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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赏析八篇

时间:2022-03-03 20:53:51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1篇

一、全面宣传发动,思想认识再深入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以及中央、中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心《廉政警示教育专刊》等,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腐败思想,提前预防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

二、通过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整个警示教育活动中,本部门坚持“超前防范、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打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工作环境为目标,参加及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廉政教育警示月活动,到平阴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廉润初心、洁己奉公”廉政教育展,观看廉政教育片《“头雁折翅”的镜鉴——省管干部“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通过学习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宗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

2、组织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知识测试,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效,提高理论修养。通过测试,引导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本部门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2篇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加强整改,提振士气,振奋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小编整理了在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欢迎查阅。

市委决定,从六月份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这是我们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干部大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意义

1、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的具体体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就在“常”、“长”二字。省委书记XX同志也在讲话中明确指出,XXX。随后,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学习贯彻全省干部大会精神作了部署,并专门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强调;市委常委会也在第一时间对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行了学习传达。今天,我们在这里启动“警示教育月”活动,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要求的具体表现。

2、是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有效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近,我们针对抓好全市基层农廉工作,专门在XX召开了“XX”建设推进大会;结合集中开展的督促检查,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党纪政纪的典型案件。现在,又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就是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让各级党委和纪委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是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XX”战略部署的实施,亟需一大批优秀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而培养成就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既需要干部个人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级组织的长期培养和教育。我们就是要通过经常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激发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努力开创全市弊绝风清的新局面。

4、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去年以来,我市始终面临着严峻的经济下行压力,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虽然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但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后劲明显不足。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要想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就必须整合方方面面的资源、发挥方方面面的优势,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把握教育重点,持续深入推进。

1、深入开展“两个责任”教育。特别是要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既明确工作责任,也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2、深入开展“反对四风”教育。“四风”问题有其顽固性和复杂性,稍有松懈、抓得不紧就会反弹。我们一定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深入推进,在全市开展一次整治“四风”回头看。重点看一看学习教育深入不深入,查摆问题准确不准确,整改态度坚决不坚决,真正把反对“四风”的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要在抓好处级以上干部教育活动的同时,还要层层传导压力,高度重视乡(科)级班子的活动开展和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整治基层干部中存在的组织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和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确保活动有成效,“四风”不反弹。

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总体上看,我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不可否认,一些单位和部门作风不正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依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惩治力度,更要从教育防范入手,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结合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我们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扩大覆盖面,减少空白点,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4、深入开展法治观念教育。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加强法治建设。XX同志在全省干部大会的讲话中,明确要求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可以说,法治观念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能落实、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一定要结合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在加强法治教育上下功夫,引导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既要敬畏法律,也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三、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加强整改,提振士气,振奋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做表率。特别是要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接受教育,真正把“警示教育月”活动中提出的“八个一”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警示教育,尤其是要抓好乡(科)级班子和乡(科)级干部队伍的教育,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注重结合,统筹兼顾。现在,我们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既要敬终如始、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还要切实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同时还要搞好乡镇“两委”换届等,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当前工作和活动开展“两不误、两促进”。

3、培树典型,营造氛围。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及时总结和发现活动搞得好的集体和个人典型,进行组织宣传。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也要及时曝光,形成警示教育的浓厚氛围。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根据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大纪发[2021]11号)及教育局党委要求,决定在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为主题,开展“510"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5.10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汉文

成 员:刘继红、韦光明、单友法、杨佳铭、钱小峰

二、总体安排和主要内容

“510”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在五月份进行,实行上下联动。活动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统一有序开展。重点安排以下内容:

1.参加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视频会。“510"活动期问,将参加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视频会议。(已完成)

2.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党课,单位党总支书记在“510”警示教育活动期间,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授廉政教育党课,主题为:纪律教育专题党课。进一步推行学廉、讲廉、警廉、倡廉、话廉“五廉”工作法,结合“五月党员统一活动日”等,采取支部书记带头讲、干部职工自己说、感悟体会大家谈等形式不断推动廉政教育党课见深见底、见实见效。活动结束后,将廉政教育党课材料和会议记录报至局主体办。

