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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赏析八篇

时间:2022-07-26 22:56: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1篇

关键词: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模式

我国工业发展的步伐在逐渐的加快,产生的污染物也越来越多,导致了空气的质量在逐渐的下降,在一些严重的地区,已经危害到了人们的安全。城市空气质量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政府也出台了一些办法,但是效果并不显著,因此,人们更加的关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的改进工作,为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

1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

城市空气质量在评估的过程中,主要的目标就是能够完整的告诉各个关系人空气的环境质量,主要包括不同时段、不同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能够对空气环境质量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揭示。本文主要是通过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和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结合具体的城市案例来进行研究,使用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方式,以下是从宏观的角度对于城市空气质量评估模式的改进进行探索。

1.1 环境质量报告

城市环境质量的评估主要是在环境质量报告书中进行记录的,报告书对于年度环境污染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使用年均值来表示整个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但是经过实际的分析,发现年均值无法科学地反映出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尤其是在北方,受到采暖期的影响,导致了冬季与非冬季出现了极大的差异,年均值的代表性出现了严重的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污染物的季节标准来进行环境质量的评估,按照冬季和非冬季来进行划分,这样就可以保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模式的精确性。在冬季可以使用单独的衡量标准,这一衡量标准,可以低于非冬季的衡量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对整个四季建立独属于哥哥季节的衡量标准,有条件的城市就能够选择合适的标准进行实施。冬季与非冬季的城市,空气质量评估标准是强制性的,对于空气质量环境较差的城市,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补偿机制,对于污染源的排放进行限制,普及清洁能源,还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使得城市的居民有着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冬季也能够保持空气的清新。

1.2 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报告书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整个体系也变得十分的完整,τ谕臣频牡阄挥胧奔涠加凶畔晗傅幕分,也改变了传统的应用模式,空气的质量不在使用单一的数值来表示,这样就使得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模式变得更加的科学。

2 案例分析

城市空气质量评估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宏观来将主要包括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从微观来看,主要包括监测和统计两个方面。

2.1 对于现有的监测频率和统计方法的评估

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首先要做好的就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能够达到标准,保证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现有的污染控制标准能够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但是却不能够改善城市的空气环境环境,这是因为在全年控制指标之下,无法体现出部分时间段的具体空气情况,例如全年中仅仅有一半的时间空气质量是达标的,而在另外的一半时间内,空气质量也没有达标,排放量也没有减少,从全年的控制情况来看,排放总量就会降低,但是从整体的控制情况来看,排放量超标的情况并没有得到一定的改善。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在监测的过程中,是使用年均值来表示的,有些国家对于小时均值和日均值也有着一系列的规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年均值的具体情况如下:一级标准是0.02、二级标准是0.06、三级标准是0.01,日均值的标准规定情况如下:一级标准是0.05、二级标准是0.15三级标准是0.25,小时均值的具体标准如下:一级标准是0.15、二级标准是0.50、三级标准是0.70。一级标准主要适合用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一些特殊的地区,二级标准适合用在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级标准为特定工业区。

下面以本溪市为例来验证以年为统计分析频率是否符合统计结果。

2015年本溪市的SO2年均值为0.057,国家二级标准是0.06,0.057

从上表可以看出,检验的概率值为0.217大于显著性水平0.05,说明12月份SO2排放量与正态分布无显著差异,可以认为服从正态分布。

12月份本溪市SO2浓度的平均值是0.089985,标准差是0.057,统计天数31天。即s=0.057,x=0.089985,n=31,u0=0.15。采用左单侧检验,假定显著性a=0.05水平。

设Ho:u≤0.15

则H1:u≥0.15

Z>Za,所以不能拒绝原假设,即不能说日均值显著的低于0.15。那么本溪全年应该也是看成没有达到二级标准,这说明用年均值衡量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的代表性不强,不能充分反映出当地的空气质量。

2.2 季节频率统计法

下面还是以本溪为例来分析冬季与非冬季之间空气质量的差异。

直观上可以看出冬季的浓度远远高于非冬季,如果完全简单的求出平均值,则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本溪的空气质量,容易给人造成错觉,认为环境很好,但这与当地居民的感受明显不符。把本溪市的SO2排放分为冬季与非冬季两类,为了验证冬季与非冬季是否有显著差异,采用Mann-Whitney检验。由于检验概率0.000小于显著性水平0.05,表明冬季与非冬季之间的差异是显著的,也就是说有着季节影响。

3 结论

理想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评估从时间角度看,监测必须是连续监测,实时反映当地的真实空气环境质量。《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应使用季度统计分析标准取代年均值统计分析方法。《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需要进一步分析现有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并且应该向大众公开。

参考文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2篇

关键词:室内环境;室内空气质量(IAQ);污染;标准;评价方法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rigin, research objects and related content of the indoor air quality and indoor air pollution, put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indoor air quality, and compares the indoor research situation, IAQ standards and the progress of IAQ evaluation index with that of abroad.

