五成以上份额。如果苹果的商标权官司输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那么罚款数额最高会达到300亿元以上。

不过,针对深圳唯冠在上海提出的苹果iPad禁售令,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被申请人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在该院作出终审判决前,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处于不确定状态。申请人要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驳回。

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王书赟律师向《中国企业报》记者分析称,“上海浦东法院的裁定结果只是对双方的申请做出回复,与iPad商标权到底归属谁是两回事,并不能代表苹果公司获胜。”

对于上海浦东法院的裁定结果,马东晓颇有意见。他透露,“2月24日下午,深圳唯冠已经将复议申请寄出,但至今深圳唯冠尚未正式收到裁定书。开庭之后法院曾经让我将申请禁令的七点理由书面提交,我回北京当天尚未开始整理寄出,电话已经打过来提前告诉我结果,而且急着要我的传真号,说把裁定书先传过来。你们享受过浦东法院的这种服务吗?”

苹果反击:欲告杨荣山

就在上海浦东法院裁定公布前,一家名为金杜律师事务所受美国苹果委托,就杨荣山此前面对媒体的关于苹果和iPad商标言论,发出一份带有“法律威胁”性质的律师函。《中国企业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得的这份律师函看到,苹果方面要求,有关诉争两项iPad商标的权属问题尚未经中国法院生效判决予以确认,因此在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您、贵司及贵司(“您”指杨荣山——记者注)均应奠重中国法律和中国法院的司法程序,不宜也不应向中国媒体披露任何与事实不符的信息,特别是有损于苹果公司声誉的信息,否您需要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封发给杨荣山的律师函中,苹果方面再度强调,“深圳唯冠对台湾唯冠称其为全部iPad商标持有者一事毫不知情以及英国IP公司‘误与台湾唯冠交易’的说法与事实不符。”而与此相反的是,深圳唯冠2009年12月15日的邮箱中表示:“麦世宏先生和我在深圳。但是商标不属于深圳公司,而是台湾公司。因此我们选择会议安排在台湾召开。”

针对苹果的这一律师函,李肃颇为恼火,他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和君创业既是深圳唯冠的代表,更是作查封iPad商标的八家银行,我们在的中国企业依中国法律行事,发表的所有言论都在八家银行联席会议上通报,苹果公司的威胁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挑衅,苹果如不收回威胁,我们起诉苹果及误导苹果的中介机构。”

唯冠出招:多管齐下

此前,就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件相互间的口水仗正酣时,深圳唯冠、杨荣山及马晓东均在新浪开设经实名认证的个人微博。在浙江万里学院客座教授冯洪江看来,“这场商标争夺战进行至今,双方没有丝毫妥协迹象,深圳唯冠显然希望借助舆论占据判决的主动权。同时,也方便及时对于苹果方面的回应进行回击,引导舆论的走势,为双方最终的谈判占据更多优势。”

深圳唯冠另一律师代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谢湘辉则指出,“法院诉讼和工商部门对苹果的查处是两回事,相互之间并不影响,工商部门不需要等到法院做出裁决后,才能要求苹果的iPad产品下架。”

目前,深圳唯冠仍在国内多地工商部门以苹果iPad商标侵权为由进行投诉,全国已经有50多家工商局参与调查,各地iPad产品下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此前,在广东惠州,深圳唯冠向法院起诉苹果惠州经销商——深圳顺电连锁电器已获胜,顺电被要求禁售iPad。

苹果调查报告第4篇

关键词:苹果公司;环境殖民;遏制策略

中图分类号:F471.2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1.0053.07

环境殖民主义(Environmental Colonialism)是指发达国家企业通过经济全球化的资本流动,把产业链中对环境有害的部分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利用当地监管的滞后,跨国公司无需追加环境损害成本就可以实现其资本利润的最大化[1]。简言之,就是发达国家通过资本输出的形式掠夺或无偿占有发展中国家的生态成本。与早期殖民主义的武装占领、资源掠夺、奴隶买卖相比,环境殖民具有隐蔽性、伪善性的特质。更有甚者,环境殖民的结果使得发展中国家背上污名,西方媒体称中国为“世界工厂”,认为“中国污染了世界”[2]。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之死再次激活这一话题,国内多家媒体或环保组织以“苹果的另一面”为题①,揭露这种国际分工的不合理。本文以苹果公司在华的污染为切入口,深入探讨西方跨国IT集团的环境殖民形成的原因及其应对策略。

一 、苹果公司在华环境殖民的表现

苹果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库珀蒂诺(Cupertino)市的移动新媒体公司,却没有一间自己的工厂,其核心业务为软件开发与产品设计,并把产品硬件生产全部外包给美国以外的发展中国家的代工厂,成品在世界各地销售,从而完成资本的利润回收;苹果公司把商品产生过程的生态成本毫无代价地留给生产地,从而完成环境殖民(如图1所示)。

经过这一流程,苹果公司抽走的是高额的利润,留下的是环境损害。苹果公司在华的市场成功以牺牲当地环境为代价,其环境殖民主要表现在:

(一)把环境成本转嫁到当地生态物

首先,从我国境内众多第二方合作的生产商中抽走主要利润,把废物处理成本转嫁或留给当地生态。以苹果iPhone手机为例,其毛利率为行业平均利润的2倍以上。利润中只有20%~30%属于合作伙伴与制造商,而苹果所赚利润占全部利润60%~70%。在中国,iPhone与iPad有近百家硬件代工企业,其利润率与苹果无法相比。在华的富士康是其中的大代工企业之一,其所提供的iPad外壳仅占成本的9%,富士康组装费占iPhone成本3.5%,富士康毛利率仅为2.8%,与苹果40%的毛利率无法相比②。2011年8月,苹果市值为3 556亿美元,继超过微软以后又超越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为世界市值最大的公司。苹果公司从海外代工厂抽走绝大部分利润,同时以资本为链条,把生产环节的污染留给中国等发展中国家。

其次,通过当地生产商把生态损害转嫁给生态物。由于苹果公司对在华供应链高度保密,且不直接回应公众的任何质疑,所有数据只能依靠媒体或非营利组织的调查与报道。据《南方周末》的报道,2011年调查数据显示,苹果公司在华的第二方合作企业包括健鼎(无锡)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常熟金像电子有限公司、华通电脑(惠州)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等27家供应商有环境污染问题③。这些环境污染多直接排放至生产厂区周围,导致当地生态环境恶化。除了废气、废水、噪音之外,还有数量巨大的危险工业废物排放。仅东莞生益电子一家公司,2009年共搁置危险废物7 831.98吨,构成了严重的环境公害。

