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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营销方案赏析八篇

时间:2022-10-05 16:25:55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1篇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费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易发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设一家全资物业管理公司。2005年度易发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合计收入5,25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易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力口计算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5,250万元x 5%=262.50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62.50万元x 7%=18.375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62.50万元x 4%=10.50万元;

三者合计为291.375万元。

对此案例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进行纳税筹划。文件中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业务。因此,对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征收营业税,只对其从事此项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因此,易发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为:由其下设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不需征收营业税,只就代收手续费收入25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因此,三税合计仅为13.875万元,减少了277.50万元。

2.安装企业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金丰安装公司与宏图工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金丰公司为宏图公司安装一条生产线,安装合同总价为4,000万元,由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价款为3,500万元,安装劳务费为500万元。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4,0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按此规定,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构成安装工程产值,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分别为:营业税120万元(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8.40万元,教育费附加4.80万元,三者合计133.20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将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从安装工程产值中剔除,降低金丰公司营业额,只就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可重新签订安装合同,内容改为:安装用机器设备由宏图公司提供,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此合同,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仅为16.65万元,比筹划前减少了116.55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金盛公司提供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纤叶公司投资4,000万元共同建设商品房,工程完工后,商品房价值8,000万元,双方各自分得价值4,000万元的商品房。在以上合作建房过程中,金盛公司以转止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红叶公司以房屋所有权换取土地使用权,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由于双方均发生了营业税应税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金盛公司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中分别为:营业税200万元(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8万元,三者合计222万元。另外,红叶公司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亦为222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筹划方案如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改变合作建房方式,金盛公司出资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红叶公司出资4,000万元共同成立金叶公司,由金叶公司开发建设商品房,并在投资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这样一来,双方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合计222万元的税收优惠。

商业企业改变合同订立方式,以适用营业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例:苏华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苏华超市2005年度与货物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货物供应商2005年度向超市交纳进场费收入合计700万元。按国税发(2004)136号《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收入,主要看其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有直接联系的,视为平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无必然联系,且提供了一定劳务的,不视为平销返利,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按此规定,苏华超市收取的进场费收入应视为下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2005年度因此承担的流转税及附加分别为:

(1)应缴纳增值税=700万元/1.17 x 17%=101.7l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1.71万元x7%二7.12万元;

(3)应缴纳教台费附加=101.71万元x 4%=4.07万元;

三者合计为112.90万元。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2篇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同类型的楼盘投入产出不同,消费特点不一样,需要采取不同的进驻方式。

了解各个楼盘的定位、价位、户型、户数、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开盘日期、预计装修日期、进驻装修公司、有无竞争对手进入,自住还是投资性买房的多等等,建立楼盘档案,对于成功打响社区营销战将起到关键性作用。

建立社区楼盘档案,制作分布图

为了方便社区营销调研,可以将本区域的社区、楼盘,进行全面的普查,了解各个楼盘的定位、价位、户型、户数、配套、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开盘日期、预计装修日期、进驻装修公司、有无竞争对手进入等,建立楼盘档案,再将楼盘名称标注在地图上,将楼盘分布图挂在办公室,已进驻的社区以“红旗”标注,并及时添加新楼盘。

在杭州、南京、北京、沈阳等大城市,笔者看到过市面上有专门的“小区地图”出售,而在家装公司,一般都购有很多份,供设计师和项目经理使用。 “小区地图”更新的速度快,能够保证社区信息比较及时,建议您到市面上或家装公司打听打听,是否有专门的“小区地图”出售,如果有,买来一看,一览无余,那么社区调研就容易得多,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人力物力可以省很多,而效率更高。

“小区地图”只能用于面上的了解,实地调查的项目才对日后开展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

楼盘的定位、价位

楼盘的价位直接关系到你面临的消费者的消费力。楼盘有高档住宅、别墅、中档社区,低档社区,你的产品是哪些消费群体?针对哪些消费人群?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中高档产品(高价位、高质量、有品牌)的产品,一般销售对象为中高档社区,低端产品(没有品牌、价格较低的)产品受到低档社区人群的欢迎。划定你的消费群体,才可以有针对性打好社区营销战。

户型、户数

有些建材产品只适合于某些大户型,有些产品则小户型受欢迎,因此户型的调查很有意义。社区有大社区、小社区之分,户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销售潜量的评估,以及营销资源的分配,如广告投入、人员等。

开盘日期、预计装修日期、进驻装修公司

开盘日期与预计装修日期则更为重要。尤其是对于建材、陶瓷、灯具、家具等行业来说,一般销售的热潮就在装修前及装修时,如果这些信息没有掌握,要想打胜社区营销战,那是痴心妄想。现在,越来越多的业主,已经委托装修公司装修,产品的采购也是由装修公司完成。有些产品需要与装修公司一起做,有些活动也需要与家装公司联合来搞,因而,了解进驻社区的家装公司,也是十分必要的。

是投资性楼盘还是业主自住的多

投资性楼盘自住率低,装修率低,开发的价值就低很多,反之,如果购买用于自住的多,那么,就非常有开发价值。

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

社区营销需要与物业公司合作,需要进行物业公关。有些公司的物业是由开发公司指定的。售楼活动一般由开发公司举行,业主晚会也常是由开发公司组织,所以,了解这些公司,对于日后进社区、做活动、做宣传,都有重要作用。

竞争对手调查

社区市场是一个大的终端,目前大家都在虎视眈眈,有没有竞争对手?竞争对手的产品是否与我们的产品有区别、定位不同?如果定位相同,我们的策略是什么?哪些是它们忽视的,我们有哪些机会?