Keywords: indoor environment; indoor air quality (IAQ); pollution; standard; evaluation methods

中图分类号:B845.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导论

一天中人们会有80%左右的时间在室内度过, 室内空气质( Indoor Air Quality, IAQ) 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理、心理健康。从20 世纪60年代开始,如何保障室内空气品质的优良已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重点。室内空气品质是指在某个具体的环境内,空气中的某些要素对人群工作、生活的适宜程度, 是反映了人们的具体要求而形成的一种概念。这种概念是建立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的, 室内空气品质并不局限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治理, 还包括室内适宜的温湿度、生活的舒适感和居室的美观性。但在现有阶段, 室内空气污染物仍是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主要因素。

1、关于IAQ理论的概述

1.1室内环境

室内环境主要指居室,广义上讲是人类生存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医院室等室内环境和饭店、宾馆、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以及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室内环境从它的物理特性来定义,包括空气质量、照度环境布置和噪声等,其中最难的控制的是室内环境的空气质量问题。

由于室内引入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或室内环境通风不佳而导致室内空气有害物质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种类上不断增加,并引起任的一系列不适应症状,称为室内空气受到了阿污染。

1.2室内空气质量的概念

IAQ的定义近20年来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最初,IAQ几乎完全被等价与某些污染物浓度以及室内热参数,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被理解为室内空气手烟尘有害气体微生物的污染程度,以及空气温度、空气湿度、流动速度等热环境参数。

1996年,美国供暖制冷和空调工程师协会(ASHRAE)新通风标准62-1989R,提出了“接受的IAQ”和”感受到的可接受IAQ“概念”。其中,可接受的IAQ定义为:空调房间中绝大多数人没有对室内空气质量不满意,并且空气中没有已知污染物达到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的程度的浓度;感受到的可接受的IAQ定义为:空调房间中绝大多数人没有因为气味或刺激性而表示不满,它是达到可接受的IAQ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这一定义包括了客观指标和主管感觉两方面的内容。可接受的IAQ标准要高于感受上的可接受的IAQ;因为前者是基于对健康是否有害的客观指标,并考虑了人们的主观感受;而后者只是基于人体感觉的主观评价。

国内有学者认为,室内空气质量是指在某个具体的环境内,空气中某些要素对人们生活 工作的适宜程度,它反映了人们的体要求而形成的一种概念,IAQ的优劣根据人们的具体要求而定。

1.3室内空气污染

室内空气污染的定义:由于室内引入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污染源或室内环境通风不佳,而导致室内空气有害物质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种类上不断增加,并引起人的不适症状。

室内空气污染具有积累性、长期性、多样性的特点。室内空气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影响人的工作效率。

1.4室内空气污染的种类和来源

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有3个方面:室外空气污染,大气中的粉尘、车尾气和工业废弃;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室内设备等;人类自身活动,人体代谢产物、烹饪或取暖造成的N氧化物、CO和粉尘,吸烟烟雾,清洁剂与杀虫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以及可吸入颗粒物等。

室内主要污染物可分为4大类:

化学污染:据统计,至今已发现的室内空气化学污染物约500多种,其中VOC达307种。例如,仅烹调油烟就产生多环芳烃、丙烯醛、颗粒物等200余种成分;烟草烟雾成分更复杂,已坚定出3000多种化学物质。装修型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甲醛、苯物系、VOC、氨、重金属等数百种化合物。

放射性污染:方剂地本身渗透的氡及其子体以及各种建筑材料中的放射性物质。其中,r射线来自房屋的建材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或掺工业废渣的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等。氡及其子体来源于建材如花岗石、砖砂、水泥、石膏以及受氡污染的煤气、水等。

生物污染:细菌、真菌、病菌、花粉、虫螨等。仅引起呼吸道感染的病毒有200种之多,这些感染的发生绝大部分石在室内通过空气传播的。

电磁辐射:计算机、电视机、微波炉、电磁炉、广播、电视等。

2国内外室内空气质量研究的现状及进展

2.1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IAQ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制定了职业安全的车间空气质量标准。80年代末制定了公共场所的IAQ标准。90年代以来,由于室内装修导致的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系统的IAQ研究开始展开。由国内60多家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参加的中国室内环境联盟2003年在京成立。

(1)我国政府于2001年7月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法规,现已公布并开始实施的有一下4种: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此外,还有《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规范》》(2002年5月1日起实施)、《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02年3月1日起实施)。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GB28580~18588-2001),共10项,2002年1月1日起实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弟110号,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和国家环境总局共同颁布,2002年3月1日实施。

(2)室内各种污染物的检测方法。为保障公众的健康,2001年11月26日,我国公布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该规范要求,对于民用建筑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除了正常进行物理性能检测外,还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其中比较重要的如下:

环境空气中氡的检测活性碳核法

环境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中甲醛的测定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中氨的测定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3)室内空气质量评价。目前,对IAQ的评价采取客观评价和主管评价。客观评价是采用室内空气 污染物浓度等指标来评价。客观评价的依据是各种污染物浓度、种类、作用时间与人体健康效应之间的关系。主管评价即利用人体的主管感觉对室内环境进行描述和判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时表达对环境因素的感觉,二是表达环境对健康的影响。在许多情况下,主管反映往往较某些客观的评价更具重要意义。目前,我国IAQ 主要评价方法是由同济大学沈晋明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价方法。还评价方法的评价过程主要有三条途径,即客观评价、主观评价和个人背景资料。客观评价直接用室内污染物指标来评价IAQ,主管评价即利用人自身的感觉进行描述额判断,最后综合主客观评价,结合个人北京资料作出结论。这一方法提出了评价IAQ及提高IAQ较使用的工作流程。

