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方圆 安徽池州:创新检察理念呵护绿水青山 【正文】

安徽池州:创新检察理念呵护绿水青山

作者:徐后先; 沈惠子 不详
检察职能   制度创新   池州市   安徽省   生态资源保护  

摘要:近年来,安徽省池州市检察院努力用活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创新法律监督手段,在生态资源保护领域探索出许多可借鉴、可推广的好方法。推陈出新,建立生态长效工作机制。该院坚持制度创新、外联内聚,共抓生态保护。对外,助推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全省首个关于生态检察工作的决定,商请市政府出台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牵头公安、国土、环保等八家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沟通协调、联合执法检查、案件监督移送等工作机制,共抓生态大保护。对内,在全省率先制定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设立生态保护检察局,成立生态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生态检察工作内部协作办法和在检察工作站设立生态检察官工作室暂行规定,上下“一盘棋”共推生态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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