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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工作思路赏析八篇

时间:2022-05-13 04:44:39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1篇

一是认知程度和思想观念有待提升。社会各界对普惠金融的认识不够清晰,对商业金融、贴息式的扶贫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边界还不明晰,对普惠金融要坚持的原则、实现的目标、实现的路径及方式方法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认知。所以,希望能够省县两级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进行大量的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和普惠金融政策讲解,完善普惠金融配套的体制机制,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社会各界的金融素养,为普惠金融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重视程度不够。某些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上,如农行,推出的产品,不是专用于普惠授信,中行、农行、邮储银行没有把普惠金融当做一项长期的专项工作对待,进度缓慢,在工作方法和产品设计方面,没有完全为了实现普惠金融的目的而设置。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工行、建行以及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澳洲联邦村镇银行,没有参与普惠金融工作,意愿不强,积极性不足。邮储银行没有对县支行放开普惠金融授权,导致县级机构无法创新开展普惠金融工作。在要求金融机构报送创新改革工作时,辖内金融机构没有创新权限,无一家上报。在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过程中承办银行推则动,不推则不动,不能把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放在一定高度去认识和把握,往往以上级行没有批准费用为由,没有按照服务站建设质量和标准去进行,拖慢了服务站建设的进度。因此,希望省级层面,督促各金融机构从思想层面提高对普惠金融的认识,充分重视普惠金融工作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全面小康目标的关键作用,从根本上把普惠金融工作当做重点和长期开展的重要工作对待,健全体制机制,做好普惠金融工作。

三是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人员配给不足。当前仅有农商行设置了普惠金融部,其他8家银行均未专门设立普惠金融部门,没有配备专职专岗人员做普惠金融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工作量大人员少的困难成为常态,如农行,做农贷业务的仅有3人,中原银行信贷人员仅有5人,难以有效支撑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的速度和社会需求。希望省级层面,督促指导各银行针对普惠金融的需求,积极设立普惠金融业务部门,从省市县三级配备专人,专岗负责普惠金融工作,解决人员难题。

四是需要针对普惠金融特点,制定专项考核机制。在金融机构考核方面,辖内9家银行普遍还都停留在利润层面,对普惠金融方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关注不足,这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金融机构上表现的更为突出,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机制、不良贷款责任追究机制对从事普惠金融的分支机构和员工没有实施应有的容忍度和政策倾斜,在制定考核目标、明确部门和员工责任以及普惠金融绩效激励方面,没有明确的优惠机制,影响了基层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阻碍着普惠金融工作推进。再如农商行,在经费和人员倾斜方面,没有足够的支持,在服务站建设方面碍于考核机制控制,经费指标紧张,进度缓慢。在普惠授信工作推进过程中,商业银行针对信贷人员的奖惩制度也直接影响到信贷人员推进普惠授信工作的积极性,表现在积极性不高工作不主动。希望省级层面从各金融机构上级行甚至从国家层面对金融监管机构多做工作,制定差别化的监管、考核和绩效激励措施,对普惠金融工作给予更多的容忍度和更多的优惠机制,出台相关的尽职免责制度,引导激励基层机构和员工投入到普惠金融工作中。

五是在引入金融机构方面需要给予支持。县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虽然是部级试验区,但在县级层面,没有金融政策的审批权限,对金融机构的引进和设立手段和措施不足,目前仅能依靠现有的9家银行、1家证券营业部,17家保险公司,2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小额贷款公司,而目前的真正参与到普惠金融中的仅有中行、农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和农商行5家银行和中原农险、中华联合财险、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公司,还不到总数的一半,普惠金融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严重不足,无法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普惠金融的市场供给层次和数量不足,无法满足试验区在全金融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因此,希望省级层面能在财政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引入各种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机构。同时,在本地设立金融机构的牌照审批上,能给出特别的政策,打造部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政策高地,吸引各金融和类金融机构进驻。

六是普惠金融需求方的先天不足需要创新技术弥补。目前,在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农户前期没有足够的担保和抵押物,没有良好的,甚至没有信用记录,对其偿还能力和风险抵偿能力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导致贷款风险不可控因素较多。同时,多数小微企业自身也存在很大的缺陷,如财务资料不全、没有规范的资产负债表、没有专职财务人员、没有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建立财务档案。这些都是导致金融机构对开展普惠金融积极性不强烈的因素。因此,这需要,一方面创新工作开展方式,比如实施“信贷+信用”的普惠授信,引导农村居民和市场主体积累信用,另一方面,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量化和使用工作,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和大数据方面的先进技术,逐步打造完善的大数据社会信用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普惠金融工作体系。希望省级层面在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在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的使用方面给予人力、物力和政策支持。

七是现有普惠金融相关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在普惠金融一网通在县域推广过程中,很多群众仅仅停留在关注的层面,真正使用的很少,多反映一网通便民服务功能少优惠力度小,操作较为复杂,建议上级行协调开发公司进一步增加完善相关服务,简化操作程序,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可靠的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另外,农户信用信息中的照片无法批量录入系统,这就导致了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加效率慢的问题,希望上级行能够协调完善系统,促进整体工作的尽快推动。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2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 反洗钱 风险为本

一、普惠金融简介

普惠金融指的是能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正规、安全、便利服务的金融体系。它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内涵:一是每个人都应该有获得金融服务机会和权利的理念。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乡村银行总裁尤纳斯教授说:信贷权是人权。这说明只有每个人拥有金融服务的机会,才能让每个人有机会参与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二是将贫困、低收入人口和中小微企业全面纳入正规金融体系。实现普惠金融的真正目的就是要使未被正规金融惠及的中小微企业、低收入者和农村偏远地区等经济弱势群体,能够获得与大企业和富人机会均等的安全、快捷、可承受的正规金融服务和产品。三是持续进行金融创新。为让个人和群体获得正规、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务机会,需要在金融体系进行创新,包括制度创新、机构创新和产品创新,同时在普惠金融的创新发展过程中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和路径选择。

二、普惠金融与反洗钱的关系探讨

(一)普惠金融和反洗钱具有互相依赖关系

2008年世界银行研究报告指出:发展普惠金融以确保更多的客户使用正规金融服务,可以扩大反洗钱控制范围,提升其有效性。一般来说,反洗钱机制都是建立在正规金融服务渠道之上,推行普惠金融在扩大正规金融服务覆盖面的同时,也缩减了非正规金融、现金交易和各类民间地下经济活动的范围,减少其中蕴涵的洗钱风险。从另一方面,在普惠金融中采取合适的反洗钱策略和方法,也有助于金融机构规避各类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性、质量和效率,在实践需要避免的是反洗钱过度监管和“一刀切”式监管带来的金融排斥问题。总体来看,普惠金融与反洗钱工作是相互依托、彼此促进的关系。