再次,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苹果公司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进一步扩大其在华的生产规模,导致污染结构更加盘根错节。苹果公司开拓了一种独特的商业模式,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把软件开发、内容生产、硬件制造与销售融为一体,从而获得利润的最大化。据公共环境研究中心(IPE)长期对全国范围内苹果供应链与合作方的调研发现,大量含重金属和氰化物的废水、废酸、废碱、废蚀刻液、废电镀液以及含有重金属的污泥等危险废物排入当地生态系统,形成全国范围的难以估计的环境损害④。

在华跨国企业的第三方联合使得施害与被害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从而保证了环境殖民之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以武汉名幸电子为例,这家在华的日本电子公司是制造高密度印刷电路板的企业,对南太子湖造成了严重的重金属污染。这家工厂为苹果、三星、西门子、索尼、佳能等许多知名品牌的电子产品提供元器件,对南太子湖之水与底泥的抽样调查显示,每公斤样品含铜2.35克,相对长江中游水质超标33~155倍(CCTV13新闻调查,2011/10/15)。在华跨国企业之间的第三方合作使得污染问题更为严重与复杂,受害者要想施害方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为直接的受害者是草根或者是不会说话的生态物,没有能力应对这样强大的联合对手,从而使得污染物不断地被制造出来,并持续转嫁到生态物中,不断地加重着我国环境受损害的程度。

(二)把环境损害转移至劳动力健康

人类是生态物的一部分,其生态性首先表现为人作为商品性的自然劳动力。在跨国公司的环境殖民主义研究中,它是环境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降低在环境防护设施上的投入。据苹果公司出版的《2010社会责任进展报告》,在其抽查的122家外包公司里,有70家环境行政控制不符合苹果的内部规定;有49家工人没有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毒物的防护镜、口罩与耳塞等;有24家没有环境风险的人体评估设施;有44家没有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估设施;11家没有空气污染物排放证,另外4家无许可条件;55家无安全设施专门负责人;41家无必要的劳动与人权培训;30家无健康与安全措施培训⑤。苹果公司的内部调查数据表明,苹果供应商降低各类环境成本是一种普遍现象,其结果是把伤害转嫁给作为自然劳动力的人。

其次,把环境伤害转移至劳动力。像其他生态物一样,作为生物体的人,其内部功能如果受到损害,其修复过程需要成本。马克思认为,这种成本是由生产这类特殊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包含生产(劳动者本身)和再生产(繁衍后代)劳动力的各种物质资料。在苹果供应商联建公司,自2008年8月起要求员工用正乙烷取代酒精插式显示屏,其目的在于加速资本流通、降低次品率,因为正乙烷擦拭效果与挥发速度明显快于酒精。然而,这一加速资本流通以带来更多剩余价值的代价是牺牲劳动力的健康成本,因为正乙烷是一种剧毒物质,导致多发性周围神经病,会让劳动力出现四肢麻木、感觉失灵与运动障碍等病症。半年时间内,仅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就陆续收治了49名联建公司的患病员工⑥。对外包商来说,这就完成了对劳动力环境伤害的转移。

再次,无偿或低价占有劳动力修复成本。在东莞万士达,2009年7月该公司对234名工人进行职业病体检,有30人因表现异常需要复查,其中8人听力下降、8人贫血⑦。据苹果公司自己出版的《2011社会责任进展报告》,称其供应商胜华科技(苏州)这一家工厂,就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乙烷环境而劳动力健康受到损害⑧。修复这些劳动力需要大量的成本,而中毒人员被迫选择离职,仅以8万~9万元低价买断了劳动力的价值。从理论上说,劳动力的价值应大于其价格(工资),应该折算在其所从事的劳动过程中,即现实物化的劳动产品与劳动力所具有能力的未来价值创造上。因为一旦劳动力受到损害,即使按照劳动力价格赔偿也难以恢复到劳动力价值上。环境殖民主义的劳动力掠夺与早期的殖民主义奴隶买卖相比,共同点在于小成本买来大价值;不同点在于前者一次性抽走个体的劳动力,后者则是长期占有。

(三)把环境损害转向风险未来

苹果公司的环境殖民还制造了环境风险,把各种不确定性指向了未来。首先表现为风险的非经济要素上。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苹果在华供应商对人体健康伤害还是对水、大气、河流等生态物的污染,基本上只诉诸经济价值。然而,仅以经济来考量环境殖民主义是非常危险的。如2009年联建公司因排泄危险废弃物被苏州环保局罚款8万元;东莞富港电子公司的15条电镀生产线被东莞市环保局罚款10万元,如此等等。其实,现行的环境伦理观中,东西方呈融合趋势,并无本质不同。美国生态伦理学家利奥波德认为:“大地共同体中的大部分成员都不具有经济价值”;“在威斯康星,当地所有2.2万种较高级的植物和动物中,是否有5%可以被出售、食用或者可做其他的经济用途,都是令人怀疑的”[3]。也就是说,利奥波德认为生态圈中有95%以上的物种不具有经济价值,无法以经济来结算。生态灾难的成本评估往往只考虑了5%具有经济价值的要素,而没有计算95%以上生物的生态价值,而这95%的生物对生态整体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生态灾难发生时,被损害的95%生态物功能是不容易被察觉的,这些功能却对生态系统产生着重要作用。

其次,环境殖民损害制造出的风险把过去、现在与未来联系起来。美国生态学者巴里·康茫纳认为,一个生态系统包括多重内部相联的部分,彼此相互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取决于各个子系统的合力。一个生态系统在它被趋向崩溃前所承受压力的量,也是它的各种内在联系和它们反应速度的结果。生态系统越复杂,它对其所承受的压力之抵抗就越有效[4]。无论是名幸公司对南太子湖的重金属污染,还是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堆砌的7 831.98吨剧毒废弃物,都为未来的生态灾难埋下祸根。这意味着过度的生态损害可能会把环境风险指向不确定的未来。德国社会学家贝克认为,在某些时候风险甚至全逃脱人类感知能力,然而它们所导致的常常是不可逆转的伤害,因而风险把过去、现在与未来联系起来[5];这种联系颠覆了传统的因果关系,因为它“可能”在未来某个时刻发生,更恐怖的是这一可怕阴影就在今日的不远处若隐若现,它不仅适用于生态危机话语,甚至包括全球化[6]。从本质上来说,环境殖民主义是全球化众多负面影响之一,是笼罩在发展中国家人们心头的阴影。