这些都对日后的社区推广计划有着重要的影响。做好了如上调查,就可以制作社区档案了。做好这些表格,再加上在地图上标明后,楼盘的情况就一目了然了。可以用于指导和检查社区推广人员的工作,也可以用于开会时总结。

进行楼盘分类,决定进驻方式

一般而言,各种住宅社区,可分为商品房、集资房、拆迁户、出租房、别墅房等五种类型,不同住宅小区的消费特点也各不相同。

集资房有时就是一两个单位集资兴建的,所以业主间较熟悉,装修时间集中,存在互相攀比的情况,信息容易传播,易树立口碑。多为国营大企业、银行、学校、医院、政府建设的楼盘。

商品房都是业主自己出资购买,用于自住或投资。装修时间长,装修档次要求较高,零散,房东间关系相对封闭,比较信赖家装公司。

由于房产也是一种投资品,所以,有的买于投资转手,不装修,以毛坯房出售,有的则简装修后出租,有的则出租后,再转卖。这几种类型的消费特点均有不同。拆迁户、出租楼盘不象商品房购买者那样有预算、有计划,拆迁户的消费能力一般不太强,装修时间短、经济水平参差不齐,装修要求普遍不高,多为双包制,求便型。出租楼盘则主要住的是外来工,流动人口,基本都是装修好的。租房的楼盘不同,档次也有所不同,有的对生活就没有太高的要求,有的则因为没有买房,没有月供的压力,反而消费大手大脚,日常的消费也参差不齐。

别墅房住户均是高收入阶层,装修预算较高,多为家装公司设计施工,分布零散,装修时间较长,对装修的档次和效果十分苛求。日常消费比较要求品牌化,钟情国外品牌,有的干脆“不买对的,只买贵的”。

这样分好类以后,可以将手头上掌握的楼盘资料分门别类,在楼盘分布图上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现在,就可以对楼盘进行逐个分析之后,首先评估该楼盘是否值得进驻,也就是评估该楼盘进驻的投入产出比。

进行进驻前的投入产出分析,需明确以下几组数据:①需投入多少人?进行多少天?②前期的公关费是多少?③租金怎样?展示物料、宣传物料费用如何?④预计销售收入有多少?经过计算,若值得进驻,再来决定以何种方式即投入产出最高的方式来人驻。

目前进驻社区的方式有:①租用门面或车库,设立临时售点,展示区;②与家装公司联合进驻;③与其它行业品牌联合进驻;④宣传:在社区主要出入口挂条幅、贴海报等,或在已使用自己品牌产品的业主阳台、窗户悬挂横幅宣传等;⑤公益广告:赞助制作社区楼层牌、门牌号码、电梯间内的宣传海报、公益标语,赞助制作社区公益宣传牌、告示栏、指示牌、广告电子时钟、社区座椅、社区物业杂志;⑥赞助社区举办的活动,如社区开发商举办的收楼晚会、售楼促销活动、业主联欢晚会;⑦双休日展销:利用双休日期间,由推广小组租用场地,展示产品;⑧

人员散跑:社区推广人员零星入户拜访。

不同类型的楼盘投入产出不同,消费特点不一样,所以要采用不同的进驻方式,如表2。

同样,楼盘建筑时期不同,也需要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

初期包括社区建筑期与楼盘销售期。在社区建筑期,可能的话,可做一些巨幅宣传,将一些巨幅(喷绘)挂在建筑的墙体上,而在楼盘销售阶段,应重点做好对开发商与售楼部的公关,多进行感情沟通,要设法获得业主档案;另外把宣传资料、小礼品放入售楼部,请其代为派发;可能的话,将广告牌、x架、小展架,放在售楼中心进行宣传。通过掌握的业主档案,前期与业主可以进行电话沟通,了解业主初步的需求,并预约时间进行面对面沟通。同时,可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做一些公益广告,如前述的赞助制作社区公益宣传牌、告示栏、指示牌,广告电子时钟、社区座椅,提前进行预热式宣传。

中期指楼盘售完至集中装修这一段时间,这是社区推广的关键期,针对不同的社区,确定不同的进驻方式。此时,可以做大型社区宣传活动等。

后期指零星装修期,这时可通过电话沟通方式,与业主保持沟通,有意向者可上门服务,另外需做好售后服务(退货上门、安装指导)。假如是日用品、食品等,这个时期是进驻的较好时机。

基层医疗市场的兴起给医药行业带来市场扩容的美好前景,向基层进军的企业越来越多,其中不乏盲目跟风者。特别是对于那些一直耕作于一线市场,对二三线市场缺乏操作经验,却又想趁此机会“大捞一笔”的企业,它们进军基层是“一时冲动”,而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基层市场“蛋糕”虽大,有能者分之,盲目进军基层市场,可能弄巧成拙,得不偿失。医药行业著名营销专家王亮指出: “基层医疗市场虽然总量很大,但是利润率并不高,特别是农村市场,消费者对价格很敏感。另外药企还需负担渠道和人员费用,支付传播费用,成本投入高,因此进军基层市场‘。性价比’并不高。”只有那些拥有众多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产品,同时生产能力强的药企,才能够通过规模效应获得可观的利润,从而在基层市场站稳脚跟。

对药企来说,不能以机会主义的心态对待基层医疗市场。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开发基层市场上升到企业战略层面,有重点、分步骤地实施其市场战略,成为药企进军基层的典范。

质量为先

农村消费者不仅对价格敏感,而且对药品效果的要求也高。因此,宛西制药将重点放在产品质量上,目前还没有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市场的营销投入。对此,宛西制药市场总监杨玉奇表示:“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是最直接的传播,产品好了,消费者的口碑就好了,传播自然就做到了。特别是在农村这样的熟人社会,口碑传播速度快,只要价格低、产品好就不愁没市场。”

在广告策略上,宛西制药并没有采用县级电视播这样的传播形式,因为县级电视台的效果还难以监测。2006年以前,国家对药品虚假广-告的监管还比较疏松,造成农村地面电视台虚假医疗广告泛滥。如果宛西制药在县级电视台投放广告,可能不仅不能起到积极的传播作用,反而会造成宛西制药品牌形象的受损。

