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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时间:2023-02-03 20:04:36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1篇

【关键词】 新常态;社会工作;精准扶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扶贫工作领域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当前我国正处于国民经济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阶段,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事关国家稳定、人民幸福。扶贫工作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事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精准扶贫”是其最重要、最核心的理念和措施。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社会工作秉承专业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为扶贫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在脱贫攻坚战略中被赋予重要使命。

一、精准扶贫与精准扶贫机制的概念阐述

“扶贫”一词最早起源于欧美国家关于“消除贫困”或者“反贫困”之说。1601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贫困的法律――《济贫法》,之后欧美国家和地区不断探索属于自己的本土化的反贫困之道。我国结合实际,因时制宜,通过“政府行为”将“反贫困”转化为“扶贫”行动;所谓“政府行为”是指政府通过宏观调控,运用政策支持和资源援助等救助方法,并下放权力,通过购买服务,鼓励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实施精准扶贫。2015年,指出,“在扶贫工作中采取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做到对症下药,靶向精准,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和鼓励全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参与扶贫。”

近年来,专家学者多视角阐述了“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笔者认为,“精准扶贫”重在“精准”二字,相对于以前粗放型输血式扶贫来讲,侧重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评”。2015年6月,视察贵州时,将“精准扶贫”入选为“十三五”规划的十个目标任务之一,提出“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而实施“精准扶贫”最重要的是把握四个精准:“对象精准、项目精准、措施精准和成效精准”,因此我们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深入贫困地区,根据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有针对性、侧重性、区别性地制定不同的工作服务计划。

精准扶贫机制是指在政府主导下,通过整合协调资源,以减少和消除贫困为目的,依靠精准识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精准管理机制和精准考评机制等在内的相互补充和相辅相成,是扶贫体系各部分和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运行体系。

二、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F实与困境

猴场乡,全名猴场苗族仡佬族乡,是贵州省100个重点扶持的一类贫困乡镇之一,坐落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东北部,距离普定县城约41公里,全乡总面积达93.44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113个村民组,总计2.3万人,其中1.3万人为贫困人口。目前,猴场乡深入贯彻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政策理念,通过产业扶贫、异地生态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基础设施扶持和就业扶持等多样化的脱贫方略,全面促进扶贫工作。笔者田野调查的资料显示,猴场乡在教育、基础设施、就业、养殖、种植等方面形成了本土化的经验道路,人均纯收入大幅上升,开辟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扶贫模式,这种模式被写进了2015年安顺市政府报告,并在全市复制推广。

目前,各地普遍采取的依靠政府的统一支配,实施中西部对口支援的政策。但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贵州、云南等,为了完成扶贫“军令状”,一味着重于“帽子”的脱贫,忽视人民精神和能力的脱贫,导致了当前贫困人口存在于偏远、边疆地区,且分布广、散、乱,实施脱贫难、繁、杂。以猴场乡为例,当前精准扶贫主要面临的以下困境。

1、资源困境

我国扶贫面临的资源困境主要是资源获取、资源分配和资源利用效率。首先,从资源获取来讲,政府在扶贫舞台上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方面,国家对贫困县和乡下拨的款项需要与地方政府进行配套,这导致了部分贫困县和贫困乡无力负担配套资金。因此,由于基层政府掌握的资源有限,导致了扶贫进展的缓慢。另一方面,在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是靠血缘亲属关系获取资源,他们能够利用的资源十分有限。其次,在资源分配上,扶贫资金配置过程中易滋生腐败现象。对地方高校的调研发现,精准扶贫是否做到“对象精准”有待确定,高校学生对于此笔扶贫资金非常期待,但绝大部分都是运用于吃喝玩乐等无关学习上,相反,另一部分学生因贫困登记卡有限,没能得到村里的名额,甚至真贫困却入不了贫困数据库,导致学校的助学金都无法享受。因此,笔者认为,掌握着扶贫资源的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中央的指标进行逐级分配,很大一部分“临界贫困户”遭排斥,有部分依靠关系而获得扶贫卡的人却占用着有限的资源。另外,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业绩,热衷于搞贫困示范县、贫困示范乡,忽视了百姓实际脱贫的潜能。在资源利用效率上,有限的扶贫资金因未能做到“对象精准”,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2、对象困境

贫困者作为精准扶贫的主体,他们是参与者也是受助者,因此他们脱贫的效果直接决定了我国精准扶贫的成功与否。地处西南的贵州,受传统观念再加上交通、环境等因素的相互交织,在这些地方出现了一些“等、靠、要”的“钉子贫困户”,他们对于扶贫资金的希冀越来越大,认为自己没有文化、没有技能,政府理应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一味依靠政府的资助,虽然这部分人占少数,但依然阻碍着我国精准扶贫的进程。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对扶贫的认识有偏差,觉得扶贫不能给自己带来根本性的改变,参与扶贫的主动性不强。

3、重物质扶贫,轻文化扶贫

精准扶贫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政策,目前创新扶贫方式主要围绕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驻村帮扶、基础设施扶持、生态易地扶贫,旅游扶贫、产业扶贫等,帮助农民增产增收,确实取得了一系列的扶贫成果,但是精神上和文化上的贫困没有得到质的改变。在猴场乡,猴场模式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小红蒜项目、养牛项目、林下养鸡项目、核桃种植等一系列扶贫办法成效初显。但贫困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理念,不是短时间就能彻底得到改变,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上,应上升到精神、文化层面,扶贫工作还需要思想和精神的脱贫。