最后,去除环境风险的损害需要后代人巨大的修复成本,国际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以日本熊本县为例,1960年代熊本水俣病制造者智索公司因排放水银掺和的淤泥在水俣湾内外,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为了消除环境风险,熊本县自1977年起,在历经13年、耗资485亿日元用疏浚与填埋的方法处理掉湾内151亿立方米的淤泥(水银浓度超过25 ppm),还制造出一个将水银淤泥和污染鱼封埋起来的58万公顷的“死地”。这些花费中,肇事者智索公司承担60%的费用(已无力偿还),国家与地方政府也难幸免,承担剩下的部分⑨。

二、苹果公司在华环境殖民的成因

与老式殖民主义的掠夺不同,像苹果这样的跨国公司在华环境殖民更多地表现为“带来”,它提高了就业率、增加了地方GDP、提供了更多商品与服务等等。环境殖民主义具有更大的伪善与隐蔽等特征,使得这种环境殖民体系不断被再生产出来。

(一)我国环境立法与监管体制的滞后

首先,我国对企业信息公开监管的滞后。没有企业污染信息的公开就没有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就没有环境污染的防护与治理,这是治理污染最核心的环节。针对企业环境污染信息公开,我国政府近年出台一系列环境法律法规,从2003年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到2008年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都较为详细地规定了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的要求,给一些大污染企业造成压力,并开始收敛其污染行为。与欧美发达国家性比,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强制性企业信息定期披露制度,污染企业公开环境污染数据基本上是自由的,跨国企业及其供应商因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短期贡献而傲慢地拒绝公众的信息公开要求。

其次,我国政府与企业信息公开法操作上有难度,使得很多企业污染难以做到违法必究。比如上文《办法》中所说的“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原则;再如对于“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这两类公开信息的界定。2008年公共环境研究中心联合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对中国东西南北中的113个城市的政府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进行调查,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满分为100的情况下,得分在60分(符合法规要求设定)以上的城市仅有4个;不足20分的城市达到32个;113个城市的平均分值仅为31分⑩。一些城市的环保行政机构对污染企业、投诉及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率很小,仅有27个城市提供了全部或部分名单,86个城市未能提供。时值《办法》执行1周年之际,被列入“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28家重污染企业,跨国公司如苹果、摩托罗拉、法拉基与嘉士伯等超标的外包企业,均以“商业机密”为托辞,拒绝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需要对诸如“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等关键环节做明确界定。

(二)苹果公司“金蚕脱壳”的商业模式

苹果公司在华环境殖民还得益于其独特的商业模式,即所有的供应商均不属于苹果公司,苹果品牌的一切荣誉属于苹果公司,而一切供应商的环境污染均可以与该公司做明确而清晰的切割,因为这家公司没有一家生产车间,污染行为属于外包商的法人行为。这一商业模式的精明之处在于,无论是南太子湖的重金属污染还是东莞的固体垃圾堆积,其造成的损害的确是在生产iPad或者iPhone等产品中产生的。作为一家知名企业,苹果公司仅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并没有就此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它不是这些供应商的法人。

苹果公司还利用我国法律法规滞后实现了“金蚕脱壳”。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品牌商与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细节,即使各类污染证据确凿,问责只涉及供应商与行政监管部门两个主体。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学者竺效认为,目前我国并没有可参照的现成法能够支持环境受害者对苹果提起侵权诉讼;能够努力的方向就是推动立法。然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苹果公司的供应商很难做到“金蚕脱壳”。 美国1980年的“超级基金法”对品牌与供应商环境侵权责任有明确规定,即“其行为对这个违法行为的发生或其损害后果的扩大都做出了贡献”的主体上。在欧洲,法律规定“对品牌商的延伸生产者(即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规定,如要求供应商不能使用有害物质等等,品牌商还负有回收废弃产品的职责”。与欧美不同,我国法律目前没有针对苹果商业模式的惩罚性法规,从而导致苹果公司在严重的污染事件中都置身事外。

(三)苹果公司的自我“漂绿”

“漂绿”是个舶来词,最早由美国环境学家韦斯特维尔德(Jay Westerveld)于1986年提出,是指公司或其他利益集团以环境保护为卖点,推销自身行为(或产品)以牟利,实际上却反其道而行之。“漂绿”的目标是获取利润,本质是虚假宣传,难点是属性的确认。苹果公司正好也利用这些特点,加强宣传以获得社会声誉。苹果公司网每天都会有产品环保问题的问答;每周都能见到其产品环境表现的报告;每月都能查阅其不断出新的“苹果再利用项目”;每年都会出版一份“社会责任进展报告”,罗列其监督供应商所做的各类环保措施以及改善工作条件等内容。苹果公司还在其主页上设置“环境”宣传栏,公布其环保措施与废物排放,如最近认为其公司2010年仅排放出148万吨温室气体,其中生产排放占46%;运输占6%;产品使用占45%;回收占1%;装置占2%。最新报告认为其产品可循环率从2005年的6.1%上升到2010年的70%。得出的结论是苹果笔记本电脑是“全球最环保的笔记本电脑”。这些层出不穷的环保宣传很容易使公众失去警惕性,放松对其环保的监督。

“漂绿”广告的治理难在认定环节,因而泛滥成灾。国外立法逻辑可以提供有益借鉴。首先是因果关系不成立的重罚震慑,如澳大利亚《贸易惯例法》规定只要确认为“漂绿广告”,公司将被罚款110万美元以上的惩罚,且需要承担产品对环境伤害的修复费用[7];其次是严格的科技审查,如加拿大竞争局(CB)与标准协会(CSA)明确禁止产品环境影响的含糊诉求,任何诉求均须“详实可靠的材料”作支撑,由企业自己提供并论证。再次是不可能绿色的产业明令禁止“漂绿”广告的出现,如挪威消费者申诉专员(C-Ombudsman)禁止汽车制造业任何形式的“环境友好”、“绿色”、“清洁”与“自然”的广告,因为这个行业不可能对“环境有利”[8]。对于苹果公司的环境殖民之遏制,西方立法值得借鉴。因为它把“绿”的因果关系证明转移至企业,划定区域,要求企业被动提供,从而获得监管的主动权,一定程度限制了“漂绿”广告的泛滥。

三、遏制苹果公司在华环境殖民的策略

遏制苹果公司的环境殖民,其核心是强制要求此类企业实施环境信息公开,然后围绕此目标建立一套公众监督体系与公害赔偿机制。在此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与亚洲发展中国家均有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三元架构与扩大ENGO的监督空间