当前有些药企借助基层医疗市场兴起这一机会,将某些不合格产品输送到农村市场,造成基层市场出现一定程度的混乱。杨玉奇表示了对这一情况的担忧,他呼吁政府加强监管,社会积极监督,合力杜绝这样的行为。

终端下沉

宛西制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提出了“一个商业、两个终端”的战略,将营销下沉到医院和零售药店这两类终端。之后,宛西制药自主建设的张仲景大药房连锁店在众多地级市铺开,并计划在全国建立500家张仲景大药房连锁店,通过连锁店把产品推向全国。然而,这些连锁店并没有延伸到基层医疗市场,新医改实施之后,宛西制药加大了终端下沉的力度,重点开发第三终端。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3篇

一、房地产项目公司税务筹划简述

(一)关于税务筹划的概念

关于税务筹划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并未达成统一的口径,争辩内容包括很多方面,例如对税务筹划主题的争论以及对税务筹划外延的划分,都是学者们所争议的焦点。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无论将税务筹划以何种方式定义,其中所涵盖的包括节税、避税以及税负转嫁等内容,都应是企业经营者在进行税务筹划时所予以充分规划的内容。

(二)有关房地产项目公司的税务筹划

房地产项目公司与普通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集团企业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它只有生产过程而没有再生产过程。以“项目”为本质组建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因项目的开始而开始,同时也因项的目结束而结束,因此,相较于普通公司以企业周期为基础的统筹,由项目决策阶段、建造阶段、销售阶段以及项目终止阶段组成的项目生命周期更适宜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的统筹感念。

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在项目实施的决策阶段、造价阶段、销售阶段以及清算阶段均要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涉及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多项内容。针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及项目特性所做的税务筹划,要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时间、行业差异、成本费用等合理手段进行相应的税务统筹规划。

二、税务筹划实例――以共同投资的房产项目公司税务筹划原则为例

有的房产项目公司没有单独成立法人单位,但各股东实质上对其进行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因此,此类房产项目公司所得税应按照实质性投资收益进行税收处理。房产项目公司形成的营业利润额并入房产总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得在税前分配该项目的利润。同时不能因接受投资方投资额而在成本中摊销或在税前扣除相关的利息支出。投资方取得该项目的营业利润应视同取得股息、红利,凭开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房产项目公司拟定税务筹划方案

从实际杭州税务对房地产行业税务认定标准看,房地产行业税目主要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纳税基数为销售收入,固定税率约5.7%。土地增值税实行预缴形式,预售收入为纳税基数按一定比例1%预缴,。企业所得税实行预缴形式,预售收入为纳税基数按一定比例20%预计利润,计入利润总额纳税。

根据税法相关法规,笔者为房产项目公司的税务筹划拟定以下三个方案。

方案一、利用装修房分解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如房地产项目部毛坯房销售价格800万元,成本400万元。需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800*5.7%=45.6万元,土地增值税=(800-400-45.6)*30%=106.32万元。合计151.92万元。

房地产项目部装修房销售价格850万元,成本450万。把销售价分成二部分,毛坯房销售价750万元,成本400万元。装修价格100万元,成本50万元。销售房子需交纳营业税金及附加750*5.7%=42.75万元,土地增值税=(750-400-42.75)*30%=92.175万元。装修交纳营业税100*3.7%=3.7万元。合计138.625万元。税收节约(151.92-138.625)*(1+25%)=16.61875万元。而对于受让方所征收的契税也相应减少(800-750)*3%=1.5万元。

此方案较简单,操作比较方便。

方案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专门销售该项房产。

房地产项目部装修房销售价格850万元,成本450万。把此房产以700万元的结算价格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850万元价格出售。项目部营业税金及附加700*5.7%=39.9万元,土地增值税=(700-450-39.9)*30%=63.03万元。销售公司营业税=(850-700)* 5.7%=8.55万元。合计111.48万元。税收又节约(138.625-111.48)*(1+25%)=33.93125万元。

此方案较第一方案节税,但需成立公司。

方案三、利用股权转让避税。

房地产项目部通过一揽子协议将销售行为转化为股权转让。房地产项目部成立控股子公司“某某商厦有限公司”,利用注册资金和向母公司借款建楼。竣工后将该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事先确定的最终用户,最后收回借款。在该项筹划中,由于“某某商厦有限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未发生改变,一切与产权过户相关的税种完全规避,软件园项目部只需就股权转让的增值部分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

此方案最节税,但需各方配合,最繁,难操作。

另外,企业在销售房产过程中如出现滞销,则可将未售房产转为出租房。企业一旦出现房产滞销,其潜在成本的增加极其巨大,可将其出租以摊低成本。虽然出租房屋要缴纳房产税、营业税,而且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税负不会超过收入,对企业而言还是利大于弊。一些有扣除限额的二级科目注意筹划。如属于没有扣除限额的会议费注意单据的齐全,避免计入有扣除限额的业务招待费等。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4篇

推广方案是开发市场的尖刀利刃,方案必须适应市场店铺欢迎,先进的推广方案受到大店的关注和期待,专卖店非常感兴趣推广起来当然容易。

品牌具备竞争优势,品牌生命力非常强,推广模式非常新非常好非常实用,店铺有考虑引进类似品牌,并且还可以帮助做整店装修,很多店铺老板到样板店参观考察,推广速度非常快,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互传播相互带动,推广顺利情理之中。

做整店装修的不止凯达公司一家,市场上有几只品牌做整店装修,只是做的比较简单而已,凯达商贸之所以推广比较好,关键把事情做到位,多为店铺为对方着想,站在店铺的立场做事,店铺当然欢迎。