3.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预警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全校廉政风险点排查预警工作,建立全面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落实清单”、明确的“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谈话提醒活动,制定落实防控措施,推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

4.组织纪法知识学习测试。以学习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为重点,通过工作例会、岗位培训、“三会一课”、“指尖课堂”等多种形式平台,线上线下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廉政纪法知识等,推进纪法学习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并以学校为单位举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知识应知应会闭卷测试,以考促学,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测试结束后,将测试结果报局主体办。(暂定第13周周一)

5.推动全校教育系统廉洁家风建设。参加《清风传家》《严以治家》教育读本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从严于律已、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和崇高风范中汲取力量,强化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吸取涉及家风问题典型案例中的深刻教训,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用权,做家风建设的表率。组织开展好教育系统“清正家风故事会”征集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工讲自己的家风故事,每单位评选出一到两篇家风故事于5月20日前报局主体办邮箱284068295@qq. com,局主体办将评选出优秀家风故事,并在全系统演讲。(徐章璐、张丹旦)

6.开展廉政实境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代表参观各类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专线。结合党史教育,重点参观我区党风廉政红色教育专线。做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领导干部家属“三个全覆盖”,将参观对象向公职人员“身边人”延伸。将实境教育与“一把手”讲廉政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廉洁自律承诺、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深化教育效果。(白驹狮子口红色教育基地)

7.组织观看第六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巡演。区纪委将在“510”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开展优秀廉政文艺节目调演评选,并举办第六届“金丰廉韵”廉政文艺演出。根据区纪委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干部家属观看演出。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将从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尤其是警示教育的重要性,突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主题,切实将开展好“510”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董汉文将率先履职尽责,以身作则,带头参与,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2.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自选动作,做到活动形式新颖、教育内容丰富、受教对象多样,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同时,要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确保警示教育入心入脑。6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局主体办。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4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区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特别是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律师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律师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强,在办理具体案件中不能正确把握政治方向;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缺失、违规执业、收费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最近,发生在重庆打黑中的李庄案件,是一起律师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尽管李庄案件属于个案,但其所反映出的在日常监管、诚信执业、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我区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些还较为突出,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我区律师事业的科学发展。在全区律师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认真汲取李庄案件教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努力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都必须对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与足够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大力推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动员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积极参与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的动员部署阶段为5月20日至5月31日。

在这一阶段,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全区律师认真学习领会副厅长等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制定下发《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区局制定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进行再动员。要重点组织学习好省厅领导讲话精神和本实施方案,通过再动员,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以饱满的热情和求实的态度投入到警示教育活动中来。

三、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真正找准律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警示教育的学习讨论查摆问题阶段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学习内容为司法部编印的《律师队伍建设资料汇编》中有关领导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省律协制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行业规章、规范。讨论内容重点围绕“如何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如何切实履行‘三维护’的职责使命”,“如何在执业活动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何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等问题进行。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问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在执业活动中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学习讨论要创新载体,拓展渠道,注重实效。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广大律师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学习,踊跃参与讨论,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在思想上理清并消除模糊、片面认识,确保学习讨论扎实深入。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要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活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律师个人重点查找是否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意识,在执业活动中是否能够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查找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无违反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双向监督的公约,采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司法公正等行为;查找有无不依法办案、涉嫌伪造证据、妨碍作证、作伪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查找有无私自收案收费、有无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诋毁同行或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行为;查找有无不尽职尽责服务或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律师事务所重点查找在党建、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是否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切实贯彻执行省厅党委《关于对党员律师进行全覆盖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是否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查找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上,有无重业务和创收、轻管理和规范等倾向,有无合伙人不履行管理职责、自律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办理重大法律事务不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及报告制度的情况;查找在对待投诉问题上,有无逃避、推诿责任现象,有无包庇袒护、查处不力或不予查处的问题,有无不重视或不及时处理投诉致事态扩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查找在规章制度建设上,是否健全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查摆问题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做到既不回避矛盾,查摆问题严肃、认真、深刻,不走过场,又不放大问题,更不搞人人过关。