提供私人商品的企业与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会经常出现二元结构失灵的状况,这表明市场唯利是图的弊端与政府刚的有限性,从而催生了第三种结构——非政府组织(NGO),在我国被称为“第三部门”。NGO处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缓冲区,以社会公益、非盈利、民间身份、非宗教、非政治、自愿与自主为切入口,填补国家或企业功能无法达到的领域。我国环保非政府组织(ENGO)从梁从诫1993年成立的自然之友,再到马军2006年成立的公共环境研究中心,通过两代人的努力已经形成了对污染企业环境监督的三元架构格局,一批跨国污染企业曝光于公众视野。

首先,我国ENGO对大企业(包括跨国企业)的环境污染初步形成了全方位的公众监督。以日前公共环境研究中心(IPE)之功能为例,第一是对污染源的危机预测。其“污染地图”对全国的重点污染源分布、企业监管纪录分布、地区污染、污染源分布、环境质量实时监控等进行及时更新,指标涉及废水、废气、废水处理厂等多个领域,从而形成舆论,达到危机预测的功能。第二是代表公众以监督大污染企业行为。IPE的“绿色选择倡议”联合自然之友、地球村等12家ENGO,形成强大的公众组织联盟,对大企业供应商检索(包括供应商环境表现、排放数据、监督反馈、是否通过审核等查询)、客户企业表现(包括客户企业检索、客户企业良好实践与企业黑名单)查询,较为全面地监督在华企业环境表现。并在“消费者行动”(包括绿色选择、绿色消费指南、绿色消费问卷、给企业写信)中代表公众发表倡议,通过消费者市场行为来牵制企业污染行为。第三是主动出击,联合媒体全面揭露大企业的污染行为,最典型的是IPE报告。以乔布斯之死为契机,中国媒体掀起了苹果公司污染的大规模报道,而最初来源于IPE2011年1月、8月的“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两期专题之“苹果的另一面”,其材料翔实,逻辑充分,使得苹果公司低下了高贵的头颅,首度承认在中国大陆的15家零件供应商有环境污染这一事实,让环境殖民暴露于公共舆论之下,有力地推动了政府的工作。

其次,我国ENGO尚需更大的生存空间。我国ENGO有其法律地位,如政府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等均保证了ENGO的法律主体属性。然而,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对环保NGO组织身份进行调查表明,现有2 768家环保NGO组织中,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率仅为23.3%。清华大学从事中国NGO研究的邓国胜教授认为,52%的ENGO最大的愿望是希望降低登记注册门槛。从环境殖民角度来看,像苹果这样的跨国公司,因其从软件到硬件的流程中联合起一大批跨国企业,形成强大的帝国联盟,故此需要我国ENGO阵营的扩大,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从IPE的实践来看,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就是一个佐证。另外,我国ENGO还因为法律的不健全、资金与人才的匮乏而导致的独立性与自主活动能力受到限制,这些都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简化公害诉讼程序与增大赔偿额度

首先,我国公害赔偿程序复杂,且因果关系确认过程之受害方举证能力不足,从而导致公害诉讼的流产。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副教授胡静认为,2009年我国各级法院接收公害诉讼1 700多起,其中环境污染纠纷占1/3之多。这些诉讼在法院绝大多数不予立案,属于无效诉讼。因为受害者举证能力差,因果关系难以确定。就记者而言,他们不具有专业知识,很难做到取证的科学性与普遍性;从另一方面来看,大企业造成的公害污染难以通过法律得以追究,从而抑制了其改善设施净化环境的内在动力。

因此,我国的公害诉讼需要简化程序、放宽对象,让更多具有举证能力的主体参与诉讼,印度对此有很好的经验可资借鉴。与英法等西方国家不同,印度法律允许绿色公益律师(Active Green Lawyers)、非政府组织、环境受害人与媒体人员等民间力量进行公益诉讼(Public.interest Litigation),规定“任何公民或社会团体都可以向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对这一阶层的人遭受的法律错误或损害给予司法救济”[9]。这一诉讼通过公众力量可以帮助多数没有能力提讼或举证的受害者。提讼的一方可以是公民、公益机构或非政府组织(可无利益关系),法律对公益诉讼主体(原告)资格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极大地拓展了公诉人的范围,强化了举证能力,使得公害赔偿在短期内得以通过法律实现。印度此类法律最早也有遏制跨国公司环境殖民的意图,如1984年博帕尔毒气事件、1985年的台拉登(Dehradun)采石场案,乃至近期的有毒可乐事件。

其次,我国环境公害赔偿法规落后,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之怪状,亟待提高公害赔偿额度。2011年康菲石油公司渤海漏油事件中,海水被严重污染区域超过千平方公里,仅河北乐亭海岸养殖损失就超过3亿元,加上生态成本可能会有几十亿元损失,现有法律罚款上限仅为20万元。然而在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故中,奥巴马政府责成BP公司组建一笔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几近让BP倾家荡产。从我国现有法律来看,无论是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渤海湾原油泄漏事件还是中国无处不在的苹果供应链污染,都很难接近一个合理的公害数额赔偿。在跨国公司看来,非法的成本很低,而合法的成本太高,唯利是图的企业自然选择成本低的路径。即使在印度,因为没有上额限制,1984年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后,印度人用了漫长的20年时间,让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对此进行了4.7亿美元的公害赔偿。因此,我国亟待在法律上完善公害赔偿额度,以对环境殖民者形成震慑作用。

(三)催生非市场定位的传媒监管体系

市场化媒体对于企业环境污染监督同样存在失灵的困局。对本地的环境问题漠不关心,对外地环境问题表现出热情,西方媒体称之为“阿富汗斯坦主义”。相对于跨国公司,媒体因为广告主的市场压力更是不敢对其监督,形成舆论的自行退场。以上海的《新民周刊》为例,自1999年至2010年,关于上海市本地污染的事件仅有“苏州河污染”这一事件的报道,报道的背景是时任国家领导人亲自表态:总书记提出“一定要把苏州河治理好”、朱镕基总理说治理好苏州河是向上海人民“还债”。2007年以后,该刊几乎看不到本市环境污染的批评报道,即使有,不是广州空气污染就是松花江污染。苹果公司供应链名幸电子对武汉南太子湖污染由来已久,在IPE介入之前,国人几乎闻所未闻。我国亟待建立非盈利的传媒监管体系。

