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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建筑赏析八篇

时间:2022-12-20 07:20:41

回族建筑

回族建筑第1篇

一、回族建筑的发展沿革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鸦片战争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陕西回族的住宅建筑同当地的汉族差别不大,但在某些细节上还是有着一些回族的特点。

第一,建筑文化的差别。陕西汉族在选择庄址时,一般都有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的习惯,而对“丁”字路口南向的住宅认为不吉利,于是便正对巷口立一块小石条,刻上“泰山石敢当”,或者在屋顶上竖起一面镜子,写着“吉 星高照”。以阻挡由南而来的“凶神”。由于伊斯兰教不信鬼神,在回族的建筑文化中对这些 迷信一概抛弃。另外,在木构架“上梁”的时候,汉族的习惯都要放鞭炮,杀一只公鸡祭神,同时给大梁上披上红布,贴上“上梁大吉”的。红纸,回族虽然对如此,跟又吸收汉族的部分风俗,用红纸写上一段古兰经文贴在大梁上。像这些习惯,便都反映出在建筑文化上两 种不同信仰的差别及融汇。

第二,住宅平面——空间布局的共同性。陕西较大住宅的平面布局,大多是大门以后有两厢、过庭、两厦、后厅或后楼以及后院等。由于受建筑面积的限制,大门几乎都开在中轴线的左侧,这样便可省去在正中开门时需要建造隔挡外界视线的照壁。这种布局即使没有照壁,也可以避免外界从正中大门直接望到过庭以至后院。另外一些宅院却是在大门前构筑一道木板屏风门。至于大门另一侧的街房,有的向外作为铺面房,或者向内作为客厅。由于大院都是几进院落,于是便修建起二门和三门,讲究的家庭还装饰有砖雕门楼。对于较小的四合院布局,除了两边的单坡房以外,院子的正面往往建成为三间一明两暗的正屋,明间便称“敞房”。这种四合院大都是城市小户人家和农村房舍。至于农村中住窑洞的家庭,以正面的窑洞为主,有的在两旁还有厢房,羊圈和厕所便分别设在厢房的背后。在结构方面,除了一般的木结构以外,陕西一些地方还有在干打垒的墙上架起木梁的。总之,陕西回族的这些住宅建筑,基本上都是中国传统的住宅布局和结构。

第三,居室功能和布置上的民族性。由于回族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在一些较大的宅院或主人信仰虔诚的家庭,往往另外辟出一室作为自己诵经、礼拜的净室,室内的布置也充满着浓厚的宗教气氛。同时,伊斯兰教对沐浴冲洗也有着一定的要求,不分大小宅院,在每间卧室的门后都砌起一块可盛水和排水的浅小砖池,上面挂着吊桶,随时供卧室的主人冲洗。对于较小的宅院,其所以必须辟出“敞房”,则是在婚丧大事中为证婚、纪念先人时念经以及丧事中停放亡人等提供场所。此外,陕西回民过去还有睡炕的习惯,妇女们缝制衣服、绣花、做鞋等也都坐在炕上进行。因此大炕便砌在临窗一侧。后院中也有同厨房等生活用房连在一起,辟有堆放柴草和马、羊粪的“柴粪房”。如果有养牛羊和骡马的家庭,牲圈也安置在后院的一角。这类房舍的使用功能和空间布置又反映出陕西回族建筑系统中的一种特殊的民族生活习俗。

回族建筑第2篇

一、回族建筑的发展沿革

在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回族是一个形成较晚而形成过程特殊的少数民族。它是唐宋以来经由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波斯和阿拉伯等各族穆斯林和元代时由中亚地区大批东迁的穆斯林在中国发展而形成的、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逐渐同其他民族交融、特别是在早期与当地的汉族通婚后,就汇人了不少汉族血缘成份。这说明,第一,它是由多种民族成分融合而成的;第二,由于他们是穆斯林,汇人的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的成员也必须信教,所以回族的主要文化便是伊斯兰文化;第三,由于分散居住在汉族地区,因而受汉族语言、文化和习俗等影响便深。经过历史的演变,回族先民的原有文化便逐渐消失或淡化。而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的融合,便形成了回族的新的民族文化,包括它的建筑文化。

清真寺是穆斯林进行礼拜活动的场所,作为礼拜的大殿、沐浴室和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的班克楼便是清真寺的主要建筑。清真寺建筑还包括回族进行宗教教育和重大的宗教活动的讲经堂、师生宿舍和大厅。因为进行礼拜活动时必须面向麦加,所以大殿都是座西向东,而其他的建筑便分布在大殿前的两侧或者周围。这就是回族清真寺建筑群体布局的基本格局。

在全世界,由于各地文化、地域以及建筑风格的差异形成了清真寺建筑的千姿百态,它们反映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和地方色彩。就我国的清真寺建筑来说,其发展便出现了三个不同的阶段。早期、大约从盛唐到元代,清真寺建筑大多用砖石砌筑,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和细部处理基本上都是阿拉伯——伊斯兰模式;从明初至鸦片战争以前,清真寺建筑便又趋向于中国的传统建筑形态,即转向木结构的殿堂寺字型制,在大殿建筑中大量采用后窑殿并以无梁殿为其特点,唤礼塔亦趋于楼阁化或者消失,其他如色彩、雕饰、建筑小品等也都表现出浓重的中国传统建筑的特色。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为钢混结构,并出现了混合功能的楼层式型制。

在民用建筑方面,宋元时期南方的回族先民巨富很多,他们的豪华住宅和所创办的学校、医院也与早期的清真寺一样,大多是阿拉伯式或者中阿合壁的。到了明清以后,由于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回族的民用建筑基本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现在还保存了不少这样的回族旧宅此外,回族还实行公墓制,墓地的木、石碑坊和陵墓建筑也颇有特点。特别是一些重要人物的坟墓,常常用灰砖箍筑,成长方形,由底部逐渐向上收拢,并且使正面类似碑形状。较为重视陵墓修建的是苏非派先贤的“拱北”,有的是从古代北亚穹隆发展而形成的半园形墓顶,有的则建成为中国传统式的建筑群。至于当代的一些回族建筑,则已经完全现代化了,民族特色已不太明显。

二、陕西的清真寺建筑

根据史料和碑文记载,陕西在元代就已经有清真寺了,但比较简陋。明初虽然敕建了西安的化党巷清真寺,但也不是现在的规模和布局。经过明清两代的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仅仅在关中就有大小清真寺800多座。至于它们的构建形式,从西安、汉中、洋县、安康、镇安等地现存的一些清真寺来看,其型制已与中国传统建筑相仿而汉化了。

从平面布局上看,这些清真寺都是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多为串连式,也有因地制宜的中心式。前者的大殿都建筑在最后一层庭院中,大殿前和中轴线两侧是讲经堂、沐浴室和阿匐的宿舍等。一般不再有唤礼塔,而是由院中的楼阁作为其象征或演变为藏经楼。这些清真寺的大门位置接街道走向来决定,有的在正中,有的是侧门,有的反而在大殿的后侧由通道通到前院。中心式的布局则是在较大的院内修建大殿,其他建筑分别建在大院的周围,因而建筑布局和大门的开口便各式各样。

清真寺的大殿是全寺的中心建筑,按照寺院的规模有三、五、七、九间不同的开间,且明柱较少。较大的大殿一般由两座殿堂建成“勾连搭”,最后部分缩小为单间(后窑殿)。在窑殿的西墙正中开有教长领拜的窑龛,俗称“窑窝” 陕西境内中等规模清真寺大殿的前殿大多是梁枋外露,后窑殿则镶有天花板,较大规模的清真寺由于建筑档次较高,大殿上全是天花并有藻井,所有的大殿都铺有木地板,供礼拜时跪拜之用。陕西不同于西北一些清真寺大殿的是殿前极少卷棚,殿顶一般是歇山顶,平脊上不加装饰或采用琉璃筒瓦。由于大殿的进深较长,一般便利用前殿的全开间满装格子门和窑殿两边的全部连窗采光。就现在典型实例来看,西安市最早的两座清真寺便表现了两种不同的形式。大学习巷清真寺基本上是四合院型式。其三开间的正中大门是过庭正开,前面是牌楼形的栅门,完全是中国传统的寺宇大门型式。为了进门后不直接露出大殿,所以紧接大门的门庭便有一座藏经楼,两边开月洞门。大院中的两庭、碑亭、建有石坊的月台以及大殿,组合得十分和谐,清幽中见其庄严。而化觉巷的大寺则是由系列院落组成的文庙式。该寺敕建于明初,在一条长约245米的东西轴线上布置了五进院落。第一进南北开门,东墙为照壁,院内原仅有高大的木牌坊一座,现建有南北接待厅。经由“五间楼”的二门进人第二进,布置有石牌坊和碑亭,经敕修殿(早期的礼拜殿)两旁的垂花门。便进人第三进生活院落。正中是唤礼塔的象征——省心楼,两边是讲经堂、客厅、浴室和宿舍。砖雕联三门将三、四进隔开,第四进便是全守的主院落,两旁是宗教活动的大厅,院中是木结构牌楼型“凤凰亭”、碑亭、海棠鱼池,经由围绕凤凰亭的石雕栏杆直通月台。月台由五座石门的石栏围绕,台下两旁是砖雕照壁。宽大的月台上便是巍峨的七开间大殿,体现了穆斯林尚“十”的宗教习俗。通过大殿台基下两侧的月洞门,便是大殿后的小院,院内堆小丘,现建有望月亭。这座清真寺总体布局合理协调,建筑类型丰富,建筑装饰精湛,一庭院处理得体,它是我国回族清真寺中较为宏伟精致的一座。

近代以来,在陕西出现了一些新的清真寺。其中除了仿古的木结构以外,都是新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如镇安县城清真寺。它们保留了四合院的基本布局,但在大殿或附属建筑的屋顶上大都装饰有绿色的葱头顶,有的也不再建筑后窑殿和壁龛。这些新寺院体现了中阿合壁的特点。

总之,从古到今,清真寺在其建筑功能上都充分注意到静思默祷的安静肃穆的气氛。因为静溢的气氛能使礼拜的穆斯林身心宁静,摆脱城市的喧扰,在这里找到外部世界中无法找到的本应属于他们的尊严和社会平等。