4、工作的专业性不足

扶贫具有综合性、整体性和系统性,需要凝聚知识、市场、信息、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内的人才参与进来。在安顺地区,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的“三区计划”,即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各类社会组织和高校实习生等开展的扶贫工作。但从目前中西部贫困地区对口帮扶的人员结构来看,主要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少数流动志愿者为先锋,不可否认他们具有的知识基础和基层经验,但在扶贫方法和扶贫能力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机遇与挑战

1、机遇

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机遇,可以从自身的优势来分析。社会工作作为一门关注弱势群体、化解社会矛盾的专业助人的学科,理应在精准扶贫事业中贡献自己的独特的力量。从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来看,社会工作对于缓解和消除贫困有着先天优势。在我国,201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略的决定》更明确提出了“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的计划”;2016年民政部办公厅将国际社工日的主题明确为“发展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总而言之,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可以发挥更大的优势和功能。

首先,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与贫困作斗争的历史,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和方法就是人们在与贫困和各种社会问题作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而来,“社会工作的理念与精准扶贫的思想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和同构性”,二者理念相同,秉承“助人自助”的宗旨,强调对贫困者的“赋权”、“增能”,全面帮助贫困者物质和精神的脱贫,帮助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建立邻里互助网;主张案主自决,强调充分挖掘精准扶贫对象的潜能和主观能动性,促进其再社会化,这与我国精准扶贫提倡的“造血式扶贫”、“参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相契合。这决定了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可行性。此外,通过保密、尊重、接纳、理解和关怀的职业原则与精准扶贫对象建立专业关系,可以赢得对象的信任,方便开展服务计划。

其次,社会工作者扮演着资源协调者的角色,能够整合、协调社会资源。社会工作者通过宣传活动,让社会更多的成员了解到我国的扶贫现状;并鼓励村民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拉近村民间的距离,建立关系互助网,改善以往通过血缘亲疏关系互助的模式。在安顺,包括“三区计划”、社区志愿者和高校公益社团组织等,联系他们为村民开展专业服务对他们给予人文关怀。

再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具有很大的优势。精准扶贫机制包括精准识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精准管理机制和精准考评机制。社会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了收集资料、接案、预估、制定服务工作计划、介入、评估、结案和跟踪服务等。社会工作可以在贫困识别和效果考评上发挥重要的作用,直接对贫困户进行识别,并对政府识别的贫困人口进行再次识别核对。此外,社会工作还可以通过量表等专业化的测量方法对实施成效进行评估,并提出完善和改进的建议,促进扶贫成效的可持续性。

最后,社会工作着眼于社会和对象的长远发展。社会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促进个人及家庭的长远发展,不仅解决对象现实存在的问题,更注重对象长远的发展,以避免贫困人口返贫。社会工作可以与政府的精准扶贫工作优势互补,提高贫困地区和人群的可持续发展。

2、挑战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时间还比较短,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机制尚不完善。尤其是精准扶贫进入到了“啃硬骨头”的阶段,贫困人口的解决既刻不容缓又面临巨大的困难。m然国内在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有了较好的土壤,但是由于安顺社会工作人才缺乏,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时间较短,以及当前主要采取的是技术对口帮扶,使得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存在相当大的挑战。

四、新常态下促进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1、突破原有的扶贫开发模式,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农村的服务平台,为扶贫注入新的力量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一个国家重点扶贫县至少有一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带动5万名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前在安顺地区还没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仅仅依托项目的方式将社会工作人才组织起来。因此需要搭建一个以村落或以社区为平台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站是联结政府、群众与社会工作者的重要纽带,是推进精准扶贫规范化、体制化的重要保障。社会工作者利用平台的资源,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如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辅之以团体心理辅导,对扶贫的对象展开专业的服务。同时,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能力建设,在组织制度、人员管理、项目招标等方面加强管理。

2、进一步提高社会工作者扶贫济困的内在能力建设

要对社会工作者进行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的培训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并在实务过程中不断创新扶贫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提升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除此之外,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可以和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学院等建立长期合作,汲取经验,不断提高扶贫效果。

3、重视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与社会参与,变“输血”为“造血”

扶贫要以人为本,社会工作者要从对象自身出发,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改变他们过去“等靠要”的懒惰认知,主动学习谋生技艺,实现自我发展,从依靠政府“输血”到依靠自身“造血”的转变,真正实现助人自助。此外,由于贫困者的资源有限,再加上社会参与能力较弱,因此,社会工作者通过活动的方式,帮助建立互助关系网络。

4、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有益经验,不断深化社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社会工作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通过一百多年的反贫困实践,社会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在中国沿海城市,如广东省韶关市开展的金融扶贫社团组织,帮助链接资源,发展生计;北京农禾之家服务,通过对村干部、农村合作社等培训来发展生计等,这些示范点都可以用来借鉴。当然这些经验的运用需要根据需求出发,不可生搬硬套,贵州少数民族居多,要深入了解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民风民俗、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合理运用有益经验。

精准扶贫是创新扶贫模式的时代性变革的产物,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在这一前提下,我国扶贫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任重而道远。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扶贫开发的实践证明,社会工作在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中大有作为也必将有所作为。同时,以人文关怀和细节考量为切入点的社会工作也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笔者认为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有着特殊情结,将在脱贫攻坚战略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潘帅.新常态下我国精准扶贫机制研究[D].河北:河北师范大学,2014.

[2] 猴场乡概况――贵州信息网.互联网数据.

[3] 普定猴场乡五大扶贫模式精准扶贫点燃最美小康梦[N].贵州日报,2015-9-7.

[4] 国家统计局,2016,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5] 陈成文,姚晓,廖欢.社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的推进器[J].社会工作,3.

[6] 李迎生.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功能定位与实践探索[J].学海,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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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思斌.精准扶贫的社会工作参与:兼论实践型精准扶贫[J].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J].中国社会工作,2012(15)11-17.