区司法局在组织全区律师积极参与市局统一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外,将根据我区律师工作实际,组织安排以下活动:

(一)在律师论坛上增设律师警示教育专栏,组织律师开展现身说法,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与引导作用,广泛深入地进行正面教育。警示教育专栏拟设四期,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律师踊跃参加学习讨论。

(二)6月上旬拟组织全区律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实地警示教育,督促律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三)6月底,拟组织全区党员律师参观中共地方支部旧址,通过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言,进一步提高党员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进程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7月份,拟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月活动,通过律师文化建设,形成一整套律师队伍的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进而提高我区律师的人文精神、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品牌效应、管理方法、知识产权、工作环境等。同时,通过律师文化建设,提升律师素质与品位,从而增强律师的整体社会形象。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律师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

警示教育的整改提高阶段为8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律师事务所要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归纳,深刻剖析原因,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通过优化、改善行政管理,强化、规范行业管理,突出发挥律师事务所基础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强化律师队伍建设各项制度机制。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厅关于《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双向监督的暂行办法》和省厅《关于加强律师业诚信建设的意见》、《省律师职业道德公约》,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约束机制建设,坚决抵制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建立健全律师与司法人员正常交往、良性互动的机制,畅通交流、沟通和反映意见的渠道。

(二)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所和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对律师职业技能和实务操作的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各级协会制定的各类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律师执业全程质量监督考核,规范律师在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收费、出庭等环节的执业行为。我区将在8月份进行2012年度律师所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化检查。

(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坚持和不断完善“三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明确职能、责任到位,努力实现依法依规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建立台帐,重点针对执业规范、尽责服务、内部管理等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要修订完善包括利益冲突审查、重大法律事务报告、案件集体研究、执业监督等各项管理制度,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收案收费、案件管理、质量监督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切实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警示教育的总结验收阶段为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是今年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部署要求上来,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警示教育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指导,务求实效。区司法局将成立警示教育督查组,负责全区律师警示教育工作的督导,通过编发信息、建立工作联系点、经验交流、组织专题评议等形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律师的积极性,重在提高认识,重在建立健全管用好使的规章制度,重在解决问题,确保达到预期目的。警示教育的每一个阶段结束后,各律师事务所都要有一个阶段性的总结,并上报区局警示教育督查组。总结验收阶段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验收,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5篇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以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讨论,最后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决定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开展律师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事务所和党支部按照上述两个方案,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已完成的工作内容

1、事务所积极派员参加市、区司法局组织的警示教育培训、论坛和研讨会等活动,并根据安排指派合伙人、律师做主题发言。

2、事务所成立风险警示教育工作小组:由事务所党支部前任书记韩德晶担任小组组长,全面负责事务所风险警示教育的开展;小组成员包括:行政团队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3、4月2日,事务所以邮件方式下发《关于组织学习<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职员学习司法部、市、区司法局及本事务所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

4、4月7日,应司法局的要求在事务所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我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献一言”征文活动,征文围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激励措施、如何树立律师良好形象等方面展开。

5、4月7日,事务所以邮件方式转发了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立华、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陶修明、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在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部署会”上的精彩发言,供律师共同交流与探讨。

6、4月15日,事务所将司法部和司法局编制的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系列教材制作成《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PPT文件下发全所,组织职员自行学习,及时总结经验,引以为戒。

7、事务所在全所职员内部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系列培训讲座,分别为:4月21日党支部前任书记韩德晶主任主讲“如何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和价值观”;5月20日杨光书记主讲“律师执业风险防范”;6月11日聂锐律师主讲“律师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讨”。

8、4月30日,事务所以邮件方式组织全所职员学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9、5月21日,支部组织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暨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除了三位律师在外出差外,其他24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都参加了这次会议。会上,杨光书记传达了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在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家对上述文件进行学习、讨论,最后决定将创先争优活动和律师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10、5月24日—5月31日,继续组织党员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讨论,找准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工作定位,制定本所党支部开展活动的具体规划,并采取邮件方式向群众公布,并在邮件中做出承诺,请求群众监督。