(二)普惠金融需要各项金融政策和监管措施相配合

近年来,为更好更快地发展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世界银行、G20集团、普惠金融全球合作组织(Global Partnership for Financial Inclusion,简写为GPFI)、FATF等国际性组织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提出了很多政策性标准和监管建议。其中,FATF 2011年在专题研究普惠金融的基础上出台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与普惠金融指引》,提出了协调处理普惠金融与各项反洗钱措施的政策建议和实践参考,以避免由于过度收集身份信息、身份验证手段单一、流程设计缺乏弹性而将弱势群体等人群排挤出正规金融服务体系。2013年,FATF在适应2012年推出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及扩散融资国际标准》(以下简称“FATF标准2012”)的新要求,又推出了新版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措施与普惠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13”)和《FATF建议技术性合规和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有效性评估方法》(以下简称“评估方法2013”)。上述标准、指引和方法对我国具有良好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有助于准确理解和灵活运用反洗钱国际标准,进而结合实际国情来解决我国普惠金融中反洗钱工作的现实问题。

(三)风险为本方法是普惠金融反洗钱的核心

2012年FATF修订后的《打击洗钱和恐怖及扩散融资国际标准》带来的主要变化是强调将风险为本方法作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的通用和基础原则,风险由国家层面的外部威胁、金融机构层面的内部弱点和由此引发的后果三个因素组成,国家和金融机构层面都应有效理解、识别和评估其洗钱风险,在此基础上采取合适行动以降低风险并有效分配自身资源,重点应关注高风险领域。总体而言,在普惠金融中采用风险为本方法,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规则为本反洗钱监管中出现的金融排斥、成本向金融机构客户转嫁等问题。

三、FATF对普惠金融中反洗钱机制的指引性要求

(一)可伸缩的客户身份识别方法

1.必须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情形。主要包括:建立业务关系;交易金额在15000美元/欧元以上的一次易,或是FATF标准2012第16条解释中涉及到的情形;具有洗钱或恐怖融资嫌疑;怀疑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识别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2.基本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主要包括:运用可靠、独立来源的文档、数据或信息识别验证客户身份;识别受益人并采取合理措施验证实际控制人和控制关系;了解真实交易背景;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持续识别客户身份,必要时识别资金的来源。

3.区分洗钱风险大小采取相应强度的识别措施。对低风险情形采取简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洗钱风险高的情形仍需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FATF标准2012第10条的解释17款中列出了一些低风险情形,但这些情形应当经过国家、行业或金融机构层面上洗钱风险评估后的确认,相关评估应当全面并有正式文件证明材料。对非面对面业务、业务、跨境汇款、通过第三方识别的、存在洗钱及恐怖融资嫌疑的、涉及外国政要情形,仍须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二)妥善保存客户交易记录

根据FATF标准2012第11条要求,金融机构的国内和跨境交易记录(含一次易)至少应保存5年,同时金融机构在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全部客户身份信息(官方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记录,如护照、身份证、驾驶员执照或类似证明材料、账户资料及商业信函等,包括在与客户发生复杂、大额交易时查询客户背景和交易目的时的询问等相关分析结果)也应至少保存5年。

(三)有效的交易监控措施

风险为本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可疑交易监测,原则上只要金融机构认为可疑情形已经形成,就应该及时报告可疑交易,即使涉及采用简化或免除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情况。金融机构在利用客户、服务、产品、地域等因素来识别异常交易时仍适用于风险为本方法。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洗钱类型分析、预警及工作指引等信息来识别可疑交易,并定期评估筛选提取、识别、分析和报告可疑交易计算机系统功能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绝大部分国家并未对弱势群体客户采取专门的或特定的交易监测。但一些商业机构针对弱势群体客户开发了专门的监测指标。如西联汇款(West Union)对弱势群体客户建立了以下监测指标:临柜不配合深层询问或监测到可疑行为;交易模式与客户身份不符;有恐怖融资迹象;试图向人员或柜员行贿或施加支配性影响,或被发现提供误导性信息。

(四)通过机构完成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职能

利用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是金融普惠的重要拓展模式,FATF的“指引2013”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金融服务的移动电话运营商、保险中介机构、特约商户、专业汇款或价值转移等类型机构均视为机构。在合同中应明确机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义务和责任,通常应包括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执行反洗钱或反恐怖融资审查、记录保存和报告义务,但委托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机构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最终责任。

(五)健全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FATF指引2013要求所有为中小微企业、低收入和偏远地区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完善内部政策、流程和控制,包括合适的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在招聘时有充分的筛选程序以确保员工具备高素质,有持续的员工培训计划和内部审计职能。应综合考虑自身业务性质、范围、复杂程度、业务操作的多样性、经销渠道、交易规模等因素,按照风险为本的方法弹性设计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内控框架。FATF指引2013建议上述框架应当包括:对更容易被滥用来作为洗钱或其他犯罪弱点的业务操作(含产品、服务、客户和地理位置)给予更多的关注;定期审查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将金融机构业务操作的市场位置这一环境因素考虑在内;在管理层中指定一人或多人负责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工作;设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职责和审查程序;在新产品前确保有充分合理的洗钱风险控制措施;实现风险为本的客户尽职调查政策、制度和流程;对较高风险客户、交易和产品采取充分的控制措施,必要情况下应限制交易和经管理层审批;能够及时识别出需报告的交易并确保准确填写相关报告;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合规融入对特定人员的职位描述和业务评价;对相关员工提供合适的业务培训。

四、对我国发展普惠金融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正确处理好发展普惠金融与反洗钱工作的关系

互促进的共生关系。二是强化对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保险中介、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因为洗钱风险大小与机构规模并不必然相关。同时在引导这些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者及弱势群体支持力度的同时,对其开展的非以上范围金融业务时,应采取与其他金融机构相同的反洗钱监管要求。

(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好制度顶层设计

FATF标准2012和评估方法2013、指引2013的核心是采用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技术性合规和有效性并重的思路,代表了国际上反洗钱工作和普惠金融方面的新思路和方向,我国今后应在理解和把握反洗钱国际标准发展动向基础上密切结合国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科学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实施客户分类管理,真正体现风险为本反洗钱方法的本质要求,促进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效解决我国普惠金融反洗钱工作中的现实问题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3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 中小企业 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279-02

目前河南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时期,河南省及郑州市的经济总量构成中,中小微企业占很大比重,但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因素很难得到正常的信贷支持,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在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金融环境下,通过发展融资担保,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使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从而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数据显示,2015年,河南省中小企业数量45.9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98%,带动1307.49万人就业,营业收入达6.9万亿元,占全省GDP总量的59.45%,资产总额3.2万亿元。此外,河南省中小企业产业发展比重也逐步提升,2015年,第二产业中小企业增加值1.69亿元,占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的93%;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增加值4705亿元,占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2.2%。从近年来河南省国民经济的主要增长目标来看,60%以上的贡献率是由中小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已成为全省经济机构中额重要部分和扩大就业的主要途径,在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于中部崛起和河南振兴意义重大。