三、清真寺的建筑装饰

清真寺的建筑装饰在内容、布置和色彩上都表现出浓厚的伊斯兰教与阿拉伯的特点,而在用材的技法上融汇了以汉族为主的中国建筑传统。集二种文化的和谐发展于一体。

首先,在清真寺内严禁使用动物形象,同时又要表现出宗教的庄严与壮丽的气氛。较高档次清真寺内部的雕刻和绘画,以

花卉、叶藤或卷云等烘托出一段经文,或者以阿拉伯几何图案以及中国传统的牡丹、松竹、果品、荷花出水、怪石秀峋、文房四宝等作为画面,来妆点各处的墙壁、门窗等。对于大殿内的天花、藻井以及窑殿的壁龛两旁,尤其注重彩绘装饰。如化党巷清真寺大殿内的600多幅明制天花,便是以方框彩画裹着团花衬托出中间园形的阿文。在壁龛两旁的整个墙壁上,也用木板镶以瑰丽茁壮的花叶形成伊斯兰教风格的“满花”,并衬托出库法体的经文,在其上往往运用门罩、垂柱等装饰构件,使窑殿的正面表现得更加壮丽和凝重,成为陕西清真寺建筑装饰中的精品。 其次,是装饰的色彩。伊斯兰教在色彩上是尚白和尚绿的。为了庄重,一些较小清真寺的柱枋门窗或大殿中的天花板便保持着木料原色而不加彩饰,对往枋尤其不用红色。即使使用油漆,也大多用淡棕色。枋问更少花花绿绿 的“庙”气、一些清真寺的大殿、”照壁和亭阁的屋瓦采用天蓝琉璃,而不用过于鲜亮的绿色以便与立面装修上的兰色和淡棕底色相呼应,从而形成全寺的一种淡雅清幽的色彩格调。

再次,是装饰的布局。在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内,为了不使全寺过于庙堂化,在建筑装饰中比较注重小品建筑的点缀,如碑亭、鱼池、假山、楼阁、石栏等。尤其是各种木石牌坊,虽然显得繁复,但却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形式,以显示尊贵。由于清真寺大多由许多四合院组成,因此便设置了不同山门、垂花门、过厅门、联墙门和月洞门等加以分隔和联系,使寺院显得曲折深远又丰富宏伟,各处的山墙、门梢(或门框)也以不同的花卉为内容对缝砖雕,组成各种画面,构图多变,刀法凌厉,花枝饱满,栩栩如生。有些活动大厅的格扇在节日是可以卸掉敞开的。这些格扇和大殿的门窗下部,大多是以花卉、果品、文房四宝为画面的精致木雕,玲挑剔透,形象生动。所有的砖雕和木雕虽然全是中国的传统风格,但与清真寺内的宗教、民族特征却结合得十分和谐。陕西清真寺内的门窗极少见到阿拉伯式的尖拱顶和几何棂窗形式。由于清代统治者的民族宗教压迫等原因;在个别清真寺的殿脊、甬道、碑座等部位,也装饰有龙、龟、兽等形象,从而留下了一些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史中的不幸的痕迹。

四、民用建筑的概貌

回族建筑第3篇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劳动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来源,加强对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和经济类别,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也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列劳动保险基金。

(四)根据各类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并存的现状和建筑工程计价实行预算制的特点,统一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不再按企业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制定费率标准。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险基金实行分级收取,分级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单位从工程投资中收取。

二、收取管理

(一)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后,计取标准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统一核定,暂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如有调整,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劳动保险基金应在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时必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按建筑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劳动保险基金总额的100%一次性预交。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对没有预交劳动保险基金的工程项目,各地、市、县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及开工手续,建筑施工企业也不得施工。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或工程竣工后不进行清算,拖欠劳动保险基金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登记。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分工,收取劳动保险基金:

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自治区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

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地、市、县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并负责将代收的劳动保险基金及时上缴。

(五)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承包任务的,应将按工程所在地规定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数额如实上报主管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必须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不设立劳动保险基金帐户。具体收取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七)收取劳动保险基金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劳动保险基金。

三、拨付管理

(一)享受劳动保险基金拨付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3、就业人员相对稳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宁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于每年元月底以前编制劳动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负责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该企业所需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拨付劳动保险基金。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标准:

1、拨付劳动保险基金,以企业上交的社会统筹费为拨付依据。有分包行为的,应扣除分包工程所含劳动保险基金。

2、参加社会保险的国有和城镇建筑施工企业按企业实际支出拨付。

3、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4、中央及外省入宁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劳保费拨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五)对不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统筹费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的委托扣款通知后,有权代扣代缴。

(六)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后,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的条件及审批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规定办理。

(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按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离退休职工的增减情况及有关报表,并接受建设、财政、劳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或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送主管该企业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季报送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统计报表,作为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定的劳动保险基金拨付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拨款。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报表等制度,并接受财政、劳动等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

(三)劳动保险基金是为了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财政部门也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

(四)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对拨付的劳动保险基金要及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部门,对不按规定上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停止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五)未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报建开工等手续和产权证书的,要追究该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并责令追回应缴劳动保险基金。

五、附则

(一)实行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办法后,企业享受该费用的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情况时,应在完成分立、合并、重组工作后一个月内将企业的变化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重新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手续。

(三)建筑施工企业终止、转产、不再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清算后,不再继续向该企业调剂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回族建筑第4篇

1.维吾尔民族是怎样形成的?

维吾尔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世纪。维吾尔族的祖先为回纥,最早出现在中国历史的时间是公元317到公元420年左右。公元7世纪时期,回鹘汗国与唐代开始友好往来,互相派遣大使,并且回鹘汗国依赖唐代协助镇压了两次叛乱。在8世纪左右的漠北草原游牧的回鹘人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回鹘汗国。汗国瓦解以后,人们分三支队伍向西迁移。西迁的一部分回鹘人集中在吐鲁番之后,建立了高昌回鹘汗国,然后演变成古代中亚国家的民族和吐蕃、契丹等民族随后逐步形成了维吾尔族。公元9到12世纪时期,维吾尔族社会经济和文化得到快速发展,经济方式由游牧逐渐转向农业经济。在12世纪时期,契丹贵族部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西辽政权并统治了高昌回鹘地区。13世纪,成吉思汗的蒙古汗国取代了西辽政权,维吾尔族人民的统治权又回到蒙古察合台汗国手中,由他们建立和管理他们的后代。在15世纪逐渐形成对塔里木盆地南缘的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地方政权,历史上称为 “叶尔羌民族”。在17世纪50年代,,蒙古卫拉特准噶尔部控制了汗国的实权。在18世纪中叶清朝军队平息了准噶尔贵族叛乱使新疆得到统一。1762年,清代设立伊犁将军府,在新疆实行军事统治。左宗棠从1878年的阿古柏恢复新疆,俄罗斯被迫返还我国的伊犁地区。清政府于1884年在新疆建立省市。从此,维吾尔族人民与祖国大家庭的关系更密切。

因此,维吾尔族的形成是由多种民族的迁徙渗入而逐渐形成的,作为维吾尔族的传统文化,最主要的还是要看在本民族中最主要的民族成分、风俗习惯的演变等因素。维吾尔族传统艺术图案的风格主要特征是:装饰纹样中不仅有中原汉文化的特点,同时还兼具一些其他地区文化的艺术特色;图案中既有维吾尔族特有的纹样组合形式,也吸收了回族、汉族、哈萨克族等其他民族的图案特色,如同多种艺术形式的有机组合。虽然,维吾尔族传统图案的形成渊源如此繁复,但是千百年来,维吾尔族建筑装饰图案却依然展现出其独特的顽强生命力。

2.维吾尔族传统纹样形成的宗教因素

14世纪时期,伊斯兰化的察合台汗国国王的儿子举兵进攻土尔番,残害和杀戮当时信仰佛教的维吾尔族人,致使其他剩余的维吾尔族人民被迫改信伊斯兰教。因此,一些皈依伊斯兰教的信徒又加入了刚形成的维吾尔民族。高昌回鹘地区早期以游牧为主,但是在中原汉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开始从事农业。方面,早期信仰摩尼教,之后改信佛教,所以中原地区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以及佛教的规矩礼仪和宗教意识对高昌回鹘地区的维吾尔族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高昌回鹘维吾尔族的特性与传统维吾尔族的民族特征差异很大,但是也不能把高昌回鹘维吾尔族与传统维吾尔族割裂开来,他们还是同属于维吾尔族的行列。11世纪初,喀喇汗王朝征服于阗,接着又征服塔里木盆地北部的龟兹,西至塔里木盆地的中部。喀喇汗王朝统治期间,无论是回鹘统治者还是普通民众全部必须信仰伊斯兰教,这个规定使回鹘王朝发生了质的改变,皈依后的意识形态、风俗习惯以及传统文化、艺术风格等都发生了创新性的变革,对当时的回鹘民众以及被统治地区、土著居民的民族传统等都有很大的影响。

伊斯兰教属于后起的宗教,在很多方面都有禁忌,它们崇拜的真主并没有具体的形象,任何对有生命的具象描绘都被认为是对真主的亵渎,因此在伊斯兰教中描绘人和动物的形象是不被允许的,而植物被认为是无生命的却可以被表现。所以,由于限制和要求创作的主题,这一方面阻碍了维吾尔族艺术主题创作空间;另一方面,这种人为的转移和偏见也导致了维吾尔族传统植物纹样的快速发展模式。

维吾尔族传统纹样的样式分类

新疆地区丰富的植物物种为维吾尔族装饰图案的造型来源提供了大量的自然形态素材,自然形态和几何形态是图案造型构成的基本要素,这些都是源自天然植物有机的图案设计模式,以活泼的组合形式,不仅漂亮,而且简单的、有序的设计样式,也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形式韵味和艺术美感。维吾尔民间艺术家在这些本地的花、草药、水果和蔬菜等自然对象的形态全面观察的基础上,吸收了关于形式美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经验,又将这些自然元素,在形式上进行大胆的且有意识的样式转换,最后得到的自然形态即几何形式。这种从自然形态纯形式的造型改变不仅升华实物图案设计的审美形式,而且在民族文化、历史背景和文化环境中,诞生了独特的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