11、6月13日,事务所全体党员在党支部书记杨光同志的带领下,重温入党誓词并向党旗宣誓,党员律师决心带头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给群众和派同事做表率,不给党旗抹黑。

12、6月19日,经过精心组织,本支部21名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一行共24人,来到香山公园,一起登山。到达山顶后,杨光书记发表了讲话。他说,组织这次登山活动,主要是为了庆祝党的生日,同时也为了增强支部党员的凝聚力,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组织准备。

13、6月20日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和积极分子律师开展了“走百家,听呼声,送服务”的活动。到西城区北营房西里社区,走访社区的住户和临街商户,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法律疑难问题。针对国务院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社会保险法律、税收法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并对房屋产权登记、借款纠纷、遗产继承等法律问题提供了免费咨询。

14、党员律师除利用工作之机,积极为客户进行法律培训外,还于七一前夕自发组织走上街头,为市民进行公益法律咨询。

15、党支部继续发扬善于运用新兴媒体的传统,以互联网络为阵地,以支部博客为依托,为党内外、所内外同志搭建学习讨论的平台。

16、支部还和北京志愿者联合会积极联系,承诺本所党员律师可以向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公益法律服务,现我所党支部已注册成为北京志愿者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17、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求每位党员律师,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仔细对照检查自身不足,积极整改。

18、7月24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律师和党外积极分子集体观看优秀影片《唐山大地震》,进一步增强组织凝聚力。

19、党支部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律师警示教育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对在创先争优和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组织中。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创先争优活动和律师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党员之间、党员和非党群众之间的沟通,活跃了工作气氛,使封闭主义、保守主义的倾向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提高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党支部在事务所中的地位;加强了领导班子的建设,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主要有:

1、壮大了党员队伍:活动期间,支部发展中共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向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律师1名。

2、改善了事务所管理中执行力弱的问题。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本所警示教育工作小组在开展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解决了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执行力弱等问题。这些措施分别经6月25日、7月28日合伙人会议讨论,并广泛征求全体律师的意见,最终得以顺利颁布实施。管理委员会特别委派执行委员吕立秋律师协助风险警示教育工作小组做好整改跟踪检查工作,使每项工作均有专门负责人并由其对各个时期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务求将警示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教育活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完善了业务管理制度。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合伙人、律师学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程序规定》、《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承办重大法律事务请示报告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并分别于6月18日和7月14日召集业务委员会委员进行专题研讨,通过学习完善业务管理指引,规范格式合同及业务收费模式,探讨各业务线合作的方式及流程,填补业务管理疏漏,进一步加大对本所执业律师的管理力度。

4、在管理委员会及风险警示教育工作小组的整体部署和安排下,事务所及执业律师分别厘清各自的执业风险点,确定了防范措施。

5、党支部和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职员发扬主人翁精神,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努力创新,追求进步。

7、事务所将创先争优活动、警示教育工作的范围从北京总部扩充到各地分所,有效地拓展了两项工作的普及力度。

8、事务所民主管理的传统得到了充分的发扬。事务所内部开展“我为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征集对事务所行政管理、业务管理、风险防范、文化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召开管理委员会讨论并落实,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整改、草拟新的规章制度等。

9、党支部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事务所全所梳理事务所风险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所范围内重新宣讲和学习,使得全所职员充分认识到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防微杜渐。

10、结合风险警示教育,事务所进一步完善了接收案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查证制度,根据律师协会有关利益冲突的最新指示和精神,扩大利益冲突方的查证范围并建立了利益冲突协调机制。

11、事务所和党支部设置专人负责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创先争优活动和本次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的动态和信息,并及时了解与汲取同行业内优秀的经验。事务所制作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PPT文件亦被西城区司法局推荐给全区律所借鉴学习;党支部书记杨光律师主讲“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时,也吸引了区司法局的领导及多家兄弟律所主任到所旁听。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事务所除完成各项规定的创先争优和警示教育工作外,将在事务所内部根据本所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具有创新意义的活动,将创先争优、警示教育与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长期促进事务所的健康发展。