(5)空气净化技术。目前我国的空气净化技术级别很多。主要是通过分离、净化、过滤三个步骤。开发的新技术有光催化氧化法和等离子体净化方法等。

2.2 国外研究现状

20世纪70年代气,IAQ研究在国际上开始受到重视,政府与民间组织、机构、投入两人大量的人力和经费从事室内环境问题的研究。美国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室内环境安全与空气质量,法国成立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心。不少国家投巨资建立了专门用于室内环境研究的受控研究舱,如美国劳伦斯伯克实验室的室内环境系、丹麦理工大学的室内环境和能源国际中心等。另外日本美国等还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室内建筑、装修材料和家庭用品管理的相关法律。

2.3我国IAQ与国外IAQ比较之我观

世界各国对IAQ已有深入研究,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系统的制定出IAQ标准,主要原因在于IAQ管理实际操作中的困难性。作者因时间有限,主要进行了一下两方面的比较:

IAQ标准的比较

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室内污染特点不同,人种、体质特性不同,制定标准的目的不同,因此,各国IAQ标准值是有差别的,且多为推荐标准,总体上可以归纳为5类:空气污染卫生基准、职业安全标准、公共场所IAQ标准、居民住宅IAQ指导标准、暖通空调的行业标准。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IAQ标准包含的指标较全面。最新颁布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中全面规定了室内空气4类19个指标的限量值,其中与人们生活和工作长期密切相关的物理性参数4个,化学参数13个,生物性参数1个,放射性参数1个。甚至包括了主管指标。

发达国家的机械通风行业标准一般包括IAQ标准,这类标准多数同时也是职业安群、公共场所或居民住宅的IAQ标准。而我国则在IAQ标准中包含一些暖通方面的指标,如新风量、相对湿度和温度等。

氨在我国制定的多个IAQ标准中均作为一个指标,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北方民用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过程中使用含氨基类混凝土防冻剂导致了室内氨污染。而在发达国家,氨没有被列入IAQ标准。

美国IAQ标准中包括氯丹,美国很多房屋建筑使用大量木材,氯丹常被用于防治损害房屋木建筑材料中的白蚁而成为室内主要污染物之一,国内则无此问题。

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比较。控制室内主要污染源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是提高室内空气质量一个重要方面。欧美国家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推行产品环境标志计划,不要求企业必须执行,但是获得认证的产品往往受到消费者的信赖,能够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绿色消费。我国的建材限量标准具有强制性,尽管我国在制定建材限量标准方面起步晚,但发展快,因为我国制定这些标准时充分借鉴了上述发达国家的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

参考文献:

OLESEN B.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ventilation of building.J.199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3篇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全过程;质量标准;监测控制;环境污染

1.充分认识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1.1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举措。推进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考核体系建设,优化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提高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平,提升区域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推进典型农村地区空气背景站或区域站建设,对于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更加符合实际状况,更加接近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1.2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全面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重要保障

开展对新增指标的监测评价,需要实施分析方法选取、仪器检定选型、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系统调试运行、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信息等一系列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保障上述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和前提。

1.3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是提高环境监测公共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与健康息息相关。为满足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检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应及时准确环境监测信息,尽快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

“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为目标,整合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网、农村监测网、酸沉降监测网、沙尘天气对大气环境影响监测网、温室气体试验监测等信息资源,增加监测指标,建立健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点位管理制度,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技术方法与信息机制。到2015年,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面、功能齐全、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2.加快建设先进的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新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指标,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以上各地均按照新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逐点实时监测结果。

2.1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力建设

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分步填平补齐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设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设立必要的重金属污染物空气监测点位。各省、地市级监测站及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应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省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

2.2要加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系统能力建设

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陕西关中、山西中北部、兰州白银和乌鲁木齐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新建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同时扩展31个现有农村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功能,形成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2.3要加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

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国家空气背景监测重点实验室的立体监测、区域预警平台以及数据实时传输及系统等基础支撑体系。

3.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能力建设顺利推进

3.1要加强组织,协调推进

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本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2要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所需资金由国家和地方共同承担。

3.3要加强培训,提升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应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监测人才培养规划,定期开展培训,以培养技能人才、专业拔尖人才、综合管理人才为重点,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科学监测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3.4要定期评估,加强考核

各地应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严格考核验收。

4.自动质量控制监测系统的构成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部分组成。

监测子站的主要任务:对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状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采集、处理和储存监测数据;按中心计算机指令定时或随时向中心计算机传输监测数据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中心计算机室的主要任务: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设备手机各子站的检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并对所收去的检测数据进行判别、检查和储存;对采集的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对检测子站的检测仪器进行远程诊断和校准。

质量保证实验室的主要任务:对系统所用检测设备的标定、校准和审核;对检修后的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主要技术指标的运行考核;系统有关检测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系统支持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根据仪器设备的运行要求,对系统仪器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及时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更换。

5.自动空气质量监测中质量保证控制环节

5.1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规范监测手段,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此规范中对于输出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两重要指标外,还对数据的可比较性及追踪性提出了要求。

5.2具体完善促进实施手段

质量保证环节包括:A.监测人员培训;B.设定标准监测方法;C.分析员筛选;D.站点考核;E.检测仪器的阶段性维护; F.仪器使用,校准,维护历史记录。

质量控制环节包括:A.数据检查;B.数据处理;C.监测仪器的日常校对;D.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