1.巴旦木纹样系列

巴旦木是新疆地区典型的特产植物, 它受到新疆地区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发展的影响,发展为独具新疆特色的巴旦木纹样。尤其是巴旦杏的分枝形状和水果以及花的形象,维吾尔族艺术家在概括、提取和纯化后,采用直接组合样式和连续组合样式装饰在维吾尔民族工艺品中。巴旦木是一种特定形式的美,根据自然美的规则产生,按照实际的生活习惯,从世俗生活延伸到道德教化,通过道德启蒙美学艺术元素的法则之美,这种艺术风格受到维吾尔族民众的欢迎。巴旦木是维吾尔传统健身补品和药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家庭中是最珍视的坚果,或作为礼物馈赠朋友,或者作为装饰图案标志刺绣在连衣裙上, 雕刻在建筑物的门窗等细节上。可见,因为它的食用价值、药用价值、经济价值、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使得巴旦木与维吾尔族人民的日常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在伊斯兰宗教法典《古兰经》中“反对任何具象形式的偶像崇拜”的宗教信条的影响下,维吾尔族民众逐渐把对自然界花草树木的热爱转变为传统风俗习惯和日常生活装饰中。维吾尔族民众非常注重建筑装饰,而巴旦木纹样在建筑装饰中的应用可以说是比比皆是。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特征,维吾尔族民众大多选取木材为主要的门窗装饰材质,木材的可塑性及凿刻性较强,因此,这也一定程度上造就了维吾尔族建筑装饰纹样的多样性。例如,入户门的门板上常常会镶嵌及雕刻以巴旦木为原型改造的各种适合纹样;在门罩的位置,通常会以巴旦木的枝叶联结而组合成的连续纹样;在窗框的横梁处,多装饰成组的巴旦木连环珠状纹样;窗户的外部造型也多借鉴了巴旦木果核的形状特征;这些装饰图案的应用都突出显示出维吾尔族民众对巴旦木纹样的喜爱。

2.石榴纹样系列

维吾尔族民众非常热爱自己的家乡,他们将这种对植物纹样的热爱展现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在民居建筑的外部装饰上。维吾尔族建筑装饰图案的色彩斑斓成为新疆民间工艺美术文化宝库中的一块绚烂的瑰宝。

维吾尔族建筑纹样的组合样式具有独特的风格,就像他们的文字那样,主要由线构成的,非常流畅、舒展和大胆。各种线条互相穿插,而且在前后平面中又有水平的变化。布局均匀,饱满,密度适中。有时候,在一个特定的外部框形中可以对整体纹样作适合的渐变,这样不仅可以顾全整体,又有具体的细节之美。维吾尔族民众大都是穆斯林信徒,他们的建筑装饰图案一般主要装饰在维吾尔传统清真寺和麻扎建筑上,后来才应用于维吾尔族民居装饰上。维吾尔族建筑装饰纹样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无论是题材的选择,构图方式,图案的组合,颜色的搭配,都具有维吾尔族民族特色,展现着维吾尔族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石榴因为它的味道酸甜而且石榴多籽(意为更多的孩子)因此备受维吾尔族人民的喜爱。

3.葡萄藤蔓纹样系列

维吾尔族的传统纹样“斯勒曼”,汉族人称它为“云头如意纹”,维吾尔族也有说是从麦芽或从忍冬纹中变化而来,还有些人认为来自于葡萄藤蔓的图案,它的产生、传播和应用,都具有浓郁的伊斯兰宗教色彩,因此,维吾尔族民众都非常喜爱葡萄藤蔓纹样装饰于建筑门窗上。葡萄图案主要是叶子和藤蔓装饰的主题图案,刺绣和建筑装饰在维吾尔族中是最普遍的。以柔和曲线为中心伸展的藤蔓和交错的树枝相互盘错,相互扭曲,在藤蔓上还可以加花或叶来装饰,这些装饰题材可与装饰点缀空间的需求而改变方向和面积的大小,这样它可满足任何形式的需求,以填补装饰区域。其它如桑椹、石榴等都是维吾尔族家庭普遍种植的果树,因此,这些类型的植物在装饰图案都比较常见。

装饰艺术的客观需要,民间艺人在不知不觉中再现了葡萄原形的同时,又反映了丰富的变化组合样式,显示出植物纹样体现他们的意识形态。作为比较有代表性的建筑装饰,葡萄等水果和鲜花的图像一般是结合某些抽象图案作雕刻装饰,装饰在门窗的木横梁和琉璃釉砖的外墙壁上。

维吾尔族传统纹样在现代门窗装饰中的应用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维吾尔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辉煌的艺术成就,从服装到日常用品,以及他们的家园,都有装饰图案艺术的深刻印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传统建筑图案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巨大宝库。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在建的许多公共建筑,许多传统的维吾尔族建筑图案已被广泛使用。如自治区政府,人民剧场,自治区博物馆,美术馆,二道桥商圈,以及一些影院也采用了传统的民族图案作装饰。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一些维吾尔族穆斯林聚居区还建有传统元素的建筑物,如乌鲁木齐民街上的建筑外部装饰都运用了一些传统的维吾尔族图案造型,具有典型的伊斯兰教建筑的风格。

80年代以来,随着生产和改革开放,现代交通的便利性,区域之间的共同发展,东西方文化艺术建筑风格被带到了维吾尔族聚居的地区。此外,受其他兄弟民族和东西方艺术图案交流的影响,维吾尔族的建筑装饰图案风格逐渐多元化。为了更好的实现维吾尔族传统图案的传承有序,现代维吾尔族民居的家用防盗门的设计已经呈现传统图案与现代文化相互融合的发展趋势。例如,把二次连续以及藤蔓纹样以凹凸的形式烙印在现代民居的家庭防盗门上的形式;或者把某些带有伊斯兰文化色彩的几何形式装饰在现代民居的窗框及细节部位等形式。这种技术与文化的转变形式,也正体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装饰技术的新的变革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维吾尔族传统纹样的发展传播,也能更好地促进现代维吾尔族民居门窗装饰的创新性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大多数维吾尔人过着定居稳定的生活。然而,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一些古老的传统手工艺技术后继无人,传统文化正在消失。如果在这种情况不给予重视,将导致装饰图案和生产技术,例如如何使用传统手工艺技术来生产木质雕花门窗技艺等。维吾尔族传统装饰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迫切需要重视,更需要融入现代多元文化的创新和发展,这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华夏美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11月第一版, 9页.

[2]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东方出版中心, 1985年1月第一版, 199页.

[3]张亨德, 韩莲芬, 煜红编绘.维吾尔族装饰图案.人民美术出版社, 1994年10月第一版.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回族建筑第5篇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民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或者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 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应当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质量标准为:

三、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 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元,每月工资_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依法享受因工伤亡待遇。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规定的作业场所和防护设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六、 其他约定的事项

七、 违约责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回族建筑第6篇

关键词:汉文化;伊斯兰文化;接待服务;园林公务酒店

中图分类号:TU2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7-0129-03

1.前言

园林景观设计从来都是脱胎于文化的产物,无论是诗情画意的中国传统园林,还是在新旧文化下碰撞产生的现代园林景观,那格局、建筑,甚至其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是当时文化的体现。当传统的汉文化背景遇到伊斯兰文化传统会迸射出怎样的火花?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市接待中心的园林景观就是这样一个力图体现多种文化特色、多种文化融合的设计作品。

2.项目背景与基地现状分析

2.1项目背景

接待中心计划建成新疆昌吉州规格最高的园林式公务酒店,主要是为州、市政府及国家高新开发区大型会议活动提供接待服务。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接了此次景观设计任务。如何在保障接待中心的接待功能的前提下,景观设计既体现出多种文化特色,又展现多种文化的融合;既能把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建筑之美完美体现,又能展现出整体园景的天衣无缝般的和谐之美,是本次景观设计的难点所在,也是我们要抓住的工作重点与预期目标。

2.2基地现状分析

基地位于昌吉市区西南侧,设计面积约为25hm2:南部为在建接待中心主体建筑,北部为现存的民族风情园,东部计划建成郊野公园(见图1)。

在中心北侧有一片古树林,树种为新疆的乡土树种——白榆。在十分严酷的自然条件下,古树林的存在难能可贵,应是一段被尊重的历史记忆,也是珍贵的资源而应加以利用(见图2)。

基地内最富有挑战的是建筑形式的多样性:在建的接待中心体量最大,占地面积达17685m2,风格为现代中式建筑。建筑采用出檐深远的黑褐色坡瓦屋顶,形象敦厚,色彩谦和,肌理文雅;外墙、立柱,墙基采用当地浅赭色石材,外观宽大、厚重而沉稳;木质材料衔接外墙与屋顶,富有当地民族特色的花格木质窗花是民族风格在建筑语言上的体现,虽然占的面积不大,但精而细致,宛若自然生长之出。整体建筑体现出既重现本土建筑元素的应用,又有现代人开放、包容吸收现代建筑风情的胸怀与精神(见图3)。原民族风情园内有三处保留建筑:一幢回族风格穹顶建筑,古色古香、雕花精美、风情浓郁(见图4);一幢瓷砖贴面回族风格的拱墙与穹顶组合式现代建筑(见图5);一处体现草原游牧民族风格的现代蒙古包样建筑,简朴大方,充满塞外风情(见图6)。

一个园内就有四种不同风格的建筑,怎样利用景观的力量将它们和谐、统一起来,无疑是本次设计的难点与亮点。

3.设计理念、设计灵感与设计思想的文化背景

3.1设计理念与设计灵感

对接待中心的景观设计归根结底是保障接待功能的发挥和环境的和谐与美丽。

我们分析接待中心的功能,形象地归纳为三个关键词:“州宾馆”、“宴客厅”、“风情园”。“州宾馆”应具备举办会议的各项功能,又要呈现出真挚的待客之道;“宴客厅”应满足接待需求;“风情园”则要向来宾充分展示园内引人人胜的美景,使他们对融汇传统与现代的人文景观、艺术成就及独特的民族风情久久不能忘怀。这与城市公共园林、绿化开放空间、一般公园设计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实现三种功能,提升园林景观层次,将待客之地上升为和谐之境是设计追求的境界。

设计的灵感来源与对基地的多次调查与缜密的思索,一幅幅图作在头脑中闪现又否定,终于针对狭长的基地特征,想到一幅徐徐展开的中国山水国画画卷——把基地的建筑与景观看作画卷上的一幅中国画风格的巨幅画作,把接待中心建成一幅画在昌吉大地上的巨幅画卷。

