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工友 值班期间货物丢失能否减扣营业员工资 【正文】

值班期间货物丢失能否减扣营业员工资

作者:亦团
营业员   工资单   服饰公司   货物   劳动合同  

摘要:蔡女士在某服饰公司做营业员。公司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蔡女士工资,但未向其提供工资单。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蔡女士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深入学习并深刻理解了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其中《员工手册》中规定“如出现盘点差异或丢货的现象,将按照各种商品类型的价格,由营业员承担50%的赔偿损失,并在工资中进行扣除。如能够确定系当值营业员营业期间丢失的,由当值营业员承担;如不能确定当值营业员的,则由整个门店营业员平均承担。”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公司共计扣除蔡女士工资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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