[9] 张萌,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可行性及路径选择[J].山西青年,2016-9.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2篇

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济源市列入太行山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40户16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河南省财政扶贫整村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扶贫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帮扶长效机制,使今年的扶贫工作有目的、有步骤进行,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程,推动全乡扶贫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结合我乡、村情实际,通过帮扶切实改变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现状,现就20xx年扶贫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工作思路

20xx年,我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全旗总体扶贫开发思路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农业为统领,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整村推进为载体,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强化产业化扶贫,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特色农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上有新突破;强化土地流转实施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产品专业化发展,在改革贫困村土地经营体制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民实现非农转移,在推进农民素质提高,培育创业型农民上有新突破;高质量完成我乡扶贫开发目标,为全乡达到小康水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千方百计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到20xx年底,全乡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50%以上,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富余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劳务和畜牧业收入占人均收入的50%以上,贫困群众全部脱贫致富,实现小康生活目标。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组宣委员等人为成员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根据旗委、政府对扶贫工作的要求和扶贫村实际情况,对扶贫工作分阶段召开专题研究会。同时严格按照旗委、政府要求及时上报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总结等材料。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营销队伍,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和农民脱贫致富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2、明确对象,突出重点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

为使帮扶活动取得实效,使最贫困的农户得到真正的帮助,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同定点扶贫村联系,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帮扶活动,重点帮扶贫困户20户。(20xx年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计划)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一般干部1人帮扶1户。对帮扶的贫困户和受资助的贫困儿童在村内进行公示。建好干部深入基层、党员帮扶群众交友结队考核卡,建立健全定点、定人、定户、定脱贫时间的工作机制。

3、加强科技培训,开辟致富门路。

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的主动性。提高贫困群众素质,激发贫困群众科技致富主动性方面。首先要对积极性高而由于条件所限难以致富的贫困户,尽全力给予全方位的帮助,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影响和带动其他贫困户;其次对于脱贫较差的贫困户,要多做思想工作,通过典型事例引导其转变观念,变 要我脱贫 为 我要脱贫 ;对于 等、靠、要 思想严重,经开导、帮扶仍好吃懒做的贫困户,适当给予救济,在科技培训方面,继续通过课堂讲解、观看录像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办法措施,全面提高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的科技文化综合素质教育和指导农民进行学科学种植、养殖、增加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大转移式扶贫工作力度,增加劳务输出质量20xx年 扶贫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小额互助金贷款的扶贫模式。

4、党员群众结对,加快脱贫致富。

今年按照旗委、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乡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确定了各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名单,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两次,为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一个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帮扶实现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增长不低于300元的目标。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3篇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人口计生、扶贫部门以少生优生、脱贫致富为目标,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在移民搬迁、产业开发、技能培训等方面优先优惠计生家庭,取得了明显成效。贫困地区的生育水平逐步下降,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基本形成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有效结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机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

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贫富差距的新阶段,同时,人口又正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相互交织。贫困地区人口多、增长快、素质低;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相对贫困问题仍然突出,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尽快脱贫致富。

二、明确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对计生贫困家庭的扶持,提高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现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素质得到提高,人口结构趋于合理。促进贫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制订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力争使全市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大幅减少,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计划生育家庭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和服务均等化得到全面保障,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市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与社会长期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将人口计生与纳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人口计生、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因地制宜。把握对计生贫困家庭优先优惠的总要求,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方法,突出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两个主题,实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的具体政策和项目。

3、坚持资源整合。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开发工作,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推动社会各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和关怀帮助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重点扶持。对贫困计生家庭实施全面重点扶持政策,做到项目到村,扶贫到户。重点扶持全市220个贫困片区1269个贫困村中的贫困计生家庭户。

三、建立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省、市已制定的优先优惠计生家庭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奖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要给予特别救助,完善和提高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力度。全面深化婚姻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进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着力强化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人口优生优育的总体要求,在项目编制和实施中要优先安排县区和镇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配齐必须的医疗设备。在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建设中要把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建设纳入建设之列,配齐办公室设备,达到规范化标准。

(三)认真落实移民搬迁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在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优先安排符合避灾扶贫搬迁对象的计划生育家庭户。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符合搬迁安置的要优先安置,并按特困户搬迁安置补助政策执行。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符合搬迁安置对象的优先实施搬迁安置,每户增加建房补助资金5000元,补助资金以省市下达到县区避实扶贫搬迁相关资金中解决。确保计划生育家庭搬迁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教育扶贫。在实施全市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教育和贫困大学生进行学费补助和生活资助教育扶贫工程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优先安排计生家庭子女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凡是在册贫困户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安排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就读本科的四年补助学费12000元,就读专科的三年补助学费6000元,优先安排参加“雨露计划”培训、人人技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免费项目。

(五)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扶贫产业开发。要把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与产业扶贫项目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因户施策,实施产业、就业、创业“三业”扶贫工程。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和独生子女户家庭优先扶持和补助,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重点倾斜。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要鼓励计划生育家庭参加互助协会,对特殊家庭或具有实际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免除入会费,并在信贷上优先考虑,在占用费上尽量优惠,在借贷期限上适当放宽,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六)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社会扶贫。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先保障计划生育低保家庭,优先扶持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逐步建立起政策保障、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相结合的保障式扶贫工作机制。中省部门联县扶贫、市、县区部门包抓新农村建设工作、村企结对扶贫行动等帮扶中要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先帮扶计划生育家庭。

四、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凡未完成年度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不得评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4篇