中国山水画是中国人情思中最为厚重的积淀,体现以山为德、水为性的内在修为意识。一幅典型的中国山水画,近景常常杂木丰茂、楼台林立、人物悠闲,表现的是人与他人的互动、自娱田园的恬静;中景往往台阁古稚、野水孤舟,表现的是超然世外平淡中和的心境;远景往往远山含黛,终于天色融为一体,蕴含着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的最高境界。我们把这“人与他人”、“人与心境”、“人与自然”的三分位空间模式作为本方案功能安排的依托,这中国风的设计理念也与接待中心的建筑风格及整体功能要求相当契合(见图7)。

3.2设计思想的文化背景

汉民族的思维方式注重事物的综合性和整体观,追求一种“意在言外”的美学趣味。这些处世哲理对园林艺术创作和鉴赏的影响与浸润作用是具体而深刻的。中国传统造园手法深藏哲学意识,更富维护和谐、追求完善的热情。

昌吉回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强调团结、崇尚科学及推崇绿色。

两种文化的思想本质是相通的,都体现对人类幸福与社会和谐的追求。在接待中心的设计中,我们是以中国传统造园手法为基底,将体现不同文化特色的建筑与景观元素糅合在一起,使它们虽各具特色,但园区各功能区之间变幻自然,连接流畅,园区的整体景观是和谐、统一的。

4.景观布局

4.1整体布局

接待中心的主体景区包括入口迎宾区、建筑中庭区。它是完成接待中心承担的会议与住宿接待任务的主要功能区。在这部分空间里发生的将是“人与他人”之间紧密的互动——或亲或疏,或诚恳或虚假,或成功或失意。主会议厅造型宽阔、沉稳、简洁、时尚,周边是开阔、平整的草坪,疏密有度的浓绿林木,这种景观无疑会促使人们以平和、包容、大度的心境处理“人与他人”之间发生的种种问题。

紧接着的是后院休憩区。本区是原风情园。保留的穹顶建筑、拱墙与穹顶组合建筑、蒙古包样建筑即在本区。为加强休憩功能,规划新增了漫步道、景观登高亭、具有伊斯兰元素的新月形的月牙湾水域。试想,会议闲暇之余,在古树成荫碧水淙淙之地,携新朋旧友、同事同学,或品尝佳肴,或漫步谈心,或登亭高谈阔论,或池畔促膝谈心,岂不美哉!其体现的即是“人与心境”的契合。

园区最北端的私密山林区利用建筑基地开挖的土方堆山,遍植树木,安排三处VIP住处,隐于浓荫之中,静谧安详,令人暂离纷乱世事、滚滚红尘之烦扰,体验与感受的是“人与自然”的美妙。

接待中心的几个功能区,功能不同,建筑与景色各异,我们采用中国山水画标识性的行云流水般的大曲线形状漫步人行道将它们联接起来,其间,进一步用不同种类、不同色调、高矮参差的植物搭配,以孤植、丛植、成行、成列等不同的种植方式布置其中,以糅合不同功能块面,将整个接待中心不留痕迹地和谐、统一起来。

郊野公园区将规划成昌吉市健康慢行系统的主轴线,设计种植纪念林、特色林、特色果木林,设计自行车与人们慢跑、快走的慢行道路系统,将是昌吉健康慢行轴线上重要节点(见图8)。

4.2功能分区

接待中心功能分五个区:人口迎宾区、建筑中庭区、后院休憩区、私密山林区、郊野公园区(见图9)。

4.2.1入口迎宾区

入口迎宾区是接待中心的门面。宽阔的双弧形大路像舒展的双臂在欢迎尊贵的客人。简洁大气的密林草地烘托出主体建筑景观。平整的草地可做礼仪之用。中轴线北端的旗台突出了庄重的氛围(见图10)。

4.2.2建筑中庭区

建筑中庭区力图以现代设计手法表现中式庭院元素。微地形遮挡视线使庭院内及宾馆住客均享有一份宁静的空间。铺设的木平台可将就餐活动移至室外。无边水池加叠水景观让整个中庭充满生机(见图11、12)。户外烧烤区设计有葡萄藤廊架,以突出新疆特色(见图13)。

4.2.3后院休憩区

后院休憩区有古树林陪伴的民族餐厅、宿舍、月牙湾、篮球场、羽毛球场,林下开辟木栈道,使古树受到的干扰降至最小,西北堆高处设景观亭。

4.2.4私密山林区

私密山林区将三处VIP院落安排最北端,隐藏在密林之中。

4.2.5郊野公园区

郊野公园区将对公众开放,有自行车及漫步道路系统、休闲度假木屋、停车场。

5.本项目的独到之处

5.1用一条具有中国画风格行云流水般飘逸的园路将这些文化背景的建筑及其不同功能区域联系在一起。风格行云流水般飘逸的风格及其周边不同的各具特色的植物配置,将不同民族风格的建筑连接成令人赏心悦目的整体。

5.2根据不同功能区、不同风格的建筑选配不同地域特色的绿色植物,合理配置,即体现局部区域特色又使整个园区意境的协调一致。

选用的植物应注意其抗寒性及耐早性。

私密山林区可选用樟子松、雪岭云杉、红皮云杉等常绿树及大叶榆、圆冠榆、新疆杨、复叶槭、文冠果、黄金树、榆叶梅、黄果山楂、珍珠梅等。可遮荫、隐蔽、观花、赏果。

后院休憩区回族风格建筑周边可选用小叶白蜡、梓树、箭杆杨、倒榆、三刺皂角及紫丁香等回民喜爱的遮荫、观赏树种。蒙古包样周边可选樟子松、胡杨、刺柏、沙枣、红柳、白梭梭等具有大漠风情的观赏植物。

月牙湾水域可选用珍珠梅、垂柳、银白杨等兼顾倒影的优美。

建筑中庭区可选用红花槐、杏、樱花、金银木、海棠、五叶地锦等,创造出精致的内院景观。

5.3绿化植物强调选用当地原生性植物,如杨、榆、柳、桦、山楂、及种植实践证明可以在当地健壮生长的引种植物如樟子松、夏橡、三刺皂角、圆冠榆、王子锦带、红瑞木、丁香、五叶地锦、卫矛、水腊等。

注重古树的保留与保护,林下增设木栈道,使人感受历史的沧桑。

积极运用秋色叶树及野花地被形成丰富的植物景观。

5.4十分注意新疆水景处理的特殊性。夏季极度缺水。冬季寒冷、漫长,景观水会有结冰、冰涨现象。

中庭内的无边水池加叠水,池底铺设黑色卵石,冬天水排空薄雪覆盖时,白色的雪和黑色的卵石透出纯净美感,厚雪满池会突出寒冷地带室外景观特色。后院设计的自然式水景,形状为伊斯兰宗教标志新月形,水体顺地形而成,驳岸由碎石镶边,风格为精致中带点野趣。冬天形成冰湖景观,与湖边的雪树冰挂一起欣赏,别有北国风味。景观水水源均来自接待建筑排水及废水初处理后的中水。

5.5人车分流的路网

环绕基地5m车行路及中心区人行漫步道的设置,强调了整体路网功能的完善与提升。

回族建筑第7篇

维吾尔族是我国最古老,最文明的民族之一,维吾尔建筑文化历史悠久、内容丰富、风格独特,具有鲜明的民族和地方特点。维吾尔建筑是维吾尔族自古以来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丰富了中国建筑文化宝库,对中国传统建筑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促进了中国木结构建筑及砧石建筑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建筑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具有独特的风格和特色,是维吾尔建筑文化园林中一枝瑰丽的奇葩。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主要包括清真寺建筑和陵墓(麻扎)建筑两大类,这两大类建筑是维吾尔族建筑艺术的精华所在,是新疆伊斯兰教文化艺术的主要载体。它集中展示了维吾尔族传统文化与伊斯兰教文化长期交融形成的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的特点和风格,同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维吾尔族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在了解民族文化、研究民族历史、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和祖国传统文化等方面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发展历程

1.伊斯兰教传入以前的维吾尔族建筑概况

维吾尔族建筑文化是维吾尔族与我国其他兄弟民族互相学习、共同劳动的结果。维吾尔建筑的历史与维吾尔族历史以来所处的地理条件、生产和生活方式、文化艺术、风俗习惯、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西北部,面积160多万平方公里,占我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与蒙古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八个国家相邻,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我国陆地国境线总长的四分之一。

新疆地形复杂,主要由三大山脉即阿尔泰山脉、天山山脉、昆仑山脉和两大盆地即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组成。天山山脉把新疆分成南北两部分。北部有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的农田、原始森林及库尔班通古特沙漠,降水量相对南部较多。南疆有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河流灌溉着几十块肥沃的绿洲。南疆降水量很小,气候干燥,有些地方年降水量不足50毫米。塔里木河是南疆最大的水系。

新疆地处亚欧腹地,曾是古代许多种族和部落繁衍生息,过往交融的历史大舞台。新疆又处在我国汉文化、印度文化、伊朗波斯文化、西亚阿拉伯文化、欧洲希腊罗马文化等古代文明中心的边缘,也即诸文明中心的交汇点,东西方文化传播和交汇的通道。维吾尔族文化以新疆这片独特的地理环境为背景,以丝绸之路为历史大舞台,从而产生、传播和发展的。

维吾尔族主要聚居在新疆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周围的肥田沃野上和天山北部准噶尔盆地的一些绿洲地带。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周围有肥沃的绿洲,是新疆重要的农业基地,靠高峰雪山融化形成的大小河流灌溉着这片土地。北疆有辽阔的草原,是新疆重要的畜牧业基地。维吾尔族多少世纪以来,就繁衍生息在新疆这块土地上,经过世世代代的辛勤耕耘和艰苦努力,不但创造了新疆辉煌的历史文化,而且也为创造现代文明、繁荣昌盛的新新疆立下卓著功绩。

从方面,维吾尔族历史上曾经信仰过萨满教、摩尼教、佛教和部分基督教,最后信仰伊斯兰教。不同的,奇异的地域环境、长期的多元文化融合和积淀,给维吾尔族文化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维吾尔族建筑艺术以自己独特的造型艺术,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宗教和文化的特点。在维吾尔族所信仰的数种宗教中,佛教和伊斯兰教尤其是伊斯兰教对维吾尔建筑的影响非常重大。