二、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

据河南省工信厅的调查问卷显示,86%的企业认为融资方面“比较困难”或“困难”;在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占21.7%,大部分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79.1%的企业表示流动资金短缺;从资金来源来看,河南省小微企业的发展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内源融资――业主资本和内部留存收益为 80%;而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为12%,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为7%,民间借贷为5%。由此可见,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在目前的金融体系下显得非常困难,因此,必须改革完善现有金融体系,通过发展普惠金融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自身条件不符合银行有关风控规定是影响中小微企业贷款最主要的因素,比如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抵押物权证不全、账务混乱等,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水平、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等难以做出清晰地判断。

(一)盈利能力不强

河南省中小微企业大多规模小,且多数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科技含量低,盈利能力低,自身积累不够,仅依靠利润留成作为扩大生产的主要资金来源,无法满足企业投资发展的需要。而企业从外部获得资金支持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盈利水平、自身积累及发展前景,因此全省中小微企业限于自身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投入资金和精力来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

中小微企业因自身发展水平和经营能力所限,绝大部分没有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公司治理机构,大部分还是类似“小作坊”、“夫妻店”的经营模式,管理粗放,产权属性模糊,股权机构混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空间,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利用新三板等新兴市场进行融资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不健全

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水平较低,往往缺少完整健全的财务制度。尤其在企业发展初期,往往忽视,财务制度的建设,账务混乱。久而久之,财务状况越来越不透明,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掌握企业的经营信息,造成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甚至有些企业为活动信贷支持,编造虚假财务报表,进一步加剧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不信任程度,,导致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

此外大部分企业无法提供抵押资产,即使能提供房产等抵押物,从银行获得的资金也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四、发展普惠金融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方向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基本能够解决大型企业和比较富裕阶层的融资等金融服务需求问题,而众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不太富裕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得到满足。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提出并积极推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普惠金融是指能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概念源于“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在推行“2005小额信贷国际年”活动中首先使用的词汇,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参与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是一种创新,为让每个人都获得金融服务,应在金融体系内进行制度、机构和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普惠金融是一种责任,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低端客户,如中低收入者、贫困人口和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2006年3月,人民银行研究局焦谨璞副局长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普惠金融这个概念。他认为普惠金融体系能够提供全民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途径,可以为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并且提出了普惠金融体系的基本研究框架。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这是“普惠金融”概念第一次被正式写入党的决议之中,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之一。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因此中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即基于发展权提出的解决方案,它要求每家企业都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权力,即扩大金融体系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融资服务,通过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有效的风险分配来促进中小企业界发展,进而实现经济增长。

五、融资担保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中坚力量

首先,行业引起重视。2015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总理作出了“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的重要批示。国家对于融资担保给的定位和作用给予了高度肯定,融资担保行业地位逐步上升。

其次,自身作用的特殊性。融资担保机构可在银企之间发挥“桥梁”和“剂”作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经济主体的交易效率。

第三,其他优势。与小额贷款、典当、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相比,融资担保之所以应成为主力军,一是因为融资担保行业与中小微企业接触的面广,资金放大倍数高,业务规模大。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近2万亿。二是因为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担保获得资金的成本普遍低于其他方式,更能为中小微企业接受。

六、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

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担保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郑州市政府出资的专业担保机构,目前注册资本5.01亿元,总资产9.8亿元。从成立伊始,郑州担保公司就专注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联接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中,郑州担保公司始终坚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与个人创业担保两条线,不断拓展融资担保服务社会大众的广度和深度。

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面。郑州担保公司积极转变经营思路,深入推进“走出去”的市场战略。一方面不断加大与银行业的沟通交流,推动银担合作迈向更紧密更富有效率的合作。郑州担保公司目前合作银行16家,授信总额达53亿元,并把16家合作银行近百个支行细分至每名项目经理,着力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推介渠道,全面对接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郑州担保公司加强与河南省科技厅、郑州市金融办的沟通,进一步发掘中小企业潜在融资需求,主动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创业担保方面。个体工商业者、在校大学生、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阶层不仅关系着经济的发展,更加关系着社会稳定的大局。郑州担保公司历来重视上述阶层的生存状态与发展,不断强化与人事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和银行的联系、沟通,并开通业务办理的“绿色通道”,简化操作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效率,通过融资担保助力个人发展创业,收到了良好效果。

十余年来,郑州担保公司先后为全市6000余家中小企业和创业主体提供了130亿元的各类融资担保,据统计,郑州担保公司在保企业年产值300亿元,上缴利税20亿元,带动就业3万多人;累计办理创业担保4.8亿元,共办理业务7千余户,带动就业人数近3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一)打造区域性担保航母

充分利用国家扶持融资担保行业政策,不断壮大资本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与银行等机构的议价能力,同时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扩大队伍规模,以融资担保业务为重要手段,充分发挥资本、人才、风险管理、业务经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提升,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展,帮助中原地区众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引领行业发展,打造区域性担保航母,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转变经营思路

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服务小微、贴近小微为目标,进一步转变经营思路,转变营销方式,细分开拓未覆盖的市场、根据客户类型、需求,根据客户特点最大限度满足需要,要将个性化的产品和批量化的营销相结合,提供更加便捷、效率更高的担保服务。

(三)深化合作,拉长服务链条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小微企业数量急剧增加,业态不断丰富,同时必然伴随着复合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传统单一的业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要不断深化和加强与银行业、同业间机构合作,开发出综合性、多元化、全程链条化金融产品。

(四)构建创业贷款担保服务平台

全力落实政府惠民政策,加强与人事劳动部门、银行等对口单位沟通对接,将担保服务领域延伸到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各类自主创业者,努力扩大创业贷款担保的服务面和覆盖面,并针对不同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担保产品,积极服务“双创”,打造综合创业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 周孟亮,李明贤.普惠金融与“中国梦”:思想联结与发展框架.财经科学,2015(6)

[2] 郭学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河南中小企业融资研究分析.中外企业家,2015(25)

[3] 杨燕.普惠金融水平的衡量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基于中国经济区域2005~2013年的面板数据.金融与经济,2015(6)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4篇

关键词:农村普惠金融 十三五 机遇与挑战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5-0091-01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农村传统金融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并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越来越倾向于规模以上客户群,忽略了那些有着潜力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小型农产品加工厂等弱势群体,而这些群体要想融资,必须通过民间高额借贷或私人之间有偿信誉借款等非正规金融途径获得他们需要的发展资金。如何使农村普惠金融在全国开花结果,让弱势群体获得普惠金融的便利。笔者在大量调查基础上,对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反思,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机遇

1.普惠金融已成为世界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自2005年联合国正式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以来,20多个国家先后制定并启动了国家普惠金融战略规划。世界各国在普惠金融践行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如:美国富国银行细分小微企业市场,运用零售化管理、交叉销售手段。我国邮储银行开发特定的普惠金融贷款,为“两小”业务提供资金支持。很多农村商业银行打破“抵押物”贷款,交叉检验客户贷款资格,培养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客户。可见,普惠金融逐渐从一种理念上升为被广泛认同的金融发展战略,发展普惠金融已成为全球的共识。