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提高低收入人口收入为中心,以实施产业扶贫为主线,以整村推进为平台,进一步改善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扶贫工作由阶段性任务向长期性任务转变、由解决绝对贫困为主向提高低收入人口收入水平为主转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市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任务目标。经过3年努力,力争到2010年贫困地区基本达到“一高四新”的任务目标,即努力提高42.5万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由年人均纯收入1000元左右提高到1500元以上,巩固扶贫成果,缩小地区差距;综合实力有新增强,市重点扶持地区GDP总量年均增长14%左右,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全市贫困地区基本实现“户户通水”和“村内通硬化路”的目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新提高,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逐步提高,新建、维修、改造贫困村卫生室,升级改造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成教中心;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达到新水平,争取通过3年扶持,扶贫重点乡镇在各县(市)、区年度考核中位次普遍前移,100余个重点村建成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产业扶贫与救济扶贫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通过产业扶持实现增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坚持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产业扶贫走“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优势产业+农户”的模式,采取整村推进方式,建设专业村、特色村,夯实低收入农户的增收基础;社会扶贫工作由县(市)区为主,重点安排领导干部、部门、企事业单位联系贫困村、户,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个人资本参与扶贫开发。

3.坚持重点扶贫区域与非重点区域相结合。将低收入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村确定为扶贫重点乡镇、村;重点乡镇、村以市里为主扶持,省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省、市两级共同扶持,非重点区域的扶贫工作由所在县(市)区自行安排。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对扶贫重点村的产业项目,市给予适当资金扶持,对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由市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扶持。同时,充分调动低收入人口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二、重点扶持区域

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和扶贫开发的现状,上报商河县为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将原扶持的*县洪范池镇、安城乡,长清区双泉乡,历城区仲宫镇高而办事处,章丘市*镇、*镇、*镇,*县*镇、*镇、*镇列为市扶贫工作重点乡镇;将*县孔村镇李沟办事处、东阿镇太和办事处、孝直镇东山办事处,长清区万德镇武家庄办事处、马山镇漩庄办事处、张夏镇诗庄办事处、孝里镇马岭办事处,历城区仲宫镇四道沟办事处、西营镇枣林办事处、柳埠镇突泉办事处、彩石镇宅科办事处,章丘市官庄乡闫家峪办事处,*县新市乡江店办事处等区域相对集中连片的210个村列为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共涉及1县、10乡(镇)、732个重点村、17.5万户、63.5万人,其中低收入农户7.64万户、26万人,低收入人口占全市低收入人口总数的60.9%。

三、大力实施产业扶贫

(一)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继续按照“一乡一业”、“多乡一业”和“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规模化、产业化的思路,重点培育商河大蒜、浅水藕、布艺加工,*富硒西瓜,*食用菌、鲜食地瓜、优质果品,长清波尔山羊,章丘薄壳核桃、优质小杂粮等10个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浅水藕、食用菌、设施林果、大棚菜等设施农业2.7万亩;发展优质鲜食地瓜、小杂粮、脱毒大蒜、中草药等特色种植5.4万亩;发展核桃、板栗、苹果等优质果品基地8万亩;新增奶牛、肉羊、生猪等家畜15万余头,肉鸡、肉鸭、獭兔等家禽300万只。

(二)加快产业化经营进程,延伸产业链条。继续培育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搞好主导产品的加工转化、市场开拓,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3年内培育扶持各类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60家,初步形成大蒜、浅水藕、食用菌等10余个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链条。

(三)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积极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针对农村贫困家庭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开展订单式、援助式、输出式等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就业,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规划3年内扶贫地区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1.5万人,其中技能扶贫完成3000人;农业科技带头人培训8万人次。对实现培训转移的人员提供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800元。按规定需要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参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技能鉴定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四、认真做好部门与社会扶贫工作

由水利部门牵头,认真开展并基本实现全市贫困地区“户户通水”。由交通部门负责,规划新修柏油(水泥)路781.5公里,使我市扶贫重点地区457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和村内一条主干街道路面硬化。由教育部门负责,新建、维修、改造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成教中心,增加现代化教学设备,加大中心学校的设施投入。由民政部门负责,加大对农村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基本实现贫困地区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由卫生部门负责,新建、维修、改造贫困村村级卫生室,配置医疗设备仪器,完善城市医院支援贫困地区医疗事业制度,逐步普及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由文化部门负责,不断改善村级文化基础设施,为广大村民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和空间。由建委等部门负责,对100个重点村进行统一规划治理,硬化村内主要街道,绿化、美化、净化村内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项目计划,确定补助标准,使贫困地区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

五、不断加大扶贫投入

要立足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以财政资金为主导、金融资金为支撑、社会资金为辅助、农民投资投劳为主体的多元化扶贫投入机制,争取到2010年,完成扶贫总投入10亿元,其中产业扶贫7亿元,部门及社会扶贫3亿元。

(一)适当扩大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规模。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财政扶贫资金3000万元,3年安排9000万元,集中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种、养、加、销等产业扶贫项目。

(二)抓好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要设立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其规模要与扶贫任务相适应。商河县、*县按市和县2∶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其它县(市)、区按1∶1比例落实配套资金,有条件的县(市)区配套比例也可适当提高。争取3年县级配套资金达到7000万元左右。

(三)有效整合部门资金。市发改委、建委、经委、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交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围绕产业扶贫,以贫困村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增加对扶贫重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扶持力度,做到产业扶贫到哪个村,部门资金整合到哪个村。

(四)积极争取金融资金和工商资本支持。利用国家放宽农村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金融信贷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扩大扶贫投入的来源渠道,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支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积极引导民间、外资等工商资本参与扶贫地区资源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及乡村公益事业建设。