途径之一,优化与丰富我国现有ENGO单薄的传媒生态。从我国实践来看,很多ENGO有自己的网站,自然之友还拥有自己的杂志。但从内容来看多以来稿为主,独家生产能力较弱。梁从诫先生去世以后,自然之友杂志逐渐从双月刊减至一年3期。除了IPE网一枝独秀以外,其他ENGO很难在舆论上给予有力配合。印度以ENGO科学与环境中心(CSE)为主轴,创办有非赢利的公益杂志《脚踏实地》(Down to Earth Mag.)、《民众的选择》(Grassroots Options)与《农民报刊》(Adike Pathrike)等,还有靠民间社团支持发行量和小的土著媒体Rajasthan Patrika等,初具非赢利的媒体生态。这些媒体要么依附于ENGO,要么是由其孵化而来,相对于市场媒体很容易统一形成舆论。印度ENGO媒体的优势还在于其内容生产能力与引导舆论的能力,以2010年的CSE培训为例,该年度参加培训的记者、大学生达到522人,其当年培训手册就被这些人翻译成英语、印地语、乌尔都语、泰卢固语、卡纳达语与果鲁穆奇语等多种文字[10]。在CSE进行社会调查期间,会有多种语言背景的上千名志愿者参加,从而破除语言障碍,成为方言媒体报道的内容。其规模之巨、任务之繁琐,印度其他媒体很难做到。

途径之二,通过基金建立非盈利的媒体,从而摆脱市场利益的干扰。在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故报道中,网络媒体“公众健康新闻网”(Environmental Health News)崭露头角,表现出了不屈不挠的精神,把这家自我标榜为“世界上最负责任的公司”英国石油公司打回原形,为公众还原出真相。该网络就是这一理念基础上建立的非市场化媒体,获得了包括Jenifer Altman、NY Community Trust、Kendeda等在内的15家基金的资助。无独有偶,获得2010、2011两届普利策新闻奖的网络媒体Propublica也是一个保护环境的非盈利网站,同样获得了Sandler等基金的支持,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华盛顿邮报》乐观的结论认为“找到新闻报道的新模式”。这一新模式也可以谨慎地在我国推广,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通过慈善基金、补贴和政策扶持等多种形式获得可靠的财力保障和多样的新闻来源,摆脱市场诱惑。从国外的实践来看,它们对于监督大企业的环境污染比市场媒体要有效得多。

参考文献:

[1] Nelson,R.H.Environmental colonialism “saving” Africa from Africans[J].The Independent Review,Vol.08,Summer 2003.

[2] Muldavin,J.China’s not alone in environmental crisis[N].Boston Globe,2007.11.09(7).

[3] Leopold,A.A Sand County Almanac: With the Essays on Conservation[M].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4] Commoner,B.The Closing Circle: Nature,Man and Technology[M].New York:Alfred A.Knopf,1971.

[5] Beck,U.Risikogesells chaft:Auf dem Weg in eine andere Moderne[M].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Verlag.1986.

[6] Adam,B.The Risk Society and Beyond Critical Issues for Social Theory[M].London:SAGE,2000.

[7] Naish,J.Lies, damned lies and green lies[J].Ecologist,38(5),2008.

[8] Doyle,A.Norway Cracks down on car ads[N].The Globe and Mail,April 3,2009.

[9] Rajamani,L.Public interest environmental litigation in India: Exploring issues of access,participation,equity,effectiveness and sustainability [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Aug.2007.

[10]CSE.CSE Annual Report 2009-2010[R].New Delhi:Centre for Science and Environment,2010.

注释:

① 参见:《苹果的另一面》,CCTV13“新闻调查”,2011年10月15日。

② 参见孙进:《苹果产业链利润低 合作伙伴分享不到三成利润》,《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1月21日。

③ 参见鲍小东:《苹果中国污染地图:27家供应商被环保组织点名》,《南方周末》,2011年9月1日。

④参见 ENGO调查报告:《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查报告(五)》,公共环境研究中心,2011年8月31日。

⑤ 参见:Apple Supplier Responsibility 2010 Progress Report.Apple Inc., 2010, PP19-21, from the website of 省略。

⑥ 参见:《无尘车间的怪病》,CCTV13“焦点访谈”,2010年2月21日。

⑦ 参见郑俊彦:《要小心杀手“哥罗芳”》,《东莞日报》,2009年8月20日。

⑧ 参见:Apple Supplier Responsibility 2011 Progress Report.Apple Inc., 2011, P.20, from the website of 省略。

⑨参见 李成思:《从日本经验看公众健康损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中国环境报》,2010年11月19日。

⑩ 参见ENGO调查报告:《环境信息公开 艰难破冰》,公共环境研究中心&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2008年。

参见王晶晶:《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亟待加强》,《中国经济时报》,2009年4月30日。

参见高晨:《27家中国供应商涉嫌违规排放》,《京华时报》,2011年9月5日。

参见:The Story behind Apple’s Environmental Footprint.Apple Inc., ww.省略/environment/。

参见公共环境研究中心网页:省略.cn。

苹果调查报告第5篇

事发于2011年1月20日。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达尔文自然求知社三家中国民间环保组织《IT行业重金属污染调研报告(第四期)――苹果的另一面》称,“在时尚靓丽的外表后面,苹果的产品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污染、侵犯和毒害”“当苹果不断刷新销售纪录的同时,生产苹果产品的员工却遭受有毒化学品的侵害,劳工权益和尊严受到损害。”

此后,伴随着“绿苹果还是黑苹果”“诱惑下的毒苹果”等质疑声,一桩发生在两年前的苏州联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建公司)的车间工人中毒事件,重新进入公众的视野。

2月15日,苹果公司在其官网《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首次明确表示其在华供应商联建公司有137名工人“因暴露于正己烷环境,健康遭受不利影响”。

然而,这个信息的披露不仅未使尘埃落定,反而拧开了舆论阀门,将公众的疑问从代工厂聚焦于苹果公司:代工厂出现问题,苹果公司是否有责任?

赔偿未结 争端不止

去年2月,《财经》记者曾对这起中毒事件进行报道,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联建公司在作业场所使用“正己烷”替代酒精等清洗剂进行擦拭显示屏作业,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手脚麻木等正己烷中毒症状(详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3期报道“苏州正己烷中毒调查”)。

当时,联建公司共发现有137名疑似正己烷中毒的员工,后经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正己烷中毒的共101人。现有91名员工完成工伤等级认定。

事情似乎有了结论,但由于慢性中毒发生后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终结,导致这一事件争端不止。

目前给予工人的赔付方案分为两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1万元到3万元不等,来自社保基金;一次性工伤补助和一次性失业补助,按照伤残等级不同,从7万元到14万元不等,这笔钱来自工厂。

然而,联建公司与员工之间有关赔偿的沟通并不顺畅。50多名员工接受了条款,另有37名员工没有和厂方签订相关的合同。员工们表示,他们最大的担心是:一旦接受了一次性赔偿,万一病情复发,生活将失去保障。工人郭瑞强说,他中毒后住院八个多月,一个月医疗费就花费2万多元,总共花费了20万元左右(这笔钱由公司承担)。一旦日后病情复发,对他们这些来自农村的员工来说,高昂的医药费根本无法承担。

