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1年,新一轮以“分类”为显著特征的事业单位改革拉开序幕,把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进行剥离,原则上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党的报告进一步明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如何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将是真正触及事业单位内核、步入“深水区”的改革,其中,体制重塑、机制再造是关键,需要推进政事关系理顺、事业职能调整、组织机制再造等一系列深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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