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公民与法 合理界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思考 【正文】

合理界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思考

作者:董溯战 武汉大学法学院
循环经济促进法   废弃物   循环  

摘要:多数中国学者迷信"循环"措施的资源环境功能,错置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生态经济的关系,误把"3R"或"4R"当作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导致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泛化理解,这不仅弱化了"循环"的制度功能,削弱了法律的规范作用,而且不利于法律的稳定。应当把循环经济促进法定位于调整废弃物循环利用关系,其核心在于促进弃用物与副产品中的可循环资源的循环利用。构筑层次清晰的包含循环经济促进法及其相关法的生态法体系,理清循环经济促进法与其主要相关法的分工,对于正确定位循环经济促进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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