5.3主要控制手段

A.监测时间与频次控制;B.监测数据有效性质质量控制;C.监测仪器校准;D.监测仪器性能审核;E.检测仪器,校准装置,标准物质等的质量检查;F.落实数据审核。

6.质量控制操作责任划分

6.1监测站操作员质量控制环节责任范畴

按照操作条例,执行监测站的例行操作和仪器的站内例行校准;鉴定和设备报告,监测站环境的潜在变化和潜在问题;鉴定和报告监测站的潜在安全问题;对监测仪器进行简单的站内测试和维修;定期参加质量控制部门的组织的正式与非正式的操作培训;当被要求时,参与质控和质保方面的监测站审计工作;在监测站点巡查后24小时内,完成仪器校订电子记录表格并上传至中心数据服务器。

6.2设备供应商、设备服务商部门质量控制环节的责任范畴

例行和紧急设备维护和维修监测及辅助设备。通过全面的测试及校准,对所有监测仪器的关键功能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评估做到完善行的独立质量控制。

7.控制措施

7.1对于环境监测部门质控质保责任范畴划分的明确化,对于不同阶段的质控质保责任分配到户。

7.2对于监测站获得数据,经手人应有明确的修改权限,和筛选权限,保证数据的原始性,在未来的审核或者调用中,有据可查。

7.3逐步建立空气质量区域化网络系统。

8.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国家科技生产力的全面迅速发展,由于人工介入的工序的逐渐减少,自动化空气质量监测对于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证环节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对大气环境中主要污染物质进行定期或连续地监测,因此做到全程空气监测质量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4篇

【关键词】室内污染物;标准;规范;甲醛;治理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室内装饰装修的增多,由此而带来的空气污染问题也不断引起人们的重视。尤其近几年,因室内空气污染而引发身体病变乃至危害生命的事件屡有发生,希望控制和减少室内污染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家庭装饰装修后的室内环境检测需求也与日俱增。

在北京、上海等等一些大中城市,室内环境检测已然成为都市的新时尚之一,人们不仅对新装修后房屋进行检测,而且对在住的住房内环境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后的结果决定是否入住和采取相对应的环境治理措施。

应运而生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公司也在逐年增加。而这些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检测结果是否可信,尚未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然而,几年以来我们通过在室内环境检测的实践中,以及在与其他一些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交流中,发现目前的室内环境检测与污染物治理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1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法的使用范围

目前,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主要依据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简称“规范”)和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简称“标准”)。“规范”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仅对室内常见的氡、氨、苯、甲醛、TVOC五种污染物作出了检测方法和限量的规定。“标准”主要适用于正常情况下适宜人们活动的室内空气质量要求,同时对更多的污染物指标提出了要求。虽然“规范”和“标准”所规定的相同污染物的检测方法不同,但是它们并不矛盾,他们的不同主要是由于他们的采样方法及适用对象不同造成的。

我们在做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时,应优先采用GB50325-2010《规范》中的规定。因为它直接针对并判定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是否合格,同时便于实际检验操作。而我们常说的室内空气污染物的问题大多发生在采样过程中,GB50325-2010《规范》中规定污染物的采样(氡浓度检测和有集中空调除外)是在封闭房间1小时后采样检测,其模拟的是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中规定的室内换气次数在1.0次/小时的情况下,室内污染物积累的情况。这种采样方法较为科学,有效回避了被测房间门窗开闭大小、天气变化及房间换气率高低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而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有两种采样情景:一是筛选法采样,即采样前关闭门窗12小时,采样时关闭门窗,至少采样45分钟;二是累积法采样,即当采用筛选法采样检测后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必须采用累积法(按年平均、日平均、8小时平均值)的要求采样,累积法采样是用户在室内正常活动状态下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测量,它不要求对房间进行刻意的封闭,只是要求采样时间应涵盖房间通风最差的时间段。当然,如果经过筛选法采样检测,其检验结果符合标准值要求的,为符合标准,不必再进行累积法采样检测。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采样方法规定中存在一定缺陷,不便于实际操作。

然而在实际检测过程中,我们却发现有相当多的检测机构在使用这种比较模糊的筛选法进行采样,其中也包括部分资质较高的检测机构,在对用户的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时,采用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筛选法采样进行检测,之后,无论检测结果如何,都以此为最终结果。甚至又错误的按GB50325-2010《规范》出具检验报告。通过筛选法所检测的结果必然要高出按GB50325-2010《规范》中规定的相应污染物的采样检测结果,甚至会高出实际浓度的数倍,这种情况下所检测的结果是会对用户产生误导的。标准使用不当的做法(没有进一步采用积累法检测),不仅会使一些装修公司蒙受不白之冤,而且对用户来说也是不公正的。

所以,检测机构在对用户的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时,首先要划分两种情况:①如果用户是为了评价装修工程是否符合环境要求,则必须按GB50325-2010《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①如果用户单纯要求了解室内的空气质量状况,则按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进行检测。在此需要声明:针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两个标准不仅有检测项目方面区别,而且在相同的污染物限量上也有不小的差异。“标准”中规定的限量与“规范”中Ⅱ类建筑的限量值相同,大于Ⅰ类建筑,拿甲醛这个参数来说,“规范”中规定Ⅰ类建筑是:0.08mg/m3,Ⅱ类建筑是:0.10 mg/m3,“标准”中规定为:0.10 mg/m3。但更大的不同在于“规范”中规定的限量值是在扣除建筑物本底(氡浓度除外),即扣除室外空气空白值的基础上制定的,可见“规范”是对建筑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更侧重于评价建筑装修工程是否合格。特别是对Ⅰ类建筑来说,室内环境符合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却不一定符合GB50325-2010《规范》要求。但对Ⅱ类建筑来说,GB50325-2010《规范》中污染物限量值的确定大都参照了原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有关住房及居室内污染物限量标准中数值,同时又考虑了房间的换气率,所以排除被测房间室外空气质量相当恶劣的情况,按GB50325-2010《规范》标准中Ⅱ类建筑的规定检测合格的房间,按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其房间室内的空气质量也会达到GB/T18883-2002标准要求。