(五)充分调动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改善农民自筹资金的管理形式,年度扶贫计划不再单独下达农民自筹指标,鼓励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管理。认真抓好项目选择、计划下达、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五关”,努力提高产业扶贫项目的建设质量。要进一步严格产业扶贫项目程序,由镇村提报,县(市)区审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各县(市)、区扶贫重点乡镇要严格执行市里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认真组织产业项目的实施,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各级扶贫办、财政局等要认真抓好检查督促等工作,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验收,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受益一片。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工作力度,围绕产业扶贫项目,重点推广良种、栽培管理、防疫、农产品加工转化等适用技术成果。市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抓好贫困乡村干部群众及科技带头人的培训工作,积极扶持一批有规模、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扶贫示范基地和科技扶贫示范村。各级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要组织科技扶贫服务队伍,要按产业深入乡、村进行面对面的现场科技服务,努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科技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实行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制,做到计划公开、使用公开、账目公开。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提款制,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可按不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30%—50%下拨项目启动资金。对扶贫开发项目发生的数额较大的购买性支出要实行政府采购。要加强审计、社会和舆论监督,严防资金挪用和浪费。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的行为及其他违规行为,要如数追回违规资金,调减下年度拨款,并依法对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市)、区要按项目计划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安排落实扶贫办的工作经费及必要的设备购置费用。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县(市)、区,要按照1∶1的比例扣减市级扶持资金;对配套资金落实较好、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要加大下一年度扶贫资金扶持力度。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5篇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功解决了几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举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实施特色民族村镇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程。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交通、商贸流通、供销合作、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制度,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第五节 科技扶贫

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万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提高贫困人口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本实现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乡村科普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

加强贫困地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中、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贫困村+贫困户”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1000个以上农技协联合会(联合体)和1000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机制。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省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搬迁进度安排为主要参考,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规模和年度搬迁任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采取集中安置的,可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并做好配套建设。采取分散安置的,可选择“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前提下,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置区(点)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将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等安排情况纳入建设方案专章表述,并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鼓励地方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安置区(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安置住房,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在稳定脱贫前,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合理制定建房补助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补助标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内的建房补助资金,应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核算和补助,不得变相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等解决,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一并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市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承接运作和工程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统筹可支配财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安置区(点)优势产业。将安置区(点)产业发展纳入当地产业扶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支持“有土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稳定收入来源。

多措并举促进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人口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口的心理疏导和先进文化教育,培养其形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优化安置区(点)社区管理服务,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搬迁人口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先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改扩建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东西部联合招生,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平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并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贫困地区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国家专项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畅通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规模。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贫困县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大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组织开展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推广。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加快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强中医、民族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基础上,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实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对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疫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治贫治毒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贫困县的问题。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改善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状况,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大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在重点区域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区、农牧结合贫困地区土壤沙化退化趋势,缓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

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膜残膜回收,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鼓励在南方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冬闲田、秋闲田,种植肥田作物。优先将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内黑土流失地区等地区列入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农业、工业污染物向水体超标排放。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生态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完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产品标识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中央财政调整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部级自然保护区、部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省级统筹工作力度,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贫困地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关爱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切实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以闽宁协作模式为样板,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做好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东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要积极参与扶贫协作工作。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启动实施东部省份经济较发达县(市)与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协作双方每年召开高层联席会议。

拓展扶贫协作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援助方利用帮扶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优势企业到受援方创业兴业。鼓励企业通过量化股份、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共建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实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协调、县乡组织、职校培训、定向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西部地区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 定点帮扶

明确定点扶贫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各单位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参照中央单位做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强化国有企业帮扶责任。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用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继续实施“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动员本地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开发任务。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结对帮扶西部地区贫困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构建整体帮扶体系。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不含直属机构)和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带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军区系统和武警总队帮扶本辖区范围内相关贫困村脱贫。驻贫困地区作战部队实施一批具体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部队生活物资采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驻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结对帮扶任务。

发挥部队帮扶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发挥人才培育优势,配合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1”、“N+1”等结对助学活动,团级以上干部与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稳定帮扶关系。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科技、医疗等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组织87家军队和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13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送医送药和巡诊治病活动。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动员、资源配置使用、绩效论证评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模式。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和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推介。从2016年起,在脱贫攻坚期设立“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每年《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组织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减贫知识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认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第六期贷款、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减贫国际合作等项目。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全面推进能源惠民工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贫困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农林和畜牧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提高贫困村绿化覆盖率。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拓展学前教育、妇女互助和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互联网+”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功能,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新模式。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强面向“三农”的优秀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启动实施流动文化车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新建改造一批生产便道,推进“交通+特色产业”扶贫。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规划衔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各省(区、市)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投资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省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用好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的功能和作用。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定和优化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指导地方支持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单位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培养水平,深入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扶贫协作等方式,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大力选派培养与西部等艰苦地区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抓好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班子。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各省(区、市)统筹脱贫进度,制定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6篇

一、政策落实(基础分值1.5分,加分1.5分,自查得分共计3分)。

(一)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把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纳入当地脱贫攻坚大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情况。(分值1分,自查得分1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社会扶贫是“大扶贫”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省、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我区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区委、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社会扶贫专项推进会、常委会等研究、安排社会扶贫等相关工作,详见《社会扶贫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方案》、《2020年度社会扶贫专项方案编制会会议纪要》、《社会扶贫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等。

2.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通过编制印发《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20年全区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市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市区脱贫攻坚“流动红(黑)旗评比办法”》等,将社会扶贫专项纳入全区脱贫攻坚大局,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考核检查。

(二)编制本级社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社会扶贫责任部门,分解下达社会扶贫年度目标。(分值1分,自查得分1分)。

编制专项方案,明确责任,下达年度任务目标。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印发了《市区社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社会扶贫责任部门,分解下达社会扶贫专项年度目标。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

(三)印发2020年度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为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印发了《市区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广泛动员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发扬扶贫济困、大爱慈善的优良传统美德,参与扶贫日系列活动。