2.政策叠加的机遇

我国实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积累和释放了农村发展的各项需求,也为金融行业拓展农村市场这片广阔的天地带来了有利契机。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将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等特殊群体纳入国家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要求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山东、安徽、海南等省市先后相继制定了普惠金融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如安徽省《推动普惠金融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县域金融市场竞争饱和度相对不高,特别是广大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目前理论界积极性探索,从国家治理到监管层面、从多因子分析到模型构建、各地经验总结到社会各界呼吁,金融机构自身倡导到地方政府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等等,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多维度进行论述,其最终目的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这为我国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精心打造服务三农“普惠金融”产品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

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需求

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层面看,广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民营商业银行、各类农业保险公司等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在广大农村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做大做强农村普惠金融市场,这是顺应国家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的需要。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地区还有大量的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农民群众特别是西部贫困山区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不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产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新型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红线,在需求和供给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国家鼓励各类群体创新创业,然而,资金则是其短板,如何建立健全“高质量、高效率、综合化”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普惠金融服务需求,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亟为迫切的现实课题。

二、“十三五”时期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1.经济整体下行的压力与农村金融市场盈利能力弱并存

前,国际经济形势愈加错综复杂,我国 “三去一降一补” 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非常艰巨,这些最终都会反映到银行的经营上,给银行的资产质量、业务和盈利增长带来巨大挑战。一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银行业之间同质化竞争日益加剧。二是金融机构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存在严重的信息孤岛问题。呈现出一些区域竞争过于激烈,一些区域服务真空的现象。三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涉及新产品开发、市场和客户拓展、渠道建设、经营管理模式、金融混合经营法规、互联网金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对相关利益群体、稀缺资源等进行优化调整和配套服务。但由于农村普惠金融市场刚刚起步,成本高、风险大,盈利能力弱,甚至长期处于亏损。商业银行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发展模式,如何由传统经营模式向委托经营或合作经营等多种模式转变,怎样推出适应农村市场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否涉足农村市场,去冒险经营农村市场投入大、效率低得局面,甚至冒着长期亏损的风险经营农村市场,等等。目前各大商业银行领导层仍有人对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深远战略意义认识不足。如何针对经济下行期、调整期、转型期的特定状况来建立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模式,有待不断的探索和研究。

2.金融机构之间各自为阵,同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近年来银行业外部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与法律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地区征信系统覆盖人群窄,金融监管相对薄弱,信用环境有待改良。银行业传统的业务和盈利模式在农村征信体系不完善背景下已难以为继,迫切需要推进金融产品结构性改革创新,加快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服务理念转型升级。二是金融渠道布局缺乏顶层设计。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对农村普惠金融渠道建设缺乏全国统一的发展规划和顶层设计。中国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地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县域区域渠道建设上各自为战,经济发达乡镇过多,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网点布局空白等现象均有存在。由于农村经济规模偏小、经济主体分散、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各金融机构为争得市场份额,恶性竞争时有发生。三是民间借贷市场活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手头出现了大量的闲散资金,而“三农”小微企业融资难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供求”市场由此产生,为民间借贷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虽然我国加强了民间借贷市场监管,但由于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机动灵活,在广大农村熟人社会有较大市场,渗透和竞争能力很强,对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形成强大冲击。

3.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市场需求、人才结构等方面薄弱一是相对偏远的农村通设备功能弱、稳定性差、故障率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普惠金融业务开展

调研发现:有的山区农村网络运营商的信号不稳定,手机客户端网上银行终端信号差,业务办理经常失败;有的地区村金融服务室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防盗、失窃控制能力弱。如何解决普惠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弱、可持续发展缺保障、设备损坏维修难等现实大量问题。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人员本土化问题有待破解。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人员本土化有利于普惠金融业务迅速开展。调研中发现:一些新设的普惠金融机构网点比较远,新入行人员大多是年轻人或外来人,他们对本地情况不熟,开展业务、营销宣传难以为继,而且吃住不方便;有些县域村金融服务室工作人员对客户营销、宣传、信息采集等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方法缺乏创新、经验欠缺,造成绩效和薪酬水平总体偏低;有的地方偏远,女孩子生活不方便、居住不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在工作压力大,条件艰苦的情况下,一些员工见不到收益,千方百计想调走;有的地方村金融服务室监管监控不到位,对员工管理难度的进一步加大;等等,如何改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条件亟待思考。三是我国传统商业银行在农村普惠金融内部人才培训及业务流程再造、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明显存在不足,难以有效管控市场风险,更难以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需求。四是对“三农”和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小微企业、创业人群等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群体关注不够。农村普惠金融实质上是打通惠农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城乡最普通居民都能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但是,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年轻人赴城打工,有条件的在城镇买房定居,即使买不起房子,不少农民工成为候鸟,过年过节或季节性返乡,农村只剩下老头、老太、小孩在家留守。实际已经空心化了。如何结合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特征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有效控制成本,合理防范风险,树立品牌形象,已成为农村普惠金融亟待解决的实现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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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茂,杨洋,王见,张雅欣.中国农村推行普惠金融的几点思考[J]. 红河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22-24.

[5]李新耀.农村普惠金融短缺[J]. 中国金融.2016年第22期,13-15.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5篇

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金融的支付清算(偿付)、动员储蓄(吸存)、转化投资(放贷)最基本的三个功能,焕发出了新的生机。技术与金融的融合,改进了金融的效率,将金融服务受众扩大到更广泛的地域层面和下层群体,逐步具有了普惠金融的属性。

发展普惠金融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经济策略,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金融支持系统。传统金融的普惠性不够,表现为低收入者、小微经济体、弱势产业、弱势地区难以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着这种局面,推进中国的金融走向普惠金融之路。目前,移动支付、移动网络基金理财、网络保险销售、网络证券交易、移动网络放贷等都大大降低了老百姓的转账、投资、理财等服务准入门槛。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使用,使得金融信息的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级技术大大降低了信用搜寻成本,提高了网络金融效率。

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还存在若干限制因素,客观上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如投资理财风险较高,P2P网贷利率高、风控不力,网络贷款、众筹融资项目真实性存在问题,对于金融管理部门而言,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难度大,缺乏相应规制问题。

与线下民间借贷相比,互联网借贷成本有一定的下降,这是信息透明化的贡献,但是,与普惠金融的可接受成本目标而言,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风险问题,这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被大大削弱,而普惠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就是商业的可持续性。

因此,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在降低运营成本方面下功夫,无论是传统银行、金融机构还是民间类金融机构,亦或是互联网技术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公司,降低成本的途径是有效的风控和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风险构成了金融的主要成本,技术创新可以降低这种成本。比如,大数据的挖掘技术,就是亟待攻克的关键技术,互联网搜索公司,在这方面具有先天优势,采用互联网时代的合作共享模式,非互联网技术型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需要与技术类公司进行分工协作,获得协同发展的收益。从而降低成本,实现商业可持续性。

互联网金融代表着信息化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方向,是建立真正普惠性金融体系的必由之路。因此,对于需要加强金融服务的偏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