大约公元1世纪前后,佛教由克什米尔向东越过葱岭进入西域。西域便是东西方文化交汇的要道,是丝绸之路中文化交流、传经布道的重要场所。因而,当时的于阗、龟兹、高昌便逐渐成为西域佛教中心。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佛教遗产大多集中在这三个地方。

从佛教传入至公元2―6世纪,即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佛教在新疆发展的高峰时期。这期间的于阗、疏勒等地寺庙林立,在龟兹的佛寺遗址、石窟等规模可谓全疆最大,数量都最多。接着龟兹国建造了克孜尔尕哈(今库车)、克孜尔(今拜城)、等石窟寺,这些石窟寺都规模较大,雕塑和壁画精美。从此可见,佛教文化的影响在新疆已非常普遍。公元6―10世纪,即隋、唐时期,除于阗外,疏勒、龟兹、焉耆、高昌等地的佛教也都更加繁荣兴盛。这时中原的政局稳定,经济繁荣,佛教文化随之进一步兴盛起来,对西域文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现存的高昌、交河故城里佛教寺庙的形制明显地吸收了中原佛寺庙建筑的影响。公元10―15时期,即宋、元、明时期,佛教在新疆逐渐衰退,并逐渐被伊斯兰教所取代。总之,新疆的佛寺佛塔建筑随佛教的传入、发展、兴盛、衰退而逐渐演变,规模从小到大,形式从简到繁,直至后来因佛教衰退而荒废。今日的佛教文化遗产对研究新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所创立的各个王朝的政治和经济制度曾对维吾尔族建筑产生过一定的影响。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曾创立过鄂尔浑回鹘汗国、高昌回鹘汗国、喀喇朝汗国和叶尔羌汗国等汗国和王朝,这些汗国和王朝根据自己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的需要,在自己的疆域内促进了宫殿、堡垒、城墙和宗教建筑的发展。

回纥汗国从744年至840年前后共存在一个世纪。回纥汗国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合作关系等方面都有所发展,内地汉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对回纥社会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对回纥社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据考古和文献记载,证明回纥人先后所建的可汗城,贵富城等,在建筑艺术形式和风格方面,都深受汉族建筑艺术的影响。

高昌回鹘王国地处东、西方文化交流的要道,当地的文化比较发达,继而又受到东西方文化的渗透与影响,逐渐形成王国独特的民族文化形态。根据遗留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和各种文字的历史文献记载,都说明高昌回鹘王国时期是维吾尔族的文化进入一个繁荣昌盛的发展时代。佛教的哲学思想与佛教艺术在高昌回鹘社会中占主导地位。据考证,今日的高昌故城[ 高昌故城――坐落在吐鲁番市东40公里处地的木头沟三角洲地段。城墙高耸宏伟,全城分内城、外城和宫城三部分,周长约5.4公里。这里曾是古代新疆重要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之一。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孟凡人编著.新疆古代雕塑辑佚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6页]、交河故城[ 交河故城――坐落在吐鲁番市西10公里处地高台上,河水从四周交流而过,是为交河。全城长约1600米,最宽处约300米,无城墙,以约30米高的土崖为天然屏障,有南、东、西三座城门,城市集中建在中南部长1000米的范围内。一条中央大道串起一条条小港,中南部是官署、民居还有地宫,北部是集中的佛教寺院区。高昌回鹘时期这遗迹作为古丝绸之路上的名城是现今中国保存最完好的古城之一。1961年3月被国务院列为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孟凡人编著.新疆古代雕塑辑佚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5页]、北庭故城[ 北庭故城――位于吉木萨尔县城北约12公里处,是唐代北庭大都护驻节之所。古城城墙为内外两重,外城周长4596米,为唐朝构筑;内城周长3003米,在高昌回鹘时期修建。1988年被列为部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凡人编著.新疆古代雕塑辑佚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56页]等都是当时回鹘王国的佛教中心。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位于吐鲁番市东南40多公里的处的火焰山峡谷出口一处叫木头沟的半圆形山腰断崖平台上。现已编号的洞窟有77个,其中保留壁画的约40多个,大都开凿于公元6―10世纪的氏高唱王国和回鹘高唱王国时期,是吐鲁番地区现存洞窟最多,壁画最丰富的一处石窟群。1982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樊传庚著.新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6页]、北庭佛寺、库木吐拉石窟[ 库木吐拉石窟――新疆第二大石窟群,位于库车县西约25公里处的崖壁上。现已编号洞窟112个,建造年代大致分三个时期:约5―6世纪的龟兹王国时期,约7―8世纪的安西大都护府时期,9世纪始的回鹘时期。库木吐拉石窟的多元文化现象在世界佛教文化遗产中占有特殊的地位,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樊传庚著.新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5页]、拜城克孜尔千佛洞[ 拜城克孜尔千佛洞――是新疆最重量级的物质文化遗产之一,位于拜城县东约50公里的克孜尔乡东南7公里戈壁悬崖上。是新疆最大的石窟,大约建于公元3世纪,止于公元8―9世纪,是中国地理位置最西,开凿年代最早的大型石窟群。目前暴露在地面上的洞窟有339个,壁画有5000多平方米,其中窟形保存比较完整、壁画保存较好的洞窟约80多个。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樊传庚著.新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44页]都有回鹘王国时期的壁画与彩绘。

喀喇汗王朝时代是在维吾尔文化史上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时代。这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了科学文化的进步,尤其是回鹘人全面接受伊斯兰教以后,文化生活及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在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等方面逐步伊斯兰化了。佛教文化逐渐被抛弃,形成了受伊斯兰文化洗涤的新思想观念。

叶尔羌汗国时期的维吾尔文化艺术也有了巨大发展,对以后维吾尔族的文化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叶尔羌汗国的首府叶尔羌周围的广大地区正是伊斯兰教的依禅派势力占优势的地方。依禅派传入塔里木盆地南部边缘地区的数百年间,不但在维吾尔的政治、经济领域有着强大的势力,而且对维吾尔族的思想和文化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伊斯兰教的传入及其对维吾尔建筑的影响

公元10世纪上半叶,喀拉汗王朝统治者接受了伊斯兰教成为古代维吾尔人上的一个重大历史转变,此后,维吾尔族信仰过的数种宗教逐渐被伊斯兰教所取代,伊斯兰教成为维吾尔族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礼仪以及婚姻、丧葬、遗产分配等制度,渗透到穆斯林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民族文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伊斯兰教文化与维吾尔族传统文化相互渗透和影响,不断协调和融合,伊斯兰文化给维吾尔族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文化成分。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维吾尔族建筑的内容和风格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伊斯兰教的教规和教义融入到了维吾尔族建筑之中,并形成了传统的民族建筑风格和伊斯兰建筑风格融为一体的一种新的建筑风格――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风格。根据伊斯兰教宗教活动的需求,逐渐建立了清真寺、教经堂和麻扎等伊斯兰教宗教建筑。随着清真寺的建立和伊斯兰建筑艺术的发展,佛教艺术逐渐被伊斯兰建筑艺术所取代,适应伊斯兰教教义的一种新的建筑文化也即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文化逐步形成。

伊斯兰教建筑的创建和发展因伊斯兰教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文化语境中的传播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清真寺是伊斯兰教重要的活动中心,穆斯林每日“五时拜”,每主麻日的会礼,每年的两次会礼,都在清真寺举行。清真寺还是穆斯林交往的场所。穆斯林每日、每周到到清真寺共同礼拜,可借机互致问候、联络感情、沟通思想、交流信息。早期的清真寺是非常简陋的,清真寺建筑艺术伴随伊斯兰教开端而发展,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清真寺反映了伊斯兰教的盛衰,消长。清真寺是由伊斯兰教先知创建的。622年先知由麦加迁至麦地那,并建造了伊斯兰教首个清真寺――库巴伊寺[ 库巴伊寺:随着穆斯林的宗教活动、政治活动以及其它社会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急需一个从事这些活动的场所,于是,伊斯兰历史上第一座清真寺便应运而生。穆圣鉴于新形势的需要,领导迁士与辅士,离麦地纳城西南3公里处,建造了一座清真寺,因附近有古巴义井,该寺也叫古巴义清真寺。当时穆斯林的事业处于草创阶段,经济条件、物质基础都比较差,因此,穆斯林因陋就简,用一些土坯、枣椰干、树枝和泥土为建筑材料,建起了这座清真寺,奠定后来所有清真寺建设的原则基础,树立了基本模式。参见:马明良著.伊斯兰文化新论 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年]。麦地那清真寺最早是四面土坯墙环绕的庭院,以两排椰枣树干遮顶。当时清真寺的形制简单,陈设朴素,仅作为穆斯林礼拜真主的净地。清真寺的建造是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而发展的,伊斯兰国家将建清真寺作为宗教制度的核心和重要政策,穆斯林也视建清真寺为神圣的宗教义务和信仰虔诚的表现。因此,在伊斯兰国家,清真寺一般由国家和个人共同出资建设,随着伊斯兰城市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清真寺得以普遍建立。

随着伊斯兰教文化的渗透和影响,维吾尔族的建筑艺术在其传统建筑艺术发展的基础上,得到不断改革、充实和发展,具有了独有的风格和艺术特点。伊斯兰教对维吾尔建筑的影响具体地体现在建筑物的使用范围、内容和建筑艺术等方面。伊斯兰教严禁绘画和雕塑人物或动物,适应这一教义,其绘画和雕塑艺术自然也受到这一戒律的影响。根据伊斯兰教教义中有关不允许描绘生物形象的规定,将佛教寺院和佛像毁掉,再将绘有生物形象的装饰改成花卉纹样,清真寺内装修非常漂亮,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绘着各种色彩艳丽的植物和花草的图案,有的饰以花果形,有的饰以多层深进的米合拉甫之内,用阿拉伯书法写有大量的《古兰经》文,以其作为装饰,从而使殿内清新爽目。例如,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阿帕克和卓陵墓建筑都是用一种石膏混合物和彩色陶砖,按图样拼成的各种砌体和镶嵌体。墙壁和屋顶、房檐和廊柱,都绘有彩色的图案花纹,色彩明朗鲜艳,而且庄重肃穆。可以说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以独具一格的构图和雕刻技法显示出民族特有的装饰风格。