另外,在苏州医院出院时复查的员工身体都健康,但有14名员工在异地复查,却有病情复发的情况,其中八名情况严重,已经开具住院证明,这些工人希望联建公司继续承担治疗费用。

对此,联建公司表示,即使员工办理了离职,只要是病情复发,公司还会负责。但中毒员工仍然担忧,如果联建公司的母公司台湾胜华科技公司(下称胜华科技)几年后在苏州撤资,联建公司不存在了,病情复发去哪儿找人?联建公司副总经理张立回答这个问题说,员工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么大的企业在这里,怎么可能随便撤资。

尽管如此,2011年1月,联建公司中毒的工人贾景川、胡志勇、郭瑞强、桑小龙和崔广双联名给苹果公司CEO写信,痛斥苹果代工厂对其健康造成的伤害,希望苹果严格监管代工厂,为中毒工人争取应有的赔偿。

这件旧闻风波再起,与双方在伤残赔偿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相关。目前看来,争端还会持续下去。

并非只有联建

联建员工中毒事件发生后,其所在的苏州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立即介入。园区管委会的新闻中心主任刘杰说,在国家相关标准中,正己烷其实是低毒溶剂,在上世纪90年代曾被广泛使用。使用正己烷需具备如下条件:向安监部门报备、告知员工、采取通风和防护措施。“这些联建当时都没有做。”

正己烷中毒事件发生后,联建公司驻厂最高主管杨瑞祥因“没有告知员工,没有完善工厂工作环境,违法使用正己烷”等原因被免职。

2009年7月28日,联建全面停用正己烷,用酒精替代,8月6日全部库存正己烷退回供应商。同时,公司为员工配备了防护有机溶剂危害的个人用品,在操作车间增加新风量,操作台安装了局部排气管道。整个车间改造花费200万元人民币。

联建公司管理部课长戴志豪介绍,在台湾,对于酒精和正己烷的使用都有明确规定,“大陆对于酒精的浓度没有上限,我们按照台湾的规定也对酒精浓度设置了上限。”

联建公司还设立了新的安全卫生部,并且在中毒事件之后首次成立了工会。

除了联建公司,苹果在《2010年供应商责任进展报告》中还提道:“苹果公司了解到,一家标志供应商及其转包工厂使用正己烷,当我们展开调查时,发现转包工厂已经被当地政府关闭。我们审核了标志供应商,证实正己烷已不再使用。”

这两家没有提及名字的企业,标志供应商是位于江苏同里镇的宇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宇翰光电),转包工厂为吴江市的运恒五金机电经营部(下称运恒五金)。

吴江市安监局副局长杨财林介绍,运恒五金是一个销售五金的小作坊,负责人钟健祥是宇翰光电一名副总经理的司机,靠这层私人关系承接了为苹果公司清洗Logo的业务,这根本不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钟健祥在吴江的一栋别墅区租了一间底层房屋,60多平方米,找了30几个女工,使用正己烷擦洗苹果Logo。因为是私自生产,通风不畅,正己烷散发不出去,加上没有劳动保护措施,也出现了中毒事件。

吴江市卫生局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主任胡雪明称,他们于2010年1月26日接到运恒五金的四名中毒员工的举报,当天查封了这个地下作坊,同时去宇瀚光电调查。“运恒五金是2009年4月开始筹建的,正式生产是当年8月开始,到了2010年1月,被检举有人正己烷中毒,实际生产了半年左右。”

地方政府对钟健祥进行20万元处罚,以及要求宇瀚光电整改,之后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但是中毒女工发现,在负担了女工的住院费用之后,钟健祥就“消失”了,甚至注销了运恒五金的经营部。中毒女工谷玉屡次找钟健祥要求赔偿,都无法找到当事人。

苹果该担何责

这几起中毒事件,迄今为止并没有证据证明与苹果公司直接相关。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尖锐地指出,苹果公司是利用全球生产和采购所形成的漏洞,钻了法律的空子,最终回避了它所有的环境和社会责任,“难道生产外包,责任也全盘外包?”他说。

苹果公司对产品的良率要求很高。据《财经》记者了解,正己烷的去污渍能力很强。早先有数据统计说,2008年10月以前,联建公司的清洗溶剂使用的是酒精以及正己烷+异丙醇,触摸屏易出现类似“白线”的污渍,良率仅为60%左右。2008年10月开始,厂方决定改用正己烷作为擦拭剂,良率提高到了94%-98%。

但是,追求高水平的良率是否就意味着防护措施的缺失,其中苹果公司是否就具有责任?

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内的多名法学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苹果和富士康、联建公司等代工厂之间的合同为加工承揽合同,在法律上,双方为独立法人,苹果并没有直接责任。至于是否可将苹果定性为共同侵权人,就要查看具体合同条款以及对双方合作关系的厘清。也就是要看苹果公司是否对代工厂的防护措施以及擦拭溶剂有不当要求,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这些行为只是代工厂自己的作业规范。

就苹果与代工厂之间的具体合作条款等细节问题,《财经》记者多次以电话、邮件方式向苹果公司求证,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

新上任的联建副总经理张立说,苹果公司对于生产流程显然是知道的,环节经过大家的确认,不然不会合作。但是张没有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他所说的苹果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是否包括正己烷在内;对于流程的知情,是否包括使用正己烷在内。

联建公司是台湾胜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胜华科技发言人兼财务处长黄忠杰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披露,苏州子公司主管杨瑞祥出于效率的考虑(正己烷挥发快,能使操作速度更快),使用正己烷,台湾方面并不知情,“换用新材料而未经严格的审核程序,是我们管理的疏忽。”

按照他的说法,作为母公司的胜华科技对正己烷的使用尚不知情,那么追责苹果公司的说法就难合情理了。

苹果调查报告第6篇

2006年7月10日,由台湾首富郭台铭所控制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因《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其存在工人超时加班等员工权益问题,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侵犯名誉权”,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向王、翁二人索赔人民币3000万元,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名记者的个人财产。一时间,众说纷纭。

2006年9月3日,双方以和解达成共识,《第一财经日报》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经磋商后联合声明,富士康科技集团表示从声明之日起撤销对《第一财经日报》的诉讼。