韩伊威倩品牌做装修,非常透明公开,店铺可以自己找装修公司,也可以按着要求使用凯达公司指定的装修机构,允许自己找公司,这是莫大的恩惠。

首先证明装修是真材实料,不做假,自己找装修机构,凯达指定装修机构来监督,这样既保证装修质量,又保证品牌形象,还可以让店铺放心满意,所以推广速度当然快。

上海欧美姿品牌,依据厂家的品牌战略,做会员营销模式,通过帮助店铺开发新会员,今年4月份欧美姿美满中华,走进山东免费向广大女性赠送80万分礼物,并且通过全国妇联,省级及地级妇联下发礼券,信誉保证让广大女性放心,通过公益活动提升品牌美誉度,通过会员推广开市场,持续提升店铺的业绩及会员数量。

通过整店装修带动彩妆品牌,正当很多商对做不做彩妆,犹豫不决的时候,凯达商贸广州雅美姿品牌彩妆,虽然没有做过彩妆,凯达段总说,彩妆作为战略品牌,首先要占领市场,走进店铺占领销售网络,拥有销售网络拥有未来,把握先机创造财富。

当网络挤满彩妆品牌的时候,再考虑已经晚了,晚做难度大又费时费力,早做还容易为什么不早做,相比之下,很多商有慢了一步,彩妆品牌找上门都不做,凯达商贸发现商机马上行动,如果把握未来必须把握住现在,否则何谈未来。

欧美姿品牌会员推广模式,有官方机构的支持,又是通过公益活动做推广,目前终端竞争很激烈,店铺之间抢客源争份额,店铺之间的竞争层次比较低,基本都是以低价让利促销为主,欧美姿大型公益派送,可以站在高端引领会员开发模式。

会员决定店铺的可持续发展,店铺对推广模式非常重视,对会员管理尤其是留住会员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欧美姿会员开发及留住会员模式,受到大店的青睐,过去的2011年,以会员开发管理为模式的品牌,最大的赢家是欧美姿。   因为名不见经传的欧美姿,合作伙伴都是当地的A类店铺,这是最大的胜利,这就是凯达商贸的实力所在,拥有优质销售终端,未来业绩提升才会有基础。

2012年,很多会员开发管理为模式品牌,已经偃旗息鼓,有些已经黯然退场,有些还在勉强支撑,欧美姿依然高歌猛进。

由中国妇联牵头,省地级妇联机关为支撑,大型公益派送依然风生水起,带动品牌带动店铺快速发展,凯达商贸依托欧美姿带动了牙膏品牌的发展,牙膏品牌价格适中,有特点有卖点有效果,有物料有配送有推广,销售业绩快速提升。   牙膏品牌在店铺不太受重视,店铺基本是名牌垄断,知名品牌有特点有卖点,价格适中利润丰厚,政策好配送优厚还有推广,店铺比较喜欢,没有费劲顺利进驻县级A类店铺。 在竞争激烈,品牌过剩的今天,推广品牌促成客户,没有十次八次的接触,很难把业务做成,商运作品牌最大费用,人员费用及时间成本,成交一个业务需要三个月,半年一年,甚至一年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样的进度是商最头痛的事情。

凯达商贸,运作品牌做优质销售终端,进店速度快,推广速度快,业绩提升非常快,很多商望其项背,因为凯达商贸,从2011年开始做省级,新公司能够在一年时间,在全省区域具备这么强影响力,让同行大惑不解。

首先,凯达商贸段总具备战略眼光,已经看到市场的未来,品牌的未来,同时与知名营销机构,润欣国文营销顾问机构结为战略合作伙伴,自身优势与营销机构的优势,相互促进快速发展,内力外力一起发力,借助外力借力使力当然省力。

相比之下,很多商总是觉得自己有一套,做起事来总是不尽人意,感觉办法很对很巧妙,开发市场做客户的时候却不灵验,最后归罪于市场竞争,归结于品牌过剩,忽略了向营销机构借智慧,通过外脑打造属于自己的营销优势。

高端洗发水,刚刚起步,市场品牌少缺乏竞争,一流店铺当然不能放弃新增长点,高端洗发水服务高端顾客,仅仅价格高不能服众,顾客未必买帐。

做高端发水,首先从头发做起,以科技为平台,发质为基础,头发分干性,中性,和油性三种,洗头后2-3小时观察头发表现,干燥,柔顺,湿润程度判断,通过伸缩性及弹性,通过直观看法,发黄,发脆,开叉,脱落,发柴,头发无光泽,容易起头屑发痒。   通过技术及数据分析,结合头发实际状况,分析出绝大多数人群为干性头发,因为气候及环境污染,造成头发脆干枯分叉失去弹性,还有少数人群为油性发质,多集中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还有极少数的中性发质人去,中性发质的头发不油不干,亮泽顺滑上乘发质。

中性发质护理需要PH为6的发水为佳,干性头发需要PH为5即可,油性发质需要6.5以上的发水护理,找到头发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做生意推广品牌,首先从理念方面做文章,理论让目标客户接受认可,如果店铺老板觉得可以,下一步业务就好谈了,如果理念不同,理论过不过去,业务推广就会受阻。

通过技术手段,发现顾客头发的问题,根据问题做解决方案,根据发质选择不同PH的发水,用PH之概念引领销售,根据顾客的需求,满足顾客的需求,通过面对面的讲解,心贴心的服务,征服了高端顾客的心。

通过数据技术手段,给顾客做全套洗护养组合护理,顾客信赖,店铺由衷的佩服,这样品牌推广越来越顺,网点越来越多,业绩越来越高。

市场上其他号称高端发水品牌,只是告诉店铺,高端发水利润高,是发展趋势,能够给店铺带来利润,不能诠释高端发水高端在哪里,也做到高端发水应有的服务,只是说,可以避开名牌发水的竞争,因为比其他品牌发水价格高,可以满足高端顾客的需求。

专业营销营销时代,高级推广时代,商对品牌再造能力,营销思路的提炼能力,推广模式的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具备营销特色优势,跟随品牌听命于品牌,跟随听命已经过时,已经难以适应今天的竞争形势,只有不断额创新才会有出路。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5篇