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艺术是古老的传统图案装饰与伊斯兰文化相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建筑艺术,在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一方面,文化的传入与融合,并不像宗教的更替那样简单,信仰这一宗教就需要彻底摈弃了那一宗教。而在文化方面,存在着一个民族的传统审美观念和客观自然环境影响下产生的地域文化。当伊斯兰教最初传来时,这里已经存在着诸多文化的融合现象,它不能将这些已存的文化毁掉,而完全换成阿拉伯文化。相反只能是在已有的基础上,对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文化的吸收、选择与融合的结果。伊斯兰教传入以后,维吾尔族在历史上曾经信仰过的各种宗教文化也即萨满文化,摩尼教和佛教文化,这些都造成了多元文化在此地沉淀与融合的现象。虽然,伊斯兰教取代了其他的宗教,但是,蕴藏在民间的佛教艺术中与伊斯兰教不相矛盾的东西却保存了下来。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的特殊风格表现在:它具有东方文化的特点,同时又吸收了一些西方艺术的风味;它既吸收了伊斯兰教艺术的精华,同时又继承和掺杂了佛教、基督教、祆教、摩尼教和其他宗教的特殊纹样;它具有维吾尔族图案艺术传统的特殊纹样组织形式,同时又吸收了汉、回、哈萨克等民族的纹样特点。另一方面,兴建清真寺的都是本地工匠和艺人,他们虽然学习了不少阿拉伯清真寺的建筑文化,但原有的传统文化,仍然根深蒂固的存在着他们的记忆之中,他们并没有简单地搬用阿拉伯或中国的建筑文化概念,而是将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形式融汇贯通,使之成为互相补充的因素,创造独特的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从而对祖国和世界建筑宝库,对整个人类文化,提供了富有创造性智慧的贡献。

3.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的发展历程

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在其发展进程中,经历了形成(喀喇汗时期)、发展(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时期)、高峰时期(清朝)及缓慢持续时期(民国―解放前)等发展历史阶段,对维吾尔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喀喇汗时期:喀喇汗王朝是突厥人建立的政权,先后定都巴拉沙衮和喀什葛尔,曾经在中亚地区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的作用。在木萨・阿尔斯兰汗统治时期(公元960年),伊斯兰教被定为国教。从此,喀喇汗王朝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在哈龙・布格拉汗二世统治时期(1074-1102),社会、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得到发展,喀什噶尔的文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喀喇汗王朝时代是维吾尔文化史上一个灿烂辉煌的时代。这时期由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促进了科学文化的进步,尤其是回鹘人全面接受伊斯兰教以后,文化及生活方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思想观念、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等方面逐步伊斯兰化了。佛教文化逐渐被抛弃,形成了具有伊斯兰文化特色的新思想观念。接受伊斯兰教以前,喀什噶尔曾是塔里木盆地西部与龟兹齐名的佛教中心,绘画和雕塑艺术都达到较高的水平。伊斯兰教传入以后,伊斯兰教对喀喇汗朝的建筑艺术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与普及,佛教的绘画和雕塑逐渐被伊斯兰艺术所取代,维吾尔族建筑风格逐渐被伊斯兰化了。当时修建了许多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在伊斯兰教的影响下,原来具有浓郁的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建筑与伊斯兰教建筑风格相融合而具有了独具的特色。

喀喇汗王朝是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建筑艺术形成和普及的时期。喀喇汗时期的伊斯兰教建筑艺术在结构和造型方面,继承了伊斯兰教传播之前的古代建筑风格,是在根据伊斯兰教的教规和风俗习惯进行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首先以清真寺、教经堂建筑为主发展起来的。这个时期建筑技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烧制砖块的普遍使用,使大型建筑可以建的更高、更大,装饰书法则普遍采用色彩瓷砖,使建筑外观更加美丽。更能体现维吾尔建筑风格的是一些大的宗教建筑。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和宗教教育开始在各地兴起,兴建了一大批以培养阿訇、伊玛目、毛拉等宗教职业者为目的经文学校(麦德里斯)。“麦德里斯”是阿拉伯语,其意是:“授课之处”或“学堂”。在伊斯兰世界将中等和高等学府称为“麦德里斯”。关于在喀喇汗王朝大都巴拉沙衮有过多少麦德里斯,现存第一手资料极少。喀喇汗王朝时期,在喀什噶尔创建的麦德里斯,现存比较著名的有萨吉亚麦德里斯、麦斯吾迪亚麦德里斯、海姆迪亚麦德里斯、马赫穆迪亚麦德里斯等。这些麦德里斯,当时汇集了中亚各地学者,历史学家和作家诗人,并成为学术活动的中心。喀喇汗王朝时期的清真寺和麦德里斯在建筑方面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可以说是极其华丽的建筑。这些建筑,既继承了维吾尔族古典建筑之风格,又体现了伊斯兰教建筑艺术风格。伊斯兰教给维吾尔族带来了一种新的文化。麦德里斯的贡献之一就是既吸取了阿拉伯语言学和伊斯兰文化之精华,又继承了突厥语民族的语言、文学、历史和民俗学等民族文化传统,同时也全面阐明了哲学、道德观念,并培养出了诸如马赫穆德・喀什噶里和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等许多著名学者。

在喀喇汗时代,麻扎建筑也得以普遍建立。萨图克・布格拉汗去世后,在阿图什出现了他的麻扎,这是新疆第一座受到谒拜的伊斯兰教“圣墓”。后来,新疆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伊斯兰教的君主,传道者以及战场中死去的“殉教徒”和文化名人的麻扎。属于喀喇汗朝时期著名的麻扎除萨图克・布格拉汗麻扎[ 苏图克・布格拉汗麻扎――苏图克・布格拉汗麻扎是新疆地区喀喇汗朝第一位信奉伊斯兰教的可汗苏图

克・布格拉汗的陵墓,位于新疆阿图什市逊塔克乡。该麻扎始建于(955―956年),为新疆伊斯兰最早的麻扎。据传,初建的拱北坍塌后,曾重新建高大的九顶拱北。曾分别于叶尔羌汗国时期和1872年进行重建和扩建。参见:艾山.阿布都热依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以外,还有阿帕克和卓麻扎[ 阿帕克和卓麻扎――阿帕克和卓麻扎位于喀什市东约5公里的艾孜来提乡,是新疆规模最大,保存较好的古代陵墓。阿帕克和卓麻扎最早于公元1640年因埋葬阿帕克和卓之父阿吉・・玉素甫而修建。1956年该麻扎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政府出资按1874年式样予以重建。参见:艾山.阿布都热依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叶尔羌汗国王陵―阿勒同鲁克[ 叶尔羌汗国王陵―阿勒同鲁克:阿勒同鲁克位于莎车老城和新城之间的阿勒同德尔瓦兹以北,是叶尔羌汗国时期的王陵,它最早是在公元1533年为悼念赛义德王朝第一个汗王苏里唐・赛义德汗而修建的。参见:艾山.阿布都热依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突厥语大词典》作者马赫穆德・喀什葛里的麻扎[ 马赫穆德・喀什葛里的麻扎――马赫穆德・喀什葛里的麻扎坐落在喀什疏附县乌帕尔区西部,《塔西比里克山》(艾孜来提毛拉山)前面的清泉上。为纪念喀喇汗王朝时代著名的历史学家、语言学家马赫穆德・喀什葛里而修建的。参见:艾山.阿布都热依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福乐智慧》的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的麻扎[ 玉素甫・哈斯・哈吉甫麻扎――玉素甫・哈斯・哈吉甫麻扎是喀喇汗王朝时期著名的社会人士、思想家、哲学家和诗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1085年去世,安葬于喀什市东南吐曼河旁“巴尔嘎赫”的地方,并修建了陵墓。1957年被列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参见:艾山.阿布都热依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 新疆人民出版社,1989年]等。

察合台汗国和叶儿羌汗国时期:公元1131年西辽王朝统治了新疆,这时伊斯兰教建筑艺术没有得到发展,形成停滞不前局面。公元1212年,乃曼部落的首领屈出律夺去了西辽的皇帝―直鲁古的王位之后,伊斯兰教受到排斥,强迫当地居民不得信仰伊斯兰教。公元1218年后,蒙古人在新疆建立政权,虽然提倡自由,蒙古统治者起初因为不信仰伊斯兰教,所以伊斯兰建筑艺术发展较为缓慢,据《马克波罗的游记》记载,“察合台汗在一个时期,曾重用过天主教人士,允许拆除清真寺,修建天主教堂。[ 李德浩主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史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

]”尤其是后来发生的察合台的后代之间为争夺王位而进行的战争,使伊斯兰教文化艺术遭到很大程度的毁灭。十四世纪初,察合台统治者,为了缓和当地穆斯林们日益增长的不满,维护社会安定,允许进行宗教活动,起用索菲、依禅、和卓们。从此之后,迷信和卓,修建和卓陵墓的活动迅速发展,并且传播到南疆各地。十四世纪后半叶,新疆的内外局势发生巨大变化,公元1352年,秃鲁克帖木儿汗信仰了伊斯兰教,并重新统治了察合台兀鲁斯(后裔),公元1380年克迪尔霍加在别失八里、吐鲁番、哈密地区传播伊斯兰教,从此伊斯兰教在新疆变成主要宗教,并使伊斯兰教建筑艺术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建筑艺术和建筑材料也得到迅速发展。

在赛义德王朝时代,不仅修建了许多新清真寺、教经堂和陵墓,而且建筑工艺也得到了提高。随着谒拜圣人陵墓,迷信和卓活动的增加,陵墓修建得很宏伟,结果麻扎建筑在伊斯兰教建筑艺术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叶尔羌汗国时期的维吾尔文化艺术也有了巨大的发展,对以后的维吾尔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叶尔羌汗国的首府叶尔羌周围的广大地区正是伊斯兰教的依禅派势力占优势的地方。依禅派传入塔里木盆地南部边缘地区的数百年间,不但在维吾尔族的政治、经济领域有着强大的势力,而且对维吾尔族的思想、文化领域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叶尔羌汗国时期,建立了较巩固的地方政权,社会相对稳定,同时与中亚各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文化繁荣的局面。这时期的文化,艺术都受到了伊斯兰教的深刻影响,具有伊斯兰教的深厚色彩。在汗统治时期,在叶尔羌兴建了许多伊斯兰教建筑,其中汗勒克麦德里斯(王室教经堂)是比较著名的建筑。这个时期,麻扎谒拜形成一个高潮,“麻扎”是阿拉伯语的音译,原意为“圣灵之地”、“伟人之墓”,在维吾尔族中一般的墓地也称为“麻扎”。谒拜麻扎,是指对那些所谓“圣墓”顶礼膜拜,围绕墓地举行各种宗教活动。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除奉为惟一神以外,反对任何人物或有形物的崇拜,当然,崇拜陵墓也在禁止之列,因此,在正统派看来,朝拜麻扎是一种背离伊斯兰教教旨的“异端行为”。后来,随着伊斯兰教内部的分化和演变,在某些教派中逐渐形成对其首领及其陵墓的崇拜,并且成为一部分穆斯林宗教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麻扎谒拜的内容、形式和对象不尽相同,但是将麻扎神圣化并加以膜拜是一致的。