2 关于室内污染物的治理

关于室内污染物的治理,国内外有多种方法,如:物理法、化学法、光触媒技术、生物法等,但用户对室内污染物的治理选择上却是非常迷茫,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室内污染物治理的相关标准及规定。另一方面消费者对室内污染物的恐惧心理,出现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治理心态。而目前对于各种治理方法的效果到底如何,不好做出评价,

客观来说增加室内新风量,不仅是有效治理室内污染的有效方法,而且我们还从JGJ134-2010《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中规定的室内换气次数在1.0次/小时可以略见一二。可见,即便是室内的空气质量经检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如果不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室内污染物也会不断的累积,进而超过对应的限量对人体构成危害。当然,在我国的冬季,由于很多地区没有条件进行24小时供暖,室内的通风换气难以达到标准的要求,这也会造成了室内空气污染物的超标,因而在冬季保持室内一定的通风换气是很必要的。

如果使用室内污染物的治理产品,就要治理源头(即释放源),不能够只治理空气,空气净化产品是治标不治本的误区。因此,在购买装饰装修材料时就要把好质量关,选择信益高、质量好的生产商,避免把大量污染源搬回家。我国室内污染物治理行业起步较晚,正处于发展阶段。而我们只要科学的治理,人们的室内居住环境就会不断的改善。

参考文献

[1]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5篇

论文摘要 欧盟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大多在上世纪90 年代制定,但大气污染问题是欧盟发展历史过程中长期面对的政治论辩的议题。在不同时期,强烈的环境问题在不同的侧面成为政治关注的焦点,影响着政治议程,90年代以来,由空气污染特别是城市空气质量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开始成为关注的焦点。基于此,欧盟对大气污染的预防和治理予以高度重视,并体现在一系列立法文件中。

论文关键词 欧盟 指令 大气污染防治

一、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

1972年,欧共体首次提出了在共同体内部建立共同环境保护政策的框架,标志着欧共体共同环境政策的形成和发展 。保护环境和欧盟公民的健康是欧盟条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迫使欧共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争取在政策上给与环境和人类健康高水平的保护。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总体目标体现在欧盟空气质量框架指令的两个主要目标中:要在共同体内“确定和建立一个环境目标,以避免,防止或减少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有害影响”;“保持空气的清洁,并对质量较差的空气着力改善。”其中,第一个目标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并体现在欧盟随后几年制定的四个“子指令”中 ,该指令要求子指令来设置基于效果的极限值。第二个目标则由指令适用地区来制定具体的补充适用规则。它明确指出,空气质量在欧盟任何地方不应该恶化。 国家排放上限(NCEs)2001/81/EC指令设置了不超过临界载荷 的长期环境质量和健康目标,即“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载荷,并对因空气污染给所有人造成的健康风险予以有效的保护。”总之,欧盟清洁空气法在环境和健康方面的总体目标为欧盟大气政策措施的成功和推行提供了基准。

二、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内容

从上文立法目标可看出欧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可大致分为空气质量立法和污染物排放立法。这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排放法规试图减少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量;空气质量立法的目的是保证呼吸的空气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是安全的。

(一)欧盟空气质量立法

在欧盟空气立法领域,最重要的两个指令是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欧盟首先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该指令设立了适用于整个欧盟的最低清洁空气质量标准。该指令对列出的全部12种污染物 在限制值,测量和评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立法。同时,该指令制定了空气质量及排放限值的中期目标(2010年实现)和长期目标。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62/EC和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是相辅相成的。该指令还为“子指令”的立法设置了时间表。此后,在1999年,2000年,2002年和2004年,欧盟先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了四项子指令,涵盖所有12种污染物。

第一子指令(1999/30/EC)规定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在空气环境中的限值,并取代了以前的、在80年代采用的欧盟指令。 该指令旨在保护人类健康,以(1997)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指导方针为依据,设定了相关污染物的限值。 同时,在建筑物密集区新增了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新增环保标准。该指令进一步定义了详细的测量要求,包括衡量空气质量的区域(城市环境,贴近交通,贴近行业,等等),城市监测站的数量,以及采用何种测量技术。此外,该指令还就成员国向其公众公开上述相关信息的义务以单独的条款予以明示。

第二个子指令(2000/69/EC)第一次在欧盟设定了苯和一氧化碳(CO)的限值。使苯这种重度致癌物质在空气质量标准中有了可参照的安全阀值。事实证明,本指令的全面实施,已使得苯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显著下降。

第三个子指令( 2002/3/EC )则设定了臭氧到2010年“尽可能”要达到的非约束性指标值,以及等同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针的长期目标。这些目标对应于国家排放上限(NECs)指令2001/81/EC设定的目标。该指令还设定了警报阈值,规定在这些警报阈值被超过时成员国需采取短期行动并有使公民了解实际污染负荷的义务。