关键词:营业税;建筑行为;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一、自建行为的纳税筹划

自建行为是指自建建筑物后再销售的行为。税法规定,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除了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还应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但是,现行税法还规定,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自建自用建筑物,仅限于施工单位自建建筑物后的自用。如果施工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不论是承担其所隶属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还是承担其他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承担其他单位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而承担本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是否缴纳营业税,则要看其与本单位之间是否结算工程价款。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当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则不征收营业税。

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写字楼,建筑安装成本为1,000万元,当地税务机关确定成本利润率为15%,目前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自建写字楼完工后将其出售,销售额为1,500万元。

方案二:自建建筑物后自用。

方案三:不实行自建,只对外发包工程,竣工后销售(销售额同上)。

试在以上方案中作出选择。

分析:如果选择方案一,作为自建行为,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自建的写字楼出售,应该缴纳营业税。自建行为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000×(1+15%)÷(1-3%)×3%=35.57万元;销售写字楼行为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500×5%=75万元,共计缴纳营业税110.57万元(35.57万元+75万元)。如果选择方案二,由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写字楼后自用,无需缴纳营业税。如果选择方案三,由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实行自建,只对外发包工程,竣工后销售,则只缴纳销售行为的营业税,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500×5%=75万元。

三种方案比较,如果单纯从节税效果来看,第二种方案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从企业全局进行考虑,由于另外两种方案的销售额扣除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明显超过了第二种方案的节税金额,所以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三更好。方案一和方案三相比,方案三的销售额扣除成本和税费后的收益更大,所以应选择方案三。

二、合作建房的纳税筹划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有两种基本的合作方式:一是纯粹“以物易物”方式,二是“合营”方式。“以物易物”是指合作双方以各自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合营”建房是指双方以土地使用权和资金出资成立合营公司,由合营公司建造房屋。不同方式下,营业税的征收规定是不同的。

(一)“以物易物”方式

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不论是否进行货币结算,均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即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持有资金的一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出租土地的一方,发生的租赁行为属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租赁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持有资金的一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二)“合营”方式

1、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共担风险、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不征收营业税。但如果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应该征收营业税。

2、房屋建成以后,如果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者提取固定利润,属于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合营企业的行为,应该按“租赁业”征营业税。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3、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属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对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应该按“转让无形资产”征营业税。对于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双方以后,如果各自销售房屋,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合作建房不同方式和税法的不同规定,纳税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在合作建房时,应该避免采取“以物易物”的方式;在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时,应该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在不能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时,可以采取转让股权,而不分配房屋的办法。

案例:A、B是两个依法成立独立核算的内资企业,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合作进行商品房开发。合同约定A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B企业提供资金,房屋建成后,经评估其价值为6,000万元,由双方平分。

方案一:A企业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B企业,由B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

方案二: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出资、B企业以货币资金出资合股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合营企业C来进行房地产开发,房屋建成后,双方采用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

分析:对于方案一,A企业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拥有该房产的一半所有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计征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50万元(3000万元×5%)。对于方案二,由于A企业以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当投资风险,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因此,A企业可以少缴营业税150万元。

三、签订不同承包合同的纳税筹划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支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实务中,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分两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成。工程承包公司有的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工程的施工,将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或组成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工程的施工,但仍将其中的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二种形式是承包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

对于第二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中的“服务”项目征收5%的营业税。

案例:甲单位有一工程项目需找施工单位承建,工程总价款为6,100万元。在乙工程公司的协助下,由丙建筑公司与甲单位签订承建合同,合同金额为6,100万元,另外丙单位付给乙公司服务费100万元。根据上述条件,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5万元(100万元×5%),丙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183万元(6100万元×3%),两公司合计应纳营业税税额188万元(5万元+183万元)。

如果乙公司进行筹划,由乙企业直接与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6,100万元,然后再将工程以6,000万元转包给丙公司。此时,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6100-6000)×3%=3万元,乙公司代扣代缴丙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为6000×3%=180万元,两公司合计应纳营业税税额为3+180=183万元。通过筹划,乙公司少缴营业税2万元,丙公司少缴营业税3万元,双方获益。

四、建筑安装企业计税依据的纳税筹划

根据营业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质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依据。

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的节税重点在于如何确定营业额,而对于施工企业来讲,节税的关键在于如何与开发商签订施工合同。因此,建筑安装纳税筹划的思路是合理签订合同,将安装设备价款扣除,从而降低营业税的税基。

案例:甲建筑安装公司在一项建造写字楼的投标竞争中中标,很快就要同客户签订建筑安装合同。据了解,工程总造价为4,000万元,其中,中央空调价款200万元,电梯价款100万元,建安工程3,300万元,装饰工程400万元。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甲公司同客户签订含中央空调和电梯在内的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

方案二:甲公司同客户只签订土建及内外装修的3,7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中央空调和电梯由客户自行采购。

方案三:甲公司只向客户收取装饰工程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400万元,其他材料和设备均由客户提供。

根据上述规定和本案例的条件,不同方案下甲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如下:

方案一:建筑公司在承建工程业务的同时,销售了设备,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因此应根据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20万元(4000万元×3%)。

方案二: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11万元(3700×3%)。

方案三:应缴纳的营业税为12万元(400×3%)。

计算结果表明,方案一的税负最高,方案二的税负居中,方案三的税负最低。如果单从节税角度考虑,方案三为最优方案。但是我们在决策时还应考虑企业的获利情况。如果其他两个方案的收益比第三个方案多,就可能选择方案一或方案二。

五、结束语

企业进行营业税建筑行为的纳税筹划时,必然会相应地增加相关费用支出,包括财务人员培训费用、财务制度改革费用、税务咨询费用等。因此,企业在关注应缴税款及营业利润影响的同时,要做好营业税建筑行为纳税筹划的成本和效益分析,要严格控制营业税纳税筹划引起的企业费用的增加范围,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作者单位:河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徐泓.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6篇