这个时期,传播苏非主义的活动得到了叶尔羌汗国统治者的支持,因此,在各地修建了好几所道堂(罕尼卡),都专门配备职业人员和奴仆,瓦合甫土地等。在南疆,伊斯兰教传入喀什噶尔不久,就有崇拜麻扎的现象。萨图克・布格拉汗去世后,在阿图什修建了他的麻扎,这是新疆第一座受到谒拜的伊斯兰教“圣墓”。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些陵墓建筑被荒废,有些被多次修复。麻扎成为部分群众重要活动场所后,其管理机构和经济地位也不断加强。大型麻扎附设有礼拜寺,教经堂和宗教法庭。随着麻扎影响的扩大,占有的瓦合甫土地也越来越多。在叶尔羌汗朝,麻扎瓦合甫土地已成为宗教寺院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朝时期:清代是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艺术全面发展和繁荣的时代。这个时期,维吾尔族清真寺、教经堂和陵墓等公共建筑在建筑艺术、结构、造型、修建技术、建筑材料和雕花装饰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不仅使原有的清真寺、教经堂和麻扎重新修葺扩大,而且又修建了规模大,建筑艺术水平高的新清真寺和陵墓、大门、塔楼的修造技术提高到了新的水平。集中使用彩色琉璃砖、彩绘、木刻雕花、石膏花饰等建筑装饰工艺技术,并逐渐成为新疆古代建筑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在清代得到大规模扩建的喀什噶尔的阿帕克和卓麻扎和艾提尕清真寺,规模宏大、气势雄伟。

近现代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概况:在时期,许多古代建筑和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一部分古建筑被毁掉。许多宝贵的建筑艺术遭到了空前的浩劫。例如,库木吐拉千佛洞遭到了人为的水淹现象,喀什等地的许多古老的礼拜寺被破坏,几百个具有历史价值的麻扎被拆除或捣毁。解放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古代建筑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为新疆伊斯兰教建筑的发展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新建清真寺如雨后春笋。经过10年内乱,清真寺遭到破坏,仅余152座。解放初期,清真寺发展到12000余座。现在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穆斯林人口发展到17.3万余,清真寺也已恢复到6000余座。每条街巷几乎都有一座甚至几座清真寺,人们的宗教生活基本得到了满足。这种密集化的分布,成了新疆维吾尔等民族地区清真寺的一大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许多清真寺得以全面修改,并重修了・喀什噶里麻扎,木卡姆音乐大师阿曼尼沙汗麻扎,以及《福乐智慧》的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麻扎等。民族色彩的传统艺术图案,在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兴建的许多公用建筑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人民剧场,博物馆,展览馆,还有一些影剧院也采用了传统的民族图案做装饰。2003年,在乌鲁木齐建设了一个具有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情人情的、集商贸娱乐为一体的建筑群――新疆国际大巴扎。新疆国际大巴扎将民族特色民族特色与现代商业完美结合,成为乌鲁木齐商业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它不仅属于商业,也是建筑艺术的经典,更是民族文化的一面旗帜。大巴扎在伊斯兰建筑风格和维吾尔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相结合的基础上,以砖石砌筑建筑手法,采用黄色为主色调,外墙饰面采用传统的与现代的饰面工艺相结合的处理手法,体现出空间和光影的变化,集中体现了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地域文化。国际大巴扎是乌鲁木齐展现民族风貌的窗口,成为乌鲁木齐市民族特色的象征。新疆国际大巴扎集旅游、观光、购物于一体,使之具有现代的独特的风情和商业氛围,吸引国内外游客到此休闲购物观光,从而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得到了认真贯彻和落实,着手修复被破坏了的一些文化古迹,有关部门曾多次对维吾尔建筑图案艺术组织调查,整理和出版民族民间图案集,举办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展览,为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遗产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自由政策在新疆全面正确的贯彻和落实,各民族人民自由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伊斯兰教清真寺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000多座发展到现在的2.43万座,教职人员由3000多人增加到2.8万多人。新疆经学院成立以来,为全疆各地培养了489名伊玛目、哈提甫或宗教学校教师等。

总上所述,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是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是维吾尔族传统建筑文化与伊斯兰建筑文化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同时,维吾尔人民在长期的社会活动与建筑实践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独特的风格和装饰艺术中,蕴涵着地域环境、民情风俗、审美价值等丰富的内容,在东西方文化交汇的广阔的文化背景下,体现了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等本质特征。对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的研究,有利于公众对维吾尔传统建筑文化的了解、认识与欣赏;有利于通过其独特的风格和艺术特点来体味其中深厚的传统文化;有利于了解和认识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和维吾尔族文化的历史关系,互相交流和影响的关系。对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建筑的研究,使人们从不同层面进一步深入了解新疆,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大团结,发展新疆的旅游业,推进新疆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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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

[8] 伊力夏提・吐尔逊著:《维吾尔建筑艺术范本丛书》,喀什维吾尔出版社,

2007年第一版

回族建筑第8篇

【关键词】定远营;特色;空间布局

1 定远营概述

1.1 定远营区位历史概况

定远营位于今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东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乌海市比邻;南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县、甘肃省景泰县相接;西与甘肃省武威市相连;北与蒙古国交界。在蒙古语中,阿拉善是“五彩斑斓之地”之意,巴彦浩特是“富饶之城”之意。

今阿拉善左旗古为《禹贡》雍州之域,春秋时属秦,始皇时置北地郡,汉时属北地、武威、张掖三郡,唐属河西节度使,宋景德中入于西夏,元隶属甘肃行中书省,明初为西部瓦剌地区1。清雍正年间在贺兰山以西、腾格里沙漠以东修建了定远营(见图1)。

图 1 定远营初期营建图

1.2 多民族活动的地区

阿拉善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中原与北夷的交界处,属兵戎要塞,同时也是众多北方游牧民族栖息生长的地方。历经匈奴、鲜卑、突厥、党项、回鹘等众多游牧民族,元朝以后,蒙古族在此地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游牧与定居生活。元代驻牧阿拉善的蒙古部落称为卫拉特,是成吉思汗之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裔。明末,蒙古卫拉特辗转演变成准噶尔、和硕特、土尔扈特、杜尔伯特四个部落。清朝建立后,和硕特部率先归顺大清。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正式设置阿拉善和硕特旗2,于是,和硕特部固定在阿拉善草原开始了居住放牧的生活。

2 古城的形成和建设

2.1 古城的建城

最初定远营的建立是清政府出于军事防御角度的考虑。雍正二年(1724年),时任札萨克王的阿宝被调至青海,管辖青海诸部,原属牧地阿拉善被收回。雍正四年(1726年),大将岳钟琪经过调研考察后发现,位于贺兰山西麓的阿拉善是蒙古地区与清廷之间的咽喉,西控居延,北连朔漠,东倚贺兰山,南邻鹿圈山,是镇守边疆的军事要塞,能够控制塞北各处,也是瀚海往来的捷径,具有极强的防御功用。此外,该地土壤肥沃,水草茂盛,既可耕种,亦可放牧。因此,奏请建兵营于贺兰山后。朝廷又派兵部右侍郎通智勘察后,决定在贺兰山以西十里兴建城市作为镇守之地。雍正八年(1730年)建成,定名为定远营,当时只在城内设参将衙门,并调绿营兵驻扎管辖。

雍正九年(1731年)阿宝王爷复归故地后,定远营被赐予其居住,旗府也随之搬迁。定远营也从单纯的军事要塞发展成为阿拉善的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中心,并在之后的二百多年里,为维护民族安定、抵御外敌发挥了巨大作用。

2.2 蒙古族王公对城市的建设

清政府把定远营赐予和硕特部,从军事角度看,相当于把驻守边疆保卫西北安定的任务交付他们。从政治角度考虑,作为漠西蒙古部落的一支,和硕特部是最早归顺清朝的部落,且第一代札萨克王和罗理是青海蒙古和硕特部领主顾实汗之孙,他与青海蒙古的关系直接或间接都会影响青海蒙古诸领主对清廷的态度3,这对于统辖青海蒙古也有积极意义。因此,当阿宝归牧阿拉善后,定远营就成为和硕特旗旗署和王府所在地。历代札萨克王一直断断续续对定远营进行修建,使其形成了草原上一座具有明清北京风格和蒙古族特色的城市,通称“亲王府”,也称“王爷府”。城内建筑大到王府,小到民居,规模不同,但结构相似,都是以典型的四合院建筑为基础,因此定远营有“塞外小北京”的美誉。建筑风格融入一些当地特色,呈现了中原主流文化与蒙藏文化的融合。

3 城市空间布局

3.1 城市总体空间布局

定远营建在营盘山的西南山坡上,城南城北还各有一条小山脉,城南有三条河流经过,东南方向有泉水,名为葡萄泉。恰恰符合堪舆中记载的背山面水、负阴抱阳的绝佳城市建设环境。

城市规模不大,东西长,南北短。出于防御,只在东、南两面设城门,南城门建有瓮城。东北面依山傍崖,利用深沟陡崖形成天险。北边营盘山是天然屏障,设石垒营盘。进可攻退可守,守住此地就等于守住清朝的西北门户。有《定远营记》碑文为证:“贺兰山北,乃朔方之保障,沙漠之咽喉也。……且形势扼瀚海往来之捷路,控兰塞七十二处之隘口。奉旨特设一营,名曰定远。……因山筑城,气势轩昂。设武 ,置屯兵。西接平羌,遥通哈密、巴里坤等处;东接威镇,远连三受降城、两狼山之要地。内外联络,边疆宁谧。”4