1、以“创先争优活动之我见”为题面向全体党员和党外积极分子征文。

2、给客户提供给免费的法律培训。

3、与北京志愿者联合会积极联系,拟建立一个长效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4、继续组织律师积极参加“我为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献一言”征文活动。

5、继续组织律师队伍警示教育系列培训,如邀请孙东峰律师主讲“非诉讼领域风险防范要点和注意问题”等。

6、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讨论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务所的管理。

7、结合风险警示教育,加快本所格式文本、业务指引的制作工作,各部门加强本业务领域的技能培训。

8、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1-2次有关如何发挥党员在事务所律师警示教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的研讨会,并带动派以及其他非党员律师积极参与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确保事务所的风险警示教育工作蓬勃发展。

9、结合本次风险警示教育,探索事务所内部有关风险防范、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事务所内部将以制度和决议等形式将本次教育的成果予以巩固。

10、顺利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验收,争做警示教育工作标兵。

11、年底前,本所党支部要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明确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重点。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6篇

七月是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乡党委按照县委的要求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整治担当,以优良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主题”这一主题精心安排,宣传引导。通过做动员、上党课、观影片、学通报、温《党章》、廉政测试等一系列活动,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在全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认真部署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在动员阶段主要突出了“两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提高对宣传教育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二是宣传发动到位。明确此次教育月的任务目标和活动内容,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创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月学习氛围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参加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认认真真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推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使领导干部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推进教育月活动的开展

为了贯彻落实今年教育月的各项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我乡于7月13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第一书记等52人,召开了第二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对教育月活动进行了精心安排。

一是书记讲专题党课。7月11日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会上,乡党委书记以“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为主题,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等几个方面的专题内容,深刻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是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大会上集中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忏悔录》。领导干部被影片中的腐败行为所震撼,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是通报典型案例。7月13日警示教育大会上,通过学习通报违纪违法案件,使党员干部提高了党性修养,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7篇

为进一步教育全行员工遵章守纪和自我约束意识,营造良好合规氛围,根据    要求,在全辖范围内积极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分行成立了以行长  强同志为组长,为   副组长,   为成员的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分条线负责,深入基层进行督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支行均成立专项活动工作小组,结合支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二)制定专项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精神,根据  ,同时结合分行实际,我行制定了《  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辖内员工认真学习,按要求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三)召开分行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

3月6日,分行组织召开案件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由   主持,分   参加会议。会上,   传达了认真贯彻监管部门及总行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精神,规范自己行为,谨记合规操作,严防案件风险。   对分行案件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3月6日,、支行为单位,组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研讨会。会上,各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摆事实、谈风险、讲对策,为督促员工合规操作、促进分行稳健运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组织排查整改工作

截至3月6日,各部室和各支行正在组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围绕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排查自身业务风险点。排查工作计划3月底完成。

三、工作成效

一是通过观看《再现真相》警示教育片,员工更加直观、深刻地了解银行案件,教育片中个别员工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视规章制度为儿戏,结果不仅给客户和银行带来巨大损失,最终也使自己受到应有的惩罚。通过案件再现,使全行员工进一步理解了当前形势下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以部门、支行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与讨论,每位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真正过此次案件警示教育,员工能够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与使命,为今后合规操作、快乐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各部室和各支行正在组织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本阶段暂未发现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监管要求,扎实开展2019年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并充分结合分行警示教育活动方案,观看《再现真相》警示教育片,警醒员工“违规摧毁价值”。二是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学习讨论,深化员工思想认识。围绕典型案件,认真分析作案手段、案发进一步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三是持续开展排查整改,实时更新问题台账,真正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员工行为排查,防范行内案件风险

2019年,分行更新了员工行为排查方式,要求着重排查员工有无过度消费、经商办企业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切实做到防范风险。今后工作中,分行将加强对应轮岗未轮岗、应交流未交流的员工,预、早处置”。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员工,要积极督促其进行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结果,确保整改效果,最大限度降低由于行内员工道德风险而引起案件风险。

(三)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确保活动质效

警示教育月活动总结第8篇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06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