(一)、位置:

城市人口密集的商业繁华街道或成熟的商业旺区、建材市场。

(二)、面积:

地级市:门面横向宽度为7米以上,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

县(市)级市场:门面横向宽度为5米以上,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

镇、乡级市场:门面横向宽度为3米以上,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

(三)、自有或签租三年以上的稳定门面。

(四)、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办理合法的经营手续,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理解并接受华帝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遵守华帝经营管理规则。

二、开设“华帝特许专卖店”的申报审核流程

(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根据华帝公司规定填报申请资料。

(二)、甲方对乙方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华帝公司进行复审。

(三)、乙方的申报资料在获得华帝公司复审批准的图纸及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三、“华帝特许专卖店”的装修

(一)、甲、乙双方依照华帝公司审批后的设计要求进行装修。

(二)、为统一标准和形象,专卖店的装修必须按华帝公司的特许专卖店管理手册及设计方案标准执行,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装饰公司施工。

(三)、专卖店装修完毕后,由甲、乙双方会同华帝公司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四、“华帝特许专卖店”相关管理规定

(一)、导购员的有关规定

1. 乙方招聘的导购员须甲方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着装方可上岗。

2. 乙方专卖店必须至少定编专职导购员1名,专卖店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必须配置专

3. 职导购员2名;对乙方专卖店没有配置专职导购员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提货金额的1%作为处罚;导购员档案资料必须报甲方和华帝公司备案,如有导购员发生变动,乙方必须及时办理变动和补报入职手续。

4. 甲方有权指导管理乙方导购员的日常工作,并会同乙方向导购员下达月度及年度销售任务,若导购员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导购员予以经济处罚,乙方应积极配合。

(二)、终端有关规定

1. 专卖店必须严格按华帝公司设计的标准进行店面布置和陈列,未经华帝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动所有装修物和经营设施。

2. 乙方的华帝专卖店,禁止陈列和销售“华帝”品牌以外其他品牌的产品,禁止“华帝”品牌以外其他品牌的广告(华帝公司指定的产品和广告除外)。

3. 合同期内,乙方专卖店的产品须符合甲方和华帝公司的产品线规划,达到规定的陈列、上样要求;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7篇

    委托人:方中群,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人:徐皎,上海市沪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原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153号法定代表人:张士文,董事长

    委托人:诸顺民,上海市福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不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999)闵民初字第38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0年8月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0年9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人方中群、徐皎,被上诉人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人诸顺民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认定,1998年8月27日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海星公司”及“华轻公司”)签订《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由海星公司将座落于闵行区莘庄镇莘浜路69号的上海溢发商城(建筑面积10,438.61平方来),包括现有的水、电设施、电话3门、自动扶梯2台、货梯1台租赁给华轻公司依法经营以轻纺为主的商品;租赁期限为10年(自199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止);租金前3年每年为2,000,000元;租金结算方式,每年分2次结算,每半年结算1次,先付后用;华轻公司不得拖欠,租金超过10天至30天的,如有发生必须加计拖欠额的10%赔偿,依此类推;租金正式起算日期自1998年12月1日起;商城的房屋由海星公司办理保险,并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如海星公司单方无故终止协议,必须另赔偿华轻公司在商城的一切经济损失;华轻公司拖欠租金累计3个月以上的,除赔偿海星公司违约金外,海星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合同签订后,海星公司按约向华轻公司提供了上述商城,华轻公司按约向海星公司交付1998年12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的租金人民币1,000,000元,但于1999年6月1日,仅交付租金人民币250,000元,余款750,000元至今未付。海星公司经催讨未果,故诉来法院要求解除与华轻公司签订的《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由华轻公司给付拖欠租金人民币750,000元,偿付违约金人民币375,000元。诉讼中,海星公司将要求给付租金变更为人民币1,416,666.67元。华轻公司辩称,海星公司在出租商场前,故意隐瞒该商场严重漏水的事实,又在前承租人诉讼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上诉期限内与其签订上述租赁协议,具有欺诈性,致协议无效,故其不应按上述协议约定的租金支付,其合理年租金应为600,000元,故提起反诉,要求海星公司返还其多付的租金650,000元、赔偿装修费损失1,140,000元、赔偿海星公司搭建临时房而影响其经营损失183,300元,赔偿因漏水给他人造成违约的赔偿金300,000元,赔偿因漏水而赔偿他人的损失费151,328元,赔偿漏水而无法出租的经济损失119,900元,合计2,544,528元。诉讼中,华轻公司放弃要求赔偿因漏水而赔偿他人的损失费计151,328元。海星公司则不同意华轻公司的反诉请求。

    另查明,华轻公司承租的上述商场的产权人为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总公司,该公司于1999年4月13日变更为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1996年12月26日,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总公司已取得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核发的沪房地闵字(1996)第002125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1998年12月8日,海星公司(作为甲方)与华轻公司(作为乙方)、上海申鑫物业有限公司(作为丙方)签订《为解决溢发商城漏水问题协商纪要》一份。约定:为解决好溢发商城二楼漏水问题,确保商城房屋及商品不受损失,确保商城内承租户的正常营业,经三方会议协商,以明确管理责任、赔偿责任及修理责任,把防患工作落到实处,特签订纪要如下:一、报修顺序。商城发现漏水,先由乙方向甲方报修,由甲方派员到现场察看,分析漏水原因。凡属因三楼以上居民违章搭建、任意改变管道用途、管道堵塞等人为造成的,由甲方通知丙方到场,经察看认可后,按责任进行解决。二、责任范围。1.属正常性房顶渗漏,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修理时由丙方配合清除房顶堆放物。2.凡属居民违章搭建、扩建、任意改变落水管为排污管用途、管道堵塞等人为造成的漏水,均由丙方全权负责追究具体肇事者及责任人的修复及赔偿责任,否则将由丙方承担。3.不管何种原因漏水,乙方如不报,未经甲、丙方到现场察看认可并自行修复的,均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报修,甲丙方应在当天内安排检查确认。