图 2“主”字形结构

定远营的总体空间格局呈“主”字形(见图2),流经城南的三条河流分别为“主”的三横,整座城池是“主”字的点,起于南城门的南北大街的中轴线贯穿三条河流,为一竖。城内建有王府、寺庙、官衙、蒙古兵营、各级王公贵族和喇嘛的宅院,城外是商业店铺和普通民众的住宅,城外还另设亲王府邸。这种城市建设方式与明代蒙古土默特部首领阿拉坦汗所建的美岱召和归化城如出一辙。可以推测,这是蒙古族部落王城的建设模式,将作为统治者的王公贵族和作为蒙古族民族精神象征的宗教中心集中在城内,用以彰显其威严和领导地位,划分出严格的等级,也为保护统治者们的安全。

定远营建成后,蒙、汉、回等各族商人、农牧民、手工业者从周边地区陆续前来贸易或谋生,长此以往,便有许多人在城外定居,逐渐形成生活片区。在臣服于阿拉善札萨克王管辖的同时,不同民族的各地民众也带来了各自生活技能。从清乾隆年间开始陆续移居的汉民发展农业耕种。同时因为阿拉善地区对寺庙权益的维护,各大寺庙都有自己的土地,因此也有喇嘛将土地店铺租给汉族或回族商人进行商业活动。这样,在定远营城外就形成耕地、牧地、商业店铺混杂的居住生活区,将政权机构围在中心。

3.2 城市核心空间――王府与家庙

王府和王爷家庙延福寺是城内建筑核心,占据着城市中心位置(见图3)。他们也是城内最早兴建的建筑物。

图 3定远营城区平面

王府是阿拉善历代旗王居住和处理公务的地方,建筑院落形式在依据大清会典中所规定的王府格局的基础上,经过历代增建、修缮,融合了清、蒙、藏、民国等各地各代不同的建筑风格,反映了阿拉善不同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和社会背景的缩影。

家庙延福寺是阿拉善庙宇之一,它紧邻王府西侧,俗称“衙门庙”5。其格局与汉式庙宇类似,有明显的中轴线,核心建筑大经堂在中轴线北端,是一座蒙、汉、藏式相结合的琉璃建筑,建于高台之上,覆黄色琉璃瓦,设东西仓房。

王府与延福寺在定远营中占据着统领地位,城市其余街道住宅都以此为核心展开,整齐划一,多为小型四合院,一般有正房和厢房,等级高的住宅也设置耳房和外厢房。由于地处贺兰山西麓,常年大风,气候条件影响了定远营居住建筑的形态。从保暖角度考虑,很少向北的有倒座。屋顶多为卷棚或单坡缓坡屋顶,削弱了强风对建筑物的损耗。

4 城市的民族特色

4.1 空间布局特色

定远营是以蒙古王爷的王府和家庙为城市核心、城内驻扎兵营、普通民众生产生活围绕在城外的典型蒙古族布局模式。

城内建筑布局明显反映了蒙古族部落中严格的等级划分。除了在王府周围形成的有一定规模的蒙古王公贵族和上层喇嘛的府邸,其余蒙古族居民和其他民族居民基本都住在城外的蒙古包或自行搭建的土坯房中。王府周围街道宽阔整齐,建筑自成体系,每组建筑也有围墙。从建筑体量上,以王府最为突出,通过宏伟的建筑群体和高大巍峨的房屋凸显地位和封建统治的权威。王府和寺庙的结合实现了对民众从心里到行为的统治。

4.2 核心建筑特色

王府是由阿宝王爷修建,依照《大清会典》所规定的亲王府邸等级,套用了北京四合院的布局形式,为三进四合院落。但又不完全照搬,形成了具有蒙古族特色的院落建筑群(见图4)。

图4 王府平面图

王府结构分为正府、东府和新府。正府是办公区,为札萨克处理政务之所,是在原有将军衙署的基础上改造的,建筑沿中轴线由南向北依次有府门、过厅(东西有耳房)、正厅(迎恩堂,东西有耳房)、后罩房。府门基本依据会典规定建造。不同的是府门上方的正梁上,比传统的汉式建造方式少了一根大梁,这是蒙古族特有的做法,目的在于扩大顶棚空间,视线上减少繁复感。另一点与众不同的是,正厅有五间,前置抱厦三间,这是保留了原将军府衙的建筑规制,后用作举行大典、接待朝廷大员、迎送贵宾及旗务议事之途。

东府是生活区,为王爷福晋生活起居之所,在空间布局上基本按照清北京四合院标准,但在东府中轴线向东又开辟出一座寝殿,使得东府与东侧寝殿在平面上形成“L”形,打破了中规中矩的四合院形制,也多出了一片开阔地,在这块空地上布置了三个蒙古包,呈三角形布局。在这组蒙古包正前方还设有苏鲁定长枪和祭祀台(见图5),这种布局方式最常见于蒙古部落草原居住形式。这种在四合院建筑中布置蒙古包的做法也成为定远营王府的一大特色。

图 5 王府庭院中的蒙古包

新府是末代王爷达理扎雅的居所,院落空间虽然是古典四合院落,但建筑形式明显受到民国时期从欧洲传入的建筑风格影响。如回廊上修建连续的半圆形拱券门,门柱也不是常见的红漆木柱,而是采用与主体建筑材料相同的砖石修建廊柱,并在柱头上作出带有欧洲风格的装饰。屋顶改为平屋顶,檐口处模仿欧洲教堂做成十字形花纹。廊柱柱头高出屋顶,两柱之间又作出不同的墙体装饰(见图6)。正房所有材料均为青灰色砖石,建筑形态中西混合,与王府整体建筑风格截然不同;两侧厢房又按照中式做法修建,成为定远营王府独一无二的特色。

图6 新府正房

王府建筑的门楣和横梁上的彩绘所使用的颜色以蓝、红、绿这三种蒙古最常见的色彩为主,色调偏暗,与灰色的建材本身相协调,窗棂为灰绿色。王府住宅外部纹饰也呈现出与汉式建筑不同之处。屋檐处的雕花是蒙古族代表吉祥如意的图案。厢房门楣上雕刻蒙古族传统的万字回纹纹饰,象征延绵不断的福祉。

4.3 民族宗教影响城市特色

4.3.1 宗教地位

阿拉善地区多信奉喇嘛教。喇嘛教是佛教中的黄教教派,在元代就已传入蒙古族上层社会。喇嘛教在阿拉善地区的传入发展基本与蒙古和硕特部的迁入发展同步。明崇祯年间,当时游牧于青海的“蒙古和硕特部首领顾实汗在扶持黄教派”6。其后人、第二代阿拉善札萨克王阿宝又曾在青海驻守长达5年,再次归牧阿拉善时,“从青海带来甘珠尔经和宗客巴佛像,”7供奉在王府家庙延福寺中(见图7)。喇嘛教从此正式扎根于此,成为这一地区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宗教。延福寺也因为是王府家庙这一特殊身份而水涨船高,成为阿拉善地区最著名的寺庙。

图 7 延福寺入口大门

4.3.2 宗教政策对定远营特色的影响

因喇嘛教是蒙古上层社会极力推行的宗教,所以在政策方面充分保障了寺院和喇嘛的权益。寺院在土地分配、畜牧业、农业、商业等方面与蒙古王公贵族享有同等权益。例如,在土地分配方面,寺院享有大面积耕地和草场,喇嘛僧众会在城外土地上建造住宅商铺,出租给商人经营或居住,也将耕地出租给务农者。而喇嘛们在建造房屋时并没有经过规划,只是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耕地和店铺民宅的分配,这样一来在城外就形成商业与居住混杂,耕地散落在其中的现象。

5 结语

定远营古城见证了蒙古和硕特部在阿拉善数百年的活动历程,是漠西蒙古部落城镇建设的精华所在。由于历史原因,定远营城市建设的一些珍贵档案和史料,已不复存在。通过对有限资料的研究,从中总结、发掘这座蒙古族王城的民族特色,使其在今天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能够发挥特有的影响和贡献。

定远营最初是出于军事目的,为了巩固边疆而修建的,带有很强的防御性,后被赐予阿拉善蒙古札萨克王作为居住和新的旗府,历代蒙古王爷都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扩建和修缮。因此,它除了具有军事防御的功能外,也颇具蒙古族城镇建设的特点。从城市布局方面看,除了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外,城市内部建筑的布局充分体现了当时统治阶级以“政教合一”的形式来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模式,以政治的代表―王府及宗教权威的代表―王府家庙为核心,占据了城市的中心位置,在城市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其余城市功能和建筑都是为统治阶层服务的,普通民众和商业则都分布在城外。这一显著特点从明代开始,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建城史上一直占有主导地位。

从清代至民国,城内建筑以王府和家庙为代表,不仅在建筑单体中融合了明清时期蒙、满、汉建筑特色,院落空间中也包含了蒙古族草原风格、北京四合院的建筑形式和民国时期传入我国的欧洲建筑风格。

可以说,对定远营的城市建设历史、空间布局、建筑风格进行研究,就相当于研究阿拉善地区的社会变迁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这项工作不但可以挽救正在逐步消失的古建筑,也可以使阿拉善的文化旅游资源更加完整、更加系统、更有吸引力。对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形象,拓展旅游项目的开展,促进阿拉善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注释

[1]阿拉善左旗志,2000.11:87

[2]阿拉善左旗志,2000.11:88

[3]阿拉善蒙古与清廷联姻述评,2001(5):65

[4]阿拉善左旗志,2001,11:992

[5]阿拉善左旗志,2001,11:882

[6]阿拉善左旗志,2001,11:240

[7]同上

参考文献

[1]阿拉善左旗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阿拉善左旗志[M],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0.11

[2]杜家骥,阿拉善蒙古与清廷联姻述评[J],民族研究,2001(05)

[3]徐晓萍,论清初阿拉善和硕特部与清政府的关系[J],西北史地,1996(03):84

图表来源

[1]图1:作者自摄于阿拉善城市规划展览馆

[2]图2:作者自绘

[3]图3:苏禾,定远营的建城及阿拉善王的入居[J],1993(12-1):53

[4]图4:阿拉善规划局

[5]图5:作者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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