鼓励依托信息技术的金融服务创新,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对互联网金融创新要给予一定的支持,但必须在有效的监管范围内开展创新。当然,法律和监管政策需要提供适当空间,实施差别化的政策,给予基础性金融服务提供商更多的包容性。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6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 农村金融 普惠金融指数 Backward多元线形回归

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为主导、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我国在2015年初还有1570个乡镇还没有金融机构,在我国实现每一个区域都有金融机构的目标,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为此,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等精神,不断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力争在2020年底全面消除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推动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因此,了解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对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程度进行调查研究,探索互联网金融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也是我们此次创新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鄂、琼两地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一)鄂地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概况―以十堰市为例

1.十堰市农村发展情况。第一,农业基础设施脆弱,仍需加大投入建设。十堰市耕地绝大部分属坡地,怕涝、怕旱,基本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部分水库、引水渠和排灌设施年久失修,虽然通过新“三万”活动,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是现有的水利设施仍然满足不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的需要。

并且,农村年轻劳动力短缺,全市精细农业推广进程缓慢。

第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经济发展形势转好。2014年以来,十堰市农业生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不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农业生产形势好于往年,粮油逐步增产。各县、各乡、各村制定发展规划,落实一村一策,加快经济发展。

2.十堰市农村普惠金融现状。目前十堰辖内商业银行共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十堰农商行(不含县级农商行)、中信银行、湖北银行11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一家(农发行十堰分行);保险公司33家、证券公司5家,担保公司11家。

第一,金融改革工作推进迅速。股份制银行纷纷入驻十堰,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中信银行已经开业,汉口银行也正在开业筹备中。各县小额贷款公司、三农金融事业部等纷纷挂牌成立,各县农村信用社已经全部改制为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进展顺利。

第二,农村金融服务网点进一步合理布局。全市金融部门从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乡镇金融网点的建设力度入手,合理调整农村金融布局,基本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区域的全覆盖。目前,辖内共有金融机构网点339个,其中,县城162个、乡镇177个,位于乡镇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商业银行103个,占58%,其次是邮政储蓄银行68个,占39%,农业银行6个,占3%。针对因地理、经济或历史原因造成的存在金融服务“盲区”的少数乡镇,金融部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通了转账电话和“金穗支付通”小额现金支取业务,填补了金融服务空白。

(二)琼地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概况―以三亚市为例

1.三亚市农村发展情况。第一,农业保持稳定发展。三亚市近年来一直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实施“菜篮子”工程、瓜菜田头预冷处理系统、良种补贴、农民培训、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农业金融和保险等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品牌农业发展。

第二,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近年来,三亚政府相继出台水稻生产机械插秧作业补贴、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冷库建设等多种有利于农业生产、销售和后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落实“政策到户”,让村里的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2.三亚市农村普惠金融现状。目前,三亚地区为乡镇服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数有62个,其中农业银行12个,农信社21个,邮政储蓄15个,工行6个,中行5个,建行有3个。还有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公司。

第一,金融改革工作持续进行,各银行纷纷成立组织资金管理机构,增设网点,增加储蓄品种,各行资金力大大增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中信银行逐步进驻。各小额信贷公司遍地开花、农信社蓬勃发展。现在,互联网金融公司也纷纷筹备,进驻三亚。

第二,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取得新成果。农信社支农服务成效进一步显现。一是贷款投放力度加大,2015年末,农信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增长8.8%,占各项贷款比重65%。二是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办了多个富有地方特色的信贷产品。三是拓展支农服务空间,不断调整信贷投向,扩大信贷业务功能,业务范围涉及全市各个经济领域。

二、鄂、琼两地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此次社会实践,小组选择了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北山村(琼地)和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南化塘镇江湾村(鄂地)两个实践地,其中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北山村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较好,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南化塘镇江湾村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较为落后。

(一)两个实地调查村的简介

1.十堰市郧县南化塘镇江湾村。南化塘镇位于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东北边陲,是郧县农业大镇。全镇通公路总里程达到450多公里,已实现了村村通公路。江湾村归南化塘镇管理,天蓝水清,气候宜人,全村种植大白菜,椰子,哈密瓜,韭菜,葱等蔬菜300多亩。

2.三亚市海棠区北山村。海棠区是海南省三亚市四个市辖区之一。北山村坐落于市辖区,地处要塞。全村种植红苹果,谷子,樱桃,山霉,红苕,栗子,葱,椰子,芦笋等蔬菜水果,拥有蔬菜大棚160多个。北山村还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两个实践地的调研情况对比分析

1.农户年龄分布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受访者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有19%,18~40岁的有37%,40岁以上的为44%。北山村受访者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有16%,18~40岁的有44%,40岁以上的为40%。其中18岁~40岁的年龄段受访者属于青状年劳动力,计算可知,北山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比江湾村多7%,因此,北山村的农业生产潜力大于江湾村,且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会强于江湾村农户。不过随着近年来十堰市外出从业人员有所减少,江湾村这一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2.农户年收入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的受访农户中年收入在3万元以内的有26%,在3~5万元区间的有35%,在5~10万元的有28%,在10万元以上的仅为11%。而北山村的受访农户中年收入在3万元以内的占17%,在3~5万元区间的占27%,在5~10万元的占34%,在10万元以上的占22%。对比来看,北山村农户的收入情况整体好于江湾村,尤其北山村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农户要比江湾村多11%。这说明江湾村的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于北山村。

3.农业经营主体类型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的受访农户中农业经营主体类型为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的仅占6%,农村合作社形式的为2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类型的没有,其他类型的占比最大为73%。再来看北山村,北山村的受访农户中农业经营主体类型为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的占25%,农村合作社形式的为3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类型的占9%,其他类型的占28%。对比来看,北山村的农业经营主体类型丰富,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其余类型均超过20%,而江湾村在其它类型上占73%,农业经营形式略显单一,说明北山村农业经营的发展好于江湾村。

4.农业生产面临的问题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的农业生产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技术,选择人数占43%,其次是资金不足,占33%,管理经验不足占21%。相较而言,北山村农业生产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资金不足,占36%,其次是缺乏技术,占34%,管理经验不足占17%。从总体上来看,农业生产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缺乏技术和资金不足,而江湾村缺乏技术的问题尤为严重,北山村则需要努力解决资金问题。

5.了解的普惠金融类型情况。

此题在问卷中是一个多选题,调研显示,江湾村的受访农户中了解的普惠金融类型主要是存取钱服务、小额贷款、获得多余银行存款金融收益服务,均超过了30%。再看到北山村的受访农户中了解的普惠金融类型主要是存取钱业务、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获得多余银行存款金融收益服务。两地对比来看北山村的受访农户了解的普惠金融类型更多,并由统计数据可知,其了解的每一种类型的人数也比江湾村多,说明北山村普惠金融的推广度比江湾村高,对其普惠金融的发展也更有利。