    1999年4至8月,华轻公司因商场漏水等原因先后9次向海星公司进行报修,海星公司修理了7次,但对1999年7至8月的两次报修,因租金问题尚未解决,而未予修理。

    审理中,华轻公司向法院提供(1997)沪一中民初字第419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为,海星公司将其所有的莘庄镇莘浜路69号溢发商场1?2层出租给申晶公司,所签订的《租赁协议》、《付款协议》、《补充协议》均合法有效。鉴于双方均表示不在继续履行租赁协议,故应予解除租赁协议。该院确认申晶公司应承付2个月租金计人民币400,000元及电话费、电费等合计人民币32,864.40元。而出租人海星公司未按约及时修复租赁的房屋致使房屋发生漏水等事故,造成申晶公司的财产损失,海星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华轻公司另提供其于1999年3月30日与上海尚宁实业公司(下称“尚宁公司”)签订的《营业场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华轻公司将闵行区莘浜路69号二楼西南角近办公室处面积为600平方米的场地交由尚宁公司承租,年租金300,000元,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租赁期自1999年3月30日至2000年3月29日止。该协议还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1.尚宁公司未按期交付租金和应承担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逾期一个月交付,除补交外,另要支付每日1%的滞纳金。累计逾期2个月支付的,华轻公司则有权终止协议,押金不退;2.华轻公司在租期内不得无故收回尚宁公司租赁场地,如在租赁期内,华轻公司硬性收回,视作违约处理,并赔偿尚宁公司经济损失;3.双方均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尚宁公司违约所付租金和押金不予退还,华轻公司违约将以双倍的租金赔偿尚宁公司等内容。同年4月5日,尚宁公司按约向华轻公司支付首期租金人民币150,000元。同年4月8日,尚宁公司因上述场地漏水严重,向华轻公司发函,要求中止营业场地租赁协议。同日,双方签订《中止协议书》约定:中止原协议标的,原协议租赁期限,原协议规定租费交付条款,原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从中止理由中已明确责任在华轻公司,华轻公司应承担原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同年10月6日,华轻公司向尚宁公司划款人民币300,000元。华轻公司另向法院提供证人杨蕊、刘晓驹的证言,证实了上述事实。

    此外,法院委托上海万隆审计事务所对华轻公司承租的上述商场的装修现值进行审计,结论为上述装修现值为人民币819,202.49元。

    原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总公司与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于本判决生效后即予以解除。二、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租赁费人民币1,416,666.67元,偿付违约金人民币375,000元。三、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应赔偿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装修费损失人民币819,202.49元。上述第二、三条款的履行期限为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四、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反诉请求,不予支持。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968.33元,由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710元,由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负担7,324.44元,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5,385.56元,审计费人民币35,000元,由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负担25,150.95元,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担9,849.05元。

    判决后,华轻公司不服,上诉至本院,诉称,由于被上诉人隐瞒出租房屋严重漏水的情况,在与案外人房租纠纷判决未生效时,就与上诉人签订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故该协议是应撤销的合同。此外,由于被上诉人提供的房屋严重漏水,影响上诉人经营出租,上诉人一直向其报修,被上诉人未修好,故上诉人拖欠租金,基于上述被上诉人所出租的房屋之情况,上诉人认为年租金应是60万,故要求撤销租赁合同,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多支付的房租,赔偿因漏水给他人造成的损失30万元。被上诉人辩称,出租房屋渗漏水的情况,在双方签订协议时,被上诉人就告知过上诉人,被上诉人不存在欺诈行为,而且被上诉人交付上述房屋时,与案外人的房屋租赁纠纷判决书已生效,也不存在可撤销的合同。上诉人提出房屋渗漏水要求维修时,被上诉人也及时作了维修,故不同意上诉人的诉请,要求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本院认为,上诉人华轻公司为租赁本市闵行区莘庄镇莘浜路69号的上海溢发商城与被上诉人海星公司签订的《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对签约双方均有约束力。华轻公司未及时支付房屋租金,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海星公司要求依约解除双方的租赁协议并要求华轻公司支付租金,应予支持。但由于海星公司未按约及时维修所出租的房屋,故对华轻公司欠租的违约金可以减免。又由于海星公司违约未及时修复出租的房屋致使该房屋发生漏水,造成华轻公司转租他人的损失,对此海星公司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故对华轻公司要求海星公司承担因漏水给华轻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合计300,000元,应予支持。华轻公司的其余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999)闵民初字第3854号民事判决的第一、三项,即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总公司与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溢发商城租赁协议书》于本判决生效后即予解除。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装修费损失人民币819,202.49元。

    二、撤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999)闵民初字第3854号民事判决的第二、四项,即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租赁费人民币1,416,666.67元,偿付违约金人民币375,000元。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余反诉请求不予支持。

    三、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租赁费人民币1,416,666.67元。

    四、上海海星供销商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损失人民币150,000元,间接损失人民币150,000元。

    五、上海华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3,356.66元,由上诉人负担人民币55,598.89元,被上诉人负担人民币27,757.77元,审计费人民币35,000元,由上诉人负担人民币23,345元,被上诉人负担人民币11,65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沈松

    审判员 盛伟

    审判员 鲍松

装修公司营销方案第8篇

印象中,他不苟言笑,沉静的思索,儒雅的谈吐,笔杆书生的形象栩栩如生。透析商海,又不失文人深邃的内涵,思考的深度与实战经验的结合,这让许孙鑫老师成为业内当之无愧的名人。在营销领域的战斗力需要实战,这样的理论更有说服力。许孙鑫老师不认同空洞,庞大的营销理念,深谙解决企业问题的实质要看到结果,他更愿意从具体出发,全力运用各种资源,帮助企业规划创新发展的道路。

