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法治与社会 抑郁症,不是“免罪金牌” 【正文】

抑郁症,不是“免罪金牌”

作者:刘亚; 吴贻伙; 吴荧 不详
抑郁症患者   精神分裂症患者   刑事责任能力   扩大性自杀   鉴定人  

摘要:专家指出:认为得了抑郁症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抑郁症有严格的诊断要求和标准,想冒充没那么容易。今年3月23日23点40分,湖南省常德市滴滴司机陈宏将乘客杨某送达常南汽车总站附近,杨某趁陈宏不备,连刺20余刀致其死亡。办案民警透露,杨某自称杀人系因悲观厌世精神崩溃,但又无勇气自杀,临时起意杀人试试胆量,计划事后投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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