6.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受访的农户中到达金融服务点的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占28%,在15分钟-半个小时区间的占27%,半小时-小时区间的占24%,一小时以上的占21%。另一边,北山村受访的农户中到达金融服务点的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占32%,在15分钟-半个小时区间的占36%,半小时-小时区间的占14%,一小时以上的占18%。两地对比来看,在半小时以内到达的情况下北山村具有明显优势,说明北山村农户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更好,农村普惠金融服湛展会更顺利。

7.农户借款的来源性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所访农户借款的来源主要是亲友社会及民间融资,占比37%,其次是农村信用社或农合行,占比32%,正规银行比较少,占比19%,小额贷款公司、网络金融金融机构都不足10%。再看北山村,所访农户借款的来源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或农合行,占比43%,其次是亲友社会及民间融资,占比22%,正规银行比较少,占比16%。小额贷款公司,占9%,网络金融机构占10%。两地对比来看,农户们的借款来源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或农合行、亲友社会及民间融资,其余借款来源均未超过20%。而北山村选择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合行较江湾村多出11%,且超过了亲友社会及民间融资,说明北山村的普惠金融发展较江湾村好。

8.农户贷款的目的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受访农户贷款的目的主要是子女学费,占比26%,其次是农业生产,占比23%。对比来看,北山村受访农户贷款的目的主要是农业生产,占比34%,其次是子女学费,占比21%。这说明北山村农业产发展的比江湾村好,生活负担没有江湾村大,贷款更多的是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从整体上看,两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贷款都有需求,这也正是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所致力的方向。

9.农户借款的难处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所访农户借款的难处主要是银行借款审批太麻烦,占比42%,其次是缺乏抵押物担保品,占比36%,其余难处占比较小。再看北山村所访农户借款的难处主要是银行借款审批太麻烦,占比28%,其次是缺乏抵押物担保品,占比21%,其余难处占比较小。两地对比来看,借款难处主要是银行借款审批太麻烦、缺乏抵押物担保品,在江湾村,两者均超过了30%,而北山村未超过30%,说明这两点难处在北山村得到了一定改善,该村的普惠金融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10.农户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程度情况。

调研显示,江湾村所访农户中对互联网金融听过的有36%,有一定了解的有19%,非常了解的仅占3%,完全不知道的有42%。而北山村所访农户中对互联网金融听过的有36%,有一定了解的有32%,非常了解的有9%,完全不知道的有23%。两地对比来看,北山村农户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程度深于江湾村农户,这说明互联网金融在北山村的普及程度比江湾村高。因此,互联网金融在江湾村可待挖掘的潜力很大。

11.农户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正面观点。

调研显示,江湾村所访农户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优势主要是其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办理业务,节省时间、人力、物力,占比47%,这一点说明农户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大的便利性。而在北山村所访农户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优势主要是互联网支付等方便快捷,网上购物已不可或缺,占比46%。这说明北山村农户中有许多人有过网购体验,并善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在当地的普及程度较高。

12.农户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观点。

调研显示,江湾村受访农户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互联网本身比较虚拟,不太放心,占比36%,这一点说明农户对互联网不太熟悉,在当地发展互联网金融难度较高。对比来看,北山村受访农户认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犯罪,这说明当地农户平常有注意互联网金融的新闻,该地发展互联网金融难度较小。

根据上文所述的12个问题的情况对比分析以及我们在两个实践地采访村委会、政府、银行的手记和查阅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轮廓出影响两地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差异的因素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农业经营、农户对普惠金融的了解程度、互联网金融的进驻程度等方面。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十堰和三亚地区实证结果单独分析。影响十堰金融普惠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是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x6),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金融普惠发展指数增加1.150个单位。对十堰金融普惠发展影响最弱的因素是便民服务点交易额(x2),便民服务点交易额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金融普惠发展指数增加0.961个单位。

影响三亚金融普惠发展最主要的因素是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x6),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金融普惠发展指数增加1.931个单位。对十堰金融普惠发展影响最弱的因素是便民服务点数(x1),便民服务点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金融普惠发展指数增加0.414个单位。

实验结果表明,综合十堰和三亚两个地区的结果,均表现出互联网金融对农村普惠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深远的影响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影响程度超过了传统网点式金融。互联网提高了金融平台的资源配置,增加了金融资源的攻击,有助于提高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

2.十堰和三亚地区实证结果对比分析。十堰地区的农村地区便民服务点数(x1)和农村便民服务点交易额(x2)的系数比三亚地区的大,说明便民服务点数量和便民服务点交易额数量的增减对十堰普惠金融的影响程度大于三亚。便民服务点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十堰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0.961个单位,三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0.414个单位。便民服务点交易额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十堰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0.896个单位,三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0.533个单位。

十堰地区的农村地区手机银行交易额(X4)和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x6)的系数比三亚小,说明手机银行交易额数量和手机银行用户数量的增减对十堰普惠金融的影响程度小于三亚。农村地区手机银行交易额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十堰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1.232个单位,三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1.569个单位。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用户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十堰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1.150个单位,三亚普惠金融发展指数增加1.931个单位。

上述结果说明互联网在三亚地区对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大于十堰地区,所以三亚在互联网金融的资源配置更高于与十堰。而十堰在传统金融上的使用程度大于三亚地区。

综上所述,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能依托互联网平台得到更好的推广,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能提高金融的普惠程度,增加了对落后地区金融资源的供给。并且互联网金融发展更广的地区,其经济的表现更加发达,说明发展互联网金融能有效的提高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率,更好的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

四、农村普惠金融借助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从政府角度来说

1.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户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度。由于互联网金融知识未能普及,广大农村及边远地区未能很好地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性来解决自身问题。对此,政府与相关金融机构可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渠道及对潜在客户的针对性操作培训来吸引客户。政府与相关金融机构“双管齐下”,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2.加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硬件基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因此,农村网络基础实施是否完善对互联网发展普惠金融具有重要的影响。建议政府向农村地区提供易接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公共产品,再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网络设备的使用率,以此为互联网金融向农村地区拓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

3.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力度,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效和健全的法律监管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石,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推动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建议政府加大监管激励措施,引入社会公众参与监管,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从而提高互联网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普惠”的安全性。

(二)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

1.研发符合农村地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产品大多效仿或直接嫁接国外相关产品,或大部分产品只针对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导致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性不能很好发挥。互联网金融机构可就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与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实行产品差别化,做到以客户与市场为核心,推出符合我国特色的农村普惠金融精神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2.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因地制宜的创新,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农村合作社在农村地区仍具有很高信任度,可借助这种优势,继续深化普惠金融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技术性的投入,扩展服务网点,扩大线上服务渠道,丰富自助服务等功能。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和便民服务点,并加速向经济落后地区延伸,充分发挥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规模效益作用,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在线全覆盖。

(三)从农户自身来说

当前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的横空出世也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新时代的农户,应放下“老思想,老一套”,积极接受“新思想,新方法”,努力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接受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的知识培训,提高相应的金融意识。同时,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政策、主动了解各类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产品,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方式,从而实现自身的致富,推动全村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本文指导老师:李正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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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朱迎,刘海二,高见.互联W金融有助于实现农村普惠金融[J].新金融,2015(02).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7篇