苹果公司在处理此次公关危机中的表现

整个事件发展中,幕后的关键一方――苹果公司却迟迟没有露面。直到2006年8月17日,苹果网站刊登了关于富士康工厂劳工调查报告的全文,算是对富士康公司作为苹果代工厂遭遇此次事件进行了首次回应。在调查报告中,苹果公司认为富士康的运营情况符合公司针对供应商的政策,虽然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但已督促厂家进行改进。然而,此次报告在抽样人数上基数很小,仅调查了100名员工;同时,并没有引入第三方机构组成联合调查小组。仅在得出报告后,苹果表示会继续深入调查。

争端中,苹果公司更多的是扮演一个旁观者。作为一个世界品牌,其iPod产品在中国有很大的保有量和市场潜力,对于苹果来说,中国市场的战略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苹果在处理这件事情上似乎显得过于低调。

其实,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苹果最近深陷假账丑闻,一时间成为美国财经界谈论的焦点.暂时还无暇顾及这一发生在中国的代工厂与媒体的纠纷。

2006年6月29日,苹果公司宣布,在最近进行的一项内部调查中发现,公司在1997年至2001年间向员工授予股票期权时可能存在违规做法,涉及的股票期权还包括授予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那部分。按照美国证券监管条例,苹果公司在2006年8月3日还了一份8K格式的声明,宣布受上述期权违规事件影响,公司从2002年9月29日至今的所有财务报表及盈利数据等均可能存在失真情况。如果投资者据此认为苹果在过去几年间涉嫌不真实财务数据,后者接下来可能会面临没完没了的诉讼。苹果公司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公关危机。

从这个方面来说,苹果为避免陷入双边危机,分步骤、有秩序地处理本土与海外公关危机,从而淡化公众对苹果品牌诚信的质疑,还算考虑得比较周全。直到记者无国界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致信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才使苹果在此次纠纷中的身份曝光,从而让国人对苹果和富士康的关系有了进一步认识与了解。

此外,苹果刻意在此次公关危机中以一贯的低调态度面对公众与媒体,避免陷入代工厂与媒体纠纷中,也遵循着危机公关中的“公关效果延缓”的规则。现在很多理论认为,在第一时间出现的企业公关危机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从而遵照“及时公关”规则,体现企业对公共传播效果的控制与影响。这在企业政策与经营出现明显失误,或者企业内部产业巨大异变的时候,比较适用。但是在解决一些外部矛盾,尤其是涉及第三方矛盾体的介入以及出现战略性偏差时,需要在企业对媒体和市场的反应有了准确而大量的信息收集甄别,再经过一段舆论冷静时间后,将自己的应对方法逐步展示出来。这些方法可以是以其他公关事件作为延续性补充,也可以是有选择地投放相关软文背景资料及评论,还可以是以公司阶段性成绩的作为对舆论的反馈,甚至是联合行业中有类似经验或遭遇的企业对以往事件进行联合讨论,通过行业行为解释公司有争议的行为和政策。

在苹果高层近期的频繁变动中,我们也不难理解苹果对此次危机公关反应迟缓也是事出有因。由于高层的频繁变动而带来了决策核心的磨合过渡阶段,必然导致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应急措施缓慢与滞后,也必然导致在处理类似事件中的信息传递误区与应对决策瓶颈。

内部着眼,加强对危机公关的防范应急能力

苹果公司在这次公关危机中,需要总结的教训也许更多应该是从企业内部防范措施着眼,采取更多的内部整合措施,对以后的公关危机有更加强力的内部免疫能力。

一个公关危机,会在短时间内在社会和行业内部大规模爆发,可以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直接危及到企业的生存。预防这类事件的最好方式就是建立一个适合企业的危机公关应对方案,来保证企业以一个积极、专注与高效的反应来处理突发危机。

其实,在许多大企业内部都有自己应对危机公关的原则性指导计划与方法,但是很多企业并不能将这些原则和方法在危机产生时有效地组合并正确地运用,从而直接导致了危机的恶性延伸。同时,企业在靠自己内部现成原则定义一个公关危机,往往比较艰难,这主要因为企业靠不变的内部原则很难定位突发危机中灵活多变的关键性触发事件并找到关键性症结的治愈方法。

由于上述情况发生,外脑(公关公司)成为企业在预防突发性公关危机中需要依靠的一个有利因素。

1.外脑能促进现有的突发性危机应对方案与媒体关系建设的融合性,使应对方案能在机动的媒体组合中得到最大范围的应用。

2.外脑能协助企业组成专门的危机公关处理队伍,并帮助他们明确自己的责任,对他们进行系列的专门训练,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使其保持对危机本身的关注,避免陷入其他相关事件的干扰。

3.还可借助外脑对员工进行培训,帮助企业员工养成自觉的危机防范意识和警觉性。

但是,借助外脑只能是对公司内部应对机制的补充和完善,并不能完全替代公司内部自我免疫能力的建设与更新。那么,一个具有突发危机内部免疫能力的公司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点呢?

1.具有建立在企业内部管理框架上的可调整的突发性危机事件应对方案。只有企业从内部管理框架入手,明确公共关系管理在内部结构中的地位并将危机公关管理融合在企业内部管理的日常系统中,才能使在危机发生后,整个企业管理系统自发地产生应对措施.并能在短时间内,靠企业内部资源的组合产生最佳应对方案。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危机管理中的主要角色。

苹果调查报告第7篇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苹果蠹蛾是我国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国际贸易严把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以幼虫钻蛀仁果类果树的果实,可造成毁灭性危害,难于防治,是直接影响果业生产的一大顽疾。

(一)周边疫情形势异常严峻。目前,我省周边的地区苹果蠹蛾普遍发生,零星发生,与我省交界的甘肃平凉市也偶有发生,东端疫点已逼近黄土高塬苹果优势产区。疫情发生区苹果蠹蛾发生程度依然较重,发生范围仍在扩大,给我省和我县苹果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今年为疫情的高风险期。根据苹果蠹蛾传播规律,综合分析疫情发生地区及我县苹果流通特点,疫情传入我县的最大风险是部分果商从疫情发生区贩运来我县混装再出售的商品果、果汁加工企业收购作为原料使用来源于疫情发生区的残次果。近期,果汁加工企业原料果收购价格较高、需求量较大,果商利润较大,为疫情发生区染疫残次果大量流入提供了市场空间,成为疫情传入的高风险年份。

(三)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苹果蠹蛾疫情防控事关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事关农村社会的持续稳定。面对疫情发生新形势、果品市场新变化,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苹果蠹蛾疫情防控的紧迫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的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苹果蠹蛾传入,打好疫情阻截战,确保我县果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现阶段苹果蠹蛾防控要坚持科学防控的原则,以阻截传入为重点,以关键环节监控为切入点,以监测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为基础,按照“一堵二控三测”的思路,优化措施,强化力度,延缓传入,对传入的疫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确保不发生扩散危害。