二、项目推进(基础分值1.5分,加分1.5分,自查得分共计3分)。

(一)研究部署社会扶贫专项工作。(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社会扶贫专项工作推进会、常委会安排部署社会扶贫相关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社会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市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建议方案》、《市“脱贫榜样”评选建议方案》、《市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扬名单》、《市“脱贫榜样”拟表扬名单》等。

(二)按照社会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1.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评优工作。今年以来,评选表扬区级脱贫攻坚先进个人55人、先进集体15个,脱贫榜样40名,获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9人;省级脱贫攻坚奖1人;获市委市政府脱贫表扬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5人;获市级脱贫攻坚奖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4人;市级脱贫榜样1人。组织召开全区脱贫攻坚表扬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了现场颁奖,并号召全体干部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为脱贫攻坚收官战献出一份力。

2.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我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将宣传总结工作作为今年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区脱贫攻坚总结任务责任分工表》,分别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领导、时间节点。一是成立了我区《脱贫攻坚纪实》丛书和《脱贫攻坚图志》编写小组,邀请了市区写作专家参与丛书和图志的编写,目前丛书、图志正在加紧创作中。二是开展脱贫攻坚视频、图片征集、图志创作活动。我区脱贫攻坚成效宣传片正在加紧创作中,预计年底将完成制作。动员部门、乡镇、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图片创作,通过图片生动展现党和政府强力推动、人民群众自强奋斗的脱贫历程。目前已收集各类图片3600余张。三是在全区内收集具有突出本地特色、有纪念意义、有历史典故、有代表性等实物,收集省“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单位奖牌、耕作工具、感谢信、“真心为民扶贫帮困”锦旗等脱贫攻坚实物共计150余件,计划2021年春节前开始布展活动。

3.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2020年,聚焦巩固全区脱贫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目标任务,用“四个抓实”不断推动各块帮扶力量协调发力,为实现全区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是抓实驻村帮扶力量资源整合。针对区划调整实际,合理整合、划派“五个一”帮扶力量,确保帮扶力量“选得准、派得出、用得上”,帮扶工作不断层。举办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专题培训班,召开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有力提升了脱贫攻坚队伍战斗力。二是抓实驻村帮扶力量日常管理。推行“任务清单”管理,坚持每季度组织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农技员等帮扶力量深入群众中开展述职恳谈会,公开承诺、亮晒成果、接受咨询、答疑解惑、解决问题,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三是抓实驻村帮扶问题持续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11条整改措施。召开全区驻村帮扶问题整改清零推进会,严防问题反弹,把“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以及历年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巡视巡察和调研督导发现反馈的驻村帮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驻村帮扶问题整改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核查,确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4.加强推广使用“中国社会扶贫网”。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使用工作,积极引导扶贫公益商标产品、扶贫产品等入驻中国社扶网,目前,全区有14家企业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注册中国社扶网,截至目前,全区共注册信息管理员162名,已注册贫困用户8647人,已注册爱心人士7889人,累计发起贫困需求1511条、成功对接1041条、对接成功率69%。

5.持续开展“以购助扶”活动。以消费扶贫月为契机,加强“以购助扶”力度,动员和鼓励各级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开展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理县特色农产品购买,网购和现场采购、“八进”等活动。开展“以购助扶”特色直播带货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以购助扶活动882余次,金额228.7万余元。

6.全面实施社会扶贫公益项目。持续开展国奶扶贫公益项目,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工作队伍建设,今年共捐赠奶粉553罐,捐助奶粉739罐。深入开展“百工技师”公益项目积极与区教育体育局对接,对贫困学生进行摸底,筛选出有意愿的学生,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贫困学生踊跃报名。

7.有序推进扶贫日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推进,编制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日系列活动的责任主体、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等。积极向社会广泛发出2020年扶贫公益捐赠倡议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扶贫公益捐赠;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开展脱贫攻坚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召开了社会扶贫工作推进暨脱贫攻坚奖表扬大会,传达及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激励全体干部再接再厉,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全区共捐赠资金、物资共计253万元。

8.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一是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以实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为抓手,各级人大代表找准定位、发挥作用。今年以来,全区12个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30次,结对帮扶贫困户1918户,捐款捐物66.5万元,以购助扶75.3万元,争取和协调各种帮扶资金1235.86万元,开展扶贫技术培训2269人次,资助贫困学生91名,帮助贫困户落实就业岗位615个,走访群众4916户,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983件。二是全体政协委员全力投入脱贫攻坚主战场,掀起了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委员广泛参与、机关全员覆盖的政协助力精准扶贫的新高潮,用心用情书写了政协系统助力脱贫攻坚的新篇章。截止目前,全区201名政协委员在“双千”活动中积极作为,实现参与率100%,履职总数590件1580人次。三是组织召开党派联席会、党外人士通报会、党外人士座谈会6次,对聚焦脱贫攻坚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政策落实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25条,为贫困地区摆脱贫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今年以来,全区统一战线开展“科技下乡”“义诊下乡”“送温暖下乡”各项扶贫公益活动60余次,捐款捐物150余万元。四是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参加扶贫日系列活动捐赠,积极引导企业参加“以购助扶”活动,今年来累计购买农副产品12万余元。开展特色直播带货活动,助销售扶贫产品23余元,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法治宣讲活动,提高贫困户法律意识。五是充分发挥群团力量助力脱贫攻坚。积极组织开展“我要上大学”公益资助金共计10000元,大力开展“童伴之家”活动,累计开展150余次,参加儿童2500余人次。成立青年直播电商协会,开展扶贫产品直播带货专场活动,销售遂潼两地扶贫产品8万余元。2020年投入资金30.53万元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妇女购买“关爱女性保障计划”保费,争取部级救助资金11万元,省级资金2万元,市级资金19万元,有效阻断了农村贫困妇女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投入7万元,组织民间协会、“土专家”等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三)准确录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社会扶贫专项数据。(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我区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准确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中录入了2020年定点扶贫相关数据、社会扶贫专项资金数据等。