第四个子指令(2004/107/EC),设置了砷,镉,镍和多环芳烃( PAHs)的非强制性目标值以及对汞排放指标的特定监控要求。

当前,欧盟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立法是《欧洲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清洁空气指令》2008/50/EC,该指令于2008年5月21日通过,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案(2008/50/EC)是欧盟对《环境空气质量评估和管理指令》(96/62/EC)(空气质量框架指令,1996)以及《关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微粒物和铅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一子指令,1999) 、《关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苯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二子指令,2000)、《关于环境空气中臭氧含量限值的指令》(第三子指令,2002)、《关于环境空气中砷、镉、汞、镍和多环芳烃含量限值的指令》(第四子指令,2004)等四个子指令在其立法科学性和适用效果进行综合地评价基础上,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空气质量管理及空气质量改善计划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最新的指令。

(二)欧盟污染源排放立法

欧盟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分为点源污染物排放源和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源,其立法主要专注于给欧盟空气污染造成影响最严重的大型燃烧工厂排放和汽车尾气排放。

1.欧盟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立法

欧盟诸国的道路交通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整个欧盟全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的近一半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三分之一,其也是可吸入颗粒物(PM)和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排放的重要来源。因此,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是欧盟实现其大气污染防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汽车尾气排放法规的制定,是以该国汽车污染物排放在整体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分担比例为依据的。欧洲汽车排放标准是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的排放法规欧共体(EEC)以及随后的欧盟(EU)的排放指令共同实现的。其中,排放指令要求参与国强制实施。

汽车排放的欧洲法规(指令)标准的计量是以汽车发动机单位行驶距离的排污量( g/km)计算。欧洲排放标准将汽车分为总质量不超过3500公斤(轻型车)和总质量超过3500公斤(重型车)两类。欧盟排放控制领域最重要的立法是70/220/EEC指令,其自1970年以来已修正若干次,并成为之后欧盟在此领域所有排放标准和减少排放步骤的参照基准。

主要的修订包括轿车和轻型车排放标准以及重型车排放标准:

1992年7月欧盟欧1标准(也称为EC93),包括指令91/441/EEC(只适用于乘用车)或93/59/EEC(适用于乘用车和轻型卡车);1996年1月欧2标准指令94/ 12/EEC以及之后的96/69/EC,对使用无铅汽油和柴油汽车的排放限值更加严格,使一直以来相对宽松的欧盟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在排放水平上达到可与美国环保局等级1(Tier)标准相比的程度。在对燃料成本等相应的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欧3/4标准(2000/2005)即指令98/69/EC以及进一步修订的2002/80/EC,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的蒸发实验程序和车载诊断系统(OBD) 。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欧V、VI汽车排放标准。欧盟标准亦已为重型汽车设置标准,其中最重要的指令是重型柴油机排放指令88/77/EEC,这后来被多次修改。

2.欧盟大型燃烧设备污染物排放立法

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于燃烧热容量大于或等于50兆瓦(MW)的工厂。大型燃烧设备(LCP)指令(2001/80/EC)适用的部门以电厂为主,但也包括钢铁生产,石油精炼等行业的工业燃烧装置。为了实现欧盟履行其国际和国内环境的目标,大幅度减少大型燃烧设备排放量是必要的。

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一个指令生效于1988年(88/609/EEC)。 它规定了各国对1987年以后建成工厂(所谓的新工厂)和该日以前建造的工厂(所谓的现有的工厂)的排放上限,以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减少二氧化硫和NOx的排放量。2001年10月,该指令被欧盟关于大型燃烧装置的第二个指令即现在的(2001/80/EC)所取代,该指令对工厂的种类和包括指令范围内的工厂规定了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6篇

进入2011年10月后,那些原本怀着度过“一年中最美季节”的北京市民却大失所望:连绵不断的阴霾天气加上频繁入侵的西伯利亚冷空气,让人感觉阴冷而又呼吸艰难。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竟然意外的演变成了一年中“最糟糕”的时间。

与此同时,一场和空气污染有关的话题在坊间迅速蔓延。事情的起源来自一台设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美国大使馆内的空气质量监测仪,这台原本只是用来给美国大使馆内部人员提供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的机器,频频发出的的“重度污染”警报被不少热心网友在微博和互联网上。与此同时,政府的官方数据显示北京市的大气质量仅仅是“轻度污染”,巨大的落差让普通民众对生存环境早已脆弱的信心,再次受到了致命性的打击。

11月14日,“南京气象”的官方微博发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气象预报,除了人们熟悉的风向、气温之外,还多了一个“PM2.5细微颗粒物浓度”。这是灰霾真正“元凶”――PM2.5首次在南京气象预报中露脸,然而,这条微博很快就被删除。

纳入新“国标”

2011年10月10日、11日、12日,长沙连续三天出现雾霾天气,这样的天气不仅造成不少市民呼吸不畅,而且给出行带来不小的麻烦。但来自中国环境检测总站的空气质量日报数据显示,从10月1日到10月13日,13天里长沙的空气质量大多数为“良”,还有4天为“优”,仅有10月12日一天为“轻度污染”。

造成这种差距,空气评价指标起了关键作用。形成“霾”天气的主因之一是可吸入肺颗粒物PM2.5;但在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污染物包括烟尘、总悬浮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而PM2.5没有列入其中。

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机动车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一样,二者均可吸入肺部,携带病毒和细菌。同等质量浓度下,单位体积内的细粒子个数越多,危害越大,即PM2.5比PM10对人体危害更大。