(一)深化疫情堵截措施。从现在起至2011年11月15日止,交警部门要对进入我县的散装果、袋装残次果和原料果车辆拦截检查,发现来此新疆、甘肃、宁夏、内蒙等疫区进入我县境内的果品运输车辆,及时引导到检疫处置场。农业检疫人员对来自上述省份的残次果、无论是否持有检疫证,都要统一进行检疫检查。对进入处置场的原料果,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监督风险果在果汁厂的加工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其他果汁厂的,在无害处理后,由检疫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确保途中不发生疫情扩散。

(二)突出关键环节监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果品经销企业、果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疫措施落实工作;果汁加工企业不得收购疫情发生省份的原料果,要为驻场检疫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条件,协助检疫人员开展工作,要配备处置设备,按照要求对风险果及其他可染疫材料及时进行检疫处理。果汁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原料果来源,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果品,必须及时向检疫部门报告,检疫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对来自疫情发生省份的苹果,加强检疫,及时处置;要加强对果品经销、果汁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对故意隐瞒报,造成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要建立植物检疫违法企业登记档案,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其企业资质证件审验、龙头企业认定等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苹果蠹蛾监测。农业植保部门重点抓好果汁加工企业及处置场周围、高速公路服务区周围和残次果堆放处周围三道重点区域的监测,增加监测密度,加大监测频率。苹果部门负责全县苹果大田田间监测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农业植保及果树部门要求做好疫情普查和监测具体落实工作。农业植保部门要加强同疫情发生省份的信息联络,掌握疫情最新动态。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疫区学习苹果蠹蛾防控技术,研究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三、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重大疫情防控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防控组织机构。按照省政府要求县上成立了县农作物(苹果)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并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指挥、协调全县苹果蠹蛾等重大疫情及病虫害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并统一报送县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形成政府抓总协调,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苹果调查报告第8篇

苹果广告挑战微软忍耐极限

微软于9月10日晚间在国外开播了由广告公司Crispin Porter + Bogusky制作的首条Windows 7广告。广告风格非常可爱,由一名5岁的小女孩Kylie担任主角。广告中,Kylie独自一人使用笔记本浏览有关Windows 7的评论信息,画面中出现一些卡通形象,以及来自Gizmodo等网站的有关Windows 7的积极评论。向用户传达了两点明确的信息,首先,用户喜爱微软自Vista推出之后做出的改变;其次,即使小女孩也能很好地使用微软软件。

据网站分析及统计公司W3Counter的数据显示,Windows 7正式的前几个月,市场份额已超过1%,作为一款尚未上市的操作系统取得这样的成绩是绝无仅有的。而且,这样的市场份额大部分都是靠着非正式的Beta和RC版带来的,待正式版发售后市场份额势必将进一步扩大。所以业内人士认为,微软是在合适的时间向合适的观众播放了合适的广告。

微软新版操作系统Windows 7的前景看似一片光明,这自然是竞争对手苹果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所以苹果在微软新版操作系统Windows 7上市的吉祥日,赶来“闹场”,曝光针对Windows 7制作的3条新广告。最具代表性的一则名叫“Broken Promises”(背弃承诺)。广告片中,由约翰・霍奇曼扮演的PC机在广告里激动地说:“没有听到好消息吗?Windows 7出来了,没有我上个操作系统拥有的任何问题。相信我。”苹果机回答说:“PC机,这话我似曾相识。”广告然后回放了过去的一些承诺。当时PC机说,Vista不会有Windows XP有过的任何问题,XP不会有Windows ME有过的任何问题,Windows ME不会有Windows 98有过的任何问题……每个时间段,PC机都说:“这次会不一样的,相信我。”另外两则广告“Teeter Tottering”(摇摆不定)和“PC News”(PC新闻)都把受众目标指向了XP升级用户,用苹果在美国电脑用户调查中获得的“满意度第一”头衔,劝说XP用户直接转换到Mac而非升级Windows 7。

苹果PK微软,广告针锋相对

人们可能还对苹果攻击微软Vista的广告记忆犹新:在苹果的一则广告中,一台拟人化的PC身穿医院病号服,宣称自己马上要进行大手术,因为要升级到Vista操作系统。随后,“他”走到一台拟人化的Mac旁说:“如果我没能回来,那么我的所有家当(指计算机外设)都给你吧。”在苹果的另一则广告中,一位假装代表Mac的人对PC大肆吹捧,随后真正的Mac走了进来,疑惑地问:“怎么回事?”假冒Mac回答说:“没有什么。”但他在走开时悄悄地说:“其实我是PC支持者。”

针对苹果在广告中不断的“恶意中伤”,微软在去年9月份也曾推出了一项规模宏大,耗资3亿美元的广告计划,主题为“I am a PC”,试图修复Vista在公众当中的形象。但苹果的回击却还是那么的轻描淡写。苹果推出了两款新的“Get a Mac”广告,目标直指微软广告计划的铺张浪费,没有把钱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改善Vista的各种问题。随后,名为“Bake Sale”(烘培大甩卖)的广告中,PC摆起了地摊,自烤饼干蛋糕为Vista改进工作筹款。Mac问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PC的回答一针见血:“营销部的家伙们宁可把钱花在大手笔的广告上,也不愿用来修正Vista。既然我的事情优先级不高,我就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随后,PC邀请Mac尝一尝他烤的蛋糕。但一口刚刚咬下去,PC马上报价:“一千万美元。”此处揶揄的目标明确,微软在两部广告片中邀请了著名笑星Jerry Seinfeld倾情出演,虽然这两部广告都令观众感到不知所云,但Jerry的片酬据称就是一千万美元。

微软在对苹果的广告战中似乎是一直处于劣势,但今年7月份,微软终于发力,一报前仇。微软打出电视广告Laptop Hunter(找笔记本系列),这系列广告的主题都是以买家针对苹果笔记本电脑与Windows笔记本电脑来比较价格与功能。微软首席运营官Kevin Turner表示,微软计划秋季在部分苹果商店附近开店,并爆料说,他曾接到苹果法务部门的电话,要求微软撤下该系列广告。以下是他的说法:“我们接到苹果法务部门来电,他们开门见山就说:‘嗨,你们得停止播放这些广告,我们已经降价了。’他们有些笔记本电脑降了100美元之类的。这是我入行以来,接过最棒的一通电话。”

冤冤相报何时可了

也许微软还沉浸在新产品问世的喜悦之中,或许微软在奉行大度面对苹果挑衅的政策,总之,微软对苹果此次的讽刺尚未作出回应。但是,今番苹果不仁,就不能怪微软他日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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