三、扶贫成效(基础分值2分,加分2分,自查得分共计4分)。

(一)县(市、区)年度脱贫计划各项指标均到达脱贫标准(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为明确全年脱贫攻坚任务,聚焦重点,印发了《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脱贫攻坚减贫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对标补短,查漏补缺,通过对贫困户达标验收,年底全面完成5户13人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

(二)扎实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效。(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根据省、市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的要求,印发《市区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扶贫日捐赠、脱贫攻坚表扬评选、脱贫攻坚征文、直播助农带货等系列活动,积极向社会广泛发出2020年扶贫公益捐赠倡议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扶贫公益捐赠;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开展脱贫攻坚宣传,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组织召开了社会扶贫工作推进暨脱贫攻坚奖表扬大会,传达及各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激励全体干部再接再厉,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自愿捐赠活动并取得较好成果。(基础分值0.5分,加分0.5分,自查得分共计1分)。

通过向社会广泛发出2020年扶贫公益捐赠倡议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扶贫公益捐赠,全区募捐资金253余万元。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7篇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

3、制定和落实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4、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世界银行贷款扶贫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社会扶贫工作。

6、负责承办自治区扶贫办、扶贫办和区人民政府及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科室(股):

(一)综合股

1、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调研综合、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机关财务及后勤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等工作。

2、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对口帮扶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信息工作;组织扶贫捐赠和国内、国际有关扶贫交流与合作;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扶贫规划方案的实施工作。

(二)、项目管理股

1、负责扶贫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扶贫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立项、审批、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负责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的分配计划;制定各类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移民扶贫工作,协调全区移民扶贫的规划、论证、立项、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有关世界银行贷款扶贫项目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社区扶贫社会工作计划第8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悉心指导下,******乡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基本情况    

******乡镇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前身为石桥片区办事处,总面积约25.9平方公里,辖白泥、石桥2个居委会(其中:石桥12平方公里、白泥13.9平方公里),26个居民小组(白泥社区12个,石桥社区14个);户籍人口7651人。

******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已脱贫72户256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建档立卡在校学生30户56人,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6户23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6户9人,已经全部获得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劳动力63户156人,实现就业63户77人。

(二)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开发区关于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先后制定了《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夏秋攻势行动方案》、《******乡镇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乡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动员、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2、规范程序、精准识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扶领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遵循“五定五看”统一标准、全面调查、精准识别;坚持做好“四访”,采取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各户收入情况,逐户计算人均纯收入,把收入低于收入标准以下的农户拟定为贫困户。我们坚持“六个到村到户”,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建档立卡相关资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台帐实。

    3、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1)产业扶贫成效明显。春风行动开展以来,******乡镇始终坚持“六个引领”,牢牢把握好产业发展“八要素”,推动产业扶贫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一是以“三变”1+N为引领,采取“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成立合作社5家,先后实施种植红豆杉、刺五加、白芨、草莓和培育羊肚菌、人参育苗等项目,流转土地1139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实现脱贫72户256人,脱贫率达到82.5%。二是以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完成产业结构调整1167.86亩,涉及260户,发放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50358元;完成退耕还林1692.37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846185元,新增退耕还林面积1100余亩。

(2)“组组通”项目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乡镇始终把“组组通”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以建设“脱贫攻坚致富路”为目标,全力打好公路脱贫攻坚战。******乡镇涉及“组组通”公路5条约16.38公里,主要涉及辖区海坝组、罗家寨组、石桥八组、十三组、十四组,目前均已完工投入使用4条12公里,未完工的1条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90%,预计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3)易扶搬迁动员效果显著。******乡镇2017、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125户640人(贫困户30户118人)。其中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45户197人(贫困户30户118人、非贫困户15户79人);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80户443人(贫困户0户0人、非贫困户80户443人)。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易扶搬迁培训动员会、群众院坝会累计50余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200余张,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宣传覆盖群众累计1000余人次。

截至目前,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中已签订搬迁合同41户185人(贫困人口29户116人);已搬迁入住42户191人(贫困人口28户114人),完成率是91%;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16户2456平方米,拆除率35%,预计12月底达60%。

(4)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全面落实。******乡镇始终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的支持力度,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按照应助尽助原则,争取教育帮扶贫困学生9人,获取补助资金5530元。二是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合作医疗参合资金37200元,申请临时救5000元帮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问题。三是将住房困难群众125户640人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过异地扶贫搬迁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4、多措并举,建立脱贫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特惠贷”优惠政策,采取“贫困户+政府公司”的运作模式,贫困户人均可贷款5万元,资金由政府开发投资公司统筹运作,贫困户不承担风险,资金收益有保障,投资收益分配暂定3年,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目前完成特惠贷任务28户72人,贫困户年末可分红达10.8万元。二是通过上门服务企业,向企业汇报精准扶贫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企业形成扶贫联动,计划争取企业帮助解决就业18户39人,目前已经解决就业16户30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三是按照“五级包保”的帮扶原则,结对帮扶104户312人。户均制定帮扶计划3个,落实帮扶措施3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达50万元。四是统筹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完成低保兜底23户32人。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和低保扶助两项制度衔接。五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实现生态效益、贫困户及低收入群众增收“双赢”,力争在2018年年底退耕还林3000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很多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易扶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滞后,项目扶持、资金帮扶管理等有待加强。三是贫困户就业困难,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40岁至60岁的劳动力占比超过50%以上,就业非常困难。四是三块地盘活方面的问题。群众担心不能及时获得退耕还林补偿资金,担心得不到第九年以后的占股比分红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扶贫先扶志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帮扶措施,不断加大“三变”改革力度,集中力量搞好贫困户脱贫规划,重点完成“五个三”中的盘活“三块地”、落实“三个保”、确保“三个就”,集中火力打好退耕还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户1就业工作硬仗。让贫困户逐步靠勤劳致富,最终实现全面脱贫致富。