笔者特意从许孙鑫老师的成功案例做总结,这些案例被业内人所津津乐道,其中包含的商业模式创新,品牌推广,门店业绩提升的等方面,都是可以借鉴与启发的精神财富。从他的实战案例来看,企业策划的有效性取决于它的差异性。

在品牌形象塑造方面,衣时代网无疑最值得一提。起初它是个福州折扣行业的零售个体户,想要发展加盟商商就缺少了品牌影响力,一个小商户要做连锁经营是不容易的,因为加盟商不会相信总部的实力。对此,许孙鑫清楚要把这样的商户做成企业,要得到加盟商的认可,就必须有足够的品牌影响力,因而塑造品牌形象就成为首要任务。品牌形象通常是老板形象或产品形象,或两者的结合,而对于一个不成规模的商户来说,塑造企业规模和产品形象显然没有说服力,因而许许孙鑫决定塑造衣时代网的老板形象,把老板塑造成一个服装折扣行业的领袖型人物,又是一个农村青年进城创业的成功典型,使加盟商对这样的发展商有了很好的信任基础,加盟商都认为这样的老板就是创业者的追随者,这样,小企业的形象快速崛起,顺带着,其销售业绩也连翻几番。

销售渠道布局方面,许多企业的渠道布局是没有科学性的,只要有人加盟都一概收录门下,这样的做法哪怕网络庞大也是难以管理和难以产生效益的。许孙鑫老师技高一筹,摆脱常规思维,小企业停滞不前的状况才有了突破口。深知服装企业的渠道布局怎么做才更科学,才能使销售业绩最大化。衣时代网以福州为总部,也就是以福州为样板市场,而样板市场无疑要做到业绩最大化。因而确定福州的加盟店需要更加密集布局,公司的管理者一致认为,福州有十家连锁店不需太多,这个常住人口不足两百万的小城市,门店多了大家都没生意可做,许孙鑫力排众议做出福州开出30家以上门店的决定,在后来的三个多月里福州市场出现50多家衣时代网的服装店。密集的门店布局给企业带来了强大的规模效应,管理成本降低了,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提高了,一个服装业的后起之秀瞬间被业内作为谈论市场的主要话题。

对于连锁经营的企业来说,模式的可复制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前提,也就是单店盈利模式的可复制,单店必须有很强的盈利能力,才能把这样的门店模式加以复制。现实中许多连锁经营企业就是把自己都做不好的门店,通过加盟连锁骗取加盟商的加盟费、样品费等,加盟连锁成为一个圈钱的陷阱。许孙鑫老师对门店经营有着独到的实战经验,在别人认为不适合开店的地方可以把门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在门店业绩长期低迷的门店可以把业绩提升数倍。从门店的选址到门店的形象,从门店客流的提升到门店销售业绩的提升,从门店交易率的提升到门店交易量的提升,每一个细节都有着超乎常理的经营方略。他的有关门店经营的论著总是受到商界人士的效仿和好评。许多人把门店经营的业绩提升关键点放在门店导购员的身上,不断地培训导购员的“营销话术”,试图通过导购员的能言善辩把客人搞定,而许孙鑫把门店业绩提升数倍的做法,却是他的论著?械摹断魅醯脊涸钡淖饔茫妹诺暌导ㄌ嵘罚钥蒲У拿诺旯芾硖逑等〈脊涸钡淖炱ぁ?

广告是所有做大规模的企业必须实施的战术,但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广告费却是肉包子打狗。许孙鑫曾在报社任策划总监时,他的独到视角总能把企业的广告效益实现最大化,按他的话说就是“把企业的广告做成新闻”,通过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以新闻的形式触动消费者的思维,瞬间改变消费者的购买意识。九鼎装饰是中国家装业的龙头企业,2005年改公司进军福建市场,开始时广告宣传强调“海派装饰”的概念,后来许孙鑫为其重新定位,把消费者关注的家装过程施工技术作为卖点,来自浙江的家装公司被定位为“东阳工艺家装技术”的领军企业,对传统“东阳工艺”技术的宣传吸引了消费者的关注,在竞争激烈的家装市场,九鼎家装快速崛起,福建分公司的成功做法被多省分公司效仿。

早在2004年,福州一家位于郊区的装修公司请许孙鑫策划,“先装修、后付款”的广告瞬间占据福州的每一个路口,这家远离市中心的装修公司门庭若市,在装修行业引起了极大关注,至今仍有不少装修公司在效仿着这一做法。后来衣时代网服装店的六个字广告“花小钱,穿名牌”又让服装店人满为患,进店客人的急剧增加使门店交易有了源源不断的源头,让服装界眼前一亮。

2009年许孙鑫开始关注茶叶行业,一番市场调查后他发现这个行业的传统烙印太深,商业模式的变革是茶企的唯一出路。武夷山金针梅茶叶就是在网络上认识许孙鑫老师,继而成为金针梅茶叶的策划人,商业模式的变革就在金针梅茶叶身上开始试验,“无店营销”理念的推出和实施,借助互联网的品牌塑造与宣传使金针梅快速成为茶叶行业的明星企业,异地经销商、消费者大量慕名而来,一个只做单品的茶企,一个不开一家门店的茶企,也能实现年销售额上千万元的奇迹,这样的结果无疑体现出商业模式创新的魅力所在。当茶叶的食品安全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时,金针梅茶叶又在“按欧盟标准、日本标准生产产品”的路上先行,每年只产春季茶叶,让茶叶与病虫害绝缘,农药也就成为茶园所不需要的东西。原本想去台湾买高山乌龙茶的数名台州商人,在许孙鑫的推荐下成为金针梅的客户,如今已是金针梅品牌的追随者,金针梅茶叶在台州的商人圈中快速风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