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曾在某论坛上指出,阴霾天气比吸烟更易致癌。除了癌症,雾霾天还是心脏杀手。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曾证明,阴霾天中的颗粒污染物不仅会引发心肌梗死,还会造成心肌缺血或损伤。老慢支、肺气肿、哮喘、支气管炎、鼻炎、上下呼吸道感染等常见的呼吸道系统疾病,也可能被雾霾天急性触发。

按照2005年世卫组织更新的《空气质量准则》,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将PM2.5的监测纳入空气污染指标体系。而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必测项目只有PM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老三项”,至今尚未将PM2.5单列为空气质量指标。

2011年5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6个省份各选取一个城市,试点新增监测项目。新增内容就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一种致癌物)等。今年以来,空气质量的“国标”修订会密集召开,PM2.5纳入日常监测几成定局。11月1日,我国出台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开始对PM2.5测定进行了规范。这也是对1986年《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的首次修订,并首度对PM2.5测定方法进行规范。

其实,早在2007年,北京等城市就开始了PM2.5的监测准备工作,迄今北京的27个监测点位中,已有数个装备PM2.5测试仪,只是官方数据属“测而不发”。而在今年5月份举办的地球村“健康出行――细颗粒污染防治对策”第40期中国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唐孝炎就指出,“面对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而在当时,这样的声音仍显得很“前卫”。

从PM10到PM2.5

虽然目前除美国和欧盟一些国家外,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还未开展对PM2.5的监测,大多通行PM10监测,但PM2.5已经开始引起广泛关注。

美国从监测PM10过渡到监测PM2.5经历了十年时间。美国1987年采用PM10空气质量标准。在基本解决PM10问题之后,美国于1997年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当时美国环保署(EPA)认识到解决PM10之后,应该更加关注PM2.5。

“在美国,一般是先定达标标准,然后再让各地建立监测站点,因为PM2.5的监测设备是很贵的,站点的更新也是逐步的。但有一点必须强调,PM10 之中包含PM2.5。”美国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前主席凯瑟琳•维斯普恩说,“在中国不同,中国目前是鼓励地方政府先监测各地PM2.5的情况,然后再出标准。美国政府要求90%以上污染源能够控制,标准出来之后,给每个州三年时间,让他们逐渐达到这个标准。”

“颗粒物是大气污染的主要矛盾。国家标准是100,现在年日均浓度是121,还超过国家标准21。在大颗粒是主要矛盾的时候,我们监测并且着重治理的重点曾经是总悬浮颗粒物TSP,后来变成了PM10,就是可吸入颗粒物,现在社会也在关注,我们自己实际上从几年前也开始在关注并且研究这个问题,就是研究PM2.5的问题,所以它迟早会变成我们监测的对象。”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杜少中说。

而在11月10日开幕的“第七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指出,“PM2.5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明年有望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推行。”据悉,标准将会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第一过渡时期的数值,来说明PM2.5指数的污染危害。

大气环境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远航指出,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与美国标准比稍微松一些,即使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加入PM2.5后,中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将从现在的80%下降到20%,“我想这也是环保部迟迟未能下定决心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的原因。”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尽如人意,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显现,尤其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城市间大气污染物相互影响,区域污染特征呈现高度的趋同性和一致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张力军表示。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林华也表示,灰霾和臭氧在我国东部城市污染突出,上海、广州、天津、深圳等城市灰霾天数占到了30%-50%。此外,我国对有毒有害气体治理相对落后,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特别是对有毒有害气体工业排放的管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7篇

关键字:环境空气大气污染预防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工业及交通运输等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煤和石油的大量使用,将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和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排放到大气中,当其浓度超过环境所能允许的极限并持续一定时间后,就会改变大气特别是空气的正常组成,破坏自然的物理、化学与生态平衡体系,从而危害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健康,损害自然资源及财产、器物等,对污染问题进行控制处理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环境空气的质量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质量浓度。本标准首次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8971空气质量飘尘中苯并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T 15264 环境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479 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3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504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0 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618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HJ630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号)《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2010〕33号)

二、大气污染的成因

1、大气污染的含义

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

2、废气污染的成分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和人类健康威胁较大且绝对排放量较大的废气主要包括:含NO x、SO2、P、As、PH3、CO、HF、C2HCl3、C2H3Cl3,等污染物的有毒气体及其他气体。

原因分析

(1)城市建设是影响大气质量的关键原因

1)市政建设。城市马路普遍存在道路斜坡问题,即马路两侧的人行板道明显高于路面而且与路面垂直,呈“凹”字型。致使马路上的灰尘不能吹走,而且越积越多,这也是引发扬尘天气的直接原因。

2)工业布局。工矿企业的分散性使城区的大气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3)工业生产过程。化学工业、煤炭工业等,就是国家的重点发展部门,而且这些工矿企业大多数成为大气污染的主力军。

4)交通运输。近些年来,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特别是近年来,私人轿车的数量急剧增多。排放的尾气中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因素。

5)绿化。一些新兴的工业城市,绿化还没有跟上工业发展的步伐。只有政府、一些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内部绿化已基本达标,而整个城区的绿化却远远达不到要求。

(2)地形与气候因素是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原因

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特殊,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