一是进一步整合资金和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创建工作,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亮化农村环境。

二是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落实农村“三变”改革要求,同时探索发展城市“三变”,保证一村至少发展一个良好的“三变经营主体”,让产业发展真正惠及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

三是充分利用开发区吸纳就业的优势,充分挖掘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巩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成果。

四是实现脱贫攻坚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把退耕还林工作与城市近郊旅游发展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长效发展机制。退耕还林打造万亩红豆产业园,前期推进青山红豆杉生态养生园旅游综合体农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山地旅游与休闲度假、农业生态观光、民风民俗体验融合发展,形成脱贫规划长效发展机制,实现贫困户脱贫和农户持续增收。

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我社区积极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就医、孩子读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2017年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人口45户197人(贫困人口30户118人),目前已完成搬迁合同签订41户185人,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的贫困户中,已完成引导就业22户,其中有3户贫困户因年事较高无劳动力,已督促子女进行赡养,其中有1户贫困户全为在校学生,已于2016年纳入低保户进行政策兜底,现在正在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目前剩余4户搬迁贫困户正在积极引导就业。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搬迁的贫困户因各种原因暂未完成引导就业。

    3、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石桥社区将继续注重引导该4户贫困户进行就业,以帮助搬迁贫困户能够安居乐业。同时,2017年度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贫困户于2018初由开发区代缴新农合医疗保险,目前,参加搬迁的贫困户的基本医疗全部保障到位。对于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石桥社区服务中于2018年6月完成搬迁户孩子就学意愿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开发区社事局,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对接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

(二)贫困户脱贫存在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

石桥社区所有脱贫的贫困户均在满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以及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标时才进行脱贫,未发现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

2、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贫困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居住石桥社区山上的六个组的少量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

3、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的问题,******乡镇已多次向发区社事局写报告,寻求帮助,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接下来,我社区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基础生活设施改进工作,不断改善辖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三)“三变”改革及产业扶贫工作抓得不够认真,抓得不实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以农村经济组织推动“三变”改革工作,目前在石桥辖区两个村参与“三变”改革的经济组织共有5个,包含3家合作社和两家企业,5个经济组织共计流转农户土地约1100亩,包含贫困户土地约200亩,目前完成红豆杉种植约630亩,草莓种植约50亩,刺五加等中药材种植约340亩,独角莲等中药材种植约70亩,支付土地流转金约53万元,包含贫困户土地流转金约10万元,引导农户到“三变”改革经济组织务工约110户120人,包含贫困户约20户20人,发放工资约30万元,包含贫困户务工工资约6万元。引导参与“特惠贷”贫困户28户72人,共计贷款360万元,2017年底发放该28户贫困户“特惠贷”分红金10.8万元,人均分红1500元。辖区两村的“三资”清理工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与2018年1月开始开展,目前完成1个村的“三资”清理并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约2500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石桥社区参与“三变”改革的产业发展周期长,短期很难产生效益。如红豆杉种植产业前期投入大,种植周期长,需生长多年才可用于发展红豆杉附加产品。二是对“三变”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对“三变”改革工作不理解,仅同意将土地流转于合作社或者企业,不愿意将土地入股承担风险,导致“三变”改革扶贫项目对群众的覆盖面不广。三是自然条件限制。石桥辖区属于开发区统一规划开发区域,大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剩下的土地较为贫瘠,不利于种养殖产业开发,同时,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导致现有的“三变”改革产业发展不理想,目前仅有白泥村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草莓种植销售额达到15万元左右,其余项目,暂未出产品。

    3、整改情况。加强“三变”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让群众加深对“三变”改革工作的理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三变”改革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监管,督促辖区经济组织良性发展,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对辖区闲置土地进行同意规划使用,项目规划时进行严格技术测试,确保“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驻村结对帮扶不扎实、流于形式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办公地点位于辖区白泥居委会及石桥居委会交界位置,同时和两个居委会联合办公,离群众较为接近,能达到驻村的效果。目前辖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4人,该104户贫困户共有结对帮扶责任人125人,包含开发区级结对帮扶责任人55人,涉及8家单位,在帮扶单位中仅有一家单位为学校(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帮扶责任人7人,该7人帮扶的贫困户均已脱贫,目前正在稳固脱贫效果,未对该7名教师造成较大压力。社区在帮扶过程中力求“扶贫扶志”的效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劳动改善生活,同时对于无劳动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参与“特惠贷”等国家优惠政策,并将上级针对贫困户的政策积极落实到位,并为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目前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88户245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帮扶责任人思想意识不到位,对帮扶公共还在流于形式,未对贫困户采取具体帮扶措施,同时部分帮扶责任人自身业务能力不强,对精准扶贫政策学习不够,导致帮扶结果不理想。

    3、整改情况。在以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社区将会加强各帮扶责任人的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帮扶责任人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贫困原因贫困户制定合理帮扶措施,努力提升帮扶效果。

(五)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所有贫困对象在纳入贫困时均是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族评议、一公告、两公示”等程序进行评定,再将结果进行上报,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因社区权限有限不能精确查询贫困中的“四有”人员,仅能通过走访调查的形式核查贫困生产生活状况。同时社区对贫困户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对贫困户人口情况等信息积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