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吉林省: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日、周、月、季”制度 【正文】

吉林省: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日、周、月、季”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   吉林省   第一责任人   主要负责人   报告制度  

摘要:吉林省在全省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