三、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

1、防治大气污染的途径

大气污染防治的途径很多,主要有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合理使用煤炭资源、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应用绿色植物净化大气等。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是实现清洁生产、减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2)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大力开发水利资源,有步骤地发展核能,努力利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我国水能资源仅开发5%,还有95%待开发,大力开发利用水利资源是调整我国能源战略、改变能源结构的首要任务。

(3)采用高新技术,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推广型煤,改进燃烧方式。

(4)依法强化城市大气污染管理,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2、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地区污染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尽相同,因此,在进行大气质量评价时。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检测的大气环境指标。大气中常见的污染物有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烃、铅、氟化物、臭氧和苯并芘。颗粒物质的测定:颗粒物质是大气污染物中数量最大、成分复杂、性质多样、危害较大的一种,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质,还可以是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运载体、催化剂或反应床。在某些情况下,颗粒物质与所吸附的气态或蒸汽态物质结合,会产生比单个组分更大的协同毒性作用。

3、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与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燃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与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与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结束语:

目前,我国人均耗能水平还很低,是世界人均的l/4,能源消耗量也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近期内,我国的能源结构仍将以煤为主,煤炭消耗量的增加会加重我国大气污染程度。因此,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发展趋势不容乐观。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治理还需以命令控制型与法律、法规手段为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环境经济手段将是我国环境政策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张震.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特征及防治对策[J]. 经营管理者. 2011(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8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 监测;评价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6-0110-02

1 引言

近年来,国家以生态示范区创建为载体和抓手,把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东海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是闻名中外的“水晶之都”,全县域经济百强县,2016年成功创建部级生态县,获批建设部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保护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东海县是农业大县,突出了农村环境保护这一关键环节。本文从县域监测和村庄监测两个方面,设计监测方案,为进一步加强2016年东海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1]。

2 监测概况

2.1 县域监测

(1)点位布设。在县域最大河流出入境各布设1个监测断面,有2个以上湖库,选取相对重要的1个开展。

选取了河流蔷薇河(全长50.7 km,积水面积1800 km2)的入境:桑墟电站,出境:张湾大桥,湖库选取了西双湖水库,共3个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基本项目(共24项)。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2 村庄监测

根据选取村庄要求:人口数量相对较多、分布相对集中,选取的监测村尽可能均匀分布在县域范围。

选取了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监测内容包括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土壤。

2.2.1 环境空气质量

(1)点位布设:环境空气点位选取了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的点位。

(2)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 (NO2)、臭氧(O3)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单位:微克/立方米(μg/m3)。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每次监测连续5 d,每天进行逐时监测,严格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

2.2.2 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选取青湖镇青南村石安河、温泉镇九龙湾村昌黎水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安峰镇安北村安北村井水。

(2)监测项目: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表1中24项和表2中5项补充项目(共29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 23项。

(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4次。

(4)监测方法:手工监测,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2.2.3 土壤环境质量

(1)点位布设。土壤选取安峰镇安北村农田土壤、工矿企业周边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5个测点,青湖镇青南村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农田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养殖场周边土壤5个测点,温泉镇九龙湾村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园地(果园)土壤、农田土壤、居民区周边土壤、工矿企业周边土壤5个测点。

(2)监测项目。pH值、镉、汞、砷、铅、铬,单位:毫克/千克(mg/ kg)。

(3)监测频次。全年监测一次,监测时间选在6月份。

(4)监测方法。执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要求,开展监测。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GB15618-1995)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用地保护区内布设的点位执行一级标准。

2.3 质量控制

环境空气监测质量控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有关要求进行监测质量控制,饮用水源地监测质量控制和地表水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土壤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设备定期检定;监测时,采用全程序空白、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量控制手段;监测数据从采集到报出经过校对、审核、签发等严格审核,通过以上措施保证监测质量[2]。

3 监测与评价结果

3.1 村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四项常规监测污染物浓度水平评价空气质量。安峰镇安北村、温泉镇九龙湾村、青湖镇青南村3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日标准限值,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为良好(表1)。

3.2 村庄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安峰镇安北村井水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青湖镇青南村石安河、温泉镇九龙湾村昌黎水库地表水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

3.3 村庄土壤质量状况

评价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GB15618-1995)二级标准,集中式饮用水用地保护区内布设的点位执行一级标准。安峰镇安北村5个测点,青湖镇青南村5个测点,温泉镇九龙湾村5个测点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标(表2)。

3.4 县域地表水水质状况

县域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桑墟电站、张湾大桥、西双湖水库3个监测断面常规监测项目均达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重金属监测结果为未检出。

4 加强东海h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建议

4.1 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水源地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管,水务部门加大对水库网箱养殖的清理,农业部门对农业面源污染提供技术支持,建设部门对乡镇饮用水建设提供资金,卫生部门加大对农村人口的卫生防治。

4.2 完善相关机制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监督与考核[3]。

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快保护区建设工作。根据不同的水源地特征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4.3 加强水源地管理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禁止在取水口周围1 km范围内从事水产或者集中式畜禽养殖、旅游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特别是对重点监控断面实行加密监测以及加强对上游来水水质的监测。

加强水库沿岸的植被恢复工程。禁止从事破坏山石、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涵养水源。

4.4 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基建设施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测土施肥,增加有机肥比例,加强田间管理、推行节水节肥技术。

取缔分散式养殖。

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着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实施绿色生产,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在农村建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环保公共服务体系,当前的重中之重是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系统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广文,王晓斐,王业耀,等. 我国典型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J]. 中国环境监测,201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