关键词:普惠金融;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一、普惠金融的内涵与作用

“普惠金融”一词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旨在通过金融服务手段为农民和小微企业等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帮扶性的储蓄、贷款等金融帮助。而我国受自然经济发展和鼓励创新创业政策的影响,普惠金融多年来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并结合我国本土的实际发展情况,其具体形式也变得更加丰富。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来源渠道单一、整体发展水平较低,一直是我国普惠金融的重点关注对象。虽然普惠金融的具体金融形式丰富多样,但由于其帮扶性的特点,在实践中通常是以降低金融服务的门槛,使得我国农村地区的群众能够更容易地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完善,在各个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金融机构的数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并且仍然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金融服务的质量却并未跟上数量增长的步伐,并且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和政府政策的不断调整,在具体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农村地区的发展状况仍然值得探索和研究。

二、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的实践情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都登上了新的台阶,但是城乡差距的扩大仍然是我国当前面对的最突出的发展问题,农村地区的发展问题仍是国家政府和全社会人民关注的头等大事。在自普惠金融进入农村以来,已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其中最明显的表现是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数量大大增加,同时开始出现了一批以农村商业银行为首的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首先,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数量得到了显著增加,覆盖率大大提升。普惠金融顾名思义,其核心关注点一个是金融服务的普及性,一个是金融服务的优惠性,服务于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人群,才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理念。其次,农业贷款余额不断提升,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这表明农民手里可以支配利用的资金不断增多,农业经济的发展得到了极大的促进。再次,普惠金融的商业模式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而持续的创新。在过去的几年中,受惠于政府政策的专业性引导和金融科技的大力支持,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迈入了新征程。与传统的普惠金融商业模式不同,新兴商业模式是基于互联网为发展背景的情况下,结合金融科技,实现了普惠金融发展与数字化信息的有效融合。与传统的商业模式相比,数字普惠金融不仅在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服务性方面有广泛的提升,利用互联网技术,在降低时间与空间成本的方面也有长足的进步,能够让客户更加方便简捷地得到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由此可见,数字普惠金融超越了地理上的限制,使得身处不同地区的人民在任何时间都能享受到相同质量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在形式上增强了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对于乡村振兴的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近年来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流地位就是数字普惠金融。最后,在普惠金融的应用发展中多方机构合作倒推了整个金融业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推动普惠金融更加全面地发展不仅仅是银行机构单方面的努力,更是国家与多方机构共同建设了责任分担体系。国家通过各项财政支持和帮扶政策在宏观上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建设,为其有序健康地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县、乡等金融服务薄弱地区拓展网点和业务,平衡了乡村地区的供应与需求。同时政府与多方机构通过建立了风险担保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在服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三、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建设不完善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各个地区之间差异巨大,加上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较大。部分落后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尚未完善,尤其是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由于地势特殊和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特点差异,各个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虽然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的通信技术发展水平较为先进,在一些发展较好的农村和地区已经出现线上支付等现代化手段,但是在一些较为偏远和更加贫困落后的地区,由于设备建设和维护的难度和成本较高,尚未建立完整而健全的互联网终端,移动支付手段也没有得到全面的推广。这就造成了这部分地区的金融服务领域难以得到满足和发展。同时,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导致农村的基础设施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通常是各级政府拨款,但经常受到资金不足的制约,各级政府所能够提供的基础设施数量较少,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在信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方面,部分地区的农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因此当其出现违约行为时,很大程度上并不能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同时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开展还面临着很大的信息障碍,农民所能够获取到信息的渠道是十分有限甚至是单一的,而这对于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来说,农民获取信息的对称性和时效性都大大被削弱。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供需相应存在误差

目前农村大多数农民仍以务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农作物的生产周期一般比较长,并且其产量和品质受到各种人为和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极容易造成产量的减少和品质的降低,从而导致农户当期收益减少,这也极大地提高了涉农贷款回收的风险。近些年,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农村里大部分的青壮年都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导致真正从事务农的农民的老龄化十分严重,尽管新的经营方式、商业模式在不断涌现,但传统务农人员仍然面临着农产品滞销等问题。而在一些发展较好的地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人们的收入日益增高,农民不再仅仅以追求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为唯一的需求,对于乡村旅游、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多方面也需要金融资金支持,但现有的配套机制仍是匮乏状态。这就造成了乡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与信贷投入的不统一。人们日常需求的产品及服务越来越多,但农村普惠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足,配套的创新机制不完善,无法满足农村用户对金融服务的进一步需求。与此同时,农村金融市场也面临人才短缺这一难题,基层人员多数是单一工作的员工,未接受过金融创新方面的学习与培训,难以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和创新。

(三)金融生态环境薄弱

我国的征信体系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的,同时接入了多方机构的征信信息。但在农村地区,难以做到完全覆盖和信息共享,部分村镇的普惠金融机构还不能做到共享资源,导致客户信息不透明,大大提高了用户还贷不及时的风险。目前,我国农村的贷款对象仍然以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主,关于个人的有象征信信息仍十分缺乏,相关体制仍未建立,难以对个人借贷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由于我国城乡发展的差异,农村地区部分农民的教育层次和文化水平较低,涉及金融方面的相关知识更是十分匮乏,金融诈骗等问题也屡见不鲜,这给农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危机。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由于农民知识匮乏及部分道德水平不高的现象,可能出现故意骗取贷款和逃债等行为的出现;而农民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和金融意识还较为缺乏,容易出现将个人信息借予他人等多种问题,这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征信体制建立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此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贷款给农民本身就是一件具有风险的举措,大多数农民从事的是农产品的生产相关的行业,本身受到各种自然条件的制约,应对市场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差,经济收入不稳定,有大很可能会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况,这就造成在农村的市场上,普惠金融具体的产品和种类比较匮乏。

(四)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目前对普惠金融的应用和发展,相关的政策仅仅停留在针对群体的层面,并没有落实到农村现实环境下。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只是设立了面向农民这一群体的普惠金融服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针对农村市场的普惠金融的发展,尚未形成完整健全的体系。政府相关法规的制定也较为宏观,对于具体落实未形成指导意见。以常见的抵押担保为例,在农村地区的实施过程中对资产的评估担保方面都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经过以往简单化的数量增长阶段,农村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已经初步向更加深入更加具体的方向发展,相关的产品和服务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一些辅助机构开始出现并发挥作用。在此背景下,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显得十分重要。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健全有力的法制引导和保障,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尤其如此,只有在制度和法律层面进行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引导农村市场地的普惠金融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创新。

四、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的改进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

随着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也得到提高,而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速度却没有跟上。在政府层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进行扶持,帮助部分落后的乡村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做好物质条件基础;并通过补贴政策,推动一些传统的大型企业牵头,帮助农村地区建立移动设备网络,为今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引导农村地区尽快发展数字化产品做好铺垫工作。同时应该引导不同的地区借助自身的地理优势、产业优势等形成新的增长点,并通过出台相关的扶持性策略,形成发展合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具备可操作性指导意见,从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在金融机构层面,主动进行机构网点向乡镇级别的地区进行扩张,根据不同地区金融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进行针对性的产品设计和服务提供。进行金融机构网点的选择和设计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当地普惠金融服务的具体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二)降低农业生产风险,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了应对农作物生产环境的不确定性,除了加强水利建设以外,政府还应当完善财政补偿手段,尤其是对受灾群众的需求进行动态分析,提供针对性的帮助。同时政府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以缓解务农人员老龄化的问题。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金融机构应引导金融资源向农村下沉,将基础金融资源配置的重点转移到农村,坚持立足于农民群众的需求,针对乡村振兴的痛点,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创新性培训,创造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农村用户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此同时,金融创新还需要坚持因地制宜、风险可控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的农业经济发展趋势变化和“三农”金融需求,有效地防控风险,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入乡村振兴中。

(三)健全农村征信体系和监管体系,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金融市场的良好发展离不开健康的社会征信体系,逐步完善农村征信信息,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农村用户的征信体系是很有必要的。金融机构也要主动积极引导农村用户培养诚信意识,利用经济手段让客户切实体验到守诚信的好处。同时国家也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良好风气,强化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引导金融市场进行合法的交易。针对农村地区农民金融知识匮乏的现状,应当建立完善的金融知识普及体系,可以考虑通过设立专门的学习机构进行教学普及。同时为了保证具体落实过程中的有效性,可以采用以村为单位,设立学习小组的方式,并定期开展金融机构下乡的活动,通过一些鼓励性的活动激发农民的学习热情,并根据不同的农民基础水平进行差异化的普及工作。在普及过程中应当注意要时刻结合当地发展现状,进行针对性教学,要以农民的切实需求为基础,确保农民能学到真正有用的知识。

(四)完善相关的法规建设,加强政府监管

普惠金融的应用和发展,与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而在此过程中,相关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是指导和总领性的任务。政府部门通过宏观调控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条款,一定程度上对金融机构进行政策性补助,从而引导其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发展扩张,更好的服务农村地区;并通过一些鼓励性政策,降低农民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拓展农民获得收入的渠道。除此之外,政府监督部门也应加强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惩处,营造健康良好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已从高速增长完成向高质量增长的转变,然而农村地区的发展必然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在实现普惠金融全面推广的过程中,农村市场的发展潜力是不容忽视的;相应的,在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普惠金融因其普惠性的特点也成为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对当前普惠金融在农村市场上的实践现状进行深度剖析,对实现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薛继芳.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思考[J].时代金融,2020(09):14-15.

[2]王林.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J].中国商论,2019(21):54-55.

[3]宋俊.普惠金融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21(30):7-9.

普惠金融工作思路第8篇

9月26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办的“第十六届世界邮储与零售银行协会邮政储蓄银行论坛”在北京召开。世界邮储与零售银行协会、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等国际性组织,以及来自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金融机构代表齐聚北京,围绕论坛主题“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展开讨论。

邮储的普惠课题

当前世界经济进入一个深度调整期,中国的金融改革也逐渐步入了“深水区”。伴随着社会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趋势日趋显著,银行类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说:“中国金融领域的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利率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移动金融、网络金融等新的经营业态不断涌现,这些都对银行的经营模式、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能够更好地运用科技成果,发挥实体网络优势,把握时代脉搏,继续做好普惠金融服务,是我们亟需思考和解决的课题,可能也是全球储蓄银行共同面临的全新课题。”

世界储蓄与零售银行协会总裁、董事会主席海因里希并且在多个业务层面都展现出活力,它们扮演的角色和其他商业银行是类似的。”哈西斯称。

结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走过的道路和实际情况,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从三个方面提出如何将邮政储蓄和零售银行结合走出一条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道路,即将改革作为根本,认清自身的优势和历史,积极吸收新鲜血液。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表示,中国央行近年来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有关金融普惠发展的活动,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也摸索了一些好的经验。例如,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的指导,促进金融机构的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等。

发展普惠金融惠及国计民生。中国银监会监管四部主任沈晓明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金融体系要为中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意义重大,建立普惠金融体系有利于实现经济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然而,与会专家也表示,普惠金融服务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中国在普惠金融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然任重道远。

寻找小微融资出口

普惠金融是金融全球化发展的一个新课题,旨在通过构建有效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让金融服务向低端层次延伸,使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能够平等地享受到金融服务,从而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然而,目前中国金融体系在层次结构、品种结构上存在失衡,信贷过剩,投资资本、债券不足,制约了金融体系对草根经济的服务,阻碍了草根经济的发展。中国存在庞大的小微经济体,大中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有充足的抵押物、规范的财务报表,而这些恰恰是小微经济体不具备的,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

中国小额信贷联席会会长、中国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长刘克崮认为,当前中国小商业银行、农信社、小贷公司等尚未成熟,需要尽快加强小微金融、普惠金融的发展,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刘克崮建议,应尽快从机构、产品、监管、政策、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构建小微金融市场,做到机构分大小、产品分类型、监管分层次、金融队伍专业化、配套服务社会化、金融政策规范化。他建议,中国应尽快建立“十百千万”四个层次金融市场,即在中央和省级设立数十家大型金融机构;在市、地级设立数百家中型金融机构;在县、区级设立数千家小型金融机构;在街道、社区、乡、镇级设立数万家各类金融或准金融机构。

此外,他提出将着手在五个方面支持小微经济体发展: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着力建设发展专门从事小微金融服务的部门;

二是加强产品技术方面的研发,要侧重开发信息多元、现场调查、打分卡、大数据整合等“无抵押、无担保”的金融技术和产品,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先进手段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服务,不仅要从事放贷,还要提供支付结算、汇款、汇兑及理财、投资、保险、咨询等服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四是建设优良的金融基础设施,打造高效本机构、本系统、本地区、本行业的核心业务IT系统,以适应小额信贷“笔多、额小、期短、频高”的特点,有效降低成本、控制风险;

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应对布局竞争,建设完善的批发机构服务平台,发展行业协会,开展机构评级,从而促进草根金融的发展。

“中国式”普惠渐进

作为世界储蓄与零售银行协会的会员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发展普惠金融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李国华介绍,自2007年成立之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就确定了普惠金融的战略定位,并始终坚持创新信贷品种和服务模式,成为了中国小额信贷的主要提供者之一。目前营业网点已超过3.9万个,拥有个人客户总数约4.2亿人。截至2013年8月底,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250万笔、金额达7646亿元;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400多万笔、金额达1.7万亿元,成为服务“三农”、社区和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也就做好金融普惠工作谈了他的经验和看法。他认为,首先应做好小额贷款支持农户发展,打破“大银行只做大贷款”的理念,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拥有资金和管理优势,宏观和行业上抗风险能力突出。据了解,截至2013年8月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600多亿元,解决了600多万农户家庭的融资问题,证明了大银行也能做好普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